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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值增值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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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值增值方案范文

关键词:IDC路由协议网络保护

中图分类号:TP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10-069-02

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DataCenter)简称IDC,是中国电信利用的互联网带宽资源,建立的为企业、政府提供服务器托管、租用以及相关增值等方面全方位服务的标准化电信级机房。IDC机房作为互联网内容承载和网络接入的定位,已经成为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的重要基石和推动国家“两化融合”战略的重要载体。本文以某市级电信IDC机房网络改造为例,探讨IDC机房路由改造的最佳实现方案。

1现网网络说明

1.1优化前网络设备说明

该IDC机房网络分为三层结构: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每个层均采用双归双星结构来保证网络冗余。

核心层:核心层由两台退网路由器M160组成。两台路由器采用双归属双上联方式接入城域网核心路由器。由于设备老化,其中一台实际已无法正常启动,核心层实际仅为单核心机构。因此网络存在严重的单点故障隐患,在用的核心路由器出现的任何整机故障或设备升级均将导致IDC机房的脱网。

汇聚层:由两台华为汇聚交换机S8512组成。两台交换机也采用双归属双上联方式接入核心层路由器。

接入层:由若干台接入交换机S7802组成。接入层交换机也采用双上联接入汇聚层交换机。

1.2优化前的协议说明

两台核心路由加入城域网OSPF路由协议的area0区域。其中IDC网络的默认路由通过OSPF协议从城域网学习并强制下发。

两台汇聚交换机与核心层建立OSPF的area1区域,该区域配置成NSSA区域,通过配置NSSA,使得IDC网络仅学习OSPFarea0强制下发的默认路由,而不引人城域网内的其他明细路由。通过OSPF的NSSA技术的使用控制了IDC网络路由条目,保证汇聚层网络的稳定。同时两台汇聚交换机间运行VRRP协议保护接入交换机的上联出口。接入层交换机仅做VLAN透传业务。

2改造方案设计

2.1改造背景和要求

按照城域网路由改造的设想,核心层设备和城域网核心层间必须拆除OSPF路由协议,改用IBGP+ISIS协议承载路由。通过路由改造,必须解决增值机房网络单核心隐患,加强网络稳定性。

城域网路由改造参照骨干网络路由结构,需对城域网内IGP进行调整:一方面从网络安全角度出发,进行用户路由与网络路由,剥离区分,原有用户路由静态重分布入IGP方式改成通过IBGP路由协议进行承载公告;另一方面从网络路由协议稳定性、可扩展性出发,变更城域网IGP路由协议,将OSPF改成ISIS路由协议承载。针对该要求,需要将IDC机房用户路由通过IBGP进行公告;增值机房核心层和城域网核心层中继则运行ISIS路由协议。

结合增值机房单核心的问题,笔者设计了两套方案进行解决:方案一:利用城域网业务路由器NE80E设备作为增值机房网络的备用出口。方案二:新建两台高性能路由器替换现有的两台核心路由器。

2.2方案一详情

方案一为VNH+ISIS+OSPF,即虚拟下一跳+OSPF+ISIS。虚拟下一跳是在不运行动态路由协议的情况下,将用户路由用静态路由指向虚拟地址,将虚拟地址指向接口地址。路由器在选路时通过虚拟下一跳的方式进行路由的递归查询来解决改造后BGPRR反射器仅反射最优路由,造成下行流量不均当的问题。ISIS协议主要是用于引导骨干网的默认路由。OSPF协议则作为增值机房内部网络保护用。

2.2.1网络改造说明

利用现网NE80E作为增值机房的备用出口(所谓备用出口即在用核心路由器M160出现故障脱网时,业务能够通过NE80E访问Internet;而正常的情况下,业务流量仍走当前IDC出口设备M160)。同时网络改造后能够实现增值机房业务路由通过IBGP通告至城域网。

方案详情分层次进行介绍:

(1)核心层-城域网核心层

拆除IDC核心路由器M160与城域网核心路由器的OSPF协议,建立其与城域网核心路由的ISIS协议,通过ISIS协议学习城域网核心路由器的默认路由。

在城域网核心层上采用“虚拟下一跳(VNH)”的方式将IDC机房的路由重分布至IBGP上。具体实现步骤:1)指定增值机房网络虚拟IP地址。2)城域网核心层路由器上配置静态路由:A.用户路由网段下一跳指向该虚拟地址,并打上TAG100,重分布至IBGP;B.改虚拟地址下一跳指向IDC路由器M160和备用出口NE80E,并打上TAG10,重分布至ISIS。3)在核心层上调整虚拟地址的那两条静态路由,通过区分两条中继的路由开销COST,将虚拟地址选取的最优路由改成M160,而NE80E作为备选路由。

(2)汇聚层-核心层

拆除汇聚层和核心层的OSPFNSSA域,建立普通OSPF域,在核心层上通过OSPF将ISIS学习到的默认路由强制下发。调整汇聚层到核心层的OSPF的COST值,引导增值机房服务器流量优先通过路由器M160上行。汇聚层交换机S8512以importroutedirect方式重分布直连路由,通过OSPF通告给核心层,核心层无需将OSPF学习到的路由通告给城域网核心。

(3)接入层-汇聚层

采用VRRP的方式实现保护。

2.2.2网络流量模型

(1)无故障时

在上行方向,由于S8512设备到核心路由器M160的COST为40,而到备用路由器NE80E的COST为80,因此增值服务器流量被M160下发的默认路由所引导。在下行时,由于城域网核心到NE80E的COST值比到ME160的COST值大,因此业务选取M160下行。

(2)在路由器M160上行链路出现故障时

1)M160上行中继单条中断的情况:上行流量可走单边,业务不受影响;下行流量,由于M160双上联保护,因此可以正常下行。2)M160上行中继全中断的情况:下行方向由于中继终端,通过M160的静态路由将不再起作用,因此业务将通过NE80E下行;上行方向由于默认路由是通过ISIS学习的,由于M160上行中继中断,M160未学习到城域网核心的默认路由;因此业务只能由NE80E下发的默认路由引导上行。

(3)M160下行中继中断

M160下行中继断,由于核心层和汇聚层部署了OSPF协议,因此业务通过OSPF协议自行保护。由于M160至汇聚层均为多中继上联,因此本方案未考虑M160下行全断的问题。

2.3方案二详情

方案二为ISIS+IBGP+OSPF,实质上是将增值用户机房作为一个运行OSPF路由协议的用户网络,接入运行IBGP+ISIS的高性能路由器。

2.3.1网络说明

新增两台高性能路由器NE40E作为增值机房核心路由器,替换原有IDC核心路由器M160设备。

方案详情分层次进行介绍:

(1)核心层-城域网核心层。拆除OSPF路由协议,统一采用ISIS+IBGP路由协议来实现,即网络路由走ISIS协议、业务路由走IBGP协议进行实现。默认路由通过ISIS协议强制下发。

(2)核心层-汇聚层。在核心层与汇聚层仍起OSPF协议,核心层将从ISIS学习到的默认路由通过OSPF强制下发。核心层的IBGP协议中重分布OSPF路由,而核心层学习到的IBGP路由不向OSPF重分布。

(3)接入层-汇聚层。仍采用VRRP的方式实现保护。

2.3.2网络流量模型

从流量模型上分析,上行方向是通过默认路由进行引导,由于默认路由通过ISIS和OSPF进行强制下发,受动态路由协议保护;下行方向受IDC机房用户路由引导,用户路由是在汇聚层设备的OSPF协议上重分布的直连路由,核心层上将从汇聚层学到的OSPF路由重分布至IBGP,通告至整个城域网,因此下行流量也受到路由协议保护。

2.4方案比较

方案一:网络优化后,NE80E作为增值机房网络的备用出口,正常情况下增值机房业务仍旧通过M160进行承载,因此不会对NE80E造成较大的压力;在M160出现故障时,NE80E的上行资源能够成为IDC机房的第二出口,保证业务平台的使用,整个方案在不影响NE80E现有业务的同时提高了网络稳定性。方案利用现有设备进行改造,实施上较为方便,一次割接即可完成。方案一最大的优势在于无需再投入资金。但是由于M160设备性能低,设备已停产,设备板件无法扩容或送修,而且该方案混用城域网业务路由器,因此从设备维护到网络维护上来看方案一应该属于应急方案。

方案二:该方案按照网络需求购买设备替换原有设备,完全能够实现改造要求。(1)该方案将IDC网络作为一个区域性网络下挂于城域网,将IDC业务与普通宽带业务完全隔离,适应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展的普遍思路。(2)由于新设备性能好,网络可扩展性高,使得整个增值机房网络较为稳定。(3)整个网络使用动态路由协议,维护上较为方便,整个方案可以使增值机房的网络可满足未来业务发展。但是新购买路由器投入较大;路由器购买需集采、短期无法实现。

3实施结果

IDC机房在业务定位上是数据中心属于独立的网络,其内部服务器从带宽、时延、稳定等需求上有着较高的需求,和普通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改造方案首选“方案二”。但由于新增设备采购流程长,而IDC网络目前存在较大隐患,改造迫在眉睫,因此本次改造工作采用了先“方案一”,待具备条件后再进行“方案一”到“方案二”的二次改造。

经过故障模拟测试,方案一能够通过路由协议实现业务的保护,达到流量模型设计的预计效果。

最终,通过IDC机房路由改造,提升了IDC机房网络的稳定,同时本次增值机房路由改造作为城域网改造项目的一个区域网络的改造,其改造的成功不仅推动的某城域网路由改造的总体进程,同时也验证了虚拟下一跳技术可行性,为解决城域网老型号设备的改造提供了实战经验。

参考文献:

保值增值方案范文篇2

关键词:物流;常规服务;增值服务

1、物流增值服务概述

1.1物流增值服务概念

增值服务是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客户提供的超出常规的服务,或者是采用超出常规的服务方法所提供的服务。创新、超常规、满足客户个性化需要是增值物流服务的本质特征。在信息主导商业发展的今天,增值服务主要是借助完善的信息系统和网络,通过发挥专业物流管理人才的经验和技能来实现的,依托的主要是企业的IT基础,因此是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可以提供信息效用和风险效用。这样的服务融入了更多的精神劳动,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因而是增值的物流服务。

1.2增值服务起源

从国外来看,物流增值服务起源于竞争激烈的信件和包裹快递业务,现在则在整个物流行业全面展开。事实上,无论是海运、空运还是陆运,几乎所有和物流运输业有关的公司都在想方设法地提供增值服务。跨国快递公司中的中外运敦豪(DHL)、联邦快递(FedEx)和联合包裹(UPS)都已经开始选择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他们的服务涵盖了一件产品从采购到制造、仓储入库、外包装、配送、回返及再循环的全过程。而由这些巨头们领跑的速递业已不再是简单的门到门、户到户的货件运送,而是集电子商务、物流、金融、保险、等于一身的综合性行业。

从物流增值服务的起源来看,增值服务一般是指在物流常规服务的基础上延伸出来的相关服务。例如从仓储、运输等常规服务的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增值服务。这种增值服务主要是将物流的各项基本功能进行延伸,伴随着物流运作过程实施,从而将各环节有机衔接起来,实现便利、高效的物流运作。如仓储的延伸服务有原料质检、库存查询、库存补充、及各种形式的流通加工服务等;运输的延伸服务如选择国际、国内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安排货运计划,为客户选择承运人,确定配载方法,货物运输过程中的监控、跟踪,门到门综合运输、报关、代垫运费、运费谈判、货款回收与结算等;配送服务的延伸有集货、分拣包装、配套装配、条码生成、贴标签、自动补货等。这种增值服务需要有协调和利用其他物流企业资源的能力,以确保企业所承担的货物交付任务能以最合理的方式、尽可能小的成本来完成。

2、增值服务途径

作为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值服务,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延伸服务,也包括更深层次的延伸服务。更深层次的延伸服务,应该主要是指四类的增值服务:发展增值服务应首先引导需求、客户增值体验、物流解决方案和IT管理系统服务。

2.1发展增值服务应首先引导需求

企业必须了解客户需要什么服务,什么时候需要这些服务。但是,有时候往往连客户都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服务,这时第三方物流企业就应该对客户需求进行适当的引导,为客户分析形势,提供量体裁衣的物流解决方案。服务对口了,到位了,客户就能看到确有成效的服务成果,体会到服务增值的感受,自然就会提高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放心接受企业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服务过程。

2.2让客户有物超所值的体验

客户增值体验是指把客户对服务的增值感受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服务产品,是让客户有物超所值的感觉,即客户认为自己得到的服务价值超过自己支付的服务费用。这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服务理念、服务质量紧密相关,需要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日常运作和服务内容设计中时刻考虑到客户感受,为客户需求着想,在为客户谋利益的同时,实现双赢思想。

2.3提供一体化的物流解决方案

第三方物流的服务内容大都集中于传统意义上的运输、仓储范畴之内,传统的运输、仓储企业对这些服务内容有着比较深刻的理解,对每个单项的服务内容都有一定的运作经验,关键是如何将这些单项的服务内容有机地组合起来,形成针对客户的服务“套餐”,即物流解决方案。物流实践表明,物流解决方案应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来提供,包括客户需求解决方案和客户问题解决方案。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形成独特的商业模式,开发出一系列针对常见物流需求和问题的方案模型,包括物流信息系统解决方案、物流配送解决方案、物流管理解决方案、全程的物流解决方案(一体化物流)等。例如,广东邮政在原有一体化物流服务的基础上,已经把向客户提供全程的物流解决方案作为未来业务发展重点。

2.4构架良好信息系统,提供IT服务

第三方物流建立在现代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基础之上,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品运输和保管,涉及到物流综合服务和增值服务。为了和客户进行良好的交互活动,提高服务质量,第三方物流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信息系统构架。通过提供IT服务,建立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第三方物流企业能够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管理物流业务运作,实现业务信息的一体化,提高业务自动化水平,降低物流运作时间,这样企业才可能实现服务承诺,为提供、强化增值物流服务奠定基础。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IT服务包括两个方面:系统应用服务和信息服务:

2.4.1系统应用服务:系统应用服务指第三方物流企业利用自身的信息系统资源,为客户提供运行信息系统的平台和技术支持。系统应用服务可采用租赁、部分售出的形式,这不仅为客户节省了软硬件投资成本,而且还利用规模效应减少了企业运作成本。

2.4.2信息服务:信息服务由两个服务内容组成:一是建立和客户的交互活动,提供服务信息的实时查询、浏览,好比电子物流,可以在线跟踪发出的货物,联机实现投递路线的规划、物流调度以及货品检查等,可以说电子物流已成为21世纪国外物流发展的大趋势;二是作为第三方参与主体,使供需主体能及时了解双方的情况变化,以调整服务内容和相关业务。信息服务不管是对客户还是对企业自身而言都非常重要,它是企业服务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

3、物流企业常规功能及增值

3.1储存功能及增值

物流中心需要有仓储设施,但客户需要的不是在物流中心储存商品,而是要通过仓储环节保证市场分销活动的开展,同时尽可能降低库存积压的资金,减少储存成本。因此,物流中心需要配备高效率的分拣、传送、储存、拣选设备,包括堆存、保管、保养、维护等活动。仓库增值服务主要集中在包装或生产上:

仓库经营人可以通过改变包装特点来增值,诸如供应商将大批量的防冻剂装运到仓库,然后仓库经营人对该产品进行瓶装,以满足各种牌号和包装尺寸的需要。这类延期包装使存货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减少了运输成本,并减少损坏(即相对于玻璃包装的产品而言)。

仓库还能够完成生产活动,以延迟产品的专门化和优化产品的特点。有时,在仓库里进行装配还可以纠正生产中的问题。例如,可以将汽车引擎装运到仓库里去,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它们就可以在仓库里更换,无须将每一个装置都退回到组装厂去。在这种情况下,仓库是作为生产的最后阶段进行作业的。

另一个增值服务是对诸如水果和蔬菜之类的产品进行温控。仓库经营人可以依赖储存温度,提前或延迟香蕉的成熟过程,这样产品可以按照市场的销售状况来进行控制。

3.2配送功能及增值

配送是在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用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是以配货、送货形式最终完成社会物流并最终实现资源配置的活动。配送作为一种现代流通方式,集经营、服务、社会集中库存、分拣、装卸、搬运于一身,已不是单单一种送货运输所能包容的。

3.2.1以顾客为核心的增值服务

这种增值服务是买卖双方提供利用第三方专业人员来配送产品的各种可选择的方式,指的是处理客户想供应使得订货、直接送货到商店或客户家,以及按照零售店货架储备所需的明细货品规格持续提供配送方案。如在网上订购某种商品,由快递公司送货上门。

3.2.2以促销为核心的增值服务

该增值服务旨在为用户提供有利于用户营销活动的服务。物流提供者的服务队系统从事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配送增值服务是在为他们提供配送服务的同时,增加更多有利于促销的物流支持。如大商场的促销措施“批量购买,送货上门”,配送时,往往是物流企业承担仓库到用户的服务。

3.2.3以制造为核心的增值服务

以制造为核心的增值服务旨在为用户提供生产制造的特殊服务。以制造为核心的增值服务实际上生产过程的向后或向前延伸,使通过对所谓生存企业提供的原材料、燃料、零部件,使生产企业在进入生产消耗过程是尽可能减少准备活动和准备时间。

3.2.4以时间为核心的增值服务

以时间为核心增值服务是以对顾客的反应为基础,运用延迟技术,使配送作业在受到用户订单时才开始启动,并将物品直接配送到生产线上或零售店的货架上,目的是尽可能降低预估库存和生产现场的搬运、检验等作业,使生产效率达到最高程度。对于采用即(JIT)生产方式的企业实施生产“零库存”配送就是典型的以时间为核心的增值服务。

4、总结

综上所述,物流企业增值服务的实现不仅体现在服务理念的创新,利用信息技术以及建立快速反应系统;更不能忽视物流企业为客户提供的常规功能及新型增值功能,这为物流企业的成功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参考文献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南开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中国现代物流发展报告(2002年).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2]徐天亮马永光.我国第三方物流的现状及发展思路.中国物流与采购,2002年第10期

[3]李严锋.国外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及经验借鉴,物资流通研究,2000年11月

[4]美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发展趋势.物流技术,2002年4月

[5]韩世轶.2003年第三方物流,整合无极限.中国物流网转载自中国交通报,2003年1月6日

保值增值方案范文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建筑劳务企业;税负;净利

“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措施,是我国“调结构、稳增长”的一项长远发展策略,同时也是和国际税制接轨,进一步促进改革开放,和谐发展的需要。税改纲领性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下称《试点方案》)中对相关行业主要税制做了安排,建筑业适用11%税率;计税方式上,建筑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即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为应纳税额)。从目前试行方案看来,至2012年底前,建筑业尚不会被纳入试点行业。但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有特别提到,2013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试点。这表明“营改增”将加速推进、扩围,建筑业试行“营改增”只是箭在弦上,时间问题。

一、建筑劳务企业的特点

《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所有建筑企业必须使用劳务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即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采购材料,再另请劳务单位负责进行劳务施工,但由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管理。目前,建筑领域的劳务分包主要有两类企业提供,专业建筑劳务企业和输出建筑劳务力的劳务派遣企业。

专业建筑劳务企业专事建筑劳务施工,企业和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人员的工资薪金、保险费等构成了该企业自身的主要成本费用,其只能以劳务分包的形式提供为下游建筑企业提供建筑劳务。而劳务派遣企业是招收劳务人员,再向需要劳务的企业输送,其自身并不和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负责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一般情况下,是代收转付劳务人员的工资薪金保险费,其收入主要是向劳务人员或接收单位收取一定的组织和培训费用。一个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劳动力可以面向各行业,包括向建筑企业输送劳动力。

专业建筑劳务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特种行业的相关劳务技术等级资质,方可承接相应的建筑劳务,可以说是具备一定技术含金量的劳务提供方,劳动力一般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或经验。而劳务派遣企业则无相关规定,对劳动力无明确的技术或经验要求,一般承接技术含量低或从事配合专门建筑劳务企业的项目。这两类企业有机构成了建筑劳务行业主要提供方,互不可替代。

二、在建筑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增值税的核心特征是抵扣机制,优势在于能够有效避免重复征税。有测算称,这次税制改革下,一建筑企业其当期进项税扣除额达到经营收入的6.61%时,其增值税税负才能与营业税税制下的税负持平,才能达到符合本次税改减税的初衷。

现代建筑业的工程成本主要由以下几大类构成: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等构成。据统计,近年来,建筑人工费持续上调,预算造价中人工费(即建筑劳务费)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16%~20%。但因工程一般工期较长,至少数月以上,物价波动较大,使得实际造价均高于预算造价,劳务费实际占工程总造价的30%左右。由此看来,建筑劳务费能否开具进项发票,适用哪种税目,适用税率是哪一档,都将对整个建筑业上下游企业的利税产生极大的影响。

三、试析“营改增”对建筑劳务企业的利税影响

1.第一种是劳务承包方式,即专业建筑劳务企业提供单纯的建筑劳务活动。

假设:某建筑劳务企业A公司2012年8月为建筑安装企业甲公司提供建筑劳务,劳务应税收入都为1000万元(假设营业税制和增值税制下,该应税收入均为1000万元)。

(1)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93号)的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劳务施工企业的,该劳务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即专门建筑劳务企业应按取得的纯劳务分包款全额按“建筑业”税目缴纳3%营业税,则A公司应缴营业税30万元。

(2)“营改增”方案1:按上述营业税文件口径,专门建筑劳务属于建筑业,按《试点方案》则适用11%增值税率,即A公司销项税金应为110万元。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金是其最大的成本支出,均不可能取得进项发票,仅部分零星费用可能取得进项发票,故理论上A公司进项税金可计为零元。则A公司需缴纳增值税110万元,下游建筑企业甲公司可抵扣110万元进项税金。

(3)“营改增”方案2:《试点方案》中,规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同时上海市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对提供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生活业和上海列举实行简易计税行业的共性,都是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或与老百姓生活、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其主要成本均是人工工资和社会保障金,且均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行业。那么专业建筑劳务企业也符合这些共性特征,具备了适用增值税简单计税方法的条件和基础。

参照以上规定,如具备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不论是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申请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则A公司仍缴纳30万元的增值税,下游建筑企业甲公司仍可取得由劳务企业自开或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3%的进项税金。

(4)小结:

具体测算见下表(金额:万元)

由上表可知,“营改增”方案2的税负与营业税负持平,净利润率最高,属于建筑劳务业“营改增”较佳方案。

2.第二种劳务派遣方式,即劳务派遣企业为建筑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假设:某劳务派遣企业B公司2012年8月为建筑安装企业甲公司提供建筑劳务,劳务应税收入为1000万元(假营业税制和增值税制下,该应税收入均为1000万元),B公司需支付劳动力的工资和上缴的社会保险金合计为400万元。

(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即建筑劳务派遣企业仅就取得的服务费收入按“服务业”税目缴纳5%营业税,则B公司按1000-400万元差额的600万元为应税收入计税,即应缴营业税30万元。

(2)“营改增”方案1:按上述营业税文件口径,建筑劳务派遣企业属于现代服务业,则适用6%增值税率,即销项税金为60万元,同样B公司的进项税金理论上为零,即应缴增值税60万元。

(3)“营改增”方案2: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对于差额纳税政策规定为:(1)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文件规定。

如对劳务派遣企业仍维持差额纳税的规定,即按建筑劳务费收入与代收转付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即销售额扣减项目)的差额按6%缴纳增值税,即劳务派遣企业按差额纳税,而下游建筑企业则仍按支付的劳务费全额取得进项发票,抵扣6%的进项税金。则B公司应税收入为600万元,应缴增值税36万元,甲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金是6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差额的3%简易计缴增值税,开具3%的进项发票。

具体测算见下表(金额:万元)

从上表可知,“营改增”方案2的流转税负较营业税负增长了20%(受服务业整体税率提升影响),但净利润率最高,属于建筑劳务业“营改增”中较佳方案。

四、总述

经上述分析可知,如能对属于“建筑业”税目的专门建筑劳务企业,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按3%征收率计税;对属于“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劳务派遣企业,采用差额计税法,按6%税率计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专门建筑劳务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则按3%征收率计税;下游建筑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成本又可抵扣一定的进项税金,能有利于上下游企业形成有机抵扣链条,对整个建筑业和建筑劳务企业的整体税负下降和净利润率增长都较有利。同时,“营改增”的推行,有利于推动建筑劳务企业加强提高各方面的管理,包括人事,项目,成本、财务,税务,预算,采购,福利、行政等各方面。有利于推动建筑劳务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化,精品化发展。最终也就能达到了本次税改“减税、调结构、稳增长”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桑广成焦建玲: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及对策.《建筑经济》,2012年第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