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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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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篇1

根据主任会议的安排,我们这个调查组从10月13日至15日对全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我们听取了区司法局的汇报,还先后深入到黄金、桥头、四把、宝坛、乔善等乡镇,通过召开有乡镇有关领导、司法所所长、中小学校长、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2001年6月,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我县“四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决议》要求,随即健全组织网络,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抓紧落实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和骨干培训工作,及时征订发放教材、光盘、挂图等各类宣传教育材料,广泛深入地进行了宣传发动,认真落实了前期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心,以服务县委“11237”工作新思路为目标,努力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坚持面向群众、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指导全区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在“三五”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增强和提高;各级政府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8月,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我县召开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现场会议,我县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概括起来有三个特点:

1、领导重视。从我们调查到的情况来看,我县从县四家领导到部委办局领导以及基层领导对“四五”普法工作是重视的。在“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启动之初,县里就及时调整健全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四家班子分管领导担任,县委办、政府办、政法部门、主要执法执纪部门和工青妇等24个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委宣传部、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日常事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行政村也相应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形成了环环紧扣,层层落实的格局。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后,我县于2001年9月14日召开了全县“三五”普法总结暨“四五”普法启动工作大会,明确提出了开展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当作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了县、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在全县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同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宝坛乡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还安排三千元普法经费。由于各级领导重视,促进了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扎实而富有成效地开展。

2、措施得力。我县的“四五”普法工作有一个好的规划,明确了普法的重点对象和学习的重点内容,目标明确、突出采取四种形式和五个结合狠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四个形式即①是以“培养典型,以点带面”的形式,促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②是以专业法培训的形式,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③是以法律知识竞赛及宣传月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④是以媒体传播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宣传阵地。五个结合即①是坚持把普法同“严打”等专项整治斗争相结合。②是坚持把普法同调处“三大纠纷”、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相结合。③是坚持把普法同行业依法治理相结合。④是坚持把普法同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相结合。⑤是坚持把普法同“项目建县迎两节”相结合。同时,加强了人大和社会的监督力度,保证了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效果明显。从调查的情况看,实施阶段工作势头较好,效果明显。一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去年对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的24个政府职能局正职人选和县委组织部公示拟任的86名正乡(科)级和副乡(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2001年以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已有2、8万人次参加了年度普法考试,普法“三率”(参学率、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达到上级要求。县里还不定期地举办副经理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为单位及乡镇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等,促进了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二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所突破。到目前为止,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总人数达221人,有效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法制教育工作体系,全县小学三年级以上的中小学生普遍受到法制教育,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三是公民法律意识、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参与民主管理、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县坚持实施“八个一”工程,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聘请一个农户常年法律顾问“送法进万家”活动,各乡镇聘请农户常年法律顾问农户占全乡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效果特别突出,如2003年黄金寨卜大桥建成后,因施工方原因造成黄金镇寨根屯400亩农田无法耕种,该屯群众放弃扣押近在咫尺的施工方的机械设备,而是通过法律顾问诉南宁某工程建筑公司民事损害赔偿,历经一、二审,该屯终于通过法律途径赢回了17万元农田损害赔偿。群众尝到了法律的甜头,如今寨根屯村民做什么事都想一想是不是合法了,村上原先带头打群架的路振文现变为带头执行法律、依法办事的标兵,全屯今年的农业税一天就能收齐了。

依据调查情况,调查组认为,自治县政府对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贯彻落实是重视的,全县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是好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学法用法初见成效,调查组表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进程的加快,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是乡镇司法所人员少,普法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我们调查到的五个乡镇每个乡镇司法所现仅有一人,平时单应付处理纠纷就忙不过来,特别像四把这些大乡镇,人口4万多,前两年司法所还有2-3人,去年后仅一人,地门支书,县人大代表廖乐反映,群众要求司法处理纠纷要排队,容易导致一些矛盾进一步激化,也由于司法人员下去处理纠纷,平时群众到镇政府找,司法所经常是关门的,群众误认为司法人员病或其他原因呢!有时学校要求去上课都难以安排时间。

2、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式。从总体上看,“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能做到声势大、措施力、开展面广、形式新、效果好,是“一五”、“二五”及“三五”所不能比拟的。但工作发展也还不够平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开展得比较好,企业和部分交通不便的村屯则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中较难开展。例如四把镇,由于供销社已名存实亡,还有化工厂和化建厂也承包给个人,这一社两厂的普法工作很难开展。

3、是经费不足。由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多,我县财政县乡财政都十分困难,经费不足仍将成为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普法办没有法制宣传专用车,没有专用的声像器材,桥头镇全镇共用一部吉普车,小煤窑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交通工具缺乏导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能平衡发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死角和盲区。

4、是还存在部分单位领导和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思想上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现象。黄金和下里等乡镇的个别领导对县普法办要求干部职工个人出钱征订的普法材料和考务费有看法,认为是增加干部职工的负担,工作配合得不够。

三、几点建议

1、依法增加和壮大基层司法人员和法律宣传队伍。

2、普法重点应面向农村和基层。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针对农村、农民的特点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要切实加强城镇居民、乡村农民、外出打工人员、企业下岗人员中的普法工作。

乡镇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城乡环境、构建文明为目标,按照城乡联动、以城带乡,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违章建筑活动。改善、提高全县城乡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清除违章建筑物,遏制违规建设行为,理顺建设管理程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县城规划区。

2、工业园区规划区。

3、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村庄规划区。

(二)工作重点

1、清理未经规划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和各乡(镇)政府批准的影响道路通行,影响市容街貌村容的违章建筑和构筑物。

2、清理侵占绿地和强占道路红线的违章建筑和构筑物。

3、协助国土、交通等部门清理影响市容街景、镇容村貌的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垃圾收购点、煤场。

四、职责分工

(一)县城规划内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由规划局负责,法院、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局、公安局、街道办、城关镇政府、八里镇政府配合进行整治。

(二)工业园区内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规划局配合进行整治。

(三)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由各乡(镇)政府负责,规划局配合进行整治。

五、实施步骤

全县城乡规划区违章建筑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4日—3月5日)

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5日—9月30日)

1、清理清查。对城乡规划区内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拉网式清查并分类登记,提出初步整治措施。

2、整治违章建筑。对确定的违章建筑物,采取教育引导、自行拆除、依法强拆相结合的办法。凡需强拆的违章建筑物,要启动依法拆除程序进行拆除。

3、工业园区内的违章建筑物,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确定建筑物的合法性,确属违章的建筑物,由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发拆除通知书,规划局配合进行强拆。

4、各乡(镇)政府清查出的违章建筑物,由各乡(镇)政府负责,规划局配合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5、在强拆过程中出现无理取闹,阻碍工作开展的,由司法部门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三)验收巩固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各责任单位在11月5日前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城乡规划区违章建筑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制定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健全长效管理措施,教育广大群众学习规划,执行规划。

3、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县城乡规划区违章建筑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清理清查、集中整治的高潮。

乡镇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篇3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六进”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六进”工作目标,县依法治县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六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打基础。

为全面推进普法各项工作,自年初起,县依法治县办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县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六进”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20*年度乡(镇)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六进”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20*年度各乡(镇)县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六进”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五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活动要旨,加强了工作指导。

(二)抢抓时机,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和当前春耕农忙的需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县依法治县办以地区组织开展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切入点,组织人员配合地区“三下乡”宣传组到县城集贸市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规宣传活动。

二是以“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3月18日至23日,公、检、法、司、工商、统战、农业、教育等20余个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前往各乡(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送法进巴扎”活动,印发了《公开热比亚·卡得尔反动恐怖行为的材料》和《关于3、14打、砸、抢、烧事件真相揭露》宣传单,并对此等事件录制成磁带,在人多聚集地巡回播放,进一步揭露了分裂分子和分子妄图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丑恶嘴脸,提高了广大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时,还向广大群众面对面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农作物种植技术及科普知识。

三是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为把“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六进’工作作为法制宣传主题的”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县依法治县办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对“法治宣传进巴扎、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及法律进工地、进宗教场所”等法制宣传活动进行了系统安排;以悬挂法制横幅、设立咨询台、开办法制宣传专栏,播放典型法制案例等多种形式,利用每个星期天,组织70余家行政执法机关、涉农部门轮流开展专业法、部门法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四是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针对民工劳资纠纷增多,民工维权难的实际情况,县依法治县办于20*年4月10日下午,组织县建设局、司法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等单位15名法制宣传员,到县胡杨林管理站家属楼建筑工地上,专门为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积极为广大民工宣传维权法律法规。

五是认真组织做好全县各单位公职人员20*年学法考试,指引各单位认真落实“一月一法”、“一法一考”制度。

六是开展了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法制讲座。

通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

(三)规范工作,加强培训,进一步推进“法治六进”的深入开展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六进”工作,依法治县办精心编制了《20*年---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六进”工作台帐》,进一步规范普法各项工作。同时,依法治县办围绕“法治六进”工作标准,对每一“进”所建立的各项机制和各项制度做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

二是举办县“法治六进”骨干培训班。全县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共有八十余个单位、部门106人参加了此次“法治六进”骨干培训学习。培训期间,主要针对“法治六进”实施办法、工作标准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六进”工作台帐》进行了详细讲解。最后,并进行了“法治六进”相关知识测试,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地、县“法治六进”活动实施意见,依法治县办根据地区分配给我县的“法治六进”创建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各牵头部门“法治六进”创建活动年度任务分配表,对“法治六进”20*年---2010年的创建任务按年度进行了分配,明确了“法治六进”活动中开展创建每一“进”的单位名单,定期开展工作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达标工作。

四是召开县“法治六进”牵头单位工作汇报会。

(四)加强督导,强化考核,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对20*年第一季度“五五"普法和“法治六进”工作进行指导并对阶段性工作下达了督查通知。4月下旬-5月初,依法治县办组织县“五五”普法督导员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102个单位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六进”工作进行督导。并制订下发《关于1—4月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六进”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

二是为做好迎接全国、自治区及地区将于20*年7月和10月对贯彻"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六进"及"法治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抽查验收,依法治县办制订《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全国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及自治区“法治六进”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三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中,与县政法委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半年考核。

二、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1、健全组织,提高素质,规范工作。一是强化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为让人民调解深入基层,更贴近群众,我县本着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强化基础的原则,认真规划设置辖区内的调解机构,多层面搭建调解机构网络平台,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普遍建立了调解组织。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4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30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委会7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19个。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978人,其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67人。二是提高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1月21日,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组建7人法律讲师团,利用8天时间,采取授课、考试方式,巡回对五乡三镇的基层调委会主任、调解员、普法专干、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了大规模的业务知识和法律培训。同时,根据今年村两委班子换届,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及时下发了瓦调委办[20*]01号《关于上报调委会组织及成员名单的通知》。据统计,今年共培训调解人员1222人,调整调解组织106个,撤换人民调解员209人。三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今年,司法局先后下发了瓦调委办[20*]02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瓦调委办[20*]04号《关于申报村级规范化调委会的通知》,对各级调委会创建规范化调委会做了统一要求,基层股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村调委会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县司法局将自编自印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司法局正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创建规范化调委会的各乡(镇)、村进行验收。

2、围绕平安创建,明确工作目标,发挥“大调解”作用。我县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为目标,按照“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的原则,认真组织排查,努力防止矛盾激化,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今年3月,我县以县委、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成立县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县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两个指导性文件,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城建、发改、经贸、教育、民政、人劳社保、卫生、环卫、国土、计生、工青妇等部门的“一把手”组成的县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五级大调解组织网络。同时,乡(镇)、村级调解组织,把一些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宗教人士、老法律工作者纳入调解组织,有效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上半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43件,调解成功740件,调解成功率达99、6%,防止民转刑案件10起47人。

3、突破经费难点,整合资源,保障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始终坚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主动出击,突破调解经费难点,整合现有资源,保障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局领导多次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协调县财政从20*年开始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年3月,由司法局拟定、县主管领导签批,县委、政府两办以瓦党办[20*]19号文件将《*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案一补”管理办法》下发到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和县直机关,按纠纷性质分别以10元、20元、40元和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的职能,组织司法所对乡(镇)、村、组调解人员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进行业务培训,调解培训及资料费每年投入一万余元,以保证调解人员每人每年都至少培训一次,提高了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以更好的适应新时期调解工作需要,真正达到善调能防。三是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倒扣分,直至"一票否决",其中调解经费被列入各级政府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工作。1-3月份,我们根据县委工作安排,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摸排查工作,制定了摸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对2004年以来的182名刑释解教人员及1990年以来的162名危安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摸排查,一一进行核实,完善档案。同时,我们还与各乡镇签定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转化维稳责任书,再由各乡镇与各村及刑释解教人员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对一级,层层帮教的转化体制。

(三)队伍建设工作

1、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教育工作。二是完善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并对本周工作提出计划。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双语”学习制度,购买“双语”教材,聘请老师利用每周四上午进行双语学习,下午进行政治及业务知识学习。四是建立领导到各乡镇轮流接待日制度,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将司法所人员交由乡(镇)政府管理,由乡(镇)政府对司法所人员到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当月将情况汇报给我局,有效提高了司法所人员工作效率。同时,为缓解我县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经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协商,由乡(镇)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基层司法所搞司法行政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加强值班巡逻,做好奥运安保工作。为确保奥运会的顺利举办,我们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建立了值班巡逻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所分配范围的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同时为了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每人准备了一根木棒,以防突发事件发生。还派出三名工作人员参加县上组织的民兵训练,参与全县范围内的巡夜及大清查工作。与其他政法部门组织督查组,每周下到各乡督查值班情况。

3、大力开展“平安单位”、“六型机关”建设,以全局带个体。以创建“平安单位”、“六型机关”活动推动司法局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门制发了《司法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量化工作目标,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科室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分解确定个人岗位责任,使工作职责具体、量化。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工作,推动了整体工作开展。

4、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抓党风建设促进工作作风改善。实施“五到位”,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到岗、责任到人,保持违法违纪投诉“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四)法律服务工作

1、公证工作。制定下发20*年度工作要点,下达工作指标,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积极选派公证员外出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业务能力。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规范收费标准,在公证人员中牢固树立“公正意识、诚信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公证队伍建设。上半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09件,其中民事案件70件,经济案件39件。

2、律师管理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我县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律师团”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二是我局针对我县涉法涉诉工作矛盾较突出问题,继续落实《*县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制度》,实行律师轮流到大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三是加强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与之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建立了监督惩戒制度,同时加大了对律师违法违纪查处力度。四是为了加强农村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县司法局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已提交县领导审查,将以县政府文件下发,该文件的出台,将对指导农村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帮助和支持。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为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33家,办理刑事案件21件,民事案件85件,仲裁案件1件,行政案件2件,非诉讼案件2件,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今年,我局加强了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双语”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强化办案质量。上半年,全县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家,民事案件82件,办理合同见证案件70件,调解纠纷17起,法律文书194件,解答法律咨询251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6件。

4、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一是结合宣传月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条例有进一步的了解,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法律援助

联络员,由村委会主任担任联络员,定期向司法所汇报所开展的工作;三是积极妥善处理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办理援助案件中,我局强化管理,公开办事条件,对外来务工人员及特困户的法律援助案件,特事特办,简化手续。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件,其中民事案件10件,刑事案件9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免费法律文书2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乡镇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篇4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突出抓好源头管控、过程管控、结果管控,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煤质管控长效机制,整体推动全县煤质管控工作,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控制源头、把住质量、管好流通为前提,以科学规划、集中经营、统一配送为根本,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为原则,通过确定煤质环保标准,完善优质煤炭配送网络体系,加大优质煤炭供给,加强清洁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建立散煤采购、运输、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最大限度降低散煤使用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通过1-2年时间,实现全县城乡散煤清洁、环保利用,有效降低散煤污染;建立煤炭专用市场、布设经销网点,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县、乡(镇)、村民用优质煤炭供应、派送、保障和监督网络体系,实现优质煤炭销售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1、按照《2020年州生态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完成煤炭管控各项指标。

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按照规划全面完成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炭二级配送网络建设任务。

完成时限:按照交办清单要求,按时限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

3、煤炭市场和各乡(镇)二级网点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由县工信和商务局对煤炭交易市场实行全程监控。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

4、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与县煤炭市场、二级网点签订四方监管责任书,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煤炭交易市场与优质煤供应企业签订中长期购销合同,从源头保证煤炭质量。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5、严格执行煤炭质量标准,全面落实煤炭抽检计划,加大煤炭质量监督抽检频次,及时向社会通报抽检结果,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违法行为。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6、坚决取缔无证照煤炭经营户,严厉打击各类销售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的违法行为。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7、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煤质检测能力建设,设立煤质检测机构,确保县具备煤质常规项目检测资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8、县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煤炭市场、二级配送网点及煤炭经营企业的动态管理,强化日常监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9、严格实行煤炭采购及运输报备制度。县煤炭交易市场按需求向县工信和商务局上报采购及运输需求,核准后,发放由工信、交通、交警联合签发的煤炭运输专用通行证,坚决查处无专业通行证运输煤炭的行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支队

10、按照《储(售)煤场地整治标志》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整治完善煤炭交易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扬尘防治、场地硬化、喷淋设施、污水沉淀等环保设施。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1、不折不扣落实煤炭检查站卡口或视频监控检查制度,加强驻卡值守,对运煤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禁运输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的车辆进入辖区。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和商务局

12、实行运煤车辆“两证一票一单”制度(“两证”:煤炭经营户委托运输凭证或营运证照复印件,由县工信、交通、交警联合签发的煤炭运输专用通行证;“一票”:单车煤炭销售发票;“一单”:加盖有煤炭印签的煤质检验报告单)。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队、县市场监管局

13、严格执行“一级市场集中购进批发,二级网点统一配送零售”制度,二级网点销售的煤炭必须通过一级市场统一配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销售,建立购销台账,实现来源可溯、质量可控,从根本上杜绝劣质煤炭销售经营问题。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和商务局

1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的违法行为,对销售或运输劣质煤炭的经营户处以同等货值3倍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此充好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陪罚款。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依据《公安安全保护条例》,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货车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重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队

16、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个体经营户和居民住户的生产、生活用煤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按照所在区域燃煤标准采购和使用一级煤炭市场或二级网点统一销售的达标煤炭。对采购、使用和销售的煤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炭,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进行处罚,并公开通报曝光。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17、加大煤质管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市场建设、卡口管控、检测能力、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优质煤销售差额补贴等经费。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财政局

18、落实煤质管控主体责任,同时强化分级管控,靠实乡镇村一级煤质管控属地管理责任,做到监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19、以县生态环境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为基础,从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脱离原岗位,组建固定的煤质管控联合执法队,具体负责采购、运输、销售、配送、使用各环节、全过程的联合执法任务。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0、在全县执行现有无烟2号煤标准(挥发分≤12%、全硫≤1%、灰分≤30%)的基础上,扩大无烟2号执行范围,将三十里铺镇扩大为无烟2号煤标准执行范围,加大联防联控力度,防止有烟2号煤倒流县。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开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1、对反映的以次充好、扰乱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的线索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打击。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公安局

22、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加大环保型煤、无烟2号优质煤使用的宣传推广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环保型煤、无烟2号优质煤炭。强化信息公开,对劣质煤炭抽检、查处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实行有奖举报,公开曝光查处销售、运输、使用劣质煤炭的典型案件,引导全县形成自觉抵制劣质煤炭的浓厚氛围。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开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23、对中央、省级环保督查反馈的煤质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销号。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四、工作职责

1、各乡(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支持和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煤质管控工作,确保按时限和要求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县工信和商务局严格落实《州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发挥牵头职能,强化统筹协调,督导各乡(镇)进一步规范完善煤炭交易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建设。督促各乡(镇)彻底排查煤炭交易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对相关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挂牌督办。

3、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民用散煤使用标准,按照年度煤质抽检计划,加强煤炭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抽检结果,依法查处无证零散经营、销售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等违法行为。

4、县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进一步规范煤炭交易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环境设施建设,对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督促完善环评手续,监督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对煤炭使用单位(企业)煤炭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合格质量标准煤炭的违法行为。

5、财政、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据《州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省、州、县相关文件明确的任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煤质管控工作。

乡镇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篇5

-××年,我县的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法建办的精心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四五”普法任务,连续四年获全市年终考评第一名,县委、县政府××年又被省法建领导小组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为我县打造“经济强县、文明开放大县、生态环境美好县”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一、夯实工作基础

(一)健全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于年在总结“三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县法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后逐年根据人员变化及工作要求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目前,领导组成员单位已从最初的个增加到个,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到人。同时,全县各普法单位也相应调整充实了法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组建了法制宣传员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县“四五”普法讲师团有兼职讲师人,确保了全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为“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科学规划。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精神和省、市“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我县“十五”规划,在总结“三五”普法经验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宜宾县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宜县委发[]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宜县人大发[]号)和《关于印发-××年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县规划的通知》(宜县府发[]号),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划、决议和决定,明确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的目标任务、措施方法和实施步骤。除总体规划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还要根据《规划》实施进度及新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意见,使五年工作目标与年度安排有机结合。

(三)落实工作经费。“四五”普法《规划》中对工作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县财政按全县总人口人平元至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至××年,仅县财政的年普法经费预算就已达万元,基本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各级各部门在将普法经费纳入预算的同时,还根据普法工作的实际需要,最大可能的保障普法经费支出,从而为“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和物质支持。

(四)实行目标管理。“四五”普法一开始,县委、县政府就与全县各普法单位签订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四五”普法工作中的目标任务。从××年开始,县政府决定把“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予以考核,做到与政府其他中心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今年,县政府又进一步将“四五”普法纳入政务目标重点督办事项,做到每月检查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同时还建立完善了普法工作的领导机制、通报督查机制、考核评比制度、监督制约机制,使“四五”普法责任更加明确,真正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重视宣传发动。年月,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工作启动会和乡镇“四五”普法骨干培训会,月和月又分别举办了县级企业单位和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四五”普法骨干培训会,三期培训班共培训县级“四五”普法骨干人。全县个乡镇和个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也及时召开了“四五”普法启动会,开展了骨干培训工作。仅年,全县就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期,培训普法骨干名,为“四五”普法的全面开展准备了雄厚的骨干力量。同时,全县上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四五”普法启动年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县“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组织普法资料。为使干部群众在“四五”普法中学习有资料,我县除积极征订了《婚姻法基础知识问》、《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行政许可法实用解答》和《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问答》等普法书籍外,全县各级各部门还根据实际,组织编印了大量普法知识宣传资料和手册。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县法建办于××年以领导干部为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选编及知识讲座》和今年月以广大农民群众为普法重点对象的《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汇编》。

二、全力推进实施

(一)重点突出。

⒈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首先根据中组部、、司法部《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宜宾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宜县委办[]号),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与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励挂钩。其次,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不得少于次;县人大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委党校将普法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保证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的落实。第三,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其中-年,县级领导分期参加了市上组织的以《行政许可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培训;年月,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余人集中听取了法学专家刘铁主讲的《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年月和××年月,分别组织了名县级机关行政“一把手”和名乡镇党政“一把手”到宜宾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一是配合县法制办《行政执法证》年检,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培训;二是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每月不少于次的集中学法制度,做到了学法有计划、有记录、有考试、有评比;三是加强普法师资培训。每年在积极完成省、市送培任务的同时,还结合当年学法工作需要,大力举办普法师资培训,仅××年的《行政许可法》,我县就举办了师资培训班期,培训师资力量人。

⒊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教育作用,全县基点校以上学校均建立了法制教育馆(室),配备了法制教育副校长和辅导员,做到了法制教育内容、课时、师资、教材、领导“五落实”。通过法制课、法制讲座、主题班会、法制文艺、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同时,相关部门还通过多种形式配合学校开展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县法建办、安帮办组织服刑在教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县法院将法庭开进校园,用真实的案例和司法活动为青少年学生上法制课。县检察院在全县中小学建立了个“青少年维权岗”。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仅县法建办、安帮办组织到学校开展的“送法进校园”和“现身说法”活动就达场次,涉及学校余所,直接受教育学生达万余人。此外,去年月还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了以“法律在我心,当好小公民”为主题的“法制杯”征文比赛活动,共收到优秀比赛征文余篇,名学生和名指导教师获奖。同年,以县中学生编排的青少年法制题材话剧《枯木》,在全市“五粮液杯法治之光”大型法治文艺汇演中荣获三等奖。

⒋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流动人口的学法用法。一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县法建办每年都要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宣讲活动;二是认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竞赛、考试,加大对企业职工集中学法活动的检查、考核,努力使企业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县法建办在企业对职工流动人口开展法制教育的基础上,通过举办法制夜校等形式加强对企业和社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措施得当。

⒈抓检查督导。县法建领导小组每年都要组织严格细致的年终检查考核,在此基础上,去年-月又组织了全县“四五”普法中期自查,对前四年我县开展“四五”普法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认真总结了“四五”普法前期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并对不足之处进行了及时的完善和补充,极大地提高了我县“四五”普法工作质量。

⒉抓典型示范。我县确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县级示范点有乡镇个,县级部门个,县属企业个,学校所,村(社区)个。各普法单位也确立了相应的示范点,按照“分级指导、重点联系”的办法,努力提高示范点质量,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⒊抓创模评比。为更好地发挥普法和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从××年开始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普法和依法治理模范单位创建评比活动。各普法单位热情高涨,工作更加扎实、深入,通过县法建领导小组验收,全县已有个乡镇、县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普法和依法治理模范单位”。

(三)形式多样。

⒈送法下乡活动内容丰富。“四五”普法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法下乡活动。县委、县政府自××年开始,在送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的基础上增加了“送法律”一项内容,成为送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年开始,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组织了助农增收巡回宣讲团,已连续两年在全县个乡镇开展政策、法律宣讲活动,县普法讲师团讲师、律师、法律工作者到乡镇、农村、社区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先后有多人次深入农村和社区宣讲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县法院将法庭开到农家小院,并邀请周围群众参与旁听,普法效果十分明显,仅观音法庭就审结此类案件件,受教育群众达多人次。

⒉以考促学、以赛促学成效显著。××年我县组织了以“”暨纪念《宪法》颁布周年为主题的法律知识竞赛,全县有万余人参加了法律知识笔试竞赛,试卷回收率、合格率均达℅,组织有个单位参加《宪法》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抢答赛,通过县内竞赛选拨的代表队在全市竞赛中荣获全市第一名。××年月,举行了《行政许可法》电视知识竞赛,并通过电视直播在全县掀起了《行政许可法》学习热潮。××年月,组织近万名群众参加了全省百万公民《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知识竞赛。××年月至月,全县余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全省“四五”普法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以赛带训”、“以考促学”的办法,充分调动了全县干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提高了学法质量,增强了学法实效。

⒊“”法制宣传活动有声有色。从年开始,每年的月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四五”普法期间,我县各级各部门已连续四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领导发表电视讲话、举办大型街头法制宣传、张贴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丰富了活动内容,确保了“”法制宣传活动深入人心。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⒋法制宣传密切联系实际。一是全县各地在“四五”普法中形成了针对性强、富有特色的宣传方式。如隆兴乡组织的“科技法制服务宣传队”;安边镇的黄江林村将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日定为“村民学法日”等。二是充分发挥普法工作的教育、引导、服务、保障功能,积极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在“非典”期间,及时编印发放了《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手册;在向尧和羊石两村的接管建、泥溪嘉岷堤修建、喜捷红楼梦酒厂改制、李场大塔纠纷调解、宜水高速路修建、向家坝工程移民等工作方面,我县都组织了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普治并举。

“四五”普法期间,我县以提高全县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全力推进以乡镇依法治理为主体、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基层依法治理为核心的三大系统工程,按照“加强示范点建设、整体推进依法治理进程”的工作思路,我县确定了“四五”普法期间全县各类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个,进行重点指导和培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在示范点的带动下,截止目前,全县依法治乡镇个,达℅,依法治村个,达℅,依法治社区个,达℅,依法治企个,达℅。

⒈依法行政有了新提高。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为加快依法治县进程,我县将依法行政作为重点,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带头和表率作用。一是全县个行政执法部门都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责任追究、执法监督、内部会审、奖惩等十余项制度,广泛接受群众和上级的监督检查,保障行政行为公开、公平和公正。二是严把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关,县法制办每年都要开展《行政执法证》年检,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三是结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先后两次的彻底清理,并将予以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集中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四是县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设立机关作风投诉电话和开展“下评上、民评官、企业评机关”的行风评议活动,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纠错力度。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县工商局××年通过依法办理孔滩镇假种子案,为余户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⒉依法治乡镇有了新成效。一是县委、县政府于××年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行乡镇政务村务组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宜县委办[]号),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二是针对农村税收征管、土地流转、计划生育、种子市场、民间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在治理效果上很下功夫,切实解决了大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问题;三是各乡镇人大加大了对基层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每年评议两个以上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站、办、所,有力促进了依法治乡镇工作的不断推进。

⒊依法治村有了新突破。我县于××年率先在全市总结推出了农村普法“五个一”工程,即建立一村一个普法辅导中心、一村一个学法活动室、一村一个法律服务接待站、一社一名法制宣传员、一户一名法律明白人。在此基础上,还在普和、八一、大明三个市级“三村建设”示范村创造性地开展了“法治示范家庭”创评活动,首批户“法治示范家庭”通过验收,并由县委、县府命名并授牌。此外,在司法部、民政部于××年启动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我县高场镇大明村因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于去年月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⒋依法治校有了新进展。坚持依法治校与依法治教、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学校法制化教育管理水平。一是依法建立健全了包括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制度,完善学校依法管理。二是健全学校保护机制。通过完善教师聘用合同,成立学校调解委员会,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完善学籍管理、学生处分、申诉等制度,依法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三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开展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⒌依法治企有了新收获。一是以普法教育为基础,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完善企业现代管理制度,认真开展企务公开,落实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努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二是完善职工劳动合同,建立健全由企业工会、妇联、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解决企业人事、劳动争议;三是全县各重点企业都建立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把好合法关。

(五)注重创新。

当前是“四五”普法的总结和“五五”普法的准备阶段,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扩大和巩固“四五”普法成果,为“五五”普法的启动和实施打下基础是当前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我县以迎检宣传为核心,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编印了《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汇编》册,发放到每个乡镇、村、社和县法建成员单位,增强全县的“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实效;二是在县城制作设置大型法制宣传牌和灯箱广告,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三是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制作“四五”普法成果展板并相对集中展示,广泛宣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四是举办全县“四五”普法书画展,丰富全县法制文化。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四五”普法教育,群众在参与基层依法治理的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自觉纳税、实行计划生育、捐资助学、见义勇为等事例越来越普遍。群众法制观念的增强,对各级干部依法办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百姓学了法律知识,遇事找法靠法,基层工作好做了,但在管理和执法中,政府严格依法办事的压力也更大了。“四五”普法的实施让各级领导干部体验到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更加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这项工作的发展。同时,各部门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有力推进了全县的法治化进程,促进了我县的投资软环境建设。

(二)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领导依法决策,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为了保证政府依法决策,县政府还聘请了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并要求律师、公证员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切实保证了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通过采取教育和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办法,切实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等不正之风,提高了全县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普法依法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了法制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通过依法治乡镇,推动了文明村镇的创建活动,通过依法治企、依法治校和行业依法治理,推动了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社会扶贫济困、惩恶扬善的良好风气得到弘扬,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恶习陋习和各种不良文化现象得到了进一步治理和清除,净化了社会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多样化,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调动了群众自觉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四五”普法期间,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多次开展大规模的“严打”、“禁毒”、“整规”等专项法制宣传,强大的宣传攻势,对犯罪分子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在基层依法治理中,依法规范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将各种社会矛盾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了民间纠纷激化和矛盾纠纷升级。针对工程建设和企业改制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县充分运用了法律工具进行化解,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了县城经济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⒈极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从而影响了这些单位和部门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

⒉在“四五”普法整体推进中仍存在薄弱环节,民营企业职工、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以及边远贫困乡镇群众的普法教育,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更加切实有效的途径。

⒊普法经费不足,基础设施较差,单靠地方财政投入难以充分保障。

⒋普法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普法教育载体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

五、今后的打算

⒈充分作好“四五”普法的迎检准备工作,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的成效和不足,为启动“五五”普法作深入调研。

⒉在继续抓好各类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的同时,积极探索覆盖全民的普法教育新途径,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⒊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在巩固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抓好深化和延伸,不断提高治理质量和水平。

乡镇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篇6

关键词:和谐社会;依法行政

桓仁满族自治县地处辽宁东部边陲,面积3547平方公里,人口30万,下辖12个乡镇,一个矿区管理委员会,109个行政村。多年来,随着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公民民主意识的增强。自1999年以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始终把加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县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效果。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 基本做法

该县在推进乡镇依法行政工作中采取的主要作法是:

(1)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将推进乡镇依法行政作为县政府重要工作来抓。

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经常,最广泛,最直接。其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和执行,直接决定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推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县级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为加强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领导,该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由法制办具体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评议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县政府制定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并要求乡镇政府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情况的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在工作中把依法行政摆到了重要位置上,使全县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系统地开展起来之后。县政府又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决定中明确以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目标,以三个有利于为行政执法的根本标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立健全立法、执法、监督、保障四个工作机制。

(2)规范乡镇政府行政行为,将乡镇整体工作纳入依法办事轨道。

县政府首先抓了先学法再办事和坚持依法定程序办事两件事。要求各乡镇政府在开展各项工作前,要先研究法律,搞清执法程序,然后依法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法。

严格依法办事,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有的乡镇为了依法合理地解决复杂疑难问题,找到县有关部门帮助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乡镇主动依法行政,有关方面支持乡镇依法行政,从而提高了乡镇处理实际问题的合法性,乡镇依法处理实际问题的水平在不断提高。县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县政府依法行政程序规范,编制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程序及程序图,发给乡镇政府,供他们参照运用。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帮助乡镇站、办、所健全了执法制度和程序。从而实现了行政管理法制化,执法活动程序化。乡镇政府按县政府的要求在执法部门中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将法律赋予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负责人、承办人、工作程序、收费标准、违规责任等通过公示板、广告牌向社会公示,增强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全县各乡镇随意行政的现象已基本杜绝,为民服务,文明执法蔚然成风,政府与老百姓鱼水关系逐渐加深,政府形象有很大提高。

(3)长期坚持法律学习、宣传,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和公民守法维权的自觉性。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关系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熟悉法律规范、创造依法行政氛围的基础工作,县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县政府认真按市政府的要求,注重自身法律知识的积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明确规定在每次会议上学习一部法律,现已形成制度。各乡镇政府也普遍建立了每周一次的学法制度。

为了使农民学法懂法,更好地监督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县政府给全县每户农民免费赠送了《常用法律汇编》和《农村科技知识》两本书。农民通过学习,法律意识提高的很快,常常拿着《常用法律汇编》与行政执法人员讨论,乃至上访论理,自我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县政府还利用县报、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县报长期开辟法制园地栏目,选载法律条文、法律解释和有关文章。县报全县每个农民一份,由县财政出资免费赠阅,真正达到了家喻户晓。县有线电视台每周制作一期浑江夜话节目,对执法热点问题进行报道评点,还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政府将学习、培训形成一种制度,一种风气。乡(镇)、村组开展了培养法律明白人活动,加强普法力度,提高公民素质。有的乡镇、村组、学校开展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知识竞赛。有的学校搞了小法官模拟法庭演示活动。通过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使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提高,营造了一个执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法律意识基础。

加强对全县乡镇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起器。县政府全面实施以宪法为核心,以公用法律和专业法律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把法制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提高乡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水平列为加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重头戏,加强了对其培训的工作力度。县委、县政府每年都举办乡镇领导干部轮训班,对乡镇法制干部进行培训。

(4)健全乡镇法制机构,充分发挥其参谋和助手作用。

为加强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各乡镇政府都建立健全了法制机构,组建了一支30余人的法制工作队伍。从而使全县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做到了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为了提高乡镇法制干部地位,有效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县政府明确规定,县政府法律制办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并要求乡镇政府也要这样做,所有政府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核,政府的重大社会经济决策,要认真听取法制部门意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他们要求全县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机构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优良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2 几点启示与建议

该县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和作法,这些经验和作法能给予我们一定的启示。

(1)加强乡镇依法行政,乡镇领导班子的法律观念要增强,认识要到位。认识问题不解决,依法行政工作就无法开展。基层政府的行政理念要从计划经济下的行政管理方式上转变过来。要从过去重管理轻服务转变到侧重服务上来。要寓管理于服务中,不断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

(2)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没有组织上的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就是一句空话。要注意发挥法制机构参谋和助手作用。行政执法人员只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把执政为民的思想落在实处。

乡镇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篇7

但是,笔者认为,乡镇人大这个权力基础也好,权力中心也好,在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四川省《主席团条例》等规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职责中,还必须同上下左右的有关机关组织打交道,还必须同人民群众加强联系。在这些交道和联系之中,联系最多最广泛最直接的是同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因此乡镇人大机关以及乡镇人大工作者必须明确和摆正同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才能更清醒地认识乡镇人大的自身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的自身作用,才能更高地树立起乡镇人大的自身权威。

县级人大同乡镇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指导的关系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本行政辖区内的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人大主席团的关系是法律监督关系和工作指导关系。这是由《地方组织法》第8条和第44条规定分别赋予给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各项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同时可以依法撤销下一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议。我省的《主席团条例》第9条又作出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工作接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同乡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关系,其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主要有以下二点:一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本级以上的人大的各项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势必对每个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二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决议、决定报送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制度,要认真审查各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是否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如有抵触,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撤销。去年以来,达县的赵固乡、米城乡、新进乡、石板镇在年初换届选举中选出的部分人大主席、乡长、副乡长因不合法,经达县人大常委会派员调查后,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依法撤销了上述四个乡镇的不合法领导人选。达县管村镇人大主席团今年对一煤矿股份进行确权并发出主席团书面确权决定,当事人反映到达县人大常委会后,领导十分重视,常委会主任亲自到该镇调查情况属实,当即指出该镇人大主席团越权行使,应当立即纠正,并指出该镇人大主席团近期开会自行撤销其决定。随后不久,笔者调查,该镇人大主席团撤销了此决定。

县级人大常委会同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的工作指导关系,其指导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是组织指导好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搞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同时指导好乡镇人代会的顺利召开;第二是指导好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七站八所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重要监督工作;第三是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联系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人大代表,并指导其开展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活动;第四是可分别通知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县级人代会或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五是由县级人大常委会适时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以及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第六是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逐步使其工作走向规范化;第七是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初可对乡镇人大工作发出考核意见,年终可给予考核奖惩或对工作最优者授予荣誉称号。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处在最基层,同人民群众接触联系的时间和机会最多最广泛,基层的工作任务繁重。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及其各工作委员会应当抽出更多的时间深入乡镇,监督乡镇人大依法办事,指导乡镇人大搞好工作,还特别要关心和鼓励乡镇人大工作者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乐于在人大工作岗位勤操劳,多奉献。乡镇人大工作者更要主动多向县级人大常委会联系汇报,主动接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工作才会更有起色,上下级人大的关系也会更加融洽。

乡镇党委同乡镇人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委要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党组以及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在依法进行职责范围的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定。”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和逐步完善起来的,是我国宪法确认的。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人民管理着国家事务的机关。因此,乡镇党委同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的关系应当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乡镇人大必须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乡镇人大工作者应当把自己的工作视为党委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党委也应当把同级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关心,研究和办理。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要主动争取和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一是乡镇人大工作者在思想上必须明确服从党委领导,“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必须坚持乡镇党委对乡镇人大的领导地位,必须自觉地把乡镇人大置于乡镇党委的领导之下,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应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独立地开展着,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汇报;如每年一次的人代会的筹备和召开,每三个月至少一次的主席团会议的重要内容,乡镇人代会和主席团的重要决议、决定,重要的执法检查,对乡镇政府的工作评议和对乡镇政府领导成员的述职评议等重要事项均应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取得乡镇党委的支持,甚至有些工作在进行中还需要乡镇党委去协调才会使人大的工作更完善、更满意;三是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的重要决议、决定中,特别需要动员全乡镇干部群众去遵守和实施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通过乡镇党委号召全乡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去模范地遵守和执行,这对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全乡镇人民群众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乡镇人大同乡镇政府——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关系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乡镇一级的政权机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在这一级政权机构中居于首要地位。同级的乡镇人民政府是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的,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向同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同级人大的监督。因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人大主席团同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只有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三套班子的领导者都明确了这个关系,摆正了这个关系,处理好了这个关系,才有利于乡镇党委的领导地位,有利于乡镇人大的权力发挥,有利于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笔者认为,法治国家并不是不需要老百姓守法,老百姓也要守法,而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更为重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官,其意义也在于此。乡镇人大监督同级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其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对乡镇人民政府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听取和审查乡镇政府的工作和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乡镇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依法撤销乡镇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四是有权罢免不称职的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五是可以向乡镇政府提出质询案,等等。

其二,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主席团会议上监督乡镇人民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听取乡镇政府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审查乡镇政府财政预算和部分变更后再向下次人代会报告;三是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答复;四是受理群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五是检查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情况;六是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对乡镇政府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等等。

其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参加乡镇政府的重要会议,向政府反映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等。

同志曾讲过,“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的工作,只是职责分工不同,目的都是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这种意义上讲,监督也是支持。”近几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日显成效,大多数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已经敢于和善于依法监督同级政府的工作了。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也自觉地主动地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主动同人大联系工作,沟通情况,共同承担起基层政权机构的重担。有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对乡镇政府和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对乡镇长、副乡镇长开展述职评议,有力地促进了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支持乡镇政府依法办事,提高了乡镇政府领导人员的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党委满意、人大满意、政府满意、人民群众也很满意。

乡镇人大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政治的融合与补充的关系

乡镇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篇8

[关键词]基层乡镇民主法制建设

[作者]××,男,××市××县委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对农村、农业和农民。国家和谐社会的构建,一个十分重要和不可忽视的是农村社会的和谐构建,而构建和谐农村社会,就不可不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这是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不断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现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和谐农村社会的基础。这中,乡镇村社组织又起着关键作用。

一、我县乡镇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现况

从我县乡镇村法制建设调查情况看,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乡镇法制建设有长足进步。表现在:一是乡镇村工作人员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增强,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的口号在宣传和标语时常出现并努力贯彻。二是乡镇村工作依法思考和依法运行已愈来愈受到重视。三是法律服务机构和途径增加,告状难,难告状的情况基本解决。二十多年的乡镇法制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群众在基层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民利行使,充分显示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整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版权所有

但是,通过调查,反映在新时期的我县乡镇村基层法制建设中,问题依然不少,有的甚至很严重,具体表现在:一是乡镇村基层干部及群众的民主法制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在决定和管理重大事务上议事不民主,理事无规章,决策无程序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在村务、政务公开方面,农民群众对农村大事参与和监督还缺乏规范;四是有的法律法规在农村没有得到认真的遵守和执行;五是不少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很薄弱。今年7月我县县委副书记黄天亮同志在全县法制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中也谈到,“我县“四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尚有一定差距,法制建设工作任重道远。其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村级领导班子法治观念较为淡薄,家长作风色彩较浓,村级财务和集体土地管理不规范。三是广大群众法律知识面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差,以访代法的情况仍普遍存在。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严峻。五是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社会需要和创建平安巫山、构建和谐巫山的需要。六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我县乡镇基层法制建设现状说明,基层法制建设随着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其任务是十分繁重的,这要求我们把民主法制建设全面落实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决策和管理中去,落实到各项制度和各项实际工作中去,进一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构建和谐农村作出应有贡献。

二、对我县乡镇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存在问题的分析

我县是一个农业县,人口的80%以上是农民,作为现时期的部级贫困县,处位山区,历史传统上就经济落后,文化开发滞后,传统的历史沉淀厚重。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了长足进步,但小农经济意识仍在一些乡镇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民中存在。小农经济意识作为封建社会的产物,会反映在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上。我县乡镇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展到今天而存在的问题,同样也受着这种观念的制约和影响。从我县基层法制建设现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改革开放力度加大,发展已成为第一要务的新时期中,一些乡镇干部对本乡镇村的经济发展不能适应市场,在市场经济中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和法律手段运作不知或不熟悉,还习惯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等靠上级和红头文件。二是封建的“人治”思想在一些干部身上存在,在涉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乡镇村基层组织和领导忽视民主管理,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家长式作风。我县“官阳事件”就是背离村民意愿,铲苗种烟的严重违法事件。三是农村封建宗族意识还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为,当事人双方出现纠纷时,不能用或不熟悉运用法律的手段和方法解决,而是靠宗族势力,人多势众,以势压人,以势压对方,至使矛盾激化,问题得不到解决。四是一些乡镇村领导和村民根本不学法,不懂法,更谈不上用法。五是一些乡镇村领导、干部和村民是知法犯法,无视法律的存在,天高皇帝远,啥也管不着,我县竹贤乡前任十位干部坐支、挪用公款、集体,就是知法犯法,顶风违纪。

三、对加强我县乡镇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加强新时期我县乡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笔者认为:

(一)乡镇社会稳定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目标。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法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平稳运行,为百姓谋利益。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我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的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我县农村出现的新问题。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从源头上防止和化解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种因素。积极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基层接访,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努力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对于治安混乱的村庄,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对“乱、瘫、穷、愚”综合整治。

(二)乡镇村社事务民主管理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核心。要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乡村,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农村财务、土地承包、村办企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宅基地划分等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要注意双向制约,不仅要“约民”,更要“约官”。要尊重群众的民利,建立健全村民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程序,凡是与村民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要进入民主决策程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我县金坪乡的“金坪九条”就是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议事制度典型,收到好的效果。他们的作法是:在“一事一议”兴办公益事业过程中,始终按照做好思想工作、选好村民代表、群众签字画押、指导分解任务、统一组织实施、公开管理资金、监督物资采购、工程竣工决算、建立管护机制等九条要求,一步一步稳妥地开展工作,使公益事业建设的过程始终成为保护农民利益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过程,实实在在、有章可循、有条不紊,保障群众当家做主。

其次,抓好“两个规范”。即规范干部行为:针对少数乡镇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干部行为。通过学习培训,加强教育引导,使乡镇村干部工作理念上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工作方法上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自身素质上由“经验型”向“市场型”转变。加强制度约束,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对规范干部行为的作用,把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公开、民主、规范”的轨道。规范群众行为:针对少数村民只要权利,不尽义务,重物质利益,轻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等问题,着力规范村民行为。按照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互约性原则,组成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遵规守章监督委员会,对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与村级系列文明创建评比活动相结合,与上级执法执纪部门检查相衔接,实施激励奖惩机制,通过精神和物质利益的双重引导,促使村民能够识大体、顾大局,依法支持村级两委的合法决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再次,乡镇村管理要抓好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针对少数乡镇村做决策由少数人“拍脑袋”,科学性、民主性差,盲目性、随意性大的问题,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要求,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对关系村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的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如各类经济合同完善、变更和解除,集体财产发包、处理,土地承包、财务收支等重大村务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制度。

(三)切实加强乡镇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教育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在加强乡镇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教育中,首先要抓好乡镇村级干部的法制教育。通过举办轮训班等各种形式,有组织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乡镇村级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提高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其次,要着力营造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采取村民夜校、集市咨询,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联户组织送法上门、电视广播专栏以案说法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在学法中守法用法护法。再次,加强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文明行业等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抓好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以推动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大农村普法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法律服务专线、法制文艺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使广大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加强对农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四)乡镇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能不能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至关重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制教育和援助。乡镇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弱势群体联系卡,有关部门要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问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务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部门要继续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改革完善领导方式,不断完善和改进决策机制,健全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切实加强“平安巫山”建设。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防范打击×××等分子破坏活动。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单位”、“平安社区”、“平安乡镇”等形式的基层安全创建活动。

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全县26个乡镇要建立运作规范的人民调解庭,要在村(居)委建立人民调解室,县法院和县司法局要主动当好业务指导。各乡镇要不断加强调解阵地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形成人民调解、治安调解、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