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的好处(6篇)
水产养殖的好处篇1
【关键词】淡水养殖;环保问题;应对措施
淡水养殖是指利用湖泊、江河、水库、池塘及其他内陆水域饲养和繁殖水产动物(鱼、虾、蟹、贝类等)及水生经济植物的行为。我国是世界水产养殖大国,已有2000多年的淡水养殖历史,养殖区域主要分布在沿海和内陆的广大农村地区。目前,我国淡水养殖面积、产量都居于世界首位。
一、我国淡水养殖业的现状及前景
近几十年来,我国淡水养殖业迅猛发展。一是养殖面积快速扩大,二是养殖投入快速增长,三是投入劳动力的增长。[1]伴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淡水养殖技术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人工繁育技术不断突破、水产育种技术不断创新、水产养殖种类日益丰富,养殖饲料配方技术日益提高,病害防治技术日益成熟,高产、科学养殖体系逐步形成,我国的淡水养殖科技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在养殖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环保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如养殖过程中大量使用抗生素和化学药物从而破环生态平衡,养殖过程中因为技术、经验等原因造成病害爆发破坏水体健康等。
虽然存在种种问题,但是我国的淡水养殖业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如今对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淡水养殖业的发展动力只能是依靠科技进步,在发展淡水养殖业的同时注重对周边生态系统的保护。
二、淡水养殖过程中的环保问题分析
1、养殖过程中对自身养殖水体造成伤害
水体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淡水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农业污染源的来源之一。目前,我国水产养殖产量的迅猛增加消耗了大量资源。我国淡水养殖大多采取高密度的养殖方式,养殖过程中势必会大量投饵甚至过量投饵,这不仅会恶化水质还会造成养殖水体富氧化严重从而对水体形成破环;同时过剩饵料、养殖动物的排泄物和生物残骸也会在水中分解并且消耗溶氧从而产生氨氮。[2]这样一来,水中的溶氧减少氨氮上升从而使水质恶化导致养殖水体环境的自身污染。除此之外,为了提高养殖生物的生长速度及产量,我国每年会向河流、湖泊等施入大量的有机肥和人畜粪肥,极大增加了养殖水体的有机负荷。
2、养殖过程中对水体底质的影响
养殖过程中需要投放饲料,但是饲料存在悬浮性差的特点这就使得没有被水产动物摄取的饲料颗粒会沉入水体底部,而水产动物排泄出的粪便、代谢产物等也会沉入水体底部。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底部的堆积物会越来越多。一方面,这些堆积物积在水底会促使水体内的微生物加强活动,增强氧气的消耗量,同时在缺氧的状态下会产生氨气、硫化氢、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在高浓度的状态下会造成生物体的死亡;另一方面,这些积聚在底部的污染物在一定条件下会被重新释放,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污染水体环境。[3]
3、养殖过程中对周边自然水环境造成损害
水产养殖废水是对周边自然水环境造成损害的重要因素。目前,高投入、高产出的养殖模式造成了养殖水体的迅速恶化,而严重污染的养殖水体往往不经过处理或经过初步处理后就会排入周边自然水体造成周边水体环境的污染从而引发蓝藻和赤潮。水产养殖污水含有大量的病菌、细菌、药物残留及大量其他有害物质,养殖污水进入自然环境不仅对周边自然生物的生长、繁殖产生不良影响还会引起水产动物的疾病暴发造成大面积死亡,破环生态平衡。
4、养殖过程中化学品残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随着淡水养殖业的快速发展,水产品病害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一些化学农药(敌百虫、漂白粉、除虫菊酯等)和抗生素(大环内酯类、磺胺类、四环素类等)被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过程中来控制病害,在实际饲养过程中也常常滥用违禁药物。除此之外,还会在饲料中添加免疫增强剂、引诱剂或者促进生长剂等以促进养殖作物的生长、防止疾病。这些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会对水体环境乃至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一是频繁使用添加剂和药物会提高病虫害产生抗药性,进而导致养殖者的用药量日益增加,造成水体环境质量下降。二是化学药物不合理使用在杀死有害病菌的同时也会破坏水体环境中的有益生物群落,造成水体环境的微生态失衡。三是这些药物和添加剂及其代谢产物在水体环境中能有很长时间的活性,不仅污染水体环境还会对水生动植物、微生物产生影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破坏生态平衡。同时这些药物及添加剂会侵入水产品体内,威胁消费者的健康。
三、淡水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措施
针对淡水养殖对水体环境及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我们务必采取科学的方法和得力的手段来消除其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以确保淡水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1、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养殖业执法队伍建设
(1)制定淡水养殖用水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水产养殖管理上,我国有关部门应制定淡水养殖用水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类排放物、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进行说明。要提升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为出发点,高起点、高要求制定适合国内、国际淡水养殖的标准来减少污染物排放,对违规排放行为进行严惩。
(2)加强养殖业执法队伍建设。要保证淡水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加强养殖业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执法队伍。执法队伍不仅要具备执法知识更要具备相关水产养殖专业知识,对疫情检验、养殖水体污染取证、药物残留检验进行有针对性、有效地检查。要加大对淡水养殖水域环境的监督执法力度,对饲养情况、用药情况,水产品培育、生产到上市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严格依法进行管理。[4]对养殖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尤其是破坏环境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破坏环境的违法成本。
2、加强养殖厂的生态管理,引导淡水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1)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环保意识。养殖从业人员环保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淡水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作为养殖户来说最关心的是经济效益,对环境保护不是特别重视,这也是导致淡水养殖业环境恶化的原因,因此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已经刻不容缓。一方面,国家要加大环保教育投入力度,实施教育均衡化,尤其要加强对落后地区淡水养殖区域的支持;另一方面,在养殖户中开展水产养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
(2)规范养殖户养殖行为。要使淡水养殖业能可持续发展,就要进一步规范养殖人员的养殖行为。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使用饲料不仅要营养配比合理,还要根据所养水产物不同的生活习性、不同的水体特征来添加不同的微量元素以提高水产动物的抗病能力。在饲养过程中要避免过量、过度喂养,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添加剂。要及时清理残余饵料减少饵料沉积对水体底质的影响;合理确定休药期,最大限度减少药物残留的危害。[5]
3、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推广健康、科学的养殖技术
(1)改造养殖地生产条件。鱼池等水域是淡水养殖业的主要场所,养殖水域环境的好坏也决定着周边生态环境的好坏。淡水养殖需要投喂大量的饲料、需要施肥,再加上水产动物的排泄物及投喂的残饵在水底沉积容易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6]因此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养殖地达到稳定高产、环保的要求。坚持每年冬季清淤、平整底部、清洁环境,这样做既可以清除底质的有机物减少其对养殖环境的污染还能消灭病原体。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建立养殖水域配套改造机制,提高养殖水域的产出效率、有效保护环境。
(2)严格做好饲养管理。淡水养殖水产动物通过摄食来生长发育,若喂养不合理不仅会影响产量,还会对自身水体和周边生态造成破环,因此在投饵、施肥上要做到科学投喂,严防病从口入。要选择好的饵料,看水施肥,变质腐败的饵料坚决不用;要及时清除残余饵料防止陈积水体底部;要根据天气、水质以及养殖水生物的特性适时调整,既不多投喂也不少喂。
(3)科学预防病害。目前,我国淡水养殖业病害呈蔓延趋势,水产动物病害加剧不仅会造成养殖户损失更会对养殖水域造成巨大破坏。因此,要积极、科学预防病害。在病害的预防上要注重科学性,加强针对性。一是对养殖水体、饵料、工具等进行严格消毒;二是加强对水质的调控,保证水环境主要分子相对稳定,有效抑制病原体,创造有利于水生物生长的环境;三是及时更换新水或及时冲水,始终保持水体的良好状态。[7]
(4)提高养殖水排放处理技术。养殖排放水处理不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加大对养殖污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在养殖过程中,不同的养殖产品、不同的养殖阶段、不同的养殖条件下所排放的养殖污水的指标也各不一样。要利用多种生态技术,将现有排水沟渠改造为生态沟渠,避免养殖废水直接排放,优化养殖水域环境。
【参考文献】
[1]董双林.高效低碳―中国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必由之路[J].水产学报,2011(10).
[2]聂湘平,王翔,陈菊芳.水产养殖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残留及其环境影响[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7(4).
[3]边蔚,王路光,胡晓波,田在锋,李艳华,陈新永.水产养殖对水域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J].河北农业科学,2009(6).
[4]魏友海.我国水产养殖发展的几点思考与对策[J].科学看点,2005(12).
[5]周怀东.保护与改善我国水环境的战略思考[J].水利水电技术,1998(10).
[6]石华中.完善我国养殖业污染管理的探讨[J].中国渔业经济,2010(02).
[7]马陈.水产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治措施[J].养殖技术顾问,2008(08).
水产养殖的好处篇2
1.英国南安普顿郡TestValley虹鳟养殖场
该场年产虹鳟约600吨,每年的用水费用大约为2000英镑。养殖排放水需经环保部门检测总氮、总磷和悬浮物等指标,达标后才允许进入湿地净化处理。湿地和养殖池塘面积比例达到1∶1,经湿地净化处理,悬浮物总量明显下降,总氮和总磷降解80%。
2.荷兰Wangnigen大学欧洲舌鳎养殖试验渔场
多营养层次的综合养殖模式:以3个池塘为一组,1个池塘生产欧洲舌鳎、1个养殖贝类、另一个种植藻类。要求养殖用水达标排放,并按人的生活用水排放量标准核定排污费。该养殖场共有12000米2,每年收取相当于23人废水排水量的排污费。
3.匈牙利Jaszkiser现代渔场
是集养殖和休闲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性精养渔场,主要养殖鲤鱼。整个渔场的生态养殖布局有11个3亩左右的养殖池通过独立的生态进排水沟渠与1个约360亩的湿地净化池相连,构成生态循环水养殖系统。
4.池塘高密度循环流水养殖
吴江四大家鱼部级良种场将一处池塘分为套养池和主养池,主养池一端设置有将套养区内的水引入主养区的增氧推水装置,另一端与沉淀池相通。沉淀池底部设置有将鱼类粪便和残饵等收集至集污塔内的处理装置。
二、大宗淡水鱼池塘循环水养殖研究
1.净化池中种植的水草筛选
在净化池中种植芦苇、菖蒲、再力花、千屈菜、凤眼莲、睡莲、藨草、菹草、狐尾藻、空心菜等水草,并将它们进行实验比较,得出在相同使用面积的前提下他们对水质净化效果的差异(图1)。
2.微生物净化水质技术研究
实验表明:复合芽孢杆菌对试验水体总氮下降显著,同时对试验水体氨氮去除显著;EM菌对试验水体总氮、氨氮具有显著的去除效果。
3.池塘固定化微生物净化技术研究
固定化材料:弹性生物填料(生物刷,长度1米,每立方米44根)。微生物的来源:土著微生物,外源性微生物采用固体浓缩型(以芽孢杆菌和乳酸菌为主)。固定化微生物净化效果:(1)生物刷可将池塘水体中103数量级的细菌提高到菌膜上106以上的数量级,外源添加微生物可比池塘土著微生物提高10倍的附着量。(2)水面下50厘米处主要富集了硝化细菌、氨化细菌等以好氧为主的菌群,近底层50厘米处主要富集了以反硝化细菌等兼性和厌氧微生物为主的群落。(3)对水体总氮、总磷、氨氮、亚硝酸盐、COD的处理效果明显,特别是池塘叶绿素含量明显下降,对于控制水质富营养化效果较好。
4.生物浮床水质净化技术研究
当生物浮床在养殖池塘水面覆盖率为7.5%时,可使水体透明度增高,氨氮、亚硝氮含量降低,养殖产量可提高20%,并能提高鱼肉品质。
5.背角无齿蚌对养殖池塘水质的净化特征研究
背角无齿蚌能够有效地净化养鱼水体水质。对氯化物、总氮、硝酸氮、总磷、铝、硌、铁、镍、锌和钼的最大降低(去除)率分别为90.9%、90.8%、24.1%、23.1%、23.4%、63%、78%、12.7%、100%、80.6%。
6.净化池塘和养殖池塘之间的关系研究
(1)按净化池塘所能承接的养殖池塘一次总排放水体计算:1亩净化池塘可以净化15亩养殖池塘,也就是养殖池塘和净化池塘的面积比为15∶1。(2)按养殖池塘所排放的污染物浓度降解力计算:1亩净化池塘可以净化7.5亩养殖池塘。这个比例我们只考虑了水生植物对污染物的净化作用,而没有考虑净化池塘中的微生物、藻类,以及净化池塘的沉降和过滤等作用。目前生产上一般采用养殖池塘与净化池塘的面积比约为10∶1。
三、大宗淡水鱼池塘循环水养殖模式构建
1.大宗淡水鱼池塘三级净化循环水养殖模式
一级净化:一级净化池以河道为主体,在河道两边种养凤眼莲、水花生,吊挂生物刷(进行固定化微生物处理);同时放养河蚌、青虾、花白鲢,形成一个天然的水质净化系统。二级净化:二级净化池是一个有一定面积的土池,在深水区设置浮床;在浅水区种植有多种水生植物,有浮水的、挺水的、沉水的,同时在池中也放养河蚌、青虾、花白鲢等动物品种。三级净化:三级净化池是一个浅水池塘,这里以挺水植物为主,种植有各种各样的挺水植物,同时也有一定的沉水植物和浮水植物,水生动物有河蚌、青虾、花白鲢等。以武进三级净化养殖功能小区主要养殖模式为例,从生态循环池塘养殖模式水质净化效果看,从三级净化出来的水质要好于水源的水质。经三级净化出来的水体,氨氮的去除率平均为60.49%,亚硝酸氮的去除率平均为86.51%,总氮的去除率平均为74%,总磷的去除率平均为68.5%,叶绿素(藻类)的去除率平均为73.67%。武进水产养殖场主养团头鲂,通过循环水工程建设、池塘生态环境营造、生态免疫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团头鲂养殖技术日趋成熟,产品品质和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2.多介质层复合潜流湿地在池塘循环水养殖中的应用
湿地主体由上行-下行垂直潜流湿地复合而成,多介质层。复合湿地对于水体中氮、磷、农药、重金属等均有较为稳定的处理效果,处理能力为100吨/天,湿地和养殖池之比可达1∶90。复合湿地工程建设:管道铺设。利用混凝土整板技术建设好湿地池体部分,然后开始进行管道铺设,根据进水量进行打孔后布置在池体底部,利用青石对管道保护。第一、二层滤料填充。滤料层共为三层,底部两层分别为两种粒径的鹅卵石,先铺设较大粒径的鹅卵石,再铺设小粒径鹅卵石。粒径大小根据进水质量选择。第三层滤料填充。在小粒径鹅卵石上铺设粒径为2~4厘米的生物陶粒,陶粒种类繁多,应选择孔隙度较好的浮性陶粒,便于微生物膜的形成,也可富集较多的微生物。复合湿地植物种植:初期主要选择了三种植物作为种植对象,分别为再力花、美人蕉、梭鱼草。种植初期,用纱网打孔对植物进行固定,防止倒伏,待植物根系稳定后,去除纱网。因为三种植物长成后植株大小差异较大,植物在种植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好间距。
四、大宗淡水鱼体系其他生态养殖模式集锦
1.鱼——藕互惠种养复合系统:该模式对改变漳泊湖渔场的生态环境,使之成为生态观光水产示范基地,对改变过去鱼病成灾、药残严重、效益低下的现象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2.池塘青鱼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以池塘生物浮床+生态沟渠”为核心构件,运用循环水调控技术建立养殖小区四个一”工程化水质修复技术模式。
3.上粮下鱼”和以稻田为净水单元的复合养殖模式:利用无机固定化浮板构建了水稻净化浮床,研究发现,水稻浮床对水体总氮、总磷净化效果显著,浮床水稻的单产为7103.6千克/公顷,比大田水稻减产23.33%。浮床水稻的穗长、每株有效分蘖、穗粒数、结实率和千粒重为大田水稻的88.26%、85.95%、68.35%、88.22%和86.22%。
4.重庆综合试验站创新池塘水上立体式浮架,开展水上栽培、水下养鱼的鱼菜共生”技术,被农业部确立为2013年、2014年农业主推技术,已推广6.2万亩。
5.乌鲁木齐综合试验站高效池塘循环水养殖模式:开展系统运行监测与检测;不同水生植物对潜流湿地水质净化效果的比较研究;生态池塘工程附属设施的建设及工艺改造升级;开展池塘生态系统工程示范试验,节水、节能效果凸显。
水产养殖的好处篇3
【关键词】畜禽养殖废水厌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厌氧-好氧生物处理
1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的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规模化的集中养殖方式,有利于提高饲养技术、防疫能力和管理水平,与传统饲养方式相比,规模化饲养能够大大缩短畜禽的生长周期,提高饲料转化率和畜禽产量,降低养殖成本。但是规模化养殖场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导致了粪尿过度集中和冲洗水大量增加,给环境带来了极大地压力。
2畜禽养殖废水对环境的危害
畜禽养殖废水主要由尿液、饲料残渣、夹杂粪便的圈舍冲洗水组成,未经处理的废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氮、磷、固体悬浮物及致病菌等,并带有恶臭气味,是一种高浓度有机废水[1]。畜禽养殖废水排入环境水体后将大量消耗水中的溶解氧,使水体发臭,最终导致水生生物的大量死亡;废水中的氮、磷还会使水体富营养化,造成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浓度增高,人畜若长期饮用会引起中毒。畜禽养殖废水直接、连续、过量的排入农田将导致土壤空气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盐化,严重影响土壤质量和农作物的生长。畜禽养殖废水中的大量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进入环境后,不仅直接威胁畜禽自身的安全,还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造成人、畜传染病的蔓延,导致疫情发生,给人畜带来灾难性危害。此外,粪尿在微生物的作用下会产生氨、硫化氢、三甲基胺等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畜禽养殖场内外的大气环境。
3畜禽养殖废水的基本处理方法
3.1预处理
畜禽养殖废水无论以何种工艺进行处理都要采取预处理措施。通过预处理可使废水污染负荷降低,同时防止大的固体或杂物进入后续处理环节,造成设备的堵塞或破坏等。预处理方式主要有格栅、筛滤、沉淀、气浮、絮凝、水解酸化等。目前比较常用的设备有格栅、筛网、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格栅是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其作用是阻拦废水中粗大的漂浮和悬浮固体,以免阻塞孔洞、闸门和管道,并保护水泵等机械设备。筛网是筛滤所用的设施,废水从筛网中的缝隙流过,而固体部分则凭机械或其本身的重量,截留下来,或推移到筛网的边缘排出。沉淀法是在重力作用下将重于水的悬浮物从水中分离出来的处理工艺,是废水处理中应用最广的方法之一。水解酸化主要是去除废水中一部分有机物,使大分子结构的有机物降解为小分子结构,废水经过水解酸化处理后有机物的数量及理化性质发生了变化,使得其更适宜后续处理。
3.2厌氧生物处理
厌氧生物处理是指在断绝与空气接触的条件下,依赖兼性厌氧菌和专性厌氧菌的生物化学作用,对有机物进行生物降解的过程。畜禽养殖废水属于高有机物浓度、高氮、磷含量和高有害微生物数量的“三高”废水。厌氧生物处理过程不需要氧,具有较高的有机物负荷能力,成为畜禽养殖废水处理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技术。对于这种高浓度的有机废水,采用厌氧生物处理工艺可在较低的运行成本下有效地去除大量的可溶性有机物,COD去除率达85%~90%,而且能杀死传染病菌,有利于养殖场的防疫[2]。较常用的厌氧生物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完全混合式厌氧消化器、厌氧接触反应器、厌氧滤池、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厌氧流化床、升流式固体反应器等[3]。目前国内畜禽养殖废水厌氧生物处理主要采用的是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及升流式固体反应器工艺。
3.3好氧生物处理
好氧生物处理是在充分供氧和适当温度、营养条件下,使好氧微生物大量繁殖,并利用其将废水中的有机物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水、硫酸盐和硝酸盐等无害物质的过程。好氧生物处理包括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法包括:推流式活性污泥法、完全混合活性污泥法、分段曝气活性污泥法、吸附-再生活性污泥法、延时曝气活性污泥法、深井曝气活性污泥法、纯氧曝气活性污泥法、氧化沟工艺活性污泥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生物流化床法。采用好氧生物处理畜禽养殖废水较常用的方法是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它是基于传统的Fill-draw系统改进并发展起来的一种间歇式活性污泥工艺,它把废水处理构筑物从空间系列转化为时间系列,在同一构筑物内进行进水、反应、沉淀、排水、闲置等周期循环[4]。SBR与水解方式处理畜禽养殖废水时,水解过程对化学需氧量有较高的去除率,SBR对总磷的去除率为74.1%,对氨氮去除率达97%以上[5]。
3.4厌氧-好氧生物处理
上述的厌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用于畜禽养殖废水各有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为了获得更有效地污染物去除率,根据废水的量及性质采取厌氧-好氧生物处理的方法。厌氧-好氧生物处理法是通过厌氧过程的产酸阶段,将较难降解的大分子有机物分解为较简单的小分子有机物,提高废水可生化性,然后通过好氧生物处理过程进一步去除。比如ABR-CASS联合处理工艺,废水经该工艺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污染物均可达标。
4结语
随着畜禽养殖业的蓬勃发展,畜禽养殖造成的危害日益严重,目前对畜禽养殖废水主要采取厌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和厌氧-好氧生物处理的方法,由此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避免环境水体、土壤、空气受到污染,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杨梅,安裕敏,刘永霞.贵州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技术分析[J].环保科技,2011,17(4):30-32.
[2]王克科,赵颖,江传杰,王岩.畜禽养殖业废水处理方法[J].中国畜牧兽医,2006,1:23-24.
[3]陈蕊,高怀友,傅学起,师荣光,张永刚,马宝玲.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6,25:374-377.
水产养殖的好处篇4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国发〔1999〕102号)、《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1〕18号)等政策和文件。
实施养殖证制度要充分体现“合理规划、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养殖证制度为基础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
二、实现目标
通过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力求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一)、进一步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基本制度的稳定;
(二)、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渔(农)民负担,增加渔(农)民收入;
(三)、依法管理和促进科学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域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调整,合理安排产业布局;
(五)、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
三、养殖证的功能和作用
(一)、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合法凭证。持证人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资、技术服务、病害防治、培训教育等优惠扶持政策。
(二)、养殖证是判断水域滩涂的养殖使用功能的基础依据。当水域滩涂因国家建设及其他项目征用或受到污染造成损失时,养殖者可凭养殖证申请补偿或索取赔偿。渔业污染事故调查机构应以养殖证为受理案件基础,养殖证登记内容是调查处理事故的重要依据。
(三)、水产养殖生产者要持养殖证方可申请苗种生产审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水产品原产地证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资格等,并享受国家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持证人应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在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时应按规划合理布局,科学投饵、用药,不得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并严格按照养殖证所规定的养殖区域、类型、方式等内容进行生产活动。
四、发证范围
(一)、国家对水产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1、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2、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承包经营权;
3、已领取土地承包权证书的农用土地改为养殖生产的,养殖证不改变原土地的权属及土地基本用途。
(二)、对已养水域滩涂,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的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三)、新规划用于养殖开发的水域滩涂,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考虑因当地渔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转产从事养殖业或者因养殖规划调整需另行安排养殖场所的当地渔业生产者以及当地传统养殖生产者。
五、发证办法
区人民政府是养殖证主管机关,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和审核工作。
(一)、发证程序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水域滩涂进行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对不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水域滩涂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5、依法取得的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养殖证及内容
1、养殖证应当载明持证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养殖水域滩涂地理概位及平面界址图;养殖面积及范围(方位坐标);养殖类型、方式;养殖证有效期限;养殖证编号等内容。
2、依据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养殖方式、投资风险、收益等综合因素,养殖证有效期最高年限分别为池塘30年,湖泊、水库、河沟10年,提水养殖及临时养殖区为2年。
3、养殖证登记事项如有变动,需提前一个月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养殖证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养殖证实行年审制度,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核的养殖证自行失效。
4、对兼有调蓄、行洪、航运、养殖等多功能的水库、江河、湖泊等水域滩涂,可在保证其他功能正常行使的情况下,发放临时养殖证。在水域规划的主功能与养殖功能发生矛盾时,临时养殖有效期自然终止。如遇重大建设项目等公益性事业需要,发证机关可中止该水域滩涂的养殖使用,有关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并与广大养殖者的切身利益有直接关系。各镇人民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动员和部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渠道、方式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调查登记。各镇人民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水域滩涂使用、养殖生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作图标志,建立档案。
(三)、发放证书。在调查登记的同时,全面开展养殖证的核发、换发、补发工作。在发放养殖证时,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发证前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监督与管理
(一)、养殖证是养殖生产的唯一合法凭证。持养殖证以外的其他凭证使用水域滩涂进行养殖生产的,或违反规定超越批准权限批准的,其批准文件无效,使用的水域滩涂由区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原批准机关赔偿。
(二)、单位和个人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的形状及破坏其生态环境;
2、不得低于区内确定的各类水域鱼(苗)种亩放养量或省规定的养殖水域平均亩产量的50%;
3、不得向养殖区倾倒生产、生活垃圾;
4、不得将废弃的养殖设施弃置于养殖区域;
5、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不得使用禁用的渔药;
6、病死的养殖水生动物应当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7、起捕养殖水产品时,不得擅自使用渔业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使用的渔具、渔法。
(三)、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对养殖场所内发生的疫病,应当及时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疫病扩散。
(四)、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进行渔业行政执法活动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养殖证和相关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2、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水域滩涂养殖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3、对水域滩涂养殖现场进行检查、勘验、拍照、摄像等;
4、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违法的水域滩涂养殖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妨碍渔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八、法律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养殖证,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1、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一年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养殖用途的。
(二)、未依法领取养殖证擅自从事养殖生产,其养殖条件符合养殖规划的,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其养殖场所不符合养殖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核准范围从事养殖生产或者妨碍航运、行洪的,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经核准擅自转让养殖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伪造、涂改、买卖、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养殖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养殖证,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伪造、买卖养殖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反监督与管理第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00元以下罚款;造成养殖生产者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监督与管理第三条的,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权,由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站在维护渔民的利益,促进渔业发展,保持稳定的战略高度出发,从渔民的利益出发,全面推进完善养殖证制度。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采取措施保障暂行办法的顺利实施。
水产养殖的好处篇5
一、积极推进养殖业全面深化改革
(一)加快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加快转变养殖方式,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形式的养殖生产,支持规模养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现代养殖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经营主体。稳定和支持适度规模养殖,鼓励以土地资源、养殖水面、畜禽栏舍、畜禽产品等入股组建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养殖。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养殖企业。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良种繁育、饲料兽药、肉品加工等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农户发展。大力推进养殖业社会化服务,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支持规模养殖企业配备专业兽医,建立专业化的技术服务队伍,积极探索发展社会化的兽医诊疗、技术推广等服务体系。
(二)加快完善支持保护体系。稳妥推进养殖业补贴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养殖补贴项目末位淘汰管理制度,逐步扩大良种补贴的品种和范围,逐步建立畜禽水产品成本价格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调动农民养殖积极性。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肉牛政策性保险,积极推动完善养殖保险保费政策,逐步实现主要畜禽水产品应保尽保。组织开展渔业互保,提高捕捞渔民防灾减灾能力。加强生猪等主要畜禽水产品成本价格、市场行情的监测、研判,完善养殖生产预警预报机制。
(三)加快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质量安全、标准化规模养殖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项目,细化考核指标,创新行业管理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动物防疫、技术推广、质量安全监管的公益性职能职责,确保机构、人员、职能、经费四个到位,巩固和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规范行业执法行为,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实施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设,创新执法队伍管理模式。创新现代养殖业产业科技支撑体系,完善以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以成果转化为基础的科技创新模式,整合资源,聚拢人才,开展关键技术研究、集成、试验和示范,提升养殖业科技创新能力。
二、着力提升主要畜禽水产品供应保障能力
(四)稳量提质做强生猪产业。整合生猪养殖扶持资金,支持环境承载能力强、养殖潜力大的丘陵山区发展以生猪养殖为主体的家庭农场,稳定生猪养殖新型主体;支持良繁体系建设,大力推广人工受精技术;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全面实施生猪粪污治理设施改造工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计划;重点抓好1000户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及改造,使生产逐步向生产能手集中,提高规模化养殖水平和养殖效益,力争全市生猪规模养殖比重提高到70%以上。全年生猪出栏453万头,确保畜牧产值增长3.2%。
(五)全面加快发展现代渔业。鼓励社会资本、民营资本投资实施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工程,年内改造水面2万亩以上,努力拓展养殖基地,发展休闲渔业。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循环生态养殖、名特优品种仿生态养殖、鱼病综合防治等水产养殖新技术,规范养殖行为,转变养殖方式,提高养殖效益。
(六)因地制宜发展草食牧业。继续巩固炎陵草食牧业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各县市发展繁殖大户、育肥大户,逐步形成能繁母牛养殖优势区,打造优质牛源基地。加快肉牛品改体系,开发选育地方良种,提高肉牛养殖水平。
(七)防范风险保护家禽产业。加大对规模养禽场的标准化改造力度,提升健康养殖水平,稳定家禽养殖生产主体。支持家禽养殖企业、完善活禽交易市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消除疫源隐患,全面启动、落实活禽交易市场休市制度。稳步推行家禽定点屠宰制度。支持和鼓励活禽宰销分离,引导健康消费,稳定家禽市场。
三、持续增强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
(八)突出防控重点。全面实施《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根除计划、单项病防治计划和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计划,启动无疫示范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全市动物疫病控制和消灭进程。重点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落实“免疫日制度”、免疫监督举报制度,加大抗体水平检测力度。积极开展禽流感、口蹄疫、布病病原学专项监测,全面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努力保持全市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的良好局面。
(九)完善防控机制。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考核,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动物卫生监督监管机制,稳步推进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大力推行检疫电子出证,逐步实现检疫票证、检疫检测记录电子化。积极探索实施畜禽饲养场的动物卫生风险“分级管理”模式,实施“分级监管、量化监督”,扩大监管范围,提升监管效率,促进防控工作开展。加强全市动物卫生执法装备、冷链体系和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县级兽医系统实验室要全部通过省级考核,全方位提升动物防疫体系基础保障能力。
四、全面强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十)大力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加快推进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进程,督促养殖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市本级年内要建好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定期制度,各县市也要逐步建立相应的体系。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生猪“瘦肉精”、饲料、兽药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交叉检查、整县排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加大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畜禽屠宰管理职责移交畜牧兽医部门后,立即行动,健全体系,确保职责交接和工作开展的无缝对接。强化畜禽屠宰厂(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检疫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实施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和宰后出证工作,严禁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出场。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
五、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养殖业
(十二)切实落实养殖规划。加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力度,继续抓好养殖业污染治理。禁养区内,不再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已有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限期退出。限养区内,结合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品种、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总量。适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与养殖量相匹配的粪污贮存、污水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防止养殖废弃物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十三)大力推广生态养殖。加强养殖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开展乡镇站星级技术服务创建工作,全市年计划培训5000人次。将生态养殖作为养殖污染治理的关键措施,加强对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农牧结合、沼气配套、有机肥加工、生物发酵床养殖等污染治理模式,支持和鼓励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生态安全的水果、苗木、蔬菜、水稻等农作物基地,发展高标准化的生态养殖、实现养殖排泄物全部资源化利用,全市年内建成100家生态养殖场。
(十四)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积极探索、总结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县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选择适合本地区养殖模式的无害化处理模式。支持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建设无害化处理厂,督促大中型养殖场、屠宰场对病死动物及相关动物产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政策激励机制,完善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防止随意丢弃病死动物,防止病死动物流向餐桌,防止病死动物传播疫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
(十五)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坚持实施湘江干流春季禁渔,开展跨区域、跨部门渔政联合执法行动,维护渔业生产正常秩序。严格执行捕捞许可制度,严格控制新的渔民进入捕捞行业,严厉查处非法捕捞行为。认真抓好增殖放流相关技术规范制定,进一步规范放流行为,力争全年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2千万尾。加大渔业污染事故查处力度,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切实抓好渔船检验、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禁鱼、燃油补贴政策。
六、全力推进养殖业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十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体系。鼓励养殖专业合作组织主动对接龙头企业,引导并支持唐人神、福来喜、好棒美、龙华牧业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强与产地的连接,增强对生产基地的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确保唐人神、龙华牧业投资增长1.5亿元,促进炎陵白鹅、攸县麻鸭、茶陵黄牛等地方品牌形成新的产业基地、新的产业发展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七)搞活产品市场流通。巩固和扩大产销联建成果,推进产销对接,扩大外销市场。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畅通鲜活畜禽水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打破地区封锁,确保畜禽水产品运销畅通。积极发展现代化屠宰加工业,逐步改变目前畜禽流通、屠宰方式,变鲜活产品销售为加工产品销售。
七、不断加强畜牧水产系统自身建设
(十八)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九项规定,坚决整肃“”行为,特别是进一步改进调研方式、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消费,不搞迎来送往。
水产养殖的好处篇6
关键词:净化;水产养殖;藻种
ThePurificationofAquacultureWastewaterAlgaeScreening
LiuYangSunLiLiuYue
AbstractAquaculturewastewatertreatmentisaffectingourcountryaquaculturedevelopment,aquaculturewastewaterpurificationofaquacultureinChinaeconomicdevelopmentisanimportantproblem,theuseofalgaeforpurifyingaquaculturewastewaterhasthecertainpracticalsignificance.KeywordsPurificationofaquaculture;Algae
水产养殖业是人类利用可供养殖的水域,按照养殖对象的生态习性和对水域环境条件的要求,运用水产养殖技术和设施,从事水生经济动物与植物的养殖。水产养殖业是所有动物性食品的供应产业中发展规模最大的。作为水产养殖业比较大的国家,其产量一直以来排在世界前列。像在2006年,我国水产养殖的产量高达3597万t,占到全球总水产品养殖的70%。我国在水产养殖业上产生的成绩带来了比较大的经济效益,但是随着水产物高数量、高密度的出产,水产养殖水也遭到了严重污染,氮、磷等污染物大量存在于养殖排放废水中,从而出现水中含氧降低,营养元素超过标准值。若长期出现这样的现象而不加以处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会因水产养殖废水问题而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制约。
1藻类净化水产养殖废水的提出
水产养殖废水问题困扰着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有效地净化水产养殖废水成为了焦点。早在1957年,有专家就提出利用藻类来处理废水,可见,藻类净化废水已经具有比较长的历史。藻类是原生生物界一类真核生物。它在净化水产养殖废水上发挥着一定的现实意义。藻类也是水生态系统重要的初级生产者,在净化水质与水环境修复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2净化水产养殖废水的藻种筛选
在工程实例中,比较常见的藻种主要有小球藻、栅藻等绿球藻类。这种绿球藻类具有一种对氮耐受力比较低的生理习性。我们一般充分地利用各种藻类对污染废水的处理能力来筛选藻类。筛选合适的藻种以及选择最佳的藻密度对处理废水都非常重要。在实验中我们选择绿球藻目中的斜生栅藻、蛋白核小球藻、月牙藻与蓝藻门中的螺旋鱼腥藻等四种藻类,设定出四个藻密度水平,利用室内环境模拟水产养殖的过程来研究出不同藻类对水产养殖废水中磷、氮的去除效果,以此作为水产养殖废水的藻类处理藻种的选择提供借鉴。
在净化水产养殖废水藻类筛选实验中,用长100cm、宽60cm、高50cm的玻璃水槽,盛上四分之一升体积的水,然后加装人工通气与过滤泵系统。在水槽中放养鱼类,定时向鱼只投给饲料,之后取槽中水作为实验用水。将实验要用的蛋白核小球藻、斜生栅藻、月牙藻、螺旋鱼腥藻进行培养,用以作为实验藻种液,除了这四种藻类各分别为一组外还加一空白控制组以形成对比。通过实验,我们我们会发现,在水产养殖废水加入藻液,藻类进行了光合作用,它利用水中含有的二氧化碳破坏了碳酸盐的平衡环境。一般藻类在进行光合作用的时候,随着二氧化碳不断消耗被减少,会出现水中的氢氧离子越来越多,使得水体碱性升高,在实验当中就呈现碱性的氧化环境。水体养殖废水中加入藻类,水体当中的氮与磷的含量也越来越少。不同的藻种对这些元素的处理能力不同。通过实验,我们可以得到斜生栅藻、蛋白核小球藻对氮与磷的去除效果明显要好。实验中,我们发现所有藻种都可以去除无机氮与溶解性磷,只是不同藻种对去除氮与磷的效果不一样,有些藻种去除氮高达60%以上,有些藻种只能去除20%左右的氮,有些藻种去除磷高达76%,有些藻种去除磷只有20%,但是同一种藻种对不同形态的氮的去除效果也不相同,斜生栅藻去除硝态氮效果最好,最大去除率高达65%,月牙藻去除氨氮效果最好,最大去除率将近16%,螺旋鱼腥藻最容易去除亚硝酸盐氮,去除率最大达98%以上。此外,将不同藻种搭配用于水产养殖废水净化的前景可观。
3结论
净化水产养殖废水的藻种筛选需要我们通过实验得出。在实验中,水样中原本存在的微生物可以去除氮、磷。通过实验发现,斜生栅藻去除无机氮的能力要优于其它三种,螺旋鱼腥藻去除无机氮的能力要比其它三种差。蛋白核小球藻、月牙藻去除无机氮的能力排在斜生栅藻与螺旋鱼腥藻中间。对于去除溶解性磷酸盐的能力为蛋白核小球藻最佳,其次在斜生栅藻与月牙藻,最后在螺旋鱼腥藻。不相同的藻类对处理不同形态氮能力也有所不同,亚硝酸盐中氮的去除最好使用螺旋鱼腥藻,氨氮中的氮最好使用月牙藻来去除,硝酸盐中氮的去除最好使用斜生栅藻来去除。水产养殖废水藻类处理的时候,为了达到去除氮与磷最佳的效果,斜生栅藻、月牙藻、螺旋鱼腥藻的最佳初始浓度一般设置为5.0×105cells/mL左右,而蛋白核小球藻的最佳初始浓度一般设置为1.0×105cells/mL左右。不同藻类对水产养殖废水中氮、磷处理的能力不同,根据这些藻类处理的效果比较,在实际净化水产养殖废水当中合适选择藻种,还可以将不同藻类搭配起来应用以取得整体不错的效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