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精选8篇)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篇1
一、民办高校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重在项目争取,轻视经费管理
民办高校科研经费主要由科研经费拨款和其他科研收入两部分组成。科研经费拨款泛指民办高校获得的专项和非专项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科研收入泛指民办高校通过开展科研及各类活动多方面争取科研项目所取得的各种收益。很多民办高校为了能争取到国家的科研资金,先组建小队,钻研国家政策,通过国家当期激励的科研政策倒推本校科研项目,立项、预算、报批,待资金下拨后,再组建科研团队进行项目研究。如此本末倒置,加之科研团队缺乏科研经费的统筹管理经验,科研经费支出大都由项目组全权负责,科研人员财务迫于项目组压力,以及自身管理意识淡薄,经费预算形同虚设,使用起来常常偏离预算项目,科研经费管理混乱、浪费严重,所用的票据也存在“失真”“偷梁换柱”等严重背离现象。
2、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很多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但大多数以指导类文件居多,各地区高校未出台本校相应的执行性文件,未能较好平衡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的职责,有客观事实与国家政策法规背离的现象。现行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滞后,很多科研项目从立项到开研,前期准备工作需要经费的投入。项目经费申请成功后,资金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配套,预研费用也是自行承担。项目完成后,很多经费不能同时结算,部分费用由课题组先行垫付,而且科研部门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侧重从项目实际出发,不顾科研经费的合理投放,脱离科研实际,从而导致科研实际与经费管理发生冲突,也没有制定完善的科研考核、激励、监督制度,制约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科研项目资金预算问题
高校科研项目预算一般都是根据申请的项目资金倒挤经费使用明细,而不是根据科研项目真正需用的资金明细预算经费总额,导致民办高校在项目申报时经费预算表的编制并非从项目实际需求考虑。所考虑的重点是“符合项目经费使用要求”,实际使用科研经费时,众多项目的预算编制也是流于形式,经费用途偏离预算项目。同时,在预算执行中,《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但《意见》却没有明确的金额和比例,给经费预算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4、科研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问题多数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账务管理,并没有配备相应的经费管理机构,财务部门对科研业务不够熟悉,导致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混乱。不论发票内容、用途是否真实,依据发票来虚列开支。挪用科研经费也时有发生,A项目经费超支后用B项目经费弥补,甚至为了完成任务挪用专项科研经费。有的业务部门以拨付课题合作经费,用找来的发票报销或编造虚假科研人员方式冒领科研经费。签订虚假合同转移经费等违纪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现象时有发生。
二、民办高校科研项目资金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1、规范科研项目申报,搭建平台促发展
(1)设立民办高校科研项目基金专门委员会民办高校科研项目基金专门委员会在审批民办高校申请的科研项目时,应深入了解民办高校针对此科研项目的师资力量配备是否符合科研项目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要求达标后再予以审批或拒绝审批,为科研项目工作把好第一道关口。(2)积极搭建共建、共享平台,增强各方交流和合作我们经常将教育资源视为专项资产,缺乏资源共享意识,导致资源共享利用率极低,高校具有许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优势,应积极发展科研项目,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作用,为自身赢得更多资金。同时加强与企业、兄弟院校、科研机构的紧密交流合作,充分利用高科技成果,带动自身的科研发展,紧跟市场,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促进科研的发展。
2、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目前,高校科研项目多样化,针对不同的科研项目应相应设置多种管理办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健全全面、系统的科研管理办法,分门别类地管理科研项目和经费。新政策的出台,同时也意味着会有新的问题产生,应针对新政策同时开展跟踪和反馈,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实事求是原则落到实处。同时设立专岗执行各项科研管理办法,定时、定期开展政策咨询和培训服务,结合项目本身,帮助科研人员科学管理科研项目经费。高校还应根据自身情况制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差旅费、会议费管理等各类实施细则,完善科研项目配套管理的办法、报销规定等,为科研工作者开展科研活动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2)把提高科研人员的综合素质纳入制度管理中因为科研项目多样化,科研经费涉及面较广,上级部门出台的管理办法和使用细则太多,所牵涉的单位也多,导致科研人员缺乏财务管理知识和对国家和上级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更新不够,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经费的预算等内容了解程度不够,存在“项目我争取而来,经费当然我说了算”的局面,对科研经费是公款的理解不透彻,导致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虚假支出等违规行为出现。民办高校应加强管理人才的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业务素质。科研管理人员应遵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资金管理,学校、科研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三位一体。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合规、真实地使用科研项目资金。同时,学校也应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3)提升管理队伍综合能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大多没有设立相应的经费管理机构,一般由财务部门负责账务管理。学校应结合财务工作的特殊性,建立科研经费管理部门,适度增加财务部门人员编制,合理地配备科研经费管理人员。制订相应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系统的业务学习及培训计划等,安排合理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以及对各类新政策的解读,多交流工作经验,组织经费管理人员走出校门学习,拓宽工作思路和管理视野,吸取经验,取长补短,提高科研经费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资金的管理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助推核算型人才向管理型人才的改变。
3、加强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
财务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控制手段,贯穿了财务管理的全过程,高校加强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工作,对提高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1)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工作预算工作并非财务部门的特有任务,需要全员共同参与,各位科研工作人员应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优化资源分配,综合考虑、平衡各个科研项目的关系,提高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进行预算合理管理,控制预算风险,细化收支项目和预算指标,科学确定预算定额,规范各项科研项目资金预算合理、执行到位、监督有效。(2)完善财务预算制度全面考虑和规划高校科研项目资金的预算支出情况,合理、合法编制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确保实际支出与预算基本一致,同时制定严格的预算调整标准,明确编制财务预算“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要求,遵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证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按“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分解预算,提高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精准度。
4、强化科研项目资金监督,确保经费安全
(1)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监管部门及职责民办高校应设置专门的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完善监查管理制度,从项目申请、立项、组织实施、接受检查、成果验收直至推广进行全过程监管,保证学院科研项目资金安全。要求科研人员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法规制度等,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使科研项目经费监管实现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2)发挥财政资金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财政资金主管部门应加强民办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全面监督高校科研资金的配套、使用情况,全面分析高校科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业务流程的管理过程、内控机制的完善情况等;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和频率,着重抽大重点科研项目,通过过程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纠正,做好相应的监督措施,控制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发挥审计监管作用,保证科研项目顺利有效进行,保障科研项目资金的合理、合规、合法使用。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篇2
[关键词] 高校;科研经费;信息化建设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23、 013
[中图分类号] F232;G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23- 0023- 03
随着国力的提升和科教兴国战略的推进,近年来中国研究经费持续以20%的比例增长。在高校,落后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与科研经费收入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成为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制约因素。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是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的有力保障。
1 高校科研经费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科研经费现状
国家财政不断加大对高校科技活动的投入力度,高校科研经费逐年增长。据统计,2012年教育部直属院校中,16所大学的师均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33所大学的师均科研经费在6万元以上。当前科研人员往往是一个人同时承担着几个项目。
1、2 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但目前在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某些教师在科研项目建设过程中,重项目开发,轻财务规划。日常经费支出中,经费使用比较随意,导致科研经费滥用、乱用情况严重。支出与预算发生偏离的原因分主观故意和客观因素两方面。主观方面,主要是部分科研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把申请到的科研经费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不按预算列支,有的甚至编造虚假事务套取科研经费,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如某审计报告披露: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安排的一个项目,到审计时开支的经费中,实验材料仅占5、6%,而招待费、管理费、劳务费、办公用品费、电话费等开支竟占到94、4%。客观方面,目前部分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经费支出统计等还停留在半手工状态,再加上学校经费持续增加而财务人员编制不增,科研人员往往不能及时得到需要的经费信息,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缺乏正确的信息指导,在科学研究领域是专家的老师碰到财务方面问题时往往比较茫然。
2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高校科研实力的不断加强,如何对高校科研经费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确保科研经费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已经成为高校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指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涉及校内多部门,学校要严格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供项目全过程指导服务,要统筹安排,提高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教育部把2013年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就是要和各地一起,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经费监管,全面提升经费管理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从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3 科研经费管理的难点
目前,全国各级各类的科研管理办法很多,如纵向科研课题,几乎都有各自专属的管理办法,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等,与之相对应的则有不同的财务分析报表,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人员有限,精力也有限,面对日益增加的经费来源及其对应的管理办法,财务人员面临的压力日益增大,为解决这个矛盾,最根本的办法就是以信息技术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创建科研信息系统管理平台,让项目负责人足不出户就能查到相关课题执行进度情况,把财务管理人员从繁琐重复的数据统计工作中解放出来,使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重心转移到财务分析上,为项目负责人提供更多的政策性指导,进一步提高科研管理水平。
4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科研经费管理的水平
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网络平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搭建一个连接科技部门、财务部门、资产部门、审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及学院等部门的信息化平台。
4、1 纵向管理方面
每个项目从立项到结题验收结束,信息共享,系统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也就是说,从科技部门立项起,每个经费项目的信息库开始建立,诸如项目编号、名称、项目负责人、经费来源、项目性质、研究期限、经费收入、预算分类等录入系统;财务部门根据科技部门传递的信息对每个项目单独立项,专款专用,每一笔经费收支情况全部在系统里面反映,并设置专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决算,配合相关部门的审计、专项检查等;通过授权使项目负责人随时可上网查看自己的科研经费收支结存,合理使用科研经费。通过系统,对每个项目都能做到动态管理,从预算到支出到结题环环相扣,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2 横向管理方向
一个项目从申报到完成,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完成,例如项目负责人要购置达到招标额度的设备,这时涉及的部门至少包括财务部门、招投标中心、资产部门。通过系统控制,从招标竞价开始到报增设备固定资产,首先,查询项目余额,确定是否有经费保证,然后才进入招投标环节管理环节,最后购入固定资产报增资产,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渗透,共同完成项目的专项建设。
5 信息化建设框架及作用
本文提出建立科研经费管理系统,其结构如图1所示。
5、1 系统管理员:拥有系统维护的最高权限
第一,从人员设置方面,设置项目负责人、相关部门领导及具体科研管理人员等的相关数据查询和录入等权限;第二,科研经费数据的初始化及日常维护管理;第三,功能模块的拓展升级管理等。
5、2 科研管理部门
(1)科研立项。科研经费到账后,科研管理部门对每个项目分类别按一定的设置标准单独编号立项,保证专款专用。立项的同时相对应录入相关的预算,为项目的合理支出提供依据,同时录入项目时间进度安排等信息。
(2)常规性检查通知。科研经费从立项到结题,各拨款部门为了加强对经费的管理,一般都会有年度检查、中期检查、结题审计这些要求,科研工作人员一般会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学研究方面,对财务方面的工作关注得比较少,而项目经费审计一般都有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项目负责人经常会因为准备材料而弄得手忙脚乱。鉴于此,我们可借助科研管理系统这个平台给老师提供帮助,结合立项时录入的项目进度安排时间,项目负责人可以自定义预置每个项目的常规性检查的时间,并添加提醒功能,这样方便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规划工作。
(3)已结题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的问题是全国高校的普遍问题,由于高校对科研项目结题后的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科研项目完成后,财务账上还保留有余额,导致结余资金得不到充分利用,也给科研经费的有效管理带来难度。解决的方法是使科研系统和财务系统有效对接,资源共享,系统添加自动提示功能,科研系统里已经结题的项目自动筛选到财务系统并做结题标识。
5、3 招投标中心
对需要走招投标程序的项目,招投标中心可以随时查询项目余额,也可以通过共享系统通知财务部门冻结已签订合同的应付款项,这样就可以避免货到而经费不够支付的被动局面,降低了违约风险。
5、4 资产部门
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科研设备等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同时固定资产检查也是审计关注点之一。所以,在资产部门管理模块具有查询清单功能,方便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管理。
5、5 项目负责人
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要管理好科研经费,光靠科研人员本人力量是很难的。隔行如隔山,我们很难要求科研人员精通财务管理,但经费管理是科研项目审计的重要部分,所以解决的办法就是信息化建设,通过项目查询系统管理平台,项目负责人可以随时了解自己项目收支余等情况。
(1)项目到款立项情况。项目负责人登录经费到账查询系统,认领属于自己的科研经费,然后到科研、财务部门办理立项进账手续。
(2)项目查询模块。通过该模块,项目负责人可以查询自己所有项目的收入、预算、支出、借款、余额等信息,还可以自定义查询条件,自动生成各类型的明细账及财务决算报表等。
(3)其他。查询项目进度安排表及相关审计、结题时间及事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6 审计部门
近年来,科研经费滥用情况比较严重,为保证科研经费合法合理使用,在科研经费管理平台中,必须有审计部门这个模块,审计部门可以查询任何项目,也可以重点进行抽查,在日常中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强化管理,把事后监督变成事前和事中监督,从而保证科研经费的合法使用。
5、7 财务部门
(1)立项。通过信息平台,在科技部门立项的信息可以提取到财务系统,在避免重复劳动的同时也提高了准确率。
(2)额度设置。对应科研部门立项时输入的预算设置额度。可以按不同的项目要求自定义多方式设置, 包括定额设置和按一定的比例浮动设置等,从而避免项目负责人超预算使用经费。
(3)经费管理。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设置专人专岗,利用经费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快速获取准确、完整的信息,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加科学化、透明化和高效化。
5、8 单位领导
单位是承担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责任的主体,在单位领导这个模块,有查询和分析等功能。单位领导可以查询该单位的经费情况,也可以按管理的需要,自定义查询分析条件,从而生成所需的分析报表,为经费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6 结束语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高校管理需求的提升,管理信息化必然会取代传统的管理办法。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选用或研发信息化系统软件,运用现代先进网络技术,建立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形成快速有效的信息反馈网络。当然,再先进的软件也离不开人员的管理。在促进信息化管理过程中,要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其对信息化认识的程度,增强综合素质,从而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黄秀娥、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会计之友:下旬刊, 2009(6)、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篇3
关键词:科研经费 问题 措施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103-01
高校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的庞大生力军,是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随着国家对科技重视程度的增强以及高校科研活动的蓬勃发展,高校科研经费来源趋于多元化,经费数额大幅提升,已成为高校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科研经费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科研经费支出混乱、科研经费管理方法落后等。如何对高校科研经费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确保科研经费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已经成为高校面临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高校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在目前科研经费种类日趋繁多,资金来源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情况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乏力,尤其是在横向经费管理方面更加宽松,主要在于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不少高校没有制定具体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即使有制度也存在不完善、不系统的问题。这种管理制度的不配套、不完善、不平衡,项目资金无法统筹安排,综合使用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
2、科研经费支出混乱。一些高校在科研经费支出中控制审核不严,报销内容不明确,票据种类繁多,与科研活动无关的内容很多,导致科研经费开支中办公用品、招待费、劳务费等支出比重偏大,尤为严重的是些科研人员通过虚开发票、购买假发票和虚造劳务费发放单据等手段套取科研经费,从事科研使用的房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工资等支出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3、高校科研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完善的网络控制管理系统。高校科研经费的执行和监管一直是许多高校的薄弱环节,一些高校目前仍使用手工操作来管理科研经费,并且会计工作是一个非常琐碎而繁忙的重复性工作,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都是凭经费本到财务处报账,会计人员审核完报账票据后,还要手工登记经费本,这样不仅不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稍有不慎就会漏登经费本,造成课题负责人多使用或超预算使用经费,给高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科研经费结题不结账现象较为普遍。科研项目已结题不结账的问题是全国高校的普遍问题。由于高校对科研项目结题后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科研管理部门管项目,财务部门管核算,账面上一直保留着余额没有结算,不仅使结余资金得不到充分利用,也给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和项目管理增加了难度,没有真正体现科研经费的使用价值,更不能真实地反映高校的实际财务状况。
二、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思路
1、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管理好科研经费,就必须制定出一套适应不同性质研究工作要求的经费管理办法。高校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7]30号、《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自己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费管理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经费审批权限,建立审批制度,减少科研人员报账的盲目性、随意性;明确项目结题时间和结余经费分配比例和奖励办法,避免长期挂账;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通过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使科研、财务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觉遵守有关财经制度、法规,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完善科研经费支出,规范科研经费管理。财务部门应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对不相容岗位予以分离,设置专人管理科研经费,明确岗位职责。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认真审核报账业务,对不合理、不规范的支出坚决予以退回,并做好法规制度和财经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对科研人员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使广大科研人员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意义,做到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如可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或互联网、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使科研人员合理、合法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3、加强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借助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校园网络技术,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比如说用友U8软件升级版和天大天财财务管理软件都能实现预算管理网上查询和监督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1)在财务管理系统设置好预算初始数和控制数,会计人员在凭证制单时进行预算控制,当科研经费项目超出财务核算系统设定控制数时,系统会自动提示,不能通过凭证制单。并且能自动从财务核算系统提取所需数据进行预算差异分析,这样能做到事前控制,杜绝超预算的现象发生。
(2)在校园网络上建立一套以财务处为中心的科研经费查询系统,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实时控制,并实现科研经费纵比、科研经费执行情况等各类统计。将科研经费执行进度和情况时时传递给课题负责人,使他们能及时了解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心中有数。从而使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4、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对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研究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科研项目通过验收后,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协助项目负责人核对经费收支结余情况,如实填制经费使用报表。对项目结余经费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这样,既保证了科研经费的有效利用,也提高了科研人员对经费使用的自。
综上所述,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的工程,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手段,转变管理观念,开拓管理思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只要管理措施得力,管理行为到位,才能保证科研经费正常而有效运转,最大程度地发挥项目研究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秀梅,翟慧霞、高校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08(4)
2、李洪枝、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失范与规范化[J]、财会通讯,2009(11)
3、王玉兰、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科术与创新管理,2009(1)
4、杨静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财会通讯,2009(1)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篇4
关键词: 科研;课题;项目; 经费管理
高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科研经费收入是指高校通过承接政府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项目取得的纵向科研收入和为企业、事业单位服务取得的横向科研经费的收入。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出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科研经费收入占学校总经费收入比重的高低,也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
一、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绝大部分高校能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委的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但从近几年审计、检查的结果看,也有部分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科研经费支出不规范。部分学校科研经费没有预算、虚列预算或者不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从事科研使用的房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工资等支出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高校科研经费转拨行为不规范;科研经费报销混乱;科研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不恰当;超比例提取津贴酬金非常普遍等等。
(二)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从2004年审计署对18所重点高校的审计结果看,共发现13所高校共有17397个课题结题未结账,账面结余资金3、69亿元,仍滞留在各项目上未发挥效益,有的还在违规提取管理费、评估费等等。
(三)资产管理不善。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入账,有的固定资产即使入账了,却公私不分。还有的科研负责人片面地认为科研经费购置的物品不是学校资产而是个人用品,与学校没有关系。高校对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版权、软件等自创的无形资产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科研管理部门只对部分专利进行记载,没有对全部的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学校没有将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账管理,其价值的确认没有规范处理,形成浪费和流失。
(四)尤其是横向课题存在问题较多,如:课题经费体外循环,存放在校外或校办企业代管;科技开发合同不规范,学校承担无限责任;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科研成果鉴定与业绩评估不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没有监督检查机制。
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科研经费是保证科研课题顺利实施的基本条件,是高校社会声誉、学术地位、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的根本保证。针对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05年6月26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2条意见,教育部办公厅2005年12月15日转发了科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8月21日转发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根据上述意见和通知的有关精神,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一)科研经费应纳入学校综合预算。
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是横向渠道还是纵向渠道,均是学校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综合预算编制中,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课题编号、专款专用。
(二)加强科研经费支出管理。
首先高校要明确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学校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日常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1]
其次要强化科研经费的支出管理。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高校应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制度,明确规定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重点加强对项目管理费、劳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项目自筹配套经费等支出的管理;规定科研经费的审批和报销程序;制定科研管理费及科研津贴提取的标准;明确科研结余经费的分配办法。其中,项目管理费可根据各类项目的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学校统一提取,统筹使用;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学校制定的管理办法办理,原则上,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人员经费、业务费等其它各项支出,高校应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的要求据实列支,不得预提,也不得超比例提取科研津贴。
再次,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层层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和违反有关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2]
(三)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
结题不结账是高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针对此问题我认为: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先制定出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的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相关信息。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项目经费的财务决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按照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处置。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不得留归项目组成员所有、长期挂账,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性支出。
(四)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
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凡是运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学校用其他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样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高校还应加强对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
(五)完善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体系
首先,高校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有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科研合同的订立行为,对科研项目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实施有效监督,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监督有力,确保科研项目资金安全并合理使用。
其次,高校要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内部审计与财务验收工作,建立高校科研经费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项目经费的审计内容包括项目合同完成情况、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情况、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等三方面。高校还要逐步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指导和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内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及督导项目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再次,高校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分工负责;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教育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和科研经费提供方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科研合同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罚。
参考文献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篇5
一、科研经费审计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科研经费支出应与科研项目的开展相关。科研项目支出的不相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费用支出与科研项目没有直接的联系。二是预算没有安排指标而实际发生了支出。如科研协作费、会议费、招待费无预算开支;三是费用支出不在项目周期内。如项目启动前的支出及后续支出计入项目周期内;超项目周期列支数据库授权费;列支在项目研究周期前已申请或无关的和专利费用。
(二)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指科研经费支出应符合逻缉,不应存在不合乎常理的支出。科研项目支出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差旅费中列支大量汽油费,不符合里程数;机票、车票上显示的时间、地点、号码等信息与报销人工作日程安排不符合,如出现多张连号的票据,出差时间与工作日志不对应;科研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出行;领取专家费的人员资格不符合常规或不符合规定;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符合当地的市场标准;大额的打字、复印、装订费不合理;外委的软件开发费用明显偏高等等。
(三)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指科研经费支出应该是真实发生的,而不是虚构的。科研项目支出的不真实性主要表现在:虚构劳务人员领取劳务费;项目期内多次召开会议,且无参会人员、会议通知、结算清单和会议纪要;通过劳务公司转移资金;发放会议咨询专家费信息与会议费支出信息存在矛盾;将合作单位的拨款全部作为测试化验加工费;向机构支付咨询费等等。
二、科研经费审计流程
(一)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保证学校科研资金(横向科研和纵向科研)和知识产权的安全完整,降低学校科研风险,保证学校遵守科研管理法规制度和提高学校科研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效益,而对学校科研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分析、测试和评价活动。从国家这几年对科研经费监管的新动向来看,审计监督已逐步从单纯的项目审计向内部控制体系的整体审计迈进。如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就提出了一把手责任制、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内部检查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措施,这些都体现了国家要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对科研项目进行管理的要求,因此科研经费审计首先应该对科研管理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根据内部控制分析框架的五大要素,本文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科研管理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1)科研管理的控制环境。一是管理层理念及组织文化的审查和评价。审计人员首先要了解学校管理层对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视程度,如是否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或有专职的校领导管理。其次应关注科研管理部门是否有明确的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或目标并有具体的操作计划。最后看各项科研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健全,如是否针对不同学科的科研经费制定相应的科研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奖罚机制,对合规高效使用经费的项目人进行奖励,对组织不力、行为不当的项目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对组织结构的审查和评价。审计人员应关注学校是否建立了合理的科研管理组织机构,如设立统一的科研管理机构或根据学科类别分设文、理、医科研管理部门;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事项,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是否联合上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等学校决策机构审议决定。三是对职责分工及人员胜任能力的审查和评价。审计人员应关注学校是否建立了各部门协同管理机制,采取以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为主,其他职能部门及学院密切配合,项目负责人承担经费使用管理主要责任,各方齐抓共管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各部门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合理;各项科研管理业务是否制定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并以适当途径向公众公布;学校科研和财务部门是否设置了与科研经费管理相关的一些专职岗位,并配备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管理人员。四是对人力资源政策及其执行、诚信与道德的审查和评价。审计人员应关注学校是否定期对科研项目及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校是否定期对校内单位的科研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是否制定评价制度对科研人员的科研业绩进行考评,各制度和措施是否有效执行;是否有完善的考评信息系统对科研人员进行考评。
(2)科研管理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驾驭、风险监控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风险的管理工作,因此审计人员应关注科研管理部门是否充分认识科研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是否建立评估机制对风险进行估计;是否确定应重点关注和优先控制的风险;是否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科研管理风险规避。学校的科研管理风险一般包括随意编报科研预算、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管理未达立项要求,科研成果被恶意占用,科研成果利用效果差、横向科研项目无偿使用高校有形和无形资源等等。针对以上风险,审计人员要看学校是否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规避:如完善科研管理工作制度;制定科研预算编制指南;加强财务人员和课题负责人的业务培训;邀请经费主管部门讲解科研经费预算及使用相关政策要求;完善财务信息系统的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功能,通过与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对接,实现财务信息系统对科研项目的预算额度控制和预算执行进度监控预警功能;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设置专门的岗位对科研成果进行管理;加强对横向课题的管理,防止学校的利益被损害等等。
(3)科研管理的控制活动。
第一,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情况。审计人员应关注:一是项目负责人是否按预算要求使用科研经费,预算与执行是否有偏差,如有些项目负责人在预算申报时,为了争取到课题,刻意突出科研课题的实操性,编列较多的实验材料、测试化验和燃料动力等费用,压缩了劳务费、差旅费和会议费等类型的预算,导致在实际操作时,可能因工作需要必须支出较多的劳务费、差旅费和会议费,而面临预算不足的困境。又如有些科研项目中的科研协作费、会议费、招待费无预算开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测试费超预算开支。二是财务处或科研管理部门是否参与预算的编制或者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目前大部分高校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仍然由项目申报人员独立完成,缺乏财务人员的参与,未能实现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结合,影响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和准确性,不仅影响项目申报,还影响预算的执行以及最后的财务验收。三是、是否存在支出进度与预算中计划的工作进度不匹配的情况,如支出进度前低后高,结题前突击花钱。是否存在不按程序调整预算的情况。要注意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能调增。四是、其它调整项目需负责人根据实际提出申请,由承担单位审批,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确认。
第二,科研经费的开支管理情况。审计人员应关注:一是拨付。是否有经费到账通知用于记录科研经费的流转、确认、证明和进账;流转程序是否合理,流转凭证是否统一编号;经费未到账,科研管理部门是否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协调。二是支出。财务部门是否制定科研经费使用办法对各项支出的使用范围进行规定;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理。三是转拨。所有转拨的科研经费,是否经学校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批;申请转拨经费的资料是否齐全;财务部门是否依据经费转拨批件、项目合同、协作单位的合法有效财务凭据办理转拨手续。四是日常管理。财务部门是否设立专门的账号或明细科目进行收支核算;是否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提供项目经费收支情况的查询服务。课题结题后,科研管理部门是否以书面文件通知财务部门办理结账手续;财务部门是否及时办理结账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经费不超预算。
第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情况。审计人员应关注:一是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是否纳入学校资产,由学校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二是用于科研的固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使用效率和效果如何。三是多家单位承担的课题是否存在重复购置固定资产的问题。四是项目期内报废的固定资产是否按学校要求办理报废手续。五是对科研成果的管理和保护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第四,科研合同的管理情况,审计人员应关注:一是科研合同是否归口科研管理部门管理。二是签订的科研合同是否遵守《合同法》、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如有合同范本的,是否使用合同范本。三是科研合同签订前是否经相关部门审核。四是合同的签订是否使用专门的合同专用章,用章单位是否经过授权。五是科研管理部门是否跟踪已签合同的履行情况,如在履行过程中,合同出现违约情况,是否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六是科研合同是否实行归档管理。
第五,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审计人员应关注:一是科研管理部门是否制定了科研成果鉴定、项目验收和结题的管理办法,是否按照制度规定、验收程序和要求来鉴定科技成果和验收科研项目。二是科研管理部门对成果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科研档案管理制度,结题报告或鉴定报告(验收报告)是否在科研管理部门办理备案。三是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是否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结账手续。四是验收结算后的科研项目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上缴或作为后续研究费用,有无将结余资金用作津贴发放的情况。
第六,科研成果的管理情况。审计人员应关注:一是是否有科研成果审核登记制度,明确科研成果审核登记程序和要求,执行情况如何。二是科研管理部门是否统一登记管理学校的科研成果,并集中对科研成果进行转化。三是下属单位对外转让知识产权和许可使用的相关协议是否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并报学校批准。四是校内单位与校外单位合作科研的,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以保证我方知识产权的权益。五是学校取得的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收入是否纳入学校收入管理。六是否建立科研成果奖励制度,详细规定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评审方法,执行情况如何。七是学校是否制定制度防止学校的科研成果被泄露、侵害,是否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和制度。
(4)科研管理的信息与沟通。是指对科研管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获取与处理、传递与沟通以及安全保障的审查和评价。审计人员应关注学校是否建立了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数据是否满足管理的需要;信息录入流程是否清晰;信息是否及时得到更新,各项资料是否归档;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信息系统数据是否一致;科研管理部门是否定期编制科研信息报表上报领导并在一定范围公开;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修改是否经过授权,对信息的接触是否设置相应权限。
(5)科研管理的监督。是指对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是否对学校的科研管理体系进行自我检查,是否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等进行审查和评价。审计人员应关注科研管理部门是否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及对校内开展的科研项目进行检查,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财务部门是否定期对各科研项目的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科研管理部门是否对财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处理意见落实到位;学校是否对项目绩效情况、项目信息、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抽查样本进行符合性测试
(1)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审计人员在选取样本时应考虑以下几点:一是按重要性原则,将特殊项目或异常项目从总体中剔除,单独进行检查。二是对总体进行分层,如是综合类院校应按医科类、理工科类、社科类三层进行抽样。三是在分层样本里根据随机数表来选取样本。四是根据样本的的抽样结果来决定最终样本量。
(2)对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审计人员要关注各项支出的比例,特别要关注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支出的合理水平,同时还要抽取一定比例的支出凭证,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是否与科研任务相关;二是是否以真实、合法的票据进行财务报销;三是是否按照实际开展的科研活动据实支出;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等情况。
(3)对样本的立项阶段、实施阶段及结题阶段进行审计。检查课题的整个过程是否符合国家、学校的相关制度。立项阶段主要是对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实施阶段主要是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相关性、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结题阶段主要是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查。
(4)对样本的绩效进行评价。对样本进行绩效评价要注重三性,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经济性是指保证科研项目圆满完成的情况下,科研支出尽可能节约。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的经济性进行绩效审计,主要是对经费预算编制是否合理,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以最低的支出获得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达到预期目标;是否贯彻节约原则,有无铺张浪费等情况进行评价。效率性是指在一定的支出下获得的最大的效益,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的效率进行绩效审计,主要是对科研的方法手段是否科学先进、项目的管理是否有效到位、是否有相应的工作责任制、是否有相应的费用支出标准等进行评价。效果性是指科研项目最终获得的成效超出预期目标的结果,也就是说支出是否超值。对效果性进行绩效审计,主要是对科研经费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进行评价。如经费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是否按任务书产生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转化率如何,参与社会服务的情况等等。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科研经费审计必须做到点面结合,既要审计学校整个科研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又要抽取单个科研项目来测试科研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及执行性,才能全面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参考文献: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篇6
[关键词]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现状;科研事业发展;科研经费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8-0053-02
随着国家对科研工作的大力支持、医院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日益重视,科研经费的规模也日益庞大起来。随之,医院不断加强了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越来越显得重要。只有建立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制定科学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才能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才能促进医院科研工作的发展。
1 目前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现状
科研管理制度不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导致科研项目的管理、科研经费的使用,都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1、1 科研项目的资料不共享,管理混乱
(1)目前,北京地区医院及研究所的科研课题项目名义上由其科研部门管理,但是实际上课题的申报工作却由不同部门去做,如:“优秀人才”类课题由党委办公室申报,“首发基金”由人事部门申报,“科研类”课题由科研处申报。在课题项目申报成功后各部门也未能到科研管理部门留档,只有资金到位后才通知科研部门,造成课题项目的预算书、任务书等资料不全面,科研课题项目管理无法展开。
(2)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结题验收、向上级单位汇报等工作,忽视了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情况、使用进度的管理。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监督课题经费支出的合法性,掌握课题经费的使用进度。但因不能掌握课题经费的具体预算分配方案,而不能有效的控制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缺乏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指标、结题时间的综合管理和有效监督。
1、2 科研经费的管理不规范,管理办法不明确
(1)医院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课题项目进行中,只注重课题任务的完成程度,而忽视了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对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不是很清楚,导致在课题结题审计时才发现经费使用率低或经费使用不当。如:在项目任务书申报时并无测试费预算,却发生了付基因芯片测试费的情况。又如:劳务费使用不合规,存在课题组人员领取劳务费的现象。这与《北京市科技项目经费使用办法》中“第九条 项目(课题)经费支出范围(九)劳务费的规定不相符。
(2)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审核控制不严格,经费用途是否与科研课题有关,是否符合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科研处与财务处均缺乏有效监督与控制,导致有的课题项目负责人负责多个课题,为了结题或者课题检查,多个课题经费集中在某一个课题突击支出,致使科研经费支出无序随意。而在医院医疗成本支出中又包含课题研究中使用的水、电、仪器设备等科研成本,无法按实际理清,从而增大医院公用成本支出。
(3)医院现阶段课题结题后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结题后继续使用剩余经费,报销与该课题无关费用。第二种是该课题经费长年挂账,我院在课题清查中发现有13个科研项目三年以上未有收支,余额累计几十万余元,未及时进行清理。造成课题结题,科研经费结题不结账的现象。
2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事业发展重中之重的工作 现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许多北京负有科研任务的医院及相关研究所的关注。为了促进医院的经济发展,保证医院科研事业的展开,提高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就必须要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2、1 完善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制定明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要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好,就要按照国家有关科研管理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建立一个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课题经费根据经费来源分为部级、省级、局级、所级、横向合作课题,这些课题经费虽有各自的经费管理办法,但我们应根据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来定制出适应于本单位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明确科研项目经费的分配方法、经费的开支范围、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结题经费的使用情况。同时,还应明确医院科研、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2、2 建立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科研管理的有效共享
现在,我们进入了一个现代化信息管理的时代,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医院应根据科研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平台的建立有利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部门之间及时沟通与反馈信息,实现科研管理的有效共享。有利于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和使用进度的掌握,有利于财务部门及时掌握课题经费的预算方案,使科研经费由事后控制转化为事中控制。有利于课题负责人随时查看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有效地实现了医院科研管理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2、3 强化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控制力
加强项目课题预算管理工作,使项目预算经费科学化,合理化。在科研项目立项时医院领导负责指导、科研部门负责审核项目、财务部门负责课题预算编制,这样可以使科研课题经费预算更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在课题实施中财务科定时告知科研处与课题负责人课题经费预算支出进度,科研处与课题组及时与财务处进行经费问题沟通,实现科研经费的动态管理,在项目课题结束时按照项目课题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结算。提高科研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预算意识,按预算批复支出科研经费,提高预算控制力。
2、4 加强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率 2012年实施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的中强化科教经费管理,专门设置“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以及“待冲科教基金”科目,明确规定科研项目经费纳入收支管理,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加规范化。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定,认真稽核实施过程中课题经费的支出,根据课题开支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划分项目之间的费用,相互之间不得挪用,对超范围、超预算支出及时与课题负责人、科研处及时沟通调整,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共同督促项目经费使用。
2、5 加强科研经费监督和控制,保障科研经费的资金安全 在课题管理中完善内控审计制度,审计处应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使科研课题经费使用和签订合同与协议全部在监控中,及时发现科研经费使用中的问题,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财务验收是进行课题验收的前提,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增强审计制约性和控制力,从而保证课题经费健康运行。
2、6 制定课题结题管理方案,避免出现结题不结账、长期挂账现象 针对医院科研项目在结题后,结余经费的使用不规范以及长期挂账的问题,科研管理部门应该制定一个方案来进行处理。有结题审计报告的,要严格按照审计报告中规定的结余经费使用范围和使用额度来使用结余经费。再有就是规定一个结余经费使用期限,如在规定期限内还未使用完,科研部门将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收回处理。
2、7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不是由财务部门来单独完成的,它需要各部门的配合。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科研管理部门需要为财务部门提供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课题经费预算、课题经费来源及金额等相关资料,协助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物资部门、药房根据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课题编号设立课题库,以便财务部门在做出入库时能清晰地与医院大账分别进行核算。课题负责人需要在按合同约定如期完成科研项目的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合理使用科研经费。设立专人负责课题经费的报账工作,建立经费使用登记本,随时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课题经费不会超支。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课题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不断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不断摸索新的管理方法,才能使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更合理化、才能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才能使医院的科研事业得到发展。
参考文献: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篇7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 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97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概算。结合重大项目的综合评审和研究专项的复评,应当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 项目确定立项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会同首席科学家组织课题承担单位编制前两年课题预算。
第十一条 课题预算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二条 课题预算由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 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课题预算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四条 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五条 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六条 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前两年项目(课题)预算书,作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依据。其余年度的项目(课题)预算,结合中期评审评估的结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编制、评审评估、审核批复和签订预算书。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八条 科技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九条 专项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科技部核批。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核批。
第二十一条 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决算。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以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中反映。课题决算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四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973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五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课题承担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以及不按照规定及时上缴结余经费的,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和个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8]508号)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国科发财字[1999]280号)同时废止。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86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开展研究工作。
第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研究开发,防止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863计划由科技部牵头负责,并会同总装备部组织实施(科技部和总装备部以下简称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实施部门设立863计划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办),同时按领域设立领域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域办)。
第五条 863计划领域内设专题和项目,专题下设课题,项目由课题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86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组织实施部门部门预算管理。
第六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七条 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八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时,重大项目课题、重点项目课题应当事先报经项目总体专家组或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86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条 领域办在组织研究提出本领域专题设置以及提出项目立项建议时,应当同时编制概算。
第十一条 在对专题设置和项目立项建议进行综合审议、审核时,应当对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专题设置和项目立项决策,以及各专题、项目总预算控制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重大项目立项建议,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建议时,应当包含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组织实施部门结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对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进行独立论证,作为组织编制课题预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 各专题、项目在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的同时,应当组织课题申报单位编制课题预算。课题预算的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四条 课题预算按照有关要求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组织实施部门。
组织实施部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课题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组织实施部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五条 组织实施部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六条 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提出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建议报经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七条 组织实施部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牵头(主持)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项目(课题)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 组织实施部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牵头(主持)单位。
第二十条 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项目(课题),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四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五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课题决算报告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报告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于次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组织实施部门。
第二十六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课题实施期间出现课题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开发。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组织实施部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组织实施部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中期评估。专项财务检查和中期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按进度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项目(课题)完成后,项目牵头(主持)单位或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组织实施部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课题)验收的前提。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项目(课题)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组织实施部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五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部门对项目牵头(主持)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七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组织实施部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组织实施部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篇8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 管理办法 预算编制
随着我国对科学研究经费投入的大幅上升, 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大幅增长趋势, 如此庞大的科研经费, 如何保证合理合规使用,充分发挥其效益, 已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关注。目前,教育部和财政部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财)[2007]1号),以及《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家发财字[2005]462号)等相关文件,对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实际上,少数高校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上还是存在问题,本文通过查找科研活动管理中突出的问题,给出意见及建议。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主要问题
1、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各异,制度设计与实际情况相脱节。
目前科研经费来源主要为两类: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经费大多是从政府多个部门财政直接拨付资助,从项目类别而言更加多种多样,国家有“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际合作研究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骨干教师计划、留学回国启动基金等;各省市的自然科学基金、社会发展攻关计划、工业攻关计划等。由于各归口管理部门不同,针对不同的科研项目出台了不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几十项经费管理办法,客观上造成财务科目多、账目多、经费流通量大,往来支付频繁,给科研财务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特别对承担多个不同类型的科研人员来讲,预算编制与执行较为麻烦。
而且科研管理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节,没有结合现实情况及时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人员经费支出对象不合理。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由于老师都必须承担一定量的教学任务,科学研究大多占用休息时间,对于他们付出却得不到任何劳务报酬,这既不合情理,也无法激发老师的积极性。第二,人员经费支出比例过低。有关文件规定劳务费的支出总额不能超过资助金额的10%,然而科学研究门类众多,有些科研成果主要是依托科研人员的脑力劳动,这样的制度明显不符合科研活动的实际状况,执行起来自然有虚假行为出现,增加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部门工作难度。
2、学校各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缺乏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现行科研经费管理是依照职能划分,属于传统管理的模式。主要架构是:财务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原则,对每项科研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科技处依据各级相关的制度和规范要求上报申报、立项、结题、经费使用审签等工作进行管理;项目主持人(项目课题组)对科研项目甄选、设计、研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项目完成的效果、效率等工作负责;审计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但在实际运行中, 科技处对经费的前期分配、耗材、使用以及项目进度有把握, 而在使用中财务部门审核时, 却没法根据项目进度了解经费使用的详细情况, 有时候财务履行的仅仅是大出纳的功能,由此造成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的人为割裂, 存在“ 管项目的不管经费” 、“ 管经费的不管项目” 、“管审计的既不管预算也不管项目”的现象。科研项目的预算信息、进展信息和财务开支信息在校内各部门之间未能做到及时、全面共享,这就给项目管理留下真空, 容易造成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混乱。
3、科研项目重项目申请,轻跟踪管理
科研课题立项数量及经费额度已成为各高校科研能力排名的重要指标之一, 教师职称晋升也将此作为一项重要考核依据, 因此, 各高校及相应科研职能部门对每年争取到多少科研课题,及其级别是有无突破,经费到位多少、增幅相当重视,不跟踪评价经费的使用情况,导致出现课题立项后,不重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经费下拨进时,很多项目负责人认为: 钱是自己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经费使用随意、违规的情况发生也就在所难免。有时课题预期成果根本达不到,验收时, 由于缺乏一整套较为完备的评价体系,对于不能按时按质结题的项目, 国家目前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惩治, 导致课题约束力不够, 尤其是一些横向课题, 本身科研价值体现不够高, 加之企业以利益为导向, 最后很多科研项目结题时不了了之。
4、科研资产重复购置,难共享。
高校利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都应列为国家财产,必须纳入高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但客观上存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私有化”的问题,目前许多高校建设了一大批条件成熟的研究平台,集合高尖的科研设备,科研项目组成员视为已有,不愿意共享或提供服务,刺激了设备重复购置,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使用率低。
二、意见及建议
(一)学校层面
1、完善科研业务管理制度
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以制度和预算为主要手段,通过规范和约束高校科研经费运行,维护资产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科研事业发展目标的实现。高校根据文件内容,结合制度设计的原则要求:(1)全面性原则 制度应贯穿全过程,从课题的立项时预算编制,到结题后的资产管理、项目的绩效评价,涉及的对象包括人、财、物等方面。(2)制衡性原则 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不是简单依靠某个部门来实现,在对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应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3)适应性原则 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合自身需要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并不断进行修正、补充,保证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有效。(4)成本效益原则 权衡实施成本,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2、营造良好的管理理念
有好的制度还应树立规范和适度的科研经费管理指导思想。科学研究是对科学的探索,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成功与失败在所难免,学校一方面要用制度保证科研经费合理、有效的使用,另一方面对科学研究应有宽容的心态,寻找制度规范化与学术自由度之间的平衡点,促进高校科研事业积极向上发展。
3、完善信息系统建设,防范管理工作漏洞
科研管理工作信息是非常大,以广东省属高校为例,其信息系统不仅涉及科学技术部国家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广东省科技厅科技业务统合管理系统、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和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等19个系统,此外还涉及到学校委托科技公司研发的科研管理系统。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使其功能布局涵盖业务管理、科研门户、评估决策、科研统计和保障平台,其中业务管理包括科研办公、科研队伍、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知识产权、获奖成果和学术活动等核心内容。用以组织、调控不同层面的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科研管理上的效率,优化科研管理上的运作流程。
4、规范项目资产管理
国家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归项目承担单位,必须纳入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统一核算与管理。因此,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中另有规定除外,凡是运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单位用其他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样均属于国有资产。项目负责人必须配合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保管、维修、报废、报损、清查等工作,特别是在项目结题后,应及时做好资产清理、移交、保管人员变更等手续。同时针对利用高校科研经费按课题拨款、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现状,可实行现有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的办法,发挥本单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做好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转化与转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
(二)业务层面
从科研活动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结题三个阶段几个关键控制点切入,分析提出建议。
1、项目立项--项目预算编制与合同签订
建立完善预算编制的组织管理体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相关部门间应积极参与,科学计算成本。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新增了关于“成本费用管理”章节,指出“费用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高等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成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返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成本核算,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这项制度为科研经费成本核算提供了依据,主要是在间接成本方面,高校可将项目的大小、经费多少、研究队伍规模、研究时间长短、占用资源多少等制定相应的权数,依此计算项目间接成本,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项目细化、数据准确。在科研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应当认真分析研究,慎重对待,必要时,应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
2、项目实施--项目执行与调整
项目执行当中,组织各项科研活动,项目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与项目负责人的沟通,运用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了解项目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对预算目标的影响,采用恰当方式及时反馈,促进科研项目预算目标的实现。预算应当保持稳定,不得随意调整,由于科研环境、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发生重大差异,确需调预算的,应当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3、项目结题--验收与评估
科研项目在结题时留下结余资金是高校科研项目普遍存在的现象,这原因有多种,如科研经费拨款不及时、预算编制不精准等,相关文件都规定,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财政。但实际上是,科学研究是探索未知,不断发现、不断探索的过程,有自身规律,而科研经费是靠老师申报争取来的,每年收入很不稳定,为了有稳定的、连续的科研经费作支撑,为了后续科研出现结题不结账情况普遍存在。学校应寻求政策支撑,结余经费的分配兼顾国家、学校、个人三者的利益,合理确定分配比例,统筹安排,使之为今后科研工作服务,也以解决结题不结账情况。
科研项目的评估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预算执行率、经费支出管理、项目成果转化为主的定量分析指标,配以资产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对学科发展的推动作用及国际影响等定性指标辅助,对科研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
总之,建立适应科学研究发展规律、相对灵活的管理制度,完善科研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强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促进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