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经济的概念(6篇)
实体经济的概念篇1
【关键词】民营经济;概念;辨析
【中图分类号】F12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5024(2007)0l-0005-05
【作者简介】李国荣,上海电力学院教授,上海民营经济研究会秘书长,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民营经济。(上海200090)
“民营经济”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中应运而生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概念和经济范畴。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其成长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可以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一个重要特色。但是,什么是“民营经济”,怎样理解民营经济的内涵和特征,它具体包括哪些经济成份?对此,理论界众说不一。对民营经济概念的不同理解,会导致在发展民营经济问题上的不同看法,如有些同志把民营经济等同于私营经济,而私营经济是私有制经济,因而就认为发展民营经济就是搞私有化。因此,有必要对民营经济概念进行辨析和探讨。
一、民营经济的内涵和外延
据考证,我国第一个使用“民营”概念的是王春圃先生,他在1931年出版的《经济救国论》一书中首先使用“民营”一词,他把民间经营的企业称为“民营”,与官营相对。1942年,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一文中使用了“民营的经济”一词,他说:“只有实事求是地发展公营和民营的经济,才能保障财政的供给。”这里是把“民营”与“公营”相对使用的,因为当时还没有取得革命胜利,根据地没有国有经济,只有公营经济,但含义上相当于国营经济。使用的“民营”概念既包括私人经济,也包括各种合作社经济。改革开放后,在党和政府正式文件中比较早出现“民营”概念的是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决定》指出:民营科技企业是发展我国高技术产业的一支有生力量,要继续鼓励和引导其健康发展。
近年来,“民营经济”一词在我国各种媒体上频频出现,民营经济的发展被当作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亮点,民营经济问题也成为经济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但是,对民营经济的理解和解释,理论界众说不一,大体上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1.从所有制角度界定民营经济。这种观点认为,对民营经济概念的界定,需要从其所有制关系入手加以分析,具体分析又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民营经济实质上是非国有经济。有的认为,民营经济在财产关系上主要是私有制,由于出于某些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人们“偷梁换柱”用“民营经济”概念代替“私有经济”。因此,民营经济从狭义上理解,实质上就是指私营经济,包括个体、私营以及私人合作和私人股份为主的公司等。
2.从资产经营方式角度界定民营经济。这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仅仅是一种与资产经营有关的经济形式,其范畴不涉及生产资料归属问题,即不涉及所有制问题。它的经营方式可以是国有民营,也可以是民有民营,更多地强调了其经营特征,意味着由“民”作为经营主体,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3.从经营主体界定民营经济。这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是以经营主体的不同来定义的一个概念。它的涵义是以民间人士、民间组织、民间机构经营的经济。民营是相对于国有国营来说的,凡不是国有国营的经济都是民营经济。
4.从所有制和资产经营方式角度共同界定民营经济。这种观点认为,纯粹从资产经营角度来界定“民营经济”概念是不正确的。民营经济就经营方式来说,确实是实行民营方式,包括国有民营、民有民营和混合所有民营。但是,民营方式并不就是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式,总是既涉及到经营方式,又涉及到所有制形式,因为任何经营方式总是一定的财产主体所采取的。民营经济是非国有国营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总称,这个概念既涉及所有制形式,又涉及经营方式。据此,有学者把民营经济界定为:除国有国营以外所有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总和。简而言之,民营经济就是非国有国营经济。
笔者认为,第四种观点既比较全面反映了民营经济的“民有、民营”本质属性,又符合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是对民营经济概念的一个比较准确的界定。从这个界定出发,可以对民营经济的基本特征作一个初步揭示。
第一,民营经济是民间投资建立和民间经营的经济。这是民营经济与国有国营经济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上相比较表现出来的最基本特征,具体又包括所有权特征和经营权特征两个方面。从所有权特征来看,“民有”与“国有”相区别。由民间投资兴办或主要由民间投资兴办的经济体就是民营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说,民营经济就是民有经济,它包括了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非国有控股经济及外资经济等。从经营权特征来看,“民营”与“国营”相区别。由民间法人或个体掌握经营权的经济体都属于民营经济。民有必定民营,无论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还是分离;但国有不一定国营,在国有经济改革中,打破了传统的国有国营模式,出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但在国家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经营权可以交给民间来掌握,即国有民营。因此,民营经济不仅包括民有民营经济,也包括了国有民营经济。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今后国有经济主要控制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的控制作用,既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更要大力发展股份制,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来实现。国有经济的形态除少量国有国营外,大量的将是国有民营、混合所有民营。因此,在坚持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前提下,民营经济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种主要的经济形态。
第二,民营经济是以赢利为目标的经济。这是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在行为目标上相比较表现出来的一个特征,这个特征是和其所有权特征紧密相关的。民营经济主要是由民间投资兴办的,民间投资民间所有,具有明确的产权关系,这决定了其完全自负盈亏的财产硬约束机制。因此,民营经济具有强烈的利润动机和增殖资本的冲动,它的行为目标是很清楚的,而且是唯一的,即实现利润最大化,其行为的取舍都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判断标准。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它必须根据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供求状况来优化要素组合,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的问题,实现在成本既定条件下产量最大,或在产量既定条件下成本最低的目标。而国有经济的性质及其功能,决定其行为目标具有多重性,在市场竞争环境中,其
固然要提高经济效益,获取商业利润,但更要服从于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如缓解就业压力,抑制通货膨胀,提供基础设施、发展尖端科技等,因此国有经济具有商业目标和非商业目标的多重性,这些目标之间往往是矛盾和冲突的,而且为了实现公平和调节经济,往往还要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由于行为目标的差别,一般来说,在竞争性领域,民营经济的效率要高于国有经济,这也是国有经济不适宜大规模存在于竞争领域的主要原因。
第三,民营经济是与市场经济高度结合的经济。这是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在与市场关系上相比较表现出来的又一个特征,这个特征是与其经营权特征相联系的。民营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拥有独立的经营自和决策权,能够适应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化进行生产和经营的决策,向市场提供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因此,民营经济是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它的运行场所是市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民营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发展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则又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两者是高度结合在一起的。而国有经济一般不直接介入能有效发挥市场作用的领域即私人经济部门,国有经济主要运行于市场失灵的领域即公共经济部门,如提供公共物品的行业或外部性显著的行业,以校正市场失灵,调节国民经济运行。国有国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从事生产经营,固然也要受到市场机制的调节,但更大程度上受政府计划机制的调节,其经营自是有限的。因为其经营决策要服从于社会公共目标,所以其生产经营的亏损需要财政弥补;当然,如果获得盈利,也要上缴财政。
在学术界,由于对民营经济内涵的理解不同,对其外延的划分也不尽相同。外延划分大体有三种范围:一是窄范围,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角度,将民营经济等同于非公有制经济,范围包括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等。二是中范围,即把民营经济与国有国营经济相对应,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的民营经济和国有民营经济。三是宽范围,即民营经济包括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与中范围相比,还包括了外资经济。中范围和宽范围的区别,主要在于对民营经济中的“民”的理解不同。前者认为,这里的“民”是指国内公民而言,因而不包括外资经济;后者认为,这里的“民”是广义上的,没有国籍含义,因而包括外资经济。全国工商联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0.1(2003)》,对民营经济的范围作了界定,认为“广义的民营经济是对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经济、集体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狭义的民营经济则不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按民营经济就是非国有国营经济的广义上来划分,目前我国民营经济大体上有以下经济形式。(1)国有民营经济。它是指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但由企业经理层和职工、民间团体或个人经营的一种经济形式。目前,我国一些中小型国有企业在不改变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将企业交给企业管理层、职工、个人或民间团体经营,实现了经营主体的转变,这就属于国有民营经济范畴。新建的国有企业也可采取国有民营的经营方式。(2)集体所有制经济。它是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它是劳动者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3)个体经济。它是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并以个人(包括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由个体劳动者支配的一种私有制经济。个体经济具有规模小、工具简单、操作方便、经营灵活等特点。一般来说,它同分散的生产力相适应,但也可以同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普遍不高,因而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特别是在以劳务为主和适宜分散经营的经济活动中,在那些群众需要而国家和集体经济又不能有效地经营的行业中,都应长期地大力发展个体经济。(4)私营经济。它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获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私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私营经济具有双重的性质:一方面,私营经济是私人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依靠雇工劳动进行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它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它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公有制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并要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私营经济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5)外商和港澳台经济。它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开办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中的外商和港澳台投资部分。境外和海外资本家的投资,其资本当然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但是,这些企业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管理和调节下进行生产和经营,同社会主义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都要遵守我国法律,接受我国政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因此,外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不是一般的资本主义,而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6)混合所有民营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制的经济实体共同出资兴办,按约定方式经营的一种经济形式。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认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由民营资本控股或者采取民营方式的称为混合所有民营经济。(7)民营科技企业。它是由科技人员下海创办的科技型企业,虽然在民营经济中数量不多,但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比较地道的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是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近年来,由于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理论界都没有给民营经济一个清晰的界定,因此,“民营经济”、“私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非国有经济”这些概念经常混用,甚至把它们等同起来,这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根据上述对民营经济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我们可以对经常混用的一些概念作一个简单的比较和区分。
“民营经济”与“私营经济”。私营经济属私有制经济,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的一种经济成份。私营经济的财产主体和经营主体均为“民”,因此,私营经济就是民营经济。但是根据对民营经济内涵的界定,它不仅包括个体私营经济这种“民有民营”的经济成份,还包括当国有经济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由民间来经营的“国有民营”形式和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混合而采取民营方式的“混合所有民营”形式。民营经济包括私营经济,但不等同于私营经济,它的范围比私营经济大。因此,不能把发展民营经济等同于发展私营经济,更不能认为发展民营经济就是搞私有化。
“民营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从所有制角度界定,与公有制经济相对的经济成份,是所有制分类
的概念,包括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外资和港澳台经济。而民营经济是从所有制和资产经营主体及方式共同界定的,它不仅包括非公有制经济,而且包括公有制经济中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国有民营”、“混合所有民营”经济形式。可见,民营经济突破了所有制分类的界限,比非公有制经济更广泛。
“民营经济”与“非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是与国有经济相对而言的一个概念,是财产不为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包括了公有经济中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成份。而民营经济除了包括非国有经济外,还包括了国有经济采取“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民营”的经济形式。可见,民营经济也是一个比非国有经济范围大的经济范畴。
分析可见,民营经济与私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非国有经济这些概念是有联系和区别的,不能简单的等同。民营经济是一个大的经济范畴,它涵盖了国有国营之外的所有经济成份和经营方式,是一种非国有国营经济。它具体包括上述7种经济成份和经济形式,大体上可以把民营经济这个经济概念图示如下,由图可见,实际上民营经济又可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民有民营,包括②、④、⑤、⑥;二是国有民营,如①;三是混合所有民营,如③。
二、民营经济是一个科学的概念
对于“民营经济”这一概念是否科学的问题,也存在很多争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人士曾明确表示不用“民营经济”这一概念,认为其内涵和外延都不清晰,今后一律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提法,不用“民营企业”提法。据说主要有两条理由:一是既然是指私营经济,就不必要回避这个“私”字;二是过于宽泛,无法注册登记,也难以统计。有的学者认为,“民营经济”是一个含义不明确、不规范的学术概念;为了更好地体现中国经济转轨中的实际情况,清除各种囿于民营经济概念的争论,应采用“民有经济”概念,并将其界定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外的一切经济。也有学者认为,民营经济概念“抹杀了公有制与私有制的界限”,“掩盖个体、私营、外资经济最本质的特征――私有制”,“掩盖了私营经济内部雇用与被雇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模糊了私营企业主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界限”。
笔者认为“民营经济”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民营经济”是一个规范的学术概念。根据前面的分析,民营经济内涵上是指国有国营的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总和,具有质的规定性;其外延也是清晰的,包括上述7种经济成份和经济形式,符合形式逻辑有关集体概念的要求,因而是一个规范的学术概念。
第二,“民营经济”概念的提出是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必然产物。民营经济这个概念的提出,不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在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在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以公有制为唯一基础,而“公有”就必须“公营”,“公营”又以“国营”为最优,因此片面追求“一大二公”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都采取国有国营形式,集体所有制企业也被当作“二国营”,急于向国有国营过渡。这样,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实际上成了“官营”经济体制。实践证明,这种体制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这种脱离现实生产力水平的“官营经济体制”就成了改革的对象。随着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理论后,国有企业突破了国有国营的单一模式,租赁、承包制等国有民营的经营方式被普遍采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创性地提出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是要通过产权结构的改造,使国有大中型企业从“工厂制”转化为“公司制”,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公司,这使国有企业朝民营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就把所有制与所有制实现形式、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区别了开来,为大胆寻找多种多样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表明混合所有民营成了进一步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基本取向。可见,从体制内国有经济改革的取向来看,就是从“官营”转向“民营”的过程。从体制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来看,从起“补充作用”发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被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内,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所有制结构上突破了单一公有制的模式,实现了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在经营方式上突破了国有国营的禁锢,实现了多种经营方式并存。正是在这样的改革背景下,“民营经济”概念被提出来了,它涵盖了民有民营、国有民营、混合所有民营这三类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反映了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中“国营”回归“民营”的客观趋势,因而是改革实践水到渠成自然提出来的,是“应运而生”的一个概念,而不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产物。
第三,“民营经济”概念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一种经济体制,它既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又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过去搞的“一大二公”的国有国营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官营经济”,它是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但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要求,因为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客观要求,而“官营经济”在本质上是排斥市场竞争的。因此,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官营经济”模式成了改革的对象。今后除了少数领域仍保留国有国营这种经济形式外,小企业都要转变为民有民营,国有大中型企业则改造为股份制企业,实行国有民营或混合所有民营,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从而真正走向市场。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个制度性质又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而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为基础的。根据前面对民营经济特征的分析,“民营经济”这一概念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一方面,它反映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要求。因为,在民营经济中,不管是公有制企业还是私有制企业,都是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都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这样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功能就能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它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因为民营经济这个概念,既包括了公有制经济,又包括了非公有制经济,两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因此,提出“民营经济”这个概念,既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官营经济”相区别,反映了改革开放后我国从“官营经济”走向“民营经济”的这一客观趋势,又与“搞市场经济必定要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私有化观念相区别,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的不同。可见,“民营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宜、最贴切的一个概念。
对于对民营经济概念的质疑,是可以作出明确回答的。其一,民营经济这个概念是否科学与是否能用民营企业名称来登记注册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混淆。对民营经济的统计在方法上也是可以解决的。其二,民营经济概念涵盖了“民有经济”形式,两者并不矛盾。其三,使用民营经济概念后,不是说公有制和私有制界限没有了,界限仍然是客观存在的,仍然要正确处理好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关系。但是提出民营经济概念能够避免按所有制给企业定性质、“划成分”的“所有制歧视”,有利于在市场运行中对各类企业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此外,使用民营经济概念,也并不否认私营企业中的雇佣劳动因素和某种程度的剥削因素等。总之,使用民营经济概念与上述质疑观点中的“抹杀”、“掩盖”和“模糊”等结果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和党报(如中共中央委员会机关报《人民日报》)、党刊(如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以及其他各种媒体,还有许多著名经济学家都使用了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经济概念已被广泛接受,这从实践上进一步佐证了民营经济概念的科学性。
实体经济的概念篇2
关键词: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会计准则
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由来及作用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称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是由若干说明财务会计并为财务会计所应用的基本概念所组成的理论体系,是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西方各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始于20世纪的70年代。在此之前,无论是美国还是西方其他发达国家制定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主要来源于会计职业团体及一些著名会计学家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然而,进入70年代以后,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原因是:(1)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明显落后于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70年代以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因此,迫切需要许多新的会计技术方法和新的会计准则。(2)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侧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贯的理论框架。这样,与会计准则有关的一些重要的会计文献往往观点不一,甚至于相互抵触,从而导致会计实务的混乱,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严厉批评。正是为了解决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给会计实务带来的新问题,纠正会计实务中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上的不一致或出现的分歧,为进一步发展会计准则提供一个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依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70年代中期率先展开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陆续以“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等文件形式予以。随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也都先后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进行了研究,并了一系列阐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重要文件和报告。实践证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可以保持会计准则相关文件和内在逻辑的一致性,避免不同准则之间的矛盾或冲突,保证会计准则体系的完整性和缜密性。
2能减少准则制定过程中由于个人偏好或不同学派之间的“门户之见”,以及“长官意志”等各种人为因素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保证会计准则的科学性。
3可用来评估已的会计准则,既可据以对原准则做出修订和完善,给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指明方向,而且还弥补准则中的某些缺陷,对重大会计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4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目的、内容、性质和局限性,使其能据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判断和正确的经营决策。
5通过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既可充分肯定传统会计理论中仍然适用的合理部分,又能及时展示社会经济环境变动情况下会计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从而不断地推动会计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起步较晚,会计准则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从目前的会计准则体系来看,它是由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1997年起陆续公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两部分构成。前者又称基本会计准则,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基本会计规范,就其功能来说,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后者即为国际会计惯例所指的会计准则。这种将会计准则所依据的理论体系,没有采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而是采取基本会计准则形式的做法的确值得探讨。笔者认为,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主要理由是:(1)基本准则一般是粗线条、抽象化的,侧重于对一些基本会计概念的简要描述,有的条款不可避免让人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而概念框架则可以对这些概念所隐含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加以充分论述和详细说明,即使一些深奥的理论问题,也会变得易于理解。(2)我国的基本准则是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会计理论说明,虽然可以回避概念之争,但由于不可能有充分论证,容易让人误解为以“长官意志”代替学术争鸣;而概念框架只是制定和理解会计准则的理论指南,是独立于会计准则的理论体系,并不具有强制性,实际上,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过程,也就是对有关的会计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并指明主流观点的过程。(3)以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基本理论,也会使基本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的重复、矛盾难以避免,这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已的具体会计准则中已经屡见不鲜;而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代基本会计准则,既可以摆脱当前《企业会计准则》不伦不类的尴尬境地,又能解除会计实务界无所适从的困惑。(4)从国际会计惯例上看,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是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独立于会计准则予以,这种成功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在探索建立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问题上,有的同志主张将《企业会计准则》修改完善,不搞另起“炉灶”。对此观点,笔者不能苟同。不能否认,《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加快传统会计向国际会计惯例靠拢的步伐,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从时代背景上来分析,当年以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要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效果好。毕竟当时国人中懂西方会计的较少,能理解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涵义的更是寥若晨星,而一场疾风暴雨式的会计改革又势在必行,在这种条件下,也只有用基本准则的形式进行会计理论的说明,才能收到?掳牍Ρ兜男ЧH欢敝两袢眨孀盼夜酶母锏牟欢仙罨坏峒苹肪撤⑸颂旆馗驳谋浠?0年会计改革风雨洗礼的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的素质更是今非昔比,加之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其内容大部分亟需修改,此时,废止《企业会计准则》,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的时机,应该说已十分成熟。
三、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设想
1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本内容
借鉴西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会计本质。会计本质是会计理论体系中最基本的概念,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首先予以明确。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之所以没有会计本质的论述,可能是因为在西方国家,“信息系统论”已得到会计界的普遍认可。我国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关于会计本质的认识,会计界至今尚未达成共识。无论是“信息系统论”,还是“管理活动论”,都未得到普遍认可。(2)会计基本假设。对于会计基本假设,西方往往在公告的背景资料中结合会计环境进行简单的提及,未进一步深入地加以阐述。但实际上,会计假设是基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而提出的,是会计核算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它又包括基本假设和技术假设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中,基本假设对财务会计具有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必须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之中。(3)会计对象。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只对会计要素进行详细论述,对会计对象不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会计对象一直是我国会计界争论的热点话题,将其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原因在于: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财务报表设置哪些要素,设置多少个要素,这都必须限制在会计对象的范围内,受到会计对象的制约,如果只?峄峒埔夭惶富峒贫韵螅椿峒贫韵蟛幻魅罚氐纳柚镁突崾タ凸鄣囊谰荩蚰岩员Vて浜侠硇浴?4)会计目标。对于会计目标,西方各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都立足“决策有用观”。事实上,无论是“决策有用观”还是“受托责任观”,都各有其存在的特定经济环境。“决策有用观”适宜于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并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环境;而“受托责任观”则适合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明确辨认,资源的委托与受托关系不是通过资本市场而是直接往来形成的经济环境。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十分发达,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主要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国家作为委托方仍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将我国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是比较恰当的。(5)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通向会计目标的桥梁。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决定了我国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特征应是可靠性而并非是相关性。此外,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财务报告等问题,均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加以阐明。
2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制定机构及名称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应由同一机构来制定及,这一点似乎已为我国会计界所普遍认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制定任务大多由民间团体来承担,但按照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现实条件,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则应由政府部门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及。原因是:(1)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且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国家是我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由政府部门来制定会计准则,则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需要最为直接的手段。(2)在我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协调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会计准则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在我国,至少到目前为止,任何一个民间团体都不具备协调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能力。废止《企业会计准则》,而由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还要涉及到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名称表达问题。西方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称之为“财务会计概念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称之为“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考虑到既要为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所普遍理解和接受,又能体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关系,还要反映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本质,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以“会计准则的理论框架”或“会计理论框架”的名称来表达。
参考文献:
实体经济的概念篇3
一、教师引导学生理清历史概念的诸多因素
历史概念一般包括历史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历史事件的性质、特征、影响等诸多因素。在历史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准确梳理历史概念的诸多因素,为全面准确理解历史概念奠定基础。
以必修2《罗斯福新政》为例,对“罗斯福新政”这一历史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厘清该概念的内涵、外延。时间,1933年~1939年;地点,美国;人物,罗斯福;事件(措施),整顿财政金融体系、加强对工业的计划指导、调整农业、加强社会救济、保障体系、推行以工代赈、加强社会立法;性质,在不改变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加强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特征,国家全面干预经济;影响,使美国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社会矛盾缓和,避免走上法西斯专政的道路,维护了美国的民主制度,为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开创了国家干预经济的新模式。
这样,通过教师引导学生梳理这些历史要素,学生对“罗斯福新政”这一历史概念的时间、地点、人物、措施、影响等外延就有了准确把握,同时学生也能理解罗斯福新政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的内涵。
二、教师引导学生比较容易混淆的历史概念
在历史教学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许多容易混淆的历史概念,对于这些历史概念,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比较的方法帮助学生厘清历史概念。
所谓比较,就是把同类历史概念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的异同点,从而把握历史概念的本质特征和属性。比如必修1《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中的“分封制”和“郡县制”这两个历史概念同属于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很多学生容易混淆。教师可以试着从“划分标准”、“传承的方式”、“与中央政权的关系”等方面对这两个概念进行定性的分析、比较。通过分析、比较,学生就容易得知:分封制是以血缘为主要划分标准、以世袭方式进行传承,对中央政权来说,分封的诸侯很强的独立性;郡县制则以地域作为划分标准、以皇帝的任免作为主要的传承方式,对中央政权来说,地方郡县完全听命于中央。这样,通过比较的方法,学生就能够准确把握同类历史概念相同的本质和不同的特征。
三、教师引导学生分解复杂的历史概念
在历史学习的过程中,部分学生对于复杂的历史概念无从下手,难以全面把握。这时,为了方便学生理解,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历史概念进行分解。
比如必修1《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中“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这个历史概念,前后时间跨度长达两千多年,学生把握起来比较困难。教师这时引导学生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分解为强化皇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和为强化中央对地方控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两个概念,引导学生列举出君主专制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的主要史实:君主专制制度,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度、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度、明朝宰相制度的废除和内阁制度的设立、清朝军机处的设置;中央集权制度,秦朝的郡县制、元朝的行省制度。进而引导学生总结出君主专制不断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不断加强的历史发展的本质特征。
四、教师引导学生构建历史概念体系
历史事件不是孤立、零散的,历史事件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同样,历史概念的存在也不是孤立、零散的,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将历史概念置于历史知识网络中去,实现历史概念的体系化、网络化。只有这样,历史概念才能长时间的留在学生的记忆中也就不会陷入历史知识、历史概念一背就会,过两天就忘的怪圈。
比如必修2《近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动和资本主义的曲折发展》中,知识点复杂,历史发展的阶段多,学生很难入手。教师可以从构建概念体系入手,问题就迎刃而解。近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动这一概念体系包括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自然经济逐渐解体、洋务运动的兴起、民族资本主义的曲折发展等子历史概念。民族资本主义的曲折发展这一概念体系包括19世纪60、70年代,民族资本主义产生、19世纪末,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1912年~1919年,民族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1927年~1937年民族资本主义比较迅速的发展、1937年~1945年,民族资本主义日益萎缩、陷入绝境等子历史概念。构建了完整的历史概念体系,学生也就能够准确理解同一概念体系下诸多历史概念之间的有机联系,真正实现知识的融会贯通。
五、历史概念教学也应注重学生的生成
由于历史课时的减少,不少老师在课堂教学中走“捷径”,直接把重要的历史概念印制成读案,学生在课堂俨然成了一个“背书匠”,其学习效果可想而知。历史概念教学不应是灌输式、填鸭式,而应该是启发式、生成式。只有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学生才能对历史概念有深刻的理解,才能全面把握历史。
实体经济的概念篇4
“形象经济”是对应于信息社会的全新概念,也是网络时代的必然产物。当工业文明形成生产过剩而导致社会竞争目标转移的时候,当人们从物质需求转向精神需求的时候,当物质商品经营转为信息商品经营的时候,“形象”在这个时代特定的经济属性其实已不言而喻了。
“形象经济”,即“通过形象及其效应获取价值和利润的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说,形象经济现象应该是由来已久的,只是它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具有广泛性,更没有像今天这样表现出强劲的主导性。形象作为美学概念提出的时候,她所触动也许只是艺术家,而形象作为经济概念提出的时候,她改变的却可能是整个世界。以下三大基本体系对构成形象经济最具典型意义。
一是品牌体系。这实际上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基本共识,品牌经济、品牌社会等理念意识已日渐深入人心。虽说关于品牌的认识不尽统一,品牌的标准也难以规范,以产品品牌而言,有的重销量,有的重质量,有的重传播,并各有其说。但这并不影响人们对于品牌本身的重视和追逐。因为品牌就是形象,品牌力就是形象力,而形象力才是构成有效市场的最基本的前提和保障。于是,不但物质产品要讲究品牌,精神产品也要讲究品牌,公司、团体、城市、景观,甚至是楼堂馆所、服务方式以及个人的言行举止、职业风范等也都要讲究品牌。形象产业化最具体的运作,首当其冲应该是品牌化。
二是传播体系。这既是品牌化的媒介和手段,又是形象产业化、形象经济的独立支撑点。在农业和工业时代,传播通常只是信息的传递和沟通,而在信息时代,传播本身就是生产力。企业创造财富,传媒也创造财富,而且有可能演变为为创造财富的先驱和主流。互联网的成功,与其说是技术的成功,不如说是传媒的成功。比尔·盖茨之类当代英雄的出现,更是为“传播也是生产力”提供了最为有力的注解。今天的传媒,在传递信息和沟通的同时,更承担着塑造形象、营造氛围的特定职责。氛围是什么?氛围就是形象效应,就是人气,就是商机。所谓“炒作”,不外乎是今天这个时代生产“产品”的一种方式,“产品”最终成功与否,与方式无关,关键在于“产品”的本身。
实体经济的概念篇5
2007年2月17日,总理在辽宁抚顺农村考察时提出:“能够保护好生态环境,发展好林下经济很重要”。这是我国领导人第一次提出“林下经济”这一概念。4月29日,温总理在听取了原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同志关于2007年春沙尘暴情况及林业工作的汇报后,做出6个方面的重要指示,再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2林下经济的概念(狭义)
在近10年的林业发展实践中,人们对林下经济的概念尚未有科学准确的定义。有研究者认为,林下经济,就是一种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动植物和微生物(菌类)种类,进行合理种植、养殖的循环经济;有研究者认为,所谓林下经济就是充分利用林下土资源和林荫优势,从事林下养殖、种植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张连翔认为,林下经济的概念是:林下经济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为基本理论,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在林冠下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动植物和微生物(菌类)种类,进行合理种植、养殖的生产与经营系统。
对林下经济的概念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用一段简短的文字来概括我国蓬勃发展、类型多样的林下经济很难,这由新兴学科发展的初始阶段的必然规律所决定的。尽管如此,我们对上述定义加以分析就可以发现,它们在文字上的表述虽然不同,但其本质并无明显的区别。它们实际上是代表了各地区的实践者在发展中对林下经济的不同见解,也正是这些不同的认识,促进了林下经济内容的进一步丰富。
3林下经济概念的外延
3.1林下经济概念的局限性
从林下经济概念的描述可以看出,其本身具有很强的部门局限性,主要是从林业角度出发,忽略了大农业的果树、茶叶等经济特产林木。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晚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林权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集体林权制,即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它包括:《法》规定的分配给农民个人所有的通过合作化时期转为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
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种植、培育的林木;集体和国有林场等单位合作在国有土地上种植的林木;“四固定”时期确定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森林、林木、林地;林业“三定”时期部分地区将国有林划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且已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了林权证的。二是没有考虑到大农业的果树、茶叶等经济特产林木也属于狭义的林业。生产实践中的很多林下经济的典型实际就来自柑桔、苹果、梨、桃、核桃等树下的养鸡、鸭、鹅;养羊、猪等事迹。三是林下经济涉及的部门多如农业、畜牧、水利、经管、交通、财政、环保、质检、工商等部门。四是林下经济近几年得到迅猛发展,已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途经。
3.2林下经济概念的新理解
实体经济的概念篇6
关键词概念管理;虚拟组织;网络组织;概念化
伴随着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均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管理学科作为一门仅有百年历史的新学科其发展却尤为突出。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伴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管理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创新。由于企业日益重视人性化管理,企业的管理重点、方式、手段等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管理正在以硬管理为主走向以软管理为主,企业管理出现软化的趋势,而这种人性化的、软化的趋势的出现实质上预示着以实物管理为主的传统管理方式正在向以价值、概念为主的现代管理方式过渡。
企业概念管理的内涵
1、概念管理的定义。概念管理是指在社会经济、企业组织日益虚拟化的条件下,将管理对象、管理形式、管理手段以及管理组织形态本身等从客观实体上升到一种代表各自价值去向的观念,通过对观念的管理来实现组织的各自目标的一种管理方式。概念管理不同于依靠投入强制性的制度和物质手段的传统管理,它主要依靠思想的灌输和在同一组织中价值观的认同以及感情的互动而形成的一种理念来使企业形成强有力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概念管理实际上是一种虚拟化的管理,但它仍要以传统的组织结构和形态为载体,以某种有形和无形的产品为依托,并要借助于现代化的科学和信息网络技术,不过这种无形或有形的产品在消费者的心目中事实上只是一种“概念”产品。
2、企业管理概念化趋势的内涵。
(1)企业组织形态的概念化。传统的企业组织形式在促进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企业组织与社会之间的矛盾。网络组织作为一种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型企业组织模式,不仅使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企业组织与社会之间的矛盾问题得到合理解决,而且改变了传统管理的刚性思维,实施开放式的柔性战略,这使得企业在知识经济中的战略视野开拓更加开阔。所谓企业组织的概念化是指企业借助于INTERNET设立虚拟橱窗、虚拟展销会、虚拟经销商等,使企业组织由实体走向概念化,并不断完善其内在功能。企业组织形态的日益虚拟化、网络化,形成虚拟组织、网络组织。虚拟组织(VirtualOrganization)是指为实现对某种市场机会的快速,通过互联网技术将拥有相关资源的若干独立企业集结以及时的开发、生产、销售的多样化、用户化的产品或服务而形成的一种网络化的战略联盟经济共同体。至于网络组织(NetworkOrganization),则是一种适应知识社会、信息社会与组织创新要求的新型组织模式,它能使组织更好地适应复杂、不确定的环境变化,是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外界环境日趋复杂、变化日趋迅速的要求相适应的。网络化运营的跨国公司、虚拟国家、战略同盟都是网络的形式,小企业网络是中小企业赢得协作竞争、多营优势的模式选择,新兴的虚拟组织、WEB公司都具有网络组织的特征。网络组织作为一种概念公司,将会随着技术发展日趋成熟,人们对企业组织的认识也将从实体化本身向概念化转变。
(2)企业管理对象的概念化。企业传统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实体要素,但随着管理实践的发展,将管理对象只停留在人力、财力、信息等实体本身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求对企业传统管理的对象做进一步的研究。事实上通过对人力资源的研究,发现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其实是对人的能力和潜力的管理与开发,对物的管理其实是对物的效能的管理和开发,对财力的管理其实是对投资行为和资金所蕴含的资本属性的管理,这些上升为概念化的能力、知识、功效、属性等所蕴含的无形资产是巨大的,这将不仅在理论界,而且在实业界越来越成为管理和研究的重点。在实践中,企业经营者日益重视声誉、价值、文化等无形资产的管理,这些概念化的管理对象对企业发展越来越重要。以企业管理对象的核心要素“人”为例,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已不满足于“经济人”、“社会人”、“复杂人”的人性假说了,出现了“观念人”、“概念人”等更为虚拟化的人性假说。事实上,以自由、开放为特征的现代经济环境,使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人才的合理流动不仅是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创新和注入活力的需要,企业经营者一味的把心思放到如何留住人才上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经济的,而应当把重心放到优秀人才给企业所创造的人格化的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上。信息资源作为信息社会现代企业重要的管理对象,其概念化的特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总之,管理对象的概念化必将导致管理科学的发展走向一个新的阶段。
(3)企业管理方式的概念化。由于受传统企业组织和管理对象的观点的束缚,一般企业在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方面总是站在传统经济学基础上认识管理方式的变革。笔者认为,传统的管理方式对企业内部环境下或许还有用武之地,但对于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到来的今天,对以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化市场经济主宰全球的时代背景之下,企业组织的外部的管理控制靠传统的经营方式很难取得佳绩。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的网络组织的出现,以及企业组织日益对管理对象无形化、价值化、概念化认识的发展必然导致管理方式的转变。首先是其经济学基础从传统的信息经济学向注意力经济学、虚拟经济学发展,在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信息社会,信息不是真正稀缺的资源,它能通过INTERNET等各种物质的技术的手段获得,甚至会过剩,但人的注意力和虚拟产品却是真正的稀缺资源,这也正是现代企业和一些新兴的电子商务企业越来越重视顾客管理、服务管理的原因所在。目前,以网络为基础的新经济其实质就是注意力经济,在这种社会形态中,最重要的资源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资本,而是注意力。注意力正在成为“虚拟经济的硬通货”,与此同时,虚拟产品的市场正在不断扩大。所谓虚拟产品是以传统的产品实体为载体,在此基础上在消费者心目中所形成的品味、潮流、时代感、服务等后续产品,虽然它是传统有形或无形产品的衍生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结构层次的变化,这种传统产品的衍生物在消费者和顾客心目中的地位逐渐占据中心地位,在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消费者市场的这一变化不能视而不见,这就要求管理、营销方式与之相适应。
企业概念管理展望
概念管理思想虽然还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时期,但它的实践却有近十年之久,自九十年代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革命时代的到来就已兴起。进入二十一世纪,市场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社会产品本身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比以往更加丰富,大多数产品已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同时由于企业间接国际交流加深,技术信息管理方法的传播更加迅速,使得产品差别化越来越少,以传统的产品本身去拓展市场越来越困难,企业只有通过对传统产品的功效进行延续、衍生将产品上升到“概念”层次来吸引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注意力,扩大企业的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实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组织再造、组织创新。虚拟组织、网络组织作为适应各种环境的新型组织形态,将成为组织再造、组织创新的必然趋势。其次,需要管理对象和组织目标的再造和再认识,无论是对企业内部的人、财物、信息的管理,还是对企业组织内部的产品、市场、顾客的管理都需要重新定位和组织。真正能给组织带来利润的市场的不是管理对象本身,而是这些对象所蕴含着的一些无形的“概念”,这些概念如知识、有效信息、技术、企业文化、价值观、声誉等,一旦借助于其载体,如企业员工、企业组织、企业营销网络等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给企业带来的利润是巨大的,是其他同类企业无法超越的,要比技术领先而占领的市场制高点更加巩固,这一点已被一些新兴的网络公司首先意识到并取得成功。随着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这一点必将会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另外,还需要营销管理方式的再造和创新。营销方式的概念化趋势将在一些传统组织向现代网络组织转变的过程中表现的更加突出,概念营销方式将成为在未来以知识经济为主的社会中的重要营销方式。当然,“概念”营销的关键在于获得消费者持续的注意力,若企业组织完全脱离其载体,如产品和其提供的服务等,只是搞些文字游戏,或一些虚假的热点新闻来追求其轰动效应,这只会是昙花一现,最终只会导致失败。这些所创造的概念事实上并不是虚拟、虚构出来的,它实质上是企业在探寻组织实体要素的原动力过程中产生的,这些“概念”加深了我们对企业组织实体要素的再认识,从这一点上讲,概念管理的提出将会对未来组织的发展带来一场思想上的革命,将会对企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条新的经营理念和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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