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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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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电信诈骗;特点;打击;难点;防范;侦查措施

一、我国电信诈骗案件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的应用,以虚假信息作为载体的诈骗犯罪不断滋生,自2008年以来,广东、北京、上海、福建、深圳等地电信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高智能、非接触、跨省跨境、有组织、有明确分工的新型犯罪,与传统意义上的犯罪手法迥然不同。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以受害人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电话欠费、低价购物、中大奖、购车(房)退税、低息贷款、亲人出事、冒充熟人、预测、推荐股票等借口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基于此,笔者总结出该种案件的几种特点。

(一)犯罪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危害不断升级。电信诈骗最早起源于台湾,到2000年,才蔓延至台湾的周边地区,像日本、韩国、朝鲜、菲律宾,中国的福建、广东、上海、北京等地,到近两年,电信诈骗已遍布全球,特别是在中国,已成泛滥之势。并呈现出由沿海到内地,由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由中心城市到中、小型城市蔓延的趋势。

(二)作案手段不断更新,花样不断变化。在90年代初期,诈骗分子一般采取诸如抛贵重物品、易拉罐中奖等方式进行诈骗,此种形态的诈骗呈现涉及范围小,打击处理相对容易,危害性不大。但近几年,犯罪分子利用境外服务器开设诈骗网站,多重,使用CDMA、VOIP等技术,使公安机关打击难度增大,人民群众防不胜防。

(三)犯罪更加趋向职业化、组织化、集团化。犯罪分子多以集团自居,以团伙为结构,以公司为管理模式,分工明确,从搜集受害人信息、预选目标、实施诈骗、提取现金、转移赃款,诈骗团伙内部都进行严格分工,且主要的犯罪人员大都以诈骗为生。反侦查意识及技术趋于成熟,作案人员会将作案用的手机和生活用的手机严格的分离开来,诈骗成功用过一次的银行卡和电话卡不会再用第二次,团伙居住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策略,且规模不断扩大。

(四)地域性特征突出。表现的比较突出的是:利用电话恐吓:河北丰宁县;冒充领导:湖北武汉、黄冈、孝感、红安县、大悟县;以提供假证为名:湖南双峰、娄底;冒充熟人:广东广州、深圳、电白、广西南宁、柳州;利用网络:海南海口、瞻洲、琼中;利用VOIP:台湾、东南亚等境外组织。这些电信诈骗作案人员按作案的手段逐渐形成了区域性的分类,或以家庭为单位,有的甚至以村庄为单位。

(五)犯罪呈非接触性,越来越隐蔽。电信诈骗不同于传统中的其它犯罪,有着固定的作案时间、地点,作案人员大都会与受害人或者与受害人相关联的人或物有直接的接触。电信诈骗利用手机、互联网等作为工具,具有远程操作性、作案区域随机性与作案人员隐蔽性。

(六)违法所得资金转移快、群众损失难以挽回。大多数的电信案件被侦破后,犯罪嫌疑人都不能按数返还原物。被骗群众一旦把钱汇入其指定账户中,作案人员会迅速将钱以现金的方式提取或以其他手段转移到境外,让公安机关查无所查,追无所追。

二、当前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时遇到的难点

电信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的侵财性犯罪,对传统的侦查模式带来巨大冲击。从接案到立案,从立案到侦查,从侦查到结案,步履维艰。尽管近几年公安机关已加强对电信诈骗的侦办力度,但现实的警务工作中却依然遇到诸多问题。

(一)对电信诈骗案件打击处理不够及时。面对电信诈骗,首先是派出所接警,派出所根据案情上报刑警大队,由刑警大队最终处理,对报案人不仅要现场登记报案信息、作询问笔录、立案、报领导审批,最后制作相关文书,才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查询、冻结等。电信诈骗犯罪不同于其它的传统犯罪,违法所得转移快,犯罪分子就利用公安机关这段“反应时间”完成资金转移。

(二)犯罪分子真实身份信息难以追踪。电信诈骗中的嫌疑人一般使用未实名登记的电话卡或套用未使用本人实名办理的银行卡。从实际中来看,大多数作案人员一般是通过低价买通农民工,使用其真实身份证开户办理银行卡后供其使用。同时,电信诈骗所用网站也是以虚假资料登记或租借国外的服务器,且使用无线上网技术维护网站,因此,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几乎很难查明有价值的身份和地点信息。

(三)处置过程中技术支持存在不足。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更新,作案人员使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条件,为其本身的隐蔽性、专业性提供支持。为逃避侦查,犯罪团伙甚至把窝点设在山区、地下等技术控制难度大的地点。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技术长期未更新,设备陈旧,难以适应新形势侦查模式的需求。

(四)专职警种基数太小。根据电信诈骗的特点,侦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警力和技术力量相结合,拉长战线,才能成功破案。但在实际中,区县级分局刑警大队才设有电信诈骗专案民警,民警数量一般为2-3人,且这类民警一般还兼职其它,如打黑、侵财、大案等。基于这一实际情况,不难看出,基层对电信诈骗案件的侦破方面投入警力和精力都太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电信诈骗犯罪率的需要。

三、对当前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打击防范措施的几点思考

(一)打击措施

1.建立专门针对电信诈骗案件的快速打击机制。公安机关应该采取非正常措施、走非正常程序。可由公安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报国务院审批,建立专案合作机制,制定相应规章。各地公安机关根据规章与各银行、金融机构达成共识,遇到此类案件,可采取紧急措施,由公安机关电话通知银行快速将涉案账号的资金冻结,事后公安机关再及时补办相关的证件手续。

2.多警结合,全国警察大联动,施行1+N模式。首先是多警种联合行动,电信诈骗不仅仅是刑警的专职作业,其它如网监、巡特警、经侦等部门也要参与进来,多警共作,打击犯罪。其次是区域警察的联合行动,例如A省发生电信诈骗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信息来源于B省,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于B省,那么A省的工作人员就无需亲自去,可以采取网上协作平台或通过传真或其它通讯工具将需要查实或需要抓捕人的信息发给B省,由B省的公安工作人员去核实查证或实施抓捕,最后将查证结果发回A省或者由A省的公安工作人员到B省将犯罪嫌疑人带回A省审查,这样既可以节约办案经费,节省大量时间,又不会错失调查、抓捕机会。

3.挑选专业人才,组建专业队伍。刑警大队应设置专职电信诈骗打击机构,加强和网安部门的联系。同时,公安机关可采取以打代训、集中培训、视频授课、案例点评等多种形式,尽快为基层培养出一批侦办电信诈骗犯罪的业务骨干,着力提高电信诈骗的侦查破案能力。

4.案情高发地点,重点防护,主动出击。对于案情高发的省份和城市,要重点管控,公安机关可成立专案组,长期有针对性的对电信诈骗的案件开展侦查、信息收集等工作,对捕捉信息及时研讨。同时,专案民警还可以结合当地的其它警种不定期的对酒店、旅馆、出租屋、城乡结合部和其它治安环境复杂的地方进行检查,重点排查网吧、大规模家庭用电脑,VOIP电话用户、400电话用户等,主动出击,争取在苗头上将其消灭。

5.加强警界内部交流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电信诈骗案件侦破的一个重点就是信息的获取,诸如嫌疑人的身份,居住地,作案时所用电话等,这些往往不是一个侦办单位能同时获取,往往需要多部门的合作,甚至是几个省市的协调,特别是新警综平台、治安管理系统和SIS的建立,使得信息交流更加方便、常态,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在内部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交流机制,将信息共享,以达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侦查破案的有效化。

6.改变对400电话、VOIP电话侦查模式。400业务又称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是运营商为被叫客户提供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唯一号码,并把对该号码的呼叫接至被叫客户事先规定目的地的全国性智能网业务,且该业务的通话费由主、被叫分摊付费。目前我国通信运营商400号码主要有以下几类:4006:中国联通,4007:中国移动原铁通,4008:中国电信,4001:中国移动新号段。400号码现行的查询方法共有三种:第一,通过受害人话单查询;第二,通过网络监察部门查询;第三,通过商查询。目前警界最常用的是第一种,还停留在一种比较原始的状态,这种方法存在诸多弊端,公安机关应该着力发展第二种查询方式,因为网监部门的查询具有易协调性、专业性、全面可取性、迅速性等特点。VOIP(VoiceoverInternetProtoco)即网络电话,是以IP网络为基本传输网络,在此基础上构建语音和视频传输系统,并与传统电话网(PSIT)互联互通实现语音交换的通信技术,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互联网电话或IP电话。由于VOIP网络电话是经过互联网然后再转到传统的电话交换网才传来语音的,基于这一特点,它拥有几个特性:第一,资费低廉;第二,绝大多数只能主叫不能被叫;第三,可以自由设定被叫方来电显示的号码,号码甚至可以设置成110、120、119、95599、95533等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者银行机构的电话号码。针对网络电话这一特征,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时可注意以下方面的思路:第一,通过市级电信查询数据来源;第二,利用其调试的特点查获维护人员的身份;第三,根据租用的线路和数据库计费系统查找号码源。

(二)防范措施

1.加强对群众信息的保护。电信诈骗案件作案人员大多以获取信息作为实施犯罪的第一步,没有受害人的信息,作案人员将很难下手或者说无从下手。公安机关应该建立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案,从源头着手,强化对网络通讯方面的监管,加强对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的管控,坚决不能让信息从公安内部泄露出去,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趁之机。对于以金钱、物质或其它利益为交换条件出卖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获,从严、从重处理。

2.严格对诸如电话卡、银行卡等实名登记制度。公安机关应严格登记制度,加强对相关信息登记部门的监督。在未严格施行实名制登记的今天,作为办案机关,装备欠佳,所获信息不多,有心办案,却因为线索断裂而无法破案,导致人民群众的财产蒙受损失。当实现理想化的登记制度后,公安机关就可以简单的通过这些信息找到源头,揪出犯罪嫌疑人,挽回人民的经济损失。

3.加大对网络工具的管理力度。电信诈骗一般涉及到通讯工具,而最普通也是作案人员应用最广泛的是电话和计算机,由此可见对网络工具监管的重要性。在侦查过程中,弄清楚案情出现的各个电话号码的关系尤其重要,分清每个号码的作用,比如同一个案件中作案、联系、发送信号、转接、混用等,同时,通过对电话号码的分析和受害人的陈述,可以基本断定电话的角色,从而推断出作案团伙的内部分工特征和组织特点,这样可以使复杂的案件简单化,使复杂的团伙结构明确化。

4.注重电信诈骗的相关宣传防范工作,尽量减少电信诈骗发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特别是面对像电信诈骗这种特征性极强的犯罪,我们更应该注重宣传防范,从源头上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从当前形势来看,公安机关的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国家统计网得知,全国电信诈骗宣传做得好的几个省市发案率要比宣传力度明显不够的省市低很多,这说明电信诈骗的宣传防范工作做好还是很有成效。关于宣传防范,公安机关可以将此任务由上而下,细化到派出所、警务室,定期,定时,定地的向人民群众宣讲关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各种诈骗手段、防止上当受骗的方法、发现上当受骗后的处理方法,向人们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在小区拉横幅等,让人人都知道电信诈骗,人人都懂电信诈骗,从而减少电信诈骗的发生、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总之,公安机关不能被动等待,要行动起来,尽快沟通好本地与电信、银行之间的关系,建立完善长久的机制,确保调查固证的通畅,同时,在打击防范工作中,遇到漏洞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断总结、不断提升,力争遏制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黄明同志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张新枫副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范文篇2

儋州是海南省下辖的地级市之一,位于海南省西北部,濒临北部湾,距省会海口市126公里。2015年儋州全市常住人口89.40万人,陆地面积3394平方公里。辖区有16个镇,275个村(居)委会。同时,儋州市也是海南西部的经济、交通、通信和文化中心。

作为刚刚升为地级市不久的儋州市,近年来却一直被电信诈骗所困扰。

根据儋州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8月14日至2016年4月15日,共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359名(含协外194名),公安机关刑拘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65名,打掉地域性电信诈骗职业犯罪团伙32个,端掉电信诈骗犯罪窝点43处,侦破电信诈骗案件197起,缴获赃款188.603万元,冻结赃款200多万元,收缴“客服”手机252部,手机卡114张,银行卡302张,电脑65台,小汽车30辆,自制枪支1支、子弹等。

小洋房林立的南茶村

2016年5月10日下午,《小康》记者从儋州市区驱车前往南丰镇尖岭村委会南茶村。南茶村是儋州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高发区之一。同行的黄警官介绍,南茶村差不多整个村都在做电信诈骗。

一路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上面用红色字体写着“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高奖50万元”。

进村路口,《小康》记者遇到由儋州市包点负责人、南丰镇和南茶村干部组成的尖岭村委会反网络诈骗志愿者。志愿者共10人,举着红旗,分成两队,正沿着马路向村民宣传反网络诈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进南茶村的道路旁边,建了许多三四层的小洋房,因为多是近几年新建成的,所以外表还十分光鲜亮丽。这些漂亮的小洋房都有一个特点:大门紧闭。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有一些马上就要建成的小洋房,工程却停滞了有一段时日。

立夏时节刚过不久,南茶村在初夏的阳光里显得十分的安静。一只母猪带着一只猪崽跑出来,在村旁的马路上“散步”。路上见不到几个人,整个村子显得有些空落落。

南茶村村外一片空地上,橡胶树肆意的生长着。以前橡胶价格还没跌下来的时候,南茶村以橡胶为主业,但是,自从橡胶价格一路下跌,许多村民转做其他“发家致富”的事情后,他们已经有几年没去光顾那片橡胶林了。

儋州市民骆先生说,很多年轻人不出门,在家里牵一条网线,买一台电脑就能让金钱源源不断地流进来。于是,“富裕了”的村民开始买豪车,建新房。不少90后穿金戴银,开着新买的车出现在了儋州市的街头巷尾。

黄警官告诉《小康》记者,有一次民警去侦查,发现电信诈骗嫌疑人的某小洋房浴室的浴缸里装满了来不及转移的人民币,且其花园停的都是名车。

电信网络诈骗形成产业链

不少人出行都会选择航空公司,当临近乘机的时候,要十分注意机票退改签短信。许多电信诈骗都以机票退改签为由,让消费者拨打400电话,然后询问受害者是改签还是退票,最后让受害者进行资金操作。

儋州人习惯用“作吃”来形容“诈骗”。当地“作吃”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它包括“”(专门负责打电话诈骗的)、提供信息资料的、提供诈骗各种用具的(包括电脑、银行卡、手机卡等)、洗钱的、联络诈骗者和洗钱者的中间人,以及临时垫资人等等。

据了解,除了诈骗者本身会获利之外,因为骗来的钱不方便去银行取现,诈骗者往往会找到能给他们立即提供现金的“洗钱人”,对方直接付现钱,他们再通过刷POS机的方式将这些钱转入“洗钱人”账户。很多情况下参与“洗钱”的人手中没有现钱,于是在儋州当地滋生出了有闲钱而从事“垫资”的人群,他们把钱按天计算利息借给洗钱者。

“以前曾听周围的人吹嘘如何发短信让受害者打电话过来,只要你主动拨打电话,那离上当受骗就不远了。他们一般会在一些偏远的,监控没那么严的县城实施诈骗,并在ATM机完成分赃。”骆先生告诉《小康》记者,“他们去ATM机取钱也不是本人亲自去,而是给钱让当地的小孩子去完成。很多人是被抓放出来后又重新从事诈骗的。”

多重措施震慑电信网络诈骗

2015年8月14日,儋州市公安局开展了打击整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5年10月9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将儋州市列为全国7个重点整治的地区之一。为此,儋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儋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2016年3月22日批准成立了海南省第一个市级反电信诈骗中心。

儋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层也进行了分工:市委书记严朝君亲自主持召开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工作专题研究会等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铁刚担任市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总召集人;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易向阳担任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坐镇指挥各个专案的侦办工作。

5月10日,由儋州市、镇两级组成的包点工作人员,正在尖岭村委会紧锣密鼓地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数据显示,南茶村调查户数101户,共308人,16-35岁青年有54人。其中,在羁押人员17人,在逃人员2人,刑满获释11人,排查有可疑人员13人。

“做电信诈骗赚钱特别快、特别多,因此村子里的人很容易受诱惑去做这一行。他们都是亲属之间的合作,技术一家传一家。而且,年轻人对网络、电话等技术熟悉,因此很多都是年轻人作案。”南丰镇政府包点干部杨晓龙说。

杨晓龙介绍,排查工作首先从计生部门得到相关的年龄、性别等资料;然后入户调查,到他们的家里和他们详聊,得知文化程度、是否常住在村里和具体的工作等资料。如果看到他的家很豪华,会详细问他的职业是什么,看其经济收入与花费相不相符。如果不相符,就会把这户划分为重点排查对象。

另外,杨晓龙说,他们还会做宣传的工作。拉横幅、刷广告、发放宣传品,告诉群众网络诈骗都是害人害己的,让群众知道实施网络诈骗的严重性,起到震慑的作用。

而来到儋州市反电信诈骗中心时,工作人员还给《小康》记者送上了特别的扑克牌――扑克牌面上印刷的就是在逃电信诈骗嫌疑犯的照片与信息。工作人员说,这些扑克牌会发放给市民,当他们在娱乐同时还能帮助留意到这些在逃人员,为抓捕工作出一份力。

重建:帮助失足青年是关键

走在儋州市的大街小巷,在公交牌上、在路灯上、在路边广告牌上,人们不免都会见到这样的广告――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高奖励50万元。整个城市都充斥着要打击、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气氛。

土生土长的儋州市民黄先生认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猖獗让自己家乡的名誉受损,作为本地人,心里有些不舒服。“希望儋州能好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且让人们对儋州恢复信心,以洗刷儋州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灾区之一的名号。希望自己的家乡越来越好,这是我的心愿。”

如今,儋州市已被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列为全国7个重点整治的地区之一。儋州将来要如何重建诚信体系与氛围,成为了打击违法犯罪后的又一重要工作。

2016年3月22日,儋州市反电信诈骗中心揭牌。在揭牌仪式上,儋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铁刚表示,成立海南省第一家反电信诈骗中心,不仅为儋州市防范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开辟了新的道路,还将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将对今后的社会治理带来深远的影响。

而作为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高发区的尖岭村委南茶村,村支书与村长对如何重建村落诚信与繁荣也有自己的看法。

尖岭村支书孙国养告诉《小康》记者,因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的缘故,给村子带来了很多影响。“例如说,有一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在逃人员,他们留下了老弱的父母和妻儿在家里,这些家庭就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变成不完整的家庭。另外,年轻人是村子发展的希望,但很多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却都是年轻人,这对村子未来的发展也会产生影响。”

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范文

日前,一段视频在网上迅速走红,视频记录了某高校一名教授在“新生防骗培训”上讲课的片段:“中国四大表演院校知道吗?北影、中戏、上戏、南未。南未就是南方口音未知号码骗子学院。”学生哗然。教授又说:“你们也许会说,老师你讲防骗没用,我连大学都考上了,骗子小学都没毕业,能骗得了我吗?你要这么想,就离上新闻不远了。”

一段时间以来,各类政府工作计划里、各地学术研讨会议上、各家闲谈议论中,“精准诈骗”成为高频词汇,反复被讨论着。

引发各界对“精准诈骗”强烈关注的重要节点是山东徐玉玉案的曝光。8月21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女孩徐玉玉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全部学费后,难过不已,导致心脏骤停离世。事件揭开了“精准诈骗”的冰山一角:山东警方将诈骗徐玉玉的犯罪团伙抓捕归案后发现,正是因为徐玉玉申请助学金的信息被泄露,诈骗团伙才得以知道徐玉玉的姓名、住址和学校,因此徐玉玉才完全相信了对方的虚假身份,进而被骗。

无独有偶,8月下旬,清华大学一名教授被骗走1760万元。据悉,这名教授当天上午刚刚卖了一套房子,房款刚刚到账,回家就接到诈骗电话,称其在买卖房产过程中漏缴税款。诈骗团伙甚至说出了该教授卖房网签合同的编号,这些信息让该教授相信了对方。

在众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精准”诈骗被视为成功率最高、最令人无法防范的诈骗犯罪。360首席反诈骗专家裴智勇将“精准诈骗”定义为通过深入利用用户个人信息实施的诈骗。这类以掌握准确的个人信息为基础、编织合乎目标对象的情节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从过去的‘盲骗’,到现在的‘精准诈骗’,诈骗成功率越来越高,也越来越令人难以防范。”

一骗一个准的“精准”诈骗

从8月下旬至今,徐玉玉案引发的持续喧嚣仍未停歇。中央以及各地政府持续开展着严打电信诈骗的行动,揭开了电信诈骗手法变迁的新趋势。

10月17日,公安部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视电话会议,据了解,今年1月到9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7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3万名,打掉各类诈骗团伙6200余个,捣毁诈骗窝点6900余个。

裴智勇表示,这种诈骗与前些年流行的“盲骗”不同的是,“盲骗”并不掌握或者少量掌握目标对象的个人信息,仅用某种固定的骗局进行“广撒网”式的诈骗,某个目标对象恰好契合骗局的设定,便容易被骗,而对于多数人,“盲骗”起不到任何作用;而“精准诈骗”则是充分掌握了目标对象的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拟定骗局进行诈骗,几乎所有目标对象都是契合骗局设定的,这种方式的诈骗效率很高。

“盲骗”的效率有多低?10月11日,河南省博爱县法院公开判决了一起诈骗案,两名江西籍被告人利用伪基站设备群发诈骗短信,从3月6日开始,开车从福建到甘肃,又从甘肃到陕西、河南,耗时半年前后共计发送诈骗短信48.8万条,直至被警方抓获,没有一个人受骗。

而“精准”诈骗的成功率就高多了。仅在徐玉玉案被曝光的不到一周的时间里,临沂市便又有两起性质相同的大学生被骗案被报道,其中一名临沭县的大二学生宋振宁也与徐玉玉一样心脏骤停,不幸离世。宋振宁接到的电话是来自“公安”的,称其银行卡被人透支了6万多元。一开始宋振宁还有点怀疑,但随后对方说出了他的银行卡信息和身份信息,最终给对方汇去了2000元。另一名被骗大一女生则先后接到“快递公司”、“银行客服”、“公安局办案人员”的电话,称其涉嫌洗钱,需要往指定账户汇款证明收入来源合法,还准确说出了她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最终被骗。

连以互联网安全见长的互联网公司大佬们也未能幸免。9月20日,360公司董事长周鸿t在2016网络安全技术高峰论坛上也表示,自己曾经收到过精准诈骗的短信,例如“周鸿t这是你孩子的成绩单”,并加上一个链接,或者“周鸿t这是我们一块出去玩的照片,请看一看”等。

信息泄露:一靠内鬼二靠黑客

精准诈骗的猖獗,使人们将目光投向了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上。裴智勇认为,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是精准诈骗得以成功的基础。而个人信息的源头,则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相关岗位。

“一些组织和个人,违反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将这些消费者信息数据窃取后出售牟利。”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周颖表示,在警方查获的个人信息泄露源头中,有电信公司、快递公司、银行等企业工作人员,也有医院、学校、工商部门人员。

10月初,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公布了一起中国联通公司员工肖某利用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并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涉案个人信息多达12.9万条。肖某在联通公司负责数据挖掘方面的工作,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用户的个人信息。通过网络,肖某将包含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在内的个人信息共12.9万条卖给别人,同时还有“裸号”,即只有姓名和电话号码的个人信息十万余条,也卖给了别人,获利近10万元。

一般来说,能够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的相关岗位在招聘时,都会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协议中也会明确写明信息泄露的违法犯罪后果,但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下,许多员工仍然会选择铤而走险。

10月16日,四川省绵阳市警方破获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2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案件中,竟然还有一名银行行长参与了个人信息交易。5月下旬,绵阳市警方发现有人在网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征信报告,并出卖牟利。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邓某以每条信息8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公民个人征信信息,但他只是一名中间商。随后,邓某的上家胡某、吴某等人也被警方抓获。警方继续追查,发现信息泄露的源头在银行内部,有人将银行征信系统的查询账号以8万元的价格对外出售。7月,警方查明源头后,将出售查询账号的湖南省邵阳市某县农商银行一支行行长夏某抓获。

除了靠内鬼买个人资料,通过技术手段窃取个人信息也是诈骗收购信息的一大源头。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乌云网网络安全专家告诉记者,从平台上近几年的各种漏洞信息来看,只要你在使用电脑和手机,个人信息的泄露几乎不可避免。“信息泄露比较严重的,包括金融、保险、房地产企业的系统后台,还有许多实名注册的购物、交友网站。一些网站站源代码泄露,黑客便能够直接访问数据库,想要什么样的数据可以直接拣取;还有一些存在命令执行漏洞,也可能泄露大量个人信息;此外,还有通过木马植入等方法破坏保密系统,窃取个人信息的。”这名网络安全专家告诉记者。

裴智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漏洞是不可避免的,安全修复只能大大降低漏洞发生的几率,但漏洞一直都会在。“但是据我们统计,95%以上的网站一年以上都不进行修复。”裴智勇认为,国内许多企业仍然缺乏对网络安全运营的重视。而就目前的立法来看,法律只规定了非法出售、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惩处,对于“不尽职”的企业并没有相关规制,例如对网站的修复周期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些情况使得企业有一种心理,一旦个人信息泄露被用于诈骗,也并非自己直接损害用户,用户也无法取证状告网站或进行理赔。

7月中旬,票务网站大麦网遭“撞库”事件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大麦网遭“撞库”后,部分用户个人信息被窃取,导致全国多地39名用户被骗,损失金额达147.42万元,单人受骗金额最高近10万元。

有受骗者称,她先是接到大麦网客服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称由于误操作,不慎给她的账户升级了VIP,如果不取消,当晚就会从银行卡中扣款。随后该“客服”准确说出了她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所购演出票的信息等,打消了她的疑虑,最终被骗数千元。

精准诈骗利益链

10月初,重庆市巴南区警方部署行动,千里迢迢从北京将一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网站负责人梅家栋抓获归案。据巴南区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唐佩玉介绍,该案涉及个人信息买卖的至少5个层级,涉案嫌疑人多达53人。

该案的核心人物李诗是一名买卖个人信息的二道贩子,他从上家陆海龙、鲁飞等人手中购买个人信息,绝大多数转卖给了最末端的销售员,也有少部分卖给其他二道贩子继续流转。而鲁飞的个人信息都来源于梅家栋开办的“酷我信息网”。梅家栋在“酷我信息网”中设计了一套信息流转的规矩:网友通过购买网站虚拟货币“巴豆”来支付下载信息的费用,信息可以获得“巴豆”,每一次交易,梅家栋要提成10%的“巴豆”作为服务费。

接受记者采访时,李诗坦白,个人信息按详细与否、崭新与否价格不一,最贵的能卖到几元一条,最便宜的一分不到,一手信息最贵,而2010年以前的信息一般就只能捆绑当添头了。QQ群、微信群,目前是个人信息最主要的交易市场。李诗坦白,谁需要哪个行业、哪个地域的个人信息,只需要在群里吼一嗓子,自然有人搭腔,随后便转入私聊,完成交易。

在个人信息的黑市里,那些关乎每个人隐私的个人信息,就像流水线上出来的产品,通过层层转手,最后落到销售人员手中,落到诈骗人员手中。

个人信息流转到诈骗团伙手中,是信息泄露最为严重的后果之一。比如在徐玉玉案等精准诈骗的案件中,个人信息的泄露成了诈骗团伙成功施骗的关键。徐玉玉案中,犯罪嫌疑人杜天禹窃取、售卖个人信息,郑贤聪负责扮演教育局工作人员,陈文辉则负责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郑金峰负责提取诈骗款。整个流程一气呵成。

“一条条信息的泄露,一道道防线的失守,一次比一次更严重的伤害,整个社会都在追问:是谁让骗子可以按图索骥,实现精准诈骗?”信息管理专家、《数据之巅》作者涂子沛撰文感叹。

虽然有大量个人信息的助推,但诈骗团伙自身的精细化、专业化发展也是防诈骗越来越难的原因。

比如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查办的7起电信诈骗案件中。有负责整个犯罪团伙的运作、购买客户资料和诈骗技巧、统计业绩的团伙头目。还有客服对购买的客户资料进行分类,将“潜在客户”分流至业务组,业务员则负责具体打电话进行诈骗。还有审单人员负责核对快递单号,与被害人确认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通过快递物流公司和“关联账户”将诈骗款流入自己账户。

个人信息立法是防骗关键

采访中,许多专家不约而同地表示,相较于以往的“盲骗”,精准诈骗的最大特征便是掌握了目标对象的大量个人信息。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发展研究基地主任、法学教授刘凯湘表示,需从立法上认可“个人数据信息权”,保护公民的人格权,才能有效保护公共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王利明也表示,当务之急是应当在正在制定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个人信息权,任何人不得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更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对信息泄露者应当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王利明建议,应当以个人信息权为基础,应当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多个问题。

“不是所有的个人和机构都可以收集个人信息,特别是大规模地收集个人信息。任何机关和个人在收集他人个人信息时,都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保证收集的主体和手段必须合法。同时,个人信息收集必须要符合特定目的,例如,银行收集的个人信息只能限于银行内部使用,房屋中介收集的个人信息只应在交易过程中收集,交易后应当销毁,而不能在此目的之外使用相关信息。”王利明表示。

此外,王利明认为,还应当保证个人信息所有人的知情同意原则,对一些重要信息的收集,特别是关系个人核心隐私信息的收集,必须取得本人的同意,并且应当向被收集者告知信息的收集目的、用途和使用期限等。同时,应当明确个人信息收集的范围以及个人信息收集后的妥善保管责任。在个人信息的查询规则方面,一旦有关机关收集个人信息后,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有权查询,因为有些个人信息属于个人的私密信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最后,是要明确侵害个人信息权利的责任。“目前,有的机构大面积收集个人的信息,导致个人信息的大面积泄露,这些主体的责任并不明确。立法应当明确侵害个人信息权利的责任,如果确实是机构的原因导致信息大面积泄露,则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机构的工作人员私自泄露了个人信息,除该个人应当承担责任外,机构视具体情节也可能需要依法承担责任。”王利明建议。

事实上,王利明所呼吁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从2003年开始,国务院就委托有关专家开始起草了,2005年,《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完成并提交了国务院审议。但时至今日,该法始终未能出台。

国外有首席隐私官

因为缺乏专门法律,目前我国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便只能散见于各类法律之中。例如在我国的《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保险法》、《行政诉讼法》中都有对个人隐私予以保护的法律规定,而直接规定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的,却只有刑法中的规定。刚刚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立法上存在的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根林认为,从刑法角度看,立法其实已经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目前执法中出现了立案难、取证难、管辖难等问题,在等待进一步立法的同时,应让法律真正有效地得到实施。

执法体系薄弱的问题也是精准诈骗难以防范的原因。通信业专家项立刚表示,打击精准诈骗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执法体系比较薄弱:“犯罪分子已经是网络化、高效率、低成本、精细分工,而执法系统还是属地管理、网格化、低效率、高成本。所以许多诈骗数额并不巨大的诈骗案基本无法解决。面对低成本、高收入的诈骗诱惑,骗子们怎能放弃这块肥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