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活动方案 > 工作方案

2023清明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精选5篇)

时间:

2023清明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篇1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全力以赴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宣传教育,从严管控野外违规用火,积极稳妥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管控重点

从严管控全县林业用地及林缘300米范围,清明祭扫人员点香点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祭祀用火行为;春耕生产群众焚烧秸秆、烧甘蔗叶等农事用火行为;踏青春游人员野炊烧烤、林区吸烟等随意用火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28日,镇村两级要完成动员部署,特别是宣传氛围营造、进山火种检查、坟头墓地看护以及督查巡查、驻村督导、应急处置等重点防范措施和人员要全部落实到位。

(二)严管阶段。4月3日-7日,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要按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工作制度以及既定工作部署,全力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综合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我县清明节期间林区安全稳定。

(三)总结阶段。4月8日-9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效,对存在问题要强化措施,及时整改;有效做法要深入挖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工作总结于4月10日前报送到县森防指办公室。

四、工作任务

一要全力营造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大文明祭祀、林区禁火舆论引导;林区乡镇和有林单位要派出宣传车辆,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违规用火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类检查站要播放禁火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对进山入林人员面对面教育劝诫,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

二要从严管控野外用火。一是全县干线公路和林区村口、路口、沟口各类检查站卡要落实精干力量,层层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携带火种及易燃祭品进山入林。二是全体瞭望观测和巡山护林人员要全时段、网格化地密切监控林区,特别是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坟头墓地集中区的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确保隐患早处置,火情早报告。三是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坟”的管控机制,拉长战线、延长时间,严看死守,特别要盯紧看死返乡祭扫人员和林区孤坟、散坟、老坟,确保不出问题。四是镇级扑火力量要靠前布防,对重点站卡和火情多发区域实行重点管控、巡查。五是公安机关要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形成震慑,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三要深入督查工作落实。清明节期间,县镇领导、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多批次地深入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督导检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造势、火源管控、应急备战等情况。要重点查、反复查,加大督导力度和密度,推动森林防灭火措施和责任有效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全过程跟进督导整改落实。对涉嫌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要切实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情况发布,遇有大风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有降水气象条件要积极组织人工增雨作业。二是县、镇两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齐装满员、高度戒备,并结合本地区林情火情特点靠前布防或分区巡查。三是遇有火情发生,当地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快速调集优势扑救力量,在确保人员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将火情扑灭在初发阶段。四是扑火救灾要统一指挥、明确责任、令行禁止,严禁违反《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组织扑火队伍在危险地形、危险时段和危险火环境下扑火作业,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清明节期间,林区人为活动增多,野外用火隐患严重,历来森林火情火灾多发。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率先垂范督导检查,发生火情要亲临现场组织扑火救灾,高位推动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落实。

二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坚决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统领,压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组织管护责任制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特别要管好一线巡查检查和巡山看护人员,既要把每个坟头墓地、山头地块、村口路口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更要加强督导检点,防范履职不严出现工作漏洞。

三要进一步严格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县、镇两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坚守防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值带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位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此外,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务必于3月27日前,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表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清明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篇2

清明将至,节日期间进山扫墓和旅游踏青人员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紧要期。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川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以宣传为先导,以野外火源管控为重点,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禁止明火扫墓,力争清明期间实现零山火和零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__年3月20日至4月15日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火责任。当前正值清明时节,进山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增大,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各村(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顾大局、保平安的角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亲自组织召开一次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清明清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压实村“两委”干部主体责任,重点压实村干部包片和护林员包山头的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打赢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攻坚战,严防山火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倡文明祭祀。各村(社区)要开展富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和警示性较强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和反面典型案例及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扫墓人员和进山旅游踏青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全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一是护林员要戴上红袖章、插上彩旗、带上扑火工具、小喇叭播放口号在墓地集中区宣传巡查。二是开展“敲门”行动,村干部、护林员要到每家每户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违反规定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每家每户清明扫墓祭祀不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不违规野外用火。三是悬挂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要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悬挂在主要交通要道、进山路口、高速路口和墓地集中区,每村至少要悬挂2条以上横幅标语,加大布设密度,增强宣传氛围。四是各村(社区)要与扫墓群众签订《紫市镇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做好签名登记存案。五是开展流动宣传车宣传,镇森林消防车要专门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在主要交通要道、高速路口和墓地集中区宣传巡查。六是加大对文明祭祀活动的采访宣传报道力度,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摒弃落后的燃烧纸钱、冥物、蜡烛等迷信祭祀方式,引导群众采用礼花炮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代替传统的祭祀方式,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川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组织开展“五清行动”,以清坟头为主,做好辖区内墓地、扫墓群众的登记造册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村干部、护林员要根据墓地的分布情况分工负责监管群众扫墓行为,严防因扫墓祭祀活动引发山火。要强化护林员巡护责任,按责任区划分管护区域,护林员要佩戴红袖章、携带扑火工具,在墓地集中区加强宣传巡查,落实巡山护林。要加密设立临时检查站,镇包村干部、村干部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和墓地集中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值班值守,对过往人员和车辆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对进山人员进行检查和扫“防火码”登记,对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统一收缴集中保管,禁止携带一切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镇派出所要把查处清明期间的野外违规用火和山火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要加大对群众扫墓祭祀活动野外用火的执法力度,对不听劝阻执意在林区内及林区边沿100米范围内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违规用火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一旦发生山火,要从严从快开展火灾案件调查工作,依法严惩山火肇事者。

(四)强化督查巡查,确保措施到位。为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成立督查组到各村(社区)检查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防火工作漏洞和问题,及时向村(社区)反馈,提出建议,及时整改,并做好督查记录,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火情处置不力造成森林火灾和不良影响的,将通报全镇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巡查执法工作,组织人员到各片开展现场执法,镇包村干部要进村督促检查村干部、护林员巡山宣传情况,压实村一级主体责任。

(五)强化应急值守,科学处置火情。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情信息,对省通报的林火卫星热点要迅速核查,及时反馈,不得迟报、瞒报火情。清明期间,各村(社区)每天要安排2名村干部留守值班;镇林火视频监控中心要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实时查看和掌握各山头地块情况,发现野外用火行为要派人及时制止;护林员要全天候开展巡查宣传;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做好值班备勤,分片驻防,时刻保持临战状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准确向有关领导和镇林业部门报告,村主要领导要亲自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023清明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篇3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__区20__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清明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篇4

随着清明节临近,春耕生产、祭祖扫墓、踏青春游等林区人为活动增多,我镇各地也将进入森林火灾易发、多发时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和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工作目标

认真统筹做好清明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督促森林防灭火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安全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村支部相关责任,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杨家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村委会一线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要落实到位到人,任务要细化分解到位。

(二)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各村委干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加强和完善联防联治机制,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杨家镇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重点要在进出林区主要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增设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各林区有墓地进出路口、地段沿途要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宣传广播。

各村委会要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做好引导广大民众文明祭祀,禁止使用明火扫墓活动宣传工作。做好学校学生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及时清理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道路旁边森林火灾隐患。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一是要排查火灾隐患。要组织织密防线,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风险区(点)的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二是要包山头地块。各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分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林区、每一个山头、每一处地块。积极劝导减少祭祀集中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林业站护林员、专职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责任林地外,还要协助村委会做好防火工作,切实做到每个坟墓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认真做好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的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是要加强执法处罚。公安派出所要在清明期间定时开展巡查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林区执法巡查和强化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的态势。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级消防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应急指挥、消防队伍,随时待命,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村委分管领导、村干部要亲赴火场一线,现场指挥,组织力量处置。

(五)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各村委会必须要有一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要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村支部要认真吸取以往的森林火灾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本地区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2023清明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篇5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__镇20__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