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应急预案方案(6篇)
工程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1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省安全生产条例》;
(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政府领导,各司其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以安吉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组织、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为保证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县交通主管部门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机制
在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县交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管理职责
2.1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职责
2.1.1安吉县交通局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制定本县范围内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事故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在县交通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为加强对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副组长:分管建设工程的局领导;
成员:县局建管科、县局运安科、县公路段、县港航处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由局运安科牵头负责。
2.1.2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编制本部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报告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1.3县交通主管部门设立事故接警电话,负责接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联络,并将报警信息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2.2.1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审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具备在情况紧急时能及时调用的能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各参建单位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按规定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2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3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应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监理单位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它预测预警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3.2事故预防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建设单位预警信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2报告程序
发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项目属性于30分钟内按规定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见附件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同时向省厅质监局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同时通报县安监局等其他有关部门。
4.1.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2应急处置
4.2.1处置原则
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一次重伤3-4人、或涉险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事故,市县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发生一次重伤5人以上、或涉险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
4.2.2现场处理
(1)县交通局派出现场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赶赴现场实地指导督办,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交通局有关领导报告。
(2)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项目或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3信息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由负责组织处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终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5.2应急终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交通局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研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职责范围内所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进行有效监理。
(3)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4)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督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等情况。
(5)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宣教保障
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
6.3人力保障
(1)建立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项目等三个层面组成的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2)成立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3)成立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4财力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每年要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帐。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附加险,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的赔付。施工、监理单位应为本单位员工及劳务合作人员投保相应的社会保险,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6.5演练保障
建设、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演习方案,每年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坍塌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7预案管理
7.1责任追究
实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更新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事故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向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工程规模和自身条件的改变,每年度不断修订更新本单位、本项目的应急预案。
7.3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交通局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年月日起施行。
建设、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1、编制目的
2、危险性分析
2.1工程概况
2.2危险性分析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明确救援小分队的人数。原则上合同价不大于5000万元的,人数不少于15人;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000万元,人数增加5人。
4、预防与预警
4.1预测预警
4.2事故预防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5.2应急处置
6、应急物资、设备
应明确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种类和数量。
如: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土石方工程设备:挖掘机、铲车、吊机等;
海上(水上)结构物施工:起重船、救生船、救生艇等各类船只、设备等。
工程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2
一、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及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指示和《意见》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应急体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应急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二)工作目标。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期末,以重点行业为依托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多层次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初步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基本建立;应急救援指挥网络的运作机制更加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防范、应对事故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根据交通行业应急工作的特点,我局成立由稽查站20人,客运所15人,汽管所5人,运管处5人,运输公司20人,旅游公司10人,机关5人共80人组成的专业应急队伍严阵以待,各单位要将以上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到局安监科,以确保以上人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后保证在第一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各单位还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局安监科为我局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我局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后,能在第一时间上报到局安监科。同时,各单位也要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最后,要明确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分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救援快速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预警预测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到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要实行牌板化管理。二是要全面掌握各类应急预案、队伍和资源情况,要深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审查和报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数据库。各单位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到局安监科。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有专家、群众参与,同时要做到全民参与,使预案的制定过程成为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和全员应急知识培训教育的过程。三是局安监科负责对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对于那些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或重大危险源没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企业,局安监科有权责令其停业整改;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完成备案,并要作为该建设项目安全实施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四是要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都要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及本单位实际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各,各单位要针对易发生事故环节加强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功能性演练,并与每年年初将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到局安监科。演练要有针对性,要经常化、制度化。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开发和完善应急保障、模拟推演、检测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应用系统;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应急资源数据库。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配备的应急装备、物资要做好日常维护管理。要针对本单位特点,加强关键工程、重要环节所需的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储备。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和紧急调用机制,确保储备到位、调运顺畅、及时有效、发挥作用,努力形成多层次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四是推进应急教育培训及技术进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灾、自救、互救能力。要根据需要,加大投入,积极引进、采用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工程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3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镇江212009)
【摘要】根据《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本文就企业如何与编制单位配合、环境风险能力评估、预案分类与编制、信息传递等方面,结合现有预案存在的问题,进行中肯合理的分析,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探讨
基金项目:2014年环保部监测司科研基金项目“镇江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的开发与应用研究”。
作者简介:张先宝(1973—),男,硕士,高级工程师,江苏省环境应急专家,从事环境应急监测与管理工作。
编制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能够使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制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事件产生的环境影响[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文件,《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都详细规定了编制准则和要求,笔者曾经多次参加急预案报告评审工作,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总结分析供各位同行探讨,不妥之处敬请提出不同意见共同商榷。
1业主与编制单位有机结合充分沟通
《应急预案》编制主体是企(事)业单位本身,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别,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应急预案》是企业在遇到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以自身能力如何最大程度减少污染和降低损失的作业指导书。对于风险源辨别、程序格式、信息传递等《应急预案》专业性范畴,需请相关专家编制,两者应有机结合,及时充分沟通。
而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单位往往认为既然委托给编制单位,就由编制单位全权负责,只提供项目基本情况、环评、安评等基本资料,其他工作不主动配合,编制单位调查不充分,赶进度求形式,模式化进行,同一编制单位编制不同企业应急预案类似,使得《应急预案》与实际出现偏差,具体到操作层面,指导性不强,对《应急预案》应起到的作用大打折扣。因此,业主单位要与编制单位充分沟通,特别是以下几种情况。
1.1风险评估与客观事实相吻合
风险物质环境影响的测算是环境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预判环境事件等级理论依据,但多数编制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时,风险物质环境影响评价真接引用环评报告书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而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等实际情况往往与理论上存在差异;周边环境与环评时相比也可能发生了变化。因此,编制应急预案时,应按生产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风险物质统计和风险影响测算,结合气象、地形和区域分布,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进行评估,确保计算结果相对客观准确。环境事件与安全事件要分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往往由安全生产事故所引起,但并不是所有的安全事件都会引起环境事件,要考虑到发生事故后,对企业周边区域水、气、土壤、生态以及敏感目标是否产生影响。
有的报告根据重点风险源和风险物质最大可信事件选取重点分析,多数选前两三个,实际应先预算,要针对最大可能的情况下,出现事故时的影响范围来确定,只要能引起区域污染事件的,都要进行专门重点分析,否则会误导企业,认为此类事件不重要或不可能发生,而一但此类源和物质发生事故,企业在《应急预案》中找不到指导依据,失去应急储备功能,就会影响事故救援和处理效果。
1.2现场防护和救援设施与清单一致
现场防护设施是保护应急救援人员的必要设施,而救援设施是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保障。应急预案中现场防护和救援设施与清单,往往需要根据风险物质、事故特点、环境风险、现场应急成员来确定,而企业在实际配置中经常会存在防护和救援设施配备不全,物资过期,摆放位置不符要求等情况,因此编制单位应配合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核清防护和救援设施配备情况,并在应急预案中明确防护和救援设施使用规程,明确物资核查与更换周期,确保防护和救援设施常备有效,随时取用。
1.3现场处置制度措施细化具体
目前应急预案多数现场应急救援措施模式化程度较重,针对现场具体防护、防火、防爆、防漏办法,以及救助、救火、堵漏、防渗、防污染扩散待措施,基本能够描述,但均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现场应急制度措施是企业的作业指导书,防护救援应具体到人,应急处置应具体到工段。工作规程明确所有应急救援办法,明确现场应急组人员职责。危险源位置应细化到点,必要时竖立警示牌,防护处置工作责任到人,重点岗位职责上墙。要针对相应情况编制现场处置预案,强化演练,确保警钟长鸣,任务熟练,一有应急任务不急不慌,应急救援按要求进行,最大程度减少污染和损失。
1.4企业环境应急能力评估到位
多数《应急预案》对企业自身环境应急能力没有分析,直接按导则要求制定相应的救援组织、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和保障制度等内容,实际上企业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从安全角度出发,自身是有一定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只是现有的应急能力,能否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相结合,应急制度是否满足环境事件应急要求,应该认真分析与评估,根据评估的情况,结合企业原有的应急能力,优化、合并、扩展和完善,确保在强化原有应急能力的情况下,补充完善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组织、制度、技术、物资、方案,要将企业所有的应急能力有机的结合到一起,并从环境事件应急的角度,对企业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2预案分类清晰,内容贯通一致
应急预案讲究可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可根据企业大小、环境风险种类,区别对待。因此,为体现应急预案针对性、目的性和简洁性,预案分类要清晰。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由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和附件组成。
2.1综合环境应急预案概况全面
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综合环境应急预案概括性强,针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适合于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事业单位。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应急预案》有总则、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与措施、后期处置、应急培训和演练、奖惩、保障措施、预案的评审、备案、和更新、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附件16项内容。《应急预案》编制一般章节都不会少,但其中内容繁简不一,多数预案一点不拉的将每一个内容与小章节都列入《应急预案》中,没有实质性内容就将导致原则性原话生搬硬套,指导性不强,失去可操作性。企业与编制单位要根据相应企业的类型、生产工艺、风险源和风险物质特性,对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最大可信事件,如何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降低污染,制定相应措施,对导则规定每一部分要求,涉及到的详细描述,对不相关的可少写或省略,以免画蛇添足。因此,综合应急预案要求内容全面是指按导则要求将与企业相关的所有求描述完整,不是将导则上的要求全部照搬,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才能保证《应急预案》指导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2专项环境应急预案详实具体
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主要针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因此,应当针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注重风险评价和环境影响事件的判断。
对一些大型企业,风险评估确定有两类以上的风险物质或风险源,为了突出重点,强化指导,需要有针对性的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专门的预防措施、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另外,对一些存在一类风险源或风险物质的小企业,可不编制综合预案,只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2.3现场处置预案责任到人
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主要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注重预防应急措施,指导性强。
如果说《应急预案》是企业应急处置救援的作业指导书,具体体现就落实在现场处置预案,应急现场应急预案制定一定要详细、明确、简洁,对于企业来说,一线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相对薄弱,一但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可能手足无措,不仅不会应急救援和处置,有时还会干扰和影响救援和处置,情况突出时还可能受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伤害。因此,在现场应急预案编制,责任应该具体到工种和岗位(考虑到工人有到班和换岗),防护和操作规程用流程图形式,个人防护、救援和处置操作要求应该直接和命令式,确保现场人员简单培训就能参与《应急预案》的演习与实施。
2.4附件材料完整有效
附件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批复、文件、环境风险评价、制度、清单、合同、图件等资料,应注重收集应急救援行动、应急人员培训、演练和救援过程中需要了解、掌握和参考的相关资料,同时还要考虑在风险评价等相关计算分析时需要的资料,这些资料是预案的辅助与补充,因此,在《应急预案》实施期间,应规定对这些资料的查新计划和对救援物资的更新计划。
在《应急预案》中,现场处置预案是必须要有的内容,而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则视环境风险种类和企业大小而定。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和附件内容和特点要分清,各预案环境风险分析、应急分组、信息上报、救援责任要一致,附件收集信息尽可能完善。
3事件考虑周全,应急措施到位
《应急预案》往往涉及到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特别是一些从事过安全评价的人员,过多重视安全问题而忽略环境事件。对于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是对上级区域环境应急预案的补充,也是本单位安全评价的延伸。
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1]。安全事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两者定义表明,环境事件考虑的影响因素多于安全事件,安全事件主要指造成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环境事件除此之外,还要考虑环境功能影响、生态破坏、社会不良影响。从管理的社会分工角度,公司内部因安全问题人员、设施等受到的影响,由安全部门管理。公司外部(区域级安全事故)影响由环保部门管理。因此,在环境应急预案中,重点要分析对外部影响的风险物质、风险源、影响方式、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影响对象。并重点规划一但此类事故发生后的内部应急救援、应急防护、应急储备;外部救援说清敏感目标、责任部门、疏散路线、联系清单和降低外部影响的配合方式。
4危害方式说清,保护目标说全
环境事件的产生有安全事件引发的,也有其他情况引发的,不仅对风险源可能产生爆炸、火灾、泄漏、环保设施故障等直接危害方式分析,还要对可能衍生的环境危害进行分析,特别对事故处置时可能产生的次生环境危害,事故处理后产生废水、危险固废的处理,保证这些物质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应急预案》要关注环境次生事件,要求企业做好与周边敏感人群沟通,做好宣传,以免一但出现突发生事故时出现群体性事件。
5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承上启下,注重衔接和联动
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区域环境应急预案的基础,要注意与周边企业联动,预案编制过程中,不仅要参照预案编制导则和相关文件,还要注意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或园区管理部门等相关环境应急预案衔接,特别涉及到的救援物资和技术人员的应急储备,要在企业预案中作出说明,还要进行培训与演习。预案风险评价中影响范围涉及周边企业的要将可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告知对方,同时要针对附近企业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6应急监测方案要规范
多数报告编制人不清楚如何制定环境监测方案,要么与排污口环境监测混淆,要么超企业范围与能力。实际上,根据导则要求和环境监测责职范围,《应急预案》中环境监测应该分两部分,一是针对重点危险源监测监控进行的监测,二是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监测。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重点危险源监测监控是企业自主行为,应急监测方案应建议定点监测点位,仪器设备,报警限值,流动监测方式,监测频次;应急监测记录;核查要求;数据上报和信息传递规定等内容。
事故发生后,区域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监测,由环保部门监测机构负责,但在《应急预案》也要规定企业配合方式,要求企业结合风险源监测监控情况,为环境监测部门提供事故位置、污染因子、大致排放量等基础信息,同时按《应急预案》模式,根据事故情况和气象条件,初步计算可能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供环境监测相关部门参考,并由专人配合监测部门的后勤、联络和服务等工作。
7结束语
经过近两年的评价审核,进行环境应急预的编制单位和人员,在业务能力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偶尔也会见到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值得称道的报告。本文中探讨的问题只是一家之言,希望与大家进行业务交流,共同提高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能力与水平。
参考文献
工程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4
早在2002年,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意识到,三钢作为钢铁生产联合企业,其生产过程存在着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重大危险源,应该及早地建立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在查阅大量相关资料,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以及应急能力分析基础上,编制出了三钢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内容组织实施了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习。2005年6月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着重就企业级事故预案(或者说现场预案)的编制与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编制预案工作,首先是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有高度负责的态度,有把防范事故的关口前移的要求和决心,支持并投入资源来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其次,选择参与预案编制人员,组成预案编制队伍。预案编制人员来自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除参预预案制定外,还要参加将来的预案讨论和修订、评审工作,同时又是预案实施中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人员,所以,应选择责任心强、容易合作共事,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文字能力的人员进入预案编制队伍。预案编制人员应包括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物资供应、生产调度、车辆运输、通讯联络、工程抢险抢修等部门单位的代表;三是,预案编制组成人员确定后,应明确编制负责人,制定编制计划,指定执笔人员,保证整个预案编制工作按计划实施。
二、危险性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
1、危险分析。危险分析要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分析两个步骤。组织将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识别出来,作为下一步风险分析的目标。在危险识别时,应该注意满足国家法律、地方政府法规与规章及其标准要求。危险危害辨识可采用经验法,例如,有可供参考的先例、有以往经验可以借鉴的危险、危害因素辨识过程,这样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应用系统安全分析方法进行危险、危害识别,过程、方法比较复杂,专业性强,一般较少使用。根据危险危害辨识结果进行风险分析,分析紧急情况的可能性和对组织的潜在影响。危险分析尽可能全面、周到,根据潜在影响来确定各类危险的大小,确定出重点关注的风险。但要完全准确地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不太现实的,所以,不必过多地把精力集中到对事故可能性的精确定量分析上,可以用相对性的词汇来标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关键是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评估。
2、应急能力分析。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采取不同的对策措施。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设备(设施)、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培训等。应急资源和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制定预案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资源和能力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对策。
3、采用经验法开展危险与应急能力分析。危险危害与应急能力分析包括的内容很多,同一内容又有多种不同分析评估方法,占用预案编制的时间长,工作量大,即便都采用定量分析法也会因为危险危害因素众多而降低了分析的准确性,况且危险因素处在运行变化的环境下,所以,建议采用经验法开展危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估,用定性分析法进行风险判定。如果企业有安全评价,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或者建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经历,那么可以直接利用其中成果,减少预案编制中的工作。
三、预案的编制与评审
1、预案的编制。根据组织风险与应急能力现状,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如是大型企业,预案可以根据组织内部责任主体或影响范围分级编制,把预案进一步细化为分厂级、车间级(应急措施)来编制或控制,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条理性和有效性。比如,公司级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只对预案的指导思想、企业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确定与分布、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信号规定及汇报制度、事故处理、制订预防事故措施、紧急安全疏散、工程抢险抢修等方面作原则性的规定,各阶段、各部门具体工作未作详细描述,仅凭这个预案是不能组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的,它只是公司总的预案、总目标,是指导性文件。因此,还要根据具体的危险源制定应急分预案(或应急程序文件),针对具体的危险装置、设施或场所规定作业程序,指导较为复杂的应急行动,使某些应急行动程序化、标准化,确保应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不会发生误解和误操作。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二级单位由于对编制应急预案不了解,在制定预案时按总预案编制方法来制定,缺乏有效的针对性,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中被作为不符合提出。
2、预案评审与实施。为保证应急预案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应急响应人员和预案编制人员,对编制的预案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评审,广泛收集意见或建议,经修改充实后报批实施。
实施应急预案不能单纯理解为对预案的培训或演习。应急预案经批准实施生效后,就融入组织的整体活动,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生产装置、设施等条件和资源的变化都会带来应急方案内容的变动,这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错误的预案造成错误的指挥,不仅影响应急救援行动,还存在扩大事故危害的风险。
3、预案应被广泛知晓。应急预案经编制形成文件,但应急准备工作并没有结束。预案经批准实施后,组织应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培训,让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启动紧急情况警报系统、如何自我防护、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使预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应急救援器材完好备用。对于正常下不常使用,而在紧急状态下必不可少的救援物质,如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固定式或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器、苏生器和应急照明灯等器材随时处于备用状态。救援物质不仅要齐备,还要定位存放,定期检测,有专人负责管理。
四、预案的演练与实施
1、多种形式演习,保证应急能力。预案的作用是指导应急人员日常培训和演习,在紧急状态下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响应行动。讲应急演习,使人联想到军事演习,以为要动用许多物质,花费很多精力,所以对演习往往是讲得多,做得少。明知演习很重要却懒于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其实可以适当组织桌面演练。组织者对演练情景进行口头演习,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还可以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行动进行演练活动。这样的演习好操作,成本低,能保持应急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达到锻炼和提高队伍的目的。当然,最好进行全面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演习,以检验和评价应急组织的应急运行能力。
2、善于利用废旧设施、场所组织演习。为达到真实的应急响应和救援效果,建议利用废旧设施或场所组织演习。2004年5月,三钢利用煤化工公司废弃系统,就成功实施了大型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习,收到了很好的现场效果,从中发现了预案中存在的不少问题,使预案得到了及时修订和完善。但组织这样的演习机会并不多,应当珍惜。所以,在实地模拟演习时,组织单位应认真设计演习方案,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情况;参加演习人员(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要认真体会和扮演角色,按要求完成所各自承担的演习任务。
3、演习的人身安全应放在首位。应急演习是针对模拟事故条件下,执行实际紧急事件发生时的排练活动。在做应急演习方案或设计演习情景时,应将参加演习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不要因为演习而造成重大事故。当演习的对象或其周围安全区域内,存在危险化学物质、危险设施或场所时,如油库、煤气、氧气等危险区域,应特别注意演习安全,防止易燃物质产生火灾,由火灾引发爆炸、连环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4、应重视演习记录。演习记录不全或没有记录,缺乏演习评价、总结资料,致使演习结果评估不充分。主要原因是:演习方案制定不周密,只关注演习本身的组织,忽略了演习评价人员的作用;其次,评价人员对应急预案、演习方案不熟悉,观察演习责任心不强,没有能够很好地记录下观察结果。
5、演习评价不可缺少。演习结束应及时组织总结与讲评,它是全面评价演习工作的重要步骤。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往往被参加演习的单位或人员遗漏,以致于演习组织部门在演习结束后要去追补有关评价资料,使得演结评审匆忙、草率,降低了演习评估质量,不利于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完善。
工程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5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最新版一、修订背景
20xx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原《办法》亟需修订完善。
(一)应急预案工作的背景和重心发生变化。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应急预案的定位从补充应急管理制度向完善应急准备、规范应急处置转变,工作重心从解决预案有无向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转变。同时,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对简化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程序提出了要求。为推动应急预案工作与时俱进,适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需要,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应急预案主体责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应急预案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文)、《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101号,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应急预案功能定位、编制程序、管理责任、预案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应急预案应当体现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的特点,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当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广泛征求意见,强化政企应急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突出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动态管理。而原《办法》已不适应新的要求,主要问题是重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内容,轻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重预案内容的全面性,轻应急预案内容的实用性;重规范企业内部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重规范应急预案的签署,轻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动态管理。因此,需要通过修订原《办法》补充和细化相关具体要求。
(三)一些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需要通过《办法》汲取和改进。根据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导致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原因之一,就是瑞海公司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应急处置力量、装备严重缺乏,不具备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近年来一些部门和企业采取了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等措施,指引从业人员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阻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这些措施有利于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加以推广和实施。
三、修订过程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前期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着手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并于当年年底形成修订初稿;20xx年、20xx年先后两次征求了全国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部分中央企业的意见;20xx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在政府网站修订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并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20xx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组织召开《办法》修订法审会;经反复研究、协商和修改,《办法(修订送审稿)》逐步成熟完善,20xx年6月3日正式。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总共包括7章、48条,比原《办法》增加了9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当前,应急预案工作重心已向推动企业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实现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方面转变。为此,在适用范围增加宣传、教育、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同时在管理原则中增加动态管理环节,以强化应急预案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主体责任,解决预案工作在企业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的应急预案工作职责。
(三)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原则,突出以应急处置为核心;不再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专项预案作强制要求,简化各类预案内容,以推进应急预案简明化,解决企业预案上下一般粗、内容重复等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近年来的实践表明,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是提升第一时间应急处置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处置卡的规定。
(四)调整了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增加了成立编制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条款;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衔接的规定,增加了预案衔接、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和公布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取消了应急预案评审必须邀请预案管理部门参加的强制性规定;为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预案多头备案、审查过多、跨区域企业预案备案主体不明等问题,防止应急预案备案作为前置审批,结合工作实际将备案主体调整为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备案方式明确为告知性备案,增加了备案时限要求,并界定了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主体。
(五)加强了应急预案实施。为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删除了原《办法》三年一修订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预案定期评估和发生事故后及时评估总结,以及法定情况出现时强制修订的制度。
(六)调整了相应法律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处罚相关规定,在第五章监督管理中将应急预案纳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必要内容;在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增加了应急预案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细化执法标准和内容,明确执法权限。
五、认真做好《办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局要依据《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修订《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备案范围,强化应急预案管理。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协调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监管责任,推动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切实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工程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6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管理;应急体系建设
1引言
公司党委的第十六次党代会报告对公司未来五年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面对未来向好的发展环境,公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和提高,不确定的因素也会相应增加,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更好为企业稳步发展保驾护航,其中应急管理更是重要的一环,随着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风险的增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对提高企业隐性效益意义重大。作为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时刻不忘培育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动能,从细小处着手,做好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公司应急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本文旨在通过对以下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探索解决方法,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2机制建立不完善,思想认识不到位
要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这不只是安全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集中企业全体人员的智慧和力量,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厘清层级,共同编制应急管理制度、确定应急职责、完善应急奖惩、配备应急物资,从而形成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虽然《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但是,仍然存在企业负责人对此不够重视,或者存在错误的观念,认为应急管理工作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情,导致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组织或者参与”者变成了“唯一”者。但是安全管理人员往往会受到本职工作的知识限制及调动资源的职权有限的影响,导致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低下,问题考虑不充分,体系建立不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或职责分工不合理,并且应急预案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只是安全管理人员知道的现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会形成混乱的场面,在应急救援行动中人员和物资调动不协调,导致救援行动不及时,不能高效完成应急救援行动的目的。对策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细化各级人员应急职责,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加强对全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应急培训,将各层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升到政治高度。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领导,从全局角度出发,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各级参与,领导负责”的机制,建立完善高标准、高水平的应急管理体系。
3应急预案体系层级不清,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在这里可以简称为“三级预案”,并对“三级预案”的作用和主要内容给出了指导性意见:总体预案是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应急救援体系、预警机制等;专项预案是针对某一类事故的救援方案,必须遵守总体预案的基本框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施工现场事故类别编制的具体措施办法。很多企业并没有分清“三级预案”之间的层级关系,导致综合应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不衔接;或编制的应急预案未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尤其是建筑施工单位岗位人员发生了调动,现场处置方案未结合现场人员调动情况进行及时修订,或者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过程中无现场一线作业及管理人员的参与,导致一线人员对自身应急职责不明确,发生事故后难以按照预案进行操作,导致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缺陷。对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成立编制工作组,根据本单位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明确本单位应急管理层次、指挥体系、响应级别等,由企业负责人统筹组织,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从救援体系、预警、响应、应急救援技术、应急保障等方面提高应急预案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考虑与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现场处置方案是“三级预案”的“第一道防线”,建筑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区域管理制度,明确各区域应急责任人员,减少区域责任人员的流动,组织区域责任人及有应急救援职责的人员共同参与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确保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都能明晰本岗应急救援职责,筑牢应急预案的“第一道防线”。将应急预案职责落实到人而不只是停留在“纸”上。
4预警、响应机制不明确,缺乏系统的策划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根据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同一事故类型就编制了多个单独的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中程序内容多次重复,未系统化建立预警、响应机制,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在响应过程中无法准确执行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职责,在救援过程中出现错误的操作步骤或者应急程序,完全忘记了应急预案的本岗应急职责,对应急预案的执行发生较大的偏差,发生事故后造成应急响应级别不对应,尤其是应急响应级别不够,营救救援行动不及时,反而给应急处置带来负面的效果。对策措施: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特点和难点,排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由企业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系统策划,制定协调统一的各项应急预案。虽然施工现场潜在的事故类型多种多样,但一个单位的应急资源却是固定的,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充分利用本单位现有资源,针对本单位潜在事故类型、应急资源、应急救援能力等各方面的因素,站在整体角度系统策划各个预案之间的关联,保证预案之间的协调性。同时各层级人员要做到自身职责认识到位、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程序,保证应急管理体系的正常开展;严格按照本单位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建立响应分级机制,同时明确响应升级条件,各级响应接口要严密。同时在应急资源保障方面,除了需要了解自身软硬件条件外,还应该将上级及周边社会环境的各项资源统筹考虑,以自身资源为保障,社会资源为补充,更进一步的与上级及当地社会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进一步确保应急响应机制的完善、有效。
5应急预案教育培训不够
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缺少对内部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缺乏专业的培训教材,多数情况下应急预案培训只是照本宣科,内容单调乏味;未针对不同层级和不同岗位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应急培训;专业救援人员未接受过专门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造成了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不专业”;企业领导未参加过事故应急指挥能力的相关培训;种种情况最终造成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响应的应急救援能力,导致事故发生后无法高效、迅速地开展救援工作。对策措施:要积极开展应急教育培训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订培训大纲和计划,组织专业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编写各岗位的培训教材,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分批次对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应急培训,确保教育培训不漏一人。明确各层级应急响应程序和岗位职责分工,提高全员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技术水平。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专题活动,采用互动、体验、模拟等方式开展贴近实际的应急宣教活动,有效增强培训效果。
6演练形式化,缺乏有效实施
应急演练前期准备工作较多,需要成立应急演练小组,明确演练科目并制定应急演练方案,进行职责分工和演练前的教育培训等,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实施。目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的应急演练活动过于形式化,通常编制的应急演练方案只是一个剧本,并未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明确演练程序,太过于注重可观摩性,只是“演”而不是“练”,忽略了应急演练的根本目的,无法起到提升应急能力的实际作用,更无法使应急演练成为完善应急预案的有效手段。对策措施:应急演练前需要了解企业存在的事故类型,根据目前阶段的需要确定演练科目。前期要成立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由组长统筹组织做好应急演练的策划工作,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做好参练人员的前期交底,确保参练人员熟知演练中的应急响应、物资调动和救援流程,把每一次应急演练都当成事故救援来进行,不允许在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马虎,通过演练真正达到提高应急响应速度、提升应急救援水平的效果。演练结束后要根据演练情况,切实做好总结,针对问题和不足修订应急预案,真正达到完善应急体系的目的。
7结束语
应急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与否的重要体现,完善的应急体系,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任何企业都要坚定“生产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为基本的准则,而应急救援作为挽救人员生命的最直接手段,需要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应急工作,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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