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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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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1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文件精神,在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严肃履职行为等方面,一一对照官僚文牍风、吃拿卡要风、懒散推诿风、走读漂浮风、奢侈享乐风所列举的五风病为自查重点,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开展创先争优争做‘人民好公仆’实践活动的氛围中。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查找出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整改。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中创先争优的拼搏精神还不够强,工作中职责感、紧迫感、使命感意识树得不牢,离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的目标还有差距。二是融入局31125总体工作思路的大局意识不够强,往往局限于纪检监察业务的范畴,对管理、服务、保障研究不够。三是按部就班工作效率不够高,应对日新月异的大发展形势,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四是宗旨意识服务观念不够强,在工作的指导思想上,重视上级精神有余,掌握基层具体实际不足,主动深入基层的调查研究明显不够。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深入细致地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不够,全面准确地把握和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不到位,站位不高,视野不宽,思想认识落后于形势的发展。二是敢于拼搏奉献事业的进取精神还不够强,缺乏激流勇进开拓创新意识,思想观念和思维定势还没有真正改变,默守陈规满足于现状。三是立足岗位,服务大局的意识没有牢固树立,总认为服务大局只但是是个口号,没有把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与全局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与基层和群众的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四是对纪检监察工作钻研不够,工作中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主要当个二传手主角,干工作的抓手不多。

三、整改措施

(一)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持续高度一致

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2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能打硬仗、党和人民信赖、能够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任的队伍。但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一是个别干部在办案中有畏难情绪。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务人员作案越来越隐蔽、复杂,一起案子往往要牵扯纪检监察干部很多精力才能结案,使得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该项工作存有畏难情绪;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是查办违纪违规人员的工作,工作中不免会遇到领导、朋友打招呼、说情等尴尬事情,这给纪检监察工作也带来了一定阻力;再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属“清水衙门”,同经济部门相比不仅待遇差,而且干部的晋升渠道也比较窄,导致一些干部心理不平衡。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还不高。个别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思考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有的甚至违规违纪。三是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总体薄弱。当前,在一些乡镇和开发区纪委书记一般是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由于他们分管的工作较多,难以有更多的精力顾及纪检监察工作。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狠抓思想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并且,调动或提拔干部要把平时学习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严加考核,确保学习见到实效。

(二)加强管理培养,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机制,建议在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实行干部的横向交流、纵向交流,多岗位煅炼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议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严格资格考试考核和审批程序,严把进人关。建议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又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工作作风。建议加速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的训练力度。

(三)强化制度执行,治理纪检监察干部的失范问题。首先,对所有管理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现行有效的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第二,针对干部容易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已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监督上的薄弱点甚至空白点,从机制、制度等方面入手,及时补漏补缺,设置监督关口,增加监督措施。第三,严肃查处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以权谋私、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四)健全奖惩机制,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奖惩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靠素质竞争、凭能力进步上来。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3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

(四)干部专职不专用

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其纪委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真正用于纪检监察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

(五)干部思想不稳定

在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

本单位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班子内部分工、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相对其他部门就奖金福利而言也是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有的认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监察,现在太认真,就会得罪领导、亲戚、朋友等,会为自己将来的、提拔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设置障碍,增加一些麻烦、困难。所以在中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大胆开展。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

二、对策措施

当前,《国家公务员法》已经实施,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全面启动,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各级党委要本着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原则,从组织建设、思想作风方面着手,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切实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格局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首先必须要从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等角度考虑,提高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格局,与同级党委的级别相当;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格局和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干部的级别待遇。这样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有利于依靠群众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就可以更有力地落实党委作出的决策,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各级纪委才更有权威性,可以更有力、更有效地根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败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反腐败深入开展。

其次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及待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才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再次必须要改革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问题。首先必须改变领导关系和供给关系,把目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领导,把供给关系由地方供给改为上级纪委直接供给,让同级纪委与监督对象无利害关系,这样监督起来才会真正有力,从而保证纪检监督权的权威性和有效监督;其次可以在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中,将派驻人员的编制划入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特别要考虑到目前州、县两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人员少、开展业务不多的实际,对他们的干部编制进行有效整合,推行“大派驻”和“大纪委”的做法,即:改单位派驻为系统派驻,将系统内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重新组合成新的派驻机构,称为派驻一组、派驻二组等,这样可避免纪检组受所驻单位在办公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约;将乡镇纪委划分为几个片区,设置相应的机构如督察一组、督察二组分片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目前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名存实亡、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赋予这两类纪检监察机构新的活力。同时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科学设定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设备的达标要件,对“双规”场所、办案车辆、案管室、证据保全设备、行政经费等作出量化要求;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

(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四是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一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多岗位锻炼。合理设定轮岗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满期后必须轮岗或交流。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产生的消极因素;二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换届、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时机,积极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提出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向社会输出合格干部,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有序流动,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三要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要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凡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无论是担任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具备纪检监察干部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通过考试获取,不能通过组织任命、聘请聘用等途径获得。而且,这种资格准入制是法定的,是必须执行的。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彻底杜绝乱开口子随便安排人员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现象,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基础;三要探索挂职锻炼新途径,开阔干部视野。挂职锻炼包括系统内挂职锻炼和系统外挂职锻炼。要在抓好系统内挂职锻炼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也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作风。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最终目的要让纪检监察干部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干部学习经济管理、宏观调控、组织人事、金融证券等知识,丰富知识面,使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四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要积极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或者在综合性大学设立纪检监察专业,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还可以此为平台,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四个新变化”:纪检监察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繁重了;领域不是缩小了,而是大大拓宽了;标准不是简单了,而是更加复杂了;履行职责对干部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大大提高了。这就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自身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职责。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严格落实中央的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真正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4

当前,我区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刻。认真研究和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特点,进一步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对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区新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区干部作风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基本情况。截至20xx年6月底,我区共有处级干部501人,其中公务员466人,事业单位干部35人;女性55人,男性446人。处级以下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16989人,其中公务员5607人(含公安2745人),事业单位干部11382人。性别结构分别是:女性6888人,男性10101人。

(二)我区近年来干部作风建设的主要做法。作风建设关系事业成败和群众利益。区委区政府一直重视干部作风建设,特别是2008年南山区、龙岗区发生特大火灾事故以后,更是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长抓不懈,采取多种举措确保作风建设不放松。区委成立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推出10项干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在全区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基层站所风气建设活动、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活动等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开展厉行节约工作,深入治理;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公款出国(境)、违规购买和使用公务车、违规兴建楼堂馆所等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阳光政府建设;每年坚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大力提倡;开门整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开展暗访实拍并在公职人员中组织观看,在全区干部队伍中起到很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等等。经过几年持续的大力整顿,我区干部作风有明显好转,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社会各界给予了充分肯定,基本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

二、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作风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老大难;问题,容易出现;一阵风、难根治、易反复;等现象。目前我区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少数干部存在自满思想,安于现状,缺乏上进心,工作上守摊子,马虎应付,经常处于;混日子;状态。二是个别干部对存在问题不敢抓不敢管,能推就推,能不干就不干,问题和矛盾长时间得不到有效解决。三是一些干部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不注意文明礼仪规范,态度粗暴、言行不当,败坏了公务人员的形象。四是个别干部干工作想问题,考虑自身利益多,考虑群众的利益少。五是一些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待工作拈轻怕重,办事拖拉,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难落实。六是个别工作人员作风松散,存在迟到、早退、随意离岗、无故缺勤等现象。七是一些干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如超标准开支、公款吃喝高档消费、滥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等。

(二)干部队伍作风问题产生的原因剖析。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是从社会文化层面看,社会不良风气及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多元化的影响是产生干部作风问题的重要社会原因。我区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市场经济发达,社会开放程度高,各种思想文化交锋激烈,而且社会管理难度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党员、干部所处环境复杂、面临的诱惑众多,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不可避免地渗透到党员干部队伍中来。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碰撞,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使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扭曲和错位。

二是从体制机制层看,新旧体制转型交替,使腐bai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有了土壤和条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项目审批、资金划拨等权力过分集中,权力干预市场资源配置和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制度设计不够科学、严密和规范,如在工程建设、土地资源开发、政府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尽管已经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在实施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三是从工作层面看,一些单位和组织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一些干部处置人、财、物的权力较大,但对他们监督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对;一把手;缺乏有效监督。执纪监督力度不够,致使不良作风得不到及时抑制。缺乏有效的作风建设考评、奖励和末位警示、淘汰制度,工作中更多地强调责任,鼓励奖励措施未跟上,挫伤了一部分人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是从党员干部自身因素上看:部分党员干部党性锻炼不够,宗旨意识淡化,导致有的不注重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有的自恃身份特殊,不愿接受监督;有的以工作忙为由,不愿系统学习政治理论,不能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三、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区肩负着更光荣的使命和更艰巨的任务,要以作风建设为重要抓手,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干部队伍,积极推动我区新一轮科学发展。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自觉摒弃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束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想问题、干工作、谋发展。

二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是积极开展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政敬业的意识和道德觉悟。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四实;为人、;四政;做事。四是加强素质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宣传正面典型,鞭策后进,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二)狠抓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力和落实力。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加快特区一体化上下功夫,积极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政策的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环境,全力抓好信访维稳、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查违和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等工作,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在住房、出行、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问题,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抓好公共服务白皮书落实,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完善网上大厅功能,推动并联审批,实现信息共享,强力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三是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减少会议、文件,减少晚会展览庆典论坛等活动,实现全区公务购车费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两个零增长;;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是提高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继续深化土地管理、工程招投标、财政管理、干部人事、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

(三)狠抓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

一是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制。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总责,一级抓一级,切实抓好作风建设。

二是建立完善作风查访机制。扩大暗访范围,适时通报情况,及时纠正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和教育整顿力度,推动机关、行业和公职人员不断改进和转变作风。

三是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扩大行政问责范围,及时公布一批行政问责的典型案例。

四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解决一线执法和窗口服务人员耍特权、摆威风、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医疗、教育单位在资源分配、物品采购、人员招调、岗位安排等方面的制度,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和医务、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管,抓好基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四)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活动,多角度、全方位检查、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对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和制止。

二是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邀请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定期地明查暗访。加强舆论监督,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简报等宣传媒体,形成强大声势。

三是抓住关键节点,不断强化干部监督工作效能。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为手段,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四是坚持抓纪律正风气。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纪律松懈、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系统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有系统、分步骤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探索发扬党内民主、逐步扩大基层民主,改进行政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二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观念,切实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头号工程;,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节能减排,推进循环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是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在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总结梳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的预警分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以制度保障和促进;勤政、廉政、优政;。

四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廉洁城市的部署,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干部廉洁干事环境、风清气正社会环境建设。五是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防治腐bai的先进经验,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

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派驻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完善派驻组组长定期列席驻在单位班子会议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增强典型案件的治本功能,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积极推动作风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5

按照XX委和XX区党工委的安排部署,本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突出“六个聚焦”,加大自主学习的力度,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问题的能力,从多角度、多侧面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从学习深度、请示报告重视程度、对党忠诚、履职尽责、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找,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向,现汇报如下:

一、认识体会

根据市委、XX区及XX街道党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一是在现场边收看边现场学习十九大现场报告会,收看政治局常委见面会;二是参加开发区组织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十九大报告专家专题解读讲座大会;三是利用互联网资源在办公电脑上随时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四是利用智能手机上媒体平台滚动报道收听收看;五是班子集体学习十九大报告并进行研讨,对照十九大报告精神,并对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论断进行解读,现场讨论发言,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六是到担任第一书记的中信社区参加集体学习,同居民社区工作人员一起解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七是结合三会一课及传习所专题讲座对照学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八是及时用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步调,凝聚上下共识和精神力量,推动永兴各项事业建设全面发展。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概括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这是党的十九大的一个重大历史贡献。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共识和智慧力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存在问题

(一)学习的深度不够。虽然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是学习中对领会这一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指导意义存在没有完全弄懂弄明白的问题,还存在学习和使用没有达到完全统一的现象;二是在学习和使用上存在非常突出的矛盾问题,存在重视工作实际、轻看学习的思想,经常以工作忙、任务重、没有时间为由,做不到自觉静下心来学习,导致学习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三是学习方式不灵活。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进行学习,方法比较呆板、单调,开会时候有时“照本宣科”,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看看就好,对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的互动和思想交流,理论联系实际不深、不透。

(二)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开发区党工委和街道党工委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老老实实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是还存在对个人事项不重视、填报不规范、指标理解错误等情况。

(三)对党忠诚老实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纪律执行还不够彻底。虽然严格履行党纪党规教育的责任要求,把党纪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必备内容抓紧抓实,但还存在成效不明显以及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特别是组织纪律方面进行自我监督不够有力的现象;甚至在退加班费的过程中,有“怨言”。二是政治敏锐性还不够强。对新形式下如何更好维护党的形象权威、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思考研究还不深,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对社会上个别消极或负面言论所产生的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抵制不力,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就行了,没有以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去力所能及的进行抵制或弘扬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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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6

一、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的重大责任,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和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保证作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要深深植根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来开展,只有这样,干部工作才能有正确的方向,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服务,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把为中心工作服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使干部工作与中心任务相统一、相协调、相融合、相适应。要根据反腐败工作格局的要求,把培养、吸引、使用所需要的各类专门人才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要按照反腐败的工作部署和目标,科学地规划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发和使用入才资源,不断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保持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要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始终与中心任务的需要相适应,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按照实施人才战略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总体水平的重要保证。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加强素质建设,把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纪检监察工作是专业性非常强的一项工作,从人才的角度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提高职业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抓住培养、吸收、使用三个环节,创新干部工作机制,努力创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把所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要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重点培养一大批适应深人推进反腐倡廉需要的高层次、高水平的专门人才。要结合干部交流、干部培训,不断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要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这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注意选调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充实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注重在实践中加强对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锻炼,促进干部在实践中成长,在使用中提高。对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加强培养,多交任务,多压担子,便他们得到多方面的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就我市来说,当前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交流、培训工作。

一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要坚持;高进;、;高配;、;高出;的原则来选人、用人,即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人要起点高、素质高;配备干部要按中纪委、中组部规定高职级配备;交流出去的干部要提拔或平级妥善安置。要把好干部;人口;关。录用一般干部,要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对进人纪检监察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的干部,要通过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任前试用等程序,严格把好质量关。凡是素质差、形象不好的,不能录用。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对纪检监察工作急需的业务骨干、办案能手、专业技术人才等,不必求全责备,保证及时引进、选拔和调配。要积极拓宽选调渠道,打破地域、部门、行业的限制,开阔选人视野,广纳群贤,逐步改善纪检监察队伍结构。

二要疏通;出口关;,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合理交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推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任期制。县区以上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任期达两届10年者,必须交流。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一般应予轮岗,满10年的原则上要交流。要积极拓宽干部交流渠道,推动跨地区、跨系统的干部交流,对工作积极、德才兼备、成绩显著的要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提拔重用,争取形成;交流一个人、带好一班人、走活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三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市纪委常委及室主任以上干部、各县区纪委书记在任职届内要争取到中纪委培训1次,各县区纪委常委、室主任、县直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任职届内要争取参加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培训1次。要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本职工作内容、方法和程序,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三、以思想政治、能力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

总书记指出,能不能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正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前提是真正学好、学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学习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要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牢记;两个务必;。工作中要多深人实际,深人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使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决策和工作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符合群众的利益。

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要制定和完善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制度。比如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等。核心是通过健全制度,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二要制定和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程序制度。不管是办文、办事、办会,还是信访、检查、审理,不管是纠风、执法、党风廉政,还是研究、法规、宣传教育,每一项工作都要有程序,有科学严密的工作流程,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三要制定和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纪律、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靠制度来管人管事。四要建立健全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制度。对掌握有信访举报处理权、案件线索处置权、承办案件检查权、案件审理处分权、纠风及执法监察处置权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做到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防止执纪权力的滥用。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特别是谈话制度、诫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公务回避。轮岗交流等制度,用制度规范干部的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管理

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的关系。既要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也要认真完成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要实行定期报告工作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经常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工作,始终保持组织上、思想上和工作上的联系。纪检组长要认真理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单位的关系,增强工作主动性,理直气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继续实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述廉制度,除每年召开县区纪委书记、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会议外,每年还要不定期地召开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工作座谈会,以此增强大家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增进互相了解、互相学习,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7

执纪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基础性的工作,结合实际,将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监督队伍专业化的问题。随着转录融合和派驻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内部职能部门工作力量也得到了不断强化。新形势下,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执纪监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做到执纪执法一专多能。当前执纪监督队伍专业化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大量随编划转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没有专业知识,也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全面掌握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求需要较长时间,距离专队伍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派驻纪机构检监察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的机会相对较少,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执纪监督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矛盾不断突显,问题线索不断增加,随着干部转录一起从各级检察机关移交到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较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消化积淀的问题线索,只有不断强化执纪审查力量,将专业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安排到案件查办上,执纪监督队伍一定程度上有所弱化。

(二)执纪监督机制规范化的问题。一是内部协调机制不畅。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各“监督”力量之间尚未实现整体系统部署、集中统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协调配合不够到位,党风政风监督与执纪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联动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二是监督手段不多。当前执纪监督大多停留在查资料和现场检查层面,难以深入发现问题,要深入、系统、精准地掌握被监督地区和单位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只有探索拓展监督办法,真正实现执纪监督“长牙”“带电”。

(三)执纪监督定位的问题。执纪监督定位“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不够准确,没有站在纪检监察视角剖析问题,有效破解执纪监督短板。一是过分依赖主责部门。把执纪监督等同于主责部门的行业监督,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还存在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审计、财政等责任部门的业务监督,监督发现的问题停留在主体责任部门业务监督视点层面。二是监督没有紧扣纪检监察职责。执纪监督发现的问题很多是主责部门程序规范、资金管理、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问题,执纪监督变成了为主责部门拾遗补漏,发现的问题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契合度较低,与六大纪律和违法犯罪关系不紧密,没有深入发现或者刨根问底存在问题“表象”后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

(四)执纪监督质量方面的问题。一是执纪监督部门职责权限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更多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给党员干部敲警钟,让其“红红脸出出汗”,执纪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监督,目前尚无准确界定。二是谈话函询后续工作深入的问题。当前由执纪监督部门负责处置的问题线索,以谈话函询方式为主,对于党员干部矢口否认、避重就轻的问题,进一步深入了解核实存在一定制约因素。实践中通常情况是转为初核后交执纪审查部门办理,让“第一种形态”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助长相关违纪人员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谈话函询工作的震慑力。

二、对策分析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优化线索管理机制。执纪监督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专人管理问题线索,对重要问题线索要严格实行室务会议集体商议、领导层层审批制度,防止有价值的线索流失。二是探索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信息互通机制,由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互相通报办结的问题线索情况,并可在开展重点执纪监督检查和重大审查调查案件过程中,及时通报、交流有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影响工作成效。三是建立对外协作联动机制。针对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等特点,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对外协作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强化司法、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前置监督职责的履行,提高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形态间相互转化,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发挥好谈话函询的作用,以采信一批、处理一批、通报一批的方式加强谈话函询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探索“谈话函询+核查”工作模式,选择部分反映相对具体、有一定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在开展谈话函询的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建立谈话函询倒查制度,凡被反映人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进入初核的,对其已了结的谈话函询问题线索一并开展核查。

(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探索研究将监督范围扩展到监察全覆盖公职人员的有效途径,实现从单纯的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到善于挖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转变。采取“准初核”“准审查”“准调查”“谈话函询+”“面对面”谈话等方法,增强执纪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实效性,精准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中,重点要督促主责部门监督发现问题并整改,执纪监督中要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为重点,把执纪监督重点放在违反六大纪律、违法行政、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苗头和问题线索上,让执纪监督工作“长牙”“带电”,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特点。

(四)强化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通过派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将执纪监督业务素质强干部派出去培训,派出去的干部回到单位后要对单位干部进行培训,将学到的知识传达给所有执纪监督人员。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抽调人员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等形式展开实战指导,让执纪监督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水平。三是加强监督。由执纪监督部门加强对对应联系的派驻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工作进行再监督,积极探索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沟通联系、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派员专项督查相关工作、发放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

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8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概况

近年来,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推出了一些新举措,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普遍改善和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能谋善断,纪检监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群众当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制约,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宏观层面来分析,主要表现为“四个缺少”:

1、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多年来,纪检监察系统的机构建制一直是沿用中纪发[1988]8号文件,近20年没有新的举措,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规格上五花八门,这种规格上的不统一和不明确导致人们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产生诸多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是否是一套班子?各个层次的纪检干部该配备什么职级等等?对于此类问题,很大一部分纪检监察系统以外的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干部都不甚了解,甚至执相反的态度,总是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综治等党委政府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定、以及非领导职数的设置配备等等问题都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削落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2、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部门,性质属执法执纪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要有特殊的内部管理,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的党委政府部门,管理模式上要尽可能地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而目前的状况是,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特殊的办案手段;既没有严格的准入条件,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在内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和党委政府部门没有什么区别,流于常规化和一般化.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3、人员结构缺少合理性.人员结构的不合理主要体现为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不合理、性别结构不合理和原职业结构不合理.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工作年限长、年令偏大,尤其是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由于长时间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干部的知识单一陈旧,缺少实用性;男女结构失调,派驻机构女性干部职工的比例偏低,而机关的女性干部职工的比例又往往过高;还有就是大部分干部或是部队转业安置,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这些都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

4、双重领导体制缺少实效性.文件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

从微观层面来分析,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

1、干部配备不够齐.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分派人员“凑合”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市直、县直单位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监察室只有一个主任,且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还有很多本身就是兼职人员,有的甚至还是非党员.干部配备不齐已经是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正常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

2、干部不够专职专用.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后,书记大都分管着大量的其他中心工作,县级以上纪委机关的工作主要由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尤其对乡镇纪委来说,很难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专岗专职,专人专用,书记无一例外地兼管了财税、宣传、综治等工作,有的甚至长期在外招商引资,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份外”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派驻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至于监察室主任,更不用说,他们或是挂名、或是由各单位人秘股长兼任,能用于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因此,有些乡镇纪委、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

3、干部思想不够稳.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讨人嫌,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不快.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能力强、工作好、年限长,可至今仍然无法落实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政策;有的纪检组长相对同级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排位、班子内部分工及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就奖金福利而言,相对其他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较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自已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纪检监察干部常被人认为“不合时宜”、“不合群”,是社会“另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所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不平衡心态,一些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4、干部综合素质不够高.纪检监察机关准入制不严,门槛不高,一些年纪大而能力不强的同志常因照顾关系安排进入机关工作.同时,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流的机会少.这种“进口大出口小”现象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上缺少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干部所掌握的知识难免单一陈旧,跟不上形势,综合素质不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缺乏、沟通左右协调各方的能力欠缺、处理实际问题显得方法不多、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思维方式狭隘单一等等.

三、加强和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探析

加强和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抓住《国家公务员法》实施在即这一有利契机,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以全面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建设为内容,在教育、管理和制度上下功夫.

抓好“四项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强化大局意识.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克服不廉洁现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四是加强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推行“四个高配”,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而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和权威性来源于法律化.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就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高度的执行力.严格按该文件规定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是法律要求,是依法办事;反之就是违法,就是渎职.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