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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读后感作文(整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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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读后感作文篇1

在这本《同桌冤家快乐冒险之惜城灵魂出窍记》中,我学到了许多关于科学的知识。它主要写了惜城和他的伙伴们一起来认识科学学习科学的故事。我喜欢惜城以及他的小舅舅,因为他们两个是小说中幽默的人物。

在故事的开始,唐堂老师让上课不认真听讲的惜城和阿呆在雨中进行“龟兔赛跑”,从而让他们明白了,也让我知道了实验是什么和实验的意义。实验就是为了检验、证明一个观点,它是人类揭开生命之谜,世界之谜,乃至宇宙之谜有效的方法。在每一章的后面,会出现“兔咪呆惜黑板报”,上面有这一章学到的知识,它告诉我们读书要学会总结概括,还要延伸括展。有时候,还会出现老师与同学的对话呢。

通过阅读阅读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头脑的结构以及作用。人脑可分大脑和小脑,小脑是操纵运动神经,大脑是用来思考问题的。大脑皮层可分左半脑和右半脑,左半脑主要支配右边的肢体,而右半脑则支配左边的肢体。大脑皮层的深处有两个地方——丘体和海马体,丘体是产生意识的核心器官,海马体则主要负责学习和记忆,人的记忆力衰退就跟海马体的损伤有关系,人到了三十岁以后海马体的神经元就会慢慢死亡。哦,难怪奶奶、妈妈们都说自己的记忆力不好了呢!

这是一本非常好玩好笑的书,不开心的时候看它,总能让我乐开怀。当我们看到“小脑养鱼,大脑种树”时虽然不是很明白,但我还是笑了,还是那种狂笑。

我喜欢这本书,他是一本可以带给我们知识和快乐的书;同样我也喜欢它的作者伍美珍老师,他是一个好作家,她总能站在儿童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总是用另一种方式来教我们一些有用的东西。

初二读后感作文篇2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小木民矮子精、小嗅嗅和小吸吸在一座人迹罕至的山上发现了一顶魔法师的帽子,并且把帽子带回了家,给木民爸爸,木民爸爸戴了一下帽子,觉得帽子大了一点,就把帽子当做一个纸篓,他们还不知道这是魔法师的帽子,小木民矮子精吃完了一个鸡蛋,把蛋壳扔进帽子里,结果变成了五朵云,小伙伴们就驾着云彩四处飞翔,八方飘游;小木民钻进帽子捉迷藏,出来就成了谁也认不出的怪物;魔帽能把一只被小木民诱捕来的小蚁狮变成一只小小的刺猬;流进帽子里的水会变成木莓汁;木民妈妈无意中把几株植物标本扔进了魔帽,枝条就以神奇的速度在妈妈睡觉时生长起来,后像厚厚的绿毯子把木民家的房子裹了个严实。于是,木民家没门没窗,只是密密一大片野草野花。这些绿色的藤条还会开玩笑,把木民头上的帽子给卷起来,举到高处……不管什么东西,一到这顶帽子里,就会变成谁也想象不到的其它东西。

真神奇啊!如果我有这样一顶有魔法的帽子该有多好!那我就可以像小木民一样驾着云彩去上海找我的爸爸妈妈,然后带着他们去世界各地游玩。从电视里我知道还有许多大山里的孩子上学的条件都很艰苦,每天走几个小时的山路去上学,学校都是破破烂烂的,如果我有了魔法师的帽子,我要为他们变出漂亮的校车,宽敞明亮的教室……

我喜欢看《魔法师的帽子》,因为这本书非常地有趣!我更希望有一顶魔法师的帽子,来帮我实现许许多多的愿望!

初二读后感作文篇3

前几天,老师给我一本书看,书名叫《成长的滋味》。我欣喜若狂,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开始读时,非常的投入,一个一个字的念,念完再理解。可日久天长,我渐渐不耐烦了。便开始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可看着看着,故事中的内容吸引了我,于是我一眼一页纸,感觉自己像一匹饿狼发现了食物,三口作两口地咀嚼起来。

读到一半时,我停了几天没读。可心里总想着那本书里的内容,想到书中他们的血浓于水的亲情,他们的悲欢离合,他们的深情厚谊。都让我牵肠挂肚,浮想联翩。

书中的《丑姆妈,丑姆妈》讲述的是一位被苦难压得变丑了、瘸了、驼了的母亲和一位被丑姆妈领养得孩子瓦片。丑姆妈即使愚昧,即使懦弱,也默默地坚守着那份一定要付出的爱的善良。读完这个故事,我又想再读一遍。希望再地被丑姆妈的善良而感动。

还有《泉原狐》,这个故事中的狐狸母亲亲眼目睹自己的儿子被人类捉走。但它每天捉一只鸡送给儿子吃。可它明白,儿子想要的是自由。可是作为一只狐狸,它没有办法解救儿子,于是它狠下心来,给儿子吃了人类放在狐狸洞口的毒饵。儿子死的那一瞬间,狐狸母亲知道小狐狸自由了。

这两个故事让从小母亲不在身边的我泪落如珠。对,母亲是伟大的。

这本书让我深受感触。我喜欢这本书。

初二读后感作文篇4

在美丽的夏天里,总能看见许许多多美丽的萤光,有草丛中微微闪动。那,就是萤火虫。你们知道萤火虫是从哪里来的吗?哈哈,当然是从《流萤谷》。

《流萤谷》讲述了小女孩艾羽的爸爸在她九岁那年得了重病离开了她和妈妈。艾羽的妈妈从那以后就一直沉浸在悲伤里。为了摆脱悲痛,妈妈跟随萤妖阿碧而去,但是,当到了流萤谷时,却怎么也摆脱不掉悲伤了。而艾羽,为了找回妈妈,她也尾随阿碧来到了流萤谷。可是,美丽神秘的流萤谷里却上演着一场阴谋,阿碧和艾羽的友情纠结于误解。原来,是阿碧让艾羽和妈妈回家的啊!而艾羽的爸爸,也要重回天国了……

看完这本书,我的双眼已经被泪水模糊,是的,当艾羽愿为找回妈妈而踏上这条可能再也无法回家的路时,我被她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念所折服了。如果换成我,我只在半路上,就会逃回来了。当我读到“艾羽说:“别争了,我后……”的时候,我被她舍己为人的精神给震憾了。在即将离开流萤谷,即将重得自由的关头,每一秒都成了生与死的分界线的时候,还有勇气说出这句话的人,当今世上,大概是没有第二个了吧!如果换成是我,我恐怕会第一个钻进洞内,逃之夭夭吧!看到这里,我又被艾羽那高尚的精神所折服!

“舍己为人”是多么好的一个成语呀!我认为,只有真正做到了这个成语所表达的意境,才真正拥有被尊敬的权力!

你,做到了吗?

初二读后感作文篇5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作《尼尔斯骑鹅历险记》。里面主要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儿历险的故事。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听说他以前还拆毁了燕子窝、把小乌鸦扔进石坑、把小松鼠关进笼子……就这样,小精灵为了惩罚他,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机缘巧合之下,他骑着大白鹅和大雁一起飞走了。

旅途中,他和大白鹅相依为命。不久,尼尔斯改变了自己,变成了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小男孩。他帮助小灰雁重新飞上天空、智斗狐狸斯密尔,把老鹰高尔果救出来等等。后来小动物们都十分喜欢尼尔斯,连大雁们都说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换尼尔斯的生命,尼尔斯也就此懂得如何去爱护小动物。

尼尔斯和大雁飞遍了整个瑞典,每个地方都有美不胜收的一面。尼尔斯听渡鸦讲了许多传说,这让尼尔斯的知识越来越丰富。他知道曾经有一只很大很大的蝴蝶,身体长几十公里,翅膀大的像湖泊。有它飞到波罗海上时,恰好遇到了大风暴,它的翅膀被撕粉碎,后在暗礁上死去,就形成了厄兰岛。

尼尔斯后和大雁们飞回了家,你有时间啊地发现自己变回了原样。他紧紧的拥抱了大雁们,他太开心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无论干什么,我们都要做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勇敢的好孩子。因为这样才可以受到别人的尊重与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