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整理9篇)
学生请假制度篇1
为严格教育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希全体学生认真遵守,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二、请假流程:
1、周一至周五流程:学生规范填写学校印制的书面假条————班主任签名—————德育办或值班教师签名—————保安放行;
2、周六、周日流程:学生规范填写学校印制的书面假条—————当天值班行政与班主任联系—————行政值班签名—————保安放行。
三、学生因病请假,小病到校医务室就诊。如需外出就诊,在有校医医嘱建议后,班主任与其家长电话联系后,按请假流程之规定办理,最后由家长到校门门卫室接其子女。
四、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特别是婚丧嫁娶等情况,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如具有充足理由班主任方可酌情准假。请假超过2天的学生,班主任应到德育办101室备案。
五、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否则请假无效。超过假期续假,必须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六、请假、旷课达到学籍管理有关处理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记入学生成长档案袋。
学生请假制度篇2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4、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放行条或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5、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
1、学生考勤时间是指早读课、学科课、自修课、晚修、午休、晚宿和学校规定的集会等时间。
2、班主任(上课老师)或值班教师,发现学生不明原因缺席超过10分钟,通过班主任或班干部立刻告知家长,并告之级长处理。上课老师必须在班务日志上注明缺席学生及缺席原因。
3、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或者有家长书面申请,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放行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
4、一张请假放行条只能书写一个学生姓名,班主任保留存根。
5、请假申请书经相关审批后,由班主任交德育处保存。
6、请假离开宿舍由生活指导老师批准。
7、中午所有学生原则上不能留在课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班主任批假,并注明批假人及日期。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级长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由分管德育的主任审批;
4、一月以内的.请假,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
5、一个月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最后审批;并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逐级申请。
6、任课教师、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2、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期末操行评定视为不合格。
3、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级长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请假制度篇4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长请假。
四、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一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书面告知请假事由写好请假条,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书面请假后得到批准后独自回家的,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师处)。
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单,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
附:请假条格式。
学生请假制度篇5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请假规则
(一)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请事假一定要家长亲笔签名或亲自电话告知班主任(辅导员)。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或销假)时需提供医院的病历、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家长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如事情紧急可由家长亲自电话告知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必须有班主任(辅导员)签名。
(二)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三)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第二条请假流程
(一)请假的同学首先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后方有效。
(二)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之内由系部审批,超过三天由主管院领导审批。
第三条补假手续
(一)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则由学习委员代其办理请假并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辅导员)说明情况。
(二)学生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辅导员)解释原因,获批后方可,并办好续假手续。
第四条续假手续
学生假期满后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依照请假流程办理。
第五条销假
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时间以旷课处理。
第六条其它
(一)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上课期间,学生因病或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假,并及时报班主任(辅导员)批准。
(三)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四)每学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上课总数的四分之一,否则予以休学。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篇6
学生不能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均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缺席或离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虽申请请假而未获批准的,擅自不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离校的,按违规、旷课处理。
一、请假的事项
1、病假:学生请病假应持有正式医疗资质的医院或学校医务室的证明。
2、事假: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时段内有不可拖延的个人或家庭要事需停课办理时,应请事假。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每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一周。
3、公假:学生因接受学院委派参加公益活动而耽误的教育教学活动,均属公假。
二、请假的.程序
1、专业课请假:学生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再将请假条面呈任课老师签署意见,再后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公共基础课请假:学生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由辅导员审批。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因故无法事先书面请假时,应先电话口头说明情况,事后立即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2、学生书面请假条,须按规定经辅导员和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
3、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一周以内,由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院教学秘书审批、学院备案;请假一周及以上两周以内,由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审批、学院备案;请假两周及以上一学期的三分之一以内,由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审批,学校教务部备案。
四、请假管理工作
1、学生请假纳入学生考勤范围,由辅导员负责。
2、学生请假的书面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由辅导员统一管理,保存期限为一年。
学生请假制度篇7
一、全园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二、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由专人负责每天划考勤,出勤情况与奖金挂钩。
三、病、事假报园长批准。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凡无故不上班或事后请假视为旷工,每个月请假(无论病事假)一天者,扣除当月奖金。
四、婚假七天,产假90天(剖腹产另加15天),流产假15天,超过者按事假处理。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2天者,不得参加年终评优。
五、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无病假条和药费发票者按事假处理。假条及时交财务人员。
六、不能参加全园或班组组织的学习和其它活动,要及时向园长或班组长请假。
学生请假制度篇8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请假,更不得以口头或他人代请假,请假时须由医生正经和家长亲笔签名,可由家长代请。
四、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在校内外出必须经主管人员签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凡正常休息日学生必须离校,特殊情况不走的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六、凡开学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时到校者,需用电话迅速说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长期治疗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凭医院证明办理付息手续。
八、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或会回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九、请假手续
1、请假须由班主任调谐请假条,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到主管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以旷课处理。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班主任、班长各一份。
4、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十、每班设立点名册,即每节课均考勤登记。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报主管部门,学期结束后将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缺勤情况通知家长,未经请假批准,学生整天缺课,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报。
十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4节课(三天)给与警告处分,旷课满40节(五天)给与记过处分,旷课满80节课(十天)做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学生学籍。
学生请假制度篇9
一、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即课表上排定的上课及各种活动时间和政治活动等时间)如不能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按要求填写请假单。
二、学生请假分为公假、事假、病假三种:
公假——须带有关部门证明。
事假——须有家长证明。
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三、学生请假必须事先请。假设没有充分理由不得补假,补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四、请假参照学籍管理规定三。请假三天至六天,由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一星期以上由教务处主任批准,批准后登记,方算手续完毕。但新生报到期间,考试期间请假一律经教务处主任批准。
五、凡未经请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校或私自冒用家长名义请假,均作旷课论处,无故迟到三次或早退二次作旷课一节处理。
六、一学期旷课时数十课时或累计二十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二十课时至三十课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一周时数者,给予记过处分;达两周以上者,不得参加学期考试;达三分之一上课时数者勒令其退学。
七、请假时数累计达上课时数三分之一者,一般不得参加学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