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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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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本站推荐 篇1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一、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制定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员制度》,坚持首诊负责制、追究制。

二、发现法定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要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首诊医生要做好登记、填卡工作,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两本一卡”要统一。

四、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登记本》或《住、出院登记本》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送感染管理科。

五、对法律观念淡薄、意识差,责任心不强,不按规定执行传染病报告与管理的个人或科室,要给予相应处罚。迟报1例:丙类罚款5元,乙类罚款10元,甲类罚款50元;漏报1例:丙类罚款10元,乙类罚款20元,甲类罚款100元;漏登1例:丙类罚款15元,乙类罚款30元,甲类罚款150元;“两本一卡”不统一,一处罚款5元,漏填一项罚款5元,保管不善、登记本丢失者罚款20元。并与医院精神文明条例40条挂钩。造成传染病流行及经济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六、对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重视、负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表现一贯良好的个人或科室,要给予表扬和奖

励,并作为考核、职称评定及聘任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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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篇2

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传染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每月对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查看是否符合,有无迟报及漏报现象。

2、各科室及门诊的登记、日志及卡片是否完整、清楚、及时。

3、我院传染病管理实行医院、科室及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

4、凡是漏报、未报或迟报的造成疫情播撒、爆发及流行者,漏报一例30元,迟报一例20元,漏登一例10元,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同时追究科室管理人员的责任。

5、督查工作不认真,在检查工作未发现漏报的或迟报的,对传染病报告者给予50元罚款。

6、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网络直报人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本月的奖金,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武定博爱医院

2013年9月20日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篇3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保障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质量,杜绝漏报、迟报和报告信息不准确的现象,特制定奖罚措施如下: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科室主任直接负责本科室传染病管理工作。

二、每季度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从工作突出的人员中评选先进个人5名,给予奖励300元/人。先进个人由疫情管理办公室按季度推荐,如本季度优秀人员不足5名者,按实际人数推荐。

三、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年终评选先进个人1名,给予1000元奖励。

四、发现传染病迟报、漏报或报告资料不准确者,根据情节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例处罚,其所在科室负责人给予20元/例处罚,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2、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处理。

3、全年个人漏报、迟报病例数超过3例者,年终取消优秀个人评优资格,科室合计漏报、迟报病例数超过5例者,年终取消优秀科室评优资格。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处理。

2016年5月27日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篇4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3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3、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100元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⑴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⑵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⑶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⑷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5、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篇5

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三、院感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解决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五、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发现一例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六、对累计漏报、迟报达三例者,除按第五条执行外,全院通报。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超过五例者,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

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与奖惩制度 篇6

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四、工作站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月有小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解决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五、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漏报一例给予50元处罚{CHAYI5、COM},迟报一例50元处罚,漏登一例1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六、对累计漏报,迟报达三例者,除按第5条执行外,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并全院通报,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五例者,追究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责任。

七、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九、对在传染病防治登记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每年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2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