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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的管理方法(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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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的管理方法篇1

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特点

一是信用风险管理的量化困难。信用风险管理存在难以量化分析和衡量的问题。相对于数据充分、数理统计模型运用较多的市场风险管理而言,传统信用风险管理表现出缺乏科学的定量分析的手段而更多地倚重定性分析和管理者主观经验和判断的艺术性的管理模式。信用风险定量分析和模型化管理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数据匮乏,二是难以检验模型的有效性。数据匮乏的原因,主要是信息不对称、不采取IT市原则计量每日损益、持有期限长、违约事件发生少等。模型检验的困难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信用产品持有期限长、数据有限等原因。近些年,在市场风险量化模型技术和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的推动下,以Creditmetrics、KMV、Creditrisk+为代表的信用风险量化和模型管理的研究和应用获得了相当大的发展,信用风险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这已成为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

二是信用风险管理实践中存在“信用悖论”现象。这种“信用悖论”是指,一方面,风险管理理论要求银行在管理信用风险时应遵循投资分散化和多样化原则,防止授信集中化,尤其是在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中缺乏有效对冲信用风险的手段的情况下,分散化更是重要的、应该遵循的原则;另一方面,实践中的银行信贷业务往往显示出该原则很难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许多银行的贷款业务分散程度不高。造成这种信用悖论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大多数没有信用评级的中小企业而言,银行对其信用状况的了解主要来源于长期发展的业务关系,这种信息获取方式使得银行比较偏向将贷款集中于有限的老客户企业;二是有些银行在其市场营销战略中将贷款对象集中于自己比较了解和擅长的某一领域或某一行业:三是贷款分散化使得贷款业务小型化,不利于银行在贷款业务上获取规模效益:四是有时市场的投资机会也会迫使银行将贷款投向有限的部门或地区。

三是信用风险的定价困难。信用风险的定价困难主要是因为信用风险属于非系统性风险,而非系统风险理论上是可以通过充分多样化的投资完全分散,因此基于马柯威茨资产组合理论而建立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和基于组合套利原理而建立的套利资产定价模型都只对系统性风险因素,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进行了定价,而没有对信用风险因素进行定价。这些模型认为,非系统性风险是可以通过多样化投资分散的,理性、有效的市场不应该对这些非系统性因素给予回报,信用风险因而没有在这些资产定价模型中体现出来。

对于任何风险的定价,首先都是以对风险的准确衡量为前提条件的。由于前述的一些原因,信用风险的衡量非常困难。目前国际市场上由J.P摩根等机构所开发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如Creditmetrics、CreditRlsk+、KMV模型等,其有效性、可靠性仍有争议。因此,从总体上来说,对信用风险仍缺乏有效的计量手段。

信用衍生产品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个金融系统中纯粹信用风险交易并不多见,因而市场不能提供全面、可靠的信用风险定价依据。

对不同类型同期限的金融工具,如国债、企业债券等到期收益率的对比分析,尽管能为信用风险回报和定价提供一定参考,但主要局限于大类信用风险的分析,难以细化到具体的信用工具。

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

信用风险作为一种古老的风险形式,在长期以来,人们采取了许多方法来规避,以期减少损失。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有专家制度、贷款内部评级分级模型以及Z评分模型等。但是,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使得这些方法有些显得过时,有些则显得不精确。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对于市场风险等其他风险的管理水平的提高,现代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提升,出现了Creditmetrics、KMV、Creditrisk+等信用风险量化管理模型,使得信用风险管理更加精确、更加科学。

总的来说,现代信用风险管理呈现出如下几个发展趋势。

信用风险管理由静态向动态发展。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长期以来都表现为一种静态管理。这主要是因为信用风险的计量技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没有得到发展,银行对信贷资产的估值通常采用历史成本法,信贷资产只有到违约实际发生时才计为损失,而在违约发生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变化而造成信用风险程度的变化难以得到反映,银行因而难以根据实际信用风险的程度变化而进行动态的管理。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中,这一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进。首先,信用风险计量模型的发展使得组合管理者可以每天根据市场和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动态地衡量信用风险的水平,IT市的方法也已经被引入到信用产品的估价和信用风险的衡量。其次,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使得组合管理者拥有了更加灵活、有效地管理信用风险的工具,其信用风险承担水平可以根据其风险偏好,通过信用衍生产品的交易进行动态的调整。

信用风险对冲手段开始出现。长期以来,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局限于传统的管理和控制手段,与日新月异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式相比缺乏创新和发展,尤其缺乏有效的风险对冲管理手段。传统的管理方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信用风险的水平,很难使投资者完全摆脱信用风险;而且,这种传统的管理方式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种投入还会随着授信对象的增加而迅速上升。这一局限性对以经营存贷业务和承担信用风险为核心业务的商业银行而言并无多大影响,但随着信用风险越来越多地进入证券交易和投资银行领域,传统信用风险管理的这一局限性变得愈益突出。对于证券交易商而言,其面临的信用风险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与商业银行不同,证券交易商是以承担市场风险而不是信用风险为自身业务的核心的,信用风险只是交易的副产品,是交易双方都试图剥离或摆脱的:二是由于证券交易品种多样化、交易对手也涉及广泛的特点,证券交易商往往比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信用对象;三是证券交易商往往缺乏商业银行那样管理信用风险的经验和相应的人力和物力,这都使得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和手段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以信用衍生产品为代表的新一代的信用风险对冲管理手段开始走到风险管理发展的最前沿,并开始推动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向前发展。

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从定性走向定量。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主要包括分散投资、防止授信集中化、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查和动态监控,要求提供抵押或担保的信用强化措施等。尽管这些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相当完善和成熟,有些甚至已经制度化,成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些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主要都是基于定性分析。

近年来,信用风险的计量和管理方法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与过去的信用管理相对滞后和难以适应市场变化的特点相比,新一代的金融工程专家将建模技术和分析方法应用到这一领域,产生了一批新技术和新思想。随之而来,在传统信用评级方法基础上产生了一批信用风险模型,这些模型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现代信用风险模型主要是通过数理统计手段对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而对有关群体或个体的信用水平进行定量评估,并对其未来行为的信用风险进行预测,提供信用风险防范的有效依据和手段。

信用风险的管理方法篇2

关键词: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

一、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

(一)税务人员执法风险防范的理论基础

1、法治理论。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线的地方才休止”。税收法治的核心功能是“控权”,即要求税收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有效控制权力滥用,切实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才能实现法治的根本目的。在20__年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科学、系统地概括了新时期依法治税思想的理论内涵,并提出了“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其中强调指出,“重在治内”关键在于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其实质就是要严格约束税收执法权力的运用,确保权力与责任的一致性,从而在源头上遏制执法随意性,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2、风险管理理论。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主体实现其既定目标的影响。风险管理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其间历经纯粹风险(生产安全)管理-财务风险管理-全部风险管理的渐进演进过程。进入二十一世纪,风险管理领域出现了整体化风险管理趋势,并在一些大型企业中开始应用。这是一种将企业所面临的所有风险(如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统一考虑的综合性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

目前世界上颁布生效的整体化(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有十多个,其中描述的风险管理理念、过程和方法等大体一致。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__年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其总体目标是帮助风险管理主体全面系统地辨识、衡量、排序并处理所面临可导致其偏离既定目标的风险。《指引》将风险管理框架概括为一个基本流程、一个体系。

基本流程包括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五个步骤。这五个步骤形成一个严密的闭合流程: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是风险评估的基础和起点;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部分;通过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确立风险管理的目标,并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原则和机制;通过制定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建立一整套管理风险的方法和手段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持续的监督与改进使整个流程顺畅运转。

一个体系指风险策略、组织与职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管理文化五个模块。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组织与职能则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与其它部门一起形成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内部控制包括保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风险做到提前预防、适时管理和及时反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解决了风险管理决策所需信息以及决策效率的问题。风险管理文化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这几部分相互影响、相互支撑,构成了企业风险管理的整体框架。

(二)税务人员执法风险防范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逐步深入,税收执法的手段也日益深化和完善,同时也加大了税收执法的风险。特别是工作在第一线的基层税务干部,面对复杂的征纳关系,繁多的执法环节,日益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加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从而导致执法风险连年增加,涉税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其中税务干部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占有很大比例。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建立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多项制度,初步形成了税务人员执法行为风险管理机制,执法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有效的控制。但认真审视我们现有的风险管理机制,不难发现以下问题:

1、风险管理意识相对不足。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基本上属于事后监控,对执法风险缺乏系统地、定时地事前尤其是事中的风险控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重大风险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

2、监控管理链的脱节。在制度

设计中,注重了责任的分解,将绝大多数责任风险都由基层一线干部承担,而忽视了对领导层以及税务机关本身应承担风险责任的落实,因而形成监控管理链的脱节。

3、风险管理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持。以往所采取的控制方式主要以人工为主或人机结合,对于具体风险,缺乏量化和信息化的数据支持,不能从数据分析应用的视角建立必要的风险预警、评估及控制机制,使得目前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偏低。

税收执法风险实质上是一种法律风险。因此,在税务人员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中,借鉴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建立以事前、事中监控为重点的执法风险管理机制,既是严格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客观需求,又是提高税务干部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保障干部敢于执法、公正执法、安全执法的现实需要,这对税务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将起到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

完整的执法风险管理体系由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组织职能、风险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文化五部分构成。

(一)执法风险管理策略

1、避免。包括主动放弃或撤销、改变行政执法行为等方式。对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程序违法等违法行政引发的风险,可以采取主动放弃或撤销的方式。因纳税人对税务执法行为不理解或不配合等引发的风险,应采取主动改变执法行为的方式。如,税务机关在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时,因实施查扣行为遭到纳税人的暴力阻挠,现场税务执法人员应立即中止查扣,及时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2、预防。是指在风险发生前,为了消除和减少可能引起的风险而积极采取阻止、延缓、减轻的措施。在认真分析引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对税收执法行为指向的对象、后果进行综合分析,随时对引起风险的各种因素变化情况加以了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参照有关风险指标对执法行为进行预警控制,尽力消除引起风险的各类因素的存在和发展。

3、控制。是指风险发生时为降低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而采取的积极有效措施。要正确识别风险及风险的影响程度,合理、合法制止风险的扩大,以减少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如,税务机关错误地扣押了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要主动承认工作的失误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及时对直接责任人酌情作出行政处理。

(二)执法风险管理组织职能

风险管理组织职能主要是解决执法风险管理“谁来做”和“做什么”的问题。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承担着风险评估、汇总风险信息、落实风险管理责任、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维护更新风险信息库等职责,在风险管理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分层管理原则,在市局、职能科室与基层执法部门分别成立税收执法风险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类管理原则,由各职能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不同类别执法风险的管理工作;根据集中管理原则,由处于超然地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局执法风险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执法风险内部控制制度

尽管内部控制理论最先也最多应用于企业组织,但内部控制的一些基本理念和方法仍然是值得税务机关借鉴的。因为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与企业管理虽有不同,但本质上都属于组织管理。有效的内控可以保证明确授权,对风险做到提前预防、适时管理和及时反馈,能保证执法行为的效率和效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税务人员执法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内部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风险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控制活动。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信息与沟通。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内部监督。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四)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执法风险管理的全过程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各项功能。

应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预警。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五)执法风险管理文化

将执法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融入税务文化建设全过程,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执法人员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等意识和理念,促进税务机关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三、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建设执法风险管理体系只是完成了进行风险管理硬件设施的筹备,而要完成对执法风险的管理,还要在此基础上执行执法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该局建立的税务人员执法风险评价流程是:

(一)建设并不断完善风险"信息库"

主要以省级“大集中”软件及青岛市局征管查询系统为依托,建立综合业务处理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将涉及存在执法风险的各种特定信息整合到一个工作平台中去,围绕提高征管查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按照数据采集管理、数据分析管理、数据核实管理、落实过错问题管理设置四大功能模块,通过信息平台下达具体的工作事项、嫌疑过错执法数据和考核标准,形成面向操作层、管理监控层、决策支持层的全方位执法风险综合信息系统。

(二)风险评估及风险解决方案

1、风险识别。税收执法风险点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执法环节进行归集,建立税务人员税收执法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共编列60个风险点指标),明确具体执法风险点、风险表现、政策依据、数据分析方法、评价期间、评价时点、评价部门及人员。

2、风险分析。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产生的影响等,包括对风险产生原因的分析和对风险产生结果的分析,统一分析的判定标准。根据影响程度轻重和所依据的不同法律、法规以及执法所产生不良后果的处理手段,税收执法风险可以划分为高级、中级、低级三个类别。

3、风险评价及风险解决方,!案。采取执法人员自我评价、部门评价、市局评价的三级评价模式,对执法行为层层审核把关,分级落实考核责任,确保执法“零风险”。具体的评价流程如下图:(三)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经过自我评价、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发现有过错且能立即改正的,不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于无法改正的按照有关考核办法考核,对

违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办法》及有关规定的严重执法过错,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局税收执法风险评价小组对本期执法风险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评并在全局予以通报。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本期全部税务人员执法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责任追究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等方面。

四、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胶南市地税局在建立完整的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基本实现了对执法行为进行事前预警、事中控制的目标。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还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一是开展执法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重点关注高级别风险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

二是开展执法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税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税收管理和业务流程中。风险管理体系不是凌驾于现有管理体系之上的,而是对现有管理体系的提炼总结和提高。

三是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税务文化,促进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执法人员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信用风险的管理方法篇3

论文摘要:文章概括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以及体系内容,同时就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从它的度量模型、体系内容方面、内部管理文化等进行分析,并根据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研究表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完善,银行自身应该从多方面努力才能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以保证银行生存和发展上的安全。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概述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一般定义为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违约风险(defaultrisk),指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另一部分是信用价差风险(creditspreadrisk),指由于信用品质的变化引起信用价差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以银行实际的风险资本配置为参考,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风险暴露的60%,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则仅各占20%。狭义的信用风险通常指信贷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本身以经营信用为基础,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与生俱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以我国为例,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l%,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并且,在开放的市场中,新增的各种经营风险都将最终表现为信用风险。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纵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风险管理从产生到发展已经完成了从传统风险管理至现代风险管理的重大转折。传统的风险管理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前期,主要经历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和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三个阶段。现代风险管理源于2o世纪80年代初期,国际上多家银行受信用风险的影响而纷纷倒闭,商业银行由此开始普遍重视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的研究,我国尤其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更深刻意识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体系已经到了必须重新研究的阶段,于是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这样的背景应运而生。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在当前又有了新的发展趋势,如管理理念由保守型向进取型转变,由单纯控制信用风险转变为灵活运用信用风险。银行业越来越倾向于积极地、富有进取地管理信用风险,以在可接受的信用风险暴露下,实现风险调整收益率最大化;管理方式由人工管理发展到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而且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银行业可充分共享包括银行在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管理工具由内部控制工具发展到外部交易工具;管理手段由静态向动态方向发展;管理内容由单一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向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管理发展,并更加注重全面风险管理。银行更注重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多种风险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由各自为政向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机构和有效的个人、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因素指由外界决定、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国家经济状况改变、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内部因素是指商业银行对待信贷风险的态度,它直接决定了信贷资产质量高低和信贷风险大小,这种因素渗透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贷款监督等信贷管理的各个方面。

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内容。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渗透在所有业务中和银行管理的所有层次。目前,国际活跃银行普遍采用金字塔式的风险管理体系,如图1:

该体系可以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及业务风险等各种风险;此外,风险管理体系还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对策、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中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内,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逐渐传人我国,一些对银行风险管理比较重视、观念比较先进的国内银行开始认识到对全行风险管理进行统筹规划的重要性,开始慢慢尝试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模式。例如,中国银行率先在总行成立全球风险统一管理部,对中国银行的全球业务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特点,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较多问题,使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还是由于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实效性所致。

1.运用现代风险度量模型计量信用风险时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主观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长期以来采取的是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对象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的传统方法,是静态和被动的管理方式。客观上。缺乏有效的征信渠道和信息披露制度。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征信公司经营规模小、收入低、效益差,业务开展上也不尽如人意:个人征信刚刚起步,征信的数据量很小,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企业之间信息不互通,透明度差,很多企业的财务数据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也存在着失真现象。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尚不成熟。商业银行缺乏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机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整体水平较低,缺乏对个体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问题的定量研究,先进的信用风险模型的使用几乎没有开展,难以准确地识别和度量经营风险。国际上比较活跃的定量技术方法是var度量,目前国内对var方法的使用还主要限于交易或部门层次,在银行层次的运用还很少。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起以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识别、度量机制为基础的事前风险控制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由此导致了商业银行的借款管理偏重于抵押贷款,而几乎没有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防范和转移功能的衍生产品以及证券化技术转移和分散管理机制。以中圈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为例,如表1。

表1中国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3.商、世银行未建立起有关信用资产的历史数据库。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科学在银行业的应用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之间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较差。目前商业银行已经或正在建立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信息采集系统,以收集客户信息,提供综合查询和统计报表等功能为主,大部分商业银行缺少企业详尽完整的信息数据库,缺乏模型分析,银行无法迅速传递、反馈和分析信息,以便及时解决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隐患。

4.尚未形成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由于长期受漠视风险的思维定式以及行为惯性的影响,目前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比较薄弱,多数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坪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陈旧,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业务的高速发展及风险环境复杂的需要。从我国商业银行来看,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最突出的表现为:对银行业发展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系认识不够充分和对银行发展的眼前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认识不够充分。

5.金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门技术性非常强、非常复杂的新兴的管理科学,要求银行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否则很难理解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性质,更难以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因此,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与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显得十分匮乏。商业银行还缺乏一批复合型加专家型的金融风险管理人才和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人才。

三、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要尽可能地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日常业务运营中得到良好的执行。商业银行应该把下一步信息化建设焦点放在信用风险管理之上。首先要加快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其次,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商业银行应以改造和完善资产评级制度,特别是改造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制度为切人点,逐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和客户为中心的风险识别管理体系。最后,针对目前国内信用环境较差的实际,研究、开发一套具有反欺诈功能的风险监测系统。通过量化和建模的方法,甄刖虚假财务数据,从源头扼制风险的发生。运用适当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并建立健全数据库,致力于开发新的度量模型。注意信贷资料的收集。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资料完整。组织科技人员统一开发适合本行的数据处理系统。商业银行还应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一起,对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进行改进。或量体裁衣式地开发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之更好适应我国的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

2.逐步建立健全内部评级体系。内部评级法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应按照实施阶段和条件,分为在制定贷款审批权限结构、贷后管理、贷款组合报告与分析等三个方面的应用和在设定信用风险限额、确定贷款损失准备金、风险定价、资本分配与绩效评估的应用这样两个层次。前一个层次在近期可以实现,后一个层次在较长的时间内才能够实现。

3.建立独立体系,完善管理流程。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建立相互独立的、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应先明确董事会是银行管理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负责起草风险管理战略,负责战略风险的管理。监事会下设风险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进行监测。风险管理战略必须强调的是只能自上而下,不能自下而上。风险管理战略应在系统内得到充分的认识,其制定、审批、分解执行和监督流程必须得到相应的组织制度保障。完善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流程,则要逐步做到按产品、地区、业务、主线来识别风险;全面收集银行的业务管理数据。特别是要严格实行贷款授权审批机制。由总行依据分行的资产负债情况,授权分行信贷委员会一个最高审批限额,分行依据最高限额向分行信贷委员会成员转授权,核定每个委员的集体审批权限,当发生贷款时,先由信贷人员对企业资信全面评估,再交由信贷委员会委员批准生效,若贷款超过一定数额,则需报上级行信贷委员会核准,从而形成分层次的贷款授权审批制度。对那些不使用的流程应及时废除。

4.树立重视风险、对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企业文化。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既是金融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创建金融安全的~项基础工作,因此商业银行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教育和风险教育,引导教育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充分认识到信用风险的危害性。在银行内部建立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囊括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推行涵盖事前预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行为,引导和推进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信用风险管理文化是一种融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管理理念、风险控制行为、风险道德标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企业文化。商业银行应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树立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要将个人行为与企业发展、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这一风险管理文化,使员工以诚实守信、审慎务实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信贷调查,以对客户负责、对全行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正确审批每一笔业务,建立一支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技术精湛的风险管理队伍。

5.成立专门的机构、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与其机构的合理设置是分不开的,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大都要遵循合理分工相互协调的原则,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内部稽核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直接独立于最高管理者。同时有相当权威的某个人或某个小规模的委员会负责,以确保最高管理者关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技术,要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必须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现代风险管理需要精通金融学、经济学、数学、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银行风险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能力结构都还很难适应现代风险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须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

信用风险的管理方法篇4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成因

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尽管银行和企业已经具有越来越多的市场经济特征,但是仍保留着很明显的非市场经济特征,特别是地方政府的干预力量,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产生了新的信用风险源。

企业经营和银行经营的非市场化,导致信贷方面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首先,产权不清晰导致银企决策的非理性,对经营者的激励不足导致决策难以达到最优;其二,存在着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外部环境问题,如经济环境、制度环境和法律环境等;其三,市场结构问题也对我国银企之间的信贷行为具有重要影响。这些潜在的风险,直接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积累,最终导致商业银行风险的增加和银行系统的不稳定。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不足

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集中于银行业而银行业风险集中于不良资产,银行的信用风险远大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尽管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已受到很多商业银行的普遍重视并且取得初步成效,然而银行风险积累时间较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因此信用风险管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观念的缺乏,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观念决定了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管理模式,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的观念陈旧,不能适应新时期信用业务发展的需要,无法应对复杂的风险环境。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够完善,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起独立的、完整的并且能够有效管理银行各种风险的管理体系和管理部门,缺乏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员,银行风险管理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组织保障。

3.商业银行内部没有科学的风险控制方法。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大多都有一套比较科学的风险控制方法,而且还有比较权威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定期对企业进行资信评级。现阶段,我国的金融机构尚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的量化管理还停留在资产负债指标管理和头寸匹配管理的水平上,风险测算统计工作还没有实现制度化和科学化,在信用风险测量方面存在着工作量过大、有效性不足、外部评级资料缺乏等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在制度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4.信用风险防范与预警机制缺乏。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流程长期都是基于手工操作,信息层层上报,指令层层下达的管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了相应的风险信息披露意识、也有相应的渠道和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但仍停留在“各自为政”的状态,由于授信前的风险分析和审查力度不够,不少信贷人员都存在侥幸心理,致使业务发生后存在的问题交由贷后管理部门化解,很难将“贷前审查、贷中检查、贷后复查”落到实处,整体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建立统一全面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无明确的管理部门负责信贷业务全过程的风险管理。

三、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策略

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控制问题具有显著的体制性,根据以上提出的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存在的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1.完善贷款信用风险机制。商业银行应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信用风险管理队伍,银行高层管理人员提高对信用风险的认识,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和核心工作,银行工作人员树立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起全面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将“贷前审查、贷中检查、贷后复查”落到实处,每一个环节都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审查依据。

2.完善贷款风险测量体系。信用风险评估对银行来说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要求银行的信贷人员具备准确地识别借款人的风险和实力,在整个银行的范围内为客户评定出统一且准确的信用等级。

3.建立健全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制定适当的内部信用风险管理程序,明确贷款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完善审贷分离制度,建立科学的信贷决策体系,并且要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具有风险管理知识的专业人员,运用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方法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为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组织保障。

4.建立适合中国银行业自身特点的风险评级模型。我国银行要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就既要学习借鉴国外模型的理论基础、方法和设计结构,又要紧密结合本国银行的业务特点和管理现状,研究设计自己的模型框架和参数体系。鉴于巴塞尔委员会高度评级内部评级法(IRB)在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模型和配套的信息系统,所以,内部评级法作为《新巴塞尔协议》的一项核心内容,应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流模式。

5.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控制机制。信贷管理部门要通过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能准确判断风险的预警办法,对不同的贷款管理阶段分别建立不同的贷款风险预警操作流程,制定不同的工作细则,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加强对客户个人风险进行预警分析的同时,更侧重于对宏观经济、行业、区域以及特定客户群等系统性风险的整体监测,建立一套完整和连续的风险预警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从根本上增强风险预警体系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柳永明,李宏主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马刚.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研究[J].财税金融,2011(5).

信用风险的管理方法篇5

当企业面临市场开放、法规解禁、产品创新,均使变化波动程度提高,连带增加经营的风险性。良好的风险管理有助于降低决策错误之几率、避免损失之可能、相对提高企业本身之附加价值。

2012年2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实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明确企业风险管理不仅要明确法律风险环境信息,还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法律风险应对并进行监督和检查。随着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日趋严酷,特别是上市公司面临的法律监管环境日益严格,法律风险管理在企业管理中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

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一个由国家电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力公司”)经济法律部(以下简称经法部)和北京第一会达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会达”)、外聘律师团队等组成法律风险管理联合项目组成立了。

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在福建省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电力公司承担着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重要使命。截至2010年底,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708亿元,承担着全省九个地市、3680万人口的供电服务,拥有电力客户1251万户。

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法律风险管理联合项目组发现常规的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在审查合同、处理诉讼纠纷中发挥了较大作用,但同时面临着一些局限,如孤立个案问题的解决经验难以复制、法务管理与经营业务的割裂和被动、需要更多资源处理重复的问题等,基于对以上问题的深刻认识,形成了以下需求:

第一,通过将具体业务的法律风险与经营业务相结合,找出经营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将法律风险解决提升到管理层面。

第二,以管理手段解决法律风险与经营业务的共性问题,推动企业整体目标实现。

第三,满足管理机制的自运行,推动法律风险管理的不断优化。

随后,联合项目组对通信、航空工业、石油石化等多个行业法律风险项目进行了分析和研讨,结合国家电网三集五大管理的要求,明确了福建电力法律风险管理的目的,即结合依法经营管理需要,对企业法律风险实现系统、规范、动态的管理,提升员工法律风险管理意识,降低重大法律风险的风险水平,推进企业各业务活动的平稳健康发展,并继而形成了本项目开展的方法思路和方式方法:

第一,解决突破局限的着眼点是以法律风险的角度切入管理,搭建规范化体系,通过具体法律风险行为与经营业务相结合,识别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将各种法律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到业务管理层面来防范,进而推动企业的整体目标实现。

第二,提升福建电力公司法律风险方面的管理能力,并有效指导基层单位的法律事务管理;充分利用风险管理、法律专业和企业自身优势,采用“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层推进、有效运行”的方式,在公司形成法律风险管理一整套机制、方法和信息化工具,并推广应用到基层单位。

任何一个组织都具有惯性和惰性。组织惰性是指组织内普遍存在的保持其既定行为方式和消极应对环境变化的倾向,组织惰性使得曾经适应环境并且能够有效地达到目标的组织变得不适应和无效。

基于惰性因素考虑,形成本项目体系框架的管理思想:以法律风险指标为导向,以法律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控制和监测考核为手段,进行持续的、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价值

管理价值

本方案从法律风险角度切入电网业务、专业管理、综合职能等三大业务和通用风险板块,构建垂直的两层风险防范体系。方案的实施可以满足集团型企业对于“人力资源、财务、物资”的集约化管理,有助于实现构建“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体系”的五大管理要求。方案的实施形成了以国家电网的省级公司层面为风险管控中心,统一风险管理标准,有效集中资源进行法律风险重点管控,并在统一管理平台上建立二级单位的协同机制。

法律风险管理的价值在于防范风险,为企业各业务经营活动提供专业支撑。按照IACC体系理念建立的法律风险信息系统,其定位是企业管理平台之一,以其强大的风险数据库和指标库,对企业活动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管理,以法务部门的专业支撑,协同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完善管理。

信息化应用价值

框架和过程设计是一项软管理工作,为使管理成果切实落地,结合管理思想,将涉及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与业务活动深入结合,开发为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将法律风险的辨识、测评、评价、管控和指标监测纳入信息化统一管理。

在落地应用方面,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企业门户办公平台直接集成,将工作任务推送为待办事项,使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既拥有法律风险信息数据的处理能力,又直接关联业务活动,发挥了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效用性和及时有效性。

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应用功能及价值体现如下:

第一,以法律风险信息库集中体现风险评估结果,并逐步实现法律风险动态、嵌入式提示。

建立法律风险信息系统,将数量庞大的法律风险信息全部导入信息系统中,并根据法律风险信息涉及的部门、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等各项属性进行分解,使不同部门、不同权限的人员根据自身需要阅读、查询相应的法律风险信息,既可以避免单一的“铺天盖地”填鸭式灌输,又可以满足使用人员“按需阅读”的需要。而通过设置信息系统内部搜索引擎,为使用人员提供多种方式的信息展示、查询。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可以提供信息的阅读和查询,还能对法律风险信息进行自动统计和分析。这些风险评估的数据分析结果,与风险评估的结果可实现同步更新,体现风险信息更新的实效性。

第二,通过搭建统一信息化工作平台,实现风险评估动态更新和量化评价。

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阶段,法律风险评估是在线下以非信息化的手段进行的,费时费力,十分艰苦。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框架建立后,可以将先前在线下进行风险评估获得的数据导入信息系统中在线上进行,这使风险信息的动态更新高效化。

当需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时,均可在线设计风险评估问卷、形成风险评估任务、在线填写问卷、相关领导在线审批问卷,信息系统即可自动汇总评估数据。通过在线评估和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可以根据事先设定的参数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分级和排序,找出企业面临的重大法律风险。

第三,将风险控制任务与企业门户办公平台集成,全程跟踪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法律风险归口管理部门可以经由信息系统向特定的风险管控实施部门风险控制计划,要求其在线填写并交回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在风险管控的实施过程中,风险管控实施部门需按时在线汇报风险措施实施情况并提交相应材料;信息系统根据各实施部门提交的信息自动统计分析风险控制计划完成的情况,为各部门及时了解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督促或指导提供提示和依据。风险控制计划时间截止后,法律部门会同相关的业务部门对风险控制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信息系统查阅风险指标历史数据,对相应的法律风险指标进行比对分析,检验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或及时发现新的风险问题。可以大大提高风险管控的整体协调性,促进法律风险管理与经营业务活动管理的融合,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四,通过与企业各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集成,实现法律风险指标监测实时化。

法律风险管理指标的采集与预警与各业务工作密切相关,各指标值数据大都是由各业务数据经过一定的运算后得来。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将逐步实现与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集成,自动采集数据或接收数据推送。当指标值达到预警区间时,信息系统按照既定的风险预警信息报告格式和路径,向相关部门和领导预警,提请注意。

第五,及时有效自动生成法律风险管理报告,使法律风险信息快速、准确、高效传递,为相关人员或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提供最便捷信息支撑。

根据管理需要设定各类法律风险管理报告模板,信息系统可在使用人员的启动下自动生成法律风险管理报告。法律风险信息是在线上经由信息系统来完成的,相应的过程数据及最终数据都储存在信息系统中,报告不仅格式统一,而且实时体现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现状。如年度法律风险管理报告,可以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企业该年度内的法律风险工作各方面情况。报告功能的流程设定,使得法律风险信息能及时有效传递给相关人员,更有利于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信用风险的管理方法篇6

关键词:信用风险;风险管理;风险评级模型;信息预警技术水平

自银行成立以来,风险就与之相伴。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呈现出更为复杂多变的特征。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全球经济下滑等诸多问题,使银行的信用风险问题不得不再一次成为被全球热议的话题。当前,如何管理好信用风险是各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难题。特别是对于国内的商业银行来说,原本特殊的经济发展历程,再加上当前的严峻形势,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已成为国内金融业研究的核心问题。有效解决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对国内金融经济的发展与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影响我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

一、前言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金融安全与稳定对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风险管理方法是关键。从风险控制的研究文献来看,国外理论更注重建立技术性强的数学模型,最主要是研究违约预测方法,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种称为结构化研究方法,第二种称为计量统计研究方法,该方法通过借款企业的历史样本数据找到违约与公司特征的关系。美国学者Altman提出的Z值模型最先提出了信用风险量化评级法,运用线性鉴别技术判断企业是否违约。金融创新的不断进步,大量的信用风险理论随之涌现,神经网络技术等方法也在企业违约预测中得以广泛应用。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金融改革的深入,国内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的相关应用研究逐渐增多。这些研究从社会学、伦理学、哲学、法学等层面对信用风险进行解释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与政策建议,如对信用管理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产生根源进行分析,从信息传递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层面提出相应的制度设计。王春峰、万海晖、张维等用神经网络法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进行研究,其研究结果表明:应用神经网络法的估计比传统的统计法估计具有更高的预测精度。宋文力、王祥、胡波对商业银行贷款坏账率进行了预测;方红全选取某市金融机构的笔贷款记录,通过实证分析,对判别分析模型与log模型信用风险的预测能力进行比较。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存在的问题

2.1风险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

(1)内部管理体制僵化

商业银行银行管理体制上基本上还沿袭着国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习惯依赖政府机关的行政命令,在得到命令之后动员和配置各种资源,在机构上偏重于按行政职能设置岗位,缺乏创新性工作所需要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不根据实际情况而设立管制系统,风险管理体制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不利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防控系统的建设和发展。另一方面,现行管理体制对银行内部的高技术研发形成了明显的短期激励效应,不利于信用风险防控管理的深入研究和扎实发展。事实证明,管理体制僵化是中国银行业接受先进管理方法的主要障碍。

(2)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体制与西方国家不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占经济主导地位,然而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起独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部门。风险不管理部门的垂直性、独立性不够,在实际的信用风险评估过程中,评定人员容易受经营状况、领导意图等因素的影响,难以保证审查审批的客观公正。则将直接影响信用风险的真实性,甚至对整个银行系统造成威胁,从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

(3)缺乏高级风险管理人才

风险评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有雄厚的人力资本作后盾。借鉴国外的操作经验,要想把风险评定工作做得完善,需要多种行业的专家共同来完成,一般是由宏观经济专家、产业经济专家、金融工程师、财务分析师、计量经济学家等组成。除此之外,国外银行还会针对某些特殊领域,通过外聘方式与行外专家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一个高效率的智力资源网络。在这方面,我国银行人力资源上的劣势和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2.2信用风险技术方面的问题

在风险信息技术的管理上,国内商业银行无法对客户信息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然而评定信用风险需要各类企业大量的有关数据资料,应且要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和管理方面存在差距,使不少企业的财务资料无法收集,而已取得的数据又存在失真问题,并不能及时反映企业的现状。也没有形成庞大的网络体系对其实施时时追踪和监控。

风险信息匮乏,同时信息口径不统一,造成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分割和孤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业银行对企业贷前风险识别和贷后风险评估之间缺乏对应关系;另一方面体现在信息支持系统上,各商业银行没有统一的信息平台,对行业的整体发展形势、国家新的经济政策了解甚少,致使银行在贷款过程中信息传递渠道单一,信用风险管理功能毫无意义,在银行各部门之间被搁置,信息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2.3信用风险监管方面的问题

一个完整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涉及到外部资本监管和银行内控的方方面面。国内商业银行在该领域的整体水平较低,缺乏相应的组织管理经验。因此,中央监管当局应充分发挥其在金融体系中的权威性和导向性作用。国内商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在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方式上发生着转变,在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国内开展这项工作的时问较短,经验不足,目前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仍然停留在表层阶段。

国内的经济法规不健全,致使金融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较多不合理的地方,加大了信贷风险产生的可能性。缺乏关于社会信用方面的立法规范,导致人们信用意识淡薄,助长了道德风险的扩散,由此加大了国内商业银行爆发信用风险的概率。

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3.1商业银行管理机制不健全

(1)缺乏信用文化基础

首先,由于国内的商业银行缺乏对信用理念的重视,致使借款人提供的财务信息是否属实,信用再贷款中是否占据核心地位,无论债务人还是债权人都认为无足轻重,意识不到信用危机的危害性。例如基层信贷人员对评级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积极去核准企业财务数据,导致评级体系中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不全面,风险得不到真实反映,导致信用评级的结果与企业的实际风险等级并不匹配,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目前的真实经营状况。其次,由于人们对银行信用的认识不足,导致国家、企业忽视了这方面人才的培养,然而越是缺少高级风险管理人才,对风险管理理念的宣传起到制约,管理体制本身不能得到进步与发展,拉大了与国外先进银行大的差距。因此,信用文化基础是银行管理体制重要的主观因素之一。

(2)公司治理机制不规范

要想准确的计量评估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预测风险结果,就必须具备两个平台,即制度平台和技术平台。制度平台是保障技术发挥水平好坏的技术,一个准确的风险评级体系要达到预期评级结果,首先要保证执行过程不发生偏差,而执行过程不发生偏差就必须有良好的制度与之对应。换言之,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能否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根本上取决于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只有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利关系明确了,才能保证风险评估的结果与预期相差无几。制度平台基本具备后,实施风险评级法的技术平台就必须积累相关数据,然而这是国内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的主要原因。导致数据缺失的因素为企业的有效数据缺乏连续性,数据保存不完整,导致数据失真,而且对债务人的评级结果缺乏评价、标准过粗,同时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定性过多,定量不足。

3.2商业银行评级机制存在严重缺陷

目前,由于国内的商业银行自身的信用评级机制存在弊端,导致了在信用风险管理时出现诸多问题,基本有以下几点原因。

(1)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评级制度不健全

信用风险评级在这里是指银行内部信用风险的评级,是通过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评测,来划分其借款的信用风险级别,主要是内部评定并不外露,而国内的大多数商业银行对客户信用的评级结果会定期在报刊上公开登载。这样,就会受内外因素的干扰,使评级含有水分。加之,不少企业的财务资料无从搜集,而已公开的企业财务数据又存在失真现象,就使信用评级的可信度下降。

(2)风险评级的级别偏少,分类不足

国内的商业银行在2004年之前,一直采用贷款四类分级法,才近几年逐渐改为五级、六级分类法,而且分出的种类很单一,不能充分反映企业贷款的实际信用风险。在国外的先进商业银行中,很早就对风险种类细分,有的子科目达20余种。国内的商业银行分级水平较之落后很多,所以,风险管理水平落后也不足为奇。

(3)风险评级效率差

风险评级的过程不仅包括对借款人的核实审查,同时也要对每一笔业务、款项进行考察。而债务人提供的资料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数据不可能定格在某一时段,可是国内的商业银行一至两年只能评定借款人的主体基本情况,其他情况就更难保证了,这就使评定标准易出现偏差,无论是对银行还是借款人来说,结果都不能反映信用风险的真实类别了。

四、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4.1建立适合国情的风险评级模型

管理信用风险的技术核心是建立内部评级模型。目前,国外许多优秀的数学模型,如KMV模型、Credit-Metrics模型、神经网络模型等,在全球银行业受到普遍认同和广泛应用。但是这些模型并不完全适用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状况,这些国外模型大都偏重于财务分析,依靠经济市场自身变动的规律,参照一些股票、期货数据,符合国外的经济运转机制,却不一定不符合中国的经济发展实情。因此,建立科学的、可操作的信用评级系统是当务之急。在学习借鉴国外模型的理论基础、方法论和设计结构之上,又要紧密结合本国银行系统的业务特点和管理现状,研究设计自己的模型框架和参数体系。由于国内法制不健全、从业人员参差不齐,过分依赖专家经验等一系列的信用风险管理缺陷,银行就应根据这些特点,充分考虑诸如利率市场化进程,确立违约率与信用等级的对应关系,再从借款人所在行业、竞争力等国方面进行定性分析对定量评级结果进行向上、向下的修订。只有深刻理解中国的金融风险实际状况,才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评级模型,对中国银行业的现实问题提出技术对策。

4.2提高风险测量水平

首先要完善银行自身的测量水平。建立合理的内部测量程序,确立风险管理标准、信息披露制度、评级认定程序等,以便银行对其面临的风险在早期有正确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及时进行测量评估,同时加强内部监管的力度,为测量做好保障工作。其次可以借助专业评级公司的技术力量。在测量信用风险等级时,在自己内部信用评级系统的基础上,也可考虑借助外部评级机构的力量,因为这种公司提供的数据不但信息量大,而且具有权威性,对调整银行的信贷政策很有帮助,更加合理地确定资产结构,增加风险预测的准确性。最后要注意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运用方法。其实主要是在分析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和市场状况、企业经营管理、组织形式等因素,推断企业的财务状况。运用国外商业银行开发的先进的模型对信贷资产组合的风险进行衡量,提高风险测量的水平。

4.3提高信息预警技术水平

商业银行的预警体系主要从内部评级系统改良,使其更加的动态化、系统化和精确化,根据具体的变化情况来调整风险额度、信贷组合和定价策略,并对潜在风险提出警示信号。另外,为了能够有效进行风险预警,商业银行还应该风险增加风险预警的意识,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让员工牢记原则,提高预警的敏感度。随着风险管理理论和技术的不断发展,许多金融机构将非结构化的逻辑分析和神经网络技术引入预警模型,主要是从宏观预测方面考虑的,通过监测一套指标体系来预测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对以后信用风险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五、结论

银行是经营管理风险并以此获取收益的企业,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是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因此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对商业银行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本文在借鉴和吸收已有的国内外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阐述信用风险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分析其原因,提出解决信用风险问题的策略,但是在风险测量与预警技术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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