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举例范例(3篇)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举例范文
从96年开始,我国经济进入下滑轨道。生产资料价格连续下降,持续达三年之久,经济增长速度不断回落,下岗失业人员逐年增多。1997年10月可以视为我国经济正式进入通货紧缩时期的时间性标志,当月社会商品零售价格首次出现负增长(-0.4%),从此开始,该指数在负值以下持续运行达28个月之久(1997.10~2000.01)。
96年5月到97年10月的三次利率下调,可以视为对前期实施“软着陆”过程中执行紧缩的货币政策时利率定得过高的一种恢复性调整。98~99年的四次利率下调,既是适应物价下降的被动行为,更被政府作为主要经济手段用于应付通货紧缩。这段时期,根据国家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以降息为契机,货币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由适度从紧转向适当的货币政策。在操作上,除了降息之外,央行还实施了一系列调控和改革措施,包括取消对国有独资银行贷款限额管理,改进存款准备金制度并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积极增加基础货币投放,鼓励商业银行扩大信贷,推行消费信贷等,促进了货币供应量的增加。
在连续多次降息后,98年上半年的形势仍无好转迹象,居民的心理预期下降,消费谨慎,储蓄加紧,货币投放量未如预期的理想,因此,从8月开始,积极的财政政策被摆上台面,并占据了主导地位。国家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2700亿元长期国债,以增加银行资本金、防范金融风险。增发1000亿国债,用于增加基础设施投资,拉动经济增长。1000亿投入,加上银行和社会投资,使当年的经济增长率提高了1.5%,国民经济保持了7.8%的增长速度。99年延续了赤字财政政策,在年初预算安排的基础上再增发600亿国债,扩大财政支出规模,预算赤字达到1803亿元。增发的国债仍然专项由于固定资产投资,以此拉动全社会投资需求。同时,把调整收入分配作为一项拉动内需的重要政策举措。99年9月,国家决定大幅度提高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增加他们的消费能力。增资的直接收益面达8200万人,仅此一项财政当年多支出540亿元。引入税收政策,推动出口,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主要措施有降低出口退税率,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从99年7月1日起减半征收、2000年起暂停征收,出台房地产优惠政策,恢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在财政手段之外,采用扩大学校招生、增加法定假日等措施拉动消费。
二、今年上半年的举措
2000年,中国继续执行“双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上半年货币供应量依然保持适度增长,5月末现金流通量M0余额为136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8%,狭义货币M1余额为4649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产22.3%,广义货币M2余额为12405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7%;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加快,五月末余额为961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产13.9%,前五个月累计新增贷款4447亿元,比去年同期多贷1814亿元。货币当局继续清理“软着陆”时期的紧缩政策,扩大公开市场业务,鼓励商业银行扩大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快推行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大货币市场建设力度。
在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仍占据主导作用,并且力度有所加大。从今年开始,非议最多、被称为中国最差税种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希望带动投资需求。加大对西部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投入力度,继续提高出口退税率,进一步促进外贸出口。全年发行国债4380亿元,财政预算赤字安排2299亿元,其中增发的1000亿长期建设国债继续投向前两年国债已经作了安排的项目。在国债发行上,时间比往年有了提前,频率明显加快,前半年已经发行了五期,总额为1640亿元。在建设项目上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中西部地区吸纳了三分之二的国债投资。此外,全年安排165亿元财政贴息支持重点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继续落实99年出台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对行政事业单位增资和“三条保障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所需资金给予补助。
三、政策效果评价
许多人把持续的通货紧缩归因于96年成功实施“软着陆”后,货币政策没有及时地做相应调整。其实,经济周期波动规律告诉我们,有波峰,就必有谷底。通货紧缩是对过热经济、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的结构性过剩的一种无法避免的滞后性反应,政府对投资规模的过度压抑只是使得这个过程提早到来。因为,低效率投资形成的大量银行坏帐必须处理(J.P.摩根银行估计1998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坏帐比率为36%),过多存货必须消化,扭曲的经济结构必须调整。
通货紧缩首先是一个货币现象,降低利率、扩大货币供给、扩张信贷,是治愈通货紧缩的一般做法。我国在治理通货紧缩的初期,援用货币主义者的主张,希望通过增发货币、降低利率的方式来启动经济,可是政策效果并不显著,不景气的趋势仍在延续。98年信贷仍处于萎缩现象,银行贷款余额的增长率为17%,略高于97年的16.7%,但大大低于96年的21.2%。货币供应量受货币内生性的约束,增长有限,11月末M2的增长率为16.7%,低于97年的17.1%。
自然而然的,人们将这种状况与20世纪30年代席卷全球的大萧条相对比,想到了凯恩斯主义,认为有效需求不足导致经济萎缩。有效需求=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在简单国民经济平衡公式中,储蓄=投资,我国的储蓄率高达40%,理应有很高的投资率和经济增长率。然而,从97年的情况来看,正是高储蓄率造成了有效需求的不足。第一,国有银行是储蓄向投资转化的主渠道,但出现梗塞现象,使得储蓄难以顺畅地向投资转化。由于国有银行转换机制,收入与效益挂钩,新刑法对金融犯罪的界定,银行内部对道德风险的加强防范(如信贷人员对贷款的终生负责制),造成银行“惜贷”,大量的储蓄存款不能转化成贷款。第二,“投资缺口经常出现负值,国内储蓄没有充分用于本国经济建设,闲置资源以贸易顺差形式输往国外”(武剑,1999)。第三,投资难以找到适当方向。过去的投资已经形成过剩的生产能力,这种过剩是结构性的。由于科技开发能力的不足和劳动力素质的欠缺,投资过多地集中于技术含量低的资金密集性或劳动密集性企业,形成过多产品。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高储蓄率的存在使得投资挤占国内消费,造成产品过剩。本来,过剩产品可以依靠出口来消化,但我国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出口导向性经济,已使这类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据相当份额,再增加份额难度加大;另外,生产能力过剩是全球性经济现象,再加上适逢东亚金融危机,给当时的出口带来非常大的压力。
内需和外需同时出现问题,当时的环境决定了我们必须将注意力放在国内,实行以扩大内需主的扩张性财政政策,通过赤字财政来刺激经济。从98年8月开始,积极的财政政策占据了支配地位,通过增发国债、调整收入政策、提高出口退税率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预定经济增长目标,98年GDP增长7.8%,99年增长7.1%,今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首度出现正增长,GDP增长7.9%(预计数),5月末,进出口顺差105亿元。无疑财政政策取得了预期效果,甚至有专家认为,宏观经济出现了拐点。
真的如此吗?对经济数据的进一步分析能揭示出另外一些问题。
(1)98年的国债投资项目使当年经济增长率提高1.5%,国民经济保持了7.8%的增长率。99年这些作用在减弱,投资前三个季度逐季回落,第三季度为零增长。投资及居民消费增幅下降,出口继续减少,如果不是中央决定加大财政政策的力度,增发600亿国债,全年经济增长率不会达到7.1%。今年1-5月,投资的恢复性增长要弱于出口和消费。可见,民间投资并未真正启动,一旦离开国家投资的支持,经济增长会变得十分脆弱。
(2)在石油、钢材等主要原材料大幅涨价的情况下,农副产品价格继续下滑,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仍在低位徘徊,失业比例无法降低,低收入人口人群庞大,社会消费心理依然谨慎。
(3)尽管处于一个较好的国际经济环境,企业经济效益未见根本好转,结构调整任重道远。
不能否认,我们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而成果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特别是财政政策短期刺激需求的作用更为明显一些。但要承认,经济发展的内因没有发生质变,经济离步入良性循环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一方面,“双松”的政策要延续,另一方面,在政策选择和操作上,需做一定的改变。
四、未来政策建议
西方学者认为治愈通货紧缩的最好办法是让货币贬值,消化累积的库存。弗里德曼在谈到日本的长期通货紧缩现象时,认为它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尽管日本政府已经支出了80万亿日元(合6780亿美元),但是决定经济走向的是货币政策,而不是财政政策,限制性的货币政策是不可能实现经济恢复的。我们认为,货币政策是解决当前危机的内核,货币政策的重点不在于再次调低利率,因为目前的利率已经很低,再次调低有可能陷入“流动性陷阱”;也不在于增加货币供给,实证研究证实了价格总水平的下跌不是由货币供给不足造成的(张衔:《中国通货状况分析》,载于《金融研究》1999年第10期);货币政策的重点应该在于,一是将当前目标锁定在促进就业、确保经济增长的单一目标上;二是改善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当然这涉及到商业银行的改革、存款保险制度,以及货币市场的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等问题。
强调货币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并不是否认财政政策的功效。“货币最重要”、轻视财政政策的作用,是弗里德曼的一贯偏激作风。我们认为,如果说货币政策是一堆柴的话,它需要一把火来点燃,财政政策就是这把火。在短期内,需要财政政策的反向操作,以带动投资,刺激消费。当然,财政政策自身需要做一些修补和完善。
1.国债投资方向需要再次界定,即提供公共产品,不与民争利,提防“公债挤出效应”,即尽量避免发生国债投资排挤民间投资的现象。项目应向中西部倾斜,把重点放在生态环境的保护、植被的恢复和大江大河的治理上。对交通运输,要区别对待,如“扶贫路”可以利用国债资金;而对京沪高速铁路之类的项目,明显有极好的收益预期,不妨以专许权的形式交与企业兴办。琼州海底隧道、南水北调工程等都是很好的项目,特别是南水北调对扭转生态恶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方案应尽快确立并付诸实施,以解华北水荒,造塞外江南。
2.将国债的概念扩大到公债,即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公债。若允许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省级政府发行地方公债,则可压低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大大扩展中央政府的举债空间。
3.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对于经济增长来说,教育有很强的外溢作用,世界上欠发达国家教育投资每增加1%,GDP增加4.48%(蔡增正,《经济研究》1999年第2期)。我国教育投资占GDP的比例仅为2%,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4%。目前结构调整最困难之处就是人才的匮乏和劳动力综合素质的欠缺,当政者不能仅考虑短期的利益而忽略对国民素质的培养,抛弃长期的发展。在2000年的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仅比上年增加1%,这是远远不够的。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世纪(哪一个世纪又何尚不是?),谁重视教育,谁就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4.强化转移支付政策,增加居民可支付收入,降低社会基尼系数,从而推动总消费曲线上升。凯恩斯提出过一个著名的心理定律,边际消费倾向随收入的增加而下降。中国的实证也证明了这一点。改革开放20年来,高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低于低收入居民,且随着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二者之间距离越来越远(袁志刚、宋诤,《经济研究》1999年第11期)。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如开征社会保障税、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省级政府在县域之间的转移支付等,可以有效地提高消费需求。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举例范文篇2
[关键词]关键词:中央银行、独立性、货币政策目标、货币经济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具有不依附于政府的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法定权力和职责。从中央银行产生至今,关于其独立性法定地位必要性的争论从未停止。在这种情况下,从理论上深入探讨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的根源,这对于正确处理我国人民银行与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持续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的经济根源
市场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需要独立的、权威的货币供给的调节者。这是赋于中央银行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法定地位和经济根源。
马克思主义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出发,认为法的理不在自身,而在法外,法的根和因潜藏于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之中。马克思说:“法的关系正象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1]当代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也表明,一方面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制度是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些生产要素得以发挥功能的决定性因素,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必须有制度支持;另一方面,制度如何才能起到抑制作用,怎样的法律才能促进经济发展,这一问题的答案,又只能到经济生活中去寻找。这些为我们分析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
现代市场经济是货币经济,经济运行实践上表现为以货币收支为核心的运作过程,货币供应量与货币必要量之间的平衡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然而,正如19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兼金融撰稿人沃尔特。白芝浩所言:“货币是不会自行调节的。”[2]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并非万能,原因就在于:个人的理性行为并不能导致社会的理性结果。例如,当经济前景出现不妙征兆时,投资者抛售证券,减少投资是个人的合理行为;消费者减少消费、节约开支也是合理反应。但人人这样做的结果则会真的导致一场使人人遭殃的经济衰退。同样,当发生通货膨胀时,理性的个人不会缩减开支以降低通货膨胀率,他们常常以投资品价格上涨、本币贬值、成本上升为理由要求更多的贷款,同时反对上调利率,以补偿通货膨胀损失和风险,这种“理性的无知”只能导致更严重的通货膨胀。针对这种“合成谬误”,曼瑟。奥尔森的经济学第二定律正确地指出,只有借助于“引导之手”或适当的制度安排,才能实现有效的集体结果。那么,独立的中央银行便是实现货币供应量与货币必要量之间动态平衡这一理性结果的一种制度安排。只有这种制度安排,才能有效排除企业、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某些部门常常出现的“理性无知”的干扰,按照货币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调节货币供应量以适应货币必要量,校正社会总需求与总供应的失衡,实现稳定货币,保证货币经济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社会理性结果。
二、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的政治根源
政府经济行为目标由于种种原因发生货币政策目标的错位,以及由此引起的约束政府不当经济决策的需要,是赋予中央银行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法定地位的政治根源。
货币政策目标即中央银行采取调节和控制措施所应达到的目的,它有终极目标与中介目标之别。从各国立法规定及其实践来看,货币政策终级目标的法定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一法定目标模式,如《德意志联邦银行法》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的任务是稳定货币。二是多重法定目标模式,例如1946年和1979年的《英格兰银行法》将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实际收入的合理增长率和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四项货币政策目标。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条的规定,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稳定币值和经济增长。但不管哪种模式,各国都将“稳定币值”作为货币政策唯一目标或首要目标。
政府经济行为目标与货币政策一致性,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基础上的,即由公众选举产生的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因而与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货币政策目标也自然是吻合的。从理论上讲,这一假设并不违背逻辑,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简单。政府不是一个超脱于现实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万能神灵之手,它是由各个机构组成,而各个机构又是由各层官员组成的,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政府官员都具有自己的行为目标,而这些目标并非自然而然地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划等号,当然也就不可能自然而然地与货币政策目标之间划等号了。20世纪60年代由斯蒂格勒和布坎南等人发展起来的政府管制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把政府也视为“经济人”,认为政府只不过是一种人类组织,在政府机构里供职的人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差别,直接动机都是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要说有差别的话,只是政府公职人员的个人效用最大化(如更少的参与费用、更高的职位、更大的权力以及由此而派生的物质利益、更高的威信和职业成就感等)是在“政治市场”上实现的,而经济当事人的个人效用最大化则是在交易市场上实现的。[3]作为“经济人”的政府,其行为目标之一是实现预算最大化:因为预算的增加就可以有更多的支配权力,就可以控制更多的领域,并由此带来政府地位的巩固和加强,政府官员收入、地位的提高。这一行为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显然存在矛盾和冲突。作为“经济人”的政府,另一个行为目标是争取选票,获取连任,即保持执政地位不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往往会采取满足选民短期利益的策略,从而牺牲货币政策。正如美国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谬勒所指出的:政府“有一个目标函数,包括竞选连任获胜概率……,为了达到这些目标,执政党利用了其作为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例如国家、警察、消防、公路)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这种短视症加上政府为赢得下一次选举的竞选目标会导致一种最优的政府策略,即在取得选举胜利后的一段政治上安全时期内提高失业水平从而降低通货膨胀,然后再降低失业以迎接新的选举,而后者又隐伏着新的通货膨胀。”[4]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央银行不具有独立性,必须服从政府的指令,那么稳定币值的货币政策目标就会落空。
西方公共选择理论的“经济人”假设固然不能适用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政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行为的利他性仍与利己性并存,部分政府机构和人员可能会脱离公共利益而行事,再加上政府决策信息的不完全性及行为的急功近利性等原因,政府在某一时期所追求的主要行为目标与稳定货币的目标不一致是经常发生的。比如,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赶超战略和快速发展往往成为政府经济决策的中心议题和全社会的兴奋点,而人民银行又缺乏在经济政策上加以制衡的法定权力,结果经济失控和经济过热现象屡见不鲜,这一教训应当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
三、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的社会根源
随着现代社会公共需要范围、规模、质量的不断攀升,政府有主动采取通货膨胀政策的倾向,对此加以防范的需要,是赋予中央银行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法定地位的社会根源。
中央银行能否抵制政府财政不合理的融资要求,是一国货币政策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政府财政支出的责任应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限,然而,社会公共需要的外延是动态的、发展的,不是一层不变的。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从生产可能性边缘角度出发研究社会公共需要,得出了社会公共需要的范围、规模、质量有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而不断扩大的结论。[5]现实的社会生活也证实了这一点。比如,由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过渡和人口由农村向城市的集中,不仅需要扩大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规模,而且还使得象防止水、空气、环境污染,垃圾处理等方面也成为公共需要。又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的进步,社会公平、公正观念被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接受。为了矫正财富分配不公和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成为现代社会的公共需要,而且社会保障项目和规模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由于现代社会中公共需要范围和规模的扩大及质量的提高具有客观必然性,与此相适应,政府便有主动采取通货膨胀政策的倾向,为了刺激经济发展和维持庞大的政府开支,很有可能采取赤字财政政策。当赤字是以中央银行借款的方式弥补时,便导致财政赤字货币化和货币供应量增加。赤字财政的货币化使货币政策目标偏离轨道,但从短期来看政府可以从中直接受益。具体表现在:一是向中央银行借款直接增加了政府持有的通货量,政府可以此弥补其支出;二是通货膨胀引起单位货币购买力下降,并由此减少尚未偿还的国债的实际价值,变相取消或减轻了国家所欠公众的债务;三是企业和个人通货膨胀而增加了名义收入,纳税等级自动上开,政府因此而增加了税收收入。这些短期收效“就象‘酒瘾’一样很容易使人上瘾,特别是使政府上瘾”。主动争取通货膨胀政策来解决财政赤字问题,而忽视一旦变成高通货膨胀的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独立的中央银行,才能抵制政府财政透支和其他不合理的融资要求,并以稳定的货币政策时刻进行防范。从这一点来看可以说:“独立的货币当局唯一的目标就是防止政府求助于通货膨胀政策的必然倾向。”[6]
四、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的历史根源
认真总结历史经济教训的必然结论,是赋予中央银行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法定地位的历史根源。
伟大哲人亚里士多德曾深刻指出,一个人时一切事物不论是对国家还是对别的什么,思考到它们最初成长和起源,就能对它们获得明确的概念。这就是人们通常所遵循的研究问题的科学方法,即历史的研究方法,因为现实往往是历史的必然。就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法定地位来说,其确立地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从中央银行诞生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中央银行一般不受政府的控制,拥有高度的独立性。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更多地体现在业务关系上,而不是隶属关系和被控制的关系。究其原因,一是当时处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金融领域实行金本位制度,货币流通比较稳定,国内物价和外汇行市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自动调节且只在微小的幅度内波动。其二,自由放任的自由主义思想占主导地位,人们普遍认为货币只是经济的面纱,“看不见的手”可以自发地调节经济,对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以及中央银行的作用还缺乏认识。其二,中央银行的实际职能还局限于维持银行券与黄金的自由兑换,其他职能因客观条件的限制尚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比如,虽然中央银行在当时已开始国库,充当政府的银行,但资本所有权大多不属于政府,而是私人银行。这样,由于中央银行还没有成为干预和调节经济的工具,所以也就不存在不独立的问题。
中央银行为政府所控制的状况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战时财政的需要,各交战国除英国以发行国库券筹措军费外,无不利用中央银行增发纸币以供军费开支,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实际上荡然无存。大战结束后,由于经济困难,一些国家继续利用战时获得的权利,以增发货币作为发展经济的捷径,结果却饱受通货膨胀的困扰。以最为严重的德国为例,1923年与战前的1913年相比,纸币发行量增加了2450亿倍,物价上涨了13800亿倍。[7]1923年至1924年上半年,钞票面值不断增大,最大的面额竟高达100万亿马克。整个经济陷入瘫痪状态。
事实证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十分必要。于是一战后,开始提倡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独立。这集中体现在1920年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的决议中。该决议指出:“中央银行必须不受政府的压力,而应依循审慎的金融路线而行动。”1922年的热那亚国际金融会议,对上述宗旨予以同样的强调。这些本应成为战后中央银行制度建立的最重要的理论基础,但由于受30年代大危机的冲击和凯恩斯主义重财政政策经货币政策的影响,中央银行不仅无法独立于政府,还在长期内依附于财政。
1929—1933年资本主义金融大危机严重地破坏了西方经济,冲击了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凯恩斯主义的勃兴为国家干预经济披上了合乎理性的外衣。凯恩斯指出,如果没有国家的干预,社会的有效需求就必然不足,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目标就不能实现,因此必须扩大政府职能,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在具体政策的适用上,他提出了膨胀性的财政政策和廉价的货币政策。即用赤字财政政策扩大政府开支,举债消费,以刺激需求;同时通过中央银行执行廉价的货币政策,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加社会的有效需求。上述理论经是20世纪70年代以前财税和金融调节的理论支柱,受其影响,西方各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长期依附于财政政策,中央银行因此渐失独立性,成为政府和财政的附庸。在这一时期,有不少国家通过立法,将中央银行收归国有,把中央银行置于政府的监控之下,按政府的意图制定或执行货币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大潮中,联邦德国独树一帜,在深刻反省历史上灾难性通货膨胀的基础上,于1957年颁布了《德意志联邦银行法》,创立了独立性程度极高的中央银行-德意志联邦银行,代表了保持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呼声。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开始重新引起人们重视。这是因为,一来资本主义经济在经历了50年代和60年代的高速发展之后,进入滞涨阶段,经济衰退和通货膨胀局面并存,这一经济现实迫使人们必须对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进行反思;二来在经济思想上,凯恩斯的通货膨胀与失业不能同时存在的观点,在滞涨的现实中已没有市场,其解救经济危机的药方随之失灵。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思想重新抬头,主张重视货币政策,控制货币供应量以对付通货膨胀。而要使货币供应量适度,就必须减少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干预,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于是,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呼声再起。70年代之后,美国先后颁布施行了《1977年联邦储备系统改革法》,《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等法律,通过了《联邦储备系统-财政部协议》这一具有法律意义的重要文献,加强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德国国会于1994年通过《德意志联邦银行法修正案》,对1957年《德意志联邦银行法》中“联邦银行在规定限额内对政府机构、专门公共财产机构提供短期保证贷款”的条文予以废除,切断了央行与政府的直接信贷关系,从而在资金运用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央行的独立性。而欧盟成员国就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已达成了共识,并以德意志联邦银行为样板,成立了独立性很大的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日本和英国也重塑中央银行的独立性。1997年《日本银行法修正案》对日本银行的职能、最高决策机构的组织以及人事权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从而确立了日本银行的独立法律地位。而1997年5月新上台的英国工党政府作出了改革英格兰银行的重大决定,授予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的决定权并成立没有政府代表参与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从而使英格兰银行摆脱了政府的控制,走上了独立化的道路。
综上所述,赋予中央银行独立制度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法定地位,不仅是人类理性的选择,而且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我们应当树立中央银行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具有必须性的理念,在法律制度的设计和法律规定的落实这两方面进一步强化我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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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举例范文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其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相互配合,协调的运用无疑在这一成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重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同性,在实施中注意二者的共性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大热点。
从根本上来说,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最终目的都是通过使供给与需求在变动中保持在一个最优的结构进而使社会经济维持在一个长期稳定的状态。从实施手段上来说,无论是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二者通过政策来达到调控的过程中,往往需要相互配合才能使效果达到最好,任意一方都不可能完全凭一己之力使问题得到完美解决,而是需要相互弥补分别利用双方的优势来实现政策效益的最大化。以08年金融危机为例,在危机初期,为了扩大需求,我们选择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在金融危机的中后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中心就由扩大需求转移到需求平衡方向上,力图使供给需求的结构达到最理想的状态。
虽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在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然而在相互配合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使二者在协调中起到了制约还为经济发展设置了阻碍,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契合度,已然成为当今社会的焦点之一。
二、现阶段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配合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协调配合方面存在限制
首先,在货币政策方面的操作空间有限,货币政策不仅要使人民币的币值稳定还要使外币币值稳定,这就让货币政策陷入一个两难的选择,既要治理通货紧缩同时又要防止经济过度膨胀,然而对于这个选择,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有限。比如,央行通过操作外汇市场来保持人民币的币值稳定,不断地购进美元却减少人民币的发行,使外币成为货币增加的重要来源,又比如说,央行通常发行短期国债来进行市场操纵而财政部却倾向于发行中长期债券,这就使央行在市场操作方面受到很大限制。
其次,财存款的日益增长趋势,导致货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受到阻碍,从最近几年的数据上来看,各级政府在央行的比例逐渐增长,而且在一年内的不同季度中呈现不同的波动。在一个年度内,往往前11个月内央行财政存款余额会上升,这是由于发行国债和税收入库导致的,从而商业银行的存款就会相应的递减,而在第12个月,由于财政支出加大,央行的财政存款就会减少,同时商业银行的存款会相应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货币政策的实施造成了抵触,使货币政策更难进行。
(二)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难以在实施中发挥最大效力
首先,两大政策存在内部的不协调因素。通过财政政策能够使财政支出增加,可是同时却忽视了税收在相等时间内的减少,而货币政策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解决物价和就业二者之间的矛盾,因为很难再短期内满足物价稳定的同时又使就业量也随之提高,而这二者之间的矛盾进而又会演变成经济增长与物价稳定之间的矛盾,最后导致国内经济无法持续平稳的上升。
另外,由于财政部与银行缺乏沟通机制导致在拟定和实施政策的过程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不仅无法充分的相互协调还相互抵触,这可以体现在1.当通货紧缩时,财政政策通过增发国债等积极地财政政策来扩大内需而货币政策则采用通货紧缩政策加重了财政风险。2.财政部与金融部的步调不一致,这一方面体现在财政部发行的国债利率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上升下调步调不一致。例如,当国债发行未结束时,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却下调,致使财政部压力增大,造成短时间内债券市场的混乱。
(三)两大政策的市场定位不准确并且财政投资与融资体系不健全
先从第一个方面来说,财政政策在市场中的功能侧重于经济结构的调节,而货币政策则更注重于经济总量的调控,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财政投资与融资体系的不健全,致使两大政策在调节过程中应把握的重点、调控实施的方法以及各自的功能定位不准确最终导致两大政策的实施效果不佳,对经济结构和市场结构的调整缓慢,核心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率的解决(核心问题主要是指近年来我国的社会资金总量持续增长导致社会资金结构失衡,大量的资金盲目的流失现象)。
再说第二个方面,如前述,财政投融资体系不健全是导致两大政策定位不准确的一个重大因素,那么,它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哪个方面呢?在一个标准的市场经济体系中,财政投资与政策融资应该将大部分额度投向于农业领域,基础性产业领域以及经济领域。可是当前我国的金融机构讲财政投融资大量运用于大型的商业和金融领域,这就使货币政策实施起来倍加艰难,同时也为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设置了障碍。
三、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建议
(一)在两大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发挥各自在调控过程中的功能
第一,要在财政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加强货币政策在稳定市场需求方面的功能,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就要重新为货币政策制定新的目标,使之更加科学化并合理运用与货币有关的各种金融工具来作为辅助手段,我们可以相对的降缓货币在供应量方面的增长幅度,控制货币投放的总量,完善货币的信贷结构,我们还可以重视汇率变动在社会总需求方面的作用,对汇率变动的区间适当的放宽,提高人民币的升值空间,降低社会总需求的操作难度。
第二,在货币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发挥财政政策在总量调节方面的功能。首先要改变对货币政策的“过度有用性”观点,放弃企图完全通过货币政策来改变现存问题的看法,因为货币政策是通过稳定总需求来为市场经济创造货币环境,而财政政策则是在优质的货币环境中通过对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来达到对总量的调节,所以既要保证货币政策的稳定施行又要加强财政政策在总量调节方面的至关作用。
(二)加强国债管理,完善国债的市场结构
首先,在国债管理方面要做到三点。第一,应该发行多种国债,增加国债发行的类型和涉及的领域,还要扩大国债的发行量。第二,应该逐步降低商业银行购买国债的门槛,解除商业银行进入国债市场的限制。因为,只有商业银行持有国债的量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使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进行协调配合。第三,对国债利率进行调整,一直以来国债利率都普遍高于银行存储利率及其他金融产品利率,这不利于形成市场化利率。
其次,完善国债市场结构。1.要改变国债的投资方向,减少政府性投资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农业,基础建设,教育,环境建设领域2.在发行长期国债的同时适当增加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国债发行量,中央银行调控经济的工具之一就是短期国债,只有在现有基础上增加短期国债才能更加利于央行对宏观经济的把控使两大政策在操纵起来更加的容易。
(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必须适应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
在各个时期,无论是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都必须适应那个时期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实现国家在宏观层面上调控的目标,因此在不同的时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选择方式也不一样。比如,在经济膨胀时期,财政政策通常是利用增加收入减少支出来降低社会需求,货币政策利用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使经济降温,并且这一时期是以货币为主导,财政政策为辅的理念,而在经济低迷时期,货币政策通过对资金投放量的控制来调整产业结构,财政政策通过扩张性财政政策来刺激经济的增长。所以,要特别注意在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方式来协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既要相互区别又要相互拟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