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基本问题(6篇)
法理学的基本问题篇1
关键词:物理复习教学
1、强化基础知识的复习,加强学生对概念和规律的深入理解
在高中,对基本概念、基本规律的要求一贯是高考物理考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基本概念、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并要求深入理解概念和规律之间的内在联系。不少学生存在着这样的表现:概念,定义都知道,但一用就错,试卷上表现主要是选择题得分率低。这些都是基础较差,对物理概念和规律的理解不够有密切的关系。而近几年的各地高考试卷中的物理试题也都明确反映出重视基本概念、规律考查的特点。
对此,在复习中应该按照物理《教学大纲》和《考试说明》对学生五个方面的能力的加以严格要求,同时要让学生明白:理解能力是基础。只有理解能力提高了,其他能力才能较好的发展,而理解能力的前提是牢固的基础知识、扎实的基本技能和规范的基本方法,只有抓好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复习,对概念和规律的理解才能正确、深入、透彻。第一轮复习时重点就应放在基础知识的复习上。对教材的基本内容、基本知识点要花精力、想办法,让学生想通、悟透、真正理解、学会应用。对概念,要引导学生认清其内涵,明晰其外延。对规律,要引导学生从规律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和如何变通应用等方面去加强理解。对于一些基本技能和方法要有计划地针对性训练,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复习、练习习惯,不要就题论题、死记硬背。对一些特别易错的知识点要有针对性选择一些不同情景下的典型题型练习,加强训练,反复纠错,以利于对概念、规律、方法理解“盲区”的理顺,巩固提高。另外,在复习基础知识时不能简单的“烫冷饭”,要引导学生学会总结内容方法,条理系统知识,构建知识框架,编织知识网络,引导学生从居高临下的角度去理解应用,融会贯通基础知识。
2、加强学生的计算推理能力、论证表述能力、分析综合能力
高考物理试题对于推理能力的考查贯穿于各种题型中,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通过不同的题型、不同的情景设置来考查考生推理的逻辑性、严密性;对论证表述则重在考查能否准确地、简明地把推理过程表达出来,以此鉴别考生表述能力的高低。要克服学生思维推理过程不能严格合乎逻辑,对受力分析、运动过程分析不予重视,给解题带来盲目性;不会用物理语言表述物理过程或物理规律,使解题过程残缺不全;牛顿运动定律、动量、功能关系三条常用解题线索相互脱节,不能有机整合,使解题思路僵化、方法呆板、正确率低。
近年来高考物理试题对分析综合能力的考查还有两个特点:一是特别注重从不同角度设置全新的物理情景或者在旧模型中经常变换过程情景,陈题面貌翻新。二是突出动态情景,体现学科特征。
对此,我们应该①通过复习使学生透彻理解和熟悉物理学中的各个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律,认真分析具体问题所给出的事实和条件,想清楚其中的道理,这是进行推理的前提和基础②培养学生认真审题,且善于审题,需注意以下方面:A、关键词语的理解;B、隐含条件的挖掘;C、干扰因素的排除;D、临界状态分析;E、示意图的借助,帮助我们建立形象思维的平台,丰富和完善对物理图景的想象力。③改变“题海战术”、“死记硬背”等复习方法和训练方法。在平时的复习中,老师精心挑选复习题,充分发挥复习题的功能和效度,充分挖掘典型中的知识点、能力点、引导学生一题多解、一题多变。
3、提高学生应用数学知识解决物理问题的能力
物理和数学是紧密联系的,数学为物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几乎所有的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都是通过量化的方法用数学公式进行描述,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也是进入高校深造的考生应具有的能力,因此高考物理试题一直注重考查考生的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
近年来,高考物理中的数学能力要求有明显的调整,主要表现在尽量回避繁杂的机械运算,而在考察方面,为此,我们一方面要求学生在平时学习中,能过一定数目的练习,掌握解决物理问题常用的数学规律及方法,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逐步形成运用数学工具处理物理问题的基本思路,重点在于通过精讲精练使学生能熟练地将物理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另外,要重视估算题的训练,复习时应注意引导学生逐渐掌握近似估算法,快速求出物理量的数量级。同时,提倡学生平时不用或少用计算器进行计算,因为在平时练习中,很多同学习惯于使用计算器,连非常简单的加减法都非用计算器不可,这样使得他们数学运算能力很差。
法理学的基本问题篇2
本节课的内容在高考中要求较高。学生已经学习了基因工程的基本工具,在此基础上转入学习如何利用这些工具完成基因工程的基本操作程序是让学生理解基因工程操作基本程序的开始。
2教学目标
2.1知识目标
(1)说明如何从基因文库中获取目的基因。
(2)描述PCR技术扩增目的基因的过程,了解其原理和条件。
(3)简述用化学方法人工合成目的基因。
2.2能力目标
(1)学会科学地观察图片、视频,获取信息。
(2)能使用教材以外的资料和信息解决课内学习中发现的问题。
(3)通过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科学方法的正确理解和掌握,逐步形成比较、判断、推理、分析、综合等思维能力,能运用学到的生物学知识评价和解决某些实际问题。
(4)对于基因工程操作实例进行正确的表述和交流。
2.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了解现代先进生物学技术,了解到生物技术给人类带来的贡献,体验学习生物的重要意义,激起学习的热情和愿望。
3教学重点和难点
从基因文库中获取目的基因;PCR技术扩增目的基因的过程。
4教学策略及设计
在教材处理上,笔者按照教材内容的编排顺序来组织教学,通过探究问题和问题情景的创设来进行过渡,由一个问题的解决导入下一个问题。以问题为主线,紧密联系探究过程,有利于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思维。本节课中,笔者主要运用多媒体演示法、问题启发式教学法、知识迁移比较教学等方法,指导学生观察、推导理论、对比学习、总结归纳、课外延伸探究。
教学流程:以对转基因抗虫棉的培育过程的思考为切入点,利用多媒体课件展示基因文库建立的过程,创设问题情景引入PCR扩增技术。在动画的展示后,学生进行归纳总结,然后在结合课本来详细学习相关知识。再次创设情景,提出问题,并进行知识回顾。教师通过前后知识的联系引入到人工合成目的基因。
5教学过程
5.1导入
教师引学生简要回顾转基因抗虫棉培育的思路。
学生回答:转基因抗虫棉培育思路为将从苏云金芽孢杆菌中提取到抗虫基因后转移至普通棉花体内,从而合成抗虫蛋白,形成转基因抗虫棉。
活动意图:学生通过回顾上一节课所学的基因工程的基本工具和基因工程概念的内容,进而说出本节课的学习内容。
5.2引入新课――目的基因的获取方法
教师以问题串的形式引导学生学习。
①根据以前所学的知识,首先想到的获取目的基因的方法是什么?
学生回答:从其他生物体细胞内用限制性核酸内切酶切取所需要的含目的基因DN断。
活动意图:科学探究过程第一个是要发现问题。问题使学生产生了强烈的求知解疑心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利用这一契机,提出紧扣主题的具有挑战性、探索性的问题,促使学生进行思考。
学生活动:先大致阅读课本后,初步了解获取方法的种类。然后再带着问题去学习。教师在合适的时机提出问题。
②为什么要把目的基因储存在受体细菌中?
学生讨论回答。
活动意图:通过对学生不同的阅读要求,让学生意识到阅读方法的多样化。学生带着问题去阅读课本针对性更强,学习效率更高。讨论让学生自主学习和思考来探究知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5.3PCR扩增技术的学习
教师提出问题:如果想让目的基因在短时间内快速增多,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学生思考回答。
活动意图:教师引导学生通过回顾生物体内DNA数目增多的方法,即DNA复制,引出PCR扩增技术能够体外扩增目的基因。这样既让学生巩固了所学的知识,又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
教师展示PCR扩增的动画,引导学生总结PCR扩增目的基因的过程。并要求学生通过阅读课本,加以完善。
学生活动:观看动画后,对动画过程进行总结,然后阅读课本完善总结的内容。
活动意图:培养学生总结归纳的能力、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通过比较,让学生学会比较分析问题的能力。
5.4人工合成目的基因的学习
教师提出问题:有些蛋白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那么人们怎样获得想要的对应的目的基因?
学生活动:思考回答问题,并展示中心法则的书写。通过中心法则的回顾和讲解,可以更容易接受和理解人工合成目的基因的方法。
活动意图:通过学生回顾,既巩固了以前的学习的知识,又容易理解本堂课所学的知识,同时加深了前后知识之间的联系,引导学生自主建构知识体系。同时体现出传统教学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结合教学的思想。
5.5小结
教师对重要知识进行再现和强调,有利于学生对知识重点的把握。
法理学的基本问题篇3
关键词:中国哲学;概念;范畴;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
一、前言
当代中国哲学的研究,在各学派各系统的分门研究上,当然已有相当的成果,虽然尚不能说各学派及各专家体系皆已形成了专业学者群,但对各领域研究的地毯式覆盖,也已有了相当可观的成果。
但是,关于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与方法论的议题,却很难说有明确的成果,这个议题的重点在于:作为当代哲学研究对象的中国传统思想,如何在经过西方哲学洗礼后的当代学术氛围中,以清晰的哲学问题意识与解释架构予以表达。面对这个问题,除了要有对传统中国思想深刻且准确的理解之外,还需要对以哲学理论体系的方式来诠释及表达中国思想有正确的认识。过去的一百年来,中国学者对于以哲学体系的方式讲述传统中国思想的工作,尽了极大的努力,经历了不同的尝试,但能否系统化以及系统化的程度,各家有不同的方法。这个系统应如何定位?究竟是在西方哲学传统所使用的基本哲学问题上,还是另求他途?抑或就将系统定位在中国哲学的概念范畴上?
一种做法是以西方哲学基本问题或某一家西方哲学体系来谈论中国哲学的系统,这种做法缺点很多,本文将予说明。另一种做法是以中国思想中的概念范畴建构中国哲学体系①,它有优点,也有缺点,这也是本文要分析的。第三种做法是将基本问题与概念范畴结合起来,认为概念范畴是必要但不够充分的研究方法,应以概念范畴为材料,以哲学基本问题为讨论中国哲学的解释架构,至于这个哲学基本问题则不能直接平移西方哲学的系统,而应建立专属于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
笔者所采取的工作态度就是第三种,本文即是对于第三种工作态度的合理性申述。本文将首先讨论概念范畴研究法,反省其作为研究中国哲学的方法的优缺点,其次将定义及讨论基本哲学问题
研究法的相关方法论问题。
二、概念范畴研究法的问题意识及其优缺点
所谓概念范畴研究法,是以传统中国哲学词汇为对象,将这种研究当作整个哲学体系研究的中心,认为特定的概念范畴代表了特定的哲学问题,甚至是明确的哲学立场,整个哲学系统的建构目的就是对于几个核心概念的论述及定位。其结果是,一则以特定概念范畴为研究中国哲学某家某派或各家各派甚至是整个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本身①,二则以不同的概念范畴代表整部中国哲学史内的不同学派或同一学派内的不同分支系统②,前者是以概念范畴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研究方法,后者是以概念范畴为哲学基本立场的研究方法。
概念范畴研究法之所以会普遍地发展成为研究中国哲学的方法,是因为以西方哲学基本问题作为研究中国哲学文本时充满了错置、歧义与失真的种种缺失,而中国哲学问题的表述及解答都是聚焦于几个核心概念之中。这种方法首先是将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概念范畴作为中国哲学的问题意识,从而取代西方哲学传统以来的基本哲学问题,其次是将特定概念的强调及运用视为各家系统内的不同哲学立场,因此它们一方面被视为哲学问题的本身,二方面被视为理论主张的本身。
(一)作为问题的概念范畴研究
被视为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来对待者,就是演变成“理”、“气”、“心”、“性”、“道”、“物”、“天”“、人”等几个最核心的中国哲学概念范畴。这样的研究方法,展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问题的内部实况,它作为促进传统中国各学派系统的内部知识细节之呈现的研究方法而言,有重大贡献。关键在于它甩开问题意识极不相应的西方哲学基本问题的研究视野,而直接以中国哲学的核心概念为研究对象。这就像是在西方哲学研究中直接将个别哲学系统中的“实体”、“上帝”、“心灵”、“物质”等概念拿出来研究,而不是从形上学或知识论的问题意识来进入个别的哲学系统。这种从基本问题或从核心概念来研究一个哲学体系的不同方法,对西方哲学研究而言,或许产生不了太大的差异,且必定是交互使用以为分析工具的。但是,以概念范畴或以哲学基本问题作为分析解读哲学体系的工
具,这在中国哲学的当代研究中就会有差别,关键在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相应与否上,也就是用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来讨论中国哲学体系是否相应的问题,这也正是在西方哲学的讨论中以哲学基本问题为分析哲学体系的方法,到了中国哲学就必须转为以传统中国哲学概念范畴为分析工具的原因。
然而,概念范畴研究法在当代中国哲学研究中所获致的成果,虽然有其功能与贡献,但也有它不能充分解决的问题存在,那就是问题意识的不明确以及体系性建构力的不足。
11问题意识不明确
就问题意识的不明确而言,任何哲学理论的表达当然都是透过文字的,而任何的文字都负担了表意的功能,作为重要概念范畴讨论的中国词汇,主要有两类,它可以是作为存有类项的概念范畴,
如“:
理”“、气”、“心”、“性”、“天”、“道”、“才”、“情”,也可以是扮演抽象功能的概念范畴,如“动静”、
“有无”“、一多”“、阴阳”、“体用”,但它们都仍然是为表意而形成的单字或复合辞。当然它们也可以被视为是提出问题的概念,但是单一概念所扮演的问题意识的功能之重点并不在概念而还是在问题本身,是问题藉由这个概念来述说,而不是这个概念本身就承载问题意识,概念本身就是在提问题的话,那就是“如何”“怎么”“是吗”等等概念,但显然这些并不是我们所正在讨论的中国哲学的概念范
畴。就一个概念在一个系统中负担的功能与扮演的角色而言,它首先是被用来讨论问题及提出主张
①这里指的就是张立文先生的方法。
②这里指的是宋明儒学研究中的将不同哲学家的体系定位为理学派、心学派、性学派及气学派的做法。例如:王立新《:胡
宏》,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6年。向世陵《:善恶之上:胡宏·性学·理学》,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年。以上二书皆是以胡宏为性学派的创作者而有别于宋明儒学中其他理学、心学、气学立场者。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1
的工具,只有当它作为特定问题的讨论材料时,它才附带性地获得了作为问题的角色功能。然而,概念作为单字本身虽然不能改变,概念被赋予的问题意识却会被改变,因此就会出现同一个概念范畴却被使用在各种不同的问题意识中,以作为表意材料的现象,这也正是同一核心概念在不同哲学史时期的不同哲学系统中,使用意义会转变的原因。然而,转变的都是问题,把问题说清楚了,理论就清楚了,至于用什么概念作为表意的材料,其实并不影响理论的关键问题,也就是说,概念本身作为哲学问题的角色功能只是附带性的,因此也是不易锁定的,企图将哲学问题放在概念范畴中讨论,是不易说清楚问题的,而这也就连带地影响到体系性的问题。
21体系性建构力不足
就体系性的建立而言,将传统中国思想作当代性研究的特点,就在于作出系统性的架构以形成理论,但是,系统是发生在问题与问题之间的命题的关联,命题是个别哲学体系的主张,主张是回应问题而提出的,问题清楚了主张才能被真正了解,从而形成不同问题间命题的关系,并建构出一套套的哲学理论。例如孟子的性善论是结合了在人性论、修养论及本体论中的各项命题而形成的性善理论,而人性论、修养论及本体论之间的关系是清楚易说的。如果不把孟子的性善论放在人性论、修养论及本体论中说,而放在“心论”“、性论”“、道论”等概念范畴中去说,就不易形成系统性的结构,这就是以概念范畴作为哲学问题论说哲学理论时,体系性建构力不足的意思,原因在于“心”、“性”、“道”、
“理”“、气”等概念之间问题意识的区别不明确,虽然学界企图建立这些概念范畴间的逻辑结构,但是逻辑结构的背后还是问题而不是概念,因此直接以问题建立系统结构,比以概念建立结构来得清楚,更何况中国哲学还有儒释道三大传统在,事实上概念在三大传统之间不易有统一的使用意义,除非我们潜意识里以其中某家的立场建立体系,而这就会导致不能平等对待三教的缺失。
当然,这又导向了另一个问题:当代中国哲学研究中是否已将传统思想的哲学问题说清楚了?说清楚问题就是说清楚问题意识,说清楚问题意识之后才知道各种理论主张的意思,如果不以概念范畴作为问题,那么各种直接表述问题的词汇是否能有清楚的意旨呢?例如:本体论、本根论、宇宙论、世界观、人性论、人体宇宙学、修养论、修练论、修行论、工夫论、工夫次第论、境界工夫论、境界论、伦理学、政治学、价值论、道德论、心性论、形上学、存有论、认识论⋯⋯显然这些关于问题的词汇需要一番调整,知道各种问题的意思之后,就能将各种哲学问题整理、汇编、统合,形成少数几个哲学基本问题,并由哲学基本问题收摄或剔除其他所有发生在中国哲学讨论中的各种哲学问题,形成由哲学基本问题所组成的中国哲学解释架构。在这里,中国哲学研究才真正进入了哲学研究的当代化及全球化的国际视野中,因为它的问题意识及系统性建立都达到了清晰的要求。至于哪些问题才是中国哲学基本问题,以及这些哲学基本问题如何组成系统性的解释架构?这是下一节要谈的主题。
(二)作为主张的概念范畴研究
就概念范畴作为哲学主张而言,即在当代研究中,将特定概念在某一哲学系统中的角色视为就是这个系统的哲学立场,例如宋明儒学研究中理学派、心学派、或性学派、气学派的讨论模式①,这是将各家哲学系统主要讨论的概念视作仅是该系统关于儒学问题的主张,这样的研究方法比起将概念范畴视为哲学问题的讨论方式,有着更不易落实的困境。关键在于概念本身主要是讨论问题的材料,而不是哲学问题的主张,因此以概念范畴作为哲学立场的研究方法,对于分辨哲学主张而言是十
①这不同于在易学研究中,将易学传统分为象数派、图书派、数学派、义理派等等的模式,易学中这种分类法毕竟还是依研究方法及哲学立场来作的区分。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二卷,台北:蓝灯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第8、132页。这也不同于佛教哲学研究中,将佛学分为般若系统与唯识系统或佛性论系统的区分模式,般若与唯识都是佛教哲学的主张,因此确实扮演了哲学立场的角色,它的问题只在于这些不同的立场本身是否有着对立冲突?这是佛教哲学本身的问题,笔者不主张它们有立场的对立,认为它们只是对几种不同哲学基本问题的佛教立场上的主张,因此就哲学立场而言,它们的立场甚至是相同的。以为它们立场不同的研究者其实不能深入这些命题背后问题意识的不同,可以说是有各种不同的问题及不同的主张共同构建了佛教哲学的理论体系,因此厘清哲学问题永远是哲学研究的第一要务,而不宜停留在表面上的文字同异、纠缠在概念范畴的研究中。
52文史哲·2009年第4期
分不足的。并且,任何一个系统都不会只使用某一概念,因此断定某一特定系统属于以哪一个概念范畴为中心的哲学立场,是缺乏明确标准的,例如,被称为理学派的朱熹一样大谈心性概念,心学派的象山更谈理概念。再者,任何概念在各个系统中都可以在不同问题的讨论中被使用,强硬地以特定概念范畴为特定哲学体系之哲学立场的做法,不易分清它究竟针对什么问题提出什么样的主张,因此一旦拿来作系统区别时,极易沦于文字表面上或同或异的论断。
总之,不论是以概念范畴为哲学基本问题,还是作为哲学立场,都是哲学基本问题研究法不成熟所致,问题在于以西方传统的哲学基本问题来讨论中国哲学体系是不相应的,但我们能否在中国哲学研究中找出哲学基本问题呢?这个问题作为一种任务时,它就是当代中国哲学研究的目标。
三、哲学基本问题研究法的相关方法论问题
在传统西洋哲学史的认知里,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是其中的三大哲学基本问题,所谓哲学基本问题,就是个别哲学体系所讨论的问题莫不属于这几个哲学问题之中。通常的情况是,个别哲学体系所谈的哲学问题就是形上学、知识论或伦理学问题中的某一个问题,当然也有同时谈其中某两个问题的,甚或三个问题都谈到。总之,这三大哲学基本问题并非时常同时出现在同一家哲学体系中,依照哲学史的发展来说,启蒙运动时期之后的哲学史才主要是知识论问题上场的时代,在此之前所谈的主要是形上学的问题,至于伦理学问题则是一直出现的,但也可以说它伴随着形上学思路或知识论思路在进行。就此而言,哲学基本问题在西方传统中与在中国传统中尚有一角色功能特殊性之差异在,那就是作为分类项目还是作为解释架构的差异。
(一)哲学基本问题的分类项目与解释架构的角色功能之差异
就西方哲学传统而言,无论个别哲学体系对基本哲学问题的或一或二或三怎么谈,它都仍然贯通着各个哲学体系自己的思路脉络。因此一般来说,研究某一家传统西方哲学理论体系时,是在研究了其哲学体系后才将之划归为形上学、知识论或伦理学的,而不是用形上学、知识论及伦理学共构一套哲学基本问题的解释架构,来研究这个哲学体系三方面的问题。这就是说,西方哲学史上的个别哲学体系,是以它自己所创造的哲学问题意识作为其哲学理论发生的要件,在其系统中,分属不同哲学基本问题之间的理论关系不必然具有推演性,亦即未必有内在一致的理论推演关系,所以哲学基本问题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只是哲学体系问题意识的分类项目而不是解释体系。
所谓解释体系,是用来分析个别哲学理论的系统性架构,它将个别哲学理论所涉及的哲学问题设定为必然属于这一套解释架构中的某些部分。作为一套好的解释体系,当然尽可能地要关涉到个别哲学理论所涉及到的哲学问题,更重要的是,架构中的不同哲学问题之间是有着互相推演关系的。我们说西方哲学传统中的哲学基本问题对于个别哲学理论系统的研究意义主要在于作为问题意识的分类项目,但是,中国哲学传统中的哲学研究,哲学基本问题所扮演的角色却必须更多地作为解释架构,而不只是问题意识的分类项目而已,关键就在于这个推演关系上。
这是因为,就学派分类来说,整个西方哲学史并不存在中国哲学史的三大主流学派的现象,而是一家一家自成学派,各家当然会有贯穿于漫长哲学史的继承者及推崇者,但是后来的哲学家之所以成为哲学家就在于他的哲学理论又是自成一派而成为哲学家,亦即他总是了前人的问题与结论而重新定义问题与重新提出解答的体系。而中国哲学史上的哲学家至少在两汉以后就几乎都属于儒释道三家中的某一家,这就导致在漫长的两千年来的发展中,同一学派中各位哲学家的理论,莫不是为捍卫特定的哲学立场而在创造新问题提出新解答中完成的。如此一来,这许多理论之间就势必要有某种关系,将这样的关系模型化地架构起来,就形成了解释体系。中国哲学史因为是在漫长的时代中有创造有继承地发展起来的,因此寻找个别学派的各家理论之间的解释体系成了理解各家的关键任务,也唯有解释体系的形成才有中国哲学的系统性的建立。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3
传统中国儒释道三学的思想,在当代研究的意义上,之所以能够成为哲学理论的关键就在于它们的理论被系统性地架构了起来,这个系统性就在于解释架构之中,而解释架构中的个别项目就是中国哲学的哲学基本问题。个别西方哲学体系既然不以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为一套解释架构,则它们的哲学理论的系统性是个别地发生在形上学、知识论及伦理学的个别理论内部的,而个别中国哲学理论体系既然以整个学派理论为更大的腹地,因此它们的系统性便可以发生在类似于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这样的哲学基本问题所形成的解释架构之内①。
(二)以西方哲学基本问题作为中国哲学研究的限制与转化
要谈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还是要从西方哲学传统的基本问题之使用经验上做反省开始,以下分别从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问题来讨论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就形上学问题而言,20世纪中国哲学家们所创作的中国哲学理论中,从形上学进路解说并建构传统中国哲学理论的做法是最常见也最有创获的一路,几乎谈中国哲学的理论系统没有哪一家能忽视形上学在中国哲学各学派哲学问题中的重要地位,这跟西方哲学传统中从启蒙运动之后便更重视知识论进路的哲学问题,以致到了当代哲学更几乎要否定传统形上学作为哲学基本问题之理论地位的工作态度大相径庭。
11形上学
虽然中哲史上各家都有形上学理论,但却有其形上学问题的特殊性在,因此在当代中国哲学讨论中,便跟中国哲学儒释道三家实践哲学的问题混杂在一起,或者以为这就是中国哲学形上学的殊胜之处而高于西方形上学,或者挑出与西方形上学讨论极为类似的理论部分来强调之,而忽略了其他更为核心的具有中国哲学特色的理论。从熊十力到牟宗三及其以后的当代新儒家哲学理论,将具有中国哲学特色的与实践活动相关的理论嫁接入中国哲学的形上学讨论中,以致认定中国哲学的形上学具有实践及实证的特色而优于西方形上学,却遭学界批评,认为是混乱了西方形上学的问题意识②。而在《贞元六书》中提出“新理学”系统的冯友兰先生,却是将类似西方哲学思辨讨论的新理学思维提出来,建构一套新的中国哲学的形上学系统,结果遭受学界批评,认为是只见到西方哲学的思路却看不到中国哲学的特质③。
问题的关键就在,形上学在西方有它自身的问题意识,它并不是没有歧义,更不是定于一尊,但硬要以中国哲学具有实践特质的思路镶入形上学概念意旨时,则不易取得当代中西方哲学各界的认同,如果不从传统中国哲学具有的实践哲学特质来谈中国哲学的形上学,又不能让当代中国哲学界满意。于是这便逼使我们必须在中国哲学自身的问题意识特点中找到既能沟通中西又能区分中西的形上学表达方式④。
21知识论
就知识论的讨论而言,西方哲学史上正式的知识论课题始自启蒙运动后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
①但是依据本文最终立场,我们会提出依据思辨哲学及实践哲学的区分,能够对应中国实践哲学特质的另一套哲学基本问题
的解释架构。
②参见张汝伦先生的批评意见“:现代中国谈形而上学的人,大都不但对西方metaphysics的深刻内容不求甚解,对它自身的
批判发展更是一无所知。⋯⋯不仅无法使西方哲学思想真正成为中国哲学的他山之石,反而使我们在对中国本土哲学的理解和对西方哲学的理解两个方面都受到损害,更不用说在会通中西的基础上发展中国哲学了。”张汝伦《:邯郸学步,失其故步———也谈中国
哲学研究的反向格义问题》,见《中西哲学十五章》,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年,第7374页。
③陈荣捷先生批评冯友兰“:冯氏最大的革新当然是他将理学的观念转变为逻辑的概念。他这样做就根本改变了理学。理学
在实质上本是内在的哲学,现在却换成了超越的哲学。⋯⋯丢掉理学的内在哲学,他也就损坏理学的实践性和入世性。这是与中国哲学坚持的趋向直接反对的。”陈荣捷《:冯友兰的新理学》,见单纯、旷昕主编《:解读冯友兰·海外回声卷》,深圳:海天出版社,1998
年,第186187页。
④笔者的倡议是,以宇宙论及谈价值意识的本体论作为中国哲学的形上学的两大核心型态,以工夫论及境界论共构为实践哲
学的基本哲学问题,四方架构彼此互相推演形成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的解释体系。而另外再开出思辨哲学型态的存有论,作为宇宙论及本体论之外的另一套形上学,但是存有论的讨论与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的四方架构的推演关系,就要另外议定了。参见杜保瑞、陈荣华《:哲学概论》,台北:五南出版社,2008年。
54文史哲·2009年第4期
学派,我们当然也可以说在希腊哲学时期就有认识问题的讨论,但尚不能说当时已将所有哲学命题的成立诉诸认识能力的可能性基础上,这是启蒙运动以后才有的工作态度,因此知识论课题可以说是与形上学课题相当不同的问题意识与哲学理论。在认识的可能性基础上建立普遍命题的思考方式,这在中国哲学的讨论中确实极不充分,先秦名家墨家有为于此,但在随后的哲学史发展中讨论中断,直至佛教哲学传入后才有新传统,但却再度与实践活动紧密关联。也就是说,西方哲学传统意义上的、以知识论课题为对象讨论哲学问题的中国哲学传统思想材料是有的,那就是名家、墨家以及佛学中的若干理论,但是以知识论课题为对象来研究儒释道三大主流学派时,这样的讨论传统是不存在的。儒家的格物致知之学与佛教的心性之学与其说是认识能力的讨论毋宁说仍然是修养理论的讨论,因而实践哲学的形态与它的形上学理论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割。
因此,笔者认为,知识论课题在中国儒释道三教哲学讨论中可以是一个全新的当代新课题,而不能只就传统材料寻找它们已经谈过的意见,因为这些意见与整个学派的理论成立问题不甚相关。至于这个新课题,就是要就着儒释道三学具有实践哲学特质又有形上学普遍命题的事实去研议它们的知识成立的问题,亦即从它们的实践哲学的命题中去讨论如何实证的问题,以及从它们的理论系统的解释架构去说明它们的知识客观性的问题,并因着它们的实践性格去研究不同教派的实用性问题以及学习者如何在三教中选择其一的问题。因此,仅就理解与诠释而言,在传统中国儒释道三教哲学思想中找寻知识论命题与理论的做法与三教理论成立问题无关。所以,针对中国哲学的特质进行知识论的研究绝对是一个崭新的领域,这将会有辉煌的成果。但是,知识论问题是一套独立的新问题,就三教传统的理解与诠释所建构的解释体系之哲学基本问题而言,知识论问题将不在这个架构之内,而另为一独立的新问题。
31伦理学
就伦理学的讨论而言,可以说中国儒释道三学的理论都是西方伦理学意义下的个别伦理学派,以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的哲学基本问题项目来讨论中国哲学儒释道三教时,可以说三教都是伦理学,但是三教之学又具有中国哲学的特色,因此有更多问题超出传统或当代西方伦理学议题之外,当然有的议题在传统或当代西方伦理学已充分讨论而并未在中国三教哲学中被处理。中国三教伦理学课题中最有特色的是修养理论,亦即人格养成理论,但三教的理想人格目标各不相同,因此完整的中国伦理学讨论还必须配合实践哲学的特质结合形上学的普遍命题而为一整个体系的讨论。
当前的中国哲学研究的主要任务,首在理解与诠释,这个工作有了大量的成果与足够的共识之后,才能有效地针对哲学问题作创新讨论。针对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或其他重要哲学问题的讨论,而由中国哲学的思想基础出发的工作当然可以合法地进行,但是基于以哲学这个学科作中国哲学这些思想材料研究的任务,仍然只是这一百多年来的新课题①,中国哲学的哲学研究还纠缠在理解、诠释、创新的种种研究态度问题时,建构一套适合中国哲学的充满实践哲学性格的解释架构,以做正确理解准确诠释的工作,实为目前的首要任务。因此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形成解释架构的中国哲学基本问题,它并不是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的三大哲学基本问题项目,而应该另有其他的架构。
(三)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的学派性格与实践性格谈到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以及解释架构问题,必须先定位好它的理论形态的两大特点。其
一为前述的学派性格,即各家哲学理论都是属于儒释道三教中的某一学派下的创造发展,因此同一学派的个别哲学理论彼此之间必然是有关系的,否则就属于不同学派的体系。可惜的是,在同一学派内却时常发生不同体系间的批判辩争,因此一套好的解释架构必须是能厘清学派内部争议的重要
工具,藉由问题意识的厘清而解消表面上的差异;其二为其实践哲学的性格,亦即其理论建构是为着
①中国哲学的当代研究的困境,在于这个学科在中国仍然是个新事件,而过分丰富的中国思想材料则既是中国哲学的当代研究的资产也是负担,在做好研究方法及方法论的澄清工作之后它们便是资产,否则就是负担。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5
实践的目的而提出的思想体系,因此当以学派为单位,就着许多不同的哲学体系订定理论系统时,实践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便成了系统中必要而不可或缺的理论单元,因此一套好的中国哲学解释系统必须包含实践哲学的要素①。就是为什么当我们以西方哲学传统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的基本哲学问题项目来讨论中国哲学时,会有问题的原因。因为这个架构不能有效处理实践的问题,因此会有种种扞格不入的现象,以致令人不得不另辟蹊径。前述的概念范畴研究法就是这条新的路径,这个路径固然有它真能深入各家系统说明知识细节的绝对优势,但是却不能同时兼顾建构中国三教思想的系统性哲学理论的要求,当企图仍然以哲学基本问题来作中国哲学研究时,就碰到了究竟是哪些才是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以及是否能够扮演好解释架构功能的问题。
(四)中国哲学作为实践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解释架构
为着建立解释架构而定义的、以儒释道三教的实践哲学为主的中国哲学基本哲学问题,依笔者之倡议,应该是“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四项哲学基本问题。宇宙论是论说世界观的知识系统;本体论是论断价值的系统;工夫论是就着宇宙论的知识进行的身体修练工夫,或就着本体论的价值意识进行心理修养工夫的系统,或是同时进行身心两路的修行工夫系统;境界论是依据宇宙论、本体论与工夫论而说的理想完美人格的理论系统。这是四项哲学基本问题,也是一套解释架构,形成内部一致的严密性推演系统,适合处理儒释道三教具有实践性格的哲学体系②,当然也适合处理中国三教哲学以外的其他实践哲学类型学派之理论。
(五)以思辨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作中国哲学研究的意义
西方哲学传统下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是一套思辨哲学形态的基本哲学问题项目,这种类型的理论工作方式在中国哲学传统中亦非全然缺乏,只是并非主流大宗,因此我们一样可以找到中国哲学的素材来作这些哲学基本问题的讨论,这些问题讨论中的意旨,并非与实践哲学四方架构内的意旨无关,而是问题意识不同,因此不必形成内部的推演关系,两造之间就是针对同样的材料进行不同哲学问题之研究的关系,这种讨论的形态有两类:其一,发掘传统中国哲学素材中本来就类似于这种思辨进路的理论,以为讨论对象,并且可以相当切题地进行中西相同问题的理论交流;其二,依据传统素材的实际内涵为材料来进行思辨哲学的创新讨论,并且就在这种形态的研究中,以具有丰富内涵的中国哲学为材料,正是最具有创造力的当代中国哲学之所以现身的条件。
11以中国哲学的类似素材进行思辨哲学研究的传统形态
形上学问题第一种形态的讨论,是过去已经进行过许多尝试的项目,例如将老子哲学与希腊哲学及斯宾诺莎哲学进行比较,将朱熹哲学与柏拉图及亚里士多德哲学进行比较,这确实有具体成果的研究③。但是,无论是老子的道论或朱熹的理气论都不只停止在思辨哲学问题意识的讨论中,许多实践哲学的思路与问题没有办法在这种方法中被充分呈现,这也就是为何需要前述的以实践哲学的解释架构为角色的哲学基本问题四方架构来谈中国哲学的原因。也就是说,从中西交流的层面我们可以研究思辨哲学形态的中国形上学讨论的既有成果,但如果从深入理解的层面来说,我们就需要进入相应于中国哲学本身的解释架构,来研究具有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
就知识论问题的第一种研究而言,墨家及名家的议题就与西方知识论的相关课题极为相应,过
①笔者以实践哲学定位中国哲学的特质,这是相对于西方哲学思辨哲学之性格特质的说法,而这也正是劳思光先生屡屡强调
的重点,他指出“:我愿意诚恳地表明,我确信中国哲学的基本旨趣,不在于思辨,而在于实践。说得更确切些,中国哲学是以‘自我境界’为主题的引导性的哲学。”劳思光《:关于“中国哲学研究”的几点意见(刊辞)》,见刘笑敢主编《:中国哲学与文化》第一辑《反向格义与全球哲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页。因此劳先生的中国哲学史巨著便是以心性论为论述旨趣,批评中
国哲学史中的形上学及宇宙论思路。
②此义笔者已在其他著作中申述极多,不在此处展开。参见杜保瑞,陈荣华《:哲学概论》。
③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冯友兰先生借程朱理气论谈新理学的一路。
56文史哲·2009年第4期
去相关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已十分可观①。但是有若干研究其实是将具有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素材当作知识论课题在阐述②。这样做,一方面就中国哲学的理解而言不准确,另一方面就知识论的研究而言也不能有积极的贡献。
21将中国哲学的实践特质置入思辨哲学研究的创新形态
第一种研究方法的问题意识,基本上是西方哲学的思辨形态,因此无法掌握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性格,而一旦企图掌握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性格,就势必要有新的问题意识与概念使用。
就形上学而言,当代中国哲学学者纷纷提出具有中国哲学特色的形上学理论,提出具有超越甚至颠覆西方形上学问题意识的论点。例如:可以实证的中国形上学、动态的形上学、无执的存有论等等③。这种做法争议很多,主要是混淆了中西不同的哲学问题,而企图以改变形上学的概念定义来统一中西哲学。如前所言,笔者倡议,一方面以第一种形态的形上学研究来讨论中国哲学中思辨形态的形上学理论,另一方面以实践哲学的四方架构来理解与诠释中国哲学的相关形上学问题。亦即分形上学问题为思辨哲学的讨论传统与实践哲学的讨论传统两部分,不企图议论高下,更不妄冀结合。第一种形态有它可贵的成效,不必舍弃,但不能以为就是中国哲学的全部。第二种形态是最重要的当代中国哲学的创作,但必须放弃结合第一种形态的形上学议题,而以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的形上学问题作全新的讨论。笔者以为,冯友兰先生《贞元六书》中的“新理学”建构,在纯粹谈“理气道大全”四概念及四命题时④,正是形上学的第一种研究的成功范例,但是当他在《新原人》及《新原道》中谈“四境界说”及“中国哲学的精神发展”等理论时,就是以第一种研究进路为基础跳到了第二种研究中,但并没有舍弃第一种形态的问题,以至于将具有实践哲学特质的“四境界说”及“中国哲学的精神发展”与思辨哲学特质的“新理学”四命题复杂地纠缠在一起,因而不能算是当代中国哲学形上学研究的成功范例。
就知识论的第二种形态研究而言,这种讨论可以说是尚未展开,硬要找一些素材来进行这种研究,反而既不能对应于西方哲学也无法作中西交流,而且对中国哲学的理解与诠释并无助益,应有的做法是,在前述基本哲学问题的四方架构下,将儒释道各家的素材藉此架构展现出来,然后就着这样的成果,进行具有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特殊形态理论的知识论问题反思。这就包括了:解释体系的客观性及主观性问题、哲学系统的实证性问题、三大学派的经验有效适用性问题、个人生命实践的选择性问题等。新晨
四、概念范畴与基本哲学问题的视域交融
当前,研究中国哲学一个有意义的工作,就是在比较层面上,通过西方哲学问题意识下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展开相关中哲素材的讨论,但更有意义的研究是站在创造的层面上以中国哲学的
①参见李贤中《:中国哲学概论》中《中国认识论》《、中国逻辑》等章节,台北:五南书局,2005年。
②方立天就将佛教的禅观、中观、顿悟等工夫论观念置于知识论章节下讨论。参见方立天《:
佛教哲学》,台北:洪业出版社,
1994年。
③可以实证的形上学是熊十力的观点,他指出“:今人言综合各科学之原理,以求得哲学上普遍之根本原理。此其说非无似
处,而实不通哲学。哲学是智慧的学问,非仅在知识上用功,可悟一贯之理。⋯⋯盖哲学之究极诣,在识一本。⋯⋯儒之体认,佛之内证,皆非今人所诮为神秘,而是应实证会之境。所以于科学外,必有建本立极之形而上学,才是哲学之极诣。”“谈哲学,如不能融思辨以入体认,则其于宇宙人生,亦不得融成一片。”“《新论》根本精神,在由思辨趣入体认(亦云证量或证会),即从智入而极于仁守。”见郭齐勇编撰《:熊十力学案·熊十力新儒学资料选辑》,方克立、李锦全主编《:现代新儒家学案》上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年,第477、485、486页。动态的形上学,参见牟宗三《:四因说演讲录》,台北:鹅湖出版社,1997年,第95页。无执的存有论,参
见牟宗三《:圆善论》,台北:学生书局,1985年,第340页。
④冯友兰《贞元六书》中有《新理学》《、新事论》《、新世训》《、新原人》《、新原道》《、新知言》六书。总体为提出新理学的理论系
统,内部还有涉及三教辩证而高举儒学的“四境界说”及“中国哲学的精神发展”两套理论在其中。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7
实践哲学性格的特质建立解释体系,就着相应于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思考模式及术语使用的哲学基本问题,进行各家哲学体系的理解与诠释工作,使中国哲学的义理内涵因为问题意识的准确与系统性建构的成熟,而能获致易于取得理解共识的研究成果。站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再回到西方思辨哲学意义下的哲学基本问题项目,进行纯粹哲学问题的创新讨论。此即前节的讨论重点。而准确理解的工作,还应该结合传统中国哲学概念范畴研究法的长处,但是,从概念范畴切入中国哲学研究应该注意几个研究方法上的问题,以便与哲学基本问题研究法有充分的交流。
(一)概念范畴在语句脉络上的属性要作出区分
在一个哲学论述语句中,概念的语意属性既有材料、也有问题、也有主张,例如孟子的人性论,藉由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端心,主张仁义礼知我固有之的性善论。这其中人性论是问题,四端心及仁义礼知之性是材料,性善论是主张。一个性概念已经同时出现在问题、材料、主张的语意使用之中,这就是通过概念范畴研究时首先应该要处理的问题。就问题而言,性概念也不只是会出现在人性论的问题之中,在其他哲学体系中,它也会出现于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之中。就主张而言,在不同的哲学体系里,性概念也不会只作为性善论的主张而已,荀子就主张性恶说。因此以概念锁定问题与主张的做法将出现理论分析的重大混淆,应该要将概念范畴仅仅作为材料的功能来分析讨论,才最不会有问题。而欲定位问题时,则以哲学基本问题的模式提出,如实践哲学的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或思辨哲学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而提出主张时则以命题的形式来提出,如荀子主张人性为恶,大乘起信论主张一心开二门,庄子主张逍遥的价值本体。问题定位不清楚,文本分析就不能清楚,要将问题与问题之间的结构关系弄清楚,才能形成具有分析讨论功能的以基本哲学问题为架构的解释体系,从而将哲学主张以命题的形式表述清楚。谈问题与谈主张时并不适合以概念范畴的方式进行,这样才不会有哲学理论的混淆。概念范畴就是被用来分析讨论问题的材料,这样定位传统中国思想中的概念范畴,则概念范畴的知识表意功能才能清晰呈现,而有助于中国哲学当代研究的系统化及清晰化的需求。
(二)概念范畴在指涉意义上的类型要作出区分概念范畴在指涉意义上的角色功能是有多种类型的,将之区分后可以看出概念范畴在文本脉络
中扮演的角色,而有助于文本理解。参照哲学基本问题意识来区分时,主要可分为存有类项、价值意识及抽象功能的三种概念。首先,存有类项的概念是其中最重要、种类最多的一类,又可再区分为:谈人性位格存有者的理气、心性命才意念、君子贤人圣人、至人真人神人仙人、鬼神、精气神形魂魄、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识、居士菩萨佛天人阿修罗地狱恶鬼畜生等;谈整体存在界的天地、道器、理气、法界、太极阴阳、法界、世界等;谈最高概念范畴的天道、上帝、真如法性实相佛性如来藏阿赖耶等。其次,谈价值意识的仁义礼知、诚、善、无为、逍遥、至虚、般若、空、苦等。最后,谈抽象功能的有无、体用、动静、本末、一多、阴阳等。而以上的区分还可就哲学基本问题的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再度为之,这样就可以明确看出,同一概念范畴可以在不同哲学问题中担任重要核心材料的角色,而有助于文本的分析及理解。
(三)概念范畴在不同哲学学派间的使用差异要作出区分概念范畴在学派之间的使用也是有差别的,应将之作出区分,区分之后可以看出共同问题与不
同问题在概念的可共用性和不可共用性上的差别。一般而言,谈整体存在界及存有者类别的和宇宙论相关的概念,在不同学派间是不能共用的,如道教与佛教的宇宙论概念难有共用的可能,因为事多涉及它在世界,且没有共同的超越性经验,故而只能各用各的。而儒家与道家的宇宙论概念却多有
共用的现象①,这是因为它们都是直接就着经验现象世界而说的宇宙论。价值意识的概念在三教之
①一般而言,三教指儒释道三教,但是就宇宙论而言,道家一派仍应区分在经验现象世界谈智慧的道家,与具有它在世界的道教两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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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也不宜共用,就算共用了意旨也不相同,如无为一概念在三教中都被拿来使用,但意旨重点各不相同,并非都用了“无为”一词就有共同价值。至于抽象功能的概念在三教中都被充分地用来谈各种问题,但是它们的意旨却最不能一概而言,即便在同一体系中甚至都会有不同的使用意义,因此最难建立通用的定义,抽象功能的概念完全必须就着各家各系统甚至各文本分开讨论才会有确定的意旨。
(四)对概念范畴在不同哲学基本问题上的使用要进行区分每一个概念通常主要被用来讨论的哲学问题,但是不少概念被用来讨论的问题却十分丰富,尤
其是抽象功能及存有类项的概念。问题在于,概念都是在文本的脉络中出现并被使用,就其文本脉络的问题意识而讨论它的问题以及主张才是哲学研究的宗旨,并非本来作为材料的概念能独立于文本脉络之外而有它自身的性质。就着材料理解问题、研究主张,这就是最能使概念范畴研究得到系统化研究的方法。例如“道”概念,它就同时可以被使用在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的各种哲学基本问题上,因此研究老子的道论,并不需要去争议它是什么样的性质,而是要分析在不同的哲学问题中,老子使用“道”概念所提出的意见为何即可①。这就是说,概念本身既不是问题也不是主张,而是被用以讨论问题、发表主张的材料。只是因为它既在问题的脉络中也在主张的脉络中出现,因此总是被以问题的角色或以主张的角色来定位,这样就会永远说不清楚问题也会说不清楚主张。问题是个别哲学文本正在谈什么哲学问题,使用什么概念,提出什么主张,只有在这样的系统性研究下结合概念范畴与哲学问题研究方法,才能有效地处理传统中国哲学思想的当代研究。
法理学的基本问题篇4
关键词:结构;尝试;教学策略
中图分类号:G4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992-7711(2012)04-006-3
追求有效教学,打造高效课堂,应该研究并回答两个基本问题:教什么,最有价值;怎么教,才更有效。这两个问题,构成了高效课堂的两大支点。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理念指导下,经过长期的课堂教学实践研究,我们认为构建适合学生的核心教学内容体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是解决以上两个问题的基本理念。而构建以“结构”为载体的学科知识体系,实施以“尝试”为主线的课堂教学策略,是课堂教学落实以上两个理念的具体抓手。近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实施“结构尝试”教学,发挥“结构”的教学功能,深化“尝试”的具体策略,形成了鲜明的教学特色,有效地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
一、以结构为载体,构建核心教学内容
系统科学有三个基本概念:元素、结构、功能。元素是构成系统的基本单元,各元素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形成一定的结构,结构决定其功能。譬如一堆收割机零件,在组装之前,只是一堆零件,不具备收割庄稼的功能,只有组装成一定结构的收割机后,才具有收割庄稼的功能。根据系统论观点,任何一门学科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系统。学科基本概念是构成这门学科知识体系的基本元素,学科思想方法是构成这门学科知识体系的灵魂。学科基本概念、思想方法及其内在联系则构成了学科基本结构。掌握了学科基本结构,就能有效地把握学科基本知识,形成学科基本能力,从而有效地解决学科基本问题。
现代认知心理学认为,学科基本知识可分为两大类,即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是关于“知什么”的知识,主体是学科的基本概念(原理、法则等),这一类知识是对某一客观事物“本质”的、“必然”的、“一般性”的认识,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或关键特征的思维形式。所以,要有效地掌握学科基本概念,必须概括出基本概念的本质属性或关键特征,使对学科基本概念的学习上升到概括化的学习水平,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出学科基本概念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使学生对学科基本概念的学习上升到结构化的学习水平。因此,掌握学科基本结构,对于陈述性知识学习而言,就是使学生掌握“概括化、结构化的基本概念”(简称“知识内容结构”)。程序性知识是关于“知如何”的知识,是以学科基本概念为基础的渗透学科思想方法的解决问题的操作步骤。重点是学习研究专门领域的解题策略。对于专门领域解题策略的学习,要在把握学科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概括出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想方法和操作步骤,使其上升到概括化的学习水平,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与解决类似问题的思想方法和操作步骤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使其上升到结构化的学习水平。因此,掌握学科基本结构,对于程序性知识的学习而言,就是使学生掌握“概括化、结构化的方法程序”(简称“方法程序结构”)。学生掌握了学科基本结构,就为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奠定了基础。如果教师在此基础上,将学科基本结构以知识树的形式直观呈现,就更有利于学生对学科基本结构在理解的基础上保持长久的记忆。
现以初中区域地理知识的学习为例,作一简要说明。
我们在学习区域地理知识时,如果以亚洲区域地理为案例,抽象概括出学习区域地理的一般方法,并以树形的纲要信号进行直观呈现(如图所示),那么,学生就能有效地把握区域地理的基本结构,学生掌握了区域地理的基本结构,就能有效地、自主地学习各个区域的地理特征。
解读:《认识区域》知识树是以树形的纲要信号,对区域地理的基本内容和思想方法进行直观形象的呈现。该知识树直观呈现了区域地理学习的基本内容,即学习一个区域的地理特征应该把握该区域的“位置和范围”。“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思想方法”(地理思维)。每一部分学习内容又揭示出了其关键特征,如学习“区域位置”应该从该区域所处的“半球位置、纬度位置、海陆位置和相邻位置”四个方面去把握其关键特征,“自然环境”应从该区域的“地形、气候、河湖(水文)、生物、土壤、资源”等要素去把握其特征,而“地形”特点又可从“地势起伏、地形类型、地形分布、地形成因”等方面去把握。总之,对区域地理学习的基本内容尽可能抓住每一知识概念的关键特征,在纵向上使知识概念不断分化,在横向上使知识概念综合贯通。同时,要有效把握区域地理的基本结构,还必须理解掌握好学习研究区域地理的思想方法,即在学习区域地理知识的过程中,引导学生以人地关系为线索,以正确的人口观、资源观、环境观和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运用“一分为二”、“因地制宜”、“系统方法”等辩证思想和系统思想,以及区域分析与综合法、地理比较法,并充分利用地图,对区域地理要素、区域地理特征、区域发展方向等内容进行分析,使学生在学习区域地理基本知识的过程中,掌握研究区域地理的思想方法,从而真正掌握区域地理的基本结构。学生掌握了区域地理的基本结构,就能有效地、自主地学习各个区域的地理特征。因此,以结构为载体,构建核心教学内容体系,使学生掌握学科基本结构,就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高效学习和深度学习,从而真正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二、以尝试为主线,促进学生主动高效学习
现代教学论体现出“以学为本”的思想,以学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即在课堂中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并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以使他们在能动的创造中去学,不断追求和实现自身的教育价值。
结构尝试教学,构建了以尝试学习为主线,促进学生主动高效学习的一般教学过程,如下表所示:
结构尝试教学的一般学习过程可从两条线索进行分析,一条是从知识的理解记忆与应用转化过程来看,有以下几个环节构成:
(1)感情调节,明确目标(简称“定目标”)
上课伊始,教师运用多种形式调动学生积极的学习情绪,让学生带着愉悦的心情学习。简短的感情调节后,通常可借助学科知识树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充分发挥教学目标的导教、导学和导测功能。
(2)知识为例,探寻方法(简称“找方法”)
就是以典型知识为例子,创设问题情景,通过自学自检、互帮互学、展示点评、归纳小结等师生活动,引导学生探寻归纳出“某一类知识的关键特征或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想方法和操作步骤”,即所谓的“找方法”。学生掌握了某一类知识的关键特征或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想方法和操作步骤,就能有效地学习某一类知识解决某一类问题。在这一教学过程中,重点不是指导学生学习某一知识或解答某一问题,而是以此为基础,探寻归纳出学习某一类知识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维方式或方法,唯此,才能实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教学效果。
(3)变式训练,感悟验证(简称“悟方法”)
就是利用变化的概念例证或规则例证进行练习,通过自学自检、互帮互学、展示点评、归纳小结等师生活动,使学生在不断变化的例子中进一步感悟学习的某一类知识的本质属性或关键特征,感悟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想方法和操作步骤,这样,通过量的变化实现质的飞跃。这一环节,应重在“变”与“不变”上下功夫,变的是习题的“形”,不变的是习题的“神”(即隐含在题中的概念的本质属性或解题的思想方法和操作步骤),使学生在一个个不断变化的例子中明白“万变不离其宗”,进一步深刻感悟学习某一类知识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维方式或方法。
(4)当堂训练,独立应用(简称“用方法”)
就是以适量习题为试题,当堂检测,独立应用。检测学生对学科基本概念本质属性或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想方法和操作步骤掌握的程度。当堂检测的试题针对性要强,要针对学习某一类知识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维方式或方法。检测的形式可多种多样,尽可能以书面练习为主。要努力实现“四个当堂”,即当堂检测、当堂批阅、当堂反馈和当堂矫正。
(5)整合提高,布置作业(简称“连方法”)
引导学生做好课堂小结。一方面,进一步小结课堂学习的主要内容,即学习某一类知识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维方式或方法;另一方面,将本节学习内容嫁接到上位系统,更大的学科“知识树”上,回归系统,进行内容连网,进行整合、拓展、提高。这也是结构尝试教学法的一个重要环节。
坚持分层布置作业,即学生实行“最小作业量”和“非被动作业”制。最小作业量即教科书规定适合学生发展的必要作业量,属基础作业量,教师不得随意扩大。对学有余力的学生,鼓励他们进行“知者加速”,即学习教科书规定之外的内容,根据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由他们自己确定完成练习的数量和难度,即“非被动作业”。布置的作业要求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完成。
以上五个环节中,由“找方法”(找)、“悟方法”(悟)和“用方法”(用),即“找、悟、用”(三环)构成其基本环节,可用如下简图示意:
从图中可看出在基本的三环节中有明暗二线,即由例题、习题、试题等教学内容构成的知识线为明线,贯穿其中的学习某一类知识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维方式或方法的方法线为暗线。教学过程中,教师始终要用“方法线”(暗线)控制引导“知识线”(明线),通过师生活动,“知识线”使学生掌握具体知识,“方法线”使知识转化为能力,最终,教师的教法转化为学生的学法。
例如,在中学地理教学中,学习“农业的区位选择”内容时,可选择“三江平原的种植业”为“例题”,通过分析研究该地区农业生产的特点及其形成条件,在此基础上,抽象归纳出“农业区位因素”这一知识概念的关键特征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然后,可选择“青藏高原畜牧业”为“习题”,进行感悟验证,进一步理解感悟农业生产的区位因素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最后,可选择“泰国湄南河平原的水稻种植”为“试题”,独立检测学生对这一知识概念理解掌握的程度。在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不仅是让学生理解掌握以上三个地区生产区位因素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而是要通过这些例子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分析不同地区农业区位因素及其对农业生产影响的方法。
从知识的理解记忆和应用转化过程看成,这一过程可简要概括为“三环二条线”(即“找、悟、用”三环节,明暗二条线)。
另一条线索是从师生的活动来看,即在学习某一类知识或解决某一类问题时,通常通过“自学自检、互帮互学、展示点评、归纳小结”四个基本步骤来实现教学目标:
(1)自学自检:即学生根据“自学指导”的要求,进行独立学习,并尝试解答有关问题,自我检测学习效果。自学的形式可多种多样,通常有“读、写、说、练、做”等,教师要认真指导自学,“自学指导”要努力做到五明确:即明确自学的主要内容、自学时运用的主要方法、自学时思考解决的主要问题、自学效果反馈检测的形式和自学的时间要求。自学时要不断引导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努力独立发现问题并自己解决问题。
(2)互帮互学:是指借助对组学习和小组讨论,交流自学效果,解决自学中的困惑,提出要老师或同学解决的重要问题。特别要发挥好结对“师徒”的合作作用,此“师”非老师,而是已知者,“徒”是暂未知者。要创设良好的小组合作氛围,引导已知者帮助未知者解答疑问,未知者大胆提出自己的困惑。引导学生提“两类问题”(即自己已懂的考别人的问题,不懂的请教别人的问题),在互帮互学中促进小组全体成员共同提高,在生生合作中实现生生共进。
(3)展示点评:即在自学自检、互帮互学的基础上,学生以小组为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展示交流学习效果,并提出疑难问题,教师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交流,自解疑难,对学生提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重点地进行适量的点拨讲解。要营造民主、平等的课堂氛围,教师对学生的展示交流和自解疑难情况要及时作出积极评价。教师的点拨讲解要重视学习方法的指导。要努力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某一类知识或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维方式或方法,同时,要从教学实际出发,创造性地使用有效的教与学的策略提高教学效率。
(4)归纳小结:即引导学生对所学内容与方法作进一步反思和概括。同时思考巧妙的记忆方法并记住所学内容。此外将新学习的内容与方法与原有学习的内容与方法进行联结,使学习的内容与方法在概括化的基础上上升到结构化的水平。
法理学的基本问题篇5
一、复习计划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要搞好复习备考,就要制定出科学、周密、完整、详细和符合本人实际的高考物理总复习计划,计划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高三物理总复习的指导思想就是通过物理总复习,掌握物理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熟练掌握物理规律、公式及应用,总结解题方法与技巧,从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物理学科的特点,把物理总复习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以章、节为单元进行单元复习训练,时间上约从高三上学期到高三下学期期中考试前,即头年九月到第二年三月初,大约需要六个月,这一阶段主要针对各单元知识点及相关知识点进行分析、归纳、复习的重点在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基本规律及其应用,因此,在这一阶段里,要求同学们掌握基本概念,基本规律和基本解题方法与技巧。
第二阶段:
按知识块(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物理实验)进行小综合复习训练,时间上第二年三月到四月,大约需要二个月,这个阶段主要针对物理学中的几个分支(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进行小综合复习,复习的重点是在本知识块内进行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与理解,基本规律在小综合运用。因此,在这一阶段要求同学们能正确辨析各知识内的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总结小范围内综合问题的解题方法与技巧,初步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阶段:
进行大综合(包括理科综合和学科内综合)复习训练,时间为第二年五月至六月,这一阶段主要针对物理学科各个知识点间和理、化、生各学科之间知识点进行大综合复习训练,复习的重点是进行重要概念及相互关系的辨析、重要规律的应用,因此,在这一阶段里,要求同学们进一步总结解题的方法与技巧,培养分析和解决综合、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复习方法
在制定好复习计划后,就要选定科学的、适合本人具体情况的复习方法,而且要根据不同的复习阶段确定不同的复习方法:
第一阶段:
以章或相关章节为单元复习时,首先要求同学们自己分析、归纳本单元知识结构网络,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一步充实、完整、使之系统化。其次,要对本单元的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进行辨析,对本单元的典型问题及其分析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与归纳,并着重总结解题方法与技巧,然后对本章知识点进行针对性训练,但训练题不宜过多,应精选练习题,不能搞题海战术,最后要根据训练中和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小结。
第二阶段:
本阶段可根据各知识块的特点,将有关内容分为几个专题,进行专题复习,着重进行思维方法与解题技巧的训练。
第三阶段:
本阶段主要是训练知识的大综合,较为复杂问题的分析方法,并将整个物理知识分为几个重要大专题,着重训练某些重要规律的应用,或某些重要的解题方法。如:动能定理及其在解题中的应用、交力做功问题的分析方法、极值问题的分析方法、临界问题的分析方法、假设法解题技巧等等。
本阶段要突出训练同学们的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具体方法有进行一题多解、一题多变、多题一解等方法,在本阶段要进行大综合模拟考的套题训练,试题要求在难度、覆盖面上均接近高考或达到高考的要求。
三、处理好几个关系高考物理总复习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考纲”与“教纲”的关系“考纲”即“考试说明”,它是高考复习的纲领;而“教纲”即“教学大纲”,它是中学物理教学的纲领,两者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在高考总复习备考时,应以“考纲”为准。
(二)课本与复习资料的关系
目前,各种高考复习资料很多,往往会造成你以复习资料代替课本的现象,这是大错特错的,将会直接影响复习效果,因此,在复习备考时,应以课本为本,充分发挥课本的主导作用,并选择适合本人具体情况的复习料辅复习,有利于提高复习效果。
(三)点与面的关系在高考复习备考时,既要抓住本学科的重要知识点,也要全面、系统、完整地复习所有必考的知识点,要做到重点突出、覆盖面广。只有这样做,才能达到复习的效果。
(四)基础与能力的关系在高考总复习中,要处理好与能力的关系,特别是在第一阶段的复习过程中,重点是复习基本概念、基本规律及其应用,基本解题方法与技巧等基础知识,只有在打好基础的前提下,才能逐步提高自己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忽视基础知识,专门做难题、怪题,是达不到培养能力的目的的。
四、要培养的几种能力
(一)加强信息迁移问题的训练,提高阅读能力、理解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信息迁移问题一般都是给出一段文字或图片信息,要求通过阅读该信息去回答或解决一些物理问题,信息迁移问题着重考查学生临场阅读,提取信息和进行信息加工、处理,以及灵活运动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给出有关磁悬浮列车的文字资料和图片,要求学生通过阅读资料,去回答和分析有关磁悬浮列车的问题。
(二)加强科技应用问题的训练,提高运用物理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科技应用问题一般都是运用物理科学知识、原理和方法去解决生活、生产科学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如:用物理科学技术原理去分析和解决我国在实施的“南水北调”“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几大重点工程中有关问题。
(三)加强实验技能训练,提高实验能力。
物理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物理实验技能的训练是高考物理复习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训练可以提高实验技能:
1、对基本仪器使用训练
物理实验要通过各种基本仪器来完成,因此,只有熟练掌握各种基本仪器的构造原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才能做好各种实验,并提高实验技能。
如:要掌握各种电表、游标卡尺、螺旋测微器、弹簧秤等仪器的原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注意联系实际进行操作的训练
物理实验中的实验操作技能是很重要的实验技能,加强这方面的训练,有助于提高实验技能。
3、加强物理实验思想、原理、方法与技巧的训练
物理实验思维、原理、方法与技巧是衡量学生实验能力的核心,如:伏安法测电阻实验中对实验条件的控制方法(滑动变阻器的接法)、实验误差的控制方法(电流表的内、外接)、作图时对个别点的舍弃、图线的“曲化直“(验证牛顿第二定律时画图象)等等,只有加强这方面的训练,才能提高实验能力。
4、加强设计性实验的训练,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和实验能力物理设计性实验,是要求学生根据给出的实验仪器,按要求设计出实验的原理、方法、步骤,最后得出实验结论:或只给出实验课题,由学生自选仪器、自己设计实验原理、方法与步骤,得出实验结论,这就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及实验技能与技巧。如:在电学实验中,要求测电源的电动势和内电阻,自己设计方案,自选器材进行实验,看谁设计的方案多(有十几种方案),哪种方案最佳?通过这样的训练,可培养创新思维能力和实验能力。
(四)加强创新思维训练,提高创新思维能力创新思维题是近几年高考物理试题或理科综合能力测试题中考查学生能否寻求独特而新颖的,并具备社会价值的思维方法解决尚无先例的问题的能力,这些题大多数属于开放性的实际应用题,创新思维的主要成份是发散性思维和集中性思维。所谓发散性思维是一种不依常规,寻求尽可能多种多样的答案的思维,它具有流畅性、变通性和独创性的特点;而集中性思维则是依据已有的信息和各种设想,朝着问题解决的方向求得最佳方案和结果的思维操作过程,发散性思维以寻求解决问题的各种可能性为主,而集中性思维则在这些可能的途径中选择和比较出最优的解决方案,两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1、类比推导法将已知或新给出的原理、知识或方法横向类推到类似的新情境中去,以解决新问题或得出新知识,即已知(或新知A)类推新知(或新知B),其关键在找好横向类比迁移的“参照点“。
2、逆向思维法物理学中有些问题按常规正向思维分析不方便,此时可改变思维方向,由正向思维改为逆向思维,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如光学中的光路可逆原理,匀减速运动倒过来考虑就变为匀加速运动等。
3、等效思维法物理学中的问题,有时直接分析有困难,此时,可用效果相同的模型来等效代换,使问题便于分析解决,如:平抛运动可分解为水平方向的匀速直线运动和竖直方向的自由落体运动,力的分解与合成等。
(五)加强学科交叉渗透训练,提高综合分析问题能力
法理学的基本问题篇6
(一)重要学术会议
1.国内学术会议
2006年5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法学院与《法学》编辑部共同在山东大学举办了“第二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深入探讨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形成的历史过程与外国宪法学基本范畴发展的最新趋势;2006年5月25日,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民法学与宪法学的学术对话”学术圆桌会议,共同探讨了宪法学中的民法问题与民法学中的宪法学问题;2006年12月16日在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了“公法与私法学术对话”;2006年11月召开了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年会的主题是“宪法与新农村建设”,与会的300多名代表集中讨论了农民的平等权、农民的宪法地位、基层民主政权建设、“三农”政策与宪法等问题;2006年7月25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了“社会转型与公法学的使命暨蒋碧昆先生法学教育与学术思想”专题研讨会;2006年11月12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与广东商学院共同主办了“何华辉先生去世十周年暨学术思想讨论会”等。
在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方面,2006年8月25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韩国地方自治法学会、韩国法制研究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在中国人民大学共同举办了“中国—韩国地方自治法制的现状与未来”国际研讨会;2006年10月21日,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了“中日公法学课题与展望国际学术研讨会”;2006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了“东亚公法学国际学术讨论会”;2006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了“中国—法国私法与基本权利国际会议”,等等。Www.133229.cOM
2.国际学术会议与国际宪法学发展新趋势
进入21世纪后,国际宪法协会组织了多次世界范围内的学术讨论会,探讨了世界范围内出现的各种宪法问题,呼吁各国的宪法学家从全球化的角度看待宪法问题,提倡通过宪法文化进行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2006年4月9日—11日,国际宪法学协会在南非开普敦召开了“过渡期后的宪政”圆桌会议。此次会议以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宪政运动为题,重点讨论了从非民主、专制的体制向民主和宪政的体制过渡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在过渡期后应当重点关注的宪政问题。①
2006年9月14日至16日,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举行了纪念芬兰妇女获得普选权100周年大会及主题为“接纳抑或排斥——宪法的作用”的国际宪法学协会圆桌会议。在15日至16日举行的为期两天的主题为“接纳抑或排斥——宪法的作用”国际宪法学协会圆桌会议中,与会者主要围绕着“宪法在排斥和接纳妇女中的作用概览”、“反对歧视的宪法制度的演变”以及“性别与宪法权利”三个分主题进行了讨论。
2006年10月7—12日举办了“萨尔茨堡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法治:在宪法框架内协调宗教与文化”。七场主题报告会的内容包括:现代宪法是如何制定的;多元社会中的集体权利:人民自决权;在冲突时期制定一部伊拉克宪法;一个多元社会中的民主:非洲过去的经验及教训;阿富汗的制宪过程等。
(二)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译著出版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发表的宪法学论文500余篇,②其研究领域大体上包括宪法学基本理论、人权与基本权利、违宪审查制度、国家结构与地方自治、司法制度与司法权、外国宪法与比较宪法等。③本年度出版的学术著作主要有:张庆福、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年刊2005》(法律出版社);张庆福主编《宪政论丛》(第五辑)(法律出版社);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解释基本理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胡锦光主编《违宪审查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王三秀著《走向良治的宪政建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程乃胜著《近代西方宪政理念》(安徽人民出版社);刘连泰著《国际人权宪章与我国宪法的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徐振东著《宪法解释的哲学》(法律出版社);姚国建著《违宪责任论》(知识产权出版社);魏晓阳著《制度突破与文化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魏建馨著《和谐与宽容——宪法学视野下的公民精神》(法律出版社);刘之成著:《现代社会中的国家与公民——共和主义宪法理论为视角》(法律出版社)等。
二、宪法学研究的热点与创新
(一)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的研究
正确把握中国宪法学的历史方位,明确宪法学的基本范畴,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研究是梳理宪法学知识体系的关键。
关于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问题,学术界的基本共识是:为了确立中国宪法学的学术自主性与品格,需要探索解释和说明中国宪法现象的范畴。但在划分这种范畴的标准和具体方法上,学术界则有不同的主张。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学者指出宪法的价值原点与价值终点是宪法价值逻辑体系的核心,从价值论赖以存在的认识论的特征来看,价值其源于“不自由”而终于“自由”。④也有学者系统地梳理和评述了宪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提出了“规范—本体方法;辨证—历史方法以及经验—实证方法”、“社会—国家关系分析方法”等具体方法并进行了讨论交流。⑤在研究立宪主义宪法规范的特点时,有学者提出“宪法法理”的新范畴,认为凡涉及到宪法问题的理论,包括关于宪法的政治理论,都属于宪法法理的范畴,包括政府权力来源的理论、政府权力的组织、人权与及其政府权力的关系。⑥还有学者针对国际范围内出现的“新启蒙运动”,提出“宪法的非确断性的社会评价系统”的观点,主张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宪法的非确断性社会评价系统的功能,为宪法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心理基础。⑦这些成果为今后进一步深入研究宪法学基本范畴提供了有益的研究思路。
(二)宪法解释学的体系与方法
在2006年发表的论文中,学术界对宪法解释学的功能与体系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并开始探索具体运用的可能性与途径。
在宪法解释的基本理论方面,有学者研究了宪法解释的衡量模式,这种模式以法律现实主义和法社会学以及利益法学为法理基础,它是客观理性的宪法解释模式,一些对衡量模式的替代方法将被证明是不可行的。⑧有学者集中梳理了德沃金宪法解释理论,⑨即关于宪法的道德解读的实践学说。有学者以客观主义和现实主义为理论框架,分析了美国判例制度下的宪法解释方法论。⑩对于宪法解释的功能,有学者认为宪法解释是实现政治法律化的主要途径之一。司法释宪受制于形式化的司法程序与规则,在弥合规范与现实之间的冲突、消除事实与价值之间的紧张、调和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矛盾、兼顾民主与自由之间的统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1)
(三)宪法学研究中的文本问题
近年来,宪法学研究中如何对待宪法文本问题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同时引发了学术争论。争论的主要问题是:1.宪法文本与宪法正当性之间是什么关系?2.宪法文本研究中是否存在价值与事实之间的冲突?3.宪法学者能否质疑宪法文本的正当性?4.以批评中国宪法文本为出发点的学术倾向是否有利于宪法实践的发展?5.宪法变迁与宪法实践之间如何保持合理的平衡?今年发表的有关宪法文本的论文从不同的角度讨论了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了宪法文本上存在的认识误区,提出了宪法学研究以文本为出发点的理论逻辑。
有学者在分析法律实证主义和社会实证主义宪法学的基础上,提出“在我国,需加强形式主义的、法学的宪法学理论研究,克服不以实定宪法概念而以现实需要为出发点的社会学思维定势,成就宪法学的法学性格,增进宪法规范的权威。(12)有学者认为,认知宪法概念(13)是宪法文本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宪法概念多数是不确定的法概念,充满着不确定性、多义性,需要宪法解释,据此我们也可以认知宪法概念的内涵。有学者认为,宪法学是在法体系内的、规范导向的、直接或间接为宪法解释服务的研究,是法律系统的自我观察。(14)
(四)基本权利冲突与限制基本权利界限
在基本权利冲突的理论研究方面,围绕基本权利实践中是否存在基本权利冲突,基本权利体系中是否存在价值位阶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15)有学者认为,基本权利是公权利,是个人对国家的主张,而基本权利冲突却是基本权利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似乎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而不像一般的基本权利那样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但从基本权利的不同功能侧面可以发现基本权利冲突内在地包含着“加害人——国家——被害人”的三角关系。(16)
在具体的基本权利类型的研究方面,有关社会权的研究有了一定进展。关于社会权的本质,有学者认为,社会基本权承载着保障立宪主义下的市民宪法秩序的职责,在本质上是与自由要有同等功能的法规范,社会基本权的构成内容与范围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层面。社会基本权的目的在于要求国家积极担负起照顾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解决社会问题的职责来。(17)关于社会权是否具有可诉性问题,有学者认为,反对司法裁判社会权主要出于分权考量、民主考量、公共政策考量以及社会权的不确定性,南非为代表的很多国家开始了社会权司法裁判的有益尝试,这些初步经验可为我国提供借鉴。(18)
有关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限制的界限上,2006年学术界广泛讨论了“公共利益”在宪法学上的意义与界限问题。对公共利益的本质与核心,学者们分别从公共利益主体与具体程序的设定,主观的利益与客观的利益之分,公共利益界定涉及宪法分权问题等角度进行了探讨。为防止以公共利益为名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学者们又建议要具备实质要件(遵循宪法规定的限制基本权利的依据)、形式要件(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采用法律的形式)以及程序限制(如采用信赖保护、法律规定的明确性等条件)等要求;在采纳“外在限制说”的基础上,通过确定一定理念与规则去消除其危险性,即对“公共利益”作出严格的限定。(19)针对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存在的冲突,有学者认为,面对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各种矛盾,限制公共利益的任意解释是十分必要的。公共利益是基于社会共同体而确定的价值体系,是社会成员物质和精神需要的综合体,体现了社会、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凡是被纳入到公共利益范畴体系内部的利益是个体利益高度概括化的体现。(20)
(五)宪法与《物权法》关系的讨论
在中国社会转型与发展过程中,宪法学研究逐渐从深邃的思辩纯理论研究变成一种应用性、实证性的研究,扩大了成果的学术价值。有关宪法与《物权法》关系的讨论主要包括《物权法》是否必须强调根据宪法制定、《物权法》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方式与宪法的平等保护原则的关系以及如何根据宪法判断法律违宪等问题。
在物权法是否必须强调根据宪法制定的问题上,多数学者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源在于对民法与宪法关系的正确理解上。有学者认为,从法理的角度来看,私法是宪法的基础,宪法是私法理念的升华,它应和私法原理相统一。(21)而有学者认为宪法是包括民法在内的整个法律体系的根本法,不单纯是公法,民法是具体宪法架构下的具体的民法,不宜脱离一国的现行宪法抽象谈论民法应该是什么样的。因此,在物权法中明确写入依据宪法制定本法,不仅从立法技术角度是必要的,从维持法律形式统一和端正人们的宪法与民法关系观念的角度看也有意义。(22)有学者在考察了宪法和民法关系的几种主张后,强调了根据宪法制定《物权法》的意义,表现在:一是表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法律发挥效力的基础;二是表明本法与宪法之间的效力等级,上位的规范效力高于下位的规范,下位阶的规范不得违反上位法规范;三是表明本法是宪法规定的具体化,其价值和效力来源于宪法。根据宪法只是规范价值的表述,并不是实然意义上的事实关系。(23)针对一些学者提出的“民法根本说”、“民法与宪法平起平坐”等观点,有学者在系统地考察宪法与民法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作为一种法律学说,民法根本说所反映的是宪法与民法真实关系的幻影。在世界范围内,宪法与民法的关系是一个早已由法治发达国家的法律生活解决了的问题。在中国,法学研究人员还需要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法治发达国家已给出了答案的问题上来,实在是中国法治后发的特殊国情使然”。(24)
如何理解《物权法》对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的一体保护原则上,学者们见仁见智。有学者从宪法与民法对财产权保护的内涵区别入手,认为物权法(草案)对公有财产(包括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和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的原则与我国宪法的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的差别对待具有本质区别,物权法(草案)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不违宪。(25)而有学者认为,在宪法眼中不同主体的物权应区别保护不应平等保护。对不同主体的财产实行平等保护,是以国家集体在财产占有方面已经占据了优越宪法地位为前提的,是以国家、集体事实上占有和垄断社会全部财产中的基础性部分为前提的,这种平等只是宪法上和事实上公有主体居优前提下的法律上的平等。真正实现物权平等保护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公有经济的主体、主导地位。(26)
在如何根据宪法判定法律违宪的问题上,不同学科的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合宪”、“违宪”问题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有学者系统论证了“合宪”与“违宪”的判断标准;(27)而有学者从宪法条款的不同性质着手,提出许多条款在法律上具有确定的意义,因而是可以实施的;有些条款则只是表达了一种政治理想或政策取向,在法律实践中不具备可操作性。在宪法的适用和讨论过程中,必须认真对待宪法,将宪法作为一部实实在在的法律,仅限于适用那些在法律上可以实施的条款。尤其要避免将宪法作为政治攻击的工具,否则就将误用宪法并阻碍社会与经济发展。(28)
(六)宪法监督理论
2006年有关研究宪法监督方面的论文出现了新变化,在继续论证违宪审查制度在宪法发展中重要作用的同时,学者们在“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呼声”中采取了更为谨慎和理性的态度。有学者对违宪审查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系统的学术论证,对宪法实施、宪法保障、宪法监督、宪法适用、宪法司法化、司法审查和合宪审查等概念进行了细致的辨析。(29)同时有学者在总结国外关于违宪主体的理论基础上,对违宪主体的界定标准及范围作了系统阐述。(30)也有学者研究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起源及其实践等,概括了其发展趋势。(31)
(七)宪法哲学的理论
本年度宪法学研究中有关宪法哲学问题的探讨是值得关注的学术动态。有学者认为,宪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是宪法?人类为什么需要宪法?人类需要什么样的宪法?宪法哲学的本质是政治哲学。(32)关于宪法哲学的定位,有学者认为,宪法哲学既不属于哲学,也非政治哲学,宪法哲学属于宪法学,是法哲学,它关注的是宪法和宪政的价值世界、意义世界。(33)也有学者在讨论宪法学发展走向时认为,宪法学可在宪法科学和宪法哲学两层次上独立地展开,宪法科学以实然宪法的应用为中心,宪法哲学以宪法的应然为中心。(34)
三、本年度宪法学理论研究的评析
本年度宪法学研究首先突出了专业化、规范化的特点。除通过召开“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问题”等研讨会,深入探讨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外,积极开展了与不同学科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强化了宪法学作为学术共同体的功能。另外,专业化的宪法学研究队伍的形成也是宪法学专业化的重要标志。宪法学研究开始形成专业槽,建立了自身的逻辑与语言,改变了宪法学过于“大众化”的形象,区分了不同专业之间应该具有的学术界限。
在关注宪法学的中国问题的同时,强化了宪法学的实践功能。2006年宪法学界关注了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宪法问题,力求从中国宪政体制与社会结构的特点出发解释社会实践中提出的各种宪法问题。
在研究内容上,本年度宪法学研究的重点领域是宪法基本原理和基本权利,对人权和基本权利的持续关注构成本年度宪法学研究的重要特点。在宪法学的开放性方面,尽管本年度的宪法学研究论文中外国宪法、比较宪法学的论文所占比重不大,但研究中国宪法问题时,多数学者以外国宪法的理论或实践为背景,力求把中国宪法的发展纳入到世界宪法发展的视野中进行思考,为将来中国宪法学与世界宪法学的平等对话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注释:
①见莫纪宏:《旧话题,新宪政》,《中国宪政网》2006年4月21日访问。
②因篇幅所限,本文根据选题与研究内容介绍部分论文的学术观点,未被列入的并非不重要。
③有关具体研究领域的比例与统计的分析,参见韩大元:《迈向专业化的中国宪法学》,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1期。
④《第二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论文集》,2006年5月山东大学法学院。
⑤参见《第二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综述》,载http://old.calaw.cn/include/shownews.asp?newsid=6663.
⑥朱福惠:《立宪主义宪法规范的法理诠释》,载《暨南学报》2006年第3期。
⑦陈云生:《论宪法作为非确断性的社会评价系统在“新启蒙运动”中的意义》,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⑧刘国:《宪法解释的衡量模式——兼论宪法解释方法的变革》,载《当代法学》2006年第3期。
⑨范进学:《论德沃金的道德解读——一种宪法解释方法论的进路》,《浙江学刊》2006年第4期。
⑩徐振东:《客观主义和现实主义——美国判例制度下的宪法解释方法论》,《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11)郑贤君:《宪法解释是政治法律化的基本途径——兼议司法释宪的形式化特征》,《法学杂志》2006年第1期。
(12)郑贤君:《如何对待宪法文本——法律实证主义与社会实证主义宪法学之争》,《浙江学刊》2006年第4期。
(13)王贵松:《宪法概念的认知方法及其反思》,《浙江学刊》2006年第3期。
(14)张翔:《宪法学为什么要以宪法文本为中心?》,《浙江学刊》2006年第3期
(15)张浩书:《反思“权利冲突”问题的真与伪》,《内蒙古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16)张翔:《基本权利冲突的规范机构与解决模式》,《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
(17)徐振东:《社会基本权理论体系的建构》,《法律科学》2006年第3期。
(18)胡敏洁:《社会权的可裁判性》《法律科学》2006年第5期;黄金荣:《司法保障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可能性与限度——南非宪法法院格鲁特布姆案评析》,《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1期。
(19)张翔:《公共利益限制基本权利的逻辑》,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
(20)韩大元:《从若干案例看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冲突》,载《人民论坛》2006年第14期。
(21)郝铁川:《物权法(草案)违宪问题之我见》,载《法学》2006年第8期。
(22)童之伟:《再论物权法草案中的宪法问题及其解决路径》,载《法学》2006年第7期。
(23)韩大元:《由〈物权法(草案)〉的争论想到的若干宪法问题》,载《法学》2006年第3期。
(24)童之伟:《宪法与民法关系之实像与幻影》,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6期。
(25)焦洪昌:《物权法(草案)的合宪性分析》,载《法学》2006年第3期。
(26)童之伟:《物权法(草案)该如何通过宪法之门——评一封公开信引起的违宪与合宪之争》,载《法学》2006年第3期。
(27)韩大元:《由〈物权法(草案)〉的争论想到的若干宪法问题》,载《法学》2006年第3期。
(28)张千帆:《宪法的用途与误用:如何看待物权法中的宪法问题》,载《法学》2006年第3期。
(29)胡锦光:《违宪审查与相关概念辨析》,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3期。
(30)莫纪宏:《违宪主体论》,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1期。
(31)牟宪魁:《日本宪法诉讼制度论的课题与展望——以反对设立宪法法院的主流学说为中心》,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1期;王峰峰:《从小泉参拜判决看日本违宪审查制度的“附随性”》,载《法学》2006年第2期;《法学》2006年第8期;朱应平:《澳大利亚宪法非歧视性条款的适用及启示》,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
(32)邓毅:《什么是宪法哲学》,载《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