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之麋读后感(精选2篇)
临江之麋读后感精选合集篇1
临江之人喜爱麋鹿,面对虎视耽耽想吃麋鹿肉的一群狗,故意抱麋鹿靠近狗,让狗们习惯,告诉狗:这只麋鹿可是我喜欢的东西,你们可别惹它!狗因为畏惧主人才与麋鹿友善。哪知这麋鹿却认为狗与它是好友,待到出门,见到外面的狗,继续表现得很亲昵,却被群狗吃掉了。柳宗元借麋鹿讽刺那些依附于豪权之门而得意忘形的人。
以我观之,责任全在于主人生存教育不当。狗们对麋鹿不怀好意,主人开始就应该让麋鹿明白,狗和它是异类,和它们亲昵是危险的。这个故事应该是让家长或教育者看的:越是爱孩子越要给他们更多的挫折,直接让他们认识到社会的复杂。
临江之麋读后感精选合集篇2
闲暇之余重读柳宗元《临江之麋》,很有趣。
临江之人,畋得麋,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
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
麋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抵触偃仆,益狎。犬畏主人,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
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翻译过来就是:江西省清江县有个打猎的人,捉到一只小麋鹿,把它带回家饲养。刚一进门,一群狗流着口水,都翘着尾巴来了,那个人非常愤怒,便恐吓那群狗。
从此主人每天都抱着小鹿去接近狗,让狗看熟了,使狗不伤害它。后来又逐渐让狗和小麋鹿在一起玩耍。时间长了,那些狗也都按照主人的意愿做了。
麋鹿逐渐长大了,忘记了自己是只鹿,把狗当作自己真正的朋友,时常和狗互相碰撞在地上打滚,越来越亲近。狗因为害怕主人,于是和麋鹿玩耍,和麋鹿低头抬头十分友善,然而时常地舔自己的嘴唇,想要吃掉麋鹿。三年之后,麋鹿走出家门,看见大路上有一群野狗,立刻跑过去想跟它们玩耍,这群野狗见了麋鹿既高兴又愤怒,一起把它杀了吃掉,麋鹿的尸体七零八落地散落在路上,麋鹿至死都不明白自己死的原因。
这事不能只怨麋鹿,主人是不是该负点责任,麋鹿的张狂其实是主人培养出来的,要不是麋假主人威,哪怕这麋鹿长得比驴还大,它毕竟还是鹿,吓吓小狗还行,把自己当成群狗之王,它是断然不敢的。
回望历史,当年朱元璋是最讨厌宦官(近臣)**的了,虽然他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立锦衣卫,但其晚年鉴于锦衣卫权势太重,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就下诏书“申明其禁,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就此取消了锦衣卫。只是,他的子孙又相继设立了东厂西厂内行厂,一时间特务遍天下,令官吏军民谈虎色变,不过可惜的是当崇祯城破鸣鼓的时候,他身边只有一个随身太监而已,其他的厂监正带领农民军汹涌而来。
异史氏曰:麋鹿也罢,锦衣卫也罢,无非曾经是主人的可信任之物。然则以个人之煦煦压群之汹汹,宁负天下人而不负周边之嚣小,**可矣,叹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