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办公范文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例(12篇)

时间: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篇1

【关键词】宏观经济政策;金融危机;市场失灵;政府失灵

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提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机制与非市场机制的统一,在这种混合经济体制下,政府要发挥的基本职能是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经济稳定和增长职能,这些职能的发挥需要借助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实施。源自于美国的次级贷款危机,最终形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认为金融危机爆发的是市场机制失灵的必然结果的观点十分流行,出现了否定市场机制,主张政府积极干预经济的结论。美国政府在危机的各个阶段的政策措施,恰恰是这次金融危机形成、爆发、蔓延的主要原因。

一、美联储货币政策失误是危机爆发的导火索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名义上是一家民间机构,根据宏观经济状况不断调整货币政策,事实上美联储在此次金融危机的发源中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2001年,美国经济在经过了长达十余年的新经济后开始陷入衰退。为了避免宏观经济的衰退,格林斯潘主持的美联储开始不断的下调利率,从2001年开始到连2003年6月,连续13下调联邦基金利率,利率水平从2000年的6.5%下降至2003年6月的1%并持续了近一年时间。如此低的利率水平,在美国经济发展史上十分罕见。

持续的低利率,无疑会增加流通中的货币量,对克服经济衰退十分有益,也是美国经济在新经济破灭后并未出现严重的衰退,客观上起到了反周期作用。在利率不断下调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的是货币流通量增加,由此导致了宏观经济出现通货膨胀苗头,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旺盛,房价的上涨,继而形成了次级贷款市场的兴盛。没有利率的持续长期的低水平,就不可能会有次级贷款市场在世纪之初如此兴盛并进而引起基于次级贷款市场如此繁复复杂的金融创新。此是货币政策失误之一,重视了反周期作用而忽视了反通货膨胀。

货币政策失误之二,随着新经济破灭后一系列刺激经济措施实施,美国经济开始反弹,到2004年初,随着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世界性的通货膨胀压力日益凸现,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在此背景下启动了加息周期,从2004年6月起,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在一年时间内连续13次调高利率,联邦基金利率从1%提高到2006年8月的5.25%,完成了从降息周期到加息周期的逆转。连续的加息提高了房屋贷款成本,抑制了市场需求,房价开始下跌,房地产市场泡沫开始破灭。次级放贷市场的良性循环是建立在房价持续上涨的基础上的。

由于连续加息,也导致了次级房贷市场按揭违约的大量增加。2006年在一年内全国房价平均下跌3.5%,房地产泡沫严重的地方房价下跌达到了20%。可见美联储的利率调控既刺激了房地产泡沫的出现,又刺破了这一泡沫,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引起了次贷危机。在这一过程中,市场始终很好地根据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市场调节信号,作出了正确的调整。

二、美国税收政策和收入分配两极分化是根源

美国是世界上最为发达的国家,但在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严重程度上也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当中少见。根据美国标准:个人年收入$10,000以下或者四口之家年收入$20,000以下为贫困人口。根据2006年美国人口普查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全国共有37,0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占总人口比例为12.6%。由于庞大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者存在,美国政府承担了大量的社会保障指出。美国的两极分化程度可以通过下表的基尼系数来反映。

从中可以看到美国的两极分化日益严重,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0.40的警戒线。

在格林斯潘以利率手段刺激美国经济增长的同时,一方面美国民众确实享受到了房地产繁荣的好处,美国的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却有增无减。次级贷款是给信用状况较差,没有收入证明和还款能力证明,其他负债较重的个人的住房按揭贷款。相比于给信用好的人放出的最优利率按揭贷款,次级按揭贷款的利率更高。次级贷款能够形成规模的原因,主要是美国大量低收入者的存在。次级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要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使低收入者有其房。事与愿违,次贷危机的爆发使得之能够获取次级贷款买房的低收入者处境更为悲惨,部份中产阶级状况也有所下降。

美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本质上来说是市场自发调节的作用结果,市场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结果与美国的税收政策不无关系。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里根政府所实施的减税措施,有利于富人,却不利穷人,使美国的收入差距开始严重起来。克林顿政府时期实施了增税措施,客观上有利于低收入阶层,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穷人和富人收入都有所增长,收入两极分化并未因此好转。到了布什总统任期内也多次推行了大规模的减税措施,其中10年内减少股票红利等税收总额达6700多亿美元以刺激投资和消费,这些减税措施的实施有利于资本所有者,并进而导致了美国虚拟经济的繁荣,为这次金融危机埋下了祸根。

如按照2004年的减税计划规定,年收入在五万美元或以下的家庭,平均只会得到少于三十五美元的优惠。相反,年收入过百万美元的家庭将平均可减税一万八千七百四十五美元。另外,美国税法在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对购买、建造和修缮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可减免税收,这一规定刺激了新住房的建设和人们买房的积极性。1998年,美国在修正的税法中,出台了更为有利于拥有住房者的规定,即房屋主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进行税前扣除,每户家庭每年可扣除2750美元,租住房屋的人则不能享受这种税收优惠,这进一步鼓励了居民购房。

美国税法还规定,如果是房主自己住满两年以上的住宅,“单身者在售房时价格与购房时的价格差不超过25万美元、已婚者家庭在售房时与购房时的差价不超过50万美元的,都免缴收入所得税”。在美国大部分地区,美国住房的价格一直相对稳定,这令美国人出售房屋所得基本上免缴收入所得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刺激了二手房市场的发展,促使房屋交易和投资更加活跃。

三、双赤字政策导致的世界经济失衡推波助澜

美国是世界贸易大国,也是自由贸易的主要推动者和国际贸易规则的制订者,进口和出口量在世界贸易中占有重要份额,绝大多数国内产业和服务业在国际贸易中有较强的竞争力,是国际贸易中的最大获益者之一。美国在国际贸易领域却是连年赤字,国际贸易逆差日积月累。1995年美国的经常账户赤字占GDP比例为1.5%,2006年升至6%。巨额的经常账户赤字需要从国外引进大量资本弥补,方能补足国内储蓄的巨大差额。2008年美国财政赤字达4550亿美元,经常账户逆差达虽较2007年下降7.9%,仍达6733亿美元,2008美国的公债突破10万亿美元。这一双赤字并存结构连续多年,只有以发行公债和引进国际资本来解决。

双缺口模型较好地解释了这种双赤字的困境。根据凯恩斯国民收入理论:

Y=C+I+(X-M)(1)

Y=C+S+T(2)

其中Y为国民收入,I为国内投资,C为消费,S为国民储蓄,T为税收,X-M为净进口。上式可变形为(M-X)=(I-S)+(G-T),说明如果存在贸易逆差需要增加投资或增加政府支出进行弥补,这一模型也说明如果一国也可以通过借助外国储蓄即引进资本来改变国内储蓄低的被动局面。长期以来,美国就是这样凭借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以巨大的财政和贸易赤字为基础,通过借贷维持本国消费和投资的增长。美国的双赤字是导致世界经济失衡的主要原因,贸易盈余国只有把多余储备重新投放到美国的证券市场,进一步推动了美国虚拟经济的繁荣和泡沫的形成,并导致了危机的迅速蔓延,掀起了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

四、总结

本次的金融危机遵循的进程是美联储持续加息--房地产泡沫破灭--次贷危机―美国金融危机―世界性金融危机,在此进程中市场确实存在缺陷和失灵,但引发这次危机的主要原因却在美国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失误,导致政府的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未能及时弥补市场失灵,市场不是万能,但政府失灵更可怕,美国政府在危机前后的货币政策、税收政策、贸易和财政双赤字政策,以及次贷危机出现后的应对不力,是这次金融危机形成、爆发、蔓延的主要原因。认识这一点,对如何应对和防范金融危机尤为重要。在全球各国政府应对危机的过程中,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政府的职能定位,肆意地不恰当地对市场过度干预可能解决了当前的突出问题,却又为下一次的更严重的问题到来埋下了伏笔。

参考文献

[1]吴俊培.现代财政理论与实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6)第一版

[2]余永定.美国次贷危机:背景、原因与发展

[3]斯蒂芬・罗奇.从次贷危机到金融危机

[4]第一上海研究部.美国次贷金融危机专题

[5]中金公司研究部.美国金融危机原因、政策反映及对中国的影响

[6]李广斌.美国金融危机的政府责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青海社会科学.2009(1)

[7]张云.虚拟经济视野下的次贷危机与美元危机解析.亚太经济.2009(2)

[8]胡莹.战后美国收入分配政策及启示.理论界.2006(3)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紧缩政策双顺差扩大内需监管

一、经济背景分析

本年度下半年,央行提高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这也是三年以来的央行首次加息,同时也预示着货币政策可能走向紧缩的趋势。不断走高的通胀压力和通胀水平对于央行适时调整货币政策造成一定的压力,此时出台加息政策的一个显著目标就是管理通胀预期。从统计数据看,当前我国货币对外升值对内贬值,国内物价上涨的同时人民币对外连续升值,通胀的预期不断上升;经济发展过多依赖出口贸易,外汇储备居高不下,经常账户与资本金融账户双顺差,国际收支失衡。根据蒙代尔—弗莱明模型(见表1),浮动汇率制度下货币政策对收入和内部调节作用较为有效,财政政策趋于无效。所以这种背景下的紧缩性政策主观上是为了抑制通胀,但在客观上对国际收支会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国际收支的负面影响分析

在国际收支平衡表里,国际收支在会计核算最后总是平衡的,但在实际当中,国际收支经常存在出现不同程度的顺差或逆差的失衡,并且现阶段我国国际收支的失衡主要是结构性和收入性的。

根据一般性原理,在实行支出增减型货币政策进行国际收支需求调节时,存贷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是重要方面(本次政策属于此)。这种上调利率趋于紧缩的货币政策一般意义上会造成资本和金融账户中资本流入,逆差减少或顺差增加;而对于经常账户短期则会导致成本增加,收入下降需求减少物价下降,从而出口增加进口减少,贸易收支逆差减少。然而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外资的涌入又会造成本币升值的压力,导致出口成本上升出口减少,贸易收支逆差增加。个人认为出现了一种顺差逆差悖论的有趣现象,这种互抵机制取决于国内出口商品的总需求平均弹性,如果弹性系数E变化较小,则逆差较多;如果E较大,则顺差成分大,就现阶段来看我国的E比较大,顺差居多。

于是紧缩性的政策在贸易顺差和国内通货膨胀并存的环境下,一般会导致顺差的进一步强化也即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加剧;这也符合米德冲突关于内外均衡冲突矛盾的论断,虽然有利于稳定物价,同时也造成顺差扩大;斯旺模型(见表1)中支出增减性政策有利于解决内部均衡而对外部均衡不利的论断也验证了这种效果。国际收支顺差程度的增加必然导致本国货币国内供给量的增加,这会使国内过热的经济更加深化,价格上涨的趋势进一步强化,内贬外升造成国民福利水平的下降。

贸易顺差的扩大化一是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有可能造成未来国际收支逆差的急剧增加,不利于未来出口;二是加剧了国际贸易间的摩擦和汇率战,贸易条件恶化增加了未来国际间经济交流的不确定性,尤其对中国这样的以出口需求为主而不是内需拉动GDP的贸易大国更是加剧了未来经济发展的波动;三是我们付出高亢的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从而造成国民经济福利损失,降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这对于未来的国际收支稳定同样不利。

三、合理化的建议对策

1.扩大内需是实现国内均衡发展,促进外部均衡的有效途径。促进国内收入分配的均衡,扩大内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过度依赖于出口;利用税收手段,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改变顺差在国内,利润在国外的不利局面。

2.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资本流出的限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进行全球性战略性投资,更多更好地利用国外资源和国际市场,逐步推动境内机构开展境外证券投资。

3.坚持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保持汇率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可行的措施是逐步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增强汇率弹性,利用市场机制调节外汇供求,使汇率有序地向均衡方向调整,减弱汇率稳定要求对货币政策效应的约束,提高货币政策独立性和有效性,发挥汇率作为价格杠杆对国际收支的调节。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篇3

对于双减政策的个人感想

义务教育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主体功能的定位被官方强力确认,原先校外培训机构自发构筑的、独立于义务教育学校体系之外的教培体系,将从根基上瓦解,成为各自为政的独立小单元。

义务教育活动的参与方,由原来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教培机构四个主要参与方,直接减少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三个主体参与方,其中原本由教培机构承担的教育功能,被分配给学校、老师和家长,而立足减负宗旨,家长今后亦主要承担学生在学校以外的生活监护人职责,同时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

基于上述划分,义务教育学校今后将经历一段旨在提升教育效率的探索过程,首先是对校内教学人员职能与工时的合理高效配置,这是由于学生在校时间延长、教职工工作量陡增所致。其次,从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和手段等方面,要寻求更加便利化、精准化的资源来加以利用,如此才有可能兼顾不同能力的学生适应较为密集的学习节奏,确保教学效果得到普遍性提升。第三,在以智育为主的同时,德育、美育等工作也会占据学校的教学工作量,而不同课程间的占比变化亦是此消彼长的过程,这对学校精确设置、高效分配教学资源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对于教培机构而言,原先在节假日、休息日或寒暑假占用学生时间的情形已经一去不返,而学校教学日内学生放学时间变晚,亦令校外培训在运营时间上失去了长期稳定的可行性,故培训机构需要从对用户的服务时间获取这一根本角度出发,来谋划自身业务的延续。

以此为前提,摆在教培机构面前的路径有两条,一是开展上门私教服务,这种服务确切地说是原先一对一教学形式的翻版,原来是在线下机构开展一对一面授,以后则将教学场所设在学生家里;二是全力转向线上教育,依托在线便利,用一对一或小班形式,抓住学生课余碎片化时间开展服务。

当然,这种转变也推翻了大部分教培机构一直以来的运营逻辑。如上门私教形式,对于机构而言,极易沦落成中介,进而丧失对旗下教师的掌控力。再如,即使全面转向线上的任务完成,如何应对不同地域教育水平差异、取得更广地理范围的用户认可,考验的不仅是机构在一对一或小班教学方式运用上的灵活性,还有更好顺应监管,做好营销、售后等多层面业务的应变能力。

从家长层面看,会经历一个对子女教育的认知提升过程,主要是对自身教育理念的修正”。

不得不说,从人数规模上看,相对于学校教师和教培机构从业者,家长群体才是学生教育活动的最大参与方。一直以来,这个群体内部对于子女的学习,大致存在以下观念:教好孩子(主要指学习成绩)是学校和老师的事,和家长关系不大;孩子在学校之外应该补课,不能输在没开小灶”上;将孩子送入更好的学校,实施贵族教育”。其中,前两种可谓绝大多数普通家庭家长们的主流观念。

现在看来,今后家长既不能佛系地把孩子完全交给学校(尽管双减”政策面向家长端的减负力度空前巨大)——因为在双减”政策下,在学校一方尚未探索出普适性的重大工作成果前,完全寄希望于学校教育并不现实——也不能指望校外培训助力,毕竟背负重大商业化色彩的教培机构,首先需要应对生存这一极端现实问题。

反倒是,当前及今后的形势更加迫使家长要尽快完成自我成长。比如,对孩子课余学习问题的答疑,即便以前家长自己不会而找辅导老师,如今同样需要家长自己寻找解决办法,至于是自学(开个玩笑)还是其他方法,总归要家长来替孩子面对。总而言之,家长们会对双减”后的变化有诸多不适应,而这种不适应必须要家长自己来解决。

对于双减政策的个人感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

这被称作双减”政策。

文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大多数的家长表示欢迎双减”政策,认为同时也减轻了家长的负担。

校外各种名目的培训班,都需要资金的支持,看着其他孩子们都报了辅导班,自己的孩子不报,怕跟不上。迫于压力,只能自己省一些,不能苦了孩子。

再有,周末、寒暑假,孩子上辅导课,不论天气如何,刮风下雨、酷暑难耐,家长都需要接送孩子上下辅导班。大家现在普遍的感受是:现如今培养一个孩子太贵了,一年花几万元上辅导班都是正常的,有的甚至更多。也有一些家长表示担忧,虽说政策出来了,但是中考和高考还是要看成绩,培训机构依然有市场需求。不能在线下开培训班了,会不会转到线上或者是一对一的教学。

我们都知道,线上教学的质量和面对面还是有差别的,孩子的注意力,自控力,都对线上教学质量有直接影响。而且,一对一的私教课程,学费比大班课要高很多,无疑加重了家长的负担。另外,如果培训机构从地上”转到地下”,家长们还要四处去打听。这个暑假已经有多个在家中开班的辅导老师被举报,也证实了家长们担忧的种种问题。已经习惯了上校外辅导班的孩子们接下来如何安排时间,不虚度;家长们自由的时间相对少了,如何安排时间陪伴和辅导孩子,这些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篇4

关键词:加工贸易FDI国际收支“双顺差”

引言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除了个别年份外,经常项目与资本金融项目呈现出持续的“双顺差”格局,所带来的综合顺差额的持续增加以及外汇储备的快速累积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大部分学者将国际收支“双顺差”看做是中国国际收支的核心问题,并对其成因展开了全面的分析。其中,FDI引资优惠政策以及加工贸易型FDI的存在被认为是双顺差形成的直接原因。比如,余永定和覃东海(2006)的研究认为,双顺差是中国长期推行吸引FDI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加工贸易型优惠政策的直接结果;卢锋(2006a,2006b)的研究认为,加工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的组合效应是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产生的直接原因。鉴于此,部分学者提出要减少当前加工贸易优惠政策以促进外资对加工贸易的逐步退出,从而达到矫正国际收支失衡的目的。比如,杨立强(2008)认为,在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减缓外贸顺差增长的背景下,有必要全面审视加工贸易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吴杨伟(2011)认为当前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重点是减少加工贸易的出口总值,通过调整出口退税率和加工贸易优惠政策等促进加工贸易向一般贸易的转变,以实现贸易平衡。

上述研究从理论层面定性分析了加工贸易型FDI在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并从经验出发提出了解决措施。本文将在上述理论基础上,借助于系统的国际收支和对外经贸统计,通过数据分析手段展现加工贸易型FDI对中国国际收支的确切影响,并通过情景模拟展现如果没有加工贸易型FDI的支撑,中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的格局是否会发生改变,从而为以往的经验分析提供更为严谨的数据支撑和论证。

来华加工贸易型FDI的形成与现状

(一)来华加工贸易型FDI形成的客观经济背景

加工贸易型FDI是指在东道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加工贸易领域并逐渐成为中国加工贸易的主体,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外资政策取向以及新的国际分工格局形成有着密切关系,具体来说它是中国出口导向型外资鼓励政策、加工贸易鼓励政策、以及国际产业转移共同结合的产物,见图1。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出口导向型”FDI的政策鼓励。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利用外资规模非常小,从1978年后才开始逐步确立积极利用FDI的总战略,并体现在此后的每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规划中。总体来说,中国利用外资的总战略基本属于“积极利用外资”和鼓励FDI进行“出口导向型”(姚枝、仲何帆,2004)投资,目的在于通过外资的引进来解决中国工业化建设中的资本短缺、外汇短缺和技术短缺问题。

从对待外资的态度看,“六五”和“七五”规划提出要积极稳妥地利用外资并适当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八五”规划开始明确了“扩大外资规模,积极利用外资,并以直接投资为利用外资的重点”的战略思想,并在此后的每个五年规划中得到了贯彻。从引进外资的方向看,“出口导向型外资”属于外资引进的重点。在“七五”规划中正式提出利用外资实现“出口创汇”目标的政策取向,“八五”规划至“十五规划”继续贯彻了这一思想,“十一五”规划中没有明确提到鼓励FDI进入出口产业,但“抓住国际产业链转移机遇,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则隐含了该层意思。

为了贯彻鼓励出口导向型投资的外资战略,在1979年到2009年间,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外资投资方向、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多个政策文件,比如在《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4、1997)等官方文件中明确表明,用于出口创汇的外资企业将获得包括廉价的土地使用、信贷支持、所得税减免和出口产品免交工商统一税等外资优惠政策。此外,国家还给予出口创汇型外资企业的外贸进出口自营权、报关权、经营自等。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加工贸易的政策鼓励。一般来说,加工贸易鼓励政策实施的目的在于通过让利给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加工制造活动,以达到促进本土制造业发展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被中国政府认为是“较快地提高出口产品生产技术、改善产品质量品种、扩大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外汇收入”的有效途径,因此,国务院于1979年9月颁布了《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该办法针对加工贸易本身制定了多种优惠政策。比如对于加工贸易进口的原材料,国家减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领进口许可证,加工成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对与来料加工有关的设备进口,以及外商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机械设备和生产用车辆等,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领进口许可证等。

3.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对华投资中的国际制造业转移倾向。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日等发达国家,亚洲“四小龙”开始向中国、东盟等发展中国家进行劳动密集型、部分资本密集型或低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移;20世纪90年代以来,产品内分工成为国际分工新形式,跨国企业开始将信息通讯产业、飞机制造业、集成电路产业等高端制造业的组装和装配环节从发达国家向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转移。承载国际产业转移功能的外商直接投资在东道国国内就形成了加工贸易型FDI,一方面大量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和专利技术,另一方面在东道国组装加工后再出口到其它国家,形成“三角贸易模式”。因此,国际制造业的转移促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加工贸易的偏好,这也是1992年以后来华FDI在加工贸易领域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二)来华加工贸易型FDI的状况

承载国际制造业转移功能的FDI,面对中国政府的出口导向型外资战略取向和加工贸易优惠政策,其最佳选择就是进入到加工贸易领域。同时,FDI进入到加工贸易领域,既符合中国政府利用外资实现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的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也符合利用加工贸易实现国内充分就业的经济稳定目标。因此,来华加工贸易型FDI伴随着1992年中国对外的进一步开放而快速发展起来,并且成为了中国加工贸易的主体,见表1。

来华加工贸易型FDI促成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形成的决定性条件

加工贸易型FDI若要促成持续的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格局的形成,需要两个必要条件:首先,加工贸易型FDI自身的对外经贸活动必须处于持续的贸易顺差状态,且其贸易顺差能够决定经常账户的顺差状态;其次,加工贸易型FDI所带来的长期资本净流入能够决定资本金融账户的顺差状态。

(一)来华加工贸易型FDI的贸易状态及其对经常账户的影响

加工贸易型FDI所形成的货物贸易差额的计算见公式(1),EXFP和IMFP分别表示加工贸易型FDI带来的货物出口额和货物进口额。EXFP和IMFP的计算见公式(2)和(3),其中,EXF和IMF分别表示外资企业的出口额和进口额,数据来源于《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2010》和国家统计局2010和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XFP和RIMFP分别表示外资企业出口中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和进口的比重,经验取值为80%和50%。

TBFP=EXFP-IMFP(1)

EXFP=EXF*REXFP(2)

IMFP=IMF*RIMFP(3)

加工贸易型FDI所形成的货物贸易差额的计算结果见表2,表明加工贸易型FDI从1994年起开始产生了持续的贸易顺差。

加工贸易型FDI形成的持续性贸易顺差是否能够决定经常账户的顺差,则需要对加工贸易型FDI的货物贸易差额的绝对规模与其他类别的经济主体所形成的货物贸易差额的绝对规模进行比较,结果见表3。从2000年开始,加工贸易型FDI的贸易差额的绝对规模开始超越其他类别的经济主体的贸易差额的规模,成为货物贸易差额状态的决定性力量。所以,自2000年伊始,加工贸易型FDI的货物贸易顺差状态直接决定了整个货物贸易的顺差状态。

此外,对于我国,货物贸易是经常账户的构成主体。2000-2011年期间,货物贸易顺差在经常账户顺差构成中占据的份额最大,即使在比重最低的年份2004年,其值仍然达到85.63%。因此,货物贸易的长期顺差也就决定了经常账户的长期顺差。

以上分析表明,从2000年起,加工贸易型FDI成为我国经常账户顺差形成的主体力量。

(二)加工贸易型FDI带来的长期资本净流入及其对金融账户的影响

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记账原理,金融账户项目的差额状态由直接投资差额、证券投资差额与其它投资差额三者共同决定。中国历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统计表明,1993之后我国金融项目下的证券投资差额和其它投资差额基本处于逆差状态,因此金融项目的持续顺差完全来源于直接投资顺差,亦即FDI的净流入。

每年流入我国的FDI中具体有多大比例进入了加工贸易领域,迄今缺乏明确的统计数据,在理论界也没有精确计算方法,因此本文用加工贸易型外资企业的出口额占外资企业总产出额的比重作替代指标。考虑到来华的外资企业60%的产品用于出口(潘益兴,2006),形成外资企业的出口统计部分,那么,外资企业的年度总产出的计算方法见公式(4)。则加工贸易型外资企业出口额与外资企业总产出之比的计算见公式(5)。

TPF=EXF/0.6(4)

RFDIP=EXFP/TPF=EXF*0.8/(EXF/0.6)

=0.48(5)

其中,TPF表示外资企业的总产出,RFDIP表示加工贸易型外资企业的出口额占外资企业总产出额的比,也表示进入加工贸易领域的FDI占每年来华FDI的比重。公式(5)的计算结果表明,每年来华的FDI中有大约48%的比例进入了加工贸易领域。

上述分析表明,从1993年开始,加工贸易型FDI为每年我国金融账户顺差的形成贡献了约一半的份额。

剔除加工贸易型FDI后的中国国际收支状态的模拟分析

为了进一步显示加工贸易型FDI对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具体影响,我们考虑以后两种情景下的国际收支格局:一是完全剔除FDI中的加工贸易型FDI的情形;二是假定加工贸易型FDI转变为非加工贸易型FDI的情形。

(一)剔除加工贸易型FDI之后

如果剔除加工贸易型FDI,1994年至2011年期间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的差额格局的变化结果见图2。一方面,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均出现顺差和逆差交替的状态,亦即单个账户持续顺差的状态发生了改变;另一方面,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同时顺差的格局不会出现,除个别年份外二者基本呈现“逆差+顺差”共存的状态。因此,如果剔除加工贸易型FDI,“双顺差”的格局会完全发生改变,既不存在双顺差状态,更不存在双顺差的持续问题。

(二)加工贸易型FDI转化为非加工贸易型FDI后的国际收支差额格局

假定在某种政策环境引导下,来华的加工贸易型FDI全部转化成非加工贸易型FDI,1994年至2011年期间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的差额格局的变化结果见图3。其中,资本金融账户持续顺差的状态不会发生改变,但经常账户却出现持续逆差。这表明,1994-2011年期间的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的状态也发生了完全的改变,见图3。

当前国内外经济要素的变化、加工贸易型FDI的调整方向与国际收支的发展趋势国际产业转移、中国政府对加工贸易的优惠政策以及对出口导向型FDI的鼓励政策是来华FDI对加工贸易偏好形成的客观经济原因。分析表明,每年来华外商直接投资中约有48%比例进入了加工贸易领域,形成了加工贸易型FDI。加工贸易型FDI从2000年起,促成并决定了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与资本金融账户“双顺差”的格局。

本文的分析表明,FDI退出加工贸易领域,确实有助于贸易顺差的减少,但有可能会形成经常账户持续逆差和资本金融账户持续顺差的格局。而经常账户的持续逆差意味着中国将丧失在制造业领域的国际竞争优势,这将会给国内工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带来严重的危害,更会阻碍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因此,加工贸易仍需要大力鼓励和支持,减少并取消加工贸易优惠政策或限制外资进入加工贸易领域的做法在相当长时期内都是不可取的。一方面,继续积极利用国际产业转移的契机,通过加工贸易型FDI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是现阶段中国需要坚持的外资战略;另一方面,外资完全退出加工贸易领域后会导致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持续逆差。所以,尽管是加工贸易型FDI的存在决定了中国国际收支的“双顺差”格局,但解决国际收支失衡的途径不在于改变FDI对加工贸易的偏好,而在于如何引导国内资本的输出。比如,通过鼓励中国企业积极进行海外投资,在保证高质量外资输入的同时让国内资本输出,实现资本金融账户的逆差,从而配合经常账户的顺差,达到国际收支均衡。此外,对具有国内市场潜力的加工贸易实施特定差别的出口转内销专项政策,也将有助于国际收支均衡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余永定.全球国际收支不平衡与中国的对策.国际金融研究,2007(1)

2.余永定,覃东海.中国的双顺差:性质、根源和解决办法[J].世界经济,2006(3)

3.卢锋.中国的双顺差、日本经验及失衡调整[J].国际经济评论,2006(9)

4.卢锋.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现象研究:对中国外汇储备突破万亿美元的理论思考[J].世界经济,2006(11)

5.杨立强.加工贸易政策的深度思考[C].中国国际贸易学会2008年“中国外经贸发展与改革”,2008

6.吴杨伟.发展加工贸易促进贸易平衡研究.改革与战略[J],2011(2)

7.黄先海,杨高举.中国高技术产业的国际分工地位研究:基于非竞争型投入占用产出模型的跨国分析[J].世界经济,2010(5)

作者简介: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篇5

关键词:宏观调控货币政策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2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770(2008)04-019-04

2007年12月5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08年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这意味着,随着中国经济形势发生深刻的变化,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货币政策也出现了大“转向”:伴随中国经济长达10年的稳健货币政策适时淡出,“从紧”货币政策正式走上前台。货币政策向“从紧”的转变,发出了强烈的政策信号,必将对中国经济走势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中国货币政策“转向”的宏观经济背景

(一)深层次的内在矛盾使中国内、外部经济同时失衡

中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深层次的内在矛盾,主要表现在经济长期处于储蓄大于投资的内部失衡状态。而1978年以来,人口红利、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以及市场化改革是使我国储蓄率一直处于相当高的水平、而且呈逐渐上升之势的。

20世纪60、80年代的高出生率使我国适龄劳动人口比重增加,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又推动了劳动适龄人口就业。总人口的劳动参与率提高,尤其是劳动生产率较高的非农就业比重的增加使得整体的边际储蓄倾向上升。另外一方面,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却使得劳动力要素价格低廉,其要素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下降。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资本密集型产业主导了经济的发展,主要以企业利润和政府税收形式存在的资本要素收入比重不断上升,随之而来的是企业和政府高收入下的高储蓄。

中国经济的高储蓄奠定了高投资的基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发展则推动了投资的增长。另外,资源价格改革滞后下的要素价格低廉,货币当局管制利率下的资金成本较低,土地政策、地方政府考核体制等存在的弊端,都极大地刺激了投资的增长。然而,高速增长的投资仍然不能完全吸纳高企的储蓄。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金融体制尚处在进一步的深化改革进程中,债券市场的滞后发展、股票市场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弊端又极大地限制了直接融资的发展。以银行占主导的间接融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内储蓄通过市场机制转化为有效的投资,国内经济运行长期处在储蓄大于投资的内部失衡状态。

从外部因素看,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的国际生产力的重新布局使得发达国家把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转向了新兴市场国家,中国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外贸结构和以直接投资为主的利用外资的方式,使得自身处于制造业的终端,承担了许多亚洲国家的转移顺差。另一方面,2003年以来全球经济全面复苏,国际需求旺盛,而“人口红利”使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还有“奖出限入”的外贸政策、进口替代的产业政策、出口导向的外资政策和“宽进严出”的外汇政策等,都使得我国净出口额和贸易顺差大规模增长,加上这个阶段利用外资的增加,使得我国国际收支呈现“双顺差”,外汇储备大幅增加。

(二)现阶段的汇率机制使中国经济的内在矛盾表象化

实体经济因素带来的国际收支顺差,使得人民币升值预期明显,投机资本大量流入国内。特别是2002年以来,美元的大幅度贬值和联邦基金利率的下调又加大了这种预期。由于套汇和套利双重利益的驱动,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格局加剧,外汇储备猛增(见图1),外汇占款也急剧攀升。

2005年7月人民币汇制改革前,我国实行实际的盯住汇率制;2005年7月21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这种汇率制度下,央行不得不持续购入大量的外汇,以平衡市场上的超额外汇供应,致使外汇占款和被动基础货币投放攀升速度难以遏制,银行体系流动性迅速增加。可以说,缺乏弹性的汇率机制以货币形式表象化了中国经济的内在矛盾。

2003年起,央行开始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采取了大量的“冲销”措施,以加大基础货币回笼力度。2006年起,更是加大了调控力度,重磅货币政策频频出台。然而,随着外汇占款的持续大幅增加,央行的对冲措施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银行体系内流动性过剩,一系列问题随之产生: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趋势明显;资产价格迅速膨胀,泡沫化危险凸显;CPI逐月走高,全面通货膨胀压力显现……。在这种背景下,中央适时做出了实施从紧货币政策的决定,要求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

二、“转向”后中国货币政策面临的两难处境

(一)“转向”后的中国货币政策面临内外平衡的艰难与制约

伴随着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货币当局在利率这一操作工具的运用上面临着十分尴尬的局面。

从外部因素上看,如果进一步提高利率,将增大由于国际资本的涌入、外汇储备的增加所导致的货币供应增长带来的通货膨胀压力:国际收支“双顺差”持续存在、外汇储备大幅增加和人民币升值三者相互交织、循环影响,在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下,必然加大货币投放压力,成为通胀压力的主要来源之一。另外,美国次级抵押贷款风波的爆发,使各主要经济体的货币当局纷纷减息。在这种背景下,理论上应降低国内存款利率,减少投机资金无风险套利的机会,缓解外汇储备和货币供应增长压力,进而减轻由本币投放过多带来的通货膨胀压力。

然而,国内面临着巨大的通货膨胀压力,这又要求提高利率,稳定通胀预期,防止全面通货膨胀的发生:(1)我国经济走上了快车道,由经济持续增长和奥运效应引起的社会总需求有增无减,带来需求拉动型通胀压力;(2)导致国际国内农产品及能源、原材料等价格上涨的因素短期内不会消失,对这些产品的进口带来成本推动型通胀压力;(3)受世界经济持续增长、全球流动性过剩、美元贬值、欧佩克限产、国际投机资金炒作等多种因素影响,原油、贵金属及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各国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通货膨胀1,而经济的高度外向性加大了我国输入型通货膨胀发生的概率。在巨大的通货膨胀压力面前,要扭转负实际利率局面,抑制消费和投资需求、稳定通胀预期、缓解通胀压力,必须提高利率。但是,利率的提高又会因为内外利差,吸引国际投机资金的进入,进一步加快外汇储备和货币供应增长,加大通货膨胀压力。可见,目前中国货币当局通过利率水平的调整来影响消费、投资需求,抑制通货膨胀,调控宏观经济的自主性及有效性大大降低。

从汇率机制来看,由实体经济因素带来的对外贸易顺差是近年来中国经济一系列问题的内在根源和深刻经济背景,而现行外汇管理体制和汇率制度使内在的经济结构矛盾以外在货币表象的形式呈现出来。要想解决当前的一系列问题,从汇率制度看,就要增大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如此,多年累积的人民币升值压力必然要集中释放。在当前中国经济内部失衡,经济增长严重依赖外部需求的情况下,人民币汇率的大幅升值,如果处理不好,又会影响经济的增长。尤其是,自美国次级抵押贷款风波爆发以来,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经济扩张开始有所放缓2,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面临下行风险,这增加了我国外部需求的不确定性。如果此时人民币贸然大幅升值,必将会因货币和实体双重因素引起出口的减少,在我国深层次的内部矛盾尚未解决之前,这将会对我国的经济增长造成较大影响。

面对持续增长的外汇储备和外部压力,货币当局只能采取保守的方式,逐步增加汇率的弹性,人民币以持续小幅的形式升值,这就使得中国货币当局陷入了内外失衡的尴尬境地。一方面,人民币升值预期基础的持续存在和升值预期的自实现机制使投机的国际资本“伪装”成经常项目或者其他渠道涌入中国;另一方面,现行汇率制度下,为避免大幅升值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影响,央行只能吃进外汇,并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小幅升值,货币供应总量相应增加,这会使国内巨大的通胀压力雪上加霜,并与“转向”后的货币政策紧缩性取向背道而驰。

(二)“转向”后中国货币政策面临两难处境的原因分析

蒙代尔―弗莱明模型指出,经济条件的开放程度,特别是相应的汇率制度将会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独立性产生巨大影响。目前,中国经济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对外依存度也很高,外部经济状况和政策变化成为影响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重要变量。特别是利率、货币供给量、货币流通速度等内部经济变量越来越紧密地与汇率、外汇储备等外部经济变量联系在一起,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独立性因此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从而使得“转向”后的中国货币政策面临内外平衡难以兼顾的两难处境。例如,现行汇率制度下,外汇储备的内生性增加了货币政策的实施难度;国际收支顺差使得外汇储备迅速增长,货币当局被动增加基础货币投放,而这又通过货币乘数成倍地放大了货币供应总量,这大大增加了货币政策实施的难度,降低了其政策工具的选择自主性和空间。

然而,在更深层次上,经济体制、制度、发展阶段等因素造成了我国经济储蓄大于投资的内在结构性矛盾,这使得我国内、外部经济同时失衡。要根本解决现阶段涌现出来的问题,必须改变中国经济内在的结构性矛盾,这涉及到政府体制、经济管理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等各个方面的改革,非一朝一夕之功,也非单独的货币政策所能为。现阶段的汇率制度表象化了中国经济的内在矛盾和内、外部经济的失衡,这一问题的解决必然涉及到外汇管理体制、资本监管制度和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深刻变革,而这项改革,又要以中国经济内在矛盾的解决为前提,否则,会影响到整个经济的增长。另外,现行货币政策的“多目标”――既要照顾到必要的经济增长,还要承担起抑制通货膨胀的重任,也使得货币政策在操作中捉襟见肘,陷入上述两难的尴尬境地。

三、“转向”后中国货币政策的操作建议

在当前的形势和背景下,如何顺利地实现“转向”,更好地发挥从紧货币政策的作用,考验着中国货币当局的宏观调控艺术和调控水平。从中长期来看,解决现有的一系列问题,涉及中国的金融体制,特别是外汇管理体制和汇率制度的变革;而在更深的层次上,中国经济内在结构性矛盾的化解和经济内外部失衡状态的消除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一)“转向”后货币政策的近期操作思路

第一,坚持“对冲”操作大方向,注重数量型工具有效运用。从紧货币政策在近期的实施过程中仍然有必要坚持“对冲”操作的大方向,在操作工具的选取上要更加注重数量型工具。因为目前,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央行已没有太大的主动性:对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已经降到了最低;央行所持有的政府有价证券数量非常有限。因此,只能更多地在负债方进行调控,即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包括:①继续利用央行票据对冲流动性,引导货币市场利率。在之前的“对冲”操作中,央行票据作为冲销操作的主要工具扮演了重要角色,作为一种主动、灵活且可大规模操作的金融调控工具,在目前“对冲”金融工具缺乏的情况下,央行票据依然是“对冲”的重要手段。②特别国债对冲流动性作用或加大。除将继续利用央行票据“对冲”流动性以外,央行还可以将持有的特别国债逐步卖出以调节货币供应量,缓解流动性偏多的难题,从而充分发挥特别国债作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结合点的功能。③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空间不断被压缩,但并未完全消失。在2007年的“对冲”流动性操作中,存款准备金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考虑到部分商业银行流动性已经偏紧,中间业务尚不能担当商业银行主要利润来源的重任,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空间正在不断被压缩,但并未完全消失3,存款准备金率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仍然有继续发挥作用的可能。

第二,价格型政策工具运用趋于谨慎。在全球减息4的背景下,内外利差的加大会加剧热钱流入及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因此,在价格型政策工具的运用上应该更加灵活审慎。相对于2007年,利率政策在2008年货币政策中的作用可能有所弱化。价格型政策工具的运用,应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变化,主要发挥其在抑制需求膨胀、稳定通胀预期中的作用。同时,为防止贷款利率过高对实体经济增长产生过大的冲击,可选择不对称加息的方式,更好地发挥利率的作用。

第三,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2006年和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各季度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都提到要“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这预示着“从紧”货币政策在实施中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是央行将再次把计划控制信贷纳入调控工具中。“转向”后的货币政策在未来一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回收流动性、控制信贷投放,以使经济增长节奏放缓、通胀压力逐步释放。而央行利用控制商业银行信贷的“闸门”,有利于货币当局掌握调控的节奏和力度,且相对容易达到既定目标。当然,这种带有行政性的调控手段往往会遮蔽市场信号,只能作为临时和辅的操作手段。

第四,加强与财政政策的配合。在国内消费不振的情况下,以稳健的财政政策配合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有利于缓解通货膨胀压力,同时避免国内经济衰退和失业率上升。在这一政策选择前提下,通过财政政策加强对民生领域的公共财政支出,同时采取配套政策增加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农民的收入以及转移支付力度,引导和拉动消费需求,有助于减轻“从紧”货币政策引起的投资和出口需求的减少对经济带来的不良影响。

(二)夯实开放条件下增强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

从长期来看,要提高从紧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必须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增强利率和汇率的弹性,利用利率――汇率之间的内在联动机制,增强开放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的效果。

第一,彻底改革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在强制结售汇制和现行外汇储备管理体制下,外汇储备的迅速增加导致货币供应连动性急剧增加,带来了巨大的货币供应增长和银行体系内的流动性过剩压力。基于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下国际资本的涌入对汇率失衡的放大,现阶段要大力加强资本流入的控管,加强对短期国际资本的监控,外汇资金流入、结汇的检查以及企业和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的管理,阻断国际投机资本的涌入渠道,以保证紧缩性价格工具的实施效果。对于存量外汇储备,应该更加有效和多样化地使用,实现商品输出向生产输出和资本输出的转变。同时,必须改革中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为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提供体制保证。这就需要放松对外汇的管制,藏汇于民,将原先由货币当局独揽外汇资产的格局改变为由货币当局、其他机构和广大企业和居民共同持有外汇的格局,有效隔断外汇储备增长同货币供应的僵硬联系。关于汇率制度,应进一步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适度扩大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区间,以减轻央行的“对冲”压力。从长期来看,增大人民币汇率浮动范围,最终实现完全的浮动是当今开放经济条件下,增强货币政策有效性和自主性的最终选择。当然,这要以中国内在的经济结构调整为基础。只有中国经济基本消除内部失衡,改变经济增长严重依赖外需的模式,汇率的自由浮动才有可能。否则,不仅会使多年累积的升值压力集中释放,使中国以资源环境为代价换来的外汇储备大幅度贬值,而且还会因为对出口部门的较大冲击,引起经济的衰退。所以,现阶段更加现实的选择是扩大人民币汇率的弹性,选择适当时机引导人民币一篮子货币实际有效汇率小幅升值,降低进口成本,促进国内企业更多利用国外技术设备、资源和加快“走出去”步伐,提高出口门槛,压缩国内落后产能通过出口继续生存的空间,加大推进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优化升级。

第二,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畅通利率汇率联动机制。市场化的利率机制和富有弹性的汇率机制紧密协调,是建立灵活有效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的基础。而利率市场化的真正意义就在于将市场化利率引入实体经济,使得资金引导实体经济资源的配置,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外资本流动对国内经济政策的制约。而汇率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是减少央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更清晰地反映主要市场参与者对汇率走势的判断,让其在汇率形成中发挥主导地位。随着利率、汇率市场化的推进,资本项目管理体制应当逐渐适应二者的变革,促使利率汇率市场化联动机制的形成,从根本上增强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的灵活性、自主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促进经济的长期、均衡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简化和统一货币政策目标、调整货币政策范式。长期以来,央行货币政策已不堪重负。首先是货币政策必须平衡经济增长和稳定物价,其次是资产价格泡沫、汇率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等,货币政策也得程度不同地兼顾。这就很容易使货币政策顾此失彼。因此,必须简化和统一货币政策目标,调整货币政策范式。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许多国家的货币政策都在向“通货膨胀目标制”进行转变。从该货币政策模式实施的理论和实践来看,这一制度框架比其他货币政策框架更加广泛和全面,能使央行充分关注金融的运行和实体经济的运行。虽然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需要多方面的条件,这些条件目前我国还不完全具备,但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把抑制通胀作为货币政策的核心目标,似乎是相对合理的选择。

注:

12007年10月份美国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达到3.5%,欧元区涨幅达到2.6%。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均出现了较高的通货膨胀率。据统计,2007年9、10月份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5%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俄罗斯(10.8%)、南非(9.7%)、阿根廷(8.6%)、越南(8.1%)、印度尼西亚(6.9%)、印度(6.7%)、中国大陆(6.5%)和中国台湾(5.3%)。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全球经济增长率将从2007年的4.9%(估计值)降至2008年的4.1%。其中,主要经济体美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欧元区经济面临下行风险,日本经济增长也将有所减缓,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也将会从2007年的7.8%(估计值)回落至6.9%。

3尽管现在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已经达到了14.5%的历史高点,商业银行还保留着一定比例的超额存款准备。

42007年联邦基金目标利率三次下调,年内累计降息达到1个百分点。2008年1月21日,30日,美联储公开市场委员会分别将联邦基金目标利率下调75基点和50基点至3%。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07年12月6日下调官方利率25基点至5.5%,为两年来首次降息。2008年2月7日,再次下调官方利率25基点至5.25%(参见“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参考文献:

1.杨帆,陈明等.人民币升值压力根源探究[J].管理世界,2004(9)

2.丁志杰.回顾与展望――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之路[J].国际贸易,2006(4)

3.张宗新.金融开放条件下利率改革和汇率改革的协同效应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6(9)

4.胡祖六.资本流动、经济过热和中国名义汇率制度[J].国际金融研究,2004(7)

5.金永军,陈柳钦.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评述[J].国际金融研究,2006(1)

6.李扬,余维彬.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回归有管理的浮动[J].经济研究,2005(8)

7.李心丹,傅浩.论开放经济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及中国货币政策的调整[J].南开大学学报,1998(2)

8.陆磊.汇率体制改革后的汇率预期与宏观政策组合[J].南方金融,2005(8)

9.OliverBlanchardGiavazzi.重新平衡中国的增长:一种三管齐下的解决方案[J].世界经济,2006(3)

10.钱小安.金融开放条件下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分工与合作[J].金融研究,2002(1)

作者简介: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篇6

虽然我国政府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已经采取了很多的政策措施,例如为了鼓励中小型企业发展,给予了很多的财政补贴等,但是这些措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企业依然没有足够的实力去应对金融危机,为了能够让企业在金融风暴下获得更好的发展,政府可以利用一些组合拳的方法来促使企业走向繁荣,但在所有的方法中,最重要的应该是政府要对财政税收进行改革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这种方法不仅具有宏观性,便于国家对整体经济脉络的把握,而且是效果最显著的方法。财政税收的政策要时刻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税收的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只有将财政收入充分地用到人民的身上,才能切实保证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国家的经济出现隐性危机时,相关部门就应该通过对税收的改革来调控整个经济,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将我国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2、金融危机背景下财政税收改革的思考

上文中,笔者介绍了金融危机对财政税收政策产生的影响,我们了解到如果国家能充分地利用财政税收政策,那么即使在金融危机的时候,我国大部分企业都能应付自如。那么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笔者对财政税收改革到底有哪些思考呢?接下来,笔者就做具体的阐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2.1处理好财政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目前情况下,我国的财政税收主要依靠企业经济效益,简单来说,如果企业的经济效益高,那么我国的财政收入自然也高。因此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相关部门只有加大税收改革的力度,尽可能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才能保证我国的财政收入的增长。综上所言,相关部门只有处理好财政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让二者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才能使得我国的财政收入与经济都得到可持续的发展。如何才能处理好这种关系呢?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更多的进入到竞争的领域,将资源得到最佳配置,使财政税收转变为公共性的投入,如果政府财政税收投入到公共性的领域一定会给周围经济带来发展,从而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如果不这样做而是直接将财政收入资金投入到企业中,不利于企业在竞争的环境中生存,如果运用不当也会造成浪费,不利于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

2.2国税与地税要有合理的协调机制

所谓国税就是指国家税务系统,地税就是指地方税务系统。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税收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拥有调控经济、组织财政收入等职能。我国每年的财政收入超过90%是来自税收,其地位可见一斑。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面临着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所以传统的国税与地税征管机构分设,就显得不适应我国社会当前的发展。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拥有整合国税与地税机构的条件,但是由于地方税制改革相对滞后等诸多原因,使得将这两种征管机构整合的难度加大很多。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可以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进行实践,然后再推广,使得国家和企业都能达到双赢。

2.3建立税负水平适中的税收制度

所谓宏观税负就是指国家税负总体水平,它是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表现出纳税主体的经济负担。但是无论什么时候,税收制度的制定都是依据当时经济发展的水平。如果政府能够建立一个合理的税负结构,就有利于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那么如何能够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税负结构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首先,适当降低纳税主体税外的负担,要建立健全宏观税负标准,在降低纳税主体的税外负担的同时,还应该增加宏观税负的水平;其次,要加快增值税的转型步伐,及时开征物业税。要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实行综合申报与分类扣除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适当降低工薪收入的税收负担,及时开征物业税,推进资源、环境税收体系改革;最后,要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统筹区域发展和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推进税收优惠制度及相关改革。

2.4、建立资金来源可靠的科学支付体系

一是要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二是要改革税收返还和增值税分享制度,稳定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三是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建立公开、合理、科学的资金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地区人口、人均占地面积、人均收入状况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科学的测算方法;四是完善监督支付系统的运行,并制定公共政策,指导中央银行以外的支付系统的运行。在政策方面,还包括规划并运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总体结构、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特别是跟支付系统风险管理和保障系统安全相关的政策。

2.5运用现代管理理念,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

2.5.1理顺管理职能

政府税收征管的职能是要平衡市场经济环境,越是在经济危机的情况下,政府税收征管部门越要坚持专业化管事方向,吸收管户制的合理内核,实行“管事”与“管户”双管齐下、互为补充,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对税户、税源的监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采取双管的制度形式,就必须要减少管理层次,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把管理职能理顺,发挥其管理实效,为市场经济发展带来公平的竞争环境。

2.5.2建立扁平式的组织管理结构

扁平式的组织管理结构主要是指要开展平行的税收征管体制,按照信息流相对集中和职责明确的原则,对基层征管机构进行全面整合,减少执法主体的数量和审批环节,归并一些职责交叉、业务单一的部门,将有限的人力资源用于专业化管理和基层征管一线。这样的税收征管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缴税麻烦,适当地为纳税部门提供快捷支付方式,减少了大面积接触税务机关的麻烦。

3、结论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1篇7

关键词:环境税;环境改善;社会福利;环境补贴;财政收入

中图分类号:F810.4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892(2011)04-0046-09

从环境税在各国的实施情况来看,欧盟各国实施环境税的现象较为普遍。此外,由于经合组织(OECD)对环境税制的大力推广,环境税制度在OECD国家也受到重视。随着OECD向别国推销环境税制度,意欲制定环境税的国家越来越多。环境税之所以受到各国的青睐,是因为人们认为经济规制手段是保护环境的最佳方法。但是,正如美国大法官史格里亚(Scalia)所说:“事实上,几乎所有的经济规制都会使得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受益,而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失。”环境税也不能例外。比如,环境税通常会导致环境税负难以在富人和穷人之间实现公平负担。

正是由于环境税所具有的弊端,导致环境税的理论和实践出现一定程度的背离。与环境税在理论上受人青睐不同,环境税在实践中的表现并不理想。经济学家试图用“双重红利”理论来缓和环境税理论与环境税实践的背离,期待用它来增加政策制定者采用环境税制度的信心。在我国制定环境税的过程中,学者也经常将“双重红利”作为主张我国制定环境税的理论基础。但是,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在国外早已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质疑。相比之下,我国学界对环境税“双重红利”理论鲜有质疑之声,本文希望对此有所贡献。当然,本文的目的不是纯粹为了质疑而质疑,而是希望借此激起更多的有关环境税的理性探讨。比如,从促使全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推动我国环保产业的迅速发展来看,环境税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不同的环境税“双重红利”理论对环境税的制定所要求的要素不同,如在环境税的“双重红利”并不存在的情况下,制定环境税所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要远远多于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确实存在的情况。因此,对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进行理性探讨,或许更加有助于环境税制的建构。

一、“双重红利”理论的沿革及其内涵

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的德国,当时德国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和失业问题。环境和就业对每个社会来说都至关重要,有人认为环境税可以同时解决这两个问题。这就是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的雏形。1983年,宾斯温格等人在其著作《无环境破坏的就业》中第一次提出了这种理论,并且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较为准确的阐述。按照“双重红利”理论,针对环境破坏行为(如资源浪费、污染和交通拥堵)的税收不仅不会扭曲经济决策,而且可以纠正现有的经济扭曲。针对导致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征税,不仅比针对生产增值(valueadded)或收入征税更有效率,而且可以创设一个能够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财政体制,同时改善环境品质和提高人们的生活标准。虽然“双重红利”理论最早起源于德国,但是,大卫・皮尔斯(DavidPearce)或许是使用“双重红利”术语的第一人。大卫・皮尔斯认为:“政府应该采用财政中性的碳税,并用这些财政收入去减轻那些扭曲性税收,比如所得税或者公司税。有关遵守‘碳协定’实施措施的政治辩论应该充分考虑污染税所具有的‘双重红利’(doubledividend)特征。”

根据“双重红利”理论,环境税可以控制污染行为,从而实现改善环境的目的。这就是所谓的环境税第一红利(firstdividend)。其次,环境税通常能够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政府可以将这些财政收入用来改善环境品质或者政府的财政收入结构。因此,有人认为环境税是比传统财政收入来源更好的财政收入来源方式。当环境税收入被投入到改善环境品质之外的领域时,即将环境税收入用来减少现行经济体制中存在的制度扭曲时可以带来更多的好处,从而使得社会获得所谓的第二红利(seconddividend)。除了环境税被认为是最有效的环境污染控制方式之外,它还被认为是比传统的财政收入方式更好的财政取得方式。所以,人们通常认为“双重红利”理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按照“双重红利”理论,环境税制度不仅使得整个税收体系变绿,而且在解决环境问题不会与其他社会政策相冲突,如不会与有关安全、就业水平的政策相冲突。从最佳征税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向“不良行为”(bads)征税,而不是向“良好行为”(goods)征税。诸如环境污染之类的行为当然属于“不良行为”之列,而人们的劳动显然属于“良好行为”之列。但是,现行的税制不仅忽视了“不良行为”,而且有惩罚“良好行为”的现象。比如,向劳动力征税会导致资源的过分使用,会导致失业。正是由于针对资本和劳动力的税收太高,医疗和教育的成本才如此之高。相反,环境税制度不仅能够惩罚“不良行为”,即增加环境污染者的财政负担,而且可以激励“良好行为”,即通过减少所得税和资本税的方式,增加工作机会和提高工资。

高尔达(Goulder)将现有的“双重红利”理论分为三种:一是弱性的“双重红利”理论;二是中性的“双重红利”理论;三是强性的“双重红利”理论。弱性的“双重红利”理论认为,将环境税的收入用来削减扭曲性税收比随意地使用环境税更佳。中性的“双重红利”理论认为,现行的税制体系被扭曲的程度如此严重,以致从现行税制向环境税制过渡,将会极大地降低税收的额外负担。强性“双重红利”理论认为,环境税替代一定类型的现行税制会降低现行税制的额外负担。弱性的“双重红利”理论主张环境税的专用,即用于削减诸如所得税之类的扭曲性税收;中性的“双重红利”理论主张改革现行的税制体系,将环境税制度引入现行的税收体系之中;强性的“双重红利”理论则主张用环境税替代现行的税收体系,从而将税收的额外负担降低到最低水平。

环境税“双重红利”理论同时得到了其他研究成果的支持。比如,哈佛大学戴利・乔根森(DaleJorgenson)教授的研究表明,税收收入中每一美元的成本不仅包括私人进行一美元投资或一美元消费的成本,而且包括损失了18美分经济增长的成本。他将这些损失视为“平均额外负担”,如果改变扭曲性税制,就可以避免这些负担。一般而言,如果要改变现行税收体制,那么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边际额外负担,即税收收入中的最后一美元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戴利・乔根森(DaleJorgenson)认为,从资本所得中每获得一美元的边际额外负担为1.02美元,而针对销售税或者消费税所产生的边际额外负担仅仅只有0.26美元。基于此,戴利・乔根森认为,从资本税的征收向消费税征收的转移会给美国经济带来巨大的经济好处。一般来说,环境税比消费税对整个社会导致更高的边际额外负担。比如,

就能源税而言,由于能源税的税基较窄,因此,能源税比消费税给社会带来的边际额外负担更高。但是,由于能源税的边际额外负担低于资本税,因此,征收能源税之类的环境税更加有利于社会的经济发展。

此外,根据“双重红利”理论,环境税不仅能够提高环境品质,而且政府也可用环境税的收入来削减具有扭曲性的所得税,因为所得税常常具有扭曲劳动力供给和储蓄决定的效果。根据税收的一般理论,所得税所带来的扭曲一般会减少市场经济的效率。比如,现有的研究表明,从所得税中多获1美元的税收会给私人造成的经济负担大约为1.35美元,其中的35美分是所得税带来的“额外负担”。但是,环境税所导致的“额外负担”通常低于35美分。所以,我们如果不针对所得进行征税,而是针对导致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征税,这会改善私人部门的效率。首先,环境税使得污染者承担其所实施的环境污染行为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其次,环境税可以减轻税收带来的“额外负担”。可见,通过引进环境税制度,我们可以对现行的税收体系进行改革,从而使其更加具有效率。

二、“双重红利”理论的质疑

根据前述的“双重红利”理论,环境税制度的优势看似非常明显。通过环境税制度,我们既可以保护环境,也可以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在“双重红利”理论下,需要我们所做的就是确定哪些污染问题适宜用税收措施来规制,哪些具有额外负担的税收可以用环境税的收入来抵消。但是,“双重红利”理论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质疑,鲍温伯格(A.LansBovenberg)和茂壹(RundA.deMooij)两人第一次对“双重红利”理论提出了挑战。他们的研究证明,环境税对劳动力的供给同样有扭曲效果,因此,环境税如同所得税一样会导致额外负担。鲍温伯格和茂壹通过一个简单的包含相互竞争关系的模型证明,环境税不仅没有缓和现有的税收扭曲,反而加剧了现有的税收扭曲。即使将环境税带来的税收收入用以削减那些现有的扭曲性税收,情况也是如此。环境税之所以会加剧现有的税收扭曲,是因为政府征收环境税通常会使得产品的价格提高,而产品价格的提高必然会加剧存在于商品税和工资税等税种之上的现有的税收扭曲。

在鲍温伯格和茂壹看来,从个人福利角度来看,政府从个人收入中征收一半税收的做法和政府针对产品征税从而使得消费品价格翻倍的做法对于个人的影响是一样的,因为这两种方式都使得个人的实际消费购买力下降了一半。就环境税而言,环境税的征收会提高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生产成本的提高会导致产品最终价格的提高,这无疑会减少个人的净工资,它与通过使用环境税收人来减少所得税进而提高净工资的做法相互抵消。此外,即使将环境税收入用来降低针对劳动力的所得税收,个人真正的净工资也会下降。税后名义工资的增加无法弥补由于环境税的增加而导致的产品价格的提高,因为当消费者不去消费污染产品时,环境税的税基就会明显减少。为了维持低所得税水平,就必须保持一定水平的环境税收入,但是,环境税税基的减少必将减少环境税的收入水平。此时,只有提高被减少的环境税的税率水平,才能维持总体的环境税收入,而环境税税率水平的提高必将使得产品的价格提高。

对于鲍温伯格和茂壹的研究结论,斯坦福大学高尔达通过能源税的研究得出了相同的结论。高尔达认为,能源税的征收不仅会提高石油、煤炭等原材料的价格,而且会提高汽车、食物等消费产品的价格。从短期来看,能源税的征收几乎会使得每种消费品的价格都会上升。高尔达发现不同的税收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同,征收能源税将比提高所得税会导致更大的社会福利损失。此外,高尔达认为,在产品的消费阶段征税比在产品的生产阶段征税节省更多的社会成本。所以,高尔达认为,能源税制度的倡导者需要先对征收能源税所产生的经济和分配影响作出冷静的判断。按照一般的福利经济学理论,政府在征收能源税时如果不降低其他税种的税负,那么能源税会对个人的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造成负面的影响。但是,根据高尔达的实证研究,政府在征收能源税的同时即使降低诸如所得税之类的税收,全社会的经济状况也会变得更加糟糕。所以,为了使得能源税能够在政治上具有可行性,政策制定者必须证明能源税带来的环境收益可以抵消能源税对经济福利的损害。否则,能源税难以在实际中获得成功。

三、“双重红利”理论的实证分析

根据前述有关“双重红利”理论的质疑,“双重红利”理论的争议涉及两个核心的问题:一是环境税对环境的改善到底有多大作用,将环境税收入用来降低所得税等税收对社会福利造成的负面影响到底有多大。二是环境税对环境的积极改善和环境税对社会福利的消极影响是否相配,即环境税对环境的改善是否能够足以补偿负面的社会福利。下面,我们用三个实例来验证环境税的“双重红利”是否可能?

(一)环境税与社会福利

环境税制度是否具有改善环境品质的能力,这取决于两个重要的条件。一是环境税制度的出发点在哪里?这一问题主要涉及到如何评估现行的环境规制体系,即环境税制度与现行的命令控制型规制措施到底存在怎样的关系。二是环境税制度改革的方向在哪里?这一问题主要涉及如何改革现行的环境规制体系,即我们是应该用环境税代替现行的命令控制型规制措施,还是应该用环境税补充现行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两者具有截然不同的制度效果。

环境税的制定通常会使得产品的价格提高,产品价格的提高通常基于两种不同的原因:一是产品的价格由于必要的环境保护技术投资而提高。比如,将产品的生产安排在排污率较低但成本高昂的工厂进行,通常会提高相应产品的价格。由此导致的成本通常并不低,这些相关的成本显然会抵消环境改善带来的好处。二是产品价格的提高可能是对“稀缺租”(scarcityrents)的回应。“稀缺租”通常是指排放每一单元污染物的权利的价值。比如,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中,每一个排污权许可证的价格便是“稀缺租”的反映。“稀缺租”一般会提高产品的价格,产品价格的提高会抵消环境改善带来的诸多好处。如果环境税制度导致的这两种成本超过了环境税制度对环境品质的改善这一收益,那么此时环境税制度整体上处于净损失状态。

与环境税制度可以创造“稀缺租”一样,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也能够创造“稀缺租”,虽然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创造的排污权不得进行市场交易。比如,基于环境保护的需要,政府所规定的产品生产技术通常会要求每一单位产品产出中的污染量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通常不得高于某一数值。此外,政府要求每一生产主体的污染量必须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削减90%,那么,此时生产主体除了需要遵守污染物排放的一般标准之外,还必须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削减90%的产品产出。显然,由于政府采取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生产者会减少产品的生产数量,产品数量的减少会使产品的价格提高,因此,每个产品的生产成本并未变化。此时,较好的产品价格就是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所创造的“稀缺租”,这种以超额利润为表现形式的“稀缺租”被生产者所获得。

但是,当政府采取不同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的环境税制度时,我们可以说政府获得了由于

控制污染而带来的“稀缺租”。与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相比,环境税制度使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因为政府不仅要求生产主体安装必要的清洁生产设备或从事成本高昂的污染削减行为,而且要求生产主体就剩余的污染物支付一定的环境税收。通过征收环境税的方式,政府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政府获得的这种财政收入就是所谓的“稀缺租”。与生产者获得“稀缺租”不同,政府可以使用这些环境税收人。比如,政府可以通过削减其他现行的针对生产的税收来抵消生产者所需要承担的递增的生产成本。

针对环境污染行为是采取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还是采取环境税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谁能够获得“稀缺租”。在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下,私人可以获得污染控制带来的“稀缺租”,所以,这使得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通常容易被商业主体所接受。布坎南(JamesM.Buchanan)和图洛克(Tullock)的研究有力地证实了这一点。他们通过研究发现,工业部门比较喜欢污染命令控制型规制措施,但是,对环境税制度抱有一定的敌意,因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使得生产主体获得了规制带来的“稀缺租”,而环境税制度会使得“稀缺租”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可见,不管是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还是环境税规制方式,它们都会增加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从而增加产品的价格,并导致净工资的减少。但是,环境税制度使得政府获得“稀缺租”,政府可以将这些收入用于降低个人所承担的所得税税率,借此抵消产品价格上涨对个人净工资构成的负面影响。环境税不能完全消除劳动力扭曲,但可以缓解劳动力扭曲的程度。所以,环境税一方面可以改善环境品质,拐一方面可以抵消扭曲性税收对社会福利构成的负面影响,社会总的福利水平由此得以提高,环境税实现了“双重红利”。

上述有关环境税的探讨是基于假定环境问题并未受到政府的任何规制,但是,针对现有的环境问题已存在诸多环境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污染物的排放一般都会做出具体的总量限制。在环境法律法规对污染物的排放有总量限制的情况下,征收环境税无法保证获得改善环境这第一重红利,但可以确保获得财政收入这一红利。因为,在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已受到法律法规限制的情况下,环境税制度不会对环境品质的改善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实施环境税制度却可以为政府带来一定的财政收入,政府可以将这些财政收入用来抵消所得税等具有扭曲性的税收。

总之,如果针对未受规制的环境问题,环境税制度不仅可以改善环境品质,而且可以带来财政收入,用环境税收入可以抵消扭曲性税收,此时的环境税制度实现了“双重红利”。针对污染总量已受到规制的环境问题,环境税制度无法改善环境的品质,但却可以为政府带来财政收入,政府可以将这些财政收入用来抵消扭曲性税收,从而实现“第二重红利”。从福利经济学来看,由于环境税提高了产品的价格,产品价格的提高可能会导致个人净工资的减少。如果环境税带来的环境收益低于个人净工资的减少,那么环境税无法促进社会总福利的增加。

(二)环境税与环境补贴比较

按照福利经济学理论,环境税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削减污染。第一,可以通过“替代效应”来控制环境污染行为,即激励生产者用清洁的原材料来代替污染的原材料,这无疑会减少每一单位产出中的污染物总量。第二,可以通过“产品效应”来控制环境污染行为。由于环境税的征收可以增加污染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生产成本的提高会使产品的价格提高,污染产品较高的价格将会不利于污染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但是,环境补贴只能通过第一种途径来削减污染,而无法通过第二种途径来削减污染。不仅如此,政府的环境补贴会导致污染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从而鼓励污染产品的产出逐渐增大,进而不利于环境保护。从福利经济学角度来看,由于环境税带来的财政收入可以用来抵消所得税等扭曲性税收,因此,环境税制度可以增进社会福利。但是,由于政府实施环境补贴的费用主要通过提高所得税等扭曲性税收来获得,因此,环境补贴强化了原有的扭曲性税收。既然环境税制度不仅可以改善环境,而且可以提高社会福利,但环境补贴在改善环境的同时却加剧了扭曲性税收。所以,环境税制度比环境补贴制度看似更有助于社会福利的改善。

如果政府所实施的环境补贴制度既补贴控制环境污染的行为,也补贴环境友好产品的消费行为,那么补贴制度一方面会导致产品价格的降低,另一方面因补贴制度需要提高所得税水平,所得税的提高会导致个人净工资水平的降低,而产品价格的降低和个人净工资的降低会相互抵消。从个人社会福利增加的角度来看,环境补贴制度和环境税制度对个人社会福利的影响同等。可见,不管是环境税制度还是环境补贴,都有助于环境的保护,但是,两者都无法促进社会总福利的增加。因此,不管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改善社会福利的效果来看,那些能带来财政收入并将其用于削减其他环境扭曲性税收的环境政策与那些花费财政收入或者完全没有获得财政收入(如技术规制)的环境政策具有一样的效果。

此外,有学者认为,只有当污染产品与闲暇产品具有较弱的替代性时,环境税获得的收入才有可能大于劳动力供给减少带来的社会损失。因为,当污染产品和闲暇产品具有较强的替代性时,针对污染产品征税会使得人们转向闲暇产品的消费;当污染产品和闲暇产品之间具有较弱的替代性时,针对污染产品的征税或许不会激励人们转向闲暇产品的消费。当人们转向闲暇产品的消费时,用于生产的整体劳动力供给就会减少。只有政府的税收同时不利于污染行为和休闲行为时,社会整体的劳动力供给才会增加。因此,只有当污染产品与闲暇产品具有较弱的替代性时,环境税带来的社会收益才会大于劳动力供给减少带来的社会损失,环境税制度的社会成本才会减少。

总之,从福利经济学视角来看,环境补贴制度具有跟环境税制度一样的功效,两者都能够改善环境品质,但都无法保证社会总福利的增加。不管是环境税制度还是环境补贴制度,都可能导致个人福利的减少。此时,只有环境改善的福利增幅大于个人福利减少的幅度,环境税制度和环境补贴制度才算真正增加社会的总福利水平。相对于环境税制度很难获得政治支持相比,环境补贴制度容易获得民众的支持,因为不管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不会拒绝政府实施的财政补贴政策。此外,从国内外的环境政策来看,具有环境补贴导向的税收政策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环境税理论上所具有的特点和实践中更易采用的特点,无疑对环境税“双重红利”构成了挑战。

(三)环境税与财政收入

从环境税的现有文献来看,环境税是否能够带来财政收入这一重“红利”受到学者们的关注。也许环境税不但能够改善环境,而且可以带来财政收入的特点,这是环境税制度吸引政策制定者的最好理由。图洛克通常被视为是第一个主张环境税收入能够成为潜在财政收入来源的学者。他和其他经济学家一样,曾忽视了环境税中的一个重要事实,即“政府需要财政收入,而针对环境外部性的收费可以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在图洛克看来,“如果与环境外部性相关的社会成本非常大,那么政府征收环境税的方式有可能是‘无偿’的,即私人部门的经济规模在政府征收环境税之后仍有可能会

像先前一样大或者甚至更大。”图洛克认为,合理设计的环境税制度不仅不会对生产主体构成额外的财政负担,而且还会对生产部门带来额外的收益。在图洛克的研究基础上,特拉(DavidTerkla)对环境税制度可能增加财政收入进行了估算。但是,特拉认为的环境税改革应该保持税收中性和收入中性,即环境税既不能改善环境,也不能对税收体系构成扭曲。

自图洛克的研究成果发表之后,环境税制度能够增加财政收入可以说是学者们倡导环境税改革的一个重要理由。所以,环境税制度能否增加财政收入在环境税的改革议程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一个设计良好的环境税改革可能会带来环境的改善,也可能会减少其他税收扭曲。但是,这些结果完全与环境税能否增加财政收入无关。因为,一种无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产生的社会福利效果可能与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和削减所得税税收扭曲的环境税制度具有一样的社会福利效果,一种能够减少财政收入的环境管理措施(如通过增加所得税的方式而实施的环境补贴制度)可能会与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环境税制度(如将环境税带来的财政收入用于削减所得税等扭曲性税收)具有同等的社会福利效果。可见,如果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以同样的方式来影响社会主体的行为方式,那么这两者具有同等的社会福利效果。所以,如何在两者之间选择所考虑的主要因素,这就不是财政收入的问题了,而是哪项政策更容易被制定、监督和执行。为什么说财政收入问题不应成为制度选择的关键呢?虽然说环境税能够为政府带来财政收入,但是,政府以环境税形式获取财政收入必须针对具体的社会主体。这样,环境税制度无疑会对有些社会主体施加一定的成本,但社会主体所承担的这些成本并不是免费的个人开支。所以,环境税制度改革的关键不在于环境税制度能否为政府带来财政收入,而在于环境税制度能否对污染性和非污染性生产行为分别进行有效的限制和鼓励,环境税的改革应该能够改变污染性和非污染性生产行为的相对价格。㈣环境税制度只有有效地改变污染性和非污染性生产行为之间的相对价格,才有可能激励生产者朝着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转变。

此外,从政治角度来看,强调环境税的财政收入功能,会使环境税制度处于一种政治困境之中。一方面正是由于环境税的财政收入功能,从而使环境税制度获得环境政策制定者政治上的好感。但是,过分强调环境税的财政收入功能,却使环境税制度很难获得民众对其给予政治支持,民众素来对政府征收环境税的财政动机持怀疑态度。其原因有:第一,长期以来,民众在支持基于市场激励机制的环境规制措施的同时,也支持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基于经济激励机制的环境规制措施往往被视为“奖赏好孩子”,但是,这样的规制策略同时被认为没有像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那样,可以有效地促使民众认真地遵守相应的环境法律法规。因为,公众常常认为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比基于市场激励机制的环境规制措施更加有利于执行和监督,也许这正是由公众所组成的民间组织极力反对采用环境税制度的主要原因。第二,虽然环境税改革能够促进良性的财政改革在理论上具有吸引力,但是,公众一般不会相信政府会在增加环境税的同时,减少其他具有扭曲性的税收。相反,公众一般会认为,政府实施环境税是一种获得财政收入的策略。当公众对政府和工业部门存在信任危机时,他们显然会希望政府所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更加集权化、透明化和容易监督。可见,基于公众的立场,环境税和其他基于经济激励机制的环境规制措施应该是传统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的有益补充,但却无法完全替代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措施。

环境税制度除了遇到上述政治上的困境之外,有学者甚至认为,环境税完全是一种政府欺骗公众的行为。比如,针对近年来学者们讨论最多的能源税,有学者认为政府不应该欺骗公众,使其认为能源税具有“双重红利”的特性,即能源税不仅可以通过减少能源的使用从而改善环境品质,而且政府可以将能源税收入用来削减现有的诸如所得税等扭曲性税收,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虽然有些国家在采用能源税的同时,会削减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税率,以实现税制的优化。但是,毋庸置疑,很多国家之所以采取环境税,是因为政府将其视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政府很少通过立法削减其他具有扭曲性的税收。政府即使通过立法削减扭曲性的税收,也很少对这样的税收立法进行实际的跟踪研究。因为,政府一旦要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就需要收集相关的信息。由于政府往往避免承担这样的责任,因此,能源税制度是否实现了预期的“双重红利”目标便存在疑问。正是疑问所导致的不确定性,使公众对政府采用能源税的动机存在怀疑,这无疑阻碍了制定能源税制度的进程。

四、结语

税收虽然非常世俗,但是,税收又是迷人的。税收之所以迷人,是因为税收是关于生活的故事。“如果你能够知道一个人在税收中的位置,那么你就可以诉说他所有的人生哲理。这是因为税法包含了生活的核心要素:贪婪、政治、权力、慈善和善良。在税收法律中我们看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生活本不简单,所以,税法势必较为复杂。税制的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设计合理,则能促进经济发展;相反,则可能阻碍经济发展”。正是由于税制所具有的复杂性,因此,环境税的设计除了需要体现环境保护这一目标之外,还需要与社会政策保持一致。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认为环境税具有“双重红利”功效,即一方面实现环境保护的社会目标,另一方面实现充分就业的社会目标。但是,从公众社会福利增减的角度来看,环境税相对于其他环境规制措施所具有的“双重红利”便荡然无存。当然,即使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并不存在,为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我们也有探索环境税作为环境保护手段的必要。在探索环境税作为环保手段的过程中,我们或许应该谨慎对待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否则,环境税在现实中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挫败。

参考文献:

[1]兰相洁,环境税“双重红利”论及其启示[J],当代财经,2010,(9):29-33.

[2]王慧,环境税如何实践?――环境税类型、功能和结构的考察[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3):111-116.

[3]Scalia,CityofColumbiaV.OmniOutdoorAdvertising[R].499U.S.365,377(1991).

[4]王慧,为什么差强人意:环境税理论与实践背离的解释[J],现代经济探讨,2010,(7):72-76.

[5]周全林,我国开征污染税研究[J],当代财经,1998,(7):19-22.

[6]王慧,环境税合法性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7]RogerC.Dower,RobertRepetto.GreenFeesandtheNeedforFisealRestructuring:OpportunitiesandChallenges[J].PaceEnvironmentalLawReview,1994,(12):161-165.

[8]DavidPearce.TheRoleofCarbonTaxesinAdjustingtoGlobalWarming[J].TheEconomicJournal,1991,(10):938-943.

[9]DaleW.Jorgenson,Kun―YoungYun.HarvardInstituteofEconomicResearch,TheExcessBurdenofTaxationintheUrotedStates[J].JournalofAccounting,AuditingandFinance,199l,(6):487―495.

[10]DonFullerton,ClibertE.Metcalf.EnvironmentalTaxesandTheDouble-DividendHypothesis:DidYouReallyEx-pectSomethingForNothing?[J].Chicago―KentLawReview,1998,(1):221―245.

[11]LawrenceH.Goulder.EnvironmentalTaxationandtheDoubleDividend:AReader’sGuid[J].InternationalTaxandPublicFinance,1995,(2):157―167.

[12]RundA.deMooij.EnvironmentalTaxationandTheDoubleDividend[M].Amsterdam:Elsevier,2000.

[13]HenryLee.ThePoliticalEconomyofEnergyTaxes:AnAssessmentoftheOpportunitiesandObstacles[J].PaceEnvironmentalLawReview,1994,(12):77―85.

[14]JamesM.Bucharian,GordonTullock.Polluters’ProfitsandPoliticalResponse;DerectControlVersusTaxes[J].AmericanEconomicReview,1975,(1):139-145.

[15]IanW.H.Parry.PollutionTaxesandRevenueRecycling[J].TheJournalofEnvironmentalEconomicsandManagement,1995,(2):64―77.

[16]王慧,环境税收与环境补贴――比较研究与政策选择[J],财会研究,2010,(13):18―32.

[17]DavidTerkla.TheEfficieneyValueofEffluentTaxRevenues[J].TheJoournalofEnvironmentaIEconamicsandManagemen,1984,(11):107―115.

[18]邓宇鹏,我国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制度分析[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1).

[19]OleKristianFauchald.EnvrionmentalTaxesandTradeDiscrimination[M].Hague:KluwerLawInternational,1998.

[20]MarieA.Kirk,ChristineLWade.ATaxingProblemforEnvironmentalJuSice:TheTaxMoneyfromHazardousWasteFacilities,WhereitGoes,andWhatitMeans[J].StanfordEnvironmentalLawJounal,1997,(2):201-244.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篇8

【关键词】矛盾分析法;二孩政策

一、二孩政策的产生

(一)二孩政策的背景――矛盾的普遍性

70年代,中央开始提出“晚、稀、少”的方针,在这一方针下,短短十年内中国的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1下降到1980年的2.23,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正式,中国由此进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时代,这也是我国人口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转折点。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减缓了人口增速,缓解了人口压力,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发展到如今衍生出了一系列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矛盾,分析、揭露矛盾,不回避矛盾,积极寻找解决矛盾的办法。

(二)二孩政策的提出――抓住主要矛盾

在复杂的事物中都包含多种矛盾,在地位上有主次之分,其中主要矛盾占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在这样的条件下,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二、二孩政策的变迁

(一)二孩政策的“三部曲”――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各有特点。中国的人口问题在每一时期都有不同的特点,那么相对应的,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其特殊的任务。

1、双独二孩政策。双独二孩政策是在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的时候,对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微调,但是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大,不少专家学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微调会让中国的人口数量一定程度上升,逼近中国的人口最大可承载容量。双独二孩政策一方面是为了规避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另一方也是为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缓解社会养老问题。

2、单独二孩政策。双独二孩政策实施以后,中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并没有得到大幅度缓解,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人口增长率,调整人口结构,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3、普遍二孩政策。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后,得到的效果远低于预期,群众生育观念已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少生优生甚至不生成为绝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是一个全国性的社会实验,为全面二孩政策的加快实施提供了足够的经验支持,也打消了人们对普遍二孩政策实施后可能出现的较为严重的出生堆积的种种担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二)二孩政策变迁的原因――内外矛盾的辩证关系

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矛盾,矛盾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事物的内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内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外因,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的原因。在分析事物矛盾时,把立足点放在内因上,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源泉;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外因的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在分析二孩政策的变迁与发展上,便需从内外因入手。

1、内部原因。二孩政策的出台是旨在解决中国的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长减速、出生性别失衡、总和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等问题。但是由于中国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提高,养育孩子的成本也随之大幅增加,推出的单双独二孩政策和单独二孩政策并没有对其有相应的保障,使得适龄夫妇的生育意愿无法提升,因此便达不到预期的政策效果。在此基础上只能继续对二孩政策进行探索和调整,推出普遍二孩政策。

2、外部原因。二孩政策的发展由双独二孩到普遍二孩,其中也少不了一些专家学者的推动,金登的多源流理论中也明确指出专家学者对政策的出台有很重要的作用。郭志刚(2010)认为,生育率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把握好“度”,不能一味地强调降低生育率。而中国目前的状况是,无论社会和家庭个人都存在着降低生育率的因素,而长期的低于更替水平的低生育率将对中国的发展产生一系列的危害,因此我们应该尽快全面放开二孩生育,以免在“人口发展问题上贻误战机”。蔡P(2006)指出,虽然中国的经济增长取得了世界经济史上罕见的佳绩,但是仍有一些因素制约着中国经济增长,例如人口条件的变化。人口条件的变化意味着高储蓄率以及劳动力供给优势在减小,因此他提出要“调整人口政策,防止未富先老,延长人口红利”。

参考文献

[1]翟振武,李龙.“单独二孩”与生育政策的继续调整完善[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5):50-56.

[2]乔晓春.实施“普遍二孩”政策后生育水平会达到多高?――兼与翟振武教授商榷[J].人口与发展,2014(6):2-15.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紧缩政策双顺差扩大内需监管

一、经济背景分析

本年度下半年,央行提高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这也是三年以来的央行首次加息,同时也预示着货币政策可能走向紧缩的趋势。不断走高的通胀压力和通胀水平对于央行适时调整货币政策造成一定的压力,此时出台加息政策的一个显著目标就是管理通胀预期。从统计数据看,当前我国货币对外升值对内贬值,国内物价上涨的同时人民币对外连续升值,通胀的预期不断上升;经济发展过多依赖出口贸易,外汇储备居高不下,经常账户与资本金融账户双顺差,国际收支失衡。根据蒙代尔—弗莱明模型(见表1),浮动汇率制度下货币政策对收入和内部调节作用较为有效,财政政策趋于无效。所以这种背景下的紧缩性政策主观上是为了抑制通胀,但在客观上对国际收支会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国际收支的负面影响分析

在国际收支平衡表里,国际收支在会计核算最后总是平衡的,但在实际当中,国际收支经常存在出现不同程度的顺差或逆差的失衡,并且现阶段我国国际收支的失衡主要是结构性和收入性的。

根据一般性原理,在实行支出增减型货币政策进行国际收支需求调节时,存贷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是重要方面(本次政策属于此)。这种上调利率趋于紧缩的货币政策一般意义上会造成资本和金融账户中资本流入,逆差减少或顺差增加;而对于经常账户短期则会导致成本增加,收入下降需求减少物价下降,从而出口增加进口减少,贸易收支逆差减少。然而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外资的涌入又会造成本币升值的压力,导致出口成本上升出口减少,贸易收支逆差增加。个人认为出现了一种顺差逆差悖论的有趣现象,这种互抵机制取决于国内出口商品的总需求平均弹性,如果弹性系数e变化较小,则逆差较多;如果e较大,则顺差成分大,就现阶段来看我国的e比较大,顺差居多。

于是紧缩性的政策在贸易顺差和国内通货膨胀并存的环境下,一般会导致顺差的进一步强化也即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加剧;这也符合米德冲突关于内外均衡冲突矛盾的论断,虽然有利于稳定物价,同时也造成顺差扩大;斯旺模型(见表1)中支出增减性政策有利于解决内部均衡而对外部均衡不利的论断也验证了这种效果。国际收支顺差程度的增加必然导致本国货币国内供给量的增加,这会使国内过热的经济更加深化,价格上涨的趋势进一步强化,内贬外升造成国民福利水平的下降。

贸易顺差的扩大化一是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有可能造成未来国际收支逆差的急剧增加,不利于未来出口;二是加剧了国际贸易间的摩擦和汇率战,贸易条件恶化增加了未来国际间经济交流的不确定性,尤其对中国这样的以出口需求为主而不是内需拉动gdp的贸易大国更是加剧了未来经济发展的波动;三是我们付出高亢的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从而造成国民经济福利损失,降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这对于未来的国际收支稳定同样不利。

三、合理化的建议对策

1.扩大内需是实现国内均衡发展,促进外部均衡的有效途径。促进国内收入分配的均衡,扩大内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过度依赖于出口;利用税收手段,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改变顺差在国内,利润在国外的不利局面。

2.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资本流出的限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进行全球性战略性投资,更多更好地利用国外资源和国际市场,逐步推动境内机构开展境外证券投资。

3.坚持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保持汇率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可行的措施是逐步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增强汇率弹性,利用市场机制调节外汇供求,使汇率有序地向均衡方向调整,减弱汇率稳定要求对货币政策效应的约束,提高货币政策独立性和有效性,发挥汇率作为价格杠杆对国际收支的调节。

4.有效监管投机资本的流入

现阶段由于我国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地位日益重要,资本与金融账户中充斥着大量的投机资本,因此我国金融监管当局要尽快完善对投资资本的监测预警和管理机制,及时掌控短期国际资本流入的源头、动机、途径、结构和规模,及时监督管理

不良资本的流入。

四、总结

在国际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我国的货币当局更要注重货币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充分考虑整个经济系统的稳定性,各个经济要素之间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系,有针对的对经济宏观方面进行有效的调节与监管。调节的重点要充分考虑国民福利的得失,站在更加人性化的角度;引导经济走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正常化,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系统在金融危机大背景下的抗打击能力,克服短视的行为。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要求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加强对国际流动资本的监管,密切关注其对我国金融系统的冲击,打击不健康资本。

参考文献: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篇10

随着近年来国际化程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走出国门,到境外承揽工程,在为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税收筹划问题也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本人现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简单的介绍下施工企业境外项目的税收筹划的相关情况。

二、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所在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根据税收筹划的定义可以看出,税收筹划的前提是合法合规,税收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税收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所谓“税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内涵,而不仅仅是指的税负最轻。

三、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

(一)避税筹划

是指纳税人采用非违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纳税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税有着本质区别。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加以控制(即不断地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堵塞漏洞)。

(二)节税筹划

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等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目的的行为。

(三)转嫁筹划

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过价格调整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行为。

(四)实现涉税零风险

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款缴纳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能使纳税人直接获取税收上的好处,但却能间接地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且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规模扩大。

四、税收筹划的途径

(一)选择低税负方案

即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低的方案,也就意味着选择低的税收成本

(二)递延纳税时间

纳税期的滞延,相当于企业在滞延期内得到一笔与滞延税款相等的政府无息贷款

五、税收筹划的意义

(一)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

(二)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三)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

(四)有利于企业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

六、税收筹划的原则

(一)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事前筹划的原则

(三)效率原则

七、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一)熟悉税收法律法规

由于是在境外进行工程施工,对所在国的税收法律法规的熟悉并理解尤为重要,特别是第一次进入一个国家的市场,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收集并熟悉当地的法律法规,由于语言和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很多财务人员对境外的法律法规理解起来很吃力,因此,可以聘请专业的翻译机构对工程所在国的主要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翻译,从而有助于财务人员迅速理解并掌握当地的主要法律,为税务筹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税收筹划领导小组

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而且系统的工程,需要各个部门的人员相互配合才能做好,为便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必须成立税收筹划领导小组,由公司一把手任组长,统筹项目税收筹划工作,并对税收筹划工作付首要责任。

(三)确定境外项目实施的法律形式

根据对工程所在国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确定最适合自己公司的项目法律形式,根据工程所在国税收法律的特点,可以在当地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者设置归属于国内母公司的分公司,从而使整个公司的税负最小化。

(四)预测整个工程的利润率

工程开工前准确预计整个工程的利润率很重要,这有助于公司决策层制订项目的税收筹划目标。

(五)制订税收筹划方案

税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所在国的税收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利润率水平及税收筹划目标,制订实际的可操作的税收筹划方案,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有其不完善的一面,税收筹划小组要找出工程所在国法律不完善的地方,制订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方案。

八、税收筹划的困难及风险

(一)税收筹划的困难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国家之间的交流愈发频繁,国家之间财税方面的交流越来越多,各个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留跟财务人员的灰色地带也越来越少,税务筹划变的越来越困难。

(二)收收筹划的风险

1、法律风险

税收筹划的法律风险是指实施税收筹划方案所引起的,可能要称承担法律责任的不确定性。税收的征缴是以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政策为依据的,因此税收筹划必须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之内来研究如何利用它们提供的优惠措施和本身的不完善处来减少税负。比如纳税人的现有条件中只是其中主要条件或大部分条件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时就需要对部分经营活动从形式上进行变通或从会计政策的选择上,来满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在变通或选择的“度”把握不当的情况下,节税就可能变成了不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偷税、逃税。特别是避税筹划,其形式上合法但内容不符合立法意图。当避税范围扩大,对税法要体现的税负公平原则造成实质性危害和对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有加大的趋势时,税法和税务机关是要加以限制的,例如针对企业以免费旅游的方式,变相提供对营销人员的奖励,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就及时给予了反制。避税和偷逃税有时就差一步之遥,如果“度”把握不当,避税就变成了偷税、逃税。而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逃税行为,纳税人为此就要承担追缴税款、加处滞纳金和罚金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2、税收政策风险

 税收政策风险是指税收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给税收筹划带来的风险。在我国,多数税种规定了不同性质的纳税人采用不同的计税、纳税办法,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更是针对具有某一类特征、符合某些条件的纳税人而提出的。如为鼓励企业产品出口创汇,增强企业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出口企业实行出口退税的激励性政策;对新办企业和民政福利企业税收实行照顾性政策,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等。也就是说,企业如果要获得某项税收“利益”,首先企业的经济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要求的一定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在给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可能性的同时,也约束着企业的某一方面(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等),而影响着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国家出于总体发展战略要求,会出台新的税收宏观调控措施。这就使得税收政策也处于调整变化之中,这不仅增加了税收筹划的难度,甚至可以使税收筹划的目标遭致失败。如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可能加重税负,同时企业经营灵活性的减弱,还可能导致经营机会成本的增加。

3、行政执法风险

行政执法风险是指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应当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部门的确认。在这一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税务行政执法偏差从而产生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税务机关和纳税义务人都是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之一,其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由于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所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表现为税收征管法中赋予税务机关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筹划方案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案的判定,再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这些都客观上为税收政策执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或者实务中根本行不通,从而使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者被视为偷税或恶意避税而加以查处。结果不但得不到节税的收益,反而会加重税收成本,产生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

4、信誉风险

在现代社会中,信誉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税收筹划信誉风险是指纳税人实施税收筹划方案时,因其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而可能承担的信用危机和名誉损失。如果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尤其是避税筹划行为,不被税务机关认可,或被税务机关查实认定为偷逃税,就可能被税务机关确定为有问题或不讲诚信的“重点户”,导致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更加严格和频繁的稽查,要求其遵守和履行更加苛刻的纳税申报条件及程序。纳税人就要因纳税申报及应付频繁的税务稽查,而增加时间及经济上的成本,严重的还会因信誉的丧失而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及导致市场份额的降低。美国“安然大厦”的坍塌,最主要的就是其本身发生了严重的信誉危机,致使债权人和投资者对其失去信心的结果。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

1、力求使税收筹划方案与税收政策导向相一致

税收筹划应当合法,这是税收筹划赖以生存的前提条件,也是衡量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因此,在实际操作时,首先要学法、懂法和守法,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税收法律的内涵,时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务必使税收筹划方案不违法,这是税收筹划成功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处理好节税筹划与避税筹划的关系。从减少税负的角度看,节税与避税有相同之处,但二者有很大的差异。节税是合法的,其合法的最主要标志就是节税筹划是利用税法中的优惠政策,而优惠政策本身并不是税法中的漏洞,它是立法者的一种政策行为,纳税人的节税行为符合立法者当初的立法精神;避税行为尽管不违法,但与立法者的意图相违背,利用税法中的漏洞,以达到回避纳税义务的目的,世界上多数国家对此采取不主张、不接受甚至是拒绝的态度,并且大都通过单独制定法规或用特别条款加以限制,我国也不例外。因此,税收筹划不仅不能违法,而且应该力求符合税收政策的导向性,使企业在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同时,也顺应了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意图,防止陷入偷、逃、骗税的境地,减少恶意避税的嫌疑与风险。

2、保持税收筹划方案适度的灵活性

由于纳税人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这就要求在税收筹划时,要根据纳税人具体的实际情况,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以便随着国家税制、税法、相关政策的改变及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项目投资,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1篇11

2008年4月28日,春末的北京,空中还有片片杨絮。在首都饭店召开的“WTO对美国贸易政策审议研讨会”上,来自商务部、外交部以及协会和企业的代表在一起共同商讨了中国要从WTO对美国贸易政策审议方面学习的经验以及做法,并对即将到来的WTO对中国贸易政策审议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

世贸司张向晨司长:提升企业应对审议能力

张向晨司长介绍了包括WTO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在内的WTO三大机制,并回顾了2006年WTO对美国贸易政策审议的情况。他说:“中国第一次参与贸易政策审议的时候,很多成员都在注视着作为新成员的中国是如何进行贸易政策的答辩,美国提出了110多个问题,日本提出了100多个问题。整个审议过程后统计,收到了600多个书面问题。由此可见,WTO各成员对迅速崛起的中国了极大的关注。”贸易政策审议涉及各个方面。中国参加贸易政策审议的目的是释疑解惑,提供有益信息,帮助其他成员更深入地了解中国。

WTO贸易政策审议无论对审议成员还是被审议成员,都是一项艰巨而漫长的工作。因此,政府需要各企业和行业协会配合、支持。在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下提问,要事先做出充分研究,这样提问才能具有针对性,产生更大的“杀伤力”。过去政府和企业之间因为沟通交流不够,影响了中国充分利用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今后政府企业之间能够建立长效的交流机制,加强互动。

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周琪教授:美国贸易政策与其经济形势紧密相联

周琪教授首先介绍了美国次债危机的情况,她说,次债危机的起因是房贷公司将风险转移给了商业银行或投资基金。贷款实际情况存在极大程度的不透明性,贷款债券化的资产良莠不齐。随着美国加息不断和住房市场不断降低,削减了一般次贷者出售房产偿还贷款的可能性。因此次贷危机的中心是房价暴跌。次债危机导致的流动性不足,对美国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相当不利的影响。

而美国目前采取了包括降息、减税退税、向信贷市场注资、减少房贷者负担等措施刺激经济。美方乐观预计,由于新经济体的良好表现,以及美元贬值可能促进美国出口,因此美国将会较快的摆脱次债危机影响,而全球性的经济复苏将可能于今年7月到来。

美国一直主张“推动多边、双边和地区贸易的自由化”,并认为需要鼓励发展中国家推进自由贸易。美国民主、共和两党的贸易政策还存在一定的区别:目前,由于与工会关系紧密,受到工会压力,的贸易政策日趋保护主义。

美国当前的贸易政策追求的目标是减少当前的巨额逆差。据估计,美国的贸易政策将于新政府上台后才有发生松动变化的可能。美国国会一直在努力加强宪法赋予的控制贸易的权力。如:国会通过法案,要求总统今后签署的任何自贸协定都必须遵守包括劳工标准在内的5个原则,美国目前参与WTO的谈判严重依赖国会的快轨授权等。因此,现在研究美国的贸易政策,要特别注意研究美国国会,而不单单是美国政府。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国会存在将贸易政策政治化的倾向。美国国会将许多对双边有利的贸易政策视为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如果发展中国家与美国产生分歧,则美国国会经常会把取消这些互惠政策作为报复手段(如针对巴西采取的措施)。

关于中美双边经贸关系:美国预计中国将在20年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因此,美国希望中国能够完善市场体制,并给予个人更多自由。

一直以来,贸易和投资是中美联系紧密的根源。但是,现在贸易投资正成为两国关系紧张的根源。美国指责中国并未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经济的一系列“不平衡”,并希望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在世界贸易体系中承担大国责任。

外交部美大司王洪波参赞:中美贸易对话机制对中美贸易具有影响

王洪波参赞主要介绍了中美之间双边磋商的各种机制。她说,中美最重要的双边机制是副总理级别的中美战略经济对话(SED)。目前的联络人是副总理和保尔森财长。对话的主题是中美在经济领域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的问题。目前已进行3次,2008年将举行第4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通过这一机制,我们向美方表达了若干关注:中国关注美国宏观经济结构的问题,因为中美间的不均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美国的经济结构造成的。第4次SED的主题就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指出:美国纵容美元贬值,不仅损害中国利益,也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不利。在双边投资领域,中国对美投资屡屡受阻。而两国希望通过签署双边投资协议,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而其他的问题,例如市场准入、高科技贸易、放松出口关注、非市场经济地位等也是SED的重要议题。

同时,中美商贸联委会也是SED机制下的重要双边磋商机制。该联委会更集中地关注贸易领域,有30多个部门参与,有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在各领域项下,都有相应的磋商机制(下设工作组)。在联委会机制下,中美双方每年交换大量议题。中国政府广泛地向社会特别是企业征求它们关心的议题,并就这些议题与美方进行磋商解决。同时,中美双方在金融、农业、工业、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签证等领域都设有工作组。

最后,关于中美磋商机制,王参赞提出了三点希望:

一、政府工作与企业密切相关,政府需要企业支持,企业需要政府创造良好环境。

二、企业按照商业原则运作,但是每个企业都摆脱不了背景,很难被当地人视为“本国企业”。因此,企业在“走出去”时一定要和当地经商处室保持联系,不要事到临头再找人。

三、美国有良好机制:企业、协会、贸易代表办公室、政府的沟通是随时进行的。这值得我们借鉴。

企业代表:多增加对美国贸易政策了解有助于中美贸易顺利增长

作为企业代表,多家企业表达了各自的心声与期望。

天津国际联合轮胎有限公司主要是生产非公路用轮胎的。美国自去年开始,对这一领域实行了双反(反补贴、反倾销)调查。对于应对美国的贸易救济措施,企业有如下一些看法:企业应当在第一时间内积极应对,成立领导小组;企业要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求助。

双减政策背后的原因范文篇12

(一)二孩政策的背景――矛盾的普遍性

70年代,中央开始提出“晚、稀、少”的方针,在这一方针下,短短十年内中国的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1下降到1980年的2.23,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正式,中国由此进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时代,这也是我国人口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转折点。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减缓了人口增速,缓解了人口压力,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发展到如今衍生出了一系列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矛盾,分析、揭露矛盾,不回避矛盾,积极寻找解决矛盾的办法。

(二)二孩政策的提出――抓住主要矛盾

在复杂的事物中都包含多种矛盾,在地位上有主次之分,其中主要矛盾占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在这样的条件下,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二、二孩政策的变迁

(一)二孩政策的“三部曲”――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各有特点。中国的人口问题在每一时期都有不同的特点,那么相对应的,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其特殊的任务。

1、双独二孩政策。双独二孩政策是在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的时候,对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微调,但是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大,不少专家学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微调会让中国的人口数量一定程度上升,逼近中国的人口最大可承载容量。双独二孩政策一方面是为了规避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另一方也是为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缓解社会养老问题。

2、单独二孩政策。双独二孩政策实施以后,中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并没有得到大幅度缓解,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人口增长率,调整人口结构,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3、普遍二孩政策。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后,得到的效果远低于预期,群众生育观念已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少生优生甚至不生成为绝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是一个全国性的社会实验,为全面二孩政策的加快实施提供了足够的经验支持,也打消了人们对普遍二孩政策实施后可能出现的较为严重的出生堆积的种种担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二)二孩政策变迁的原因――内外矛盾的辩证关系

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矛盾,矛盾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事物的内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内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外因,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的原因。在分析事物矛盾时,把立足点放在内因上,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源泉;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外因的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在分析二孩政策的变迁与发展上,便需从内外因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