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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第二单元作文(精选8篇)

时间:

五年级第二单元作文篇1

难忘的童年

童年,充满着纯真、难忘。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往事,你会发现小时候的你是那么幼稚、有趣。有一件事,令我非常难忘。

那是在夏季的一天,天气非常热,我拿着扇子使劲地扇,还是很热。要是现在有冰凉的东西吃,那该多好啊!;我自言自语道。说着,我看见爸爸手里拿着一个大西瓜,便跑到爸爸面前撒娇:爸爸,我要吃,我要吃。;爸爸拿我没办法,就切给我吃,我拿起一块西瓜,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吃起来,不一会儿就吃完了,感觉真舒服。忽然,我好像想起了什么,马上跑到爸爸面前说:爸爸,如果把西瓜籽吃进肚子里,会不会有事?;当然会有事。;爸爸很神秘地说,西瓜籽会在肚子里生长,一直长到头上,然后生出一个大西瓜。我听后非常害怕。

以后,我每天都提心吊胆,担心在哪天的哪个时候,西瓜长在我的头上。这样的担心受怕使我不敢吃太多饭,也不敢喝水,我这样做,是怕西瓜籽吃了肥料;后长得更快。我还时常跑到镜子面前照照,看看自己头上长西瓜了没有。

纸始终包不住火,爸爸妈妈看我每天都这样,便问我:你最近怎么了?老是吃不饱,问你问题,你又十问九不答,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我只好什么都招了,爸爸听后哈哈大笑。我说:有什么好笑的,我这么惨,你们还笑我。;傻丫头,我那是逗你玩的,没想到你当真了。;爸爸说完后又哈哈大笑起来。真的是逗我玩的,你不会再骗我吧?;是真的,我没骗你。;太好了!我可以好好吃东西了,我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等一下,高兴归高兴,我现在肚子好饿啊!妈妈,快煮东西,我要好好大吃一顿。

五年级第二单元作文篇2

《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方案》

《控挫保学网格化管理体系方案》

《中职招生网格化管理体系方案》

《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方案》

2018年1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实现校园安全管理全覆盖,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结合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形势和现实需要,在各处室、各年级、班级开展以“知责、履责、问责”为主要内容,以校园安全为工作重点,建立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为主要形式的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建水县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校园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两线监督、网格管理、信息共享”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努力推动我校和谐发展。

工作目标:将我校的校园安全责任按照行政管理,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构建“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两条线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动我校校园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组长:**(校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支部宣传委员、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

**(支部组织委员、副校长,分管学校教学工作)

成员:**(办公室主任)

**(政教处主任)

**(教务处主任)

**(总务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协调。

三、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

根据《建水县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全县五级网格管理体系,我校构建校级四级网格管理体系。

网络体系示意图

各责任部门(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安全责任进行分解,并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高密度、精细化、网格化校园安全监管和责任体系,建立“四级安全监管网格”:“一级网格为学校党政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安全监管体系;“二级网格”为学校各年级组长责任人和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责任时空内组成的立体

网格化监管体系;“三级网格”:为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班长及班委成员,各功能教室负责人、保安、后勤人员组成的安全监管网格体系。“四级网格”:为班级中各小组,结合我校实际,分为若干学习小组(与小组合作学习分配一致)模式为主,每个小组为一个单元格,设正副格长。

四、建立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校长(法人)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领导是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按照各自职责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全校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职责:收集整理二级网格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了解、掌握、研判二级网格已处理的事务,解决本级网格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准确向上级网格包保人汇报。

(二)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值日领导、值日教师

七年级组长

八年级组长

九年级组长

七(一)班

七(三)班

七(二)班

八(一)班

八(三)班

八(二)班

九(一)班

九(三)班

九(二)班

各年级组长和值班领导、值日教师对各自责任时空的校园安全负责,建立班级及各责任区域教师二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相关责任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

职责:收集整理三级网格工作组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了解、掌握、研判三级网格已处理的事务,解决本级网格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准确向一级网格领导汇报。

(三)三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班主任(组长)

科任教师(副组长)

班长

学习委员

纪律委员

文艺委员

体育委员

卫生委员

学习小组一

学习小组二

学习小组三

学习小组四

学习小组五

学习小组六

班主任担任组长、科任教师、功能教室管理员、保安、后勤人员为副组长,班长及班委为成员,班长为总格长,各班班委为副总格长。对各自岗位时空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处置负责,实现安全教育宣传和监管全覆盖。

小组单元格包保,每一个副总格长包保一个小组单元格(各小组参照我校小组合作学习小组分配方案)

职责:收集整理单元格事宜,处理单元格内同学间矛盾纠纷与安全隐患。解决本级网格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准确向二级网格领导汇报。

(四)四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格长(学习小组组长)

副格长(轮值)

同学一

同学二

同学三

同学六

同学五

同学四

1、单元格。结合我校实际,每班按学生人数,分为若干小组单元格(各小组参照我校小组合作学习小组分配方案)

每个小组为一个单元格,设置正副格长。

2、每一名值日同学包保小组。

3、职责。正副格长职责:一是安排轮流值日同学,每天两人。二是收集、整理轮值人员上报信息。三是上报总格长;轮值同学收集整理每日同学在校期间的安全、品德、学习等事宜,上报正副格长。

五、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的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划分网格。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月起),确定网格划分,明确责任架构图和工作职责。重点监管部位、监管责任分工图、网格化实施方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前段:每周,每月不定时检查。后段:每学年年终考核前),领导小组对各级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安全监管和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落实情况、登记建档情况、安全检查和巡查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学校域开展安全领网格化管理,对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筑牢防控一线,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各级网格责任人要善于总结交流执行程中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和完善学校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与责任,加强对推广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按照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全力抓好落实。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网格责任人要在工作指导上,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运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本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轮流值守任务

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指导单元格轮流值守同学,采用恰当方式在本单元格内观察、了解是否存在欺凌、安全隐患、品德建设、养成教育、学习质量、环境卫生等六个问题,发现问题,立即向格长报告。对敏感、隐私等问题采取恰当方式处理。

1、欺凌问题

轮值同学了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是否存在争吵,侮辱性语言,恶意取绰号,肢体冲突等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现象。

2、安全工作

交通安全

轮值同学了解本单元格内同学周末上下学、回家返校方式:是步行、骑车、乘车还是家长接送;是否乘坐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车辆,是否遵守交通秩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

轮值同学了解本单元格内同学一日三餐就餐情况,食堂饭菜是否出现变质,餐后是否出现不适。

消防安全

轮值同学了解本单元格内同学是否掌握基本消防常识,班级、宿舍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对学校安排的消防演练是否熟悉并明确路线与安全撤离地点。

设施设备安全

轮值同学对本班教室中涉及到的水、电、门窗、阳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涉及到实验课的,了解单元格内同学对危险化学品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传染病防控

轮值同学一日三次(早中晚),在早读教师指导下,对本单元格内同学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观察,发现生病学生,上报病情。(具体参照我校晨检制度执行)

3、品德建设

各校(园)用好“两个榜”,一是好人好事榜,二是违规违纪榜。轮值同学对本单元格内出现的好人好事、违规违纪同学及事件进行如实记录。每天班主任对记录进行了解掌握,并做出评价。建议好人好事用笔记本,违规违纪用活页笔记本,违规违纪同学可以通过三件好人好事,在全班同学及班主任科任教师共同商定后,撤销一件违规违

纪记录。每月整理后班级张榜公示,宣扬正能量,以此为品德建设突破口,点滴做起,相互监督,构建和谐班级。

4、养成教育

轮值同学对本单元格内学生出现的坏毛病、坏习惯、不良习气等向格长汇报。班主任、科任教师和班长结合实际对问题进行研判,采用适合的教育方式,对养成教育进行深入研究,联合家长,对问题学生进行有效教育。

5、学习质量

轮值同学对本单元格内同学作业完成情况、听课状态、学习方式、学习方法,考试心态等学习常规进行了解与关注,组织安排本单元格内优秀生帮助学困生。

6、环境卫生

轮值同学对本单元格内同学仪容仪表进行检查、提醒,对教室及公共区域卫生状况进行督查。(各班卫生委员负责班级环境卫生,参照学校校园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七、网格监管

(一)落实“六定”措施

1、定责任区域:明确我校每一个网格具体监管的对象和范围。

2、定责任人:明确每一个网格的负责人员。

3、定监管任务:明确每一级网格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监督、检查、巡查内容。

4、定处置流程:明确本级网格发现的安全隐患或下级网格报送的安全隐患处置程序。

5、定信息报送方法:“四级网格”实行日报制,“三级网格”实

行周报制,“二级网格”实行双周报制,“一级网格”实行月报制。“一级网格”每月一次(15日前)向“上级网格”报送《**中学校园欺凌问题动态排查整改增号销号清单》《**中学校园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改增号销号清单》。

(二)落实“四类”上报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四类上报:

一是学校三、四级网格能及时解决的,指定负责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一周内自行解决。

二是学校二级网格可以尽快解决的,指定负责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一级网格领导协助,一月内解决。

三是学校一级网格较长时间解决的,指定负责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包保领导协调责任部门,两月内解决。

四是学校一级网格难以解决的,指定负责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上报教育局汇同责任单位向县委政府汇报,制定方案,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落实监管责任

每一位网格化管理的参与者都要通过自身的不断实践、思考、总结,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与时俱进,把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由于履职不到位而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各班网格化管理表:

**中学

2018年1月4日

**中学(

)年级(

1

)班网格管理体系

白金武(组长)黄英、孔祥士

(副组长)

班长:

普洪英

学习委员:

杨文涛

纪律委员:

赵艳梅

文艺委员:

毛治婷

体育委员:

徐艳

卫生委员:

孔心叶

学习小组一

格长:白雨婷

副格长孔梦涤俄涤

学习小组二

长:普欣悦

副格长普新艳

学习小组三

长:孔祥义

副格长孔怡

学习小组四

长:白蔚铃

副格长徐萍

学习小组五

长:孔丽仙

副格长普建奇

学习小组六

长:白艳非

副格长孔金妹

8

)人

8

)人

8

)人

8

)人

8

)人

8

)人

第一组:格长:白雨婷

副格长:孔梦涤

组员:赵国豪

李鹏

白保英

马元元

普建杰

李起邦

第二组:

格长:普欣悦

副格长:普新艳

组员:白怀忠

仇玉楠

张家行

邵思思

李彩瑜

第三组:格长:孔祥义

副格长:孔怡

组员:张强

程活

程柯亮

李倩

白梦宇

第四组:格长:白蔚铃

副格长:徐萍

组员:张茂伟

白根喜

孔令彪

李建伟

普照康

第五组:格长:孔丽仙

副格长:普建奇

组员:白士正

赵国标

普雄芬

李建安

李建雄

第六组:格长:白艳非

副格长:孔金妹

组员:李金存

白士武

白宝明

孔凡辉

孔祥能

**中学

2018年1月

**中学(

)年级(

2

)班网格管理体系

白国福(组长)

孔美珍教师(副组长)

班长:

张改艳

学习委员:

李玉良

纪律委员:

孔祥友

文艺委员:杨传明

体育委员:

陈俊毅

卫生委员:

普章杰

学习小组一

长李玉良

副格长普章涛涛

学习小组二

长张家浩

副格长白士英

学习小组三

长张改艳

副格长刘文生

学习小组四

长张嘉婧

副格长普国强

学习小组五

长陈俊毅

副格长白云仙

学习小组六

长赵永圣

副格长白可荧

8

)人

8

)人

8

)人

8

)人

9

)人

10

)人

第一组:李玉良、普章涛、张建云、赵瑞、李跃军、朱福权、徐正芳、李玉

第二组:张家浩、白士英、白秀婷、普文祥、李金跃、孔令祥、金宇强、

张健兴

第三组:张改艳、张雪莲、普章杰、刘文生、白灵芝、李海菊、朱雨欢、李金燕

第四组:张家婧、刘凤林、白章伟、普国强、白根贵、孔祥友、孔祥飞、

范玉维

第五组:陈俊毅、孔令发、孔丽、白雪、李旭锋、李绍龙、卢发洪、白云仙、程都浩燃

第六组:赵永圣、白可荧、黄瑞茜、蒋涛、赵福锦、范丽华、李燕、杨传明、邬少杰、孔祥伟

**中学

2018年1月

**中学(

)年级(

3

)班网格管理体系

杨福义(组长)

张勇(小)李有云

肖家明

班长:白怀黎

学习委员:白艳

纪律委员:普艳萍

文艺委员:白美琴

体育委员:王健

卫生委员:普艳萍

学习小组一

长:侬有明

学习小组二

长:朱媛媛

学习小组三

长:白怀黎

学习小组四

长:孔令玲

学习小组五

长:赵文同

学习小组六

长:白墺鋆

6

)人

6

)人

6

)人

7

)人

6

)人

6

)人

第一组:白晓兰

白士芬

杨永杰

侬有明

孔德胜

杨潇

第二组:朱媛媛

吕丹丹

李文

白发良

严浩

白发志

第三组:赵宝亮

白怀黎

孔维微

白怡

白美琴

白雪

第四组:范海燕

孔令玲

王健

白铠宁

侬福强

张炳泉

李金彪

第五组:何群

黄涛

赵文同

邵满义

李玉萍

白艳

第六组:李元凤

白墺鋆

张茂全

白宝富

白根祥

李旭兴

第七组:李艳

吕艳菊

赵富成

王越辉

普照丽

白玉姣

第八组:李欣慧

普艳萍

王贵林

喻华杰

范龙庆

赵永煜

白士泉

**中学

2018年1月

**中学(

)年级(

1

)班网格管理体系

严万珍(组长)

马红波,汤文杰

班长:

孙淑淇

学习委员:

李艳凤

纪律委员:

仲鑫权

文艺委员:

吕婷

体育委员:

白立丹

卫生委员:

李悦华

学习小组一

格长李艳凤副格长:白世好

学习小组二

格长普国莹副格长:白丽珍

学习小组三

格长温琴

副格长白冬梅

学习小组四

格长孙淑棋

副格长马严富

学习小组五

格长普梦锐

副格长陈家富

学习小组六

格长白丽萍

副格长白立丹

7

)人

6

)人

7

)人

6

)人

7

)人

7

)人

第一组:白世好、孔令彪、李艳凤、吕婷、白士宝、吴光亮、白士飞

第二组:孔佳瑜、白慧仙、普国莹、白丽珍、温建豪、白守财

第三组:温琴、白冬梅、蒋立刚、白士钦、范玉鸿、姚文斌、白怀旭

第四组:白耕龙、马严富、李悦华、孙淑淇、薛广云、白永安

第五组:普梦锐、白读政、白耕国、陈家富、李振、孔令源、孔祥华

第六组:仲鑫权、徐政宇、孔珊珊、白立丹、白丽萍、孔令婷、白士佳

**中学

2018年1月

**中学(八)年级(2)班网格管理体系

吴应红(组长)李春

黄杰

班长:

王佳佳

学习委员:

赵思润

纪律委员:

白永珍

文艺委员:

李怡

体育委员:

李建兵

卫生委员:

李智鹏

学习小组一

格长王佳佳

副格长孔凡才

学习小组二

长:赵思润

副格长白士杰

学习小组三

长白永珍

副格长李怡

学习小组四

长沈玉兰

副格长李智鹏

学习小组五

长颜成

副格长李建兵

学习小组六

长张文龙

副格长白思艳

6

)人

7

)人

7

)人

(7)人

(7)人

(7)人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第五组:

第六组:

**中学

2018年1月

**中学(

)年级(

3

)班网格管理体系

**(组长)

班长:

学习委员:

纪律委员:

文艺委员:

体育委员:

卫生委员:

学习小组一

格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二

格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三

格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四

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五

格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六

格长

副格长

6

)人

6

)人

6

)人

6

)人

6

)人

6

)人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第五组:

第六组:

**中学

2018年1月

**中学(

)年级(

1

)班网格管理体系

李思静(组长)

班长:

学习委员:

纪律委员:

文艺委员:

体育委员:

卫生委员:

学习小组一

格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二

格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三

格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四

格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五

格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六

格长:

副格长

6

)人

5

)人

5

)人

6

5

)人

5

)人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第五组:

第六组:

**中学

2018年1月

**中学(九)年级(

2

)班网格管理体系

邰梅冬(组长)

班长:

学习委员:

纪律委员:

文艺委员:

体育委员:

卫生委员:

学习小组一

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二

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三

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四

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五

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六

长:

副格长

5

)人

5

)人

5

)人

5

)人

5

)人

8

)人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第五组:

第六组:

**中学

2018年1月

**中学(

)年级(

3

)班网格管理体系

曹红明(组长)

班长:

学习委员:

纪律委员:

文艺委员:

体育委员:

卫生委员:

学习小组一

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二

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三

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四

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五

长:

副格长:

学习小组六

长:

副格长:

6

)人

6

)人

6

)人

6

)人

)人

)人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第五组:

第六组:

五年级第二单元作文篇3

一、加强教研活动,形成浓厚的教研氛围。

组织备课组老师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新的《课程标准》,围绕“新课程标准”“创新教育”、“人文教育”等热点问题,结合初一语文教学实践,通过专题学习和讨论,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和学生观。

二、充分发挥备课小组团结协作的力量,加强集体备课。

每周集体备课一次,讨论教材及教学中发现的问题,交流教学心得。学进度和教学重点、难点;统一各种资料;统一大小考试;发挥集体备课的力量,力争使我们的老师授课能力在同一起跑线上,从而提高初一语文教学的整体水平。同组老师互相间听课,切磋技艺,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落实教务处狠抓教学质量的要求,规范学生作业,提高学生作业质量,用持之以恒的严格要求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提升学习层次。做好月考的分数统计工作。通过考试分析学生的具体情况,查漏补缺,调整下一步教学。

为能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我们初一语文备课组具体制定了本学期的教学分工和进度:

一、初一教材分工:

第一单元:孙国平

第二单元:韦黎梅

第三单元:翟桂芳

第四单元:朱珍红

第五单元: 孙艳

第六单元:金芝

二、初一补充内容分工:

1、 课外阅读:赵娟

2、 字词汇总、古诗词(含成语):朱晓白

3、 作文:孙艳

4、周周清试卷:(两周一次)翟、金、孙、解

5、仿句、名著:朱镇红

6、改病句、拟标题:韦黎梅

三、开课安排: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孙国平 《端午日》 星期五 第三节(姚桥公开课)

第五周:翟桂芳 《往事依依》星期二 第一节

金芝 星期四(评优课时间待定)

解红明 《幼时记趣》星期五 第二节

第六周:

第七周:赵娟 《本命年的回想》星期四 第二节

第八周

第九周:孙艳 《中秋咏月》星期四 第一节

第十周:朱珍红 《夏》 星期二 第一节

第十一周

第十二周:韦黎梅 《三峡》星期五 第二节

第十三周:

第十四周:翟桂芳 《春》星期二 第一节

解红明 内容待定 星期五 第二节

第十五周:孙国平 《济南的冬天》 星期三 第三节

第十六周

第十七周 朱晓白 《正确的答案不止一个》 星期四 第二节

第十八周:金芝 《天上的街市》 星期二 第二节

第十九周:

五年级第二单元作文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乡政府机关管理,强化约束激励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属本乡政府机关的干部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乡政府机关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先由乡长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审批的管理制度,分管领导的发票由政府乡长审批,政府乡长的发票由乡党委书记审批,乡党委书记的发票由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发票须经政府乡长审批同意。在乡外生活接待开支发票需经书记或乡长审批同意。

第五条 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工资实行按月发放,提前离岗的在编干部职工、代管干部、退休人员、差额拨款人员按上级拨付的工资标准发放全年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及奖金。

第六条 发票报销必须手续齐全,各类发票原则上在当月月底办完相关手续。每月27-30日为报账时间,报账时填写好报账单,乡长先在报账单上进行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在票据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计生单列经费除外)。

第七条 出差人员必须到办公室开具出差通知单,一般干部职工两天内出差须报其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出差须经乡长签字同意,副职出差须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出差时间两天算一天,两天以上减一天计算。开会人员凭上级通知由办公室填好开会通知单并告知其分管领导。学习人员必须凭上级学习通知,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培训及学习考察。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费用必须凭上级文件报销。函授学习、自考每年报两次往返车旅费,不报销其他任何费用(除有文件规定,且有归口经费外)。家住县城学习期间不报生活费和住宿费。

第八条 到县开会出差车船费按快艇价实报实销,到县以外城市开会出差,车船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凭票实报实销(除带公车外)。

第十条 开会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每天5元市内交通费,不报销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出差生活补助、市内交通费及住宿费实行按天包干制,县城没有住房的干部住宿费50元包干,其他费用20元包干(15元的生活费,5元的市内交通费),其他城市费用的包干标准:其他县城80元一天,地级城市100元一天,省会城市120元一天。

第十一条 下村车船费以工作需要为标准,不准在外签单,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除需包车船的由办公室开出包车船通知单,经手人需在通知单上签字,每月月底各车主与办公室结算一次。

第十二条 阶段性工作补助以党委、政府会议研究意见为准。

第十三条 各项办公通迅费用实行包干管理,电话费:乡办公室2400元一年,财政所800元一年,党委政府成员35元一月。手机费:正科200元一月,副科150元一月,一般干部80元一月,上网费:每个adsl用户1200元一年。

第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工作经费每年12019元包干,含公安办案工作的车船费和接待费 。

第十五条 水上安全工作经费2019元一年包干(含节假日值班补助);五强溪农贸市场安排人员,其工资全额上交乡财政,享受政府各项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计生全年工作经费实行单列包干,其单列开支发票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由乡长审核后由计生办报帐员到财政所报帐,经费包干总额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搬家,由政府安排车船送至报到单位,并赠送一份80元纪念品。

第十八条 乡干部职工医疗费用统一按县医疗办有关规定,到县医疗办办理手续报销,乡政府不报销任何发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制度

第十九条 凡政府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物品、服务的采购和定制、公共产品及设施建设、拍卖、承包、租赁等尽属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必须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条 大额固定资产的采购计划,须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由办公室制定采购计划,经分管内务领导同意后由政府指定的采购人员统一采购。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在外采购物品或定制设备维修、人工劳动等各种服务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由指定的采购人员统一采购,未经同意私自在外购买和赊购物品的一律不予报销;凡平时在政府集镇各商店采购小额物品的,需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经手,财政所办公室负责按月与各商店进行一次结算。

第二十二条 因办公需要的水电费用结算时,乡办公室、财政所等使用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参与抄表并签字,方可报销。

第四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条 来人来客实行对口接待,一律安排政府食堂就餐,并归口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每次的结算单上签明就餐和住宿人数以及金额,方可后报帐,办公室按月与食堂进行一次结算。

第二十四条 单项工作需召开村干部会议的必需经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

第二十五条 接待标准:5人以下菜每桌80元,6人以上菜每桌100元,会议餐每桌120元。

第二十六条 政府食堂及招待所实行公开竞争承包,接待餐必须确保质量,凭单点菜,按盘计价,招待所必须干净整洁。干部日常就餐每餐4元,必须确保四菜一汤,且有一个荤菜。凡在财政拿福利待遇的干部职工统一到财政所购买餐票,每餐财政补贴2元小伙食费

第二十七条 除主要领导安排经办公室开出就餐住宿通知单外,任何人不得在食堂外签单和安排就餐住宿。

第二十八条 来人来客原则上不打包包烟,特殊情况需由主要领导安排,方可开支。香烟统一由财政所采购,办公室打烟时负责填好发放登记表。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九条 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下村的应当告知分管领导或党政办人员,实行考勤签到制,每天下午5点钟前到办公室签到,干部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每月发放周末加班补助200元,无正当理由每月考勤达不到出勤天数的扣全月的周末加班补助,当月不参加联村计生例会的扣20元。

第三十条 干部职工请假需写出请假条,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书记乡长签字同意方可准假。副职一律由书记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每月请假时间不能超过6天。全年不得超过70天(包括路途往返和法定节假日),超过一天扣补助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

第三十一条 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30元,当天未值班的不发补助。因上级查岗离岗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全体值班人员不安排补助,并给予党纪、政纪处罚。

第三十二条 联合办公日值班制度,为方便群众办事,乡里实行每月逢二逢七联合办公制度,凡每月逢二逢七日党政综合办、计生、民政、财政、综治、移民、林业等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便于群众集中来乡办事,值班不到位的每次扣值班人员100元。

第六章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各办公室(包括乡办公室、计生办、财政所)必须有人值班,确保办公室24小时电话畅通,做到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第三十三条 文印室计算机房管理实行上机登记制度,凡需在机房查收、打印文件资料的,在上机前填好上机登记表,写明上机内容和打印份数。文印室钥匙由办公室主任管理,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电脑上从事娱乐活动。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要对上级文件、通知进行分类、登记,及时送领导签阅,并通知具体人员办理。要做好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不得积压、遗失和泄秘。

第三十五条 乡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的印章由乡办公室管理,各部门单位印章由单位负责人管理。凡日常工作盖章由办公室按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属向上报告、请示、证明等重要内容需盖章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原则上不允许盖空白章。

第三十六条 办公室负责做好《就餐通知单》、《出差开会通知单》、《政府采购通知单》、《上级登记表》、《考勤签到表》等表格的编号、统计等规范性工作。每月末要填好考勤公开栏。

第七章 会议学习制度

第三十七条、领导成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或委托乡长主持,主要研究全乡年度或阶段性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奖惩、重大事项的决定等。

第三十八条、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和乡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学习领导讲话和传达上级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关系全年工作或阶段性工作重要部署,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定等。

第三十九条、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干部、全体党员参加,方法上可与职工大会一道进行,主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安排部署党员活动,表彰先进事迹,讨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纪律处分等。支部委员会适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

第四十条、民主生活会:坚持半年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确立主题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民主生活会必须事前10天通知本人作好书面总结,并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参加。

第四十一条、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例会会: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天定时召开,由乡党政领导主持,听取干部职工个人一月来的工作汇报,综合分析前段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下一个月的工作。

第四十二条、会议纪律:无论召开何种会议,相关人员都必须按时参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认真做好记录。

第八章 公物及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住房管理:乡干部职工的住房和办公室由政府统一安排和调整,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占、乱搬,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非经政府安排的房屋装修、整修,其费用由自己负责。凡调走人员或非经政府安排占用住房的人员,应按时清退所占住房,否则由政府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政府公共财物由办公室和财政所登记造册,丢失和损坏的由使用人讲清原因,视其情况予以赔偿,任何人不得隐瞒、占用,一经查出,从重处罚。

第四十五条 讲究公共卫生,遵守卫生公约,住房和办公室门前实行三包,要求做到门前卫生一天一扫,垃圾必须倒到垃圾桶或垃圾池。机关院内严禁放养家禽家畜,严禁在内外墙壁上乱涂乱划,严禁在花坛内种菜和花草树木上晾晒东西。

第四十六条 实行卫生责任区划分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时间为每月工作例会散会后),责任区划分:宿舍楼一栋:胡三毛、熊勇华、谭再中;宿舍楼二栋:邓和平、舒泽、符绍阳:宿舍楼三栋:李小明、瞿玉倩、全芳;政府办公楼、草坪及球场:舒祖全、杨宁、宋国、鲁彩容、全明华、舒小林、肖典兴、陈回湘、孙春兰;计生办:向金兰、刘昌华;财政所:向瑜、文玲英、熊文彬。

第九章 公车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 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做到四不准(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将由他人驾驶,不准带故障出差,不准私自出车);凡外单位或干部职工个人用车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并自行负责用车费用;加强公车油料管理,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坚持油卡购油制度,驾驶员原则上不得用现金购油,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的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八条 司机借用人员的工资到原单位领取,其打卡的福利津贴按现干部职工标准的50%由财政补发,其它加班、节假日等补贴与干部职工同等对待。

第四十九条 坚持修车申报制度,一般情况下修车必须先申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操作,更换耗件要将旧物件将回车库,厂家修理车辆必须由两人在场监督,所换零部件和工时费必须有清单,司机查兑无误后在清单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五十条 驾驶员应强化保养和安全意识,减少途中故障,确保安全用车。因特殊情况出现行车故障的,由驾驶员酌情安排修理,但事后必须及时汇报。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一条 全年累计旷工15天或连续旷工七天的,年底考核不合格,不享受全年的福得待遇及年终奖金。

第五十二条 违法乱纪、打牌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的,不享受全年的福得待遇及年终奖金。

第五十三条 全年设目标考核管理奖1200元,其工作因计生、综治等目标考核管理被一票否决的不享受全年目标考核管理奖,工作受上级通报批评的扣1000元;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每次扣年终奖金200元。

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奖200元。各项工作年终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县级奖200元,市级奖400元,省级奖600元(省、市、县直单位的减半奖励),评为先进单位县级1000元,市级1500元,省级2019元。(省、市、县直单位的减半奖励)。同一工作受不同级别奖励的,以最高奖励为准。

第五十五条 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县级 500字以内奖50元,500字以上的奖100元,市级500字以内奖200元,500字以上的奖300元,省级以上500字以内奖300元,500字以上的奖500元。

五年级第二单元作文篇5

在我八岁那年,有一天,我和彭蕾、刘紫薇约定一起去烧烤。我们要去烧烤的事被家长知道了,家长不同意我们去烧烤,马上进行了镇压革命;。最后,由于双方的实力差距太大,我们只能乖乖地待在家里。

你看到这里,肯定会问:难道你们不会偷偷地去吗?;其实我们也考虑过这样做,但是家长知道我们要去烧烤后,硬是把我们的全部零花钱给冻结;了,我们现在是身无分文,根本没钱去买烧烤材料。请问,没有烧烤材料怎么烧烤呀?但我们是不会轻言放弃的,我们的口号是:将烧烤进行到底。我们便在各家寻找烧烤材料,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让我们在彭蕾家的厨房找到了几个红薯,烧烤材料有了。

我们马上开始行动,拿了烧烤用具和材料后,我们偷偷地走向原定的烧烤地点学校的操场旁的一个小土坡后面。来到烧烤地点后,我们开始挖烧烤用的坑,挖好了坑以后,我正要把坑旁边的泥土扫走,彭蕾说:不要扫走这些泥土,把这些泥土装到袋子里。;我听了彭蕾的话后,心里感到很疑惑:彭蕾留着这些泥土有什么用呢?

五年级第二单元作文篇6

“语文学习应该是创造美的过程,创造性的语文学习能够点燃学生的智慧。点燃智慧的语文学习能让学生享受学习的快乐,让教师感受工作的幸福”,这是我和学生们在开展“主题学习活动”时的深刻感受。

1、 主题学习,因创造而快乐。在为期两年的主题学习——“古诗文大讲堂”活动感言中,学生这样写道:

“古诗文大讲堂”活动使我深深感到中国五千年文化的博大精深,让我受益匪浅,就算毕业也永不会忘记,因为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

——陈启航

“古诗文大讲堂”活动中,我们在台下付出了汗水,在台上绘声绘色地讲解。这次活动,让我们学到了知识,锻炼了胆量。用这种方法学习,从活动中找到学习的快乐和兴趣,又得到知识,不是很好吗?

——张姊彤

我为祖国五千年的文化史感到自豪,我们还自创了有趣的剧本,在学校表演呢。我不会忘记小学生涯中这次有趣的学习活动!

—— 李戈扬

这次活动让我更加喜欢古诗词了,这样的活动有意义,对我们的学习很有帮助。

——袁正明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了四大名著,这些名著有的让我触目惊心,有的让我开怀大笑。

——王传宇泽

孩子们用他们的学习感言告诉我:他们需要的是充满智慧的“快乐语文”。

2、 主题学习,在创造中诞生。苏教版国标本小学语文教材是以“文化主题”来编排单元学习活动内容的,“文化主题”是统整单元主题学习活动的核心。单元中的“文化主题”,要么体现在同一个单元的学习内容上,表现为民族文化、现代文化或世界多样文化;要么体现在同一个单元的言语形式上,如诗词、寓言、故事、传说、小说等。

由于教材在编写时,做到了“文学审美与语言实践的有机统一”、“阅读与写作的有机统一”,所以无论是以“内容”来统一的“文化主题单元”,还是以“形式”来统一的“文化主题单元”,单元中的课文、练习和习作,不仅在内容上给学生以审美体验和人文精神的熏陶,还在言语形式上为学生进行习作提供了范例。

如,苏教版第七册第二单元(第4课《去打开大自然绿色的课本》、第5课《装满昆虫的衣袋》、第6课《变色龙》、第7课《金蝉脱壳》习作2写一种小动物),是以“热爱动物、热爱大自然”为主题的学习单元。单元中的课文各有侧重,“大自然的美和法布尔对昆虫研究的执著”能有效激发学生探究和热爱大自然,“变色龙奇异外形的描写”为学生提供了写动物外形的范例,“金蝉脱壳的神奇过程”为学生提供了写动物活动的范例。四篇课文的学习,不仅让学生感受了动物世界的奇妙与情趣,激发了学生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还使学生学会了从动物的外形和活动特点两方面来表达对大自然和动物的热爱,从课文的学习到完成习作可谓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

再如,苏教版第三册第四单元[第8课《小鹰学飞》、第9课《青蛙看海》、第10课《狼和小羊》、第11课《狐狸和乌鸦》(课后练习:续写《狐狸和乌鸦》)口语交际《对话:买文具》],是以“童话和寓言”为文学表现形式的“主题单元”,四篇课文均是以“对话”的形式进行创作,蕴含了“学无止境和坚持到底,认清坏人的本质和不听奉承话”的道理。该主题单元的学习,既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品德和对文学作品的审美能力,又使学生学会了用对话进行言语表达。

以“文化主题”来编排的单元学习活动,为学生创设了“读写结合”的语文学习情境,使学生的语文学习在感知和理解中感受美,在实践和运用中进行美的创造。

在长期的语文教学过程中,纵观苏教版小语十二册教材,打破教材的单元格局,会发现有些文化主题是反复出现的,对学生人文精神的熏陶和语言实践能力的培养是螺旋上升的。如,在苏教版五、六年级的四册语文教材中,均有“中国名著学习”、“中国古诗词学习”、“中国国学学习”。根据教材的这一特点,结合班级学生语文学习的实际,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可以在不同学期中实现同一主题学习的连续性,在合理配置课内外学习资源的基础上,构成富有班级特色的“大主题学习活动”,构建富有班级特色的语文课程。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带着对教材的理解和认识,本着“创新使用教材、促成学生主动快乐发展”的精神,我在思考中践行“点燃学生智慧的”创造性语文主题学习。

3、 主题学习,在实践中创造。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为我们“开展语文主题式学习,制定语文主题学习活动总目标”指明了方向:“语文主题学习”要以生动有效的学习活动方式,使学生在获得审美体验和人文精神熏陶的同时,促成学生对语言的实践与运用。

根据“系统论”的观点,每一次“语文主题学习”都构成了一个语文学习的系统。每一次“语文主题学习”能否成功,取决于能否达成每一个“语文主题学习活动总目标”。“语文主题学习活动总目标”的实现,发挥了“语文主题学习”的系统功能。

基于“系统论”和“2011版语文新课程标准”,我们把每一次“语文主题学习活动”总目标定位在“使学生获得审美体验和人文精神熏陶的同时,促成学生对语言的实践与运用”。在“主题学习”活动中,通过合理开发和使用“主题单元”课内外学习资源、创造性地使用语文教材,开展“生动活泼”的“主题式学习活动”,培养学生的语言实践和创新能力。

二、开展“单元主题语文学习”

在开展“单元主题语文学习”活动时,首先要研读教材,明确主题单元学习活动内容;其次要确定主题单元学习活动总目标;然后扩充主题单元学习活动资源,根据达成目标的需要和学生的认知规律,确定或重组主题单元学习活动内容;接着,通过满足学生需求的多样化层次化的主题学习活动,达成主题单元各项学习活动目标,最终实现“语文主题学习活动总目标”,培养学生对语言的实践与运用的能力。以苏教版第七册第二单元为例,“单元主题语文学习活动”设计如下:

《苏教版第七册第二单元》主题学习活动设计

(主题:动物与自然)

主题学习活动总目标:感受动物世界的神奇,运用写动物外形和活动的方法,写熟悉的小动物。

扩充学习活动资源:阅读《昆虫记》,了解法布尔;仔细观察一种或几种小动物的外形和活动特点。

三、开展“大主题语文学习”

结合苏教版五、六年级语文教材的编排特点,打破年级的界限,以“五、六年级教材中前后出现的中国名著选篇和中国名著阅读活动”为学生名著阅读活动的原生点(五上《林冲棒打洪教头》、《少年王冕》;五下《阅读》和课外阅读《说岳全传》;六上有多幕剧《负荆请罪》;六下《三打白骨精》),开展“走进名著”系列活动;以五六年级教材中出现的的诗词选篇作为古诗词学习活动的原生点(《清平乐 村居》、《如梦令》、《冬夜读书示子聿》等),结合“小学生必背的70首古诗”,开展“诗词赏读”系列活动;以五六年级教材中出现的《三字经》、《古今贤文》、《论语》节选为原生点,开展“国学诵读”学习活动。

经过资源的扩充和多样学习活动的设计,两年里,在五、六年级开展了跨单元、跨学期的“大主题学习活动”——“古诗文大讲堂”主题学习活动。通过开发和整合课内外学习活动资源,课内学习掌握阅读方法和写作方法,在课外迁移的过程中开展丰富多样的阅读学习活动,提高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实践与运用能力,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提高学生语文素养。

“古诗文大讲堂”主题学习活动设计

主题学习活动总目标:

阅读中国古代文学名著、古代诗词,了解中国历史的源远流长,感受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绚烂多彩;开展“诵读感悟经典”、“开讲堂当讲师”、“办小报促交流”、“写感受表真情”、“PPT再现经典”、“历史剧擂台赛”、“原创剧展英才”等学习活动,表达对祖国文化的热爱;培养合作与探究、实践与创新的精神,提高语言的实践与运用能力。

主题学习活动要求:

1、 按学期安排,完成三个系列活动中的必选题。

2、 按学期安排,从三个活动系列的自选题中各选一项完成学习活动,多选不限。

3、 合理安排阅读四大名著的任务,在五上、五下、 六上三个学期完成。

4、 从系列二、三自选题中选择一项完成讲师备课,可进行个性化设计,讲师备课要包括讲授内容、同学质疑、备课参考或资料来源。

5、 活动期间,班级将进行评选活动:A 古诗文背诵之星;B 古诗文大讲堂讲师;C优秀名著PPT;D故事擂台赛活动;E读书笔记;F读书小报;G优秀历史剧剧本和原创剧本;H最佳编剧和演员。

6、 完成活动感言

依据多元智能教学理论,在“古诗文大讲堂”主题学习活动中,引导学生使用听、说、读、写、查、问、思、画、演等多种学习方式,能充分开发学生在“言语、逻辑、视觉、观察、交流、自知、音乐、身体”八个方面的潜在智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主题学习活动中发挥自己的智力优势,在张扬个性的同时,提高学生实践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促成学生主动、快乐地发展。

在“古诗文大讲堂”主题学习活动中,学生不仅阅读名著,还根据名著改编了剧本《关公约三事》、《指鹿为马》、《孙子练兵》、《杨志卖刀》、《吴用卖卦》,进行名著剧本表演。在阅读名著的基础上,学生结合生活,创作了原创剧本《小乌龟找工作》、《一片叶子的故事》、《海宝救地球》、《上帝与魔鬼》等,并自编自导自演“原创剧本”。在学习古诗词和国学经典的过程中,学生当上了班级“古诗文大讲堂”的讲师,并迁移模仿,不仅创作了大量现代诗歌,还仿造古体诗词创作了《渔歌子》、《如梦令》、《御街行》等,作品不求完美,但见真情。经过师生的共同努力,班级博客“师生情”成为“古诗文大讲堂”等主题学习活动的交流园地,也成为师生快乐幸福学习生活的永久见证。

御街行

半边残月映湖中,

心想母校思重重。

忽抬头,只望苍穹,

繁星点点,无一相聚。

问何时相聚?

前路迢迢,

师生情谊在心间。

——张宇豪

亲爱的张宇豪:

“繁星点点,无一相聚”,博客内外,心心相映。你的才气,你的情思,永远在我们心里。

——于冬梅

如梦令

老师辛勤育才,

处处包含深爱。

只叹将离别,

不舍却也无奈。

痛哉!痛哉!

不觉心潮澎湃。

—— 庄欣雨

亲爱的庄欣雨:

正是由于有了你们,因为你们的智慧、你们的团结、你们的才情,所以成就了一个优秀的班集体。

——于冬梅

送给老师的歌

……

您是冬梅吟唱着早春的歌声,

桃李芬芳是您的欢乐,

默默奉献是您的心灵。

——王娇娃

亲爱的娃娃:

五年级第二单元作文篇7

童年趣事

姐姐!快来呀,到‘做饭’的时候了!洋娃娃都饿了!;妹妹在一边焦急地喊。好了,来了来了!;我连忙放下手中的‘活’去帮妹妹。

那时的我,只有五岁。我正在和妹妹玩过家家,在我当时的那个年龄,我们最热衷的游戏也莫过于此。

饭菜;做好了,我们为洋娃娃盛好饭,刚要喂洋娃娃‘吃饭’,我突然发现有几个鸡仔向我们这边摇摇晃晃地走来。我的注意力立刻被这几个鸡仔吸引了,我心想:它们为什么不练习飞呢?竟敢偷懒?看我怎么教训你们!于是,我跑了过去,它们也跑了起来,我往东,它们就往西,我再往西,它们又向东跑。这下我可拿它们没办法了。我只要找妹妹帮忙,我们左右夹击;,用胳膊把它们给围上,但它们还是挣扎着要冲出这个包围圈;。我灵机一动,对妹妹说:我们把它用衣服兜住,那样它们就不会跑了。;真是个好主意!;妹妹笑着说。我们用衣服兜住它们,然后一个一个地抓出来,放在一个大鞋盒里,再想办法帮助它们练飞。我和妹妹先让它们站在高处,再把它们扔了下去,但是它们重重地摔在地上,只会‘尖叫’。这下可急坏了我。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我从电视上看到老鹰就是这样教鹰宝宝学会飞翔的。我不知该怎么办了,就蹲在地上看着这些鸡仔们发呆,看了一会儿之后,我发现它们的翅膀太小了,只有拇指般大小。而鹰的翅膀那么大,显然这个练飞计划;不适合它们。那怎么办呢?对了!;我高兴地喊了起来。我让妹妹当我的助手,用纸做了好几对大翅膀,再用线将这些‘翅膀’给鸡仔们‘安装’好,大功告成!我们再一次让它们站在高处,但它们似乎被摔怕了,一个个往后缩。胆小鬼!;我不满地说。妹妹,它们不跳,我们再往下扔!;我发现‘安装’了翅膀后的鸡仔们‘降落’的速度慢了,在空中地停留的时间长了,我不禁喜形于色,它们飞起来了!它们飞起来了!;我和妹妹一边喊一边抓鸡仔往下扔。也许是家长听到了我们如此地大呼小叫,过来看看怎么回事,但当他们破门而入;地时候,脸上都是一副很吃惊地样子:当时地我手里正抓着一只鸡仔准备往下扔,妹妹想抓没抓着,坐在地上。在大人开门地那一刻,我们脸上地笑容都不见了。鸡仔们呢?一个个像病了似的,托着一对与自己不相称的巨大翅膀躺在地上。地上还有纸屑。这个屋子已经狼狈不堪。当家长知道了是怎么回事的时候,都笑得前仰后合,但当时我和妹妹只是对视了一下,脸上都充满了不解

现在我已经是初中生了,但每当回想起童年趣事,我还忍不住笑呢!

五年级第二单元作文篇8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藏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土地。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宣传、贯彻“十分珍惜与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管理,全面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制止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机构。

自治区、拉萨市、各地区、县(市、区)逐步设立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机构,乡级人民政府配备土地管理员,依法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地政,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土地权属管理

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申请土地登记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所有证》,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跨县使用土地的,报行署(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登记,由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核发土地使用证;跨地区(市)使用土地的,报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登记,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发土地使用证。

第八条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和变相买卖土地,不得非法转让和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变更土地用途或因买卖地上附着物而涉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县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变更手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认其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未开发利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负责管理,并报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依法出让、转让。出让、转让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农村宅基地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各县、乡人民政府应制定和完善村镇建设规划,加强用地指标控制,严格宅基地审批程序,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宅基地使用费要本着取之于户、收费适度、用之于村、使用得当的原则,既体现有偿使用、又照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少用地少交费,多用地多交费,超标准用地的应规定较高的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因地界不清、权属不明而引起土地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解决。

在纠纷解决前,应维持土地原状,任何一方不得强占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

第三章土地利用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依法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调查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调查获得的资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分等定级,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依法建立土地统计制度。土地统计人员依法行使土地统计职权。

各用地单位或个人,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伪造、篡改。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同级计划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年度用地计划和土地开发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编制各类建设用地计划控制指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各级人民政府不得突破年度用地计划,节余指标允许延后使用。

第十七条开发国有荒山、荒地、河滩,从事农牧林业生产的,必须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权限按下款规定执行。

二万亩以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一万亩以上至二万亩,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报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一千亩以上至一万亩,经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五十亩以上至一千亩,经地(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五十亩以下,由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地(市)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有利于生态平衡和水土保持的前提下,采取优惠办法,鼓励、支持集体和个人有计划地开发荒地、河滩地,发展生产。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开发的国有荒山、荒地、河滩地,用于农牧林业生产的,可确定给开发单位或集体、个人使用。

第十九条建设用地必须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

私人建房,应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非耕地。不得擅自在自留地和承包经营的耕地上修建私房。

城市市区蔬菜地、风景游览区、水源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土地,应严加保护,原则上不得征用。

各级人民政府划定的农田保护区,征用时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土地的征用,必须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社会的稳定。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许可,不得征用国防、保密等单位或民族风俗设施附近的土地。

第二十一条城镇建设要附合城镇土地利用规划,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城镇小区建设用地,在城镇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小区规划和建设规划,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土地管理部门按工程进度分期划拨小区用地。

土地管理部门应对城镇小区建设用地进行监督,尽量减少城镇土地占用。

第二十二条建设用地正式划拨后,二年内未破土动工的,由土地所在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向用地单位按同类土地年产值两倍标准,收取土地荒芜费并收回土地,报原批准征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土地承包者对承包的耕地不耕种,弃耕撂荒二年以上的,由当地乡人民政府向承包者征收土地荒芜费。土地荒芜费按撂荒耕地的前三年平均产值收取,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收回撂荒的承包耕地,可转包给有能力耕种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

土地荒芜费只能用于土地的开发与整治。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掌握,县土地管理部门做出预算,报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单位或个人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需挖沙、采石、取土的,必须在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采挖。

因挖沙、采石、取土造成破坏的土地,由用地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复垦。

第四章国家与集体建设用地管理

第二十四条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一切国家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集体单位的建设用地,按本章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国家与集体建设用地申请报批程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需要征地单位的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批时,必须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

(二)建设单位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三)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时,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供以下资料:1、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批准文件;2、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及文字说明;3、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及年度投资计划;4、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和地理位置图;5、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等。

(四)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组织有关方面达成征地协议,编制征地方案,按征地面积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五)用地方案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批准文件,并实地界定用地界线后,建设单位或个人方可办理开工手续、组织施工。

(六)工程竣工后,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实际用地进行审核验收。认可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在城镇规划区内申请建设用地的,依照《西藏自治区城镇建设管理办法》,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土地的权限:

(一)征用耕地一千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千亩以上或征用耕地及其他土地的总和达到二千亩以上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二)征用耕地、菜地、园林地五亩以上,不足一千亩的;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不足二千亩的;征用多种类型土地面积总和在五十亩以上,不足二千亩的,由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征用耕地、菜地、园林地超过三亩,不足五亩;其他土地十亩以上,不足五十亩,由地(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地区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四)征用耕地、菜地、园林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由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地(市)、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征用土地时,按下列标准支付各项征地费用:

(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菜地或园林地的补偿费,按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

征用地(市)所在城镇规划区内的草地,每亩补偿六千至八千元,其他土地每亩补偿三千至五千元;征用城镇郊区的草地,每亩补偿二千至四千元,其他土地每亩补偿五百至一千元;征用其他地区的草地每亩补偿一千至两千元,其他土地不予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有青苗的,按当季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被征耕地上的青苗损失;无青苗的,按当季实际投入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桥梁、水利设施等建筑物,按折旧实际价格补偿。

零星果树,树龄一至五年的,每棵补偿三十至五十元;树龄五年以上挂果树,每棵补偿一百至三百元。其他树木,树龄一至五年的每棵补偿五至十元,五年以上的每棵补偿二十至三十元。树木由被征地单位或个人伐用。名古树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在征地期间,抢建的房屋与设施、抢种的作物与树木一律不予补偿。

(四)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倍补偿。

征地后人均耕地少于一点五亩的地点,安置补助费可以超过三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十倍。

(五)耕地、菜地、林地开发基金拉萨市城关区及各地行署所在地,耕地每亩缴纳一万至一万二千元,菜地每亩缴纳一万五千元至二万元,林地每亩缴纳五千至八千元。

其他地区,耕地每亩缴纳五千至八千元,菜地每亩缴纳八千至一万二千元,林地每亩缴纳三千至五千元。

(六)土地管理费按征地费的总额(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耕地、菜地、林地开发基金五项费用之和)的百分之一至四缴纳。

第二十八条用地单位缴纳的各项补偿费,尚不能保持群众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二十倍。

第二十九条征地费收取使用管理征地费按征地审批权限的规定,由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审批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征收后。按规定将各项征地费拨付有关单位或个人。

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属谁所有就付给谁。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土地所在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该项费用只能用于被征土地乡村多余劳动力的安置、发展生产、兴办企业和困难户的生活补助。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挪用。

耕地、菜地、林地开发基金,百分之六十交县土地管理部门,百分之二十上交地(市)土地管理部门,百分之二十上交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此项基金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只能用于耕地、菜地、林地的开发改造、兴修水利等。专收专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挪用。

土地管理费按上款比例交县、地(市)、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经费使用。

上述费用要纳入预算外管理,由同级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第三十条征地后群众安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土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每个农业人口平均占有耕地面积计算。

因耕地被征用造成的多余劳动力,在鼓励、支持自谋职业的前提下,由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被征地单位、用地单位通过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广开生产门路妥善安置。

安置有困难而又符合条件的少数劳动力,可安置到用地单位或其他集体所有制单位、全民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就业单位。耕地被全部征用的村或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一点五亩的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原有农业户口全部或部分转为非农业户口,并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用地单位、劳动部门妥善解决就业。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造地归还农民耕种,不安置被征地的农民“农转非”和就业。

第三十一条一个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必须一次申请报批,不得化整为零,多次报批。征用的土地可以一次或分期划拨使用。

第三十二条临时用地,报土地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使用。用地单位按所借土地的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付给被借地单位或个人。

临时用地影响土地生产条件的,复垦办法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执行。

因抢险、紧急军事行动等急需用地时,可先使用,并于用地二个月内,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或本条第一款申请补办临时用地或征用划拨土地手续。

第五章个人建房用地管理

第三十三条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城乡个人建房用地,均按本章办法办理。

第三十四条城乡居民申请建房用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一)户口在当地、符合离退休条件,无宅基地或宅基地面积没有达到标准的干部、工人;

(二)户口在当地,确实需要建房又无宅基地的居民;

(三)归国藏胞需要安排宅基地的;

(四)因国家建设宅基地被占用,需要征地建房的;

(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同意,需要征地建房的。

第三十五条城镇居民、农牧区居民、归国藏胞新建住宅的用地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六条个人在城镇规划区内建房用地的申请报批程序,比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城镇规划区外的个人建房征用耕地、菜地或园林地的,由乡人民政府审查,经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用地限额核查批准,并报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征用新的建房宅基地收费标准与经费使用管理,比照本办法第四章规定办理。

农牧区居民在荒地上建房的,免收征地费。

符合离退休条件的干部、工人和城镇居民、归国藏胞,以最低标准收取征地费。

第三十八条经审批的个人建房用地正式划拨后,二年内不使用又未申请延期使用的,由原批准单位收回。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有以下非法占地行为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等设施,并对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十五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的;

(二)利用欺骗手段占用土地的;

(三)超批准面积擅自多占土地的;

(四)非法占地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满不归还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拒不交还土地的,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非法使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五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以下滥用土地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治,并处以非法所得额或经济损失额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罚款:

(一)擅自在耕地上挖土、挖沙、采石、采矿等,严重毁坏种植条件的;

(二)擅自开发土地,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

(三)其他滥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以下滥用职权行为的,批准文件无效,由土地管理部门向当事人或主要责任者提出警告,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对于不理睬、不服从警告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提请主管机关对当事人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经严格审查乱发土地使用证,造成土地权属混乱的;

(二)无权、越权或不按法定程序批地的;

(三)超标准批地的;

(四)城镇建设用地超越法定规划范围的;

(五)乱批土地突破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指标的;

(六)侵占征地后多余劳动力招工、转户指标的;

(七)抢先占用土地又不按规定补办征地手续的;

(八)在土地问题上滥用职权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非法占用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责令退赔,并可对违法者处以非法占用款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责任者,土地管理部门可提请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非法占用的,以贪污论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以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或拒不服从土地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二)煽动群众闹事,阻挠国家征地和建设的;

(三)借征地之机敲榨勒索,收受贿赂的;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办法被处以罚款的,按照有关规定向指定的银行,按期缴纳罚款。

第四十八条不按时缴纳土地征用费和罚款的,每日按应交款的千分之三缴纳滞纳金。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自治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

(1997年9月18日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六十四条规定,决定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第二款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