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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总结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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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对策;大营街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1-0018-0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促进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大幅提升,农民收入也得到了巨大改善,制度变迁的边际效益得到了充分彰显。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改革的不断推进,人民生活迈入小康的同时,城市和农村的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拉大,制度变迁的边际绩效已然不再明显。如何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寻求农业和农村“第二次飞跃”的制度动力,推动中国农村经济的更大发展,被誉为“云南第一村”玉溪大营街镇的集体经济发展之路为我们提供了启示。

一、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集体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集体经济实践形式呈现多样化特点,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1.统分结合重“分”轻“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目标是打破以“一大二公”、“大锅饭”为主要特征的制度,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现家庭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有机发展。但长期以来,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践中,“分”的彻底,“统”的无力。发展中过多地注重个体的发展,而忽视了集体的积累,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小农经济的回归,造成了土地细碎化分割、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集体资产流失,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农民一盘散沙等问题。

2.发展资金不足,后劲乏力。由于长期过分强调“分”的成分,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不足,使很多村镇成为了“空壳村”、“空架子”。加上集体经济往往承担过多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养老、医疗和幼儿园等公益建设,集体经济难以为继。加上近年来银行信贷部门风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贷款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农村靠贷款创办集体项目的难度加大。此外,部分村级债务沉重,给发展集体经济背上了包袱。面对发展资金严重不足,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乏力。

3.集体积累缺乏有效保障机制。农村集体积累缺乏有效保障机制,导致集体积累严重不足。一是对村集体资源缺乏有效开发手段,致使许多村庄守着资源却受穷。二是集体收益没有保障。根据宪法规定,农村土地等资源归集体所有,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得不到体现。如在土地征占用补偿费问题上,“分光用光”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集体资金管理混乱。有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不健全,实行“家长制”管理,集体土地、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管理权集中在村主要干部手中,群众无法真正监督。少数村干部贪占挪用公款,或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盲目投资搞项目,结果“富了和尚穷了庙”。

4.农村集体经济缺乏带头人。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一定要有好的带头人。但从全国多数农村来看,大多缺乏发展集体经济的带头人。一是不少村干部思想僵化,观念守旧,跟不上市场经济的新形势,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他们往往过多强调客观原因,“等靠要”思想严重,存在着“小富即安”的想法,集体资产管理的目标仅限于“守住家业”,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缺乏信心和办法。二是农村的很多能人也不愿意搞集体经济。要干出事情来,需要担风险,而且总会有人说三道四,不如自己干痛快。三是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均衡,导致农村能人外流。很多有一定知识和能力的人往往选择外出打工,一般很少愿意留在本村。

5.农民集体主义观念淡化。农民是一个集劳动者和小私有者于一身的社会基层。既有要求走集体致富的要求,又有个人发家致富的强烈愿望。体制解体后,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集体主义意识有所弱化,认为“搞集体经济赚了是自己的,亏了是大家的,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有人在,因而参与集体经济的热情不高。只顾眼前利益与自身利益,经常为土地、邻里界限闹矛盾、引争议,阻碍了国家建设和集体事业发展。

二、大营街镇集体经济发展经验考察

大营街是云南玉溪市下属的一个集镇,位于它位于玉溪市西南部,距中心城区4.5公里,距省城昆明90公里,全街道辖10个社区居委会,50个自然村,106个居民小组。改革开放以来,大营街依靠发展集体经济,在任新民等带头人的带领下,从开始的村办建筑队起步,抓住机遇,统一土地经营权,先后建成和发展了滤嘴棒分厂、水松纸厂等卷烟辅料加工厂和云南玉溪隆恒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等乡镇企业;依靠大营街自身资源发展旅游业,建成了汇溪宾馆、汇龙生态园、玉泉寺、玉泉湖、映月潭休闲文化中心等旅游休闲景点,形成了集工业、休闲、娱乐、旅游、商住为一体,各种生产要素聚集的现代城镇体系。从1995年大营街居委会经济总收入超过10亿元,到2012全街道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81.5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800元,大营街人过上了“老有所养,壮有所为,幼有所教”的幸福生活。这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带来了启示。

1.权威的领导班子。大营街群众认为,他们的成功靠的是领导班子,是因为班子有感召力,群众拥戴,大家团结一心抓产业,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党总支书记任新民更是堪称群众心里的一面旗帜。他始终与村民劳作在一起,与大营街的发展联系在一起,表现出较强的领导能力、无私的献身精神和敏锐的政治远见。大营街发展中建设了一个团结协作的领导集体,他们有一套清晰的发展思路:大营街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自觉融入到城市中,必须大力发展集体工业经济,以产业为支撑,实现共同富裕。

2.以土地集中经营为基础。土地集体所有制是集体经济生存与发展的制度基础和保障。中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绝大多数农村土地分到了农户手中,实质上成为一种“有分无统”的“农民小规模经营”。土地分散经营,细碎耕作,既无法保障农民的收益也无法形成规模经济,集体的作为也没有依托。大营街带头人在全国热火朝天包产到户的形势下,审时度势,结合居委会发展实际,顶住压力,留足耕地,实行土地集中经营,为二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解决了用地问题,居民基本脱离农地关系,到企业上班拿工资。同时,大营街居委会把原来的1000亩土地投入资金改造成可以机耕机耙的高产田,将耕地集中向农业经营大户手中,全居委会只有6户农民管理经营全部耕地,发展了花卉、水果等特色农业,生产效益大幅提高。大营街还对集镇建设统一规划,建设的住宅楼由集体和个人共同投资,使全体居民全部住进了楼房。

3.以工业经济为动力。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国经济复苏带动了卷烟行业的快速发展。任新民等大营街的带头人敏锐地捕捉到了全国卷烟行业都要高价进口辅料滤嘴棒、水松纸的信息。经过艰苦的谈判,1988年,在玉溪卷烟厂的鼎力帮助下,大营街贷款4000多万元,与玉溪卷烟厂合作,先后建起了玉溪卷烟厂滤嘴棒厂和玉溪市水松纸厂,进行科学管理并大搞技术攻关,提高产品质量,当年建厂当年就见效。到1990年,水松纸厂和滤嘴棒厂就实现总产值1640万元,利税达150万元;1992年,大营街农村经济总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成为玉溪市的第一个“亿元村”。为大营街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积累了雄厚的实力。

4.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大营街依靠村办企业富起来以后,如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扩大再生产,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成为一个重要问题。1997年,大营街在工业经济高度发达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资源,开始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建成了占地1000多亩的汇溪公园、汇龙生态公园和玉泉湖公园以及玉泉寺、映月潭、老年文体活动中心等观光、娱乐、休闲、健身的景点,塑造了一个“远看像林园,近看像公园,细看是乐园”的大营街,成了“农村里的城市”,不但满足了大营街人的精神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也促进了大营街旅游业的发展,吸引了大批的中外游客纷至沓来。

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农村集体经济既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加快新农村建设,就要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解决好双层经营的依存关系,进一步探索农村多种所有制及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创新集体经济组织的体制和经营机制。笔者在考察玉溪大营街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对中国当前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实现土地适当规模经营。土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更多的农民已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土地撂荒的状况为土地合理流转提供了可能。但在以往的流转实践来看,虽然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解决了农地投入不足和掠夺式开发的问题,但由于土地使用产权在法律上界定模糊,往往造成农户在土地处置权上的所有者缺位,使农户在土地发包、征用、流转等环节的权利受到侵害,也为今后的土地兼并埋下了隐患。因此,改革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土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颁发土地使用产权证,使农民逐步获得具有法律保障的各种公民权利,解决农户在土地流转的产权担心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适度集中,有居委会或农村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使土地这一稀缺资源能够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重新配置,并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收益。

2.坚持走现代农业道路,实现产业协调发展。“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大营街通过走农工商一体化和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路子,实现了共同富裕是最鲜活的例子。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是农村集体经济积累发展的前提。坚持走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积极发展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路子,是实现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必要途径。二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延长农业产业的价值链,可以使土地资本化收益留在农村,为实现以工补农、以工带农提供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大营街街道抓住机遇,坚定不移地走“农业稳处、工业强处、商贸旅游活处”的发展路子,使全街道经济社会得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作为主要经济支柱的乡镇企业,多年来已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为推动全街道农村经济发展和培植地方财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坚持合作经济多样化发展,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是一个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也是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分散的产权为基础,以互助经营为特征,以社会化服务为内容,是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要通过发展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提升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延伸农业产业链,推动内涵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营的比较效益,提高抗拒市场风险和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引导农民互助合作,促进集体经济和个体农民的共同发展。

4.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带头人。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关键要看是否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强不强,关键看是否能被群众信任,是否有创新意识、是否懂管理、善经营。因此,发展集体经济,要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一是要选好一把手,要选拔群众信得过,觉悟高,有开拓精神,懂管理、善经营的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要选好配强村干部,充实村级领导班子。二是要加强培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管理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热心于集体事业的经营技术人才队伍,为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要建立村干部的激励机制,把村干部的报酬与集体经济的发展、积累的增加、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结合起来,并解决好村干部养老保险等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形成内在的激励机制。

5.加强集体经济资产管理,促进良性发展。一是要建立健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财务委托制度。二是要加强集体民主管理,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和投资决策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保障好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让村民对集体经济发展有一本明白账。要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加村务大公开的真实性,杜绝假公开或半公开的现象;特别是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对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进行表决通过,全面提高村务公开的透明度。四是要完善资产清查手续,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坚决清理集体资产,采取多种手段,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增加集体经济积累,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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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总结范文

2018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总收入9.4亿元,同比增长14%,村均186.6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3.8亿元,同比增长11.4%,占总收入的40.4%。全市504个村总收入、经营性收入已经达到20万元、5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285个,占总村数的56.5%。

全市50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性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村有219个村,占43.5%;30-50万元的有138个村,占27.4%;50-100万元的77个村,占15.3%;100-500万元的58个村,占11.5%;500万元-1000万元的9个村,占1.8%,1000万元以上3个村,占0.6%。

二、2019年以来主要工作

2019年1月—4月,全市村集体经济总收入5.39亿元,同比增长9.1%,村均107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1.8亿元,同比增长11.8%,占总收入的33%。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140个,占总村数的27.8%,完成年度任务的34.8%。主要工作如下:

1、指导“一村一策”制定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在会议上部署、实地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问题等,现在全市对消薄工作普遍重视,镇街把这项工作当作政治任务、全年的重点工作在落实推进,责任能够层层压实,镇村发展集体经济氛围日益浓厚,形成了上下联动、聚力发展的火热局面。目前219个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全部制订了“一村一策”,并且向农业农村局进行报备。

2、立项集体经济消薄项目。指导各镇乡(街道)着眼增强村级自身造血功能,提高经营性收入比重,做好集体经济转型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经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审核,立项项目35个项目,其中购建类16个,化解债务类13个,土地流转类5个,公共服务增收类1个。明确联建(购)类项目实行“一个物业项目一家管理公司”,参股村要求4个以上,参股村联合成立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实施、物业管理、收益分配,确保联建(购)项目运作规范。

3、开展“百企结百村,消除薄弱村”活动。第一批村企结对名单已确定,30家企业结对11个镇乡的30个薄弱村,将于5月底前组织结对企业与结对村开展一次对接,6月底前以“一对一”或“多对多”方式,为每个薄弱村谋划确定1个以上适合当地实际的帮扶项目,增强薄弱村造血功能。镇乡(街道)自行组织镇域内村企结对。

4、调整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股份。根据集体经济消薄攻坚战三年行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运行机制”要求,经营性收入稳定在50万元以上的55个富裕村退股,共退70股,安排一批薄弱村再参1股,共参140股。全市参股村由415个减少到388个,参股数由446股增加到516股。

5、调研集体经济发展政策调整。2017年、2018年共立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2个,其中购建类项目17个,土地流转项目8个,化解债务项目6个,承接公共服务项目1个。目前,6个项目通过验收,共拨付资金49.52万元。占补助资金大头的17个购建类项目大部分处于前期准备、在建或建成未出租,达不到验收要求。针对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兑现项目少、额度低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拟订《关于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的补充意见》,潘书记、陈市长专门听取了汇报,提出了修改意见,还征求了自然资源局、建设局、财政局、部分镇乡(街道)意见。

6、探索金融支农新途径。积极与农商银行、农业银行、联合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协商支农合作事宜,特别是与农商银行已初步达成合作协议,打算提高薄弱村的授信额度、提高产权+信用的农户授信额度、提高闲置资金的存款利率、设立普惠金融示范创建基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三、下步打算

1、加强项目督查。加强对立项项目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督促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特别是要加强4村联建标准厂房、4村联建农贸市场等联建项目的指导工作,为全市面上联建项目提供样板。

2、浓厚帮扶氛围。按照“政府补一点、镇村筹一点、企业赞助一点、乡贤捐一点”要求,深入开展村企结对、金融支农、乡贤助力消薄活动。村企结对方面,每个结对村落实1名“消薄”专员,“消薄”专员由包村领导担任,农业农村局及时督促协调结对项目进展情况,确保产生效益。金融支农方面,农业农村局将与农商银行举行签约仪式,全面落实金融助农措施。乡贤助力消薄方面,引导鼓励乡贤志士回报家乡,通过牵线搭桥、投资、捐助、认购、认建、人才培育等方式,助力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总结范文篇3

AbstractThesystemreformofruralcollectivepropertyrightshasgreatsignificancetomaintainthepropertyrightsandinterestsoffarmers,strengthentheruralcollectiveeconomy,promotetheagriculturalmodernizationandrealizetheurbanandruralintegration.TakingShandongexperimentalunitasresearchobject,thepracticeexperiencewassummarizedfromthe4aspects,liquidationofruralcollectiveassets,natureofcollectiveeconomicorganizationsandmanagement,setupandtransferofstock-ownership,thenthepracticaleffectwasevaluated.Basedontheaboveanalysis,topromotethereformofcollectivepropertyrightssystem,theaspectssuchastheestablishmentofcollectivemembershipcriteria,thescientificandreasonablecorporategovernancestructureofcollectiveeconomicorganizations,theestablishmentofruralcollectivepropertyrightstradingplatformandthestrengtheningandperfectingofrelevantlawsandregulations,shouldbespeededupinexperimentalunit.Itcouldpromotethehealthyandrapiddevelopmentofruraleconomy.

KeywordsRuralcollectivepropertyrights;Systemreform;Practiceexperience;Effectassessment

?r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将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提上农村土地制度和产权法治建设层面,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的核心切入点。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部署“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对经营性资产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对非经营性资产,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2015年11月《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进一步确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总而言之,无论是国家宏观政策设计还是制度变革的内生需求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加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紧迫而必然。

综合国内外研究文献,多数学者从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对中国的集体产权改革与创新展开理论研究。巴泽尔利用产权博弈模型分析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提出产权细分是寻求有效产权结构的重要途径[1]。对于如何构造中国农村的产权制度,朱希刚等[2]提出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最优的制度重构,其本质内容是将资本、劳动、土地、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按一定规则量化“入股”,以实现“效率”与“共同富裕”的双重标准。然而集体产权是一种中国化的产权形式,并非是主流经济学的概念,它是一种“社区共有产权,同时具有国有产权和共有产权的双重特征[3-6]。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是中国资源禀赋决定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资源(土地、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盘活了农村生产要素[7,8]。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集体资产(土地、集体所有企业、固定资产、资金等)进一步明晰产权、确定权属关系的一系列改革措施[9]。诚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通过制度设计和制度变迁来调整原有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是要在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效率之间取得平衡[10]。实际上,中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也是在政府、集体和农户的反复博弈的动态过程中寻求均衡的结果[1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的重要载体,农村股份合作制是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最常见的一种制度模式。

从实践探索来看,通过对北京市昌平区进行实地调研,王宾等(2012)[12]研究发现集体产权改革后村民生活水平、集体分红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对就业的影响不显著[11]。分别对成都市、武汉市、温州市的集体产权试点区的改革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得出集体成员资格的界定、股权的管理方式、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仍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与难点[13-15]。因此,本文以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区为例,旨在总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评价其现实效果,从而为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借鉴。

1山东试点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份化改革实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和资源的组织载体,从理论层面上来说,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释放农村各生产要素,提升农业经济发展活力的前提和基础。从实践层面上来说,从人民公社时期“三级所有”的产权制度安排到改革开放时期“两权分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到当前阶段“三权分置”的产权制度设计,旨在不断调整产权结构,协调与均衡产权主体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集体资产的配置效率[16]。

1.1山东省试点区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背景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东、浙江、上海等省市已率先探索与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2007年农业部颁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全国各地积极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山东省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在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改方面比较滞后。自2012年,山东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A市做为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首批改革试点区,2012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积极支持和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截至2015年全市15个镇(街、区)225个村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核报批工作,71个村完成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报批工作,其中有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新城街道大桥股份经济合作社2014年分配红利27.6万元。据统计,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225个行政村总户数58498户,总人口197832口人,村集体总资产159381万元;量化总股数518183,其中个人股308052,集体股210131,已发放股权证10787份。

1.2改革的实践经验

为了总结山东省试点区改革中存在困境以及经验借鉴,本课题组对A市的5个乡镇进行了调研与座谈,调研对象主要包括:一是A市有关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府管理机构;二是镇(街道、社区)产权改革的主要负责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三是实行产权改革的村“两委”主要领导及成员代表。调研的实践做法如下:

1.2.1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算该市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主要是在镇(街区)经管站的指导下由各村具体负责,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鲁纪发〔2012〕3号)要求,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表式对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实物性资产须进行实地勘察和清点,对往来款项须经当事人(单位)证实,清查核实村集体签订的合同协议,对集体所有非发包到户的山林、机动田等资源性资产进行丈量登记,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做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清产核资结果应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后,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并报镇(街区)备案。清产核资时,如村民(代表)大会要求进行资产评估的,可按有关规定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于资源性资产中的耕地、荒山、未征用的旧村以及村集体整理的沟、渠、路、桥等全部量化。

1.2.2关于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和性?|通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A市大部分农村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改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其性质为集体经济组织,但是继续承担原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职能。改制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但在调研实践中,在改革初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董事会成员一般都是由村“两委”成员担任,而村支部书记直接担任董事长。截至目前为止,全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仅有3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其余均未进行注册。

1.2.3关于集体资产股权管理对于股权管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资格尤为重要,因为每位成员与集体财产和收益密切联系。当前对于股权管理的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股权的静态管理,将集体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某一个时点的每位成员,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固化管理,成员的股份不随出生死亡、户籍迁移而变化,以此保证了成员的“起点公平”,同时允许新增人员通过户内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股权。另一种是股权的动态管理,“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股权管理模式,规定以户为单位参与股份分红和行使表决权,并倡导户内股权份额均等化,今后新增人员只能通过分享户内拥有股权的方式成为新成员,以此解决了人口变动带来的股权调配的问题。而对于山东A市(调研村)来说,大部分村采用股权的静态管理,一次量化。量化的时点选择为2013年(以实行集体产权改革的时间为准),以A市古店村为例,本村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24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村常住人员(空挂户除外)均可享有股东资格:一是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二是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三是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四是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本村的。改制后,除以上情形外,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方能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3创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鼓励产权流转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对于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土地),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赋予农民对土地更多的财产权利。对于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可以采用租赁、合资、招商合作等方式进行流转交易,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经营收入。对于集体非经营性资产,其本质上具有公益性质的资产,原则上不建议进行产权交易,但可以委托相关专业化服务组织运行与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