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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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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

樊子君现代审计不仅重视审计质量,同时也讲求审计效率。这使得重要性概念在审计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而运用重要性概念必然导致审计风险的发生。本文拟在讨论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两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二者的关系,并试图探索一种确定重要性数量水平的新方法。一、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概念界定重要性概念在会计审计理论中,指樊子君现代审计不仅重视审计质量,同时也讲求审计效率。这使得重要性概念在审计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而运用重要性概念必然导致审计风险的发生。本文拟在讨论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两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二者的关系,并试图探索一种确定重要性数量水平的新方法。一、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概念界定重要性概念在会计审计理论中,指会计报告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严重程度。《独立审计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中指出,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定”。重要性实质上强调了一个“度”,在会计或审计报告中,允许一定程度的不准确或不正确的存在,但是要以这个“度”为界。重要性原则的运用贯穿于会计审计理论及实务中,但重要性水平则可以是针对会计报表、会计账户、乃至于各项交易,在多数场合是针对和首先针对会计报表的。审计风险由审计行为带来,指由于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被市项目真实情况不一致而承担审计责任的可能性。审计风险概念的意义不仅在于提请审计人员注重审计质量,承担审计责任,更重要的在于正确评估审计风险、控制审计风险。二、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内在关系我国理论界公认的审计风险决策模型为:审计风险(AR)=固有风险(IR)×控制风险(CR)×检查风险(DR)它最根本的用途在于根据确定的预期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水平来计算确定检查风险水平。检查风险的价值在于据此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样本规模,把审计计划与审计实施过程有机地联系起来。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是不可分割使用的两个概念,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研究。那么,在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呢?审计报告对被审事项中的重要性错误未予极因,就会导致审计风险。因此,重要性是审计风险控制的核心和重点。审计过程中同样的事项,其重要性程度提高时,审计风险必然降低;反之,审计风险必然提高。因此,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之间是反向对应关系。重要性理论的目的在于指导审计实践。审计人员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首先要对重要性进行初步的判断。判断要从数量和性质等方面来考虑。从数量角度讲,重要性表现为重要性数量水平,如“税前利润的5%-10%”、“总资产的0.5%一1%”,等等。在此之所以单独称之为“重要性数量水平”,是为了区别于一般论述中的“重要性”、“重要性程度”、“重要性水平”。在审计实务中,“重要性数量水平”的作用在于作为会计报告允许出现差错的最高水平,评价所发现问题的重要性,进而确定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在实施审计前,审计人员对不同规模企业的重要性都有一个比较一致的认同,即有一个大致相同的重要性数量水平,这个水平应该是相对数。重要性数量水平越大,如从5%提高到10%,则对同一个项目的重要性程度认识就越低,从而审计风险也越大;反之,审计风险就越小。所以,重要性数量水平和审计风险水平成正向对应关系。审计风险是对审计全过程的评价,由几个因素共同作用而成。审计人员所能控制的只有检查风险要素。所以,控制审计风险的要点在于控制检查风险。根据审计风险决策模型可知,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一定的条件下,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成正比关系。从而,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成正向对应关系。对于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关系我们有理由进一步作如下推断:1、如果检查风险水平趋向0时;即在审计中几乎不允许遗漏任何错弊,则重要性数量水平也应接近0;2、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取值范围均在0一100%之间;3、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格查风险水平在取值范围内的变化是连续的;4、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变化不一定是均匀的。尤其在两者接近100%时,重要性数量水平变化速度应小于检查风险水平的变化速度。因为对任何一个审计项目,从理论上讲、即使审计人员愿意承担极高的审计风险,也不能采用100%的重要性数量水平。换言之,即使检查风险水平为100%,审计人员也不应将重要性数量水平定为

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篇2

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人员出具不恰当审计意见和结论的可能性。由于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两个要素,所以审计风险模型就由这两个要素构成,表示为:AR=RMM×DR,其中,AR是审计风险;RMM是重大错报风险;DR是检查风险。

2审计风险模型构成要素分析

2.1审计风险构成要素的关系

审计风险构成要素包括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其中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这是被审计单位所承担的风险;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重大错报,但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这是审计人员所承担的风险。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成反向变动关系。即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即当公式表达为:AR=RMM×DR的总值一定时,其中,RMM(重大错报风险)越高,DR(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

2.2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反向变动关系

首先,从两个构成要素的定义来看,在审计前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越大,就说明被审计单位错报得越严重,即重大错报风险越高,所以对审计人员测试的要求就越高,即要充分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各种重大错报,以使自身承担的风险,即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尽量降低。所以二者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反之,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就意味着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大,或错报得不是很严重,那么就不会对审计人员的测试提出过高要求,或是可以适当忽略一些非重大的错报,那么审计人员自身所承担的风险即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就可以适当提高。所以二者仍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其次,从审计风险模型要素与相关概念的关系来看

2.2.1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关系

一方面,重大错报发生的可能性越大,错报造成的影响就越大,因为是重大错报,已经以重要性水平高为前提,所以有些人不免认为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的;但是另一方面,正因为发生的是重大错报,审计人员认为被审计单位的问题严重,所以本着谨慎性原则,审计人员要把审计重要性水平设定为低值,这样的话才能扩大审计测试的范围,更多地查找问题,以使更多的错报都被测试出来。按照前面对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分析,表面上是使审计风险加大了。但实际上潜在的更多的审计风险则会被避免。所以我们更加认定的是后者,即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关系。

2.2.2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同向变动关系

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证据的关系可以借助审计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关系,如前所述,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是反向变动关系,因为重要性水平设定为低值时就要加大审计测试的范围和程度,所以就需要通过更多的审计程序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支持。而审计重要性与重大错报风险我们认定也是反向变动关系,从而推导出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同向变动关系,即重大错报风险越大,就需要更多的审计证据支持。综上可以结合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及与审计证据的关系可以推断出审计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是同向变动的。

2.2.3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

关于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可以通过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进行探讨。因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是反向变动关系,即审计重要性水平设定为低值时,就会加大审计人员测试的范围和难度,所以审计人员出具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进而承担的审计风险也大。但是不能以此就判定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也是反向变动的。因为在审计模型里,检查风险是指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而不是表面呈现的检查风险。那就意味着审计重要性水平设为低值时,就要求审计人员进行更全面详细的检查,以使其能充分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所以在此前提下,容许审计人员疏漏的情况是很少的,那么可接受的检查风险也应该是低值,即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

2.2.4检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反向变动关系

因为一方面,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是反向变动的关系,即审计重要性水平设置为低值时,就会扩大审计范围,也就需要更多的收集审计证据;另一方面,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重要性水平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也应该是低值。所以可以推导出检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反向变动关系,也就是当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较低时,就需要更全面深入地测试出被审计单位的错报漏报,也就需要更多地收集审计证据予以支持。综上可以结合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及与审计证据的关系,可以推断出审计风险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是反向变动关系。

2.2.5分要素认定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

通过以上对审计风险构成要素的分析,可以判定审计风险中的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的关系,而其中的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所以通过审计风险模型的构成: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可以判断乘积关系得出的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关系。这也是与前面对两个概念的关系表述一致的。

2.2.6分要素认定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的关系

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

【关键词】重要性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

“重要性”是现代审计理论和实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重要性的概念来自于现代审计方法的运用,在抽样审计时,由于有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审计人员就必须降低由此带来的审计风险或者把审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为此审计人员必须衡量报表使用者心目中差错的重要程度,由此产生了重要性的概念。正确理解重要性的含义,明确区分不同的重要性水平,对合理的确定审计程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质量与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重要性与重要性水平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重要性的定义是:“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有重要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重要的定义是:“一项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是重要的,指在特定的环境下,一个理性的人依赖信息所做的决策可能因为这一错报或漏报得以变化或修正。”

我国新的审计准则第1221号把重要性解释为: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做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

可见重要性实际上是指一种错误的程度,它是一个临界点,即报表中的错报和漏报是否会影响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临界点。它不仅包含数量上的,还有性质上的。而这个临界点源于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重要性是针对会计报表的使用者而言的,不同的环境下,不同的审计人员对重要性水平的估计是有所差异的。所谓重要性水平就是重要性的具体标准,它是指会计报表中允许错报或漏报的最高限额。在审计实务中主要包括以下三种重要性水平:(1)实际重要性水平(2)计划重要性水平(3)估计重要性水平

这三种水平的内在逻辑关系是:报表使用者总有一个决策点对他来说是重要的,但这个点相对于审计人员又是客观存在的,同时在实务中由于报表使用者的可以接受的重要性标准各不相同,所以这种客观仅是相对的。我们就把这个相对来讲是客观的决策点称为实际的重要性水平。同时在编制审计计划阶段。由于必须确定重要性水平,以便于确定审计程序性质、时间和范围,在审计计划后评价审计结果。所以审计人员必须在计划阶段根据各种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判断,评估出计划的重要性水平。而估计的重要性水平是指评价审计结果时,由于对被审计单位的进一步了解,审计人员会对原有的计划水平进行调整,从而形成估计的重要性水平,作为评价审计结果的依据。由此可见实际的重要性水平相对于审计人员是客观存在的,审计人员只能利用专业判断在不同的审计阶段对这个实际重要性水平进行估计,从而产生了计划重要性水平和估计重要性水平。

(二)审计风险

风险的本质是不确定性,或者说是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我国新的审计准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审计程序,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控制检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而检查风险又与控制风险和固定风险的水平有关。一般的我们建立审计风险的模型为: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固定风险X控制风险,可见要降低审计风险,就必须降低检查风险。

在审计实务中审计风险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注册会计师经过专业判断体现在审计工作中的“可接受风险”;二是审计项目所含的实际风险水平,即“实际审计风险”。三是审计项目完成后。注册会计师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

总之,。注册会计师应该运用专业判断对实际的审计风险进行评估,通过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降低检查风险,最终降低审计风险。

(三)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呈反向关系

我国新的审计准则1221号第11条把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描述为: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考虑这种反向关系。在确定审计程序后,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将增加。

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如何理解这个关系呢?举例说明一下他们的关系。例如:重要性水平为8000元时的审计风险就比5000元时的审计风险要低。因为如果重要性水平是8000元,则意味着低于5000元错报与漏报不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注册会计师仅仅需要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处高于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如果重要性水平是5000元,则金额在5000元到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仍然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查处高于5000元的错报与漏报。显然,查出所有高于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要比查处所有高于5000元的错报与漏报的风险低。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重要性水平是那种形式的水平呢?许多学者都认为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即他们认为实际的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是呈反向关系的。笔者认为审计重要性水平的表现形式与审计的风险的表现形式有着对应的关系。即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计划或评价审计结果阶段所计划或估计重要性水平越低,那么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就越低,既审计的风险就越高。注册会计师必须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以降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反之,则相反。而最终审计工作完成后所承受的实际审计风险则取决于计划或估计重要性水平与实际重要性的偏离程度,一般有两种结果:一是比实际的重要性是水平计划或估计的高了,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本身本来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少,审计范围有所减少,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很有可能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增加了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二是比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计划或估计的低了,就意味采取更为谨慎的审计策略,执行更详细的审计程序,从而增加查处错报与漏报的可能性,降低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但这会加大审计成本。所以笔者认为审计准则里的重要性水平指的不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而是计划或估计的重要性水平。而审计风险指的不是最终接受的审计风险。而是由于采用更高或更低的重要性水平,所导致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不能查出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的大小,即出错的概率。实际上实际的重要性水平与实际的项目审计风险只是能够定性而不能定量的,如果这里重要性水平指的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而审计风险是实际的审计风险,将会使这种关系的描述失去意义。

(2)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相互作用

由于审计工作固有的限制,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而重要性水平则是抽样审计理论下的产物。在现代的审计理论与实务中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相互作用表现在:一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需要考虑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检查风险高,则重要性水平就会计划或估计的低一些,如果检查风险低,则重要性水平就会高。二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会影响审计风险。总之在审计的理论与实务中我们要从两方面考虑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一是从重要性的确定角度考虑审计风险,二是从审计风险的角度考虑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只有考虑这两方面才会更加深入的理解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反向关系。从而指导我们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工作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