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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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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1

“十四五”(2022-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打造应急管理事业、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韶关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统筹协调好应急管理方方面面的工作,按照“高、统、快、防、实”的工作标准,以“三个严防”和“四不发生”的工作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灾害防御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是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自然灾害预警能力提升,“科技强安”战略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五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六是市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以来,我们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奋力破解难题,努力逐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下一步将逐步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实现了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面临的挑战

我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刚刚起步,应急管理工作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各类事故灾害风险隐患点多、线长、面广。同时,我市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量多面广,再加上一些地区、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容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承担着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在应急指挥平台、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警监测和应急科技支撑建设等很多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

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从业人员素质、政府监管体制与机制、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事故总量偏大,2016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71起,占全省3.25%;2017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78起,占全省3.95%;2018年发生生产事故196起,占全省3.19%;2019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6起,占全省3.69%。二是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具体如下:2016年3月4日,仁化县狮井石灰销售部发生一起较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016年12月21日,新丰县105国道2388KM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7年07月07日,X338县道5KM+900M黎口勋口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3人当场死亡;2017年12月27日,韶关市新丰县发生一起道路运输行业道路运输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8年2月5日,在广东韶钢松山7号高炉发生煤气泄漏事故,造成18人中毒,其中8人死亡事故;2018年07月27日,韶关市翁源县官渡利龙路段一起道路交通事故,3人死亡。2019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2年01月02日,韶赣高速499KM(珠玑收费站出口前50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2022年1月10日,广乐高速公路北行78公里+25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多发;经济下行造成企业安全保障条件欠缺,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追求效益最大化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得不够,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管理不到位。四是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救灾救助综合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还需加强。五是应急管理能力仍然相对落后,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不高,迫切需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与应急指挥能力相适应的现代应急指挥体系。六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油气输送管道、危旧房屋、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城市安全管理难度增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也日益增多,使得我市在“十四五”时期的应急管理面临愈加严峻的挑战。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应急管理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重点解决制约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性、基础性、共性问题,促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强能力、促协同,统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风险和损失。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市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较大以上事故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2.分类目标

安全生产方面:到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兴安”效果明显,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市民安全素质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全面下降,(1)亿元全省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4)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待省明确相关控制指标后再完善具体数据)

防灾减灾方面:到2025年,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预警、救助体系。

应急救援方面:到2025年,全面形成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信息化发展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打造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将根据省“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内容及我市下一步重点工作适当调整)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调整完善各级安全生产、消防、减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专项综合指挥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统一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

2.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设以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形成贯通全市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加强资源整合,建立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一张图”。建立完善全省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标准和服务保障机制,发挥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作用。构建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全数据传输链路,提升远程协同会商决策能力。

3.加强应急救援响应指挥。建立事故灾害信息搜集报告制度,理顺信息报告体制机制,提升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能力。完善事故灾害分级响应制度,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应急处置。推行现场应急指挥官制度,强化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实现科学救援、安全救援、高效救援。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1.健全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工作体制。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救援统筹协调作用,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健全完善分类管理、分工负责工作体制。各级专项综合指挥协调机构按职责分工抓好事故灾害防范部署、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专业化指挥、工作指导、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工作体制。明确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应对事故和灾害的事权划分。落实灾区统一指挥事故救援、防灾减灾、灾害救助等应急处置责任。落实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

(三)建立灵敏高效的应急协同机制

1.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涉灾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健全工作规程,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成效。

2.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军地抢险救灾领域协同组织,健全应急指挥协同保障,进一步提升军地联动应急抢险救援效能。

3.完善社会力量协同机制。培育扶持社会防灾减灾救灾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开展各类应急队伍联合培训和演练,强化社会力量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完善灾情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涉灾部门和各种救援力量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事故、灾害、灾情全过程管理。完善事故灾害信息制度,加强舆论正确引导,确保公众知情权。

(四)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健全完善行业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涉灾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制度。

2.推进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标准制定和实施。

3.强化督查、巡查,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进应急管理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构建科学实用的应急预案系统

1.构建覆盖全区域、全层级、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

2.尽快修订各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可行性评估,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和数字化应用,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可操作性。

3.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过程管理,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注重应急演练分析研判、总结评估,发挥演练成果对应急预案的调整修订、改善提升作用。

(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促进双重预防体系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深度融合,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分类施策,推进中小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2.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加强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着力化解安全风险,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深化煤气、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强“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桥梁隧道等安全隐患治理,加大高速公路、国省道、城乡接合部、农村道路路面安全管控力度,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持续排查整治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城市排水、燃气等设施安全巡查维护,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开展“平安船舶、平安渔业、平安旅游”创建行动。开展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农机、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3.全面推进城乡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打造城市安全管理品牌,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加大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农村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高乡村安全保障水平。

4.全面推进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加强季节性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分析研判,超前采取预警预防措施,全力做好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

(七)综合提高防灾减灾抗灾能力

1.优化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强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加强灾害早期预警工作,提高灾害预警能力水平。健全灾害预警信息体系,扩大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

2.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加强灾害风险分级分类评估,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行动。

3.对我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推进地震小区划图的应用。

4.加强海绵城市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市低洼地段、下穿式立交、行洪河道和排水防涝主出口等薄弱环节蓄排能力,提高城市洪涝灾害防御水平。

5.加强河流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病险水库及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工作,提高水利工程防洪标准。

6.加快建设森林防火工程,推进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和重点林区引水上山,有条件的重点林区逐步构建林火阻隔网络。

7.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8.强化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建设,提升灾后受损公共设施修复能力。积极研究受灾地区贷款贴息、财政转移支付等扶持政策,及时给予受灾地区物资、人力、技术支持。

(八)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加快消防救援体制改革,加强消防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建设,建立实战牵引的执勤训练模式,探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快消防救援队伍由单纯的防火救火向实施综合应急救援转变。加强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建设,新增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建设一批专职消防站,配齐配强救援装备。

2.建设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强化制度设计、人才培养和救援训练,配齐配强设备设施,完善应急救援中心功能,尽快提升战斗力。

3.进一步完善专业救援力量布局,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整合优化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职能,扩展增强对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专业应急救援综合抢险救灾能力。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鼓励、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政策。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鼓励支持各地结合灾害风险特点,探索灾害风险防范有效保障模式。

5.加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水平。强化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增加储备物资数量种类,优化储备方式,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置力度。强化应急救援交通运输,特别是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救援力量及时、快速到达。健全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高灾区卫生应急处置和预防控制能力,保障灾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九)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基层工作

1.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比武”活动,举办应急管理大讲堂,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应急管理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应急管理进教材、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2.加强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的深度融合,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3.加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完善调查评估统计制度,整体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评估水平。制定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和监督落实办法,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红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

4.加强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园区应急管理能力“六有”标准化建设,开展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三有”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灾害灾情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

5.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库,打造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立足承担市委、市政府应对重大事故灾害总指挥部任务,建设一流水平的应急指挥中心和指挥系统,统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标准,推动全市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突出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预报预警能力。整合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资源,重点推进功能全面的应急指挥场所、智慧协同的业务应用体系、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网络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形成全市一盘棋、一张网,构建科学先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

(三)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落实项目建设扶持政策,落实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力争到2023年,建成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

(四)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开展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掌握重点区域抗灾能力。

(五)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城乡防洪排涝整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全面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

(六)抗震防灾能力建设工程。

规范城乡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安全设计,提高抗震防灾能力,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抗震防灾措施。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对已查明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和除险排危。统筹开展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对威胁人口多、潜在经济损失巨大,特别是县城、集镇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对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与脱贫攻坚、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衔接,主动避让,易地搬迁,全面落实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大建设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投入机制,扩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建设,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2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街道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以便能够处理相应的突发事故。

结合现有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和信息资源,规范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指挥体系、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处置保障体系、建立机制优化、反应灵敏的信息支撑体系;通过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科学的等级分类,规范不同等级事故灾难事件的启动程序,明确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基础工作落实,理顺管理机制,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属地管理,达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从而进一步增强街道办事处对安全生产灾难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在本辖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2)、街道办事处依照本预案组织、管理全街道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街道安监办和上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市政府。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各社区、企业和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街道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街道办事处。

如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街道应急救援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在上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同时,要及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办事处全体人员做好日常值班和登记,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社区居委会要做好零散居民的宣传教育,同时协助辖区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一切宣传工具,搞好法律法规和科学常识的宣传,特别是对重点人和重点单位,做好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汇报,将事件苗头处置在萌芽状态,将一切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方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机制。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协调下,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街道辖区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规划、整合资源,将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每年年初组织一次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平时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4)、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述

辖区内共有生产经营单位1000余家。有东西大街、南河沿等繁华的商业街区,辖区有商场、商店等人员密集场所586个,餐饮单位、小作坊、药店、诊所等食品药品领域251个,学校、幼儿园、文具店等文教娱乐领域56个,小饭桌4个,其他小门店388个。辖区虽有国企、央企,但均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商业主要以中小型商场、餐饮、商铺等为主。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

(1)、危险化学品事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泄露、中毒等事故;

(2)、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3)、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迁等活动中发生的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

(4)、经营场所事故。商(市)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洗浴等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的爆炸、火灾、触电等事故;

(5)、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货物运输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6)、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备、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露、高处坠落等事故。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通过经常排查了解,使安全生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安全仍存在一定的隐患。此项工作要齐抓共管,常抓不懈,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这样才能把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设立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防范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实行行政领导统一管理,各部门各负其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指挥和救援工作。

3.1指挥机构及职责

组长:武卫中负责指挥辖区内的总体安全工作

常务组长:杨世俊负责指挥辖区内的总体安全工作、

副组长:裴振刚负责辖区内民兵抢险以及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组成员:马广元、冀晓琳、李桂文、冀晓庆、李彦卿、郭虎英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防范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由民兵预备役人员120人,社区志愿者26人,平安志愿者204人,共计350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协调与自然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3)决定启动街道办事处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四、预警预防机制

4.1危险源监控

街道办事处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危险源监控数据,制定监控方案和程序,进行风险分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分险情,或当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时,相关单位应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

4.2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安全生产灾难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在街道办事处应当指挥机构要求和部署下,事发地社区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与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实行应急联动,共同进行应急处置。

五、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级响应: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I级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II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V级响应: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IV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以上有关数据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2响应程序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公安、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补;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根据事故灾难或险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救援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救援。

5.3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在确认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街道办事处宣布应急结束。

六、信息

在街道办公室的指导下,根据授权,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对外工作。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七、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在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时,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7.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协同保险监管机构应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7.3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八、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街道办事处协调建立统一的街道安全生产时候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应急参与部门之间联络畅通。

8.2应急队伍保障

街道办事处要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8.4经费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8.5技术储备与保障

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8.6医疗卫生保障

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格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各卫生所应掌握本区域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医疗救援机构的资源信息。

8.7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单位提供运输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递、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8.8治安维护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大地区、重大场所、重大人群、重大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8.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九、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各有关部门和辖区单位要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难、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常识。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对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9.2演练

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十、奖惩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街道办事处及时修订本预案,上报市安全生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10.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0.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十一、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以及对全市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安全生产的紧急事件。

11.2应急预案备案

此应急预案报送市市委办、政府办、安监局以及有关领导。

11.3维护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者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街道办事处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上报市安全生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下发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和各社区。

11.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有街道办事处解释。有关单位应按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篇3

规范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和谐平安稳定的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赣州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全县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件。主要包括:

(1)工矿商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矿山,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尾矿库跨坝,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特种设备等事故;

(2)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3)工矿企业火灾事故;

(4)供电、供油、供水和供气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5)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故;

(6)通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7)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等。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国家制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见附件8.1),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灾难类)分级标准,是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Ⅲ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乡(镇)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电网大面积停电、通信保障、突发环境事件等六项分别制定了专项预案,相关救援事项从其预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报送和续报、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急管理等相关事项从本预案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驻县企业和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发生事故灾难后,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本企事业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并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事故灾难处置以当地政府为主,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必要时,由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直接指挥。

(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涉及关系全局、跨部门、跨地区或多领域的,预案制定、修订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各方,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

(5)平战结合,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事故灾难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开展演练活动,按照“统一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干警在处置突发事件中重要作用。建立统一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平台,确保突发事故灾难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6)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加强救援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员的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完善预案,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7)依靠科学,依法规范。贯彻依靠科学抢险救灾的方针,实施科学救援。加强各类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救援流程,实现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民主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事故灾难的科技水平。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是为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框架见附件8.2。

(2)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的预案。负有专项安全监管职责的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没有编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责任单位以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事故灾难类预案为准),并与本预案相衔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编制矿山事故、危化品事故、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见附件8.3。

(3)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并报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企事业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急救援的详细行动和技术方案,尤其是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聘请中介机构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预案,报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针对城市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如经济、文化、体育、民俗、娱乐、集会等活动)和高风险的建设施工活动(如城市人口密度区建筑物的定向爆破、水库大坝合垅、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施工维护等活动)而制定的临时性应急行动方案。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在县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

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2.1.2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县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县安全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为:

(1)执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编制和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6)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类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协调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应急救援工作。

(7)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1.3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经贸委、县*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总工会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发改委、县国资委、县矿产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广电局、县气象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电信*分公司等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担任。

2.3工作机构

县政府有关部门(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相关类别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在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有关部门(机构)职责如下:

(1)县国资局参与县属企业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县属企业的应急工作。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

(3)道路交通、火灾、民爆器材、公众聚集场所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局负责组织协调。

(4)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

(5)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农机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

(6)建筑施工、城市供水、供气、燃气等公用事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建设局组织协调。

(7)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

(8)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由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

(9)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信息中心、电信、移动*分公司、县广电局分别按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协调。

(10)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县*局负责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指导。

(11)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并由县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15)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县交通局、县汽车站负责组织协调。

(16)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县发改委和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

(17)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由县民政局及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

(18)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协调。

(19)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由县气象局提供支持。

(20)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由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

(21)信息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会同县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协调。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2.4乡(镇)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也应在同级应急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作为本行政区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5现场指挥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与县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涉及多个领域、跨乡(镇)行政区域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县应急委员会或者县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依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危及程度,通过整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资源,迅速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营地,组建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工程抢险、治安保障、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善后处置、事故调查等若干应急救援工作组,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负责对事态的监测和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兵把关,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和协同,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县有关部门、单位、驻县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

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机构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故发生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当县应急委员会下达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令后,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专项预案,迅速下达应急处置命令,组织、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一般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县级应急委员会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应级别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4.2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附件8.1)由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县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决定。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2.1县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县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县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2.2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1)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乡(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乡(镇)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3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驻县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上级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2.3.1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2.3.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响应

(1)在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指挥所有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

(3)迅速设立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营地,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

(4)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施救;全面掌握事故发展态势,及时向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为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决策提出建议;

(5)负责对事态的监测与评估。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现场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提供基础。

现场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辖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向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申请辖区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组织专家分析事故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支持。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

4.2.3.3特殊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政府主要领导到事发地指导、督促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灾难。

(2)社会影响严重的重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到事发地指导、督促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灾难。

(2)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灾难。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中有港澳台或外国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县侨办、台办按规定渠道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4.3基本响应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根据指令,

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人员疏散、现场监测、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工程抢险、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1)抢险救援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突发事故类型,及时召集、出动专业应急队伍实施救援。必要时,请求武警部队参与和支援抢险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态扩大。

(2)现场监控

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部门应当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加强对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可以调动武警部队予以协助和配合。

(3)医疗卫生救护

事发地卫生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县卫生局或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县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灾难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交通管制和运输保障

根据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需要,事发地的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调派运输工具,确保运输道路和航道畅通无阻,将救援物资以最快的速度送达目的地。

(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6)群众的疏散和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②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③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④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⑤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⑥负责实施治安管理。

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工程抢险组,由公路桥梁抢险组、电力抢险组2个专业组组成。公路桥梁抢险组组长由县交通局负责人担任,县公路分局局长,公路、桥梁施工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电力抢险组组长由县供电公司负责人担任,供电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工程抢险组的主要职责:负责被事故毁损的公路、桥梁、电力等工程的抢修。

(7)调集征用

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县应急委员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8)物资保障

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物资保障组,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相关物资供应部门、救援物资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

(9)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县政府办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超过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由县人民政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本县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10)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11)扩大应急

当事故态势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县应急委员会应迅速报告市应急委员会,按程序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支援。

县应急指挥部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12)现场应急结束

通过应急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情况稳定,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停止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由现场指挥部报县应急委员会决定宣布结束现场应急。

4.4指挥与协调

进入Ⅲ级及Ⅲ级以上响应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县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事发地毗邻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省、市驻县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在一些特殊领域或者涉及多个领域、跨乡(镇)行政区、影响严重的事故灾难时,县应急委员会领导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织协调指挥。

4.4.1县政府有关部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抄送县应急指挥部。

4.4.2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2)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有关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6)指导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7)必要时通过县政府协调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5信息

较大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由县政府办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事故的乡镇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由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迅速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确定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组织报道。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由县政府办及时组织对外。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工作。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通过县级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信息。

4.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迅速设立受影响人员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受影响人员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并做好受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和指导突发事故灾难现场的消毒与疫病防治的组

织、指导工作。环保、环境卫生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现场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

(3)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对不能及时归还或者损耗的物资,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4)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工资和奖金照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单位的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

(5)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6)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

5.2保险

重视保险在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保险工作。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灾害事故商业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督促有关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做好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保险机构应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险种,合理确定保险费率,不断完善保险机制。

5.3社会救助

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府救济方案,明确财政、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救济职责和受难人员申请救济的程序,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政府救济工作及时到位。

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法律援助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法律援助内容,为受害人向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索赔提供法律援助。

建立健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发生后,将事故发生单位的风险抵押金转为救援资金。

建立健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社会性救济救助制度,建立救助基金,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社会救助资金,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

5.4总结备案

应急结束后,根据现场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各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及时总结事故灾难抢救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供有益的借鉴,并将情况书面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公室。

事故抢救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和教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

凡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会同现场指挥部、县有关部门对事故抢救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事故抢救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事故抢救工作总结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市应急委员会。

5.5事故调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5.5.1事故调查组负有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

(3)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5)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5.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

(3)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4)事故发生的原因;

(5)事故的性质;

(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教训和应当采取的措施;

(8)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9)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经调查组提出并报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国家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保障措施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物资、救援装备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事故发生地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依托和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网,逐步建设突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用通信与信息网络。要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建立备份和应急保障措施。

以县政府政务信息网为依托,建立健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应急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采集及快速传送系统。常规信息

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制、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器材、物资、专家库等信息,由县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提供,县应急委员会掌握。现场信息主要是事故发生地自然状况、现场秩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程度等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组织采集,县应急委员会掌握。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对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采集的信息应当准确、客观、真实、可靠、信息报送应当快捷、保密。

6.1.2县应急委员会工作平台要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联通。

6.1.3县应急指挥部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建立统一的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单位事故信息系统应连接到县安委办,确保信息共享,以便随时调用,为应急规划和指挥决策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

6.1.4县应急指挥部办负责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县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和乡(镇)级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按周报、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和年度报的要求,定期向县应急指挥部报送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应及时报送。县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1.5现场指挥部与县应急指挥部之间以移动式卫星通信指挥车为枢纽,实现事故现场与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双向传递。如果通信中断,要在抓紧抢修的同时,由通信保障和通信抢修应急队伍迅速建立卫星或者微波等机动通信方式,确保通信畅通;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者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

6.1.6县电信、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对本县承担应急通信、广播电视保障任务的相关电信企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业务协调,优先配置资源,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确保通信畅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在地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6.1.7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建立并维护与应急活动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急机构、专家的通信数据库,包括手机、传呼机、家庭电话、传真等多种联系方式。

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当掌握本地或本领域所有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

6.2救援装备保障

6.2.1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建设,以满足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需要。

6.2.2县应急指挥部建立有关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数据库,并根据情况变化随时更新。各级应急机构应将可供应急救援使用的设备类型、数量、性能、购置或建成时间、使用年限和存放位置,逐级上报,供全市应急救援查询和调用。

6.2.3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所在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定责任人,加强对有关设施和装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随时投入救援和抢险工作。

6.2.4乡(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救援队伍按规定

配备必要的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6.3.1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模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全县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规划、布局。

6.3.2县应急委员会按行业建立专家小组,在原县全生产专家组的基础上补充部分人员。具体名单由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审定后另行颁布。主要职责:所从事专业发生事故时,受县应急委员会的委派,调阅事故灾难有关资料,参与事故灾难救援的决策,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

6.3.3矿山、危险品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或领域的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依法组建和完善抢险救援队伍;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发生在本地、本单位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为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提供支援。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应检查和掌握应急救援力量,保证战斗力。

6.3.4各专业救援队伍的主要职责:配备必要的专业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定期进行救援演练;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调配,积极参与事故灾难救援;保持应急通讯的畅通。

6.3.5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要积极组织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的抢险救援队伍。

6.3.6各专业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装备状况、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等,每年12月底前向县应急指挥部做出报告,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

6.3.7必要时,请求驻县武警消防部队参与和支援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

6.4资金保障

6.4.1县人民政府所需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县财政预算。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由县财政局负担。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影响较大的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县财政适当给予支持。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偿或者救助。

6.4.2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支出渠道以及拨付和使用的管理等,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6.4.3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6.4.4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6.5物资保障

6.5.1县发改委具体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供应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5.2县经贸委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用品的及时供应。

6.5.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

立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物资供应。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建立相应的物资储备制度。

6.5.4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与本地有关企业签订协议,指定有关生产、服务企业作为预备转产、扩产和提供应急所需服务的企业。

6.5.5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有关数据库,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其内容包括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所需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以及被指定作为预备转产、扩产的有关企业的名单、生产能力等。

6.5.6加强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新。

6.5.7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需要而本县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毗邻县(市)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其他县调入所需物资。

6.6基本生活保障

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具体负责与省、市民政厅(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会同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6.7医疗卫生保障

6.7.1县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数量、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并拟订医疗救护保障计划,明确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措施,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卫生设备、物资等的调度方案。

6.7.2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6.7.3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节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医疗急救机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专科救治工作;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当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8交通运输保障

6.8.1县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路运输设施、车辆、船舶以及水路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县*局负责道路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6.8.2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用于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

6.8.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胜利开展;道路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能够及时组织和调集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紧急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8.4公路运输经营单位必须全力心赴,确保应急指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装备的优先输送,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6.9治安维护

*、武警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县*局应当会同县武警消防大队拟订治安保障计划,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行动方案。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部门实施治案保卫工作。

6.10人员防护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等实际情况,指定或者建立与本地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紧急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可与人防工程、公园、广场、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者改造相结合。必要时,可以征用机关、团体、学校的场所以及宾馆、招待所、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作为临时避险场所。

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者疏散至安全场所;对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紧急疏散的人员应当妥善安置,并确保疏散人员的生活必需品。

6.11公共设施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2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应急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并建立信息库,提供2种以上方便、快捷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制定、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指导意见。

6.13宣传、培训和演习

6.13.1公众宣传教育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县新闻部门要通过媒体将事故灾难应急报警电话、自救互救、防灾减灾常识告知公众;各类教育机构要加强应对事故灾难的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13.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组织人事部门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13.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县应急指挥部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14监督检查

县应急指挥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应急指挥部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县政府,经审定后送有关部门实施,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和行动方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挽救群众生命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奖励的具体实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县际沟通与协作

县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邻县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邻县救援活动,开展邻县间的交流与合作。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附件

8.1国家制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灾难类)分级标准(试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标准,作为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l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或我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境外发生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单船10000吨以上国内外民用运输船舶在我境内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长江干线或黑龙江界河航道发生断航24小时以上;

6.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7.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8.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9.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10.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11.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国境内,或我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境外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重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坏,长江干线或黑龙江界河等重要航道断航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6.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7.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轨道、道路交通、大中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8.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9.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市和境外的,或按“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3级以上的核事件;

5.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6.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7.台湾省和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

8.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

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l、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万一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一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

4.对部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4

关键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安全隐患;事故处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市政工程施工具有三大特点:一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二是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三是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工程进度变化而变换。由此不难看出市政工程施工属于高风险和事故多发行业之一。施工生产作业直接关系到公众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同时,安全生产也是企业施工生产利润的前提和保证。本文阐述市政施工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应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保证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安全教育培训。

为保证安全生产,首先必须得从思想上重视。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这体现了国家对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文本”,保护劳动者权利的高度重视。其次,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1、项目经理、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监督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工长)、班组长、施工作业人员应该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2、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要做的包括如下几方面:

1、教育培训的对象

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以下五类人员:(1)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项目基层管理人员;(3)分包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4)特种作业人员;(5)操作工人。

2、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

教育与培训主要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四个方面内容为主。主要形式有:

(1)三级安全教育:即对新工人进行公司、项目、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劳资等部门组织,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2)变换工种或者进入新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施工工地特点及危险因素、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紧急情况安全处置与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以及发生事故时自救、排险、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好及时报告等。

(3)采用“四新”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让其了解不安全因素,学会危险辨识,并采取保证安全的防护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市政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检查。

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除了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还应当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对这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一)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措施必须在安全危险源识别、评估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作业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控制。

危险源辨识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市政工程施工中主要风险源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与窒息、道路车辆伤害等。

风险控制控制是指采取措施,减小事故发生的可能,降低事故损失。

2、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施工全过程的综合型技术经济文件,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与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成详细说明,技术交底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交底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施工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1、安全检查的类型

安全检查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可分为:(1)按照检查的频次可分为日常巡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等;(2)按检查的范围可分为专项检查、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和全面安全检查;(3)按组织形式可分为管理层的自查、互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

2、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5)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三、施工安全隐患的处理。

(一)建设工程安全的隐患

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包括三个部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人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人员的心理、生理、能力中所具有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安全的因素,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机械设备或环境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3、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以下几方面:技术上的缺陷;教育上的缺陷;管理工作上的缺陷等。

(二)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隐患是难以避免的,但要尽可能预防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

1、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包括

(1)冗余安全度治理原则,即为确保安全,在治理事故隐患时应考虑设置多道防线,即使发生有一两道防线无效,还有冗余的防线可以控制事故隐患。

(2)单项隐患综合治理原则,即人、机、料、法、环境五者任一个环节产生安全事故隐患,都要从五者安全匹配的角度考虑,调整匹配的方法,提高匹配的可靠性。

(3)其他原则还包括:事故直接隐患与间接隐患并治原则、预防与减灾并重治理原则、重点治理原则、动态治理原则等。

2、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当场指正,限期纠正,预防隐患发生;(2)做好记录,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分析统计,查找原因,制定预防措施;(4)跟踪验证。

四、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一)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并定期演练。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事故预防;(2)应急处理;(3)抢险救援。

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分为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两大类。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施工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2)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应急预案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应急预案的修订

施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二)安全事故处理

一旦事故发生,通过应急预案的实施,尽可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减少事故的损失,通过事故处理程序,查明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单经过;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事故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以下步骤处置事故:

(1)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3)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4)现场勘查;(5)分析事故原因;(6)制定预防措施;(7)提交事故调查报告;(8)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3、事故处理的原则

多年的实践表明,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行之有效的,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为落实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应当继续在施工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

总之,施工单位必须从上述几方面着手,认真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安全生产才能有保证。许多施工安全事故都表明,如果施工单位忽视安全生产,缺乏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就会给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威胁,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带来损失,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得不到保障。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把安全与生产真正统一起来,切实克服生产、安全“两张皮”,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

参考文献

[1]周启雯.我国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浅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3)

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__建设局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提高处置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突发险情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城市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构架,在城市道路桥梁突发险情时,有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指挥体系;有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有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的应急处置防范体系。实现全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险情应急处置领导一元化、指挥职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1.2编制依据依据《__应急管理工作推进方案》、《__应急工作方法》和《__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城市道路桥梁设施是指区管养范围内的道路和桥梁,突发险情事件是指:①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出现大面积空洞、发生大面积沉降,危及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②自然灾害使桥梁梁体出现明显裂缝、位移,跨中部位出现横向贯通裂缝;墩台倾斜、移位倾斜、防撞墙大面积受损失去作用;拱桥拱部出现明显裂缝,拱部出现横向贯通裂缝,拱部下沉或拱脚有明显位移;③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城市道路桥梁不能安全运行等。1.4工作原则城市道路桥梁突发险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为主”。区建设局负责全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并负责和协同应对全区性的重大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市政所和相关街道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运作高效。城市道路桥梁突发重大事件信息反馈及时、应急指挥反应快速、应急处置运作高效,使事态和局势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控制。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道路桥梁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定期评估道路桥梁实际技术状况,编制预防性应急预备技术方案。依靠科技,减少危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的应对工作。2、组织机构与职责2.1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及工作机构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要求,设立__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区突发城市道路桥梁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的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科室、系统基层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全面负责全区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管理工作。其工作流程图如下:区建设局局长区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区建设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科生产科市政所2.2专家组区建设局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道路桥梁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预测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1信息监测与预测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范围,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可能造成的城市道路桥梁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渠道、时限和程序,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对可能引发的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上报区政府。4、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1信息报告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发生后,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立即报告区政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生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内容。4.2先期处置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发生后,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做好事发地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市领导批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4.3应急响应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根据城市道路桥梁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处置相应事件。并通知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以便开展现场抢险工作,做出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提出处置建议迅即向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报告,并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批准后实施。4.4应急结束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工作完成后,应急处置队伍应撤离现场,突发道路桥梁事件状态的解除,由领导小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转入城市道路桥梁正常维护管理工作。发生城市道路桥梁事件的城市道路桥梁主管部门,事故责任单位要适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调查材料报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区人民政府备案。5、恢复与重建5.1调查及评估在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时,领导小组会同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防止发生类似事件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政府。5.2恢复重建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损情况,要积极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6、应急保障6.1队伍及装备保障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组建一支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抢险处置队伍,明确抢险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对抢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根据不同的处置内容,配备足额、优良、适用的各种应急处置装备,并对应急处置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6.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__x副组长:__x成员:__x、__x、__x6.3物资保障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储备相应的各种应急处置物资,确保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时所需的物资供应。7、监督管理本预案经区政府审查同意,一经具有行政强制效力。领导小组处于启动状态时,全区所有从事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工作的部门、作业队伍,均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参与有关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拒不服从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对参加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8、预案管理本预案经区政府审查同意并实施后,由区建设局负责具体解释与组织实施。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由区建设局修订完善。

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理念,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主线,以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为重点,以群查、群防、群治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构建以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三级为依托的基层网格化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突发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力争通过一到两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基层应急管理网格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完善领导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员。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居委会主任为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属地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要积极探索网格化应急管理模式,完善相应的组织体系,明确相关责任。

(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编制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和预案操作手册,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做好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备案、修订等管理工作。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实用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三)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做到边查边改。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区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要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单位要立即向有关单位和救援机构报告;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确保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应急办和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同时越级上报。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居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值班工作。要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要设立安全员,并明确其信息报告任务,同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要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栏等各种手段,及时预警信息。

(五)加强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基层群众要积极自救、互救,服从统一指挥。当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六)加强科普宣教和培训。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高危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七)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居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工作。基层应急队伍平时要加强训练,发生突发事件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加快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提高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公用卫生设备设施建设,防止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可布局一批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控辖区的安全状况,实现信息、图像的快速采集和处理。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绩效考核。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基层组织和单位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抓好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并逐级落实责任。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是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区政府相关部门将通过调研、抽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作为我区年度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工作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

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实际,坚持以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抓联动等“十抓”为突破口,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各类人员的应急管理职责和措施,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确保日常工作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应急救援及时有效,全面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整体水平。要以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等“五个早”的工作机制为重点,规范基层应急管理内容,形成相互促进、循环提升的应急管理流程,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区政府应急办组织考核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一)创新模式,培树典型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创新、探索应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模式,建议基层应急网格化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二网合一”。区应急办组织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街道办事处、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对优秀单位重点培养,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是应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的全面开展。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区应急办负责全区基层应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行业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辖区内应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平台建设、督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各基层部门、单位要强化创新意识,将基层应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

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8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深入推进全国应急管理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

二、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做到边查边改。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要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

(二)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救援机构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同时越级上报。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居(村)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值班工作。要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要设立安全员,并明确其信息报告任务,同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要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各地区应急平台中的预警功能,要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街道和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要着力解决边远山区预警信息问题,努力构建覆盖全面的预警信息网络。

(三)加强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基层群众要积极自救、互救,服从统一指挥。当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四)协助做好恢复重建。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订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要特别注意帮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城市低保对象等群众的困难,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社区和乡村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高危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三、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要明确领导机构,确定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领导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的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完善相应的组织体系,明确相关责任。

(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力争到2008年底,所有街道、乡镇、社区、村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层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制订编制指南,明确预案编制的组织要求、内容要求和审批程序;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备案、修订等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三)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居(村)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卫生、城建、国土、农业、林业、海事、渔业等基层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的作用。基层应急队伍平时加强防范,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快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有关要求,加强基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提高乡村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公用卫生设备设施建设,防止农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城市社区要严格功能分区,特别是城中村、人口密集场所和工业区等高风险地区,要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电信、天然气、自来水、电力、市政等主管部门或单位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终端与区县的应急指挥平网,有条件的社区,可布局一批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控辖区的安全状况,实现信息、图像的快速采集和处理。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出台后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配套办法,并加强对基层组织和单位的宣传培训工作,逐步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应急管理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应急资源征收、征用补偿制度,研究制定保险、抚恤等政策措施,解决基层群众和综合应急队伍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不断探索利用保险等各种市场手段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研发适合基层、家庭使用的应急产品,提高应急产品科技含量;研究制定推进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从事应急志愿服务;研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捐赠,形成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领导,保障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并将有关费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平时组织开展预防工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主要领导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要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有利于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基层组织和单位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县、乡级人民政府要充分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基层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社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及志愿者在基层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基层应急管理的合力。

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9

[关键词]天津港;爆炸事件;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X9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2-0060-01

引文:在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165人死亡。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天津港事件的l生令人震惊,而100余名消防员的牺牲则更是令人痛心。

危险化学品的应急救援工作专业性强,“8.12”天津港事件应急工作备受质疑,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暴露出的救援队伍非职业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迟迟不明确,救援方式缺乏科学性,应急舆情管理不到位,谣言四起等问题,让我们加深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企业承担着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企业应急体系,对于提高企业应急能力,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尤为重要。

1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对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核心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前的隐患管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管理。隐患管理是指通过事故发生前对危险源的分析与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而应急管理主要是为了控制生产事故的势态进一步恶化和减少事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应急管理包括以下几个阶段:①信号侦测。识别危机发生的警示信号,并采取预防措施。②探测与预防。查找、探测影响危机的隐患,并尽力排除或减少隐患。③控制危害。在危机发生时,努力使事故不影响周边运行的其他部分或外部环境。④恢复。尽可能快地让组织运转正常。⑤学习。回顾和审视所采取的危机管理措施,并整理、固化,使之成为今后的运行基础。

具体而言,应急管理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呢?根据应急的生命周期,应急管理包括识别风险、预防隐患、控制危机、事后恢复、学习提高5个阶段。简单而言,应急工作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前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制定好应急管理制度和编制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要控制范围,尽快恢复生产,即要开展预案的实施、应急资源的配置和调度、事故现场的指挥和事后的应急绩效管理。

2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问题分析

从众多事故不难发现,导致我国重大事故,乃至特别重大事故频发,伤亡后果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未形成健全的应急体系,应急功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不够完善等。

2.1没有制订应急预案,未进行风险评估

不少企业缺少风险意识,没有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辨识和评估,不了解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没有编制应急预案,未提前制订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一旦事故发生,现场极其混乱。

2.2未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和教育

很多企业在培训工作中注重生产技能培训而忽视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培训。事故发生时凭借更多的是本能意识。这就需要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当前,部分企业应急意识淡薄,一旦事故来临,职工容易陷入恐慌。

2.3应急救援演练不够,应急装备不足

很多企业虽然按照地方政府要求编制了预案,但仅仅停留在纸质文本上,不组织开展预案的演练工作,不进行应急工作投入,导致应急组织磨合不够,应急方法未得到实战演练,应急装备与事故类型存在偏差。

2.4应急决策系统不足

事故发生时,危险危害程度都是瞬息万变的。一旦决策不对,就容易造成事故扩大,导致群死群伤。现阶段,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应急专家队伍或决策辅助系统,决策时靠感觉、拍脑袋,容易把小事化大。

2.5缺少科学的企业应急管理评估

目前,企业普遍缺少应急体系的评估考核办法,管理者可以以此来准确把握应急工作中的不足,进而建立一种科学的长期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3应急体系建设改进方向

3.1开展风险分析,做好预案编制

通过工序、设备、人员分析方法辨识危险源。根据危险源后果类型,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个完整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9大要素,即总则、事故风险描述、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在制订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时,要做好与企业所在地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在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方面,要制订制度来明确各级各类预案的编写内容、评审要求、演习周期要求、修订要求等。预案工作小组宜设置通讯组、治安组、消防组、抢险抢修组、医疗救护组、运输组、物资供应组、对外联络组等应急救援专业组,分工、高效地开展工作。

3.2建立应急工作运行机制

企业每年要将应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中,编制年度应急培训、演练计划,定期采购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从而使应急工作常态化。演练要定期组织,将演练环节的设计做好,对接近事故状态进行模拟,真演真练,务求实效。要将预案演练后的评价、总结工作做好,对预案及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必要的完善,从而提出改进措施。

3.3应急预测预警手段要加强

“防”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要对事故预测预警工作加强。要在重点部位通过危险辨识来对应急预警装置安装。比如,在重点防火部位对有感温或感烟的探头进行配备,将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配备在易燃、易爆场所,将有害气体浓度监测仪配备在可能存在急性职业中毒的场所,在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上对超温、超压装置等进行配备,并使对预测预警装置的检验加强,从而进一步确保其有效性。

3.4对完善应急体系评估机制建立

企业要对应急工作的管理要素梳理,并且根据各要素的完成情况,对一套科学的评估制度和流程建立,对应急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找出,将改进措施提出,进而使应急工作持续发展得以推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一定要将企业应急建设工作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企业应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好,从而对应急管理工作抓好,坚持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对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和整合,将常态下的危险源监控、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积极做好,使应急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黄亚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之我见[J].安全与健康,2008(12).

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篇10

1编制目的

1、确定xx镇交通事故应急指挥者及管理者的职责和作用,确定相关应急人员的应急功能和任务分配,协调xx镇内应急资源的使用,建立统一指挥、规范有序、反应快捷、科学高效”的应急机制。

2、对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采取先期处置和先期控制措施,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蔓延条件,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及后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3、有效防范、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2交通安全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交通事故类型

本专项应急预案的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类型:

1、车辆伤害;

2、火灾;

3、爆炸;

4、中毒和窒息,指职业性毒物进入人体引起的急性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伤害。

2。2事故风险分析

交通安全事故风险分析见下表2。2-1。

交通安全事故风险分析表表2。2-1

2。3事故分级

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号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

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万元。

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

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总指挥部,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xx镇政府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xx镇、村、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组成,见图3。1-1。

交通安全事故领导机构为应急总指挥部,

负责领导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交通事故现场指挥部、工业企业组在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开展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公安消防部队)、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等。

xx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3。2职责

xx镇应急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负责全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

xx镇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状况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本xx镇交通安全整顿措施和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

3。2。1应急总指挥部

应急总指挥部由下列人员及单位成员组成:

1、总指挥:

xx镇xx镇长、安委会主任,负责指挥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全面工作。

2、副总指挥:

xx镇副xx镇长、安委会副主任、派出所所长胡秀杰,负责协助总指挥全面处理重、

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道路畅通及相关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

xx镇副xx镇长、安委会副主任鲍海涛,协助总指挥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区安办、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相关状况的上传和下达。

3、成员:

xx镇安委会相关职能组成员及xx镇安监办成员。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职责如下:

1)xx镇派出所、综治办负责领导和组织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处置,并依法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xx镇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优先救援人员和物资,组织调配紧急救援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3)xx镇安监办负责对交通事故的倒查工作。

4)xx镇卫生部门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5)xx镇环保部门负责因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处置工作。

6)xx镇民政办负责督促事故发生地殡葬单位及时运送交通事故尸体并带给优质相关服务。

7)xx镇派出所协助大港消防支队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灭火、控制和排除易燃、有毒物质泄漏等工作,协助组织搜救伤员工作。

8)xx镇司法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事故发生地参与个性重大、重大、较大交通事故的调处。

9)xx镇政府法制办负责带给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的咨询意见。

10)xx镇气象部门负责监测事故现场天气气候,做好分析预测,及时带给天气气候分析预测信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状况,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告”。

11)xx镇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部门由总指挥授权统一通报事故状况,做好宣传工作。

3。2。2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

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下列工作小组组成:

1、综合协调组

1)负责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状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评估,并根据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处置方案;

2)负责向其他工作小组传达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负责联系和督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报告工作小组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联系及请求社会保障力量进行援助。

2、现场警戒组

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群众和无关人员;

3)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3、现场抢救组

1)负责根据各类事故的类型、特征,依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相关支持附件,实施事故现场抢险;

2)现场伤员搜索,抢救现场物资;

3)施工设施的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

4、医疗抢险组

1)组织事故伤害人员的现场紧急抢救处理工作;

2)负责保障急救药品、医疗器械、救护车辆、医疗卫生人员、担架、氧气呼吸器、防毒化服装的抢险需要;

3)因事故伤害人员的抢救需获得医疗援助时,负责向上级卫生系统联络。

5、物资保障组

1)制订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检查、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建立应急反应物资档案;

2)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到事故现场;

3)负责保障电力、通信设施安全畅通。

6、善后处置组

1)负责事故调查评估;

2)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3)与保险部门一齐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事故现场恢复。

4预防与预警

4。1交通事故的预防

xx镇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交通道路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需要收集和分析的主要资料包括:

1、可能诱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

2、辖区道路建设和交通状况;

3、潜在的重大事故、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4、xx镇区域分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交通和基础设施状况,重要保护目标及其分布,常年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条件,人口数量、结构、特征及其分布;

5、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潜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6、可能影响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7、交通运输企业自行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措施。

4。2交通事故的预警

xx镇交通事故的预警机制依照《xx镇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4。2章节的资料执行。

5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见图5-1。

图5-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图xx镇交通安全事故24小时值班为:022-[1**********]3。

报告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3、信息来源。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

6、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7、事故波及范围和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的措施。

9、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等。

事故信息报告应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事故信息

上报格式、资料,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xx镇应急办、xx镇派出所等,必要时报119、120,请求救援。紧急状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xx镇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xx镇安委会领导报告事故的初步状况,并同时向大港区应急办报告事态发展和现场状况。事故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时,xx镇安委会要及时通知区商务局。

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带给的支援。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主动向xx镇应急办、有关部门带给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xx镇应急办、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带给参考。

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故及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的交通安全事故,应加强状况报告。

相关工作可依据《xx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执行。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分别是:

1、Ⅳ级响应:企业级的响应,针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Ⅲ级响应:xx镇有关部门级的响应,针对一般交通安全事故。

发生一般交通事故,xx镇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门能够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由相关xx镇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3、Ⅱ级响应:xx镇应急指挥部级的响应,针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超出xx镇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门、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急处置潜力的,需xx镇应急总指挥部统一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交通事故为Ⅱ级交通事故。

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交通事故,由应急总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处理。

4、Ⅰ级响应:滨海新区、大港区区级响应,针对个性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发生特大、重大交通事故,并且造成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危害,超出xx镇应急处置潜力,需立即向上级应急机构汇报,请求增援;或上级部门要求公司配合进行应急处置的交通事故为Ⅰ级交通事故。

发生Ⅰ级交通事故,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xx镇应急总指挥部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响应程序

1、Ⅳ级响应

当事故到达Ⅳ级应急响应标准时,事故发生现场人员或接警人员应迅速采取下列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

1)事发单位负责人及相关接警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先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

2)事发单位负责人和现场接警人员应及时掌握事故应急处置状况,当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以及发展趋势超出单位或现场接警人员应急救援潜力时,应及时报请xx镇政府(应急)办及安委会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程序;

3)xx镇派出所接警相关人员按照报告程序上报xx镇应急办,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2、Ⅲ级响应

当事故到达Ⅲ级应急响应标准时,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立即上报事故信息,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1)立即向xx镇应急总指挥部报告,报告资料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可能原因、危害程度和救援要求等资料,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2)由事故职责方或现场接警人员组织、研究、制定、决策应急救援方案,统一指挥和调配有关有效资源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理,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3)xx镇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立即向应急总指挥部领导和有关成员报告事故状况,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并按照应急指令下达程序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2、Ⅱ级响应

先期处置未能控制事态的发展,当到达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未防止事态的进一步

扩大,xx镇应急总指挥部分析事态状况后,需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派遣xx镇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入驻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

2)现场指挥部各工作小组根据各职责划分开展相应工作,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并向xx镇应急总指挥部反馈状况,xx镇应急总指挥部则根据实际状况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3)xx镇应急总指挥部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向上级汇报事故应急救援状况,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3、Ⅰ级响应

当事故到达Ⅰ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将启动相应应急预案,xx镇应急总指挥部配合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按照如下资料响应:

(1)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及时向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上报事故状况,并及时续报事故发展态势。

(2)在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采取应急行动前,调用xx镇内应急资源,按照Ⅱ级应急响应采取应急行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在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后,理解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指令,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3现场处置

6。3。1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预案第5章事故信息报告程序”中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上报;

2、各单位应建立信息通讯网络,构成值班电话、无线对讲系统、领导和相关人员移动电话组成的通讯联系网,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无阻;

3、在必要时及时请求社会救援。

6。3。2应急救护

1、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和第一批到达现场的接警人员务必保护事故现场,安排专人严密封锁周边危险区域。

2、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和第一批到达的接警人员在进行信息上报的同

时应首先组织开展救援。在开展救援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1)事故现场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安全处理因交通事故泄漏的燃爆、有毒、腐蚀性物品,疏散周围群众,防止事态扩大;

2)疏通事故现场通道,保证救援人员及车辆行驶道路通畅;

3)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急救等各项工作。

在自救过程中,当有危及人身安全状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

3、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由xx镇应急总指挥部根据事故灾害状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单位及其应急指挥机构、救援队伍、事发单位和毗邻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带给增援或保障。

1)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各成员单位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救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在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应急总指挥部的安排;

3)现场应急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推荐等,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各单位务必持续通讯畅通;

4)当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不能满足救援行动要求时,应及时向xx镇政府、大港区应急办、滨海新区应急办汇报,请求调动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或资源;

5)根据现场状况,现场应急指挥部通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社会救援力量(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预案中有医疗资源名单,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实际状况选取医疗机构),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3。3应急疏散和警戒

应急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状况,在充分思考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如建立警戒区域、紧急疏散、扩大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实行专人警戒,除消防及应急处置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2、紧急疏散

受灾区域内被围困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搜救;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由事故单位配合

公安部门实施紧急疏散。

3、扩大疏散

当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地区较大范围人员安全时,总指挥部应综合应急专家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实施人员紧急疏散的推荐,推荐应当明确疏散的范围、时间与方向。

6。3。4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工作资料如下:

1)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立即到达现场,查明并控制险情,防止灾情扩大(如损坏电气设备;燃料泄漏;易燃易爆物品引发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环境;建筑物倒塌等)。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批准后,现场组织实施。

2)现场抢救组排险人员根据状况携带专用防护器材和专用工具迅速到达指定现场。严密监视现场危险源,转移危险物品,防止发生联锁事故。进行现场抢险作业,消除事故现场火种和其他危险源。

3)医疗抢险组组织抢救伤员,迅速将伤员移至安全地带,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现场警戒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原始状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区域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事故现场,保证救援道路畅通;维护撤离区和疏散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保护主要目标和财产安全。

5)后勤保障组确保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的救援用车,做好救援物资供应的保障工作。

6)在组织现场救护的同时,安排人员记录事故现场基本状况、事故原因、事故时间、伤员受伤部位及程度、采取的措施等第一手资料。

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一览表表6。3。4-1

6。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人数清点的规定。

6。5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易燃、易爆以及危险化学品泄露难以控制的前提下,由应急总指挥部发出指令,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资料如下:

1、事故单位及现场接警人员负责现场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现场处理组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6。6事故分析与评估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应根据相关专家和有关部门的现场调查和分析来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的范围。同时,在充分思考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6。7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后,经xx镇应急总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xx镇应急总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响应程序关掉。

6。8后期处置

1、有关部门与事故单位应做好现场处置与清理,消除危害因素。

2、按照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职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对事故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

3、督促事故单位、相关保险机构做好事故的赔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以事故单位为主,上级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善后工作组。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按国家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处理和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

5、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善应急救援工作的推荐,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1、依托xx镇现有相关网络系统,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保障期间信息通畅。

2、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及xx镇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领导和保障人员组成的战备值班制度。相关值班工作依据《xx镇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执行。

7。2队伍保障

成立xx镇专职应急救援小队,并鼓励和奖励村、企业建立自己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7。3经费保障

应急保障资金首先由事故职责单位承担,事故职责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xx镇安委会帮忙协调解决。每年xx镇应急办和专职应急救援小队工作经费应从xx镇年度财政计划中列支,村、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经费原则上自己解决,应急救援抢险中表现突出的队伍和个人由xx镇安委会审议后给予奖励和补贴。

7。4物资装备保障

特殊设备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联系,费用由职责单位负担。

各单位应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带给现场应急救援所需资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用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千斤顶、麻绳、气割工具、灭火桶、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消防器材:呼吸器、安全帽、安全带、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斧。

7。5医疗保障

按因地制宜、防救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事故,联系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保障工作。

7。6公共设施保障

xx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水、电、油、气、热的供给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7。7技术保障

xx镇安委会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工作带给技术支持。

7。8紧急避难

xx镇政府应指定或建立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

明确各级职责人,确保在紧急状况下的公众安全和有序的转移和疏散。xx镇应急办应为涉险人员和xx镇专职应急救援队人员带给贴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8培训与演练

8。1公众信息交流

xx镇应急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文化宣传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要普及交通安全事故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救援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交通安全事故的潜力和心理准备。

8。2培训

xx镇应急总指挥部xx镇安委会应用心开展针对各类不同事故的专业技能培训,对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相关工作可依据《xx镇应急救援队伍演练培训制度》执行。

宣传、法制、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期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行政干部培训资料,增强各级领导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潜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潜力。

8。3演练

演练由xx镇安委会负责协调组织,各级应急救援负责部门按照在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任务进行演练,透过演练检查应急反应、协调配合、现场反应和现场处置潜力,完善和改善应急救援体系。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相关工作可依据《xx镇应急救援队伍演练培训制度》执行。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部门为xx镇应急总指挥部xx镇安委会。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

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xx镇应急总指挥部xx镇安委会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批准、印发、备案和公布等各项程序。

xx镇应急总指挥部每两年要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修订,评审结果报xx镇政府审定。各部门应按职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评审,并根据实际状况及时修订,预案修订状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状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2、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3、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4、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9。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镇应急总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11

1.1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1.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而制定。

2概况

窒息人身伤亡事故类型

(1)容器类工作缺氧;

(2)管道、沟道内有有毒气体;

(3)其他。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XXXX周彦东刘清志XXXXXXXXXXXXXX

3.1.2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办公室

主任:XX

成员:XXXXXX

3.1.3职责

3.1.3.1组长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的有关防止人身伤亡的法规、政策等,并进行部署;

2)负责本单位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3)督促检查做好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全面负责发生窒息事故的救援、调查、恢复工作;

5)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1.3.2副组长的职责

1)检查各分管部门对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2)指导各分管部门的工作;

3)协助总指挥正确处理在发生人员窒息情况下的救援、调查、恢复工作。

3.1.3.3成员职责

1)建立健全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对本部门发生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及时汇报、救援、恢复、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3.1.3.4办公室职责

1)负责监督各部门对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2)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对发生的窒息事件及时汇报、调查、责任处理。

3.1.4抢救小组及职责

组长:XX

成员:XX、医务室人员

职责:保证伤员的抢救及将伤员安全送往医院。

3.1.5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设备部)。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XXXX周彦东XX医务负责人

3.1.5.1总指挥的职责

(1)发生事故时由总指挥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1.5.2副总指挥的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1.5.3指挥部成员职责

(1)安全监察部部长职责

协调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2)发电部生产调度的职责

a、负责事故处理时生产系统的隔离等工作;

b、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c、必要时代替指挥部对外有关信息;

(3)设备工程部部长的职责

负责设备的隔离检修维护;

(4)保卫负责人职责

负责治安保卫、警戒、疏散等工作;

(5)医务室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6)综合管理部部长的职责

负责抢救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7)计划供应部部长的职责

负责事故情况下所需物资的供应;

3.1.6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安全监察部、设备部、发电部、综合管理部、项目公司;

3.1.7应急通讯

领导小组组长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6001

副组长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6008

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6006

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6007

XX办公室电话2986005手机66005

日常管理办公室安监部办公室电话安监部部长:XX手机66061

公司火警(消防队)电话社会火警电话119

公司医务室电话市医院急诊电话120

公司总机电话公司值班电话(值长)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1)严格执行容器内作业的各项规定、措施;

(2)进入容器内时,必须进行有关气体监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3)容器内作业必须要加强通风,安装通风装置;

(4)容器内作业使用行灯,电压符合安全要求;

(5)进入电缆沟、烟道、水沟等易发生人员窒息的地方,要进行监测;

(6)现场工作人员须学习掌握急救法和其他安全救护措施,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利因素;

(7)做好对事故易发区的安全管理、健全记录资料。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窒息人身伤亡事故类型

(1)容器类工作缺氧;

(2)管道、沟道内有有毒气体;

(3)其他。

3.3.2窒息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

窒息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1)最早发现人员窒息事件者应立即向安全监察部、值长、医务室报警;

(2)安全监察部、值长、医务室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做好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佩戴抢救器具,赶往事故现场;

(3)各级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一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监察部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部门,按专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劳动、工会等领导机关报告情况;

(6)发生事故的部门要迅速查明窒息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7)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8)当事故控制后,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组成安全监察、发电调度、设备工程部、工会、人力资源部及发生事故部门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12

关键词: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检查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检查就是对系统的各要素,生产过程中潜在安全问题进行详细检查,识别所存在的危险性,并提出改正措施,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围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项目,本文梳理企业经营范围及人员从业资格、安全生产基础、从业人员管理、车辆、设施与设备管理、运输过程监管与应急处置,以及事故报告与处理等方面检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1企业安全检查

企业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及时发现潜在危险和危害因素、及时培育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理念与文化、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通常企业安全检查内容可归结为企业经营范围及人员从业资格,安全生产基础,从业人员管理,车辆、设施与设备管理,运输过程监管与应急处理,以及事故报告与处理等6个方面,也就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落实”,如表1所示。

2主要问题

2.1企业经营范围

(1)企业不了解所承运危险货物的类别,造成了超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范围经营的状况。(2)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先后顺序问题,导致其经营范围不统一。此外,企业还存在未年审(检)的情况。

2.2从业人员从业资格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够,取得证件类型不同(例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未进行复训;从业人员离职,造成从业人员数量与企业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数量不匹配。

2.3安全生产基础

安全生产基础涉及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方面。

2.3.1安全管理机构

(1)企业及分支机构无相关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组成成员不符合要求;有组成成员变更未及时更新。(2)无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相关设立文件;组成成员不符合要求;有组成成员变更未及时更新;未进行公示。

2.3.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企业建立了责任制度,但是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导则》(JT/T913-2014)不符,不符合企业实际(岗位职责等);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岗位成员对岗位不熟悉;未进行定期考核。

2.3.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导则》(JT/T912-2014)不符,不符合企业实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不全面;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及装卸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导则》(JT/T912-20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熟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力不够。

2.3.4安全生产会议

企业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的频次不够;安全生产会议应付了事,甚至未开;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的人员不齐;开会内容不符合要求。

2.3.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建立不齐全、不规范、不进行更新,不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2014)的要求;档案保存年限不够。

2.4从业人员管理

(1)企业未按照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程序进行从业人员的管理,例如:未建立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未经过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日常监管不到位(包括不参加安全培训、不参加安全例会、违法违章违纪现象严重等)、未帮从业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等。(2)企业未编制培训计划和长期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或者建立了并未按计划进行实施的;企业对从业人员未开展岗前教育培训,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内容(三级教育内容)、时间不符合要求(或者培训人员不齐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分支结构(如有)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者证书类型不符合要求或未继续教育;未建立培训档案,未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2.5车辆、设施与设备管理

2.5.1设施设备

(1)检查车辆管理台账,证件不全。(2)现场查看通讯工具、标志灯(牌)配备不齐全或失效的,不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的要求;标志牌上的危险货物品种、类别和《道路运输证》不一致。(3)现场查看车辆经常性装备,车辆的前风窗玻璃刮水器、牵引车与被牵引车连接装置、排气火花熄灭装置、罐式车辆防倾覆装置、接地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有不完好现象。(4)询问驾驶员,对特殊条件下应配备何种装备(防滑链、防滑垫、牵引绳等临时性装备)不了解,或者根本就未配备临时性装备。(5)现场查看随车携带的安全防护、应急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对照安全卡核对车辆配备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不一致。(6)管理人员不了解机动车报废标准,报废标准和流程不符合要求;企业对临近报废车辆(或8年以上)未采取加强控制措施。

2.5.2动态监控管理

(1)企业未对车载终端进行定期检查;车辆车载监控不能正常使用或有长时间不在线、误报警、在途车辆总体在线率低于80%等未能及时处理。(2)企业监控平台不能进行车辆行驶情况的轨迹回放;平台数据库未录入车辆技术档案信息、未录入正确的驾驶员信息,或者录入信息不能实际对应或录入资料不全等。(3)监控人员不能够熟练操作监控平台;未对监控异常情况进行处理。(4)企业未落实监控值班制度,不能够保证车辆在行驶时有人员进行监控;企业未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24h的监控管理。(5)企业未及时对违章行为纠正处理。(6)动态监控管理台账建立不齐全,例如:安装验收记录、检查记录、监控记录、交接班记录、违法违章处理记录,或者填写不规范。

2.5.3停车场管理

(1)企业未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或者建立不规范;未建立停车场管理工作记录(例如:危货车辆停放管理、专用停车区域管理、警示标志管理、相关设备管理、车辆进出登记等。(2)场地租赁合同未满3年、面积不符合要求、场地内有影响危化品停车安全的作业。(3)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企业:未设置专用停车区域(专用停车区域设置危险等警示牌,与其他危货车辆明显区分开,通过场地划线能明显的标示清楚),或者标示不明显。(4)停车场地存在混停现象,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例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5)停车场无专人值守、现场查看设施设备,未配备安全设施设备或者配备不符合要求、未建立停车场设施设备台账(包括维护、保养记录)。

2.6运输过程监管与应急处置

运输过程监管与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演练等内容。(1)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预案不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1-2014)的要求,且未。应急预案中未明确安监局、公安、医院、消防、行业主管部门等电话号码。企业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09]第17号令)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且未明确预案的修订频次或未按频次评审。(2)应急预案的培训。企业未进行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宣传教育。从业人员不了解应急预案内容或不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响应条件、应急程序和应急处置方案。(3)应急队伍。企业未设立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未明确应急救援人员的相关职责。企业未开展应急救援人员日常训练,且训练内容未包含相应的体能或技能;未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考核。(4)应急装备。企业未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或者清单和实际配备情况不对应。企业未对应急救援物质及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5)应急演练。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未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未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与总结;应急演练效果评审未对应急预案提出相关意见;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内容不符。

2.7事故报告与处理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不知如何处置和汇报;企业不知该怎么上报,出现瞒报、迟报等现象;事故处理记录不完善,未按照“四不放过”进行事故处理。

3对策建议

(1)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3月9日正式,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结合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确认是否在其经营范围内。所有证照统一;根据当地的要求对证照的年审(检)。(2)按照30台车辆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且定期对其复训;及时聘用从业人员,以保证符合运营条件。(3)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置有文件或资料;组成成员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若有成员变动,要及时更新发文。(4)成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有机构设置文件和相关制度;组成成员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若有成员变动,要及时更新发文;对安全管理机构及应急救援体系进行上墙公示。(5)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导则》(JT/T913-2014)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与各部门各岗位层层签订责任书;从业人员加强岗位责任要求的学习,对照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考核。(6)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2-2014)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根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建立标准要求以外的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执行力的考核。(7)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2-2014)严格管理,并建立齐全的从业人员管理档案(聘用日常管理解聘),且保存好人员档案。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