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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后感(收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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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后感篇1

生命本来没有意义,所谓的意义正是人们力证自己活过的一种表现。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很多,从小到大,小到考试的失利,大到失去自己的亲人,经历人世间的亲情,爱情,友情,总有一些事情,开始超出自己理解的范围,开始寻求不到答案的时候,我开始想去找一个依靠,一种精神上的支撑,所以我像大多数的人那样,开始努力学着包容与自己价值观不同的人与事,也希望能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

我开始去敬畏这个世界,发现自己的渺小,却也从这本书中明白,于世界你可能微不足道,但世界于你亦然。那些事业的不如意,感情的失意,生活的窘困在这两者面前仿佛少了一些分量,是否会让你自己轻松一些呢。

我惊讶于作者把人的'生命的内在本质剖析的如此透彻,书中不仅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也提到应该怎样面对生命、面对逆境和孤独。生命本来没有意义,是我们自己在创造意义,以此证明我们存在过,那所有喜怒哀乐的前提,都应该是善待生命的样子。

读了这本书,我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开始重新看待自己面临的种种问题,开始努力尝试做一个有信仰的人。也慢慢的明白,如果说这是一种成长,我所应该做的绝不是去适应,而是一种选择性的接受与对它的改变。希望在繁杂的世界里找不到头绪的人,能在这本书中建立强大的内心世界。

我喜欢读后感篇2

今天,我仔细阅读了《小狐狸的故事》。故事的情节大致是这样的:从前,一只可爱的小狐狸和妈妈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可狐狸妈妈发现小狐狸慢慢地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于是,妈妈决定把它放逐野外,培养它的自主、独立的能力。狐狸妈妈开始越来越懒,甚至于不做饭。可小狐狸仍天真地问:“妈妈,咱们不吃饭,饿了咋办呢?”妈妈转过脸,奸笑着说:“饿了,就吃你”说完在小狐狸的胳膊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小狐狸捂着伤口,走了。看着,小狐狸远去的背影,狐狸妈妈流着眼泪说:“等你长大了,就知道妈妈的用心良苦了!”

为什么妈妈要咬自己的小宝宝呢?哦,原来这是狐狸一贯的做法,如果,小宝宝从小就没有独立自主的能力,那么就十分用以被吃掉,一些狐狸妈妈便会用咬宝宝的这种极端的'方式,把宝宝赶走。外人看上去,好像十分残忍,其实,也是为宝宝考虑的。

我想父母不能过分溺爱自己的孩子,这样的话,孩子就不能在社会立足了。所以如果您是爱孩子的,请让她们早点有自理、独立能力。像我,早上,肚子饿了,妈妈不在,就只能自己煮面吃,就这样我不怕火了,完全可以自己做饭吃了。下午,只能去书店,可书店有很多陌生人,我便开始不怕生了。所以,请父母向狐狸妈妈学习,不要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小皇帝其宠爱吧!

我喜欢读后感篇3

记得去年我姐姐在看一部电影,姐姐说电影的名字叫《小王子》很好看是一本书改编成的电影,看了电影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从书店把这本书带了回来,一到家就迫不及待翻开书,一翻开书就不想合上了。《小王子》的作者是飞行家圣埃克絮佩里。故事的'内容是六年前他因飞机坏了在撒哈拉沙漠时遇见小王子,小王子说来自另一个星球,小王子向作者讲了关于自己星球的一些事。作者又向我们说了小王子在除了地球以外,其它六颗星球上小王子的事情和球上发生的事,最后,小王子要走了,作者很伤心,写了这本书来纪念小王子。

故事中的小王子很单纯,好奇心强,对什么事情都很认真,但其实小王子是孤独的,喜欢坐在椅子上看日落,小王子也是很伤心的。有一只玫瑰花骄傲又美丽,小王子很喜欢她。但是,小王子因为玫瑰的错误,和玫瑰吵架了。小王子走了,离开了他爱的星星,离开了他爱的玫瑰花。一段孤独的旅行就开始了。小王子来到了六个星球,先后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一个老先生。直到他来到地球,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主动申请下养了它。小王子最后还要离开它的。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养过玫瑰,就永远要有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

我喜欢《小王子》,正因为它接近了人们的心底,它带着我们回到了我们最初的心灵之中。

我喜欢读后感篇4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赏析:《我喜欢》,读张晓风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雨声之灵韵。当漫天的雨丝飘起时,独自驻足聆听雨的缠绵缱绻,或是悠悠然与爱慕的他在雨中共舞,共同享受雨带给我们的浪漫。当爱慕的他已不再时,独自老去的日子也别有一番静美,那时的爱情,那是的生命状态,都已开始沉淀,就像珍藏久远的醇酒之香,会永远弥漫于整个人生。而张晓风的喜欢不再是她一个人独特视角的喜欢,人们也会跟随她淡然闲适的步履喜欢生活,享受生活。

我喜欢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如:《人类的故事》、《爱因斯坦的故事》和《查理九世》等,但令我最难忘的还是《爱因斯坦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爱因斯坦的'儿时生活,然后经历了种种挫折之后,终于考进了当时的名校——苏黎士大学。接着,他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与不懈的努力,参加到了德国的威廉皇家协会。从此,他比以前更加认真了,他发表了大量论文,取得了非常辉煌的科学成就。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1921年,爱因斯坦被授于诺贝尔物理学奖。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爱因斯坦不论面对任何危险,他仍然不屈不挠,依然坚持宏扬自己的和平、自由、民主理论。不幸的是,在1955年,这位伟大的科学巨人在美国病逝。

爱因斯坦说:“我没有超凡的力量,但是我有遇到不会的问题就去刨根问底的精神。”是啊,仅仅只靠聪明的才智是不能成功的,你还需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这种精神,才是真正激励我们永远奋进、走向成功的力量。也只有有毅力、有恒心、不怕困难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恩惠,得到辉煌的成就。爱因斯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爱因斯坦虽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独立思考、敢于创新、努力探索、崇尚真理、反对战争、争取和平与平等的精神却永远都不会消逝。

我喜欢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有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这本绘本,深有感触。特别是小狗骑在爸爸的肩膀上那一段,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有的.时候,爸爸带我去公园玩,老爸就让我骑在他的肩上。因为我很瘦,体重很轻很轻,所以老爸可以跳得很高,但我的平衡能力很差,搞得我差点跌下去。为此我总是抓紧她的头发,把他弄得嗷嗷直叫,我就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再想想昨天晚上九点多,我从小爷爷家回来的路上。由于路途遥远,妈妈决定开车回去。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就躺在奶奶腿上睡着了。下车后,我依然昏昏欲睡,爸爸就使出”洪荒之力“,把我当一袋粮食一样扛在肩上,我头朝下,肚子搭在他的肩上,爸爸每次一抬脚,就颠簸一下,我就跟着被挤到肚子,不停”咯咯“地笑。爸爸还嬉笑着问:”小猪,小猪,能卖多少钱呀?“我答:”不卖钱“。他说:”怎么不卖?白养啦?“我又回答:”九万亿九千九百九十九块钱“。”这么贵呀,就放在一边,谁要谁买走吧“。我还故意撒娇”不卖,不能卖,我是你的宝贝哎!“长大以后,这也许是快乐的童年回忆吧!

说实话,有些时候我真的特别喜欢爸爸!

我喜欢读后感篇7

蔡澜对男人的描述经典,和他的美食文章一样有趣。

男人像香蕉,放得越久越软。男人像假期,永远不悠长。男人像香烟,喜欢的人不介意闻它的味道,讨厌的就受不了。男人像红酒,自称越老越醇,但多数中途变质,成了醋。男人像打火机,名贵的`越来越少,当今的多数是即用即弃。男人像拖拉机,个性永远拖拖拉拉。男人像汽车,新款的很标青,多几年,看了就不顺眼。男人像单车,不踏不会动。

男人像摩托车,一样吵。男人像火车,永远想多拖几个车厢,结果越走越慢。男人像飞机,就算绕了地球一圈,也要绕回原地。

男人像马桶圈,要坐久了才会热起来。男人像猪,有肚腩的才够肥,吃起来才好吃,太瘦的没有味道,也没钱给你花。男人像鱼,永远是漏网的那尾最好。男人像运动鞋,穿久了很臭。男人像面纸,一张用过一张,才干净。男人像果汁机,家里一定买一个,用完洗起来很麻烦,所以很少用它。男人像电视广告,重复又重复,所卖的东西,不太可靠。男人像算命先生,常说的一些事,一点也不准。男人像停车场,好的位置多数被人占去,剩下来的,只是伤残人士用的。

我喜欢读后感篇8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和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此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更是他坚强,上苍给鲁滨孙的困难,而对于他更有生存的挑战性!风暴海啸,全体出鲁滨无一幸免。

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岩石下找到了一个住所。鲁滨孙在山下搭了一个帐篷,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了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作,但只过了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给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永不放弃的鲁滨孙定了自己的生活基础……

这本书只有坚强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摆脱困境。

我喜欢读后感篇9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有一次,己经是怏九点的肘候了。这是我睡觉的时间,但是,我却不敢上楼睡觉。因为我怕黑。当我走上楼梯囗时,我绝定上到楼梯的第一步我就想走下一步当我走到中间的间隔以后,我就看到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这时我的心开始乱了。但是我只要想起这一句话,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没有光明。还想起了孙悟空,他什么都不怕。我为什么会怕呢?我一边想一边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我自已的房间。我终于上床睡觉了。

我领悟到,只要勇往直前,不怕困难。你走到哪里都昰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