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的管理制度(6篇)
水资源的管理制度篇1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我国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水资源作为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生产力核心要素。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正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需要。2012年1月国务院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自此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高度重视。事实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一个政府全程参与的过程。从制度的顶层设计到具体细则的部署,从制度的监督管理到考核方案的实施,都需要政府的参与配合,并在不同环节担负着制度设计者、利益协调者、监督管理者、秩序规制者、违法制裁者等多种角色。而政府的不同角色、不同职能与功能的交织重叠导致了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过程中也普遍存在着经济及公共服务领域常出现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等“三位”现象,如:“越位”表现在干预市场过多、涉水社会事务包揽过多等,“缺位”表现在水环境资源保护不足、涉水市场事务监管不力、公共服务供给不够等,“错位”更多表现为权责不清、履职不到位等。这些都直接反映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过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远没有到位,特别是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公共服务职能重心的调整与转移问题。同时,在两型社会转型时期,面对多元社会需求的不断产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也要转变模式,加强水资源的服务型管理,科学配置政府职能。因此,笔者在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基础上,梳理了现阶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政府职能转变所面临的困境,并针对困境提出了有助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途径,夯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顺利实行的社会根基。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政府职能是一切政府行为的逻辑与现实起点,政府行为贯穿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因此政府职能定位的准确性、职能范围的合理性和履行方式的恰当性都将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能否有效落实产生重要的影响,可以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过程就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
1.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2013年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的责任主体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然而,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本质上仍是行政区域分割管理体制,存在诸多体制,包括流域管理上的“条块分割”、区域管理上的“城乡分割”、功能管理上的“部门分割”、依法管理上的“政出多门”等,这一管理体制直接影响到各级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在管理模式上,各级政府仍采用分散管理体制,沿袭以往的组织管理与机构部门,人、事、财、物关系难以理顺;在管理理念上,各级政府多以行政规划指令为主,市场参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过程仍停留在形式上;在管理职能上,政府职能交叉、重叠,“政府失灵”行为时有发生;在管理方式上,政府行为在水资源管理各个方面都有渗透,非常“实干”和“全能”,结果“事事关心,事事难顺心”。可见,现有水资源管理体制阻碍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进程,使得政府工作效率低下。因此,迫切需要转变政府职能,而水资源作为社会的一种公共资源,水资源管理不需要“实干、全能”型政府,而需要一个善治的有限政府。
2.中国水市场体系建立的需要如何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我国水资源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关系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落实效率。一般来讲,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牵涉到供水、用水到管水整个水资源消费链条上的诸多利益主体,利益主体的公平由政府来保障,效率由市场来体现。目前,政府已经完成了三条红线的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此时政府应该站在市场运行圈外,肩负起监管者的职能,拾遗补缺,引导市场协调好红线控制下的水资源管理。然而,现实是政府既当“运动员”、“教练员”,又当“裁判员”,过多干预水资源管理中市场运行过程,混乱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的关系,政府市场关系处理依然停留在口号与文件阶段,结果导致市场发挥作用太少,公平与效率失衡。因此,要动态调整好政府与市场能力权衡中的政府职能边界,努力转变政府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角色,明确政府的市场功能,真正向市场放权,做好每个阶段的角色工作,在市场规律作用下健全我国水权制度体系、水资源补偿机制、水市场交易体系与监管体系等,这样才能促使水生产要素及水资源价格真正反映其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才能真正实现市场机制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过程中的充分发挥。
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的需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重在“三条红线”的有效控制与制度执行。2013年公布的《考核办法》和2014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突出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然而,2013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除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结果却令人惊讶,面对我国水资源紧缺、水污染严重、水灾害频繁的严峻水情,全国30个区域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及纳污指标竟全部合格,这不禁让人对三条红线的目标任务和考核体系持怀疑态度。此外,从甘肃、广东等省份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情况来看,政府所构建的考评体系及执行监管还比较薄弱:考核内容较为笼统,缺乏可操作的具体细则;考核指标不够完善,缺乏考核关于执行能力指标等;考核问责力偏弱,规范和约束性不强,易流于形式;考核依据不足,管理监测信息技术落后,考核评估方式不够灵活,并且考核依据的公信度偏弱;考核保障措施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也反映出政府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执行能力不足。从现有考核来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关注的重心是“三条红线”指标完成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是对数据和进度的考核,而不是对用水满意程度的考核,违背了民生水利的根本。因此,需要通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变来推进社会全面参与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作,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有效落实。
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的困境分析
1.思想观念的制约随着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水利发展,人们已意识到我国水资源管理正由以刚性特征的机械行政组织管理向具有灵活特征的适应性管理转变,引入市场机制调节水资源管理。然而,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时,由于传统治水思想和行政管理观念的根深蒂固,部分地区并未真正理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内涵,简单地认为只是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安排与目标完成,仍是按照长期以来的水行政管理的惯性思维和惯来组织、安排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特别是部分行政人员惯性思想观念严重,又缺乏主动学习热情和创新意识,担心权利分解与下放,结果造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表面看似严格,本质上却未发生根本变化,阻碍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变革及政府职能的转变。
2.制度创新与供给的滞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我国水利改革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而这一管理过程更是一个制度创新与制度供给的过程。一方面,中央政府在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与制度设计完成以后,相关实施细则是由各级地方政府安排,这就使得水资源管理落实的制度供给明显滞后于制度需求,出现制度“延迟”;另一方面,在落实过程中,新制度规则与原有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否具有兼容性,加之原有制度依赖和体制锁定下的各利益主体博弈导致新制度难以发挥作用,也会带来制度“延时”。同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在我国水资源危机突出下提出的,属于需求诱致性制度供给,这一制度特点决定了它不可能解决所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求问题[8]。因此,现阶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供给的滞后特征对政府落实水资源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既要适时出台急需解决水资源管理问题的制度,又要及时发现制度需求和制度安排,才能保证水资源管理制度解构与制度重建间的平衡,提高落实效率[9]。
3.职能转变囿于机构改革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一个可观察的事实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仍是在现有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及涉水机构部门组织下落实的。而现有涉水管理机构部门则面临着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利边界模糊、人财事物关系难以理顺等改革困境,这些势必会严重制约和影响到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能力和效率。事实上,根据我国政府职能的历次转变可知,每一次职能转变都是以机构改革为切入点,通过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压缩编制等方式来寻求政府职能优化,而这一点恰恰反映了水资源管理政府职能的转变现状。因为每一次职能转变都是伴随着组织机构被简单机械地“分开—合并—再分开—再合并”的循环过程,并未真正对政府职能与权力格局进行深层次的调整与设计[9],从而导致职能转变流于形式,不利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4.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被弱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作为准公共物品的水资源要发挥其基础性公共服务作用,这些公共服务一般是通过政府行为来体现的。然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往往被弱化[10],表现在:一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缺位,如水利建设投入支出不足或资金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水旱灾害发生的频率;二是公共服务职能范围模糊。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政府主要是做好顶层设计和监管考核等管控工作,借助社会各界力量来落实水资源管理,但事实却是政府分不清服务职能范围,大包大揽,“三位”现象与“失灵”并存。三是公共服务主体单一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是一项社会化运动,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此时政府不应该也不能仅成为水资源管理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因此,要想实现“三条红线”目标任务,缓解水危机,就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争取广泛的公众参与,这也是“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
5.政府自利性普遍存在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政府是责任主体,是所有涉水公共事务管理者及公共服务职能的提供者,具有明显的公利性。但同样地,政府也是水资源管理的一种社会组织,这类组织是由不同的利益主体组成,具有较高的地位和行政权力行使权,此时政府就变成某一群体利益的代表,具有自利性,寻求自我服务和自身利益最大化,深刻影响着公共利益的维护、增进和分配[12],而现阶段水资源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不完善特点更加剧了政府自利性膨胀与蔓延。正是因为自利性普遍存在,在水资源管理时,国家一再强调要协调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间及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平衡各种利益主体间的用水冲突和水污染冲突,促进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统一。
6.政府职能转变的长期性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先后对政府职能配置进行了七次较大的调整,职能转变的重点按照政治型政府—经济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轨迹演变,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15],直接影响并推动了水资源管理中政府职能与政府行为转变。然而,我们也清楚认识到现阶段水资源管理仍存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很多问题,特别是在变化环境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过程充斥着大量的不确定性,有自然不确定性(如气候变化、水旱灾害等),也有社会不确定性(如经济发展、区域发展等影响),更有人为不确定性(如管理、执行、监督等环节),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决定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是一个长期、动态的管理过程,也就意味着政府职能转变的长期动态性[16]。
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途径
面对上述职能转变困境,在新的水利改革形势下,继续推进政府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的职能转变,对有效落实管理、提高管理执行力至关重要,为此有必要找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途径。
1.通过制度创新创造政府职能转变的良好宏观政策环境制度创新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途径[17],而管理制度体系是政府职能履行的规范体系。作为水利事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应着力解决影响水资源有效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优化机构设置,促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转变[19],这样才能有效规避制度供给滞后和职能囿于机构改革的困境。这就需要突破现有水资源管理理念,站在国家战略高度重新审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一是打破现有水资源管理方式和管理模式,理顺最严格水资源全过程管理的各部门、各层级的关系,优化、调整或重组组织管理机构;二是积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推进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确定好政府的职责和权利边界,统筹安排“人、财、物、事”,理顺各级政府、部门间的财权与事权分配关系;三是政府职能转变应建立在法治和责任基础上,应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规范化、法制化运行;四是处理好“三条红线”制度与制度间的内在关系,做好体制机制及各项制度衔接和配合,提高管理的执行力;五是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纳入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强化管理机构对初始水权的科学配置、对水资源宏观规划与总量控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修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落实方案和指标分配,做好顶层设计,促进更加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
2.通过水市场培育创造规范有序的水资源管理市场经济环境欧美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市场手段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且有效手段,水权、水价与水市场体系建立能够提高水资源管理与配置效率。因此,在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时,要明确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职能与角色,促进改革去“消除市场所遗留的一些干预、扭曲,让资源由市场配置”[20],促进市场信息完善,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最大限度地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创造良好有序的经济环境,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决定作用。首先,改革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水价管理体制,建立基于“全过程成本”(包括前期开发、中间使用和后期补偿)的水资源产品定价方法,构建多层次的科学水价体系、水资源税费体系和水资源价值核算体系,真实反映水市场供求关系和水资源价值。其次,促进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水权流转机制形成。建立产权明晰、政资分离、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水权制度,健全水权再分配机制,规范水权交易规则、交易程序及审批制度,减少微观经济指标的审批,强化公益性、社会性规则的审批标准,不断完善水权交易监管体系。第三,推动流域生态共建共享机制的构建。探索生态补偿向生态共建共享转变之路,创新流域生态共建共享补偿模式及监管问责机制,积极引导市场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流域生态建设活动,合理制定水生态共建共享补偿标准,确保水生态质量。最后,建立健全与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政府在水利投入中主体地位,明晰各级政府事权划分和投入重点,不断创新水利投入方式,扩展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渠道,完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政策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总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政府职能主要体现为建立市场、监督市场、引导市场与参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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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多元化主体参与促进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实施需要全社会参与,强化多维社会化管理,因此水资源管理的政府职能转变就应着眼于民生,通过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服务监管体系,提高政府监管能力与公共服务力。这里借鉴广东省做法,将公众参与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管体系,规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明确了考核方式、考核主体和对象及考核结果的运用,构建公开、民主和透明的监管考核过程体系,确保监督与考核工作落到实处。需要做到:一是考核主体的多元性、代表性和广泛性,保障考核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二是公众参与监管考核的方式要具有灵活性、动态性和适应性,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提高考核公信力;三是合理建立符合地方水情的监管考核评估指标,充分发挥政府、公众、民间机构等多方的沟通,既要考虑易操作的量化考核指标,还要考虑能落实的体现制度建设、执法成效的定性考核指标;四是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增加公众满意度,从而避免公众参与流于形式。此外,在公共服务职能范围上也要有所区分,在多元化主体参与下,各级政府应侧重于水资源公共管理服务政策制定与制度供给,满足广大用水主体的间接公共需求,如宏观经济稳定、良好市场运行环境、社会秩序等;其他主体则在政府供给基础上,进一步满足用水主体的某种直接需求,提供直接公共服务。总之,应着力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的整体合力,全力构建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公共服务考核与监管体系,推进政府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真正做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还水于民,履行服务政府的职责。
水资源的管理制度篇2
1.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概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0理念由于提出的时间比较短,还未形成统一的概念和定义。当前较为合理的定义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它是指根据区域水资源潜力,按照水资源利用的底限,制订水资源开发、利用、排放标准,并用最严格的行政行为进行管理的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由开发、利用、保护、监管四项制度来构成,再往下面则贯穿了整个水资源工作领域的评价、论证、取水工程管理、计划用水、保护治理、规划配置、监测、绩效考核等若干小制度。1.2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内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以水循环规律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是在遵守水循环规律的基础上面向水循环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对水资源的依法管理、可持续管理,其最终目标是实现有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的管理,水功能区达标率的提高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条件,而用水效率的提高是水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外在体现。
2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的科技支撑
2.1完善的水文工作基础水文工作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其主要表现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的考核需要依靠水文行业扎实的基础工作;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水质监测,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0的重要基础工作;突发水污染、水生态事件水文应急监测,是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汛抗旱的水文及相关信息监视与预警,是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的重要基础;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建设,是现代水利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部分,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同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关键科学问题的解决,需要水文科学的支持和广泛参与[3]。2.2高效的水资源调度能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之一是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这意味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从取水源头出发,从取水总量上进行第一步的/最严格0控制。而我国国情和水情共同决定了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居民的生产生活,这也是出现地下水超采以及局部水资源供应紧缺的根本原因。水资源调度作为改变水资源天然时空分布不均的有效途径,能够起到实现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是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重要抓手,也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提升水资源调度能力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快速和有效实施的重要支撑。2.3准确的用水总量控制模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但是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研究还未形成体系,不同层次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在具体指标的编制、实施、核算、优化、调控等过程缺乏科学依据,所以难以保证制度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4]。目前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确定方法存在大量主观因素的干扰,缺乏系统性、科学性[5]。不过实践证明,基于/自然)社会0二元水循环理论的用水总量模型能很好地协调各方面限制因素,达到科学控制用水问题的目的。它在科学评价流域(区域)水资源量、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用水需求以及公平、高效与可持续原则,通过多目标决策分析将水资源合理分配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部门,确定流域(区域)各发展阶段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从而为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高效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促进[627]。2.4精确的用水效率控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0分别控制的是取水、用水和排水环节。用水环节作为中间过程,用水效率控制目标的实现直接关系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并且与废污水排放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有很大的相关性。用水效率控制是与具体用水行为关系最紧密、效果最直接的管理手段,因此,严格控制用水效率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基于分级控制的用水效率控制能够更精细化地管理水资源,在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为/红0/黄0/蓝0三条线,加强对用水效率的控制力度。对用水效率进行/红0/黄0/蓝0三条线的分级控制,可以将原有的单一控制指标进一步细化,一方面为用水效率的监控提供明确的划分标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用水单位提高用水效率的积极性,还能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8]。2.5合理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是以水体功能相适应的保护目标为依据,根据水功能区水环境容量,严格控制水功能区受纳污染物总量,并以此作为水资源管理及水污染防治管理不可逾越的限制。红线要求按照水功能区划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净能力,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合理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体系建立所要求的关键部分就是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与限制排污总量的准确核算以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时空分配的确定。合理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能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落实提供前期的基础,也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科技支持[9]。2.6先进的数字流域建设数字流域是对流域的数字化表述,是在现有的流域数字化体现形式的基础上,运用数字化的手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整个流域,实现流域的再现、优化和预测,对宏观与微观信息都能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从而有效弥补现有流域的运行缺陷,帮助解决流域现有问题,优化流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促进流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10]。数字流域不仅能在计算机上建立虚拟流域,再现流域的水资源的分布状态,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通过各种信息的交流、融合和挖掘,综合气象、水文、国土、交通等信息,通过数字化模拟现代化手段,提高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同时也可以为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的有效落实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11]。
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理论体系框架
基于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念的认识,以及其内涵的理解,总结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理论并构建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理论体系框架,见图1。同时,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主要内容、理论方法和保障措施进行探讨,以指导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实践、支撑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战略的规划和实施。
(1)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一种方法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本质就是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2)人水和谐思想。人水和谐是指/人文系统与水系统相互协调的良性循环状态,即在不断改善水系统自我维持和更新能力的前提下,使水资源能为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久远的支撑和保障0[1221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的根本目标就是解决当前紧缺的水资源形势,控制水资源开发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限制污水排放总量,从而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终达到人与水的和谐相处。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1)三条红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确立/三条红线0,实际上是在客观分析和综合考虑我国水资源禀赋情况、开发利用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需求等方面的基础上,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方面的管理目标,实现水资源的有序、高效和清洁利用。/三条红线0是国家为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各个环节划定的管理控制红线。(2)四项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四项制度0是一个整体,其中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具体内容,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是落实前三项制度的基础保障。只有在明晰责任、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发挥/三条红线0的约束力,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具有联动效应。任何一项制度缺失,都难以有效应对和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复杂水问题,难以实现水资源有效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包括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水循环理论、水量平衡原理、水资源优化配置理论、水资源高效利用理论和水体排污总量控制理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理论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的基本支撑,也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论体系的基础。(1)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指在维持水的持续性和生态系统整体性的条件下,支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和满足代内和代际人用水需要的全部过程[14215]。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一种在不超过水资源再生能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或者保持以前的发展速度的前提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模式。地球上的水资源量是有限的,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是由于水循环的存在,才使得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成为可能。由于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水资源紧缺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基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理论,实现最严格水资源制度本质上就是要在取水、用水、排水三个方面严格控制,减少水资源开发量、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体排污总量,以实现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的可承载、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2)水循环理论。水循环是联系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的纽带,是水资源形成的基础。也正是由于水循环的作用,使水处在永无止境的循环之中,也使得水资源成为一种可再生资源,因此,水循环的存在是水资源可再生性的基础,也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水循环理论的研究是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论研究的基础。水循环的机理和特点决定了水循环是永无止境的,但是可再生并不意味着无限可取。因此开发利用水资源过程中,一定要转变观念,实施最严格的管理,以保证水资源的可再生性,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3)水量平衡原理。水量平衡原理是研究一切水文现象和水资源转化关系的基本原理。水量平衡原理的提出从根本上说明了水资源是有限的,不是无限可取的。水量平衡原理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的基础理论。从本质上表明了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的根本意义以及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水量平衡原理的存在,决定了宏观和微观上的/开源0措施均不是解决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根本措施。只有严格的/节流0措施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4)水资源优化配置理论。水资源优化配置泛指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改变水资源的天然时空分布;开源与节流并重,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利用系统科学方法、决策理论和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统一调配水资源;注重兴利与除弊相结合,协调好各地区以及各用水部门之间的利益和矛盾,尽可能地提高区域整体的用水效率,以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16217]。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实质就是提高水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方面提高水的分配效率,合理解决各部门和各行业(包括环境和生态用水)之间的竞争用水问题;另一方面则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促使各部门或各行业内部节约高效用水。(5)水资源高效利用理论。水资源高效利用的目的就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维系的需水要求,以提高水资源的单位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水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流域或区域内的水循环转化机理是水资源高效利用的理论基础[18]。加大推进工、农业节水技术和居民生活节水器具、合理有效的水价体系、流域或区域内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都是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手段。水资源高效利用的直接效用就是提高用水效率,杜绝各种用水浪费,更进一步的减少取用水总量,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最终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6)水体排污总量控制理论。水体排污总量控制是指根据一个流域、地区或区域的自然环境及其自净能力,根据水环境质量标准,通过控制污染源的排污总量和相应的污染物处理措施,把污染物负荷总量控制在自然水体环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19]。水体排污总量控制的基本思路是根据流域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通过行政与经济干预以及各种技术措施,逐步将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在水环境容量范围之内的过程。(1)科技支撑保障的建设。先进技术和制度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实施提供科技保障,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前提。目前其研究和建设情况还很薄弱,现有的技术条件还不足以支撑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的实现。因此,要加快基础水文信息数据的采集和观测,健全全国水文观测站点和水文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加快对于/自然)社会0二元水循环理论的用水总量模型的研究,系统提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快节水型生产工艺、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器具的推广和实施,建立精确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加快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与限制排污总量核算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时空分配的研究,确定合理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加快数字流域建设,实现对全国河湖水系的数字控制和管理。(2)/三条红线0指标选择和控制指标的分解的研究。/三条红线0是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进行管理的一个明确的界限。同时,/三条红线0彼此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当前反映取水、用水、排水过程的指标很多,但是缺乏将其作为统一整体考虑的指标体系,因此,要加快完整控制指标体系的研究。还要迅速着手于对国家层面的宏观控制指标进行分解的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红线指标体系。(3)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的建立。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4)水资源监控体系的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监管能力,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必要手段。加快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管理、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监控体系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加强省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对重点取用水户取水、主要入河排污口等的适时监控;加快水资源信息化建设,实现水资源管理向动态、精细、定量和科学管理转变。(5)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的完善。进一步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给予重点支持。(6)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健全。抓紧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
水资源的管理制度篇3
【论文摘要】“强化流域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以构建起最严格的流域管理制度,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提供强有力的管理支撑”是黄河水利委员会在2010年全河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要举措。实行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与调度和“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规范管理,对于恢复和保障河道正常的排洪输沙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河道的不利影响,是十分必要的。它对于确保黄河下游防洪安全和维护黄河健康生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笔者认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治理水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维持黄河健康生命,已经成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
一、加强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的重要性
黄河水资源是黄河流域无可代替的重要资源,也是我国重要的淡水资源之一,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没有足够的水,工农业产无法进行;没有足够的清洁的淡水,人类社会将无法生存下去。水又是构成生物体的一个最基本的要素,是生命发生、发育和繁衍的源泉。黄河水资源是我国重要的淡水资源之一,特别是黄河流域地区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及生态用水80%以上靠的是黄河水。因此,加强黄河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强化节约用水与治理水污染势在必行。
二、黄河水资源现状
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长期以来受“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价值观念影响,水资源被长期无偿利用,导致人们的节水意识低下,造成了巨大的水资源浪费和水资源非持续开发利用。据资料显示:“我国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按人均水资源量计量,人均占有量不足2400立方米,为世界人均水量的1/4,世界排名第110位,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全国68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年缺水量60亿立方米以上”。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已成为当务之急;水资源日益短缺、节水意识淡薄、节水法制法规滞后、节水措施不到位、设施落后和水污染严重等诸多因素,亟待解决。同时,黄河水资源短缺,又具有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的特殊河情,更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要使有限的黄河水资源在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支撑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科学配置水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黄河水资源管理中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
节水是一项具有广泛社会性和区域性的工作,搞好节水需要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需要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特别是要通过节水来缓解黄河下游断流这类区域性缺水和水环境问题,更需要全区域(或全流域)社会成员和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才可能见成效。而我国人民群众对节水的认识普遍不高,节水往往只停留在口头上。目前在农业生产中的水资源浪费现象非常严重,群众节水意识淡薄,在灌溉中大部分地区还是采用传统的大水漫灌的浇灌方式,大水漫田之后,尾水或流到乡间路上,造成满路污水横流,或流入坑塘,造成坑塘满灌,宝贵的水资源被浪费和闲置起来。引黄供水虽然改变了过去公益性服务、无偿式用水的管理模式,但水费低也是造成水浪费的重要原因。农业灌溉水费标准太低,实际水费标准不足供水成本费的30%;目前,黄河渠首农业供水水资源费仅为0.01元/每立方米,150立方米黄河水不足一瓶矿泉水的价值,离供水管理实际成本相差甚远;非农业供水为0.85元/立方米,也就仅仅只够成本,而不够弥补农业供水的成本差额和基础设施的维修与养护费用。对黄河供水事业的发展和引水工程建设的维护十分不利。也就说没有资金投入于供水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合理的水价应包括引黄供水工程的投资、折旧费、维修费,正常运行的经费,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工程老化维修费、以及合法、正当的利润。在水费征收过程中,一些地区的水费不能全额征收,影响了引黄工程、灌溉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
(二)缺乏必要的机制
当前节水工作还没有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水价太低是主要原因,许多节水工程直接经济效益有限,更多地体现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上,而国家又缺乏优惠发展政策。这些原因的存在,致使许多用水大户节水积极性不高,节水并没有真正变成企业、农户的自发行动,节水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强化节水机制建设,必须在资金的投入、政策的优惠与扶持等诸多方面入手,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机制,通过运用行政、市场、法律、制度等手段来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调度、合理开发与利用,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有效运行。
(三)节水立法不到位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节水也是如此,需要坚强的法制保障和全面的统一管理。而在我国节水意识和节水法制都很薄弱。目前节水管理尚处于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状况,定额标准混乱,节水型社会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国家还没有一部有关全面节水的法规,节水工作缺乏法律依据,更谈不上有效监督管理,不可能从水资源供需平衡的高度解决好“节水”的问题。因此,强化全面节水法规建设,通过法律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治理水资源污染,已成为当务之急。在此,我认为节水法规建设,应当本着既符合宪法、水法等国家基本法的要求,又要注重民生,尊重民意,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既要考虑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配置、合理开发和合理利用,又要尽量满足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正常用水所需。真正使节水法规、制度建设服务于民,用之于民。真正使节约用水成为社会每一个成员的自觉行动。同时,节约用水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必须由政府和市场联动,在法律法规的有效制约下才能真正奏效;才可能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发挥实效。
四、节水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节约用水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关系到每个机关、组织、单位、团体、厂矿企业和每个人,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发动全社会每个公民、每个团体起来节约每一滴水。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
(二)农业节水
农业用水占我国总用水量的80%,但农业用水中的浪费现象也最严重。灌溉用水占农业用水量的70%,灌溉过程中半数以上在中途渗漏,采用漫灌又要浪费30~35%,实际能够真正用于灌溉农田的水量也不过30%,有约70%的水被浪费掉了。因此,今后应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技术。进一步对灌区和下游引黄灌区进行工程配套和防渗改造,增强渗漏防护措施;对灌溉农业区,节水灌溉技术应以改进地面灌溉为主,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地面灌溉节水技术(如整平土地、沟渠配套、沟灌、间歇灌、滴灌、喷灌等)。对旱地农业区,应按照水旱互补的方针,充分利用雨水集蓄节灌等现代旱地农业技术,充分利用夏季多雨季节,集蓄雨水用于旱田灌溉;并通过各种措施,降低无效蒸发,提高土壤有机质,建设土壤水库,增加贮水。同时,根据不同作物的需水特征和当地水资源条件,调整作物布局,优化种植结构,选育优良品种,努力发展抗旱作物种植,确保在节约用水的情况下农业不减产。
(三)工业和城市生活节水
工业生产也是用水大户。目前我国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是发达国家5~10倍,压缩工业用水量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降低工业用水量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改革生产用水工艺,争取少用水。如我国炼钢等生产过程的单位耗水量比国外先进水平高几倍甚至几十倍,若用氧气转炉代替老式平炉,不但可提高钢的产量,而且可降低用水量86~90%。(2)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国外先进工业企业的用水重复利用率高达90%以上,而我国工业企业的用水绝大部分都在一次利用后作为废水排放。虽然我国一些缺水大城市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高,但地区差别很大,进一步挖潜可节约大量水资源。(3)探讨利用海水、微咸水的技术。由于淡水资源的缺乏,沿海城市可利用海水做工业冷却水和生活冲厕水,华北和西北地区可开发微咸水资源。
城市生活用水是水资源消耗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水污染的又一重要来源。据建设部城市水资源中心的资料表明,我国城市生活用水的1/3由于水资源供给和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而白白损失了。由于许多城市自来水管道老化和质量低劣,每年我国由于管道漏损的水量就占自来水管网供水的2%以上,达到60亿立方米。面对这种情况,我国城市应提高节水技术,开发推广节水器具,宣传并鼓励节水,创建节水型城市。
(五)治理水污染
除了在农业、工业和生活用水中节水外,开发、引进先进的治污技术,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再利用率也是节水的一个重要途径。面对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首先应从战略上变“末端治理”为“源头控制”。积极开发和引进吸收国外先进的治污技术,提高城市污水的处理深度,将城市污水开辟为“第二水源”。这种再生水可用作城市用水、工业冷却水、环境用水、地面冲洗水和农田灌溉水。这是保护供水水质和改善水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协调发展的根本出路。
(六)合理提高水价,促进节约用水
黄河流域水价严重偏低,导致用户对水的价格不敏感,节水观念淡薄,用水浪费,同时低水价导致人们对水资源短缺缺乏足够认识,对水资源保护也存在不足,以致在浪费水资源的同时,还不断向水中大量排放污染物。合理提高水价有利于鼓励人们节约用水,同时也可以筹集资金,改善供水设施,减少供水环节的渗漏浪费,改善环境,保护水资源等。
(七)合理配置水资源
我国北方水少而南方水多,且时间上波动很大。这种空间分布与时间分配的极不均匀性,决定了采用区域水资源调配办法改善这种不均匀性的必要性。但是确定是否需要调水,又必须具体地分析北方受水各地区缺水的性质,并根据区域经济与社会近期与远期的需求进行周密的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以确定调水的合理规模,并充分论证工程技术的可行性。南水北调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一项具有实践意义的措施,它可以使调入区的调水量规模最小而效益最大。调水对于调入区来说是一种重要开源,但开源又必须在节流的前提下进行,在节流的基础上开源是水资源调配的基本原则。调水应是对当地水源的补充。只有实现了地区节流,充分挖掘当地水资源的潜力后,实施调水才是最济、最合理的。
(八)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一是逐步完善各项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量化、细化、增强其可操作性,促进黄河水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二是解决流域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赋予流域机构及下属管理机构行政处罚权,明确其执法主体地位。三是理顺黄河内部各部门在黄河水资源管理中的关系,形成一个责权明确、关系协调、运行有力的黄河水资源管理机制。
水资源的管理制度篇4
关键词:淮安市;水资源管理;制度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TV211.1文献标识码:A
1淮安市水资源概况
淮安市总面积10072km2,地处淮河流域中下游,素有“洪水走廊”之称。京杭大运河穿越淮安南北,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泽湖位于淮安市西南部。淮安市境内有两大水系,以废黄河为界,以南属淮河水系,以北属沂沭泗水系。淮河水系面积7414km2,主要水体有淮河、洪泽湖、淮河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里运河、二河等;沂沭泗水系面积2658km2,主要水体有废黄河、中运河、淮沭河、盐河等。上游近15.8万km2的来水进入洪泽湖后由淮河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二河和淮沭河东流入海。
淮安市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的特点是降雨相对丰富,水资源量年内、年际分配不均,年内、年际调节利用困难,当地水资源可利用量不足,过境水量丰沛。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水质恶化趋势有所遏制,但水体污染的潜在威胁仍然严重。地下水开采过渡,经过治理略有好转,但超采漏斗区仍然存在。
2水资源管理现状
2.1饮用水源地保护
饮用水源地保护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实施白马湖退圩(围)还湖工程。二是启动饮用水源地达标工作。
淮安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实施白马湖(淮安)退围(圩)还湖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白马湖退渔还湖、退田还湖及退围(圩)还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工程,目前白马湖退围后增加的调蓄库容相当于一个大中型水库的防洪库容,兴利库容一增加倍还多;白马湖7个弃土区面积达11500亩,挂牌上市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湖区水生动植物得以休养生息,恢复生物多样性;最重要的是保证了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实施和市区饮用水源安全,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对加快淮安市小康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自2012年12月20日省水利厅、住建厅、环保厅联合召开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推进会以来,淮安市已开始制定《淮安市饮用水源地达标方案》,实地排查了市区饮用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对照达标建设要求,提出整治意见,待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2.2强化制度建设,促进水资源管理现代化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江苏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相继出台后,淮安市水利局组织起早了《淮安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淮安市实际情况,从建立完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控制制度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对淮安市下一步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初步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水利部门根据江苏省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了淮安市用水总量控制分解方案,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用水指标下达到各县(区)政府,并要求各县(区)将指标层层分解,细化到各用水户。
二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论证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制度,通过对水资源条件、建设项目的用水和退水、节水、周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全面论证,规范取水许可前期工作,保证100%论证率,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取水许可制度,科学配置,从严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同时,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制度。
三是启动水资源管理现代化试点相关工作。根据《江苏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我们在评估现状的基础上,找出存在的短板,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委托省有关单位编制《淮安市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实施方案》,配合编制单位收集资料,做好方案实施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实施。
2.3突出地下水管理,保护地下水资源
严格计划用水,年初以市政府名义下达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对各超采区的地下水开采量提出压缩要求。从2010年起在两年时间内全面关闭淮安市主城区自来水管网到达地区的地下水井。市地下水开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淮安市主城区自来水管网到达地区地水井关闭实施方案》地下水井封填工作有序推进。
3存在问题
3.1管理体制细节需要完善
为了更好的提高淮安市水资源的管理水平以及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打好基础,淮安市水资源管理体制细节上还有一些方面需要晚上,如下达取水指标的完成情况、用水信息等情况,应把执行的结果做一个公示,下发给各用水单位,以便做好来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3.2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管理制度建立的是否完善和健全最终体现在管理结果上,但跟管理能力由很大关系。从目前淮安市的管理现状来看,任然存在基础工作不扎实,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直接影响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如何提高水资源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4几点建议
为更好的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淮安市水资源管理能力,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努力。
4.1完善体制细节,加强基础工作
为了保证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更加细致的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确保体制的可执行度,水利部门在管理过程中需要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重视与其他行业部门的协商与合作,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同时重视水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水利基础数据的收集增加投入,培养从业人员素质。
4.2提高公众参与度,提高管理水平
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广泛的宣传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有关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并广泛征求听取意见,积极完善管理制度,并全民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5结束语
淮安市水资源丰沛,但开发利用中存在不少问题,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三条控制红线,加强饮用水源建设,保护地下水,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实现苏北重要中心城市的步伐。
参考文献:
[1]陈雷.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02-14.
[2]马帅,俞淞,王韶伟,等.北京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探讨.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12,10(2)133-136.
[3]吕强.淮安市水资源现状及对策分析.治淮.2009.04.22-23.
水资源的管理制度篇5
地方政府和用水户对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的理解与河务部门有出入,重视地方颁布的法规、轻视黄河部门颁布的法规,自行其是,在水资源管理方面与河务部门矛盾很多,比如黄委已经给某引黄灌区取水口发放了取水许可证,水利厅又越权给该引黄灌区发放取水许可证,造成一个灌区两套证的局面,给河务部门的取水许可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难。管理机构与职能配置不健全山东聊城市河务局没有专门黄河水资源管理与调度机构,各县局有的将这两项职能统一配置在防办,有的将这两项职能分别配置在水政科和防办,上下不一致,不利于工作的上下协调。2006年水管体制改革时,各个县局的水资源管理与水量调度职能配置在水政水资源科,但是没有将月、旬用水计划管理、实时调度管理和监督管理等职能纳入到水政水资源科职能中,使得县局的水量调度职能不完整。市县局水资源管理与调度人员编制少,多为兼职,工作任务较重,没有足够的精力深入钻研水资源管理与调度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影响了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的深入开展。运行机制不完善山东聊城市河务局的水量调度工作,有时由防办通过闸管所来进行,抛开了县局,县局不能或不愿意履行水量调度职能。闸管所作为生产单位,却以水行政管理部门的身份对地方政府,对用水户,有些不伦不类,也带来了内部管理和运行的混乱。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与水管体制改革后,部分县局认识不到位也有很大的关系。
水资源管理是国家赋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对此能有明确规定,但是部分县局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将水资源管理等同于涵闸管理,认为引黄涵闸收归供水分局管理后,县局不再拥有水资源管理职能,从而未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影响了水资源管理与水量调度工作的正常开展。管理规章制度不规范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山东聊城市河务局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尚没有制定详细的规范,造成建设单位对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认识不足,各用水户对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不十分了解。在水量调度方面,山东河务局于2007年制定了《山东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试行两年多以来,聊城市河务局发现该办法存在一些与实际情况不符、很难执行的地方。比如《办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出现旱情紧急情况时,应将滩区取水纳入月、旬水量调度方案管理。”从目前情况看,这一规定执行起来难度非常大,如果改为“出现旱情紧急情况时,应加强滩区取水管理,分河段摸清滩区引水量”,将更具有可操作性。另外,该办法规定的奖励措施比较笼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
学习与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流域水资源管理模式目前,国际上水资源管理已经十分规范和成熟,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实行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对合理分配流域水资源,实现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是十分有效的。黄河实行的也是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4]。因此,协调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从国内外水资源管理的经验看,要协调好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关系,必须完善法律法规,同时要建立一套合理的管理体制,包括公众参与机制。国内的一些江河,在流域水资源跨地区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比如,塔里木河在法制建设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使得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有章可循;另外,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既有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又有协商机构,这一点和黄河流域有很大的区别[5]。黄河水利委员会和各级派出机构,只是执行机构,没有决策机构和协商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协调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关系上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借鉴塔里木河流域的先进管理体制,解决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的关系问题。建立健全山东聊城黄河水资源管理体制山东聊城河务局水资源管理与调度专门机构的缺位,给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2006年,水管体制改革后各个供水分局和闸管所的成立,使得水资源管理与调度的运行机制变得混乱起来,上级和省局制定的规章制度很难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由于市局、县局、供水分局、闸管所、用水户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扯皮推诿增多,造成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效率低下。实践证明,必须尽快建立一套切合水管体制改革后新形势的水资源管理与调度体制,山东聊城黄河的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才能摆脱目前的被动局面。
水资源的管理制度篇6
这次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是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水利发展与改革任务十分艰巨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的要求,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努力开创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总理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继续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合理确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体制。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做好新形势下水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从我国的基本水情出发,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城市与农村相统筹、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相协调的水资源综合管理体制,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与监督职能,继续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赋予广大水利工作者光荣而艰巨的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狠抓落实。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正英同志,水利部原部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汪恕诚同志专程莅临会议指导,并于今天上午先后发表重要讲话。钱副主席全面阐述了加强需水管理的重要意义,强调必须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防止水质污染为目标,从传统的以供水管理为主转向以需水管理为基础,将水利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汪部长以“一部绿色交响曲”为题,生动地总结回顾了十年来水资源管理的探索、实践与成效,并对今后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期望。他们的讲话站位高、立意新,对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要认真领会,并切实贯彻到水资源管理工作中。
今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xx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司长高俊才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在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治水兴水历来是兴国安邦的大事。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水资源问题摆上重要位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近年来,水利部党组认真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系统总结我国长期治水经验和教训,提出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思路,着力做好民生水利工作,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
第一,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和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相继修订并颁布实施,国务院颁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水文条例等法规,财政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水利部颁布了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量分配暂行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规章,各地相继出台了水法实施办法、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地方配套法规,初步建立了以水法为核心、多层次的水资源管理配套法规体系,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职能,建立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
第二,水资源配置和水权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以水资源综合规划、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编制和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为标志,初步构建了我国水资源规划体系,为水资源配置奠定了规划基础。国家水权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国七大流域管理机构初步编制完成了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黄河水量分配指标细化到各支流。黄河、塔里木河、黑河等水资源紧缺的流域实行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大部分省区实行了年度用水计划管理,宁蒙水权转换探索取得经验。国务院批复了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并授权水利部批复了大凌河水量分配方案;广东东江和江西省主要江河的水量分配方案相继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各地加大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发挥水资源费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实施了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加强水资源论证管理,否决了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耗水、高污染的建设项目,遏制水资源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
第三,水资源调度和调控能力明显提高。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开工兴建,向xx应急供水工程已经通水;辽宁大伙房输水、甘肃引洮等区域性调水工程正在实施,吉林哈达山、xx玉滩、宁夏固海十一泵站以及润滇、泽渝、兴蜀、滋黔等一批水源工程开工建设;兴建了大量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年供水能力达到6591亿立方米,调控能力不断增强。针对xx、xx、广州、澳门等重要城市和地区一度出现的用水紧张局面采取了应急调水,开展了引江济太、淮河闸坝防污调度等工作。黄河连续9年不断流,黑河实行全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黑河水连续6年进入东居延海,塔里木河、石羊河水量调度顺利实施;实施引江济太、引黄济淀、扎龙湿地补水,湖南、江西等一些南方地区相继开展了枯水期水量统一调度,为保障重点城市用水安全,生态脆弱地区生态系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四,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陆续开展了张掖、大连、绵阳、西安等82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和近200个省级试点,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模式和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运行机制,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了用水定额,促进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颁布实施了“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制订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社会的节水意识明显提高。全国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从改革开放初期的0.35提高到0.46;按2000年可比价计算,万元gdp用水量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2909立方米降至2007年的297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953立方米降低到163立方米。
第五,水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完成了水功能区划,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流域管理机构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定了水域纳污能力,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限制排污意见。强化了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统筹取水许可与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完成了七大流域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严格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的行政审批,促进了节水减排和水资源保护。编制完成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公布了两批118个全国重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明确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目标要求。在武汉、桂林等10个城市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塔里木河、黑河流域下游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全面实施。启动了全国地下水保护行动,大部分省区实行地下水年度开采总量控制,苏锡常地区实现全面禁采,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杭嘉湖平原区地下水限采工作稳步推进,济南趵突泉复涌,部分超采严重地区的地下水位开始止降回升。
第六,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扎实推进。深圳、xx、海南、xx、广州等省市相继成立了水务局,全国61%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实行了城乡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xx、xx、广州和青海、xx等地的许多城市充分发挥体制优势,积极开展城市水系整治,利用水利工程的多功能性,改善城市水生态,打造亲水人居环境,得到群众好评。xx、广东、江苏、海南等地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资、市场运作、企业开发的水务良性运行机制,在理顺价格体系、推进产权制度和经营模式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各地通过水务体制改革,初步形成城市防洪除涝、集中供水、排水治污、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一体化保障体系,逐步走上资源节约、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七,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得到提升。建立了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有所增强,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了饮用水安全。近年来,我们成功应对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太湖、巢湖、新立城水库等蓝藻暴发事件以及汉江甲醇货轮起火爆炸等突发事件。xx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们快速反应、紧急行动,举全部之力、全行业之力投入水利抗震救灾。面对灾区群众的饮水困难,及时制定抗震救灾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方案,紧急抽调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一线,深入灾区开展供水管网抢修恢复工作,强化水质监测,成功解决了地震灾区955.6万人的供水问题。
第八,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积极开展水资源管理基础性、前瞻性战略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并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关水资源评价、规划、论证,水功能区划,城市水系整治等一批技术标准相继颁布实施。编制完成了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24个试点城市的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取得经验,各地积极开展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水资源公报、地下水通报等水资源信息工作得到加强。
水资源管理在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遏制用水需求过快增长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年均近10%的高增长率,而用水总量实现了微增长,特别是近10年来,部分地区实现了零增长甚至负增长;以占世界平均水平60%的人均综合用水量,保障了国民经济3倍于世界经济平均增长率的高速增长;在连续30年保持农业灌溉用水量零增长的情况下,扩大有效灌溉面积近1.2亿亩,粮食产量提高近50%。国家“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0%两项节能减排指标按年度全部完成。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拓创新、顽强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向长期关心、重视、支持水资源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水资源管理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二、深刻认识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大意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既是现阶段我国的突出水情,也是我国将要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发达国家200多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资源与环境问题,现阶段在我国集中显现出来。发达国家在经济高度发达后花几十年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解决,难度之大、任务之艰巨前所未有。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这不仅是解决我国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的迫切要求,也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
第一,加强水资源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我国人均、亩均占有水资源量少,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为不均。特别是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大规模经济开发双重因素的交织作用下,我国水资源情势正在发生新的变化。水资源评价最新成果显示,1980—2000年水文系列与1956—1979年水文系列相比,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4个流域降水量平均减少6%,地表水资源量减少17%,海河流域地表水资源量更是减少了41%,北少南多的水资源格局进一步加剧。现状全国缺水量达400亿立方米,近2/3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农业平均每年因旱成灾面积达2.3亿亩左右。去冬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雨雪严重偏少,全国耕地受旱面积高峰时达到3.01亿亩,比常年同期多1.12亿亩,高峰期有442万人、222万头大牲畜因旱发生饮水困难,严重的旱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与此同时,长期形成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我国单方水gdp产出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2007年全国废污水排放量750亿立方米,水功能区达标率仅为41.6%。不少地方河流开发已经远远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地下水年均超采228亿立方米,超采区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引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湿地退化、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生态与环境问题。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突出瓶颈,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我国水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节约、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加强水资源管理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仍未见底,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全球经济增长减速的严重影响与国内经济周期性调整因素叠加在一起,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果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明确提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实施“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深化改革,着力改善民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把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全面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行油、气、水、电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促进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有机结合,既要抓住扩大内需的重要机遇,举全部之力、全行业之力,打好新形势下的水利建设攻坚战;又要着眼于更长时间、更高水平的发展,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发挥水利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加强水资源管理是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增强发展协调性的迫切需要。我国现代化的成败取决于农业,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条件。我国农业用水量占总供水量的64%,人增地减水缺的矛盾将长期存在,保持农业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需要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我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全国有效灌溉面积还不到总耕地面积的一半,农业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较低。同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对水资源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筹城乡水资源配置赋予水资源管理更为艰巨的任务。近年来,为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国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又相继制定了推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北部湾等区域经济发展,增产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晋陕蒙区域能源基地建设等一系列重点发展规划,批准了武汉、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一大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都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把加强水资源管理作为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径,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第四,加强水资源管理是加快发展民生水利、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水利发展改革成果的迫切需要。水资源与人的生命和健康、生活和生产、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水利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大力发展民生水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应有之义。目前,全国现状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仍有2.03亿人,受水量及水质不安全影响的城镇人口有近1亿人,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的任务非常艰巨。一些地方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对群众需求和利益重视不够,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必须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城乡供水保障、用水结构调整、水权分配和流转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五,加强水资源管理是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水资源管理是水利工作的永恒主题,没有科学的水资源管理,就没有现代水利;没有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就没有可持续发展水利。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新“三定”规定明确:“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与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近年来,我国水资源管理取得重大进展,但与推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或部门重建设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重利用轻节约,对水资源管理重视不够;一些地区不顾水资源条件,热衷于上工程上项目,过度开发水资源;在水量与水质、供水与退水、节水与保护等关键环节,水资源管理职能交叉、关系不顺;政策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还不够完善;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参与机制还不够健全;水务体制改革进程与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同时,我们在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能力等方面与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也还存在不少差距。只有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权威高效、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才能根本改变水资源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和低水平开发的状况,才能有效解决我国严峻的水资源问题,才能真正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总之,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准确把握新时期水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着力改善民生,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以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制度建设为平台,以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为载体,以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工程规划审批等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到2022年,要初步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六项目标。
——基本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水资源管理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较为完善,以总量控制为重点的水资源配置管理制度、以取水许可制度为重点的取用水管理制度、以水功能区管理为重点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基本建立。
——基本建成饮水安全和经济社会用水安全保障体系。2013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22年基本建成较高标准的城乡饮水安全保障体系,新增供水保障能力795亿立方米,城市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城乡饮水水源水质状况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水得到保障。
——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125立方米以下,比现状降低60%以上;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比现状降低50%以上;全国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
——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重要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重点地区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治理,严重超采区状况根本好转,河流生态用水基本保障,部分生态严重损坏的河流逐步修复,生态严重退化的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基本建成水资源管理能力和科技支撑保障体系。水资源管理机构健全,规划体系较为完善,信息化和现代化技术广泛应用,科技含量明显提高,水资源监测、计量监督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水资源调控手段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加强,水资源统计与信息制度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基本建成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和运行保障体系。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防洪除涝、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的水务管理体制初步形成。部门协商合作机制更加协调,公众参与管理更加广泛。
到2022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基本得到保障,城乡居民普遍享有安全清洁的饮用水,节水型社会格局基本形成,水环境和水生态状况显著改善,水资源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国家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水资源管理体系将展现在世人面前。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把握好六个原则。
一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资源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本质特征,也是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饮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用水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创造优良生态和优美环境。
二要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作为水资源管理的核心理念。国内外经验表明,资源节约的发展模式、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正在成为新的竞争优势。节约资源就是增强发展后劲,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我们要认真总结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科学治水,依法管水,高效用水。要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合理需求,也要满足维护河湖健康的基本需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要把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作为水资源管理的工作重心。水资源管理从内容上包括对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的管理。在当前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下,必须把水资源管理的重心放在合理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上,强化需水管理,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这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要把统筹兼顾作为水资源管理的根本方法。坚持统筹兼顾是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中一条行之有效的重要经验,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方法。要注重发挥水资源的综合功能和效益,统筹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不同区域间的用水需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当前发展用水与长远发展用水关系,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要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作为深化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要针对不同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及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制定水资源分区管理的政策措施:对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要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对于接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地区,要限制新增取水,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对于尚有开发潜力的地区,要在有效保护水资源、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制定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水资源管理政策。
六要把坚持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水资源管理的不竭动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条件变化,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对象、范围、手段、方式、方法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解决日趋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必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树立先进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加强管理科技支撑,改进管理手段措施,努力解决制约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性机制,逐步建立体制健全、机制合理、法制完备的现代水资源管理制度,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水资源管理模式。
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关键阶段,适应水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要加快推进六个转变。
一是在管理理念上,要加快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供水管理和需水管理是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的两条途径。供水管理,是通过对水资源供给侧的管理,提高供水能力,满足水资源需求;需水管理,是通过对水资源需求侧的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对于稀缺资源,采取需求管理来实现供需平衡,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国水资源短缺、开发潜力有限,用水效率不高,环境问题突出,不能走传统的以需定供的老路,必须加快推进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在水资源规划、配置、节约和保护等各个环节都要体现需水管理的理念,实施用水总量控制,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二是在规划思路上,要把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先转变为节约保护优先。规划是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基础性、法规性依据。无论是综合规划还是专业规划,无论是流域规划还是区域规划,都要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切实转变规划编制思路,把节约保护放在首要位置,贯彻“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三先三后”原则,根据各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在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形成新型的、现代的、高效的用水格局。
三是在保护举措上,要加快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水资源污染后被迫治理、生态系统破坏后被动修复所付出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我们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修复的发展道路。要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举措,健全预防水污染和防止水生态破坏的监管制度,加强预警和防控,防患于未然。
四是在开发方式上,要加快从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向合理开发、有序开发转变。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妥善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统筹规划,科学论证,优化配置,慎重决策,科学确定开发目标和开发规模,优化功能布局,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水资源开发中移民安置、土地占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体制机制等问题,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把水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与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是在用水模式上,要加快从粗放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树立节约用水观念,倡导文明用水方式,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合理开源的用水模式,增强全社会用水、节水自律意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六是在管理手段上,要加快从注重行政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要把水资源管理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纳入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管理的统一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和方式,统筹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之间的关系,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广泛吸纳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工作。
四、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就是要不断完善并全面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划定水资源管理“红线”,严格执法监督。当前,要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要着力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总量控制为核心,抓好水资源配置。一要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规划是优化配置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布局在水资源领域的具体体现。要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以需水管理为核心,抓好全国、流域、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和节约、保护等专业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的执行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规划的基础导向作用和刚性约束作用。二要搞好水量分配和取水总量控制。全面推行取水总量控制。各流域管理机构要在水资源综合规划基础上,制定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要依据水量分配方案、区域用水协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对流域内用水全面实行总量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行政区域,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三要实行严格的取用水管理。各行政区要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任何地方和任何单位都要严格执行,不得突破。要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加强取水计量监管。对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一律不再审批新增取水。四要继续推进水权制度建设。在搞好初始水权分配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水权转让制度建设。做好水权转换试点,扩大试点范围,深入探索水权流转的实现形式,鼓励水权合理有效流转,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健全相关监管制度,规范水权的分配、登记、管理、转让等行为,切实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五要切实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推动水资源论证的着力点尽快从微观层面转入宏观层面,从源头上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关,增强水资源管理在国家宏观决策中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六要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综合考虑各地区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与用水户承受能力,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充分发挥水资源费在水资源配置中的经济调节作用。要依法征收水资源费,统一账户,统一票据,统一征管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足额征收、足额上缴、规范使用。七要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优化各项调度方案,完善调度管理制度,健全调度机制和手段,保障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进一步完善黄河、塔里木河、黑河等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调度工作,大力推进永定河、东江、大凌河、石羊河和江西五大水系等流域水资源调度工作。做好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水资源调度,满足重点缺水地区、生态脆弱地区、湿地等用水需求,切实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水资源调度工作。做好丰水地区枯水期的水量调度,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第二,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要强化节水考核管理。制定用水定额标准,明确用水定额红线。用水户用水效率低于最低要求的,要依据定额依法核减取水量;用水产品和工艺不符合节水要求的,要限制生产取用水。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建立健全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全国用水效率和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节水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严格考核监督,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二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巩固现有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深入探索不同水资源条件、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模式与途径。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试点经验交流和推广。三要加大节水技术研发推广力度。抓紧落实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积极推广技术成熟、节水减排效果显著、应用面广的重大工业、农业节水技术和居民生活节水器具产品。组织开展关键和前沿节水技术的科研攻关和技术示范,增强节水领域自主创新能力。要抓好重点领域节水工程建设,农业领域继续抓好大中型灌区和井灌区的节水改造,大力推广喷灌、滴灌和管道输水灌溉等先进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现代旱作节水农业,推进林果业、养殖业节水和农村生活节水;工业领域要重点抓好钢铁、火力发电、纺织、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城市生活领域要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强供水和公共用水管理,全面推行城市节水。促进海水和苦咸水、再生水、矿井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四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农村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用水者协会,鼓励群众参与水量分配、水价制定、水权转让等决策。建设节水文化,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
第三,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一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地要按照水法和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2)要求,制定水源地保护的监管政策与标准,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监督管理,完善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要加快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推进农村饮水水源保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污染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二要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水功能区管理的各项制度,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总体目标,研究提出分阶段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限制排污的意见。严格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加强省界和重要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强化入河排污总量的监控,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三要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继续加强试点工作,加快石羊河、太湖等重点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抓紧建立生态用水及河流健康指标体系,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影响评估论证,对不符合生态用水指标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取水许可。开发利用水资源要维持河流合理流量,维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的合理水位,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四要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加快制定完善地下水保护政策,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快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逐步削减开采量,遏制地下水过度开发和超采。当前要重点抓好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和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工作。抓好地下水涵养与保护,建立地下水应急战略储备制度。积极推进全国地下水保护行动试点,推动全国地下水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强化深层地下水禁采和限采措施,促进可持续利用。
第四,以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区域水务一体化管理为方向,推进水管理体制改革。一要继续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流域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促进建立各方参与、民主协商、共同决策、分工负责的流域议事协调机制和高效的执行机制。要合理划分水资源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事权和职责范围。二要进一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加强行政区域内涉水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建立“一龙管水、合力治水”的管理体制,统筹城乡水资源评价、规划、配置、调度、节约、保护,统筹水源地建设、防洪、取水、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等工作,实现对水资源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统一管理。逐步建立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责权明晰、运转协调的水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能够发挥体制优势、强化行业管理的水务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行业监管。积极推进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开发的水务良性运行机制。
第五,以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为保障,规范水资源管理行为。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要抓紧开展节约用水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和水资源论证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水情、较为完备的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尽快制定当前亟需的水资源保护、地下水管理等标准,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水资源节约保护等配套法规,健全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二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已有的涉水法规,规范行政行为,重点加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节水管理、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破坏水资源等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
第六,以国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水价是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重要杠杆,是需水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既充分体现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兼顾社会可承受度和社会公平,有利于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一要综合考虑各地区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与终端用户承受能力,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二要按照促进节约用水和降低农民水费支出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行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终端水价制度,加快完善计量设施,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实行以供定需、定额灌溉、节约转让、超用加价的经济激励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调整非农业供水水价,继续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缺水城市要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适当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四要加强水价管理,增加水价决策的透明度,积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减轻提高水价带来的社会影响。
第七,以重大课题研究和技术研发为重点,夯实水资源管理科技支撑。要围绕全球气候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保护,开展水资源重大专题研究。一要加强水资源基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重点开展新时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水资源要素参与国家宏观调控、宏观水资源配置和调配、节水型社会建设、河流生态管理、应对气候变化水资源管理政策等研究。二要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重点研究水资源优化配置技术、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技术、南水北调受水区水资源配置技术和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等。三要加强高新技术应用。重点研发自动化、全天候、多功能、高精度的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采集、管理以及数据共享技术体系,增强水资源预测、预报和预警能力,提高水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一批高效、节水、降耗和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全面提高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科技含量。
第八,以强化基础工作为抓手,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一要定期开展水资源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及时准确掌握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摸清水资源变化规律,分析用水变化趋势,为水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等对水资源的影响,及时研究制定应对措施。二要加快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水功能区管理和水源地保护要求相适应的监控体系。加强对社会取用水户取水、入河排污口的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建立以奖代补等激励机制,调动广大用户安装计量设施的积极性。抓紧建设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成中央、流域与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全面提高水资源监管能力。三要加强水资源统计及信息工作。紧密结合国家需求和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发挥主动性和适应性,建立水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水资源公报等信息制度建设,及时向社会科学、准确和权威的水资源信息,增强信息透明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行为。
五、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的保障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水资源管理事关水利发展大局,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的福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水资源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安排、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水利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组织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要根据各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谋划好水资源管理工作,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抓紧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带动水资源管理工作向纵深拓展。
第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关司局、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有关司局要加强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指导、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水资源管理中的共性问题,帮助基层解决难题。流域管理机构要对流域用水总量控制负总责,强化水功能区划管理特别是保护区、保留区和省界缓冲区管理,加强省界断面监测考核管理,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要维护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要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建立问责制度。
第三,完善渠道,增加投入。长期以来,水资源管理没有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既缺少基建投入的渠道,也缺乏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许多管理工作因为缺乏经费而无法正常开展,管理基础设施薄弱,欠账较多,监督管理难以落实。要完善水资源管理的投资渠道,明确投资比例,保障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水生态修复、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等投入。对水资源管理各项试点的经费要优先保证。要积极争取设立水资源综合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保护的财政专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必须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主动协调,强化合作。水资源管理存在多个环节,涉及不同部门,事关不同群体的利益。在内部,水资源管理贯穿于各项水利工作之中,是水利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外部,水资源管理与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联系紧密。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学习兄弟部委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强化水利部、流域和地方的沟通联系,形成水资源配置、节约与保护的合力。
第五,抓好队伍,转变作风。做好新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高素质管理队伍。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把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和民生水利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水资源管理工作中。要全面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水的素质与能力。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廉洁自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要转变作风,认真履职,担当重任,敢于负责,把每一项水资源论证项目的审查,每一本取水许可证的发放,每一个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每一次执法监督检查,都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具体实践,都看做是对用水权益的一份郑重承诺,都视同为防止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一次保护行动,都当做是执政为民的一次真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