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办公范文

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范例(3篇)

时间:

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范文

然而,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互联网金融该如何进一步做好产品和服务的精益创新,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帮助中小企业及个人投资者更好地享受金融产品及服务?互联网金融对金融行业到底是颠覆还是有益的创新?金融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中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探秘行业模式产业链

自2014年3月以来,证监会高层已经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在金融领域的野蛮生长。但值得业内欣喜的是,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日前的调研中对股权众筹融资给予了肯定,他认为这是一种新兴网络融资方式,是对传统融资方式的补充,对于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资本形成,支持创新创业,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均有现实意义,这似乎为下一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给出了答案。

目前,以互联网金融形式发展的金融平台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P2P融资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理财模式、互联网保费模式等,其中,尤以众筹模式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主流。

众筹利用互联网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的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的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创新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实际上,众筹网站的成立主要是充当一种融资媒介。中信建投的研究报告指出,互联网众筹模式的主要参与者为项目发起人、众筹平台网站和支持者。项目发起人主要是有创造能力但缺乏创业资金的人。并且采用众筹模式融资的项目往往都是天使投资者和风投不会问津的项目。支持者主要是有闲置资金并且对筹资者的创意和回报感兴趣的人。众筹平台网站就是连接发起人和支持者的互联网终端,同时也充当项目经理人的角色,同时为双方的利益而负责。

项目发起人在项目的同时需要上传创意视频、详细的项目策划、联系方式以及项目筹资成功后对支持者相应的回报。筹资项目必须在发起人预设的时间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项目筹资成功后发起人可获得资金,等到筹资项目完成后,网友将得到发起人预先承诺的回报,回报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服务,如果项目筹资失败,那么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支持者。

众筹重视“参与感”以及精神层面的需求,具有羊群效应,明星企业往往不缺钱,但是投资方反而更多,这就是羊群效应。项目的参与者对于结果往往过于乐观,75%项目往往不能按时完成。

众筹模式下的产业链上游主要为上游项目发起人以及围绕项目和产品的各类服务提供商;产业链中游是众筹平台网站;产业链的下游就是支持者。众筹的最终目的是为创意项目募集更多的资金,也让支持者能够找到自己心仪的投资项目。

在众筹网站上,基本上所有的创业项目,最后都终将走向路演推广、产品制造、公司运营、产品物流等层面。而隐藏在这些所有环节背后的,是与之相关的服务供应商,而由它们一起组成了众筹的整个产业链。

对于处于产业链中游的众筹平台网站来说,整合上游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入自己的平台是未来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趋势。通过整合,平台网站扮演的角色除了融资中介之外,更是综合融资服务商,并且预计能够寻找到除了佣金之外的另一个重要盈利方向。

众筹平台网站的盈利模式是从融资成功的项目中收取一定的佣金,费用比率一般是5%~10%。佣金的计算基础主要有基于总筹资金额和基于筹资目标。而对于公益类的众筹,平台基本不收费。未来,众筹网站会逐步优化服务,让盈利模式多元化。

监管跟不上创新步伐

目前中国的金融监管过度,导致资本市场发展创新不足,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但互联网金融强劲生长对金融格局带来的改变,必然要求监管体制创新。可以预计,互联网金融发展对中国现有金融监管框架的冲击,将是系统性的,未来金融监管变革将是结构性、制度性的。

有专家表示,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飞速兴起,与传统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没有跟上需要密切相关。正是因为很多人的金融服务得不到满足,才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留下了空间。同时,在存款利率管制但货币市场享受浮动利率的情况下,中小投资者无法进入利率更高的货币市场,只能投资货币基金以分享货币市场的高收益。

纵观互联网金融近期“爆发”式的发展,从电子支付到“各种宝”,每一次创新都带来了“鲇鱼效应”,激活了市场,撬动了传统银行的垄断利润,为大众带来实惠,也给行业秩序和监管等带来了挑战。面对如火如荼的互联网金融,究竟该如何促进其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基本上划分为三大类,一是支付结算类,包括依赖互联网缴纳煤气、水电费。二是融资类,类似于银行的存款贷款,以P2P网络贷款为代表。三是投资理财类,比如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投资理财类业务。互联网金融作为普惠性的金融服务具有高度的涉众性,更需要在法律轨道上规范运行才能保障其健康发展。

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范文

股权众筹融资通过JOBS法案在美国实现合法化之后,在全世界引起广泛关注。欧盟委员会企业与行业总署正在组织专题讨论会,探索将其合法化的途径,目标是促使其在欧盟实现合法化。此外,亚洲各国也在积极进行探索实施,可以预见,股权众筹融资将改变全球中小企业融资格局。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约有2000家网络借贷机构,上规模的有200多家。在国内,创业股权式的众筹有不少模式,也获得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对于绝大部分创业者来讲,创业股权式众筹的先锋式尝试可以帮助他们有效找到资金。就近两年国内出现的三个众筹模式进行分析:

模式一:凭证式众筹美微创投

2012年10月5日,淘宝出现了一家店铺,名为“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在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消费者可通过在淘宝店拍下相应金额会员卡,除了能够享有“订阅电子杂志”的权益,还可以拥有美微传媒的原始股份100股。从2012年10月5日到2013年2月3日,美微传媒进行了两轮募集,一共有1191名会员参与了认购,美微传媒两次一共募集资金120.37万元。

美微传媒的众募式试水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美微的淘宝店铺于2013年2月5日被淘宝官方关闭,阿里巴巴对外宣称淘宝平台不准许公开募股。而证监会也约谈了朱江,最后宣布该融资行为不合规,美微传媒不得不像所有购买凭证的投资者全额退款。

在淘宝上通过卖凭证和股权捆绑的形式来进行募资,可以说是美微创投的一个尝试,虽然说因为有非法集资的嫌疑最后被证监会叫停,但依旧不乏可以借鉴的闪光点,但主要问题在于受政策限制。建议在长远政策放开之前,以相对小范围的方式合法筹集资金。

模式二:会籍式众筹3W咖啡

3W咖啡采用的是向社会公众进行资金募集的模式,每个人10股,每股6000元,相当于一个人6万。汇集了一大帮知名投资人、创业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沈南鹏、徐小平、曾李青等数百位知名人士,股东阵容堪称华丽。3W咖啡引爆了中国众筹式创业咖啡在2012年的流行,很快就以创业咖啡为契机,将品牌衍生到了创业孵化器等领域。

3W的游戏规则很简单,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3W的股东,也就是说不是你有6万就可以参与投资,股东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3W强调的是互联网创业和投资圈的顶级圈子。没有人为了6万元未来可以带来的分红来投资,而是为了3W给股东的价值回报,即圈子和人脉价值。同样,创业者花6万元就可以认识大批同样优秀的创业者和投资人,既有人脉价值,也有学习价值。很多顶级企业家和投资人的智慧不是区区6万可以买到的。

会籍式的众筹适合在同一个圈子的人共同出资做一件大家想做的事情,这样的众筹在中国2012年创业咖啡的热潮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3W,开办一个有固定场地的咖啡馆方便进行交流,通过众筹吸引圈子中有资源和人脉的人投资,不仅是筹措资金,更重要的是锁定了一批忠实的客户。而投资人也完全可以在不需经营的前提下拥有自己的会所,赚钱的同时,还在自己朋友面前彰显实力。

模式三:天使式众筹大家投

大家投网站是在平台上创业项目,吸引到足够数量的小额投资人(天使投资人),在凑满融资额度后,投资人就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再以该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身份入股被投项目公司,持有项目公司出让的股份。而融资成功后,作为中间平台的大家投则从中抽取2%的融资顾问费。

如同支付宝解决电商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信任问题,大家投构想推出一个中间产品叫“投付宝”。简单说,就是投资款托管,对项目感兴趣的投资人把投资款打到由兴业银行托管的第三方账户,在公司正式注册验资的时候再拨款进公司。投付宝的好处是可以分批拨款,根据企业的产品或运营进度决定是否持续拨款。

大家投模式比较适合成长性较好的高科技创业融资。投资人对项目模式要有一定理解,但投资有较高的投资门槛,对于创业者来讲,依旧需要依靠自己的个人魅力进行项目的推荐并期望遇到一个专业的领投人。

美微传媒的案例有借鉴创新、敢为人先的特性;3W的案例也证明了人脉的重要性;大家投的案例代表了缺少投资渠道,愿意在信任的人带领下进行投资的社会现象。无论哪种,都是有中国特色的众筹募资模式,而且这样的众筹模式已经给企业融资一定的启示。对于那些目前正在创业又苦于资金不够的民营企业家们来说,不妨根据自己的情况在融资问题上大胆假设,但小心求证。

通过网络平台以众筹融资的模式针对普通民众进行股权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巨大创新。众筹融资模式通过打造一个民间资本与非上市企业直接进行对接的平台,减少了投资链条的中间环节,让传统投资概念之外的“普通人”能够参与到企业投资中,帮助投资者解决复杂的财务、法律问题,让投资成为一种大众行为,这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大突破。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折射出的深层问题是金融资源的结构性失衡:民间流动性充裕的同时中小企业却融资无门。中国充沛的民间资本一直在积极寻找合法合规的多元化投资渠道。美国政府为了降低股权众筹融资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法律论证,设定了科学严格的程序,设计了缜密的法律法规体系,高度重视实施细则制定。美国证监会计划耗时两年制定相关细则,预计2014年初将正式推出。美国的严谨态度和做法说明股权众筹融资是一把双刃剑,科学、系统的法律规范绝不容忽视。美国JOBS法案规定的“众筹融资合法化”,也为引导中国民间资本投资来纾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供借鉴参考。

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范文篇3

【关键词】BOT融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是国家基础建设的载体,在很大程度上一个工程项目的融资水平就决定了该项目建设的成败。我们国家在工程项目上投资近些年增长迅速,成为一个推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手段。一个大的工程项目,比如说我们国家的西气东输,青藏铁路等工程的建设,不仅其投资额巨大而且存在很大的风险因素,如果仅仅靠项目的发起人一个得力量是远不够的。项目的主办方可能无法得到如此多的资金,而且也无法承担如此大的风险。于是BOT融资给了我们一条新的道路,进行各种资本的融资来参与到国家的项目建设当中来。

主要的BOT融资模式是从国家的政府或相关机构来获得一些建设工程的特许证,由该方面的公司负责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并在运营时获得利润。在满特许期时,整个项目要以极少的价格或无偿的转交给政府。参与者有政府、被授予特许权的项目承办人、投资者、贷款者等等,参与人通过各种协议在一起合作。我国以BOT融资模式经营的主要是一些大型的建筑企业,正在引领着这些建筑企业运营模式的转变。BOT融资项目可以让国内的建筑企业发挥优势,可以提高经营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减小企业的风险。

一、BOT融资形式的特点

近20年来,随着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的变化,金融市场不断的变化、发展,产出很多种融资方式。新兴领域中有BOT项目融资方式,不过说其新兴其实也不然,在发达国家项目融资出现过很多年了,在最近几十年才引入我国。对我国而言,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BOT融资是一个朝阳的领域,解决我国很多的现实问题,像我国的交通、能源这些基础设施方面落后的问题。单一的靠政府的投入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所以这种融资方式可以减小政府的负担,还可以吸引外商的投资,解决实际问题。

我国最早实行BOT融资方式的是20世纪80年代的深圳沙角B电厂的建设。随后我国以这种融资方式的项目不断的发展起来。与传统的融资不同的是BOT以项目的经济强度作为基础,换句话说,就是贷款人在投资时考虑的资金和效益完全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这使得有些缺乏资金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考虑项目的经济强度运用BOT融资的方式来现实融资,有利于缓解由于资金不足导致的一些问题。BOT融资模式采取民间的资本进行建设和经营,这种模式能够吸引很多的不同的民间资金,有助于加快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

基于BOT融资模式的项目还有个很明显的好处,就是在投资风险的分担上。较之于只由建设单方独自承担风险的传统融资方式,BOT融资可以由参与者像投资人、贷款人及相关的当事人共同分担。

在提高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上BOT融资模式也有其独特的优越性。项目承包商在特许协议下经营一定的时间取得相应的利润,此利润与该工程的质量和效率是分不开的,是直接挂钩的。在BOT融资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承包商会自觉对工程的质量和效率予以关注。所以会有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

传统的融资要求借款人要以本身的资产作为抵押,如果该项目亏空时,贷款人可以将其抵押品收走或拍卖。对于BOT形式的,贷款人在特定的时间或一定的范围内,对借款人有追索,除此之外,贷款人没权利追索借款人的义务之外的任何财产。这一点上对于调动有资金的人积极性有着很大的帮助。

任何一种融资方式都有一定的风险性,BOT融资也不例外,不过对于风险的分担程度有所不同。传统的融资风险相对要集中,BOT则不一样,很多的参与者有一个严格的合同约束,责任和风险也就分担的比较合理。BOT项目风险来自各个方面,其中最大的是融资风险,如何避免风险将是工程项目成功的关键。

二、BOT项目融资中风险管理

BOT项目融资中的风险是指一种潜在的危险因素,包括项目融资中的特许、建设、运营和移交中不确定性。要对BOT融资中未发生的、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在对BOT融资中参与各方进行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做的有效处理风险的方法叫做风险管理。在BOT融资中的参与者国家政府行使着控制监督权,但是因项目公司兼有特许商和融资中的借款人角色缘故,所以它在BOT融资中有个特殊性,如何处理成了关键。

风险有着很多种,主要包括不可控的风险和可控的风险。不可控的风险是指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关的超出项目公司的控制范围的风险,可控的是指BOT融资参与者们能够自行的控制、处理的风险。可控的风险可以通过参与者的协商谈判,构成各项的协议,通过此协议来有效的分配风险从而达到管理的目的。

BOT融资有着项目融资法律文件的基本的框架结构,在BOT融资时一旦被确认的并被识别的风险,要求参与各方了解并交流信息,对风险有着一定的共识,努力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在法律的约束下,由相关的律师通过相关的法律文件对参与者进行风险的分担。一次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管理方法,这种方法要考虑到很多情况,包括最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