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计论文范例(3篇)
依法审计论文范文篇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法制建设的加强,我国的经济环境和法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审计风险仍是在所难免。由于审计机关要对其作出的审计结果及审计处理意见的客观性、公正性负责,所以,如果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有失公允,就必然要求承担相应的审计风险。因此,防范审计风险是每个审计工作者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作。
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基本前提所谓工作环境,是指影响审计工作开展和对其产生作用的外部条件,它是与审计实施程序、审计方法、审计步骤以及审计法规法律不同的因素。要科学地处理好这些因素,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之前,要客观、全面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不仅要了解该单位财务状况,而且要了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甚至了解人事管理、人员配备的情况;同时,要特别注意了解该单位以前的法律诉讼情况和原因,从而对该单位有个比较完整的认识,以便准确确定适用的行业制度、法律法规,研究减少审计风险的办法和措施,使审计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二)科学借鉴审计人员的审计结果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社会审计,其审计的业务、方法是相似的。所以,科学借鉴以前审计人员的审计文书,从中分析审计问题的内容和问题产生的原因,为实施审计工作界定范围、判断重点,同时,也为合理配备审计人员和合理分布审计力量做好准备,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和避免审计风险。
(三)实施“承诺书”制度,划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会计和审计工作是性质不同的两项工作,因此,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各自所负的责任也不尽相同。会计人员应对其报告的财务信息负责。审计人员负责审查财务信息的处理和报告是否符合既定准则,是否真实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与财务相关的各种情况,而对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错报不负责任。因此,为避免审计风险,在审计组正式审计前,应由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做出承诺。对是否存在“未决诉讼”和是否为别的单位进行供款担保等情况做出说明,并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负责人章,填制“承诺书”,以明确划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四)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避免来自方方面面的干预“独立性”是审计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基础,也是避免审计风险的根本前提。如果审计的各项工作从一开始就无法保证其独立性,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有的让“关照”,有的让“照顾”,那么可想而知,最后的审计结论只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外,要严格执行审计回避制度,也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审计风险。在做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注意把握两点:一是对陷入财务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注意;二是要与熟悉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律师建立长久的关系,经常交流经验,以避免审计风险和法律责任。
二、严格审计程序,依法实施审计工作,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审计工作有一套严格、完善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步骤,不能按主观臆断去随意操作和评价。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三十八个审计工作规范去执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具体来说应搞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快速
(一)周密制定审计方案,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在拟定审计方案时,除按照审计方案编制的一般方法将此项目应当审计的主要内容写进去外,还必须将审计风险的控制点找出来。这要充分引用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结果去做。要认真执行审计程序,特别是注意执行审计文书的送达、审计报告当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和审计处罚听证等程序。
(二)依法实施审计、准确恰当定位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尽量掌握完整的财务资料,同时也应当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审查和核实,要注重对审计风险控制点的审查和分析。对每个审计事项从实际出发、选用适当的审计依据,做出科学的判断,从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出准确的定性。定性依据要特别注意依据适用的范围、时效、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审计风险。
(三)评价客观公正、处理处罚适用审计评价要在内容、方式、标准和用词方面的准确规范,防止主观臆断、任意褒贬,隔离客观事实。评价要有合法、充分的依据,对涉及的具体事项如果证据不足,法规依据或业务标准不明确,不要轻易作出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处理处罚要客观公正,事实要清楚明确。另外,在审计报告出具前,要求被审计单位拿出审计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与纠正的书面承诺,避免审计报告发出后长期不能落实或不落实无从追究的现象,以减少审计风险。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制定职责明确的管理制度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审计风险,必须以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作为根本点,并配合必要的职责分工,提高大家的风险意识,才能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主要应加强以下几点工作:
(一)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增强防范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首要手段,这就要求逐步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因为所有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以及审计法规都要靠审计人员去执行、去落实。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增强审计人员的防范审计风险意识,可以增加审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利于审计人员自觉执行审计操作规范,准确选用审计依据,更加适当地进行审计处理和审计处罚。同时,审计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审计署制定的“八不准”审计纪律,这些对防范审计风险都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依法审计论文范文
[关键词]审计依据;审计标准;环境审计依据
从审计的视角看,任何项目审计的有效实施都离不开与其相适应的审计依据。按照这一思路,本文的研究将主要定位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审计依据。具体地说,就是通过梳理环境审计依据的涵义,特别是通过分析环境审计依据与环境审计标准的差异,为加强环境审计依据的建设与完善,提供明确的研究方向及解决,以促进环境保护审计向纵深发展。
一、审计依据的理论定位
据了解,到为止,在相关报刊上发表的有关环境审计的论文多达二百篇以上,其中有不少文章论及环境审计的基础理论,如环境审计的意义、重要性、国际比较等,但涉及环境审计的依据和标准的文章尚不多见。要研究我国的环境审计依据,必须首先对审计依据、标准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研究。
(一)回顾:理论上的误区
为进一步对环境审计依据进行定位,我们首先回顾一下我国审计工作者对审计依据与审计标准的理论。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环境审计依据,是衡量和评价环境审计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准绳,也是审计人员对有关经济活动的环境方面查明事实真相后,据以判断是非优劣、作出审计结论的尺度”(汪初牧,2000);环境审计依据主要包括有关环境方面的、法规和有关提高环境质量的环境标准等两方面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审计标准是指衡量、考核、评价有关审计事项真实、合法、效益的准绳和尺度。环境审计标准是指衡量、考核、评价经济行为对环境的程度,包括贡献和破坏以及和环境责任履行好坏的准绳和尺度”(天津审计学会,2000);环境审计标准主要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
从以上关于环境审计依据和审计标准的文献来看,环境审计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对环境审计依据、环境审计标准并未严加区分,往往是把两者看成是同一性质的事物。
另外,我们又进一步检索了审计依据、审计标准的研究成果,结果发现,这种不加区分的混用现象仍是普遍的。如崔彤认为,“经济效益审计依据(亦称审计标准),是审计人员衡量、评价被审单位(或审计项目)经济效益优劣的标准和尺度,是提出审计意见、做出审计结论的依据”。而周汉庭则指出,“狭义的审计标准又叫审计依据,是审计人员评价被审计单位、判断审计事实的是非优劣、提出审计意见、做出审计结论的客观依据、准绳和尺度,是具体反映对审计客体的要求”。与前两种观点不同,赵奂则认为“审计标准是构成审计行为的基本要素之一,它是审计人员衡量经济活动的准绳,也是接受审计的客体在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规则”。
(二)审计依据的界定:一种科学的解释
从汉语的词义方面分析,依据是指事物的根据、凭籍;标准是指衡量、评价事物的准绳和尺度。运用到审计方面,审计依据就是指审计主体之所以能够实施和如何实施审计行为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根据,简单地说,就是为什么可以审、审什么以及如何审的规定;审计标准就是审计主体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用于衡量和评价审计客体是非优劣的准绳和尺度,即判断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的对比尺度。
我们认为,研究审计问题应以审计或审计主体为中心分析相关问题。对审计或审计主体自身及自身行为具有约束力的法规和制度,作为审计主体行为的根据,归入审计依据系列;对审计主体在实施审计行为过程中选取的作为评价审计客体是非优劣、同时也是审计客体在其自身工作中应当遵循的法规、制度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归入审计标准系列。
长期以来,我国审计理论界存在的把审计行为规范(包括审计准则)视为审计标准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审计主体行为根据也构成审计行为规范的组成部分。另外,审计准则等审计规范也确实是评价审计行为规范与否、审计质量高低的准绳和尺度。从这一意义上说,审计准则等审计行为规范,就构成了评价审计工作的标准。但我们应当明确的是:虽然审计行为规范是评价审计工作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尺度,但它们更是审计主体在实施审计行为过程中的行为根据,是应用于审计主体自身的制度化、规范化的约束性凭籍。换句话说,审计行为规范首先是自我约束、检查及内部考核、分析根据,然后才是外部第三者评价审计工作的准绳。因此,从审计工作的角度看,这些审计行为规范,就构成了审计工作依据。
国家制定的有关经济法律、法规和各种具有法定约束力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是被审计单位在其相关的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应当达到的标准,也是审计组织以第三人身份评价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的准绳和尺度,是审计主体评价审计客体所应用的标准。
根据上述分析,在审计工作中,有三个方面的基本规范需要适当区分:
一是审计根据,即审计行为活动存在与发生的法律、法规基础。无论何种审计都必须以严格、规范的法律和法规为根据。我国审计根据的法律规范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宪法》中明确指出,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并对审计机构设置、审计权限范围等事项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以此为根本依据,《审计法》、《法》、《公司法》、《注册师法》、《内部审计工作条例》等,又对审计根据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二是审计主体行为规范,是对审计主体在实施审计活动和进行审计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准则、程序、方法、道德等方面的规定,是保证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获取信任的重要手段。这些规范以《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内部审计工作条例》等为基础,以审计原则、审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实务公告、审计规则指南)及相关审计内部管理法规为具体体现,是上一级评价下一级审计质量或审计机构自评审计工作质量,分析可能承担的审计风险,以及社会管理机构及公众评价审计机构优劣的准绳和尺度。从这一点来说,审计工作行为规范也是一种评价标准,它首先是审计机构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根据。
三是用于衡量、判断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事项的评价标准。被审计单位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标准与审计工作行为规范不同。审计(工作)行为规范是针对审计工作而制定,是对审计活动和审计人员行为的规范,而审计事项评价标准是被审计单位各项活动应达到的要求和指标,是针对有关经济活动制定,是从事该类经济活动的单位或组织必须遵照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三种规范在审计工作中都具有重要地位,缺一不可。审计根据、审计(工作)行为规范,是审计机构实施审计行为的根据和技术规范,是审计主体在审计活动中确定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和程序以及具体实施审计行为的制度根据,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都属于审计依据;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衡量、评价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的参照法规和指标,则是进行审计衡量、、评价的标准。
从立法建制的主旨上看,审计依据的规范主要对象是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如《宪法》关于审计事项的规定、《审计法》、《审计法规》、《注册师法》、《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暂行规定》等,都是审计依据的典型范例;审计标准的规范主要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活动,如《公司法》、《法》、《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制度、上市公司规范、各种税法等等。
二、环境审计依据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按照上述逻辑,环境审计依据和环境审计标准的区分也就不言而喻:环境审计依据是环境审计主体实施环境审计的根据和执行环境审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规、制度等行为规范;环境审计标准则是被审计单位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应当执行的环境方面的法规、制度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指标,具体包括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后工艺和设备限期淘汰制度、清洁生产、环境标志与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废物综合利用等。
我国《宪法》、《审计法》规定:审计署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国有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这就将国家环境保护资金的形成与使用、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财务收支均纳入了政府审计的范围。《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策,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团体接受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这些规定,已将与国家环境保护有关的基金和资金收支列入审计范围,成为环境保护资金审计的根据。
《审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除本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这一规定实质上将审计范围的外延扩展到在制定《审计法》没有考虑或当时认为没有必要单独列示的相关审计领域或方面,包括国家、各级政府、特殊区域以及纳入审计范围的企业的环境经济事项。
众所周知,环境保护事业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国家的大政方针中都贯穿着这一基本国策。这些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必然涉及到国家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国际援助和国际贷款资金、与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态相关的基金以及企业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及其使用效果,因而也就有赖于作为国家最高监督形式的审计机关强有力的监督。这也是国家法律、政策和制度赋予审计机构的神圣职责。因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中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也应成为审计机构执行环境审计业务的合理根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至今已先后颁布环境保护法律7部、相关法规20多部,签署和加入318项国际环境条约,地方性环境法规达900余件。这些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一方面有效地防范和制止了环境污染,改善了我国环境状况,恢复和提高了环境质量;另一方面也为环境保护管理与监督提供了法律制度的依据。
严格地说,环境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以及环境方面的法规,是被审计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当遵循的规范和应达到的要求,首先是审计标准。但正如前文所述,需要加强对环境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以及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才有利于贯彻落实,实现建章立制、制订法规的目标。正因为如此,它们也构成我国环境审计依据的组成部分。
鉴于环境保护审计依据的重要性,必须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健全环境保护审计规范,推动环境保护审计工作的开展。
第一,加紧制定环境保护审计规范。无论是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还是企业与经济组织的环境保护工作,或者是政府专职环境保护部门的本职工作,都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对这项工作进行经济监督,不仅需要对经济政策法规、财会知识与技术、审计与技能等有很好的把握,还需要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环境保护的经济与技术标准、基础环境保护工作知识与实务的熟练运用。与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签证审计相比较,环境审计专业技能要求更强,也要更多地借助外部专业人事的协助。从ISO14000体系中关于环境审核的有关规定可以发现,尽管现有审计法规对审计主体的机构、人员、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法律责任做了相关规范,但还没有直接对环境保护审计相关的作出明确规定,而这些规定对顺利开展环境保护审计,提高审计质量,使环境保护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协调各审计主体的环境保护审计业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各自作用,加强环境保护审计监督。在环境保护审计方面,尤其在没有要求企业或经济组织编制、报送环境保护报告之前应当加强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事业等单位的环境保护审计。这是因为,环境保护工作不仅经济组织自身的经济利益和生活、生存条件,而且对相邻单位及区域环境都可能产生很大影响,这不是单位内部审计完全可以得以协调解决的,也不是通过对经济组织(如企业)所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信息的评价就可以明确责任的事项。它需要有权进行处理、处罚的社会管理机构来完成。在这方面,国家审计机关最具权威性,也有审计处罚权,能够满足环境保护审计的要求。
第三,用制度规范环境审计范围。虽然制定环境保护审计法规可以说明环境保护审计的范围,但与其他审计业务不同,在单纯的经济范畴内,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有明确规定。近几年来,国家审计机关逐步放弃对企业的某些审计领域,如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集体、乡镇、外商投资企业等的经济业务审计也不在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之内。我们认为,环境保护审计应当把这些单位列入国家审计机关的环境保护审计范围之中,否则,就会出现环境保护审计的空白点。
第四,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从资料分析来看,除《宪法》及《审计法》等专业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涵盖部分环境保护审计内容外,其他环境保护的专门法规和相关法规基本没有明确审计机构在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方面的职能作用和主要工作内容。这就使得审计机构执行环境保护审计时缺乏依据。环境保护审计主要限于环境保护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情况的审计。有些审计机关开展了环境保护资金的有效性审计,但主要重在经济效果,且主要通过审计调查方式来进行,很少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这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必须对环境保护的经济结果、环境后果进行分析与评价,把审计监督机制引入环境保护监督的更深层次。
第五,规范环境保护部门与审计部门的职责权限,协调环境保护活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向本级政府负责,是环境保护的专门管理机关。而审计机构则主要负责经济监督,包括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经济活动及环境保护的经济结果的审核、评价。如何协调好两部门的工作,提升监管力度和效果,也需要制定相应的规范以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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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池晓勃,林卫。对财政支出效益审计标准的几点思考[J].审计,2001,(5)。
[2]崔彤。经济效益审计依据若干的探讨[J].审计理论与实践,1999,(6)。
[3]汪牧初。略论环境审计依据[J].上海会计,2001,(12)。
[4]天津审计学会,天津审计科培中心环境审计课题组。关于环境审计基本理论的探讨[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0,(1)。
[5]赵奂。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标准之探讨[J].财经,1999,(1)。
[6]陈正兴。环境审计[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依法审计论文范文
关键词:公司治理审计委员会独立性
一、引言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2002)带来了对会计审计研究问题的广泛探讨。这些研究考察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如何保护股东权益,却完全忽略了管理方法对治理过程的影响,其最大的局限是在先前研究中使用的具有外部独立性的机构(如外部董事与内部董事相对)是不完善的、模糊的,并且通常无法准确把握所谓董事会独立性的实质。本文重点分析被广泛认可的理论观点:资源依赖理论、管理支配理论和制度经济理论。资源依赖理论作为帮助公司达到并超越其战略目标的手段,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贡献力量(Bovd1990;Cohen,etal.2007a)。管理支配理论基于战略文化并与学说范例相对,认为董事会及其附属委员会在管理控制之下,且其存在仅仅是为了履行管理需求(Koanick1987)。制度理论起源于组织社会学和组织行为文化(Powell1991)。制度理论认为了解不同的治理部门之间相互作用的实质以及这些部分于所有相关部分之间的形式是非常重要的。
二、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与公司治理理论综述
(一)资源依赖理论资源依赖性理论(PfefferandSalanclkl978;Boydl990)假定股东和管理者可以以董事会为手段访问和管理稀有资源(AldrichandPfeffer1976;Boyd1990;PfefferandSalaneik1978)并帮助建立企业战略(Williamson1999)。董事会的主要角色不仅仅是管理的参与者还是一个监管者,并且能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政策和战略。DaltonandDaily(1999)认为,当董事会成员联合起来商谈如何获取必要的战略资源、网络和信息时,资源依赖性理论可以提高公司长期绩效。由于以经营战略为重点,董事会成员的积极贡献包括专业知识、帮助形成公司策略能力、以及提供获得外部资源的方式。Reingold(2000)认为许多高技术董事会成员把他们的工作看作是有效地设置公司的路径。事实上在许多高技术董事会,大量非独立董事的引入,更适用于知识和资源密集的R&D企业,因为这样才能更好向管理者和其他关键顾客传达并采取有效方式。相反,独立的主要中心点,外部董事对一个稳定的、对董事会成员财务报告过程给予首要关注的企业来说可能是最理想的。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R&D密集企业,仍需要强势的财务监管来补充那些协助他们战略和网络技能的董事(Cohenetal.2007a)。因此,包括管理成员在内的非独立董事可以及时提供一些能使董事会更加有效地行动信息。审计委员会成员和行业专家可能比那些没有专门技术但完全独立的成员有更强的能力了解,解释和估计财务报告的质量。在一个完善的环境中,公司也许希望任命独立拥有重大专业知识且接近资源的董事。研究证据表明,审计委员会财务会计技术同股市反应(DeFondetal.2005)和财务报告的质量(如Dhaliwaletall2006)的多种措施显著联系在一起,先前的研究未发现非会计财务专门技术(例如监督和财会技术)和财务报告的质量之间的重要联系。Cohenetal.(2007a)发现了能支持“资源依赖能增加监管体制价值”这一提议的证据,这是迄今首次认识到的唯一考虑到资源依赖理论的审计研究。审计人员和管理者需要评价审计风险和计划事宜,在这些事宜中机构的力量和董事会的资源依赖角色是可控的。结果表明,审计员的风险控制评估明显受资源依赖性和因素相对力量影响。与资源依赖中心相关的特征也受审计计划评断影响。该研究显示当传统因素被认为相关时,与资源依赖性有关的其他因素也被认为与审计计划高度相关。
(二)管理支配理论管理支配理论(Galbralth1967;Wolfson1984;Kosnick1987)主张高管人员选择那些不会削减他们的行动(PattonandBaker1987),愿意做被动参加者,并且依靠公司管理获得企业产业信息和前景的老友和同事。这种方法可以被看作是形式(满足管理要求)而不是实质(一种影响组织变化或者提供实质的管理监督的工具)。这与理论相对,理论强调作为对管理行为独立有效监管者的董事会的行为。结果,管理支配理论中,董事会在批准管理行动,满足管理需求和提高高管层报酬等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Coreetal.1999;Molzl995)。的确Epstein和Palepu(1999)调查发现87%的“明星分析员”认为董事会董事仅代表公司管理者的利益而把其他股东排除在外。由于独霸董事会无法产生独立的治理,因此对股东产生不良后果,(WestphalandZaj审计委员会1994),削弱管理工作的作用,扩大管理壕沟(careetal.1999)。任命独立董事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Westphalandzai(1994)认为CEO也许会只使用有同情心的局外人来组成董事会。如Nowak和MeCabe(2003)发现的那样,外部董事察觉到CEO们通过控制信息流,影响到多数董事的勤奋效率。关于董事会的内部工作,管理支配理论的涵义是即使是完全服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成员,也要受高管影响,也可能只问非常容易或不唐突的管理问题。此外,这种理论认为审计委员会一般会作为管理者的同盟行事,这与审计师与管理者的关系相对。
(三)制度经济理论制度经济理论考虑全套包括制度环境在内的组织动态和形式结构,该结构的行为者在这种动态展示之中。DiMaggioandPowen(1983)认为制度随时间推移和组织的同构过程变得相似,就像组织逐渐适应与周边组织更加接近一样。同构通过三种途径出现:强制,规范和模仿。强制同构的例子是SOx对独立审计委员会成员下达指令,使所有上市公司都有具有相同特征的审计委员会,而不管这些公司所处的具体环境。Kalbers和Fogarty(1993)发现一个强的组织或命令、协会支持(管理和审计员支持的信息和一个由高管理层支持的环境)和努力能够提高委员会的效率,并且认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在一个协会化的环境里经营,他们依靠彼此之间的关系实施自己的权力。Fogany和KalbeIs(1998)提出一种检验理论的测试用于解释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他们无法展示审计委员会有效性和理论因素之间的密切联系,也无法证明制度经济理论关于审计委员会们可以以形式存在的假设。Gendronetal.
(2004)采访了两个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外部审计员,发现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在其他到会者眼里达到合法的方式是受他们提出问题的能力、与外部审计者私下见面的程度、以及审计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影响的。Gendron研究结果表明审计委员会会议履行符号和实质两个目的。最后,Holder-Webb(2008)进行了品行规范的内容分析研究来找出在SOX的第406部分(2002)后集中展示的品行规范是否要求上市公司要么公开品行规范要么给出其没有该规范的原因。关于董事会成员的内部工作,制度理论的涵义是审计委员会成员将与其他机关行动相符,并且审计委员会将随时间推移逐渐变得与同一产业之内其他机构相似(Orton:Weick,1990)。审计委员会的重要性和效率在治理过程中可能会基于控制治理过程的组织观点而发生变化。外部独立董事的重要性在在理论起主导作用且强调监管的治理体制中会更加增强。
三、审计委员会制约有效性与公司治理选择
(一)内部控制评估首先,SOX(2002)的404部分审计员在评估和测试内部控制方面的责任。审计员对这些责任的领域和性质的看法,将随前面描述的审计员预订的监管观点发生变化。先前的研究大多数集中于外部与或监视相关的可测的措施(1arckeret~.2007),并且在与会计审计相关的控制研究中具有档案研究方法的优势。相反,资源依赖性的焦点将引导审计员考虑公司的机制以开发有效的战略和控制经营风险。管理和董事会博学的的成员之间的协同作用关系(不管独立)在实现这些目标上被看作是有价值的。然而,公司可测的措施或者其董事会对战略和风险管理的重视很难用上档案方法。供选择的研究方法,如在实验中可以对强调董事会监视作用的策略在实验上进行操纵(cohen等,2007a),能提供仅以档案方法依靠公开地可利用的数据无法获得的有用的见解。其次,审计员支持的管理支配理论在选择过程将导致对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选择过程和行为的控制。关于审计实践,审计员也许会使用更多的专业怀疑,如果他们察觉到高管层控制选择过程来提升那些与他们紧密结盟的成员。他们也许会调查为什么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很少参与对管理行动的质疑。进一步,实际上在管理掌控之下的审计委员会也许仅仅是敷衍的关注于一些机制,例如举报程序的有效性,该程序产生于对可靠控制和有效财务报告有害的公司文化。这些评断可能进一步引导审计员去估计更高的控制水平风险,这也许会导致内部独立测试的增加。如果这些风险超出允许的界限,或者审计不可能以经济有效的方式进行,审计员也许会集体选择拒绝审计。最后,制度经济理论将引领审计员集中致力于对遵照规则和章程正式机制是否是到位地。如审计委员会仅包括独立成员,都有财务知识和一位财务专家,是像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指定的那样的?审计委员会是否频繁地见面?这些是公司遵守期望准则的全部的正式征兆。审计员必须同时避免过份注重形式而忽略实质,因为审计委员会可能符合这些要求并且仍然不保证当需要保证财务报告是高质量时努力和询问的方式必要面对管理。关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协会理论的预言是一致的审计委员会将礼节性地致力于遵从内部控制的“清单”方法,而不是去探求控制是否是有效的且不被管理左右的“实质”。
(二)财务困境和审计师的持续经营意见在理论中,CarcelloandNeal(2000)认为并找到证据证明,独立的审计委员会成员比非独立的更支持审计师给有财务困难的公司开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CarceHoandNeal(2003)也发现当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时,倾向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审计师,比审计委员会不独立时,更不易被解雇。Hillmanetal.(2000)提出了对独立董事在资源依赖框架中可以扮演的不同角色的分类。Hillmanetal提及的对董事的四种分类包过内部成员(例公司当前或者是以前的官员),商业专家(例其他公司当前或以前的CEO,产业专家),支持专家(律师,公共关系专家)和大众影响者(政治家,大学教员)。未来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去测试是否具有特定的监管者类型的公司,在有较强资源依赖委员会的行业中,与同意行业的其他公司相比不大容易陷入财务困境。如一个银行和房地产工业专家占高比例的的债权人,可能会较少陷入跟从事非主要贷款行为有关的财务困境。持续经营不确定性观点提出了公司和资本市场的重要风险:错误地估计公司持续经营水平导致公司、审计师和市场参与者的高费用。审计委员会独立性是确定一个审计师是否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报告的重要因素(carceHoandNeal2000)。此外,研究表明在理解审计委员会在财务报告质量中的角色时区分形式上独立和实质上独立是至关重要的(Carcelloetal2007)。这种区别在管理支配理论和制度经济理论环境中被放大;如果审计师没能把与独立性表现相关形式因素合并,或是没能合并一个看起来独立的监管者事实上受管理支配的可能性,他们将极有可能错误的估计董事会的真正洞察作用。对董事会影响的过分依赖可能会导致过高估计董事会规范无效管理行为的能力,随后导致产生错误的持续经营观点的风险增加。
(三)治理和审计过程Carcelloetal。2007a证明审计师对董事会在他们的风险评估和随后的程序计划判断中的和资源依赖角色都很敏感。有狭隘的监督思想的董事会可能无法有效地评估管理战略计划。而致力于战略、产品和科技风险的董事会可能被要求更有效的解决象投资价值估计和产品报废这样的难题。审计师和审计研究者,因此,需要超越狭隘的监管视角,考虑更宽泛的公司治理“马赛克”,不仅包含审计委员会,还包括董事会和其他关键监管。从多重管理观点中测试审计过程能够导致审计师对会计估计的质疑。如在审计坏账估计时,审计师可以,在理解委员会成员独立性为估计提供高质监管(就像理论预计的那样)并且有资源依赖的成员提供能减少商业风险和对销售的负影响的产业专门知识和战略支持时,更加轻松。从理论角度,检测会计估计撤回判断这样的问题时,应该考虑在投资估计决定上的困难方面。而基于的研究者可能仅仅会考虑预计什么判断会被撤回的独立性的问题,研究者可能也会考虑有资源依赖的委员会对战略和会计估计发展的影响。对审计战略系统方法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是混合的(O’DonneUandSchuitz2003.2005).一项有趣的研究表明,如果审计师更多的关注董事会在可会策略决定制定和控制整体商业风险时的实质角色,那么战略系统审计有可能更有效。如果董事会履行所有独立和行为的管理要求(使用理论研究者测试的主要变量),但是仍在管理掌控之下(管理支配)或者很少履行象征角色(制度经济理论),那么研究者也需要掌握委员会的战略重点(RD观点)去帮助理解财务报告中对材料错误报告的保护和发现。对审计师一顾客争端解决的研究(如见DeZoortetal2003),可能也会从考虑多重组织理论中受益。NTandTan(2003)发现审计师会在会计标准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当强的而非弱的审计委员会在职时,担任更强的职位。问题是什么时候审计师能
够有效地依靠审计委员会的监管作用(Kfishnamoorthyetal.2002;Gibbinsetal.2007;Cohenetal.2007b)。从时间和研究两种导向来看,对理论观点的重视都可能削弱审计过程的有效性,因为理论通常强调外在形式(如监管者首先要是非附属的)而不一定要获取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在必要时提出探查问题和面对管理时的监管活动的真正实质(M审计委员会AvoyandMillstein2004;Cohenetal.2002)。从审计实践角度,管理支配理论表明审计师应该确定管理与董事之间的私人关系,并检测在董事会重选之前进行的确定委员会候选人的委员会提名过程。如果CEO影响大量董事会成员的选择,那么董事会就会过度的倾向于支持CEO,因此会削弱董事会提供有效监督的能力。这也说明研究者需要控制管理对委员会成员选择的影响。从制度经济理论看,创业者应该意识到董事会可能会从事礼仪性和象征性的活动主要是向外部部门传递这样一种信息,即治理控制已经到位,管理要求已经达到。因此,那些研究审计和会计争端如何解决的审计研究者应考虑审计委员会是否被赋予了实质的权利。理解真正的权力动机能够加快审计理论研究的发展,且给调查审计师在有争论的问题上成功的面对管理的能力的研究带来改善(DeZoortetal.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