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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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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篇1

关键词:民族院校;国家助学金;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0.067

我国高校助学金政策自实施以来,充分发挥了其保障在校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作用,但由于现行的助学政策自身存在这一些缺陷,导致政策在到实施过程中目出现了“拉选票”、“合谋”、“平均分配”和“贫困贵族”等诸多畸形现象,极大地弱化了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功效的充分释放,执行效果亦呈现边际递减的态势。认真探讨民族院校现行国家助学金政策存在问题和提出解决的策略,对民族院校乃至其它高校的助学金工作的实施都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以确保国家助学金政策最大程度地发挥它资助育人的功能与效用,有效促进教育公平目标的实现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民族院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贫困生认定制度不够完善

1.1.1难在辨别贫困证明的真伪

学生生源地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是认定贫困生的主要依据。但我们往往难以把握和确定这些贫困证明的可信度。一方面,由于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担负,生源地民政部门不需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生源地民政部门在开具贫困证明时对家庭经济情况的审查并不十分严格,加之部分地方行政部门“乡里乡亲”的情理羁绊,往往“为民服务”,直接签字盖章,这样的贫困证明就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可信度严重不足。另一方面,部分家庭条件较为优越或具有家庭背景的学生缺乏诚信,不管是否贫困,而是利用家庭带来的便利条件和“关系户”的身份,开具到具有“水分”的证明。而对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学校未能一一去学生所在地审核查验,导致有些地方出现不少家庭并不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现象,即“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外,多数学者的研究认为,“当地政府提供的贫困证明参考价值不大,因为这些证明多半是在]有调查的情况下出具的,既然没有调查就不能真正的反映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

1.1.2难在判定贫困学生的真实贫困程度

由于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助学金和二等助学金两个等级,这些助学金等级与贫困生的贫困程度挂钩,因此要确定了贫困生的贫困程度才能评定等级。但实际上由于各地区、各高校之间的差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制定了评定标准,在实施这一政策的过程中,学校管理部门在确定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家庭是否真正贫困以及学生贫困的真实程度的掌握方面存在难度。可见,我们如何对贫困生的贫困程度进行有效判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1.2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存在漏洞

目前,高校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一般采取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审核和公示――学校审批、公示的评选等程序依次上报的方式进行,但由于学校层面、二级学院对班级评定的监督没有到位或出现“真空”,甚至频繁出现了各种扭曲的“民主”评定方式,学生唯利是图现象滋生。如有些班级的评定工作采取获得过助学金的同学不能参评的“轮流制”,或者采取受助同学拿出一部分助学金充当班级的班费的“公有制”,或者采取将助学金拿下来后全班平分的“平分制”等形式,这些做法看似“公平”,然而事实上对于真正有需要的学生是不公平的,也是违反了助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更重要的是滋长了学生不良风气的产生,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难以估量的。

1.3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制度缺失

1.3.1政策本身的无偿性定位

“目前高校助学金发放呈现受助学生只享受相应权利而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即助学金资助具有无偿性的明显特点。”国家助学金既不和奖学金一样需要靠努力学习并取得相关成绩才能从众多学生中获得,也不像勤工助学一样,需要通过学生的辛勤劳动才能获得。所以,这种无偿资助的方式,加上大面积的资助范围,使众多学生以为只要出具自己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而不需要太好的学习成绩就能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导致部分贫困生不劳而获、懒惰的思想的滋生,同时资助的无偿也使得助学金这块“馅饼”被许多非贫困生盯上,导致出现很多的伪贫困生。可见,资助的无偿性弊端已日益凸显。

1.3.2制度规定由政府分配名额的做法难以保证公平

关于国家助学金名额的确立和分配,主要是由教育部和财政部等部门通过全国范围内各高校贫困大学生占所有大学生综述的比例,从而以计划式的指令分配给中央直属高校和地方院校。该举措有一定的科学性,能从宏观和整体上把握贫困大学生的情况,在高校之间、地区之间和贫困大学生群体之间的差异未能有效顾及,呈现两种现象:一是部分高校实际需要资助的贫困大学生名额远远多余政府给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导致有部分贫困大学生未能享受到国家助学金名额的资助;二是有的高校助学金名额则远远多余实际需要贫困大学生资助的名额,致使国家助学金的名额用不完,但为了使用完名额,这些学校只能将这些有多余指标安排给一些“非贫困生”,这样做导致国家助学金没有真正“物尽其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外,受此制度的影响,高校在得到上级下达的名额指标后,也采取名额分配的做法下达到二级学院,再由二级学院将指标分配到具体的班级中,但是这样分配的方式往往未能体现实际情况,因为专业之间、班级之间学生的贫困程度是不太一样的。于是就可能会出现了A班的贫困程度高而B班的贫困程度低,但两个班的助学金名额却是一样的。这样就有可能造成A班有些贫困生没有评到助学金,而B班的非贫困生却得到了资助,这使得评定结果有失公平,不能使助学金设立的初衷得以真正体现。

2完善我国民族院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的路径思考

2.1对现行国家助学金政策进行微调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原本是从人道关怀出发的一种救济,是党和政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的资助,是无偿的,类似于在高校中设立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体现教育公平实和社会公平的一种手段。”确实为众多贫寒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重要的政策保障,为众多家庭经济贫困的学子助力实现自己的理想,从而改变自身命运和改善家庭情况提供了有利帮助。然而,“由于评定条件的模糊且资助名额的投放量较大,致使该资金设立本身并不符合高等教育平等理念、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念和人力资本投资理念的基本要求。”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只要证明其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相关申请程序并审核后就能够获得国家助学金。在此情况下,应考虑逐步将国家助学金的无偿向有偿转变,通过将原用于国家助学金的部分资金转为其他方式发放,如把这部分资金用于增设更多的勤工俭学岗位,让贫困生通过勤工俭学获得补助,这种按劳取酬的方式一方面避免了“不劳而获”思想的滋生,另一方面也使那些真正贫困的学生通过勤工俭学真正体会到独立、自立、自强的精神,从而为将来的就业储备力量,变得更有底气,更加自信。由于政府部门直接分配名额指标与各地区、各学校的实际贫困生数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建议应对各类高校学生生源地的贫困状况、高校所在地物价水平及城乡差异等情r进行实地充分调研研究,并依据调研情况给各高校所分配到的助学金灵活设置的上限名额,要求各高校评选的助学金名额不能超过这个上限,但允许有缺额,并将缺额的资金部分转做“助学基金”,主要用于勤工俭学、奖学金等方式进行资助。这种做法更更具指导性和实践性,贴合实际、更加科学。

2.2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民族院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体系

2.2.1健全民族院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机构

当前由于高校扩招,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校在校人数不断增加,给学生资助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压力,同时也面临家庭贫困学生心理等问题,这也就给当前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要建立健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完善激励机制和措施,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市、县、学校四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整合资源,最终形成一个权责清晰、自上而下、分工合作、保障有力、协调一致的科学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体系。应进一步加强各高等院校资助机构的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地方政府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资金安排、场地落实。要使地方政府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形成良好的合作与协调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升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2.2建立科学的贫困生认定机制

制定一个科学的认定机制和指标体系,成为当前民族院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完善的关键所在。首先,科学制定贫困生的认定标准。以家庭人均收入的核算方式计算贫困的程度,确定学生贫困的等级。其次,要在全国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国各地家庭生活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水平的差异,计算出学生的家庭困难程度,并考虑高校所处地区生活水平的高低,灵活制定适合每个高校学生的资助等级体系。最后,计算大学生所读专业所需要的费用和家庭收入的差异,对艺术、设计、建筑等收费比较高的专业,计算方法可以适度放宽,资助标准可以适度提高。具体而言,建议主要从以下三方面重点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一是建立规范化的认定制度。各高校成立专业化的认定机构与人员。通过设计统一的认证标准,实施动态管理,确定公平、公正的认定流程,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科学性。二是建立困难学生身份核实制度。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会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了充当着社会中介机构组成困难学生身份核实工作小组,定期通过对学生生活调查、家庭所在地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不定期地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如G民族大学学生资助中心,每年寒暑假都会安排学生工作人员,如辅导员、班主任以及转关学生工作的各二级学院副书记以及学生工作处的领导老师进行家访与慰问,这样既可以实地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又能表示对困难学生关怀,与困难学生父母一起关注贫困大学生的心理情况,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档案制度。利用身份核实的材料及结果,建立贫困学生数据库,存储并定期更新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在校受助情况、获得奖励及受到处分情况等为资助工作的有效和精确开展提供参考的数据资料。五是建立抽查家访制度。对申请贫困助学金的学生,每学期从申报学生中抽查5%-10%的数量,由二级学院组成家访小组深入到被抽查的学生家中进行实地调查,以进一步了解申报学生的实际困难程度,并通过此举及时发现不如实填报申请信息的不良行为从而予以纠正。

2.2.3完善国家助学金规范化的评选制度助学金的评选至关重要,要体现规范化、公正化。

一是增强资格审查透明度。凡是未进入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学生申请,一律取消其助学金申请资格。二是明确评选标准客观性。要尽量减少助学金的评选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助学金是贫中助贫,可根据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来确定资助的学生名单。三是进一步规范评选程序。逐一按照贫困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综合把关、各院系审核查验和初步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名单、最后由所在高校审批公示,在评比过程中更加注重班级同学和班主任的意见,因为他们和申请的同学接触和了解得更多,能如实反映所申请学生的真实情况,同时坚持院系、学校二级公示制度,给予院系审核以足够的灵活性。四是成立公平、公正的评选团队。建立三级审核制,一是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校级审核小组;二是由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班主任和辅导员组成的院系级审核小组;三是由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一般以宿舍为单位推选1名代表)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以及申请人实际情况,审核和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名额。

2.3探索建立民族院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失信的追责机制

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作为高校一项重要的关系广大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工作,需要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资助政策的法律化、定型化的必然趋势。通过建立健全关于学生资助的法律体系,规范资助行为,明确相关政府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各高校资助机构严格要规定做好资助工作,同时也明确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权利和义务,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需要资助、扶助的内涵、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进行立法化,使资助、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和惩罚任何扰乱大学生资助工作的违法行为,从而建立一个有序、有效地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同时,还要完善信用体系的建设,从信用体系的角度尽量减少和杜绝违纪违约现象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如在贫困证明的开具要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心和工作严肃性,建立生源地认定过程中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明确整个环节中各部门的责任与义务,提高贫困证明的可信度,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一大难题。一是对以弄虚作假获得资助的非贫困生,一旦发现将取消评比资格并进行通报,记录进诚信档案,通过此举警告以谋求蒙混过关的学生;二是对发现搞“平均主义”、“轮流享受”助学金的班级,要严肃追求班主任、辅导员的责任;三是尝试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回收制度。一旦发现受助学生有挥霍消费、奢侈生活等行为,学校有权回收资助款,并在全校通报批评和警示教育,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将其与评优评先和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及就业推荐等结合起来,并将追收回来的国家助学金评选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

参考文献

[1]张向林.对当前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工作的几点思考[J].高教论坛,2007,(33).

[2]申l东.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J].经济师,2004,(8).

[3]姜玉梅.高校助学金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1,(2).

[4]秦玉梅.当前高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5).

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篇2

第二条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优秀;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第五条高校可按照上述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分别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道德、学习状况、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评审。

第六条国家助学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

第七条学生可根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所在学校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并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1、2),但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八条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

1、财政部根据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上一年度在校本专科学生人数,于每年9月1日前确定并下达对各中央主管部门和各地的国家助学奖学金预算及分配名额。分配名额时,对西部地区的高校适当予以倾斜。

2、中央主管部门和各地财政厅(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确定各高校的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对农林、水利、师范、民族、地质、矿产、石油、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

3、各高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等额评审,并在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4、公示结束后,由各高校每年10月31日前将正式确定的获资助学生名单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中央主管部门或省教育厅(局)、财政厅(局)备案。

第九条各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财政厅(局)(通过省教育主管部门)在接到各高校上报的国家助学奖学金获资助学生备案名单后,于15日内将资金全部拨付给高校。

第十条国家奖学金由各高校统一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学生,或直接打入学生每月的伙食卡。

第十一条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

第十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由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参照本办法设立本地区的政府助学奖学金,可以称为“XX省(市、区)政府助学奖学金”。具体资助人数及实施细则,由各省自定。

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篇3

关键词:贫困生;心理健康;助学金

人的健康,不仅包括身体健康,还包括心理健康。在当今年代,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教师所培养的学生除了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良好的品德、强健的体魄外,还必须具备健全的人格,适应不同环境和承受各种挫折的能力,以及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一、贫困生申请助学金过程中的主要心理特征

1.迫切感

高中教育不再是义务教育,学费、学杂费和生活费已成为贫困家庭的重要负担,为了解决这些费用,父母不得不外出务工或东凑西凑、到处借款。国家与社会爱心团体为解决贫困学子的经济负担,特设立助学金,而助学金的申请已成为贫困生解决家庭经济负担的重要途径。在申请过程中,贫困生迫切需要通过申请争取到相应的助学金,以减轻家里负担,也相应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2.自卑感

生活上,大部分贫困生来自偏远山区,家庭条件差,又加上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不一致,造成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尤其是城乡间生活方式和习惯的差异,使贫困生心理产生巨大的反差。由于在穿着打扮、吃喝玩乐、生活用具等各方面的明显差距,让他们对自己产生怀疑,他们开始低估自己,甚至开始否定自己。他们害怕别人投来异样的目光和鄙夷的眼神,逐渐陷入自卑的泥潭。他们对人际交往的开支难以承受,对集体活动消极退缩,他们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他们害怕别人瞧不起自己,而只能自己默默地承受着这无形的压力。

心理上,作为一个自我意识已经逐渐成熟的个体,他们又有强烈的自尊要求。因此,对涉及自己的事情非常敏感,容易形成情绪和情感上的强烈波动。由于这种心理特点,使贫困中学生在人际交往和群体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表现出明显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他们有融入群体的强烈愿望,但又往往因为自身的问题导致矛盾和冲突;他们有得到周围环境支持的心理需求,却又不愿接受他人的同情和怜悯。不少人因害怕被别人看不起而自我封闭、顾影自怜,因此,很难与群体中其他成员沟通、交往、合作。

3.失落感

贫困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面对紧张的学习、激烈的竞争和高昂的生活开支,心理上开始不适应,精神压力增大,情绪起伏也大,易动怒,疑心重,对人冷淡、封闭孤独。贫困生如在申请助学金过程中,当出现事与愿违的事时,就会有极大的失落感,甚至会自暴自弃,长期发展下去容易形成心理病变,轻则焦虑、忧郁、恐惧、自卑,重则精神崩溃、自杀等,甚至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愤怒感

普通高中资助名额和经费都有限,在申请资助过程中,有个别不贫困的学生没有丝毫的道德羞耻感,通过种种手段办理一系列的贫困证明进行申请,于是就产生了所谓的“伪困生”。这些“伪困生”在申请到助学金后,也往往把这笔钱用作请客吃饭或奢侈消费,他们的这种行为给真正贫困生的心理造成了一种巨大的创伤。贫困生觉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和欺骗,心里感到很愤怒,于是对学校、对老师产生了一种不信任感。

二、采取的相应措施

1.加大资助力度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帮助更多的贫困学子安心学习加大了资助力度,但其力量还是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助学金的功能,学校应将国家助学金与社会资助金相结合,发挥团结的力量,更大面积地资助真正贫困的学生。还有提高奖学金,使贫困生也能通过自身的努力得到更多的资金。

2.完善资助程序

为了更进一步规范资助申报程序,资助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应更加严肃认真,加强调查取证,加大相应力度,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贫困生心理教育,建立诚信档案等,将助学金真正用到贫困学生身上,避免“伪困生”的出现。

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1篇4

------__县积极开展贫困学生救助活动

__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记总理在定兴视察时“百姓之病,如腹心之患”的谆谆教诲,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__年8月以来,紧紧围绕省、市委关于落实亲民、爱民、为民政策,大力实施民心工程这一要求,大胆尝试,不断创新,在全县深入开展“贫困学生救助活动”,探索出了一条凝聚民心促发展、扶贫济困保稳定、奉献爱心助教育的成功之路。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明确救助思路。县委、县政府组织成立“贫困学生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办公室、群工办、教育局、民政局、人劳局、财政局、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明确以各级各部门、社会知名企业、团体、人士为救助中坚力量;组建“县贫困学生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成员单位抽调五名精干人员,配备专门办公用房、办公设施。救助办在救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等日常救助的具体事宜;制发《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贫困学生救助活动的实施意见》、《贫困学生救助活动的工作方案》,对救助的意义、宗旨,救助的范围、条件、程序、方式方法等做出规定。为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领导保证、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

二、创新机制,保证救助效果。工作初期,领导小组以“建立机制、扎实办事、量力而行、保证效果”为指导思想,坚持以救助办建设为重点,从建章立制入手,在职责职能定位、救助申请审批、救助基金筹措管理、救助方式实施、回访跟踪调查、社会救助服务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探索,形成了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流程,建立了一系列完整、系统、缜密、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和“部门牵头、社会参与、齐心协力、协调联动”的救助机制。截止目前,累计筹集社会资金50多万元,先后对454名(535人次)贫困学生进行了资助,发放资助金43万元,使全县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在册贫困学生全部受到了资助,救助面到100%,贫困大学生资助面达81%。

(一)档案管理制度。救助办、教育局、民政局、人劳局密切配合,走村进校,对全县213所小学、30所中学、6所高中的贫困学生进行深入、细致地摸排调查,不漏一班,不漏一人。建立客观、翔实的个人档案,包括救助申请书,回访跟踪调查表,学生成绩、在校表现和荣誉记录表,自我评议书,在校师生评议书,救助措施记录等全面反映学生生活、学习、思想方面的内容。档案实行微机、文字双重管理。建立日常救助台帐,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操作。共登记核实贫困学生485名,建档案500余册。

(二)申请审批机制。制定《申请救助审批程序》、《贫困学生救助回访跟踪调查制度》。对贫困学生的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作出具体要求,建立县、校、村三级网络,形成了学生级级申请、部门联合审核的双向互动申请审批机制。每学期至少两次不定期到贫困学生所在学校、家庭进行走访,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救助措施效果回访跟踪调查,及时调整救助措施,提高救助成效。

(三)资金管理机制。设立“贫困学生救助基金”,出台“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对救助基金的目的、性质,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等方面做出严格规定。在县财政设立专户,专人、专帐管理。基金筹措以社会各界的捐款、捐物、捐赠,每年从城市教育附加费中提取5%,以及在金融营业网点和公共场所设立“救助贫困学生捐款箱”等渠道为主。资金发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救助办跟踪调查制和《救助发放回执单》制,严格手续、层层把关、逐级审批。

(四)“四公开”制度。救助工作坚持做到救助条件、救助金额、被救助人员和财务“四公开”,积极接受捐助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切实达到“公正、公开、公平”,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携手联动,整合救助资源。一是集中救助。先后进行四次大规模集中救助。县教育局对20__年高考本二线以上录取的城镇特困职工和农村贫困户的67名学生给予每人20__元的资助;县人武部对45名贫困中、小学生发放10000元的资助金;县政协在全县政协委员中筹资1.92万元对37名贫困中、小学生给予每人200-1000元的资助;20__年8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贫困学生资助大会”,对293名贫困学生发放资助金19.74万元。二是结队帮扶。县级领导、各单位一把手率先垂范,每人结队帮扶一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保定华北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与14名在册贫困大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发放帮扶资金4.2万元,并确定在校大学4年的帮扶关系。定兴五合窖酒业有限公司与41名在册大、中、小学贫困生确定帮扶关系,发放4.28万元的帮扶资金。县国税局与10名大、中、小学生建立帮扶关系,发放帮扶资金1.05万元。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邮政局分别与16名在册大、中、小学贫困生签订《“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协议书》。同时,在县电视台定期公布优秀贫困学生名单,开通服务热线,号召社会有识之士对贫困学生进行结队帮扶。现共有88名贫困学生落实了结队帮扶措施。三是多层次、全方位救助。遴选家庭特困学生,及时申报市级“寒门学子”资助;加强与在校贫困大学生所在学校的联系,帮助贫困学生积极争取“奖、贷、助、勤、免”等方面的帮扶;对突患重大疾病的贫困学生,协调有关部门、按有关申报条件和程序,争取市以上“红十字”协会组织和省危难救急基金的资助;协调县工会、县妇联、县民政等部门,把贫困学生救助与城镇特困职工及农村贫困户扶助、女童救助工作相结合,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的资助;加强与国家、省儿少发展基金会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四、借势推动,营造救助氛围。一是积极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寒门学子救助大会、资助大会及各项捐助仪式,定期召开救助企业、部门和贫困学生、家长座谈会、茶话会等活动,扩大群众影响,提高社会共鸣。把8月作为“贫困学生救助活动月”,悬挂标语、发放“倡议书”、设立咨询台,在电视台开辟“帮困助学”专栏、县领导公开发表救助讲话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对救助工作有正确地认识和了解,最大限度的号召方方面面的力量投入到救助工作中来。二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今年县委、县政府对19个慷慨解囊、奉献爱心的先进企业、部门进行表彰,授予“救助贫困学生先进单位”称号,以榜样凝聚力量,推动救助。

几点思考

一、救助贫困学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摆脱贫穷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扶贫济困必先治愚,因贫困而失学,因失学而愚昧,因愚昧而更贫困,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只有救助贫困学生,用知识改变他们家庭的落后状况,实现富裕,再由每个贫困家庭的富裕促进社会的共同富裕。

二、救助贫困学生是执政为民具体体现,是亲民、爱民、为民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救助工作,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帮扶贫困家庭、资助贫困学生,急困难群众之所急,想困难群众之所想,带着感情、责任、追求,扎扎实实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党的形象和权威。

三、救助贫困学生是维护稳定的有效途径。贫困学生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是因家庭困难而失学、辍学,分析原因有:⑴家庭因病、残、弱而致贫困;⑵孤儿,单亲家庭,或家庭缺少劳动力;⑶父母下岗、失业,无稳定经济来源;⑷其它突发事件而致贫困。以上问题也是当前潜在、亟待解决的社会难点、热点,是阻碍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不健康因素。所以说,我们以救助贫困学生为切入点,帮助孩子完成学业,扶持其家庭自力更生,重新创业,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对维护稳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救助贫困学生是人才兴县的战略任务。自古雄才多磨难,在全县贫困学生中99%以上品学兼优,具有更好的培养和发展潜力。20__年全县高考达本二线以上的学生中,贫困学生占13%,今日的寒门学子,将是明日的栋梁,是兴国强县的中流砥柱和智力保障。

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1篇5

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目的和意义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就是在全面摸清本区贫困状况和准确认定贫困对象的基础上,对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予以低保救助,维持其基本生存;对具有发展生产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项目扶贫到户,促其脱贫致富,全面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

现阶段,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国家扶贫战略的两个重要支点,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也是国内外反贫困经验的历史总结。做好这项工作,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激发农村贫困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具有重大意义。

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在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实行社会救助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开发,充分发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整体作用,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实现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深入了解乡镇、行政村的贫困现状,全面调查统计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数量、分布、构成以及家庭、个人情况,摸清底数,对他们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其中,对符合低保政策的低保对象,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对贫困线以下具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包括低保对象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扶贫低保户),通过项目扶持,实现增收脱贫,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的识别机制、瞄准机制和动态监管进退机制,探索建立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和有效衔接办法,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积极稳妥,试点先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比较复杂,而农村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必须做好先期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稳步推开。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村、队贫困状况、贫困成因,以及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差别,实行分类指导。三是公开、公平、公正。在衔接中要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四是符合条件,农民自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年月日--月日)

1、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3、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

4、对参与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先期试点(年月日--月日)

先在区确定的镇北堡镇新华村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探索识别贫困农户的方法,确定符合实际的到户扶持对象规模;探索促进产业升级和到户扶持紧密结合的扶持项目、环节和措施;探索全面提升被扶持对象发展能力、增进贫困群众福祉的支持项目和措施;测算全区扶贫到户的资金规模。完成试点工作后,分析试点成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措施。

(一)确定对象规模

试点村在年农村常住户籍人口中,按15%的比例,确定贫困对象。

(二)识别扶贫对象,落实帮扶资金和帮扶责任人(年3月10日前完成)

1、户主申请。由农户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名后,交村民委员会审核。

2、民主评议。村民个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或由村民小组组织群众民主评议,将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在全村张榜公示,并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

3、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无意见的申请对象,由村民委员会报镇政府审核,并将结果在一定媒体或公开场所进行公示。

4、审批。经镇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扶贫办和民政局,扶贫办和民政局在充分沟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将审批结果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

5、登记造册。所有扶贫对象,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填写有关个人信息。做到村有册、镇有薄、区有电子档案。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电子档案。

6、信息录入。由扶贫办组织人员于5月底前将先行试点村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低收入农户管理系统。

7、落实项目资金和帮扶责任人。经审批的扶贫对象,镇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根据各镇、各村实际情况,规划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并确定帮扶责任人。

(三)完善政策(年3月底前完成)

根据先期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完善两项制度衔接的具体工作思路和方法,按照“应保尽保和应扶尽扶”的基本要求,根据贫困村不同情况,确定识别比例和扶贫与民政救助的比例,研究落实项目资金扶持的保障机制和民政低保的衔接方式,制定“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方案,召开总结研讨会,部署全面展开工作。对农村低保对象,要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扶贫对象,要围绕区委、政府确定的主导产业,调整扶贫资金的投向,落实到户资金和政策。一是加大产业扶持。产业项目实施要尽可能的向扶贫开发对象倾斜,在圈舍建设、基础母牛投放、苗木发展等方面优先扶持扶贫户,并提供技术培训。二是加大技术扶持。采用依托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的技术力量和农村实用人才、扶贫自愿者指导等多种形式,免费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对贫困户缴纳农村合作医疗自筹资金部分可以用财政资金进行补助;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提供资金支持;加大互助资金组织的推广力度,提高互助资金组织的覆盖面,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要优先提供到户贴息贷款。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扶贫贷款担保机制,为扶贫开发对象提供资金支持。四是加大教育培训扶持。“雨露计划”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优先安排,在培训经费和生活补助上提供资助,优先安排就业。对扶贫对象子女就读中职的实施扶助。五是加大移民扶持。生存条件恶劣的扶贫开发对象,采用移民扶贫的形式给予帮扶。六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对贫困户实施沼气建设项目、“一池三改”项目、人畜饮水项目和危旧房改造项目,优先补助。七是加大社会扶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对扶贫开发对象实行点对点、一对一的帮扶。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计生户、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扶贫办、民政局、两镇要分别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档案。完善整合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重点对两类对象的交叉对象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管理平台,明确专门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按规定进行退保;对实现脱贫致富的对象,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停止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于收入下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和返贫的人口,要及时纳入低保并吸纳为扶贫开发对象。

第三阶段:(年月日--月日)

在总结先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工作程序按照先期试点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月日之前要完成扶贫对象信息录入低收入户管理系统工作。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年月日--年月日)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结束后,两镇要对本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扶贫办牵头对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区、银川市扶贫办。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专业性强,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政府决定成立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扶贫办,马丽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扶贫办要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牵头工作,重点研究并提出工作方案、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长效机制和扶贫开发对象的到户帮扶政策,同时对扶贫战略和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完善建议。

民政局要积极配合扶贫办落实交叉对象的扶贫政策。

统计局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两项制度扶贫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

财政局要提供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残联要会同有关单位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残疾人中的低保户和扶贫对象提供重点帮扶。

各帮扶部门要按照规划的帮扶项目,建立帮扶工作责任制,对确定的扶贫户进行帮扶,实现早日脱贫致富。

两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本镇具体的实施方案,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要确定一名领导干部专抓此项工作;每村至少保证一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抓好这项工作;镇人民政府要审核各村确定的扶贫对象;搞好本镇的宣传,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各村要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组织农户自主申请,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核实申请内容,确定扶贫对象。在对扶贫对象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报镇政府审核。

(二)大力宣传、搞好培训。“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要有广大贫困农户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动员号召群众积极参与。同时,要对参与这项工作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注重发挥大学生村官、扶贫志愿者的作用,充实镇村两级力量。

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兰兰和胖胖”为你整理了这篇机关干部教育扶贫工作先进事迹材料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用初心守望孩子成——机关干部教育扶贫工作先进事迹

“要打好脱贫攻坚战,教育扶贫是根本,让贫困村的孩子们有书读,读好书,这就是我扶贫工作的重点之一。”同样是从偏远山区走出来的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干部员韦美乔,是贵港市桥圩镇新兴村扶贫工作队员,她深知农村孩子追求知识的道路上困难重重,刚到新兴村从事扶贫工作就主动向村小学、村委会了解学生们的家庭和学习情况,上门辅导暂代上课,尽最大的努力陪伴和关爱贫困儿童,用初心守望孩子们的成长。

志愿上门辅导,激励贫困户孩子读好书

桥圩镇新兴村是个地理位置相对偏远、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的小村庄,村里仅有一所学校,现有51名学生、6个班级,仅有的4位老师都身兼多门教学任务。韦美乔在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前提下,主动向学校提出可以在学校忙时担任志愿者,缓解学校教学压力。港南区桥圩镇振南小学新兴分校的副校长姚伟常说:“开始我们怕耽误韦美乔同志的工作,她却说可以在忙完扶贫工作时,用空暇时间到学校作一些力所能及的活。”

假期里,韦美乔发现村里的孩子们因家长外出打工或下地干活而无法得到照顾,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后,又开始张罗对孩子们进行学业辅导,鼓励孩子们自立自强,通过学习改变命运,走出村子,过上好日子。同时她还用心劝阻家长们不能让孩子们辍学,再贫再困不能贫教育,再苦再累不能苦孩子。韦美乔的热心善举赢得了村民们的一致肯定。“我们农民家里忙,大人都要下地干活,没什么文化没法教孩子,自从有了她的督促辅导,小孩听话多了学习也认真了,这是扶贫干部给我们村做的大实事、大好事!”新兴村村民林玉彪高兴地说。

关爱留守儿童,用初心守望孩子成长

一个繁星闪烁、风清虫鸣的平凡夜晚,一个普通的微信视频聊天连接了远在天边的两个人。“世上只有妈妈好,妈妈,我要为你唱一首歌,祝妈妈生日快乐!”视频一边是小女孩兴奋激动的祝福声,视频另一边是远在海南打工的诧异的李小铭,一个从不在乎自己生日的农村传统妇女,收到的人生第一个生日礼物竟然是女儿的歌声。在小女孩旁边的韦美乔,也一同打着节拍,为实现贫困留守儿童姜语荞给妈妈庆生的小小心愿而感到高兴。

古有木兰巾帼不让须眉,而今铁军姑娘情暖乡村。韦美乔同志努力融入村民的生活中,积极走访全村15户贫困户59名贫困人员,了解他们生活情况以及困难,努力帮助贫困户出谋划策。刚开始的时候,村里留守儿童并不接受韦美乔的帮助,但韦美乔依然保持足够的耐心,经常到各家各户和孩子们交流,为他们辅导功课,还会时不时购买有趣的故事书讲给他们听。就这样,韦美乔变成了村里的“孩子王”,孩子们经常主动和她聊天,和她商量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各种问题。韦美乔越来越觉得守护一个孩子,帮助一个家庭,是一件值得坚持的事情,施比受更幸福,在孩子们身上她也获益良多!

精准教育扶贫,为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补贴

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篇7

本人是07级机制本科三班学生xx,因家庭经济困难,特申请贫困补助。

我来自贵州的一个偏僻山区。那是一个生活简单中小农村,从我懂事开始就知道父母都是认为只有凭读书跳出山区,跳出农村。所以爸妈不尽辛苦的让我跟妹妹上学,在农村来讲,有两个儿女可以读书的真的是件很惊奇的事情,同龄的孩子都羡慕我们,可是又有谁知道背后的父母是多么的辛苦与劳累,尤其是交通不怎么方便的农村。妈妈是一个文盲,什么都不懂,就只会在家里种田,种一些可以换钱的农作物。由于山路不方便,有东西爸妈都得提前一天准备马车,将货物托运到市场。爸爸是一个给别人修房屋的建筑工,考的是苦力,每当我小的时候放学回家在路上看到爸爸在给别人拌水泥浆,那汗水直往下流的时候,我那幼小的心灵就告诉我一定不要辜负爸妈的期望。爸虽然是做建筑,但收入很不稳定。在我大一的时候,更是雪上加霜,爸爸在一外地修建筑,在送水泥浆的时候升的木架子突然断掉,爸就摔了下来,从此脚就开始行动不便,也就不能再去工作,但是他却还是要我坚持读书,不要就这样放弃。否则就浪费了他的一条腿。从此家里就只有妈妈了,妈妈比往常更累,而现在我妹妹正在处于高考阶段,营养是最重要的,而我在学校里也是时常做兼职,赚取生活费。村子里看到我家这样的环境,都让我和妹妹不要读书了,我爸爸却是死都不同意。就这样村里没有办法,也只能每年补助一些口粮。

在校期间:我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学生利益的面前,我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在班级,积极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最终,我连续两年被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所在支部连续两年被授予“校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我们班的贫困生是比较多的,我想有贫困生也不是什么坏事,贫困能更磨练我们的意志.我是一名贫困生,我有我自己的经历,我的经历使我认识到,贫困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阻碍,我们最大的阻碍在我们心中,只有你克服了自己的贫困心理,你才能做的更好,”人穷志不穷”,‘穷且益坚”,这么一句古语已经告诉我们了,我想我自己不会被贫困击倒.而且会更加努力.来改变我们的现状,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摆脱贫困,否则我们会一直贫困下去.贫困不是我们的绊脚石,相反塌实我们的动力.我会更努力!!

因此希望能够得到学院的补助,缓解一点父母的经济压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月x日

家庭贫困申请书范文(二)尊敬的领导:

我是XXX单位职工XXX,我家庭有两口人,月平均收入在1500元左右,家庭人均收入在750元左右。我和前夫结婚多年因病一直末能生育子女,经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医治。直到2019年11月终于生下女儿。因身体因素导致女儿早产。女儿一出娘胎就在儿科抢救。(在这以前就为了医病不但花光了家里夫妻俩的全部积蓄和收入还多方借债。)女儿的早产给本来就贫困的家庭带来了更多的困难。使一贫如洗的家庭旧债末还又添新债。但为了孩子再苦再累花再多的钱也是值得的我也是高兴的。但没有想到的是女儿的出生不但没有给我带来希望和幸福,却是更加的绝望。当我还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的时候,一场婚变给了我致命的打击。当时孩子才满月,前夫家因为我生了女儿非逼着我离婚。我不同意前夫就毅然辞去工作,离开我和女儿。

因为我母亲早故,父亲年岁已高。在孩子一周岁之后我不得不同意离婚给前夫。但条件有一个前夫必须先帮我把孩子带到能上学。前夫家住在织金县下属的一个乡镇,来回一次的路费要200多元。孩子所有的费用都由我来承担,前夫家只负责照看孩子。哪怕孩子有一点小病前夫都会通知我去带孩子看病。前夫家庭对女孩的成见和前夫对孩子的不负责任让我更是心惊肉跳,我怕我一个大意孩子就会有什么不测。所以我必须每一个月最少去看孩子一次。这让原本就很贫困的我更是雪上加霜。我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勇气。我想到领导对我和孩子的经常关怀。所以我鼓足勇气向领导提出请求,恳请领导在经济上帮我一把我会在实际工作中报答领导对我的关怀的。

申请人:XXX

20XX年12月30日

家庭贫困申请书范文(三)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琼仁,最近听说单位正在给有困难的职工办理困难补助,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单位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家庭困难,蔬菜五谷价格飞涨,猪肉也贵于牛肉,全家三口一日三餐只能靠牛肉维持,根本无钱购买其他食品,无法进行营养的粗细搭配。为此,全家人长期处于高度营养不良状态,并不得不靠人参等高级补品维持营养平衡,时间一长,现在经济已经达到入不敷出的地步。

2.由于长期的大鱼大肉,造成本人患有严重的三高症,身体健康状况急转直下。前两天单位组织旅,我连爬四座大山就出现了胸闷气短等不良症状,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好的身体,不能更好的工作,又怎么能挣到足够的钱来摆脱现在的经济危机呢?

3.由于家庭困难,本人仅仅饲养了三只波斯猫,四只贵宾犬,但就是这几只可怜的宠物,也因为无钱购买猫粮狗粮而造成投喂不及时,看着它们日渐消瘦的小样儿,我实在是心疼不已!在这个富有爱心的世界里,我怎么能以家庭困难为由舍弃它们呢?

4.由于家庭困难,加之离单位较远(即使步行也要三分钟才能到达),为了每天能按时上班,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去,我经常乘公交或者开私家车上班。即使这样,也因最近家庭异常困难而无钱购买公交IC卡以及加不起油,现在只能打的上下班,这对于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5.由于家庭困难,每天上班打的,现如今出租车起步费又涨,我的LV钱包渐渐瘪痩,不得不换一个皮糙肉厚的Gucci。

6.由于家庭困难,我基本无钱购买像样而得体的衣服,这一点也是有目共睹的。我经常穿乞丐服上班,虽然那是一个品牌服装,一件就1000多,但试想一下,要是家里不困难,又有谁愿意穿乞丐服上班呢?

7.由于家庭困难,我们一家三口不得不住在200多平米的楼房里。前两天到乡下考察,我发现当地最困难的五保户人均占用土地(含承包田)都在1亩以上,而我家人均占地仅为可怜的83.33米,从这个角度来说,我现在连乡下最困难的五保户都不如呀!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完全符合申请补助的条件,如无不妥,请予批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家庭贫困申请书范文(四)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部门的熊世俊,我来自云南的偏僻穷农村家庭,上次孩子出世,不幸查出患有先天性的脑瘫,但是医生说病情很严重,立即住院治疗,花费了2万多元,最后由于没钱不得不回家保守治疗,前几天半夜的时候,小孩子病情有发作了,并且有短暂的休克和昏迷,情况十分的危险,幸亏发现及时迅速送往医院治疗,经过半个多月的时间治疗,基本可以出院了,这次的治疗花费了我所有的积蓄,还给自己背上了2019多的外债,给我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家里有还有父母要养,全家人的生活没有着落,让我非常的揪心,不知道明天的陆怎么走,

幸好,听领导告诉我说这次公司和国家有补助的政策。我非常希望能通过这次的机会来缓解一下自己的经济困难和家庭压力。我来公司上班已经有3年多了,在这几年的时间里,认真工作,尽职尽责。丝毫没有放松自己,不但把自己的本质工作做好,而且还帮助带出一批一批的心同事。把公司的利益方在第一位,可是现在。面对如此的生活压力,让我自己喘不过气来。但我自己还是坚持了,丝毫没有妥协倒下,永远的为公司尽我最大的努力,这次我真的需要公司帮我一把,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在我最困难的时候,能伸出缓助只手,让我熬过最后的关头让我从新找回信心,相信自己能挺过困难,在今后一定更加努力的为公司创造更多的财富,衷心的感谢各为领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家庭贫困申请书范文(五)尊敬的XX学校领导:

您好!

我来自中国湖北省十堰市陨县的一个偏僻的农村。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父母亲均是农民,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在家务农以种田为生,且母亲一直有病在身,全家的开支几乎由父亲一个人承担。为了能让我上学,父母亲日夜劳碌奔波,可收入仅仅是维持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几十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尽管家庭贫困,经济捉襟见肘,但我并不因此而放弃我的大学梦,经过我的奋斗努力,终于圆了我的大学梦,但是高昂的学费,让全家在高兴之余,也随之多了一份负担。每当开学时父母亲便愁容满面。

几经周折,父母终于向亲戚朋友借来了我的学费,但现在我们家早已是负债累累。我并没有被家庭情况所困扰,始终坚持学习,没有把自己的情况当成一种负担,在校期间我曾获得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和一次三等奖学金。在学习上,我努力刻苦,还参加了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生活上,为了尽量减少家庭负担,在空闲和休息期间,在不影响自己学业和学习的同时,我还参加了图书馆里面勤工俭学,这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生活负担,还学会了一些书本上不曾有的知识。在大一署假期间我到天津去做过短工,大二时在学校图书馆里找了份工作。对于之后的生活我有了更明确的目标和追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保持共青团员的先进性思想,为加入共产党做好准备,作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为了能给父母减轻负担,解决我的后顾之忧,遂向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希望各位老师能给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家庭贫困申请书范文(六)尊敬的宽阔镇人民政府各位领导:

我叫夏贵锋,今年39岁,我家住在宽阔镇宽阔村丰乐二组,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考虑到生活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我家主要成员有:双女,大女由于是先天性哑巴,也给家庭带来严重思想包袱,在加上我已作了结扎手术,体力越来越差,现根本就无法维持生活。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家庭困难,全家四口一日两餐只能靠体弱多病的妻子维持,根本无钱购买五谷杂粮,最严重的是由于去年七—零九洪灾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颗粒无收,导致今年无法耕种(没有农田,全被冲毁)。为此,全家人长期处于饥寒状态,并不得不靠左邻右舍的扶持,时间一长,现在经济已经达到入不付出的地步。

2、由于长期的生活质量差,造成本人身体健康状况急转直下,前两天下地干活,我出现了胸闷气短等不良症状,身体是生存的本钱,没有好的身体,不能更好的农活,又怎么能挣到钱来摆脱现在的生存危机呢?

3、由于家庭困难,我基本无钱购买衣服,我经常穿亲朋好友送来的衣服,这一点也是有目共睹的,虽然那是一个破旧的衣服,但试想一下,要是家里不困难,又有谁愿意穿破旧的衣服呢?

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全区1013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94名即时帮扶人员,已有6188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1221人纳入分散特困供养范围;近年来,共给予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予以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综合覆盖率达到72.6%。

(二)残疾、未成年、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一是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孤困儿童325人,其中困境儿童70人,事实无人抚养211人;孤儿44人;留守儿童476人,三年来共发放资金420万元,并且全部确定了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100%落实了保障政策。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区现有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324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5614人,两项补贴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全区2763名60—99岁低保老年人中,有2155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已全部按月发放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

(三)慈善助力脱贫攻坚持续发力。2015年至今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累计出资581.72万余元,助力全区脱贫攻坚战,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必备家具、过冬棉衣被、电暖气等物资。会同区扶贫办建立了“情暖水城”爱心众筹平台。开展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五大救助项目。

(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区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方案,两次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进会;创立了“党建引领+精准脱贫”品牌。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22个,投入资金47万元。

二、民政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民政救助兜底政策。近年来,区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总体部署,一是相继配套出台了我区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制度、能力、信息、资金、监管等五个方面统筹的政策措施,二是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通过进一步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的认定条件,将89名建档立卡残疾人新增纳入低保单人保救助范围;并且进一步延长贫困户家庭不在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后的渐退期,由原来的延保3-6个月延长至现在的6个月,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进一步得到有效衔接。三是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关于指导基层落实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于贫困家庭刚性支出的有关规定,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1.将贫困户中残疾人康复治疗、配备康复器材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2.将贫困户中大病患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门诊费用、长期服药费用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3.将贫困户中因教育产生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4.将贫困户因就业产生的交通费、培训费、伙食费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进一步加大了低保政策的覆盖面。三是为确保困难群众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区民政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将临时救助审批权直接下放至各镇(街),并于2019年10月份在全区14个镇(街)、园区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各镇(街)总计拨款95.99万元,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共公开展临时救助9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有效保障了贫困户面对突发困难时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扶贫数据比对工作,确保精准扶贫。今年是脱贫攻坚验收之年,区民政局结合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逐人逐户的入户排查。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区未纳入低保范围的1300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通过这次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146户贫困户纳入了低保救助保障范围,并且对剩余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154户贫困户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对于其中重残重疾、有返贫风险的贫困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定期进行复查。二是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结合兜底政策自查活动,通过系统内提取各项疑似数据,并进行逐条分析整改,坚决杜绝“错保”、“漏保”、“该吃五保吃低保”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兜底政策“不漏一人、不漏一户”。1.通过低保系统提取出497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低保户,并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将其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220人转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107名符合特困条件但坚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民政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并留存备查。2.通过与扶贫办数据比对,提取出89户低保户疑似存在“保人不保户”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将其中确实应该纳入低保范围的5名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剩余84户低保户家庭成员因去世、出嫁、成年就业等原因不能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对因“漏发”、“错发”造成未足额领取救助资金的贫困户全部予以补发资金。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自查自纠,社会救助科对因转五保时审批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发放断档的7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低保资金4.6万余元;养老科对因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不及时造成少发补贴的38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资金12.89万元;社会事务科对462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困难生活补贴4.4万元,对378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重度护理补贴6.4万元。

(三)切实逐年提高民政兜底保障水平。近年来,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逐年提高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财政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周密做好了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截止2022年6月,农村低保标准线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516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6708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以来,区民政局对全区1847户建档立卡低保户统一提高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低保金提高至225元以上,有力保障了我区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持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兜底政策人人知晓。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印制12000余份民政兜底政策宣传彩页,并张贴在全区103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显眼位置。宣传页内容涵盖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孤困儿童政策,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每一项民政兜底政策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资金发放金额,让贫困户一看即懂,真正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民政兜底政策。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各镇街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导致在低保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对申请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识别不深入等问题。在今年9月底,区民政局组织全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对社会救助政策认真学习领会,读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

(二)民政部门和扶贫行业部门相关政策衔接不够。督促各镇(街道)将农村低保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措施,对系统显示已享受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纳入低保的或显示已退出低保家庭但还未退出的,深入进行信息调查,对各类人员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基层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部分群众因对低保、五保申请、临时救助等政策不了解而导致未能及时申报。通过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以及利用新闻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及力度,多角度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制度特点,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方面

1、重点排查已享受低保的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保人不保户的问题”。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大督导、排查力度,由各镇(街)每月提供本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和低保户名单,通过每月一次对比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家庭人口数和在保贫困户名单人口数,确保“保人不保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比对,对数据有出入的第一时间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变更增加家庭人口,确保扶贫验收期间不出问题。

2、重点排查在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该吃五保吃低保”,以低保政策代替特困政策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系统,定期提取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保名单,并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仍有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将遵循贫困户个人意愿,同意转入的要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特困供养手续,不同意的要与其签订县级民政部门放弃协议。

3、重点排查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贫困户是否还存在因重病重疾刚性支出较大,没有纳入低保问题。区民政局下一步将通过前期我局开展“兜底政策自查活动”时,各镇(街)建立的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重点关注其中有重病重疾的人群,是否存在因治疗刚性支出较大造成返贫的,一定要第一时间纳入低保范围。对因重病重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报销完二次报销后还个人自负金额巨大的,将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继续巩固低保长期公示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加大对全区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公示力度,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整改后的户数、人数各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新申请的低保户要求附镇、街一级的公示照片。对在保低保户按要求进行长期公示,做到每季度更换一次,区民政局不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二)社会事务方面

1、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发放明白纸、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宣传。各镇(街道)、园区经办人员在办理低保证和残疾人证时,要当面告知残疾人应享受的相关政策并发放明白纸,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2、继续与残联组织对持有残疾人证但没有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进行排查。将“两项补贴”数据与火化、低保和残联残疾人证数据进行比对,可疑数据逐一排查核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进一步延伸服务手臂,切实杜绝因残疾人不了解政策、主动办理有困难等情况而领取不到补贴的现象。安排各镇(街道)、园区民政所采取主动上门办理、电话邀请办理、代为办理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服务手段,确保应保尽保。

(三)养老方面

1、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经济困难老年人申领程序。要重点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聊民发〔2018〕209号)文件规定,明确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由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老年人补贴申请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要夯实村(居)民委员会责任,要由村干部帮其代为申请。

2、继续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济困难老年人排查力度。养老科下一步将对全区所有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排查,并重点筛查扶贫办下发扶贫名单中6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现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但是未领取待遇的,将及时给与补发。

(四)建档立卡未成年方面

1、继续组织开展建档立卡未成年人政策落实情况摸排走访工作。要通过逐户逐人的核对情况,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全力保障建档立卡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困难儿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群体,资金的能否及时有效的发放,决定着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建档立卡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简化审批流程,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区民政局通过夯实未成年人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进一步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困儿童的家庭探视责任,第一时间了解需要监护或照料的儿童情况。

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

一、教育民生工程工作总体情况:

我校2022年上学期共有学生196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1人,其中建档立卡学生18人,共发放金额12812.5元。下学期我校共有学生180人,摸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9人,其中建档立卡学生12人,现正在申请中,这些经费,统一由县财政根据学生提供的农户编码打入家庭账户卡中,学校一律没有截留和挪用。

901班胡兰同学,父亲去世,母亲体弱,学校积极对接社会爱心人士,联系浙江一位爱心人资助她三年学习生活费用。

同时,积极为符合三位条件学生申请“暖冬行动”救济金,为一位学生申请“春雷计划”救助金。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1、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板报、专栏,家长微信群、家校联席会等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评议及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分发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

我校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篇10

论文关键词:贫困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对策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的背景

贫困生”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我国高校里的一个特殊群体,我国政府为了保障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不断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以江苏省为例,2007年起,《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分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资助面平均占在校生总数的16%。在此基础上,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2年)》关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财政部、教育部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上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平均资助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上调至3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分2000、3000、4000元三档发放。随着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高校也在面对一个不得不引起重视的问题,就是贫困生的认定工作难度不断加大。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尴尬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科学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很多高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都存在不少的难点和疑点,致使认定工作成为一大难题。

(一)界定不清晰

《指导意见》中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贫困生”内涵和外延的不确定性,为一些人混入”贫困生队伍打开了缺口。

(二)证明不真实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材料,理论上应是对贫困生认定的重要依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凭这一纸调查表确定学生贫困与否以及贫困的程度。首先对策,有部分学生弄虚作假,填写的家庭经济状况不真实。其次,高校内部成本外部化的做法,把生源地政府推向贫困生认定的前台,但由于没有利益关系,贫困证明开与不开,开对开错与自己无关,县乡村三级政府中的民政部门往往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作深入调查,把开证明使本地学生在学校获得资助作为顺水人情”,这就导致了高校贫困生认定最主要的方法之一贫困证明流于形式,认定失效。[1]

(三)审核不到位

当前我国贫困生认定主体是高校,极少通过对学生家庭的真实调查而认定贫困资格,这导致了高校贫困生认定多为间接认定和自我认定。高校实行的观察学生消费行为,同学投票选举等方法,其实都属于间接认定。贫困生认定集中在高校的另一弊端是自我认定,即高校因不进行家庭调查,只能根据申请学生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判别其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因此,最终的结果是,高校在自我认定和间接认定上寻求平衡和妥协,出现选举”贫困生、公示贫困生和辅导员拍板决定贫困生的结果,导致了贫困生认定的缺失和失实论文提纲格式。[2]

(四)方法不满意

民主评议和公示对于遏制假冒贫困现象具有一定作用。但是,这势必要涉及到贫困学生的个人隐私,并被插上贫困生”标签,接受各种审视”的眼光,对于真正贫困的学生,构成了一种间接的伤害。艰辛与磨难早已使他们在生活面前习惯于隐藏与沉默,有的贫困学生为了避免让他人尤其是身边的同学知道自己家庭令人心酸的故事,从而选择放弃贫困认定申请;有的因公开贫困背景而加重了心理负担,甚至还引发出心理问题。

三、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对策

(一)清晰定位

在高校中可以发现这样一个情况,大多数贫困生是不愿意申请助学贷款的。在众多递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的申请者中,如果真的难以支付各项费用,为何不借助于助学贷款?可以这样理解:一方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奖励和资助的方式,而助学贷款是借贷。另一方面,众多递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的申请者中是否真的贫困确实值得商榷。以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为例,虽然申请贷款的人数是有限的,但是很少出现贫困生竞争助学贷款名额的情况。因此,可以从递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的申请者中排除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剩下的申请者中排挤水分”。

(二)面试”贫困生

在目前相关证明可信度不高的前提下,很难获得真实而准确的数据。因此需要高校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一定的识别和补充对策,对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进行面试”就是比较好的措施。面试”主要是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面试”的人员要求遵守保密原则,最大程度上消除学生的顾虑,降低对学生自尊的伤害,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三)监督机制

首先,建立完善的贫困生数据库,该数据库要尽量包含贫困生在大学期间的的所有基本信息。并且对数据库及时更新,进行动态监督。其次,建立贫困生年度评价标准,对贫困生所提供的认定材料及每年的行为进行跟踪调查并作出评价,以作为下一次进行认定或撤销其当年认定资格的依据。

(四)责任追究

贫困生认定应建立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联合认定机制,由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所在中学三章”认定,若出现弄虚作假,应在网上及时披露批评。同时,明确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并加大对造假的惩罚与追究力度。[3]对学生而言,目前我国高校对非贫困生申请贫困认定的处理多数是取消贫困生资格,即取消受资助资格,更严格的取消评优资格等。几乎没有高校将这种行为纳入到学生违纪处分中,查处后申请人所付出的成本偏小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非贫困生申请认定的风气。非贫困生申请认定的行为本质上已经构成了作弊行为,且有一定的诈骗嫌疑,因此在认定标准规范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把此类行为纳入到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中,以此提高申请人被查处后所付出的成本。

[参考文献]

[1][2]杨晴.高校贫困生认定的路径[J].教育学术月刊,2009,8.

[3]何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

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篇11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认定标准;认定模型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727(2012)04-0011-02

我国从1997年全面实行“招生并轨”后,随着高校扩招、自主招生、注册入学等招生制度的改革,高等教育日趋大众化,高校在校生一般都在万人以上,且学生素质与家庭背景相差甚远。学生中因家庭贫困而缴不起学费的大有人在,他们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影响高校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有效地解决学生欠费问题,帮扶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成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贫困生数量已占在校大学生的20%,个别地区高校的个别院系贫困生比例已达30%,甚至更高。

多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关爱贫困生,让每个孩子“上得起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2年)》中也提出要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而做好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助落实到位、真正实现资助育人功能的基础和前提。

严抓贫困生认定程序,从源头上体现公正、公平、公开

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例。近年来,随着国家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贫困生申请得到的奖助学金也越来越多。学业成绩排名在全班1/3左右的学生,在校期间都有可能得到万元以上的资助;而对于学业成绩很好、家境不是很好但也不贫困的学生而言,显得有些不公平。故有些学生因利益驱动,想方设法地加入贫困生行列,这就使得学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与补助工作变得非常复杂。因此,贫困生的认定程序必须坚持本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院系审查建档、学工处审核公示的四个关键程序,从源头上把好贫困生认定关。(1)由学生本人实事求是地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其他能证明家庭致贫的相关佐证材料。(2)班主任、班委会应结合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生活实际,根据其日常生活情况进行初审,并在班级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申请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诉。班主任、班委会在初步调查、摸底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协助学校做好贫困生档案建立工作,对本班申请学生进行排序和分级,汇总后报所在院系。(3)院系应对贫困生家庭生活状况及在校期间生活水平等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建立贫困生档案并报学工处备案。档案应包含的信息有:姓名、学号、性别、政治面貌、专业年级、班级、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学习成绩、家庭年平均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贫困原因等内容。贫困生档案经院系核实情况并写出审核鉴定,然后,报学工处作进一步审核和认定。(4)学工处根据各系上报的贫困生材料和每名贫困生的综合情况,经过调查了解和审核后,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贫困生候选人名单及等级,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长期公示。

细化贫困生认定标准,动态制定贫困生认定细则

在贫困生认定的四个关键程序中,本人申请的相关材料一般都能做到,学院公示也没问题,而对于班级民主推荐、院系审查建档、学工处审核方面,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细则,各个班级与院系的操作可能各不相同,对于调查贫困生是否家庭贫困、了解本人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在认定贫困生等级等方面,操作都会有一定的难度。

(一)建立贫困生调查制度,动态回访贫困生的家庭情况

必须加强与贫困生的联系,特别是与其家长、家庭所在地居委会、中学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的联系。除了利用电话、信件等进行回访调查外,可以根据贫困生生源地情况,利用本校其他相同生源地的学生建立回访制度,收集家长电话、工作单位、居住区照片等相关信息,以核实贫困生的家庭情况。在教师中建立回访抽查制度,对教师公开贫困生的家庭地址,由教师本人自主选择,充分利用出差、招生宣传等一切机会,一年内要求家访1~2名贫困生,并做好详细记录。

建立贫困生回访调查制度,一是可取得贫困生的第一手资料,保证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二是为认定贫困生的等级及补助级别提供了相关依据;三是在教师中建立“关爱贫困生”的帮扶工作机制,一名教师至少关爱一名贫困生,对贫困生的学习帮扶、心理疏导以及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形成,都有一定的好处。

(二)建立贫困生动态进出机制,完善贫困生动态管理

学校应随时接收学生的贫困生认定申请,特别是学生中因家庭突发事件需要重新认定或追加认定为贫困生的,应随时动态关注。

对已经建立的贫困生档案,学校每年要对所有贫困生进行滚动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以及学生本人的表现进行适度调整。

动态管理能有效解决贫困生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做到不让一个贫困生得不到关爱,也不让一个学生拿到他不应拿到的补助。

(三)细化贫困生认定标准,提高认定的可操作性

申请认定贫困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2)单亲家庭、且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学生;(3)父母年事已高或身体残疾、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4)家庭成员中无18~55岁的青壮年劳动力;(5)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家庭的子女;(6)家庭人均月收入城市低于200元,农村低于150元,本人在校消费少于300元/月;(7)来自烈士或优抚家庭的特困子女;(8)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将贫困生分为三个等级:极困生、特困生和贫困生。(1)极困生:烈士子女、革命残疾子女、孤儿或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基本无力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父母双方长期病重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学生。(2)特困生:家住贫困地区或父母都失业的学生,学生本人在校消费少于200元/月。(3)贫困生:家庭受灾,家庭成员因疾病或父母因无经济收入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学生本人在校消费少于300元/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贫困生。即使已取得贫困生资格,也应立即取消,并停止对其的困难补助。(1)触犯国家法律、条例,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2)学习主观不努力,一学期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3)经查实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4)在校期间抽烟、喝酒、请客或铺张浪费者;(5)购买电脑、CD机或电子词典等高档用品,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平均每月300元以上者;(6)未能按学校要求及时注册者;(7)获救助期间家庭经济条件已有改善,有固定生活来源者;(8)家庭因建购房、购车、结婚等消费而欠下巨额债务导致无力供养学生完成学业者。

建立贫困生认定数学模型,通过软件系统来提高认定效率

贫困生一般会占到在校生人数的20%以上,对于万人规模的学校来说,就有2000多名贫困生,对众多的贫困生进行调查、认定、管理、补助,是项庞大而又复杂的工作。采用人工方法认定往往带有很强的主观性,由此可能导致评价结果与现实反差较大。通过细化一些认定标准,再依据在校学生的最低消费水平构建相应的数学模型,并利用相应的贫困生认定软件系统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且可以减少人力支出,提高认定工作效率。

根据贫困生家庭典型特征(如地处农村、父辈职业地位和收入低、父辈教育水平低、家中教育人口多、且曾遭遇重大致贫事件),我们把贫困生家庭贫困的原因进行细化,分别为:家庭所在地、父母工作类型、父母学历、家庭人口数、家庭劳动力人口数、家中有重大疾病患者、家中上学人口、遭遇突发事件、是否决定贷款、其他特殊情况。将这些数据输入系统,通过已建数学模型,得出家庭的贫困等级。通过学校已经建立的校园一卡通,建立全校学生消费数据模型,确定学生最低生活标准。通过分析贫困生的在校消费情况,得出该生是否超过学生最低生活标准,以确定该生的日常表现是否与家庭贫困等级一致。通过对特定对象不记名的网上问卷调查,来观察同学对贫困生的反馈情况。通过以上三方面信息的对比,得出该生是否为贫困生以及贫困等级,从而确定该生的补助额度。

通过贫困生认定软件还可以进行贫困生管理,如学生回访信息记载,教师“关爱贫困生”信息,同时,通过引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与日常表现,可以达到动态管理贫困生的功能。

结语

贫困生的认定与管理是目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国家到地方政府、从学校到社会,都在关爱贫困生。以我院为例,贫困生得到的经济补助多的会达到万元以上,补助学生比例近20%。补助金的发放体现了各方面的关心与爱护,但也会造成一种现象,即“躺在贫困上”。我们除了严格认定贫困生及其等级外,还应思考如果进行贫困生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养成教育,要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另外,对大学生的资助也应从无偿资助模式,向有偿资助模式变化,获得资助的学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有偿资助强调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它在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同时,避免了“等、靠、要”和懒惰、依赖思想的滋生,阻止了侥幸心理的萌生,让学生选择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以工代赈、以酬代补,自立自强,变压力为动力,牢记责任和义务,奋发图强,立志成才。

参考文献:

[1]刘善槐,邬志辉.高校贫困生评价体系与认定模型研究[J].高教探索,2010,(5):115-117.

[2]毕鹤霞,沈红.中国高校贫困生家庭“因何致贫”――基于全国105所高校的实证研究[J].教育与经济,2010,(4):16-22.

[3]甘剑锋.论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六大原则[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6):47-50.

大学生贫困申请条件范文篇12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户籍在*市区(含*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内,通过高校招生计划录取,家庭特别困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大学生: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含低保边缘户)的子女;

(二)父母双亡且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的;

(三)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

(四)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

(五)革命烈士子女。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资助或终止资助;

(一)经审核,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等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

(三)高校年度期末有一门或一门以上功课,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四)本人申请不愿再接受资助的。

二、资助学生确认

凡申请资助的学生都需填写《*市区贫困家庭子女大学助学申请表》,并通过以下途径予以确认:

(一)学校认定。凡符合资助条件的高三学生(含历届生),可在当年的第二学期前凭有效证件以及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向所在学校申请大学助学。学校根据有关要求,审核认定资助的初选名单,签署意见,于学期结束前报市关工委办公室。

(二)部门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本系统的工作职能,推荐需资助且又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名单,于学期结束前报市关工委办公室。

(三)关工委审核并报协调小组审定。由市关工委办公室负责汇总审核资助名单后,报资助工作协调小组审定,于每年7月上旬予以公布。资助工作按高校录取顺序分批进行。

三、资助类别和标准

第一类:考上重点大学的,资助标准12000元,第一学年6000元、第二学年3000元、第三学年2000元、第四学年1000元。

第二类:考上本科(二本)大学的,资助标准10000元,第一学年5000元、第二学年3000元、第三、四学年各1000元。

第三类:考上本科(三本)大学的,资助标准8000元,第一学年4000元、第二学年2000元、第三、四学年各1000元。

第四类:考上大专院校(不含民办大专)以及职业技术院校的,资助标准6000元,第一学年3000元、第二学年2000元、第三学年1000元。

已享受国家规定的师范免费教育政策的不再享受该资助政策。

资助经费支出时间为每年8—9月。

四、资助形式

(一)结对资助,由单位集体或个人直接出资资助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二)汇集社会力量,扩大帮困助学资金,由关工委组织安排资助学生。

资助工作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由市关工委通报资助情况。各种形式的资助工作每年一次,不搞多头资助。

五、资金来源

为保证资助工作的长效性,解决资助资金来源要坚持“政府拨一点、慈善总会助一点、部门单位出一点、社会各界募一点”的原则。

(一)财政部门要把助学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每年安排约占年需资助资金总数60%—70%的专项资金。

(二)贫困家庭子女大学资助要列入慈善总会的帮困助学范围,每年要安排资助资金。

(三)允许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在预算内、外经费中提一点作为帮困助学资金。

(四)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和团体的捐款。

建立“*市区贫困家庭子女大学助学资金”专项帐户,该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每年向资助工作协调小组汇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