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读后感(精选11篇)
初中读后感篇1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初中读后感篇2
今天看了一本书,名字叫“三字经”。同学们你们对三字经应该都很熟悉了吧!今天我就给你们朗诵一段吧。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同学们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它的故事:孟子的家以前住在一座山下,因为人们总是把坟埋在山下做丧事,所以孟子也模仿上坟人做丧事。然后孟母把家搬到镇上,可是邻居是一位屠夫。那屠夫是个卖肉的,孟子又跟着学起卖肉来。孟母想了想又把家搬到学校附近,孟子这才跟着学生们学起读书来。有一天,孟子从学校逃学回到家,孟母正在织布,她一气之下,拿起了剪刀把机子上的线剪断了,以此来教育孟子。
听了这个故事,你们是不是觉得孟子这么做是不对的。以前有的家里因为太穷没有钱上学,那些人其实都非常想上学。后来,经过无数次的努力终于变成了有用的人。我们现在有那么好的生活环境,有的同学还不愿意图书。我们现在就应该好好读书,认真读书,将来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它的故事是说:孔融是孔子的二十代子孙,东汉时的文学家。他有兄弟七人,当他四岁的时候,懂得谦让之礼。一天别人给他家送来了一筐梨,孔融很自觉的把大的放到一边,挑了个小的自己吃,把大的'留给哥哥们吃。大人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说:“哥哥们比我大,应该吃大的,而我是弟弟,应该吃小的。”大人们又接着问:“你还有一个小弟弟,他比你小,那你不是应该吃大的吗?”他说:“我比他大,更应该让着他。”
同学们,我们都应该像孔融学习,把好的、大的让给比我们大的哥哥姐姐们。这样我们才是懂事的好孩子。
初中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完成了由英国作家丹尼乐·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对鲁宾逊的聪明和善良敬佩。
全书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鲁宾逊由于不听家人的劝告而去海外经商,由于货船失事而被迫跑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后来,鲁宾逊仍靠自己智慧和勤劳,开荒种地,砍树造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不仅使自己生存了下来,还救出了即将被野人生吃掉的'“星期五”。后来又帮助船长夺回船只,保住了船上的善良的人们的生命。
鲁宾逊的离奇遭遇告诉人们,当遇到危险、挫折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干出超乎想像的奇迹来。
像我们在家里,那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根本不愁吃穿,个个都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根本不需要去种地、干活,只是有时被家长叫去做些家务,或者去学校上学、做功课,其余时间就由自己支配了。我们都像鲁宾逊一样,想出去冒险,渴望自由,不希望被束服。但我们的父母都和鲁宾逊父母一样,宠着孩子,不让孩子去冒险,结果到最后,遇到危急难事,没有自主的孩子就可能生存不下去。而生存能力强的孩子,将会把自己的生活安顿得很好。这种差别在平时的生活中不明显,而对孩子的将来,在突发事件中表现出来。如果多给他一点溺爱,那就有损他的前途人生;如果少给他一点束服,那就给他一片自由的天空,让他自由驰骋,创造出辉煌的成绩。
在这里,我要向全世界的父母们呼吁,多给孩子们一些自由吧!
初中读后感篇4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亲亲我的妈妈》
这是著名儿童小说家黄蓓佳写的,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主人公赵安迪是一个有轻微孤独症的孩子,他的母亲舒一眉是一个有轻微抑郁症的人。赵安迪本来一直跟着父亲生活,因为一起意外,父亲去世了。他来到母亲家,起先格格不入,后来渐渐地从戒备紧张,从彼此的疏离到慢慢地靠近、理解、融洽,直至最后双方握紧了对方的手,互相支持和鼓励着,去走人生的路。
血浓于水,这是一个真理。亲人之间,无论之前因何种原因而敌视或陌生到最后还是会相互包容。
这一点我深有感触。我的妈妈是一个非常严厉的人,她不但对别人如此,对我也不例外。记得有一次,妈妈要我写一篇作文篇(*)篇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作声地向前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儿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热爱自由的金雕,热心肠的渡鸟,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儿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他跟随大雁旅行,到过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我像从前的尼尔斯一样也欺负过动物。经常吓唬猫;捉过蜻蜓……
唉,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牛、马能为人们劳动,蜻蜓、青蛙帮助人们捉害虫……动物给人类和大自然的好处说也说不完。假如我们这个世界没有动物,那将会是什么样啊!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听不到青蛙、知了的歌声;喝不到牛奶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完全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一个安身之地。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这样,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都会更加美好。
初中读后感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
主人公阿廖沙因父亲去世随母亲来到了外公家的大染坊。在这个家里,有自私,贪婪的外公,粗野,狠毒愚蠢的舅舅。小阿廖沙在这里开始了他的童年。之后,俩个舅舅闹分家,他又随外公迁到别处。可新家又总是被哈伊尔舅舅骚扰,全家又被迫再次搬迁。外公后来又要凑齐母亲的嫁妆,不得不卖掉可爱的新家,迁到一座老屋的地下室。阿廖沙最后随继父迁到一个墙上没有糊墙纸,里面全是蟑螂的小屋。
在小小年纪的阿廖沙看来,这世间更多的是不和谐,不痛快。在无边的苦难中,善良的外婆却在阿廖沙心中埋下了善良和正义的种子,阿廖沙个性的意识逐渐丰满。
与阿廖沙的童年相比,我们童年是那么的美好。阿廖沙小时候上学穿的是妈妈的皮鞋,外婆的外套,有着补丁的裤子。而我们呢,穿着都是漂亮的新衣服,穿久了就不再想穿,又让爸爸妈妈买新的。阿廖沙的`学习费用都是靠捡垃圾维持的,有时候运气好能收获一个卢布,运气不好的话都没有上学的钱了,班里的有钱人家孩子都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不上学的时候,阿廖沙总是背着一个麻木袋,到处捡东西给废品回收厂。对比阿廖沙,我们现在的学习费用都是靠父母的辛勤工作换来的。对此难道我们不该反思一下吗?
阿廖沙有个专横,不讲理的外公,经常受到外公的毒打,还有两个舅舅,为了钱闹得不可开交,他们当然不希望高尔基的加入。现在我们身边的亲人是多么的疼爱我们,都把我们视为小公主,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我们一定要更加珍惜现在这么美好的生活,我们要更加地奋发图强,努力学习。
篇6
初中读后感篇7
《狼王梦》这部小说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部小说扣人心弦,是我仿佛置身与狼群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
我们知道狼是一种凶残的冷血动物,但是读过这本书后改变了我对狼的认识。在广阔的大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但是这个不同寻常的遭遇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岚为了狼崽们成为“狼王”,花了很多心血。它在惨烈的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爱子们一败涂地,而不伸出援手,它要狼崽们懂得以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也许你会觉得紫岚太冷酷,但些的“狼道”却让我们懂得了妈妈对孩子的爱也是有分寸的。是依赖还是让妈妈放手呢?每次在学习上我只要一碰到“拦路虎”时就要叫妈妈,可妈妈却每次说:“自己先思考,如果全靠别人能得到答案的话就没有挑战性了,而且这样做出来的题目也就记不住了。一开始觉得妈妈太冷酷了,一道题让我费尽心思在那里想,苦恼又心烦。可慢慢地等我静下心来仔细一步步深入解题后,难题还是解出来了,这种战胜自己的.感觉真是好极了。我想母狼紫岚当时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吧,它要让它的狼崽们自己来赢得胜利。
爱是无私的,想到爱也会自然会想到妈妈的爱、爸爸的爱、亲人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好多好多,这些爱我的人她们照顾我、关心我、安慰我。母亲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你为辛苦一天到家的父母倒茶了吗?分担家务了吗?让我们拿出我们的爱来感恩我们的父母吧!
总之,《狼王梦》让我懂得了爱的真谛!
初中读后感篇8
沈从文一生坎坷,我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他对自己的发妻的追求。那份校园爱情的淳朴,如果他追求的湘西干净纯粹相融相合。
沈从文先生在谈及自己说,我从不遵循君子道德之道,只有艺术家的探幽烛微的勇气。施蛰存先生说沈身上有着“苗汉混血青年的某种潜在意识的偶然奔放”。这一瞬间,让我想到了某位来自中亚碎叶的胡风男子,那位仰天大笑出门去的不羁男子,那位举杯邀明月的孤寂男子,沈从文先生似乎也是这样一种融合,诠释着绝对的.自我和如水的细腻。
这样一位对政治因素极为不敏感的文人,在我的理解看来,他应当是被边缘化的人物。沈先生文中所描绘的山水人和谐的景象,他所追求的“边城”,笔下的人性美、生活美,这些故事原型大多发生在山水重重的湘西深处,这无疑给故事本身披上了朦胧美的面纱,从故事本身再到作者创作意图上来看,除去了对于家乡深沉的爱意之外,向往超然世外的生活,无疑会给人以避世的猜想。寄情山水间,不知名利,不晓政事,历朝历代文人都在重复这样的选择。但这不是现代的主流价值观所能容忍的,这种享乐主义与现当代追求经济高速发展提倡奉献自我显然是格格不入的。换句当代人的话来说,避世约等于不思进取。在人们日益严重的追求幸福却不追求快乐的今天,我以为,沈从文先生应当是寄情乡土但是穷困潦倒的清高文人形象。实则却不然,他不仅仅做到了肆意笑谈的人生,更得到了读者的尊敬宠爱。似乎是在这中间找到了良好的契合点。
初中读后感篇9
一个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毁灭,但是不能打败。
一个简简单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渔夫,一条大马林鱼,在茫茫的大海上上演了一出看似简单而又不平凡的故事。
它讲述了一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在连续84天没有不到一条鱼之后,遇到了一条大得让人吃惊的马林鱼。经过了整整三天三夜的较量以后,老人终于杀死了那条大马林鱼。不过在返航途中,不幸碰上了鲨鱼的袭击,老人勇敢的和鲨鱼搏斗,但是,回到港口时,那条巨大的马林鱼只剩下了一幅光秃秃的骨架。
人可以失败,但不可以被击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失败,但是内在的意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老人与海》一再强调的论点。那条大马林鱼就像我们所追求的的东西,那一群鲨鱼是不可避免的厄运,千变万化不可测的大海好似千变万化,变化无常的人类社会,有许许多多的人和老人一样,勇敢的去捕捉自己所求,永不言败。
当你努力的去追求自己的想追求的或者征服自己想征服的.,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所以一个人可以毁灭,但是不能打败,永不言败!
初中读后感篇10
《从容一生》是一本关于哲理的书,集中了俞总对人生价值和生命意义的一生的思考,围绕从容一生这一主题,依次按五大部分篇成:心灵的脚步,行踪,观点,演讲录,第三只眼。它使读者沐浴在俞总伟大人格魅力的同时,还获得无穷的精神享受。
打开书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从容一生》,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段段充满哲理的句子,一句句优雅的文字,充分阐明了“急功近利只会使我们远离生命的意义”的道理,即我们不应为每一分钟的忙碌而错过一生的风景,于是只有那活出生活高度的人,每一分钟才对他们有重要的意义。
书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文章是――《北京大学20xx年开学典礼致辞》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激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回忆自己上学时,每天庸庸碌碌,没有目标的消磨自己的青春,也更加了解了俞总一生的不平凡,当面对挫折失败时,他始终认为困难是暂时的,他始终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他始终懂得勇敢的面对,他坦然接受,他坚持不懈,他坚贞不屈,他自信像日出的'光芒,以势不可挡的力量冲破黑暗,呈现黎明的曙光。他在大学总是这样做的,他现在也是这样做的,他将来更会鼓励和呼唤千千万万的人这样去做。
读完这本书,确实有一点体会,特别是书中所推崇的勤奋,坚持,敬业,忠诚,善良深深感动着我,也深深激励着我,仿佛心灵得到了伟大的洗礼。
初中读后感篇11
本书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不落俗套、新颖地以一个曲折离奇的故事揭示西方哲学史的发展历程。故事是这样开始的:14岁的少女苏菲在某天放学回家后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从思考信中提到的“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的问题开始,在一个神秘导师(艾伯特)的指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之后,艾伯特陆续向苏菲娓娓道来:从古希腊自然派哲学,到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到人性被神化的中世纪,到人性复苏的文艺复兴时期的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到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再到黑格尔的'辩证法,康德的人本主义,最终到现代以人为中心的存在主义观点,各种学派、各种学说让人应接不暇,实际上这却是作者借艾伯特之口把这一切展现在读者眼前。
本书的另一个奇妙之处在于,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这些信虽是寄给她,却是写给一个与她同一天生日的、似乎是不存在的女孩——席德。更出奇的是,艾伯特不停地给苏菲讲课,却发现他们所做的一切似乎是席德的父亲艾勃特少校的“特意”安排,或者说他们是活在少校的意识当中。他们的谈话和举动被少校安排好后写进一本叫《苏菲的世界》的书,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她的女儿。故事的结尾,艾伯特与苏菲试图逃出少校的思想控制并且成功。
席德与少校,苏菲与艾伯特,这两对人物,时虚时真,让人有一种糊涂的感觉,真实与虚幻二者难以分开,留给读者无限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