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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论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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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论文篇1

摘要: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发展,市场营销竞争形势愈加严峻,一些企业为了应对市场激烈竞争,维护自身利益,采取不道德手段,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本文试图总结市场营销中几点主要不道德行为表现,并给出几点加强市场营销中人员职业道德的途径建议。

关键词:市场营销;职业;道德

不管我们做什么工作,都必须具备职业道德,这也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在市场营销活动中,良好职业道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会对市场经济环境产生重要影响。所以,企业以及市场营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样才能维护市场环境稳定,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营销职业道德的涵义

营销职业道德指的是企业及其利益关联主体必须遵守的一切行为规范。从根本上说,营销职业道德要求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协调处理好企业利益、客户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三者关系,在遵守道德规范前提下获得经济效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企业不仅要盈利,更应该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导向作用,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二、市场营销中不道德行为表现

(一)窃取市场营销中情报信息

是否可以准确、有效获取市场信息,特别是掌握竞争对手的信息,对于企业生存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长期实践表明,只有准确掌握市场信息、了解竞争对手情况,才能把握市场竞争主动权。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不道德行为一种表现就是不通过正常合理渠道展开市场调研,而是利用不正当手段窃取他人信息。比较常见的像派人窃取其他企业的商业机密,贿赂其他企业内部人员,从而获取情报信息等。

(二)采用非正常营销渠道竞争

在企业营销战略组合中,渠道营销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渠道营销战略必须符合自身实际,这会对产品销售和营销效率产生直接影响。从实际营销情况来看,一些企业往往通过欺诈手段进行产品销售,或者利用自身竞争优势,排挤其他企业,搞市场垄断等,这都是不道德营销的行为表现。

(三)运用不道德的价格营销策略

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营销战略,价格营销战略必须科学合理,这会对企业产品销售和经济效益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这也直接关系到客户切身利益。有的企业只为满足自身利益需求,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不按法律规范进行销售,采用不道德竞争手段来谋取私利,比较常见的像胡乱定价、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价格垄断等,这些不正当营销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四)欺骗性的产品营销策略

在企业营销活动中,产品营销处于核心地位,产品营销策略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影响到企业生存发展。一些企业只看重眼前利益,忽视消费者实际需要,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谋取私利。比较常见的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伪造商标、不提供售后服务、生产经营过程中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等,这些行为对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

三、加强市场营销中人员职业道德的途径

针对当前我国市场营销中几种主要不道德行为表现,我们需要从企业自身和外部多方面加强市场营销中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市场营销正常运营开展。下面提出几点途径建议:

(一)加强市场营销职业文化建设

加强市场营销职业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有利于营销人员更好理解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职业内容和职业意义,促使其更加爱岗敬业;其次,有利于加强营销行业和其他行业的沟通交流;再次,有利于政府制定、实施营销政策,促进营销职业健康发展;最后,有利于提高营销人员职业素养,满足其精神文化需求。

(二)重视企业自身营销道德建设

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信誉形象。除了遵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外,企业还要努力打造职业道德体系,体现自身特色,通过各种方式把企业道德文化传递给社会大众,从而扩大企业影响力。所以,职业道德较好的企业会根据营销人员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营销道德规范,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把它放在优先位置,建立全面、科学、有效的道德标准体系,主要涉及到客户服务、产品开发、广告宣传、价格制定等方面。

(三)加强市场营销相关法规建设

国家法律规范是企业营销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必须遵守的底线和原则。就目前实际来说,和完善法律制度相比,我国更需要的是严格执法。有关报道指出,美国亨联公司在我国北京、成都、大连等地发现很多盗用商标、包装的假冒亨联产品,为此,亨联公司花费近6万元,几经周折才找到制假源头原来是广东汕头的一家小作坊。而最终法院判决结果仅仅是对制假者处以罚金200元。有关政府部门必须加强执法,严厉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并公开处理结果,警示其他经营者。另外,政府要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营销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新闻媒体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宣传国家法律政策,给社会树立道德榜样,通过舆论力量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四)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在我国,有很多社会组织机构可以监督企业行为,像企业行业协会就是其中的代表。行业协会是同一行业内部的企业管理组织,负责规范监督行业内部企业营销行为,维护行业共同利益。从实际情况看,少数企业的不道德营销行为会损害行业共同利益,破坏行业整体形象,所以,行业协会要根据行业内部实际,对于企业不道德营销行为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制定严格规范的行业职业道德标准。行业协会还要发挥好沟通协调作用,有效调解知识产权纠纷,保证企业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道德是一个人的素质体现,而职业道德是企业以及营销人员的素质体现。为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营销活动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协调处理好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遵循诚信原则,展开公平竞争,实现互利共赢。不断完善职业道德体系,促进营销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邵阳学院)

参考文献:

[1]付震.营销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相关问题探讨[J].大观周刊,2012年52期

道德论文篇2

一、德育应在“践行”上下功夫

实践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思想的产生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想、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马恩全集》第3卷,第29、30页)然而,对“知”与“行”的关系及其教育的问题,在中外伦理思想史上有过争议,可概括为“知先于行、知先后行”、“知源于行、行先知后”和“知行合一、知行统一”三种观点;对于知行难易问题有“知难行易”、“知易行难”和“知行亦难亦易”看法。二千多年前,古希腊人就提出了“美德可以被教会吗?”在苏格拉底看来,智慧即道德,对道德的认知即会导向对道德的实践(德行)。那么,教给学生“美德”,究竟是指将“有关道德的知识”教给学生呢,还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德行”呢?前者是一种知识(事实)可通过课堂教学完成,后者是一种行为,德行是一种技艺,技艺的进步需要实践。时值今日,20世纪西方德育理论流派中,有柯尔伯格认知——发展理论、价值澄清理论、人本主义道德教育理论、行为主义道德理论、威尔逊理性功利主义理论、贝克的反省道德教育理论等。可见,有倾向于认知模式,有倾向于行为模式。

事实上,许多教育家思想家把道德本质看作实践。我国古人要求儿童养成“黎明即起洒扫庭除内外整洁”的习惯,青少年时期养成“诚意、正心、修身、齐家”的品行,长大以后才能做出“治国、平天下”的大绩。这种把远大的道德教育目标与儿童日常生活实践联系起来的方法对于今天很有参考价值。清代教育家颜之终身以“实学”、“习行”为教,认为人“修德立业”的过程应是一个“身习学知、身实习之、终身不懈”的过程,因此,无论道德教育还是道德修养都必须着眼于“实学”、“实行”,不能脱离实事实物。陶行知在批判“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的唯心主义思想中提出“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的主张,并且说明这“并不是否认闻知与说知,乃是承认亲知为一切知识的根本,闻知与说知必须要根于亲知里面方能发生效力”(《陶行知论师范教育》第42、43页)。卢梭认为知善不等于行善,他反对把道德教育理解为向儿童灌输道德成规戒律,反对让儿童记忆空洞抽象的道德概念,以免把儿童训练成伪善的口头谈道德而行为则不道德的人,建议从小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主,可模仿别人善良的行为。康德、黑格尔也认为道德具有实践性,不能付诸实践的观念,是不能称为道德的观念。杜威在批判传统道德教育时提出:“在道德方面,学校教育中最令人遗憾的缺点是:试图在极端缺乏社会精神的环境中,培养学生成为未来社会制度的成员。”(《学校与社会》)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我们可以形象地说,由道德概念到道德信念的道路是从行为和习惯开始的,而行为和习惯中又渗透着儿童对于所见所为事物的深刻情感和个人态度。”(《苏霍姆林斯基教育思想概述》)

与认识结合

行为习惯─────道德信念

渗透情感

由此看出,道德教育不仅要考虑学生真正的道德思维能力与道德判断水平的发展,更要通过积极的道德活动。

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认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的每一循环的内容,都进入高一级程度。从实际意义上说,“行”比知、情、意更为重要,因为“行”本身是实实在在的道德,而只知不行,只有意愿和体验无行动,则是口头的、肤浅的道德,甚至会变为虚伪的道德。现在有些学生如果从文字上或口头上去检验他所受的德育效果,他会讲得动听,写得精彩,可是观之行动,却是另一套。可见,道德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而要寓学于行、躬行践履。只有不断地将社会要求、标准、理想转化为个人的需要、准则、信念,并用来支配自己的行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才算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这正如学游泳,必要的理论知识或理性认识是前提和基础,但是学游泳(教学)的目的是学会游泳,能游泳并且游得又快又好,这主要通过亲身的学习游泳实践活动才能实现。

因此,实践性道德教育,实质就是主体参与道德教育活动,它以指导行动为目的,以形成人们特定的行为方式为内容的,以评价、预测、调控手段来把握现实中的为人处事,当然它也是由一种动机所激励和指引的。

总之,道德行为养成先于对道德知识的掌握与理解,这在古今中外都有成功经验证明。忽略中小学生行为的养成,而只注重讲知识,讲道理,练习书面判断,容易塑造出“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二、实践性德育课程的设置

如果说认知性道德教育是主体通过观念协调、思想斗争、内省、慎独等进行的认识、情感和意志的活动,是致力于自我完善的“无形道德”,那么,实践性道德教育则是按照这种修养所达到的信念、境界、理想来发展完善自身、他人和社会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有形道德”。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提出:“根据大、中、小学的不同特点,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品德课程、政治理论课程,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

过去,思想品德教材变动频繁,德育内容无定性。在德育中,有一种“头重脚轻”的现象,即抽象大道理大观念内容较多,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公德和基本行为规范教育不够,德育未能对学生尤其年龄较小学生直接进行行为指导。导致学生对道德观念可信度降低。

实践性道德教育课程以品德经验为主,联系社会生活实际,通过学生的亲自实践,主动参与,并从中发现和获取有关品德知识,并使能力、情感、意志得到训练,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任务,按照各种实践活动项目和特定方式组成的一种课程形态。任何活动,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的,正规的还是非正规的,只要对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发展有积极作用,都可视为实践性德育课程。该课程的主要目的并非追求某种统一的道德认知,而在于培养学生知行合一的行为习惯和积极参与社会,勇于实践的态度和能力。如爱劳动,通过实践体验,明确劳动的辛苦及其收获,形成一定的劳动态度,继而向行为习惯的转化。

这种活动课程可追溯到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的“儿童游戏场”,强调给儿童讲故事、做游戏,通过音乐、歌唱等方式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培养儿童积极主动地参与意识。18世纪法国启蒙主义教育家卢梭非常注重“直接经验”,强调“世界以外无书籍,事实以外无教材”。1896年,杜威在美国创办了芝加哥实验学校,是学生家长、教师、教育工作者合作的一个团体,以儿童活动为中心,为改造儿童的经验而设计的,称为实验课程。陶行知也主张“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

实践性德育课程的目标。体现我国现阶段对人品德素质的要求,即依据社会要求与个体需要相统一的法则,学生原有的品德基础与其新发展水平相统一的原则,研究社会现实生活,培养自律精神,发挥主体在道德生活中的作用:(1)日常学习生活中品德践行。如待人接物,遵守作息制度,卫生值日,完成集体委托的任务,参加公益活动等;(2)行为训练,形成习惯。苏霍姆林斯基曾拟定“道德习惯纲要”:①把已经开始做的事情做到底;②做工作只能认真,不能马虎;③任何时候不要把自己的工作推给别人,也不坐享他人的劳动成果;④帮助老、弱、孤、寡;⑤绝对不容许为了满足自我的愿望而使父母在某些方面受到限制或增加许多困难;⑥既要考虑自己的快乐、满足和欢娱,同时也必须顾及别人的需要;⑦不隐瞒自己不体面的行为,要有勇气把这些行为直言不讳地告诉你认为需要告诉的人。

实践性德育课程的类型。(1)社交活动。为学生接触社会提供机会,如夏令营、冬令营、访问参观等,在活动中与不同角色地位的成员交往,形成社交意识,掌握人际关系准则,培养社交能力。(2)社会实践。这里主要指道德实践,即人类有目的进行的,用是非善恶等道德观念和准则评价的一切实际的行为活动,它涵盖了人类几乎所有的行为领域,是个人施之他人和社会,社会施之于个人的主观见之于客观且具有价值意义的活动总和。(3)军训。目的在于增强国防意识,军民感情,培养学生吃苦耐劳、遵守纪律、服从指挥、维护大局等观念。(4)志愿者行动。参加一些公益性的劳动,维护交通秩序,文化市场监督,维护消费者权利,社会治安、扶贫帮困、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助残送暖、抢险救灾。(5)校传统活动。班队活动、晨会(夕会)、演讲辩论、专题讨论、校园文化节。此外,还有勤工俭学、宣传纪念活动、角色扮演、岗位见习、咨询服务等。

实践性德育课程的运作。(1)设立道德问题情境,即由一定物质因素和文化因素构成的外部环境,这是进行实践性德育所必需的前提条件,联系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意义的学生急待关心的问题,联系学生思想品德存在的问题,选择合适的内容和方法。(2)操作体验。学生作为道德实践的主体参与各种校内外活动,从中进行教育(自我教育),学会社会生活,获得道德健康成长,其行为练习过程为:懂得道理——明确要求——模仿学习——自我检查——反复练习——形成习惯。(3)分析评价。德育活动指标的拟定应便于测评,直观明了,易于掌握,分为他评和自评。(4)结果验证。①道德活动以服从为特征,处于他律水平,②以“仿效”为特征上升为一种有追求的活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③以自主为特征,把道德化为内心律令,同义务结合,做到知行统一。

总之,学校德育要实现两个转化,即把社会规范要求内化为学生的品德,又将学生品德观念外化为品德行为,那么,实践性德育课程为品德外化提供实际锻炼机会,同时,学生对一定道德知识的掌握、运用、深化也都依赖于德育实践活动。

三、品德践行的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

人的品德形成和完善,虽离不开个体主观学习,但更多离不开实践,社会活动和交往给品德提供一个验证和深化的机会,客观物质生活与主观个人认知有机结合,这种结合的一致性历史地、辩证地理解为品德践行。

个体价值。实践的道德可使个体不断改变自身的品德知识结构,丰富道德情感体验,坚定道德意志,表现出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

(一)认知作用。只有在行中,通过行,人才能形成和发展知的能力,获得真理性的标准,使自己原有思想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便是这一道理。为此,德育必须用现实社会来教育学生,让学生在参与真实的社会生活过程中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到社会上亲眼去看看,亲耳去听听,再用心去思考,不应与复杂而沸腾的社会绝缘。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学会怎样参与社会生活的改革与创新活动,最终成为“社会化的人”。

(二)调控作用。是对自己的品德结构、意识观念、行为方式、人际交往等的主动干预和影响,它是以良心、义务、舆论等为手段,自觉地调控各种道德关系的主体自身活动。它包括认知、情感、意志、行为方面的调控。如孟子所说:“见孺子入井而知恻隐”这便是情感调控作用。

(三)评价作用。道德活动主体的自觉、自主、自控,是评价作用产生的前提条件。它分为正确地评价自我和评价他人。其表现:(1)建议——劝告;(2)命令——规定,如助人为乐是你的责任,要求你去助人,遣责那些不愿帮助别人的人等;(3)指导行动。美国道德教育重视学生在社会实践生活中锻炼和提高,学校制定校外教育大纲,指导活动,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掌握社会生存的基本能力,自主自立精神和尊重他人,平衡人际关系的品德修养。

(四)修身作用,也指自律精神。它是以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征、需要与规律为基础的,也是现代社会对于培养现代人素质的教育方法。它是让每个学生都有权利义务(责任)和能力参与家庭、学校与社会各种事务及其决策与管理工作,直接参与教育活动的过程。在实践中发挥主动性,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加速人的现代化。

社会价值。学生实践性品德教育与社会服务需要相结合,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为社会提供多方位的服务,推动“两个文明”建设。

(一)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性品德教育过程是一个使学生在道德方面的社会化过程,即个体道德社会化。人只有将自身具有的理想、信念外化到客观的活动过程、环境因素中,才具有道德意义,它是处理自我与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如“手拉手”互助活动,“少年志愿者行动”,在活动中少年儿童懂得了作为一个还不富裕国家的孩子,从小就应学会为社会为国家承担一份责任,感受到祖国是多民族的大家庭,在助人中体验到服务的快乐,在奉献中培养友爱情趣。实践增强了他们观察社会、观察生活的能力,彼此交往增强了团结协作的能力。实践是学生学习社会、了解社会、学会做人的课堂。“青年志愿者服务”、“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都以实践活动为基本途径,以培养青少年生存与发展意识和技能训练为内容。其宗旨是引导学生学会生存、自理自律、学会服务、乐于助人、学会创造、追求真知、全面提高素质。这些活动是学生加强品德修养和立志成才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整个社会道德风尚好转的途径。

道德论文篇3

从文化的本质上看,道德是人类的一种人文创造。这里说道德是一种人文创造主要是基于人类创造的道德较好地处理和维持了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人类社会中有着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道德就像一种粘合剂,改善着人类社会的各种关系。道德对人类社会的调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道德可以引导人们深刻地认识自身与外界。它教导人们认识自己,以担负起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并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自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各种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从而帮助人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和自然生活。二是道德可以调节社会之中人们各种关系与矛盾。人类社会是一个群居社会,群居的人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在这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各种矛盾,这些矛盾需要借助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特有形式,通过道德来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臻于完善与和谐。三是道德作为衡量社会关系中的善恶标准,可以促成个体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道德教育主要是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义务、荣誉、正义和幸福等观念,使受教育者成为道德纯洁、理想高尚的人。道德对人类社会的这些调节作用既显示了人类创造道德的智慧,也突显了道德本身的人文特征,道德是人类的一种人文创造。从文化的结构上看,道德是人类文化结构中的深层要素。道德是人们对事物所持的善恶、好坏、优劣的根本看法,在其本质层次上它是一种价值观。价值观是人类文化的深层要素,是人类文化的基础和核心。价值观念是行为规范的内在根据和理论基础,行为规范是价值观念的外在表现和必然要求。道德作为一种价值观,它是人类文化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内容。克拉克洪指出,价值观最为重要,因为对人类各种族、民族文化而言,价值观念是其文化得以存在延续复制的核心因素,而价值观恰恰是道德的关键所在。对人类社会而言,人的发展是一种文化传承与延续,其核心是德性的培育与生成。道德作为道德主体在理性层次上对客观存在着的道德关系的一种自觉反映,是文化结构中的深层因素,是人类品性和人格的沉淀物。总体来说,道德不但本身是一种文化,而且道德更是文化结构中的深层因素、是文化的核心。

二、文化对道德教育具有决定意义

文化传统决定着道德教育的内容。道德作为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反映,受制于一定的生产关系和文化传统,有什么样的文化传统就有什么样的道德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及其价值体系是文化系统在运行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也即文化系统制约着道德教育的内容。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往往具有其不同道德观念和道德文化传统。从世界上看,世界不同民族因其文化背景差异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内容和道德精神。西方信仰文化背景下人们的道德具有一种追求自由、博爱、民主、平等的道德原则,而又把这种道德归于上帝或神的启示。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其道德内核体现为仁”,孔子说仁者爱人,中国传统文化决定了仁”这一道德教育特定内容。所以古代有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之说。世界各民族如此,一个国家内部各民族也如此。在一个国家内部由于各民族地域和生产生活差异,各民族内部形成了各自不同道德关系和道德内容。文化传统决定着人的思维方式。因为人是文化性的存在,语言、神话、宗教、伦理和艺术等文化样式既是少数民族理解和把握世界的方式,也是少数民族自身的生存方式。不同人类群体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方式是独特的,有时甚至让人难以理解。这不仅是因为某一群体把握世界和自身生存的方式与我们有别,更为根本的是这一人类群体在理解和把握世界中蕴含着不一样的思维方式。一般而言,一个文化群体的思维方式是相对定型的,并为这个文化群体共有。因此在道德教育中,需要深入教育对象的文化传统,把握教育对象及其群体的思维方式,只有深刻把握教育对象思维方式的特点,根据教育对象思维方式的特点采取有效的道德教育措施,才能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性。道德教育包含着道德知识的培养和道德情感的熏陶以及道德意志的磨练,因而贯穿着一定的思维形式与思维方法。在道德教育中,不能仅停留在对某一群体把握世界的方式及其自身生存方式的把握,更为重要的是要透过这些把握世界的方式对隐藏在这一方式背后的思维方式的理解。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实践活动方式是怎样的,人的思维方式大体也就是怎样的,个体的思维方式取决于个体所处的环境以及所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道德教育需要深入教育对象文化之中,把握教育对象群体思维方式,才能有效地开展道德教育。文化传统决定着德育环境。一般来说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产生的法律、道德等社会意识形态及其社会风俗习惯,为人们设计出道德行为规范,形成道德环境,制约和影响着人们的言行。个体的道德品质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形成的。不同的文化传统形成了不同的道德教育环境。对少数民族来说,由于各自有着自己独特的传统风俗、风土人情和语言文化,其独特的文化环境影响着个体道德品质的生成。由于道德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而道德教育环境又决定于一定的文化传统,因此道德教育必须植根于这种文化传统,深入文化传统内部才能把握住道德教育环境的特点以及影响环境的因素,以更有效地开展道德教育。文化传统决定着道德教育的方法。道德教育方法就是教育者在对受教育者开展道德教育过程中,为实现道德教育目标、传授道德教育内容所采用的与其相适应的方式和手段。道德教育目标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方法去达成,如果只是制定了道德教育的目标,甚至有了科学的教育理论,但是如果方法不正确,就会导致预设目标难以达成。道德教育实践也反复证明道德教育方法直接影响到道德教育的效果,在其他条件大致相同的情况下,由于教育者各自采取不同的方法,最终形成的道德教育效果完全不同。只有在具体道德教育实践中采用适合教育者、适合教育内容的方法才能使道德教育取得良好效果。总体来说,在道德教育中道德教育方法对于消化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效果、促成教育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三、结语

道德论文篇4

论文关键词:社会公正;个体道德;群体道德

莱茵霍尔德·尼布尔是20世纪最有影响的基督教哲学家之一,他一生注重对现实问题的探究和伦理思考,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形成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著述。在其最有影响的代表作之一<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中,尼布尔运用他的基督教现实主义伦理观,对现实的社会问题进行伦理研究,首次对个体道德和群体道德进行了严格的区分,从对二者关系的分析中,认识了道德的两难处境,得出了“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的结论。

一、道德的悖论

尼布尔把社会公正看作道德的最高理想。但尼布尔却发现,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人类巨大的创造力增加了自然提供给人类用以满足人类需要的财富,而人类社会永远都不能回避在物质产品与文化产品上存在的公平分配问题,公正不但未能缓和,反而加剧;人们至今都没有学会怎样在没有邪恶与血污的情况下共同生活;技术的进步可以使人免于自然的侵害,也造成了一个社会压迫日益增加与扩大的社会等等,在这样的社会中达到公正更加困难。为什么呢?

尼布尔认为,个体的人可以成为道德的人,而群体的道德低于个体的道德。因为人性中并不缺少某种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人的本性使人生来就具有一种使人与其同伴相处的天然联系。人的本性中有自私和非自私两种冲动。一方面,人的生命能量力图永久地保存自己,并且按自己独特的方式实现自己,这种自私的自然冲动主要表现为生存意志、权力意志和自我保护。但另一方面,人是惟一具有充分自我意识的存在物,作为个体的人生来就具有同情心,并且关怀他们的同类,通过精心设计的社会教育方法可以扩展他们的这种同情关怀。他们天生的理性能力使他们具有正义感,通过教育的熏陶能够使他们的这种正义感增强;同时,他们的这种理性能力还会使他们人性中的利己成分净化到使他们能够以一种客观公正的态度去评价涉及到他们自己利益的社会状况;他的理性赋予了他一种超越自我去追求生命永恒性的能力,促使他与其他生命共同达到某种和谐。因此,人不仅同低等动物一样具有群体生活的冲动,还有一种同情他人的特殊冲动,有时甚至把他人利益置于自己利益之上,为他人牺牲自己。相比之下,所有这些成就对人类社会和社会群体来说都是很困难的,几乎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呢?概括地讲,一方面是因为要建立起一种足以克服本能冲动又能凝聚社会的理性的社会力量非常困难;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群体(包括国家、民族、阶级、团体等)之间关系的基础是群体利益和权力,个体在处理群体问题时不可能为其他群体而牺牲本群体的利益,个体的无私冲动因此在群体中受到了抑制。群体的利己主义同个体的利己冲动纠缠在一起。只表现为一种群体的自利的形式。

他认为,阶级、民族和国家是自私的,或者说是一种较大范围的利己主义。首先,阶级分化的基础是社会权力的不平等。因为人类心智与创造力的有限性,以及人类没有能力在面对其同伴的利益时能够清楚地像对待自己的利益一样完全超越自己的利益,使得强力成为社会强制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但同样是保证和平的社会强力也会为不公正服务。尼布尔引用亨利·亚当斯的一句话,提出“权力是毒药”,这剂毒药会弄瞎人们的道德慧眼,会摧毁人们的道德心智。组成社会的个人或群体,不管具有什么样的社会意图或借口,都为自己窃取了大量的社会特权。权力一旦获得,就会把个人或群体置于高高在上的危险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权力的扩张才能维持住安全。执权者通过特权获得额外的个人利益,甚至利益的获得采取了残酷的使他人遭受了莫大痛苦的行为。因此,任何一种社会力量都会产生出社会的不平等。随着文明的发展和权力的日益集中,复杂的社会不可避免地要造成高度的不平等。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最重要的社会权力来自对生产手段的拥有权,人们因此分成有产者和无产者两大阶级群体,而阶级成员的社会观点和伦理观点总要受到每个阶级共有的经济基础的影响,其行为很难超越其阶级利益。

其次,权力占有的不均造成不同的社会等级,反对社会不公正的冲突就会发生。这不仅是因为社会生活中的强制因素(人类理性与创新能力的有限性使这种强制因素必不可少)在建立和平的过程中导致了不公正,还因为这一强制因素同时也在社会群体中造成了不稳定的和平。这一趋势加剧了群体间的相互冲突。权力在共同体中为了和平而牺牲了公正,同时也破坏了共同体之间的和平。在人类的整个历史过程中,人们会看到权力摧毁其自身存在理由的趋势。这是因为权力达到了国家内部的统一,也创造了国家外部的防卫。这也是人类精神中存在的一个悲剧:人类没有能力使自己的群体生活符合个人的理想。作为个人,人相信他们应该爱,应该相互关心,应该彼此建立起公正的秩序;而作为他们自认为的种族的、经济的和国家的群体,他们则想尽一切办法占有所能够攫取的一切权力。

第三,民族的自私性也是公认的,甚至爱国主义也是自私的一种形式,因为爱国主义将个人的无私转化成了民族的利己主义。以牺牲个体无私的道德来换取民族利己的不道德,这也是尼布尔所说的爱国主义道德的悖论,也是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之间的矛盾表现之一。尼布尔引用了乔治·华盛顿的一句名言:“只有在符合自身利益时,民族才可以是信赖的。”对民族的忠诚都凝聚到爱国主义的情感之中,爱国主义的情感在现代人灵魂中达到了一种如此绝对的效力,以致于国家能够任意地使用个人真诚所赋予的权力以达到任何目的,甚至发动战争对其他民族掠夺。

因此民族所具有的非常敏感的“荣誉”感总是能够用其他公民的鲜血来满足。在民族问题上,一个民族最重要的道德特征或许就是它的虚伪。如果说自欺和虚伪是所有人类道德生活中的一个不变的成分,这是道德对不道德交纳的贡金。而个人身上的这一缺陷在更不道德的民族生活里就更为突出了,民族不必对其行动寻找道德上的托词。因此,尼布尔指出个人道德生活中难以消除的弱点,在民族生活里不知被提高了多少倍。对民族的忠诚较之次要的忠诚和更狭隘的利益来讲,是一种较高的利他主义。因此,对民族的忠诚成了所有利他主义冲动的表达媒介。这种忠诚的绝对特性是民族力量的基础,也是民族不加限制地使用其力量的自由的基础。于是个人的无私变成了民族的自私。因此,一些国家在国内矛盾冲突的情况下,总是善于发动对外的战争和冲突以转移国内矛盾。这也说明为什么用扩大个人的同情心以解决人类较大范围内的社会问题的希望是毫无结果的。超越民族的人类共同体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激发不出人们的忠诚来。这种矛盾也使我们可以看出要建立当今的普世伦理何其困难。

二、社会公正的实现

鉴于个体与群体在道德行为上的差异,尼布尔认为解决社会问题和消除社会不公正的重要资源有三种:

1.。从本质上讲,宗教是一种关于绝对的观念,宗教伦理将爱作为理想,并使其成为道德生活的规范。在宗教中充满着反省和忏悔的精神,宗教的仁爱之心是在没有权衡和比较他人与自己的利益下满足他人的需要,“爱你的邻居是无条件的”,宗教正是通过这种绝对的方式激发出爱与仁慈。这种绝对宗教意识通过使人的生存意志和权力意志服从于绝对意志,通过把超越的价值赋予人生,使人达到更高层次的自我要求,这无疑是一种道德上的成就,是对道德生活的永恒贡献。

但是尼布尔认为宗教道德也有缺陷和危险。首先,宗教道德原则容易激励个人,而不容易促进社会与政治的政策,因为宗教可以通过信仰激发人的爱与仁慈之心,使人超越自己,但宗教很难仅仅靠爱的精神去影响建立在权力和利益基础上的社会群体。另外,在处理个人之间的关系时,由于爱和仁慈有较明确的对象,可以产生较大的影响,但在解决较大范围的社会问题时,由于对象不太明确具体,爱的精神常常显得苍白空洞。其次,宗教的绝对化性质和绝对化形式以及对绝对理想的追求,可能导致对现实人及现实的人生的否定。这种对人的否定,一方面会坠入禁欲主义而倡导病态的德行;另一方面会沦入悲观主义而认为神国与人国、神性与人性之间的差别是绝对的,人的世俗社会属于魔鬼,只有个人可以通过信仰获得拯救,而社会问题与社会不公正按照任何伦理原则都不可能得到真正解决。

2.人类理性。理性与宗教不同,理性伦理追求公正。理性能够扩充一个人认可他人生活而不是自己生活的能力,并使这种能力永恒化,但理性不能创造这种能力。自然赋予了人企图永远延续其同类生命的性冲动,在同样的程度上,这种性冲动也是人企图维持自己生存的生命能量的冲动,这是一种最基本的冲动,即弗洛伊德心理学上的术语“里比多”,由此而产生了、权力意志及其各种派生的欲求——在有意识的目的开始限制利己冲动之前,人显然不是通过纯粹突出自我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人的自然冲动促使他力图平等地考虑他人的需要与自己的需要之间的关系,使自己的需要与他人的需要达成和谐。

在审视较大范围的社会生活时,理性能分析各种关联的力量,按社会的整体福利来衡量各种力量的结果,有助于建立社会公正。我们的理性程度发展越高,就越能够正确地评价其他人的需要,就越能够意识到我们自己的动机与冲动的真正性质,就越能够正确选择有效方法去实现我们赞许的目的,就越能够协调我们自己的生命冲动与社会冲动之间的冲突。因此,理性的发展能够增进人的道德能力,具有较高理智水准的人,更容易对其他人的痛苦产生同情,激发仁爱之心,更容易克制自己的自利性自然冲动。人能够考虑甚至选择他人的利益而非自己的利益,是产生于理性对社会一致性的要求。社会中理性的增长会挫败非理性社会对不公正的接受,使社会公正得到某种程度的发展。

理性也同样具有缺陷与不足。首先,个体的利己性自然冲动的力量强度常常超过理性的控制能力,尤其是当个体将自己的利己冲动与社会群体的冲动混在一起,使得人对其共同体的奉献总意味着改变了利己主义的表达,就像是利他主义的表达一样,或竭力证明自己的利己冲动是社会和谐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在社会企图协调的整体的生命力中是一种合法的成分,使得理性往往显得软弱无力,有时甚至为其提供道德的合法性支持。其次理性伦理的本质是在自己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寻求和谐与平衡,不具有像宗教伦理那样的超越一切现实利益的普遍的绝对的道德准则和原则,因此在解决个人与他人和社会的冲突时,理性很难使人真正超越自己的利己冲动,常常最终又退回到功利主义的立场上,将个人利益置于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上。

3.社会强制。既然仅仅依靠和理性道德不可能真正消除社会不公正,强制就成了不可避免的选择。尼布尔认为,由于人的天性中存在利己的自然冲动,由于社会中存在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强制是必不可少的。常见的强制首段包括:约束、限制、冲突、战争、革命、法规、政府等。在运用强制时,关键在于如何使强制减少到最低限度,并选择道德和理性最相容的强制形式。如果我们承认公平、公正乃是社会最合理的终极目标,那么,旨在建立更广泛的平等的社会强制就具有道义上的正当理由。强制通常可以分为暴力强制和非暴力强制,就其本质而言,这两类强制都是对他人或其他群体的生活、财产与权力的破坏。但暴力强制具有攻击性的特征,而非暴力强制具有消极性特征,从目的和结果看,二者并无根本区别。不过,非暴力强制和暴力强制相比,可以防止或减少对方遭受更多的肉体痛苦和心理痛苦,但往往会激发对方的愤怒,使冲突加剧。因此,尼布尔提出应把暴力控制在最低限度,除非迫不得已,不应使用。对于这个问题,尼布尔认为有两种不可取的倾向:意识单纯追求暴力的恐怖主义,意识片面强调非暴力的妥协主义。这两种倾向都已被证明在现实政治中是徒劳无效的,因为两者都没有真正了解现实的政治生活,不了解群体行为的重要特点。浪漫的恐怖主义者未能将他们的恐怖行为与始终如一的政治谋略相结合,而妥协主义者又错误地将最有力量的政治手段归结为纯粹的不抵抗。

尼布尔指出,社会中的强制因素既是必要的,又是非常危险的。人类的历史,就是追求社会强制与公正的努力不断失败的历史。究其失败的原因,通常是完全致力于消除强制的因素,或者是由于过分地依靠强制的因素。完全依靠强制的因素,就意味着新的暴君统治代替旧的暴君统治;而否定强制手段,仅仅依靠道德和理性的力量去减轻强制力量,在还需要这种强制力量时能控制这种强制力量并使其对社会负责,去摧毁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权力,这些方法都有局限性,社会绝不可能非常明智地把所有的权力都置于这些方法的控制之下。那些拥有不负责任的权力的人不可能基于整个社会的利益而拱手让出自己的权力,也就必须通过强制的方法摧毁这种对不负责任权力的占有,这样就又处于一种用新的不公正去取代旧的不公正的危险之中。这也是一种道德的悖论。

通过以上三种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的谋略的比较分析,尼布尔指出,单纯依靠和道德说教不可能消除社会不公正,而仅仅采取强制手段又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公正,因此正确有效的策略应该是强制手段与理性道德和宗教仁爱相结合。强制可以改变现存的社会不公正,理性道德可以保证强制的合理运用和符合理性的目的,而宗教的仁爱精神可以为人提供超越自我的最高理想。

三、简要评析

客观地讲,尼布尔的见解中不乏真知灼见,他对传统的宗教思想和伦理学说的批判非常深刻。从他对社会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他是一个宗教哲学家,但在社会政治学方面却深受马克思的影响,坚信社会不公正的根源在于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权利的不公正,在于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人对被统治的人的剥夺,要消除社会不公正,就得采取合理的强制手段,包括暴力革命;单纯的道德说教只能是空想,单纯的道德信仰只能是麻醉人的鸦片,只有与强制结合才有成效。基于这一认识,尼布尔对无产阶级的革命,对黑人追求平等权利,对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斗争。都表示了深深同情。尤其他对个人和群体道德行为的矛盾分析,提出了“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社会”这一很有价值的观点,对于我们认识和分析当前的国际冲突、民族矛盾等,及其全球化趋势下道德进步举步维艰的处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但是,尼布尔的学说中也存在不少值得探讨之处。第一,尼布尔认为社会道德追求的最高目标是社会公正,但何为社会公正?社会公正的标准是什么怎么实现社会公正?对此,尼布尔的论述并不清楚而这些问题正是伦理学的核心,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对社会公正的追求就只能限于空谈。

道德论文篇5

关键词:论和谐社会;视野下;环境道德;教育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处理和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无疑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就需要特别重视环境道德教育。

一、环境道德教育概述

1.环境道德教育的内涵

环境道德教育是指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为推动人类社会的繁荣富强、文明进步、环境优美,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实现社会的环境公正而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全体社会成员传授环境道德知识和培养环境道德素质的活动。

环境道德教育是与人际道德教育相提并论的对待自然的态度教育,是提高环境道德素质的人格教育,是继续教育中的全民教育、终身教育,是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迈向生态文明的灵魂教育。(1)环境道德素质是当代人必备的重要素质。传统的伦理知识和道德教育是一种人际道德教育,这种教育只能相通相融于社会交往行为中,无法提供人类的福利和生存所需要的新的思维模式,即无法贯彻于自然交往实践中。换言之,我们所倡导的“真”、“善”、“美”的统一与“人的全面发展”不但应涵盖人际道德还应包容环境道德,二者兼具才是完全的[1]。(2)环境道德教育是面向全社会、开放式的教育,它以全社会成员为对象,旨在提高其环境道德素养,也只有全社会成员对环境道德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并身体力行,才有全社会环境道德水平的提高,这对于建设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至关重要的。(3)环境道德教育是贯穿生命始终的终身教育。终身教育的提出结束了那种把教育阈限于学校的狭隘看法,它强调教育的整体性,面向全体人民,把一切具有教育功能的机构联系起来;它强调持续性,要求贯穿一生的整个过程,要求一生都能享受职业培训、社会文化培训等进修和丰富知识的各种教育机会[2]。

2.环境道德教育的目标

通过环境道德教育,弘扬环境伦理思想,促使人们养成生态意识和生态人格并达到“天人合一”的道德境界,最终达到生态的、经济的、社会的可持续性。

生态意识本质上是随当代环境问题而诞生并随当代环境运动而传播的一种反映着新的价值观的社会思潮,主要涉及对大自然价值的认识以及对与自然有关人类行为的价值的认识[3]。它是反映当代人成熟与否的重要思维方式。生态人格是一种新型人格,它主要指具备环境伦理学所反映的价值观的一种人格样态,它涉及到对所有生命形态的价值的哲学认识,涉及到对人与其生命形态之间的关系乃至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哲学认识,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环境关系的哲学认识。“天人合一”不仅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而且是一种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最高道德境界。它的“合理内核”及其生态伦理价值表现在:“天”与“人”合而为一,肯定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高扬宇宙生命统一论;“天道”与“人道”合一,坚持自然规律与道德法则的内在统一;“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提倡尊重生命价值,兼爱宇宙万物;“辅相天地之宜”,把尊重自然规律,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为最高的道德旨趣和人生理念[4]。

二、环境道德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举措

1.环境伦理道德彰显了科学发展观的人文精神。从深层次上看,环境问题的实质是环境道德问题,是人的价值取向和伦理道德问题,是人类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问题。《环境伦理汉城宣言》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现在的全球环境危机,是由于我们的贪婪、过度的利己主义以及认为科学技术可以解决一切的盲目自满造成的,换一句话,是我们的价值体系导致了这一场危机,如果我们再不对我们的价值观和信仰进行反思,其结果将是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恶化,甚至最终导致全球生命支持系统的崩溃。”环境道德教育要求我们重新定位人与自然的关系,把正确认识与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人类道德的基本要求,遵循以道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观为基础的伦理价值观,有效地计划自己的活动和控制自身的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和共同发展。

2.环境道德教育所倡导的生态伦理观与和谐社会所要求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存在价值上的一致性。现代生态伦理观以尊重和保持生态环境为宗旨,以未来人类继续展为着眼点,强调人的自觉和自律,强调人与自然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融。环境生态伦理价值观是一种崭新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以“和谐”为核心的。它追求的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又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同人与人关系的和谐是互为中介,相辅相成的;从发展趋势看,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建立在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原则之上。这一价值观蕴涵于和谐社会的理念中,并且是这一理念的伦理根据和基础。

3.现代环境道德观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目标上是一致的。我们党明确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保持生态系统的良好,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并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也是一种新的环境道德观和社会价值观,强调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它要求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关系,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可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既是建设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环境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

三、实施环境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

1.学校教育是环境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

学校作为环境道德教育的主阵地,对于提升环境道德品质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环境道德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在学校德育中,一定要注重学生环境道德的培养,使其具备良好的环境道德素质。长期以来学校的道德教育主要强调的是调节和规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忽视了调节和规范人与自然,包括人与其他生命体之间的关系的教育内容。其次,学校环境道德教育要针对不同时期的学生确立具体的教育目标,同时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英国环境教育顾问约翰贝尼斯曾说:“环境教育的一个关键部分是在环境中进行教育,老师们发现,这是环境教育中最有吸引力和最成功的方面之一。”因此,加强环境道德教育并将其纳入学校德育当中,应成为当前学校德育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2.现代企业需要增强环境道德意识

企业在现代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忽视自己的道德责任。“没有道德的交易是一种社会罪恶。”[5]任何企业的活动和行为,都要确立环境道德的标准,接受环境道德的约束和限制。正如弗兰克纳所指出的:“在任何有效的选择中,一个行为是正当,当且仅当它或是它的指导准则能够促成或趋向促成的善至少超过恶;反之则不是正当的。在任何有效的选择中,一个行为是应该去做的,当且仅当它或是它的指导员则能够促成或趋向促成的善最大限度地超过恶。”按照这一原则,如果企业利益的获得是建立在给社会和他人带来更大的环境损害的基础上,这种行为显然是不正当的。也就是说,当一个企业在谋取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其牟利行为不是以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这才是道德的。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对现代企业的基本要求。

3.开展全民环境道德教育

“人们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自然生态环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公德问题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需要人们尽快形成一种科学的道德环境意识。”[6]环境道德教育的目标是动员全体民众来关心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一目标包含着参与和实践的要求。为使环境道德教育能够长期、有效地进行,应从人的生活经验和身边的生活环境出发,通过建设生态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德育实践活动,通过亲身体验、现实参与来激发人们对美好环境的渴求和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深恶痛绝,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经费投入和工作安排上加大面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推广等软环境建设的力度”[7],增强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树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道德观,并最终转化为自觉的行动。

四、结语

和谐社会作为人类永恒的生命主题和价值追求,是一种信仰,是一种理论,是一种文化,是一种实践。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环境伦理价值在社会层面的直接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进行环境道德教育的载体,环境道德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伦理举措和道德支撑。我们要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参考文献

[1]曾建平.环境道德教育研究论纲[J].吉首大学学报,2003,(6).

[2]S-拉塞克,G-维迪努.从现在到2000年教育内容发展的全球展望[M].马胜利,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3]徐嵩龄.环境论理学进展:评论与阐释[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4]王正平.环境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5][德]赫尔穆特-施密特.全球化与道德重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15.

道德论文篇6

关键词:荣辱观儒家道德传统道德自觉

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国古代传统道德的继承和发展。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儒家的道德传统延绵不断成为维系社会道德风尚的思想资源,在儒家的伦理规范中,仁、义、礼、智、信,这“五常”最为根本,是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规范。儒家的五常伦理观包含着许多合理的道德内容,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

当儒学思想发展进入明朝以后,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一个以儒家民间化为主旨的学派:泰州学派。该派的最大特点就是将儒家伦理向民间、向大众传播,使儒家理论生活化、通俗化,为社会风俗的改善,为民间社会之稳定起了积极作用。儒家伦理本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理论,可是经过千百年的流传尤其经过汉儒和宋儒的诠释后,逐渐精致化以至成为一个社会的精英文化而与大众文化脱节,泰州学派的贡献就在于将精英的儒家文化通俗化,使之与民众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使民众的社会生活有了可以安身立命的道德规范。将儒家理论化为民众的生活,其难度不在理论而在于“应用”,在于创造一种民众所能理解接受的“中层理论”,为此泰州学派的创始人王艮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提出了“百姓日用是道”、“不乐不是学”的中层理论。所谓“百姓日用是道”是指百姓在生活中的瞬间的当下心或曰“当下一念”是良心、是道德,故应该随顺良心而行,如此无不合乎伦理道德;所谓“不乐不是学”这里“学指道德修养,意谓道德修养与心情之流畅或愉快联系在一起而密不可分”。过去儒家伦理修养使人感到束缚觉得枯燥,经过泰州学派王艮的诠释或改造则一变而为一种自然的人人皆能为的愉快的事,一种人们乐于而为的事。如此一来,泰州一带社会风气发生了很大变化,每当泰州学派讲学归来,则“歌声振乎林木,恍然有舞雩气象。”泰州学派以儒家民间化为宗旨,以通俗、自然、快乐为特点,将儒家的理论与民众生活联系在一起,既为儒家文化的传承找到了载体,又为民众生活提供了精神动力,为儒家道德理论向社会民众传播提供了有益的尝试①。正是由于儒家思想家的创造和在民间的推广与应用,儒家伦理思想才能够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道德,才为古代社会风气的维系和改善提供了保证。

应该承认,儒家仁、义、礼、智、信的五常思想,泰州学派民间化的理论特色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具有永恒的历史意义与价值。当然由于儒家的“五常”规范和泰州学派的中层理论产生于封建时代,自然也带有一些那个社会那个时代的印记或封建糟粕,而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既吸收了儒家仁义礼智信的合理内涵和泰州学派向民间传播的简捷、通俗、明了之特点,又抛弃了其中的消极内容,诸如封建纲常之类,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八荣八耻观又是对新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道德理论的发展和完善。伦理学体系是由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所组成,社会主义伦理的基本原则有三:集体主义原则、人道主义原则、社会正义原则,而道德规范可分为公民道德、社会公德、交友道德、职业道德、家庭婚姻道德等。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里,道德规范是体现道德基本原则的,即具体的道德规范应该而实际也是从各个角度或方面体现这些基本原则的。提出的八荣八耻应该说是属于道德规范范畴之下而非原则范畴之下。具体而论,“八荣”是当代的道德规范,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的重要体现和具体表述;“八耻”则是危害道德规范,危害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需要指出,八荣八耻是从社会主义建设和道德实践中总结、归纳出的伦理规范,是对社会主义伦理论道德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主要为五热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劳动、热爱社会主义,而现在的“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这“四荣四耻”既承续了“五爱”的基本要求,又赋予其鲜明的时代内涵,生动地体现出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而“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四荣四耻”又体现了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注重社会效益与社会公正相协调的原则,强调了在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公共生活中公民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同时,又坚持了中华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统一,是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丰富、完善和发展。

总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于中国古代道德传统和当代道德规范的继承与发展,是当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这种荣耻一一对应的提法,实际是划分道德与不道德的界线,也是区分社会成员是否具有道德的分水岭。中国古代思想家朱熹说:“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存之则进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所系甚大。”②陆九渊说:“不善之不可为,非有所甚难知也。人亦未必不知,而甘于为不善而不之改者,是也。夫人之患莫大乎。人而,果何以为人哉?”③朱熹与陆九渊虽然属于不同流派,但是都认为有耻与是人与禽兽区别之根本,当然也是分辨君子与小人的界线。从某种意义上看,这种两分的区别方法显示出了一个社会的道德评价尺度,凡在此尺度之上的即为君子乃至圣贤;而在尺度之下即为小人或禽兽。八荣八耻观就其内容讲当然不同于古代,但是它也显示出社会主义的道德尺度,凡是八荣者,即是道德尺度之上者,有道德的人;凡八耻者则为道德尺度之下者,不道德者。这一点必须明确而不可含糊。换言之,若是希望成为一位有道德的公民,应该以八荣为准则,自觉地将其落实到社会工作与社会生活之中;反之,则难于成为一位有道德的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社会价值体系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多元化的趋势,诸如对于私有制和民营企业的讨论等,影响所及,在道德评价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变化,即在道德评价中评价之依据也产生了偏重:或是以动机来评价道德言行,认为动机好就是善,动机坏就是恶,认为行为善恶全在于动机是否合乎“义”;或是以行为结果来评价善恶,认为效果好就是善,效果坏就是恶,一切皆以效果来评价;或是从动机与结果动态相统一的角度来评价,认为动机事是主观而效果则为客观,道德行为就在于主观见之于客观等等。对于历史人物海瑞的评价的分歧就是一例。传统的评价偏重动机,以为其人行事为人一生正气,是一个有纪念意义的历史人物。而现在偏重效果评价的学者,则认为海瑞虽然为人正直但是为官多年,对于社会、民众贡献不大,是一万年草。诸如此类。笔者认为,在道德评价的依据上虽然以前或以后还会存在着这样的分歧,但是无论偏主观动机还是客观效果或是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评价的根本尺度或评价的标准应该是统一的,尤其在当代对于涉及道德言行的评价,应该有一个公认的客观的标准——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即八荣八耻为标准。这是确定而明确的。不然,道德评价就会出现混乱。例如在前一时期,社会上有人以团结互助、诚实守信为呆子,以违法乱纪为有本事;认骄奢淫逸为潇洒、为派头,以艰苦奋斗为寒酸等等,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风尚,导致了越轨、违法行为不断而社会舆论导向不力。为此,提出了八荣八耻观,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确立了一个的评价标准或尺度,使社会道德评价有了客观的准则而人们的行为有了一个准绳,如此坚持下去,坚持多年,社会就将出现一个道德风尚蔚然成风的大好局面。

在八荣八耻观中,不仅知荣而且知耻,从某种意义上看知耻更重要。孔子说::“行己有耻,不辱君命,可以为士矣。”④孟子也认为:“人不可以,之耻,矣。”⑤孔孟皆认为人不可无之心,孟子并指出之耻是最大的耻辱。当然,知耻重要在于自耻,也就使说,知耻是人应该有的道德自觉。由于人皆有羞愧之心,所以当然具有自知其耻之心。从一定意义上看,人只有自耻,才为知耻,故欲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首先应该厌恶上述那八种不道德的行为,并能时时反省自己,时时想及历史上的一切先烈英雄,就知道虽然小耻也足可羞,以自己言行不及英雄而可耻。古人云,知耻而后勇。就是说,人应该自知其耻而后才能奋起改正,这样下去,虽然达不到圣贤境界,起码也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

注释:

①具体可参考拙著《泰州学派新论》,四川巴蜀书社2005年版。

②朱熹:《孟子集注》卷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02页。

③陆九渊:《陆象山全集》,中国书店1992年版,第2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