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cad心得体会及收获,采矿cad教程(整理4篇 )
推荐采矿cad心得体会及收获篇1
尊敬的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中惠阅我的自荐材料。
某年,我将毕业于采矿工程专业。我自幼在山清水秀的长大,家乡的山赐给了我健壮的体魄,水更赋予了我灵气和智慧。现在我惴着梦想,踏出校园,步入社会,在纷繁的市场中充满自信地找寻着人生的新起点。我鼓足勇气叩响贵单位的大门,我深信门里必定是一个充满着生机与活力的世界。
四年的大学生活是美好的、令人难忘的,它不仅给了我一个新的生活环境,更给了我一个汲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我的广阔空间。在以知识经济为主体的21世纪,高素质人才是社会的要求,也是贵校招聘人才的首选目标,我懂得:只有不懈努力地辛勤耕耘,才会有好的收获,才能把自己培养成一个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因此,我的大学四年没有虚度:我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了三十几门专业课程,并获得“奖学金”;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义教活动和初中、高中家教的工作;在教育实习中,采用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启发式教法,再加上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出色的教师技能,赢得了领导、老师和学生、家长的好评,并获得了“优秀实习生”的荣誉称号。
四年的大学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也提高了我的人生价值。作为数学系的学生,数学是我的专业,也是我的特长,但是现代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越来越需要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的综合型人才,因此计算机又是我的一大特色。在校期间,我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掌握了basic、vb、c等程序设计语言,dreamweaver、firework、flash网页设计三剑客,常用的offices办公系列更是不在话下,善长程序设计及网页设计,还有一定的机房管理经验。
除此以外,参与创立了“数学系计算机俱乐部”这个社团组织,担任俱乐部会长主要负责人一职,在职期间俱乐部不断壮大和繁荣,招收会员达200多人,开展了“数学系第一届程序设计大赛”、“嘉俊杯网页设计大赛”等活动,活跃了全系学习计算机的氛围。还负责系刊“太阳雨”、“数海泛洲”的刊物的编辑和排版。代表本班参加“嘉俊杯网页设计大赛”,获得了特等奖的好成绩。负责开发调试“体育系成绩评估系统”,获得了专家的鉴定,现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大教育家夸美纽斯曾经说过:“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当初选择师范专业的时候,我就深深地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做一名人民教师一直以来是我的梦想,多年来我一直为了这个梦想在努力着。现在我热切期望成为贵校中的成员之一,为贵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菲薄力量。
我不求安逸的生活和优厚的待遇,只愿能用自己的所学,干出一番事业,愿意用一颗饱蘸真诚的心去开启那扇走入社会、走向生活的大门。我相信贵校能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若蒙不弃,定竭尽所能,倾洒青春热血,用自己的智慧与才华为贵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添砖加瓦,增添艳丽奇葩。
此致
敬礼!
推荐采矿cad心得体会及收获篇2
>为了加强露天采矿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护采矿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和采矿单位的财产免受损失,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山西集团勉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采矿承包单位作为乙方。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各项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观念和劳动保护意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经济投入,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消除作业危险,积极改善作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危害,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三、乙方必须做好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措施落实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常组织学习,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法守的自觉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劳动安全防护能力。
(三)、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乙方在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新工人上岗必须由老工人进行带培,熟练岗位技术操作后方可安排独立操作。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四)、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必须健全,并认真及时填写。建立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特种设备档案及危险源档案。
(五)、乙方的厂内机动车辆、运矿车辆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未有驾驶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律不准安排上岗作业,因此发生事故后果,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单位的特种专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压风工、起重工、卷扬工、锅炉工、挖掘机工、装载机工、爆破工等必须持操作证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无操作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七)、乙方必须为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八)、乙方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禁止从业人员疲劳作业,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不准招用未成年工从事矿山工作和危险作业。
(十)、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职后,乙方应到职业卫生部门对其进行健康体检。
(十一)、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配备和使用。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盗、防爆、防火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并保证良好。守护员和保管员要设专人,并严格执行储存、领用、发放制度。库区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十三)、乙方不准使用国家法律规定禁用的特种设备和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上级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使用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乙方要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十五)、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建设施工,落实“三同时”法律规定。
(十六)、乙方必须加强内部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管理,保护环境和防治环境污染。对废气、废水、废物、粉尘等应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十七)、乙方必须加强内部防火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八)、乙方必须结合内部实际,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九)、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胁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二十)、乙方必须按照公司生产技术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未按技术要求和相关设计要求施工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二十一)、露天采区应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须坚固,安全可靠。
(二十二)、露天采区必须加强采矿边帮管理,采矿要形成阶梯状安全平台,边坡角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机械采挖边坡高度不大于机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凿岩采矿边坡高度不大于6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加强作业过程中的边帮安全检查,边帮上的浮石、伞檐要及时除净,未除净不准作业。当边帮发生裂痕或有塌落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采矿作业和爆破作业。
(二十四)、处理边帮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护,操作人员必须系好牢固的安全绳,边帮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和车辆通行。对能进入危险区域的路段设明显警示标志。
(二十五)、加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由专职爆破员爆破,并严格执行《公司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声响警戒信号的必须使用声响信号。对于能进入爆破现场危险区的路段必须安排专人警戒和设明显警示标志。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离为300米。
(二十六)、采矿边坡顶部或采空区及废弃的采场以及易发生坠落等危险区域必须设立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二十七)、采区高压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危险的部位必须设防止触电的警示标志,所有通电设备的电缆、电线要达到绝缘良好,各配电部位都要有防止触电的安全防护装置。电缆禁止在水中浸泡。
(二十八)、露天采区必须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采区内积水。
(二十九)、乙方采矿与地下采矿或与相邻采矿之间互相采矿作业发生危险影响时,互相必须签定安全协议,明确相互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须落实好下列安全作业措施:
1、起重作业须有专职起重指挥人员负责指挥,不准多人指挥。起重物下和危险范围内不准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须检查合格,挖掘设备作业半径内不准有人停留。
2、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采取防止人员坠落安全保护措施,使用梯子作业必须有人把扶和监护,高空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禁止夜间或雨雪天、大风天进行室外高空作业。
3、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遵守公司《设备安装和检修作业规程》的规定。
4、在设备仓内、矿仓内、漏斗内、地沟、槽内、水池内、硐内和井内等危险部位作业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
5、电器设备和设施安装、维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操作。一切配电线路和装置不准漏电或裸露,必须有可靠绝缘保护装置,并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6、在金属容器及井下和潮湿部位作业时,工作行灯照明电压必须在36伏以下。
7、使用运转、转动的设备必须指定专人操作,裸露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止绞伤的防护罩或安全防护装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接近火源,严禁将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内存放。
9、使用气瓶压力容器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排毛场、落地矿堆卸料边缘必须采取阻车措施,倒车时应有人指挥。
11、在易发生触电、坠落、摔伤或禁止人员进入的危险区域及部位必须设置危险警示标志。
四、责任与处罚
(一)、乙方作业人员要在指定的作业地点作业,不准到公司各生产岗位和作业现场及其它施工作业现场乱走乱窜,因此发生本人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或对他人造成伤害、财产损失事故、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甲方人员在配合乙方作业时,甲方或乙方人员发生的伤害人身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民事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业现场作业将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运矿、装矿、卸矿、爆破、起重、采矿、剥岩或其它作业中,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或其它灾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变更协议时,必须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未提出变更申请仍执行此协议。
六、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指导,有关文书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和工作检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检查和批评指导。
八、甲方可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对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可给予当场制止和处罚,罚款为10万元以下。对存有重大隐患的,有权停止其作业并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乙方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隐瞒不报。
十、乙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甲方给予乙方处2万元以上罚款。因上岗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发生事故的可加倍处罚。
十一、安全罚款,乙方应现金交纳,不及时交纳罚款的,甲方则通过公司财务部强制从施工费或采矿费中扣除。
十二、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采矿cad心得体会及收获篇3
甲方(发包人):刘东田
乙方(承包人):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承包采区在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矿山开发国有企业。目前在丰宁胡麻营乡开发铁矿。
2、乙方是一家具有采矿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能确保矿山安全,完成甲方的采矿周、月任务计划。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矿山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工程内容
1.1工程名称:采矿工程劳务承包
1.2工程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乡
1.3承包工程范围:
1.3.1老虎洞露采采矿工程劳务承包。
1.3.2采矿队具有采矿工程必须的运输、通风、输变电、给排水、通讯、防火、防洪等辅助工程和必要的生活设施。
2、合同期限
2.1合同期限:自20xx年2月19日至20xx年2月18日,双方约定,因甲方扩大生产规模需提前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3、技术标准
3.1按照甲方要求的技术方案施工,露天采场的台阶高度10米,台阶宽度3-4米,坡度小于60度,布置采场工作面。
3.2采矿回采率达到85%以上,贫化率≤5%,水份≤10%,矿石块度≤450mm。
4、合同价格及质量
4.1露采矿石磁铁品位在25%及以上的,矿石单价为53元/吨;甲方提供给乙方d80潜孔钻一台,空压机2台使用,油桶6个,不足的设备由乙方自解决,甲方在山上存有铁矿石约3万吨,甲方付给乙方每吨铁矿石装车费1元,如现存铁矿石不足3万吨时,双方按实际数量协商解决。乙方每月供给甲方合格矿石不少于10万吨,甲方现有租用勾机300型号1台,每月租费45000元,现有拉水、拉油、火攻器材、运输车辆1台,租费每月5000元(不包抱本车的燃油费用)。磁铁品位如低于15%,甲方即使收下矿石,也不予付款,且由乙方承担运输费。
4.2露采剥岩必须经甲方采区管理人员审核并报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施工,并由甲方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管、验收。
4.3本协议所述之采矿工程劳务报酬,系双方商定价,不受国家定额等政策性调整因素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5、矿石验收和劳务报酬价款结算
5.1矿石数量验收以甲方过磅计量为准,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5.2矿石质量验收每300吨采样一次,每日采一个综合样,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
5.3结算方式和付款日期: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每月5日前由甲方将上个月采矿劳务承包款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5.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采矿劳务承包款包含乙方的装车费、挖掘机租赁费用、采矿设备、人员工资、火工器材费和燃油费等费用。
5.5乙方须每月定额完成甲方下达的采矿生产任务计划(定额按甲方生产需要确定),每少完成5%,按减少的矿石量2元/吨进行处罚。
6、双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
6.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雇用人员进行审查,有权要求乙方解聘不合格的人员。
6.1.2甲方应加强对采区现场的管理,有权部署和检查乙方的采矿工作,实行现场指导,督促乙方加强安全管理。
6.1.3甲方负责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采矿区域,并负责协调地方关系,火工器材的供应。
6.1.4甲方负责统一确定乙方工人的工作服和安全帽的式样、颜色和标志,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购买工作服和安全帽。
6.1.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结算的采矿任务承包款。
6.1.6对乙方出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及处理。
6.1.7乙方如不按甲方工程设计和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或不按甲方质量要求供矿,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6.2乙方
6.2.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驻甲方指定的现场。
6.2.2听从甲方生产指挥,按甲方生产作业计划指定的地点施工;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对采矿工作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关于采区的管理制度并加强自律。
6.2.3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应完成甲方每月安排的采矿作业计划,以运输到甲方指定的选矿车间的合格铁矿石量为准。
6.2.4承包期内,乙方应独立进行采矿作业,未经甲方书同意,不得将采矿工程劳务承包进行转包、分包。
6.2.5乙方须具备采矿资质及技术、安全等资格证;须自行配备管理人员和采矿、矿山安全并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应持有国家认可的上岗资格证;须配备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采矿装备及辅助设施(见附件1)。
6.2.6乙方人员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作业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赔偿、机械设备赔偿、政府行政处罚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7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矿设备、人员工资、施工用油水等由乙方承担。
7、安全生产管理
7.1按照《矿山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甲方应安排专职的质量、安全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7.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并做到制度上墙。
7.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冒顶、片帮、透水、滑坡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停止施工;对乙方提出的具体解决方安经双方技术人员论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7.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7.4.1根据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经常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爆破工、挖掘机司机等特种工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7.4.2接受甲方对采掘工程施工的检查,在甲方人员指出安全隐患后,甲方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尽快组织力量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7.4.3乙方需持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格、证照等,到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或备安,直接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和联系工作,接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7.4.4乙方需承担施工所需的安全投入(设备、设施、工器具、人员及相关费用)。
7.4.5乙方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对钻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负全责。
7.4.6甲方将乙方半个月采矿价款作为安全保证金(不低于15万元,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补足),合同期内无安全事矿,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全额退还安全保证金。
8、合同解除
8.1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视情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8.2乙方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拥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8.2.1由于乙方安全管理松懈或安全设施不达标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已经出现严重伤亡事故的。
8.2.2乙方不服从甲方生产指挥和监督管理、不遵守甲方关于采区的管理制度、不按生产作业计划指定地点施工的;或者,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完成月度生产计划的;
8.2.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采矿劳务承包工程进行转包、分包的;
8.2.4承包期内,乙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2.5乙方将矿石私自外运或外卖的。
8.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3日内撤出工地,如遇迟延,应向甲方承担每日叁万元人民币的员失。
9、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泄密方应承担因泄密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采矿工程劳务承包给第三方,如违约按实际损失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因乙方责任发生事故导致停产,造成甲方选矿车间停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以选矿车间每日产值为准)。
10.3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施工停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4乙方将矿石私自外运或外卖,除协议自行解除外,并且向甲方每车缴纳违约金2万元。
10.5其他违约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11、不可抗力
因法律及重大政策变化或因战争、动乱、群众闹事、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不视为违约,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其它
12.1乙方与其它自然人或代表签订的其它书面或口头协议自行终止,以本合同为准。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赔偿。
12.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关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释、订立、履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解决。
12.4双方以前签订的采矿承包合同自行解除。
12.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主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的约定,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期:年月日
推荐采矿cad心得体会及收获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1.6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第七条附则
第7.1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7.3条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7.4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