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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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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1

近期,各区按照《市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要求,对年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作了认真研究,提出了项目建设计划。在此基础上,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了《年市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计划》。为切实组织好该计划的实施和推进,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组织好市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计划的实施。对纳入计划的建设项目,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集中专门力量,解决好建设用地、规费减免、贷款担保等问题,充分调动项目承担单位的积极性。要注重发挥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政策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参与农贸市场建设,特别要加快推进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对未纳入计划而开工建设的农贸市场,可在不突破当年建设盘子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建设计划。

二、积极培育生鲜超市经营企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做大骨干企业、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若干政策和要求,加大对生鲜超市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开设生鲜超市,通过规模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的连锁经营方式,不断提高农产品流通的质量和水平。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作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区长李蔚任组长,副区长陈忍冬任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建设局、安监局、城管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及相关街道(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局长高国宏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杨汉陆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陈忍冬同志兼任指挥长,高国宏同志兼任副指挥长,各街道(乡、局)分管副职为指挥部成员。

三、工作任务

完成10家农贸市场的新建、提质、加固任务。

四、实施办法

按照“政府监管、街道实施、企业为主、重在长效”的原则,采用“设定标准、审定设计、监理统筹、部门监督、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办法,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

1、改造市场的核准。拟改造的农贸市场由市场业主申请、街道(乡、局)申报,区商务局复核,领导小组审定。

2、市场业主或管理单位的义务。市场业主或管理单位向区领导小组提交农贸市场改造提质报告和承诺书。

3、改造方案审定。由市场主管单位或业主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由市场业主认可,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工程概算审核。区财政局按设计方案审定列入计划的市场改造工程概算。

5、改造工程实施。(1)投资总额在25万元以内的市场改造工程,由市场自行组织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2)投资总额在25万元以上的市场,特别是街道(乡、局)、社区(村)自有或自行经营的市场,由相关街道(乡、局)和市场根据设计方案和审定的概算,按程序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依法建设。

6、施工监理。由区商务局依法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全区农贸市场改造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区建设局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标准。

7、市场改造验收。先由街道(乡、局)和市场方组织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整改,后由领导小组组织监察局、商务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领导小组最终验收。

8、改造资金拨付。财政局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专项资金账户,对市、区补贴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进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局根据结算情况,拨付农贸市场提质改造资金。每平方米不足800元的按实支付,超出800元/㎡的按800元/㎡支付。

五、工作要求

1、区商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的相关工作。

2、相关街道(乡、局)为其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作第一责任单位,由行政一把手牵头,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

3、相关街道(乡、局)和区城管局共同研究制订农贸市场建设期间过渡方案,划定临时经营地点,妥善安置因市场建设提质而临时迁出的经营户,并做好临时市场管理。

4、市场业主和承租者要相互配合,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区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做好临时过渡市场的日常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提质任务。

六、年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年2月-5月),做好市场建设提质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制订方案、网点申报、考察选址、名单公示、图纸设计和下达目标责任书、承诺书、招标等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年6月-10月)全面启动本年度农贸市场建设提质5DE5程,包括制订临时市场过渡方案、开展工程监理、定期督促检查相关等工作。

第三阶段(年11月-12月),妥善组织工程扫尾,包括组织区、市两级验收、工程决算和总结评比、发放补贴资金等工作。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3

针对目前我县农贸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农贸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广大农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等实际情况,为了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全国、全省农贸打假护农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广大农贸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围绕此次综合整治活动我着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整顿和规范农贸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好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务求取得成效。

(一)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代表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帮助农民致富,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今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是时隔18年之后,中央再次就农业和农村工作下发1号文件,也是建国55年来,中央首次就农民增收问题专门出台的文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确保农民增收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而且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让农民购买到优质的农贸产品,是确保农民增收的重要前提。目前秋熟作物进入后期管理阶段,秋播在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农贸使用的高峰期,规范农贸市场秩序迫在眉睫。今年以来,大部分农贸产品的价格持续上涨,少数农贸产品的价格比去年同期高出50左右,农贸涨价后,受暴利的驱动,更易出现制、售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影响农业生产,并将抵消农产品价格上涨给农民增加的收入,必将挫伤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对此,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为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转变机关作风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假冒伪劣农贸打而不绝,农贸坑农害农案件投诉、举报率居高不下,农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极个别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执法主体缺位;有的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有的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这种状况已不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并有损于政府部门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县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为契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改进为农服务工作,不断改善和提升本部门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规范农贸市场的客观要求。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贸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部分农贸市场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假冒伪劣农贸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农贸经营违法案件起,参与调查、处理农业生产事故起。目前我县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农贸经营点数量过多过滥、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据初步统计,全县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点共有多个,分布在全县各镇、村;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仅有小学水平,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好农贸产品质量关;同一个农贸经营点同一类农贸产品品种的数量达多个,让农民群众无从选择,致使制假、售假者有机可乘,导致局部地区农贸市场秩序混乱。

二是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多样化。违法主体既有基层供销社生资部门,也有镇农技站、兽医站;既有大的农贸公司,也有小的摊点;违法行为突出表现为:一证或一照多点经营、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和生物制品、无照经营农药等。

三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农业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少数地方仍在推广经营未经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和不对路农药。比如近期在我县地区,由镇某个体户销售的“水稻条纹叶枯特灵”农药就属于无农药登记证、无生产厂家的假农药。今年以来,先后在镇、镇销售使用的,由复合肥厂生产的颗粒硅磷肥造成蚕豆苗死亡;镇部分农户使用某供销社销售的“稻安宁”农药防治水稻二化螟造成药害;镇某个体种子经营户擅自从山东引进未经审定通过的棉种“棵斤棉”、“鲁棉21”,其产量仅为大面积推广品种的40;茶镇某个体户经营的生物制品造成家禽大量死亡等,这些农业生产事故给老百姓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坏的影响。四是少数经营者擅自经营更改标签内容和标签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贸产品。这一点在农药市场上最为突出,集中表现为擅自更改农药的商品名、不标注农药中文通用名及有效成分、擅自扩大适用作物品种和防治对象,有的甚至将“马拉硫磷”、“多菌灵”等常规农药品种更换一个动听的商品名并且不标注有效成分后,作为新农药高价销售给农民,有的在标签上标注“正打反死”、“地虎速杀”等新奇品名误导农民。广大农民群众深受假冒伪劣农药之害,对其深恶痛绝。这些问题一日不消除,农贸市场就一日不能规范,农民群众就仍然深受其害。因此,我们只有深入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才能有效地打击不法商贩,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总之,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既是解决农贸市场突出问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是各地、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迅速掀起农贸市场综合整治的高潮

根据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县政府制订了《全县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并已下发各地、各部门。县农林、工商、技监、公安、物价、供销、广电等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至月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力推进农贸市场联合整治,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从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狠抓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及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要通过整治,全面取缔无证无照和一证一照多点经营农贸行为,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农贸违法行为,平稳农贸价格,确保全县秋熟作物和秋播作物所使用的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贸质量安全,杜绝农贸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实现我县农贸市场的根本性好转。

(一)全面取缔无证(照)经营。目前我县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和生物制品以及无营业执照经营农药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经营单位只有一份营业执照,下设多个经营网点,采取委托的形式,一照多点经营;少数经营单位将营业执照转让、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贸经营。上述现象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农贸市场秩序,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县政府决定,在各镇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县农林部门牵头,工商部门为主,公安、供销等部门配合,对无证无照经营农贸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取缔。同时,根据近期农药市场整治所反映的假劣农药产品使用后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等突出问题,对已取得农药经营资格的单位,县农林、工商部门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其是否具有与经营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规章制度等条件进行检查,对于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单位,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吊销执照。

(二)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整治。这次综合整治的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和生物制品。种子是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心。要以杂交油菜、小麦、蔬菜种子为重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检,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农药整治的重点是高毒杀虫剂,要突出整治掺杂高毒农药的复配产品和不合格农药标签;肥料整治的重点是复混肥,要加强质量抽检,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领取肥料登记证,产品是否按标准配足、配齐养分;生物制品市场要突出检查强制性疫苗,加强对无批准文号和假冒批准文号兽用生物制品的查处,管好疫苗使用环节,坚决杜绝使用不明疫苗。

(三)狠抓大要案查处。县农林、工商、技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农贸制假、售假案件的查处工作。农贸打假的关键在源头控制,重点在市场监管。要针对不同的农贸品种,分别确定整治的重点市场。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贸的摊点,打击流动经营点、加工点、分装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贸流通渠道,严防伪劣农贸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依法严惩以次充好、欺行霸市及哄抬价格等行为。要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在查处大要案时,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行诚信监管机制。要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采取不良行为记录、抽查结果公布和备案、严重违规行为曝光等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积极推行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公开承诺制和守法经营诚信单位评选制,鼓励诚信经营,引导经营者争当模范。要做到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积极扶持农贸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农贸销售和技术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培育我县农贸知名品牌,规范全县农贸市场秩序。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务求实效。

(一)强化领导。要把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足够的力量,统一协调行动,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要根据《全县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制订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量化目标,细化任务,明确重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活动。

(三)深入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利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报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典型案件要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要通过组织开展送法下乡、进村等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农贸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和广大经营户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四)密切配合。联合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为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由县农林局牵头,工商、技监、公安、物价、广电、供销等部门参与。凡涉及农贸市场混乱的案件均先由县农林局受理,县农林局受理后,再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参与联合整治。其中,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工商部门为主,农林、公安部门配合;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技监部门为主,农林、公安部门配合。总之,联合执法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整体作战。综合整治中,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是:农林局。牵头开展好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依法把好农贸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关;查处农贸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工商局。查处农贸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农贸违法行为;依法严把农贸经营单位资质关,吊销不合格单位执照;协助农林等部门加强农贸市场秩序监管。技监局。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协助农林、工商等部门对农贸质量进行检测;负责对农贸生产秩序进行跟踪监管。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配合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对农贸经营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对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移送的制假、售假重大案件及时立案侦查,追查源头,依法严惩。物价局。开展农贸价格调查,打击哄抬农贸价格的行为,稳定农贸价格,防止无序竞争现象的发生。广电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在全县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供销社。对系统内农贸经营单位进行整治,配合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4

为完善市场配套设施,提升市场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发展的需要,村委会在200年初将集贸市场的升级整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之首并作为一件重要而紧迫的民生工程。并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村集贸市场被选定为镇两个争创市“食品安全”样板市场的其中一个。为此,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整改。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规划

村高度重视市场的升级整改工作,整改前多次组织村两委、村民小组到市内的多间样板市场进行参观、学习,邀请工商分局、经贸办以及友谊市场负责人等前来本村现场规划、指导、提供宝贵的意见和见议。然后结合本村市场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在整改过程中,镇经贸办、工商分局等负责人多次亲自前来查看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并给予支持和帮助,以解决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中遇到的困难,使市场的升级改造工程能顺利完工。

二、确定目标,真抓实干,并不断完善市场后续管理工作

根据《东莞市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建设标准》,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市场各项软、硬件设施的改造。

1、市场整改与环境卫生整治结合结合起来,做到改造一个市场,出新一片环境。为配合整体规划,村将市场西侧原有的10多间铺位全部拆除,用来建造档位,以扩大市场经营面积。同时扩建市场天面,建设了市场天面防水隔热层1400平方米,加大市场的空间。市场地面也进行了全面整改,地面铺设混凝土581立方米,并铺设上广场防滑砖。建设市场下水道235米,大大改善市场的排污环境。

2、统一规划,分类分区。根据《东莞市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建设标准》和参照其他样板市场的经验,以及结全本村的实际情况,对农贸市场进行分区规划,逐项整改。整改了菜档、鱼档、禽肉档、熟食档、早餐档、炒粉档、夜宵档、水果档、百货档等档位共115个。

3、重新安装改造市场电线、消防设施、货架、标饰、门面装修等,以符合样板市场的标准。根据标准,屠宰间进行了全面改造;三鸟档各种铁笼、铁门、卷闸门已全部更换成全新的不绣钢,以便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称心。烧腊档已全部装上空调,保证售卖的食品卫生、新鲜。

4、市场内、外显眼位置已安装上食品安全宣传的各种宣传栏,从而印证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市场内安装电子显示屏,以便市民及时了解市场公示的相关信息。为适应市场的需要和让群众购买放心,在市场内安装了信息查询机,让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到产品的各项信息。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5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拓展延伸、提升水平、注重常态、健全机制”和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进一步拓展延伸市场环境治理的范围和内容,更加高效地加强市场监管,坚持不懈地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贸市场“八乱”专项治理。本次农贸市场专项治理,要求各社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农贸市场的“八乱”专项治理,“八乱”(乱摆、乱搭、乱牵、乱贴、乱倒、乱堆、乱排、乱停)。各社区和市场业主在农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中,一是要分阶段、分步骤地深入开展治理“八乱”专项行动,全面彻底地清理市场卫生死角;树立并长期保持干净、整洁、规范的农贸市场新形象。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着力强化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涉及食药、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畜牧、水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的重要性,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责任感意识,着力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务必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到实处。

(二)加大农贸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力度。本次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各社区要继续加大对农贸市场新建、改造升级的力度,制定相应的优惠措施,强力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工作。本次农贸市场建设和环境治理专项活动要求在2013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完成取缔各社区的以街为市的现象,以及完成升级改造古罗农贸市场工作任务,新建或升级改造农贸市场辅助设施必须达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要求。

三、市场专项治理部门职责分工

(一)城管办:负责全镇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启动部署和协调督查、考核评比,指导各社区抓好各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对农贸市场内垃圾进行定时清运;组织、指导农贸市场除“四害”工作;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冒口经营和周边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搭棚伞、乱打广告等现象。指导督促各社区完成对以街为市街道的取缔工作。

(二)工商所:负责组织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落实全镇工商系统农贸市场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导督促市场业主加强市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会同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对市场内乱摆、乱搭、乱牵、乱贴、乱倒、乱堆、乱排、乱停等“脏乱差”现象及户外广告、店招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在农贸市场内建立和落实“门前双五包”责任制。

(三)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农贸市场内消防安全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消防要求和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依法查处,督促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和防火安全秩序的落实。要加强城乡市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置,对在农贸市场内横行的“菜霸”、“肉霸”予以坚决打击,从严查处破坏城乡农贸市场公益设施的行为,严厉打击阻碍农贸市场管理和环境治理工作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农贸市场内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负责完成农贸市场停车秩序管理规划的编制,加强对城乡农贸市场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的管理。

(四)兽医站: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监督检查农贸市场内畜禽经营者,将当天或有效期内的鲜肉、家禽检疫票据公示上市,切实履行动物卫生监督,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做好畜禽及产品检疫检验确保生产流通领域畜产品安全;开展生鲜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确保生鲜乳品质量安全;推进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五)住建所:负责城乡农贸市场新建、改造的规划,将城乡农贸市场的环卫设施纳入城镇环卫设施规划。

(六)环保所: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环保监管规范,负责农贸市场生活垃圾与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危险废弃物品专项整治和固体废物处理督查,加强农贸市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大力整治农贸市场烟尘、二氧化硫、油烟、噪声等污染,做到有诉必查,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七)宣传办:把农贸市场专项治理作为创建示范镇的重要内容,围绕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氛围,及时报道工作动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社区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6

一、相关行业和市场污水防治现状

(一)废旧物资收购行业

“十一五”期间,我市出台《市废旧物资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多次组织开展了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治理。目前全市仍有分散的废品收购点405家(其中有证经营的350家),主要以回收废纸、金属、塑料为主。其中距河道垂直距离小于20米的有92家,收购点用地面积大于200平米的有172家。全市建有2处集中交易市场,一是伊桥村废品收集中心,占地41、1亩,入驻经营户22家;二是丁公堰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占地50、3亩,入驻经营户47家。

我市废旧物资收购行业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规划滞后,设点随意。除市区建成区通过前期整治后废品收购大部分已集中进点经营外,因全市尚无收购站点统一布点规划,目前收购站点无序设置、布局分散、点多面广。加之废品收购未设定行业准入条件,导致目前废品收购站点普遍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环境差。二是管理缺失,无照经营。目前市区建成区内有照经营户只占50%左右,而市区建成区以外无照经营、不依法备案登记的收购站点大量存在,长期游离在监管以外,造成市区建成区内集中进场不彻底,建成区以外分散经营难管理的现象,导致收购管理“四统一”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三是设施缺乏,污染环境。我市废旧物资收购点在环境保护、卫生保洁、消防安全等方面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废旧物资收购点缺乏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废品中的废液、分拣加工或雨淋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直排,分拣后的残留垃圾乱倒,对水环境的污染较为严重。

(二)农副食品加工行业

我市自《市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发展实施意见》以来,遵循屠宰厂(场)设置适度集中、便于监督管理、有利竞争、促进生产和流通的方针,加强了统一规划和科学布点,全面提升了全市屠宰行业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担负全市生猪屠宰任务,主营生猪屠宰和鲜猪肉批发、零售业务,现有下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4家,分别位于许村、盐官、袁花和硖石,生猪屠宰加工年污水排放量约5万吨、废弃物约560吨。市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在污水防治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污水虽经处理但纳污集管率低,废弃物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够完善;二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不够系统完善,日常监管有待加强;三是个别屠宰场实际屠宰量已超设计规模,作业场地、污水处理、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亟待改善。

我市自《市豆制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以来,根据全市统一规划布局,对不符合条件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停产关闭,鼓励和扶持了袁花、斜桥、长安三个规模化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由于豆制品制造工艺的特殊性,生产废水具有水量大、浓度高、污染严重的特点。个别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受污水管网管径小等因素的制约,生产废水无法全部入网排放,对当地河道的污染较为严重。

(三)农贸市场

“十一五”期间,我市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场规划和商贸服务业网点规划,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整顿一批、重新命名一批”的要求,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全面改造原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加快了我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步伐。全市现有室内农贸市场39个,其中有证经营的有33个(市区11个、镇级12个、村级10个),无证经营的市区菜场6个。我市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各镇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相对滞后,网点布局不尽合理,农村临时交易点呈点多面广态势;二是镇村两级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差、档次低,管理力量薄弱,“脏乱差”现象较普遍;三是镇村两级农贸市场公共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39个农贸市场中有20个污水未接入城乡污水收集管网。

(四)其他行业和市场

和废旧物资收购、农副食品加工和农贸市场一样,我市“十小”行业、农批市场等其他行业和市场也具有以下共同的特点:一方面这些行业和市场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部分还带有公益属性,属于特定的行业和市场,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能简单的一关了事;另一方面,这些行业和市场普遍存在“散、小、脏、乱”的特点,缺少转型提升的主观愿望和客观条件,加之缺乏行业和市场的有效监管,一直处于无序发展的状况,对水环境的污染也一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实施我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食品加工等特定行业和农贸等市场的污水防治,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为建设生态宜居新市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三、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我市在废旧物资收购、农副食品加工等特定行业和农贸等市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围绕科学规划、完善设施、整顿提升、强化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行业和市场管理,利用3-5年时间,重点实施废旧物资收购、生猪屠宰加工以及农贸市场污水防治专项治理行动,同时探索豆制品加工、“十小”等其他行业和市场的水污染治理,实现特定行业与市场污水防治长效管理。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废旧物资收购行业污水防治专项治理

通过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回收终端体系建设,建立并优化规范化的废品回收服务网点,提高废品物流速度,提高废品综合利用和处置环保技术水平,切实消除或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具体目标和任务为:

――完善废旧物资收购行业布点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全市废旧物资收购行业发展规划,布局镇、街道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解决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点多面广、布局分散、无序设置等问题,为整治开展创造条件。

――构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按照“集中化经营、市场化管理、规模化发展”的思路,构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废旧物资市场建设,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

――规范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准入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无照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完成市区建成区、水源保护区、河道两侧30米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站点的清理,全部进入统一布局设置的规范化废旧物资收购场所。

(二)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污水防治专项治理

通过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屠宰加工污水、废弃物处理过程符合规范化要求,排出的废水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经过处理后的废弃物在出运、堆放、使用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具体目标和任务为:

——完善定点屠宰加工体系。通过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促进规模经营、推进提标改造等措施,至2015年建立起与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布局科学合理、竞争规范有序、加工设施先进、产品质量安全的机械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体系。

——强化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加快许村屠宰场异地改建进度。增设焚烧炉、设置无害化操作间,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高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污水达标排放处理能力。2013年硖石、许村屠宰场达到二星级标准,袁花、盐官屠宰场达到一星级标准,开展节水减排活动,污水截污纳管率达到100%。

——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监管。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检查、养护、维修等制度,加强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加强督查,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转正常,防止出现由于设施故障而造成废水直排或超标排放的现象。硖石屠宰场屠宰间和无害化处理间设置监控探头,实行远程监控。许村屠宰场搬迁项目竣工投产后同步实行信息化监控。

(三)开展农贸市场污水防治专项治理

通过农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加强市场下水道管网建设,完善市场基础配套设施,确保市场排污设施通畅,各镇中心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达到“二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标准,实现市区所有农贸市场及各镇、街道和开发区中心农贸市场污水接入收集管网。具体目标和任务为:

——加强农贸市场规划选址布局。综合考虑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区域辐射、人口密度等因素,加强市区及各镇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合理设置农贸市场网点,避免无序重复建设。完善城镇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加快市场提档升级,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农贸市场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现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以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社会性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贸市场提级改造,对已建农贸市场污水处理及排污管网设施实施更新改造。到2013年底,市区所有农贸市场的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纳入污水收集管网。到2015年底,各镇、街道和开发区的镇级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达到省二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标准,市场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直排现象得到根本治理。

——提高新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要按照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三星级标准对新建农贸市场进行规划建设,优化市场布局,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力争2015年前再新建三星级以上标准农贸市场5个,创建省级示范农贸市场2-3家。

五、工作步骤

(一)废旧物资收购行业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1、各镇、街道和开发区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废品收购点的位置,距河道及市级以上公路的距离,设立时间、用地性质、房屋权属、从业人员、经营人员、回收物资分类及回收量、环卫设施配置、场地围护、营业证照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调查摸底的质量。

2、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各镇、街道和开发区上报的调查摸底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形成统计分析材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分步整治、有序推进的原则,负责制定《全市整治废旧物资收购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标准和整治重点,开展宣传发动,部署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市经贸局是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政府管理职能部门,承担全市废旧物资收购业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制定促进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规范提升的意见,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发展扶持政策,鼓励集中化经营、市场化管理、规范化发展。要根据《市废旧物资收购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废旧物资收购秩序整治,推行流动收购“四统一”管理制度。

2、市供销合作总社要抓住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契机,负责规划全市废旧物资市场、固定收购网点布局,加快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恢复开展废旧物资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通过包装项目、招商合作,引入再生资源专业回收公司,加快废旧物品收购龙头企业培育,鼓励较大的经营户以加盟连锁等方式与专业回收公司进行联合。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居住区设立再生资源收购网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等经营模式,负责回收废旧可再生资源,并做到回收物日收日清,不在居民区回收站点存储。

3、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经贸、工商、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组织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对所辖区域内的废旧物资收购点进行分类整治。坚决取缔无废旧物资收购执照以及市区建成区、水源保护区、河道两侧30米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点。对其他符合保留条件的废品收购点,要认真开展环保、消防、安监、卫生方面的整改,确保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纳管排放。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1、按照疏堵结合原则,由属地政府按照行业准入标准、网点布局规划和站点设置条件,规划确定辖区布点区域和禁设区,加强长效管理,严格新设站点的控制,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的新出现的各类废旧物资收购站点。

2、加快硬件设施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无害化,提高组织化程度,发挥规模化经营带来的价格优势,淘汰零星分散的小型废品收购点。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扩大各连锁点的经营能力,鼓励进行初加工,并逐步向深加工发展,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最终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产业化。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人员特别是对个体经营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非法经营活动的监督和举报,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利用共性技术研究和开发,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二)生猪屠宰加工行业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由市经贸局组织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截污纳管现状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由环保部门对现有4家屠宰场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突击抽查和系统评估,提出评估整改意见。市经贸局根据现状调查和评估整改意见,分析生猪屠宰加工行业污水防治的难点和关键问题,提出屠宰加工行业污水防治整治标准、工作步骤和主要工作任务,制订《生猪屠宰场污水防治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由市经贸局牵头组建市生猪屠宰行业污水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生猪屠宰场污水防治实施方案》,部署我市4家生猪屠宰场整治工作的任务,抓好责任落实和任务分解。

2、2011年底前硖石屠宰场完成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焚烧炉购置及土建工程,以及焚烧炉、落水管、消毒池、沉淀池、干化池改造并投入使用。2012年6月底前硖石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间完成探头安装并网,实现信息化远程监控。2011年底前完成袁花、盐官生猪屠宰场无害化操作间工程并投入使用,2012年6月底前污水经达标处理后纳入城乡污水收集管网。

3、许村屠宰场2011年底前完成无害化操作间工程并投入使用。许村屠宰场异地搬迁项目争取2012年5月底前动工建设,2013年10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新的许村屠宰场污水处理纳管达标排放,生猪屠宰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行信息化监控。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1、进一步优化屠宰场网点布局。制定并实施我市现有4家生猪屠宰场点的整合提升规划,推进屠宰企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不断提高屠宰加工行业机械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加强屠宰行业污水防治的日常检测,强化对生猪屠宰企业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屠宰加工行业污水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屠宰加工行业污水防治工作成果。

2、加大生猪私自屠宰执法。充实生猪屠宰执法力量,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对定点屠宰企业、城郊结合部、农村以及市域交界地区的监督检查,实现生猪定点屠宰率100%。同时积极探索其他畜禽屠宰的监管,杜绝私屠滥宰场点对水环境的污染。

(三)农贸市场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开展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及截污纳管等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市工商局在此基础上,制定《农贸市场污水防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市工商局组织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展污水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市场举办单位的管理责任,开展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完善市场硬件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污水处理和排污管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更新、保养和维护。对偷排乱排市场污水的,责令市场举办者限期整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依托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对全市20个污水未入网的农贸市场实施专项治理。其中,市区污水未入网的农贸市场有东苑农贸市场、硖东菜场、伊桥菜场、东郊菜场;镇(街道和开发区)污水未入网的主要农贸市场有盐官农贸市场、袁花菜场、许村镇农贸市场、杭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马桥菜场;镇村污水未入网的其他农贸市场有祝场农贸市场、斜桥镇路仲农贸市场、长安镇城西农贸市场、袁牧农贸市场、周王庙农贸市场、钱塘江农贸市场、丁桥镇新仓农贸市场、许村镇沈士农贸市场、许村镇科同农贸市场、许村镇翁埠农贸市场、先锋菜场。

3、上述20个农贸市场污水专项治理的实施时间,应根据城乡污水管网建设的进度,在具体的实施方案中逐一明确。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1、加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的统筹和调控力度,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强化对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农贸市场污水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巩固农贸市场污水防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2、建立污水防治监管考核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全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污水防治监管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农贸市场污水达标排放的动态监管。对未如期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的农贸市场,与星级文明市场的评定及各项财政扶持政策挂钩,健全完善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晋级淘汰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污水达标排放处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特定行业和市场污水防治行动计划既是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行动计划之一,也是水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各专项治理行动要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城管、经贸、工商等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的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工作措施,按时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以及农贸市场的污水防治专项治理行动是特定行业和市场污水防治工作的重点,必须加强组织协调,有序推进治理行动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位。与此同时,其他行业和市场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我市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为抓手,举一反三,统筹兼顾,积极开展豆制品制造、“十小”行业、农批市场等其他行业和市场的污水防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对特定行业和市场开展污水防治,要触及部分生产经营者的切身利益,短期内也有可能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特定行业和市场污水防治工作的认识,争取相关行业管理人员、市场举办者、经营户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形成“上下齐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7

一、主要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更有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重点推进、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全力推进。定期召开办公会对工作进行调度与研究,对重点问题及时会办,并在资金上予以重点倾斜。区政府健全了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和市场也成立相应的机构,实行三级联动。形成了“政府主导、商务牵头、部门配合、市场参与、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为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度措施更健全。5月22日召开了全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会。表彰先进,兑现奖惩。出台《区2013年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意见》、《2013年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关于表彰2012度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兑现奖励的决定》等相关文件,对全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加强全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农贸市场的提档升级,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周周有巡查,月月有通报。

3、日常管理更扎实。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市场管理者、商户经营者的素质和服务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索证台账制度,实施电子监管和肉品追溯管理。三是农贸市场要全部实现制度上墙,收集整理好档案资料。四是开展“星级文明业户”评选和实行“三公开、两亮照”制度,增强商户责任意识。五是对管理公司收取责任保证金,强化管理,提升市场长效管理水平。在全市首创‘八要八不要’商户自我承诺管理方式,使市场的管理有理有据有节有序。

4、考核评价更科学。与各农贸市场责任主体单位,监管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根据《市市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办法》,结合不同市场的硬件条件及现有管理情况,按照差异化、具体化原则,明确更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管理目标任务。落实了“属地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的辖区监管责任制要求。不定期对市场进行暗访,将明查暗访结果作为年终对办事处和市场管理方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主体单位向区农贸办缴纳2万元责任保证金,如年终圆满完成责任状任务,将全额返还责任保证金用于奖励;如不能圆满完成责任状任务,则扣减责任保证金1万元;如因管理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全额扣除责任保证金。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备目标考核方案。

5、团结协作更有序。在区委、区政府关怀下商务局今年充实了两名干部,壮大了队伍。全局围绕中心工作,刻苦钻研、自学自练,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实干型、表率型”的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每项工作进行细化,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干好工作。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切实为农贸市场建设开辟快捷、便利、优质、高效的绿色通道,保证无障碍施工。通过整合各种行政资源,有序推进工作。

二、存在问题。

1、新建、续建农贸市场情况。续建的土山寺农贸市场,由于前期漏办了该项目的财评手续,致使第一批拨付项目建设资金迟迟未能到位。新建的乔家湖农贸市场由于审批较晚,目前该项目只进展到环评、稳评阶段(项目设计本已送到规划局)。民祥园二楼小餐饮开业在即,装修的消防验收不合格。

2、改建提升农贸市场情况。袁桥农贸市场、瑞丰农贸市场、东苑农贸市场是我区三个老旧市场,也是人流量较大服务居民较多的农贸市场。不同程度的存在脏乱现象。袁桥市场是半露天市场,阴雨天就是一身水一脚泥。特别是瑞丰农贸市场产权还不明晰,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其他农贸市场有时存在车辆入市及卫生保持不好等问题。

3、管理公司管理工作有待提升。有些管理公司管理水平差、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够。

三、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1、明确专人推进。在与市农贸办沟通对接解决土山寺、乔家湖农贸市场相关问题。需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正在梳理情况上报市商务局。民祥园邻里中心消防验收不合格,我们将派专人督办整改。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8

一、市场整合改造提升工作总体进度

一是专业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市政府下达我区23家专业市场整合改造提升任务,占我区全部专业市场的50%。其中,改造提升10家,整合搬迁4家,关闭9家。截止今年8月已完成整合搬迁、关闭的市场11家,已启动整合改造的市场9家,占全年任务数的87%,正在协调相关政策的3家,占全年任务的13%。具体情况如下:

10家改造提升市场:(1)装修改造的4家(中亚汽修、武林服饰城、)方案已经市市场整合办批准,正在进行实施改造;(2)现状提升的5家(杭州中国丝绸城、杭州文物监管品交易市场正在准备迎接验收;(3)推倒重建的1家(杭州鞋革批发市场)因存在土地招拍挂问题,尚在协调沟通中。

4家整合搬迁的市场:3家(杭州民间收藏品市场、杭州大隆再生金属市场和杭州东新果品批发市场)已完成搬迁工作,另外1家(杭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产权属市商资公司,市贸易局正在协调之中。

9家关闭的市场:已完成8家关闭,另1家(浙江浙金钢材现货市场)土地已进入开发阶段。

二是无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关闭工作。市政府下达我区4家无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2家无证农贸市场关闭任务。(1)4家无证农贸市场中,灯塔、东新分场已开始实施改造;杨家沁苑、华丰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方案正在报批,待市审批后立即实施。(2)2家无证农贸市场:胜利农贸市场已完成关闭工作,杨家桥农贸市场由于杨家村经济适用房项目已明确定点配套新建农贸市场,根据府办简复第b20__1255号文件,原确定关闭的杨家桥农贸市场暂时予以保留。

二、市场整合改造提升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抓制度。为使我区市场整合改造提升工作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对策。区长项永丹、分管区长王翀数次走访、调研市场,实地了解市场改造提升的进展情况,现场解决市场改造提升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提出了全区上下对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做到多管齐下,各司其责;上下联动、主动出击;集中攻坚、重点突破;把握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区、街道和市场主体“三级联动”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任务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区相关责任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坚持优质服务,建立了联合审批制度和联动机制,坚持以管理带动整治,以改造促进市场的提升。与此同时,我局还与区相关职能部门一起按照“一市场一方案”,制订每个专业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积极实施“四个一批”工程。

二是工作务实抓细节。在市场整合改造提升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握区主要领导提出的“五项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市场改造提升与市场管理相结合,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运用到专业市场改造提升的工作中,真正为老百姓办好实事;二是坚持市场主体与政府主导相结合,在专业市场改造提升过程中集中做好了统一规划、严格把关和制定政策三件事,并在专业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中,注重发挥企业业主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市场改造提升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既控制总量,又提高质量,重点把握在市场改造提升过程中引进品牌、引进大户,提高市场的整体水平;四是坚持市场改造提升与环境整治相结合,重点解决城市脏乱差的问题,为杭州市打造最清洁城市作出贡献;五是坚持市场改造提升与招商引资相结合,通过积极引进优质企业,使中心城区的专业市场成为商场化的运作模式。

三是找准问题抓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蔡奇市长7月11日在调研市场整合改造提升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加快五个一批,确保完成全年市场整合改造提升任务”的指示精神,确保按时完成20__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市场整合改造提升任务,我局重点做好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上级的支持。二是加强对专业市场改造提升的指导和服务,加快工作进度。三是每半月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市场改造提升进展情况,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为市场的改造提升做好协调,做实服务。四是市场改造提升办公室制定了对街道部门和市场业主的双重考核办法,以此调动市场主体对市场改造提升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五是加强了宣传,现在每半月一次把我区在市场改造提升过程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典型及时上报市政府。

四是完善规划抓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蔡奇市长提出的“两口两线、运河沿线专业市场全部列入年内改造方案”的要求,在

区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又一次对各街道和部分市场主体进行了走访,从走访中我们了解到,除市政府明确今年我区实施整合改造提升的23家外,我区位于两口两线、运河沿线的专业市场还有5家,分别是农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杭州食品市场、乐意丝绸市场、东方布料市场、杭州家私市场。对于这些市场列入年内改造方案问题,我们已经与街道和市场主办单位对各专业市场整合改造提升工作进行沟通协调,统一了思想,各街道和市场主办单位也根据协调的内容做好了整合改造提升的准备工作。现在我们正在调整我区专业市场整合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确保这5家专业市场列入20__年度我区专业市场整合改造提升方案之中,为美化杭城、打造“最清洁城区”而努力。

五是坚持长效抓管理。为继续深化我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确保我区农贸市场在市组织的“最佳最差”农贸市场的评比中名列前茅。今年以来,我区市场整合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四次牵头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十八家已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判,对长期存在的、屡教不改的问题当场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并将整改通知书发往属地街道办事处,要求各街道对所属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在争创“最佳最差”农贸市场检查评比中,实行了流动红旗制度,并在《%%报》上刊登“最佳最差”评比中前五名和后五名的农贸市场,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三、市场整合改造提升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统一认识。市场的改造提升关系到我区经济、民生等重大问题。既是服务群众,提升生活品质的需要,也是我区经济发展的大事。为此,我们要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市场整合改造提升工作,看作是我区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档次的需要;看作是创建最清洁城区和生活品质示范区的需要;看作是深化我区“南精北快”发展战略的需要。通过统一认识,使全区上下充分认识市场改造提升的重要性,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