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的基本原理(6篇)
生态学的基本原理篇1
关键词:土壤微生物生态学;核酸探针杂交;梯度凝胶电泳;PCR
土壤中存在着极其丰富的微生物种类,它们在土壤生态系统中各自行使着独特的功能。自1953年以来,分子生物学理论和技术取得了惊人的成就,许多分子生物学研究方法和理念被应用到微生物生态学研究中,为微生物生态学研究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极大地推动了微生物分子生态学的发展。下面介绍近年主要的几种研究方法:
一、标记核酸探针杂交技术
1.基本原理
以核酸分子杂交技术为核心,利用探针分析DNA序列及片段长度多态性。探针是能与特定核苷酸序列发生特异性互补的已知核酸片段,它可以是长探针(100~l000bp),可以是短核苷酸片段(10~50bp),也可以是从RNA制备DNA探针,斑点印迹和狭线印迹杂交等不同的方法。
2.应用
科学家应用核酸杂交方法研究了被燃油污染及不污染的土壤提取的细菌DNA,结果表明:被污染的土壤提取的细菌DNA中各种烃的降解基因的检出率显著高于不污染的样品,且定量分析结果表明污染越严重,这种降解基因的含量越高,因而可以用该方法作为对土壤中燃油污染程度的评价。
3.原位荧光杂交技术
(1)基本原理。FISH是以荧光标记取代同位素标记的一种新的原位杂交方法。它检测核苷酸序列是利用荧光标记的探针在细胞内与特异的互补核苷酸序列杂交,通过激发杂交探针的荧光来检测信号。
(2)应用及其优缺点。可以进行样品的原位杂交,应用于环境定微生物种群鉴定、种群数量分析及其特异微生物跟踪检测,现已成为微生物分子生态学研究中的热点技术,在土壤微生物分子生态学领域应用广泛。FISH技术的应用受到环境样品微生物的生理状态的影响,芽孢、放线菌及休眠时期的细胞的细胞膜的通透性低,影响群落中部分种属丰度的错误估计。
二、基于PCR技术的研究方法
PCR是一种聚合酶链式反应技术,主要特点是短时间内在实验室条件下人为地控制并特异扩增目的基因或DN段,使研究的目的基因及其环境样品中的微量微生物基因得到无限的扩增,为这些基因和微量微生物种群的研究提供了保证。
1.PCR-RFLP方法
(1)原理。PCR-RFLP法是将PCR引物中的一条加以荧光标记,其基本原理是用PCR扩增目的DNA,扩增产物再用特异性内切酶消化切割成不同大小片段,直接在凝胶电泳上分辨。
(2)应用。现在很多研究人员利用16SrRNA来研究土壤微生物的多样性。该技术还可以用来监测因环境改变而引起的微生物种群的变化。
2.PCR-SSCP方法
(1)原理。日本Orita等研究发现,单链DN段呈复杂的空间折叠构象,这种立体结构主要是由其内部碱基配对等分子内相互作用力来维持的。当有一个碱基发生改变时,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其空间构象,使构象发生改变。空间构象有差异的单链DNA分子在聚丙烯酰胺凝胶中受排阻大小不同。因此,通过非变性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可以非常敏锐地将构象上有差异的分子分离开。
(2)应用。SabinePeters等人用该法研究群落的演替和菌种的多样性,并同传统的培养方法比较指出PCR-SSCP方法避免了传统培养的费时费力以及误差大的干扰,适合对微生物群落结构和演替的分析。
三、DNA扩增片段梯度电泳检测技术
1.变性梯度凝胶电泳
(1)基本原理。双链DNA分子在一般的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时,其迁移行为决定于其分子大小和电荷。DGGE技术在一般的聚丙烯酰胺凝胶基础上,加入了变性剂(尿素和甲酰胺)梯度,从而能够把同样长度但序列不同的DN段区分开来。
(2)应用。DGGE方法是应用最早也是最常用的单碱基突变筛查方法之一,自从1993年DGGE被引入微生物学以来,该技术被广泛地用作分子工具比较微生物群落的多样性以及监视种群动态。PCR-DGGE用于分析华盛顿州东部4种土壤细菌群落结构和多样性,结果表明:管理和农学实践对细菌群落结构的影响比年降水量更大。
2.温度梯度凝胶电泳
(1)基本原理。温度梯度凝胶电泳技术则是利用温度梯度变性的原理,利用了不同分子在温度改变下构象的差别进行分离。
生态学的基本原理篇2
关键词: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生态文明;工业文明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和中国著名经济学家石山、刘国光等都认为,当今人类文明发展正在“进入生态时代”。“我所说的生态时代,是指人与自然、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的发展关系进入了一个崭新时代。”可持续发展文明观正是人类文明发展从工业文明时代走向生态文明时代的必然的思想理论表现,其主旨是要解决当今世界人类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现在,可持续发展已成为21世纪世界现代文明发展的战略纲领。因此,2001年4月,由23名世界著名学者在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可持续性学科》论文,将可持续发展思想提升为可持续性科学,希望综合现有各学科及领域可持续发展研究成果,促进可持续性科学建设与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观是可持续性经济发展观,它的学理表述是可持续性经济科学,或者说可持续性经济的理论形态就是可持续性经济科学,这是人、社会与自然和谐统一,生态与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时代的必然的理论表现。随着2007年建设生态文明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可持续性经济科学在中国正在从非主流经济学科走向主流经济学科。本文就中国特色的可持续性经济科学建设谈几点意见。
一、中国特色的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主要特征
2001年,我曾在《论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形成与展望》一文中指出:“从世界经济学说史来看,20世纪末期传统经济学理论危机有两个基本特点,其中一个特点是经济学的新兴学科的产生和原有新兴学科的发展,使新兴经济学理论获得的突破性进展,从经济理论危机中找到通往21世纪经济学发展的新道路。”正是在这种理论背景下,服务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知识经济学以至网络经济学等一大批新兴、交叉经济学科开始产生与兴起,而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则是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理论形态。在国际上,20世纪中后期,美、日等发达国家学者出版了《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其中,美国著名生态经济学家e·戴利著的《超越增长——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在1996年出版,影响较大。次年,笔者主编的中国第一部可持续发展经济学教科书——《可持续发展经济学》问世。目前,中国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学科体系已基本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已屹立于世界可持续性科学与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研究之林。我国建设和发展的可持续性经济科学,必须是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并被不断赋予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可持续性经济科学。在此,本文强调三点:
(一)在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研究中,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发展中国特色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理论体系,形成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的新兴的、交叉经济科学。在以往的研究中,有三点历史经验值得借鉴:一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进行可持续性经济研究。二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进行可持续性经济研究。三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生态学思想与生态经济理论进行可持续性经济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生态经济可持续性发展观,不仅表现了可持续性思想,而且反映了自然生态与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思想,即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性发展观。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创了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性发展观的先河,是中国特色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理论来源之一。
(二)立足中国国情尤其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赋予可持续性经济科学鲜明的民族特色。“人口大国、资源小国、生态弱国”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对此,我在20世纪80年代的论著中特别强调了两点:一是这种国情使我国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生态基础很脆弱,是制约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与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性发展的基本因素;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态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支配和决定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生态经济基本矛盾发展尖锐和突出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长期保持经济高速增长,在近些年来保持10%以上的超高速增长,使我国很快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但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不和谐、不协调、不可持续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与生态经济发展理论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面临的各种不可持续性经济社会问题,通过认真总结人民群众经济社会实践活动与他们协调自然生态相互发展关系的独创性经验,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进行与协调发展提供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理论指导。
(三)顺应当今人类社会经济“三重转变”的时展客观要求,赋予可持续性经济科学鲜明的时代特色。任何学说与学派都是时代变迁的产物与标志,并服务于时代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巨大变革的历史时期。“它有三个主要标志:即现代文明形式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现代经济形态由物质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现代经济发展道路由非持续发展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变。我们把它称之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三重转变’。这是新世纪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与时代洪流。”每个时代都有属于它自己需要研究回答的问题。“21世纪必然是生态文明、知识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经济‘三位一体’的新时代”。站在这个新时代的高度,推进中国特色可持续性科学建设,它的时代特色就体现为对“三位一体”新时代课题的回应和对这个新时代精神的把握,并推动现代经济发展的“三重转变”。因此,坚持与时俱进,把发展中国特色可持续性经济科学同“三位一体”新时代及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今现代经济“三重转变”历史进程的基础上解决“三位一体”时代课题,不断赋予中国特色可持续性经济科学鲜明的时代特色。
二、当今世界与当代中国经济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理论根源
发展中国特色可持续性经济科学,必须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当今世界与当代中国经济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理论根源。20世纪的100年以来,极端的经济主义(又称极端发展主义)、贪婪的功利主义、腐朽的享乐主义在世界各国的蔓延和泛滥,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正像弗朗索瓦·佩鲁曾指出:当初穆勒用功利主义伦理学取代勤奋和义务伦理学的时候,是有各种高尚的道德意图的,但后来蒙受了真理衰退之难,被后人退化为把发财致富、追求物质享受作为目的的经济主义、粗制滥造的功利主义、腐朽的享乐主义。这就导致两个方面的苦果:一是在传统经济学的价值观和发展观指导下,工业文明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方式和高消费、高享受、高浪费的生活方式,即两者统一的人类的生存方式具有“反社会”和“反自然”的性质。这是当今世界包括生态危机在内的不可持续发展危机的直接根源。二是工业文明发展到当代,在整体上已经堕入极端的经济主义、贪婪的功利主义、腐朽的享乐主义,标志着工业文明发展进入了衰落的阶段。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作为工业文明时代的理论表现的传统经济学,必然从兴盛走向衰落,寻找新的发展方向,以适应当今世界“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健康运行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经济第一主义、经济功利主义和物质享乐主义是与现实世界系统即“生态——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与可持续发展相背离的行为规范,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带来不可持续发展危机的严重结果,故可以称之为“不可持续发展陷阱”。所谓“不可持续发展陷阱”是指人们经济活动无限制地追求经济高速增长和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与物质财富占有过程中,生态与经济、人类的个体与整体、部分与全局、眼前与长远、现在与未来之间有一种特殊的关系。这就是当人们经济实践的终极价值选择时,作出的决定依据是一种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只顾经济牺牲生态、只顾个人牺牲整体、只顾眼前牺牲长远、只顾现在牺牲未来的“路标”,如以自然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谋求人的可持续发展,以生态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谋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他人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谋求自己的可持续发展,以整体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谋求局部的可持续发展,以长远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谋求眼前的可持续发展,即以后代人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谋求当代人的可持续发展。按照这种“路标”前行,“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运行落入“不可持续发展陷阱”之中,使现代人类文明面临着空前的危机,有的人甚至断言,“人类正在走向自我毁灭”!
工业文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可持续发展危机,其深刻根源就在于传统经济学的价值观与发展观及其指导下的极端经济主义、贪婪功利主义、腐朽享乐主义盛行,使当今人类经济社会活动已在逼近地球承载能力的总量极限,在许多方面甚至超越了地球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的极限。时至今日,世界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活动和发展行为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反自然”的性质,继续在朝着通向生态灾难的深渊飞奔。正如保罗·霍肯所说的那样:“我们没有去面对生态系统极限所提出的产出力的挑战,而是暂时地绕过了这个问题,用更快的速度掠夺资源……这样做不仅是借用了将来的资源,威胁到人类社会的长远未来,而且还对这些生态领域中依赖同样的资源生存的其他物种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而,“今天世界上的每个自然系统都在走向衰落。”这是传统经济学转向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深刻根源,从而决定了发展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性。
三、发展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理论创新
21世纪现代经济运行与发展是经济系统的输入输出没有生态环境限制的世界系统,转向输入输出受到生态环境限制的世界系统,使经济系统的运行与发展已从物质资本是经济发展限制因素的时代,进入到生态资本是经济发展限制的时代。因此,引起传统经济学走向可持续性经济科学几个重大理论的变革与创新。
(一)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理论前提是地球有限论。过去所有的东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前提是自然资源供给能力是无限的,经济增长和物质财富的无限增长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存量取之不尽,可以无偿索取和利用,是不受限制的;自然环境消纳废物能力是无限的,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废弃物排放所需要的环境容量纳之不尽,也是可以无偿利用不受限制的。建立在这种地球无限论基础之上的工业文明发展,必然相信物质财富可以无限增长,经济可以无限增长,消费和人口可以无限增加。传统经济学理论就是为经济无限制增长指明道路和提供手段,整个工业文明时代的经济是在没有生态环境限制的世界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所以,传统经济学的理论形态,既是工业文明时代的产物,又是工业文明时代经济发展的理论表现。
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理论前提是自然资源供给能力是有限的,经济发展和物质财富增加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存量不仅存在极限而且存在总量极限,对它的索取受到极限制约并给予相应的补偿;自然环境消纳废物能力是有限的,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废弃物排放所需要的环境容量也是存在着通量极限和总量极限,对它的利用受到极限制约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建立在这种地球有限论基础上的生态文明发展,必然相信物质财富增加是有限的,经济增长是有限的,消费和人口的增长也是有限的,它们都受到生态环境的制约。因此,我们可以说,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发展观的核心理念就是生态文明时代的经济发展绝对不能超越地球或本国、本地区生态系统承载力极限的发展。所以,可持续性经济科学作为21世纪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形态,既是工业文明时代向生态文明时代转变进程中的产物,又是生态文明时代经济发展的理论表现。
(二)从传统经济学走向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首要问题是实现生态环境从经济发展的外生变量向内生变量的转化。在可持续发展经济学产生之前,国内外主流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内一个积习难改的特性,就是从不作生态环境内生化及创新分析,生态环境一直被作为经济增长或发展过程的外在因素对待。而环境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强调了生态环境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及基础作用,着重探讨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一般的协调发展关系,指出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制约因素,这些就为生态环境内生化及其创新分析提供了新的理论与方法,但还是没有将它作为决定经济发展及其可持续性的内在力量来对待。只有在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内,才作生态环境内生化及创新分析,从而将生态环境假定为经济系统运行与发展的内生变量而纳入经济分析过程,真正成为可持续经济发展理论研究的核心因素。对此,通过世界经济学说发展史考察可以看到,世界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发生过多次内生化的过程,现在只有确立生态环境内生化可持续经济发展理论,才能摆脱传统经济学的困境。从物质资本内生性经济增长理论到技术创新内生化经济增长理论,再到制度创新内生化经济理论等,都是生态与经济相脱离的经济增长理论。生态创新内生化经济发展理论是过去所有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理论的根本变革。’因为,长期以来,反生态环境决定论的传统理论,把生态环境从现实的世界系统中分割开来,对人类经济社会完全孤立地考察,把生态环境仅仅看成是一种“社会的世界”的外在力量,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外在因素,于是“自然的世界”和“社会的世界”的发展史就好像是互不相干的东西。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在工业经济时代的二三百年,无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东方经济学,先是经济增长理论,后是经济发展理论,都把生态环境看作经济增长或发展的外在变量,是生产力发展的外部条件,这就是传统经济发展观念的“生态环境外因论”。
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克服了过去所有的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关于生态环境外生假定的根本缺陷,转向在生态环境内生假定下考察现代经济发展及可持续性的源泉,将生态变迁、生态创新这一长期经济可持续发展最基础的决定因素视为可持续发展经济系统的内在力量,突破了当今国内外主流经济学理论的研究框架,形成了生态创新内生化可持续经济发展理论。它的核心内容是生态变迁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决定作用和生态创新内生化及同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一起构成可持续发展经济理论的三大支柱。事实表明,20世纪的生态灾难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生产力运行与发展的实践表明,生态环境不仅是现代生产力运行的外部环境,而且是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因素,成为现代生产力稳定运行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素。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形成一种新型的关系,环境变迁、生态发展将日益决定现代经济发展模式、道路方向和发展趋势,使生态环境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力量。这就是“生态环境内因论”。可持续发展经济理论的确定,为把生态环境内化为独立的现代经济发展要素提供了基本经济框架,21世纪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将会围绕这一主题展开。
(三)从传统经济学走向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核心思想是经济发展与可持续性的内在统一。工业文明发展时至今日,无论是西方经济学的经济增长理论,还是当代新古典主义的发展经济学的经济发展理论,都向人们经济活动与发展行为提供无限制地追求经济增长或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发展的理论原则和实现途径。可持续性经济科学所创立的地球有限论已科学地阐明了现代经济发展既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也不能超越地球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人类经济活动与发展必须限制在地球资源环境系统的生态容许限度内,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自然生态的可持续性,保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换言之,人类经济活动和发展行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不能越过生态系统的再生能力,污染物排放量在生态系统的容纳能力范围之内,这样的经济发展就具有可持续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经济发展与可持续性的有机统一。
(四)从传统经济学走向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关键是市场原则、技术原则和生态原则三者紧密结合与成功协调。21世纪现代经济发展,必须正确地把市场机制运行——技术进步推动——生态环境支撑三者紧密结合、有机统一、成功协调,充分发挥三大原则的协同作用,这是21世纪现代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原则。当代主流经济学的缺陷是不能适应这种客观要求的。因此,直至今日,国内外主流经济学仍只是强调市场机制和技术进步能够解决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的一切问题,极端相信市场原则和技术原则而否认生态原则对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这是传统经济学的中心原则。市场机制和技术进步确实是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的两个基本工具。但由于市场力量和技术力量都是把无限制地追求经济效率作为惟一目标,而忽视生态上的要求,这种在生态上的巨大缺陷不仅不能实现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与可持续性的有机统一,而且还成为当今生态危机的经济和技术根源。在此,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市场机制和技术进步即使可以解决资源环境的某些具体问题,但它们最终都不能也不会克服地球资源本身的有限性,因而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环境全球化相互融合的大趋势下,对于环境修复或生态恢复方面,市场和技术只是个配角,必须依靠它们与生态原则的紧密结合与成功协调的协同作用,才能终止当今不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这是21世纪现代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也是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最基本原则。“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就应该也必须首先遵循生态优先规律;一切经济社会活动都要根据生态系统安全优先的原则,构建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安全体系。”这就是说生态优先是生态发展和经济发展等一切发展的最基本原则。因此,必须尊重自然生态极限的原则。尤其是用生态原则矫正市场原则和技术原则导致的生态环境负效应,规范2l世纪现代经济的发展,使现代经济运行朝着生态化的可持续性方向发展。
(五)传统经济学走向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理论假设是经济人向社会生态经济人的转变。经济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假设,这是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和基本范畴或理论基石。所谓经济人或理性经济人作为经济行为主体,在工业革命以来的几百年间是在不断地变换自身存在的形态,但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个本质是不变的。因此,按照理性经济人行为假设,在经济社会活动中,所有的行为主体惟一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为实现当代人自身的经济利益,就可不惜牺牲自然的利益,牺牲他人或他民族的利益,尤其是涉及代际资源配置问题时,这一假设就只会起负作用,只能牺牲后代的利益,从而产生对自然、对他人或他民族、对后代的不公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看,当今不可持续发展危机是理性经济人造成的。换言之,建立在理性经济人行为假设基础上的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是当今世界范围内经济不可持续发展危机的经济根源。这种经济根源反映了当今全球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市场竞争机制在生态上的巨大缺陷。在西方经济学演变和发展过程中,西方学者不断对理性经济人进行尖锐的批判,并作了一些补充和修正。但因西方经济学天然存在着一个致命弱点,即不承认人的自然本质是生态人,忽视了人的生物性和环境性,错误地把生态环境作为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的一个外生变量,是人的征服、掠夺和占有的对象,经济行为主体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既可以无节制地消耗地球资源环境,又可以不计算生态成本和环境代价,也就必然形成“公有的悲剧”。哲学家余谋昌认为,“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当代环境问题是理性经济人造成的。”①美国生态后现代主义奠基人查伦·斯普瑞特奈克认为,“在经济领域,生态社会的视角拒绝把人看作‘经济人’,还反对把经济当作社会的核心焦点和驱动力量。”在10年前,笔者就明确指出,“鉴于经济人假定不仅在涉及代内公平问题研究时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而且在涉及代际公平问题研究时存在着致命的缺陷,不应该将它视为生态经济学或环境经济学的基本范畴,更不能作为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因此,我们必须把新兴经济学理论引入现代经济发展理论,拓展和修正经济人假设与新经济人假设,确定社会生态经济人的新观念,将现代经济行为主体视为社会生态经济人,使其行为规范建立在社会生态经济人理论假设基础之上,推动经济学的基本范畴从经济人向社会生态经济人转变。
所谓社会生态经济人,是指现代经济行为主体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的偏好仍是现代经济生活的一个基本事实,但其在维护人的利益的同时必须同等地维护自然的利益,必须促进个人与社会、微观与宏观的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相统一,必须保证当代人的福利增加并不使后代人福利减少的代际公平获得实现。在21世纪的生态文明时代,经济人、社会人和生态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统一的。经济人是社会人,也是生态人,每个人在现实世界“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中是集多种生态、经济、社会关系于一身的,既是个体人同时又是多种生态、经济、社会关系主体,即人在经济系统中是经济关系主体,在社会系统中是社会关系主体,在生态系统中是生态关系主体,因而,在现实世界“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中,现代经济行为主体就是生态人、经济人和社会人的有机统一整体。只有这种有机体健康运行与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健康运行与可持续发展。因此,社会生态经济人假设是经济人、社会人与生态人假设的有机统一论,必然成为21世纪生态文明时代新兴经济学即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基本理论假设。
四、加强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综合的理论平台建设
(一)以西方主流经济学为代表的传统经济学,在本质上是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一是过去所有的东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前提的非持续性,即自然资源的供给能力的无限性,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的无限性,地球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无限的,并把经济看作不依赖生态环境的孤立系统,是可以无限制增长的。二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基本理论假设的非持续性,即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经济活动与发展行为,是与可持续发展相背离的行为规范,必然造成资源的耗竭和环境的退化,极大危害后代的发展。三是当今世界主流经济学的核心理论的非持续性,尤其作为发展经济学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理论是资源配置理论,它所关注的是在资源数量一定条件下,如何配置资源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即只是资源利用方式的优化配置,无视自然资源的稀缺与极限,甚至认为经济增长或发展不可能受到自然资源的绝对短缺所阻碍,也不会构成经济增长或发展的限制条件。四是当今主流经济学研究目标的非持续性,它们始终是以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的无限增长及追求物质财富的无限增加为根本目标。因此,这种理论的经济增长本身就是目的,强调以物为中心、以物为本,人和自然都工具化了,完全不符合可持续性经济运行与发展的根本目的。
(二)以可持续发展经济学为代表的可持续性经济科学,在本质上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20世纪中后期经济学的新兴学科产生和原有新兴学科的发展,使非主流经济学理论获得突破性进展,这表现在对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经济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对知识经济问题的认真探讨,成为21世纪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基本走向。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就作为可持续性经济学的典型学科,是传统经济学走向可持续性经济学的基本标志。它不仅在理论前提、基本理论假设、核心理论、研究目标等基本理论问题上都具有可持续性,而且它能保证现代经济发展和可持续性的内在统一,达到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发展的“双赢”目标。因此,可持续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经济学科的产生与形成,完全可以称之为20世纪90年代经济学变革的重大成就。它是对当今世界主流经济学的一种突破,是对现存的东西方经济学的一种创新,标志着工业文明时代传统经济学向生态文明时代的可持续性经济科学的重大转变,在世界经济学说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生态学的基本原理篇3
我国尚未建立环境资源基本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日趋增多和复杂的环境生态问题,其处理方式和解决手段也需要是多方位、多层次的对策措施,在需要建立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时,“实践中各国认识到必须先确定一个统一的综合性政策目标,这种综合性的政策目标在整体上转变为国家意志时就是现在的所谓基本法。”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苏联、日本、美国、瑞士、罗马尼亚、凶牙利等国都制订了综合性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我国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环境资源基本法,法学界多将与此类似的内容称为“综合性环境基本法”,相关表述有:“我国1979年试行并于1989年修订重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的一部综合性的基本法,该法对环境保护的所有新问题作出全面的规定。”“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环境保护法律系中这一层次的法律规范,是适应环境要素的相关性、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环境保护对策的综合性而出现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原则、制度和措施所作的基本规定,其特点是原则性和综合性的法律规范。”故在我国一般将《环境保护法》视为基本法范畴,但实际上作为基本法其一般只对该部门法的基本和重大问题作些原则性的规定,不是也不应该是具体的实施法,综观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不难发现,由于历史的原因《环境保护法》在规定综合性目标的同时,还规定了相当多的具体法律措施,远远超出了作为基本法的内容界限,实际上基于此法制定的背景而更突显了污染防治法之浓厚色彩。
为此,作为一部完整的环境资源基本法,应将其中具体的操作性规范删去,保留原有的原则性规定,并相应地增加立法宗旨,相关概念界定,环境资源法主体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及有关机关对环境资源的管理体制;有关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等等,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及国际上有关国家的环境基本法的内容,我国《环境资源基本法》的体系应包括:1、立法宗旨: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环境与资源法的保护范围。包括环境要素、资源要素、生态要素、地区要素中的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自然和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的环境和自然生态的保护;3、环境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资源开发和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原则;开发者保护、污染者治理、获利者付费原则;群众参与原则等;4、环境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保护许可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举报、监督制度、环境保护奖励与处罚制度等5、自然资源开发者开发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环境污染者治理污染的义务;6、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体制。包括中央和地方环境资源管理机构的设置,环境资源管理的权限划分,环境资源管理机构的权责,环境资源管理的监督;6、生态保护的特别规定;7、环境资源主体对环境资源保护的权利和义务。8、涉外环境资源保护的特别规定。包括参加国际环境资源保护的公约、条约和协定、与国际上环境资源保护国家和组织的合作,组织和参与国际环境资源保护活动和交流;9、违反环境资源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二、环境污染及公害防治法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向环境排放了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使得环境化学、物理、生物等性质发生变异,从而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破坏了生态平衡或者危害了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公害主要指由于环境污染,而造成的对人类生活环境的一种社会性危害。可以说环境法的产生主要归因于污染现象的出现,早在本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工厂与城市的公害事件就不断涌现,而突出的“公害事件”更是震惊了世界。1962年,美国科学家卡逊女士发表的《寂静的春天》则深深地提醒世人警惕过度使用农药的恶果。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而环境法的研究也正于此而愈发繁荣。
我国的环境污染状况更是严峻,考察我国97到99年的《环境状况公报》,同样可以发现我国环境污染的状况愈发严重。据《199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多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很大,污染程度仍处于相当高的水平,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仍在恶化,相当多的城市水、气、声、土壤环境污染仍较严重;中国主要河流有机污染普遍,面源污染日益突出,辽河、海河污染严重,准河水质较差,黄河水质不容乐观。1999年,全国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01亿吨,比上年增加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97亿吨,比上年减少4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204亿吨,比上年增加10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首次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1999年我国近岸海域海水污染严重,近海环境状况总体较差,海洋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而大气环境污染仍然以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少数特大城市属煤烟与汽车尾气污染并重类型;酸雨污染范围大体未变,污染程度居高不下,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占用大量土地,并对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二次污染。故污染及其他公害防治法将是我国环境治理的首要任务,而与此相关的污染及其他公害防治法将是环境法的重要内容。
环境污染及公害防治法是指调整在预防、治理环境污染及其他公害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传统环境法的基本内容。当前,根据我国污染物存在的形态,我国污染可分为如下三个类型:(1)以液态形式存在的污染,包括湖泊、河流等淡水污染和海洋污染;(2)以固体形式存在的污染,包括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农药污染及有毒化学物品污染;(3)以气态形式或依气体为媒介的污染,包括大气污染、环境噪声污染和光污染。(4)其它公害污染。相应地,调整这些污染及公害防治法的体系可以分为:液态污染防治法、固体污染防治法、气态污染防治法及公害防治法四个部分。
1、液态污染防治法
液态污染防治法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包括基本的水污染防治法、江、河流域、湖泊的水污染防治法、生产过程的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有水污染及防治的标准规定等。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暂行条例》;《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制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等。
2、固体污染防治法
固体污染防治法涉及固体污染物防治法,包括固体污染物防治管理体制,固体污染物监督管理,固体污染综合利用制度;工业固体污染物的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法;危险污染物防治法;固体污染物的污染控制标准法;禁止境外固体废物入境管理法等例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的通知》、《生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工业固体废物十一种污染成分污染控制标准》、《有色金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含氰污染物控制标准》、《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
3、气态污染防治法
气态污染防治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涉及对大气污染法的管理体制和监督管理,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的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的防治法、废气排放标准法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包括:噪声防治的管理体制,防止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环境噪声的标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等,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噪声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试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
4、公害防治法
公害污染是指对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有三大类:化学物质、农药、放射性物质等。许多国家都对这三类物质的控制和防治进行立法。我国公害防治法包括: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管理法、农药管理法、放射性物质管理法、电磁辐射管理法等。例如:《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防止含多录联苯电力装置加强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登记规定》、《农药登记审批办法》、《农药安全使用标准(试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放射环境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事故管理规定》、《核电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电磁辐射环境办法管理办法》、《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等。
三、自然资源法
自然资源是指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自然要素。为土壤、水、矿物、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阳光、空气等等。也有学者认为“自然资源,从法律上来说,是指能够供人们生产或生活中利用并作为所有权、使用权客体的自然物质,目前一般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和其他生物资源(野生动植物)、海洋资源、草原资源、风景名胜资源等。”不管如何,都突出了自然资源的价值所在,但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窥探出人们更多地是从经济利益角度来认识自然资源。我国是一个自然资源大国,资源总量居世界前列,但我国又是一个人口泱泱大国,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人均水平。我国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正基于前期人们从经济利益考虑而造成自然资源状况恶化,主要表现为土地资源水土流失,沙漠化威胁严重,耕地锐减,农业分摊水量降低,城市严重缺水,森林覆盖率萎缩,草地退化,物种濒危面扩大,矿产、能源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明显,如何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已成了刻不容缓的大事。目前,已有学者就自然资源(基本)法立法的可行性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从自然资源角度、法律角度提出了自然资源(基本)法立法的必要性,认为制定自然资源(基本)法势在必行,并提出了自然资源(基本)法立法的现实条件、立法方案及框架方案等,自然资源(基本)法的制定迫切性也正反映了自然资源法在环境法中的重要位置。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开用、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由各种资源法组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渔业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构成。自然资源法保护对象即自然资源,其调整的是公民、法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改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针对的是现有的资源环境,贯穿于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改善的全过程之中。这些社会关系,则包括资源权属关系、资源流转关系、资源管理关系和其他经济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的自然资源均为自然环境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内在有机联系便使其构成统一的整体,首先,在存在形态上是相连的,森林、草原、矿藏、水都依附于土地之上或蕴藏于土地之下;其次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有着连锁性、结构性的变化效应,并形成各种资源的多种功能。自然资源的整体性,要求人们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不仅从个别资源的效益出发,还必须把自然资源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这种自然资源的整体性要求,必须要求一部自然资源母法来规范,协调相关的子法,使立法、执行、守法和司法各个环节达成一致,实现整体自然资源系统的高效运作,该母法正是目前学界探讨的轰轰列列的自然资源基本法。自然资源法的体系包括自然资源基本法和自然资源部门法两部分组成。
自然资源基本法应将宪法的基本原则贯穿其中,将自然资源法中共性的规定进行规范。其中包括:自然资源法的立法宗旨: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及珍贵的动物和植物,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管理,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法的原则:对自然资合理、适度开发的原则,源综合勘探、开发和利用原则,自然资源利用与营造相结合原则,自然资源保护原则;自然资源的保护范围;自然资源利用和开发主体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中的权利和义务;自然资源的管理体制;自然资源管理机构的职责;自然资源的公众保护;自然资源的国际保护和合作开发;违反自然资源法的法律责任等。
我国自然资源部门法的体系主要有:《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生物资源法》(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旅游资源法》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实施条例和规章等。
四、生态环境保护法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我国目前生态环境状况恶化的趋势远没遏制住,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严重,荒漠化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大面积的森林被砍伐,天然植被遭到破坏,大大降低其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毁林开垦、陡坡种植、围湖造田等加重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面积逐年增加,而生物多样性也受到了严重破坏。这些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带来了极大危害,严重影响了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更是迫在眉睫,而生态环境保护法的体系完善已成为时代的任务。
生态环境法是环境资源法体系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强调对整个生态环境的全局保护,保持生态(包括物种)的多样性,达到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和兴起源自人们对生态学的认识之发展,生态学“为研究生物生存条件、生物及其群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其目的是指导人与生物圈(即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随着二战后国际生态科学蓬勃发展,至60年代,生态系统生态学成为生态学研究的前沿,(生态系统生态学是研究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动态与演替,以及人为影响与调控机理的生态学科),它的出现使生态学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生了改观,生态系统生态学所强调的“整体性”是人类认识自然生态的系统的具有革命性的进步,对该学科的深入了解和学习,满足了社会在资源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客观要求下,保持生态系统平衡,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该学科与法学的结合,在时代的蕴育下,使得生态环境保护法应运而生。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出现充实了现代环境法的内容,“现代环境法是在环境科学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大量吸收了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注重对生态系统全过程的整体保护,强调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并重。这些都是传统的生态学和环境科学所不能企及的。”
生态环境保护法之所以必须得以提出和构建,盖系本世纪以来,人类生活的地球上,生态破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尽管科学和技术在过去的100年里获得了突发猛进的发展,却正是20世纪新技术的发展成为导致生态衰败的祸首,实际上,科学技术的进步与生态的衰败形成了强烈的对照,人类生活的两个世界-他所继承的生物圈和他所创造的技术圈-业已失去平衡。究其原因,唯“技术只重视处理分离部分的方法,即分解论方法,生态系统恰恰与技术不同,生态系统是不能也不应该被划分成可随意处置的几个部分的,生态系统的特性就在于它是一个整体,在于其各个部分之间都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处理方式之不同使得人们忽略了生态环境的正确处理方法,使生态环境保破坏愈演愈烈,而生态环境保护法更加受到人们的关注。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及内容,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生态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称谓上,生态环境法与环境法并不对立,所谓生态环境法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法,因而生态环境法亦可简称为环境法。”这是对生态环境保护法最大化的解释,也即实际上为环境法,这个概念实际上跟俄罗斯法学界对“生态法”的界定相类似.
本文此处所指生态环境保护法系指调整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护整体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以及特殊自然环过程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为生态环境保护法注重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生态学密切相关,因此,生态环境保护法里必然要体现和遵守相关的生态规律,如物物相关规律、环境承载能力有限规律、多样稳定规律、物质能量输入、输出动态平衡规律等等。它通常是在各个自然资源法规范和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一个综合性法律部门,有时往往要通过土地法、水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法部门来实现,这些法律部门相互联系、有机配合成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为生态环境法的重要内容,但生态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仍各不失其独立性,二者有质的区别。
生态环境建设要求防止土地资源的被破坏(因为生态环境的恶化多基于此)、水土得以保持,防治沙化、水资源污染的防治以及发展生态农业,在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考虑资源的承受能力,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确保有限资源能够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更要坚决杜绝掠夺性、破坏性经济营,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必须防止资源开发正在造成的生态破坏;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有效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和生态环境,以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我国环境法学者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已经引起国家的重视。我国开始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国务院在2000年12月21日发出通知,印发了国家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结合前述我国学者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我国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国务院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法的体系主要由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法组成。
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宗旨。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合作战略,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护生态环境,遏制生态环境破坏,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原则,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原则等。
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内容: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制度,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体制,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管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自然资源考核和规划和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包括:重要生态功能区(包括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督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重要渔业水域等)的生态环境保护,建立部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省级及地(市)级的生态功能区,跨省域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重要生态功能区、跨地(市)和县(市)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的保护措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和监督。
对重点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森林、草原资源开发利用、生物物种资源开发利用、海洋和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对生态良好地区特别是物种丰富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重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开展公共绿化和家庭绿化,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的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持能力,鼓励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科技经费的投入,推动生态科研成果的转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生态破坏的举报和听证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处罚制度。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赔偿和刑事处罚。
生态环境保护法的部门法包括:国土防治法、土地荒漠化防治法、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自然遗迹保护法、人文遗迹保护法和国家公园保护法、风景名胜区保护法、防洪减灾法,与自然资源相关的有森林生态环境保护法、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法、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另外还有全局性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等。
五、涉外环境资源法
环境资源法的体系还应包括涉外环境资源法。因为目前环境问题已经超越国界,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全球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即国际环境问题。所谓国际环境问题,又称全球环境问题、地球环境问题或人类环境问题,是指超越一国国界的区域性的和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是生态环境问题国际化的产物。
当前国际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耗损)、酸雨污染、生物多样性锐减、淡水短缺、森林破坏、荒漠化、海洋污染和破坏、有毒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等。国际环境问题的日趋严重,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并导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设立,大大推动了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在1992年6月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21世纪议程》、《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重要文件,发出了建立起一种“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口号,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原则,成为国际环境保护的新开端。
我国作为国际社会中重要的一员,必然是参与解决国际环境资源问题的主要力量,我国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环境保护活动和有关公约的制订。1972年我国派代表团出席了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我国发起并召开了“发展中国家发展与环境部长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等。我国在与他国共同处理国际环境资源问题、遵守国际条约、履行国际环境义务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属我国涉外环境法调整的内容。因此,涉外环境资源法是指调整我国与他国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遵守国际环境条约、履行国际环境义务的国际合作与交往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涉外环境资源法的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我国制定的有关涉外环境资源的法律、法规;二是我国与其它国家签订的保护环境的双边协定。三是我国参与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及有关国际性会议的协定等。
关于我国制定的有关涉外环境资源的法律、法规。这方面我国目前较薄弱,我国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仅在《宪法》中涉及涉外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法》中涉及的有关条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涉及的涉外环境保护条款,还没有系统的法律规定涉外环境资源法,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在制订涉外环境资源法中,须贯彻我国对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原则立场,包括经济全球化必须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尊重国家对自然资源拥有永久的原则;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离不开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原则,处理环境问题应兼顾各国现实的实际利益和世界的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国际间合作保护全球环境资源的原则等。
涉外环境法要充实的内容还需制定和实施与ISO14000环境体系相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应我国国情的绿色关税制度、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生态标志认证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检疫制度等环保市场准入制度。此外还需对我国一些陈旧环保制度和措施进行改革,取而代之国际先进的环境保护措施,如污染权交易制度、总量排污收费制度。这些都为涉外环境法制建设的“重头戏”。再者,入世后,随着我国经济、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会导致更多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又会面临发达国家要求我们多承担保护全球环境之责的更大压力,从而使我国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难度不断增加,加大了我国涉外环境法的执行难度。这些都需要涉外环境资源法加以研究解决。
二是我国与其它国家签订的保护环境的双边协定。据有关资料,至1999年5月,我国与美国、日本、朝鲜及各周边国家签订了保护环境的双边协定25项,包括环境保护的合作议定书、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环境保护合作协定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美利坚合众国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环保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环境保护合作协定》等。
三是我国参与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及有关国际性会议的协定。据统计至1999年5月,我国已经参加了一系列有关国际环境资源保护的条约、公约约50多项。其中涉及臭氧层保护公约例如《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等;气候变化公约例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生物多样性变化公约例如《生物多样性公约》等;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公约例如《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等;海洋环境保护公约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公约例如《国际捕鲸管制公约》等;核污染防治公约例如《核安全公约》等;南极保护条约例如《南极条约》等;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例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危险废物控制公约例如《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等;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环境管理公约例如《化学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公约》等;环境权的国际法规定公约例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等;其它国际条约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关于例如《外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公约》等。这些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公约,构成了我国涉外环境资源法体系的主要内容。
生态学的基本原理篇4
关键词:体育教育;生态学;理论体系建设;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5)29-0078-02
目前,体育教育生态学仍属于一门新兴学科,它既是一种教育理念和实践策略,同时也是一种体现平衡、自然、和谐的教育模式,着重突出体育教育与各种环境主体之间互动、协调、共生、关怀的和谐生态行为特点,为教育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角度对体育教育进行研究。随着对体育生态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战略经验的积累,体育教育生态学的理论体系逐步得到完善,这将有利于体育教育研究人员以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指导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一个系统、可持续发展的体育教学环境,推动体育教育科学的理论研究发展,改进体育教育的现状,从而构建完善的体育教育生态学的理论体系。
一、体育教育生态学理论体系的建立
近年来,生态教育思想和生态教育理念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也成为谈论越来越多的生态话题,随着对生态学理论的深入研究和探索,生态式教育为体育教育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生态学是研究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之间相互作用规律和机理的科学。生态学和其他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论为体育教育生态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体育教育的理论与方法,除了在内涵上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而且体现了体育教育思想和理论发展的时代感,所以在研究体育教学时不能简单的套用生态学理论,而需要注意运用生态教育思想和理念将其作为一种复杂生态系统进行相关的研究。随着体育教育改革的快速发展,当今人们的观念和思维方法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体育教学并不是过去传统的教师教、学生学的简单教学模式,而是一种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的社会现象,无论是社会、自然,还是人们的心理和生理等方面,都关系着对体育教学的发展,这就要求体育教师掌握和借鉴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并理解透彻影响体育教学的各方面因素,找到有利于其发展和创新的突破点,从而达到体育教育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为了适应这一需要,体育教育生态学理论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并且通过研究体育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阐述体育教育生态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
体育教育学理论体系尚不成熟完善,体育教育生态环境也存在失衡的现状。体育教学生态系统是建立在多类学科理论的基础之上,其各个方面、各个层次之间是相互联系着的,任何一个生态分系统里存在更小的相互影响的生态要素,由此拓宽了体育教学研究的内容和范围。因此,在结合生态学理论分析体育教学时,应该注意充分利用各种原理对其进行研究,另外也要借助各种生态要素合理搭配,进而形成一个和谐、系统的活动生态和良好的生态系统。同时,体育教学生态系统的外部要素和内部要素要共生互补,使各要素达到动态的平衡状态,才能够保证在宏观上实现协调性与科学合理性,形成最佳的体育教学效果。体育生态教学理论体系,其研究的重点是教育,并且关系着体育的产生、存在、发展,目的是形成一种良好、和谐的生态关系。
二、体育教育生态学理论体系构建的发展脉络
依据学科属性,体育教育生态学是多种学科相互连接形成的交叉学科,它既属于体育学科的范畴,也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依据生态学理论,体育教育生态学主要是以生态理论、研究方法为主,并致力于分析在体育教育和教学活动中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文化环境以及各种人文环境等对于体育教学活动的影响以及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联系,并将其中的基本规律展现出来,推动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丰富体育教育学理论研究体系。另外,体育教育生态学以体育教育和教学实践为立足点,分析和解释体育教育中的问题,并将生态学理论运用到体育教育实践活动中。从教育学的角度看,体育教育生态学不仅是教育学其中的一环,而且也是属于体育教育学的一部分。体育教育生态学是依据生态学和教育学等学科的理论而建立起来的,然而分析实际体育教育问题时,要避免简单地硬搬相关的理论和方法,应该在生态学和教育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指导下,对体育教育进行全面而透彻的探讨,进而完善体育教育生态学理论体系,同时也为当前体育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一定的帮助。通过这一理论的运用,深入分析体育教育生态学理论体系结构,这一部分主要研究的是体育教育的个体以及群体系统,并对整体生态系统建设进行了研究。在研究体育教育生态结构的基础上,揭示“最适度原则”、“体育教育的生态节律”等基本原理,阐释体育教育生态的基本规律,探讨体育教育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通过理论指导进行体育教育实践活动。从这些条件上看,在教育领域中,体育教育生态学与其他学科有明显的不同和差别,有其独特的学科体系和研究视角,具有针对性和应用性。另外,体育教育生态学的学科性质和研究领域,以及与相关学科的边缘效应,是其学科产生和发展的基础,这些问题关系到体育教育生态学是否具有成为独立学科的权利和理由,对学科未来的发展前景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三、体育教育生态学的理论体系的特点
体育教育的生态学将生态学理论引入到体育教育,在体育教育中是一种兴起的研究视角,属于体育教育学科的一个分支,体育教育生态学在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吸收了生态学、体育生态学、体育教育学等相关领域的理论,体育教育生态学研究内容体系的结构体系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归纳和分析:1.体育教育生态学理论体系的创立。这一部分研究的重点在于教育生态学的概念、研究方向,以及教育生态学的目的和意义。2.体育教育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首先从体育教育的生态环境来讲,教育的生态环境是以教育为中心,影响着教育的产生和发展。这一部分以自然环境为基础,分析了体育教育的社会环境和规范环境,只有综合考虑多种环境因素,这样才能全面地做出判断,更好地发展体育教育。再从体育教育的生态功能这个角度看,这一部分研究的侧重点则是体育教育生态的内在功能和外在功能,依照生态学的理论和观点,研究了体育教育的生态作用和意义,阐明了体育教育生态的内在发展进程,还展示了其外在的生态功能。3.体育教育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从体育教育生态学的基本原理的角度看,体育教育的生态学理论在教育工作中发挥作用,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原理,即生态学原理与教育节律。这个部分主要阐述了体育教育生态学的定律、法则以及效应,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体育教育生态学的理论框架。另外,从体育教育生态学的基本规律来讲,这个部分不仅分析了体育教育和外部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还对体育教育与内部各个环节的联系进行了研究探讨。4.体育教育生态学的评估模式。这一方面分析了体育教育生态的评价、原理以及方法,评估模式作为体育教育生态学中的重要部分,是进行反馈调控的环节。
四、体育教育生态学理论体系的发展趋势
尽管在我国体育教育生态学引发了许多学者的关注,但是其仍呈现出明显的落后性,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属于一门新兴学科,同时也缺乏广泛的推广和运用,教育研究者的研究重点也没有放在体育教育生态学这一课题上,严重阻碍了体育教育的健康发展,迫切地需要获得全方位有效的改进。究其原因可从这几个方面来分析,目前对于体育教育生态学的研究不够全面和开放,而且研究的范围比较小,缺乏多样灵活的研究方法和丰富的研究内容,由于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因此研究理论大多是经验之谈,没有充分的对比研究和实验性研究。除此之外,体育教育生态学的基本理论仍旧缺乏足够的深层次研究,在学术上还属于边缘学科,对关系到体育学科发展的基本问题还没有进行深入的学术研究和探讨,无法形成学术共识。所以,体育教育生态学在研究上面临着难以创新的问题和不足,这不利于其长久的发展下去。
五、结语
体育教育生态学的发展尚不充分,仍处在初步的发展阶段,属于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需要充分的条件促进体育教育生态学的创建和完善,具体可以从体育教育实践活动的发展、相关学科的发展、教育研究人员的关注视角三个条件着手。由此,体育教育生态学的理论体系构建要从内部和外部两个发展路径来分析。而且,随着体育教育的不断完善和改革,在学术上对该领域新问题的研究日益增加,有利于生态学和教育学的发展,同时鉴于体育教育生态学涉及多种学科的内容,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因此,体育教育生态学拥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深厚的背景资料。同时,研究队伍吸收大量高素质的人才,充分挖掘和研究队伍的增强,对研究内容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加大研究投入,丰富研究方法。加之,随着外部路径进一步发展,学术上需要研究的有关体育教育生态学的内容越来越深入,范围也逐步扩大,在学术上更加注重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从而为体育教育生态学的系统研究创造更充分的条件,以推动体育教育在未来时期的发展完善。
参考文献:
[1]张保平.体育教育生态环境优化思考[J].价值工程,2011,(23).
[2]马德森,王乃英.教育生态学视野下的大学体育教育研究[J].山东体育科技,2008,(03).
生态学的基本原理篇5
【关键词】: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思考
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景观生态学也随之发展起来,景观生态学属于一种新兴的交叉型学科,在景观生态学发展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自然科学领域、人文科学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等方面的知识。所以说,景观生态学的教学内容比较广泛,对教师的教学要求比较高。在实际的景观生态学教学过程中,景观生态学会涉及很多抽象性的概念和理论,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主要是为了让学生了解到当前人类在发展过程面临到资源问题、环境破坏等问题,并能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意识、节约利用资源,并能针对相关的问题,提出可靠有效的解决措施。此外,高校在开设景观生态学这门课程时,要注重景观生态学的实用价值,在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要坚持相应的基本原则,构建完善的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推动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
1、景观生态学的教学目标
在高等教育阶段,景观生态学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是按照景观空间理论,景观规划理论,景观生态建设理论等内容进行教学的,主要侧重于理论教学,在实际的理论教学过程中不断完善实践教学。景观生态学课程的整体教学目标,主要是为了让学生了解当前国内外景观生态学发展的状况,对国内外景观生态学的发展进程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把握,还要让学生明确景观生态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在实际的景观生态学教学过程中,掌握一些基本的专业术语,了解景观生态学的基本内涵。同时,还要让学生深入分析景观生态学的发展趋势,景观生态学在国土治理、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和价值,为学生在社会环境保护、土地规划利用等方面提供相应的理论基础,提高学生的专业实用性,推动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2、构建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的基本原则
2.1整体一致性原则
在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要确保教学内容与教学体系在整体上是保持一致的,这样可以增强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的实效性。在教学内容的构建过程中,要考虑到学生的实际发展需求,培养学生的宏观生态思维,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2内容前瞻性原则
在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当前国内外景观生态学的研究理论和实践成果,对景观生态学的教学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增强教学内容的前瞻性,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基础。
2.3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在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过程中,所构建的教学体系要能体现出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相结合的特点,在实际的景观生态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案例之间的结合,体现出景观生态学的实践价值、应用价值。
2.4难度递进性原则
在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过程中,教学内容的选择要根据学生的认知发展特点进行安排,考虑到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将教学重点难按照层层递进的关系进行排列,这样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对知识点的掌握,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2.5知识系统性原则
在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学生的学习能力,要在学生现有的知识基础上,给学生提供一种新的学科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景观生态学知识内容的选择过程中,要考虑到知识的系统性,帮助学生构建系统性的知识框架,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
3、根据专业特点构建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的策略
3.1理论教学方面
在构建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时,理论知识教学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首先,要让学生了解到景观生态学的发展历程、研究方向、研究对象、学科发展特点、学科研究内容等基础性的知识,还要让学生了解景观生态学的基本构成要素,格局等方面的内容。其次,要让学生了解到景观发育与生态过程之间的关系。再次,要让学生了解到景观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分类、评价方式等方面的内容。最后,要让学生学习景观生态规划方面的知识,掌握相应的规划策略和技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3.2实践教学方面
在构建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时,实践教学是可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培养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的一种有效的教学方式。景观生态学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借助一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训练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通过现代化的教学设备,让学生了解到景观生态的区域要素、格局等方面的知识,加深学生对景观生态学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同时,教师也可以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结合一些实际的应用案例,进行进一步的实践训练,让学生将所学习的知识运用实践,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高等院校开设的景观生态学课程教学过程中,高校要能明确景观生态学的教学目标,在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要能坚持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提高景观生态学的教学质量。在实际的景观生态学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学习的专业不同,在景观生态学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能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进行针对性教学。此外,高校在开设景观生态学这门课程时,要能根据国内外景观生态学的最新研究理论和实践成果进行相应的调整,给景观生态学增添新的教学内容,要提高景观生态学的实用价值,构建更加全面、更加合理的景观生态学教学内容体系,推动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媛元.景观设计专业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若干思考[J].文学教育(下),2016(07).
[2]吴兆录.景观生态学教学的短期户外观摩:云南大学的实践[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11(14).
生态学的基本原理篇6
【关键词】理论思维;原始创新;统应论;生态统一;生态调控;统一机制
生态统一统应论作为生态9大统应论之五[1|12],是从控制论中暗箱输入|输出关系解读、揭示及概括人类生态调控统一运作的机制、本质、规律、真谛或奥秘的学说。
一、基本术语
根据生态统一统应论的考察、研究,所有人类生态调控统一均具有下述两种多元原、新因子(即下述两种生态调控统一控制的多元原始型、固有型、低碳型或绿色型因子与多元新生型、现代型、介入型或高科技型因子):
1.横向生态调控统一控制的多元原、新因子
(1)生态基层统一多元因子:作为生态调控基层统一控制的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以电磁场变化为基础、原子核运动为核心,主要通过生态基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质、量变化——原子的数量变化及结构重组来实现生态调控的统一。可分下述3种纵向类型:
①“体”之生态基层统一多元因子:生态个体型(或生态暗箱型,以下以此类推)基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例如体温、血压即属此类因子。而生态机器“人”、生态机械“人”则实为生态基层统一多元因子的整合产物及结晶。
②“入”之生态基层统一多元因子:生态输入型基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例如芯片植入即属此类输入。
③“出”之生态基层统一多元因子:生态输出型基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
(2)生态中层统一多元因子:作为生态调控中层统一控制的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以基因表达调控为基础、脑神经调控为核心,主要通过生态中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质、量变化——生物大分子的数量变化及结构重组来实现生态调控的统一(以哺乳动物为例)。可分下述3种纵向类型:
①“体”之生态中层统一多元因子:生态个体型中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例如基因、大脑、中枢神经、组织器官、血红蛋白,即属此类因子。而生态动物“人”、生态植物“人”则实为生态中层统一多元因子的整合产物与结晶。
②“入”之生态中层统一多元因子:生态输入型中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例如植物嫁接、预防接种即属此类输入。
③“出”之生态中层统一多元因子:生态输出型中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例如孕妇分娩即属此类输出。
(3)生态高层统一多元因子:作为生态调控高层统一控制的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以生态认知质量变化为基础、生态思维质量变化为核心,主要通过生态高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质、量变化来实现生态调控的统一(以人类为例)。可分下述3种纵向类型:
①“体”之生态高层统一多元因子:生态个体型高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例如认知能力、思维模式即属此类因子。而生态社会“人”、生态自然“人”则实为生态高层统一多元因子的整合产物及结晶。
②“入”之生态高层统一多元因子:生态输入型高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例如健康教育即属此类输入。
③“出”之生态高层统一多元因子:生态输出型高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的简称。例如见义勇为、著书立说即属此类输出。
2.纵向生态调控统一控制的多元原、新因子
(1)“体”之统一多元因子:作为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整体的简称,具有表现性、规范性、调整性及应变性。可分下述3种横向类型:
①“体”之生态基层统一多元因子:亦即上述基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个体;
②“体”之生态多元中层统一因子:亦即上述中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个体;
③“体”之生态多元高层统一因子:亦即上述高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个体。
(2)“入”之统一多元因子:作为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输入的简称,具有表现性、适宜性、持续性及合理性。可分下述3种横向类型:
①“入”之生态基层统一多元因子:亦即上述基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输入;
①“入”之生态中层统一多元因子:亦即上述中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输入;
③“入”之生态高层统一多元因子:亦即上述高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输入。
(3)“出”之生态统一多元因子:作为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输出的简称,具有表现性、适合性、发展性及优劣性。所有生态输出除集中体现在“体”之生态统一多元因子的应变性上外,还可分为下述3种横向类型:
①“出”之生态基层统一多元因子:亦即上述基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输出;
②“出”之生态中层统一多元因子:亦即上述中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输出;
③“出”之生态高层统一多元因子:亦即上述高层统一多元原、新因子型生态输出。
二、科学发现
研究结果表明,在一定生态条件下,所有人类生态调控统一均具有下述两种运作机制:
(1)纵向生态调控统一的运作机制=[生态输入:“入”之生态统一多元因子的合理性(即“入”之生态统一多元因子的表现性、适宜性与持续性)生态暗箱:“体”之生态统一多元因子的应变性(即“体”之生态统一多元因子的表现性、规范性与调整性)生态输出:“出”之生态统一多元因子的优劣性(即“出”之生态统一多元因子的表现性、适合性与发展性)]的一统对应性
(2)横向生态调控统一的运作机制=[生态基层统一多元因子(以生态电磁场变化为基础、生态原子核运动为核心)的应变更新·生态中层统一多元因子(以基因表达调控为基础、脑神经调控为核心)的应变更新·生态高层统一多元因子(以生态认知质量变化为基础、生态思维质量变化为核心)的应变更新]的一统对应性
上述纵、横向生态调控统一的运作机制亦即生态统一运作的统应性,简称生态统一运作机制或生态统一机制。
对于生态统一机制,应用不同类型生态统一统应论考察、研究,可以得出不同类型生态统一运作的统应性结论。如以生态基层统一统应论考察、研究,即可得出生态基层统一运作的统应性结论;而以生态高层统一统应论考察、研究,即又可得出生态高层统一运作的统应性结论等。
在一定生态条件下,“出”之优劣性与“体”之应变性主要取决“入”之合理性;惟有使“入”之合理性达到生态运作的统应性底线(即“体”之应变性的底线与“出”之优劣性的底线)时,才能获得一定生态效能;而所施生态运作之合理性与所察生态整体之应变性越适应、越匹配,则所致生态效能显然也就越优异。
所有生态统一运作的统应性均可用“以‘体’为本(即以生态个体的原有自主性、自更新、自优化、自适应为基础),各面多元,一统对应,应变更新”概括,而这种生态统一运作的统应性,即为人类对于生态统一运作的机制、本质、规律、真谛、真相或奥秘的科学揭示。
三、研究体会
生态统一统应论的创立无疑是人类生态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突破、原始创新。
纵观历史,随着人类生态理念的不断提升,生态统一机制已经历了唯心型生态统一机制[可用“唯心型论生”或“封闭式考察,僵化式应对,刻板式处理”概括,受制于人类对传统文化及生态文化的解读与传承]唯物型生态统一机制[可用“唯物型论生”或“碎片化考察,功利化应对,特色化处理”概括,受制于人类对社会实践的考察认知与科学解读]统应(又称开通)型生态统一机制[可用“统应型论生”或“统应化考察,统应化应对,统应化处理”概括,受制于人类对宇宙、生灵与自身的考察认知、信息提取与思维提炼的积累与整合]的漫长发展历程。
生态统一各面多元因子的变化格局,尽管犹如变幻莫测、奥妙无穷的超级大魔方,但始终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对应、相互制约。显然,这是由生态统一运作的统应性决定的。
生态统一运作的统应性随着生态暗箱的出现而出现,并随着生态暗箱的失调或灭亡而消失。
唯有通过统应化生态运作而使“入”之合理性达到生态统一运作的统应性底线(即“体”之应变性的底线与“出”之优劣性的底线)标准时,才被认为是健康(生态)个体(或正常生态整体)。
当健康个体演变为异常个体时,则其生态统一运作的统应性即由临床统一运作的统应性所取代。
生态统一运作的统应性一旦受到削弱,即可出现健康个体身心素质的下降。
生态统一运作的统应性一旦受到严重破坏,即可危及健康个体的稳定,甚至出现健康个体的非程序性消亡。
这就是全新的统一运作型保健机制与统一运作型康复机制(图1)。
人类考察认知、科学发现历来受到理论思维的影响与制约。
人类生态实践与研究表明,从一定意义上说,所有生态输出效能的获得,均是基于人类生态经验而自觉不自觉地通过对生态统一运作统应性的维护、激发、强化或优化来实现的。
生态统一运作统应性的发现与应用,无疑从生态调控的统一运作机制上为人类生态保健、生态保护、生态建设提供全新、科学与先进的理论支撑。
生态统一机制的发现及应用,对于指导人类科学应对、合理处理人类生态复杂问题,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从生态统一统应论的观点看,不是人类不能扭转“乱像环生,怪圈频发”的生态局面,而是人类尚无以生态统一统应论作支撑的生态运作人才、观念、理论、体制、管理、律法、文化、科技、教育、规则、策略、手段、方法、习俗及经验使然。
从一定意义上说,惟有以生态统一统应论为指导,通过对生态健保理念、体制、管理、律法、文化、科技、法则、策略及方法的整合变革,才能大大降低人类生态运作成本,并大大提升人类生态运作效能。
以统一论、系统论与控制论为基础的生态统一统应论,以全新、科学的思维模式与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开创了人类从控制论中暗箱输入|输出关系解读、揭示及概括生态运作机制的先河。
生态进步的动力从哪里来?从人类的生态共识而来;人类的生态共识从哪里来?从革新生态理念、优化生态机制而来。
显然,人类要想科学应对、合理处理生态复杂问题,通过扭转“乱像环生,怪圈频发”的局面来实现生态革命、生态改革的宏伟目标,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生态统一统应论的支撑;不管人类生态理论、生态行为如何,它们最终都得受生态统一统应论的支配。
参考文献
[1]荆正华著.大统应论.北京:团结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
[2]荆正华.社会大统应论.《新经济》杂志稿件录用通知(专函字2013第0127号):“您撰写的《社会大统应论》一文,经编辑部综合审阅,认为符合入编要求,可以在《新经济》正刊上全文发表,本期将于2013年8月28日正式出刊”.
[3]荆正华.临床统一统应论(临床9大统应论之五).中国崛起系列丛书编委会.中国崛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与发展论坛.中国国际传媒文化出版社,2012:68|71.
[4]荆正华.临床统一统应论(临床9大统应论之五).入编《共和国史册上的优秀儿女·时代思潮实践与探索》.
[5]荆正华.临床统一统应论(临床9大统应论之五).入编《共和国杰出国学专家优秀文集》.
[6]荆正华.生态运作与社会文明机制对国家管理体制的挑战.中国环境科学协会生物农业专业委员会.全国转基因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2012年9月21~23日)第24~28页.
[7]荆正华.生态运作与社会文明对国家管理的挑战.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编.领导干部创新社会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2012年,第663~667页.
[8]荆正华.世事感怀.齐功主编.建国大典.北京:作家出版社,2013年4月第1版,第298页.
[9]荆正华.世事感怀——对大统应论的初步解读.霍松林主编.世界名人大辞典·华人文艺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685|688.
[10]荆正华.世事感怀——对大统应论的初步解读.《中国大百科全书·国学卷》入选清样(电脑编号:0009,第360~3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