审美意识论文(6篇)
审美意识论文篇1
美育即审美教育,是培养审美意识的教育。
中学教育是一个有机整体,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等内容,其中美育是这个整体的重要组成部份。然而,普遍的情形却是许多学校及教育工作者轻视甚至排斥美育,其所以如此,原因主要有二:或认为无须美育而人自能审美,或认为审美无关宏旨,因而美育无甚意义。这种看法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因此,有必要对美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加以讨论。
无论是自然的、社会的、还是艺术的客观事物,只要具有美的属性,都可以作为人们的审美对象;但是,人们并非天然地就能进行审美,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它说来不是对象。”[(1)]客观存在的美,先天健全的器官,只是审美的客观条件和素质基础,主体不具备审美意识,审美仍无法进行。审美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人在生理心理素质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审美教育并在审美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审美教育和审美实践的产物。由审美教育和审美实践培育形成“感受音乐的耳朵、感受形式美的眼睛”,[(2)]客观美才能成为审美反映的对象,主客体之间才能构成审美关系。概而言之:人们要进行审美活动,必须具备审美意识,要具备审美意识,美育是必不可少的。
更深入地看,美育的必要性、重要性仍在于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对于人认识与改造世界、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审美意识是审美掌握世界的方式的心理根源。客观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其属性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人类要掌握客观世界(即认识世界、改造世界),须相应地拥有多方面多层次的方式。审美方式就正是人类掌握客观世界的诸种方式之一。它能使人“按照美的规律”[(3)]去认识、改造世界,而只有充分拥有和运用包括审美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才能使人“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本质”,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亦即恩格斯所说的“各方面都有能力的人”。[(4)]总之,无论是从掌握世界的角度还是从人的发展的角度而言,审美掌握方式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既然如此,作为形成人的审美意识的必要条件的美育,当然就绝不应轻忽而应予以高度重视。
美育之重要,还在于它对其它各种教育活动(尤其是德育、智育)有着促进作用。在这里,只侧重谈谈它对德育、智育的促进。
美育的内容是培养审美意识(美的观念),德育的内容是培养道德意识(善的观念),智育的内容是培育科学意识(真的观念),审美意识与道德意识、科学意识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美育能够对德育、智育产生促进作用。
审美意识中渗透着科学意识。科学意识是求真:以概括、理知的形式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的本质规律;审美意识是求美:以感性直观的形式反映客观世界的美的属性。二者是相互区别、相对独立的;但是二者又是密切联系着的,求美的审美意识必然是以对真的认识和把握为基础的。从最一般的如形色声动静等观念到人事景物情等理解,都是人们对事物的概括和理知的认识、把握,离开这种认识、把握,客观事物对于主体根本无美可言。我们对高山、大海的审美反映,就绝不只是单纯的感官愉悦,而是渗透着一定的理性因素、具有对“真”的认识的性质的。特别是对社会美、艺术美的审美反映,更有着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的重要因素,如对五四运动,对《红楼梦》的审美反映,其中必包含有对特定社会历史本质规律的认识、了解,如果对此无科学的认识、把握,断不能对它们的重大审美意义产生敏锐的审美感知和深刻的审美理解。
审美意识中积淀着道德意识。当人在实践中掌握了客观世界规律(真),并运用于实践中时,便产生了道德意识(它是人对客观现实、实践活动是否合乎主观目的、需要的反映、认识,是一种社会功利观念),其后,才从中孕育出审美意识。因而,审美意识在产生之初是等同于道德意识的,客观事物的目的性就是善,也就是美。但是,审美意识一旦产生,就开始逐渐从道德意识中分化出来,相对独立地发展,以自己独特的似乎无功利的形式反作用于客观实践,可以“不顾任何实用的考虑而喜爱美的东西”。[(5)]然而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和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和利益,与之根本无关甚或相反的东西,不可能被感受为美;所以,分化独立出来以后的审美意识的具体表现形式尽管可以不与个人当前的实用功利发生直接的联系,在根底里却仍然包含着社会功的利性质,潜隐着比个人直接功利目的远为深广的社会功利目的、需要。总之,相对独立的审美意识虽不等于道德意识,却必然包含着道德意识,只不过它有道德意识的内容和效能,是体现、实现于比较曲折间接的形式里而已。
审美意识中含有科学认识因素和伦理功能性质,培养人们的审美意识的同时,当然就能间接地使人也得到一定的科学意识、道德意识的培养。
综上所述,可见美育确实是不可缺少不容轻视的一种教育。
二
美育之必要、重要已毋庸置疑,问题的讨论便推进到:中学教育中如何实现美育?总的说来,美育应该且可以广泛地渗透到学校的一切教育、教学乃至行政管理工作中,从而得到某种程度某些方面的体现。
在语文教学中实现美育,是语文教学应有之义,现行的《全日制中学语文大纲》就明确规定了语文教学目的应包括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观”,但认识仅止于此,无以理解它为何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要对此有透彻的理解、认识,必须对美育与语文教学的内在联系,对语文教学实施、贯穿、强化美育的必然性、必要性、可行性,予以探讨。
1.语文教学内容所具有的审美属性,决定了语文教学与美育有着必然的联系,二者相互依存、互为条件,语文教学的过程必须贯穿美育,美育通过语文教学得以实现。
意识是存在的产物。没有审美对象的存在,绝无审美意识的产生。马克思说:“只有音乐才唤醒人的音乐感觉”,[(6)]“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7)]培养审美意识的美育之实施、实现必须以审美对象为先决条件。而正是在这里,语文教学显示了实施美育的优越条件,为美育提供着坚实的基础。这主要表现在语文学科具有鲜明的文学性。文学性既是语文教育的特征之一,又是语文教育的巨大优势。现行的中学语文教材,80%的课文是中外文学名作佳作。文学是艺术美中的一个重要类别,是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的集中反映和形象表现。因此,文学正是绝佳的审美对象。其它非文学的议论文、说明文等,也都有一定的典范性,在思想内容、结构、手法、语言上有着美的品质,不失为审美的对象。由此可见,语文教材本身就是美的结晶,为美育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同时,既然语文教材以美为其本质属性之一,因而语文教学就必须贯穿着美育。必须从审美入手,引导学生对课文的艺术形象和艺术形式作出审美感知,进而作出审美的判断和评析,否则,学生一开始就会被阻隔于艺术形象之外,进入不了作品创造的艺术境界,当然也就不能体察作品意蕴和艺术特点,即使是进行主题分析归纳也很难,因为作品的主题是潜藏于艺术形象和艺术形式之中的。不作审美启发引导,只作理论性分析,只能是对完整的语文教学的粗暴阉割,至多只能完成一些知识性教学任务,其主题归纳、形象分析、特色指点等都必是隔靴搔痒、抽象空洞、硬性外加的东西,无以实现语文教学的文学感染、思想熏陶的功能。
语文教学与美育有着质的统一性,在语文教学中实施美育,乃是势之必然。
2.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语文教学是实施美育的优选途径。美育具有多端性,可以选择多种入手处进行美育。引导学生接触多彩多姿的大自然,使学生从大自然中获得美的感染和熏陶;引导学生接触异彩纷呈的社会生活,使学生从社会美中去辨别善恶美丑,塑造美的心灵,都是美育的途径。但是,艺术美可以使学生集中地感知美、理解美、体验美,受到美的教育。毛泽东在谈到社会生活美和文学艺术美时曾指出:“因为两者都是美,但是文艺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生活却可以而且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有普遍性。”[(8)]正因为如此,从艺术美入手去进行美育就能实施更高层次的美育,更有可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在中学美育中,艺术美则是重要的审美对象,艺术学科的教学则是实施美育的便捷的途径。其中,语文教学以其课时多、内容广博的特点,自然地应成为实施美育的最佳手段和途径。
3.中学美育的实际情况,决定了语文教学是实施美能的重要渠道。中学教学的特殊性,中学生年龄、阅历、知识、心理发展等方面的特点,决定了中学不宜开设专门的美学理论课(即使是大学,也都是在较高年级才开设美学课程),中学美育的主要任务便只能交给艺术类学科去完成。音乐与美术当然是美育的基础课,且相当专业化,但是,这两门课程的学时实在太少(大多数高中取消了这两门课程),实难起到完成中学美育任务的主要作用。而语文是学生的主课,是学生接触量最多的学科(其学时占中学全部学科总数的30%),且其内容又集中了深广的美。语文教学应当发挥自己的优势,切实而又有效地实施美育。
凡此种种,已足以证明:语文教学与美育有着本质的必然联系,语文教学是中学美育的重要途径。
三
语文教学中的美是丰富的,进行审美教育的方式也是多样的。根据语文科的特殊性和语文美育的实践经验,可侧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去进行美育。
1.在美读过程中充分感受美,审美感受力指的是通过对审美对象的课文审美感知,获得从形式到内容的整体的、直接的把握领悟,从而发生审美愉悦的一种能力。它的核心是感知,如果对课文中审美因素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若明若暗,那就无法对审美对象作整体或部分的反映。人们认识事物是从对事物的感知开始的,美也是通过人的视听感官进入人的心灵的。因此,感受美是审美教育的基础和前提。
语文教学活动中,由于审美对象的显现是以课文为主的,所以语言文字便成为学生直接感知的材料。因此要利用语文教育中的听读教学,调动学生的各种感觉器官,眼要看,口要读,耳要听,以语言文字为媒介来感受课文的形象,接受课文的美的熏陶。而美读则是听读教学中感知美、获得美感的主要途径之一。
审美意识论文篇2
上引前一段话简直令人不知所云,后面的判词更武断得令人匪夷所思。难道仅仅因为意识总是具体的,就可以否认对意识进行整体的、共相的把握吗?怎么可以否认意识形态属于社会意识呢?将意识形态说成是种“性质”,学理和现实依据又在哪里?当代世界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确有新发展,但从未见有学者对意识形态作为思想、观念和意识这一基本规定加以怀疑。为什么不对前人的工作进行认真清理和思考,却别出心裁、无中生有地另外虚构混乱的分类和规定?鉴于一些人对“审美意识形态”论的不了解和无端指责,这里试图简介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流变脉络,解析当代中国八九十年代提出的“审美意识形态”的具体内涵及其历史贡献,解释在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基础上引入“话语活动”论的必要性。这样,或许有利于对《教程》理论核心的理解,有利于在“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们对文学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谱系
ideology一词的汉译是“思想体系”或“观念形态”,也常译作“意识形态”。该词最先由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观念学派发明,法兰西院士特拉西(destuttdetrace,1754~1836)采用这个词来研究当时社会中的种种意识和观念,企图由此掌握意识和观念的普遍规律,并构建一套理性、科学的意识和观念。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创造性地运用“意识形态”概念,并注入新内涵,到20世纪,意识形态的概念进一步发展和丰富,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意识形态理论,虽然各家观点都有自身的思想背景,但它们都聚扰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或者倾向于马克思主义。
概括地讲,自马克思以来,西方世界的意识形态的含义主要有如下7种模式。1、错误意识。这种理解仍属于18世纪启蒙思想的范畴,启蒙哲学家们的目的就是使理论现代化世俗化,要让科学和政治领域内的探索和思考从旧式宗教正统的桎梏禁忌中摆脱出来。马克思对宗教和黑格尔的国家概念的批判即属于此。2、领导权和阶级合法化。马克思在参加到工人实践成为共产主义者后,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开始具有阶级论眼光和强大批判力,比如认为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前所鼓吹的“自由”“平等”的人性论,到进入资产阶级社会却转而意味着市场制度里“人在市场上不得不出卖自己劳动的自由”。3、物化模式。20世纪初卢卡契用以指现代社会兴起后的合理化、商品化和工具化等思潮和趋势,这些思潮从社会制度到肉体感受各层面对日常生活进行系统化重组。物化模式把马克斯·韦伯的“合理化”理论推广到主体身上。韦伯认为,在现代的合理化进程中工具理性吞没了价值理性,不祥的命运像“铁笼”一样正不可挽回地落向人类的头顶。卢卡契则转而希冀无产阶级能超越资产阶级的物化的意识形态,变革社会,消灭资本及其物化进程而臻及全面解放。4、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以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和马尔库塞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当代世界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文化工业”和大众文化,其实是商品逻辑对文化领域的大渗透,启蒙时代以来的批判性文化已被抽空了“否定性”和“批判性”力量,纳入到商品消费文化中,被完全政治化和商品化了。5、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理论。法共党员阿尔都塞认为,包括家庭、教育制度、宗教等在内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执行着资本主义社会中意识形态再生产的功能,它们以国家强制为后盾,用“询唤”的方式为把个体生产为“主体”,提供抚慰性的整体幻景。意识形态就成为“对个体与其现实存在条件的想象性关系的再现”,其功能在于“俘虏”主体并且使之听命于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使精神臣服于资本。6、支配权的意识形态。法国学者福柯试图证明现代以理性为自身的中心地位而排斥、压抑和界定处于边缘地位的“疯癫”,同时现代社会中的政治技术全面控制人体,并内化到体验中。再如,阿尔及利亚革命者弗朗兹·法农则发展出一种种族政治斗争的模式,认为革命就是殖民地人民在争夺意识形态的主导权的过程中,学会摆脱掉强加于他们的自卑感和边缘感,摆脱对殖民者及其支配性价值体系的被动服从。7、语言和传媒的异化。当代的大众文化和传媒研究发现,在当代社会,尽管传播媒介和公共圈层及其所使用的语言表面非常开放、多元、灵活,但本身却遵循着商品和政治的逻辑,非常封闭,具有某种压抑性和意识形态功能。就传媒和公共的关系而言,只能是传媒为你、代表你说话,而你不可能真正向传媒说话或提出不同意见,一切都必须服从传媒的要求,改造为传媒语言(注:这里的模式参照了弗里德里克·杰姆逊对意识形态知识谱系的清理,参见《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2版,206~230页。)。大致而言,前三种模式是较为经典,强调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中的结构性内涵,其关键词大体为“正确”对“谬误”、“先进”对“落后”、“总体”对“局限”等。后几种意识形态模式,则在西方语言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和传媒学的影响下,把意识形态逐渐落实为一种社会性话语活动,强调其商品化、政治化及其背后深藏的权力机制或压抑性功能。这对于理解具体的文学作为话语活动是很有帮助的,我们后面再提。
在前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阵营,意识形态内涵另有准制度化的规定。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直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才发表,也由于考茨基、梅林和普列汉诺夫等马克思主义者的阐释,“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这一观念逐步地确立起来。“意识形态”的概念也在并不必定失去它的批判性内涵的同时,使其降为次要地位的倾向,其内涵相对地“中性化”了。一种是把意识形态当做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的总和,另一种则把意识形态当做跟某一阶级的利益相联系的政治思想。人们由此也开始公开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工人阶级思想称为一种意识形态。在中国形成的意识形态的解释也大致从前苏联引进,关于文学本质的理解也是如此,始终与意识形态关联。“意识形态”一词最初以音译“意德沃罗基”引入,成仿吾、李初梨等人在20年代一再引用,非常时髦。从一开始把文学界说为“意识形态”,就有着非常机械论和实用主义的色彩,认为“文学为意德沃罗基的一种,所以文学的社会任务,在它的组织能力”,文学是“反映阶级实践的意欲”,是“一个阶级的武器”,“一切的文学,都是宣传,普遍地,不可逃避地是宣传;有时无意识地,然而常是故意地是宣传”(注:李初梨:《怎样地建设革命文学》,载《文化批判》第2号,1928年2月15日。)。1942年毛泽东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把马克思主义有关文学的理论观点与中国革命的现实生活结合起来,申明文学艺术是一种“意识形态”,“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文学艺术“是替新政治新经济服务的”,因而有阶级性,“文艺从属于一定的阶级,从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为一定的政治服务的。这一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反映论和文艺观中国化的结果,推动了群众文艺的蓬勃发展,发挥了文艺在政治革命和社会斗争中的作用。此后,“文学是意识形态的一种”,或“文学是意识形态”,成为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惯用语,其基本内涵直至90年代仍然沿用。
“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提出及其内涵
20世纪中国文学观念的整体变迁好比一个钟摆,一个时期摆向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一个时期摆向文学独立和主体审美。从总体上看,将文艺规定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强调政治化斗争化的意识形态内涵,一直占主导地位(注:参见童庆炳、陈雪虎《百年中国文学理论发展之省思》,《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建国后进入建设时代,新中国文学观念理应作相应调整,但由于国际国内复杂政治情势和“左”的思潮的惯性影响,从50年代直至70年代末,文学和文论一直被看成是政治的晴雨表,一次次政治运动都以文学和文论为其发端。文学观念和理论长期裹足不前,封建僵化,只强调意识形态和社会斗争,不尊重文艺的独立性,抹杀了文艺理论自身学理探索的必要,几十年一以贯之,并且加以神化,把科学变成了迷信,甚至成为政治斗争、清除异己的手段。进入80年代,文学观念和理论逐渐摆脱“泛政治化”的倾向,人们开始重新认识文学自身的特点和作用。古今中外的各方面的思想资源都被调动起来,对文学特性的认识开始深化。80年代初中期,全国美学热以审美的观点来解说文学,马克思关于“艺术”掌握世界的思想,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感悟”和“妙悟”理论,前苏联审美学派的研究思路,“形象思维”问题和“共同美”的讨论,西方20世纪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各种批评理论都成为实现文艺理论观念变革的重要资源。正是在时代风云的激荡下,钱中文、童庆炳和王元骧等文论家,根据文学实践校正50至80年代文艺思想,总结百年中国文论,提出了“审美意识形态”论和“审美反映”论。
据考证,“审美意识形态”的提法最初出自俄国著名文学批评家沃罗夫斯基的论文《马克西姆·高尔基》(1910)(注:沃罗夫斯基论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77、278页;亦可参见钱中文《新理性精神文学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但较为成熟、有学理的研究来自苏联美学家布罗夫。他认为,文学是与政治、宗教、哲学、道德等并列的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在马克思的思想里面,只有具体的意识形态,没有绝对抽象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只有在各种具体表现中——作为哲学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的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才会现实在存在”;“艺术作为意识形态现象,其特殊实质就在于这种‘审美方面’”(注:布罗夫:《美学:问题与争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41、42页。)。显而易见,在他看来,“审美”并不是简单地对“意识形态”进行修饰和限定的“种差”。在80年代中国,当时提出的“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几位倡导者都有自己的思路,不尽相同。钱中文认为,文学研究的是文学所以为文学的、具体的意识形态,即“审美的意识形态”,而非哲学意义上的抽象的意识形态,非那种抽象化了的、非实体存在的文学形态。在具体地研究文学时,则要注意审美方法与哲学方法的融合。只满足于从哲学的角度看到文学是一种意识的形式,是人对现实的意识反映,是不够的,必须进一步讨论文学的特性,“必须使审美方法与哲学方法融为一体”。在理解和把握文学的内涵时,必须把审美特性与意识形态性结合起来,“文学的根本特征在于审美的意识形态性”(注:钱中文:《文艺理论的发展和方法更新的迫切性》,《文学评论》1984年第6期;《最具体的和最主观的是最丰富的——论审美反映的创造性本质》,《文艺理论研究》1986年第4期;《文学观念的系统性》,《文艺研究》1987年第6期;《论文学形式的发生》,《文艺研究》1988年第4期。)。童庆炳则认为,探讨文学的具体特性必须将认识论和价值论的视角结合起来,既要看到文学价值的多元性和结合性,更要看清审美是文学的“志业”,是文学的必要条件、基本依据和特殊本质。文学广延性强,它必然有社会性、政治性、道德性、宗教性、民俗性等等属性,但文学的所有这些属性都必须溶解在审美活动中,文学才可能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他同时又指出,把文学仅仅规定为“审美”、“娱乐”、“体验”还是太陕隘,不能揭示文学全部版图的种种景观,为此他甚至提出“文学五十维”、“文学五十元”说,在90年代末提出“文化诗学”的研究思路(注:参见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29页;《文学五十维》,《新作家》1992年第1期;童庆炳为“文化与诗学丛书”撰写的总序,载童庆炳著《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意义》,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但从总体上看,“审美意识形态”论提倡者诸家在思想观念和理论方法的革新上都有一致性:一是认为文学活动是人的情意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出于人的内在的审美要求,文学是审美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形态,而不是出于外在功利需求或政治目的的需要。二是在理论研究上强调必要在确认文学的意识形态性的基础上,将文学活动、认识活动、伦理实践等其他社会活动区别开来,研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从总结20世纪的高度把握文学研究,既要看到其社会文化的延展面,更要谨守文学的本位和规律。文学从根本上讲是审美活动,文学的特性是审美,应当辩证全面地看待“审美”本质。可以说,“审美意识形态论”既强调艺术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生产本性,又注意到了文学作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特征,从而摆脱了僵化的旧有文学观念体系和理论范式,也超越了80年代出现的一些纯审美理论的狭隘性。因此可以说,审美意识形态论既继承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又在新的现实中发展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是八九十年代文论界的重要研究成果之一。具体到《文学理论教程》,也要看到它在1989年之后的具体语境中(初版在1992年),试图实现在教材中使文学观念更新换代,步步修订加以完善的努力。《教程》的核心命题“文学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事实上是在世界文化思潮和现代中国现实的基础上,把苏联模式中的意识形态分析、中国古典文论与欧美文论中的审美论、西方20世纪的形式主义和话语理论等理论资源,以马克思主义审美的意识形态理论为基点进行现实的碰撞和整合的结果。反过来看单同学坚持的“……文学与意识形态不同质,……意识形态性的现实实用特征和审美的非功利、超越及自由性的特征使两者具有天然的相斥性,他们不可能融汇成为一个实存事物”的观点,以及“不过是人为虚构和神化出的概念”的说法,就让人感到不免简单和轻率了。
引入“话语活动”论的必要性
单小曦认为:“我们知道,如社会习俗、幻想、集体无意识等社会心理因素并不常常构成‘文本’和‘话语系统’。因此,从意识活动的角度说,社会心理因素不能构成话语活动的重要内容。”这一想法恰恰透露出对《教程》中引入西方20世纪的形式主义和话语理论等理论的无知。我们知道,在90年代以来文学问题的讨论进一步深入到文学本体层面,其中最为探本的是文体和语言的问题。针对过去认定文学语言只是形式的理论,人们发现,文学所展现的生活与语言是无法剥离的,“审美意识形态”也没能深入解释文学中语言所具魅力问题。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与它自身的话语活动(或体制)又有什么内在的关系呢?正是在这些问题的牵引下,《教程》引入“话语活动”论,并且把对文学和审美意识形态的界说进一步语言化、话语化。
现代语言理论和后结构主义语言学认为,意识活动从来都是与语言活动相辅而行,没有脱离语言而独存的意识活动,也没有哪种意识不能以语言(包括各种“拟语言”和人体语言)表达表现出来,文学活动是意识~话语两位一体的活动。而意识形态作为比较系统的社会意识也是如此,在具体性上它总是以话语活动的面目出现。甚至精神分析学所描述的“无意识”和“本我”,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意识”、“超我”和“语言”(按照拉康的看法,一个人的无意识恰恰是他人的意识和语言,而梦是符号变成想象的过程)的一块隐蔽的殖民地。从批判的角度看,意识形态对文学的影响和制约不会仅仅停留在理性的强制层面上,相反,它往往偷袭、渗透、占领无意识王国,而且这种对无意识的隐蔽操纵也常常是卓有成效的。阿尔都塞曾根据语言学的“结构”和拉康的“想象态”的概念,把意识形态看成是一种话语体系,即“一种具有独特逻辑和规则的表征体系(systemofrepresentations)”,是“社会的历史生活的一种基本结构”。但意识形态并不表达人们的真实生活,因为“在意识形态中,真实关系不可避免地被包括到想象关系中去”。这样,意识形态是人与世界的体验关系,或是人们借以体验现实世界的那种“想象态方式”。以话语体系的概念来理解意识形态,确实看到了艺术所提供给我们的体验的独特性和社会性。当然,阿尔都塞认为,艺术并不能与意识形态划等号,而是具有双重性质:
每一件艺术作品,都是由一种既是审美的又是意识形态的意图产生出来的。当它作为一种艺术作品存在时,它作为一件艺术作品……产生出一种意识形态结果……因此,艺术作品与意识形态保持的关系比任何其他的物体都远为密切,不考虑到它和意识形态之间的特殊关系,即它的直接的和不可避免的意识形态效果,就不可能按它的特殊审美存在来思考艺术作品。(注:以上分别参见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01~203页;董学文、荣伟编:《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20~521,537页。)
艺术就是这种具有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性质的话语形式。这一看法,对于那种把艺术看做意识形态的直接图解的庸俗唯物论来说,无疑较能切合艺术的实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程》将“意识形态”界说为“上层建筑内部区别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话语活动,如哲学、伦理学、宗教、文学及其他艺术等”,强调意识形态一词“总是涉及人们所说、所写、所信仰的东西(话语体系)与人们所身处于其中的种种社会关系之间的复杂联系,它表明话语领域存在着不同集团、阶层、阶级、民族或权力关系之间的复杂冲突与调解情形。而文学正具有这种性质”(第59页)。“‘话语’更能显现文学的意识形态性质,即文学并非单纯个人话语行为,而是许多因素或关系相互作用的社会话语活动”(第60页)。当然文学属于意识形态话语,但并非任何话语都是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是话语活动或体系的这种观点,有助于我们理解文学作为意识形态的具体性、活动性和复杂性。那么,从理论上讲,到底艺术与意识形态如何既“分离”又“结合”呢?阿尔都塞并没有给予充分的说明。这方面,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尔诺关于艺术本质的双重性的见解,有助于我们理解文学艺术与意识形态既“分离”又“结合”、既是审美的又是意识形态的的思路:
审美意识论文篇3
法兰克福学派是20世纪西方文论的重要流派之一与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法国结构主义的文本形式中心论不同,法兰克福学派文论承袭了作为感性生存论的德意志审美精神,将艺术和审美看成摆脱现代社会生存困境的最佳途径,其直接的理论来源是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异化与人的解放间题,并改造了弗洛伊德主义和存在主义等现代西方哲学,从而发展了一种和经典马克思主义文论不同的文艺社会学。可以说,法兰克福学派的艺术与审美理论都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即艺术和审美如何成为解放意识、否定异化的革命性力量。在此意义上,可以把法兰克福学派文论看成一种广义的社会文化批判理论。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主要指向两个方面:一是对苏联马克思主义美学的批判性考察,二是对发达资本主义文化工业的批判,这两个方面都对
马尔库塞用形式主义美学理论批判马克思主义美学,批判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观点,这是不足取的。但我们也应该看到,马尔库塞所强调的艺术的主体性、艺术自律及审美形式等问题,确实是长时期内马克思主义美学所忽视的。在
童庆炳在写于1983年的《文学与审美》一文中提出了一个今天看来习以为常而在当时起到开风气之先作用的见解:“只有在文学理论的各个问题上深深引进‘审美’的观念,我们的文学理论才可能打开新的局面”。1984年,童庆炳在自编教材《文学概论》(红旗出版杜)中明确提出了“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审美反映”及“审美是文学的特质”的新见解。童庆炳在1992年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中则吸收了现代西方语言美学的新成就,提出了一个沿用至今的观点—“文学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
由于“审美意识形态论”是在对苏联及欧美文论的借鉴基础上,特别是总结了我国现当代文论的教训后提出来的;在后来的阐释中,又吸收了西方形式主义文论的理论要素,因而就体现出一种综合视野:既避免了将文学作简单的意识形态图解的文学工具论的缺点,又防止文学研究陷入形式主义学派见木不见林的狭窄范围。在今天看来,它仍然有着旺盛的生命力。面对学界对“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怀疑和指责(比如把“审美意识形态论”理解为“审美主义”).童庆炳仍然认为,审美意识形态论是文艺学的第一原理。
审美意识论文篇4
本文作者:袁源作者单位:贵州大学
苗族舞蹈《水姑娘》审美意识的嬗变
苗族舞蹈《水姑娘》中审美意识的嬗变在于其核心意象“水”的现代转换上,它是苗族舞蹈传统性与现代性结合的典范,从它的意蕴和形式上都有其独特的审美性,可从中缕析出其舞蹈审美意识的嬗变。从苗族传统舞蹈来看,由于苗族没有文字,这样,苗族舞蹈和其它的门类艺术一起更多地是用来记载苗族历史的,或者说,诸如苗族舞蹈这样的艺术,其文化功能远远大于其艺术的审美功能,就像苗族服饰铭刻了苗族的历史一样,苗族传统舞蹈中,历史积淀下来的文化信息远远大于单的纯艺术审美信息。正因如此,对于这个具有苦难历史的民族来说,其舞蹈所展现的是他们从黄河岸边东海之滨一路走来历尽艰辛的历史,其审美意蕴是厚重古朴和雄壮阳刚,是他们虽悲壮却乐观向上、豁达勇敢的精神。苗族传统舞蹈这种强烈的仪式性、叙事性在诸如赫章大花苗的《苗族大迁徙舞》、台江县的《反排木鼓舞》等之类的“三鼓一笙”舞蹈中体现得非常鲜明。但是,舞蹈《水姑娘》展现出来的却迥异于这类传统的苗族舞蹈,它是一幅贵州美丽的山水图,一群苗族姑娘在水边嬉戏玩水,曼妙的舞姿,柔美的身形,演绎着关于水的故事。从舞蹈意象来看,整个《水姑娘》舞蹈的核心意象是“水”。水的特性非常多,轻柔、透明、灵动、激荡等。该舞大致可以划分为三段,每一段都紧紧围绕着以“水”为中心。第一段从一开始“叮叮……咚咚”泉水声入舞,清脆悦耳,幽静的环境中,几个水一样的苗家姑娘,以水为镜,轻柔地抚摸着自己的面庞,眼神中充满对水的眷恋。那清澈的河水,时而碧波起伏,时而水波连连,给人一种如梦如幻的意境。接着是一群苗家女子在水边嬉戏的情景图,舞蹈中把这群千娇百媚的苗家少女,喻成如水般透晰晶莹,如水般风情万种。第二段是整个舞蹈的高潮部分,舞蹈动作幅度大,气势烈,情感也最炙热。结尾显得十分悠闲宁静,领舞的一个水姑娘双手捧起一汪清水,戛然而止,给人留下无尽的想象,颇有“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意境,也与全舞开头的宁静安详,形成一种首尾呼应的态势,静静地抒发她们对水的眷恋以及热爱。舞蹈《水姑娘》经过对水的“形”和水的“灵”的模拟,形象地描绘了水即是姑娘,姑娘即是水的审美意蕴,水与人达到了高度的契合。在舞蹈演员的选排上,她们都是青春妙曼的少女,她们身体所散发的青春气息和她们内心丰富细腻的情感都与水的轻柔、欢快等特质达到契合。表演中,演员都是赤脚,这符合少女水中嬉戏的生活现实。从其舞蹈服饰来看,《水姑娘》借鉴了苗族传统服饰特点:头戴银冠,身穿富有刺绣褶皱裙进行表演。但也对苗族服装进行了编改,姑娘们的服饰是十分精致,它不同于以往的苗族头饰,使用银饰炼成的花环,蓝绿色的衣裙映衬着她们的秀美,表现了她们如水般的特点。这类服装款式将古代传统与现代风格相结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比如将裙摆拉长了许多,其效果是突出了少女们身材的修长,更切合《水姑娘》的内蕴要求。在灯光安排上,舞台灯光布景也是非常唯美的,一开始的蓝色底调映衬着景色的幽静,高潮部分的红光推动激烈的氛围,结尾部分的蓝光又“嘀嗒,嘀嗒……”随着一声一声的水滴敲在地面的发出的声响,一群水姑娘活跃在舞台上,丰富多彩的造型给观众带来了不一样的美的感受,舞蹈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整个舞蹈调子为蓝色,这是水的颜色,使舞蹈更有浪漫与幻想色彩,配合现代舞台技术,舞蹈将少女们的表演与屏幕的背景结合起来,制造了视听交融、现实与艺术交替的现场感。从音乐和伴奏乐器来看,伴乐有浓郁的民族风格。音乐是有起伏的,刚开始流淌着山水的声音,接着是优美的笛声和铿锵的鼓声、苗语也渐渐进入,体现出苗族的风情。鼓是苗族舞蹈的典型器乐,是苗族人民珍惜和喜爱的乐器,其音质雄浑深厚,锐耳圆润,传声甚远。鼓乐的结合增添了《水姑娘》舞蹈的魅力。这些都是苗族舞蹈审美意识的原生态体现。从舞蹈动作来看,《水姑娘》有自己的艺术风格,由于它植根在苗族民间舞蹈的深厚土壤里,保留了苗族舞蹈传统艺术语言和手法,同时又借鉴了新的民族舞蹈艺术的语言和手法,创作出新颖的舞蹈语言和别致的艺术手法。特别是肩部、腰部、胯部的婀娜表演,精巧别致地塑造一个个美丽的形象。姑娘们借助了整个身体刚柔结合的舞姿对水的的模仿。舞蹈截取了几个典型的关于水的动作:掬水而吸(弯腰双手捧起溪水,立身而饮)、划拨流水(立于溪边,用手在水中划动)、互打水仗(少女们动作激烈地互相泼水嬉戏)等。水的特征莫过于千变万化。整个舞蹈中的动作更多地是在表演关于水的各种意境:泉水叮咚滴落、流水轻缓而过、浪花冲击碰撞、瀑布冲泻而下等等。《水姑娘》凸显了水的这一特征,通过队型和动作模拟出水的形态,而姑娘的心则细腻地模拟出水的灵性。这群“水姑娘”仿佛就是一群水的精灵,肩步和腰部的律动清脆得就像那滴滴清泉;上半身配以手臂的摆布摆动就像是水的流动;既表现细水长流的温柔妩媚,亦有波澜澎湃的潇洒鼓舞感动。在舞蹈的高潮阶段整个舞蹈增强了张力度和表现度,姑娘们随着木鼓鼓点,以头、手、脚的大幅度摆动随着鼓点变化而变化,像中间部分姑娘们围成一圈,上身强烈颤动,手拉手围成圈,一个个依次身体由上往下地起伏,美轮美奂。动作粗犷豪放,洒脱和谐,潇洒刚劲,激越豪迈,热情奔放,表现了苗家姑娘水一般旺盛生命力。整个舞蹈唯独没有过去历史迁徙中渡过黄河长江时那种灾难性的洪水,正是这样,舞蹈《水姑娘》才不是一部悲壮苦难的史诗,而是一首关于少女与水的抒情诗,是一幅现代山水画,是人融于自然的山水画。意象的变迁就是历史的变迁。在《水姑娘》中,舞蹈所描绘的审美意象变化了。在苗族传统舞蹈中,关于祖先记忆的意象更多,诸如枫树、蝴蝶妈妈等。苗族迁徙到贵州花溪这类的地方后,逐渐“水化”了,被这个地方美丽的山水所陶醉,那些苦难的历史意识减少了。大体来说,北方氐羌系统的民族或游牧性民族,他们更崇拜雄壮刚烈的事物,诸如对狼、鹰、虎的崇拜。在与彝族火把节上的舞蹈相对比,我们就能更加明显地感受到“水”意象的柔美。火具有燃烧的刚烈、炽热、粗野、豪放等倾向于阳刚一面的品格,它具有游牧民族逐草而居的不稳定,火把节上的舞蹈就是彝族人火的性格的体现,它燃烧一切,富于攻击性,具有黑夜带来的神秘性和狞厉性。这种性格又与他们的虎崇拜相吻合,虎的威猛雄壮让人畏惧。相反,南方系统的民族更多的是倾向于水的性格,比如傣族泼水节、布依族择水而居等。《水姑娘》的表演既有强烈的民族特色,又借鉴了东方其他民族舞蹈的语言和手法,创造出新颖的舞蹈语言和别致的艺术手法,精巧别致地塑造了一个个美丽的水姑娘形象。苗族迁徙到贵州的山山水水间,逐渐有了一些水的性格,这是苗族舞蹈审美意识嬗变性在现代舞蹈《水姑娘》中的体现,它不是过于侧重去叙述这个民族多灾多难的过去,略去过重的历史厚重的呈现;它之所以优美是着眼于现在,憧憬着未来。
《水姑娘》改编的启示和意义
它既有苗族民间生活的气息又有新锐的艺术语言,展示了崭新的舞蹈风格。正如编导靳苗苗说,“水本身是舞蹈很好的编创题材,改名为《水姑娘》参加荷花奖的比赛,是想更广义地表现贵州山水文化。”《水姑娘》再现了当下苗族人民生活的现状,也为我们提出了一个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保护和传承民族舞蹈文化的世界性课题。我们说民族舞蹈文化不能全然抛开原来的“汁”,也不能完全没有原来的“味”,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又不可能不注入新鲜的“汁”,也不可能不产生新鲜的“味”。事实证明,在原汁原味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形成新汁新味,更适合时代的需要,因而更富生命力。一切优良传统总是与时代要求相结合才能生存和发展。如果优良传统排斥时代要求,苗族舞蹈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都是不断与时俱进创造出来的。苗舞《水姑娘》其魅力性和特殊性就在于没有一味地追求情感的表达而将民族性的、原生态内涵过多的解构和重构,更没有过多地加入现代舞元素而忽略民族特征,不但保留了民族性的代表动作语汇,同时也将对水、对家乡的热爱表达得淋漓尽致,时刻向观众传达“我愿化作那一汪清水”的深切情感。通过对《水姑娘》的个案分析,既探究其苗族舞蹈原生态的“意味”,又可深入地把握其舞蹈的现代特征和变化,更可为原生态民族舞蹈文化应对全球化冲击,发展自我提供参照的依据,有利于对苗族舞蹈的保护和发展,进而对苗族文化的深刻理解具有重要意义。
审美意识论文篇5
【关键词】文化转型/当代审美/审美救世神话/自律/拓展
【正文】
如何评价20世纪80年代以来当代中国的审美理论与实践,如何把握21世纪中国审美活动的基本走向?这是每一个态度严肃的美学家都应深入考虑的问题。本文试图从近现代社会文化转型的角度,对中国当代社会的审美现实谈些个人的看法。
问题的提出:关于审美救世神话
在讨论新世纪中国美学的走向之前,回顾一下东西方近现代美学的基本思路及中国古典美学的自身传统,是十分必要的。
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人类的审美活动究竟是干什么的?这个18世纪美学初创时德国美学家所面临的问题,在此世纪之交,又浮现在我们面前,因为在新的时代变迁面前,我们仍有困惑。实际上,它仍然是新时代下关于人类审美活动基本价值功能的基础性研究。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最基本的认识,美学作为一种理论科学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价值,而美学研究者也就失去了其职业活动的基本理由。
关于人类审美活动的价值功能问题,西方美学史的研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鲍姆嘉通和康德在逻辑思路上对审美活动的特性做了初步的界定,但对其价值功能的认识还是模糊、犹豫的。到席勒,思路为之一变:美学研究的重心从审美活动的特性研究转而为价值功能研究。他从近世人类心灵感性与理性分裂的角度讨论人类审美活动的救疗意义,充分强调其在后宗教时代的文化意义,甚至将它与理想人性塑造联系起来。有席勒看来,审美的实质性内容便是让人类的精神获得充分解放,是一种使人类的感性与理性和谐相处的游戏。这样,审美就不只是一种应该独立并与人类其它文化活动享有平等地位的活动,而且是有着无比巨大的人文功能,在人类文化系统中应该享有优越地位,其价值应该得到凸显的一种活动。这种审美活动的文化学意义,极言之,则可用其一句名言当之:只有人才游戏;只有游戏才能成为人(注:席勒:《美育书简》,中国文联出版社1984年版,第90页。)。
受席勒启发,马克思也强调了人类审美活动的精神解放性质。也许,在马克思的心目中,在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审美,或按美的规律从事创造性活动,正是人类精神自由、人性完美发展的诗意象征。与席勒不同,审美在马克思这里,是人类整个实践活动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纯精神活动的游戏,在这点上,席勒对审美的理解,更符合康德的非功利精神。
到20世纪,以马尔库塞和阿多诺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家,放弃了马恩经典作家从政治、经济上改造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企图,而继承了其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精神,将马恩的制度批判改造为文化批判。面对当代西方的文化困境,“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将审美当作人类获得精神解放的必由之路(注:转引自毛崇杰等《二十世纪西方美学主流》,吉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566页。)。
这便是一条审美价值功能不断得到放大的理路:康德是犹豫;席勒始要靠它来疗救人心,但也只限定为纯精神的游戏;马克思以为只有在理想的共产主义,人类整个活动始具有审美的自由性质;而当代社会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家则只要以审美来改铸人心了。
这一思路的基本结论可以简要地概括为:随着宗教的衰落,人类社会进入一个后宗教社会的时代。在这一时代,事实已经证明,哲学、科学均不足以救世,现代社会科学理性的过度膨胀和大工业化生产方式,又使人类的完整心灵裂为碎片,只有审美活动才能完成新时代这一重要的任务。
美学作为一门学科在中国,实际上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这不只是近代的事实,也是整个20世纪中国美学界的实情。在美学诸派别中,主观派、客观派及和谐派均是以认识论立足的美学理论,唯有实践派美学在人类精神文化总体背景上审视审美活动,最能体现出价值论特色,因而,实践派美学的审美价值观代表了当代中国美学对审美价值的主流看法。对以李泽厚为代表的实践美学而言,其在审美价值理路上对西方美学的忠实继承是通过“自由”这一概念实现的。在李泽厚那里,“自由”才是核心概念,而实践不过是自由的唯物形式,所以他从根本上将美规定为“自由的形式”(注:李泽厚:《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164页。),进而,又将美感解释为一种“人类(历史总体)的积淀为个体的,理性的积淀为感性的,社会的积淀为自然的”,人类精神诸要素实现了充分和谐、协调的自由境界(注:李泽厚:《美学四讲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510-511页。)。不只如此,他还将这种理想的审美状态视为一种从根本上建构人性的宏伟事业,进而在他的主体性哲学体系中提出“情感本体”论,这直是要把整个哲学关于人类命运的探讨归结为美学事业,将人类未来精神境遇归结为审美了,李泽厚的心理本体论或情感本体论就是一种审美本体或审美至上论。
不只李泽厚先生如此,到20世纪90年代,又有一批中青年学者对艺术审美持有很深厚的本体情结,如提出:“艺术作为人的一种活动方式,在当代世界具有‘生命精神化’的重要价值。艺术不仅使人那蛰伏于胞胎中的各种要素、潜能逐渐得到自由的伸展和迸发,而且直接显示人的生命意义和对人的本质的自我确证。”(注:王岳川:《艺术本体论》,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16页。)不过这次是又以海德格尔为导师,将审美本体论演化为海氏话语:“诗意地栖居”。
这无疑是忠实地继承了上述从康德到席勒和马克思再到马尔库塞等人的思路,同样以自由——不管是康德、席勒式的想像力与知解力和谐运动的自由,还是马克思式的真正以人为目的的实践创造活动的自由——来论证审美的崇高价值,并同样寄审美以改铸人心的宏伟使命。
如果说,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美学基本上是以西方美学为美学的话,到20世纪80年代后,以李泽厚的《美的历程》为代表,中国美学界构筑自己的理论体系,始自觉地从本民族传统美学思想资源中吸取养料。就审美价值论而言,学者们普遍关注中国先秦,特别是儒家的文艺观,如孔子的“立于礼,成于乐,游于艺”的思想及“诗教”“乐教”传统。这种东方早期的文艺审美观,有一个重要的特点,那就是不就事论事,而是从人类整体文化观,从人类精神心理的综合培养的角度论述文艺审美的价值功能。正因其视野是宏观的,因而才更见到文艺审美的价值功能。
从这个角度讲,李泽厚的塑造新感性及情感本体的主体哲学体系就带有极其浓厚的东方儒家哲学特征,是他近20年来自觉继承传统儒家思想的结果。
综上所述,中国当代美学中极力弘扬审美价值功能的理论,其思想渊源,既有西方美学的因素,也有中国传统美学的因素,是这两种思想资源合力的结果。只不过在这一总体上是“西学东渐”的时代,自身文化传统的影响总是以潜在的形式存在的。
那么,这一充分张扬审美的价值功能的理论到底有多少真理性的成分呢?审美真的会有如此威力吗?既然神话帝国、伦理帝国、宗教帝国都一个个衰落了,科学帝国虽正炙手可热,却也已暴露出其种种弊端。在此情势下,审美何以证明自己在人类文化系统中独具的优越性呢?我们把这种有意无意地夸大人类审美活动文化功能的理论称之为“审美救世神话”。
从逻辑上说,历史上曾出现过道德救世论、宗教救世论、科学救世论等等,这些说法都出了问题后,难道审美不可以出场吗?确实,生活于后宗教时代、两次世界大战之后的人们,弘扬审美,几乎是对人类文化活动各方面反思后山穷水尽时的惟一出口。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难道人类真的走投无路了吗?人们不禁要问。审美救世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问题并不在于这种积极探索的精神,而在其思维形式。
文化转型之一:从一元文化到多元文化
审美救世理论对后宗教时代及大工业社会时代病症的诊断是准确的,说审美活动于此有一定的补弊救疗作用也是有道理的,可是,由此而进一步推断,其它文化活动都不行了,只有审美可以力挽狂澜,普度众生,则是大可怀疑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一臆说?关键在于:从康德、席勒、马克思到当代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中世纪宗教衰落后的文化转型,对近现代社会的文化格局产生了方向性误解,或者说他们对这种全新的文化格局根本就没有理解。就西方文化史而言,基督教的衰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信息,它带来的并非人们表面上所见到的科学与宗教的相互消长,并非只用宗教的失意与科学的胜利所能概括。这里所发生的最重要的事情并非此前人类文化诸领域“城头变换大王旗”式的王朝更替活动,而是一种人类文化体系内部结构的根本性调整。简单地说,就是从古典时代的一元文化到近现代社会的多元文化。
所谓一元文化,是指这样一种情形:虽然细细分来,各民族文化由各不相同的基本要素——宗教、伦理、审美、科学、哲学等组成,但这些要素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它们在文化大系统中所占的比例是不均衡的。在具体的各历史阶段,其中必有某一种要素占有较重要的统治地位,形成一枝独秀局面,其它要素则居于不起眼的从属地位,要为居统治地位的主导文化形态服务,并且只有在接受其庇护的情形下才能取得合法的生存权。比如,在原始文化时代,神话便是特为发达的一种文化形式,而宗教、艺术、科学、哲学等只是作为萌芽因素而存在。在古希腊的古典时代,哲学又充任着人类一切知识的保姆的角色,亚里士多德无所不包的形而上学哲学体系便是其象征。在中世纪,基督教又承担起古希腊时哲学这门智慧学所承担过的角色,艺术诚然要为宗教服务,科学的探讨也要以不伤害宗教信仰为限度。19世纪时的自然科学似乎也做过同样的梦,但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很快就撕碎了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在古老的东方,实践理性下的伦理教化活动也唱过类似的主角,艺术审美则是其更为精致的形式。
这种类似政治领域中存在过的君主专制制度的—主数奴的文化结构不是某一民族、时代或文化领域中的特殊现象,而是整个古代社会东西方文化所呈现出的一种共有的结构形态,是整个人类社会古典时代所共有的文化结构原型。
所谓多元文化,是指自从进入近现代社会,人类文化的内部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人类文化系统内部的各要素——科学、哲学、宗教、审美等进入一个平等相处、共同繁荣的时期。其中,再也没有哪一门类一枝独秀,也没有哪一门类因受压抑而不能发展,大家都有其不可代替的地位与作用,但谁也做不了绝对的文化领袖。用黑格尔的说法,叫世界历史进入一个没有英雄,起码是没有君主的“散文”而非“史诗”的年代(注:黑格尔:《美学》第三卷下册,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9页。)。
无须为这种因文化君主缺席而造成的人类文化的平淡无奇而黯然神伤,因为在那个一元文化的古典时代,虽然各民族文化都造就出一批光彩夺目的文化明星,如中国的伦理教化,西方的宗教;艺术审美领域内如中国的诗歌,西方的建筑等。但是,在这一时代,个别文化君主或明星的出现,是以无意识中压抑乃至剥夺其它门类文化活动充分发展权利为代价的,它造成了民族文化生态内部极严重的均衡状态。比如,在中国古典艺术史的范畴内,就出现了诗歌一枝独秀,诗的主观表现精神统领书法、绘画等非诗歌的艺术,最终形成抒情艺术的繁荣与以小说戏剧为代表的叙事艺术滞后这种极不平衡的局面,换言之,在古代中国,诗的荣耀是以牺牲其它门类艺术的充分发展为代价的。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情形。
这种遗憾在现代艺术史中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五四以后,中国现代艺术的各门类出现了共同繁荣的崭新局面。文学、绘画、音乐、舞蹈平行发展,文学内部也是小说、诗歌、戏剧、散文均有建树,不再有一手遮天的大腕巨星,也不再有压抑与萎缩。
这难道不是在近现代社会才会出现的崭新的文化现象,不是一场发生在人类文化领域内部的民主化,因而也是现代化的伟大进程吗?这难道不是在文化领域内充分地现实了近现代社会的民主理念吗?
面对这种真正代表了新时代文化理念的多元文化的格局,再来反省一下“审美救世”理论,只有审美活动(不管理解为游戏,还是创造)才可以拯救现代文明,才可以塑造或恢复完整的人性等说法,岂不跟目前这个时代文明的根本价值标准、文化理想太不协调了吗?我们以为,这种审美救世论与整个现代社会文化多元价值观,与现代社会的文化民主理念在根本上是矛盾的。
近现代社会的多元文化也是一种普适性的文化结构形态,它不只是审美领域内的特殊情形,而表现于人类文化结构的方方面面,表现在科学、宗教、审美、哲学间的关系,也表现在各民族文化间的关系。
持审美救世论的人们,面对近现代世界文化格局,其心态根本上还是古典式的。他们深昧于人类文化格局由古典的一元形态向近现代的多元形态的转变,或者对现当代文化结构的多元性质缺乏理解,或者虽生于多元文化时代,而无意识中有一种浓厚的古典情怀,喜欢做些文化精英、精神领袖之类的梦,以古典的趣味、古典的观念对审美活动的文化价值及当代社会文化格局作出规定与预测。
让审美来独挑拯救当代人灵魂的大梁,这未免所望过重,审美将不堪重负。历史已不止一次证明:人类精神文化活动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自有其价值,也自有其局限,尤其在近现代的多元化的文化共和时代,哲学、宗教、伦理、科学,都难以包揽天下,审美自然也不会有这种通天的本领,审美救世论实际上是以科学的名义编织的一个当代学术神话。
文化转型之二:雅俗分化
20世纪80年代,为反对认识论和功利主义的美学观,美学界极力强调人类审美活动的独立品格和价值,对美学研究走出“左”的误区,功不可没。20世纪90年代,审美文化理论的提出则达到一个对审美自治理论的辩证否定阶段。它着重强调人类审美活动与人类其它文化活动间的相互联系,强调在人类文化大系统的视野下重新阐释人类的审美活动(注:陈学广:《“审美文化与美学史”学术讨论会综述》,《中华美学学会通讯》1997年第2期(总第9期),第10-11页。)简言之,审美文化这一概念隐含了这样两种基本思路:审美与人类其它非审美文化;人类文化大系统下的审美。有学者把这种转变概括为内转与外突的矛盾(注:杜书赢:《内转与外突——新时期文艺学再反思》,《文学评论》1999年第1期。)。
需要指出的是,“审美文化”这一概念对不同历史阶段的人类审美活动,其文化启示意义并不相同。就古代而言,文化乃言审美所由来,即揭示审美这种在本质上是非功利的活动其实是由其它非审美的功利性活动而来,这是一条由文化而审美的理路,重在言审美由不独立到独立的历史进程。就现代而言,文化乃言审美的拓展,即审美活动已不再只限于精英艺术的纯艺术层面,而裂变为形态多样的审美文化,需要借助于文化这一包容性更强的概念来揭示当代审美活动多层次演变的事实。这是一条由审美而文化的理路,重在言当代审美意识的演变与拓展。
在审美与人类文化活动其它部分相互融合的大前提下,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当代审美演变的基本事实是审美的生活化,即本质上是非功利的审美活动大规模地融入功利性现实生活的潮流,它是当代中国审美实践对“审美文化”这一观念更为具体的演绎,而“审美文化”则是对这一当代审美新潮的观念表述形态。这一以审美生活化为实质内涵的当代审美潮流的背后,有着更为根本性的原因。
自从进入自觉的审美对象创造阶段,艺术美就成为人类审美活动的主体,人类审美进入以艺术美为典型代表的审美与现实生活截然二分的道路,这起码是西方美学史的观念与实情。与之相适应,美学也就成为以研究艺术美为主体的理论。但是,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社会的审美实际对这一以艺术审美为主体,因而审美与生活判然两分的理论提出挑战。
20世纪80年代始的中国审美变革首先是从艺术审美内部的自身裂变开始的。由于国内文化气氛的宽松和大众经济状况的改善,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审美享乐主义的潮流,以娱乐为主要精神的大众文艺对传统的严肃艺术形成猛烈的冲击。先是港台武侠和言情小说的风行,影视界起而仿效之,继而又出现了充分体现娱乐精神的迪斯科和卡拉OK这种积极参与、自娱性的歌舞形式。于是,传统的一元化的教化艺术现在一分为二:服务于传统严肃目的的精英艺术和服务于大众娱乐目的的大众艺术。其次便是围绕着美化生活这一主题而起的种种既发挥审美功能,又不离开生活对象和过程的新的审美风潮。这一风潮中,最先体现这一大众审美精神的是服装业,中国城乡大地由过去单调的灰色顿时五彩缤纷地亮丽起来,之后便是城乡居民住房装潢之风和城乡空间环境的美化之风,如城市绿化及园林建筑等。
那么,该如何理解这一现象呢?
其实,当代中国审美领域出现的这种艺术审美分化,并非孤立的现象,而有其更为深远广阔的文化背景。自近代社会以来,大工业生产、商品经济及现代文化传播媒体诸种因素相结合,共同造就了一个势力庞大的“市民社会”。这一文化群体要求一种具有世俗精神的文化。正是在这一需求下,近现代社会的人类文化系统才出现了又一种形式的转型:以雅俗二分为基本内涵的内部裂变。于是,人类文化结构呈现为一种金字塔式的格局:精英文化虽高居塔尖,但占居份额上只能是少数派;大众文化虽居塔底,却规模庞大。
在漫长的中古时代,东西方文化中的文化雅俗之分虽然早已存在,但长期以来并不能形成尖锐的冲突。这是因为,自从人类社会进入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分工以来,文化生产就基本上进入一个精英文化一统天下的时代。大众文化虽然一直存在,可只是一股不起眼的伏流,未能进入精英文化的理论视野,也未能形成对精英文化的严重挑战。近现代社会时势为之一变。随封建等级社会的逍逝,为少数人服务的精英文化也有些不合时宜,时代呼唤一种新的为最大多数人服务的通俗的文化形式,这便是大众文化。由于近现代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平民的社会,于是后起的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分庭抗礼,进而对前者形成冲击,最终走向分裂,实为势属必然。从这个角度讲,人类文化结构由古典而近代的转型,就获得了另一个角度的新的阐释:文化的雅俗二分。
这种转型在西方早已开始。中国只是由于其特殊的社会历史原因,节奏慢了些,直到上世纪晚期才被人们真切地感受到。
这样说来,发生在审美领域中的艺术的雅俗分化实在只是近现代整个文化系统雅俗二分的反映。
没必要对当代审美的这种出于乔木,迁于幽谷式的变迁怀有一种贵族式的失落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审美精神本来就是一种世俗精神、大众文化。如果立足于人类文化的内部基本分工,既然已经有了宗教、科学等崇高严肃的东西,审美当然也可以心安理得地持非功利态度了。
那么,审美拒不服务于认知与教化,只以赏心悦目为乐事,只满足于为人类提供暂时性的感性精神愉悦,与科学、哲学、宗教等文化活动的目的与功效相比,它难道不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世俗情调和民间精神吗?
其实,近代美学的诞生,审美活动非功利性的独立品格的确立,本身就是近代社会文化世俗化潮流的产物。没有宗教、伦理等这些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形态的衰落,提出审美应该独立,不再侍奉宗教、伦理、政治等的想法和理论,是不可想像的。康德以非功利性界定审美,正是在学理层面上揭示审美世俗精神的一个寓言。只是当时他以形式美论审美人们还回不过神来。进入20世纪,当大众审美以娱乐精神再次声势浩大地演绎这种非功利精神时,我们才再次想起了康德:其实,纯形式美与当代的大众艺术,表面上看,一个大雅,一个大俗;可细细想来,便不难发现,这二者又有相通之处:都是一种珍视当下、重感性精神享受的世俗精神,而这,也许正是康德之本义,审美之精髓。
当代审美同时包含了一对相互矛盾的基本任务:一方面要实现充分自律,防止泛审美主义倾向,另一方面又要充分拓展自身内涵,发展自己。于是就形成一个悖论:既要自律,又要拓展。自律谓有所不能,拓展谓有所作为。所谓悖论,即是二者相互矛盾而又同时为真,这正是当代审美的极其困惑与为难之处。可是,也只有这个悖论才能较为全面、准确地描述当代审美的实情。
要处理好这对矛盾,把握好自律与拓展间区别的分寸,既能自律又能拓展,确实殊非易事。但也不必为此而大惊小怪,蹙额疾首。其实,一部人类社会演进的历史就是不断与各种悖论打交道的历史,每个时代都有其特殊的令人烦心的悖论。
什么是审美意识的当代性?当代审美意识便是建立在上述两种文化转型基本事实之上的审美意识,便是由自律和拓展这一悖论所组成的审美意识,这是把握当代审美与古典形态和近现代形态审美意识本质区别之所在。不了解这一点,便无由把握当代审美的基本精神。
自律:当代审美的定位
新世纪中国美学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走出审美救世神话的误区,实现审美的充分自律。
所谓审美自律,就是指当代审美要对自身的价值功能和文化意义,对自身价值实现的真正领域有一个清醒的估计。换言之,当你中国美学界对审美,应像当年康德之于人类科学理性一样,常持警戒心。审美自有其价值,应该享有独立的地位,这一理念自从18世纪始,经美学家们数百年的不断呼吁,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现在,也许到了换个角度想想问题的时候了。所谓审美自律,就是认清真正属于自己的地盘,不要自我膨胀,不起越俎代庖之心,不仅要了解自己的所能,还要承认自己的所不能。坚持自己之所能,不妄念自己所不能,切不可陷入泛审美主义,切不可为自己所编织的神话所蒙蔽。对当代美学界来说,也许这种对审美的消极性描述更有意义。
那么,当代审美的真正界域究竟在何处呢?
人类生命活动有四种最为基本的形式,它们是物质功利活动、科学认知、宗教和审美。如果用减法去描述人的诸种生命活动,审美也许是其中最先可以减去的部分。其实,包括审美在内的整个人类文化活动都不过是物质生活的一种附丽物。
审美是什么?审美就是人类于物质生命需求满足之后追求暂时的感性精神愉悦的活动。在人类生命需求序列中,它是最后面的部分。仅只在精神需求,狭义的文化层次上讲,它于科学认知和宗教安慰之外,别有一块发挥其作用的天地。诚然,宗教与科学乃到大工业物质生产活动中都已暴露出各自的弊端,可这并不能证明,审美活动可以取其余而代之,可以独立完成完整人格塑造的艰巨历史使命。
在唯物主义作为常识已经普及的今天,审美不可以取代现实的诸种物质功利活动,已无多大疑义。在科学昌明、自然科学成就极大地改铸现代人的生存方式、文明形态的今天,也没有多少人相信审美可以或需要取代人类的科学认知活动。
审美可以取代宗教吗?本世纪初,蔡元培先生曾如是说,此说风行一时自有其世纪初全民族反封建蒙昧的科学启蒙运动的特殊时代背景。如果当时的人们因对刚刚从西方引入的近代科学理性持有高度乐观而相信蔡先生的预言的话,世纪末的今天,可以更冷静地对待这个问题了。
给中世纪宗教文化带来致使伤害的并非审美,而是自然科学的发达。如果说在这个科学成果、科学理性已成为当代社会基础的时代,科学都未能如人们所想像的那样彻底取消宗教生存权的话,审美更没有这个本领。
从学理上讲,以美育代宗教的说法,是将宗教与审美这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活动混同起来。虽然宗教与审美都是安慰人心,追求精神愉悦的,都是一种正价值,但是,宗教的安慰是一种更为形而上的哲学性的终极关怀,而审美愉悦却是一种形而下的、世俗的、暂时性的精神休息,不具有根本关怀性质。混淆了这两种文化活动各自特殊的性质,就会对人类审美活动的价值功能得出不符合实际的结论。
所谓审美自律,就是审美要忠于职守,坚持那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园地。什么是当代社会审美活动的准确定位?就是坚持审美仅仅为满足人类暂时性的感性精神愉悦需求而服务的原则。服务于感性还是理性需求,提供暂时的、形而下的还是长期、形而上的精神安慰,这正是审美功能与科学认知和宗教相区别的分水岭。自律就是坚持自己的本分,不给审美加任何超出其能力范围的文化使命。要求文艺作品给人提供一生的信仰支撑,这未免太苛刻了些。即使是宗教经典,要成为信仰,也要有一个文本之外一系列仪规制度上的保证和漫长的灌输过程。
这是一个多元文化的时代,审美既可大有作为,又难以一手遮天。它在人类文化体系中,与物质功利活动、科学认知、宗教是平等的,是相互合作与依存的。我们确实可以,也需要对科学理性、现代工业文明的诸种弊端给予清理的文化批判,但他者的有所不能并不能反证自己的全知全能。意识到科学理性与大工业文明具有压抑、撕裂人类心灵的性质,意识到审美活动将对此有所校正和弥补,都是很有见地的美学理论,但若由此而进一步得出,于当今社会,惟有审美可以独立担当起救疗人心,塑造完整人性的任务,便是大错特错了。因为我们很难说,在当今社会,毫无宗教情感与终极价值追求,毫无科学理性的怀疑与实证精神,而只雅好娱乐游戏的心灵是一种健全完美的心灵。
其实,就个体人文素质培养而言,古代中国的儒家教育制度已做得很好。中国是最早建立较完备教育体系的国家,西周时即有贵族教育制度。其时,文化教育中,诗教与乐教,用今天的话说,即美育,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孔子的教育思想中,人格修养的最后一个环节,最高境界的“游于艺”,这“六艺”包括了诗、书、礼、乐、射等项目。从此为传统,在中国古代文人的知识结构中,对诗、书、画的学习与操练是极其重要的部分。正是这种古典教育体系中对审美这一端的突出强调,才形成了中国古代文人以“艺”为中心的知识文化结构。这种以美育为重心的教育在思维形式上强化了与审美活动同构的感性直觉思维,在知识结构上偏重于人文科学一方,弱化了与审美不同构的辨析思维和抽象思维的培养,忽视了自然科学的教育,对古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十分不利。
这说明,中国古代社会以美育为重心的教育,所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在知识结构和精神素质培养两方面都是不完整、不合理的。这段历史大概可以提醒我们对当代社会审美救世神话的警觉。
在这个多元文化,人类文化系统内部各部分充分发展,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时代,科学不能,宗教不能,审美也不能独立完成铸造人类健全心灵的任务。审美诚然是重要的,可人类无法仅仅作为一种审美的动物而存在。在人类已有的诸多文化活动形态中,审美无法证明自己比其它部分有独一无二的优先权。所以,美诚然是一种很有魅力的价值,但它并不比其它价值更高贵。健全人格的塑造,完美人性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光有审美无法独立完成。理想人格诚然应包括对美的鉴赏能力,可它同时也应包括有科学认知能力和宗教情感和终极关怀意识,这才叫健全,这才叫完整。否则便是用一种片面代替另一种片面,会造成新的人格分裂与萎缩,离我们一直在呼唤的目标北辙而南辕。
正确的思路应该是,充分发展人类文化体系每一部分的积极功能,而用其它部分来补充每一部分所不能,消弥其不利影响,由此而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和平共处,共同繁荣的生动局面。
拓展:当代审美的作为
在充分意识到审美有所不能,实现自律的前提下,认真探讨人类审美活动在当代社会价值实现的现实途径,是新世纪美学的又一基本任务。
说审美要自律,要有自知之明,放弃文化精英的情结,并不是说在新的世纪,审美将可有可无,无所作为。审美是人类最基本的心理需求之一,审美活动是人类文化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这已经是近现代社会人类所达成的共识。关键在于,在当代社会,审美应该走怎样的自我发展的道路?显然,在逻辑上,起码有两条道路可供选择,一曰征服式发展,接替、取代其它文化形态而显示自身的价值,即上述审美救世论的思路,这显然是行不通的。二曰融入式发展,走内涵拓展,即在深入展示当代审美意识内在层次的丰富性上,在满足人类审美需求的多样性上下功夫,然后再谋求与其它文化活动的结合,以此来向社会证明自身的价值,以此而成为当代社会精神现象学的显要部分,以此来服务于现代人的心灵。我们更赞成后一种道路。
应该承认,发生在当代社会文化系统内部的这种雅俗严重对立与分化的局面并非人类文化结构的一种理想状态。那么,如何对这种分立状态进行某种程度的调适?就审美领域而言,原有的以艺术美为主体的审美意识的自我拓展,便是一条可以考虑的道路。
所谓拓展,是指建立在当代社会人类文化雅俗二分这一基本事实上的新的审美意识,就是拓展古典时代以纯艺术美为主体的传统的审美意识,就是审美观念走出艺术美的局限,打破审美与生活之间的严格疆域,有意识地将新兴的大众审美文化纳入自己的视野,就是走向生活,美化生活,有自觉融入当代社会大众现实生活各领域的过程中焕发自己的新生命。这种审美融入现实生活的过程,恰就是当代审美由原来的精英文化形态逐步渗透到大众文化的过程,它不仅实实在在地拓展了自我,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消弥了当代文化雅俗对立分离的局面,是对当代文化的一种贡献。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代审美的这种自我拓展,是人类数千年审美意识既有成果的一种现代反刍,是精英艺术、高雅审美自身的普及行为,同时又是对大众审美的一种提高。合则双益,分则两伤。
自此,人类审美活动走过了两段辩证历程。在审美意识发展史的第一阶段,其历史主题是审美活动告别现实生活的胎盘,走超越功利的审美独立之路;而现在,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回归现实,回馈生活,在以回归生活为形式的历史进程中将人类审美意识的发展再提到一个更高的辩证否定的阶段。
那么,以自我拓展为基本思路的当代审美意识究竟有怎样的具体内容呢?我们认为,所谓拓展,至少应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的内容,它们同时也是当代审美意识的三个层次:
一曰装饰审美层。这是当代审美意识的基础性层次,也是与大众生活最接近的层次,是当代审美生活化最典型的表现形式。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随经济情势的好转,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掀起了一股美化生活的热潮。城乡居民所着服装色彩、款式的丰富变化成为当代中国审美新潮的标志,接下来的就是居民室内装饰的讲究,城乡环境的绿化与美化,城市园林建设热潮的兴起。这便是美化自我,美化环境,美化生活的行为。这些在美学原理上,属于工艺美的范畴。工艺美的独到魅力何在?正在于它美化了生活却并不脱离生活的朴素形式,在于其对生活的亲和力。
稍有心的研究者就会注意到,这种以当代大众审美文化面貌出现的审美风潮与人类审美意识史的起点又是何等的相似!什么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逻辑起点?是形式美或形式感,是先民们超越物质功利目的对自然界或人工产品形式(色彩、线条、形状、声音、质感等)的敏感和喜爱。正因如此,康德才将形式美作为人类审美意识和审美对象的核心。这不只是康德个人的偏好,也为人类的审美意识史所证明。中国古典美学史告诉我们:“文”与“质”是中华民族审美意识的逻辑起点。“文”即对象的纹理色彩等装饰性因素,“质”即对象的实用功能。“文”“质”对立恰恰反证了中华民族审美意识的觉醒,证明人类的美感起源于形式感。
如果说起始阶段的装饰趣味只是人类审美意识起源的见证,当代中国的各种实用装饰美的追求则是一种精英文化层面审美活动向大众文化层面审美的反馈,因为当代社会各种实用装饰行为中的形式美追求是以数千年来人类艺术美经验为基础的,与原始艺术的装饰美不可同日而语。长期以来,生活与艺术判然二分,艺术美被视为美的典型,但这只是一种精英文化的阐释而已。对社会更大多数成员来说,也许最理想的审美就是不脱离生活,与生活主体、方式、环境水乳交融的形式。既能承载审美趣味,又不脱离生活实用目的的东西是什么?就是以工艺美为核心的实用装饰美,便是服装、屋内装潢、城乡建筑及环境、园林等方面的审美追求。
其实,审美并不独立,它也是人类生活的价值之一,当人类的生活本身已经美化了,审美还有什么牢骚好发,这不就是其自我实现的一种形式吗?
二曰娱乐审美层。这是当代审美大众文化精神又一种最基本的体现形式,指当代社会以影视歌舞为代表的大众逍遣娱乐为主要内容的审美形式。
康德当年以形式美为人类审美的核心,今天看来,至少是不全面的。在人类审美意识的最基本要素中,消遣娱乐,尤其是以艺术美为对象的娱乐,即通过参与文学及歌舞欣赏活动来实现精神心理的放松与愉快,是审美精神价值的基本内涵。如果说形式美、日常装饰工艺的欣赏主要是在悦耳目层次的审美的话,观赏艺术作品的娱乐活动则主要是悦神志层次的审美。本来,就人类艺术审美的原初动因来说,娱乐与形式感一道,是人类审美意识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艺术发生的基本内在动因。在人类几种主要的文化活动中,审美也许是最具民间大众文化气质的一种,只是艺术生产从民间创作转入个体职业创作后,才渐渐变为贵族文化。时间进入到20世纪,大众娱乐审美又成为当代社会人类审美活动的主潮与生力军,这难道不是对审美的大众文化属性的一种再确认,一种审美大众精神的复兴与回归吗?
弗洛依德从心理宣泄的角度论艺术的审美功能,可他主要以之解释作家的创造动机。在我们看来,艺术审美之所以具有如此巨大的娱乐功能,之所以能起到悦神志的功效,主要地在于艺术审美经验具有对现实生活经验的超越性,通俗地说,即是其理想性,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弗洛依德将艺术审美说成是白日梦,是一种真理性的见解,因为艺术审美正因其所蕴含的审美经验对现实生活经验的超越性,才具有了对大众的心理补偿功能,人们才会在欣赏中暂时超越现实,娱乐自我,得到暂时的精神安慰。
当代社会以影视歌舞为主要途径的大众娱乐艺术的勃兴正是对艺术审美娱乐功能的充分实现和强调。以言情、武打、侦探、警匪等题材为大宗的小说和影视艺术其魅力重在情节,重在过程,重在虚拟式体验中放松精神,娱乐心神。
如果说小说及影视艺术还是一种静观式的娱乐审美,交谊舞、卡拉OK等则是一种积极参与型的自我娱乐的审美形式,它充分复兴了久已被压抑、忘却了的原始艺术的自我表现精神,与理论界接受美学充分张扬欣赏主体能动性的基本精神不谋而合。
积极参与性,以审美主体的行为、过程,而不是以审美对象为核心,是人类审美活动当代形态的又一重要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静观还是参与,便是古典审美与当代审美在形态上的分水岭。因此,重视当代社会的这种参与自娱性,并把它纳入关于人类审美活动的基本见解,在美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在美学原理体系中给它一个明确的逻辑位置,是当代美学的又一重要课题。
将娱乐列为文艺的价值功能之一,是当代中国美学的进步之一,能有这样的进步,一方面是思想解放的结果,同时也是当代中国审美实践的启示。其实,仅把它列为人类文艺审美功能的三分之一(指通行教材中关于文艺价值功能认识、教育、娱乐审美的三分法)还是不够的,它是审美意识当代性的重要标尺之一,是当代审美意识之重镇。它与上述装饰审美一起,构成了当代大众审美的基本要件。
三曰高雅审美层。这是当代审美意识中的最高层次,是当代审美中的精英文化层面,相当于古典审美意识中的主体——艺术美部分。“高雅审美”还是个大概念,它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致力于认知功能和政治、伦理教化功能的艺术;2.对权威话语和大众话语两方面均持保留态度,致力于发挥文化批判功能或终极关怀功能的先锋派艺术;3.坚持纯艺术标准和纯艺术探索的唯美主义艺术。
这是当代艺术审美的又一种文化景观,有了它,当代审美才能保持其应有的文化品格。
雅俗共赏是一个古典形态的艺术标准,它要求艺术审美在微观上能兼顾雅俗两个层面。这在古典时代,人类整个文化未发生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大规模分化的情况下是能做得到的,但在当代文化雅俗严重分化的情势下,就很难做得到。于是,当代人类审美的雅俗两个层面的合作就由古典式的微观综合(在每一部作品中兼顾娱乐与教育,甚至文化批判)转化为宏观均衡(一个社会既有主要服务于大众娱乐审美的作品,也有坚持认知功能和文化批判、艺术创新的作品)。
这样,当代审美意识就同时包括了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两个层面。就精英文化而言,拓展既是坚守,也是深化;对大众文化层面而言,拓展便是审美意识的普及与充分实现。对当代社会而言,一方面需要自觉地将人类数千年来在古典美学中所得到的宝贵、丰富的审美经验充分地推广于大众文化、大众审美的领域,让美真正实现源于生活,又回馈生活;另一方面,以文化工业为支撑的大众文化、大众审美又已明显地暴露出自己种种蔽端,一个健全向上的社会,难以由对现实毫无批判、超越精神的大众文化单独支撑,它同时需要高雅文化、精英艺术来支撑人们的心灵,提高人们的品位,因为高雅文化、精英艺术,走的正是一条由文化批判而提高生活,提高人类精神境界的道路。这是一个双向互动,宏观均衡的格局,两者中少了任何一头,都不会是一个健全的社会。
审美意识论文篇6
引言
从陶瓷发展的历史上看,陶瓷审美包括在人们广泛的文化语意之中。换言之,就是人们利用陶瓷来表达各种文化语意,直至展示精神世界的起伏变化。
青瓷,作为中国陶瓷文化发展的里程碑,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它基本奠定了中国属于瓷器母国的文化地位。长期以来,无论陶瓷物质材料及其工艺如何发展和进步,青瓷的现实作用一直比较重要。原始陶瓷的时代,青瓷曾经一花独绣;南青北白”的陶瓷文化时代,青瓷与白瓷曾经分庭抗垒。毫无疑虑,青瓷在陶瓷文化的长河中,所激起的浪花仍然使现代人回味无穷。
一青瓷文化语意随着社会文化发展而丰富多彩
陶瓷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物质媒介,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在社会文化的发展中,不仅没有淹没各种陶瓷在文化中的功用,反而使它的文化语意更加丰富多彩,其中,青瓷就是这样的代表。
从陶瓷发展史看来,青瓷较早出现在秦汉时期,秦汉原始瓷的釉层较战国时的厚。但釉色普遍较深,呈青绿,或黄褐等色,可能釉料中氧化铁的含量较战国时的高”。尽管如此,对青瓷的界定不能仅仅停留在瓷质、色彩以及肌理等物质的性质之上。倘若以此对青瓷做界定,陶瓷文化中许许多多的问题都不能被阐释清楚。因为釉料中氧化铁含量较高,所以,在还原气氛烧成中呈现青绿色。这是较早的青瓷。青瓷一经发明和使用,便得到广泛流行,也得到不断延续和发展。由于瓷器比陶器坚固,又清洁美观便于清洗,再加之瓷器远比漆器、铜器造价低廉,并且原材料分布极其广泛,藏量丰富。因此,各地根据各自的自然和人文条件烧造了大量的瓷器,以适应文化生活的需要。
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与人们对文化生活需要的渴求,瓷器得到大量生产。越窑瓷器从东汉开始,在很长的时期内一直起着领头羊”的作用。越窑青瓷自东汉创烧以来,中经三国、两晋,到南朝获得了迅速发展”。越窑瓷器大量应用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用之于食器、茶具、酒具以及卫生洁具(如,虎子)等。尤其进入唐宋以来,白瓷和青瓷比翼双飞,各显特色,青瓷更加具有审美意义。从宋代开始,青瓷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较为著名的有钧窑、耀州窑、龙泉窑等窑的青瓷,它们分别以不同的特色展示着地区的文化内涵。也就是这种生产格局进一步丰富了青瓷的文化范畴。
由此可见,青瓷是一个发展并逐渐丰富的陶瓷文化概念。进一步讲,青瓷是一个陶瓷文化范畴,它既有时间性,又有空间性;既有物质性,又有意识性;用它既能彰显陶瓷发展历史的一个脉络,又能体现地区陶瓷文化的特色,还能阐释许多陶瓷文化现象。第一,从时间上看,青瓷较早出现在秦汉时期,也可以说,青瓷的出现,是瓷器初具雏形的标志。由于青瓷材料具瓷土的一般特性,并且,青瓷的烧成温度明显高于陶器,因而,青瓷因化学、物理性能之故首先与陶器区别开来。这是青瓷在陶瓷史上的地位之一,瓷器的出现,是我国陶瓷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给此后的三国、两晋、南北朝瓷业的空前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二,青瓷萌芽期发生在浙江地区,主要窑场在上虞、宁波、慈溪、永嘉等县市。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对浙江省上虞县上浦乡小仙坛东汉晚期的瓷片标本和窑址附近的瓷土矿中的瓷石样品作过许多测试和化验,并认为它具有瓷器的标准;第三,青瓷的发展期是从大江南北铺开的,隋唐时期所谓的南青北白”,就是这种说法的概括。唐代,以浙江越窑为代表的青瓷继续发展,它代表着南方青瓷的生产水平。北方白瓷是以邢窑为主要代表的。所谓白瓷是相对于青瓷和黑瓷而言的,由于瓷土中氧化铁的含量较低,瓷色呈现白色而得名。此时,青瓷仍然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在江南地区以成熟期为标志,就是北方地区也有零星生产,而发展到宋代就具有独特的特色和个性了。例如,钧窑的青瓷,就是以青色为基本色的窑变”品种;第四,青瓷从宋代开始发生了明显的瓷质量的变化。宋代,陶瓷生产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是以各地窑场所生产的地方特色瓷为主,出现了争奇斗艳的繁华景象。此时,青瓷审美更上一层楼,主要青瓷产地有龙泉窑和钧窑等窑场,这些青瓷在发展中仍然以地区性特色为标志;第五,青瓷是一个文化内涵十分丰富的陶瓷品种。一方面,从发色剂上看,青瓷具有十分宽泛的色阶范围,这与其中氧化铁含量有关,决定了青瓷色泽的深浅和浓淡。此外,它还与烧成温度和烧成气氛关系较为密切。另一方面,青瓷因为地区材料及其生产工艺的差别,富有地域性特征,这也是青瓷具有多品种的主客观因素。
正因为青瓷有这样宽泛的文化内涵,所以,它在人们的文化生活中的延续性是毋庸质疑的。
二后现代主义思潮为青瓷开辟了发展的新天地
产业革命以来,由于机器生产的广泛应用,不仅将生产拉向机器世界,也在人们的文化生活中充斥了电视机、计算机等大量机器,这使人们的文化生活单调、乏味起来。为此,后现代主义在继承现代主义成果,主要是在继承机器美学”的基础上,将历史文脉主义、隐喻主义以及新材料为特征的装饰主义推入生产和人们的生活领域。这样,后现代主义就成为了主导社会生产和人们文化生活的主流意识。这为青瓷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环境条件,它不仅翻开了青瓷光辉的历史,而且,还将新的文化因素注入了青瓷文化的创造上,从而拓展了青瓷审美的新内涵。
现代大工业生产介入陶瓷制作,彻底改变了陶瓷的手工制作模式,但是,陶瓷文化的功能及其文化语意,仍然与传统文化紧密相关。尤其进入后工业社会以来,陶瓷审美的鲜明特征是多元化的,不同民族都以自己的民族文化为基础并吸取其他民族文化来丰富自身的文化审美内容。这便是现代审美理念的显著特性。事实上,后工业社会更加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它是在现代大工业生产基础上,结合机器生产与手工制作为一体化的社会生产模式。因为人们在对工业产品感到麻木的时候便产生了一种向往手工艺生产的时代的文化生活内容,但是,社会客观生产力又不可能回归到手工艺时代。因此,一种折衷的社会文化生活模式便应用而生。也就是一种杂乱的、复杂的、含混的、折衷的、象征主义和历史主义”的文化生活模式进入人们日常的文化生活之中。这样,人们在文化生活需求下,对造物就显示出了这样的具体要求:它在文化的发展足迹中寻找一切可利用的元素,以充实现代文化生活,这就是它所谓的文脉主义”;它还强调带有象征意义的文化内容,以表达人们对美好事物的憧憬和向往,这就是它所谓的引喻主义”;尤其突出表现为,它将现代材料和生产技术结合起来,集中表现现代材料的色彩、肌理以及构成要素的新兴模式的装饰,即装饰主义”。这就是后现代主义思潮影响人们文化生活所显示出的三个主要特征。换句话说,后现代主义将自身的内容转变为现代文化意识,并竭力介入人们的社会生产与文化生活之中。
正因为如此,在现代陶瓷生产和利用中,人们倾尽全力挖掘了有利于陶瓷表现的一切文化元素,将其展示得空前丰富多彩。
青瓷,不论作为陶瓷物质材料,还是作为负载文化的媒介,都是一个典型代表。从陶瓷材料及其工艺发展的进程看,它真正奠定了瓷器之所以为瓷器的物质技术基础。传统上,陶瓷的工艺美,从两个方面说,一是材料的化学组成,二是材料的工艺性能。这是在中国陶瓷文化具体实践和理论阐述中都有所体现的历史事实。历史上,青瓷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氛围中得到不断发展,此时此景,陶瓷生产者竭力保持了青瓷文化发展的人文环境和自然优势。例如,在五代十国时期,面对中原强势文化,主要是政治和军事的攻击,钱氏政权不乏采用朝贡”的方式,为青瓷发展营造天有时”的人文环境。这尽管是难以言辞的,可是,它是隐藏在陶瓷文化中以和为贵”为要旨的引喻主义的文化精髓。当然,在现代文化生活中,青瓷作为礼品”,与传统文化意义上的贡品”是完全不同的。介入现代文化语意的青瓷,作为礼品是在社会地位同等条件下的礼尚往来”,这才是儒家文化范畴的精神实质。作为物质媒介的青瓷,现代文化语意所体现的远远不是礼尚往来的意义,而是在商品经济大潮中的价值定位。在现代青瓷产品中,不论是文脉主义和引喻主义文化因素,还是装饰主义的新文化内涵,实际上,都不可能逾越它的时代特征,都不可能否认市场竞争中价值目的的对象化问题。
从后工业社会以来越来越复杂的社会文化环境看,是文化意识的多元性为青瓷的发展提供了诸多的环境条件,并使青瓷审美将传统和现代文化结合起来,交互产生了一种适合现代文化需要的,并具有新内涵文化的审美。
首先,市场经济环境与竞争主流为青瓷文化审美注入的新内容是物美价廉。历史上,与青铜器、金银器、漆器等工艺性较强的物品相比,青瓷是物美价廉的物品。因此,青瓷一经产生就受到了人们的普遍欢迎。现代社会面对市场需要和竞争,从大众化消费的视角看,青瓷仍然不是历史文化意义,它的物美价廉仍然为生产者和经销者看好,也为消费者所青睐。
其次,陶瓷物质材料的工艺性和审美性统一所凝聚的文化精神仍然是当今青瓷文化审美的物质基础。在青瓷发展的历史中,无论何时何地,青瓷材料合理的化学组成与较强的物理性能以及它的色泽,与所展示的视觉刺激等,都是独树一帜的。现代社会,尽管技术进步和陶瓷产品品种丰富,可是,青瓷独特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魅力依然占据着陶瓷文化审美的一席之地。
再次,合理的造型构成与合适的功能,是展示青瓷审美的具体形式。青瓷,从材料的物理性能上看,便于成型与生产制作。不论是圆形器物,还是方形器物,甚至长形器物,都便于成型和烧成。因此,生产可根据具体需要,将材料塑造成或圆、或方、或长的各种器形。这样,青瓷产品就可以根据器形来确定它们的适应范围。例如,一只碗、盘、碟、勺(或汤匙)等,都可以为餐饮生活提供便利。这种生活实用是人们追求审美的基础。正如古希腊美学家苏格拉底所提出的实用为美”一样,衡量美的标准就是效用,有用就美,有害就丑”。青瓷在现代人们的日常文化生活中仍然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是深受人们喜爱的生活器物。
最后,凝聚历史文化和现实文化生活,为当今人们生活增加物质和非物质满足的青瓷,仍然不失其双重的审美文化价值。历史上,青瓷一直为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着,尤其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与事实需要中,青瓷担当着多种文化角色。在唐代,许多文人将越窑青瓷当作写诗作赋题材。如顾况所写的舒铁如金之鼎,越泥似玉之瓯”;孟郊所写的蒙茗玉花尽,越瓯荷叶空”等。不仅如此,文人雅士还将青瓷与饮茶结合起来,不仅有美妙的诗文,也有绝佳的生活时空享受。前者如越瓯犀液发茶香”越碗初盛蜀茗新”等;后者是在饮茶活动中的文化成果,如陆羽的《茶经》。作者在饮茶活动及其对各地所产瓷器的对比中,认为越州上”,且类玉”类冰”,是对越窑青瓷的高度评价,不是赞誉之词。
在现代文化语意中,青瓷远远超出了这种文化审美意义,它存在于人工具体的物质环境之中,并携带了沉甸甸的深厚审美意义。总之,现代社会,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所营造的人文环境条件,使青瓷审美的新内涵随着文化发展的需要不断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