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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下调政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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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下调政策篇1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每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长期住房储金。加快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可让更多的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不断加大政策宣传、业务督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寻求新的归集增长点,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逐年提高,已发展成重要的住房金融力量,既为市政府筹集了长期、稳定的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又为参缴干部职工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住房保障。

城镇居民对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日益增长,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建设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不断增强,这对进一步完善公积金制度、加强公积金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准确把握形势,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优势,结合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不断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二、突出重点。

抓好扩面、归集、放贷等环节,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聚集、周转功能,有效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扩大个人住房消费需求。

一要扩大覆盖面。市非公有制单位在制度建立上还比较滞后。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和谐发展。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形象、报上有文章、网站有点击,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引导树立企业建立制度的法规意识和员工的维权意识,真正使这项惠民利民政策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生活,实现广覆盖。工商、税务、财政、工会、劳动保障、银行等相关部门携手互动,共同研究新形势下非公有制单位建制问题,制定落实措施,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公积金中心加强与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搞好调查摸底,培训企业业务人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做到应缴尽缴。

二要加大归集力度。归集是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住房公积金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住房公积金事业就不会有充盈的底蕴。坚持以宣传促缴、以使用促缴、以服务促缴、以行政执法促缴的原则,研究有利于归集管理的工作机制、办法措施和工作重点,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率。尤其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经济效益比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要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尽可能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各县区想方设法挤出资金提高财政拨款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保资金归集的正常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加广大职工住房资金的积累,增强住房购买力。

三要强化贷款消费。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点。研究住房公积金个贷限额、贷款年限、担保机制等相关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低息、互助作用,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具有利率优势,而且具有市场优势。根据职工的实际需要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完善方式,降低使用门槛,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重点支持、优先办理职工个人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和提取使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做好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工作,消化沉淀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率,实现较好增值收益。

三、深入实践。

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代表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利益的机构进行。同时,住房公积金数以亿计,随着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每位职工。资金还将会大幅度增加,能否管好用好这一大笔资金,关键还在于决策是否正确,制度办法是否科学可行,管理工作是否监督到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要履职尽责,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加强调查研究。去年。城镇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旺盛,经管委会决策,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延长了贷款最长期限,统一了贷款担保比例和方式。从近一年的运行情况看,政策调整的绩效显现,得到职工群众的普遍欢迎。各位委员要深入一线,深入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解职工群众的心声,掌握第一手翔实资料,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改进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住房公积金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对策和措施,推进公积金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二要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金融、财政、审计部门的委员,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营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维护资金安全。管理中心要主动接受上级业务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三要注重学习。搭建委员沟通交流平台。提高委员政策水平。委员们要主动学习掌握有关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解和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做到懂政策、会决策。

四、规范管理。

把服务体现在管理中,管理与服务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要将管理寓于服务中。以管理抓服务,抓好服务促管理。

一是管好资金。确保不出问题。公积金中心管理着数以亿计的金融资产,担子重、责任大、风险高。要严格执行公积金贷款审批制度,完善贷前调查、贷时审批、贷后跟踪调查和预警机制,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营安全。加强贷款后期管理,注重研究贷款风险的类别、程度、原因及发展变化趋势,针对不同风险状况制定预警方案,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落实财务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财务审核,强化内部监督,严格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向,避免违规操作。结合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变通处理,杜绝人情贷款,防止资金风险。

公积金下调政策篇2

据了解,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已超过2万亿元,在满足正常提取、贷款并留足备付准备金的情况下,初步估算结余资金超过4000亿元,沉淀资金数额巨大。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楼市行情遇冷,多地发放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贷款人数出现双下降。在此背景下,中央相关部委多次明确支持首套房购房需求,而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正好是支持了刚性需求者的首套房购房需求。

但与近期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二三线城市相比,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至今未有任何动作。依照我国公积金管理制度,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调整权限在地方政府,调整主要依据是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公积金缴纳额度、房价变化情况。许多公积金管理人士认为,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只是公积金支持首套房购房需求的开始,未来将有更多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不过,亦有分析人士对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表示担忧:当前既要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又要防止一些地方以保刚需为名,变相松绑楼市调控,甚至违规操作,扰乱市场预期。

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刺激刚需入市

二线城市的典型代表武汉市近日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最为引人关注。由于新政策规定,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人最高可以申请到八成的贷款。因此,购买者只需支付两成首付,贷款人就可以轻松买房了。据了解,凡在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按照规定,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

而根据新规定,单方缴存的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包括一手房、二手房,且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额度上限上升至80%,最高不超过60万元。而在未调整前,必须夫妻双方缴存才能申请最高60万元的贷款。与此同时,原规定月按揭还款额不能超过职工月收入的35%也调整至45%。

无独有偶,近期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城市还有蚌埠、克拉玛依、呼和浩特、郑州和信阳等诸多二三线城市,调整额度均在15%-25%之间。蚌埠从4月1日起,职工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购买二手住房及在市辖三县购买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新疆克拉玛依个人在公积金中心的最高贷款上限由50万元增加到70万元;滨州将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及最长期限由现在的25万/15年提高至30万/20年,以提高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能力;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公布,为更好地支持和满足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改善型住房需求,自4月20日起,夫妻双方在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贷款限额从40万元上调至45万元。此外,信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个人16万元、夫妻双方28万元分别提高到26万元和38万元。

经历了近两年从紧的楼市调控,当前我国房价上涨过快势头得到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大幅降低,部分地区房价出现了下调。中央有关部门明确表示要进一步巩固调控效果,同时今年要完善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贷款优惠政策,支持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

据了解,目前已有广发银行、花旗银行等多家银行开始下调首套房贷款利率。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首套房贷利率的变化等只能看作是总体调控从紧背景下的一次微调。而这次微调的指向十分明显,就是对自住需求的“宽松化”政策。说到底,调控的基调没有变化,只不过是更加强调了差异化信贷的政策而已。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在“限购限贷”大方向不变的情况下,引导合理的自住类改善类需求释放,是为了保持市场的稳定。

调控意识到误伤刚需之后的各方动作

对刚需的护卫正从各个层面形成:包括首套购房的优惠政策常态化趋势,也包括各地对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楼市调控的放松。即便是开发商,也对楼市调控不放松坚信不疑。保利地产董事长宋广菊表示,房地产调控不会重走2008—2009年的老路,“去投资化”的措施将常态化、制度化。

动作一:政府各种政策微调护航刚需

首先是货币政策微调。随着一季度住房贷款额度的重新发放和首套房八五折利率的出现,再加上开发商的促销配合,终于促成了3月份各地成交的“小阳春”局面。同时,与刚需联系紧密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二三线城市不断上调,包括南昌、沈阳、克拉玛依等,上调幅度基本在15%—25%之间。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称,住建部筹划刚需购房优惠制度化,优惠或常态化。虽然目前这一消息并未得到住建部证实,但是这一消息并不出人意料,也与当前调控趋势并行不悖。

对于政府的种种动作,有专家认为政府救市已经开始,而一些购房者开始恐慌,怀疑是否下一轮的暴涨又将来临?中国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多个二三线城市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年限,其主要目的是支持和鼓励刚性需求购房,也是地方政府曲线救市的策略之一。他甚至表示:“二季度后房价回涨,开发商好日子已经来临了,危机过后就是春天。”

动作二:地产商去投资化是常态

开发商很期待政策对刚需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调控的放松,更不是所谓的“救市”,即便是开发商,对此也未有任何期待。在中大EMBA的一次演讲中,宋广菊表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通胀仍存在不确定因素,但是“稳增长不会再次通过松绑房地产达到目的”。宋广菊表示,这一轮政府对宏观经济的把握比较成熟,“此次不松绑房地产,皆因不愿重走2008—2009年的老路”。因为2008年彻底放松楼市之后,导致市场在“大落”之后出现“大起”,房价高涨,负面影响延续至今。宋广菊认为,“房价合理回归”这个目标导向决定了中央对房地产调控不会放松,“去投资化”的措施将常态化、制度化。

但经济下行的风险决定了货币政策微调红利将会持续释放。宋广菊说:“这将会使房地产行业继续享受货币政策的微调红利,尤其是针对刚需的信贷支持在目前得到了额外的强调,为未来市场创造了可利用的宝贵政策条件。”

动作三:部分银行对大型项目融资开始提速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相关部门对外消息称,该行今年4月以来信贷增速有所提高,其中从去年至今年4月,该行在广州地区累计办理综合型融资产品684.65亿元,其中包括广州地铁100亿元中期票据、南方电网50亿元超短融资等大型项目的融资。此外,由于部分银行近期也纷纷推出了房地产贷款利率优惠活动,因此相关银行个人房地产按揭贷款业务也增长较快。

中金公司4月23日宏观经济报告称,预计2012年4月份货币政策将继续维持总量宽松,货币供应量将保持适度增长,4月份人民币新增贷款为9000亿元左右,高于全年平均分布值。分析认为,鉴于4月以来由于存款流失与外汇占款减少造成的流动性趋紧局面,不排除央行会在4月末或5月初下调存款准备金以释放流动性。

专家呼吁防止以保刚需为名的违规操作

在房地产市场出现一定复苏的环境下,也有一些新情况值得关注和警惕。

有分析人士指出,针对购房者,一是警惕“伪刚需”。比如尽管有多套房产,但将房产转移到亲属名下,或家庭有多套房,但都不在成年子女名下,买房人巧借政策,成为刚需。二是关注投资需求再度大规模入市,近期北京市场一些豪宅销售十分火热,这既表明不少投资需求看好楼市,而且从理论上讲,豪宅的买家应有多套房产,那么在限购令的背景下其买房的途径值得深究。三是警惕很多地方一直存在的代办社保或买卖户口等违规行为近期再度活跃,这些违规操作变相打开购房通道,扰乱市场预期。

针对开发商,一是关注开发商不拿地、不开工、缓施工等情形,对于一些拿地不动工的项目,必须严肃处理;二是对于一些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项目,应保持关注,对其存在的违规销售行为进行追查。

针对地方政府应该看到的是,许多城市的土地出让金占其财政收入的四成甚至更多,在土地利益冲动下也有一些城市出台救市举动,对此应坚决取缔,追究责任。

专家建议,目前既需要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也需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以及房产税推进等工作,建立楼市长效调控机制,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

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主席贾卧龙表示,随着刚性需求的持续释放,楼市成交又渐显疲态。地方政府必然会采取各种“微调”措施,以提高刚需购房能力。

公积金下调政策篇3

降息试探性政策信号,有利于缓解购房借款人紧张观望情绪。

9月15日,央行宣布降息无疑为今年这个整体走势相对“干涸”的房地产市场送来些许“雨润”。虽然本次调息本着短期多调、长期少调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贷款利率的下调幅度并不是很大,但正是这一试探性政策信号,或多或少的让购房借款人看到了“希望”。有利于缓解降息前借款人一直处于紧张的观望情绪,至少不用再担心央行会持续加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二手房市场中至少有约七成的人群需要通过贷款来解决基本购房需求,降息后也会刺激他们中部分人群购买力的释放。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利率“双降”,有利于贷款交易量增长。

值得注意的本次降息央行同时宣布下调商业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打破了以往贷款利率调整时,先调整商业贷款利率后下发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的“传统”规律。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随着中小企业为职工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数量的增多,公积金贷款本身放款流程的提速以及相对较低贷款利率的优势等,使其成为不容忽略的贷款品种并占有市场的“一席之地”。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同时“双降”将更加有利于借款人购房贷款使用,同时也会相应刺激房产个贷金融市场整体贷款交易量的增长。

个别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有利于中小企业放贷解压。

本次降息央行还同时宣布下调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规定从9月25日起,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暂不下调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

虽然只是个别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但是对于中小企业贷款来说也将会有利于其部分放贷解压。专业人士分析,因为过度的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将有可能弊大于利,所以在从紧的金融政策背景下,增加个贷借款人及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稳定银行业风险,合理满足信贷需求,才能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的持续发展。

金融政策首现“松口”迹象,有利于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

经历过去年宏观调控六次加息的严厉调整后,今年央行4年来首次决定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首现“松口”迹象可以看出政府对较低迷房地产市场恢复健康状态给予的一定支持。

虽然此次商业贷款利率下调的幅度不是很大并不足以扭转整个市场时局,但对于房地产个贷金融市场来说,金融政策正在向“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新宏观调控基调所转变,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借款人对房贷金融市场的信心,对房产个贷金融市场将也是不可或缺的利好消息。

央行降息政策的出台并不意昧着楼市房价将会再次“冲高”,从今年整体房地产市场走势来看房价出现阶段性降幅将不可避免。但是央行的降息还是让我们看到了金融政策“前景”的明亮,对于增强购房者购买意愿减少观望情绪,恢复房地产市场交易量;降低购房借款人还贷压力以及促进房地产个贷金融市场交易增长都起到了较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积金下调政策篇4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政策评价;职工收益;公平;统计分析

0引言

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发展快速。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有关住房公积金“劫贫济富”的批评时有出现,政策公平性不断受到质疑[1]。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政策正在进行一系列改革,提升政策公平性成为重要目标之一。一直以来,学术界都有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公平性的探讨。张达梅[2]分析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执行过程造成的各种利益差别,提出了调整措施。殷俊等[3]基于公平视角,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定位、资金属性及功能作了进一步的界定与扩展。耿杰中[4]从制度自信、准确定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方面对公积金改革进行了思考,认为互是公积金政策的内在要求,“劫贫济富”是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黄静等[5]基于抽样统计数据研究发现,在已经提取公积金或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群体中,公积金政策体现了“互助”原则;但这项研究仅采用了间接指标,没有对职工收益进行直接分析。综合而言,现有研究主要采用的是定性分析方法,没有揭示不同缴存职工从公积金政策中所得收益的差距,因而难以对政策公平性进行直接且深入的分析;对政策效果进行量化评估是我国政策研究领域应该努力的方向[6],而针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公平性的定量研究仍较少。基于此,本文在现实背景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微观数据对公积金缴存职工所得收益进行统计分析,以此为依据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效果及公平性进行评价。

1理论分析

1.1缴存职工所得收益

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效果进行分析属于公共政策分析的范畴。“前后对比法”是公共政策量化分析的基本方法,即通过政策实施前后各项指标的定量对比来揭示政策效果[7]。货币化补贴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中的单位缴存额。单位缴存额实质上属于单位按月向职工支付的一种货币化补贴,定向用于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对比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前后的状态,单位缴存额不能算作缴存职工从政策中获得的收益。因为从单位雇佣劳动力的角度看,单位缴存额是单位支付的劳动力成本的一部分,而单位的支付意愿不会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影响;换言之,在未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情况下,职工应该会以工资形式获得单位缴存额。税收激励是指个人所得税减免。相关政策规定,个人缴存比例不超过特定上限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比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前后的状态,个人所得税减免是缴存职工从政策中获得的收益。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在未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情况下,单位缴存额会以工资形式由职工获得,这部分工资同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缴存职工从公积金政策中获得的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基数同时包括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互助收益是指公积金贷款优惠扣除账户余额机会成本的剩余部分。互助收益源自公积金“低存款利率、低贷款利率”(“低存低贷”)的收益分配机制。“低存”是指:公积金存款利率相比同期限的市场投资收益率较低,而且职工无法随意提取公积金,所以当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0时,缴存职工就要承担机会成本。“低贷”是指:公积金贷款利率相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较低,“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能够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对比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前后的状态,互助收益是缴存职工从政策中获得的收益。根据对各项政策工具的前后对比分析,缴存职工从住房公积金政策中获得的总收益包括税收激励和互助收益两类,如式(1)所示。总收益=税收激励+互助收益=所得税减免+(贷款优惠-机会成本)(1)

1.2“低存低贷”机制的公平性

“低存低贷”的收益分配机制是住房公积金政策所特有的互助机制,互助收益也是公积金政策所特有的政策工具,本文进一步对其公平性展开分析。在“低存低贷”的收益分配机制中,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能够获得贷款优惠,显著提高住房支付能力;而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无法享受贷款优惠,却仍要承担机会成本。通过此机制,未使用贷款的职工承担的机会成本,实际上转变成了使用了贷款的职工所获得的贷款优惠,此过程充分反映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互助属性。“低存低贷”的收益分配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两种利益冲突,进而引发公平性质疑。一种是缴存职工与公积金中心之间的利益冲突,如果全体缴存职工承担的机会成本总额高于获得的贷款优惠总额,即缴存职工平均获得的互助收益为负值时,说明公积金的收益分配机制偏向于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获得了额外的增值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损缴存职工的利益,可能导致缴存职工与公积金中心之间的分配不公平问题。另一种是缴存职工之间的利益冲突,缴存职工不使用公积金贷款可能出于两种原因:自主选择不使用或被迫无法使用。如果缴存职工是自主选择不使用公积金贷款,表明其主动帮助其他贷款职工,这种情况体现了公积金的互助属性,不存在公平性问题;而如果缴存职工是因为收入较低无力购房而被迫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从而被迫承担机会成本,则可能出现所谓的“劫贫济富”问题。

2缴存职工收益的计算

2.1数据说明

本文使用的职工微观数据来自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约44.6万个样本,时间点为2015年6月。对数据进行整理,删除下列样本:(1)年龄大于70岁;(2)开户年份早于1990年;(3)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不同,剩余约42.9万个样本。

2.2计算方法

在上述数据的基础上,可以定量计算各缴存职工在抽样时点每月从住房公积金政策中获得的收益。

3统计结果及分析

3.1缴存职工与公积金中心之间的利益公平问题

对全体缴存职工所得收益进行统计分析(见表2)。平均而言,缴存职工每月从公积金政策中获得的总收益为255.6元,公积金政策有效提升了缴存职工的住房支付能力。从总收益的构成来看,税收激励为256.1元,互助收益为-0.6元,税收激励是职工收益的主要部分;在互助收益中,职工获得的公积金贷款优惠为43.5元,承担的机会成本为44.1元。

3.2不同特征职工之间的利益公平问题

3.2.1不同贷款选择的职工

按照是否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将全体缴存职工分为贷款职工和未贷款职工。表3列示了贷款职工和未贷款职工所得互助收益的差距。贷款职工每月平均获得的贷款优惠为497.9元,而且由于贷款职工通常也会提取绝大部分公积金缴存额,所以承担的机会成本较低为21.1元,综合而言获得的互助收益为476.9元,占工资的比重达到5.0%;所有贷款职工每月获得的互助收益总额为1788.4万元。未贷款职工无法获得贷款优惠,每月承担的机会成本为46.3元,即互助收益为-46.3元;所有未贷款职工每月获得的互助收益总额为-1810.8万元。

3.2.2不同收入水平的职工

按照工资水平由低到高将缴存职工按人数平均分为10组。为了从期望收益的角度进行分析,即考察处于特定收入水平的职工加入住房公积金体系所能获得的期望互助收益,并引入“贷款概率”的概念。

3.3统计结果的稳健性

由于采用的是2015年6月的截面数据,各职工的缴存时间并不相同,这可能导致贷款概率的不同,从而对图2期望互助收益的统计结果造成影响。为了检验统计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进一步按照缴存时间对职工样本进行了分组统计。

4结论

本文基于微观数据的统计分析,得到以下结论:(1)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互助属性显著提升了缴存职工的住房支付能力。贷款职工每月平均获得的互助收益为470.6元,占工资的比重达到5.0%。未贷款职工承担的机会成本转变为了贷款职工享受的贷款优惠。(2)目前“低存低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有损缴存职工利益,机制有待微调。整体而言,缴存职工承担的机会成本总额高于获得的贷款优惠总额,缴存职工平均获得的互助收益为负值;公积金中心从存贷款业务中获得了高于市场水平的收益。公积金存款收益由1.10%上调为1.50%后,缴存职工的收益水平有所改善。(3)低收入职工被迫承担机会成本,所得预期互助收益小于0,在公积金体系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待遇。公积金政策在收入维度表现出“两端补贴中间”的特征。对于高收入职工而言,其拥有自由选择的机会,主动承担机会成本,所得预期互助收益为负值,体现了公积金政策的互助属性;而对于低收入职工而言,由于住房支付能力不足,被迫承担机会成本,导致所得预期互助收益为负值,在收益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

参考文献:

[1]汪金峰,张克泽,申凯等.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缺陷与对策研究——以住房公积金的劫“贫”济“富”现象为视角[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2]张达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缺失与调整[J].江淮论坛,2006,(1).

[3]殷俊,彭聪.基于公平视角下住房公积金权益模式改革探析[J].理论月刊,2014,(11).

[4]耿杰中.住房公积金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14,(4).

[5]黄静,胡昊,屠梅曾.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问题分析[J].上海管理科学,2009,(3).

[6]洪永淼.提倡定量评估社会经济政策,建设中国特色新型经济学智库[J].经济研究,2015,(12).

公积金下调政策篇5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成为人们的共识。2008年下半年,面对新一轮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再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有效阻止了经济的下滑,实现了经济复苏。但是,目前经济复苏的基础并不稳固,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时机还不成熟,适应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积极财政政策的调控方向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文在回顾我国公共财政理论发展演变的基础上,立足积极财政政策实践,指出了新时期进一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应掌握的原则。

关键词:公共财政体制积极财政政策原则

我国公共财政理论的发展演变

(一)计划经济下的公共财政理论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指导,借鉴苏联财政管理模式,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实践,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理论,即“国家分配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分配论”以财政活动满足国家职能需要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通过透过财政的现象抽象出财政的本质,认为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基本属性是公平性和利益集团性(或阶级性)。这一认识不仅正确揭示了财政的本质、主体、目的,并且搞清了财政分配与其他分配形式的制约关系,这具备了独特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国家分配论”狭窄化的倾向,它片面强调财政分配的独立性、强制性、无偿性、服务性,其代表形式就是计划经济时期出现的无所不包的“大一统财政”,由此其局限性也逐步为人们所认识。

(二)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理论

1992年,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推进,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我国财政学界开始注重对源于西方的“公共财政论”的认识与辨析。在保留“国家分配论”原有理论精髓的基础上,国内学者吸收了大量市场经济的内容,对自身的研究方法、理论观点与政策主张等进行了修正、补充和完善,我国财政理论研究与西方财政理论在相同的经济基础之上出现了融合,对以市场经济为背景的“公共财政论”的认识得到清晰化和具体化。

1998年12月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思路及相关原则,包括以下四个要点:一是调节市场资源配置;二是保证公共支出;三是促进公平分配;四是做好宏观调控和转移支付工作。其后,各个方面对公共财政的讨论得以全面展开,并最终将其明确写入了中央全会的文件和国家发展规划。从1998年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再到十七大提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逐步成为党、政府和广大人民的共识。

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实践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扩张性财政政策,又称积极财政政策,是国家通过财政分配活动刺激和增加社会总需求的一种政策行为。

(一)1998-2004年的积极财政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强调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面对1997年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于1998年果断决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通过增发国债等手段筹集资金,1998-2004年我国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9100亿元,用于交通通讯、农林水利和生态保护、城市设施等基础建设。实践证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对于遏制通货紧缩趋势,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短期政策的长期化,积极财政政策的负面效应也逐步显现出来: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央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有所扩大,财政风险也相应加大;主要依靠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对民间投资和消费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经济增长形成对财政政策的依赖,政策退出受到相关利益部门的制约,积极财政政策难以淡出;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并没有明显改善居民的消费能力,无法在投资与消费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传导桥梁,后期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进作用呈现出递减趋势。

(二)2008年以来的积极财政政策

2008年下半年,新一轮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愈演愈烈,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我国政府再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2008年我国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经济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科学发展、均衡发展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重要的政策取向。所以此次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除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外,更加突出了民生、“三农”以及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支出,投资范围更宽,力度更大,更注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结构调整倾斜。民生支出是指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等方面支出的汇总。据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数据,2009年安排的民生支出达到7284.63亿元,教育、医疗、社保等投入将间接拉动消费增长;为稳固农业基础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7161.4亿元。

我国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主要通过发行国债来筹集财政资金,形式较为单一。时隔十年,我国财政政策工具更加丰富,运用的政策工具包括:扩大公共投资和实行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扩大企业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条件

在我国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积极财政政策作为反危机的特殊手段,是一种短期宏观调控政策,从中、长期来说,应当坚持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并逐步缩小财政赤字,因此积极财政政策早晚要淡出或退出。危机后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经济发展进入平稳增长轨道

2009年,在四万亿投资计划的拉动下,我国GDP总量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实现年初制定的“保八”目标。但是,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的局面并没有改变,部分行业的过度投资甚至带来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随着中央和地方大规模投资计划的完成,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出现回落,而社会投资比重偏低、民间投资活力不高成为投资可持续增长的瓶颈;信贷过度投放加大了资产泡沫和通货膨胀风险;总体上消费需求有所回升,但主要靠的是政策拉动,四万亿投资偏重于基础设施建设,使得投资和消费没有形成有效对接,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消费增长无以为继,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足。因此,我国经济复苏的基础并不稳固,经济稳定还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二)对外贸易发展稳定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外需空间急剧缩小,2月份外贸进出口总额跌至谷底,3月份开始出现连续环比增长,10月进口值年内首次实现月度正增长,11月进出口总值月度指标也首次实现年内正增长,但总起来讲,全年贸易顺差同比下降34.2%;2010年一季度我国贸易顺差降幅近80%,而3月份出现月逆差72.4亿美元,这是自2004年5月以来我国首次出现月贸易逆差。长期以来,对外出口在我国经济增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最近两年的对外贸易数据也说明我国的外需情况还不稳定,加上人民币升值压力越来越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出口复苏之路并不平坦。

(三)财政的承受能力

发行国债筹集资金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财政赤字规模的不断扩大也会积累很高的财政风险。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赤字率曾一度从1997年的不足1%提高至2002年的2.6%,赤字规模最高扩增突破3000亿元。但随后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增长,2007年财政赤字率只有0.8%,2008年更是一路下滑至0.6%。按照国际惯例,3%是财政赤字率的警戒线,即使2009年在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下我国财政赤字率也不足2.9%,所以目前的财政风险还是可控的,是我国综合国力可以承受的,而且还留有一定的继续操作空间。

2008年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以来,我国经济已经初步企稳向好,但经济在总体上复苏的基础并不牢固,我国仍处于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要让我国经济真正回暖、站稳并最终走出危机,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积极财政政策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需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加快财政体制和财政政策改革,稳固经济基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公共财政体制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原则

(一)既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又要推动经济结构优化

实践证明,积极财政政策作为一种反危机政策,在经济衰退时期能有效促进经济复苏。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现阶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持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为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供坚实的财力保证。同时,要把总量扩张与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应对资源和环境约束,实现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增强发展后劲,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

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积极财政政策实施要谋篇布局,统筹兼顾,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重点,协调发挥财政的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经济稳定职能。同时,适应财政调控方向的变化,重点加大“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引导企业注重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逐步突破传统的、偏重于经济建设的供给模式,向以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为主要内容的新模式转换。

(三)既要增加政府投资支出,又要引导社会参与

我国公共事业发展起点低、底子薄,要改善民生就要持续不断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既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也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政府财力是有限的,因此非完全公共产品的投入没有必要完全依赖财政资金,一定程度上应允许甚至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管理,只要政府政策得当,特别是赋予社会资本应有的获利机会,少量政府投入便可以调动起大量民间投资,有效提高投资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逐步建立起合理的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模式,为经济长期增长和社会协调发展奠定牢靠坚实的基础。

(四)既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又要加强监督管理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建立的时间不长,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针对体制机制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应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继续优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透明度,建立起财政体制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人大、审计、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管,为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平.中西方财政理论的比较研究[J].江苏商论,2009(3)

2..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N].人民日报,2008.8

3.段炳德.两次积极财政政策的比较、评价及建议[N].中国经济时报,2009.5

4.谢旭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N].经济日报,2008.11

公积金下调政策篇6

一、对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估价

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了新发展、新跨越。一年来,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管委会二届一次全会决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狠抓管理,攻坚克难,通过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战线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我市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和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7.3亿元,较20*年同期增长57.67%,累计归集额突破30个亿,归集余额24.35亿元;共提取2.25亿元,是20*年的4.5倍;发放贷款7.18亿元,较20*年增长139%,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达15.62亿元,贷款余额10.23亿元。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率迅速增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显著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受到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肯定和表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归集管理,确保了资金按时足额缴存。归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源头。机构调整以来,我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归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强化内部考核机制,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联系和执法力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归集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到20*年基本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缴存,从20*年的归集余额只有1.1亿元,发展到年归集资金7.3亿元,归集余额达到24.35亿元,是机构调整前的22倍。实现了缴存单位“要我缴存”到“我要缴存”的思维模式转变,确保了资金归集的正常化、规范化,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市直和各县区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提高缴存比例的决策,想方设法挤出资金提高财政拨款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全市除盐津县执行8%,镇雄县执行9%的缴存比例外,市级和其余县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达到了10%。缴存比例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职工住房资金的积累,增强了住房购买力,得到了大家的积极拥护。

二是狠抓贷款规模,职工购房资金困难有效解决。20*年,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影响的压力下,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按照力争实现当年新增4亿元贷款余额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了深挖信贷资源、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拓展贷款范围、开展异地抵押贷款、引入委贷业务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仅1年时间,全市发放贷款7.18亿元,接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5年的总和;实现新增贷款余额4.73亿元,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低息、互助作用,为我市的房地产业经济和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在发放贷款过程中,高度重视信贷资产的安全问题,严格控制逾期贷款的产生,进一步加强贷款受理审批审核,强化贷款抵押担保制度,积极与委贷银行、缴存单位和财政部门的联系协作,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催收逾期贷款,对信用度差、恶意拖欠户及时通过处置抵质押物和向法院等方式追收逾期贷款,净化了我市住房公积金金融环境,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实现了当年放贷无逾期,本文来源于范文中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降到0.001‰的历史最低点,远远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狠抓服务质量,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及时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配套文件和措施,确保新提取政策落到了实处。进一步强化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贷款业务的受理、审查、审批、发放等环节时限不断缩短,每笔贷款办结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及时与政协委员进行面商,解答政策。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96128热线“阳光政务”工作,通过网站、电话等交流平台,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了与缴存职工的交流沟通。通过努力,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是狠抓队伍管理,保证了资金运营安全。一年来,全市狠抓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建设,开展了“整顿管理秩序、提高管理水平,构建住房公积金管理地图”等活动,不断提高了管理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了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强化内部业务稽核工作,有效保证了财务管理规范、资金安全,有效杜绝了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规范了业务管理,确保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管理人人身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落实信息系统管理安全责任制,提升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等级,提高信息利用效率,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数据安全、及时、准确。

总的来讲,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巩固、发展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离市委、市政府和广大职工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还不平衡,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宣传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四是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管理队伍不足与管理业务量增大的矛盾更趋突出,办公软硬件设施还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以上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加以解决,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健康、快速发展。

二、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良性发展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是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2010年,针对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抢抓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机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突出服务,推动全本文来源于范文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仍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贷款管理,加大资金投入。我市的房地产业起步较晚,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引导住房公积金贷款消费,解决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住房困难,尽量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房地产经济、城镇化建设中的促进作用,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点。我市自20*年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来,不断降低准入门槛、减化手续,通过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了对职工购建房资金的投入力度,为我市房地产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面对当前国家扩内需保增长和继续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形势,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速度,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为缴存人服好务”管理宗旨,进一步拓展住房信贷市场,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亿元,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住房建设快速发展服务。二是在扩大贷款规模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逾期贷款管理,坚定不移执行保全资产措施;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信贷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努力净化住房公积金信贷环境,管理中心要加强与财政、缴存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多种扣款机制,切实将风险最小化,确保信贷资产质量优良。

(二)继续搞好政策宣传,为缴存人服好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服务缴存人,缴存人满不满意、高不高兴是衡量工作效率的标准。自提取新政策实施以来,我市积极抓好政策落实,赢得了广大缴存人的支持,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但是,依然存在少数缴存人对政策了解不够,认为只要在异地购房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甚至写信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质疑。这些缴存人反映的情况,虽然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实际,但由此也表明,我们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管理中心和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办法规定及管委会讨论通过的各项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准确的解释,让大家主动、自觉地参与到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来。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网站和电子政务信息网站管理,及时报道和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网上帐户情况查询,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增强管理透明度,促进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快捷、便民、高效。

(三)加大政策研究力度,为《条例》修改献计献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1999年3月颁布后,20*年进行了修改,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行政法规,一直沿用至今。在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过程中,全国不少专家、学者、住房公积金管理者提出了许多意见,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尝试。去年11月召开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研讨会,提出从资金的属性、资金的定位、利率机制、行政强制、中心定位、管理体制、监管机制、决策体制、增值收益分配等九个方面,对住房公积金的历史、[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现状和未来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提供理论依据。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虽然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但政策研究方面必须进一步加强。各位委员和管理中心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认真研究,形成调研材料积极向上反馈,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提出意见、建议,这既是宣传××的窗口,又是对管委会工作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