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规划(精选8篇)
档案管理规划篇1
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和条件,城建档案的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水平高低的衡量标准之一,是城市管理科学化的主要渠道[1]。城建档案优化管理,是城市人们正常生活的保障,人们生活中所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的正确性与完整性,直接作用于人们的正常生活。城市档案是预防自然灾害,减少城市损失的重要基础。城建档案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完整的城建档案是城市在破坏后及时恢复与重建的依据[2]。城建档案从科学的角度反映城市的发展规律,是城市科学研究与发展的重要信息资源。城建档案集中反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过程,对于城市规划与发展以及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水平具有重要作用。1960年在城市建设基本建设档案规划中,明确城建档案范围包括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市政工程以及城市规划五分方面[3]。其中国城市规划档案包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城市规划档案以及国土整治规划档案三大方面。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具有综合性、完整性、专业性以及特殊性的特点,城市的本身就是一个综合体,城市规划的各项工作以城市为基础展开。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过程各项内容相互交错,通过单行工程互相配合,实现城市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基于城市规划的综合性,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要与城市规划需求相符合。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众多,涉及内容甚广,城市规划发展与建设需要基于城市的历史情况开展,因此档案在管理过程中应注重其完整性。城镇档案项目具有专业性特征,因此在开展管理工作时,必须要注重档案的专业区分,保证其专业性特点。城市规划中,以特殊性事件为对比,规避传统规划过程中存在的弊端[4]。因此城镇档案管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应注其特殊性,为城市规划发展奠定基础。
2城建档案管理在城市规划中存在问题
2、1城建档案利用意识不强
城建档案伴随着城市的发展而产生,在城镇规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档案管理不仅在于保存,发挥档案信息价值才是档案管理工作的真谛。当下社会人们对档案利用意识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发展。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城市现代化建设、改进以及管理的依据,在城市规划建设之前,将城建档案作为参考依据,避免及建设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浪费。由于我国城镇档案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相关系统建设处于发展阶段,导致档案意识不强的现象产生。档案利用意识不强直接影响城镇档案作用的有效发挥,对城市规划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2、2城建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城建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根本原因在于城建档案并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档案管理机构,导致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无法落实,行政执行力缺乏,档案管理组织系统与工作任务内容不符,难以形成上下统一,兼具系统性以及全面性的管理系统。基于此种管理体系,难以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专业的指导,使之与城市规划需求不匹配,难以发挥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在城市规划中的重要作用。
2、3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落后
智慧城市的建设,对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提出新要求。城建档案作为促进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信息基础,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决策层的不重视、设备配备不到位、城建档案管理专业性、规范性以及标准化等不达标,导致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3改进城建档案管理在城市规划中应用对策
3、1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档案利用意识
扩大档案的影响力,使群众了解城建档案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此强化群众档案利用意识,提升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中的利用率。档案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强化人们的档案意识是提升人们法律意识的方法之一。基于法律保证,宣传档案正确利用的重要意义,强调忽略档案利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现象,通过对比的方式强化人们的档案利用意识。在此过程中,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充分挖掘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发挥城建挡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让人们在利用档案的过程中受益,以此强化人民的档案管理意识,促进城市档案的利用,推动城市规划建设发展。
3、2依据法律法规,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基于城建档案的重要性,我国已经出台关于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等。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在开展时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以及规范化。加大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城建档案的法律意识,将档案管理工作上升至法律层面,落实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以及工作内容,保证档案管理的专业性和完整性质。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的权威性,降低社会上违反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现象的产生。
3、3拓宽应用渠道,完善档案信息系统
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城建档案适应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关键。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需要转变传统档案管理观念,以现代化城市规划与建设需求为基础,建立城建档案信息化平台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办公自动化,强化档案管理、收集以及利用各个方面。强化城建档案宣传力度,拓宽档案管理应用渠道,实现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有效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中的重要作用。城建档案信息化管理,强化档案管理质量效率的同时,提升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满足城市规划的实际需求。
档案管理规划篇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内(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及时解决城建档案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市城建档案工作由*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市建委是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市城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编制、组织实施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规划,并将城建档案工作纳入本市建设的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
(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城建档案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四)组织协调解决本市城建档案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馆)是市人民政府所属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代表市人民政府管理本市城建档案和资料。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二)对建设单位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审查、验收工程竣工档案。
(三)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并积极向社会提供利用服务。
(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做好城建档案的编研工作,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第七条各县(市、区)应建立城建档案馆(室);要确定城建档案馆(室)的编制,落实城建档案事业经费,要有专用库房和适应工作的管理人员。
第八条城建档案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建立以城建档案馆(室)为中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城建管理部门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二)城市勘察、测绘档案(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查成果;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等成图、成果。)
(三)城市规划档案(包括历次绘制的规划现状图、经审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县镇规划及规划基础材料。)
(四)城市建设管理档案(包括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五)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城市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道路、桥梁、涵洞、隧道、排水、环境卫生等);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给水、供气、供热、供电、电信、广播、电视等);
4、公共交通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公路、水运、空运、公共交通等);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
6、城市防洪、抗震工程档案;
7、城市人防和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军事工程档案。
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工程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档案。城建档案馆(室)应按规定的范围接受和收集城建档案及资料,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撤销单位的工程建设档案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城建档案馆参加。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全部竣工档案材料交城建档案馆进行审查,凡竣工档案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核验工程质量等级。
第十二条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办法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建制镇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应于立卷三年内移交县(市、区)城建档案馆(室)。
第十三条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城建档案必须是原件、原件的缩微摄影胶片;应完整、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具有完备的签章手续;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能够长期保存。
第十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各种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到城建档案馆和有关单位查明工程所在地段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避免造成原有管线的损坏。
第十五条原有的城市建设工程无现状图或竣工档案不完整、不准确的,其产权单位应进行补测、补绘和修订,并将补测、补绘和修订后的竣工档案报送城建档案馆。
第十六条保管城建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库房内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有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虫、防污染等安全措施;有相应的抗震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七条城建档案的利用实行有偿服务,其收费范围和标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拖延或不按规定报送城建档案资料的;
(二)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档案的;
(三)档案工作人员,造成档案损失的。
档案管理规划篇3
关键词:基层档案管理人员 职业规划 档案馆组织管理 激励 实效
所谓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一个人对其一生所连续地承担的职业和职务的发展历程的预期与设计。有效的职业生涯设计,需要个人和组织之间相互配合,是个人行为与组织行为的良好结合。档案馆作为一个组织,不能只单纯地使用员工,管理员工,而应以员工的成长来促进档案馆发展,使员工的成长与档案馆的发展有机地融为一体。档案馆有必要通过细化目标,引导和帮助员工设计和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效能感,使他们通过个人价值的实现而受到充分的鼓舞,挖掘他们的潜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一、将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
纳入组织管理的必要性
(一)可以有效克服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倦怠
档案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高、重复性高、枯燥繁琐等特点。档案管理人员在大多数时间里对各种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服务,与人打交道的时间与机会较少。他们每天从事着同一种工作,工作重复性高。长期从业,极易使基层档案管理人员产生孤独、厌倦、焦虑等消极心理,形成职业倦怠。将档案管理人员的生涯规划纳入组织管理之中,就是细化组织管理目标,将员工的生涯目标也融入其中,引导和帮助员工设计和制定职业生涯规划,使员工在组织发展的过程中自己也获得成长,这将大大地提高员工职业效能感,从根本上克服职业倦怠,实现职业自觉。
(二)可以有效实现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内在激励
心理学研究表明,需要是人的行为的原动力,人的合理需要得到满足,工作积极性就高。传统组织管理中大多采用发奖金等物质激励手段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其本质是通过外在的物化手段刺激人的行为,并没有从根本上体现出员工个人的真正价值。它只满足了员工的低层次需要,却忽视了其精神需要的满足,因而难以形成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内在激励。引导和帮助基层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生涯规划并将其融入档案馆的发展中,将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的需求保持一致,在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员工也获得了个人发展,从而使个人的发展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职业竞争力稳步提升,使个人的工作潜能激发出来。
(三)是组织管理研究与发展的新趋势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组织管理方式已由过去的以实物为核心的生产管理转变为以人为核心的人本管理,这是组织管理在当代研究与发展的新趋势。人本管理的实质,就是要在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人的因素,挖掘人的潜能,并同时使人获得尊重,从而最大限度的激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并帮助基层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生涯规划并将其融入档案馆的发展之中,是人本思想在组织管理中的具体体现,能满足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深层需要,从而持续激发工作动机,进而转化为行动的内驱力,推动他们去行动,实现人生目标。
二、将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
纳入组织管理的可能性
(一)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个人目标与档案馆的组织目标具有一致性
基层档案工作人员的个人目标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采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依法行使自己的职责,完成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馆作为一级组织,其发展目标是:在内部管理的基础上,接收档案和资料进馆,保证历史记录的真实完整;负责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信息检索和利用的能力,为社会各项工作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二者具有目标上的一致性,即通过保存完整的社会记忆和有效提供馆藏档案信息为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与发展服务,真正发挥档案馆的社会职能作用。管理理论认为,在组织管理中,个人目标是受组织目标的影响和制约的,当个人目标符合组织目标时,会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档案馆的组织利益具有一致性
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要求个人与组织之间相互配合,这表现为:职业生涯规划能够同时满足个人和组织的需要与利益。个人要依靠组织提供的就业机会和物质精神的奖励,组织则要依靠个人的努力工作实现自身的发展。个人与组织的根本利益应当是一致的。
基层档案管理人员个人发展的成功在于档案馆的扶持。基层档案管理人员作为个体只有真正加入档案馆这一组织中,利用各种“关系”才能从事这一职业工作,才能使个人的职业才能得到发挥。档案馆则应当根据对员工个人的分析与定位,给予其合适的岗位。研究表明,职业是否与个性特征匹配,对个人的工作成效和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在经济发展飞速的今天,人们不再把自己的工作乃致命运与所在组织简单捆绑在一起,而是越来越注重所在行业的宏观发展前景,从单纯重视选择组织和行业,转变为选择适合自身条件并具有发展潜力的职业及工作岗位。因此,对于档案馆而言,在考虑档案管理人员的个人技能随工作经验的积累而增长的同时,还要考虑如何设计和取得最适合于他们个人发展成长的职业生涯目标与发展机会。
与此同时,档案馆作为组织,其发展也离不开众多的“个人”。只有众多“个人”的发展形成了合力,才能推动档案馆的发展,因为组织本身就是由“人”组成的,离开了忠诚的“个人”,档案馆作为组织将只剩下一副空的框架,失去市场竞争力。
(三)组织是个人实现职业生涯规划的载体
基层档案管理人员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的顺利实现,需要个人在考虑自己的职业理想、职业兴趣、职业能力等基础上来确定,同时也必须了解和掌握档案馆各方面的情况,如档案馆的发展战略、经营观念、人力资源制度和供求情况、职位的空缺等。档案管理人员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的实现,是需要依托档案馆这一组织载体的。因为档案馆为谋求自身发展,必须考虑重新进行人力资源的配置,吐故纳新,以保持其持续经营与发展。同时,档案馆依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经营需求,关注如何从环境设置入手帮助个人制定、实施职业生涯规划,同时也需要全面掌握个人的情况,如个人的性格,潜能及价值观等。
三 将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生涯规
划纳入组织管理的策略
(一)对基层档案管理人员个人进行分析与定位
档案馆应对基层员工个人的素质特征、能力结构及发展潜力进行科学地测定和评价。档案馆要完善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把基层档案管理人员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列为组织和各部门工作的战略组成部分。
(二)帮助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确立职业生涯目标
档案馆在了解员工个人综合素质和自身对职业生涯的规划的基础上,为个人制定组织内的职业发展规划,统观组织中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在档案馆的用人制度和职位设计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在制度和环境等方面保证员工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的可实现性。
(三)帮助基层档案管理人员制定职业生涯策略
档案馆组织开展针对个人个性的多形式培训,以员工的职业发展为前提,注重培训胜任能力的导向性,而不要仅仅局限于技能和知识培训,更重要的是在职业层面的岗位实践活动。采取适当的迁移策略转化和巩固培训的成果,包括职务策略、激励策略和文化策略等。这是组织培训的支撑策略,如果缺少必要的迁移策略,组织的培训甚至对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都可能流于形式。
(四)职业生涯的评估与修正
档案馆作为组织必须建立完整的跟踪管理制度,以便于对个人职业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其当初制定的目标及时予以修正。由于每个人的学习能力及适应能力的差异,个人职业生涯目标并非一成不变,档案馆要帮助其员工对预先制定的个人职业生涯目标的实现状况进行一定程度的修补。档案馆要在员工个人刚开始工作的一段时间内,不断调整其工作岗位,以方便个人能以较快的速度融入到组织中来,伴随着岗位和层次的变化,基层档案管理人员则必须不断接受新岗位和层次的变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改善素质结构。为此,档案馆仍需加强对员工个人生涯实施跟踪和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工作进行反馈和点评,保证员工发展方向的正确性,最终实现职业生涯目标。
总之,将基层档案管理人员个人的生涯规划纳入档案馆的组织管理之中,使每个档案管理人员的成长与档案馆的发展有机地融为一体,以每个档案管理人员个人的成长,来促进档案馆发展,将会大大满足每个基层档案管理人员对自尊、自我价值、自我实现等方面的高层次的精神追求,这会激发每个员工的内部行动动机,充分挖掘其潜能,从内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这对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激励,将更有实效。
参考文献:
[1]、谢晋宇、后企业时代的职业生涯开发研究和实践[J]、南开管理评论,2003(02)
[2]、刘慧芳,曲晓辉、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心理问题及调适[J]、北京档案,2011(12)
[3]、王学军,李福刚、论职业生涯的二重性[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09)
档案管理规划篇4
城市规划档案管理是指在城市建设部门的专项工作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各种与城市建设和规划有关的图纸、文档等具有参考和保存价值的资料文献。城市规划的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对于城市规划建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都具有积极意义,并将在我国今后越来越快的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
1、现阶段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的政府部门对于城市规划档案管理的认识就存在偏差,往往只是单方面的将档案管理工作理解为保存相关的资料文献,所以政府对这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管理力量薄弱。在有些经济欠发达的县市里,一般都不设置专门的城市规划档案管理部门,而是由其他相关部门代为管理档案,这就造成了城市规划档案管理的混乱和无序,其工作效率也是非常低下,根本无法体现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对城市建设的智力支持功能。城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往往是部队转业人员或者不懂专业档案管理知识的人员组成,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对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意识浅薄,甚至有些管理人员对有些档案的保密规则和档案材料的归档、装订、搜集和保存等一系列基本的工作业务都不熟悉。档案管理人员普遍缺乏工作热情,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只是单纯地保存资料和收藏资料,而没有对城市规划档案资料做进一步的分析和系统化的整理,尚未挖掘出更加具有价值的档案信息。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低下是制约档案管理事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1、2档案管理设施落后
城市规划档案管理设施落后是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由于我国政府部门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以及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致使对档案管理工作上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进而导致城市规划档案管理设施的老化。在一些城市和地区,城市规划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存储库房阴暗、潮湿、封闭,缺乏基本的防火、防盗措施,这样不但不利于相关档案文件的安全性保存,而且还造成了很多珍贵的档案文件的发霉、虫蛀等,严重影响了文献页面的美观性和参考性,使很多资料和文档发生了不可恢复的损害。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时代,我国各个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试图通过网络化的管理手段来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以提升政府的公众形象,但是在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领域,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却没有能够有效开展起来,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仍然采用的是传统的手工作业的方式,管理效率低下,错误率高,使得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在信息社会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1、3城市规划档案管理机构的体制落后
尽管我国进行了政府部门机构的调整和精简工作,但是由于传统政府组成部门庞大,政府工作人员众多,使得档案管理部门的机构体制和工作章程规定等仍然存在着很多弊端。我国城市规划档案管理部门在各个地方一般都是自己设立章程,缺乏全国性的统一工作标准和章程,导致各个地方之间的档案材料难以做到有效地交流和互通,使得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低下,难以将有关的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2、解决规划档案管理问题的相关对策分析
2、1开展培训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如何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其主观能动性是做好一项工作的关键所在,在城市规划档案管理领域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该予以高度重视,以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同时,要加大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信息化设备操作能力的培养,消除其对电脑等设备操作的心理障碍,引导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通过现代化的信息设备来提高工作效率,对城市规划档案做更深层次的开发和管理,以获取更加具有参考价值的数据信息。
2、2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支持档案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设立专项的资金对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重点扶持。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具有统一标准的档案管理系统,提升档案管理部门的网络化合信息化水平,增强城市规划档案资料的共享程度,通过现代化的网络设施来对全国的城市规划档案实行高效地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有限的档案资料的开发和利用。
2、3加强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的制度建设
一个严格、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实现档案管理工作高效运行的基础,城市规划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制度标准,使得工作人员的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能按照章程有条不紊地进行,当工作出现问题的时候及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责任,将造成的损失降低最低,促使工作人员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对于激发其工作热情也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周萍、新形势下做好公安档案工作的思考、浙江档案2004(1)、
[2]晓章、北京市公安局档案工作会议强调依法治档科技兴档素质保档、北京档案、2001(4)、
档案管理规划篇5
1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在绝大多数乡镇、社区都制定了比较健全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对各类各级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但是对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设、责任划分、考核却很少过问。现阶段,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效率低下,管理不集中,信息资源缺乏整体性。制度建设不完善,有价值的档案材料得不到充分的重视,资料收集效率低下,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严重脱节,档案工作逐渐失去了其自身的完整性,很多的档案信息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
1、2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手段落后
现阶段,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过程中手段和方法都比较落后,这和相关领导部门的不重视有很大的关系。在很多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依然采用人工方式进行处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中应用较少。传统的人工管理方式,不仅工作效率低下,而且还很容易出现错误,对计划生育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科学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外,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尽管最近几年,国家制定出台了多种法规和政策,但是这些法规和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法规执行能力不足。
1、3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素质参差不齐
人才专业素质是影响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从事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工作人员在专业素质、专业理论水平和文化程度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人员配置随意性大,人员流动性大,高素质专业人才普遍缺乏。工作队伍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不足,并且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缺少专职人员,大多数是由从事行政、工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兼职的。现阶段,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人员少,专业技术跟不上时展进程,缺少正规培训的机会,存在专业知识老化,知识面狭窄,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此外,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由于缺少重视,薪资待遇较低,难以全面调动起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低,经常出现重大错误,不利于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 计划生育档案科学管理措施分析
2、1 强化制度建设
在原有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按照《档案法》规定,在档案局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即:档案保管制度、档案查、调阅利用制度、档案收集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员岗位职责。将这八项制度切实落实到实际,促进其在档案管理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同时,还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保证档案室条件完备,基本符合档案室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等要求,保证档案的安全存放。档案人员办公室还配备办公桌椅、电脑、复印机,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2、2 强化自身建设
强化计划生育档案工作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必要的投入保障机制,改善库房保管条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落实档案安全管理责任,抓好汛期、黄梅天、极端高温天的档案库房巡查,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档案安全保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和实体安全。做好创建测评自查验收工作,按要求填报《先进(合格)综合档案室申报表》。通过共同努力,寻找工作中的短板,真抓实干,确保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和科学。
档案管理规划篇6
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行政立法工作,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档字474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城办字第585号)等,并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纳入了建设工程预验收制度;原建设部在1992年成立了“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履行管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职能;全国一些城市的城建档案馆根据相关行政职能,经编办审批增挂了城建档案管理处的牌子,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有些地方的档案部门已经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比如,广东省内,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梅州市城建档案馆、茂名市城建档案馆、清远市城建档案馆、韶关市城建档案馆都已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广州市档案系统,基本上已实施公务员管理,“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也已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关于城建档案馆有关问题的复函》(建办函〔2010〕5号)中也明确指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参照各地工作实际,城建档案馆一方面是保管城市重要城建档案的基地,另一方面承担着指导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任务,属于科学技术事业单位,并兼有政府职能部门的性质。”
二、城建档案行政行为的种类和依据(以广州馆为例)
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广州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推进申请行政类事业单位,根据广州市编办《关于广州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批复》(穗编字〔2013〕211号),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挂广州市规划局建设档案管理处牌子)更名为广州市规划局城建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广州馆对照“三定”方案及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梳理城建档案的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并通过分析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责任边界,进一步坚定城建档案馆行政类事业单位分类的改革方向。依据马怀德《行政法学》,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包括行为主体合法、行为权限合法、行为内容合法、行为程序合法、行为形式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一般分为以下几类: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现结合广州的城建档案工作实际,广州馆梳理出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确认、行政处罚4种共5项城建档案的行政职权,具体分析如下:
(一)城建档案行政规划行为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示有关行政目标,事前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须的各项政策性大纲的活动。城建档案行政规划是一种依职权自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城建档案馆,行为内容是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广州馆“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该项职责是“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法规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第三条: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3、《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2013〕9号)第一章第五条:市、县级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拟城建档案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城建档案行政确认行为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确认、认定(认证)、证明、登记、鉴证等。行政确认分为依申请的确认和依职权的确认,具体包括对身份的确认、对能力的确认和对事实的确认。城建档案行政确认行为有两种:第一种是依职权自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城建档案馆,行为内容是负责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书》。广州馆“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该项职责是“受城市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法规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四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3、《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务院批准,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档案局颁发)第七条:各单位在对每一项科研成果、产品试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进行鉴定、验收的时候,要有科技档案部门参加,对应当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加以验收。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科技文件材料的项目,不能验收。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5、《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6号令)第六条: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6、《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竣工验收资料交由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归档。7、《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第56号,2014年11月26日通过)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原规划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规划核实手续,原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核实,并查验其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和测绘单位的测量报告。符合的,应当予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8、《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2013﹞9号)第十三条:列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二种是依申请的自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城建档案馆,行为内容是负责出具城建档案证明。广州馆“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该项职责是“负责全市规划管理业务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档案等城乡建设档案的统一接收、保管、利用及城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出具城建档案证明是档案利用的一种形式,是依申请对行政相对人所需的城建档案中的法律事实予以确认,用途包括:房产分割、合并,办理房产证,报建依据,资质评选,司法取证,法律诉讼等。出具证明件盖有“档案业务管理专用章”,与档案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在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中,形成大量的声像档案,这些声像档案在规划管理、土地勘探或者土地征收等工作中均可作为法律证据。法规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第十九条:档案馆应当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应当逐步实现以缩微品代替原件。档案缩微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4、《刑事诉讼法》(主席令第55号)第五章证据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5、《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2013〕9号)第四章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二十四条:我国公民、组织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城建档案。6、《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第十条:城市、县和有条件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的建设和管理,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城乡规划建设档案提供便利。7、《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15、3提供利用服务可采取下列方式:3档案证明;15、3、8提供利用档案,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查验利用者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三)城建档案行政指导(监督检查)行为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行为。城建档案行政指导是一种委托或授权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受城市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行为内容是负责对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广州馆“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该项职责是“负责对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法规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四)检查、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2、《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务院批准,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档案局颁发)第二十六条国家档案局和各级档案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科技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3、《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第四条……中央和地方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部门,应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负责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第三条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5、《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四条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6、《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档案局发)第二十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基本任务:……对城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7、《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2013〕9号)第四条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县级市城建档案工作。第五条(二)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列入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进行进馆验收。
(四)城建档案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城建档案行政处罚是一种委托或授权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受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行为内容是负责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逾期未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行为进行处罚。法规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五十九条违法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4、《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6号令)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八条: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5、《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2013]9号)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三、新形势下对城建档案依法行政的新探索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和治国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应用领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继续深入推进;新一轮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型已经部署,在此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依法行政可以说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为此,广州馆以行政类事业单位为改革发展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以管理行政化和信息化为两大抓手,从依法治档、科技强档、人才兴档、廉洁守档四方面探索广州城乡建设档案依法行政的新局面。
1、依法治档是新形势下城建档案依法行政的关键。广州馆以管理行政化为抓手,落实《关于广州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批复》(穗编字〔2013〕211号),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从完善制度、明确职责、依法行政三方面,实现单位性质向行政类转变。不断地完善法规体系,并加强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建立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
2、科技强档是新形势下城建档案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的技术支撑。广州馆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将城建档案信息化顶层设计实施落地,从创新管理、制订标准、开发系统、建设新库四方面实现理论研究向实践创新的转变。搭建内部、外部的协同创新、互惠共赢的管理机制;创新全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在线收集归档管理机制,协同各建设单位和政府部门探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网络;搭建全市规划管理业务档案管理网络,协同主管部门各平行机构创新全市规划管理业务电子文件在线收集归档管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和资源整合,提升行政行为的技术含量和城建档案信息数据利用价值;借脑借力,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完成全新的管理系统平台建设:(1)以搭建建设工程档案、规划管理业务档案、声像档案行政管理系统平台为目标,开展广州市信息项目“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监督、指导及验收业务管理系统”的研发,并确保系统平台的实用性、前瞻性;(2)以提升规划管理业务档案信息服务于政府决策和社会利用成效为目标,配合文件形成部门,探索规划管理业务电子文件在线收集功能,并与档案管理平台无缝对接。
3、人才兴档是新形势下城建档案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广州馆以管理行政化为抓手,把建设高素质城建档案干部队伍放在首位,从强化学习、提升能力、优化结构三方面实现干部队伍向行政型转变,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档案管理规划篇7
关键词:档案服务;城市规划;项目生命周期理论
一个城市规划项目从立项到完成所经过的各个阶段,由于项目的侧重点发生改变,对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也会发生变化。基于项目生命周期理论,城市规划项目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立项期、启动期、成熟期以及完成期,如何在不同阶段,准确、高效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客观地记录项目编制过程的真实情况,更好地服务后续其他规划项目,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项目生命周期理论的城市规划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是未来主流的管理模式。本文以增城市城市规划设计室(以下简称设计院)的协同办公系统为例,开展协同办公系统的项目管理模块在实际工作中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一、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三个发展阶段特征
随着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日趋完善,对档案的准确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安全化的要求更加明晰,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以项目结题、归档为导向。档案管理主要工作是收集规划最终成果,包括纸质成果和最终电子文档。管理流程简单,只需按年份、按类型归档即可,多数设计院在初期发展时期都采用这一模式。设计师根据新的项目需求,自行搜索设计院的档案库,新招聘员工也可以在档案室迅速了解、学习设计院已经完成的规划成果。第二阶段,以项目回溯为导向。在第一阶段收集最终成果的基础上,加强项目立项和项目编制中间成果的收集归档。项目立项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投标文件、项目开题报告等等项目在立项期主要资料。中间成果则包括了初步成果、中期成果、审查意见等项目在启动期、成熟期的主要资料。随着设计院规模变大,业务量上升,对档案管理的要求更加规范化,档案管理工作在项目立项期就已经开始介入,跟踪管理项目编制全过程。第三阶段,以项目流程、品牌延伸为导向。随着信息化技术手段的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可以做得更加精细化,由最初的成果管理转变为全流程的管理,最终成果也不再是档案管理的最后一个步骤,评奖材料、成果的可视化宣传展示等后续品牌管理成为新的任务。这一阶段,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项目立项、基础资料(包括案例资料)、工作日志、最终成果、评奖材料、科研论文、成果展示等方面,全面覆盖项目生命周期所涉及的四个时期。其中,新增的工作日志取代以往中间成果,通过时间流的方式,利用移动平台的新一代互联网信息技术,详细记录项目编制过程与甲方的交流过程,记录每一个重要节点对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输出方案的时间节点,甚至是项目收款信息都可以纳入工作日志中。工作日志模块的出现,不仅解决了档案管理中信息丢失的问题,也为工程师的工作交接产图1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三个发展阶段生积极作用,让工程师快速了解项目的全过程。评奖材料、科研论文、成果展示三个模块主要针对项目的品牌管理,打破以往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一份份厚厚的纸质文档,而是将报奖材料、科研论文、可视化成果宣传展示作品纳入城市规划方案档案管理的范畴。
二、协同办公系统的项目管理模块设计
设计院的协同办公系统中集成了项目管理模块。项目管理模块是基于项目生命周期四个时期来进行设计的,由工程师和档案管理人员同步操作,将档案管理融入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模块包括了指定参与人、办案、项目完成、退件、一览、统计六个子功能。其中,办案子功能模块是档案管理人员与设计人员协同完成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模块。办案模块包括了项目信息、项目参与人、项目工作日志、项目文档、付款方式等五个功能。以《新塘镇瑶田村“三旧”改造规划研究》项目档案管理为例,项目信息的字段包括了:项目编号、项目年份、历史编号、项目名称、保密日期、项目来源、项目类型、合作项目、委托单位、承接单位、地址、项目合同、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项目信息的每一个字段都可以作为档案检索字段。档案管理员在项目启动期主要完成该子模块的信息内容。《新塘镇瑶田村“三旧”改造规划研究》项目工作日志,详细记录了该项目工作每个节点所面临的问题和完成工作,项目工作日志的文字内容可以实现超链接,直接链接到文字内容所提及相关规范文件、基础资料、阶段成果等,从根本上实现了档案管理工作由结果管理转变为流程管理。
三、目前协同办公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档案管理规划篇8
1 规划档案的特点及意义
城市规划档案具有三个主要特点。首先,城市规划档案具有一定的法律权威性。城市规划档案是在相关政府部门依照城乡规划法所形成的关于建筑工程的一书两证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这些档案汇集了几乎所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意见,是土地使用和建设的重要依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权威性。在公民办理建筑物产权、产籍证等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城市规划档案可以起到法律凭证作用,这是其他的城建档案无法起到的作用。其次,城市规划档案的具有客观真实性。城市规划档案在相关文件上明确了城市建设工程的造价、功能、面积、性质、建筑单位等相关信息,是城市建设工程的最为客观和直接的反映。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后的建筑工程是需要根据相关文件证明进行验收和监督的,只有满足规划档案要求的城市建设工程才是最为合格的。最后,城市规划档案内容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城市规划档案的主要内容既包括兼职工程的报建、广告招牌、建筑功能,还包括规划的建设单位、建筑类型等信息,内容十分广泛。
城乡规划档案是我国长期城乡规划建设中形成的宝贵历史资料,做好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对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2 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包括:档案整理、归档的问题,档案利用率低,管理水平低下,信息水平较低,档案管理专业人才不足等。档案整理、归档的问题,规划档案在整理、归档过程中普遍存在遗漏,相关内容记录不准确,图纸缺页、破页,批复材料不健全等问题。档案利用率低,由于规划档案管理机构对规划档案的重要性重视程度不够,相关部门对于规划档案的查阅次数十分少,从而造成规划档案的利用频率、调档、查档、阅档等指标低,难以发挥档案作为工作和记载重要信息抓手的作用。管理水平不高,镇区规划档案管理水平低、分类不科学、上架不整齐、存放不规范,随意存放,没有制定规范的管理流程和调、查、阅档程序,调档、查档、阅档随意性大。信息水平较低,在镇区规划档案管理部门,特别是镇区政府部门,完全采用计算机管理档案、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操作的不多,目前依然采取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操作方式,信息化水平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利用效果。、档案管理专业人才不足。新形势下,规划档案管理需要专业的档案管理人才。但当前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业余的或者是年龄比较大的干部,年轻干部对档案管理工作不专业、不上心,不尽心,档案管理人员逐渐流失,镇区规划档案管理发展举步维艰。
3 提升规划档案管理水平的方法
3、1 坚持服务优先的理念,创新管理服务机制
城市规划档案的自身三个特点要求相关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开拓相关服务领域,充分开发城市规划档案的作用,为整个城市的发展提供指导与依据。档案管理人员在思想观念上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方法新理念,从而摒弃掉陈文旧规,改善管理方法和服务方式,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从而积极地提供档案的重要服务性能,发挥规划档案的自身价值,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提供实质性的服务。此外,档案管理工作需要简化利用手续,便于提供服务,加强检索性能的提升,最大化发挥规划档案的积极作用。
3、2 坚持科学化管理,将一切工作规范化
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必须将各类信息载体与各类规划档案内容融为一体,进行统一的科学化管理,提升档案的管理效率,使档案管理更加的规范。在规划档案的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规划档案的保护性工作,对相关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建立相关机制,预防有关问题的出现。在归档过程对相关文件资料的破损以及确实状况进行详细记录,并深入分析,起到有效补救作用。通过科技手段你对相关资料进行备份保存,从而有效提高相关规划档案资料的使用寿命,发挥规划档案的深远作用。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目标性的管理项目,必须在充分分析城市发展的状况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地梁管理,对管理目标进行剖析,全面落实相关管理目标,根据相关管理准则,做到每一项工作有章可循,使规划档案的管理实现规范化,实现现代化管理。
3、3 切实提升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规模不断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对城市建设的要求更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对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规划档案管理的完美管理,充分发挥规划档案的作用就必须要求建设一支有能力和水平的规划档案管理人员,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具体方式包括:专业培训、档案管理课题讲座、现场帮扶操作、相关兄弟单位的实地考察等等。只有将这些工作落到实处,才能切实提升划档案管理人员的水平与综合素质。此外,除了加强对规划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培训的同时,还需要提升其相关技能,包括计算机技术水平、外语水平等,这样才保证规划档案管理者人员在实际档案管理中游刃有余,提升规划档案管理的有序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