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内容(6篇)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内容篇1
一、指导思想和依据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江总书记“要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真正明确,破坏资源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资源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森林法》、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非法征占林地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的通知》(府厅字[]47号)为依据,从实现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真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宣传,大造舆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宣传广告等媒体和宣传手段,在广大城镇和农村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林地保护管理法规。同时,要教育开发建设单位,在开发建设中尽可能节约林地,确需使用林地时,要依法取得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手续;对年8月以来发生的征占用林地进行调查,并对非法征占林地项目逐项登记;对年以来发生的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进行逐起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制度,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征占林地的审核和审批。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公民保护林地和森林资源的意识,增强全民保护林地、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提高基层领导干部保护林地的认识,增强保护林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保护林地,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林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制度,促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工作,依法共同管理林地,保护林地。
三、组织机构
为使这次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使整治卓有成效,县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钟剑明同志担任。县林业局局长、县土地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林业局副局长、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全县拟进行清查、处理、规范的建设项目,及时提出明确意见,报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以确保整治活动达到支持全县经济建设发展大局、规范依法行政,不增加农民不合理负担等目的。
四、主要内容和时间
1、内容
㈠对年以来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对非法征占用林地的项目,按“未审未批”、“未审违法批准”、“越权审核”、“少审多占”、“先占后审”分类,逐起调查登记(见附表二)。
㈡对清理出来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未来得及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的,要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到林业主管部门补办审核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省政府府发[1996]30号文件规定标准交纳;县工业园区和工业小区建设项目,按市委市发号文件规定标准交纳。
㈢对农村居民建房,未办理审核手续的,要限期补办,并按市政府市府发号《关于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及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的标准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㈣对清理出来的其它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要分门别类逐个处理。“未审未批”的项目,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按《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联合进行查处。处理后允许继续征占用林地搞建设的,仍要补办征占用林地手续。“未审违法批准”的林业主管部门要先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取得支持。然后依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限期补办审核手续,补交森林植被恢复费。“越权审核”的,要限期到有审核权的林业主管部门补审。“少审多占”的,多占部分按未审规定处理。
2、时间
按照上级的要求,这次整治工作要在10月中旬结束,时间紧、任务重。要集中在8、9、10近三个月的时间,分阶段完成整治的所有任务。
第一阶段(8月1日至15日):宣传发动阶段。广泛宣传林地保护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改革和保护林地及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大造专项整治非法征占林地的舆论。
第二阶段(8月16日至25日):清查阶段。组织专项整治队伍对各乡(镇)年8月份以来的开发建设项目逐项进行清理。属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要逐项进行登记(详见附表二),并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汇总统计(详见附表三)。
第三阶段(8月26日至9月25日):处理阶段。对非法征占林地的案件,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对照有关法律条文进行处理。该补办手续的要补手续,该补交费用的要补交,该实施处罚的,要进行处罚,并将查处结果汇总成附表四。对少数典型的非法侵占林地的大案要案,要公开曝光,从严查处。
第四阶段(9月26日至10月5日):规范阶段。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共同肩负着保护管理林地的职责。为使我县今后的林地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根据《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和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自本文下达之日起,凡是占用林地建房、修路、开采矿藏和其他各项建设工程,必须由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土地管理部门才能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如有人“未审先批”,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五阶段(10月6日至10日):检查总结阶段。各地对这次整治活动要进行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附上表二、表三、表四,于10月中旬前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内容篇2
关键词:天然林保护;对策
前言
狭义的说,天然林保护是保护天然林林不被破坏,维持其林分的结构与生产力,并使其资源得以发展。广义的讲,是对天然林与可以恢复天然林的地段进行科学经营,使现有天然林具有更完善的生态结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产力与生物多样性得以提高,使迹地得以天然更新或按适地适树原则建立较好的生存环境。
1我国天然林保护现状
保护天然林是当今世界改善生态环境和资源合理利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国政府宣布近几年停止对天然林的采伐,这项举措标志着我国林业工作的重心已对森林资源的利用转变到森林资源保护方面,这一决策不仅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也是林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特大洪涝灾害,这与生态环境的总体恶化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而保护天然林则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因此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国家长治久安和国土保安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也是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大事,意义深远。天然林保护工程涉及面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进行科学的管理是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的,因此强化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管理已迫在眉捷。
2天然林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资金投入量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从天保工程实施开始以来,森林管护和公益林建设的资金单位成本一直没有改变,但十年来,人员工资或劳务费一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加,因此天保工程的资金投入量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已不协调。林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工作生活条件依然艰苦,天保管护站点均处在交通不便的地方,通讯设施不齐备,这些问题给森林管护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政策不明确,影响社会投资林业的积极性,天然林全面禁止采伐后,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面临商品林采伐限额量少的问题,农户和造林业主很难从木材采伐上获得经济收入,这将导致影响生态保护和造林积极性。
3天然林保护对策分析
3.1结合林区发展实际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的各项组织措施。健全体系,落实责任。成立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并在设立天保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涉及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目标考核。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为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把《森林法》等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联系实际认真开展宣传学习。坚持每年办培训班、普法班,加强组织学习,强化各级干部、广大林业工作者、森林管护人员的保护意识和政策、法制观念;利用电视、广播、报纸、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展示良好生态成果,激发人民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意识。科学规划,严格实施。在天然林保护规划设计中,坚持工程建设与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社会效益;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坚持科技兴林、促进科技进步。在天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质为先”的思路,落实管理技术人员包乡负责森林管护和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章立制,落实政策。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工程建设中发生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追究责任;二是制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把处理结果告知举报者;三是公示制度。对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人员的管护区域、面积、责任等进行上墙公示;四是严格执行报帐制度。详细制定天保工程报帐程序和票据手续,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依法执法,保护森林。执行天然林禁伐,对自用材采伐实行了限额管理,严把指标分配关、办证关和运输关,有效保护林业资源。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目前,森林防火工作压力大,难度大,且十分敏感。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始终坚持区域领导负责制和法人权属责任制,与林农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到户卡,狠抓责任落实;健全各级护林防火组织机构,林区乡镇、单位成立专业扑火队。加强灭火器材购置,提高应变能力,强化火源管理,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严格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依法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加强木材流通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一方面通过各种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大力开展野外监控和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天保管护网络和测报站点作用,认真开展越冬虫情调查和虫情监测,准确分析和预测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规律和趋势,积极指导各林区各单位和林农开展防治控灾工作,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控力度,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在我市蔓延和成灾。
3.2强化森林资源保护。进一步巩固天保工程建设成果,天保工程十年建设结束后,需要制定相关的后续政策,以保持天然林资源的永续存在和合理的增长。建议继续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将森林资源划分为国家重点公益林,一般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制定相应的保护和利用的政策。对国家重点公益林,继续实施人工管护和科学培育,严禁采伐利用,对一般公益林进行人工管护和培育,在利用上可适当放宽政策。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进一步调减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在疏林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开展人工造林,扩大森林面积。因地制宜开展中幼龄林抚育、森林改造培育,提高森林质量。继续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大力保障和改善林区民生,千方百计扩大林区就业渠道,提高职工收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水、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内容篇3
【关键词】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困难
1引言
近年来,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的背景下,国际、国内森林大火频繁发生。全世界每年森林火灾达27万次,烧毁森林面积几百万至上千万公顷。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森林就等于保护着人类生存的环境,对人类的保健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因此,森林防火成了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环节。森林防火工作的好坏,将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建议性的提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
2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2.1人为性火灾原因较多
从引起的直接原因看,具有人为性。不论是森林火情还是违章用火,都是因为人们的不当用火行为造成的。
2.2森林可燃物增加
有些地方林内可燃物载量甚至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发生火灾的物质基础条件完全具备,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自然因素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形势越来越严峻。
2.3宣传工作不到位
虽然各地方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开展宣传,但是宣传还是不够深入、广泛,基层干部和群众防火意识比较淡薄,对老、痴、呆傻等特殊群体的宣传和预防措施不到位,对重要时段、地段的防火宣传及预防措施不力,违规野外用火现象较多,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防火知识不能真正普及到群众中去。
2.4防火措施不力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许多地方未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管理、巡查、督促等基础工作,存在重打轻防、事后被动救火的问题。在森林防火期,只简单地贴些标语、发文件通知、召开会议之类工作,停留在表面和口头上,却没有进一步把林内可燃物管理、野外火源管理、农事用火管理和消除火灾隐患工作做细做实,导致野外火源管理失控;应急预案不够完善,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时,组织指挥、人员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不能及时跟上,严重影响扑救效果。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在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上,进行总体建设规划,省、市、县财政投入一定的资金,以工程形式进行建设改造,但生物防火林带多数建设在山脊上,土壤瘠薄,立地条件较差,有带难以成林,未能起到隔离作用。
2.5防火经费投入不足
到目前为止,多数镇(街)仍然存在着森林防火经费未能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问题,导致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与设备物资无法更新和储备不足,有的还停留在“一截树丫一把刀”的落后阶段,扑火力量和灭火物资运送、火场通信联络、组织指挥系统等设施也跟不上火情发展需要;扑火队伍有名无实,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难于马上召集到扑火人员,扑救效率极低。
3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
3.1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标语等形式,教育群众增强防火意识、履行防火义务、落实防火责任。秋冬防期间,要集中开展“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等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消除宣传盲区死角。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公开通报一些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宣传发动,让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进来,形成森林防火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3.2建立管火机制
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着力在加强预防、消除隐患上下功夫。要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对城镇周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地区要重点防控,对林内重要设施、重要目标要重兵把守、严防死守。要加强督促检查,尽快组织工作组,深入一线排查火灾隐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通过看住山头、把住路口、管住人头,做到该封的山坚决封、该禁的火坚决禁、该清的人坚决清,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3.3完善应急预案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及时火险预警信息,确保火险早知道。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飞机巡护、高山瞭望、视频监测和地面巡护等手段,对森林火灾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要强化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选派得力干部担负值班任务,严格执行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确保火灾早报告。要靠前驻防,随时待命,一有火情就近出动、快速处置,确保火灾早扑灭。要把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避免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
3.4强化组织保障
提请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真正把森林防火作为重中之重,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落实,亲自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领导和保障。要把森林防火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从省长、市长、县长,到乡长、村长,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各级森防指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和包片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5提升防控水平
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依靠法律,依靠科技,依靠改革,不断创新森林防火理念,完善森林防火机制,提升森林防火能力。要抓紧修订出台地方性森林防火法规,完善部门规章,制定乡规民约。及时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打击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侦破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火灾肇事者。要加强森林防火战略战术、技术标准、装备机具、基础理论等研究,加快实施森林防火规划,运用现代防火技术、理念和前沿技术装备,提升森林防火效能。要创新值班备勤、预警响应、信息报送、火情研判、边界联防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
3.6健全法律法规
在立法上,完善《森林防火条例》以解决新形势下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各地的防火条例也应在遵守《森林防火条例》的前提下,体现本地特色,符合实际情况。做到由上而下形成一套有系统的专门针对森林火灾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在内容上,应更明确责任机制,各级政府要落实好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使得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获得明确的奖励。对于森林火灾的预防或者扑救有突出贡献的人,应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违章用火和火灾肇事者,不仅要有经济上的惩罚,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真正做到“奖赏分明,责罚明确”。
4结语
综上所述,森林是人类宝贵的物质财富,是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因此,我们应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内容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涉林环境保护工作,按照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的通知(蓬府办【2017】175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森林公安局、林政股、办公室等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蓬溪县林业局环保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蓬林发【2017】57号文件制定了“蓬溪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专题检查整改工作;以蓬林发【2016】63号文件印发了“蓬溪县林业局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林业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实现林业生态保护监管全覆盖。
(二)责任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森林管护力度,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以蓬林发【2017】53号文件明确了林业局各股室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与乡镇分别签订了“森林管护”、“森林防火”、“天保工程”等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管护网络,划分了管护责任区,森林资源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保护;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森林管护考核办法》和《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职责;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任期内出现超限额采伐、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县政府不得对其提拔重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污染防控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扩大会议对涉林环保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一是全面摸排,出台了《蓬溪县林业局关于清理非法侵占林地滥伐林木工作的通知》(蓬林发【2017】55号),对全县乱占林地、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及时安排森林公安局森林干警、林政股工作人员组成巡查小组,对我县森林资源较好的地方又特别是赤城湖库区、高峰山、常乐寺、红海景区等县内风景区重点进行了涉林环保检查。检查内容一是赤城湖周边的唐兴书院、农家乐等建筑工程是否存在乱占林地行为;二是赤城湖水库是否存在违法乱捕白鹭、野鸭等现象;三是重点林区和景区是否存在乱砍滥伐林木现象;四是退耕还林是否存在毁林复耕现象;五是对全县机砖厂规范占用林地进行了检查指导。并对巡查情况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对部分机砖厂违规占用林地项目共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余份,同时由森林公安局进行处理。
(四)宣传贯彻情况
一是印发“保护森林资源,爱护生态环境”、“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等内容丰富的各种宣传资料累计十万余份,发至全县乡村进行张贴;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和街道的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特别是每年利用“综治宣传月”、“植树节”、“爱鸟周”等契机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绿化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天然林保护条例”;以蓬府通【2016】1号印发了“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利用逢场天安排相关科室到乡镇集市设立街头宣传站,累计发放宣传单4万余份,宣传效果良好。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着力培育现代林产业体系。全县建成核桃、蓬溪青花椒、香桂三大特色经济林木基地8.5万亩,全县全年林业产值达到16.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23.15%,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
(二)着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通过林权确权颁证,大力推行林地流转,积极引进业主从事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全县已流转林地和非林地10.55万余亩,引进和培育业主近300户,发展核桃产业基地5万亩,发展蓬溪青花椒产业基地2万亩,发展香桂产业基地1.5万亩。
(三)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显著。近年来,造林营林生产工作重点以林业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森林资源增长为目标,全力搞好退耕还林、天保公益林、森林抚育、造林补贴、现代林业重点县等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完成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和新增专项项目建设面积4万亩,完成造林补贴项目1.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补贴项目4.4万亩,完成现代林产业基地建设3万亩,每年指导全县31个乡镇开展义务植树栽植各类苗木150万株以上,在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蓬溪行动中,动员和组织部门(乡镇)开展公路、水系、四旁等增绿活动,每年完成造林面积(折合)2万亩以上。乡村绿化与“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重点在涪江、国省道和县城周边栽植生态林、景观林,完成道路、渠系绿化0.65万亩。
(四)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及退耕还林巩固工作,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天保二期工程中,继续对全县32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并保持一期工程的优良做法,吸取一期管护的经验教训,努力提高工程建设成效,充分调动大企业、大户造林管林的积极性;对全县5.87万亩退耕还林面积严格保护,严防反弹复耕,使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至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已达51.8万亩;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27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2.96%。
(五)有害生物防治目标通过省级验收。我县作为部级中心测报点,以“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为目标,结合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绿盾”行动,进行检疫执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排查检疫重点企业和苗圃,全面确保我县森林资源的安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7.65万亩,防治率为90.4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2013年以来完成产地检疫苗木3000万株、复检各类林木种苗8万株。我县作为全市唯一开展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县,通过飞机喷洒农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县森防站2015年荣获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六)实现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全县2013年以来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一般性森林火灾发生27起,受害森林面积6.145公顷,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145‰以下,火案查处率达到100%。
(七)有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绿化造林成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格处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强化野生动物驯养管理,实施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2013年至今,查处行政案件231件,行政处罚227人次,单位4个,收缴木材711.842立方米,行政案件综合查处率95%以上,办理刑事案件11件,移送起诉10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幼龄林抚育进程较慢
我县森林资源90%以上为中幼龄林,面积近50万亩,其中郁闭度在0.8以上急待抚育的森林面积达15万余亩。近年来,国家每年下达我县森林抚育面积仅为1万余亩,如按此进度进行中幼林抚育,则需要很多年才能全部完成,影响了保留木的生长,导致森林质量低下。
(二)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水平较低
我县森林以柏木纯林为主,其中低效林占半数以上,人工林密度较高,单位面积蓄积量较少,平均胸径较小,林下灌木和杂草极少。这些低效林稳定性较差,生物多样性低,导致森林的健康状况恶劣,森林病虫害和火灾隐患严重,因而系统的生态防护功能低下,水土和林地有机质流失严重,林地自养能力差,森林生态效益不能充分发挥。
(三)森林保护与管理利用存在一定的矛盾
林地划分为公益林后,存在不能流转不能采伐等具体问题。而可以流转的商品林又不能改变性质和用途,不能任意采伐,确需采伐的,政策和技术条件要求又非常高,但业主发展林产业流转林地后,需规模种植经济效益较好的林木,就要淘汰原有林木,由于受到林业部门林木采伐政策的严格限制,导致个别地方出现业主在流转的林地上因换种经济林而违法采伐林木现象。另外过去在进行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时,同村同组公益林和商品林互相穿插划分,但这样又达不到业主将林地集中连片、规模化流转便于管理的要求,一些业主只好避开政府和林业部门监管私下违规一并将公益林和商品林合并集中流转,导致许多遗留问题,政府和林业部门面临的风险较大。
(四)乱砍滥伐林木现象仍然存在
随着大量农民工外出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出现大量“空巢”家庭,加之丘陵区森林资源面宽量大,林地分散、小块,道路畅通,农村基本无人看管守护山林,导致个别地方仍存在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现象,森林管护难度较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完成涉林环保生态资源的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将按照省、市总体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涉林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宣传教育是涉林环保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重要手段和有力措施,我们将始终以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为中心,努力提高公民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大力营造“森林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除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外,还通过植树节、爱鸟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开展更加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
努力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止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工作;继续加大对以蜀柏毒蛾为主的森林病虫害进行有效的防治;加强对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除为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保留一部分农民自用材、薪炭材的资源消耗外,停止一切天然林商品性采伐。
(三)继续深化林权改革
认真开展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回头看”工作。将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回头看”工作纳入农村各类产权“多权同确”,统一安排部署,对错登、漏登、重登林权的进行核查纠错,对个别地方未落实到户的集体林权,全部落实到户。认真做好纠纷调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化解,将林权纠纷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内容,及时调处化解林权纠纷,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做到一般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县,维护农村林区社会稳定。
(四)继续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查处力度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内容篇5
这次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以及3月6日市局召开的全市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一年来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认真分析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今年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刚才,00同志总结了去年以来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成绩及存在问题,并对今后森
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00同志就近期如何做好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作了布置安排。两位同志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年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森林资源是林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森林资源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就不是又好又快发展的林业。现代林业建设,第一要义是就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增加森林总量和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实现和提升林业的三大功能,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因此,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是林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11月13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全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指出,森林资源保护在林业建设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核心任务,一定要充分认识森林资源保护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在生态文化培育中的突出作用。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更加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特别是市委书记00同志到任以来,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保护也是发展”的发展理念,提出了“生态优先,加快发展,注重民生,构建和谐”的十六字工作方针,科学准确地把00城市形象定位为“客家古邑·万绿00”的山水园林城市目标。就是在这个大背景前提下,今年初市委、市政府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市委《决定》),足以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林业的高度重视,足以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坚定决心。与此同时,我市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最近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围绕加大林业管理力度、制止大面积盗伐林木、营造风景林、加强木材流通管理等内容提出了建议。其中周辉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林业管理力度,促进生态河源建设》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凡被列为重点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将会进行视察,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因此,做好当前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比任何时候更重要,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希望大家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进一步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危机感和忧患意识,树立事业心和责任心,下狠心,用猛药,动真格,敢碰硬,做到“责不到位就换位,不换脑筋就换人”,高度重视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依法治林,扎实推进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为推进新时期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了新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努力开创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局面,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一)要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治林意识。管理和保护好森林资源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单单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部门的事,它涵盖了从种苗选育早植树造林、中幼林抚育到森林资源的管护,从森林采伐到木材管理利用的全过程和经济、生态以及社会的多个方面。我们要用生态林业的观点发展林业,用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林业,树立宏观森林资源观念,从整体上管理森林资源。只有在思想观念上产生新的突破,才能在管理手段上有新突破。因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依法治林,开创新局面,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要从注重对破坏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转移到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基础工作上来,把着力点放在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上来,防患于未然,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措施的落实;二是要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上来,把着力点放在更高层次的全过程监管上;三是要从注重行政手段保护转移到注重法律、行政和经济等综合手段保护上来,把着力点放在执法监督检查和经济政策的引导上;四是要从对森林资源的被动保护为主转移到主动预防上来,把着力点放在宣传、教育、疏导等预防上。
带头执行,确保令行禁止。在这里,我重申一点:林政管理和森林公安部门作为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力军、先锋队,要带头认真对照学习市委《决定》精神,着重抓好市委《决定》涉及森林资源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和督办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管、专人抓、出成效。
(三)要坚持以开展林政资源综合执法管理为重点,建立完善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全力打好森林资源保护的攻坚战。当前,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整体形势仍不容乐观,保护森林资源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乱砍滥伐、批东砍西、批少砍多的案件屡禁不止,屡查不绝,严重地威胁着林业生态安全。二是非法占用林地现象比较严重。虽然去年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理非法占用林地的专项行动,有力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的嚣张气势,但是没有彻底清理,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三是我市交通道路四通八达,难以监督木材运输,非法收购、非法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地影响着林区的正常生产秩序。四是涉林渎职犯罪案件有增多的趋势,尤其是一些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存在较为严重的“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渎职不作为及乱作为等违法乱纪行为,这些不良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损害了林业部门形象。在最近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述有些问题已经引起市有关领导和市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可以说已经到了非痛下决心解决不可的地步,否则,我们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将失信于民,将无地自容。为此,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当务之急我们必须迅速动员一切力量,充分发挥各级林政管理和森林公安部门作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中坚主体力量,以铁的手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执法管理专项行动,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形势有明显好转:一是各地林政管理与森林公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家子”思想,在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各项工作中做到不讲价钱,服从分工,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重拳出击,建立完善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自身独特的林业执法优势,主动出击,敢于碰硬,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侦破查处力度,大力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面积大、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心、媒体关注的重大案件,达到杀一儆百、教育群众、震慑罪犯的效果。今年市局拟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系统内部和社会各界中聘请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公开监督力度,特别是对林业部门内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破坏森林资源或者造成森林资源巨大损失的,要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允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为森林资源保护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重点是要宣传报道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执法管理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战果,宣传党和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决心和态度,宣传林政管理和森林公安部门为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所做的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数量巨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特别是查处难度大、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要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深入基层,深入林区,送法下乡,送法进山,广泛宣传国家、省、市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意识。总之,要通过有力的宣传工作,有效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提高全民、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森林公安和林政管理部门是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机构,承担着森林资源保护和林政管理的重要职能,而这些职能履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林业的发展,影响到森林资源总量的增加和森林质量的提高,影响到生态文明的建设和现代林业的建设,也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小康和谐社会的建设。为此,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尤其是森林公安机关和林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自身工作职能,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建立有效管理、预防、控制违法犯罪、保护森林资源的全方位长效机制,从而做到标本兼治,在根本和源头上遏制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要认真落实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保护森林资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的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各项保护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列入林区治安综合治理范围,统筹安排和考核。要广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做好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他们保护林木的自觉性,防止发生恶性毁林事件。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国有林场要抓紧实施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尽快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森林资源保护上来,将护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工段工区,做到林区所有区域、主要水陆交通路口均由各林业局(场)领导划片负责,林业职工承包管护。要立即组织专业护林队伍昼夜巡查,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林政稽查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森林保护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和林政执法骨干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建设,要本着充实力量,完善职能的原则,调整警力布局,提供可*的勤务保障,千方百计提高森林公安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控制能力,加大打击力度。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按照“林区内外结合,山上路上结合、地方公安与林业公安结合”的原则,从武装清山、道路巡查、查处案件、打击团伙入手,将日常工作与集中统一行动结合起来,重点打击乱砍滥伐、人为纵火、盗伐盗运、伪造票证、冲关闯卡、暴力抗法等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三)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要针对目前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所面临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县区林业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特别是各地要认真落实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规范林地的保护和管理。
(四)要加强林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监管能力。要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监测和监督体系,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能力;要大力加强林区“四网”建设,形成多层次立体防控网络,增强预防、控制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能力。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内容篇6
关键词:天然林;管护;问题;对策
1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宣传力度不够,群众护林意识淡薄
天保工程公益林管理实行全面商品性禁伐后,林农无法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经营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只能得到每年15元/667m2的生态效益补偿金。物价上涨,使得小部分具有抚育更新性质的间伐收入还不够消减投入的成本,也影响了森林质量的提高和群众护林的积极性。广大林农倾注他们多年的心血,精心管护换来的一片片青山,为全县生态环境的建设做出了贡献,却没有经济收益,过着十分清贫的日子。如何从“绿色银行”里取款,改善林农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成为摆在林农面前的一道难题,使他们陷入了困境。
1.2森林管护的监督力度不够
目前,虽然对于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森林管理的监督力度还不足,对林地用途管理制度,占用林地审核制度的监督力度及对破坏林地案件的监督查处力度不够,导致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1.3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投入资金不足,管护难度增加
森林资源管护面积大,点多线长,森林管理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但对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的投入却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加上森林资源管理设施落后,交通设施差,森林资源管理无法与现阶段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形式相适应。受木材高价位的利益驱动,林区道路的改善在为木材采运提供交通便利的同时,也使林区木材偷运滥伐管理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管理上的行政管理成本越来越大。
1.4护林员在森林资源管护中的责任与待遇极不相称,森林资源管护模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是护林员在巡山护林中,工作环境艰苦,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天保工程资金中却未对护林员工伤保险做专项经费预算,一旦护林员在巡山护林中受伤或死亡,县林业局或乡镇林业站无法应对。二是要求护林员为专职,每月巡山护林天数要求在22天以上,而护林工资只有800~1000元,月,未达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造成护林员的待遇与劳动量极不相称,因此,也不能很好地对护林员进行考核管理。
2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问题的对策
2.1广泛深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天保意识
应该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利用召开培训、会议、广播等多种方式对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经常性教育;利用在交通要道和林区路口制作宣传碑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单、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利用身边的人和在天保工作方面的先进事迹正面教育引导群众等。
2.2加大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护林员工作力度,杜绝乱砍滥伐现象。二是严格实施林地征占用管理,每年开展2次林地执法大清查活动,对全县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现象,依法进行清理整顿,完善征占用林地手续,遏止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对私挖乱采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2.3增加护林员管护承包费,提高护林员待遇
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护林员的工作量,建议将护林员工资标准提高到每月1500元左右。只有提高福利待遇,才能调动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林业部门才能更好地监督管理护林员。
2.4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是森林管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在护林防火工作中,应该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经常深入林区进行宣传、教育,使林区居民及过往行人自觉提高防火意识。把责任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杜绝一切人为火源,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2.5建立健全森林管护档案,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档案,可以及时准确地提供森林管护工作的基本情况,使日常工作主次有分、轻重有别,使森林管护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