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考察报告(6篇)
故宫考察报告篇1
[关键词]围生期;剖宫产;难产
[中图分类号]R714[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4-4721(2010)06(c)-178-02
难产是指分娩时胎儿不易产出。难产的原因主要是产妇的骨盆狭小、胎儿过大、位置不正或产妇的子宫收缩力不正常等。本文回顾分析2002年10月~2009年10月本院收治的经产妇359例作为观察组,随机选择同时段内分娩的初产妇359例为对照组,分析两组产妇分娩方式、两组新生儿异常情况,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02年10月~2009年10月收治的经产妇359例作为观察组,随机选择同时段内分娩的初产妇359例作为对照组。初产妇纳入标准:①单胎,妊娠>28周;②无晚期流产及中期妊娠引产史。入选经产妇需满足的条件:初产妇满足①、②条,且上次分娩为阴道分娩。
1.2方法
对两组产妇分娩方式、妊娠并发症及产后并发症发生情况、两组新生儿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学分析。统计学处理采用χ2检验。
2结果
2.1分娩方式
3讨论
分娩的决定因素是产力、产道、胎儿和精神因素,上述因素相互协调,产程才能顺利。产程图是一种简单、易行、实用的产程监护方式。在一张图表上连续记录宫口扩张、胎头位置、胎心率、宫缩间隔及持续时间,通过观察、描绘产程进展情况来了解产程进展是否顺利和估计分娩预后。对于产程图的观察和处理的关键是产程曲线的分析,尤其是异常产程曲线[1]。初产妇的异常产程时限可以参考第6版乐杰主编的《妇产科》教材。头盆不称造成剖宫产在本文中所占很大比例。就头盆不称的诊断而言,应以骨盆正常,胎儿巨大,胎头跨耻征阳性,试产后不能阴道分娩为诊断依据。但本文中有些属于头位难产的范畴,如枕后、横位、高直位、倾势不均,处理后不能分娩者亦归入此类。经产妇发生头盆不称的主要表现为第2产程延长,胎头位置高并胎头下降缓慢或停滞,于经产妇宫颈管松弛及胎儿偏大有关,而初产妇头盆不称的主要表现为持续性枕后或枕横位,胎头下降位置相对较低,与精神紧张和对正常分娩失去信心有关。新生儿窒息原因和结局有差别,经产妇因产程时间短,进展快造成急性胎儿宫内窘迫,分娩过程中产妇吸氧及分娩后新生儿吸氧多可迅速好转;而初产妇产程时间长,精神紧张、体力消耗过大,造成慢性胎儿宫内缺氧,第2产程时间长,胎头拨露着冠时间长,同样在分娩过程中给予产妇吸氧及分娩后新生儿吸氧等处理,缓解缺氧的效果较差。但是对于高龄经产妇,前次分娩距本次分娩间隔时间越长,总产程时间越长,产程越复杂,难产比例增加,需要今后在工作中深入观察研究。由于担心发生子宫及软产道的损伤,对于经产妇宫缩乏力问题的处理有些被动,需要进一步观察研究。
经产妇分娩方式:经产妇既往有阴道分娩史,常规认为其骨产道及软产道无异常,除非有严重内外科合并症及病理情况,一般均能阴道分娩。有文献报道[2]经产妇的剖宫产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且不低于同期初产妇,本文统计资料显示,本院经产妇与初产妇剖宫产率无明显差异,与文献资料相符。
新生儿情况分析:巨大儿在临床难产中较为常见,而对这种现象未形成好的处理方式,分娩期引发并发症可能性较大。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巨大儿出现概率越来越高,在临床上也受到普遍的重视,但是相关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对较少[3]。本组研究报告得出经产妇巨大儿发生率为4.7%,初产妇巨大儿发生率为1.8%,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巨大儿难产造成的产伤危及母婴,医疗事故也常出现[4],给医院及患儿家属带来麻烦。经过多年的实践,临床产科医生产前对巨大儿进行预测,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其中,剖宫产是最佳选择之一,本研究中无论经产妇、初产妇,以巨大儿为指征的剖宫产约占选择性剖宫产的1/10,但文献报道,由于产前预测巨大儿的准确性不高,对预测的巨大儿施行选择性剖宫产并不能降低母婴并发症的发生率。
总之,难产在产前难以预测,产前对骨盆及胎儿大小应有所估计,对于胎头不入盆、潜伏期延长、早期破膜、过早加腹压者,应警惕难产可能,产程进展缓慢应积极处理,及时纠正难产因素,对难产的准确处理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剖宫产,并减少对母婴的损伤。
[参考文献]
[1]庄依亮,李笑天.病理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223.
[2]时春燕,金燕志,董悦.超声测量胎儿腹围预测巨大胎儿[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09,4(1):3-6.
[3]MehtaSH,BujoldE,BlackwellSC,etal.Isabnormallaborassociatedwithshoulderdystociainnulliparouswomen?[J].AmJObstetGynecol,2004,190(6):1604-1607.
故宫考察报告篇2
【关键词】宫外孕;保守治疗;护理
【中图分类号】R473.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5-0342-02
异位妊娠是妇科常见病,当受精卵于子宫体腔外着床时称异味妊娠,又称宫外孕,如不早期或不及时诊断治疗会破裂而抢救危及生命,近年来宫外孕的发病率逐渐上升。近两年多我可接受宫外孕保守治疗成功率较高,经济上能让患者接受,创伤小,能有再次妊娠的机会,当然,有效的护理对于患者治疗和康复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保守治疗宫外孕的常见药物主要有:甲氨蝶呤、米非司酮等,现我们对60例宫外孕未破裂患者采用药物保守治疗的体会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60例宫外孕患者年龄19-45岁,平均年龄28,所有病例均经临床辅助检查诊断根据病史、妇检、彩超和血β-HCG测定确定。停经后出现不规则阴道流血比例。7日范围33-60天,平均44天。B超:附件区有包块,直径0.9-4.0CM平均2.29CM,停经无阴道流血60例,7日范围32-58天,平均43天,B超:附件区有包块直径1.0-3.0CM,平均2.29CM,有效治疗最短时间7天,最长40天,平均28天。
1.2.1全身用药甲氨蝶呤:治疗机理是抑制滋养已增生,破坏绒毛,是胚芽组织坏死、脱落、吸收而免于手术。
1.2.2全身用药米非司酮。治疗药物机理是:米非司酮为受体,水平抗孕激素药,具有终止早孕,抗着床与孕酮竞争受体而达到拮抗孕酮的作用。
1.2.3常用方法:用甲氨蝶呤肌注70mg,每日一次,共5次,1个疗程,并口服米非司酮每12小时一次,每次10mg,持续3天,在治疗4-7天用药期间B超和β-HCG下降
2治疗效果
2.1治愈:60例患者用药后14日,β-HCG下降并连续3次阴性,临床症状消失,B超检查盆腔血块缩小或消失,血β-HCG降到正常,盆腔积液减少或消失。
2.2失败:有2例患者治疗期间腹痛加重,腹腔内出血量多,血压下降,心率增加,急膀胱灌注0.9%氯化钠500ml行B超检查。提示:盆腔包块不缩小反而增大,盆腔大量积液。
2.3不良反应:治疗过程中10例患者出现恶心、呕吐、头晕、乏力等症状,全部病例无明显肝肾功能损害的症状。表明甲氨蝶呤与米非司酮联合应用宫外孕保守治疗有疗效相加的作用,说明联合用药能更快、更有效的抑制滋养细胞增长。
3保守治疗期间患者的护理方法:
3.1生命体征的观察:严密观察患者血压、脉搏、呼吸和体温的变化,密切观察患者腹痛和阴道流血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医生及时处理。
3.2药物不良反应的护理:宫外孕病人在使用MTX治疗时会出现不良反应,主要表现恶心、呕吐、腹泻、皮炎、食欲不振、口腔溃疡等症状,严重可出现为血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及肾功能损害。因此用药前应常规检查血常规及肝功能,用药时护士抽取药物剂量一定准确且要给与深部肌肉注射,两侧臀部交替注射,防止发生硬结和局部坏死,用药后要复查,了解有无肝损害和骨髓抑制。护士嘱病人保持口腔清洁,多饮水。
3.3注意血β-HCG变化:观察血β-HCG下降为动态趋势,能了解用药后的效果,如果下降缓慢者应及时检测HCG的下降情况,避免持续性宫外孕的发生,告知病人消除紧张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
3.4转手术指征:治疗期间若β-HCG上升,腹痛加剧有坠胀感,血压下降,超声显示盆腔液体增加,后穹窿穿刺抽不出凝血,表现保守治疗失败,应及时报告医生,及时手术:做好手术前、后各项准备工作,安抚病人,消除对手术的紧张恐惧心理。
3.5心理护理:宫外孕保守治疗的大多数病人常出现心理上的恐惧、焦虑、自尊的改变。尤其是未婚的青年表现得更为强烈,不好意思、后悔、顾虑多、不愿与人交谈,护士应注意观察病人的举止、言行。多接近病人,帮助鼓励积极配合治疗。对病人如亲人,对方感受尊重,保护隐私,在与病人沟通时要掌握语言的技巧,让病人正确认识疾病,使其树立信心,耐心治疗。
4健康指导:
(1)定期复查:由于住院时间长,故一般当β-HCG降至100IU/L以下,盆腔包块缩小或无明显增大,自觉无腹痛时即可出院,但出院后仍需严格限制活动,每周来院复查血β-HCG,直至降至正常。因血β-HCG降至很低时仍有发生输卵管妊娠破裂的危险。故在未完全治愈前,不能放松观察。本组1例经保守治疗1月后血β-HCG降至28Miu/ml时出院。于出院后第二天因未严格限制活动而发生破裂,又重新进行急诊手术。
(2)生育指导:治疗后一个月可恢复性生活,但要注意避孕,防止发生意外怀孕。因宫外孕保守治疗后扔有10%的复发率和50%-60%的不孕率,故未生育过的妇女在准备怀孕以前应进行输卵管通液或造影检查,在被证实输卵管通畅后方可怀孕,且怀孕后宜及早做B超检查,以排除再次宫外孕的可能。平时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并禁止吸烟,因尼古丁可引起输卵管的逆蠕动而宜导致宫外孕。
(3)注意休息,加强预防知识宣教:嘱未婚女性避免不良,已生育者避孕,计划生育,半年至一年后经医生的检查指导下受孕。有生殖系统感染后即可能造成不孕不育。防治继发不孕,由于生殖器炎症或输卵管粘连而致再次引起宫外孕的可能,避免着凉,保持外阴清洁。
讨论:宫外孕保守治疗方法简单、方便,且对患者损伤小,同时能够保留输卵管及生育能力,故深受广大有生育要求妇女的欢迎。但整个治疗过程中需要患者自始自终的合作,任一环节的疏忽均可导致治疗失败。尤其健康宣教显得格外重要。首先要注重对患者的评估,评估是护理程序中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其次护理措施按阶段个体化实施,根据患者不同阶段的心理行为变化及时调整护理方法和内容,以便取得更好的结果。最后要重视效果评价,不能只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流于形式,在日常工作中应注重健康教育的重复性和经常化,并延伸至出院后。因为保守治疗后输卵管的功能恢复尚需一段时间,这之前应严格避孕半年,最好一年。剧报道一年后的输卵管畅通率明显高于一年以内者。出院后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继续追踪患者的健康状况,同时给与针对性的健康指导,真正达到促进妇女健康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乐杰主编,妇产科学,第六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神,2005.110
故宫考察报告篇3
2004年6月28日,A区检察院以勤奋公司,凯宫和王华为共同被告向A区法院提起公诉。后来,A区检察院又向A区法院提交了第二份书。经过对比,第二份书只是将第一份书中的勤奋公司的诉讼代表人由凯宫换成了勤奋公司的副总经理。2004年8月中旬,我方收到了A区法院的开庭通知:定于8月27日开庭审理此案。但在8月25日,我方意外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开庭取消,原因是负责本案的检察官家有急事,不能出庭。开庭日期遂改为9月10日。不知何故,改期后的开庭又一次被取消。9月15日,A区检察院向A区法院递交了第三份书。与第二份书相比,A区检察院将被告勤奋公司撤销,仅凯宫和王华两个被告。9月底,A区检察院又向A区法院提交了两份重要证据《北京鉴定报告》和《湖北鉴定报告》。
2004年10月15日,本该1个半月前就进行的庭审姗姗来迟。由于我的当事人凯宫换押出了问题,直到上午10点半才正式开庭。首先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对两个被告人分别进行讯问。讯问过程中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公诉人也许是想在气势上压倒我方,在对被告人王华进行讯问时“连珠发炮”,尤其是问到王华在勤奋公司是否持有40%的股份的时候,仅仅让王华顺着他们的思路回答“是”或“不是”,而不让王华对这个问题作一些解释,导致我方十分被动。我当即向法庭提出异议:“公诉人这种讯问方式对被告人来说是在诱供。”担任第二公诉人的一位年轻的男检察官反应也挺快,马上反驳:“刚才向法庭提出异议的律师是凯宫的辩护人,现在是在讯问王华,与凯宫无关。”我刚要反驳,不料王华的辩护人尹律师却抢先接上,斩钉截铁地大声向法庭提出异议:“我认为公诉人刚才的讯问方式就是在诱供我的当事人。”眼见控辩双方短兵相接,审判长朗声宣布:“辩护人反对有效,公诉人应该换一种讯问方式,继续发问。”我和尹律师相视微笑,为彼此间的默契、天衣无缝的配合,以眼神在空中干杯!公诉人在与我方的第一次交锋中没占到任何便宜。此后,在讯问过程中,控辩双方在讯问方式上又有几次交锋,我也趁机表达了我的观点:“刚才检察官认为我是凯宫的辩护人,没有权利就公诉人讯问王华提出异议,而实际上,公诉人书中的是凯宫和王华共同故意犯罪。如果检察官对王华诱供,引诱王华说出一些对其不利的言论,一损俱损,同样牵涉到我的当事人凯宫。所以,我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公诉人不当的讯问方式提出异议。”
下午1点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1点40分再准时开庭。下午庭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对鉴定专家、评估专家的质证上。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法庭只通知湖北的鉴定专家出庭质证,而没有通知中国化工协会和北京的鉴定专家出庭质证。接受辩护人委托作出鉴定结论的上海鉴定专家特意从上海飞往湖北,在庭外等待准备出庭质证,但遗憾的是,法庭以当事人无权自行委托鉴定驳回了我方请求上海鉴定专家出庭质证的申请。
我方从《湖北鉴定报告》中早就了解到,作出该报告的湖北鉴定专家中根本就没有化工及化工设备方面的专家,尹律师已将这个情况告知了王华。所以,当湖北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时,被告人王华首先向鉴定专家发问:“请问鉴定专家在此之前有没有接触、制造过化工高压发泡机?”出庭的3个鉴定专家避而不答。公诉人赶忙提出异议:“这个问题与鉴定结论无关,鉴定专家不必回答与鉴定内容无关的问题。”见此情形,我抓住有利时机,趁热打铁:“请问专家,中国目前生产化工高压发泡机的企业大概有多少家?”3个鉴定专家又采取了回避态度。这时,以受害人诉讼人身份出庭的湖北工机厂一位副厂长接过话头,把话题岔开:“目前国内生产高压发泡机的厂家中,质量最好的是我们湖北工机厂……”我微笑着冲对方点点头:“现在是专家质证,本不该由受害人一方来抢答这个问题。鉴于审判长和合议庭默认了你们的行为,所以我们尊重法庭的选择。”
此后的质证中,我又着重指出了《湖北鉴定报告》与《北京鉴定报告》之间的矛盾之处:“《北京鉴定报告》指出经过专利检索,发现已经有专利文献公开了高低压切换阀的原理和结构;而你们则没有考虑过专利公开的因素,仍然认定高低压切换阀的结构为非公知技术信息,很显然存在着考虑不周的纰漏。”专家立即予以反驳:“我们的鉴定报告附件六指出已经委托湖北的检索机构作过检索,它们也是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它们没有检索到同类的专利文献,这不是鉴定的责任。”“但附件六的检索查新证明根本没有对阀门进行过检索,他们所作的检索是其他方面的内容。”对专家的反驳我针锋相对地予以还击。专家一时无语。我又谈到该鉴定报告中本不应该出现的几个错漏,弄得场面好不尴尬。
随后对评估专家的质证过程又是高潮迭起。尹律师对评估报告的分析非常仔细,在询问过程中让评估专家左支右绌:“湖北工机厂化工分厂生产的产品有高压发泡机,低压发泡机,二氧化碳发泡机、环戊烷发泡机等类型,而勤奋公司涉嫌侵犯湖北工机厂商业秘密的产品只是高压发泡机,评估报告在计算化工分厂因侵权减少的销售额时有没有除去高压发泡机以外其他产品的减少额?评估报告的利润率是化工分厂所有产品的利润率还是单指高压发泡机的利润率?”评估专家开始还含混其辞,最后在尹律师的一再追问下终于承认,计算销售额时没有除去高压发泡机以外的产品利润率也是以化工分厂所有产品的利润率来计算的,并不是以高压发泡机的利润率来计算的。我和尹律师再次相视而笑。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产品只是高压发泡机,怎么可能会对低压发泡机等产品的销售额造成影响呢?很显然,计算减少的销售额时不应将低压发泡机等其他产品减少的销售额也计算进来,利润率也不应该以所有产品的利润率来计算。所以,该评估报告中的计算存在错误,没有资格也不应该被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
针对该评估报告中的间接经济损失和勤奋公司获利情况,我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五条第1项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间接经济损失与本案无关,所以,对于间接经济损失,我们没有必要质证。由于勤奋公司第三份合同中的高压发泡机还未生产完毕,更谈不上交付,而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所以,勤奋公司第三台发泡机虽然已经签订合同,但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销售’,在计算勤奋公司获得利润的时候不应当算入勤奋公司的销售额。这样,勤奋公司销售额只有130万左右,即使按照评估报告中25%左右的利润率来计算,勤奋
公司所获利润也不过30多万,没有达到50万元的追诉标准,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在随后的法庭辩论阶段,我从商业秘密犯罪的构成要件,详细分析了我方当事人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理由①凯宫邀请王华共同创业的时候,没有利诱王华将湖北工机厂的技术图纸和技术文件偷过来,并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即使凯宫给王华40%的股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也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②公诉机关委托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作出鉴定报告后,又就同一内容委托湖北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与湖北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鉴定,是多此一举,经过刚才的质证,《湖北鉴定报告》有很多错漏,不应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法庭即使不采信辩护人委托鉴定的《上海鉴定报告》,也应该采信公诉人委托鉴定的《北京鉴定报告》。《北京鉴定报告》认定的湖北工机厂的非公知技术是喷嘴直径的计算程序等3个计算程序和2个阀门图纸中公差尺寸的整体组合。③在有足够证据证明湖北工机厂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并且湖北工机厂所拥有的技术信息是非公知技术信息的前提下,权利人还必须承担如下举证责任:接触加相似(即实质相同),此乃法院在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时常用的“接触加相似”原则。这里的“相似”是指产品中的非公知技术信息相似,即实质相同,此由鉴定机构确定。“相似”并非指同类产品,而是将受害人产品中的非公知技术和结构与被控犯罪嫌疑人的产品技术和结构进行同比鉴定,以确定二者是否相同或实质相同。从《北京鉴定报告》来看,它只是认定了喷嘴直径等3个计算程序以及回流测试阀组件等2份图纸中尺寸公差的整体组合是非公知技术信息,并未认定勤奋公司使用了上述程序和图纸。再从A区检察院所提供的其他证据来看,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勤奋公司使用了上述程序和图纸。另外,从勤奋公司有无接触湖北工机厂的商业秘密来看,勤奋公司如果要利用湖北工机厂的技术秘密生产高压发泡机,则必须要经历接触――窃取――泄露――使用等4个阶段,缺一不可,使4个接触点连成“接触链”,否则就不构成侵权,更不构成犯罪。王华在德国培训的内容是混合头技术,与本案中的湖北工机厂的非公知技术无关。而且,王华也从未接触过喷嘴直径计算程序等3种计算程序,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王华窃取过上述程序,当然也就更不存在王华将程序泄漏给勤奋公司、凯富和勤奋公司使用程序的问题。至于发泡机上的两个阀门,勤奋公司是外购的,而非自己生产,就更谈不上其使用了湖北工机厂图纸的问题。
庭审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7点半了,武汉城内已华灯初上。
再博公堂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庭审结束以后,1个半月以内,法院会作出判决。不料,几经波折才举行的庭审结束1个多月以后,我又收到了法院再次开庭的通知,说是A区检察院又提交了新的证据,这让我不免有些困惑。
高低压切换阀和回流测试阀两种阀门,勤奋公司是从湖北安昌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安昌公司)购买而来,而湖北安昌公司又是从湖北工机厂的供应商湖北达华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达华公司)购买的,所以A区分局和A区检察院又到这两家公司补充侦查。
2004年11月24日,A区法院第二次庭审。
尹律师指出了本案的一些程序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但是检察院在10月15日的庭审中并未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本案的庭审实际上已经结束。A区检察院无权自行补充侦查,法院也不应再次开庭审理此案。退一步说,即使法庭延期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举证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10月15日以后,即使补充侦查也应该由A区检察院自行侦查和收集证据。A区分局没有补充侦查收集证据的权利,由其补充侦查收集的证据不应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
我则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实体问题进行了阐述:“首先,公诉人认为湖北工机厂从湖北达华公司购买两种阀门的信息是湖北工机厂所独有的供应商信息,是湖北工机厂的经营秘密,而王华将其泄露给勤奋公司,所以王华侵犯了湖北工机厂的商业秘密。这种说法缺乏事实基础。辩护人提交的A区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表明湖北达华公司在互联网上了该公司生产发泡机用测试阀,K―K阀的信息。而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根本就不具备秘密性。因此,湖北工机厂从湖北达华公司购买有关回流测试阀,高低压切换阀等化工高压发泡机的二部件的货源信息并非湖北工机厂的经营秘密,即使王华将这些货源信息披露给了勤奋公司,其行为也不构成侵权,更不构成犯罪。其次,退一步来说,即使湖北达华公司供应回流测试阀等两种阀门的货源信息是湖北工机厂的经营秘密,也只是高压发泡机的两个零部件的货源信息而已,而不是高压发泡机整台机器的经营信息,在计算湖北工机厂的经济损失时,也不应该将勤奋公司生产的高压发泡机整台机器的销售额计算进去。上次开庭辩护人已经强调过,即使将勤奋公司销售的发泡机整台机器的销售额算进去,勤奋公司所获利润也远远低于50万元的刑事追究数额。如果按照两种零部件在整台发泡机的获利中所起的作用来计算勤奋公司的获利,数额就更少了,远远少于50万元。再次,公诉人的是王华和凯宫共同故意犯罪,而从现有证据来看,凯宫对于购买阀门的事情一无所知,当然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凯宫理所当然不构成犯罪。此外,公诉人没有勤奋公司这个法人,本案不属于单位犯罪,凯宫也不应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综上所述,我的当事人凯宫不构成犯罪。”
2004年12月2日,A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部分支持了我的辩护意见,认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应当以明确具体的内容及范围为对象。鉴定机构应就权利人能够主张的商业秘密的信息组成及将该信息如何付诸实施,作出相应的鉴定结论。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的鉴定报告符合上述要求,可以采信。而中国化工工业协会,湖北科技事务司法中心二鉴定机构的鉴定,因未检索相关国内外公开文献或因检索不充分,或因鉴定结论不具体明确,均存在瑕疵,不足以采信。……依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技术鉴定报告书,可以确认湖北工机厂化工设备中非公知技术
为:喷嘴直径计算程序、硬软管道配管计算程序,热平衡计算程序、回流测试阀组件和组分高低压切换阀(K―K阀)组件图纸所记载的有关零部件尺寸公差的整体组合等技术信息。扣押的被告人王华的东芝笔记本电脑以及勤奋公司的台式电脑中存储的技术资料并不涉及上述非公知技术信息,也没有直接证据证实勤奋公司使用了上述计算程序及图纸。因此上述指控的事实部分,证据不足,本院不予认定。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该项事实提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可以采纳。”但对于湖北达华公司的经营信息,法院认定属于湖北工机厂的经营秘密。判决中认为:“被告人王华违反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并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勤奋公司谋取利益,造成权利人重大经济损失;被告人凯宫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知被告人王华上述行为属非法,……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华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凯宫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判决作出以后,考虑到各种因素,我的当事人并没有提出上诉,但保留以后申诉的权利。当务之急是赶快回去,一则要处理已耽搁了大半年的企业人、财、物和产、供、销等事务;二则可在春节期间与年迈的父母、柔弱的妻子、幼小的子女以及亲朋好友共享天伦。由于他在2004年5月2日被捕,根据刑法规定拘捕期间可抵刑期,故2005年2月1日12时即可获释。当天,其妻子赶来接凯宫连夜回家。虽深夜一路劳累,疲惫不堪,但其精神百倍,心情无比畅悦,犹如一只出笼大鹏又将;中向云天。
几点思考
本案一审判决生效,我的工作也告一段落,至于日后是否申诉,那是后话。但由本案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却萦绕在我的脑海,我觉得商业秘密案件中有关鉴定的问题应引起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重视。
1鉴定结论的性质
目前,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尤其是涉及技术的专利案件和商业秘密案件中,由专家对其中的技术问题出具鉴定意见或结论似乎已是大势所趋。法院在审理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因法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在具体技术事实认定方面存在困难,需要借助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的知识或技能,对专门性问题作出客观的解释。所以,对技术问题由专家提供法律意见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物极必反,目前国内法院在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时有一种倾向,那就是专家鉴定结论往往成为法官定案的唯一依据,法官往往唯鉴定结论是从,这就进入了一种误区。实际上,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明文规定,鉴定结论只是证据的一种,是否采信这种证据,还需经过质证等程序,最终由法官来决定,不能将鉴定无限拔高而使其成为“庭外庭”“院外院”。
2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具有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
本案中,辩护人接受被告的委托,代表被告委托上海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对本案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鉴定,并将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但A区法院却以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无权自行委托鉴定为由,驳回了我方请求上海鉴定专家出庭质证的申请。由此牵涉到一个法律问题: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具有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此条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作为鉴定委托人的权利。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没有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相关规定,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该条规定肯定了当事人有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据此,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均可作为鉴定委托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该条规定明确了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鉴定委托人。而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都没有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进行规定,这是否意味着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无权自行委托鉴定呢?其实不然,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被告人也有提供证据的权利,而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当事人要实现提供证据的诉讼权利,也就理应有权自行委托专家进行鉴定。
3几个鉴定结论矛盾时法院怎么办
民事案件中,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而通常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不在双方当事人所在地域内,以避免由于地域原因而引起鉴定结论的不公正。本案中,湖北工机厂地处武汉,勤奋公司地处江苏,辩护人来自上海,由地处北京的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出具鉴定报告最能剔除地域因素的影响而保证鉴定结论的公正性。A区检察院已经委托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进行鉴定,而与此同时又就同样的事项委托湖北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与湖北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这样的做法令人质疑。最终法院只允许湖北的鉴定专家出庭质证,其做法的公正性也值得深思。
本案中总共出现了4份鉴定报告,并且在一些关键问题上,鉴定结论相互矛盾,对此,法院又应当如何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当法院对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和被害人或被告人提交的鉴定结论不能作出判断时,可以就其中的矛盾问题再行委托鉴定。当然,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一种,应该经过质证,最终由法院确定是否采信。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7月20日的《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鉴定结论应当经过当事人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当事人有权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未经当事人质证的鉴定结论不能采信。”所以,不管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被害人或被告人委托,还是法院委托,其鉴定结论都应当经过质证才能予以确认。如果两个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对同一技术问题作出相左的判断,那么,法院除了让这两个鉴定机构的专家当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证外,还可以让作出不同鉴定结论的专家同时出庭,相互质证辩论,通过质证辩论,法官可以作出判断,决定取舍。如果此举仍然难断是非,法院还可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此外,法院在
判断技术问题有困难的时候,还可以采取陪审员制,由相关专家担任陪审员,通过专家和法官来判断鉴定报告的正确与否,然后决定对鉴定结论的采信与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经进行过这方面的尝试,这种做法在专利或商业秘密这类涉及科学技术的案件中值得推广。
4对本案判决结果的思考
综观本案的整个办案过程,本案的检察官和法官都表现出极大的工作热忱并为之投入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们这种孜孜不倦,不畏艰难的精神令我感动。碰到这种高难度的案件,他们花费的心血可想而知。从判决结果来看,似乎控辩双方都可以接受。但从本案的证据、事实以及检察院的来看,直到提笔追述本案,我仍然认为至少我的当事人凯宫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本案中,购买阀门、生产发泡机等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体都是勤奋公司,即使需要探讨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成立也应当探讨单位犯罪是否成立,而不应当探讨凯宫个人是否有犯罪行为。本案判决书中认为“被告人凯宫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知被告人王华上述行为属非法,……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从其认定凯宫构成犯罪的理由来看,似乎是因为勤奋公司这个单位犯罪,凯宫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这似乎有些牵强,不能让人信服。
2004年12月22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而侵犯商业秘密罪个人犯罪的追诉标准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据此,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标准应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所以,本案如果从单位犯罪来看,即使认可评估报告认定的湖北工机厂的直接经济损失是121万,也没有达到150万元的追诉标准。既然勤奋公司不构成单位犯罪,那么作为勤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凯宫当然也不构成犯罪。
故宫考察报告篇4
【关键词】人工流产;安舒环;效果
人工流产是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有关调查显示人工流产后有73.5%的妇女希望采用IUD避孕[1]。为人工流产后妇女提供高效、副反应小的IUD,对于避免再次非意愿妊娠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站观察138例自愿于人工流产即时放置安舒环(新型活性γ型宫内节育器)副反应、妊娠率、脱落率、续用率。并与同期放置TCu220CIUD138例进行比较,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对象
我站2010年1月-2011年12月对人流术后自愿即时放置IUD而无禁忌证者放置安舒环和TCu220C各138例,随机分为两组进行临床观察随访。人工流产孕周均在6-10周内。术前无先兆流产和感染迹象,术后确认完全流产,子宫收缩良好,出血不多者。由专业医师操作。因人流术后宫口已扩张,放置均一次成功,术后均宫颈注射缩宫素10U。手术完毕每例登记一份手术记录单,发放一张随访卡。书面交待人流后置器注意事项,并于术后3、6、12月随访,其内容有副反应咨询,X线透视IUD等情况,并填写统一表格,部分对象采用电话随访方式。两组年龄、孕次、宫腔深度无显著性差异(P>0.05)。
1.2宫内节育器
安舒环,由青岛瑞宝计划生育器械公司生产,它是由作支架的记忆合金丝、不锈钢螺旋圈和99.99%高导铜丝以及含消炎痛硅胶组成,带铜面积380mm2,无尾丝。有24、26、28三种型号。型号选择按照宫腔深度+宫颈长度,在5.5-6cm之间者选择24号、6-8cm之间选择26号、\8cm选择28号。TCu220C,含铜面积为2202,带尾丝,由中国天津市医疗器械厂生产提供。均属含高铜的IUD。
1.3安舒环放置方法
手术者取截石位,于人流术常贵消毒宫颈后,用子宫探针探测宫腔长度与宽度(须加宫颈长度),选择不同型号的IUD;抽出安舒环前端的插片,将外套管上的定位块固定在测量号的刻度上;将放置器放入宫底后一手顶住内芯管,一手将外套管向外退;待安舒环完全送出套管后,退出放置器于宫颈内口,顶住环的末端将管芯向上顶送一次。撤出放置器。术后注意休息3d,禁同房、盆浴半月[2]。
1.4随访
放置后3、6、12个月进行随访,了解放置安舒环和TCu220CIUD后的妊娠率、脱落率、因症取出率、续用率及副反应,B超检查IUD在宫腔的位置。
2结果
2.1两种IUD使用1年的效果比较。两种IUD人流术后即时放置1年续用率安舒环为95.42%,TCu220C为81.40%,有显著性差异(P
3讨论
人工流产后宫颈口松弛,流产后立刻放置IUD,术者了解宫腔形态,置器成功率高,对于受术妇女避免了二次手术的痛苦及再次以外妊娠的风险,一直受到术者及女性的青睐。本资料比较安舒环和TCu220C两种IUD在人流术后即时放置效果,放置1年续用率安舒环为95.42%,TCu220C为81.40%,有显著性差异;两种IUD妊娠率、脱落率、因症取出率分别为0.76%和3.3%,1.53%和3.88%,2.29%和10.08%,有显著差异。与临床报道基本一致[2]。两种IUD使用1年时,各种副反应均随时间延长有不同程度减少,安舒环的副反应均较TCu220C为小,其别是腰腹痛和点滴出血少,更为突出[3]。放置TCu220C因其大小型号不易掌握,导致支撑架与子宫不协调、不适应,故副反应要大些。而安舒环有以下优点[3、4]:①产品为γ型设计适合子宫动态原理,宫腔适应性好,可随子宫收缩不易产生刺痛,降低了发生腹痛腰酸的几率;②它的记忆合金支架,纤细柔韧,与子宫内膜接触面积小,弓臂两端压在宫角部,此处内膜菲薄,故引起流血副反应最少。,取放简单方便不扩宫,降低放置痛苦。③带药25mg吲哚美辛(消炎痛),缓解痛经的同时,可降低出血,缓解痛经,临床观察已证实,在IUD中加入吲哚美辛能明显改善带铜IUD的出血副反应[2]。④无尾丝,消除时尾丝过长引起刺痛,同时消除了上行感染。⑤子宫内壁接触点处的硅胶包裹,可降低节育器与子宫发生粘连的几率,减少取出痛苦及血管压迫出血。⑥铜表面积的科学增加,大大增强了避孕效果,降低了带器妊娠率[4]。
综上所述,安舒环以设计独特,具有安全、高效、副反应低、放置技术简单等特点,尤其适宜人工流产后即时放置,值得向广大育龄妇女推荐。
参考文献:
[1]何玉华,管毓坚,朱发贤,人工流产术后即时放置吉妮IUD120例临床观察[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1,9(3):591
[2]方爱华,鑫,主编,计划生育技术[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123,127~129,147,
故宫考察报告篇5
关键词胎盘早剥前瞻性临床评估护理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1.27.273
2004~2010年收治胎盘早剥病例57例,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探讨胎盘早剥出现相关临床表现及护理要求,提高临床抢救护理成功率,降低母儿死亡率及并发症。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胎盘早剥患者57例,中位年龄28岁,其中经产妇32例,初产妇25例,孕周<32周3例,32~36周35例,>37周19例;轻型32例,重型25例;剖宫产50例,阴道分娩7例。所有病例均经产后检查胎盘,发现血块及压迹确诊。57例经前瞻性临床评估病情,采取有效预见性的治疗及护理措施,所有产妇均平安出院未发生严重并发症。
临床表现:阴道出血36例(63.16%),血性羊水20例(35.1%),腰、腹痛45例(78.95%),胎心率或胎心监护异常35例(61.4%),无明显症状10例(17.54%),产后出血27例(47.37%),DIC者6例(10.52%),脏器功能衰竭3例(5.26%),妊娠高血压疾病35例(61.4%)。腰、腹疼痛,阴道流血,胎心率或胎心监护异常是胎盘早剥常见临床表现,胎盘早剥中妊娠高血压疾病为基础病者高达61.4%。
胎盘早剥前瞻性临床观察及护理
高血压患者病情反复或血压突然升高不降的观察及护理:孕妇患重度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慢性肾脏疾病或全身血管病变时胎盘早剥发生率增高。本资料中妊娠高血压疾病为基础病者高达61.4%。血压控制不稳定为胎盘早剥高危因素,若血压突然增高或伴腹痛、腰骶酸痛、全身不适,胎心率改变,胎盘早剥可能性极大,应立即建立静脉通道,心电监护,吸氧,报告医生,按医嘱控制原发病,协助医生做好配备血,终止妊娠及抢救围产儿等准备,预防病情进一步发展成子宫胎盘卒中、胎死宫内、DIC、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阴道出血观察及护理:胎盘早剥主要病理变化时底蜕膜出血,形成血肿,使胎盘从附着处分离,胎盘剥离面逐渐扩大,血液冲开胎盘边缘并沿胎膜与子宫壁之间经宫颈管向外流称显性出血或外出血。若临床中观察到孕中晚期临产前正常位置胎盘出现阴道流血即使无明显腹痛,B超未能提示胎盘后血肿形成或胎盘增厚,亦高度注意胎盘早剥可能[1,2,4,5]。本资料中阴道出血达63.16%。当患者贫血与阴道流血不符时,警惕存在内出血,则综合子宫升高情况,患者血压、脉搏等生命征判断。胎盘早剥可致血液浸入子宫肌层,引起肌纤维分离、断裂、变性,影响子宫收缩而易发生产后出血,一旦确诊或高度怀疑胎盘早剥的发生时,须分秒积极进行处理,立即吸氧,迅速建立2条静脉通道,选用留置针,心电监护,左侧卧位,休克患者取休克,做好交叉配备血,为输血做好准备,确保输液、输血通畅,以维持有效循环血量,纠正休克,观察病情变化,协助医生做好术前及急救准备,迅速终止妊娠。
腹痛、腰骶酸痛、全身不适等全身症状观察:腹痛及阴道出血为胎盘早剥主要临床表现[2,5],本资料中腹痛达78.95%,而阴道出血达63.16%。若突然发生持续性腹痛、腰酸或腰背痛,贫血程度与阴道流血不相符,子宫底升高,子宫张力大,甚至板样腹,即要考虑胎盘早剥。重视孕妇主诉,观察腹痛应将手置于孕妇腹部注意宫缩间隙子宫是否变软,同时也应注意胎盘附着于子宫后壁者发生早剥症状不典型,仅表现为腰骶酸痛不适感。
胎心监护变异观察:随电子胎心监护在临床广泛应用,加强对高危妊娠的胎心监护。在电子胎心监护中胎心基线较平直,无加速,甚至有轻度减速是胎盘早剥早期的胎心变化[2,5,6]。本研究显示胎心率或胎心监护异常达61.4%。随胎盘早剥的进一步发展,胎心基线下降变异消失,频发减速等单项及多项异常,故对胎盘早剥诱因高危妊娠,加强胎心监护,产科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胎心基线变异情况。本研究中35例在产前出现不同程度监护异常图形,以基线平直静止型为多,无间隙期的正弦样宫缩曲线亦为胎盘早剥常见图形。当临床出现不明原因的胎心监护异常或胎儿窘迫,伴有先兆临产或早产,子宫张力高,阴道流血,B超提示胎盘增厚时都要想到胎盘早剥的可能,但胎心监护预测重型胎盘早剥有局限性,胎盘早剥的特点为起病急,病情变化快,胎心监护是可能处于稳定阶段,而后病情急速进展,故胎心监护有时不能发现异常情况或病情迅速者无时间进行监护检查。
产后出血及DIC预防及护理:胎盘早剥易发生产后出血及DIC[3,5,6]。本研究中胎盘早剥发生产后出血达47.37%,发生DIC达10.52%。产后应加强采取加强子宫收缩措施,按摩子宫或温盐水热敷子宫,使用子宫收缩剂,持续心电监护,严密监护神智、面色、心率、血氧饱和度变化,记录出入量,密切观察宫缩及阴道流血量并作好记录。若发现子宫轮廓不清,子宫体软,提示子宫收缩乏力,有出血倾向,立即按摩子宫及促宫缩治疗,做好输血、输液、吸氧等抗休克准备,若患者口渴,收缩压<90mmHg,脉压<30mmHg,脉搏率>100次/分,尿量<30ml/小时,皮肤湿冷、发绀,中心静脉压<6H2O2,提示血容量不足,根据产后出血量,按3:1输入晶体胶体溶液,维持有效循环血量,观察患者皮肤黏膜及注射部位有无出血,注意出凝血四项,血小板计数、3P实验等实验室报告,若阴道流血不止、不凝,手术创面渗血,应考虑DIC,立即报告医生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做好患者抢救准备。
急性肾功能衰竭或多脏器衰竭预防及护理:胎盘早剥短期内急性大量出血,肾灌注不足,肾皮质或肾小管缺血坏死,引起肾功能衰竭,甚至损害心、肝、肺等脏器功能而出现多脏器功能衰竭。本研究中肾功能衰竭及多脏器功能衰竭病例占5.26%。产后要严格准确测量24小时出入量,观察尿量、尿色,若患者出现少尿或无尿,尿量
总之,胎盘早剥严重危害母儿的生命健康,其体征变化大,在目前急诊处理中无快速、特异的实验室指标,该病的诊断很大程度依靠临床病情观察,护理上须严密观察,尤其对不典型病例,要注意识别胎盘早剥常见早期临床表现,进行前瞻性评估病情,采取有效的、预见性的,可行性的治疗及护理措施,是提高胎盘早剥病例护理质量,挽救母婴的生命的关键。
参考文献
1TikkanenM,NuutilaM,HiilesmaaV,etal.Clinicalpresentationandriskfactorsofplacentalabruption[J].ActaObstetGynecolScand,2006,85(6):700-705.
2LindqvistPG,HappachC.Riskandriskestimationofplacentalabruption[J].EurJObstetGynecolReprodBiol,2006,126(2):160-164.
3李爱红.68例胎盘早剥的临床分析[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006,26(5):541-543.
4吕魏,吴连方.妊高症合并重型胎盘早剥的产前胎心监护和胎儿预后分析[J].首都医科大学学报,2001,22(4):363-364.
故宫考察报告篇6
1临床资料
患者,女,30岁,停经3月余,因腹痛,呕吐,肛门停止排便、排气2天,在当地卫生院治疗无好转而来我院就诊,拟诊①腹痛查因,②孕3月,于2010~3~11收入外科住院;入院时BP114/56mmHg、P105次/分、R20次/分、T37°,贫血面貌,曾有宫外孕手术史,B超检查提示腹腔内有积液,宫内单活胎中孕、双顶径49mm,抽血查血色素79g/L,考虑到患者是中孕,将手术风险告知患者和家属后暂不同意手术,治疗上予禁食、胃肠减压、抗感染、制酸护胃、输血、补液等处理,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遵医嘱作处理后患者病情无好转,自觉腹痛加重,面色苍白,患者无外伤史,B超提示宫内怀孕,故排除有宫外孕的可能,但复查患者血色素进行性减少(45g/L),提示腹腔内有不明原因的出血,经与患者和家属沟通,为查明出血原因,于3月13日14时在全麻下行剖腹探查术,经外科探查腹腔内出血大约800ml,患者为左侧宫角妊娠不完全破裂引起大出血,子宫如孕5月大,急请妇产科医生上台手术,行左侧宫角妊娠清除术和左侧宫角修补术,术中取出一死女胎、胎盘胎膜娩出完整,术中出血量约600ml,手术顺利完成;手术后密切观察病情,患者完全清醒后转送妇产科进一步治疗。
2术前护理
迅速做好术前准备如配血、备皮、更衣、皮试、插尿管并留置,同时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沟通,解释手术的必要性,消除患者的恐惧、紧张心理,调动患者主动情绪,使患者以平稳的心态迎接手术。
3术中护理
3.1巡回护理:接病人到指定的手术间,迅速用18号静脉留置套管针建立两条静脉通道,核对麻醉用药,协助麻醉师进行气管插管静脉复合全麻,摆置手术体位,妥善约束病人,术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①应用心电监护仪监测血压、脉搏、呼吸、血氧饱和度的变化,发现脉搏明显加快,血压显著降低时及时提醒手术医生和麻醉师,并加快输液和输血速度,防止休克发生。②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输血、输液、用药无误并通畅。③准确记录尿量并观察尿液的颜色。④认真填术护理记录单。
3.2器械护理:洗手护士迅速准备手术所需的一切物品,检查手术器械性能,术中高度集中精神,密切配合手术医生,准确无误的传递手术器械,使手术顺利进行。
4术后护理
4.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患者手术后安排在监护室,进行心电监护,中流量吸氧,密切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备好吸痰器防止病人呕吐误吸引起窒息,妥善固定好腹腔引流管和尿管,注意观察腹腔引流管和尿管的量及颜色,保持输液管道通畅,根据病情调节输液输血的速度,毎30分钟测血压、脉搏、呼吸、体温一次,平稳后改1小时至正常时停,并详细填写护理记录单和24小时出入量。
4.2伤口疼痛的护理:术后24小时切口疼痛厉害,护理的关键是做好心理护理,向病人解释清楚疼痛的原因,以及持续的时间和使用止痛药的利弊关系,使患者树立战胜疼痛的信心和勇气。
4.3预防并发症的护理:①预防肺部感染,术后血压平稳后取半坐卧位,鼓励患者咳嗽,多做深呼吸训练及主动咳嗽,防止肺不张和肺部感染,病人咳嗽时护士用手放在其腹部加压协助至痰液咳出。②预防尿路感染,保持会阴清洁,毎天抹洗会阴部1~2次,尿道口用碘伏消毒,集尿袋每天更换一次,保持尿管通畅,防止尿管扭曲、受压、滑脱,集尿袋不能高于耻骨联合水平以上,避免尿液倒流发生逆行感染;③切口和腹腔引流管的护理,注意观察伤口敷料有无渗湿并及时更换,保持腹腔引流管畅通,避免打折、扭曲、脱出,注意引流液的量和颜色,引流液逐渐减少后于术后第四天拔除;④预防腹胀及脏器粘连,术后血压平稳后协助并鼓励患者翻身,可促进肠蠕动,病情许可后协助患者下床活动,促进肠功能的恢复和预防脏器粘连,使肠腔内气体排出,防止肠胀气而引起腹胀。
4.4饮食护理:加强营养,供给充足的热量,失血性患者能量消耗大,须合理调配饮食,供给充足的营养,满足机体的需要,才能增强机体的抵抗力,促进病情的逆转,术后患者禁食8小时后,给予流质饮食,病情好转后进食易消化,营养丰富,适合口味的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