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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书类管理方法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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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书类管理方法范文

图书馆法律是图书馆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发展保障,完整的图书馆法律体系由一系列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法规组成,既包括了图书馆专门法,也包括了与图书馆相关的法律以及图书馆行业标准和规范[1]。2001年1月17日,我国台湾地区通过了期待已久的《图书馆法》。随后,台湾当局主管部门以《图书馆法》为依据制定了《公共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高级中学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职业学校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法规,结合《著作权法》等法规的出台,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制化、标准化体系逐渐形成。本文对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期为我国大陆图书馆法制化建设提供参考。

1台湾地区图书馆立法过程

作为中国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制化建设在台湾“图书馆学会”、图书馆界学者、教育部门及“行政院”的积极推动下快速发展,先后经历了起步阶段、快速发展阶段、丰富完善阶段及成熟健全阶段。

11起步阶段(20世纪50年代)

1949年,国民党政府割据台湾之后开始将加强台湾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目标提上议事日程,并且制定了一些图书馆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图书馆各项事项[2]19。如台湾教育部门分别于1951年和1953年公布《公共?D书馆规程》和《社会教育法》,明确了图书馆的社会性质和管辖部门,对公共图书馆的开馆条件、办馆宗旨、机构设置以及人员组成和经费划分等事务进行规定,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和运营提供范式指导。这两项法规的颁布,不仅为台湾地区图书馆事业的建设提供准则性的规范,而且还拉开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的序幕,为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3]。

12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

随着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台湾地区经济在20世纪60年代起飞,为台湾地区的图书馆事业发展注入优厚的财政支持。在台湾“图书馆学会”的积极推动下,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制化建设在60年代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4]。特别是在70年代,在文化建设政策的影响下,为了保证兴建和扩充一定数量图书馆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台湾当局和“图书馆学会”陆续颁布和修改了一系列与图书馆事业发展相关的法规标准,积极推动了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的建设[5]。在这段时间颁布的图书馆法规及标准有《台湾省县市立图书馆加强业务实施要点》《公共图书馆标准》《大学图书馆标准》《中学图书馆标准》《图书馆建筑设备标准》《“国立中央图书馆”善本图书申请影印及摄制管理办法》《县市文化中心图书馆设计注意事项》和《台湾省各县(市)立图书馆组织规程》等。此外,在1966年台湾“图书馆学会”第十四届年会上,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效仿西方制定一部台湾地区的图书馆法,并在1973年的常务理事会上聘请当时的台湾大学图书馆馆长杨日然教授组织成立图书馆“立法委员会”,负责图书馆法的起草工作[6]。

13丰富完善阶段(20世纪80年代)

进入20世纪80年代,图书馆建设的基本制度框架在70年代已经基本形成。因此,台湾当局开始关注中小学图书馆建设,出台一些中小学图书馆运营标准,为中小学图书馆的机构设置、藏书设计、设备采购以及经费使用提供指导。如《小学图书馆设备标准》(1981年)、《高级中学图书馆设备标准》(1985年)以及《中学图书资料设备标准》(1987年)等。在图书馆法的制定和颁布上,《图书馆法草案》于1987年完成,并且送交到教育主管部门审议。此外,在图书馆界的积极努力之下,台湾当局开始意识到制定一部图书馆法的重要性,于1989年成立了“图书馆事业委员会”,制定《教育部门图书馆事业委员会实施要点》,明确规定了该委员会的重要工作是研究和制定图书馆法及各项标准规范,为台湾地区图书馆法的制定和颁布提供政策保障[2]21。

14成熟健全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

在这一阶段,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的建设取得较大的成果,表现在图书馆法的通过和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和成熟上。1990年7月,台湾“图书馆学会”成立了图书馆草案审议小组,在沈宝环教授的组织下,对1987年完成的《图书馆法草案》进行研讨和修改。1992年2月,经过“教育部门图书馆事业委员会”讨论修改后,《图书馆法(草案)》获得通过,后经过多次讨论与修改,于1999年5月经“行政院”审查通过后报转“立法院”审议[2]22。2001年1月,台湾地区“立法院”正式通过《图书馆法》,并于1月17日公布实施。随后,根据这部母法,台湾地区图书馆立法的后续行动开始启动。如教育部门以《图书馆法》为基准,在2002年对不同类型的图书馆颁布了设立及应用基准草案,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图书馆的职能、服务、组织设置、藏书建设以及人员配置等内容[7]。同年12月,“教育部”还制定了一系列图书信息相关技术规范,颁布了《中国机读编目格式》《文献分析机读格式》《资料数字化与命名原则规范》以及《数字图书馆分散检索协议》等行政规章[8]。此外,一些地方还根据《图书馆法》的内容相应地制定或者修改了本地区图书馆事业管理规程,如《台北市立图书馆组织规程》和《高雄市立图书馆组织规程》。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协会订立的图书馆管理规程办法以及《著作权法》等法规的出台,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逐渐形成。

2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特点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台湾地区形成了以《图书馆法》为母法,各类型图书馆运营基准和标准规范为辅助的图书馆法律体系。综合而言,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具有类型多样、条文表述灵活、强调用户权利以及注重内部结构建设等特点。

21类型多样,内容体系完备

我国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的构成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图书馆专门法,即2001年颁布的《图书馆法》,它是图书馆事业的基本大法;二是与图书馆相关的应用法,如教育法、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等;三是图书馆事业相关的行业标准和基准规范,如各地区图书馆组织章程和各类型图书馆设立及应用基准;四是与图书馆有关的条约及协定等,如各图书馆之间的馆际互借条约[9]。从这些法规的名称中可以看出,现行的图书馆相关法律法规名称既有“法”,也有“规程”“规定”“办法”“事项”“标准”“基准”等,涉及的类型达到十种以上。此外,在这些法规中,既有适用于所有类型图书馆的行业标准,也有专门针对各个类型图书馆的管理办法,既有适用于全台湾地区的图书馆准则,也有仅适用于台湾某个地区的图书馆管理规定,还有适用于图书馆各个工作环节的技术规范,整个法律体系内容完善、类型多样。

22定性与定量的条文表述灵活运用

在法规的表述方面,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注重定量与定性表述相结合,运用更加灵活多样的表达对条文进行阐述,以此增加条文的可操作性和易理解性。对于一些能够量化的指标(如馆舍面积、馆藏数量、人均图书拥有量以及图书馆密度等),法规采用明确的定量表述,为图书馆的运营提供明确的参考数值。对于无法量化只能做出原则性规定的指标,各法规则采用定性的方法,为图书馆各项事业指明基本方向。例如《公共图书馆设立及运营基准》规定,市图书馆馆员数量根据读者数量而定,每五千名读者设置专任图书馆员一名,人口总数不超过五十万的县图书馆至少设图书馆员十五人,人口总数在五十万到一百万之间的县图书馆设图书馆员二十人,人口?数超过一百万的县图书馆图书馆员不得低于二十五人。在图书馆的性质和服务内容上,《公共图书馆设立及运营基准》规定,图书馆要以免费开放为原则,从读者需求出发,为各类读者提供参考咨询、信息检索、文献传递以及特殊读者服务等,为图书馆的社会定位和服务设计作出原则性规定。

23对图书馆内部结构建设给予很大关注

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注重图书馆内部结构建设,对图书馆的部门设置、职责范围、人事制度和管理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并且详细的规定,保证图书馆各项工作稳定持续的发展。首先,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关注图书馆组织部门设置,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权范围,确保图书馆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如《图书馆相关组织法规》中指出,图书馆下设图书馆事业发展组、馆藏发展及书目管理组、知识服务组、特藏文献组、数位知识系统组、国际合作组、秘书室、人事室、政风室和主计室,各部门分工合作并且相互配合,明确自身的职责范围,避免互相牵制和责权冲突。其次,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对图书馆人事制度给予详细地规定。如《图书馆法》中规定,公立图书馆人员依据公务人员的聘用方法任用,在必要情况下还可依据教育人员任用条例聘用。《大学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对图书馆员的任职条件进行严格限定,除了要通过公务人员考试选拔,还需要具有图书情报学专业学位,并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此外,各法规还对图书馆员的编制数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避免出现“尾大不掉”的现象,如《高雄市立图书馆编制表》对每个职称的图书馆员数量进行了规定[10]。

24强调用户权利,体现人文关怀

强调用户权利,体现人文关怀是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的一大特色,也是其理念先进的表现之一。无论是在图书馆位置的选择上,还是图书馆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读者权限的规定上,均体现了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的以平等服务的原则和以读者为中心的人文关怀。《图书馆法》规定,各类型图书馆应在保护著作权的基础上为服务对象提供平等、自由、适时并且方便地利用信息的权利。这项规定在《高级中学图书馆设立及运营基准》《公共图书馆设立及运营基准》《大学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以及《专科学校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等法规中均有体现。此外,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还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信息权利,倡导“全民服务”和“公平服务”,力求每一位用户都能够享受到图书馆服务。如《公共图书馆设立及运营基准》规定,公共图书馆要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边远地区人员以及监禁者等给予特殊的关注,保障各类型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权利[11]。

3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建设对其他地区的启示

我国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体系是在官方和民间的共同推动下得以形成的。其完备的内容体系、详简得当的条文表述以及所体现出的人文关怀为我国大陆图书馆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借鉴和参考。

31明确立法目的,为图书馆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台湾地区图书馆法律法规产生于台湾地区几十年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自身需求,是图书馆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出的标准体系。因此,我国大陆图书馆相关法规的制定要从自身的需求出发,明确立法目的,为图书馆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此外,由于我国每个地区地理特征、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社会发展水平等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各个地区在制定本地区的图书馆管理章程是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切合本地区的需求,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图书馆事业水平的地方图书馆法规。

32立法体现前瞻性,适时调整和修订法律体系

图书馆法律体系是确立图书馆社会地位、保证图书馆发展方向、明确图书馆主体责权以及保障用户权利和义务的指导性规定,是图书馆各项工作的行动范本和评价标准。台湾地区《图书馆法》的修订及颁布经历了三十余年,期间经过了大量的修改和调整,保证《图书馆法》能够与时俱进。因此,我国大陆在构建图书馆法律体系时要注重立法的前瞻性,及时地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图书馆的发展水平调整和修订法律体系,保证图书馆相关法律的先进性。另外,标准和法规的制定是在一个实践中发现问题、不断调整完善、循序渐进的过程[12]。对于一些定量的条文,随着经济社会和用户需求的变化,早前制定的指标已经无法满足图书馆发展的现状,图书馆法律体系要在合理预计未来发展的情况下适时修改和调整相关条款,保证图书馆法规条款的适应性和可指导性。

33条文表述详简得当,突出可操作性

图书馆法律体系中的法规标准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图书馆的运行机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经费预算、人员编制、社会地位、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并且具体的规定,是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中需要具体遵照执行的条文和细则。因此,各法规制度的条文表述应该详简得当,做到全面具体,突出条文的可操作性。首先,对于一些具体的指标,条文的表述要以定量为主,用具体的指标给予图书馆工作指导。对于一些无法用数值衡量的指标,条文表述要用定性的方法,从宏观的角度予以定性描述,避免出现模棱两可和模糊不清的情况。其次,条文规定要结合本地区图书馆发展的具体情况,既不能故步自封、畏手畏尾,也不能好大喜功、好高骛远,在保证前瞻性的同时突出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图书馆事业的指导作用。

34充分发挥行业学会的作用

各级图书馆学会是图书馆界交流图情研究成果、进行图情业务研讨的重要平台,在推动当地图书馆事业发展和图书馆研究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台湾图书馆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图书馆学会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自1953年成立以来,台湾“图书馆学会”就致力于制定各类型图书馆服务标准,为各类型图书馆的业务开展提供参考。1966年,台湾“图书馆学会”在第十四届年会上第一次提出要制定一部台湾地区图书馆法,拉开了制定图书馆法的序幕。《大学图书馆标准》《图书馆建筑设备标准》《专科学校图书馆标准》以及《图书馆法(草案)》等重要法规都是在该学会的积极推动和参与下产生的。台湾“图书馆学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聚集了一大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我国大陆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学会的作用,调动图书情报界专家学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国大陆图书馆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图书馆书类管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书库科学管理读者服务

书库是图书馆为读者服务的一线窗口。以科学的方法管理好书库并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是图书馆发展的关键之一。然而,由于书库管理在图书馆的岗位中极为平凡和普通,有些图书馆领导对此不够重视,管理人员积极性也不高。随着计算机广泛应用于图书馆的管理工作中,数字化网络资源在图书馆馆藏建设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使得书库管理逐渐被视为技术含量低,不需要图书馆的专业知识,任何人不经过培训都可以上岗的管理岗位。印度图书馆学家阮冈纳赞的“图书馆五学定律”指出:“书是为了用的,每个读者有其书,每本书有其读者,节省读者的时间,图书馆是一个生长着的有机体。”由此可见,承载着图书馆流通服务重任的书库管理在图书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科学地管理书库,提高服务质量,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1.开架书库管理面临的困难

为了满足广大读者查阅资料和获取知识的需求,全方位地为不同层次的读者服务,开架借阅已经逐步取代闭架借阅,成为高等院校图书馆发展的必然趋势。开放书架可以让读者能够直接接触图书馆的藏书,不仅能够开阔读者的视野,有利于读者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图书,还能够提高图书的利用率,打破闭架式管理造成的读者和藏书之间的屏障,在藏书和读者之间建立起一个开放的桥梁。

然而,不同的借阅方式必然造成对管理模式的不同要求。一方面,开架为读者提供的方便,另一方面,开架也为书库的管理带来的新的问题。

首先,开架借阅后,一些经常被使用的图书容易发生破损,保护好藏书逐步成为书库管理中日益紧迫的任务。书刊的借阅频率受到读者群类别的影响。在本科生较为集中的地方,有些图书借阅量较少,如某些专业类书籍;但是有些图受到读者的广泛欢迎,借阅和翻阅的频率都相当频繁,如小说类中的金庸全集、四六级英语考试辅导书等。使用频率高的书籍,破损的概率也相对较高。目前书刊的价格呈成倍增长趋势,每年的购书经费又十分有限,因此,书库管理人员必须尽力保护好藏书,延长它们的使用寿命。

其次,开架书库容易造成乱架现象。读者在找书的同时,必然会增加书刊的翻阅量。有些读者素质较差,看过的书随意摆放,不能够按照要求放回原处。尽管图书馆提供了代书板,但由于大部分读者没有使用代书板的习惯,代书板利用率较低。一个书库一天的借阅量近千余本,如果管理员不及时整理,乱架、错架的现象就会不断累积,影响后续读者的图书取阅。

最后,丢书现象时有发生。书刊是图书馆的公共资源,每位在校师生都有借阅的权利。然而,少数读者缺乏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从自己的私利出发,将自己喜欢或迫切需要的图书占为己有。这种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借阅规则。尽管管理人员多次提醒和教育,但是开架书库的丢书现象仍然不时出现。

2.读者服务面临的挑战

图书馆的首要职责是为读者提供优质的图书借阅服务,尽可能使得来到图书馆的每一位读者都能够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图书资料。伴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地方高校图书馆的性质和职能发生了重大转变。计算机网络环境逐步渗透到传统的借阅管理模式中,使得图书馆的管理更加科学、高效,也更加依赖计算机的辅助管理。

一方面,传统纸质图书的借阅更加便捷、更加规范,另一方面数字资源逐步取代某些纸质资源,成为广大师生们的首选。人们获得信息的途径不再局限于书本,搜索引擎、微博、Webs2.0等促进信息传递得更加迅速。因此,如何更好地发挥纸质图书的作用,为师生们服务,成为每一个书库管理人员必须面临的挑战。

数字化进程的加速正影响着传统纸质藏书的利用率。如果在为读者提供服务时不凸显图书馆的人性化特点,如果书库管理人员对信息获取的渠道认识单一,如果不能体现科学高效的管理理念,图书馆的纸质图书就会逐步对大众失去吸引力,逐步被现代网络技术所打败。

图书是人类知识传承的阶梯。然而,第一次来到图书馆的读者并不能一下子知道如何获取他们想要的知识。因此,书库管理员不仅是保持架位整齐,提供一个读者学习的场所,更重要的是,要做一个知识的传播者,帮助读者找到他们需要的信息和知识。也许只是几句简单的指引,却为不同的读者打开了通往知识的大门,因此优质服务有着不平凡的意义。

3.更新服务观念,改变服务方式

3.1科学管理藏书

有了图书分类法,才使得图书馆的大规模藏书可以井井有条,方便读者取阅。一方面,图书馆将每一本图书都进行分类,建立了馆藏目录体系。这是大型图书馆对几百万、几千万文献资源管理的需要,也是为读者提供多种图书检索途径的需要。如果编目体系是图书馆的规则,那么书库管理人员就是具体规则的执行者。因此,书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图书的分类方法、藏书的类目体系和排架体系,对图书馆的藏书状况了然于胸。

另一方面,在网络环境下,书库管理人员需要熟悉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熟练地操作电脑,帮助读者快速查找到图书。书目检索系统看似简单,但是真正实际使用时,读者还会遇到许多问题。如什么是检索类型、检索模式;具体的馆藏地在哪里,如何进行馆际互借。书库管理人员需要在工作中多留心,逐步积累专业知识,耐心细致地为不同层次的读者服务。

3.2熟悉网络环境下的资源获取方式

图书馆书类管理方法范文篇3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书库管理读者借阅

[中图分类号]G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8-0105-01

一、书库管理与读者借阅服务之间存在的问题

(一)书库管理人员对工作认识存在不到位现象

在图书馆的工作中,书库管理工作由于它的普通和平凡往往被人们所轻视,大部分人认为这一工作不太重要。伴随着高校的扩招以及教育水平评估工作的开展,现在图书馆的图书资源不断增加,图书管理人员相对匮乏。而有的领导却对书库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经常把一些没有书库管理经验或者文化水平较低的人员安排在这一岗位上,给书库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和影响。主要的认识表现为:从事书库管理工作不需要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书库管理工作技术含量低,以后的职业发展没有前途,许多人不愿从事这样的工作;有的书库管理人员工作中缺少工作热情以及工作责任心,只是把工作当成了日常的必须行为,读者借阅服务勉强维持。

(二)图书馆藏书收藏布局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在图书馆的日常藏书布局以及藏书的设置方面,书库管理人员的个人喜好、图书馆的面积、资金支持等等因素都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现在许多的图书馆都是采用的二线或者三线的布局模式,这样的布局模式存在着如借阅之间条块分割,图书布局层次性差、利用率低,借阅时方便性不够等缺点。另外,有的图书馆存在着馆内面积不够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图书馆方面往往采用开架书库密集布局的方法,此方法虽然解决了图书展示面积的问题,增加了单位面积上图书的展示量以及展示的经济性,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不便,如:书架陈列抬高,读者取书不方便;书架过于密集,读者借阅时空间较小;图书分类细化,查找不方便等等。不仅降低了读者的借阅效率,而且影响读者借阅时的心情。

(三)图书分类编目与图书排架管理之间存在矛盾

按照正常的图书馆分类法组织目录和图书排架时,按照规定要求分类目录和分类排架应该是相互统一的。但是作为分类人员和书库管理人员在图书分类的粗细程度上有着不同的要求,前者要求图书分类尽量细化,从而提升图书检索效率,后者则要求分类不必过于精细,这样来提高图书寻找以及归架的效率。正是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的矛盾,不仅影响读者借阅图书,而且对以后图书分类法的不断完善造成影响。另外,当前图书的组织标志多为由分编人员给定,而且给定后不能随意地变化改动,这就造成了编目技术的死板,不能很好地从书库管理的实际流程以及读者的方便性出发进行必要的改进。一味地按照原有的分类法进行分类工作,给读者的借阅带来诸多的不便,并且给相关的书库管理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从而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二、构建书库管理与读者借阅和谐平台策略

(一)书库管理工作人员方面

书库管理人员应该梳理服务读者的工作理念,服务读者的原则应该是每一个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宗旨。读者就相当于图书馆的“顾客”,没有了读者的存在,图书馆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基于这一点,每一位图书馆工作人员都应该从师生的借阅需求出发,发挥一切力量充分为师生的借阅服务,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不断更新自己的工作理念,将师生的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目标,不断熟悉了解师生的各种需求、阅读习惯、兴趣爱好等。通过对日常借阅的总结思考,使每一位师生的每一次借阅都能够得到自己需要的知识和服务。

通过书库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来实现对读者的优质服务,图书馆书库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对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现实中,许多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缺乏责任心,而且对于图书馆的相关工作流程不是很熟悉,从而直接影响了图书馆对读者的服务质量。所以,为了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不仅要对刚刚参加图书馆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态度和服务热情,而且要积极吸收热爱图书馆工作并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人员投入到图书馆书库管理工作当中去。

对书库管理人员实行定量管理和分组定期循环轮换实行定量管理,确定馆员每月或每星期的流通工作量。图书馆可以根据计算机记录的流通量的变化数据来确定和参考馆员的工作量。工作量确定后,实行分组循环管理法。

(二)读者管理方面

对图书馆的读者也应该进行必要的教育工作,特别是相应的入馆教育。入馆教育应该从新入学的学生抓起,从而使他们在短时间内对图书馆的借阅程序以及图书馆相关规定有一个初步的了解,通过教育使他们快速地认识到图书馆借阅的方法和步骤,从而使得图书馆相关人员的工作量大大降低。

总之,馆员在流通书库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应始终保持着熟练的服务技术、真诚的服务态度和自然流露的敬业精神,与时俱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以促进图书馆事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