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办公范文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6篇)

时间: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篇1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淤地坝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土高原地区由中央安排投资建设的淤地坝专项工程。其他投资渠道建设的淤地坝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淤地坝工程建设以《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为指导,以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按坝系安排实施。

第四条黄河水利委员会主要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工程建设技术指导与培训,以及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验收。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淤地坝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有淤地坝工程建设任务的,要分级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的淤地坝工程建设组织领导机构。

第五条淤地坝工程建设参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建设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原则上由县级水利水土保持部门作为工程建设单位。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六条淤地坝工程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前期工作实行合同管理,由建设单位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第七条黄河水利委员会依据《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及重点支流规划,提出淤地坝工程建设近期实施方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近期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前期工作。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小流域为单元按坝系进行编制;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按单坝进行编制,达到施工要求,并落实工程管护责任。

第九条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和骨干坝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以上资质;中小型淤地坝初步设计编制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以上资质。

第十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审查后,由省级计划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意见审批,批复文件同时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计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复,其中库容在100万方以上的骨干坝初步设计在审批前须先经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批复文件抄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十二条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投资概(估)算编制,执行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第十三条规划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经费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筹集落实。初步设计工作经费根据有关定额标准,列入淤地坝工程建设投资计划。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申报中央年度投资计划的淤地坝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对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2、单坝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文件,且属于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范围内;

3、地方配套资金、群众投劳承诺文件,以及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文件;

4、具备工程施工的基本条件。

第十五条省级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批复,以及上年度淤地坝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联合编制省级年度建议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同时抄送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十六条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省级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将计划下达到建设单位。

第十七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和设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单坝工程位置、建设规模、概算等进行调整时,建设单位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后,按程序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第十八条淤地坝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度。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要以单坝或坝系为单位,把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任务、中央投资规模、地方配套投资、所需群众投劳数量、建后管护责任单位等主要内容向工程所在地群众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淤地坝工程建设实行季报和年报逐级报送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报送上季度工程建设进度,每年1月报送上年度工程建设情况及工作总结。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统计等情况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抄送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将各省情况汇总并分析后报水利部。

第二十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淤地坝工程管理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及时准确地反映淤地坝前期项目储备及工程进展情况。

第四章招投标管理

第二十一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招标投标制。

第二十二条骨干坝的施工和所有淤地坝工程的监理必须通过招投标择优确定施工及监理单位。其中库容在100万方以上的骨干坝须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

第二十三条淤地坝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由建设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进行。严禁对工程施工和监理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第二十四条招标投标工作须按有关规定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建设单位应在招标公告10日前,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拟招标项目的招标报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派监督员参加开标评标会议。

第五章工程监理

第二十五条淤地坝建设必须全面实行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工作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03]79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且必须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格和能力。其中骨干坝的监理应由具有水利工程丙级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乙级以上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选派足够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人员组成现场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

对骨干坝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应为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在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质量标准和责任,以及每座工程的质量责任人。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从组织、制度、方案、措施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制,认真执行初检、复检和终检的施工质量"三检制",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等部门的质量检查。发生质量事故要及时报告,并严肃认真处理。

第三十二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机构,依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内淤地坝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责成责任单位加以纠正,问题严重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责任单位执行;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淤地坝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对所建设的淤地坝质量负终身责任,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淤地坝工程由中央、地方、群众共同投资或投工建设。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工程计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专项列支。

第三十六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资金必须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滞留和挪用。

中小型淤地坝原则上实行资金使用报账制度,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经监理单位同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在建设单位报账支付。骨干坝严格按照招标合同等规定支付工程建设费用。

第三十七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物料、材料采购及运杂费;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机械作业费用和劳务费用;有关科研和监测等独立费用。核定的建设管理等独立费用,只能用于工程勘测、设计、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所发生的支出。

第三十八条各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设单位对已完工项目要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审计。

第三十九条淤地坝建设引起的土地占用、搬迁及淹没损失,其补(赔)偿由工程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要按时逐级上报财务、基建统计报表。

第八章竣工验收

第四十一条淤地坝工程验收包括单坝工程和小流域坝系工程验收。单坝工程验收分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坝系工程验收分初验和终验。

第四十二条验收工作分级负责。单坝工程的中间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单坝完工一年内,在建设单位全面自验的基础上组织竣工验收。

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骨干坝竣工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计划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黄河水利委员会。100万立方米以下的骨干坝及中小型淤地坝竣工验收由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结果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小流域坝系工程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验,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省级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终验,验收结果报水利部。

第四十四条工程验收的依据是已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已批准的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单项工程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文件、技术规范和相关的管理规定。建设单位需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报告、中间验收文件、施工记录、合同文本、监测评价报告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骨干坝和坝系验收,建设单位还需提交工程审计报告和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评价报告。

第四十五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建设任务及投资是否按计划完成;

2、工程建设内容和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规定标准;

3、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

4、档案资料是否完整;

5、工程管护责任主体是否落实。

第四十六条验收合格的工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合格证书。对未实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度、管护责任主体未落实的工程,不得通过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由验收组提出处理意见,限期处理,经复验合格后,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发合格证书。

第九章运行管理

第四十七条各省(区)应按照建管用、责权利相结合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制订并出台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地积极推行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承包、租赁、拍卖和股份合作等方式,明确工程经营使用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责任。

第四十八条骨干坝的运行管理原则上由县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中、小型淤地坝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负责淤地坝运行管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九条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回收的资金要设立专账,专户储存,建立工程管护维修基金,用于本辖区淤地坝的运行维护、监测等。

第五十条淤地坝的防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淤地坝防汛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运行管护责任主体搞好淤地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五十一条淤地坝工程管护要明确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其范围的确定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规定。

第十章监测工作

第五十二条为科学评价淤地坝工程建设成效,为规划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淤地坝监测工作。

第五十三条监测工作以省(区)为单位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按拟开展监测的典型小流域坝系编制初步设计,经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后,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

监测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应由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乙级资质单位编制。

第五十四条监测站点布设应与区域水文站、水土保持试验站等站点相结合,根据水土流失类型区和小流域坝系规模、水沙条件等合理确定。

第五十五条监测机构和监测技术人员须取得《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和《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第五十六条淤地坝监测内容主要有:

1、水沙监测:监测小流域水文气象、坡面与沟道耦合侵蚀动态、坝系水沙变化及淤积等情况。

2、坝体监测:包括坝体变形和渗流,主要有表面变形、裂缝接缝、岸坡位移、渗流量、渗流压力浸润线位置等。

3、效益监测:包括工程建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十七条监测工作所需投资根据《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列入工程建设总投资,并在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以省(区)为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五十八条监测单位应定期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单位报送经整理、分析、汇编的监测成果及评价报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年度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报送有关监测成果。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商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制订本省(区)淤地坝建设管理细则。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篇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全市规划修编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则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划修编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县(区)国土资源局认真做好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搜集、课题研究以及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的论证等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解决规划修编中的重大问题,重视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农业区划等专业规划、“十一五”规划的衔接与协调,为规划修编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研究解决土地利用中的重大问题,完成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报告

各县(区)政府和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从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出发,根据各县(区)实际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地利用中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工作。

(一)研究提出规划修编中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按照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围绕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目标,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建议和措施:分析规划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和原因,提出分类、分区域处理意见;在各项非农业建设尽最少占或不占耕地的前提下,预测占用耕地的数量,研究提出控制占用耕地的措施;合理确定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的规划标准,提出生态退耕和耕地保有量的规划目标建议;围绕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出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措施。

(二)研究提出利用规划修编调控各业、各类用地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按照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和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的原则,围绕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从规模、结构和时序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措施:分析各业、各类用地的集约用地潜力,从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环保措施等方面研究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规划指标体系,提出盘活存量用地的措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分析集约用地水平提高的长期变化趋势,预测各业、各类用地的合理需求,提出统筹安排存量和增量用地的措施。

(三)研究提出规划修编时调控城乡建设用地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按照统筹安排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原则,从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优化结构、布局的目标方面,提出建议和措施:按照居住向城镇化集中,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发展方向和进程,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资源环境容量,预测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不同类型、层次的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研究提出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的措施: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提出土地利用调整和推进建设用地整理的措施。

(四)研究提出区域土地利用中规划调控指标、目标及政策建议。以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为原则,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为目标,提出与区域经济、产业和人口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调控措施和政策建议,重点是:提出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措施;分析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域的观有开发密度、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出分区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及管制措施;分析区域基础设施合理的发展规模、布局和用地规模,提出防止重复建设的规划调控目标及措施。

(五)研究提出统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规划调控指标和政策建议.按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围绕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研究提出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调控措施。重点是:深入分析资源供给、环境容量等限制因素,研究土地利用方式,空间布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友好型上地利用模式;研究提出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空间管制措施。

(六)研究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制度、机制和办法。按照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研究土地使用规划、计划在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上进一步发挥调控和引导作用的保障措施。提出确保土地利用规划有效实施的制度和措施。重点是:研究提出促进规划法律法规配套衔接的建议,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考核体系;研究完善土地规划许可制度和规划实施激励机制,提出促进规划目标落实的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措施;结合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价和管理的保障体系。

通过对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制订落实基本原则的规划标准和规划修编目标,从政策、制度、技术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指导市、县(区)级规划修编提供科学依据,坚决防止借规划修编名义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三、采取措施,确保规划修编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规划修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是规划修编的重要保障,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安排,依法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一)做好现行规划实施评价工作。通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系统计价,认真做到“四查清、四对照”,即查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对照检查;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与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保护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违法用地数量的处理情况,与违法用地的处理要求对照检查。严格核定规划修编的各项基础数据、图件等资料。

(二)改进工作方式。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规划修编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工作水平。要广泛征求有关方面专家的咨询论证意见,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规范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规划修编条件和程序,各县(区)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集中统一认定,市级规划实施评价和基础研究工作报告报省国土资源厅认定。认定工作结束后,方可开展规划修编工作。各级规划大纲通过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才能进行规划成果编制。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篇3

在此前提下,房地产专业策划公司介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运作将成为市场的主流。笔者就此文讨论的即这一类合作所产生的协议???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的概念

日本策划专家和田创对策划的定义是:策划是通过实践活动获取更佳成果的智能,或智能创造行为。也就是在对企业内外部环境予以准确地分析并有效地运用各种经营资源的基础上,对一定时间内的企业营销活动的行为、实施方案与具体措施进行设计和计划。我国房地产业界现在对房地产项目策划一般分为房地产战略策划模式、房地产全程策划模式、房地产品牌策划模式、房地产产品策划模式、房地产发展商自行策划模式等等。对于房地产专业策划公司而言,通常建议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房地产全程策划模式。该模式由原深圳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冯佳先生提出,以土地价值最大化策划为核心,包含市场研究、土地研制、项目分析、项目规划、概念设计、形象设计、营销策略、物业服务、品牌培植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时间跨度自开发商委托日至业主入住、物业管理公司开始行使物业管理权之日止。

房地产项目的前期策划也与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密切联系,许多项目都采取策划合同与销售合同合并签订的办法。在深圳、上海等城市,还出现了房地产专业策划公司免策划服务费、只收取销售费的新模式。

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从法律上定性,属于一种技术咨询合同。它具备技术咨询合同的法律特征:首先,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是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决策参考所订立的合同,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属软科学研究,凡属工程设计、工程验收、技术转让等实质性技术活动不属此类合同调整。它主要发生在项目实施之前。其次,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属于决策服务,合同履行的结果仅为委托人可供选择的咨询报告。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委托人将受托人提出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付诸实施所发生的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一)委托人的义务

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的委托人一般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或投资商。其主要义务有:

1、如实告知受托人房地产项目的背景情况材料和基本情况。包括欲开发土地的位置、欲开发土地的土地权属、欲开发土地的土地权性质、欲开发土地的权证面积、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划要点、自筹资金规模等。背景情况材料和基本情况是受托人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咨询报告的基础和依据,委托人提供的报告材料、数据、资料越全面,越有利于咨询报告的科学性、合理化。

2、依据合同约定阐明需要咨询的问题,并作明确之要求。委托人首先要向受托人说明具体的要求,它是受托人进行分析论证的出发点。一般而言,受托人应当提供市场调查分析、项目投资策划分析、项目规划策划、项目可行性总评估分析四个方面的咨询服务。

3、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既是委托人的义务,也是其权利。工作成果是指受托人完成的咨询报告和意见,在受托人完成咨询报告和意见后,委托人要及时组织评价鉴定,确认工作成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予以验收。

4、支付报酬。这是委托人最基本的义务。委托人应依据合同的约定,分次或一次性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

(二)受托人的义务

1、依约完成策划方案

受托人的主要合同义务包括三项,一是完成房地产项目的市场调查工作,二是依据调查情况进行有科学依据的市场分析,三是进行有独创性的策划。按照房地产业的特点,受托人完成的策划方案应包含的基本项目包括:

(1)市场调研

A区域房地产市场调研

B类比竞争楼盘调研

C各类物业市场调研

D项目功能与主题定位分析

E目标客户定性调查

F目标客户定量调查

G市场定位分析和项目价格定位分析

F项目可行性总评估分析报告

(2)项目投资策划

A宏观经济和本区域城市市场调研

B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判断

C项目开发方式和开发节奏建议

D项目土地SWTO调查和项目规模定位、价值分析

E项目投入产出分析及资金运作建议

(3)项目规划策划

A项目背景分析

B项目名称和标志

C项目整体平面规划、功能分区、道路系统布局概念提示

D单体主力户型组合概念方案

E整体建筑风格定位、色彩计划

F室内布局、装修概念提示

G环境规划及艺术风格提示

H公共家具设计概念提示

I公共装饰材料选择指导

J灯光设计及背景音乐指导

K项目建成后未来生活方式指引

依据以上义务,受托人要尽可能收集与所策划项目有关的经济技术信息、资源信息、人才信息,利用自身的技术知识和经验,综合分析项目的技术内容,预测房地产项目的经济前景,为委托人的房地产项目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方案,提出具有较高科学水平和参考价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房地产项目策划方案不仅仅是一个结论性的方案,它还应包括基本信息数据、分析论证过程和各种可行性方案以及最佳方案等内容。

2、保证策划方案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咨询报告是委托人进行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它要求受托人在技术咨询工作中,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力求咨询报告的先进性、可行性,避免咨询报告华而不实或出现失误、质量低劣、无参考价值等情况的发生,从而使策划方案和意见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3、配合和接受委托人的验收。

受托人进行的策划,需经委托人对策划方案验收后方为履行完毕合同。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受托人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和策划方案设计人员按时参加由委托人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对咨询报告中的专业术语、调查依据、科学依据、策划理念等进行解释。保证委托人能够清楚明白的知悉整个书面报告的内容并有能力予以实施。

对于委托人在验收过程中所指出的问题,受托人应依据合同的约定予以修改、补作或对委托人予以解释。

(三)房地产开发商订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1、正确定位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的性质,不进“策划万能论”的误区。

如前所述,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公司在房地产项目中应起到的作用是“顾问”作用,仅仅依靠“顾问”的顾问工作不能使房地产项目起决定性作用。“策划万能论”将策划不切实际地吹捧为灵丹妙药,似乎立杆见影,一通百通,成了无所不能的百宝囊。它的观点与实际是不相符的。

2、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不必要与房地产销售合同合并订立。

依照策划公司提供的合同样本,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往往与房地产销售合同合而为一,称《全程策划与销售合同》。笔者认为,两类合同根本没有合并订立的必要:

(1)两类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同,签约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是一种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是咨询服务关系;房地产销售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销售房屋。无论是从双方的权利、义务的构成还是从权利、义务的特点看,两类合同从法律上都缺乏必要的关联性。

(2)两类合同合并订立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存在风险。

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的技术咨询合同特性,决定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衡量和评价受托人的工作业绩。当事人双方难以约定因前期策划合同履行不合格而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委托人对受托人产生信用危机,委托人不能找到合适的法律事由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解约往往需要向受托人支付一笔不必要的违约金,委托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

(3)笔者建议,开发商应当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视受托人的工作业绩再行选择是否与受托人订立《销售合同》。

3、不要将前期策划放在详规之后。

开发商应在详规之前完成前期策划事宜。如果没有项目区域市场调研数据支持、没有竞争对手项目的市场营销战略的应对措施、也没有确立项目的销售方向,开发商就进行详规,前期策划就会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4、给予受托人充分的时间。

对受托人而言,前期策划合同的履行是一个调查-分析论证-独创性策划的过程,策划期间还需要与委托人有充分的沟通。如果委托人给予受托人的时间不足,受托人难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去进行广泛的前期市场分析论证工作,用十几天乃至几天时间拿出的策划方案,分析与定位只能建立在主观臆测上;创作的策划方案不具备独创性,仅仅是其他楼盘的修改翻版。最终,利益的受害者是开发商本身。

5、细分受托人的工作要点,对受托人应递交书面报告的内容和形式作明确要求。

笔者在审阅一系列前期策划合同后认为,对受托人应递交书面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要求不明确是此类合同纠纷形成的重要原因,也是此类纠纷处理的难点之所在。相对双方当事人的专业分析,房地产开发商对此并不处于强势,且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此无详尽规定。建议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参考中国管理传播网上的《房地产全程策划营销案提纲》一文,对受托人的策划要点和文案作出细分之要求。

6、在合同中确认委托人享有受托人所提交的策划方案中所包括的文字作品、图片作品、电脑制作作品、其他广告作品的修改权、使用权、经济受益权。

7、确定分期付款的付款方式。一般可以将付款分为四个阶段,一是订立合同后的付款,二是受托人递交初步策划方案提纲时的付款,三是受托人正式提交前期策划方案并经委托人验收后的付款,四是房屋销售达到某一额度后的奖金。将前期策划分为四次付款,对于开发商所获得的质量保障、服务保障,对于调动受托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后期服务意识,都是具备良好作用的。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篇4

面对广告持续衰退的严峻形势,许多报纸开始寻找新的增长点,加快向新兴媒体的转型和融合。2014年8月1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强调,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

目前,我国媒体全媒体转型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为代表的“延伸改良式”;二是以南方都市报社全媒体布局为代表的“整体转换式”;三是以人民日报社和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为代表的“新媒体带动式”。这三种模式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然而,对于地市报来说,资金、技术与人才方面都无法与以上报业集团相比,只有结合地市媒体的具体情况,把握好本土化和信息服务的特色优势,另寻转型之路。

地市报全媒体转型的潜在优势

1.权威性

目前,我国地市报大都属于官方媒体。报纸的内容也多为政府宣传稿件以及对方针、政策的解读,报纸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得到了保证,这为地市报的全媒体转型提供了权威的平台。

2.受众资源

地市报拥有自己固定的读者群,比如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等。虽然麦克卢汉早就提出了“地球村”的概念,但目前看来,“地球村”只是在互联网的虚拟平台上得以实现。关于街道、社区、农村、医疗、教育等事关民生的事件,本地媒体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地市报才能抓住本地受众资源。

3.城市化进程

据《2013年度中国报纸广告市场分析报告》,2013年,在报纸广告额下降的情况下,其他品牌企业的广告投放大都呈下降趋势,唯有房地产行业保持大幅增长的投放量。②而在各省会城市房地产业趋于饱和的情况下,地市级的房地产行业正快速发展,地市媒体也迎来了更多的广告资源。

4.内容与信息服务

内容方面,具有趣味性、贴近性的信息更吸引受众。地市报可以及时推送本土各地的信息,增加民生新闻数量,许多看似小事的新闻恰恰是人们关注的;信息服务方面,官方媒体平台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可以利用新闻客户端和微信平台推广各种服务信息,如旅游信息、优惠信息、天气状况等,立足本土优势,切实为受众提供服务,解决问题。

广元日报的全媒体转型实践

广元日报拥有广元新闻网、广元手机报、“掌门户”手机新闻客户端、广元日报社官方微信平台和广元日报社官方微博组成的全媒体集群,力求打造出符合地方特色的全媒体平台。

1.“掌门户”的本土化运营

“掌门户”是广元日报2013年推出的一款手机新闻APP,“掌门户”以广元日报的信息资源为基础,在新的平台上进行信息的传播与服务。

“掌门户”的新闻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大数据抓取的各大门户网站的重要信息,自动更新并设定一定的选择范围,避免敏感事件,引领主流价值观;另一部分为本地信息,这一部分是人工编辑,首页界面可以随时更改,根据当时的不同侧重和主题相应调整。新闻栏目有分类,比如“汽车”“饮食”“健康”等,受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订阅的板块,满足个性化需求。

“掌门户”的政务板块中,市民可以通过“报料”和“投诉”的功能,将待解决的问题上传到客户端后台,经过人工分类之后,客户端会将问题转发给相关部门,以便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另外,各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可以在“掌门户”上建立自己的“子客户端”,通过“掌门户”推广自己的APP或者官方网站,实现点对点传播,同时增加“掌门户”的下载量和浏览量。

新闻地点定位导航方面,即利用LBS定位技术,将新闻地点精确地附在新闻后面,如果用户或者相关部门需要去这个地方,可以直接通过百度地图进行导航。这一功能为用户提供了便利,对于广告商来说,这更是一种将用户直接转换为顾客的有效途径。

2.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地受众的实时互动

广元日报的微信公众平台于2013年推出,目前粉丝数量持续增加。微信平台主要是以举办各种活动的方式吸引粉丝,并与粉丝保持实时互动。广元日报微信公号自开通以来,粉丝量达到1.5万人左右,活跃用户保持在1万人以上。广元日报微信公号常通过举办活动吸引用户,如针对银行员工的电影优惠活动。

此外,广元日报还进行了二次开发,若举办重要活动,可以通过微信公号左下角的平台进行报名或提意见、建议。通过活动拉动粉丝数量增加,将粉丝进行分类,以方便之后投放广告和举办活动。

地市报全媒体转型面临的问题

1.技术开发和财政状况的矛盾

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型和融合,离不开技术的使用和开发。以广元日报为例,目前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广告收入,晚报和新媒体所带来的盈利微乎其微,“一报养一社”的状况还在继续。推出一个新媒体平台需要长期的摸索和改进,新闻客户端、电子阅报栏、微信公号的二次开发和新闻网站的维护都需要大量的财政支持,但西南地区地市报的财力离所要求的还相差较远。

2.人力资源的调整和融合困境

在业界,全媒体转型和新旧媒体的融合主要是指技术层面,而工作人员的态度和新闻内容的转变时常跟不上技术发展的步伐。2013年,学者尹连根和刘晓燕曾提出“姿态性融合”的观点,认为报业的技术融合必须与新闻融合(工作室融合)齐头并进。研究发现,在中国,业界谈的“媒介融合”和转型只是一种“姿态性融合”,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其实并不理想。③

报社员工方面,对全媒体记者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新媒体部门只是报社中的一部分,财政、人员都统一归报社管理。在“挣稿分”的规则下,许多人认为新媒体只是增加了自己工作的负担,从而对为新媒体供稿持消极的态度。另外,在增加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之后,报社的内部结构并无什么实质性的变化,新媒体中心没有和其他部门有效融合。

结语

目前看来,地市报在全媒体转型的过程中,适合“以本土化内容驱动新媒体发展”的全媒体转型模式。即以本土化内容和信息服务为优势,带动新媒体的发展与推广,在新媒体平台有了一定的受众群之后,再反过来带动传统报纸的前进。在这样的模式下,地市报还可以致力于打造一个本土化的“信息资料库”,做好、做精本土化内容,并以商品的方式提供给其他媒体。

【本文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新媒介形势下四川省地市报发展研究”(项目编号:WHCY2014B23)成果】

注释:

①郭全中:《2012:缘何重提“中国报业拐点论”》,《新闻前哨》,2012年11月

②《报纸广告衰退加剧,2013年降幅达8.1%》,《中国广播》,2014年第3期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篇5

一、确定研究课题

学生确定课题是课题研究关键的第一步。课题的可行性能保障研究性学习的有效开展,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教师应注意引导并与学生一起参与课题确定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组织参与课题的集体讨论。教师既要坚持学生自主性的原则,又要引导学生走出认识误区。师生共同研究讨论,并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最佳课题。教师在帮助学生选择课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l)感兴趣的话题。兴趣是课题研究的动力,是学生创新意识培养的基础。

(2)可行性的问题。即客观条件(资料、仪器、时间、空间等)和主观条件(知识、能力、个性品质等)都允许研究开展。

(3)有价值的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对学生的创新素质和知识构建具有良性作用,有利于学生创新性的发展。

例如,本校去年七年级进行一项有关旅游资源的课题研究,有学生提议研究韶关的旅游资源,认为韶关范围大,可调查的内容多、选择性强。有些学生观点则相反,认为调查韶关范围过大,无法身临其境,内容无法具体化,应以本地县城旅游点的分布及各旅游点的地貌类型作为研究对象,本地县城范围小,可进行实地调查。面对此种情况,可引导学生分析两地之中对哪个地方更感兴趣,哪个地方的调查更可行。经过对比分析,大部分学生均认为调查当地县城的旅游资源更容易入手,地方近,可实地考察,资料收集更方便。而且当地旅游点以丹霞地貌和岩溶地貌为主,学生可充分利用课堂已学过的地貌相关知识点进行课题研究,课题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更强。

二、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

课题选定之后接着进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详细真实的资料对课题的研究必不可少,没有相关的翔实资料作支撑,课题研究就失去准确性,写出来的结题报告较空洞,缺乏说服力。例如,本校上学期的综合实践课题“学校附近环境污染的调查”,大部分学生认为很简单,不用去调查收集材料,无非是空气污染哪里重、河流哪段水最脏等。于是笔者向学生们提出几个问题。

(1)学校附近空气中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的指标各是多少?

(2)学校附近空气的主要污染源是什么?

(3)学校附近河流是否受到污染?污染源主要来自哪些方面?

(4)当地政府采取了什么治污措施?

学生面对以上问题无以回答,明确收集材料、数据十分重要。教师应指导学生利用假日去调查河流的污染源,并到污水处理厂了解对污水的处理措施,到环保局调查当地的空气质量情况等。通过学生调查,了解到不同时期学校附近空气中各种成分的指标,明确河流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工厂和生活污水,当地政府已采取有效措施,并取得明显效果。由于有第一手翔实资料,保证了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

三、制定和实施课题研究计划

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是进行地理课题研究的关键,计划制定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课题研究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课题研究计划的内容包含课题名称、研究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成果形式及完成的条件和时间安排等。

例如,“中国的土地资源”一节内容,课本的教学目标是要求学生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类型,掌握耕地、林地、草地的分布,分析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性。为了使学生更好掌握书本知识,可制定一项关于家乡土地资源的研究课题,课题为“家乡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调查”,调查了解家乡土地的利用类型;耕地、林地主要分布在什么地方(乡镇);哪些乡镇的土地利用不合理等。指导学生分组,每个小组确定课题负责人,然后由负责人具体分工。当时推荐学习基础好、工作认真负责、家住农村的陈泽松、谢丽红、廖明斌和雷建略四位同学作为各小组的课题负责人,这四位同学自幼生活在农村,对农村的了解较多,熟悉家乡土地的利用情况。负责人选定之后,他们再自行具体分工(如表1)。

人员分工之后,各小组先通过各种方式(互联网、图书馆等)查找有关资料,然后利用周末时间回家(大部分调查人员家住农村)询问家长,做实地调查并记录调查情况。

四、开展自我评价与同学互评

每个小组经过一段时间调查研究后,汇报展示各自的研究成果,进行自我评价与同学间互评。通过评价可以把研究的过程、成果、观点、及创新之处向老师和全班同学展示,共享成果,同时也可通过交流来实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如上述的“家乡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由于每个小组调查研究内容不同,小组成员能力不一,所展示的成果就明显存在差异。四个小组经过两周时间调查,展示的成果与评价如表2。

从表2内容可以看出第二、第三小组调查研究的难度大,但调查结果详细,他们采用实地观察、多方查找资料并论证等方法,花了整整10天时间。因此对这两个小组的评价较高。同学们通过自评与互评,可以进行查漏补缺,总结经验,也为后面结题报告的撰写提供素材。

五、指导学生撰写结题报告

土地开发可研报告篇6

1岩土工程勘察与地基设计的含义概述

所谓岩石工程勘察,就是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主要有: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及采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现场检验和检测,最终根据以上几种或全部手段,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编制满足不同阶段所需的成果报告文件。按其进行阶段可分为:预可行性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补充勘察、施工勘察等。我们所说的地基是指支承由基础传递的上部结构荷载的土体或岩体。为了使建筑物安全、正常地使用而不遭到破坏,要求地基在荷载作用下不能产生破坏,组成地基的土层因膨胀收缩、压缩、冻胀、湿陷等原因产生的变形不能过大。在进行地基设计时,要着重考虑基础底面的单位面积压力小于地基的容许承载力;建筑物的沉降值小于容许变形值;地基无滑动的危险三个方面。

2岩土工程勘察与地基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2.1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资料不齐全,并缺少勘察纲要当前,很多勘察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节约时间,对前期的资料收集不全,拟工程的结构形式、地面整平标高等情况不清等。另外,许多勘察单位在很多勘察项目中没有编写勘察纲要。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是指导岩土工程勘察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勘察工作顺利完成的保证。有的项目即使有勘察纲要,但往往不能达到岩土工程勘察的要求,纲要针对性不强,对勘察工作指导意义不大,影响勘察成果的质量。

2.2监理勘察手段单一。整体勘察质量不高目前,许多勘察单位仍旧按工程地质勘察方法,手段显得比较单一。在工作量上,为了能争取任务只好压低预算价,但又要利润,就减少工作量;在钻探、测试及取样上往往不符合规范要求,为了抢速度,钻探取样不执行规范,往往是2~3米才提一次钻,结果往往造成分层位置不准确;在取样上,有的不用取样器,而直接从岩芯管中取原状土样,甚至原位测试时,现场只做少量几个,其余的照此编造了事。这些都造成了勘察成果质量的下降。

2.3勘察报告内容表达不规范,往往只注重定性分析,定量数据较少,建议措施针对性较差当下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就是,一些勘察单位还没有摆脱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框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仍以描述为主,其结果往往是所下的结论和建议比较笼统,缺乏针对性,报告内容表达不规范,所选参数不完整、矛盾多,只注重结论,不重视建议。这些都会使设计及施工人员很难采纳,甚至无法采用,从而影响勘察与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4忽视面上的研究,工程勘察与地基设计缺少区域性的规范目前岩土工程勘察中,往往只是对工程点的研究,而忽视工程所在地区的研究。勘察报告中常常因缺乏地区性的经验成果,其结论及建议过于保守,造成很大的经济浪费。勘察成果就某种程度而言,是经验的积累,如果没有地区性的研究成果,就难以了解该地区各地基土层的特点及其性质的变化规律,对该地区的地基土就难以给予准确评价。当然,在整体的规范上,不同区域之间的设计要求与规范缺少差异性。没有根据区域性的研究成果制定相应区域不同的设计规范,导致一些区域之间出现一些模仿现象。

2.5地基设计上,忽视了工程与环境的共同作用我们知道,工程建筑的基础与地基的共同作用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愈来愈强烈。有的勘察单位对此认识不足,表现在对岩土工程设计、施工论证不足,其结果是导致灾难性后果。如建筑场地四面紧邻高层建筑物或马路,对于这种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时除了按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定的一般要求进行外,还应重点论证工程施工及运营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但勘察报告中常常忽略这方面的工作,致使无法满足岩土工程施工及设计的要求。

3针对岩土工程勘察与地基设计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3.1加强工程勘察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相应的勘察纲要相关部门应该从一开始就加强对岩土工程勘察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的制定,根据工程自身特点,针对地质特征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纲要。有了适合工程本身的纲领性文件才能顺利地解决工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3.2要加强对勘察合同、勘察纲要的审查和管理,防止越级或盲目勘察要加强勘察现场工作的监督,防止打假孔及不规范的编录、取样及试验等现象发生;还要加强对勘察报告的审查,对勘察报告中的工作量、勘探质量、资料数据分析及结论建议逐一进行审查。勘察单位自身必须健全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同时还必须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对勘察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即尽早推行岩土工程监理体制,以确保’勘察市场健康发展。

3.3提高工程勘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提高勘察报告的规范性通过加强勘察技术人员的再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形成定期制度,促进其知识的更新换代,尽可能组织技术人员今加各种有关的学术活动和讲座,达到扩大勘察技术人员的知识广度和深度的目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提高了,在书写勘察报告时才会有针对性的建议,报告内容表达上也会规范,定量数据分析上才能更准确。

3.4重视地区性研究,制订区域性勘察与设计规程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质环境条件十分复杂,同一名称的地基土,由于成因环境不同,其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力学性质都有差异。就地基土的承载力而言,有的地区高一些,有的地区稍低一些,而规范是从工程建筑的安全角度来考虑,所建议的指标,对大多数地区是可行的。但对有的地区,可能偏于保守。因此,必须加强地区性研究,尽早制定出地方性规程。

3.5重视工程与环境的共同作用工程兴建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工程施工及运营时对环境可能产生的不良岩土问题,必须作充分论证和预测,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所以,在地基设计阶段就要充分考虑到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并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