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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办学管理办法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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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办学管理办法范文篇1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八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企业签定的进口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企业签订的出口合同或协议、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第十条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第十一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第十二条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第十四条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十五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

(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三章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第十八条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第十九条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及通过股权转让等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境外个人可按相关规定投资境内B股;投资其他境内发行和流通的各类金融产品,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

第二十三条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四条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银行为个人开立外汇账户,应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外汇储蓄账户、资本项目账户。

第二十五条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条个人开立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特殊目的公司专用账户及投资并购专用账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外应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八条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第三十条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第三十一条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已接入和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的银行,直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三十三条各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申请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应满足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接入条件(附2),具备经培训的技术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并能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四条银行应按规定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网点信息登记表,向外汇局提出系统接入申请。外汇局在对银行申请验收合格后,予以准入。?

第三十五条除以下情况外,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都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一)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二)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

(三)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

(四)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五)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第三十六条银行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查询个人结售汇情况;

(二)按规定审核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上逐笔录入结售汇业务数据;?

(四)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作为会计凭证留存备查。?

第三十七条外汇局负责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业务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考核和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第三十九条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外汇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对银行和个人应分别处以人民币3万元和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本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个人外汇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以内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购汇主要是审核其人民币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境外个人购汇时,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额度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目前,个人外汇流入、流出管理仍带有外汇资金短缺时期宽进严出管理的痕迹。个人从境外收入的外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入账手续;境内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直接在银行办理。

个人账户不再区分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统称为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统一管理。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开立、使用、关闭等业务均在银行直接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和配偶)账户中的资金可在银行办理境内划转。个人从事对外贸易可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视同机构外汇账户进行管理。

个人外币现钞业务主要包括存入、提取、汇出和携带。

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境外办学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生态环境系统;作用机理;比较

[中图分类号]G6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13)05-0027-05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2年)》提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并确定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促进公、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是学前教育普及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幼儿园作为一个组织系统,其发展既受组织内部调节的影响,又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而公、民办幼儿园并举的办园格局尤其受外部环境的影响。研究者尝试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剖析公、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生态环境系统及其作用机理,以期促进公平的幼儿园发展生态系统的构建,推动公、民办幼儿园的共同发展。

一、生态系统理论及其在教育机构发展分析中的应用

生态系统理论(EcologicalSystemTheory)由美国心理学家尤芮·布朗芬布伦纳(UrieBronfenbrenner)于1979年在《人类行为生态学》一书中正式提出。布朗芬布伦纳认为,儿童发展受多层次环境系统的影响。这个多层次环境系统包括:微系统(microsystem),涉及儿童和即时环境之间的关系;中系统(mesosystem),即儿童周围即时环境间的联系;外系统(exosystem),是对儿童发展产生影响的社会环境;宏系统(macrosystem),指儿童所处文化环境中的价值观、法律和习俗等。生态系统发展模型还包括时间纬度,或称历时系统,即视时间为个体成长变化的参照系。概言之,儿童的变化或发展是时间和环境共同作用于儿童的动态过程,是个体对生态环境系统适应性调节的结果。

生态系统理论起初是用以解释儿童发展的理论,后来被一些研究者用以分析学校组织的发展。例如,简楚瑛曾运用生态系统理论揭示了台北市一所私立幼儿园近20年来内部的变化及其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关系。本研究将比较分析公、民办幼儿园的生态环境系统及其作用机理。

二、我国幼儿园发展的生态环境系统及其作用机理分析

各种不同层次的环境因素对幼儿园发展的影响程度不同。不同层次的生态环境系统包括: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和宏系统。如下图所示,各系统之间相互关联,不同层次的生态环境系统及其作用机理简析如下。

1.微系统作用机理

家庭、社区、管理部门、人才市场是与幼儿园发展直接关联的微系统。家庭通过表达对幼儿园教育的期望与要求、对教育机构的选择等作用于幼儿园,同时,幼儿园通过园所活动引导家长了解幼儿园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方法;社区通过物质、空间、人员或组织等多种途径影响幼儿园的发展。同时幼儿园也会通过多种形式,如举办家庭教养讲座等回馈社区;管理部门通过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其发展,同时幼儿园发展面临的困难等则会不断对管理部门提出挑战;人才市场为幼儿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幼儿园则会对人才市场提出人才数量和质量方面的要求。

2.中系统作用机理

微系统之间的联系构成了中系统。具体来说,管理部门与家庭、社区、人才市场之间会发生联系,家庭与社区之间会产生互相作用。其中,管理部门可通过提供有关早期教育的指导与信息服务,让家庭进一步了解科学的早期教育理念与方法及社区内有关幼儿园的基本信息,而家庭对幼儿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也需要管理部门自身作出回应或督促幼儿园作出回应;管理部门要求社区配齐公共服务设施,并为幼儿园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提供物质或空间支持,社区则可能会要求管理部门制定有关幼儿教育发展及其教育资源配置的政策;管理部门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人才市场的运作,人才市场的运作则需要管理部门适当监管;家庭之间的联系有可能影响社区相关组织的形成,影响社区的文化氛围及其对幼儿园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度,社区也可以将各个家庭联合起来,共商幼儿园发展事宜。

3.外系统作用机理

社会分层、社区发育程度、政府职能与管理体制、劳动力市场类型等构成了幼儿园发展的外系统。社会分层会影响家庭对教育机构的选择;社区发育程度会影响社区教育资源及其与教育机构的互动质量;政府职能定位与管理体制会影响其对教育机构的履职程度;劳动力市场类型会影响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与队伍稳定性,最终影响人才供给的质量。例如改革开放后,因制度性因素的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总体可分为体制内劳动力市场和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体制内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者工作、福利待遇较好,所以队伍较稳定;而体制外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者工资待遇差,所以队伍不甚稳定。

4.宏系统作用机理

价值观、法律和习俗等构成了幼儿园发展的宏系统。价值观尤其是教育价值观,如对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的认识等,会影响法律政策等的制定与执行,影响管理部门对不同性质幼儿园的履职程度,影响家庭和社区对幼儿教育机构的态度和选择倾向,影响学前教育资源的类型和丰富程度;法律政策,尤其是涉及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的法律政策,规定了幼儿园法律关系的相对主体——政府的相关职责,从而影响幼儿园的发展。总之,宏系统对幼儿园的影响是立体网络式的,即通过影响外系统继而作用于中系统、微系统,最后作用于幼儿园。

三、我国公、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生态环境系统的作用机理比较

1.微系统的作用机理比较分析

研究者从家庭、社区、管理部门、人才市场四个角度分别对公、民办幼儿园发展微系统作用机理作比较分析,并对微系统之于幼儿园发展影响的整体状况作一评估。具体见表1。

2.中系统的作用机理比较分析

研究者就微系统各要素间的关系对公、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影响进行比较分析,主要涉及管理部门与家庭的关系、管理部门与社区的关系、家庭与社区的关系及其对幼儿园发展的影响,最后就中系统对公、民办幼儿园作用的整体状况作一评估。具体见表2。

3.外系统的作用机理比较分析

研究者具体分析外系统各要素对微系统的影响。包括社会分层对家庭的影响、社区发育程度对社区的影响、市场类型对人才市场的影响、政府职能与管理体制对管理部门的影响四层关系,并比较分析其对公、民办幼儿园的作用机理,最后评估外系统对公、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影响。具体见表3。由于影响幼儿园发展的中系统整体作用力较微弱。故不再展开分析外系统对中系统的作用机理及其对幼儿园发展的影响。

4.宏系统的作用机理比较分析

价值观、法律政策等是影响幼儿园发展的宏系统,其作用机理比较分析见表4。

四、促进我国公、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建议

总体上看,公办幼儿园处于支持型的生态环境系统中,可优先获取财政与人力资源,因此教育质量整体较高,竞争优势明显;民办幼儿园则处于努力争取政策与财政支持,在抗争中求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系统中。随着国家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对公办园建设的高度重视,民办园面临的竞争压力更大,生存和发展空间可能被压缩。基于对公、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生态环境系统及其作用机理的比较分析,研究者认为要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富有活力的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下几点很重要。

1.树立正确的民办教育价值观。建构公平、支持型的政策环境

民办园可满足差异化教育需求,这对于激发办园体制活力意义重大。我们既要从观念上充分认识民办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通过政策引领与多途径财政支持帮助民办园做强、做出特色。这其中,特别要通过制订合理的民办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等约束性政策促使民办园规范化发展。

2.建设服务型政府,将公、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都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有研究者指出,学前教育是“公共产品属性不断趋强,公共性程度仅次于义务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因此,不论是公办园还是民办园,尤其是普惠性民办园,都具有公益性,皆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3.缩小体制内、外劳动力市场间的鸿沟

如可规定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或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实施人事制度,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工龄计算、培训等方面与事业编制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4.进一步加强家庭、社区与幼儿园间的联系

总体来说,当前家庭、社区与幼儿园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幼儿园从中获得的支持较少。要加强三者之间的联系,一方面,幼儿园可以指导建立家长委员会或社区教育委员会,积极参与社区的相关活动,以获得家庭和社区对幼儿园教育的更多理解与支持;另一方面,家庭和社区也要认识到自身是支持幼儿园发展的重要力量,自觉地发挥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辅助作用。

参考文献:

[1]劳拉·E·贝克,儿童发展:第五版[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35-37.

[2]龚维义,刘新民,发展心理学[M],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12-50.

[3][4]简楚瑛,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看一所台北市私立幼儿园的变化U],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09,457(11):5-6.

[5][7]赖德胜,论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J],经济科学,1996,(6):19-23.

[6]陈淑华,上海市幼儿园家长教育选择之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

[8]刘世听,能上重点公立幼儿园的家庭非富即贵,私立幼儿园两极化让工薪层够不着[N],中国青年报,2010-08-13.

[9]胡卫,董圣足,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回顾与展望[J],教育发展研究,2011,(1):18-22.

境外办学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预防方法;产生原因

一、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定义及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即公安部、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

(二)主观方面。本罪是故意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他人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给其办理出入境证件,构成本罪须以主观上明知为要件。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境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和出入境管理人员的职责。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构成本罪,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二、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认定及处罚

(一)关于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中“国(边)境”认定问题。“国(边)境”应当拆分适用,其一,在大陆与港、澳、台的邻接区域仍然实行特别的边境管理制度;其二,与周边少数国家仍然存在边界争议,只能实行特殊的边境管理制度。

(二)关于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中“明知”的问题。关于犯罪主观方面的“明知”问题,司法人员应该对全案的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研究,不能仅凭其口供定案,只有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行为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对方是企图偷越过境的人员,而仍予以办理出境证件的,才能认定行为人是“明知”。

(三)关于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数罪问题。在实践中,行为人在实施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中,其犯罪原因或者目的行为往往可能又触犯其他罪名。这种情况属于刑法中的牵连犯,应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处理。

三、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与罪、罪的界限

在犯罪主体上,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的,即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罪和罪的犯罪主体在范围上包括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内。

在主观罪过上,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既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而罪只能由过失构成,罪既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由可以由过失构成。

在客观方面,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表现为,为企图偷越国境的人员非法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而罪和罪则表现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私财产和国家与公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客体方面,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复杂客体,除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外,还包括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管理机关的正常活动;而罪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四、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产生原因

(一)审批程序缺位。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当地的办理业务人员独自带上有关材料到省级外事办办理审批,省级外事办也往往就照表签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

(二)职位混合错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手续由外事办负责,不属侨务办管辖范围,但在基层,由于人员配制上往往是外事办和侨务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甚至于一个公章。

(三)暴利驱使铤而走险。由于办理非法出境证件存在暴利空间,不法分子便用金钱等手段引诱拉拢办证人员,部分人经不起诱惑,在暴利面前丧失理智,铤而走险。

五、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预防对策

由于非法办理偷越国(边)境出入境证件,容易引起涉外事件,对国家的声誉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明确职责分工,严格管理到位。一是将外事办和侨务办分别管理,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加强审批环节中的监督程序,实现由人情办事转为制度办事;三是对出国考察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查,对境外邀请函也要进行相应的背景调查,防止内外勾结。

(二)完善操作程序,规范表格填写。一是申请审批表中,应逐人填写,将尚有空余的栏格处用划线或S线杠掉。二是凡须用数字表达的地方,必须采用大写的“壹”等填写。三是审核、审批部门签批时,同样必须用大写的“壹”等数字签批人数。四是必须加强对单位公章的严格管理。五是建立一个指纹信息库,申请人在获得审批后须留下个人指纹资料。

(三)重视职能监督,严格依法行政。党委政府对任何一个机构和部门都必须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切莫因机构和部门的大小而放松监督,因为在行使行政职能上,都具有同等的权力和效力。

六、结语

边境管理是一个国家的标志,因此,对于以边境管理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渎职犯罪,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正因为边境管理所代表的国家形象的特殊意义以及渎职罪带来的严重危害,故而我国应该严格管理出入国(边)境证件的办理、盖章等程序,尽量减少因非法办理偷越国(边)境出入境证件的犯罪而带来的损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