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欺凌安全演练方案范例(3篇)
防欺凌安全演练方案范文
围殴、扒衣、扇耳光、拍……近期一系列校园欺凌事件情节恶劣,令人震惊和气愤。一些青少年作为施暴者,毫无羞耻和怜悯心,更有甚者,还将欺负他人的视频传到网络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整个过程他们表现得非常嚣张和无所谓,这让家长和社会各方惊愕不已。面对日益严峻的校园欺凌现象,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对发生在学生之间的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在整治校园欺凌的各项活动不断展开之时,我们也不禁思考:什么是校园欺凌?为什么花季少年会成为施暴者和受害者?如何做才能真正让校园欺凌远离学校,远离孩子?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关于校园欺凌,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大多数研究者采用的是英国伦敦大学史密斯教授提出的校园欺凌定义:“指有意造成他人伤害的行为,这种伤害可能是身体的或心理的。”
校园欺凌可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直接欺凌是指欺凌者直接实施于受欺凌者,包括肢体欺凌和言语欺凌,间接欺凌则是通过某种中介来达到欺凌的目的,例如通过散播谣言,利用人际关系,煽动他人恶意对待等方式,将受欺凌者排除在某个团体之外。
二、校园欺凌的危害
校园欺凌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被欺凌者会产生极度恐惧的心理,害怕上学,对他人心存警惕,整日惴惴不安,严重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而欺凌者在施暴的过程中,心理逐渐扭曲,认为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甚至以欺负他人为乐,认为施暴是自己能力的体现,是一件值得骄傲和炫耀的事情,长此以往,一些欺凌者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那些为数众多的旁观者,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受到不良影响,他们要么转变为欺凌者,通过施暴来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要么变得毫无同情心,对他人的痛苦无动于衷,内心冷漠。
三、青少年校园欺凌行为的原因分析
(一)青少年自身的原因
从欺凌者角度看,许多欺凌事件的发生,是由欺凌者的生理、心理发育特点所决定的,作为青少年,他们处于生理、心理发育的高峰期,具有精力旺盛,情绪起伏大,自尊心强,好攀比等特点,因此,他们可能因为一点小矛盾就恼羞成怒,大发雷霆,或者出于模仿、炫耀等原因对他人进行欺凌。
从受欺凌者角度看,他们大多性格内向、敏感、懦弱,身材偏胖或偏瘦,家境贫寒等,正是因为具有这些特点,他们看起来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容易沦为他人嘲笑、排挤的对象,最终成为校园欺凌的目标。此外,由于他们的反抗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很多学生在遭受校园欺凌之后,出于恐惧、好面子等原因,并不会选择向教师、家长等报告此事,而是自己默默承受,这也使得欺凌者更加为所欲为,肆无忌惮,最终导致校园欺凌的不断持续和升级。
(二)家庭教育的失守
第一,教养方式存在偏差。在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寇教授看来,专制型及放任型的家庭教养方式,都容易引发学生产生不良行为。在专制型家庭中,父母往往采用粗暴的方式对待孩子,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孩子模仿父母的攻击行为,久而久之,习得了暴力和攻击行为,另一些孩子则习得了消极忍受的应对方式;在放任型家庭中,由于父母对孩子溺爱,一些孩子变得目无法纪、自私自利,他们以自我为中心,完全不顾他人的感受,甚至以欺负弱小者为乐,还有一些孩子,由于父母的过分保护,性格懦弱,独立能力差,在校逐渐沦为被欺凌的对象。
第二,家庭环境不和谐。欺凌/被欺凌者的家庭往往是缺少温暖的,父母冷漠,不参与孩子的生活,忽视孩子的感受,或者采取敌意、拒绝的态度,过度控制和约束孩子,或者过度保护、溺爱孩子,家庭中父母双方关系紧张,离异或经常争吵,有些家庭还存在家庭暴力。
第三,家庭教育缺失或教育理念不当。很多欺凌事件的施暴者都是留守儿童,他们从小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面对同学间的冲突,他们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如何宣泄自己的情绪,最终往往非理性地选择了暴力这种方式。还有一些家长向孩子灌输明显走偏的教育理念,“宁做狼,不做羊”“不能吃亏”“不能受欺负”……这样的家庭教育理念使孩子倾向于采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
(三)学校教育的缺位
第一,重智育轻德育。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不少学校过分看重学生的分数而轻视学生品德的培养,对学生的评价标准单一,学习好就一切都好,因此,当成绩好的学生参与校园欺凌事件时,教师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在无形中纵容了这些学生的不良行为,相反,那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由于得不到教师和同学的关心和认可,缺乏自信、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这也是很多学生日后产生欺凌行为的重要原因,而当他们受到别人欺负时,教师们常常认为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有责任”,甚至反过来责备受害者。
第二,缺乏相应的预防及惩戒机制。目前,大多数学校和教育部门都缺乏应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及惩戒机制,一旦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和教师往往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常常将校园欺凌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混为一谈,对欺凌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简单惩罚,难以对校园欺凌形成足够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从而导致欺凌事件屡禁不止。
第三,法制教育缺失。目前,我国学校的法制教育尚未全面开展,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作为欺凌者,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欺凌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作为被欺凌者,当遭遇欺凌时,他们不知道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理机制”课题组于2014年曾开展过一项专门调查。调查中,65%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64.7%的调查对象选择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60.5%的调查对象表示,如果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就不会实施违法行为。
(四)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人心浮躁,在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引发无休止的争吵甚至最终演变成严重的暴力事件,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影视、游戏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元素,甚至对暴力行为大肆宣扬和美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的心理和行为;此外,受拜金主义观念的影响,一些学生无心学习,贪图享乐,把获得金钱作为自我能力的证明,他们通过暴力威胁的手段,欺凌他人,敲诈同学钱财。
(五)法律惩罚力度不够
目前,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对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校园欺凌惩处无方。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这样的法律规定,许多未成年人实施了校园欺凌行为,却不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更有甚者,故意钻法律的空子,因为无惧受到惩治,他们行事随心所欲、肆无忌惮,社会影响恶劣。
四、青少年校园欺凌行为的应对策略
(一)强化家庭教育监管责任
作为家长,不应该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更应加强孩子道德素质及心理素质的培养。家庭中要有底线教育,教育孩子要遵纪守法,指出违反法纪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家长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行为榜样,让他们能够理性处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此外,家长平时应多陪陪孩子,关注孩子的行为及心理变化,多和孩子沟通交流,让孩子知道如果遭遇校园欺凌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告知家长及教师,采取理性的应对措施。
(二)加强学校道德及法制教育
学校要改变“重智育轻德育”的教育理念,定期邀请公安、司法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反校园欺凌培训等,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对尊重生命、同情弱者、遵纪守法、以理服人等价值理念的正面引导和教育;营造反欺凌氛围,制定并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及处理机制,建立专门的校园欺凌援助机构,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建立严格的校园惩戒制度,对校园欺凌行为要严肃处理,不能简单地通报批评了事,全面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净化社会风气
要加强正能量事迹的宣传报道,为青少年树立好的行为榜样。相关部门要对影视、游戏及网络中存在的暴力、欺凌、色情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管理,加大处罚力度,持之以恒地净化影视、游戏及网络空间。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缺乏关于校园欺凌的专项法律、法规,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实际处罚很少,力度也不够,难以对欺凌者产生震慑作用,鲜少体现法律的严肃性。我国原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曾表示:“我们要通过修法、释法,让恶意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纪律、法规、法律的惩治。”因此,相关立法机构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规,明确监护人、学校、社区、公安部门等的相关职责,加大对校园欺凌案件的惩罚力度,只有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才能真正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五)建立专门的援助机制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认为,应对校园欺凌,我国缺乏的是一个有针对性的援助机制,而不能简单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制裁。“这套系统不仅要有立法,还需要一个庞大的专门做儿童保护工作的社工队伍。”童小军介绍,“美国的中小学均需有驻校社工,如果社工人员不足,也可由护士或心理医生替代,但他们必须接受过专业的儿童保护工作训练。”目前,我国缺乏关于校园欺凌的援助机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我国儿童保护制度建设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早日建立专门的援助机制,促进我国儿童保护体系的建立,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防欺凌安全演练方案范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调度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8月30日召开是全国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9月28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1月8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二次、十三次主任会议等精神,综合研判分析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安排部署第四季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一早我们现场参观了碧江区中等职业学校“平安智能校园创建”工作成果展示和铜仁市第十五中学“校园防欺凌工作”开展情况,效果很好;两个学校也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市教育局安监办对1月至10月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通报,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任务,增强思想认识
1至10月份,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总体稳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安全云”等大数据校园安全管理平台试点建成并有效利用,筑牢了学校安全稳定大防线,并在实践运用中展示其强大功能;二是全市近百万名师生、家长参加了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安全知识在广大师生和家长中普及正逐步形成,目前位居全省第二名;三是“省级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有序推进,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参与的积极性日益高涨,创建氛围良好;四是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善,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音像书刊制售点、网吧、游戏室、KTV等得到有效整治,育人环境有效净化;五是市教育局被评为“全市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全省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六是涉校涉生事故事件数和学生非正常死亡数较2017年同期相比,实现了双下降目标,分别下降48.1%和58.33%。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区县、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校园安全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依然时有发生,个别区县、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思想认识高度不够,对新形势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思考不够、研判不足;个别区县和学校不关注上级指令和下发的文件,对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不传达、未落实情况依然存在;部分学校未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存在侥幸心理,学生的安全感、家长的满意度还达不到期望值;二是网络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缺乏检测技术,我们必须学会借力发挥,对网络舆情、负面影响大的消息,敏感性不强,研判不够,与宣传部门、公安网监配合、协作力度不够,网络舆情反映不灵敏、处置不及时,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时有发生;三是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干部严重不足,编制空缺、占编他用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其他工作任务占用安全管理干部精力,安全管理干部不能全身心投入做好业务工作;部分学校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管理干部配备不齐;个别区县校园保安采取学校自招,经费得不到保障,准入程序不规范;四是安全演练与法治教育有待加强。区县主城区部分学校教育资源容量不足,学生活动场所有限,学校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效果不好,难以达到演练预期效果;农村留守儿童和城镇新市民子女增多,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淡薄,监管难度大,一些学校未针对这类新情况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五是学校在建工程安全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新建和修缮学校校舍校园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不够,安全警示标牌标识和安全警戒线、安全防护栏等警示防护措施设置未有效落实;消防设施、视频监控安装与办学不同步;个别学校精细化管理不够,只停留在过得去,应付式、表面式安全管理状态,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部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台账清单管理缺失,对排查的安全隐患没有形成闭环管理;六是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区县、乡镇专项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建共治格局有待加强,部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不够,流动摊点、网吧、经营性娱乐场所等依然存在。
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任务,增强忧患意识,强化使命担当,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规避事故风险,全力抓好本年度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到“三个千万不可”:一是校园安全工作要防范在先,千万不可本末倒置。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有防范在先、不能亡羊补牢。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一定要事前从各个层面落实责任,从各个环节、各个部位、各个领域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清除隐患,决不可本末倒置,决不可事故发生后才总结、才追责。沉痛的教训都是带血的,事前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做好工作,好多事故是不会发生的。在校园安全管理上,我们不能讲大话,也讲不起大话,只有认真地抓、扎实地做,才能防患于未然。二是校园安全工作是一票否决,千万不可掉以轻心。校园安全工作必须以落地有声、抓铁留痕的作风来抓,无论是思想认识、行为方式,还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千万不可假大空,必须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有力有效地去作为。三是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是人命关天,千万不可麻痹大意。校园安全工作事关千万个家庭的和谐稳定,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家长关心,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一条“红线”,也是“带电的高压线”,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如果安全责任落不实、隐患排查不细致、问题整改不彻底,只求过得去,不求做得实,就最容易出事,极有可能付出生命和血的代价。我们一定要有忧患意识和戒惧之心,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敢抓敢管,勇于负责,全力做好防范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和半点疏忽大意。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防范能力
(一)深入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及时联合政法委等11部门下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形成联防联治工作格局。全市教育系统要全面启动“123456工作法”抓实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一是联合各综治成员单位,组建全市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班,建立健全系统化的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体系;二是加强心理疏导,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心理咨询室,定期开展心理疏导活动,普及校园欺凌防治知识和反欺凌技能;三是加强教育培训,采取学校教育、学生教育、家长培训有机结合,做到宣传教育到位;四是加强问题摸排,定期不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建立欺凌整治台账;五是加强值班值守,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校园欺凌防治专项整治队伍作用,特别要加强容易出现校园欺凌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值班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处置校园欺凌行为;六是加强分类处置,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区县、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进一步充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队伍,开展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滚动摸排工作,通过走访、接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建立台账管理,加强防范,铲除黑恶犯罪势力源头,加强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排查整治、日常监管,强化校园特殊群体、重点人员的跟进核查力度和服务管理,严防其拉帮结派,严防其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要主动作为,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整合政法、综治、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收集的涉黑涉恶资料,逐级分解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整治。健全涉校问题风险评估机制,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排查、化解涉黑涉恶问题,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涉黑涉恶问题化解格局,打造安全文明校园零缺位。
(三)深入开展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工作。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活动,高度重视坚持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认真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排查工作制度,健全排查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工作,将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党支部、行政会、职工会)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并认真开展培训。各级各类学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灌输宗教教义,不得干扰、阻挠学校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教育,不得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学校使用的教材不得有宣传宗教思想的内容,任何教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严禁外籍教师在学校从事传播宗教的活动。正本清源,明辨是非,切实提高全市师生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增强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夯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基础。
(四)深入开展精神传销防范治理工作。各区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深入开展校外不法培训教育机构、信息咨询公司等精神传销有害培训排查整治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排查,要积极主动作为,与公安、人社、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查处力度,对培训证照不齐全、资质不合格、培训性质达不到要求的培训机构,该整改的限时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二是坚持教育和打击相结合,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及时曝光打击非法精神传销的成功案例,破除精神传销的各种谎言,三是加强对广大学生的打击非法精神传销专题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防范意识,认清精神传销真面目,提高广大学生对非法精神传销活动的辨别能力和免疫力。从根本上杜绝被精神传销团伙欺骗的可能。
(五)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抓好警务室、宿舍、实验室、食堂等人员相对集中、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逐一制定科学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已整改完成的隐患,区县教育局必须进行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销号通知,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一定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五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各区县教育局要及时书面报告政府,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抓好本辖区本单位涉校涉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严格执行周议稳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随时掌握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个人极端事件、学生团伙矛盾纠纷、精神异常学生的排查力度,将排查出的问题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务必做到“一事一判,一人一案、一案一策”,把问题和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严防恶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七)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和今冬明春火灾的规律和特点,以“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班会、校园广播、宣传专栏、图片展、黑板报等载体对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师生的防火知识,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收看一次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开辟一块消防宣传专栏;积极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活动,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100%;三年级以上学生做到“两知一会”(知火灾危害性、知如何报警、会逃生自救)。各校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教育学生不带火种到山场、林场等地玩耍,发生火灾时要远离火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火、救护工作。
(八)深入开展禁毒、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推进毒品治理深化禁毒斗争,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毒品认知和抵制能力。坚持真抓实干,确保禁毒斗争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增强责任意识,科学规范、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决不能使用劣质食品和上级文件规定禁止使用食品。切实做到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季节流行性疾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师生对季节流行性疾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工作;认真落实好学校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病例报告制度和疫情监测制度等。
(九)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和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各区县、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校车和教师私车的管理,将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切实增强做好当前低温雨雪凝冻天气下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密切关注气象台的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子女离校期间的监管教育,禁止子女在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期间的一切户外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寄宿生的监管,确实因极端恶劣天气不能回家的,要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关爱和安全管理工作。要联合当地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道安办、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加大对幼儿园校车的督查力度,确实因凝冻路滑不能运行的,必须责令停运,严防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深入开展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师生、家长参加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让师生、家长自觉接受安全教育。目前,我市目前仅有1117所学校,1.3万个班级,2.7万名教师,40余万名学生,65余万名家长参赛,参赛总人数近110万人,还未达到65%,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滑趋势,充分表明,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希望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组织参赛,力争今年夺取全省榜首。
(十一)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坚持平安校园创建与平安区县建设、平安铜仁建设、“一区五地”建设同步,以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为载体,按照《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考核实施细则》,对标对表,落实安全措施,建设平安校园,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能力。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铜府办发〔2018〕52号)要求,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抓好各项硬指标的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将按照推进时间节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运用到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工作考核和教育工作考核。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担当
(一)督导检查到位。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学校安全纳入教育重点工作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并进行通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责任落实到位。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学校安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人头,凡因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实施、人员、资金等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是学校责任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首先问责校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处理,绝不手软、绝不迁就姑息。
防欺凌安全演练方案范文篇3
一、督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中职学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中职学校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后勤保障情况。校(园)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建立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7.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三节”(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二)校舍安全管理
8.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9.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校(园)食堂就餐环境。校(园)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10.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校(园)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2.校(园)“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校(园)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学校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3.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校(园)宿舍明火取暖现象。
14.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校(园)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
15.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6.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7.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二、督查要求
(一)全面自查。2月27日至3月3日,教育部将派出专项督导组抽取我省1—2个市州进行实地督导,每个市州抽取学校不少于6所,督导学校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各县市和各校(园)要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县市教体局、教育督导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重点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自查报告要涵盖重点内容涉及的5个方面17项工作情况,于2月24日前报送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州教体局,自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二)重点抽查。每个督查组由3至4人组成,必须深入6至10所学校开展督查,做到村小、中心完小、九年制、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全覆盖,根据各学段特点确定督点;每个县市须查1至2所幼儿园。
(三)加强反馈。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方案要求,深入校(园),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对违规办学、违规收费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校(园)和县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令及时排除。督查结束后,要向学校和县市教体局进行情况反馈,推介典型经验,找出问题,各督查小组于3月3日前将督查书面材料交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联系人:朱x,电话:xx,电子邮箱:xx
三、人员安排
3个督查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长:吴xx
成员:罗xx朱xx
督查单位:xx县xx县xx县
第二督查组
组长:王xx
成员:何xx
督查单位:xx市xx县xx县州直学校
第三督查组
组长:向xx
成员:朱xx
督查单位:xx县xx县xx民中州民族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