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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行业调研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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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行业调研范文

1、承接*大石化产业链开发项目调研。责任科室:产业科、前期办。

2、“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调研。责任科室:综合计划科,经规分院。

3、当前我区工业企业投资情况调查。责任科室:产业科。

4、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椒北开发调研。责任科室:党政办。

5、十一塘围垦区块开发调研。责任科室:产业科,前期办。

6、全区外资项目调研。责任科室:重点办。

7、简化手续,完善服务,提高“家电下乡”的效果调查。责任科室:检查分局。

8、产业转型升级课题研究。责任科室:党政办。

9、水务价格调研。责任科室:价格收费管理科。

10、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开展体制改革调研。责任科室:体改科。

(二)出台九大政策

1、进一步完善充实《*区20*-2015年重大项目储备库》,形成规划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三个一批”良性循环机制.

2、加快出台《*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试行办法》。

3、在项目计划安排上,出台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等“三项计划”,积极引导全社会投资结构合理进行调整,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增长。

4、深入实施《*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三大机制”。

5、抓紧起草出台《*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并积极探索实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概算评估审查、后评价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管理体系。

6、修改完善《*区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区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突出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施工、造价管理和建设工期工作,严格把好工程建设质量、投资和工期的“三大控制”。

7、深入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的若干意见》,对《*区产业扶持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实际操作加以修订完善,加大区财政资金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的支持力度。

8、继续推进以“海上*”建设为重点的产业功能区建设,协调滨海、洪家、第三产业园区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抓好滨海工业区块和沿海工业功能区两大产业区块建设。

9、继续坚持打造“现代服务业核心区”的发展战略,细化服务业行业发展扶持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修订《*区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加大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扶持创新力度,加快一批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不断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努力提升服务业整体水平。

(三)抓好五大实事

1、开展价格服务进重点工程活动。进一步深化价格公共服务,积极发挥价格监管部门在服务“保稳促调”中的职能作用。一是开展价格政策宣传服务;二是开展价格收费情况调研;三是开展价格信息和价格咨询服务;四是开展协调解决价费矛盾争议;五是开展价格与收费执法检查。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并认真加以实施。

2、开展家电下乡价格巡查和监管工作。对国家目前纳入补贴范围的十大家电下乡商品进行市场价格巡查和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擅自提价、变相涨价等坑农害农行为,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3、*二期供水价格测算和核定。严格按照调查测算、出台测算方案、听证、逐级汇报的程序进行二期供水价格测算核定。认真召开企业、部门、乡镇、村等座谈会,听取不同层面人员意见建议,确保水价测算科学合理。

家政服务行业调研范文篇2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提出的政策措施,促进“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

(一)抓紧制订或修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各地区要根据国家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积极并实事求是地制订本地区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发展目标,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或修订相关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把服务业发展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服务业发展考核体系,在条件具备时,定期公布全国和分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结构等主要指标。

(二)尽快研究完善产业政策。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抓紧细化、完善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要根据服务业跨度大、领域广的实际,分门别类地调整和完善相关产业政策,认真清理限制产业分工、业务外包等影响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规定,逐步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体系。各地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和比较优势,制订并细化本地区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突出本地特色,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二、深化服务领域改革

(三)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并研究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做规定的服务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加大铁路、电信等垄断行业改革力度,进一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入竞争机制。继续稳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委托企业经营。认真做好在全国范围内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落实工作。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部门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抓紧研究提出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供给的具体措施。

(四)加快推进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国有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将服务业国有资本集中在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鼓励中央服务企业和地方国有服务企业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继续深化银行业改革,重点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强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功能。

(五)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要转制为企业,条件成熟的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央编办会同财政部、人事部等部门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配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深化后勤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后勤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分开,实现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创新后勤服务社会化形式,引进竞争机制,逐步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后勤服务市场体系。对后勤服务机构改革后新进入的工作人员,应实行聘用制等新的用人机制。

三、提高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水平

(六)稳步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基础上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和城市加快形成若干服务业外包中心;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公共平台建设及企业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给予货物贸易同等便利,改进服务贸易企业外汇管理,保证合理用汇。交通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解决中资船舶悬挂方便旗经营问题,发展壮大国际航运船队。加快建设上海、天津、大连等国际航运中心,鼓励在其保税港区进行服务业对外开放创新试点。

(七)积极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各有关部门要研究采取具体措施,为服务企业“走出去”和服务出口创造良好环境。对软件和服务外包等出口开辟进出境通关“绿色通道”,对中医药、中餐、汉语教育、文化、体育、对外承包工程等领域企业和专业人才“走出去”提供帮助,简化出入境手续,并纳入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为我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金融服务。同时,要鼓励贸易、咨询、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力资源等企业积极为服务业“走出去”提供服务。

四、大力培育服务领域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

(八)积极创新服务业组织结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鼓励服务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支持设立专业化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服务业领域企业兼并重组,优化服务业企业结构。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商业网点规划调控,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除有特殊规定外,服务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和核准经营范围手续。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专业协会发展。

(九)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培育发展知名品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商务部等部门应将其纳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等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扶持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在城市改造中,涉及中华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应在原地妥善安置或在适宜其发展的商圈内安置,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十)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科技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抓好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国家相关产业化基地的作用,建立一批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产品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技术研发中心和中介服务机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要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对服务领域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及相关的技术改造提供贷款贴息支持,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提供研发资助,在政府采购中优先支持采用国内自主开发的软件等信息服务,进一步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试点范围。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创业投资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加大服务领域资金投入力度

(十一)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共服务责任,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社会满意水平。中央财政要继续增加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节能减排、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重点提高对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医药卫生体制等重大改革。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农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尽快使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调动地方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中央和省级财政要通过转移支付等对服务经济发展较快但财政困难的地方给予支持。

(十二)加大财政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并根据财政状况及服务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服务体系。整合服务领域的财政扶持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服务业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加大对规划内重点服务业项目的投入,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服务业项目。地方政府也要根据需要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资金规模,支持服务业发展。

(十三)加大金融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等要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服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将收费权质押贷款范围扩大到供水、供热、环保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修订和完善有关股票、债券发行的基本规则以及信息披露制度要充分考虑服务企业的特点。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优先得到批准。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地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要给予重点资助或贷款贴息补助。

六、优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十四)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支持服务企业产品研发,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得税抵扣优惠。加快推进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所得税、营业税政策试点,积极扩大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服务、工程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生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以及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相关服务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大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在服务业领域开展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试点。对吸收就业多、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低等服务类企业,按照其吸收就业人员数量给予补贴或所得税优惠。研究制订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实物租赁、维修服务、便利连锁经营、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华老字号经营等服务业和出口文化教育产品等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实行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各地区制订城市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服务业发展的需要,中心城市要逐步迁出或关闭市区污染大、占地多等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城市建设新居住区内,规划确定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和改进土地规划计划调控,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加强对服务业用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履约管理,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能够及时转化为服务业项目供地。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十六)完善服务业价格、收费等政策。价格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减少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制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地区要结合销售电价调整,于2008年底前基本实现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价格基本实现与工业用水价格同价。清理各类收费,取消和制止不合理收费项目。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要按照规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明确规定外,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安装和维护与政府部门联网办理业务的计算机软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各地区要对从事农村客运服务以及岛屿、库区、湖区等乡镇渡口和客运经营等方便农民出行的运输行业,比照城市公交客运政策,给予政策支持。

(十七)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加快将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尽快修订《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参保范围。针对服务行业就业形式多样、流动性较强、农民工居多等特点,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参加医疗、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服务业企业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鼓励和引导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计划。规范企业年金管理方式,2008年底前,将原行业或企业自行管理的企业年金业务,逐步移交给有资质的运营机构受托管理。

七、加强服务业基础工作

(十八)大力培养服务业人才。教育、科技、人事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引导高等院校完善并加强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建立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对国内外相关外包服务培训机构以独资或与高校、企业合作的形式成立培训机构给予审批便利。人事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按照服务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完善和规范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尽快设置相应的服务业职业资格和职称。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要鼓励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发展,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十九)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质检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和修订物流、电信、邮政、快递、运输、旅游、体育、商贸、餐饮、社区服务等服务标准,继续推进部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共享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在就业、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信息。

(二十)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完善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和协调各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服务业统计工作。统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政府统计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健全服务业信息制度。结合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重点摸清我国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国家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服务业统计,地方财政也要增加投入。

(二十一)加强服务业法制建设。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制定和修订促进服务业发展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工作,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八、狠抓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

家政服务行业调研范文

关键词:衡阳市;养老服务业;专题调研

中图分类号:D669.6;F71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6.64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6-146-05

“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十一五”以来,衡阳市大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床位数量显著增加,养老服务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养老服务内容日益丰富。但是与兄弟地市特别是发达地区相比,衡阳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与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和其家庭的后顾之忧,并进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衡阳和谐。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也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衡阳市养老服务业整体发展状况,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专题调研:

第一,通过组织座谈、听取汇报,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寻常家庭向不同类型的调查对象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来了解衡阳市养老服务业目前的发展状况。

第二,通过查阅统计局有关衡阳市老年人口的准确数据,结合国际上通行的人口趋势外推预测方法,对全市2013-2022年度各年龄段的老年人口数目以及选择不同养老模式的老年人口数量进行预测。

第三,针对衡阳市三种不同养老服务模式需求之间的差距情况,归纳出目前衡阳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以相关文件为依据,提出衡阳市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的建设性举措构思。

一、衡阳市老龄人口养老意愿的调研

(一)调研问卷设计和发放

我们利用衡阳市老龄人口的抽样调研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在调研的过程中,除了组织座谈、听取汇报,深入养老机构调研活动之外,我们主要采用在社区或者村庄的活动场所为主要的调研点,同时也采用了入户调研的方式。此次调研发放城区老龄人口问卷(以下简称A类)300份,回收247份,回收有效率82.3%,其中每一份问卷均由本项目组研究成员亲自调研填写。

(二)调研数据的整理与统计

1.被调研对象的个体特征。

被调研对象中,60-69岁的有136人,占55.1%;70-79岁的有83人,占总人数的33.6%,80岁及以上的有28人,占总人数的11.3%。男性的比例占53.1%,女性的比例占46.9%。受教育年限最高的是15年,最低的是0年。教育年限在6-10年之间的人数居多,合计41.5%。认为自己身体很健康的占11.7%,身体较健康的占32.6%,身体一般的占23.7%,身体较差的占25.7%,身体很差6.3%。

2.被调研对象的家庭状况。

在被调研的对象中,有配偶的占83.6%,离婚的占3.7%,丧偶的占12.4%,从未结婚的占0.3%。在被调研的老年人中,一起居住的人数最多为7人,最少为自己单独居住,平均为2.86人。自己独居的有6.8%,2个人的占到了38.7%,3人的占了19.3%,4人的占了18.7%,5-6人的占了15.7%,6人以上的占了0.8%。在被调研对象中没有儿子的老年人占13.5%,1个儿子的占31.2%,2个儿子的占29.5%,3个儿子的占21.7%,4个的占4.1%。没有女儿的老年人占11.3%,1个女儿的占38.6%,2个女儿的占27.3%,3个女儿的占14.2%,4个女儿的占8.6%。

3.被调研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

被调研对象中收入最高者为46000元,最低者为780元。当问及其收入是否够用时,有161人认为自己的收入够用,占了58.6%,有41.4%的人认为自己的收入不够用。

4.被调研对象所处社区发展状况。

当被问及你认为你所在社区的经济与其他社区相比较如何时,被调研者认为很富裕的有13人,占5.3%,认为较富裕的有67人,占27.1%,认为一般的有121人,占49.0%,认为较贫穷的有42人,占17.0%,认为很贫穷的有4人,占1.6%。当被问及社区内邻里关系时,被调研对象中仅有3.9%的认为社区内邻里的关系较差,有21.4%认为社区内邻里关系非常好,47.6%认为社区内邻里关系较好,而有27.1%认为社区内邻里关系一般。

5.被调研对象对养老风险认知状况。

被调研对象中有48.9%的老年人担心自己的养老,有51.1%的人未担心自己的养老。当被问及到“您在养老过程中最急需的是什么?”,被调研对象中有141人选择了养老金,占57.1%;61人选择了养老服务,占24.7%;45人选择了精神慰藉,占18.2%。

6.被调研对象对养老服务的认识状况。

在经济供养意愿上,70岁以下的人选择依靠自己的有42.3%,选择依靠家庭的有35.2%,选择依靠机构养老的有22.5%。70岁以上的人选择依靠自己的有30.1%,依靠家庭的有38.5%,选择依靠机构养老的有31.4%。

在居住地的选择上,70岁以下的人选择机构养老的比例为8.7%,选择在家养老的有91.3%。70岁以上的人选择机构养老的比例为14.8%,选择在家养老的比例为85.2%。

在有关养老服务的意愿上,60.7%的老年人愿意购买居家服务,39.3%的人不愿意购买,而85.7%的人不愿意购买的原因是认为自己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或者是没有必要。

在对养老机构的看法中,有14.7%的人认为自己对养老机构比较了解,24.4%的人认为自己对养老机构一般了解,60.9%的人认为自己对养老机构不了解。

二、衡阳市老龄人口对不同养老模式需求量预测

(一)衡阳市老龄人口增长趋势预测

我们以2010年衡阳市人口普查数据为初始数据。根据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6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原始数据,通过对人口死亡率发展趋势做简化处理,确定出死亡率比例因子km(男性)、kf(女性)。

设N(t,i)为t年i岁人口数,μ(t,i)为t年i岁人口前向死亡率。因为2010年0岁人口到2022年不满60岁,故不考虑出生数。在t+1年i+1岁龄人口数为:

我们以衡阳市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作为初始数据,对人口死亡率进行粗略估计,在此我们以2010年0-99岁人口死亡率为基础,按不同的死亡率发展水平,取不同的死亡率比例因子,得到死亡率估计,从而预测出老龄人口数。在此对死亡率进行粗略估计,取男性和女性死亡率比例因子分别为km=0.982、kf=0.977,可得2013-2022年衡阳市60岁以上,60-69岁,70-79岁和80岁以上老龄人口预测数。

(二)衡阳市老龄人口对不同养老模式需求量预测

在对衡阳市2013-2022年全域老龄人口的数量进行了量化预测之后,结合上文衡阳市老年人口选择不同养老模式的意愿情况调研的结果我们可以计算得出衡阳市老龄人口对不同养老模式的需求总量,时间段划分为2013-2022年度,具体的计算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2013-2022年衡阳市老龄人口

对不同养老模式的需求预测(单位:万人)

表22013-2022年衡阳市中心城区老龄人口

对不同养老模式的需求预测(单位:万人)

三、衡阳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服务工作略显被动

目前衡阳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但由于衡阳市与全国许多大中城市一样,是在人均GDP2000美元的前提下进入老龄化社会,是“未富先老”,因此在养老服务工作上略显被动。表现在:一是产业发展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如老年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的责任划分、承担问题。二是没有一套产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医护人员职称评定机制,不但造成养老机构留不住人员,而且服务人员素质整体也不高。三是政策落实不尽到位。民政部于2012年下发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胡南省也于近日通过了《湖南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对发展养老服务制定了优惠政策,但出于种种原因,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四是建设规划落后于人口老龄化进程。近几年,在衡阳市中心城区建成了许多城市小区,为优化小区环境,这些房地产商虽留出了供小区居民散步休闲的空间,但大多没有专门为小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

(二)社区养老服务落后于形势

随着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许多家庭赡养老人能力有所降低,一些成年子女对老人的照料力不从心,部分老年人不愿意依附年轻人养老,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家庭养老功能被弱化了。因此,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对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休闲娱乐等服务的需求日益加剧。但目前衡阳市社区的养老服务还落后于形势,远远达不到老年人的需求,表现在:一是社区的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中心城区188个社区中,可供老年人活动的场所仅33个,而且面积极为有限,除雁峰区苏眼井社区为老年人安装报警器外,其它的社区养老设施几乎空白。二是管理人员缺乏。受社区工作人员编制限制,为老服务工作只由民政办主任兼任,造成老年人口的增多与社区工作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三是服务模式单一。有老年人白天活动场所的33个社区中,仅有石鼓区西湖一村托老所为部分老年人提供日间就餐服务。

(三)机构养老工作急需加强

机构养老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仍属衡阳市主要的社会养老服务模式。但此项工作仍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国办养老福利机构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目前,衡阳市本级只有市社会福利院一所公办养老福利机构,5个中心城区只有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南岳区分别有一所公办福利院这样的养老机构,而且养老床位数都在50张左右。全市公办养老福利机构数量少、且床位有限,难以满足老年人增长的需求。二是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服务潜力尚未充分挖掘。现有机构缺乏医疗技术支撑和有资质的品牌以及为老服务实业机构、中介组织的龙头引领,带医疗护理功能的养老机构不足全市机构总数的5%,不能满足多方位的养老需求。三是从业人员缺乏,人员外流严重。由于机构养老行业不成熟,没有专业的人才输出渠道和完善的社会保障,养老院不仅要拿出一部分资金去培训员工,为员工办资格证,而且由于整体效益不佳缺乏吸引力,而常常留不住人才,往往取得资格证的员工不久就会跳槽。四是收费偏低,各种费用支出大。大多数养老机构的通信费、保安费、水电费、燃气费均按商业用水用电用气收取,但养老院收取的费用、价格按生活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区分在600-1600元不等,这种收费低、运营成本高的现象使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举步维艰。

四、衡阳市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的建设性举措构思

(一)相关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办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2006〕6号);

3、《关于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2000〕1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08]11号);

5、《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2011〕60号);

6、湖南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湘政发〔2011〕19号);

7、衡阳市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衡发〔2012〕5号);

8、衡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衡政发〔2012〕15号)。

(二)衡阳市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的建设举措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和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原则,进一步明晰政府在养老服务上的公共服务责任,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立足“保基本、增福利、促市场”,坚持政府投入、政策引导、社会主体、市场推动,建立起基本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形式多样、功能齐全、符合衡阳市实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服务提供社会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和运行机制有序、服务品质良好、监督管理到位的养老服务新格局,推动衡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

2.原则与措施。

一是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县(市)、区各级政府要根据市制定的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形成基层网络,保障养老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是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切实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促进行业自律与有序竞争,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

三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区域内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水平。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导向,以长期照料、康复医疗、护理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分类建设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优先解决好需求最迫切的孤老优抚对象、城乡“三无”老年人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同时兼顾全体社会老年人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的要求,推动社会养老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按照城乡统筹、“五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等服务网络设施建设,优先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建议:在城区采取小型化、多点位的布局,以居家养老为核心,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和社区网络等参与养老服务,探索推进社区日间照料和老年人互助养老等服务模式;在近郊区,采取因地制宜、方便交通和医疗的布局,突出医养结合功能;在远郊区,采取环境优美、品质优良的布局,突出度假、休闲的养老功能,探索推进满足不同收入水平老年人全方位需求的服务机制与模式;在农村,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建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为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

四是深化改革,持续发展。按照管办分离、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统筹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登记和监管。盘活存量,改进管理。完善养老服务的投入机制、服务规范、建设标准、评价体系,促进信息化建设和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养老机构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业标准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职业的技能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持证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就业补贴。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实行岗位津贴制度,落实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

3.实现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的建设性举措思路。

衡阳市应当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制订出台促进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有效推动本地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积极创造条件,为养老机构的发展提供低息或免息的信贷支持。特别是对于新建、改建小区,要预留养老设施用地,以保证养老服务的覆盖面。

除执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补贴外,衡阳市各辖区要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扶助力度,在市级给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的基础上,适当安排辖区内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个公益性养老服务岗位,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必要的管理费用,以确保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长效性和持久性。

衡阳市养老服务保障政策和措施的分层规划及其相互关系可以用图1来表示。

图1衡阳市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建设举措示意图

从图1可以看出,衡阳市养老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包括组织机制、激励机制、监控计划和保障机制,其中组织机制是整个体系的动力源,通过政府、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等各方面的协调,把所有与养老相关的组织机构结合起来,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激励机制通过对社区、服务人员和服务机构的激励,从而提高涉老各部门和各方力量的积极性。保障机制通过对养老服务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法规和资金投入等的保障,为其它机制的正常运转提供各项保障。监控机制是养老服务运行体系的终端机制,主要职责是检查监控和结果反馈,即检查监控养老服务规划、政策等的执行情况,看是否与预期的结果一致,将结果反馈到组织阶段。

上述四个机制之间联系紧密,在合理的支持和保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对象的考评机制和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促进监管机制的有效运行,通过建立高效的组织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人员及服务机构的激励机制,而高效组织机制的建立又必须在监管机制充分完善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反之,一个合理的激励机制能推动组织机构的高效运行。因此,这三个机制反过来又促进保障机制的完善。同时,我们必须认清社区激励机制直接与老年人对话的重要作用,做好信息的反馈,老年人对其社区的养老服务可通过信件、电话、互联网等方式直接与政府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直接沟通,以便更好地监督对老龄人口养老服务的实施,形成良好的循环。这样,才能以合理的保障机制为基础,以高效的组织机制为纽带,以政府监控机制为约束,以社区激励机制为终端,真正实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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