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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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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1篇1

2月2日,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站Facebook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IPO(首次公开招股)申请,并任命摩根士丹利和JP摩根大通为主要承销商,拟融资50亿美元。业内人士预测,这将成为美国股市近四年来规模最大的IPO交易。届时,“不以赚钱为目的的Facebook将造就一个神话”。据《福布斯》估计,Facebook股价将轻松突破100美元,其中员工将通过行使期权买入1.38亿股Facebook股票,均价仅为0.83美元。138亿美元也将均摊至3100名员工身上,平均每人获益超过400万美元。

Facebook如果用中文谐音可译为“非死不可”,这是否也昭示着Facebook的IPO之路的结局会如它的中文译音――“非死不可”?在近日大量看好Facebook未来发展的大潮中,拥护之声日渐高涨。但有业内专家却对其未来IPO之路略感忧虑:缺少批评意见,既可能让Facebook被捧得太高,也可能在IPO之后,让其摔得更惨。

不以盈利为目的

属于Facebook名下的一个最著名标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

据了解,Facebook招股书提供了一系列辉煌的数据,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每天平均有超过2.5亿张照片上传至Facebook;在全球拥有逾8.45亿用户;日活跃用户为4.83亿人,朋友联系次数超过1000亿次;每天平均发表27亿次“赞”(Like)和评论。

与“全球第一”的社交水准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其在盈利能力方面的“跛脚”:2011年Facebook收入规模为37亿美元,运营利润为17.5亿美元,净利润为10亿美元。相比之下,谷歌的收入规模为379亿美元,净利润高达97美元。对此,《福布斯》撰稿人托米奥・杰龙认为,Facebook的IPO与网景1995年IPO情形有些雷同。网景当年曾一度引发了互联网泡沫的第一次破灭。持有此种观点的人数不在少数。新闻集团创始人鲁伯特・默多克也认为,Facebook估值过高。他在Twitter上发文称,“如果Facebook以750亿至1000亿美元启动IPO,那么苹果公司现在448美元的股价就显得非常便宜。”

更为关键的是,一旦Faceboo达成IPO业务后,过去不透明的Facebook盈利状况将必须被透明化。一旦Facebook的股票在公开市场展开交易,该公司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审查。

另据境外分析人士称,单是遵守《萨班斯法案》(又称《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就将成为Facebook的一大负担。该法案针对审计独立性、公司责任、提升财务透明度、分析师利益冲突及企业欺诈的责任等多个方面均作出了详细规定。该法案不仅会保护揭发内幕的员工,还会要求投资公司加强证券研究报告的客观性。而业界认为,像Facebook此类年轻的私有公司通常都比老牌上市公司存在更多的不规范程序。

人治下的社交危机

更为致命的还是来自社交网站自身的掌舵能力,据国外媒体报道,近期已在Facebook上发现诸如恋童癖、色情、种族主义和暴力等各种不良内容。所有这些不健康的内容均被一些接受Facebook外包业务的不负责任的网络版主轻而易举地放行了。而且他们的酬劳也少得可怜,仅为每小时1美元。笔者认为,面对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流动,必须依靠强大的网警外包服务才能最终完成把关、审核内容的任务。相反,一旦庞大的信息流失控,恶意信息泛滥,必将引发网民的反感和当地政府部门的干预,甚至还会引发一连串的法律诉讼事件,一系列的外部打击最终将Facebook彻底击垮。

此种危机在现实中也已初见端倪:据美国互联网研究公司ExperianHitwise的一项调查显示,尽管以页面浏览量计算,Facebook在澳大利亚社交网络市场的份额仍高达50%,但用户在Facebook上花费的时间正越来越少,今年1月,澳洲用户平均每次访问Facebook约花费22分钟,同比下降约21%。

2011年8月Hitwise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澳大利亚用户平均每次访问Facebook花费26分27秒,在所有8个国家中排名第三。有4个国家的Facebook用户每次访问花费的时间不到22分钟。其中,Facebook的主要用户所在国美国,只有20分46秒。

同时,一种担忧也在蔓延,根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在等待接受审查的图片中,有一个名为“加有标签”的帖子,其上传的图片信息都可轻易地被任何用户看到。对此Facebook发言人称,这些名字是专门共享给网络版主看的,目的是为了让版主了解内容的背景信息。

但相关舆论却认为,此类版主将像“浏览好友的Facebook个人资料页面”一样能够轻易掌握用户的很多私人信息。在难以有效监管的人治环境下,一些心怀叵测的网络版主极有可能会敲诈Facebook用户,威胁用户把他们原本仅在好友圈里分享的照片散播到整个网络环境中,届时将对Facebook的隐私保护能力造成全面威胁,而强调隐私保护的重要性恰恰是Facebook能够屹立于互联网的独特基石之一。

不适合他人盈利

Facebook标榜不以盈利为目的,甚至还会影响到与之合作的许多行业也难以直接从中获益,尤其是电子商务。据国外媒体报道,2011年4月,北美最大游戏零售商Gamestop曾在Facebook网站上开设了一家网络零售店,但此家网络零售店却在创办仅6个月后就迅速销声匿迹了。除了Gamestop之外,其他零售巨头如Gap、J.CPenney和Nordstrom也都先后在Facebook上创办了各自的网络零售店,但它们也都纷纷步Gamestop的后尘,在创办后的几个月里纷纷以停业告终。

2011年,众多投资者曾对Facebook电商平台模式十分看好,甚至认为Facebook将成为亚马逊及Paypal的最大的竞争对手之一。Facebook业务发展主管大卫・费奇曾表示,Facebook将让在线购物变得更加具有社交性。而说服Facebook用户在网站上购物也将不是件困难的事情。

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

【作者】李昕,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江苏省社科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南京,210012

【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4X(2009)01-0165-007

ADiscussionontheIndustrializationofManageabl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sProtection

LiXin

Abstract:Theprotectionof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mustbebasedonthepersonalityofcertain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Here,theindustrializationof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doesnotmeanthatallkindsof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canbeindustrialized.Itonlyreferstotheindustrializationofmanageabl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whichisoppositetounmanageabl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canbedividedintomanageabl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andunmanageabl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accordingtoitsfeatureofimpurepublicgoods.Theaimofindustrializationofmanageabl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istoattractmoresocialforcestojointheprotectionof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soastomaketheprotectionmeettheneedofsocietyandthesocietybenefitfromtheprotectionofintangibleheritagedirectly.

Keywords:Manageabl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Protectionof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CulturalIndustry

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准公共品的性质,以及准公共品的多种提供方式,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产业化角度)分为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保存等,对于这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由国家政府与公民社会承担,其所需的人力、物力主要来自政府供给、社会捐赠等。本文所探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可以用产业方式运作的那一部分――即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是非常广的,主要包括民间工艺品业、民间书画业、民间美术业、古玩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不可以用产业方式运作的那部分,称之为非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民间文化和民俗学的学术理论研究、民间工艺品展览等。当然,这两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他们常常交织、融合在一起。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主要是指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就是利用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根据我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生产和提供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相对应,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都是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文化产业分为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艺术培训业等九大门类。按照这样一个分类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隶属于现代文化产业运作的文化资源范畴。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并不构成文化产业,它只是进行产业运作的文化资源。就如农业生产所使用的土地,工业生产所使用的原料一样,只不过文化产业因其行业特性所生产的产品与一般产业如农业、工业所生产的产品有着不同的特征而已。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口传作品、民族语言、民间表演艺术、风俗礼仪节庆、美术音乐及乐器和传统手工艺技能等等无不凝聚着人类文化记忆的点点滴滴。这些文化记忆由于年代的久远、时事的变迁、以及其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与其最初的形态已经相去甚远,我们今天所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趋于符号化了。换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活的记忆”,所呈现出的是各种文化符号的活态聚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丰富的、独特的、具有文化示差作用的文化符号可以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文化资源,为文化产品的符号价值的生产提供原材料,如利用各类传统节日可以发展旅游业,各种民间戏曲可以进入演出市场,实行产业化运作,各种民间服饰中的民族元素可以进入纺织业,提升我国纺织产品的竞争力……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运作成为可能。既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一部分可以通过产业运作获得利润,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一、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的涵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是指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产业化中的“化”既可以理解为一种动态的过程,也可以理解为某一发展阶段的结果,如冰液化成水,水汽化为水蒸气。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既可以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产业的形成过程,也可以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运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一定程度的阶段性结果。从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为一种消耗社会资源的消费性文化事业到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的产业;从排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外部人力、物力、财力的竞争到鼓励和提倡通过竞争获取资源;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众化进程,拉动经济增长等等,都可以说是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的不同体现。所谓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就是指在运用现代产业发展机制和管理方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由消费型、封闭型、福利型向生产型、开放型、效益型转变,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关注社会需求、有较高投资效益的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具体而言,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包含以下三层涵义:

首先,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就是要推进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多元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直是由政府包办、附属于政府的社会福利性事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独立运作、自主发展的产业经营,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政府包揽、集中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旧体制,推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通过合作、重组、改制(国有民办、民办公助、产权转让、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投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或与之相关的产业,形成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办、民办及其它多种形式并存,保护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以便在政府财力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筹集更多的资金。同时,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就是要使投入成本分担原则合理化,从根本上动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靠政府的旧观念,推行“谁受益,谁出钱”,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

其次,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就是要推进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向社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

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过程就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从封闭状态转向关注社会需求,成为面向社会、与社会大环境生息相通的开放系统的过程。一直以来,我们都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来源靠政府,由政府拨款进行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资料整理、人才培养等。无论是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单位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他们所关心的只是如何保有固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忽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和贡献,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社会发展反应迟缓,保护与传承严重脱离社会和市场需求。知识经济的到来与文化产业的发展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逐渐由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成为非物质经济时代重要的文化资本。以产业化模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旨在打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期脱离社会、漠视社会需求的自我封闭状态,增强其发展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全方位加强与社会的结合,关注社会需求,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有效机制,从而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

再次,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就是要推进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产出效益化。

长期以来,政府及社会各界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为消费性事业和公共福利性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低投入、高产出的特点,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投资观念,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难以为继。另一方面,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包大揽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没有生存压力和发展竞争,其自身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时间等资源不能按效率原则和竞争原则进行有效配置。这种非产业运行成为长期以来制约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障碍。人们难以理解,为什么有些可经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家大量拨款的情况下,仍然经费不足,而有些可经营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政府资助有限的情况下,却能够实现滚动发展,有的甚至还走上了集团化发展的轨道。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的不仅仅是经费,还有效益意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就是把产业化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关注投资回报,关注成本核算,关注保护资源的充分、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产出效益化。

但是,对于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产业化运作也要避免几个误区:

其一,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并不完全等同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化。市场化与产业化在根本目的上存在差别:市场化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产业化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虽然产业化要借鉴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效益原则、等价交换原则,但从根本上不同于市场化。一般来说,产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要面向市场,根据市场规律和市场需要发展。但是,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的公益性很强,要在很大程度上考虑公众福利、社会稳定。因此完全根据市场规律与需要发展是不可能的。“产业化”走过了头,完全走向“市场化”,就会产生许多问题。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中包含了某些市场因素,但是“市场化”因素必须受到抑制与管制。

与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化是完全按照市场运营机制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市场机制早已证明具有盲目性、短期性等缺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关系到国家长远发展的全局性事业,市场化显然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走向歧途,甚至使其遭受重大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所以不能完全“市场化”,是因为一旦完全市场化,就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沦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工具,可经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其存在的本真性,非经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市场失灵”中彻底消失。可以说,人们近年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运作的抱怨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中出现的过度市场化的不满。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应当谨防过度市场化。

把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理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品化、市场化,实际上就是从根本上忽视了保护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制造物、交换物的商品市场交换活动的本质区别。如前所述,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是从产业发展理论的视角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单一的保护体制的改革,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方向和运行机制的转变。产业化理论相对于商品化、市场化之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进步。如果将市场化与产业化等同,就会陷入或因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品化、市场化而否定产业化,或因赞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而支持其商品化和市场化的思维陷阱,从而阻碍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保护理论的有效研究。

应当看到,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和配置资源,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我们不能因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运作中出现了某些过度市场化的问题,就否定产业化运作模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更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再退回到原来状态,使其成为毫无生气、单纯靠政府财政救济的政府附属品。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需要推进的是有控制的“产业化”,需要拒绝的是盲目的、完全的“市场化”,要认真纠正过度的“市场化”导致的问题,总结“产业化”的经验,健康、有序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其二,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不等于政府不再承担保护责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化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其突出特点就是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即具有公益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的运营的发展经费不能直接通过市场交换获得,主要应通过政府财政再分配获得。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本来源不能按私人产品那样“谁消费,谁出钱”,而应按“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分担。推进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文化竞争力,维护国家的文化,寻求文化认同具有重要作用。社会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直接和间接的最大受益者。政府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应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与之相关的文化产业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作用。政府应从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的高度,更加深刻地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战略地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有限投入但有巨大产出的产业,义不容辞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进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付费,并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对社会贡献率的增大而加大成本分担比例,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对社会的经济价值得到直接补偿或兑现,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一方面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一方面还得乞求行政支持和资助的可悲状况。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并不意味政府财政可以少拨款或不拨款,而是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成为政府从社会利益出发希望发展、愿意发展而且必须发展的产业。

其三,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不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因此,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不能“营利”,但可适度“盈利”或“赢利”。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的宗旨是通过产业化的运作模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发展,激发其内部活力,增强其文化竞争力,从而达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不能像某些产业那样追求利润最大化,它所追求的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益的最大化。虽然可以通过产业化方式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盈利”或“赢利”,但是不能以追求利润为主观目的。所谓“盈利”或“赢利”均指“获得利润”,体现为一种客观结果,前者通常指产业部门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利用资源而获得的效益利润,后者往往指产业部门在与对手的竞争中,依靠服务与经营的优质高效而获得的优势利润。要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营观念,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努力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社会责任感和制度规范固然也能调动个人和集体的积极性,但是要保持长久的动力,利益原则才能起到基础性的调节作用。只有允许各社会团体、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通过竞争和效益原则提高效益,获得适度的利润,才能调动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的产业化能否健康发展,不在于其是否“盈(赢)利”,关键是以有关法律规范“盈(赢)利”的大小及利润的使用方向。如果在政策上完全排斥“盈(赢)利”,将难以从根本上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营思想、组织形式与发展机制的变革。

总而言之,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始由政府完全控制甚至直接管理、运营的状态下解脱出来,按照产业发展的自身规律发展与运行。

其次,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由过去完全附属于政府机构、没有自主发展权力与能力,变成某种程度上具有自主发展机制与能力的经济实体;由事业单位转变为对自己行为负责的经济实体(外国法律中称为“特殊法人”)。

第三,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由过去完全看政府脸色、按照政府想法行事,转变为必须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考虑到不同消费者的需要和满意度去行动。消费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由以前抽象的、难以操作的政治约束(当前,还有很多地方并没有真正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他们只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转变为看得见的、可操作的经济、舆论约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由过去在政府直接指挥下整体推进,转变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灵活的微观调节与转变。

第四,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意味着作为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同样要考虑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样要考虑投入产出比,其发展要受到基本经济规律的制约与影响。政府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相关政策时,不仅要从公共政策角度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也要从经济政策角度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效益。

第五,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意味着市场机制同样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生作用。传统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市场机制的影响与诱惑。当然,作为公益性很强的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要考虑其公益性,同时要抑制单一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互赢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无论是物质还是非物质都是相对的,二者之间的界限从来就不是泾渭分明的。

意大利博物馆协会主席乔凡尼・皮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基于物质形式表现的。例如某一社区的传统文化方式、传统生活方式、宗教仪式、传统社会模式、人们的文化活动场所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昆曲艺术、西西里岛提线木偶戏、摩洛哥加马俄夫纳文化广场和立陶宛的木制十字架工艺就属于这一类。这些遗产保持着属于他们社区(会)的文化或社会传统价值,并充满活力。第二类是不需要以物质形式表现的,如:语言、记忆、口头传统(表演)、歌曲、非曲谱传统音乐等。其中一些已经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代表作”称号,如厄瓜多尔和秘鲁的扎帕拉语言,格鲁吉亚的复调歌唱法。第三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在物质文化遗产之中,即物质文化遗产所表达的象征和内涵。任何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其物理外观和与之相关的文化内涵两维性质。所谓物理外观是指它的大小、尺寸、形状,与之相关的文化内涵就是指其所反映出的过去与现在的联系及其所表达的人类文明发展史等。物质文化遗产如果不具备这些相关的非物质的文化内涵,就不能称其为物质文化遗产。

同样,根据物质文化遗产所承载的非物质的文化内涵的多寡也可以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丢失了大部分非物质文化内涵的物质文化遗产,如玛雅时代遗留下来的一些建筑物。由于我们对于玛雅文化――这个失落的文明知之甚少,所以那个时代所留下的遗迹只能作为一个时代的印记或地理上的某个标记而已。第二类是指所含的信息虽然没有丢失,但其制作、建设、使用的条件、传统已消失的物质文化遗产,如长城、帝王陵寝等。第三类是所含的信息不仅保存完好,而且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由历史传承而来,并有可能继承下去的物质文化遗产,确切地说,这也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如皮影、剪纸、古琴等。

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才能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

以产业化形式对可经营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以某种物质形式表现出的、具有物质载体或形式载体的文化符号应用到文化产品的生产中,如以一种体验式旅游的方式展现某一社区的传统文化方式、传统生活方式、人们的文化活动场所;以演出的形式表现口头传统;以表演、体验、相应旅游产品的生产赋予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物质形式,或给予呆板、生涩的物质文化遗产以生机和活力,这些无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是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必须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生态性、传承性、变异性的基本特征为前提,如果以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生态性、传承性、变异性等基本特征为代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可经营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运作是得不偿失的。

三、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运作的多重效益

以产业化运作保护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的“三赢”。实际上,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运作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研究、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传播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没有冲突,相反,如果运作良好的话,它们是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

首先,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能更有效地传播民族文化。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与事业运作相比,文化传播的优势十分明显。产业运作容易突破事业运作的时空限制,传播地域更广,速度更快。通过产业运作,文化产品或者当场为消费者消费,或者依附在物质载体上,通过各种商业渠道,迅速流转到消费者手中,其文化传播的扩散效应十分明显。与事业运作单一的模式相比,产业运作借助各种形式的运作方式,如通过影视观看、器物制作、旅游纪念、食品销售等,可以从视听、触、食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文化传播。通过产业运作创造的经济利益可以迅速用来扩大再生产,而事业运作则意味着长期的简单再生产或缓慢的扩大再生产。能够迅速进行扩大再生产则文化产品日益丰富,能充分满足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简单再生产或缓慢的扩大再生产则文化产品单一,消费需求萎缩。两相比较,产业运作的文化传播效应是扩张的,而事业运作的文化传播效应则有减弱的趋势。

其次,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产生的经济效益可以为事业发展、科学研究、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物质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事业运作一直是以财政支撑为经济基础的,如果改变旧有的运作模式,就可以加强自身的造血功能。人们现在普遍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发展既需要政府的扶持但又不能完全依赖政府。需要政府扶持是因为在没有产业化运作之前,盈利生存的能力弱;不能完全依赖政府是因为要考虑政府本身的多种经济压力,应该力争从各方面减轻政府的负担。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不可能要求政府为其发展提供所有的投资,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在部分领域进行产业化运作,以产养产,在其建设中引入产业机制,促进现代化的创造和自身的长期稳定发展。

再次,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运作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满足对外文化交流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追求生活质量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对文化消费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追求品味、时尚的新消费群体越来越需要高质量的文化消费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可以集精湛的传统艺术与现代科技之长,提供符合时代潮流的文化产品。这种产品不仅文化含量高,而且最能满足文化消费者追求精美时尚、古朴典雅的消费欲望,同时,由于越来越频繁的对外文化交流,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外国客人对文化消费品的需要也日趋多样化,这种交流需要文化机构把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通过文化产品的生产更形象更生动地再现中国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让世界人民能够更全面更真实地了解中华民族的伟大成就和辉煌历史,为各种文明的融合和交流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

四、结语

从世界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看,完全由政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任是不可能的,一般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都包括政府财政支持部分(公益性部分)和依靠市场机制支持部分(非公益性部分)。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进行的行政改革中,在许多公益性领域引进了市场机制和私人企业,但是不意味着政府干预不存在。发达国家政府对这些领域的私人企业管制而不管理,在价格等方面仍然存在着政府的严格管制。这些都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可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文化消费,并能够创造出大量的社会财富,起到了增加就业、创造价值、刺激消费、涵养税源的作用,是近年来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本质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属于经济学范畴,以赚取利润为目的,所以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市场规律。作为一种经济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不可避免地带有自身难以克服的缺点和弊病。如果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都通过产业方式运作,一味地追求利润,那就走进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区。所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就是要对不同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对于可经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产业化运作模式进行保护,对于那些非经营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充分发挥国家政府、公民社会的作用,培养良好的公民性,建立各种政策法规进行保护。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化产业,就要不断完善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产业化在文化产业的框架内得到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化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2]顾军,苑利,《文化发展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3]贺学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4]胡惠林、李康化主编,《文化经济学》,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

[5]花建,《产业界面上的文化之舞》,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

[6]花建等,《软权力之争:全球化视野下的文化竞争潮流》,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

[7]刘魁立,“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若干理论反思”,《民间文化论坛》,2004年第4期

[8]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9]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吴象婴等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

[10]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

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篇3

[关键词]遗传算法成本效益时间价值

一、引言

随着全球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智能化在信息社会已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而智能化的项目管理也逐渐受到重视。目前,我国的许多施工企业大都配备了现代化管理技术的硬件设施及其相应的软件环境,并且应经在各自的施工实践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智能化技术并将其应用于工程实践,现已日益成为工程施工界的迫切需要。

工程项目建设的最终目的在于形成新的生产增值能力,以取得国民收入增值和盈利。一项工程的提前竣工,不仅使施工企业能获得额外的其他工程建设的施工任务,而且该项目的提前投产,使得投资效益尽早地得到的发挥。因此,在工程网络进度计划的确定时,不仅应考虑成本的时间价值,还应该考虑效益的时间因素。

二、工程建设的费用和效益

工程建设系统的经济因素有投入建筑产品的成本及其该项目所带来的效益。其中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效益增量包括提前竣工施工企业的生产性经济效益增量以及工程项目提前竣工投产的经济效益。这里,假设各个工序按正常时间施工时,对应的各项经济效益增量为0。则:

总的费用水平=直接费用水平+间接费用水平-效益增量

工作的时间/费用函数关系

网络计划中工作的时间与直接费用之间的合理函数关系为ci=aidi2+bi,其中ci,di表示活动i的直接费用与工期,系数ai,bi求取公式如下:

ai=(cin-cic)/(din2-dic2)

bi=(cicdin2-cicdic2)/(din2-dic2)

其中cin,cic分别为工作i的正常费用与极限费用,din,dic分别为工作i的正常工期与极限工期。

其原理是时间/费用函数的导数成线性关系,故时间与费用为二次函数关系,如图1.所示。该函数关系的有效性与合理性已经被多位学者所证实。

间接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发生的费用A,

认为其在每月月初支出,设资金的月利率为a,工期为T个月时,全部间接费用现值=A+A(P/A,a,T-1)。

设每个月末的效益增量为B,工期由原来的D个月缩短为T个月时,全部效益增量现值=。

三、建立数学模型

以总费用的最小现值作为经济评价指标,工期单位为月,费用单位为万元,计息周期为其工

期单位,以工程开工作为基准时刻,费用和效益均以开工时刻现值来计算。

可以建立如下的数学模型:

其中,n为项目的工序个数;ci为工序i的直接费用;A为项目的间接费用率;B为项目的效益增量率;为折现率;ti为工序的开始时间;di为工序的持续时间;T为项目的优化工期;D为项目的正常工期;H为工序紧前工序的集合。

时间费用关系采用二次方程的函数关系;逻辑关系按照单代号网络给出.该模型属于非线性规划的范围,目前最好的求解算法为遗传算法.

四、遗传算法

遗传算法(GeneticAlgorithms,GA),是以自然选择和遗传理论为基础,将生物进化过程中适者生存规则与群体内部染色体的随机信息交换机制相结合的高效全局寻优搜索算法。GA摒弃了传统的搜索方式,模拟自然界生物进化过程,采用人工进化的方式对目标空间进行随机优化搜索。它将问题域中的可能解看作是群体的一个个体或染色体,并将每一个个体编码成符号串形式,模拟达尔文的遗传选择和自然淘汰色生物进化过程,对群体反复进行基于遗传学的操作(遗传、交叉、和变异)。根据预定的目标适应度函数对每个个体进行评价,依据适者生存、优胜劣太的进化规则,不断得到更优的群体,同时以全局并行搜索方式老搜索优化群体中的最优个体,以求得满足要求的最优解。遗传算法是一种自适应全局优化概率随机搜索的智能方法,具有良好的全局寻优性能,已经广泛应用于多种组合优化问题的求解中。

遗传算法处理问题的流程,如图2所示。

五、算例分析

采用上面的数学优化模型,间接费率取0.4,假定工期单位为月,费用单位为万元,计息周期也为月(与工期单位相同),月利率取1%.

例如:该案例中共有15个工序,A,B,C,E,F,G,L,M,N,P,Q,R,S,T,U.其逻辑关系,正常工期,极限工期,正常费用,极限费用如下表所示:

工程的极限工期和正常工期可以按照逻辑关系的单代号网络图求出,优化可以利用MATLAB编程来实现,最后可以得到各个工序的最优工期以及对应的最优费用。

六、结论

1.遗传算法具有高效的随机搜素与全局优化的特点,适用于优化问题的求解,并用MATLAB语言编程来实现,适用性强。

2.该模型不仅考虑了时间价值的动态优化,而且考虑了常被忽视的经济效益的增量。由上述分析可见,项目网络计划中,经济效益的增量占的比重比较大时,甚至会影响到对项目工期的选择。

3.将智能方法应用于项目管理中,以求用最经济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成果,可以提高施工企业技术含量的有机构成,促进其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徐伟陈震等:建筑工程施工的智能方法,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

[2]虞和锡:工程经济学,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3]李红仙沈祖诒王卓甫:论时间/费用优化中资金的时间价值。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33(6),713―716.

[4]钟登华刘东海:工程可视化辅助设计理论方法与应用,中国水利出版社2004

[5]蔡自兴:人工智能控制,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6]袁帅华肖汝诚:基于网络的桥梁智能化施工控制系统研究,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35(6),734-738.

[7]杨汝清,智能控制工程,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1

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篇4

“中原民间艺术”的发展有其政策支持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政策性扶持

到目前为止,中国共有30项非遗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7项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二、人民群众广泛的文化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据中国文化消费指数调研数据测算,中国内地文化消费潜在规模为47026.1亿元,占居民消费总支出30.0%,而实际文化消费规模为10388亿元,仅占居民消费总支出6.6%,存在36638.1亿元的文化消费缺口。这表明,中国内地潜在文化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文化消费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三、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当今时代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信息传播速度非常迅速,以互联网为媒介,实现非遗项目的再传播是很有效的途径。文化产业的重要内容是娱乐业,如电影、演艺、游戏、旅游等。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于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完善城市各种服务功能也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我们在大量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发现,“中原民间艺术”存在很大的市场缺口,目前国内没有相关的专业公司。因此,在充分借助强大的网络资源和丰富的图书资源进行二手资料收集的基础上,与河南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的老师和成员进行沟通、交流,对河南省典型民间艺术进行讨论与分析以及长期的市场调研,主要分析了如若成立相关公司的行业市场背景,得出了一些相关结论。

民间艺术的产业转化是一项极有前途的事业。但在民间艺术的传统运作中,更多的是一种自娱自乐的文艺活动,较少与产业挂钩。新时期以来,市场经济与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民间艺术的产业转化带来了空前的机遇。如今,一些民族剧团、演出组因为条件、资金的不足逐渐解散,使得我国的民族艺术无法传承下去。而非遗项目公司在发展自身经济、获得盈利的同时,也带动了民族艺术的发展。

河南地处中原,是中华民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悠久的农耕历史创造了丰富且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当前,仅河南省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95种,在全国占比较大。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民族文艺的转型势在必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化产品消费空间巨大,前景良好。在创立公司时,完全可以策划及进行相关活动。

(1)公司的独创性。目前国内没有类似我公司这样的系统性团体组织。(2)资源的丰富性。我们有丰富的可合作的老?人资源,具有大量可利用、可开发、可编排的非遗歌舞资源。(3)市场的广阔性。根据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增长和变化趋势判定我公司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4)强大的专家团队做后盾。我公司有一群热爱非遗、拥有调研和实践能力的团队。同时有很多专家老师进行指导。

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

1.客观真实。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文化形态等进行影像拍摄,可以真实地将声音、内容、样式等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记录下来。这样既可原汁原味地留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貌,又可充分展示其艺术特征、表现手法或唱腔等独特神韵,还能做到永久保存。2.超文本性。“超文本”特性使用户在阅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新闻、专题、视频等信息时,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思路,主动且有选择地从文字信息转到图片、视频、音频等其它的文本类型。从而大大满足民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好奇心,并增强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3.信息海量。新媒体能够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海量内容进行存储和传输,从而用较少的成本保存极其丰富而又种类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随着4G时代的到来,手机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在信息存储和传输方面的优势,势必得到进一步的增强。4.即时交互。网络或手机等新媒体的即时交互特性,可以加深新媒体用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和支持,尤其是智能手机,可以很方便地让消费者与其它用户即时在线交流和沟通。从而可以增强受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较好地达到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范围和加强其影响力的目的。5.娱乐性强。随着娱乐时代的到来,受众早已不习惯于教条和说理性较强的灌输方式。针对这种改变,以用户为中心的新媒体在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通过动漫、影像、视频等娱乐性较强的诸多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进行生动展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形式多样。这样既可以改变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陈旧、落后的看法,又可增强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和关注度,让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更易于接受和喜爱。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媒体传播策略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播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利用互联网、博客、微博、智能手机、移动电视等构建交互立体的传播渠道,对新媒体的用户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知识与营养的输送,从而让更多的新媒体用户和消费者能够积极主动地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如果采取适当的策略,又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播与宣传的进程中,刺激新媒体自身的发展,从而开发新媒体的新功能,进一步增强新媒体在与其它媒体竞争过程中的优势。

(一)构建立体传播渠道,吸引受众的广泛关注1.互联网。一方面以国家、省、市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门户网站为平台,运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信息表现形式,为消费者提供一种参与式的文化体验。另一方面,可以采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将民间的歌舞、乐器等文化资源与原创视频、博客、播客、电子杂志等新媒体形态相结合,丰富和拓展新媒体产业在内容方面的多样性。在此方面,韩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2012年,韩国文化体育旅行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开通了“韩国博客”项目,并对参加此项目的博主进行选拔,然后约请优异博主到韩国研修。此举不仅是奖励其在推广韩国文化方面所作的贡献,也借此增进其对韩国文化的相识。此外,韩国还将借助社交网站平台,为其以后继续宣传韩国文化增添动力。2.智能手机。今天,作为用户数最多的新媒体之一,智能手机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为智能手机内容的多样性、互动性、交互性、移动性和便捷性等特点,可以使智能手机中的内容更好更容易被广大用户观看和欣赏,这就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比如,2013年1月,福建闽剧院与中国移动公司合作,精选经典唱段制作成彩铃并提供免费下载,打造了全新的传播模式。闽剧彩铃推出后不到一个月,试听达8431次,下载2406首。此外,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手机报、手机广播、手机电影、手机电视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广泛传播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内容,从而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手机用户中的影响力。3.数字电影。数字电影可在永葆绚丽影像质量的前提下,让电影具备与其它新媒体一样的实时互动等长处。2011年5月,云南省拍成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题材数字电影《梅葛》。通过该片的拍摄,再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平台,云南省将“梅葛”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现状和困境展现给大众,从而引发人们对于民族传统文化,尤其是濒临失传文化的关注和反思。4.平板电脑。自从2010年“苹果”公司iPad平板电脑以来,平板电脑作为方便携带的个人小型电脑,不仅具有PC机的所有功能,而且具有笔记本电脑所不具备的一些功能,同时还具有移动性和便于携带等优势,因此自面世以来拥有越来越多的用户群体。所以,通过平板电脑来传播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不失为当下较佳的策略之一。2012年,一款名为“韩国之魂”的平板电脑应用软件在韩国问世,该软件将木雕、“大笒”“托肩”等韩国的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展现出来,让人们看到,韩国除歌曲、影视等大众流行文化之外,还有许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5.移动电视。当前,移动电视的传播内容多是短小精悍的资讯娱乐节目,在受众对电视节目中的娱乐资讯节目感到审美和视觉疲劳以后,移动电视要想唤起大众的有效注意力,必须打造出属于自己的特色。这样,才能在竞争中显露自身有别于传统媒体的亮点,才能真正发挥其有效传播的魅力。而在移动电视中适当注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内容,无疑是一条既可行又创新的路径。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大多数城市的移动电视都在播放老北京的宣传片,从而使民众感受到不一样的非物质遗产文化内容,并受到广泛关注和喜爱。由此可见,移动电视这种全新的传播工具,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引起大众范围的保护共鸣方面,只要运用得当,便可以起到极大的助推作用。

(二)创新思路和模式,注重传播技巧和方法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新媒体作为一种全新的传播形式,打破了时空的局限,为传统文化的传播与接受提供了空前的便利。1972年,美国传播学者麦库姆斯和肖提出了著名的“议程设置”理论,该理论中有两个重要观点:一、大众媒介可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议题,有效左右人们关注某些事实和意见;二、大众传媒对事物和意见的强调程度与受众的重视程度成正比,受众会对媒介认为重要的事件首先采取行动。虽然此理论是针对大众传媒提出来的,但新媒体完全可以据此理论创新传播的思路和模式,主动建构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议程”,并注重将传播内容与新媒体的形态充分结合。借此引导大众更加了解和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从而获得更加实际有效的传播效果。2013年5月,第四届成都国际非遗节比赛期间,主办方不仅开通了官方网站,更借助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吸引新生代观众的目光和关注。受众只要关注或收听非遗节的官方微博“@成都国际非遗节”,就可全面了解大量的非遗知识和非遗资讯报道,并参与到生动有趣的非遗节互动活动中。此外,主办方还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用户只要用手机扫描非遗节官方微博首页上的二维码,或者在微信公众平台账户搜索中查询“成都国际非遗节”,便可以与“非遗节”直接对话交流。

(三)强化内容和服务,打造新的盈利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媒体的生存能力取决于传播内容的创造和消费。因此,把握新兴媒体的发展趋势,大力推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数字内容生产和动漫、网络游戏制作,将会促进我国信息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2008年,美国梦工厂动画大片《功夫熊猫》横扫全球,三年后《功夫熊猫Ⅱ》卷土归来。好莱坞将中国传统的中华武术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国形象大使熊猫相结合,拍摄出令世界瞩目的影片。这两部动画片,不仅为梦工厂赢得了很好的口碑,也获得了丰厚的票房收入。无独有偶,日本光荣公司近年制作发行的以我国著名小说“水浒”“三国”等为题材的游戏在全球大卖,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这些成功的案例表明,传统的非物质文化并非一些人眼中的守旧与落后,只要得到合理开发与利用,同样能够创造出巨大的价值。

(四)融合发展,与传统媒体合作共赢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具有独特优势,如拥有数量庞大且年轻的受众,具有传统媒体不可比拟的互动性,传播形式更加多样化,极大地摆脱了时空的限制等。与此同时,传统媒体同样具有一些新媒体所没有的优势,如拥有强大的制作能力和庞大的媒体内容,具有突出的品牌优势,在用户中有着较高的权威性,用户数量较为庞大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宣传中,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应该各展所长,避其所短。新媒体要借助传统媒体的内容制作能力和品牌优势以及知名媒体人的旗帜效应,凸显自身的强大竞争力。另一方面,传统媒体也要融入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以此来抵抗新媒体的扩张。例如,微电影既具有传统电影媒介的形态,又兼具新媒体的特点。通过微电影这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的传播形态,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影视的艺术性、审美性结合起来。通过拍摄非遗项目的传承之路和艺术名伶的非遗人生,并借助手机或互联网播放影视作品,既可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范围和影响能力,又使传统的影视媒体形态得以保留和传承,不失为一条新旧媒体相融合的良策。

三、结语

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篇6

本文试图通过利弊和风险分析,为传媒机构提供一个上市选择的目标与风险的谱系,以期传媒机构在选择上市的操作上更加理性和成熟,趋利避害,选择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

一、传媒上市的价值谱系

1.大规模融资能力

上市不但能够为传媒企业筹集到大量资金,而且也能够为传媒后续的发展提升其进一步债权融资的能力。

筹集资金是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证券市场以证券形式为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融通资金提供了一种良好的机制和场所。传媒业是一个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产业,进入门槛随着产业的发展而日渐其高,所谓“大投入大产出,小投入不产出”。由于媒体独特的盈利周期,在开始阶段甚至还会出现“只投入,不产出”的“烧钱”现象,因此传媒的发展比其他企业更加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支持。

2.化敌为友的资源整合能力

传媒企业上市后,可以通过并购、换股等手段,进行资本运营,实现传媒发展中价值链延伸的有效资源的整合和合理配置,并且,其成本代价相对而言是比较低的。

数字化技术发展的一个趋势性潮流就是,媒介业固有疆界被渐次打破,越来越多的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的资源整合的要求摆在人们的面前,人们缺少的将不仅仅是大笔的资金,而且严重缺少不同地区、不同媒体、不同行业的操作经验。在传统方式的竞争发展中,传媒价值链的打造往往是靠自有资金,自身力量独立完成的。但是试想,如果在我们的产业价值链的延伸中需要一个新浪、搜狐这样的门户网站,如果仅凭自身的力量去打造的话,所需要的资金是一个天文数字不说,而且还要面临现有的新浪、搜狐们的强势竞争,其代价之大、产出周期之长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如果是上市企业,则便可以通过资本市场上的并购、换股的方式化敌为友,使相关资源在资本纽带的作用下融为一体,并且借助于成熟合作伙伴的巨人高度和力量,迅速形成自身发展的价值链效益。

3.规范管理机制、完善治理结构

从管理方面来看,传媒上市不仅可以融得资金,而且可以借资本社会化的契机,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从而迅速提升市场竞争力。介入证券市场,将使传媒企业成为公众性的上市公司,有利于其在经营理念、股权结构、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质的转变。首先,传媒上市后,要按照证券市场监管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实现从经验管理到专业管理的飞跃;其次,上市可以明晰传媒的股权结构,并适当降低其股权集中度,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第三,上市将大大提高企业运作的透明度,将股权安排、经营模式、财务状况、重大事件等公之于众,接受严格的外部监管,有助于传媒企业在当前复杂的经营环境中正确决策。

4.市场估价与价值发现

传统的媒介运营者往往并不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下辖的资源在价值分量上的孰轻孰重。而资本市场的估价机制则可以为传媒经营者提供一个较为清晰、敏感的媒资价值量表。在这样一种市场价值尺度的观照下,传媒的经营运作――其资源的使用、工作的重心及行动的逻辑――将更加清晰、自觉和理性。

5.提高知名度,提升竞争力

许多企业,在上市之前在同行业中的知名度是差不多大的,但是上市后,企业名称每天在交易所的股票牌里面不停地翻,相关媒体每天都要对当日股票进行评价,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吸引受众的注意力,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地位,企业的品牌效应随着上市的成功而得以推广。

上市后股票价格的变动,形成对公司业绩的一种市场评价机制。那些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公司的股价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使公司能以较低的成本筹集大量资本,比如更易得到银行的贷款,更易使用增发股票、债券等融资手段,进入资本快速、连续扩张的通道,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传媒机构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实力,增强其发展潜力和发展后劲。

二、传媒上市的约束与风险

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上市也不例外,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上市,同样的,上市也并非适用于所有的传媒。在选择融资方式之前,传媒应充分了解自身的情况、证券市场的规则以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和限制,在看到上市带来种种好处的同时,也要认识到上市潜在的风险,综合权衡、评估各方面利弊之后,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以下便是伴随传媒上市所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挑战:

1.高额的融资成本

上市融资获得资金是有成本的,资金的使用也需要支付成本。企业上市融资必须迈过股票发行条件和股票上市条件两道门槛。对于一些传媒企业来说,在迈过两道门槛之前,还面临着改制问题。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企业必须聘请若干中介机构进行辅助。凡此等等,都要付出费用。

企业在上市之后仍需就股权资金的使用支付成本,除日常的中介机构费用、市场运作费用之外,公司盈利的相当一部分要用来支付投资者的股息红利,这种资本成本通常要高于银行贷款的成本。

因此,传媒上市首先要权衡上市融资与私募、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相比成本的高低,还要权衡上市融资本身的成本与收益,只有收益高出成本时上市才是合算的。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传媒企业要有好的招股项目以及由此形成的良好成长性与盈利能力,否则以不上市为宜。

2.多种经营风险

传媒上市后面临众多经营性风险,这些风险包括:

一是盈利能力风险。证券市场有一套特殊的评价标准,其中,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是至关重要的,所谓“炒”股票,“炒”的就是预期,是股票的未来,股价取决于投资者对以下各项的期望:企业的最近表现和未来发展前景;新推出的产品或服务;该行业的前景。因此,保持稳定的增长,是每个公司的需求,也是每个投资者所渴望的。

二是盈利周期风险。一般来说,资本市场的盈利周期计算是以会计年度为标准的,各项盈利指标以年度为周期,每年一结算。传媒的品牌影响力的形成,广告回报的滞后效应等等,这些都需要较长的市场培育及时间检验,资金投入的最初阶段往往没有回报,处于“烧钱”的状态。由于无法在当期向投资者提供有说服力和竞争力的回报,很可能会得到股市恶评,能否顺利度过这一危险期对传媒上市公司有很大挑战性。

三是盈利模式单一的风险。传媒类上市公司盈利模式单一,普遍缺乏内生性的成长动能和竞争能力。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传媒的广告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很大比重,其他经济来源微乎其微。目前A股的传媒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小,大多数报业上市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报纸发行收入和广告收入,增值服务还没有得到体现,其他经济来源也微乎其微。

四是股价下跌以及集团诉讼的风险。企业上市只是第一步,公众股东对于短期业绩往往非常在意,如果上市后的传媒企业缺乏长期的盈利能力,投资者将用“脚”投票,导致股价不断下跌,公司还可能被收购,甚至被摘牌。股票价格的下降也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按照普通的逻辑,股价持续下跌,表明投资者不看好这家公司的前景。此时,股东会进一步减少持有的股票,债权人会停止对公司的贷款,上下游供应商会停止提供商业信用。股票价格下降还会影响公司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信心,影响到市场占有率。这样的话,上市初树立的企业形象就会丧失殆尽。所以传媒在上市之时,必须对自己的长期盈利能力有一个冷静的预测,在没有较大把握之前,匆忙上市孕育着很大的风险。

3.机制缺陷存在的风险

传媒上市公司改制不彻底,运行机制存在漏洞和缺陷,内部机制和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风险。如一些传媒上市公司准备不足,匆忙上市,由于上市之前改制不彻底,没有建立起符合资本市场要求的内部机制,组织机构不能适应上市公司的需要,为以后的经营运作埋下了隐患。

上市公司应该是市场化的产物,而不应该是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的结果,在准备上市的企业内部,必须要有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监督机制,先把自己内部的问题解决好,再择机上市。

4.信息公开化带来的风险

上市就意味着信息公开化。传媒上市前,其经营风险由个别的所有者承担;上市后,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由社会公众投资者来承担。因此,传媒上市后必须定期按照规定公开披露经营管理信息和财务资料,以便让投资者了解公司和确立对公司的信心。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这对许多传媒企业来说是一大考验。上市公司不得不承担以下风险:

①传媒上市后要按照监管要求担负起信息披露等义务,不可避免地将企业的部分商业机密公之于众,这可能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②上市后,上市公司尽可能多地公开公司战略、业务经营数据和市场策略等接近商业机密的经营细节,公司的各项指标和经营计划都更加透明,容易让竞争对手了解企业动态和重大决策并采取相应对策,意味着公司难有黑马式的举动。

③企业上市后成了公众公司,许多以前属于内部事务的消息就要对外公布,不公布就是违规,必然受到谴责和证监会的制裁,企业信誉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在极其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体系下,经营管理状况一旦出现问题,将迅速被公众了解,企业声誉也会大大降低。一旦股东认为公司的现状及前景糟糕,就会抛售公司股票,导致公司市场价值降低,影响传媒公司再次从资本市场上融资的可能性和融资的金额。

其他的风险还有管理方面的问题、壳资源的遗留问题以及媒体行业所特有的政策性风险等等。

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篇7

红杉中国在2007年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我们除了投资一大批非常有潜力的企业,还有包括亚洲传媒和易居中国在内的多家红杉的参股企业成功上市,这应该说是相当令人振奋的一年,如果要说到这一年来的遗憾,我想就是中国的市场太大,中国的机会太多,而红杉资本作为国内VC的领先者,也仅仅只能竭尽所能地去帮助那些新生的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也会遗漏掉很多有潜力有希望的企业。

撒豆成兵,遍地开花

如果从美国的投资思路来看,红杉中国目前的投资分布是不可想象的,但这就是红杉中国作为“当地决策者”的意义。比如说,有些行业在美国属于传统行业,没必要投资,但在中国却刚刚开始,未来有很大的市场。这样的案子,当然需要由我们去发现。

我觉得找到所有的机会是不可能的。能做的是投资的企业成功比率最高,这种判断方式可能更好一些。我们2005年9月成立的基金,投资组合里偏早期的企业更多,要给些时间。当然最后我们要给投资者产生一批有价值的企业。太急于求成,往往就是热衷于“快钱”投资,Pre-IPO投资,这当然也是可以的。但是在早期时候参与,然后把企业做大,注重企业长远利益,这才是我们所追求的。

我主张以开放的态度面对未知行业。中国目前有太多的机会,中国的投资者在欢欣鼓舞的同时,也要付出巨大的劳动,通过学习来了解更多的行业机遇。在美国,可能有潜力的企业就在那若干个行业里。但中国不是,任何行业都有可能诞生伟大的公司。我们要以开放的态度去了解新的领域,才能在适当的时候及时做出反应。

红杉在中国有广泛的投资领域,涉及了互联网社区、汽车导航、保险经纪、农产品、餐饮、卡通、、软件等领域。在强调专注领域的风险投资界,红杉中国的投资组合看似无法归类,其投资广度超于一般范围之上。从全球范围来看,可能只有在中国和印度,风险投资家才能有这样的luxurious的机会。所以在中国这个市场是充满了机会,当然也充满了挑战。

其实貌似毫无规律的资金分布地图,也有了它潜在的逻辑。其中一点就是我们非常注重消费类的企业,我认为从“MadeinChina”到“ConsumeinChina”是大势所趋,这就不难理解为何红杉中国会注资给一些令外人“意外”的行业和企业了。

福建利农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家集研究、育种、种植、生产、加工、贮藏为一体的农业蔬菜公司,听起来和风险投资扯不上一点关系,但却得到了我们的投资。就像蒙牛开始有了特伦苏等高端牛奶一样,如果不想去农贸市场买那些参差不齐、烂烂的蔬菜,那么就需要利农公司包装精美、安全绿色的蔬菜。尽管目前国内很多擅长投资IT等高科技领域的VC们对该公司似乎不屑一顾,但红杉中国对这样在消费行业处于优势地位的企业是非常看重的。

消费者、零售、连锁等这些都是我在过去创业中比较熟悉的概念,不仅是利农蔬菜,像宏梦卡通、乡村基到诺亚财富管理中心等都属于这种类型的公司,目前此类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基本上没有遭遇过同行竞争。

理性地放弃“机会”

在中国这样一个遍地黄金的市场,到处都充满着诱惑,只要你有钱,不愁找不到项目。但在这样一个环境中,我们就面临一个痛苦的选择――要不要挣快钱?。

最为明显的一个例子是,中国太阳能企业在无锡尚德赴美国上市后,短短一年多时间,有十来个太阳能企业相继掀起一股海外上市热潮。在早期,红杉接触了其中的几家,并且有些是第一家与之接触的风险投资,但在最后放弃。我们始终认为,一个高度依赖硅成本企业的前景值得担心。市场很好时,你以15倍甚至20倍的市盈率投资都可以,因为二级市场有50倍的市盈率在等着你。但这是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快钱要不要去赚?最终的结果是,在红杉的投资组合中,目前还没有一家太阳能企业。

单单从结果上看,从股价上看是有些遗憾,但我必须作出抉择,红杉资本更看重给市场带来的贡献,就是发现并投资那些对所有投资者而言有价值的企业,而不仅仅是红杉资本退出时有很高回报的企业。围绕这一投资原则,快钱虽然具有诱惑力,但在红杉资本的视线之外。

在抵制快钱诱惑这一点上,我觉得自己以前的创业经验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记得在如家发展过程中,有人曾经建议我们同时管理一些三四星级酒店,并且计算出一年有几百万人民币的盈利增加,但我们最后还是放弃,而只是专注于做经济型酒店,不分散精力去尝试其他可能,这才有了如家后来的成功。

在好的光景下,快钱来得快,但在任何经济背景下能取得长期回报的还是取决于基本面。

每个时期都有一批企业极为辉煌,但也可能在经济周期起伏波动过程中最终是昙花一现。我1994年回到亚洲,第二年就经历了拉丁美洲金融危机对亚洲的影响,经济在1996、1997年回升之后,又遭到亚洲金融危机的重创,随后紧接着是纳斯达克泡沫破灭带来的打击。虽然此后,整个市场环境越来越好,但这一波经济景气周期已经长达五六年,衰退会在什么时候来临?谁也不知道。所以选择投资时最终要看的还是企业基本面,投资行业内最好的企业才是最重要的。

以前,当看到一种非常特别的商业模式时,就会忍不住想投。即便觉得它的CEO可能会有问题,但就想着实在不行以后换掉等等,就投了。结果,错误有可能就这样产生了。随着在这一行不断地磨砺,这样的遗憾是越来越少了,但新的问题又随之而来,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的市场太大,机会太多了,红杉中国的遗憾就是不能囊括和把握住所有的这些机会。

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篇8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信息;失真

1会计信息失真的类型

1.1虚假记载

虚假记载是指会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的重大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或将重大事实作不实记载,从而违背《会计法》、《证券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相关披露准则规定的法定义务面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其特点是会计信息披露主体就有关事项作了分开陈述,陈述中有不真实的成分。该虚假陈述属重大事项,可能影响到投资者的决策。

1.2误导性陈述

误导性陈述是指会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使投资人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发生重大影响的陈述。误导性陈述的类型主要有:语义多解型。即对于已公开的陈述可能有多种解释和理解。而且各种理解和解释都有相应的理由作为支撑;语言难解型。即从文义上看是正确的,但对于一般投资者而言则难以理解;半真半假型,即没有陈述事实的全部情况,遗漏了相关条件,以此误导投资者。

1.3重大遗漏

重大遗漏是指会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予以记载。根据主观状态可分为过失遗漏和故意遗漏,按照客观状态可分为部分遗漏和完全遗漏。

1.4不正当披露

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不正当披露包括不及时披露和不合适披露两种形式。

2新会计准则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局限性

2.1新准则下会计理论与方法仍不完善

新准则下会计理论和方法仍以物质和货币为对象,它所反映的资产内容狭窄、产权观念较为陈旧,有不少难以用货币计量却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如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当然这种影响在会计上通常作为财务费用来处理,但问题是,无论因此产生汇兑收益还是汇兑损失。都会影响真实的销售业绩。物价或汇率变动越剧烈,影响也就越大。

2.2新准则对某些释义和定义的解释仍存在模糊性

新会计准则对某些释义和定义,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和具体解释,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性,但仍然存在一些较为抽象、难于理解的情形,操作上带有随意性和主观性。例如关于信息质量的重要性要求。重要性要求允许企业对不重要的事项可以作例外、简化、灵活处理,但对于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新准则仍然只是作了模糊处理,没有从质和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如果企业将重要的事项按照不重要的事项处理,那么会计信息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就会不相符合。就会产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2.3滥用会计政策现象严重

会计政策是可以变更的。但会计政策变更并不意味着前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错误的,只是由于情况变化,或者掌握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使得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果前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错误的,则属于差错,应按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原会计准则下,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肆意改变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情况特别普遍。

2.4信息披露方面仍存在缺陷

传统财务报告将重点放在硬资产的披露上。对人力资源、知识产权、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客户满意度、企业文化等软资产信息,即使是新准则体系下的披露要求也不完备。比如知识经济下的财务报告需要揭示大量不确定性的、非财务、非数量化的定性信息及非货币交易信息,使用者才能全面了解企业,做出决策。同时新准则信息披露未涉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企业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对环境的污染和治理、提供就业机会和利税上缴情况。

3新会计准则下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措施

3.1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另一方面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留下了一些新的漏洞。这就要求继续完善新的会计准则。对新会计准则中的漏洞和不足进行修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在修订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协调好有关利益各方在准则制定和和执行过程中的相互制衡关系。我们建议,未来修订会计准则、制度的机构人员组成应选择有广泛代表性群体。要注意协调研究相关利益集团在准则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相互制衡关系,使各方利益都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3.2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在我国现有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企业外部所面临的产品市场变得激烈了,但是仍缺乏来自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竞争,因此外部治理结构是不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方面,我国国有公司形成了六套组织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党代会、工会等老三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新三会)但相互之间责权界线不清,运作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会计不是兼顾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而成为经理人为实现其意图而操纵的工具。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可采取如下措施。(1)完善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逐步培育经理市场。消除政府任命经理人现象,(2)规范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对新老三会权责进行明确划分,必要时可予以整合,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3)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机制,

3.3加强建设与执行相关法制

我国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违规成本低。一是发现机制缺乏有效性和健全性,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低;二是惩罚乏力,对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缺乏刑罚和经济制裁,而且缺少道德和名誉损失,舞弊者不以为耻。有的还反以为荣,与此相反。良好的道德和信用却并不能带来相应的收益。乱世须用重典,针对当前会计信息失真严重的状况。我们一定要加强相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在立法中,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篇9

羊肉泡馍、广式月饼等被纳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主任冯骥才担忧――不欣赏“文化搭台,经济唱戏”。

在山西省介休市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传统节日论坛上,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国家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主任冯骥才表示,目前在全国非遗项目的申报过程中,饮食类可谓“疯狂上马”,他则“对某些饮食项目的‘申遗’持保留意见”。冯骥才表达了自己的忧虑:“‘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种提法我不太欣赏。”冯骥才举了某品牌酒的例子:“位列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是这种酒的制作技艺,不是酒。但该品牌酒在打广告时就说,某某酒是‘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就荒谬了。酒是物质的,怎么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了?专家论证了半天,难道说是在为这种酒打广告?”

陕西专家:陕西饮食“申遗”不会减弱

创办于1920年的西安老字号民族饭庄同盛祥的牛羊肉泡馍制作技艺,在去年成为陕西唯一入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饮食项目。而作为饮食资源丰富的大省,接下来,陕西还有更多的饮食项目会申报国家“非遗”。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人修建桥认为,在现有的“非遗”申请过程中,确实存在某些项目动机不纯的现象。但中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刚刚起步,目前最重要的是“保护”,“保护”期间会产生“副作用”,可以慢慢调节。“不可否认,位列‘非遗’名录后,具备商业价值的‘非遗’项目因此名利双收。但我觉得这是‘非遗’价值的体现之一。”

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会会长赵建文则认为,产业保护是目前保护“非遗”最好的手段。以同盛祥牛羊肉泡馍的制作技艺为例,获得“非遗”后,这种制作技艺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可以使技艺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保护‘非遗’,是要让‘非遗’服务于现代生活,全社会共享,脱离了老百姓生活,仅藏在博物馆里的‘非遗’真的有意义吗?只要能保护‘非遗’,让这些‘非遗’很好地传承下去,用‘非遗’称号来打广告,又有何不可?”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颁发封号和金杯

口传与非物质文化并非属于某个个人或者是某个公司独有的。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强调某某家的牛羊肉泡馍之类,会不会使得文化的发展处在不公平的境地?会不会形成垄断?这可能是诸多争议引发的根本所在。一旦给哪个颁发了“正宗”的奖杯,只恐会变相限制了多元化的发展。

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还喜欢公布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这当然会保护很多国宝级的工艺大师。但是,这样会不会使得后来者、年轻人或者技艺流派不同的人处于不公平的发展境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该在非官方、非盈利的情景中让所有有心人都有机会展示、切磋、培训与传承,从而唤起文化自身真正的活力,而不仅仅是颁发封号和金杯。有开武馆的,就得有踢馆的,才能进步。大家是骡子是马都拉出来遛遛,文化生活才有活力和动力嘛。

广式月饼算不算“非物质文化遗产”?

老实说,中文将英文的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翻译成“非物质文化”,确实容易产生误解。有人更愿意用“无形文化”来形容。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高丙中教授认为,舞蹈要借助于身体的表演,可是并不是指作为物质实体的身体;面花、面塑是以面为载体,但并不是指面本身。饮食当然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精于演绎厨艺的中国人而言,简直寄托了国人太多的情趣与意境。

广东的广式月饼也被纳入了部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广式月饼是中国月饼的一大类型,盛行于广东、海南、广西等地,并远传至东南亚及欧美各国的华侨聚居地,早在清末民初已享誉国内外市场。莲香楼、广州酒家、泮溪酒家、陶陶居、大三元、趣香饼家……说起月饼,老广们可以如数家珍。

月饼制作工艺、形态各异的饼模雕刻,绝对可以作为专门的文化课题来研究。月饼当然是食品,但它的无形文化价值在于月饼背后这一家家代代相传的古老工艺,在于中秋节这个节日对中国人的深沉意义。我们要保护的正是这块饼背后能唤起我们深情的东西。(香叶)

连接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篇10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中原民间艺术发展相应公司

在互联网时代,在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今天,讨论民间艺术的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发展,是河南文化产业发展急需研究的问题。如何实现民间艺术发展和社会经济繁荣的双赢,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互联网浪潮下如何更好地发展“中原民间艺术”也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中原民间艺术”的发展有其政策支持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政策性扶持

到目前为止,中国共有30项非遗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7项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二、人民群众广泛的文化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据中国文化消费指数调研数据测算,中国内地文化消费潜在规模为47026.1亿元,占居民消费总支出30.0%,而实际文化消费规模为10388亿元,仅占居民消费总支出6.6%,存在36638.1亿元的文化消费缺口。这表明,中国内地潜在文化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文化消费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三、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当今时代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信息传播速度非常迅速,以互联网为媒介,实现非遗项目的再传播是很有效的途径。文化产业的重要内容是娱乐业,如电影、演艺、游戏、旅游等。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于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完善城市各种服务功能也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我们在大量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发现,“中原民间艺术”存在很大的市场缺口,目前国内没有相关的专业公司。因此,在充分借助强大的网络资源和丰富的图书资源进行二手资料收集的基础上,与河南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的老师和成员进行沟通、交流,对河南省典型民间艺术进行讨论与分析以及长期的市场调研,主要分析了如若成立相关公司的行业市场背景,得出了一些相关结论。

民间艺术的产业转化是一项极有前途的事业。但在民间艺术的传统运作中,更多的是一种自娱自乐的文艺活动,较少与产业挂钩。新时期以来,市场经济与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民间艺术的产业转化带来了空前的机遇。如今,一些民族剧团、演出组因为条件、资金的不足逐渐解散,使得我国的民族艺术无法传承下去。而非遗项目公司在发展自身经济、获得盈利的同时,也带动了民族艺术的发展。

河南地处中原,是中华民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悠久的农耕历史创造了丰富且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当前,仅河南省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95种,在全国占比较大。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民族文艺的转型势在必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化产品消费空间巨大,前景良好。在创立公司时,完全可以策划及进行相关活动。

(1)公司的独创性。目前国内没有类似我公司这样的系统性团体组织。(2)资源的丰富性。我们有丰富的可合作的老人资源,具有大量可利用、可开发、可编排的非遗歌舞资源。(3)市场的广阔性。根据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增长和变化趋势判定我公司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4)强大的专家团队做后盾。我公司有一群热爱非遗、拥有调研和实践能力的团队。同时有很多专家老师进行指导。

文化流变在古今都是文化传承和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当代的文化流变发生得更突然,变化速度更快,外力因素更突出。互联网信息、人口的移动都在对文化流变产生影响。如若成立相关公司,要立足于文化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立足于我国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立足于相关演艺艺术的传播和艺人的生活状况。

互联网无论如何都是现如今非遗保护和发展需要走的一条道路。公司的形式以及互联网的影响让非遗保护更加系统化、专业化、统一化、严肃化、可持续化。现如今,非遗传承及民间艺术发展仍存在杂糅化与符号化的问题,只有让它们通过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到生活和工作中,它们才能更好地发展,才能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乔晓光.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传承――基于非遗社会实践与现象的观察思考[J].文化遗产,2017(01).

[2]孙正国.十余年来中国大学“非遗”传承的实践形态[J].文化遗产,2017(01).

[3]李妍婕.传承文脉,创造未来[J].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5(10).

[4]刘佳.QJ文化演出公司项目风险管理体系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15.

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篇11

关键词:货运业;发展趋势;“十二五”物流发展规划

中图分类号:F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一、传统的国际货运业的产生与发展

1.产生背景。国际货运业是社会化分工发展的产物,它早先以佣金的角色出现在欧洲的进出口贸易中,大致的时间可追溯至公元10世纪。早先的国际货运是依附于进出口商,代表进出口商从事货物装卸、储存、运输、收取货款等工作。随着欧洲的国际贸易迅猛地发展,推动着国际货运业迈向更多元的领域,逐步形成具有中间人性质独立的行业。

2.传统的国际货运业的盈利模式。国际货运业虽然属于独立行业,但是其中间人的属性,自身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梳理当今各种观点,我们重新认识业界对国际货运角色的定义:它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处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以委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劳务报酬的经济活动。对国际货运角色的描述,清晰地框定它的业务范围和盈利模式。业界将上述的国际货运,定义为“传统”的国际货运;将带有上述鲜明特点的国际货运业,称之“传统”的国际货运业。

“传统的”是个相对概念,它与“现代的或者新兴的”国际货运业,主要区别在于:业务切入层面和盈利模式。

二、我国国际货运业所面临的困境

1.我国国际货运业的发展状况。我国的国际货运业,从业务切入层面和盈利模式来判断,均属于传统的国际货运业,原因可归结于起步较迟,与国外的同行业相比,我们仍处于初级阶段。

源于我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1983年全国只有1家国际货运公司,但截止2010年底,在商务部备案的各类国际货运公司的总数达到20000多家,其中98.73为中小企业。

2.我国国际货运业的现状。已备案的20000多家,仅是我国国际货运业参与者的一小部分。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市场参与者,或以挂靠在这20000多家下的小公司,或以工作室,或以个人来参与市场。非官方的数据统计,我国国际货运公司的真实数字,至少是这20000家的数倍。

随着本文的调查的深入,我国国际货运业欣欣向荣的表面折射出一些令人担忧的现实状况。

(1)个体能量小。“小”体现在经营规模和资产总量。有此结果,归结于我国国际货运业普遍存在的“资金抽套”的现象,市场参与者急近功利只想“赚快钱”,缺乏长远规划,对提升服务质量的设施及设备,资金投入意愿不强,更有甚者,连人员培训的花销,都极力克扣。

(2)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弱。服务功能“少”是资金投入“小”显现的结果。急近功利与缺乏长远规划,制约服务功能的开发,形成整个行业差异化服务功能的不足,同质化局面严重。

(3)被资本市场遗忘的角落。被资本市场遗忘的角落是我国国际货运业“规模小,服务功能少”自咽的一枚枚苦果。融资能力弱,从根源上制约整个行业的发展,像是横亘在业务模式的创新和差异化服务的开发面前的一座大山;最终也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参与行业的建设发展。

(4)无序竞争与网络的散乱。无序竞争,“自杀式”争夺货源似乎成为陷入经营困顿的货运公司解决生存的不二法则;各种网络的散乱,鱼龙混杂,又加剧无序竞争。

三、“十二五”期间我国国际货运业的发展对策

2012年我国对“十二五”期间对物流产业进行专项规划。指导性文件国科发计[2012]70号明确指出:对物流产业专项规划(其中也包含国际货运业)未来的三个着力点:运营模式的创新、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物流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

1.对策一:行业内生产要素整合,实现规模经济。对于我国大多数的国际货运企业,短时间内是难以从根源上改变其“规模小,服务功能少,融资能力弱”的现状。基于此,行业内建立优势互补的各个货运企业间的联盟是非常有必要的。政府牵头,加大政策扶持,行业协会“领头羊”企业对行业内生产要素进行整合,创新运营模式,形成较强的融资渠道,实现规模经济。

2.对策二:转变经营理念,拓宽服务区域,共同开发市场。我国国际货运企业存在不切合实际的“大而全”或“小而全”的经营理念,未根据自身的优劣势,盲目地拓展“全方位”的服务。“大而全”或“小而全”的经营理念违背市场倡导的“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规律。由此,本文的对策是:根据自身条件确定服务区域,树立在自己的市场上“做专、做精、做强”的经营理念,同时与优势互补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或者建立联盟等方式实现“强强”联合。

3.对策三:加大培训的投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我国国际货运业的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业内的经营者应放弃“急近功利”,“不愿为他人做嫁衣”的狭隘的观点,立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高度,适度投入培训资源,形成长期的员工培训制度,从根源上解决从业人员的素质。

4.对策四:推出个性化服务,提升产品服务的附加值。目前我国的国际货运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同质化严重。各种生存的压力,聚焦在价格的竞争。无序的竞争扭曲行业的价格体系,破坏行业的生存环境。本文的深入调研后,形成的观点:客户需要个性化的服务,企业推出差异化服务来赢得生存空间。

四、我国国际货运业的发展趋势

1.趋势一:知识型货代。我国的国际货运从业者(公司)渗入所服务企业的供应链中是必然的趋势。除了提供必须的物流服务,还要根据客户的行业特点,成本目标、生产的流程、供应链网络等信息提供一体化的物流解决方案,其业务范围势必涉及到精益化管理、供应链管理、业务流程再造、企业资源计划等等。无疑对于从业人员的知识层次、知识广度以及对信息技术的应用都提出较高的要求。面对这种变化,部分条件具备的国际货运企业的核心业务将发生改变,逐渐转为高附加值的咨询服务,而那些低附加值的业务将外包。

2.趋势二:第三方物流。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对物流需求出现根本性变化:不仅“港到港“到“仓到仓”;而且由单一物流服务发展到综合物流服务。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出现正满足这种需求,这也是我国国际货运业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李凌.我国货运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的内外部环境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8(542).

[2]林慧丹.第三方物流发展[J].沿海经贸,2009(11).

非遗项目的盈利模式范文1篇12

随着市场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在体制改革的支持下异军突起。文化产业园是文化产业发展日益成熟的一个标志,我国文化园区的建设和发展速度日益加快。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园区出现了新的形势:广告类,动漫游戏类,设计类,文创类文化园区日益增加,园区建设耗资规模少则千万,多则上亿元,甚至百亿的规模。然而文化产业园区的投资与产出却不相符合,文化产值往往达不到投资预期,短期内较难实现盈利,现金流为负,导致文化产业园运营企业长期处在不良的财务收支状态,许多文化产业园区运营企业由于资金链条断裂而处于停摆的边缘。新三板扩至全国是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证券改革创新的重要里程碑。新三板是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主渠道,是资本市场服务国家创新战略的支撑点。在这个大的经济环境下,本文从资金,人才,企业价值实现,企业发展平台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我们的研究有助于文化产业园区运营企业认清形势,重新确定发展战略,利用新三板挂牌去积极运营,顺应大势,实现快速发展。

二、文化产业园区企业运营的特点及其困难

(一)运营特点

文化产业园区作为国内目前尚未完全成熟的文化地产产品,它主要以“环境清新优美、配套功能完善、产业高度聚集、自主创新活跃”的产品标准,通过提供优美、舒适的物理空间和完善的产业增值服务,尽可能实现文化产业集聚效应,激发文化创新活力,降低企业落户的综合成本,提升区域的该产业整体竞争力。

文化产业园区在开发运营中要硬环境和软环境同步建设,以“软环境”取胜,这是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品质的重要保证。每个文化产业园区开发之初,都要与所在地政府,以及社会商业伙伴携手合作,围绕产业发展的资本、技术、人才、市场四个要素,共同致力于文化产业发展要素的整合,提供一系列关联性强、附加值高、智力密集度高的创新增值服务。例如,在金融服务方面,可以通过聚集银行、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为企业提供银行贷款、小额贷款、贷款担保、帮助企业获得政府扶持资金、为企业担当融资顾问等,多渠道提供资本服务。也可以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资本(VC)和成长资本(PE)的股权投资。在技术服务方面,积极构建技术、产业紧密结合的共性技术平台。

文化产业园区在盈利模式主要是通过项目的销售,物业的经营,产业的服务,资产的孵化出售,以及将来资产包的证券化业务,通过这些生产经营活动和资本运营活动把文化产业和金融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实现多渠道,多方式的盈利。文化产业园区投资大,周期长,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在持有培育主体的产业物业同时,必须要进行项目孵化和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平衡项目的综合性开发风险,同时也保障盈利使文化产业园区有很好的业态和项目品质。

(二)运营中存在的困难

基于文化产业园区的运营特点,在运营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

(1)资金投入大。园区运营前期投入大,时间长,需要大量资金先行投入,现金流基本3~5年才能为正。

(2)需要高素质人才。运营园区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对人才的需求高,如何激励、留住人才是难点。文化产业是一个文化和经济高层次、高难度合作的行业,文化园区是一个对文化产业进行研究开发、技术训练、信息交流、生产制作的基地,园区内进行的是高智力的活动,自然需要高科技、高文化和高知识的智力资源来支撑,因而对人力资源要求很高。怎样很好的培养这些人才,给他们激励,是他们能长期在企业服务,是这类企业面临的问题。

(3)园区运营是项目制。一个园区就是一个项目,项目制最大的问题就是缺资金,因为投入高,风险大。当有一个好的园区,常常是由于企业没有筹集到足够的前期费用,或者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也没有一个平台去找,往往导致坐失良机或者倾其所有投入一个很难消化的项目,导致企业消化不良,财务风险巨大。

三、影响文化产业园区企业运营的因素分析

(一)资金因素

园区运营企业大多是以租赁的方式得到老旧厂房、大学、楼盘的经营权,园区运营企业没有产权,就导致了该企业没有什么可以抵押的资产,是轻资产企业。但政策和财政的扶持要看资产规模,国家设立的“文化发展基金”,建立包括贷款贴息,保费补贴,投资基金,风险投资等配套机制,前提也是要求企业的资产或者现金流达到一定规模,大多企业根本得不到这些扶持。银行设立的“文化产业扶持贷款”,“中小企业发展贷款”,也是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抵押物的。即使能拿到一些银行的小额信用贷款,也是杯水车薪。文化园区企业运营前期需要大笔投入去改扩建老旧工业遗址,资金的匮乏,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的速度。许多企业只能多年经营一个园区,大多企业看到好的项目因囊中羞涩而望洋兴叹。

(二)人才因素

文化产业园的建设中需要大量的智力资源、大量优秀人才,必须同时是“创新性复合型经营人才”。对于上述高端人才,由于相关的人才引进政策不足,和企业的激励政策不到位,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造成了人才的流失。企业给高端人才的激励以股票期权为主,期权持有者可以凭一定权利在一定期间(一般为3~10年)以一定的价格(施权价)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对持有者来讲,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只有当行使期权时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股票才有价值,激励才有效。但是由于企业没有挂牌,实现不了价值发现,高端人才拿完股票期权之后,不知道这个股票到底值多少钱,没有起到激励作用,导致人才流失。

(三)项目特点

企业有新的项目时,由于前期投入巨大,一个企业难以承担,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卖掉现有的成熟园区,筹集资金,即被并购。二是寻找合伙人共同投资。这两种方式都需要一个大众认可的平台,进行以上的资源整合。如果新三板挂牌了,被整合的对象,可以在适合的时间以适当的价格把自己卖出去。需要并购以发展自己的企业,也可以迅速找到目标企业。

四、基于“新三板挂牌”的文化产业园区运营对策

文化产业园区运营企业可能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即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在初创期,企业规模小,风险大,但拥有核心技术或优秀商业模式,存在很大发展潜力。这样的园区运营企业一般以天使投资、VC等股权融资为主,债权融资能力弱。成长期的园区运营企业管理趋于稳定,租户稳步增加,经营风险不断下降,盈利水平上升。成熟园区运营企业管理趋于成熟,市场份额比较稳定,盈利水平平稳。衰退期运营企业市场竞争激烈,盈利空间下降。园区运营企业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不同阶段、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均可在新三板挂牌后寻求到运营方法的解决之道。前文中提到的文化产业园区运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即资金短缺,人才难留,没有平台,在新三板挂牌后都可迎刃而解。

(一)通过挂牌兼得资金和控制权

新三板最为人熟知的是融资功能。前文提到文化产业园区运营企业一般都是项目制,项目制最大的问题是缺钱。新三板挂牌后融资速度是非常快的。从股转系统成立,到2015年4月2日新三板总市值超过万亿。如果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进行股权融资,而且对募集资金的要求没有时间限制。上市公司要求第二次融资时,必须第一次融资基本募集结束,使用结束。但是由于文化创意企业是项目制,项目突然来了,但你上次融资没有放进去,新三板可以连续定向增发,随有项目随时定增。而且新三板没有股本要求,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企业如实披露。另外,挂牌企业也可以选择融资并挂牌,也可不融资挂牌,或者挂牌后选择债权融资。目前新三板允许的债权融资有公司债、债转股的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私募债的票面利率只有8%,在资金市场上是非常低的。这样企业可以在不失去控制权的情况下融到资金。而且新三板挂牌,是一种非常积极的信号。银行对于这样的企业,是非常愿意增加授信并提供贷款的,而且,挂牌企业的股权也可以质押了。轻资产企业可以质押股权得到资金。

(二)通过挂牌实现价值发现、财富增值并留住人才

挂牌新三板之前,企业到底值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公允的数值。但在挂牌之后,市场会给出一个估值,并将有一个市盈率。现在新三板的市盈率平均在50倍,直逼创业板。企业资产被放大财富增值。企业给高端人才的股票期权有了真正的价值,股票市价远远高于行权价,很方便地在新三板市场出手股权,实现溢价退出,人才得到财富增值,企业留住人才。登陆新三板这个资本市场后,对园区运营企业自身潜力的挖掘和园区生态圈的构建都是非常大的帮助。除了自身的价值发现,其实还有很多外部的第三方来不断地为你挖掘企业的价值,为你提升企业的品牌,品牌提升后就增加了信用背书。

(三)通过挂牌企业实现平台效应与资源整合

企业挂牌新三板之后,增加了自己的曝光机会,能有更多机会吸引投资人的眼光。并且作为非上市公众企业,很多信息都是公开的。企业的信息都在新三板平台上披露,接受公众的监督,投资人自然信任挂牌企业。企业会获得一个6位的以4或8开头的挂牌代码,还有一个企业简称,与此同时,企业的影响和知名度也在不断扩大。现在的情况是,很多PE都将新三板纳入项目源。一旦他们发现机会,就会出手。甚至不用等到挂牌,有些企业在挂牌前,就因为即将挂牌而获得了投资人的投资。这样企业更早获得资金,投资人进入企业的价格更低,对双方都有好处。新三板挂牌还有一个重大功能,就是资源整合,这种整合资源一方面是重大并购重组,例如文化产业园区运营企业有一个新项目,靠自身根本做不了,这就体现出资源整合的重要性。一方面,可以收购别的公司、项目;另一方面可以有机会被别的公司收购,以很高的市盈率收购。从并购重组,从整合资源的角度来看,园区运营企业很重要的就是把自己“挂”出去。原来接触的范围是很窄的,挂牌后接触的是想象不到的大机会。园区运营企业经过整改在新三板挂牌之后,可以选取“做市商交易”和“协议转让”两种方式。笔者建议选择“做市商交易”可以扩大股票交易量,增加流动性。在挂牌时或者挂牌后,企业可以定向增发,进行项目融资,这样新的项目可以开展。同事,由于成为挂牌企业,园区运营企业可以并购别的运营企业迅速扩大公司规模,或者被别的公司并购,获得货币资金推动别的项目。在此同时,运营企业要注意进行市值管理,梳理自己的商业模式,使公司股价有良好表现。挂牌后,园区运营企业在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会迎刃而解,可以规范园区运营企业的治理,可以进行股权激励,有效留住人才;可以产生广告效应,提升园区形象;可以信用增进,贷到资金;可以并购重组,迅速扩大规模。挂牌新三板,使园区运营企业运营起来游刃有余。目前的新三板,可以预见的政策红利如下:

第一,竞价交易的退出。所谓竞价交易,就是买卖双方报价,系统撮合成交,是A股的主流交易模式。新三板如果采用竞价交易,必然提高股票流动性。第二,转板制度的推出。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肖钢明确提出,2015年内将进行转板试点。也就是优秀的新三板企业挂牌一段时间后可以转入主板,或者中小板,创业板。一旦转板制度推出,必然引起新三板的价值增值,对园区运营企业是重大利好。第三,降低投资者门槛。新三板个人投资者开户需要满足开户前一天有500万金融资产,否则没有资格开户。新三板公司也无数次说过,新三板将降低投资者门槛,或者200万,或者50万。任何市场都欢迎新鲜血液,而散户,无疑是最大的新鲜血液。一旦降低投资者门槛的消息落地,将带来股票普涨,尤其是交易最活跃的做市交易股票。第四,分层制度推出。新三板要做中国的纳斯达克。纳斯达克最大的特点是分层制度,分三层,即不同的活跃程度,不同的盈利能力的企业分成了三层。新三板的层如何分,尚无定论。而分层制度的推出,必然带来新三板市场的新繁荣。第五,更多主体成为做市商。根据证监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财务状况稳健,且具有与开展做市业务相适应人员、制度、信息系统的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可以开展做市业务。2015年,很多金融机构都会成为做市商,意味着更多做市商的出现,去做市,必然加剧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综上所述,五个可预见的政策红利,会把新三板这个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资本市场推向更加活跃,流动性更强。文化产业园区运营企业挂牌新三板后,会在一个更流动,更稳健,更加好的平台上飞速发展。

五、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