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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政策论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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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政策论文篇1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过程;公民参与

一、少数民族地区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必要性

公共政策制定是政策制定的首要环节,是政策科学的核心主题。“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更是有助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有助于增强公共政策与公民需求之间的相互适应性,有助于公民接受政府制定的公共项目的规划,有助于公民帮助政府组织推行公共项目的实施。”公民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只有重视公民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才能减少政策的失误,制定出正确的公共政策。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基本途径。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在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公民只有充分参与政策的制定,个人的权利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民主政治的构建还不全面,因此,公民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有利于有效的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也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利益分配的过程。利益的分配不均,利益受损的公众会对政策进行抵触。因此,公民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有利于缓和各方面的冲突,促进社会的稳定。

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都是比较偏远落后的,多个民族聚集、多种民族文化碰撞的地区。相对于东部地区而言,少数民族地区在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氛围、教育等方面都显得与众不同。这就促使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就必须考虑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民风民俗的公众的利益需求。不同的文化背景与不同的民风民俗的公众对相同的公共政策的接受程度是不同的。有时,一些公共政策还有可能触及少数民族居民的禁忌,严重伤害民族感情。例如,在我国西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至今仍然保留着一些原始的生活方式,如持有枪支,猎杀部级保护动物,乱砍乱伐,违背伦理道德的仪式和活动;有些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但确是少数民族长期保持的风俗习惯。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时,要因地制宜,照顾到民族习惯,防止独自垄断行政信息资源及对公共政策进行垄断决策,扩大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否则就会影响到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与各个民族的团结。因此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增强了公共政策与自身需求的相互适应性。

二、影响少数民族地区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影响因素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政策参与的影响因素

在少数民族地区,虽然公民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影响着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公民的权益也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但是,我们也发现存在影响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政策参与行为的障碍因素,这些因素制约了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政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1、公民参与公共决策制定过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公民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密切相关。政治生活总是要以一定的经济生活为基础。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公民的参与程度与政策的偏向性都不相同。从世界各国的政治发展的长远过程来看,经济发展程度越高,公民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的程度越高。在我国的大部分的少数民族地区,地理环境恶劣,自然条件较为艰苦,经济发展滞后,公民的经济地位不高,这就严重影响了公民的参与程度。科恩曾在其《论民主》中说到:“严重贫困的群众,根本无法获知参与公共事务的足够信息,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讨论。”可见个人的经济地位严重地影响到了公民的政策参与。

2、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与其传统文化背景密切相关。少数民族地区是一个多元民族文化汇集的地方,各个民族都有着不尽相同的文化传统与思维方式,对于政治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忌讳。例如,我国历史上就曾经多次出现过封建统治者对少数民族的迫害政策,这使得少数民族对政治有一定的偏见与忌讳。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西南地区颇多,明朝万历四十年,明朝廷在湘西修了一条三百六十余里的防苗边墙,将苗汉分开,互不来往,后人称之为“南方长城”。这使得西南苗族地区的居民对政治都有所忌讳,形成一种对政治的隔阂感,不利于其参与政策的制定。还有,许多少数民族都是全民信仰宗教的,宗教已经成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其也影响着少数民族的政策参与。例如,佛教就要求信徒自我修行,超越轮回。因此。受其出世思想的影响,信佛教的少数民族的政策参与意识可能就会弱一些。

3、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与教育水平相关。公民的素质高,对民主的要求就越高,对参与到政府管理的过程就愈发有兴趣;公民的素质不高,就很难形成一种政治文化意识,也很难攫取政治信息,对政府出台的政策全然不知。因此,个人的素质也是影响着公民参政的障碍之一。但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还是相当落后的,无论从入学率、师资力量还是从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来讲,西部的多民族聚集地都落后于东部的发达地区。

4、与政府的引导相关。我国当前的政策制定模式是在社会没有利益多元化的条件下,由政府精英代替人民进行利益的综合与表达的。然而,政府往往把制定政策看作是自己的事,无视公民的参与。还有一些政府官员往往只重视公民形式上的政治参与,局限于对民意代表、官员的选拔和监督上,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就有可能以自身的利益为价值取向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就有可能利用各种手段阻止公民对政策制定的参与,提高公民参与成本,设置公民参与的壁垒。这种情况在越落后的地方就越严重,当公民的参与意识不强时,政府的引导是很重要的。

(二)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政策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民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缺乏热情,冷漠对待。有些公民参与途径过于形式化或者是政府设置公民参与的壁垒,提高公民参与成本,自己独占公共决策资源,这都使得公民的意见得不到反映,导致公民缺乏对政治的热情。在广西部分乡村,由于村委会的选举过于形式化,使得公民丧失了对参与村委管理的信心与兴趣。公民参与程度低下,基层组织公民自治的说法就显得空洞与苍白无力了。

2、相关保障法律落实不到位。虽然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来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力,并明确规定了一些参与途径,但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使得公民的参与权利得不到保障。

3、公民意见表达的制度化方式宣传和引导不足。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导致有些公民对政策有意见,但不知该如何表达,又没有人引导他们该如何做,所以容易通过偏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看法。如果政府在工作中过于独断专行,不积极邀请公民参与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甚至利用各种手段阻止公民对政策制定的参与,使制度性的参与得不到充分的落实与保障,公民就会通过游行示威、骚乱、静坐等激烈的参与方式来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偏激事件就时不时发生了。

三、扩大少数民族地区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与法制保障

在疏通制度性的、主流的参与途径的基础上,对一些非制度性的、非主流的参与途径应理性地区别对待。因为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还不够健全,各项政策制度的制定和社会的改革还不够全面,人们的政治素质普遍偏低。在这种状况下,不能确保公民真正地参与到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不能全面切实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得公民的参与行为出现偏差,采取更加激烈的参与方式,如利用媒体舆论的压力、上访、静坐、游行、闹事等参与方式。当公民的意见得不到采纳或反馈时,或者政府为了利益集团的利益而排斥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时,公民可以通过媒体的调查、报道和公开披露,制造社会舆论压力、形成舆论吁求,引起整个社会的讨论,博取广大的同情,从而影响政策制定的方向,达到公民的初衷。但是,如静坐、游行、闹事等这种较为偏激的参与方式不利于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构建和谐社会也会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这些参与途径是不值得提倡与借鉴的。政府要切实树立人民公仆的形象,主动接近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拓展公民参与途径,积极引导公民走正式的参与途径。对即将或已经出现的一些过激的行为,要区分对待,征询群众处理意见,争取妥善处理。当然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更要理智看待自己偏激的行为方式,对一些损害到自己的公共政策,要通过合法的、正式的途径去反映和解决。

同时,建立健全公共政策的监督体制,引人多元主体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确保基层组织的选举民主化。要尽量做到务实与公平,真正保障公民能够参与到其中来,管理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事务。

(二)政府要在政策的制定中扮演引导者的角色,改变获取政治信息的渠道。调动公民的积极性

政府要充分听取公民的意见,加大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确保公民在政策制定互动中的知情权,扩大政务公开,将人民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的政策制定公诸于众,让公众了解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自己的意见也能得到及时的表达。政府也要积极邀请公民参加到政策方案的设计中来,使得政策的制定中包含有公民的意识,这有利于公民对政策的认可与接受,保证政策顺利的实行。

人的行为往往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公民主动参与政策的制定主要是对政治信息作出的反应。所谓的政治信息就是政策法令、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等。”政治信息对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然条件与经济条件的原因,通讯条件较为落后,居民获取信息的途径较为单一,口头传播成为信息流通的主要途径,这会造成信息的滞后与失真,不利于公民的政策参与。因此,电视、报纸、广播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普及尤为重要,利用它们信息量大、传播面广、快捷、方便的特点,使相关的信息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让公民了解,有利于他们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

(三)政策制定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多样的咨询机制。改革听证制度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广开言路,向社会征求议案,征集立法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公民意见。政府机关可向专家、学者咨询。公布公共政策制定草案,征求各阶层公民意见。采取发放民意调查卡、电话咨询,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以网上咨询等形式征求公民意见。

建立内容和程序都比较简化通俗的乡镇行政听证制。与人民群众的整体文化水平和素质相适应的政策内容与制定程序更有利于降低公民参与的成本,使公民不会被排斥在之外,才能切实地参与到政策制定活动中去。

(四)探索运用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特点的政策参与方式

由于历史地理等因素的影响,民族风俗习惯及文化传统等仍有深厚的社会基础与群众基础,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针对少数民族的特殊情况,可尝试以下一些参与方式和方法:

1、家族会议制。家族会议就是指同宗同族的村民定期举行宗族会议,商讨本族的事务与祭奠活动。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人们都是以同一的姓氏宗族聚居在一起的,强烈的同宗同姓观念使他们能够紧密的团结,一致对外。家族会议的决策都是以协商、民主表决等形式实现的,容易获得家族成员的认同。因此,要扩大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程度,可合理有度地运用这一形式,即公民可以通过家族会议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家族集中向政府反映族员的意见或政府直接咨询家族会议的意见或者看法,族员的意识体现在公共政策当中。由此,公共政策既体现了公民利益需求,又能够很好地解决社会问题,顺应民意。

2、关键公众的接触。“关键公众接触即公共管理者选择向一些关键的接触者进行政策咨询,并与其进行磋商,听取其意见,这些关键的接触人物通常都是经济界的领袖或是其它组织的领导人。”当然,在少数民族地区不仅仅是这一些人,还可能包括某个宗教团体的领袖,宗族的族长,长期具有威望的人。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部分区域人民的利益需求,通过这一点可以更加广泛地了解到公民的态度和看法。

3、公民调查。公民调查是一项新的参与技术,是政府以问卷的形式向公民征询对政府政策与服务的意见。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居民有依山傍水分散居住的习惯,要出来逛街买东西都极为困难,更何况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对于这种情况,公共管理部门只有采取深入山区群众,运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来听取群众的意见,才有可能获得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有时,公民调查的时间可以选择在某个民族节日,那时正是人们最聚集的时候,在这时进行公民调查得出的数据就更加有代表性了。

民族政策论文篇2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水平整体比较落后,1949年以前尚无一所正规的少数民族高等学校。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学龄儿童入学率极低,如1949年宁夏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为10%,西藏仅为2%。在教育普遍落后的情况下,民族地区的文盲率极高。据统计,20世纪三四十年代,全国有22个少数民族人口的文盲率在95%以上,即便是文盲率较低的朝鲜族、蒙族、乌兹别克族等少数民族的文盲率也在40%~60%之间[1]。此外,我国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极不平衡。有些地区的少数民族教育虽有一些起色,如东北、内蒙古、宁夏等地区,但是,绝大部分地区仍在起步阶段,有些少数民族地区可谓文化荒漠,民族教育几乎是空白,甚至处在刻木结绳的原始境地。“佤族人民在解放前由于残酷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长期处在结绳、刻木记事的状态,没有自己的文字,许多人甚至没有数字的概念。”[2]“生活在帕米尔高原和天山牧场上的柯尔克孜族同胞,解放前只有五所初级小学,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是文盲”[3]其次,文化发展水平整体落后。比如,很多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新中国成立之前,回族、满族通用汉文;蒙古、藏、维吾尔、阿萨克、柯尔克孜、朝鲜、傣、景颇、锡伯、俄罗斯和部分彝族等11个民族通用本民族传统的文字[4]173。另外,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没有报刊、广播、文化馆等现代意义上的基础文化设施,少数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之间缺乏广泛的文化交流。

二、建国初期党的民族文化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

1952月7日,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制定五年计划应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指示》,对发展民族文化提出了基本要求;1955年,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提出要积极地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的文化建设干部。计划在五年内,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通学校教育应根据具体情况作较大的发展,着重办好初等学校,发展中学学校,对没有文字的民族,努力帮助他们创造文字等[5]。以下就建国初期党的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政策的内容做一简要的概括。

(一)创办学校,发展教育

首先,就是对少数民族教育做出了重要的规划。1951年9月20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会议讨论了新中国民族教育工作的方针及发展民族教育的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巩固、发展、整顿、改造的方针;民族教育应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首要任务,并应加强小学和业余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民族教育必须用通用的民族语言教学,除按一般标准拨教育经费外,应另拨专款以解决特殊困难[6]21-22。这对少数民族教育的内容、方针、任务等做了重要的概括。其次,为了保证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国家给予少数民族重要的经费支持,除了一般的教育事业费用外,特为少数民族设置教育补助费。1956年5月30日,周恩来总理就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经费问题做出指示,即“各地每年必须保证一定数额的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各级人民委员会在编制预算时,应切实根据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照顾民族特点,本着节约的原则,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地予以合理的安排”[6]91。

(二)大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党和政府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1949年12月,毛泽东就西北少数民族工作发出指示,强调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指示西北各省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地方的地委,都应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或干部训练学校。并明确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1950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明确提出普遍而又大量地培养各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1951年6月,《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颁布,在此前后,西北、中央、西南等一批民族学院相继成立。民族学院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迅速发展起来。党的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的骨干力量,这支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实施。由于党和国家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的正确得力,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蓬勃发展,干部数量迅速增长。

(三)帮助少数民族创立和改革语言文字

党和政府尽最大的努力,帮助有语言无文字或者有文字但不完备、不通用的民族创立和改革语言文字。1951年以来,中央民族学院陆续开办了藏、蒙古、维吾尔等民族语言的班次,先后组织32个实习组到贵州、四川、云南、内蒙古、新疆、湖南、西藏等地区实习调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1953年10月3日,召集语言工作者及有关人员举行会议。会议讨论如何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的问题,并对语言文字的调查研究、文字设计方案、培养干部、推行文字等各项工作做出了决定。1954年5月20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七次会议,责成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等单位帮助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6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派出语言学家和民族语文工作干部到西南各地帮助少数民族整理、改进和创立民族文字[6]44-77。

(四)保护各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

尊重和保护各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党对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重要内容。事实证明,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的遗产是非常丰富的。这些优美的诗歌、音乐、舞蹈、美术,不仅已为全国人民所珍视和喜爱,并且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发生了重大的影响。”[7]这些作品都创立很久,大多数只局限于少数民族自身传播,不为汉族所知晓,这不利于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还包括音乐、舞蹈、美术等,这些作品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极大的丰富了祖国的文化宝库。所以,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党的民族文化政策的重要内容。1950年11月,政务院批准了《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该方案提出中央民族学院的任务之一就是“发扬并介绍各民族的优秀历史文化”[6]141956年8月,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组织的内蒙古、东北、新疆、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省、区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深入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历史调查[6]89。此次调查的目的之一就是发掘、宣传各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

(五)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民族政策论文篇3

[关键词]唐代;民族政策;启示

唐朝是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时期,唐朝与少数民族的关系中多数是友好的。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代,实施了与以往朝代相比较为开明民族政策。汉族与边疆民族,中原与内陆地区的的交往空前频繁。由于较开明的民族政策、强盛的国力和先进的文化,唐朝吸引着各族人民与之交往;在交往中与唐朝加强了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中原的技术与文化传播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了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和进步,也丰富了中原人民的经济文化生活。

一、唐代民族政策的主要措施

(一)设立军事行政机构,加强中央与地方联系。唐朝自建立之初,在国家统一与族群关系处理方面,亟需处理的族群关系问题主要包括与当时的北方突厥、回纥,东北秣褐等诸多族群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的处理方式直接关系到当时的唐朝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关系能否巩固。为此,唐朝在北部边境先后建立了都护府和都督府。西北地区,公元658年,唐朝设安西大都护府;647年设龟兹都护府;702年设立北庭都护府(709年晋级为北庭大都护府)。其中,所设立的最高军政兼职的都护府兼具军事和行政职能,其机构较为完善,定岗定员,各有其职。军政机构的设立,在当时促进了丝绸之路畅通,加强了民族文化的融合与交流。东北地区,唐朝分别设立了黑水都督府、渤海都督府。这一时期,在具体措施上,唐朝沿用了中国历史上统治阶级用以处理族群关系问题的最主要的政策――羁縻统治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特殊的行政单位,保持或基本保持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承认其酋长、首领在本民族和本地区中的政治统治地位,任用少数民族地方首领为地方官吏,除在政治上隶属于中央王朝、经济上有朝贡的义务外,其余一切事务均由少数民族首领自己管理。唐朝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普遍设置羁縻府州,对于巩固国家统一,加强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各民族自身发展,在特定历史时期具有积极作用。唐代羁縻统治既继承了先秦要荒服羁縻政策所初步确立的多民族统一原则及依俗而治原则的基本内核,更为这些原则能有效地贯彻执行给予了机构与制度的保证。

(二)实行册封制度,改善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具体措施方面,对于回纥,唐太宗任命回纥首领为瀚海都督府都督,封回纥首领骨力裴罗为怀仁可汗,安史之乱期间,回纥出兵助唐平叛;双方经济文化交流密切;对于,7世纪末,唐玄宗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统辖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渤海正式归属唐朝版图。8世纪唐朝在黑水地区设置都督府,正式归属唐朝;对于南诏,8世纪前期,南诏首领皮罗阁在唐玄宗的支持下统一六诏,唐玄宗封皮罗阁为云南王。唐太宗时期实施的一系列较为开明的民族政策政策,使其在当时被尊奉为“天可汗”。

(三)实行和亲政策,促进中央与地方文化融合。唐朝用联姻的办法加强同少数民族的联系,如派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入藏和松赞干布、尺带珠丹联姻,发展了唐蕃关系,促进了汉藏两族经济文化的密切联系。在对待吐蕃的问题上,采用了和亲的策略。松赞干布仰慕中原文明,几次派使者向唐朝求婚,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给他。文成公主是个有才识的女子,她出嫁时带去了许多书籍和谷物、蔬菜种子,还带去了大批手工业工匠。文成公主入吐蕃,密切了唐蕃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了汉藏两族的友好关系。8世纪初,吐蕃赞普尺带珠丹又迎娶金城公主,并给唐朝皇帝上书“外甥是先皇帝旧宿亲,又蒙降金城公主,遂和同为一家。天下百姓,普皆安乐。”

(四)任用少数民族人才的政策,巩固中央政权。唐朝初期,与羁縻政策并行,唐朝先后任用了突厥、匈奴、鲜卑、西域、高丽、吐蕃等族群的人士担任中央集权管理下的官职,朝廷里也大量任用其他民族的人士担任官职。这种较之以往所不能比拟的人才策略,使唐朝的中央集权统治的控制力进一步增强,综合国力不断提升,文化思潮不断涌现。

二、评价

通过设立军事行政机构,巩固羁縻统治,实行册封制度,实行和亲政策,任用少数民族人才的政策,这些主要举措可以充分反映出唐代民族政策具有较为鲜明的灵活性。对待不同的民族问题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设立军事行政机构针对的是解决北方突厥,回纥民族问题,以及东北秣褐民族问题;册封制度针对的是回纥、、南诏民族;和亲政策针对的是缓和唐朝和吐蕃的关系。唐朝统治阶级能够从各个民族问题产生原因出发去解决或缓和矛盾,实行开明的政策,在总体原则上依然牢牢把握着“以和为主”这一政策尺度。

唐朝统治者总结了秦汉以来处理少数民族关系政策的得失,在发展中原地区的政治、经济,增强实力的同时,能够善待少数民族,在对待少数民族问题上,以和为主,以抚为主。重视人才,重视经济文化上的交流,和睦相处,建立了较为融洽的民族关系。稳定的民族政策下所早就的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又极大的促进了唐朝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繁荣发展,是唐朝成为同时代世界上最为先进和富足的国家。这种开明的民族政策对于后世具有很深远的影响,同时对于后来历代王朝的统一具有借鉴意义。

这一历史时期民族政策,大大加强了与周边少数民族与内地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促进了少数民族封建化和边疆地区的开发及民族融合。唐朝时期,边疆各地发展很快,各族都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共同创造了大唐盛世。

此外,正是由于这种开明的民族政策,是唐朝以中原地区为核心的文化体系与唐周边藩国及中原周边民族有了密切的交流,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发展与民族融合,唐朝盛世的局面得以开拓,交流过程中所产生的文化成果,不但促进着中华民族的进步,也促进了世界文明的进步。一方面,中亚文明得以经由边疆地区进入中原,而中原的文化精髓也影响着周边国家并传播其他国家,为世界文明的发展前进做出了贡献。

三、唐代民族政策的启示意义

中国自秦汉时期多民族国家形成以来,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不同历史时期各个民族的相互交往和融合,促进了不同地区之间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了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及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增强。

唐代处理民族关系主张以“和”为主。从历史层面来看,秦朝是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时期。秦之后,相继有汉、唐、元、明、清等政权统治中国。各民族间的相互交流与融合始终处于乱而不散,分而复合的形态。这与历代的政治制度体系下的民族政策是分不开的。经政权割据直至政权统一,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以巩固与发展。

当今中国的民族政策是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促进了多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研究,运用了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逐步形成了马克思民族理论体系;列宁、斯大林又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运用到具体实践当中,阐明了民族的科学定义及民族的发展规律。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进程中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继承并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在此基础之上,中国现行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策、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政策、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政策、少数民族人口政策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等等。上述政策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完善、调整。这其中,民族平等、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具体实施中要坚持“三个离不开”、“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为内容,进一步丰富了民族关系的新内涵。

民族政策有助于中国社会稳定与发展,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展,正确处理好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重心,要积极开展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推动各民族团结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宋蜀华陈克进主编(2001):《中国民族概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北京

[2]王钟翰主编(1999):《中国民族史》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

民族政策论文篇4

关键词:“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存在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G40-0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10-110-03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是向各民族院校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爱国观教育的一门课程,其宗旨是: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让学生进一步了解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提高学生的民族理论素质和民族政策水平,为民族地区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存在的问题

民族院校的办学宗旨就是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服务,为民族地区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培养优秀人才。“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是对民族院校大学生进行系统、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及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弘扬和塑造大学生的民族精神及思想品德的主渠道、主阵地。加强民族院校大学生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育,对于巩固和发展民族关系,促进各族人民团结、平等、共同繁荣,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这门课程的部分内容已显得日益陈旧、缺乏活力,改革、创新势在必行。目前,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教学主要存在班级人数相对较多和教学理念滞后两大问题。

(一)在教师有限的前提下,班级人数相对较多

以内蒙古民族大学为例,“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集中在第一学期上课,在这个学期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研室的教师要承担整个学校所有大一学生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在教师人数有限的前提下,必须合并班级上课。这也就意味着每个班级上课人数相对偏多,要不然就没有办法完成所有班级的授课。人数相对偏多导致上课效果相对较差。部分学生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他们认为班级上课人数多、班级大,自己不会被教师注意,所以在课堂上做自己想做的事,应付教师的课堂教学内容;还有的学生因为大班上课教室大,距离黑板较远,看不清教师的板书,所以出现放弃的心态。大班上课不仅使学生疲惫,教师也很头疼。他们既要管教学,又要管纪律,费时费力,调控起来相当困难。例如,分组讨论环节,在人数少的班级里分组讨论,每组都有机会发言,学生活跃度高;但在人数多的大班,由于人数较多,在分组讨论时大家发言的机会受到限制,这势必会影响学生学习的兴趣及学习的质量。

(二)教学理念滞后

目前,随着素质教育的实施,大部分教师正在积极探索创新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但是。在具体实施创新教育的过程中,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有些教育工作者实行的还是“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以学生听课为辅。“教师中心论”在理论课教学中仍有一定的市场。这严重地影响了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影响了理论课教学的深入和发展。奎苏姆宾博士认为:“教育的核心是心灵的教育。”陶行知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提出“人人是创造之人”的论断。要培养具有创新思维的人才,学校及教师就要为学生探索、创新提供良好的空间,使教学活动真正建立在学生自主思考和探索的基础上。例如,在课堂教学中,讨论就是一种激发学生创新的好形式。这种形式允许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展开对话,这既能激活学生的创新思维,使学生由原来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思考,又可以通过讨论的话题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将面临的实际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革新教学内容,实施专题化教学

目前,大部分民族院校“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使用的教材是国家民委组织编写的《中国民族理论新编》。该教材从理论上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及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科学地总结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政策性。但是,该教材的理论深度,使得没有专业学科背景知识的大一新生接受起来比较吃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影响了教学效果。面对这种情况,内蒙古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契机,进行了专题化教学改革探索。

专题化教学,是指以专题的形式设计把教学内容,并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进行讲授。从课堂教学的角度来说,它丰富了课堂内容,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具体教学安排上,将《中国民族理论新编》的12章节内容分成6大专题。专题一:走近“民族”;专题二:纷繁民族世界复杂民族问题”;专题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专题四: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意识自觉维护祖国统一;专题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专题六: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平等团结。每一专题的讲授都注意理论与现实相结合,对社会热点问题及学生关心的问题着重进行讲授,突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的民族性、现实性,使学生参与其中,融入其中,有助于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关心社会。同时,在求知中自然地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在潜移默化中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奠定基础。

(二)改变教学方法,运用案例教学法与讨论式互动教学法

1、运用案例教学法,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案例教学法,是指运用真实案例,让学生综合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诊断和决策,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方法。它不要求学生找到唯一正确的答案,而是促使学生在开放的教学环境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消化和运用知识与经验的能力。内蒙古民族大学民族理论教研室在进行专题化教学的同时,在“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结合国家的政策及社会突发热点问题,把枯燥的理论变成鲜活的案例,使学生不仅从案例的分析、讨论中获取知识、经验和思维的方式、方法,而且学会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见解、观点和思想。在讲授“中国民族概况”专题时,采取讨论的方式,让学生介绍一下他们本民族的情况或者是他们所了解的民族的基本情况。通过这种方式,把原本枯燥的理论学习与个人经历与兴趣相结合,帮助学生了解各民族的基本情况及他们的风俗习惯,了解国家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在讲授“纷繁民族世界复杂民族问题”专题时,就新疆“7・5”事件,让学生通过纪录片了解这一事件从策划到造成人员伤害的全过程,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再进一步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民族问题,从而弄清不是所有涉及民族的问题都是民族问题。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但世界不稳定及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活动猖獗,他们组织的暴力犯罪,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极大地伤害了各族人民的感情。在讲授“中国是各民族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专题时,通过影视资料及图片向学生展示,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文化上,中国是各民族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离不开56个民族,同样,56个民族也离不开国家,只有强大的国家才会有富足的民族。在讲授“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意识自觉维护祖国统一”专题时,通过中国航母、中国龙精神等案例,以民族共同心理认同为主线,帮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认同意识就是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意识对中华民族存在、发展、安危、利益等的认同和关切,是中华民族存在的反映,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心理特质,是维系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心理纽带。通过二战时期犹太人惨遭纳粹分子屠杀的案例,让学生认识到,只有国家团结,才有政通人和,人民幸福,从而自觉为维护祖国统一、安全、荣誉与利益而努力奋斗。在讲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专题时,使学生了解为什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能相对比较成功地解决民族问题,了解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在讲授“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专题时,可以让学生从身边的事例讲起,先倾听他们对中国共产党各项民族政策的理解、对相关社会现象的分析,再使学生知道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民族政策,了解各项政策的初衷和实质,做党的政策的坚决执行者、捍卫者。

2、运用讨论式互动教学法,积极发挥学生能动性。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求,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讨论式互动教学法是学与思、学与论的结合。这种教学方式突出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内容需求、个体接受能力的差异性及兴趣点,通过给学生提供一个积极、动态、创新的教学过程,引导并激发学生主动思考,提升学生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能动作用。它对于巩固和加深已学知识起着重要的作用。讨论使学生消化理解所学理论知识,更好地内在转化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影响自己的内心。

兴趣是最好的教师。没有兴趣的学习,无异于一种苦役。教学的最佳效果应当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使学生在课堂上能够形成良性互动,实现教学相长,使所学知识能对以后的生活给予理论指导。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以教师讲授为主,重视理论教学,但不看重学生能力的培养,缺乏对学生研究、分析问题的鼓励,制约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随着时代的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的要求,满足经济发展和经济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人才,高校要深化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把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提升学生的主体地位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课堂上学习的主体是学生,教师的任务是在课堂上想办法把学习主体的自觉性、主动性激活,将“要我学”转变成“我要学”。内蒙古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除了实行专题教学,还在课堂上实行了讨论式互动教学法及实践教学,经过几年的教学实验,效果良好。

经过几年的教学实验,笔者发现,在课堂教学中的讨论环节,讨论的内容最好是那些学生感兴趣,同时又能对他们的内心世界起到积极影响的现实生活案例,这样才能达到激发和引导学生积极讨论的目的。例如,在讲到西部大开发时,给学生的讨论题目就是“如何看待新疆的切糕事件”。通过讨论不仅让学生了解事件本身,更要让他们了解这个个体事件背后的深层次经济原因,以及西部边疆经济目前的状况、国家对西部边疆的政策。两年的探索和改革表明,案例教学法、讨论式互动教学法的运用得到学生的认可,教学效果良好。

(三)推动实践教学,提高民族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

2005年,教育部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提出教学改革的要求,规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必须有实践环节,并且要求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内蒙古民族大学响应国家的号召和规定,在强化民族理论教学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扩大了第二课堂的作用,进行实践教学。

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来说,实践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课内知识与课外知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实践教学的方式灵活广泛,如参观考察民族名胜古迹、博物馆,观看相关所学知识的影像资料等。这些方式符合青少年学生的特点,把时代的气息注入新的理论体系中,不仅丰富了学生校园文化生活,也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受到学生的认可和好评。例如,“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研室在讲授“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这一专题时,组织学生参观了当地民族文化博物馆,使学生认识到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世界上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正是古老的中国文明,培育了中国人民的精神,各民族为缔造伟大的祖国、捍卫祖国的统一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这对提升民族院校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凝聚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增强大学生对国家的使命感有积极意义;在讲授“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这一专题时,组织学生实地考察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进行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社会调查等等,让学生感受到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民族地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取得的新发展、新成就,进而使学生认识到,中华民族的繁荣发展、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生存的基础、发展的保障,是各民族维护尊严的前提。通过这些寓教于乐的活动,学生增长了见识。

高校大学生是西方国家和平演变的对象,也是国内分裂势力竭力争夺的群体,民族院校的大学生更是如此。因此,发现“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对帮助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坚定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帮助他们与破坏国家统一及民族团结的行为做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

民族政策论文篇5

关键词:民族政策;少数名族大学生;高校德育

民族政策作为国家和政党管理民族社会、调整和处理民族之间各种关系的措施和方法,以外力作用的方式影响着民族发展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的许多方面,对民族发展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党中央早在1994年8月31日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在明确了学校德育工作的地位、任务、内容、途径和保障措施的同时,突出地强调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教育列为学校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作为少数名族地区的高校,在学校的德育工作中更要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教育。本文的内容即是建立在对新疆师范大学民族班同学对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的了解情况做出的分析。

一、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也称问卷法,它是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选取的调查对象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的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研究者将所要研究的问题编制成问题表格,以邮寄方式、当面作答或者追踪访问方式填答,从而了解被试对某一现象或问题的看法和意见,所以又称问题表格法。

四、问卷分析

1、民族比例

依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在新疆全区内,几个人口数量叫多的民族比例分别为:汉族40、57%维吾尔族45、21%回族4、55%哈萨克族6、74%。在本次调查中获得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比例也基本吻合了这个数据。在调查对象总数中:维吾尔族92、4%哈萨克族5%柯尔克孜族1、3%乌兹别克族1、3%。一直以来维吾尔族都是新疆最多的少数民族,从本次调查中可以看出,在新疆师范大学维吾尔族仍然是人数最多的少数民族。其次是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与乌兹别克族人数相当。

2、同学们对民族政策的了解情况

党制定的关于少数名族的政策主要有:坚持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自由。在这八个选项中选择率比较高的四个分别为:坚持民族平等团结90%、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76、3%、民族区域自治72、5%、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71、3%,这四项政策在同学们中的认知率很高,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这四项政策在现实生活的实施中也是最为成功的。反观“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这两项政策的选择率均低于35%,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两点问题:1这两项政策在现实生活中的实施上影响和力度不够显著,2在高校的民族政策教育中对于“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两项政策的侧重不够。相信是以上两点原因造成了这两项政策的低选择率。与此同时,针对新疆地区和地区的少数民族疆内高中班获得了同学们的好评,受到了同学们的肯定。

3、关于宣传教育的媒介

在众多的媒介中,“课堂”和“电视”仍然是同学们了解民族政策的主要媒介,而“互联网”和“杂志报纸”也是相当主要的渠道。这我们以后的民族政策教育与宣传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我们要努力加大在“课堂”、“电视”、“互联网”和“杂志报纸”这些媒介中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是对于在校少数民族大学生而言,尤其要加大课堂中的教育力度。但是要主意方法,在关于“对少数民族宣传教育的态度”这一题目中选择“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为21、3%,这说明了今后我们在少数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手段上需要更加丰富、生动。

4、认知度较高的政策和思想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同学们对于中国少数民族政策的基石――“民族平等”和“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的认知度是很高的,这反映了我们在“民族平等”政策的实施上和“三个离不开”思想的宣传教育上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关于调查结果的几点思考

1、高校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民族的成长与发展都不是独立进行的,民族的发展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民族政策对于民族经济的发展和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都存在着积极的作用。因此,民族政策为民族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高校的少数民族同学作为未来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和建设的中坚力量,就应当更清楚的认识和了解少数民族政策。这就使得我们在高校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

2、丰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手段

在调查结果中,很多的同学选择了民族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这说明我们对高校同学的宣传教育手段还不够丰富。今后的宣传教育工作应当有新的创新,使同学们可以更好的了解和认识民族政策。

3、持续调整完善现行政策

对现行政策进行必要的梳理和评估是坚持和优化民族政策的必然要求。对现行民族政策的影响力和实施情况进行关注,从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调查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到:“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这两项政策在宣传教育上和具体实施还需要改善,需要我们拿出更好的办法来。我在今后更加要关注这些政策的效率、效果、效益,不断改善,以激发民族政策活力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

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促进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保障,持续的优化民族政策可以极大的推进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地区建设,尤其是在高校中,我们在高校的德育工作中更加要加强少数名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为党和国家培育出优秀的人才来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院)

参考文献:

[1]宋蜀华,陈克进、中国民族概论[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

[2]吴仕民、民族问题与中国的发展[M]、学习出版社,2000、

民族政策论文篇6

一、第二代民族政策的弊端分析

第二代民族政策强调从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方面推行民族融合与国家认同,是全新的民族问题的思维方向和模式,也做到了与国际的接轨,为我国民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可行性的思路。然而,自从第二代民族政策发酵于理论形态至今,学术界的争议始终不绝于耳;。归结起来,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提出也必然引发各方的讨论甚至多样化情绪,这也实属正常。

首先,第二代民族政策实际推行的困难超过预期,理论变为实践的难度可想而知。数位民族研究方面的专家共同提出的第二代民族政策,从某些方面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背景下民族事务的多元化变化,也从某些方面折射出民族融合、国家身份认同的紧迫性。但是,在当前我国的多民族生态;链条下,强行推广第二代民族政策,在现实操作中必然会遇到多种困难和挑战。例如,第二代民族政策要求强制推广普通话,用社会主义文化对民族文化进行改造。这一点在理论研讨中尚存在争议,况且在实际推广中必然遭遇巨大的阻力。很多偏远少数民族聚居区由于经济落后、交通蔽塞、信息不畅,推广普通话难度十分之大。所以,诸如此类的困境仍然有待进一步的研讨和分析,以找出更优化的解决方法。

其次,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提出正好处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时间段,各种社会矛盾、民族矛盾相互交织,给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推广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此外,有学术界人士认为第二代民族政策忽视民族的自主性和多样性,造成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这一点也引人深思。如,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张海洋认为:第二代民族政策不肯正视民族文化多样性和民族认同意识,把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国民当成敌对势力,是撕毁和废除国家宪法条文。诚然,类似的言论是学者的个人意见,但是其中的意味也为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推广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此外,第二代民族政策引起了一些专家、学者的思考甚至批判,这给该项政策的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众所周知,第二代民族政策首先发端于学术界,最后形成特定的理论体系,然后才慢慢落实为实践行为。部分权威专家、学者的质疑甚至批评其实反映了第二代民族政策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多元性,这也给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有效推广提供了正反两个方面的指导,是利于民族政策研究和实施的。比如中央统战部原研究室主任黄铸就曾经撰文指出,第二代民族政策急于实现民族融合和国家认同,由此提出的一套政策是不可取的。当然,反对甚至批判的声音恰恰说明了整个社会对民族政策、民族发展问题的关注,其归根结底是对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关注。

二、解决路径思考及相关启示

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提出带来了学术界的震荡和争议,却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民族意识认同和国家身份认同的关切。第二代民族政策为新时期我国民族政策的走向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也必然引发更多、更有益的思考。

首先,民族交融和国家繁荣统一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也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民族团结是我国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各民族团结、繁荣的基石。针对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某些弊端;,走民族团结交融和共同发展的道路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对于我国来说,与时俱进地实现我国民族政策从第一代向第二代的转型,即实现从识别国内56个民族、保持56个民族团结发展的第一代民族政策,到推动国内各民族交融一体、促进中华民族繁荣一体发展和伟大复兴的第二代民族政策的转变,建构起凝聚力越来越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你我、永不分离的中华民族的繁荣共同体。

民族政策论文篇7

【关键词】民族平等;民族优惠政策;教育优惠政策

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是我国宪法平等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世纪 50 年代,我国提出在高等院校录取中对少数民族考生执行“成绩稍差,得从宽录取”的录取优惠政策。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演变,已形成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教育优惠政策体系。我国高等教育招生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是建诸于对少数民族在建国初期高等教育水平整体落后于汉族的客观情况之上的。但是,采取特殊的优惠措施对少数民族进行倾斜是否会引起更多的问题,强化民族意识与民族之间的差异性。这些问题都引起了社会的日益关注。

一、案例引发的思考

近日,各地高考分数线陆续公布,文史类重点本科,少数民族仅为340分,理工类为280分,而山东理科本科一批为572分,文科为579分,分差之大可能会令不少人难以理解。另外,从20世纪50年代和平解放至今,一批批的干部,放弃舒适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前赴后继奔向青藏高原,并在扎下了根,为的建设事业流血流汗,他们不少人的子女在幼儿园、小学、中学读书,但录取时,藏族同学享受降分优惠政策,上了重点大学,而他们的孩子却享受不到降分优惠政策只能到地方大学就读。

很明显上述两个案例都明显违背了宪法原则,构成“逆向歧视”。这也自然而然引发人们对于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是否有悖于民族平等政策的思考。其实只要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现状有最基本的了解,我们就不难理解其合理性。

二、高等教育招生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依据

国家之所以在少数民族考生中实施优惠的录取政策,是出于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客观因素的考量。首先,少数民族在高等学校中的弱势地位。少数民族大学生占在校大学生比例低于少数民族占全国人口比例。据统计,2009年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41%,而高等院校当中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只占6、23%。可以说,一个民族在校大学生在其总人口中所占比例的高低是衡量该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做出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水平落后于汉族的判断正是基于少数民族在校生的比例至新中国建国以来始终低于少数民族在我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这一基本事实。其次,教育经费严重不足长期困扰民族教育。举办教育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教育的发展是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之上的。由于民族地区地理条件的限制和民族学生成长规律的特点,培养一名合格民族学生的经济投入在同等条件下远远超过培养一名汉族学生的投入。教育经费匮乏的一大后果即是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学校的基础设施条件很差,严重落后于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在西部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学校教学设施的落后程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最后,民族地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高。民族地区有不少属于地理上的高寒山区、边疆和牧区,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由于生活条件较为艰苦,年轻教师赴任意愿不强,且更迭频繁;具有一定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不愿久留,人才流失严重,导致民族地区的教师数量整体上严重缺乏,教师队伍学历偏低。高水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几乎成为民族地区师资建设的通病,是近年来困扰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一大瓶颈。正是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国家才在教育领域给予少数民族以优惠政策。

三、高等教育招生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合理性的再思考

当前,延续了多年的以降分录取为主要手段的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已逐渐显现出诸多问题。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容易蜕变为按单一的民族“身份”实施的优惠政策,从而导致了如民族身份舞弊等现象。可以说,简单地以民族身份为享受优惠的标准,其弊端显露无遗。这一做法难以体现少数民族考生在城乡之间,以及农牧区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间的差别。可能导致真正需要照顾的考生得不得照顾,不符合条件的“关系户”却享受到益处。

令人欣喜的是,某些地区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开始改变单一以民族成分划分的标准,兼顾了民族间的地域差异、经济水平差异。让更多处于农牧区、边远地区的考生享受到倾斜政策的优惠。比如目前加分优惠已呈现地区差异,出台政策:对区内少数民族考生采用单独划线、适当照顾的原则;对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加10分。

四、结语

我国目前对少数民族实施的高等教育招生优惠政策,是根据我国国情,在尊重民族文化差异和重视民族发展的前提下,以群体平等为基础制定的,符合现阶段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需要,是党和国家的科学理性选择和正确的战略决策。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这一背景下,对高等教育招生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怀疑、误判,不利于民族地区的团结和稳定。因此,在新形势下,必须不断坚持和完善高等教育招生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使之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敖俊梅、个体平等,抑或群体平等 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招生政策理论探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6、

[2] 吉尔格勒、论少数民族与优惠政策[J]、理论研究,2001,2、

民族政策论文篇8

[关键词]协商民主;多民族国家;公民:政治合法性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12)01-0033-02

一、协商民主的内涵及其政治意义

20世纪后期以来,协商民主理论在西方广泛兴起,西方学术界开始关注民主理论深层次的发展与转向,许多学者认为代议民主已经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公民的要求不相适应。他们倡导公民以自由,平等的方式参与政治生活,在政治参与与决策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充分考虑其他人的利益与偏好,并根据条件修改自己的意见,实现利益转换,批判性地审视各种政策方针,从而使立法和决策具有合法性。对协商的重视,其实并不是一个全新的问题,在古希腊城邦国家中存在的直接民主以及西方政治思想家密尔。杜威的著作中都能找到关于协商的论述,“协商民主”最早是由约瑟夫・毕赛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首次以学术意义使用,然而直到1990年,人们才普遍使用协商民主一词。如果把民主比喻成一个市场,那么选举民主则仅仅是市场的准人,协商民主才是真正市场的运作过程。在当今世界存在的200多个国家共同体中,绝大多数仍旧是由多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在一个强调多元,尊重差异和多样化的时代,在一个既有体制面对着重重危机和挑战的时代,协商民主开启了人类探讨民主理想和重建公共领域生活的新历程。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不同民族在经济、文化、宗教、历史方面都大相径庭,彼此很难形成统一的共同体意识。协商民主形式在民族国家的构建与发展过程中,事关国家的合法性、统一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

1、协商民主可以促进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合法性。从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开始,在政治民主中的平等对话和讨论便日益受到重视。亚里士多德指出,国家是许多家族及村落的联合体,它是为了达到完美和自治的生活而组织的。古希腊的西塞罗认为,国家是由许多社会团体,基于共同的权利意识及利益共享的观念而结合成的组织体。因而国家的权威也需要民众的支持和内心的认可。这样才能够被认为是正当的权力。随着多民族国家的出现,简单形式的多数原则的代议民主根本就满足不了多民族国家内部复杂的政治现实。促进了文化多元方向的发展。协商民主能够促进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与沟通,通过平等的对话,公开的协商。各种民族间将会形成更深的理解。从而增加彼此间的信任。协商的过程和协商的程序体现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平等的、公正的对待所在共同体国家的责任,促进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多民族国家的公民相应的具备两种身份即公民身份和民族身份。政治合法性强调公民对国家政治统治的认同感。由不同民族构成的国家要想获得合法的政治统治与管理,平等公正的协商与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协商民主主张理性在政治中凌驾于权利之上。也就是多民族国家政治统治下采纳的政策和决策,并不依赖于谁的政治利益最具有影响力,而是哪些政策在公民充分倾听和审视下,更具有正当性。

2、协商民主能够使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不同的文化团体平等的维护自身需求和利益,增强民族的向心力与凝聚力。协商民主的理论不仅要在国家层面展开。也同样应该体现在社会层面上。协商民主能够减少治理社会时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减少社会动荡。这都来源于不同民族地区的公民能够公正、平等、理性的开放参与集体决策这样新的政治程序。协商理论认为协商可以不受民族国家内的限制,协商性的推论是公民和国际的代表所必须的。无论这些是政府的还是非政府的机构。具有协商理论指导的多民族公民,一旦形成了向心力和凝聚力,便能在政治共同体中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政治共同体内的无论其是什么民族,都是大社会中的一部分,有责任促进所在共同体的共同繁荣。

3、协商民主要求把处于文化弱势的少数民族成员也纳入政治生活中,建立一个包容性的社会,构建统一的政治文化。米勒认为,弱势群体和处于文化弱势的少数民族有着更少的资源和机会,也没有什么政治影响力。但是,越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这些少数民族真正可以利用的资源唤起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作为现代公民的正义感,这样通过协商的方式,更容易使他们获得有利于他们共同利益的政策。而一旦他们从协商民主中获得好处。他们就会在集体决策中更加充分的利用协商。真正的公共行政需要在讨论和决策中把公开性、平等和包容性扩大化。所有的政策协商的参与者都有确定问题、争论分歧、和形成决策的同等机会,协商过程能傍包容不同各种不同的利益、立场和价值,协商能够使讨论和决策过程中的社会总体利益最大化。

4、协商民主是培育公民民主精神的重要渠道。协商民主理论从来不是单一的,割裂的政治理论方式,它完善并超越了代议民主。多数民主和远程民主。以一种全新整合的方式诠释了当代民主发展的前进方向。多民族国家的公民是包容的,开放性的集体,所有的公民都希望通过平等,公平的对话与讨论形式能够按照他们合理的预期的想法影响着决策,这就基于一种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理性来达到整个社会的包容和自由。

二、多民族国家发展协商民主的两大主题

1、发展以政治合法化为核心的协商民主

从协商民主的过程来看,立法和公共决策的正当性在于公民的广泛参与,并基于参与的利益相关者之间达成的共识。多民族国家由于历史、文化和地域的差别。必然产生利益的多元化和人们价值观的差异性,因而对国家的公共政策很难达成一致。从而整体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就备受考验。毛里斯奥帕瑟林登特里维斯在“政治合法性与民主协商”中指出“在多元文化社会中,公正和合法性问题变得尤其严峻。多元主义指在现代西方社会中,个人和集体持有许多相互竞争、常常敌对的和不可调和的对幸福生活的理解和看法,这些不同的理解和看法,既有个人层面,也有集体层面,因为它们即可以指个人也可以指集体对幸福的看法,或是两种看法的部分结合。”因此在多民族国家要取得合法性就必须广泛引入不同民族,不同利益取向的公民参与,倾听、讨论不同的意见也就是需要多民族国家下的公民平等、公正的参与协商民主。

2、以集体主义精神为核心的协商民主理论

协商民主理论要求多民族国家的公民参与者在协商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角色和责任,这也体现的集体主义的合作精神,它使政治共同体内的公民主体共同寻找路径,杜绝精英主义容易陷入的固执己见,和以往民主的低效率,能够使人们以最快、最透明的方式到达利益的融合点。培养具体集体主义精神的多民族国家的现代公民,责任和理性是必不可少的,这正与协商民主理论所要求的理性不谋而合。协商

民主是由交往来进行的,这种交往过程也会伴随着支配、灌输、欺骗、纯私利的表达、威胁和强制性的情形,而只有在公共协商过程中,每一个现代公民都秉着集体主义的精神,这些扭曲行为才能得以消除。只有不同环境下的公民共享同样的集体目标,道德观和价值观,这样民主生活才会生机勃勃。

三、多民族国家下发展协商民主的局限

1、协商民主理论过分强调了整个国家的利益。而忽视了各个民族参与进来不同的民族情感。协商民主不仅是寻找能够把大多数协商者拉到自己一边的观点,协商过程也必须旨在发现最能赢得广泛支持的政策结果。协商不是要求每个人提出共同体内所有人都赞赏的观点和理由,而是要在尊重竞争对手及其信仰的基础之上寻求解决方案。㈣大多数民族国家在宗教、文化甚至语言上都存在着差异。所以在这种环境下实行协商民主,就需要共享同样的价值观,道德观,世界观和集体目标。然而这些冲突的出现。并不会阻碍协商民主的大潮,只是协商民主所倡导的公共理性并不是单一的,如果公共理性真正达到了多元,那么普遍的冲突也是可以避免的。

2、由于协商民主要求整个社会普遍公民的文化水平和对政策的理解程度不同,可能在协商民主的运行程序上,还存在着过于完美和理想化的色彩。协商民主要求公民就政治政策的制定、决策公开的进行讨论协商。但由于个性的差异,即使在同等发言权的程序中,也并不使每一个发言者所造成的效果相同。以中国为例,中国具有56个民族,九大阶层,每个公民受教育水平不同,生长环境的差异造成对同~政策的理解千差万别,对于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各不相同,这便使很多人难以有效的参与公共事务,影响公共决策。在整个社会共同体范围内存在的差异和偏见,将限制公共交往。并缩小了对社会冲突的解决办法,从而造成协商民主在云翔程序上会与现实存在着差别。这就需要整个社会要有很高的社会责任感和美德。同时拥有健全的法律政治制度作为保障。

四、协商民主如何在多民族国家中走出困境

1、任何民主形式存在的一个重要的必备条件都是非暴政的法治(no-tyrannous rule of law),在这种情况下,交往和协商实践才是可能的。这只是实现民主协商的最低条件,必要的社会条件也不可或缺。比如。公民社会多姿多彩的社团生活,非政府组织的大力推进和倡导包容、协商的精神以及公共舆论自由的表达权和用于传播的媒介的技术的发达水平。最近关于协商民主的著作一直在系统的研究各种制度――政府行政机构、非政府组织等――是怎样通过提供一系列协商论坛而创造这些机会的:协商民意调查、共识讨论、公民陪审团、计划参与模式和技术评估等等。这些创造性的活动不同程度的为多民族国家的公民参与公共决策铺平了道路。为协商民主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公民交往权利的扩大及深入。交往的自由使公共领域的协商更为自由、开放以便使民主的决策更具有创造性。简・亚当斯(Jane Adams)女士曾经说过:“救治民主弊病的唯一良方是更多的民主”当然更多的民主即要求不同于以往的民主,那将是一种超越性的民主,这就需要不同民族之间的公民在新的背景下创造出符合自身的协商民主形式。协商民主要求的不仅是允许并同意多民族国家的公民商议、讨论政治的决策,更需要的是他们拥有合法的权威去实施权利。这包括对已有决策作出合理的反应,明确自身在多民族国家中想要获得的利益即议程的内容以及使公民在整个国家中能得到相对的自由而不至于收到约束。事实上。公民民利的扩大对于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政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3]莫季切夫,政治学说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

[4]毛里斯奥・怕瑟林・登特里维斯,作为公共协商的民主:新的视角[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5]陈家刚,协商民主的价值、挑战和前景[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