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住宅建筑设计范例(3篇)
超高层住宅建筑设计范文
【关键词】住宅小区10/0.4kV变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照明系统负荷分级供电要求开闭所变电所
中图分类号:TU8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10/0.4kV变配电系统
1.负荷分级: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3.2.1条
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如下:
其他未列入表3.2.1中的住宅建筑用电负荷的等级宜为三级。
2.各级负荷的供电要求如下: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架空线路供电。
三级负荷可按约定供电。
对于一、二级负荷我们通常的做法是一路市电加一路柴油发电机作为供电电源;对三级负荷采用一路市电作为电源。
3.住宅用电指标的选择原则
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3.3.1条
表3.3.1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如下:
当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50m2时,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40W/m2~50W/m2计算用电负荷。
住宅用电指标的取值不能低于国家规范最低要求,但也不能想取多大就取多大,应以规范为基础,同时综合考虑甲方要求、住宅小区的档次、当地经济发展程度及居民用电水平等因素。
4.住宅电能计量
住宅电能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12kW时,应采用单相电源进户,每套住宅应至少配置一块单相电能表。
2)每套住宅用电负荷超过12kW时,宜采用三相电源进户,电能表应能按相序计量。
3)当住宅套内有三相用电设备时,三相用电设备应配置三相电能表计量。
5.开闭所的设置
开闭所也称开关站,是设有中压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必要时可附设配电变压器。
在下述情况下宜建设开闭所:
①高压变电站中中压馈线开关柜数量不足;
②变电站出线走廊受限;
③为减少相同路径的电缆条数;
④为大型住宅区的若干个拟建配电室供电。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第7.3.4条规定10kV开关站最大转供容量不宜超过15000kVA,但具体规划容量最终由供电局确定。
6.变电所的设置
6.1变电所数量的确定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4.2.1条规定: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为250kW以下时,宜多栋住宅建筑集中设置配变电所;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及以上时,宜每栋住宅建筑设置配变电所。但是现在一个大型住宅小区通常都有十几甚至几十栋高层住宅楼,而每栋高层住宅的用电量通常都在250kW以上,如果每一栋都设一个变电所将会导致设备房面积大幅增加,初始投资偏高,管理过于分散等问题。另外,并不是每栋楼都有条件设置变电所。所以在设计变电所的时候,我们通常按供电半径来确定变电所数量,变电所供电半径一般为200m~250m。
6.2与变电所所址选择相关的规定
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层。
2)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外时,配变电所的外侧与住宅建筑的外墙间距,应满足防火、防噪声、防电磁辐射的要求,配变电所宜避开住户主要窗户的水平视线。
3)深入或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且接近电源侧;
4)设备吊装、运输方便;
5)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有爆炸危险介质的场所;
6)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的下风侧。
7.自备电源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1为保证一级负荷别重要的负荷用电时;2用电负荷为一级负荷,但从市电取得第二电源有困难或技术经济不合理时;
3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
二、低压配电系统
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住宅建筑单相用电设备由三相电源供配电时,应考虑三相负荷平衡;
2.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或楼层宜设一个带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且该开关电器可独立设置,也可设置在电能表箱里;
3.采用三相电源供电的住宅,套内每层或每间房的单相用电设备、电源插座宜采用同相电源供电;
4.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
5.住宅建筑电源进线电缆宜地下敷设,进线处应设置电源进线箱,箱内应设置总保护开关电器。电源进线箱宜设在室内,当电源进线箱设在室外时,箱体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54。
6.导体及线缆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套内的电源线应选用铜材质导体;
2)高层住宅建筑中明敷的线缆应选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线缆;
3)建筑高度为1OO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建筑高度为50m~1OOm且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干线应采用阻燃耐火线缆,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干线应采用阻燃耐火类线缆。
4)19层及以上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公共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应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的线缆。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公共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宜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的线缆。
5)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60m2且为一居室的住户,进户线不应小于6mm2,照明回路支线不应小于1.5mm2,插座回路支线不应小于2.5mm2。建筑面积大于60m2的住户,进户线不应小于10mm2,照明和插座回路支线不应小于2.5mm2。
三、照明系统
1.住宅应急照明设计
高层住宅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和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中高层住宅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和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宜设置应急照明。
19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应沿疏散走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安全出口”标志;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宜沿疏散走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宜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安全出口”标志。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住宅建筑的疏散标志灯应由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建筑高度50m~100m且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疏散标志灯宜由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
2.住宅套内照明设计
住宅套内各房间灯具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居室、餐厅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照明应在屋顶至少预留一个电源出线口。
2)卧室、书房、卫生间、厨房的照明宜在屋顶预留一个电源出线口,灯位宜居中。
3)卫生间等潮湿场所,宜采用防潮易清洁的灯具;卫生间的灯具位置不应安装在0、1区内及上方。装有淋浴或浴盆卫生间的照明回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灯具、浴霸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
4.照明控制
居住建筑有天然采光的楼梯间、走道的照明,除应急照明外,宜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每个照明开关所控光源数不宜太多。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宜少于2个(只设置1只光源的除外)。
【参考文献】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052-200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超高层住宅建筑设计范文篇2
关键词:建筑;设计;住宅;处理方法
1概述
住宅建筑设计,涉及的方面很多,包括城市规划、房型、日照、采光通风、安全舒适、市场等等。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发的日渐发展,近几年在建筑设计方面的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为了保证住宅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国家建设部提出,住宅设计应当贯穿“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建设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我国的设计市场,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设计图纸除了设计单位自身的三级审核外,还要经过规划部门、审图机构、消防部门审查通过后,方能施工。一个建筑作品的面世,经历了建筑师们艰苦而漫长的创作过程,但是凝聚着建筑师心血的设计图纸,到了相关的职能部门手里,却往往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而通不过,究其原因,除了对现行规范、规程的理解不透彻外,就是对建筑一些关键部位的处理不当所造成的。下面就住宅建筑设计中常见的一些不符合强制性规范要求的问题作分析和比较。
2常见问题和处理方法
2.1建筑物定性
一幢住宅建筑当其使用功能为纯住宅时,要明确其是多层建筑、一类还是二类高层并不困难,但当其使用功能超过2种时,许多设计人员就开始犯难了。一旦定性错误,那后面的设计肯定就一错百错了。因此设计一开始,要把握住以下几点:
(1)非营业性的公寓、宿舍(包括底部设有营业性商业服务用房,层数不超过2层(不得设置于地下室)、面积不超过300m2),和为住宅服务的管理办公服务用房、娱乐休闲用房等内容的建筑均可定为居住建筑。当层数为9层以下(含9层)时,无论高度是否超过24m,均按多层执行《建规》。
(2)建筑底部超过1层为公共建筑(性质单一)上部为居住建筑时,规范尚未明确归属,暂按商住楼性质判定;底层商业服务用房2层以上如设有与上下层无关的其他公共建筑时,应定为综合楼。无论几层,只要高度超过24m,均为高层建筑。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任1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²的商住楼为一类高层,其它为二类高层。
注:上述建筑高度的计算:应从室外地面算至屋面面层(建筑构造层完后的表面)。
2.2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对这个问题,早些时候有些设计者最容易忽略,因为许多老的住宅小区往往盖到7层,甚至8层都不设电梯,这是不合规范的,也没有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对此,应把握好主要的一点:高度计算时,应加上室内外高差,从室外地坪算起,尤其要注意坡地建筑,是就低不就高,如图1所示,有1个单元符合要求,第2、3单元从室外至5层入户门则超过了16m。
2.3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多层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坎墙,高层住宅则要求窗坎墙不低于1.2m
现在许多住宅为了房间的敞亮和立面造型的需要,往往设计成落地窗、低窗台和凸窗,或者是下层是阳台,上层阳台和下层错开,又是落地窗的情况,很容易造成窗坎墙的高度不满足上述要求,尤以高层住宅为主,且容易被忽略,。遇到这种情况时,有3种处理手法:①不满足高度的下部窗户采用固定防火窗;②如果房间的功能允许,提高上层窗户的窗台高度;③下部窗户的窗顶梁下吊板,减小窗户高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上、下层为跃层,同属一户,则不受此条的限制。
2.4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
楼梯间作为人员疏散的通道,保证其免受火灾烟气的影响十分重要。在设计上,特别要注意转角户型的处理。
2.5高层单元式住宅单元之间窗口与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户与户之间不小于1.2m
这是小于或等于18层的高层单元式住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条件之一,也是设计人员容易忽略的问题之一。条式住宅的中间单元相连处一般是挖1条凹槽,让布置于此的卫生间借此通风采光,为了满足此条规范的要求,现在常见的处理手法是:①在2个单元之间加1面防火墙,如图2所示,但这种做法是否可行,还有待消防部门的认可;②卫生间的窗设计为固定乙级防火窗,里面增加通风竖井。
2.6防火分区
一般来说,住宅防火分区不太容易违规,因为住宅每层的面积不会太大,但也许正是这样,此类问题常被忽视,特别要注意有跃层式套型时,应该上、下层叠加计算面积。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是:多层2500M²,一类高层1000M²,二类高层1500M²,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1倍。大底盘多塔楼的商住楼,塔楼间距符合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时,可分别计算面积。当一层平面中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时,应绘制防火分隔及各防火分区面积指标简图,以方便消防审查。
2.7疏散宽度、距离及其他要求
这是设计中的重点,也是相关部门审核中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疏散宽度:规范所要求的宽度均为净宽,是扣除了装修宽度和栏杆等构件的尺寸后的净尺寸,设计时,不应把标注尺寸当作实际尺寸,应略有富余。
(2)疏散距离:要牢记跃廊式住宅的安全疏散距离的计算,应从户门算至房间内最远一点,户内楼梯的计算,《高规》要求按其1.5倍水平投影计算,而《建规》则要求按其楼梯总长度的水平投影计算。工作中,要根据实际工程情况按不同的规范执行。
(3)需设2个出口的情况: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10层以下)、10m(10~18层)时,和超过19层时,要求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高层塔式住宅一般采用两部剪刀楼梯,共用前室,但当楼梯下到底层时,也应该有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2个出口的间距不应小于5m,这点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还是应该满足规范要求。
(4)当地下、地上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墙体隔开,一般的设计者都会注意到这一点,而忽略了“直通室外”这一要点,这几乎是审图机构提得最多的问题之一。
(5)楼梯间“宜”通至屋顶,到达共用屋面,对于这一条,规范为“宜”,但又是强条,相关部门的解释是规范有误,“宜”应该为“应”。设计时,各单元楼梯间均应出到屋面,并且连通。对于坡屋面,可以在不破坏立面的情况下局部设计为平屋面,保证楼梯间的连通。
2.8封闭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设置
(1)超过2层的通廊式居住建筑要设封闭楼梯间,内廊是肯定要设的,按规范要求外廊也要设,但是意义不大,因为外廊本身就是敞开的,具体要跟当地消防部门沟通;当电梯井和楼梯间相邻布置时,也要设置封闭楼梯间。以上两种情况当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如果套数较多时,还是设封闭楼梯间安全、经济一些,也容易实施。
(2)除通廊式外其他形式的居住建筑层数超过6层或者任一层面积超过500m2,时,应设置封闭楼梯,当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层数上一般会注意,但往往容易忽略面积,实际工作中应特别注意这一点。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居住建筑不仅仅指套型住宅,还包括宿舍、单身公寓等以居住为主的建筑。
(3)塔式住宅、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需设消防电梯。当遇到11层跃12层时;或是建筑只有11层,但底层层高太高(如达到4.5m,应折算为2层)时,也应该算作12层,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电梯。
3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需要注意的事项还很多,限于篇幅的原因,在此就不详细叙述,只是简要地列举出来,供设计时严格执行规范,并灵活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主要有:
(1)日照、采光、通风:要避免黑房间,采光系数(窗地比)满足要求;
(2)卫生视距、噪声防治:除满足防火间距外,塔式、条式住宅还要考虑不同的卫生、防噪间距;与电梯相邻的主要房间,要采取防噪措施;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也要满足要求,这点最易忽视。
(3)房间的尺寸大小、形状、比例要满足规范要求,便于使用,尤其是小户型的厨、卫设计,最易犯规。
(4)栏杆的高度、净距,尤其是儿童不易攀爬这一条要满足要求;楼梯、阳(露)台、护窗栏杆要分别表述清楚,注意净高的计算(是从完成面算起)和强度的要求,还有可踏面的要求。
(5)当出入口位于阳台等下方时要采取防护措施,这一条也容易被忽视。
(6)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建筑入口、入口平台、侯梯厅、公共走道、无障碍住房等,各部分在设计时要满足要求,注意不要漏项。
(7)节能设计方面,设计说明中要说清建筑的体型系数、窗地比、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外窗遮阳系数等方面。
超高层住宅建筑设计范文
关键词:建筑设计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
Abstract:accordingtothelevelofworkexperience,accordingtothemodernresidentialbuildingdesignoftheproblemsareanalyzed,andthecorrespondingsolutions.
Keywords:architecturaldesignsolutionstotheproblems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概述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建筑高度的不断增加、风格的变化多样,给建筑设计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为切实解决好高层建筑相关问题,本人通过日常工作中的总结和对规范的理解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供大家参考。
二、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1.明确建筑物的性质
建筑物的定性一旦错误,那后面的设计肯定就一错百错。设计一开始时,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1)非营业性的公寓、宿舍和为住宅服务的管理办公服务用房、娱乐休闲用房等内容的建筑均可定为居住建筑。当层数为9层以下(含9层)时,无论高度是否超过24m,均为多层建筑。
(2)建筑底部超过1层为公共建筑(性质单一),上部为居住建筑时,尚未明确归属,暂按商住楼性质判定;底层商业服务用房2层以上如设有与上下层无关的其他公共建筑时,应定为综合楼。无论几层,只要高度超过24m,均为高层建筑。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任1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为一类高层,其它为二类高层。
注:上述建筑高度的计算:应从室外地面算至屋面面层(建筑构造层完后的表面)。
2.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对于这个问题,有些设计者最容易忽略,因为许多老的住宅小区往往盖到7层,甚至8层都没有设电梯,这是不合规范的,也没有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对此,应把握好主要的一点:高度计算时,应加上室内外高差,从室外地坪算起,尤其要注意坡地建筑,是就低不就高,如图1所示,有2个单元符合要求,第3单元从室外至5层入户门则超过了16m。
3.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多层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坎墙,高层住宅要设置不低于1.2m的窗坎墙。现在许多住宅为了房间的敞亮和立面造型的需要,往往设计成落地窗、低窗台和凸窗,或者是下层是阳台,上层阳台和下层错开,又是落地窗的情况,很容易造成窗坎墙的高度不满足上述要求,尤以高层住宅为主,且容易被忽略,。遇到这种情况时,有3种处理手法:①不满足高度的下部窗户采用固定防火窗;②如果房间的功能允许,提高上层窗户的窗台高度;③下部窗户的窗顶梁下吊板,减小窗户高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上、下层为跃层,同属一户,则不受此条的限制。
4.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楼梯间作为人员疏散的通道,保证其免受火灾烟气的影响十分重要。在设计上,特别要注意转角户型的处理。
5.高层单元式住宅,单元之间窗口与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0m,户与户之间不小于1.2m,这是小于或等于18层的高层单元式住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条件之一,也是设计人员容易忽略的问题之一。条式住宅的中间单元相连处一般是挖1条凹槽,让布置于此的卫生间借此通风采光,为了满足此条规范的要求,现在常见的处理手法是:①在2个单元之间加1面防火墙,如图2所示,但这种做法是否可行,还有待消防部门的认可;②卫生间的窗设计为固定乙级防火窗,里面增加通风竖井。
6.防火分区
一般来说,住宅防火分区不太容易违规,因为住宅每层的面积不会太大,但也许正是这样,此类问题常被忽视,特别要注意有跃层式套型时,要上、下层叠加计算面积。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是:多层2500m2,一类高层1000m2,二类高层1500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1倍。大底盘多塔楼的商住楼,塔楼间距符合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时,可分别计算面积。当一层平面中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时,应绘制防火分隔及各防火分区面积指标简图,以方便消防审查。
7.疏散宽度、距离及其他要求
这是设计的重点,也是相关部门审核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疏散宽度:规范所要求的宽度均为净宽,是扣除了装修宽度和栏杆等构件的尺寸后的净尺寸,设计时,不应把标注尺寸当作实际尺寸,应略有富余。
(2)疏散距离:要牢记跃廊式住宅的安全疏散距离的计算,应从户门算至房间内最远一点,户内楼梯的计算,《高规》要求按其1.5倍水平投影计算,而《多规》则要求按其楼梯总长度的水平投影计算。工作中,要根据实际工程情况按不同的规范执行。
(3)需设2个出口的情况: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10层以下)、10m(10~18层)时,和超过19层时,要求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高层塔式住宅一般采用两部剪刀楼梯,共用前室,但当楼梯下到底层时,也应该有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2个出口的间距不应小于5m,这点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还是应该满足规范要求。
(4)当地下、地上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墙体隔开,一般的设计者都会注意到这一点,而忽略了“直通室外”这一要点,这几乎是审图公司提得最多的问题之一。
(5)楼梯间“宜”通至屋顶,到达共用屋面,对于这一条,规范为“宜”,但又是强条,相关部门的解释是规范有误,“宜”应该为“应”。设计时,各单元楼梯间均应出到屋面,并且连通。对于坡屋面,可以在不破坏立面的情况下局部设计为平屋面,保证楼梯间的连通。
8.封闭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设置
(1)超过2层的通廊式居住建筑要设封闭楼梯间,内廊是肯定要设的,按规范要求外廊也要设,但是意义不大,因为外廊本身就是敞开的,具体要跟当地消防部门沟通;当电梯井和楼梯间相邻布置时,也要设置封闭楼梯间。以上两种情况当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如果套数较多时,还是设封闭楼梯间安全、经济一些,也容易实施。
(2)除通廊式外其他形式的居住建筑层数超过6层或者任一层面积超过500?时,应设置封闭楼梯,当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层数上一般会注意,但总是容易忽略面积,实际工作中应特别注意这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居住建筑不仅仅指套型住宅,还包括宿舍、单身公寓等以居住为主的建筑。
(3)塔式住宅、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需设消防电梯。当遇到11层跃12层时;或是建筑只有11层,但底层层高太高(如达到4.5m,应折算为2层)时,也应该算作12层,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电梯。3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需要注意的事项还很多,限于篇幅的原因,在此就不详细叙述,只是简要地列举出来,希望设计时严格执行规范,并灵活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