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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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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篇1

[关键词]风险建账风险风险控制

作为舶来品的“风险(risk)”一词,据艾瓦尔德(Ewald)考证,其源自意大利语risque,最初被理解为客观存在的危险,表现为自然现象。但是,现代人对风险的理解及其控制,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统计学、精算学、保险学、人类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对风险及其控制从自身学科出发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发表了许多有益于我们研究风险、控制风险的宝贵经验。但从笔者掌握的现有文献资料看,尚未见到有从会计学角度对建账风险及对建账风险进行合理控制的研究成果。基于此,笔者结合自己的学习和思考,对建账风险及其控制对策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建账风险的概念

“风险”被引入经济学范畴后,它的意思已不再是当初的“遇到危险”,而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或一定的条件下某个特定的主体由于遇到一件经济事件给自己造成破坏或损失的可能性或概率。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风险是指风险的不确定性,其产生的后果可能给特定的主体带来损失、收益或者既无损失又无收益;狭义的风险是指风险的可确定性,其产生的后果只能给特定主体带来损失、不可能给特定主体带来利益,只是其带来损失的大小具有不确定性。

笔者认为,建账风险可定义为由于会计主体在建账时给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或概率。建账风险属于广义的风险,建账可能给会计主体带来损失、收益或者既无损失又无收益。建账不及时、不规范,会计主体可能会受到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处罚,单位所有权人将无法准确、及时对单位的投资、融资进行决策。建账及时、规范,会计主体不但可以比较方便地得到税务主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及可以方便地享受税法规定的其他优惠,而且可以方便所有权人准确、及时对单位的投资、融资进行决策。

二、建账风险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分析

任何依法必须设立账簿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单位、需要建账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在设立之初,必须任用有上岗证的会计人员,根据国家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的有关要求,考虑到自身所处行业的特点,并结合自己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需要,购置所需的账簿或财务软件,建立账务系统。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建账。

概括地讲,建账风险有会计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及其他风险(比如:干部损失风险)四类。

会计风险,是由于建账导致的不能及时给会计报告的使用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信息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财务风险,是由于建账导致的不能及时给单位所有人提供赖以进行投资、融资决策的准确资料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税务风险,是由于建账导致的不能及时给税务主管机关提供真实、完整的纳税申报资料(包括会计报告、其他会计信息及税务部门需要的其他纳税申报资料)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其他建账风险,是由于建账原因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其他可能性,比如:干部损失。建账风险虽然有以上不同种类,但它们时常是相伴相生的。

下面结合建账风险的形成原因,进一步阐明上述风险,并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

笔者将建账风险形成的原因总结为以下四种情形:不建账,不及时建账,私设会计账簿,做成了糊涂账。

“不建账”,会给单位造成会计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及其他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依据这些法律,单位不建账的话,将不得不接受财政机关、税务机关的处罚;此外,单位的投资人将无法根据单位的现金流信息准确、及时地进行和调整投资、融资决策,这样,单位陷入较大的财务风险之中。一个不建账的单位,将无从考核其管理层的业绩,单位的内控制度也将无法生效。单位内的舞弊将不可能不存在。这将给单位造成其他损失,比如:干部损失。

“不及时建账”,突出表现为给单位造成税务风险。虽然会计法第3条规定各单位必须建账,但并未明确建账时限。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恰恰是依据这一条,税收征管法的配套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不及时建账,税务机关可以对单位的直接处罚依据为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即: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单位在申请办理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涉税事务时,将遭遇巨大困难,给单位造成损失。当然,不及时建账,同样可能给单位造成财务损失,因为银行等债权人无法知晓单位的经营状况和成果,是不会与单位合作的。

“私设会计账簿”,就是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即“账外账”,搞“小金库”。这种建账行为是违法的,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巨大。小金库的收入主要有两类来源:一是隐瞒不申报的应纳税收入(尤其是取得的现金收入),二是通过虚列的成本费用支出套取出现金。小金库的支出去向主要包括:小集体的福利、贪污行贿的资本。小金库的管理不可能透明、公开,往往批准动用小金库资金的仅有一人,管钱的和管账的也为同一个人。

“私设会计账簿”使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仅能根据“大账”(即法定账簿)对外反映。投资人将无法准确掌握企业的真实状况,尤其无法根据现金流量表信息进行投资、融资决策。国家税基受到严重侵蚀。一些干部卷入腐败的旋涡。“私设会计账簿”,将置单位于会计风险、税务风险、财务风险及其他风险之中。会计主管部门处罚“私设会计账簿”违法建账行为的依据是“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它不但要给单位以经济处罚,同时要给责任人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税务主管部门处罚“私设会计账簿”违法建账行为的依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它不但要给单位经济处罚(包括追缴应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应缴税款50%以上至5倍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卷入贪腐旋涡的硕鼠,将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做成了糊涂账”同样会给单位造成损失。一些新办企业在设立之初一时无法找到既精通财税政策又知晓企业内部经济业务及行业特点的财会人员,建的账运行一段时间就乱成糊涂账(许多中介推出了专门替人理账的业务,据说生意较好)。乱了的账可以请高人理清,但根据乱账作的决策又如何理清,根据乱账计交的税费又如何理清。可见,乱账是造成单位损失的又一建账行为。

三、建账风险的防范原则与控制对策

为了防范建账风险,必须明确建账原则。只有依照建账的一般原则建账,各单位才能合理控制建账风险,才能降低直至消灭建账损失。这是防范建账风险的基本原则。

建账的一般原则,应包括:依法原则,全面系统原则。

所谓依法原则,就是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置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不允许不建账,更不允许在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另外建账。

所谓全面系统原则,就是:各单位所设置的账簿要能全面、系统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单位投资人、经营层及财税主管部门提供所需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材料。同时,要结合各单位生产经营和经济业务的特点,使设置的账簿能够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貌。

为了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之内,各单位必须采取三个对策,以明确:用什么思想指导我们建账,用什么样的人担纲建账工作,用什么制度考评我们的建账。

(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诚信建账

既然建账工作会给单位造成诸多风险,可能给单位带来的损失不仅包括经济资源,还可能包括宝贵的人力资源。为此,一个单位的决策层必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用诚信建账的思想指导各单位的建账工作,而不能要求会计人员私设会计账簿,进行会计舞弊,搞贪污、行贿。

(二)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规范建账

建账工作,说起来简单;其实,并不容易。单位设立之处,可能由于知名度不高,一时招聘不到具有较高会计、税务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水平的人才;也可能由于知名度太高,找到了政策水平非常高、却动手能力欠缺的高才生,由于其不了解单位所在行业的特点和单位具体的核算要求,把账作乱了,成了一本糊涂账。各单位必须通过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任用既精通会计、税务理论又不眼高手底的人,按照会计法、会计制度、税法的要求,才能及时、规范建账。

(三)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考评建账

为了考察、评价单位的建账,单位所有权人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定期检查账目;单位更应该按照内部治理的需要,在董事会下直接设立内部审计结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考评,作到防微杜渐,不断把已建账维护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商业出版社,1999

[2]何永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条文讲解及实用规范、改革出版社,1999

[3]温亚丽,会计主管操作实务:建制、建账、核算、管理,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

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篇2

近年来,风险管理开始进入中国税务管理领域,衍生出“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它是指以最小的税收成本代价降低税收流失的一系列程序,是一种积极、主动的管理,能创造出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有效提升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本文从理论到实践,从国际和国内全新视角,进一步开拓视野,广泛借鉴国际上税收风险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探索构建乌鲁木齐市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对于有效推进和实施乌市税收风险管理,提高征管质效,降低税收流失风险,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税收风险管理包括税收流失的风险管理和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本文重点阐述税收流失的风险管理。

一、税收风险管理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源分布领域越来越广泛,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经济决定税源,税源决定税收,这是一个简单的税收经济学原理。但在实际税源管理过程中,由于受诸多客观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税源并不一定完全形成税收,从而导致客观税源决定的纳税能力与实际税收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差异,这种差异表明税源管理过程中事实上存在税收流失的风险。

根据《中国税务稽查年鉴》公布的,全国税务稽查数据显示的全国税收流失率,与同期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总额,可以推算出同期全国税收流失额。从数量上看,我国税收流失的总量逐年增加,近五年每年在3000-4000亿元左右,数额惊人。税收流失影响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弱化了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如何有效地减少税收流失,是理论界和各地税务机关多年来一直不断探索的课题。健全法制、完善税制,规范税式支出、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等等,其中最直接有效可控的措施,是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系。自20__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多次提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征管体系的要求,即“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信息管税”、“税源专业化管理”、“风险管理”的提出,为实施全面的税收风险管理做了技术、业务和理论的准备。可见,税收风险管理是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国际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是学习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与我国税收管理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处于起步阶段,在诸多方面尚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

(一)税收风险概述

1、税收风险及税收风险特征。税收风险是实现税收征管目标的障碍,是指国家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在系列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纳税人未全面遵从税法的情况下,形成的税收流失的可能性,使实际税收的征收结果与税收预期之间客观上发生偏差。

税收风险从狭义上讲,主要是指管理性税收风险,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纳税遵从风险,二是税收执法风险。本文研究的是纳税遵从风险,即由于纳税人对政策认识不足、工作疏漏等情况造成非故意性不遵从,纳税人利用自身信息优势等不正当方式故意或恶意不遵从,形成的税收流失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

税收风险除了具有一般风险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其独有的特征属性:隐蔽性和潜伏性,税收风险形成机制复杂多变,使得税收风险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察觉并加以管理。纳税人利用技术手段将税收显性风险人为处理为隐形风险,促使风险累积,导致风险压力,形成真正的税收流失;难于化解性,税收风险与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运行、税收制度、税收管理体制、管理能力及纳税遵从度等方面密切相关,使得税收风险的防范、控制、化解的管理难度较大;传导性,税收风险会在上级或下级税收之间传导和扩散,导致整个税收系统风险共担。税收系统又与社会经济紧密相关,相互影响、相互转化。所以,税收风险仍然是最为严重的社会性风险。

2、税收风险的分类及表现形式。税收风险的分类:按照风险来源,可分为税务部门税收风险和企业税收风险;按照风险的可测程度,可分为指标性税收风险和非指标性税收风险;按照风险等级评定,可分为一般税收风险和重大税收风险;按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分为纳税人风险,扣缴义务人风险,税务人风险,纳税担保人风险,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风险;按税收征管过程的具体环节,分为税务登记风险,财务核算风险,税源监控风险,纳税申报风险,信息报送风险,税务检查风险。

税收风险的表现形式:在纳税人方面表现为少缴税(可能是无意造成的,也可能是故意逃税),纳税人在技术上履行了纳税义务,但因对税法的理解不同,而可能在遵从上出现问题;在征税人方面,表现为税法缺乏透明度,税收征管方式发生了变化而纳税人并不知情等。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

1、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税收风险管理: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合理配置管理资源,通过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以及过程监控、绩效评估等措施,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的过程和方法。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管理科学和现代税收管理相融合的一个产物。

2、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论来源。风险管理具有悠久的历史,现代风险管理思想出现在20世纪前半世纪,如法约尔的安全生产思想,马歇尔的“风险分担管理”观点等。1938年以后,美国企业对风险管理开始采用科学的方法,并逐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50年代风险管理发展成为一门学科,加拉格尔在“风险管理:成本控制的新阶段”的论文中,提出了风险管理的概念。1970年代以后逐渐掀起了全球性的风险管理运动。1970年代以后,随着企业面临的风险复杂多样和风险费用的增加,法国从美国引进了风险管理并在法国国内传播开来。

与法国同时,日本也开始了风险管理研究。近20年来,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先后建立起全国性和地区性的风险管理协会。1983年在美国召开的风险和保险管理协会年会上,世界各国专家学者云集纽约,共同讨论并通过了“101条风险管理准则”,它标志着风险管理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86年,由欧洲11个国家共同成立的“欧洲风险研究会”将风险研究扩大到国际交流范围。1986年10月,风险管理国际学术讨论会在新加坡召开,风险管理已经由环大西洋地区向亚洲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对于风险管理的研究开始于1980年代。一些学者将风险管理和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引入中国,在少数企业试用中感觉比较满意。中国大部分企业缺乏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也没有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作为一门学科,风险管理学在中国仍旧处于起步阶段。

3、税收风险管理发展进程。oecd(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作为国际组织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税收管理相融合,推进了税收风险管理的发展:1997年7月,oecd通过一个名为风险管理的应用指引,对在税收管理领域中应用风险管理模型进行了扼要描述。20__年初的oecd战略管理论坛一致同意,为促进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的实践应用,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提供更加全面的指导。20__年5月,来自oecd成员国的许多税务官员在伦敦召开会议,组建了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主要是关注影响中小企业国内税收遵从问题。20__年10月,oecd批准了税收管理遵从小组论坛提供的,题为《遵从风险管理:管理和改进税收遵从》的税收风险管理应用指引。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美国等近二十个国家税务专家参与文献的起草工作。20__年,oecd在南非开普敦召开了税收管理论坛第四次会议,讨论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相关问题。

税收风险管理在我国的发展。20__年全国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大力推进信息管税,树立现代税收管理新体系;20__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信息管税就是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依靠立法大力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为基础,寻找和识别税收管理风险点和风险源,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管理措施。20__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将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成因分析

(一)税收风险产生的因素

税收风险的产生是由诸多因素作用引起的:。

从纳税人偏好角度看,纳税人会比较遵从成本和不遵从成本,从而做出遵从税法还是逃税的决定。遵从成本越高,不遵从程度也越高;只有当不遵从成本高于不遵从收益时,才能对不遵从行为起到负激励、负强化作用。

从税收制度的角度看,税制和税率的不合理、收入和税负的不公平、征管程序的不公正,容易导致纳税人的不满或产生对立情绪。

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角度看,纳税人和政府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纳税人通过缴纳税款,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但在现实中,这种关系是不完全等价的,公共支出违背公众意愿,纳税人得不到应有的优质公共服务时,政府公信度下降,也会导致纳税遵从度降低。

从税收法制的角度看,税收在立法环节的法制环境不完善;执法环节的权限和程序内容存在质效低下;司法环节存在大量税收违法和税收侵权行为未走司法程序的情况;法律监督环节流于形式等,没有给纳税人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纳税环境。

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征纳双方存在征纳博弈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纳税人会利用信息优势为纳税不遵从作掩护,税务机关如果征管不严,会客观上助长逃税、骗税的风气,产生社会性税收风险。

从人员素质的角度看,税务人员职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纳税人的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也不容乐观。

综上所述,引发税收风险的原因复杂多样的,税收风险只能控制无法彻底根除。但税收风险和风险因素之间存在联系,我们可以通过采取因素分析和控制的方法,来达到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轻风险损失强度的目标。

(二)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原因

税务机关的基本管理目标是提高纳税遵从度。作为实施税收管理的主体,其拥有一定的资源条件,但是要保证每一个纳税人全面遵从税法,这些资源又总是不足的,即征管资源是有限的。这就意味着,科学有效的税收管理必须尽量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充分的利用。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对税收遵从风险容易发生,且风险级别较高的领域,优先配置资源,从而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应对风险,获得较高的纳税遵从度。税收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帮助税务机关找到管理资源配置策略和遵从目标最大化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税收风险管理不仅是为了更好地选择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案源,一方面是为了通过预先的分析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积极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最有效地使用资源,使得管理措施最终对于缩小税收遵从缺口规模起到最有效的作用。

如果税收管理中没有一种工作机制持续地研究分析、寻找识别税收管理中的风险在哪里?哪些纳税人是最需要关注的风险纳税人?那么税收管理只能是管理所有的纳税人,没有重点地管理,没有针对性的管理,这种管理会给征纳双方带来成本的增加,是一种低效地管理活动。

四、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与内容

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及内容设计一般包括税收风险战略管理、风险的分析识别、风险的等级评定、风险的应对处理和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设计

税收风险管理是对管理目标科学规划,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程度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风险控制降低、排查的管理流程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是一个周期循环、不断改进、螺旋提升的管理过程。

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基本上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明确税收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及相关制度和标准,是顶层设计的基础阶段;二是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即运用涉税信息数据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测度与排序、预警监测,是事前、事中对税收风险的预警防范阶段;三是税收风险的应对处理,是税收风险有效控制、排除阶段;四是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和改进完善,是事后考核评价阶段。在整个风险管理流程中,第二和第三阶段是核心重要阶段。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按照科学的操作流程依次进行,细化流程节点,有序开展,相互衔接,有效配合,分部门分阶段推进和实施。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1、税收风险目标规划。明确税收风险管理目标和研究制定战略规划,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开始阶段。税收风险目标规划是指管理层在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一定时期内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方针策略、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作出的具有系统性、全局性的谋划。制定一个完整的目标规划,首先要对内外部形势做准确的判断,明确组织目标,确定实现目标的方针策略和实施的重点步骤,以及必要的组织技术保障等。

2、税收风险的分析识别。税收风险识别就是通过运用涉税信息和风险特征库技术和相关工具方法,寻找和发现税收风险可能发生的领域、行业、纳税人及具体的税收风险发生环节,为税务机关实施风险控制和排查给出明确的指向目标的过程,是技术层面的基础环节,也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基础是采集有关涉税信息数据,运用相关数理 统计和技术方法分析识别,发现导致潜在税收流失损失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表现及风险区域和风险点。

3、税收风险的等级排序。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损失程度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价,确定税收风险等级,进行风险等级的高低排序,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和信息,对不同程度的纳税人和风险实施分类预警提示关注的管理过程。

4、税收风险的应对处理。风险应对环节是对税收风险分析预警监控的税收风险信息作出及时有效应对和控制的管理环节,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对税收风险的及时有效控制和降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税务机关根据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征管资源,选择分类应对处置的风险应对策略,对无风险和低风险的纳税人采取优化纳税服务和纳税辅导、风险提醒等服务方式;对中等偏高风险等级的纳税人实施案头审核分析和税务约谈等方式;对高风险纳税人采取税务检查或立案稽查等方式,进行风险应对。随着税收风险等级的提高,风险应对控制逐渐由优化服务到辅导,由柔性管理到监控管理,最后到刚性执法。

5、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是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的最后管理阶段,是基于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机制对税收风险管理运行过程和工作结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全面总结评价、考核激励的阶段。科学的绩效评价可以为税收风险管理效能的持续提升和优化完善,提供有效的激励、信息反馈和决策支持。

五、国内外税收风险管理探索与研究综述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国际成果与经验

1、打破行政属地限制,对组织机构进行扁平化、专业化分类设置。美国国内收入署在1998年的《联邦税务重构与改革法》确定了美国联邦税务局的新组织结构,改变过去“一刀切”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机构设置层级少,扁平化和专业化,管理模式和资源配置趋于集约化。首先是按纳税人的规模类型、性质和特点进行科学分类,在全国设置四个税收征收管理业务部门。其次突出对大企业遵从风险集约化管理,加大管理资源的配置力度,优先配置高级管理人员,为纳税人提供多种专业纳税服务。体现了把有限优质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在规模大、风险大的区域的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

2、涉税信息管理水平高,信用制度成熟。欧盟委员会和oecd成员国普遍推行纳税人登记编码制度,纳税人的一切涉税事宜均通过税务代码办理,并通过税务代码运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监控管理其所有涉税信息及信用记录。美国国内收入局利用统一的社会安全号码,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对纳税人进行登记和涉税信息数据监控管理,涉税信息的来源渠道广泛、丰富并较真实。此外,oecd国家普遍制定了针对涉税信息报告的法律制度,为税务机关获取第三方信息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美国国内收入法,详细规定了几乎所有主体在内的源头信息报送义务。这些规定有效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遵从风险管理提供了丰富的、高质量的基础涉税信息数据资源。

3、计算机信息网络及量化管理技术发达。发达国家通常建立由全国统一规范的先进计算机征管信息技术系统,并由国家层面主导,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联网,将税务部门的征管手段延伸到国家的各个领域,与银行、保险、海关等部门实时传输、共享各种涉税信息数据,交叉比对稽核,为税收风险管理全程提供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信息源。

4、风险管理流程设计标准化。oecd成员国税收风险管理基本上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制定规划及相关制度和标准;二是运用涉税信息进行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三是风险应对处理;四是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四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性的闭环。

美国国内收入署建立了相对公平、稳定的全国性长期纳税遵从风险评定预警监测系统,该系统依据美国税制体系建立了量化的风险模型,其中以“判别函数工作量选择模型”为代表。以纳税申报表信息为基础,涵盖大量第三方信息,实现综合采集、加工、比对、测算,识别监测纳税人遵从风险发生的概率及风险程度,对纳税人申报表进行量化测度,评出风险分值,由计算机筛选出10%风险程度高的纳税人作为稽查对象。系统结合当年经济发展、物价及薪资水平等因素不断优化改进、调整完善,具有有效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5、分类设置风险应对形式。oecd成员国风险应对处理的特点是改变对不遵从的纳税人一律从严惩处的传统应对策略,根据风险类型和风险等级,采取差别化、针对性的分类处置和干预措施,建立了多元化的遵从风险分类应对控制管理体系。

澳大利亚建立了“金字塔”式的风险应对处置管理模型,反映了差别化、递进式遵从风险分类应对控制体系。

美国国内收入署把“服务+执法=纳税遵从”确定为税务机关的战略目标,也运用了“金字塔”式的风险应对模式,通过宽严相济的递进式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有效提高了纳税满意度和遵从度。

(二)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探索与初步成效

1、推广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统一思想认识。20__年7月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改革会议提出统一思想,凝聚合力,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会议指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就是要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形成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的闭环系统,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策略。”在各级领导的积极倡导和推动下,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培训和学习,对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意义有了较普遍的认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共识和组织文化初步形成,并将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方案设计实践探索列入税收管理的工作重点并付诸实施。

2、各地税务机关积极探索税收风险管理模式,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建立。先进税源专业化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安徽国税局搭建全省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开发90个行业税收风险模型,设置了198项指标,通过模型工具进行风险识别和等级排序,对每户纳税人自动生成风险识别报告,模型准确率在80%左右。江苏国税局开发并运用了集外部第三方信息数据利用为一体的税源风险监控管理信息化综合平台,全面实施和推进税收风险管理。

3、调整优化征管资源,明确税收风险管理职责。各地税务机关根据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等级程度的不同,重新配置征管资源。把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日常税源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实施专业化管理。尝试推进机构实体化、扁平化,市(地)、县(区)级税务机关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向以直接承担税源税基 风险监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转变,设置风险分析岗位、风险评估岗位等,优化了岗位设置,将最优的征管资源配置到税收风险高发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地)、县(区)级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的控管能力。比如:江苏国税局探索将税源按规模划分为大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类分级监管;青岛国税局将全市信息分析、市级以上重点税源监控、高风险应对、跨区域纳税评估等任务上收到市局,强化税源管理职能。江苏地税局对跨地区经营、行业跨度大、组织结构复杂的纳税人,以省、市机关为主体,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实施风险管理。

六、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情况

20__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对税收风险的识别、排序,对高风险点集中力量进行处置,以最大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开展税收风险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助推税收风险管理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统一思想认识,找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切入点。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紧密联系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围绕影响税收征管工作全局的主要矛盾,充分认识风险管理理念的现实价值和战略意义,通过引入风险管理的思想、方法、手段,来破解当前税收管理中的瓶颈问题。在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20__年半年税务工作会议上,市局正是提出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导向,同时提出要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借鉴国内、区内成功做法,勇于实践,开创税收征管改革的新局面。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使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通过对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结合自身税源特点和机构设置情况,制定下发了《税收风险管理实施意见》,制定了《税收风险管理办法》、《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等,为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从而引领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了工作中因无头绪出现杂乱无章的情况,使这项探索性的新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协税职责和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为税收风险管理及时准确地获取第三方信息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开展多层次培训,提高宣传效果,突出实用性。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区分不同对象,开展风险 管理理论原理和实践应用知识培训。20__年11月,在全市局范围内抽调综合素质强的业务骨干,组成税收风险管理团队,全面深入地学习研究国内外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形成了对税收风险管理的系统的科学认识,进一步调研实践和深入思考;2013年3月,利用市局中心组学习的机会,举办了以市局领导、市局各职能科室领导和各区(县)局领导为对象的专题讲座;2013年6月,针对各区(县)局风险管理分管领导、风险应对业务骨干,举行了86人次的实践应用培训;2013年9月,针对全市税收管理人员的税收风险管理视频培训。在这些培训和讲座中,我们紧扣国内先行省市税收风险管理的通行做法和乌鲁木齐市地税的实际情况,逐一解答了什么是税收风险管理,为什么要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如何来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等问题。

(四)科学规划全面部署,逐步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深化行业分析,选取试点行业。对乌鲁木齐市房地产业、金融业、餐饮业等重点行业进行深入分析,掌握行业经营特点、税源发展变化情况、涉税难点及主要涉税问题,形成行业专项分析报告。依据行业专项分析情况,确定房地产业为税收风险管理试点行业。

建立行业风险指标,测算确定预警值。针对试点行业特点选取风险指标。选取了综合税负、收入成本弹性、毛利率和连续三年亏损等指标,并根据行业财务核算特点对指标的计算口径做进一步的修正,测算确定预警值;建立同业税负模型,选取样本,对试点行业的税负进行测算,设置预警区间。

运用多种风险识别方法,锁定疑点企业。初步运用决策树比对分析法、财务指标比较分析法和逻辑推理法对试点行业进行风险识别,通过综合应用三种方法,利用税务机关内部数据,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确定重点风险监控企业。

分批推送,工作衔接有序。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将全市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持续开展起来。自2013年5月以来,按月筛选风险疑点户,并逐月分批向各区(县)局推送,实施风险应对。截至九月底,共推送5批185户风险疑点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1户,企业94户,未清理发票5524833份。风险点包括综合税负和各税税负偏低、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值、发票异常、个体建账户未进行汇算清缴、未按规定核销发票以及百万元以上大企业涉税政策漏洞等。市局根据各区(县)局的实际情况,本着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每批风险户的推送时间与反馈期限,使工作衔接紧密,有序进行,得到了各区(县)局的大力支持,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层基础。

实地评估,减少税收流失。鉴于目前的税收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尚不完善,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推送的风险应对形式主要是开展纳税评估。要求各区(县)局对风险应对户在税务约谈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检查。由于风险点明确,纳税评估的质量逐步提高,税收管理人员对税收风险管理的认识程度不断加深。通过评估,截至9月底,前四批按期反馈评估结果的有14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0户,企业51户(申请延期的19户),共查实未按规定缴纳税款17287万元,清理未验销发票5500910份,成绩显著。纳税评估一定程度上消减了税收风险,并对类似征管风险点起到了防范的作用,同时有别于立案稽查的柔性执法方式,也提高了纳税人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谐了征纳关系。

抽样复审,复审效果显著。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根据各区(县)局的应对反馈结果,有重点地开展了两批风险应对结果的复审工作,对风险应对过程和效果进行了及时有效地控制。组成4个复审小组,对应对程序和应对结果进行复核。截至9月底,共复审了17户纳税评估户,复审率达到24%。通过复审,查实增加评估税款1378万元(不含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16933、42万元),实际入库941万元。复审过程严肃细致,市局第一时间将复审结果真实全面地向各区(县)局通报,一方面提高各区(县)局对风险应对工作的重视程度,避免敷衍塞责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指出应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政策依据,以及提高征管质量的建议等。

测试软件,提高识别质量。2013年9月1日,区局委托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新疆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正式在3个试点城市运行。先进的信息技术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乌鲁木齐市地税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区局提供的34个模型一一进行本地化测试。对可用模型,构建扫描方案,实施全面风险扫描,监控扫描结果,结合人工筛选后,作为下一期的风险推送对象;对不适用模型,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实际情况,进行从指标元到模型算法的重新分析构建。在此基础上,发挥市局人力资源的作用,努力构建新的适用性强的分析模型,并鼓励各区(县)局提供更加切合征管实际的分析模型,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强 大的分析识别功能,提高识别质量。

七、乌鲁木齐市税收风险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税收风险管理在乌鲁木齐实践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征管理念、经济环境、法律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及计算机信息技术发展程度,导致在思想认识、理论体系、组织体系保障、资源配置、税收风险的流程化管理、立法保障建设、基础数据质量,风险分析监控及应用技术开发、风险的差别化有效应对等方面尚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1、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在乌鲁木齐的税收征管实践中很多工作还是遵循传统治税理念,不论是否存在实际税收风险都视为有风险,不论风险等级大小都实施无差别的统一管理,征管力量偏重于事后全面的无差别控管,没有实施差别化的针对性的服务与管理——对无风险的纳税人优化纳税服务,对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加强管理,不仅未能有效促进纳税遵从和全面控制税收风险,反而造成了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征管质量效率偏低。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按照“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一般税源标准化管理,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的原则开展了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逐步将由纳税人发起的税务事项交由办税服务厅处理,由税务机关发起的税收管理事项由税务所承担,实现管事与管户相分离,符合“服务+执法=纳税遵从”的治税理念。但是,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没有突出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传统的管理方法仍然以“责任+经验”为主,没有实行针对性、差别化的分类管理和服务,管理层次较低。

2、征管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机构设置、征管模式和人力资源结构上尚未树立起 “管理有风险的纳税人,服务无风险的纳税人” 的理念。一方面,受现有机构设置、征管模式和人力资源结构等瓶颈因素影响,未能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明确岗位职责;没有做到人尽其才,把适合的人放在适合的税收风险管理岗位上,把优秀的管理人才优先配置在技术性业务性比较强的风险分析监控和税收风险大的区域行业控管,实行征管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和有效激励,税务人员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不高,风险管理质效偏低。另一方面,资源配置偏重行政和业务审批事项管理,行政管理人员、政策法规人员过多,而一线税收风险管理人员不足,尤其高层次、复合型管理人才更多处于行政管理岗位,不承担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职责,导致人才不足,风险分析识别和应对控制的资源配置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3、信息管税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支撑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首先,信息管税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很多税务管理人员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信息管税的重要性,征管力量偏重于对纳税人下户管理、实施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缺乏广泛利用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实施针对性和有效性税收风险管理。其次,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受制于交易信息报送义务等税收征管立法的局限,税务机关能采集到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纳税人申报信息数据真实性较差。税务机关采集信息渠道范围狭窄,信息量不足,及时性和有效性不强。对风险分析影响至关重要的物流、资金流等信息数据无法真实取得,政府部门的第三方信息共享度不高,直接影响了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质量。比如乌鲁木齐市地税局虽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办法》,但在实践中第三方信息却不能顺利有效取得。再次,风险分析监控信息技术平台的开发和数据集中整合水平不高,缺乏有效的整合和综合利用。虽然目前自治区地税局开发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理论上可以完成涉税信息的全面集中分析,但部分征管数据却无法有效提取,比如第一分局的契税数据,稽查局的稽查数据等;最后,由于现有的典型案例和行业风险管理模型数量不足,指导性差,缺乏科学完善的税收风险指标和预警参数、风险权重体系,现有的相关预警参数缺乏实践的检验和修正调整,应用性较差,分析识别算法单一等,直接影响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测度排序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而影响税收风险管理的质效。目前,自治区地税局仅提供了34个简单模型,没有形成完整的典型案例,也未建立起专业化的行业模型,预警参数设置不尽科学,应用性差。

(二)对现阶段实施风险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1、进一步强化和深化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把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提升到战略高度,把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通过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过程和科学方法,提高税收征管质效。要广泛宣传,全面组织学习,激励税务人员牢固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明确共同愿景,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积极践行。鼓励和激励税务人员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的首创精神和工作成效;引导和激励税务人员为实现纳税遵从最大化、税收流失最小化的风险管理目标竭诚努力。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教育培训,大力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理论、税收风险分析预警监控及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方面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广泛开展技术和经验交流,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税收风险管理理论水平和专业管理水平。

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篇3

关键词:企业税务风险定义;税务风险成因分析;税务风险管理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法规定,造成企业应纳税而未纳税或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法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当今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把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也是优化大企业税收服务的基本要求,为了引导大企业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实现涉税业务零风险,全面实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现就税务风险成因及风险管理进行探讨。

一、大企业税务风险成因分析

第一,政策执行不到位。大企业财务人员注重对财务会计知识的学习、培训,能够对多种经营业务会计上处理的得心应手,但对税收政策的理解难免不够准确、不够深入,对税收政策的了解不够及时,出现了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未享受的情况。大企业经营形式多种多样,有些行业过时的规定仍在运行,加之税收政策的复杂性,致使税企双方在税收政策的认识、把握和执行上存在差异易造成企业对税法有自己的看法,而税务机关却做出不同的解释,由此产生纳税风险。

第二,内部控制不力。大企业组织机构庞大,财务核算方面一般比较及时、准确、规范、纳税行为通常比较规范。但由于企业内部管理观念和方式的不同,部分企业的税务管理相对比较薄弱,在实际操作中,纳税遵从常常有差异。

第三,沟通协调不够。大企业负责人一般重点关注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在分析财务管理中的涉税内容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有所欠缺,容易忽略一些具体的涉税业务,从而造成纳税风险。

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第一,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税收征管及税收辅导工作,办理纳税申报、税务复核、发票认证,税收宣传,税务审计评估,使企业通过内控制度体系防范规避税务风险。

第二,实施专业化分类管理。依据信息化管理手段,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横向数据分析,对同企业不同时期的纵向数据分析,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范税务风险。

第三,建立大企业税收核算风险预防机制。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工艺流程、财务状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各个税种的管理和核算模式,对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涉税事项以税收政策为依据,予以标准化列示,成为办理涉税事项的操作指南。

第四,以加强宣传沟通为途径,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沟通机制。通过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税务政策宣传、辅导培训,督促大企业按照税法要求核算纳税,将征后审核变为征前管理,从而使企业自我纠正。

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篇4

关键词:企业纳税 风险控制 研究

建立税收风险控制系统是企业有效减少纳税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在现代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企业需要有极强的纳税风险控制意识和有效的纳税风险控制机制,才能真正将这种涉税活动中不确定性降至最低,从而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因此对企业纳税风险控制问题进行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意义。

一、企业纳税风险的效应分析

所谓企业纳税风险是指企业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因素而未能严格按照税法进行纳税行为,最终表现为企业实际超额纳税或者纳税税款不足而给企业造成经济利益损失的结果。一般来说,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不仅会对其自身产生不良影响,也会给企业外部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简单来看,企业纳税风险效应主要分为两个大的方面:

(一)纳税风险的内部效应

企业纳税风险的内部效应是指企业纳税风险给企业内部所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企业纳税成本

企业纳税成本是指企业缴纳的税款及与之相关的各种人力物力成本的总称,一般来说,由于企业纳税风险而致使企业纳税成本增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企业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而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税款而遭到税务征管机关的行政处罚,从而增加了企业纳税成本,例如我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一方面,《税收征管法》还规定了纳税人可以依相关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如果企业未能及时了解相关税法征管政策,对本可以减税、免税的项目仍缴纳税款,也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纳税成本。

2、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选择

纳税风险也会对企业正常经营决策造成不利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环节都有可能涉及到纳税,而企业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的,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应综合考虑企业经营项目、资金、技术、人力资源以及税收等因素,在其他条件类似的情况下选择税收征收最低的投资方式,而纳税风险的存在则会极大地影响到企业经营决策的选择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诸如选择合作伙伴、投资方式、数额等等之前,要综合考虑各种可能的税收风险,尽量避免过大的税收风险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亏损。

3、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在我国税收征管工作局面不断利好的当下,企业纳税信用已经成为了代表企业实力的新名片,良好的纳税信用有助于减小纳税纠纷,降低企业纳税成本,获得合作方的信任和认可,因而对现代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如果企业经常发生违法税收征管规定,就会降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形象和社会口碑,给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纳税风险的外部效应

纳税风险的外部效应,顾名思义,就是指企业纳税风险对企业外部环境例如整个税收征管工作、企业合作方等其他各方造成的影响的总称。

1、企业纳税风险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影响

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对现有的正常的纳税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从而潜在地增加了税务部门尤其是稽查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成本,进而直接降低税收征管工作整体效率。

2、企业纳税风险对企业合作方的影响

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不仅会给企业自身带来不利影响,而且会直接影响企业合作方的经济利益,例如针对善意取得增值税发票为例,即使企业合作方善意取得对方企业开具的已经作废的或者虚假的增值税发票,即会给发票取得一方造成潜在的纳税风险,直接损害合作方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分析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企业进行纳税风险控制的前提和基本条件之一,从企业纳税风险的效应分析来看,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

(一)内部原因

1、企业依法纳税观念不强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不少企业存在纳税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依法纳税观念依然较为薄弱,尤其是依法履行企业纳税义务观念不足而最终导致了企业产生了纳税风险。现实生活中,不少企业主为了逃避纳税义务可谓“煞费苦心”,想方设法钻制度空子来逃避纳税义务,例如重庆市201年试点房地产税以来,当地房地产开发商为逃避纳税义务而想出了各种规避手段,例如政府明确规定别墅跃层高6米,开发商就主动降低跃高二建成5、5米;原来别墅花园是单卖的,房地产商就把花园当成赠送,并不纳入房产里等等,通过这种变相手段来逃避纳税责任,由此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纳税风险。

2、企业纳税风险控制意识不足

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随时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现实的经济利益损失,因此现代企业需要不断强化其对纳税风险进行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对其进行及时的控制、化解。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往往对于经营业务和财务结果都非常重视,却对经营过程中的纳税风险缺乏评估和控制的意识,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严重。由于企业大都缺乏纳税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造成思想认识上的“忽视”,行动上的“小视”,给企业造成了实际的涉税风险。

3、对企业纳税政策掌握不透

客观地说,我国的税收政策确实具有多层、多样的复杂特点,例如有的税收政策只面对特殊地区或者特殊行业;或者有的税收只在特定时间段内有效等等,一旦吃不准具体税收政策,就极有可能在纳税行为上出现偏差,违反税收征管政策,给企业造成现实的纳税风险。

4、缺乏科学完善的纳税风险控制机制

企业内部科学完善的纳税风险控制机制是企业有效避免和应对纳税风险的重要载体,在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少企业由于经营范围的扩大、经营项目的逐渐复杂等因素的影响而无暇顾及或忽视了对其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工作,缺乏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纳税风险,因此一旦出现纳税风险往往束手无策,结果无形中增大了企业由于纳税风险而遭受的损失。

(二)外部原因

1、现行税法复杂、多变

现实条件下,我国企业所面临的纳税风险确实存在居高不下的现实情况,纳税风险防控难度大、可控性差确是我国企业纳税风险的基本特点,这不能不承认和我国当前复杂、多变的现行税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作为企业进行纳税活动的直接依据,税法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确实给我国企业的纳税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来看,共有多大19个税种,同时新法规出现的频率极高,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每年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性文件和征管规定往往多达100多个,这些都给企业的纳税活动带来了直接的难度,增大了企业的纳税风险。

2、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效率良莠不齐

税收机关税收征管工作效率的高低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风险。现实税收征管工作过程中,由于税收执法人员往往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如果控制不严极有可能使执法人员滥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给企业造成潜在的纳税风险;同时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监督意识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也会降低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加大企业纳税风险。

三、加强企业纳税风险控制的对策分析

企业纳税风险伴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境,一旦从潜在状态变为现实状态就会给企业经济利益造成直接损失,因此作为企业自身,应不断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纳税风险的评估和控制,,不断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一)在企业内部强化纳税风险管理意识

企业加强纳税风险控制的前提是要切实在企业内部强化纳税风险管理意识,并且需要将这种纳税风险控制意识贯穿到企业专业化管理的全过程中去,不断提高企业进行纳税风险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在当前我国税收征管新一轮改革的大背景下,税务机关针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流程和审批工作也在不断精简,这就更需要企业不断加强其风险控制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适应新的税收征管新常态,为企业纳税工作安全进行保驾护航。

(二)健全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以往由于纳税风险控制机制缺失而给企业造成的纳税风险和经济利益损失的情况,企业应在新时期不断强化和健全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机制,例如出台新的企业内部纳税风险管理工作机制等,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工作机制,强化以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认定、风险应对处理、风险处理评定和总结以及反馈等为工作流程的管理流程,明确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基本流程,以此为契机不断根据企业经营发展健全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有效机制,有效降低企业内部纳税风险。

(三)建立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专业团队

高素质的税收风险管理人才的匮乏是企业时常面临纳税风险的客观原因之一,因此企业应积极在企业内部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或者通过专门招聘,组建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专业团队,通过阶段式的集中和网络在线、项目化管理等方式,认真做好企业内部纳税风险评估和分析工作,及时应对处理企业出现的各种纳税风险问题,保证企业纳税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维护企业发展稳定。

(四)强化信息支撑,研发现代企业纳税信息管理模式

现代信息社会中,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也应做到“专业化”和“信息化”,因此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企业税收风险控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不断提升企业纳税风险控制管理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精准预测、及时处理企业纳税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有条件的大企业可以积极组织相关力量研发现代大企业纳税风险管理模块,从企业内部经营的税源分布、风险管理、综合管理等几个方面开展实时监控和分析,努力实现对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和科学化,从而为企业经营管理全局提供科学的信息参考。

(五)税收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税收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效率是影响企业纳税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税务部门也应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执法人员滥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完善执法责任过错追责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明确追责形式,严格确保执法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因执法人员执法漏洞而导致企业纳税风险增加,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损失的情况。

四、结束语

总之,加强企业内部纳税风险管理意识,提高纳税风险控制水平是企业纳税工作中面临的重要任务,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错中,因为纳税风险而给企业造成重大直接及间接的经济利益损失的例子已经不胜枚举,因此企业应积极通过完善机制,抓重点、抓协调、抓统筹,从各个方面例如风险意识宣传、风险控制机制建立、专业团队建立、加强信息支持等多方入手,不断提高企业应对纳税风险的能力,为企业保持市场竞争力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王铎桦、企业纳税风险的控制与管理[D]、西南财经大学,2012

[2]吴春璇、控制企业纳税风险要点分析[J]、会计之友,2011,16:52-54

[3]武向辉、企业纳税风险的内部控制[J]、企业研究,2010,16:50-51

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篇5

(一)外部因素

1、税收法律制度建设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由多个单行的税收实体法和一部税收程序法构成,由于立法技术、立法水平以及我国特有的经济法制环境造成许多实体法要素不确定,难以准确把握。第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要求,征税行为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而执行,但是我国在立法时对某些税种的征税要素规定的过于原则性和简单,由于没有做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使得税务机关在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征税结果在一定程度依赖于税务人员的主观意思,与税收法定的要义相背离。第二,我国税收立法的层次不高,大部分实体法修改进程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大量旳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其进行解释或补充,这就形成了立法层次高、出台时间早的行政法规存在着大量的行政解释,有些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形势的税收法规在执法中更容易产生风险。第三,税收征管法亟待修改,部分过于原则的规定应加以明确,避免在实际操作中产生歧义。现行的税收征管法是2001年审议修订的,部分条款因规定不明确导致实际操作不便,如在对纳税人实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变价处理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期限,税务机关如对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变价处理不及时,其价值下跌可能不足以抵缴税款,由征纳双方谁来负担由此产生的税款缺口成为争议问题,这样税务机关不可避免地要承担执法风险。2、税收计划制定与管理科学性不高。税收计划的制定与既定税收收人目标相联系,又要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其科学性十分重要。但是我国长期以来税收计划都按照基数法的原则来确定,在上年基数上按预计经济增长速度来制定本年计划,在年初时由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确定,层层下达执行。组织收人本是税收的根本目的,但有的税务机关为圆满完成税收任务,在执法中就出现了“预收”、“空转”、“寅吃卯粮”以及藏富于民等不按法律规定征税的现象,执法风险显而易见。3、信息容量的巨大与不对称。税务机关摄取信息的质量决定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潜在的税收执法风险。首先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纳税人的涉税情况税务机关掌握不足,单纯通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表格、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税务机关没有掌握更深层次的信息,对其存在的虚假申报、偷逃税等问题进行查处时则会给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带来潜在的执法风险。其次指税务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信息的不对称,税收征管需要多个相关部门的协作,这涉及到工商、金融、建设、房管、公检法、交通等部门之间以及国地税之间、不同地域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问题,信息不共享、交流不畅等问题则使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局面,执法风险不断增大。4、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税收遵从度低。我国的传统文化是基于人治而非法治,对于税收更多的纳税人长期在苛捐杂税的认识下不愿意主动缴纳,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更是受内在利益的驱动,尽量使自己的税收负担最小化,这样造成整体遵从度不高的现状。有的纳税人甚至在税收缴纳过程中与税务人员进行博弈,在利益和风险两个因素中衡量取舍,当偷税的利益大于所受处罚的风险时,纳税人甘受处罚风险而采取各种手段偷欠税款,有的甚至向税务人员行贿,相互勾结骗税,纳税遵从度不高使得税务部门的执法数量和执法频率增加,相应的执法风险增大。5、外部涉税环境的影响。在当前各地都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大环境下,部分地方为招商引资、搞活地方经济私自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在依法治税与发展地方经济出现矛盾时,部分地方政府为保护部门利益,为利润大户的违法行为说情,有的甚至阻挠税收部门的正当执法,从而引发税收执法风险。此外,税收机关的执法强势地位客观长期存在,税务机关和人员对税收执法风险的压力感知不明显,疏于防范的心理随着社会法制环境的改善和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增强,税收执法风险也将增大。

(二)内部因素

1、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部分税收执法人员的风险意识比较淡薄,对税收执法风险的关注和考量不够,缺乏深入研究,存在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言代法,凭感觉、经验、关系执法,执法方式简单,重习惯轻法律、重权力轻责任的随意执法现象,导致征纳双方矛盾激化,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秩序,恶化了税收执法环境,无法保证税收执法公平、公正、正确,从而埋下风险隐患。2、税务执法人员执法质量不高。随着税收法制理念的深人和税务培训的强化,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也有所改善。但由于税收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差异,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也客观存在着一定偏差,制作的税收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税收执法中不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同时税收执法人员执法道德水平的不同,也使得有人因法治意识淡漠、,有的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敷衍草率,这也就决定了执法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3、税务机关考核监督机制有待加强。征税是一种公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将会产生腐败,因此各国税务机关都十分重视税收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我国税务机关通过“两权监督”和“执法责任制”等制度,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执法工作规程,实现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目的。但实际执行中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标准不明确、不规范,各环节之间缺乏相互制约,以岗定责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使得随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容易引发税收执法风险。对税收执法责任的监督考核也存在考核难以落实、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评议考核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而过错责任追究缺乏力度,税收执法风险给执法人员的压力不足,导致其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措施不力。

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与管理机制

风险管理起源于美国,20世纪50年展成为一门学科,引人风险管理理论来加强对税收执法风险的管理未尝不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应遵循风险管理理论的基本原理,建立包括税收执法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和处理等措施的防范与管理机制,以完整的管理理论为基础,以数量分析和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积极、主动的管理提高纳税长效遵从,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风险。首先是进行风险识别,即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和客观的各种风险系统地、连续地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要认真分析税收执法的全部工作流程,逐个进行调查分析从中发现潜在风险,找出风险发生的因素,分析风险发生后可能带来的后果和损失。其次,着手建立税收执法风险评价模型,深人剖析税务执法过错案例,寻找可能引起税收执法风险的各种因素和表现并按规则量化,找出风险形成的规律并做出标记、风险指标,按风险级别计算分值并进行警示。

(二)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贯彻税收法定主义的前提就是“有法可依”,只有较为的完善税收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税收执法风险才会不断降低。第一,尽快出台税收领域的“宪法性文件”——《税收基本法》,构建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税收基本法》应以宪法为指导思想,就税收的基本问题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税收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予以明确,并对其他各单行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统领、指导和制约。第二,提高税法立法层次,确保税收法律的刚性。对现行法规、规章等进行清理,坚持法律优先的原则,根据法律效力的高低不同,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超越职权范围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立法技术,制定较为前瞻的税法文件,减少税收法律变换频率,增强税收立法的严肃性和稳定性。第三,建立统一规范的税收法律解释机制,包括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的释疑制度及税收法律法规范本制度,以某种法律形式明确税法的解释机关、解释标准和原则,明确税法的解释权限和解释效力,禁止对税法做扩大解释或类推解释,避免税收执法中的随意性。

(三)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存在,在执法中税务人员出现差错也是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降低执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发生的有效措施。首先,建立事前监督机制,依据《税收征管法》和《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建立执法程序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定期对现行的执法程序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发现执法过程程序衔接、规范性文件冲突、操作性不强等导致的税务管理漏洞,尽早对其进行修正,减少系统风险。其次,结合税收征管改革,按照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处罚、复议分离和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税务执法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地实行专业化管理,科学分解税收执法权,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制衡关系,防止越权执法或滥用执法权。第三,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纳税人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重大工作措施及时公之于众,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做到公开、公正,审批事项、审批流程上墙公开,从而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建立轮岗交流制度,对岗位任职达到一定期限的人员进行异地交流,避免由此产生的心理或者“人情网”。同时税务机关拿出一定资金建立廉政基金,对较长期限内未发生执法责任追究的人员予以鼓励,起到事前激励杜绝风险的作用。

(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标准

税收执法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就是税收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税务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可以保证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切实降低并有效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计算机操作技术以及协调能力,同时针对税收管理中易发生违法行为的环节有重点地进行培训。同时,强化税收执法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将防范执法风险与落实执法责任结合起来,通过制度约束其执法行为。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健全税收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引导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与价值观,从根源上杜绝、等行为。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律意识

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篇6

一、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背景及意义

在市场发展的新形势下,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控也要与时俱进的发展。税务风险管控对研究所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只有提高税务风险管控水平,才能够保证研究所长期稳定的发展。研究所发展中面临的税务风险是指:研究所日常涉税业务没有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执行,导致纳税不合规,影响到研究所财务、信誉、经营等各环节的正常运行。一方面实施税务风险管控有助于降低研究所的税务成本,减少研究所不必要的税务支出,通过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可以进一步提升研究所的核心竞争力,为研究所的发展提供更大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有助于规范研究所财务管理制度并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税务风险管控在合理降低税务成本的同时,还可以减少税制改革及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通过合理的税务风险管控,可以加强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研究所税务管理水平,并且对研究所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着重大意义[1]。

二、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及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

研究所在管理中存在很多风险隐患,而税务风险是研究所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研究所应将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于研究所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使税务风险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研究所在市场中的发展空间在逐渐变大,也将面临更多机遇,但同时市场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剧,为了保证研究所在发展过程中有一定的竞争力,就要求研究所不断的提高税务风险管理能力。研究所的税务管理部门要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有深入的了解,明确税务风险管理以风险防控为基础,通过风险防控最大程度的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从而避免税务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保证研究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当前的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方面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完成税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从而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效率,也保证了税务信息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纳税人的信用等级也显得极为重要,纳税人信用等级的高低会直接影响研究所日常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例如会影响到对外签订合同、招投标、各项资质申请,甚至会影响研究所日常报税及发票的领用。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分别体现在重大投资、经营决策、日常经营活动以及税务管理等工作中。就目前的发展分析,研究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税务稽查风险:随着我国营改增政策的推广以及“金税三期”税务系统的不断完善,使得我国税务稽查体制迅速发展,税务局正在逐渐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税务稽查已经成为税务监管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但面对税务稽查的过程中,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仍存在较大缺陷。首先,研究所缺乏规范的税务管理流程和完善的体系建设,很难让研究所有效的防范税务稽查风险;其次对于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在纳税申报环节很可能出现纰漏,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除此之外,研究所在日常管理中尚未开展税务自查自纠工作,缺乏税务风险稽查意识。并且研究所对于税务稽查及相关信息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税务管理人员对税务稽查的重视程度欠缺。第二,税务信息监控风险:就目前研究所的税务管理工作分析,有很多研究所没有建立税务信息监控系统,或者有的研究所有税务信息监控系统,但信息监控系统的建设体制不健全,直接影响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缺乏税务信息监控系统会导致研究所的税务数据申报及数据统计的准确度降低,无法及时防范税务风险并且无法高效的解决税务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第三,税收政策风险:目前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最显著的一个问题就是税收政策的不完善,税收政策的不完善会导致管理层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使税务管理工作很难有效的开展。税收政策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首先,税收政策制定的针对性不强,在税收工作中缺乏指导性的意见。其次,税收政策没有与新形势下的税务风险管理要求接轨,导致税收政策制定不完善,在很多方面缺乏实效性。此外,一些税收政策的制定比较模糊,在执行的过程存在较大漏洞,部分研究所在税务政策的运用上有较大的主观性,这也是导致税务风险的关键原因之一[2]。

三、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管理体系建设针对现阶段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现状,存在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管理体系,税务管理工作应该贯穿于研究所经营发展的各个环节之中,如果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就会导致税务管理工作很难落到实处,也很难发挥相应的作用。首先,导致研究所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者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尚未实现对税务风险的管控和防范,没有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其次,研究所没有建立税务风险管理评价制度,无法准确的评价和考核税务管理工作,不能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此外,研究所虽将税务管理工作贯穿于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但在采购管理、销售收款及合同管理等方面仍然缺少有针对性的税务管理,并且尚未形成完整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以及全面的税务管理体系。

(二)缺乏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对研究所进行大量的调查评估之后发现,有些研究所缺乏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或是审计和内部稽核监督制度缺乏完善性,这都很大程度的影响了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中,必须要有与之相对应的稽核制度和措施,稽核制度应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如果没有完善的稽核制度,将会导致研究所的税务管理缺乏系统的风险评估,从而使得涉税业务缺乏合规性。除此之外,在当前的研究所内部也没有建立完善的税收稽核监督体系,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无法发挥相应的作用,从而导致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没有稳固的基础,无法在数据申报前实现风险规避,这都会降低研究所税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另外,在研究所内部审核监督中还存在税务数据缺乏真实性的现象,有些研究所虽然在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有完善的稽核监督,但是提供的数据却难以保证真实性,由于技术手段落后等原因导致信息失真,严重的影响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三)财务人员税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很多研究所的税务管理人员对新的税务政策解读不全面、不彻底,没有及时了解税务系统的最新变化,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以往的层面,并且没有结合税务政策的变化及时改进税务管理模式,因此导致税务风险防范工作无法进一步实施。近几年,我国税收政策随着市场环境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研究所财务人员不断加强对新的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研究,运用新的税收政策开展务管理工作。但从目前的状况来分析,多数的研究所都缺乏专业的税务管理人才,而且有些税务管理人员对税务政策的解读不到位,无法与全新的市场形势接轨,对新形势下的税收政策的研究不系统、不透彻,因此当研究所遇到税务风险的时候,不能提供合理的风险管理建议和方案。此外,部分研究所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认识的比较片面,从而使得税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不顺利。

四、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建议

在研究所的日常工作中,需要做好税务风险管控工作,全面提高税务风险管控的质量,确保研究所的长远发展,下面针对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和方案,以进一步推动研究所的税务管理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在新形势下对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建议,就是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是税务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关键。在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提高研究所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对于研究所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税法规定,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研究所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其次,研究所要形成与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相对应的科学措施,通过系统的指导和人员的实施,建立科学的责任标准和责任处理办法,从而形成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还应保证税务风险管理的科学性,避免夸大其词和虚假信息的出现,从而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风险防范能力。研究所应进一步完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深入到研究所各个部门的工作之中,使税务风险管理融入到研究所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中,并为研究所的各项决策提供可行的风险防范建议[3]。另外,研究所还应加强税务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税务系统和研究所财务信息系统的连接,将存在的涉税风险点添加到研究所ERP系统中,保证各项税务申报数据的准确性以及税务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并结合当前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技术提供全面、有效的财务数据,建立一个更完善、更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4]。

(二)强化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强化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优化内部稽核监督的环境,内部监督的开展要以管理层的参与决策为基准,作为研究所的管理层要对研究所内部稽核监督给予大力的支持,因为研究所的内部环境建设是决定内部稽核监督能否有效实施的前提。因此管理层应将研究所的内部稽核监督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第二,建立和规范税务风险管理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的确定能够使内部监督稽核工作有的放矢,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可以提升全体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和防范意识,这也是提高内部稽核管理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措施。同时要不断的提升内部稽核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保证内部稽核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制定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目标,管理目标的制定可以为内部稽核管理工作指明方向,研究所要根据自身发展方向和经营特点制定具体的发展计划,税务风险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税务风险防范、纳税申报、税收筹划以及税务自查等方面,在制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的基础上也要保证税务稽核监督工作的开展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5]。

(三)提高财务人员税务管理水平,建立良好、有效的税企沟通渠道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管理水平是提高研究所风险管控能力的重要措施,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管理水平首先要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财务人员必须要深刻的意识到税务风险是影响研究所可持续发展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还应加强财务人员的税务稽查风险意识,注重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并努力提高财务人员对税务稽查的理解程度,规范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其次,优化税务风险的管理环境,建立良好、有效的税企沟通渠道,良好的税企沟通有助于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全面解读和税收问题的解决。研究所应提高全体员工的纳税意识,将依法纳税知识常态化的渗透给研究所的各管理层,并积极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避免因税务政策不清楚而带来的税务风险[6]。在今后的工作中,财务人员应将税收风险管理与风险防范作为税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篇7

关键词:企业集团 税务风险 管理

由于企业集团具有组织结构庞大,信息化程度高,业务相对复杂,税收筹划意识强等特点,因此涉税环节、涉税种类、税务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税收管理的难度较大。为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

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1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又先后组织对所管理的定点联系企业开展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这无疑都体现了税务风险管理成效已经成为检验企业集团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的定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对《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解读: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大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不来自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而更多地来源于相关治理层和管理层的纳税态度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控制的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

二、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缺乏有效的税务管理手段

目前,企业集团往往更偏重财务指标,尚未树立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尽管各单位一直开展税务管理工作,但大多数都是由财务会计人员兼办税务事宜,因此职责相对淡化,税务管理观念较为落后陈旧,缺乏涉税合规目标。这不仅导致相关岗位人员对税法及相关税务法规的认识不足,往往会由于政策把握不到位或政策执行差异受到税务部门的相关限制和处罚,而且各单位对税收事务的管理仅停留在被动执行税法规定的水平上,税务信息相对屏蔽,距离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还有较大差距。

(二)各地政策执行标准不尽相同,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的管理难度大

企业集团普遍规模大、层级多、分布广,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各单位在平时工作中不能及时梳理和传递涉及生产经营、基建、投资等方面的税收法律法规,企业集团内部涉税信息传递方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造成同样的业务,在全国各地的执行标准可能不完全统一。

(三)税负受地域经济影响较大,部分行业税负较高

受所处地域经济条件影响, 企业集团分布在各个地区的单位承担着调节当地政府税收收入的重任。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或是较为落后的省份或地区,当地政府税源非常有限, 企业的税收执行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当地财政收入的影响。与此同时,由于企业集团往往多元化发展,涉及的行业、板块较多,从而导致税负不均衡。以水电行业为例,水电企业的平均综合税负超过20%,其中增值税税负占整体税负的三分之二左右。部分大型水电企业作为国家标志性工程,除了发电效益外,还承担着防洪、航运等巨大的社会责任。由于这些水电企业的建设、投产期正处于国家增值税转型的特殊时期,没有享受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的进项税无法抵扣。而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水电企业的成本费用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折旧及财务费用,维修材料费很少,可抵扣的增值税更少,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极大的压力。

三、企业集团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税务风险管理的方案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大企业司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是继2009年对定点联系企业开展税收自查后的又一次系统性、全面性税收风险管理检查,是对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再检验。因此,各单位应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梳理税收法规、理顺税务管理制度与流程、完善税务风险控制的重要契机,按照要求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程序,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各单位应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大企业司要求全面开展各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要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相关人员要确保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成,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

(三)深入开展工作,如实反映问题,确保税收风险管理见到实效

企业集团系统财务管理部门要建立逐级报告制度,确保畅通的联系渠道。总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小组要将掌握的税收自查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各二级企业要加强对所属及所管理企业的了解,及时向企业集团总部汇报;各基层单位要对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纲,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对全部涉税事项进行合规性检查。

四、加强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内控,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内控体系

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是企业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防范税务风险而建立的税务风险防范自律性制度和程序,是防范税务风险的有效手段。企业集团承担税务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应科学、合理防范政策遵从风险、准确核算风险、税收筹划风险、业务交易风险,力争实现“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上,创造税务价值”的目标。总部税务管理部门要研究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紧密跟踪变化趋势,指导、协调所属各单位开展税务管理工作,以规范集团纳税行为,规避税务风险;要为企业集团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提供税务风险管理建议,对资本运作事项做好税务风险分析和税务风险控制,并跟踪监控相关税务风险;要不断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依法妥善处理集团各项税务事宜。各单位的税务管理部门则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在按时编制纳税申报表,按时缴纳各种税费的基础上,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税务影响分析,提供税务风险管理建议,并组织实施企业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日常税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

(二)提高意识,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化工作标准

企业集团应始终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经营理念,高度重视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通过综合运用信息系统,利用各种分析方法和手段,降低企业税收风险。同时,企业集团还应对目前税收管理的流程进行再分析,对可能形成税务风险的关键环节加强控制,不断提升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企业集团应分别在生产资料归集、生产资料消耗及销售环节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化工作标准,特别是在合同审查、采购和付款、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基建工程与固定资产管理、成本费用、工资薪酬和个人所得等方面建立符合企业集团实际需要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如在合同控制方面建立合同会审制度,在合同拟定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各个专业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合同正式签订以后,企业税务管理人员会同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对企业所订立的各种合同、单据进行分类,划分印花税应税合同,建立合同台帐。在采购和付款方面,通过设置控制点,准确计算进项税额并作账务处理;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订单合同等相关凭证严格把关,保证从外部取得票据的合法合规;准确划分可以进行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发票等。

(三)加强学习,提升税务管理岗位人员素质

企业集团应制定计划、完善制度,积极鼓励不同层次税务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升税务管理岗位人员素质。税务管理人员一方面要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正确核算和反映经济事项,另一方面要准确把握税会差异,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计算、申报、缴纳各项税款。

(四)有效沟通,维护税企关系和谐发展

企业集团各级企业要始终以认真学习的态度虚心向税务机关请教,主动接受辅导与帮助;要加强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系,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确保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系统的设置及更改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一致。对纳税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及政策不明晰事项,各单位要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缩小政策理解偏差带来的税收风险,为企业的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篇8

关键词:企业集团 税务筹划 问题 建议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使出了浑身解数为自己赢得更大份额的红利,其中就包括如何最大限度的避税。如果简单地把合理避税等同于偷税是不明智的。合理合法的避税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必然产生的,并且是允许的。成熟的企业都会为税收做些筹划,以期将企业的利润实现最大化。

一、税务筹划的地位和意义

所谓税务筹划,顾名思义,就是在企业管理活动中,对企业纳税的问题进行初期的筹备和规划,结果是制定一套完整的纳税方案来节约企业的成本和提高企业的收益。纳税的最大群体就是自主经营的企业,随着我国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定期缴纳税款已经成为企业集团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税务筹划要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即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或税法中的空白减轻税负,筹划贯穿于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一系列管理活动过程,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

科学的税收筹划,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由于税收筹划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这也迫使纳税人绞尽脑汁,结合税法中的各项规定和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和执行方案,虽然他们的目的不纯正如减轻税负,但却是在客观上推动了企业自身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

科学的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各个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同,导致其经营的重点也千差万别。企业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把重点放在花费最大成本的最重要的项目上,对重要项目的考虑因素和收集的信息明显大于企业相关项目,致使企业在强项上有所增强,进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对企业集团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这个过程是漫长而艰巨的,需要有长远的眼光预测将来,未雨绸缪,同时能获得及时的眼前利益。

二、企业集团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一)企业集团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

问题与风险是不同的,问题是企业集团税务筹划部门已经客观存在的,而风险是将来可能带来问题的一些方面。就目前来讲,企业集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企业税务筹划意识薄弱

由于当前企业集团多是以民营企业居多,存在着明显的机构不健全的问题,会计机构也遭遇了不合理的情况。有的企业任用自己的亲属做税收筹划,或者只是聘请兼职的会计来定期做账,导致外界对企业的整体性把握不足,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又或者许多财会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门的训练,没有相应的硬件或软件条件,导致筹划工作踟蹰不前。

2、对税务筹划内涵的误解

文字的发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标志,但是文字的字面意思与文字在语境中的定义是不同的。对于税务筹划的内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些人钻牛角尖,认为税务筹划就是偷税,因此大胆地进行违法活动。税务筹划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的税法在20世纪80年代时曾被学者认为是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而获得税收收益。而实际上,税收筹划是在国家惯例的情况下,利用税收政策合理安排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活动,目的是减轻税负和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税收筹划是合理合法的行为,而偷税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是国家所严厉打击的对象。

3、税务筹划的各个相关制度不完善

许多的管理活动都是以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为支撑的。目前我国在税收筹划的制度上主要有三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税收制度的不完善。但是当前的税法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也会导致许多企业集团误解其中的含义,筹划的自由裁量权太大,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特性,结果可能被定性为偷税,而如果对筹划的理解过于狭隘,就使得企业的总体成本得不到合理的避税,此种情况就需要“度”的掌握,而税收制度的不完善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害。另一方面,目前尚无税收筹划机制。对于许多企业的决策层来说,存在许多咨询公司如兰德公司,为企业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既然企业集团也存在员工筹划意识不强的问题,那么建立健全的税务筹划制度是不可避免的。

税收筹划几乎每个企业集团所必需进行的谋利行为,从长期来看,它是一个动态的逐步发展并完善的过程。尽管对税收的管理制度在不断健全,对征管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企业集团税务筹划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应当引起企业集团各个层级,尤其是财务部门和管理层领导者的重视和支持。

(二)企业集团税务筹划存在的风险

1、存在过度筹划的风险

部分企业集团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既得利益,出现了过度筹划的情况。例如故意推迟取得的收入或者提前进行费用的摊销,这些财务筹划问题若是被相关的机关单位查处就需负一定的法律责任。近期出现了普遍的物价上涨的情况,企业的经营成本在不断的攀升,有些企业就运用加权平均的存货计价方法来规避风险,但是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不得随意更改存货计价方法。所以企业需要综合考虑更改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的影响。

2、企业筹划缺乏系统性的风险

上述提到了过度,但也有许多企业是考虑得过少。税收筹划其实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贯穿于企业活动的整个过程,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如果企业对自身的情况缺乏全面的了解和认识,那么就可能使企业得不到实惠。因此,企业在考虑原料来源、人才引进,设备更新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上,尽可能地做出使企业整体最优化的税务筹划方案。

3、企业管理层对筹划没有足够重视的风险

领导层和管理层对企业的决策和管理效果产生直接和深远的影响。因为许多的决策是由企业管理层作出来的,而决策的好坏与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若企业管理层重视税务筹划,能够与财务部门达成共识,或者多倾听财务部门的意见,那么作出的税务筹划就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企业管理层不重视税务筹划,而把注意力集中在企业的其他环节上,那么就会给企业增加一定的成本,减少收益。

三、对企业集团税务筹划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认识税务筹划原则

税务筹划原则是企业集团财务部门在做筹划时的指导性方针,主要围绕四个原则进行。一是,合法合理原则。应当根据新税法、国际惯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考虑企业自身的条件进行税收筹划,制定最佳的纳税方案。同时制定的纳税方案也应当符合常规和道德规范,不得触碰最低的道德底线。二是,居安思危原则。企业应当时刻做好筹划的准备,如果某项业务工作已经开始,那么就意味着相应的纳税义务也可能产生,企业集团应当提前做好筹划,以备不时之需。同时财务部门应当具备风险意识,在筹划时从长远做打算,考虑作出的决策或纳税方案存在哪些问题或风险,把企业集团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值降到最小。三是,坚持成本收益原则。税收筹划并不是只有收益而没有成本,每项活动都是需要耗费一定的人、财、物的,所以需要企业在取得筹划收益时考虑额外的成本,考虑放弃这种纳税方案而选择另一种纳税方案所造成的机会成本。四是,全局性原则。税务筹划关系企业的整体利益,筹划是在未获得利益之前做得规划,需要具备全局和长远的眼光,仔细分析目前企业所处的阶段特征,认真研究企业的外部环境变化,对企业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这是企业取得利益最大化的指导性思想,是企业财务活动有序进行的保障。

(二)提高企业财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企业财务部门结构主要包括管理层的人员和业务层的工作者。税务筹划不仅仅是业务人员的工作,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务主管。财务主管部门负责做决策,在制定税务筹划目标时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达成一致,不能孤立地进行,筹划过度或者不系统都是不明智的做法。企业的管理者也需要了解一定的业务知识,了解税法知识,身体力行支持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展开。同时要加强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琐碎的财务工作会使财务部门工作者忽略了学习和思考,缺乏全面思考问题意识,从而使得所制定的方案不全面或不合理。因此,在加强领导者能力的同时,注重对财务工作者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筹划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三)建立系统的风险反馈机制

如果一份税务筹划方案存在风险,而人们察觉不到其风险的存在及其造成的后果,就会使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危险,建立风险反馈机制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但是任何一项机制都要求系统完整,缺乏其中的任何一环都能使结果大不相同。同时,前期的风险反馈机制也是规避风险的过程,中期的风险反馈机制是对税务筹划执行中的跟踪结果,后期的风险反馈是总结经验,进行下一轮税收筹划的必要准备。

(四)引入风险外包体系

税收筹划对筹划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不仅要通晓会计基础知识和税法,还要精通生产、贸易和物流等专业知识。但是企业的工作人员能力毕竟有限,不一定能够对税收筹划进行全面把握,此时就需要借助外界的力量,第一由专门的筹划服务部门制定税务筹划,因为专门的部门具有专门的知识,再者‘旁观者清’,业务外包能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既得利益;第二是聘请注册税务师来协助筹划活动的进行,提高筹划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为企业谋得利益。

四、结束语

税务筹划已经在企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税务筹划所追求的最大目标是合理避税,以最小的投入,取得利润最大化。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集团的税务筹划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如企业税务筹划意识薄弱,对税务筹划的内涵误解为偷税,税务筹划的各个相关制度不完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忽视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需要坚持应当坚持的原则,对企业的整体进行充分认识。

参考文献:

[1]吴涛、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研究、财会通讯[J],2012(8):121

[2]龙燕舞,周元成、企业集团税务筹划问题的探讨、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J]2009(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