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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知识总结(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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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知识总结篇1

这里所说的指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不是事务所在法律意义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等等组织形式,而是针对现阶段我们行业各类事务所存在的这样那样的体制问题提出的,实质上就是事务所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

笔者认为,事务所的内部结构问题是事务所在其所有制已确定的情况下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目前大部分事务所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类似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存在的问题是多种多样的,这也可以通过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纠纷清晰地反映出来。值得欣慰的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范本》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章程范本》,着重研究了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中相关法律的协调,特别是考虑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有关登记和审批管理规则之间的衔接;同时,尽可能地结合行业“人合”特点,针对实践中的问题,将行业规则、惯例作为自治性条款加入其中。另外,根据事务所内部治理经验,加入了一些提示性、选择性条款,以体现事务所“人合”特点和行业规范导向。但是,两范本并不具有强制性,事务所的体制问题只能依靠事务所自身的努力去解决。当然,这当中若要从根本上解决事务所的治理结构问题,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这个事务所的核心领导、关键人物对改善事务所治理结构的决心和态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人文基础

每一个企业都有着自己的企业文化。这一点不难理解。但是若能做好则很难、很难。因为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起一个健康、和谐、高效的企业文化是不容易的。志不同,不相为伍;道不同,不相为谋。一个缺少相互信任,缺少合作精神,缺少团队思想,缺少……他的审计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上吗?“如日中天”与“天道酬勤”一定不是同一类型的企业文化!

会计师事务所的思想基础

这主要是要强调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在认知上的一致性。当然,在专业上我们不反对来自任何角度的不同的声音,这种声音应该是仅就在学术上的探讨,在理论上的争执,最终应达成和谐的统一。这里更应该体现的是“民主—集中”的过程。而不应是一种不和谐的、杂乱无章的音符。

试想,当一个项目或一个注册会计师遇到审计问题(也可能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时,当事人一定非常希望得到机构的帮助和同事们的帮助。设想一下,机构中就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事不关己,漠不关心。更有甚者,不负责任地乱说一通,或者明知处理方法有问题,审计结论不当,就是不表态,不去负责任地指出来……这样的事务所能够将审计风险降到“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吗?

还有另一种现象也同样可怕。一个事务所内形成了若干个小“团体”。他们分别以小“团体”的利益为重,仅对小“团体”的利益负责,而根本不顾及事务所持续发展的大利益项目负责人故意隐瞒被审单位真实情况,以欺骗形式通过事务所内部控制,或者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故意对一些高风险审计领域不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因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管合伙人与该项目的成败利益直接相关,在利益面前这些项目负责人或主管合伙人已将事务所整体利益抛到九霄云外。

大家不怕遇到问题,而害怕的是遇到问题而不视为问题或视为问题而处于某种不可公开的目的而隐而不报(当然这属于道德范畴)。除此之外,在一个有着良好的思想基础的事务所,遇到了审计风险问题,依靠众人的力量,应该能够得到一个至少他们这个团体认为是最好的解决方案。道德风险,不是一个可以小视的问题!因为职员的道德风险毁掉一家公司,这种例子比比皆是。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甚础

这里所说的专业应该不仅仅局限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审计专业知识,而应该是更加宽泛的、广义的专业知识。当然,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个注册会计师对各行各业都精通,但至少应做到基本了解,应该掌握怎样有效地利用其他专业人员为审计工作服务。同时,事务所也应该做到具有一些其他特殊专业的人才。与此同时,事务所应该有计划地分别培养对某一行业熟知的专业型审计队伍。不论是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还是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这一点上都应该适用。不能让我们的审计工作人员达到全能型人才标准(本身也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是,若要培养出对某一行业或领域熟知的人才确是比较容易做到的。

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实践基础

注册会计师知识总结篇2

关键词:继续教育;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

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保持和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掌握和运用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所进行的学习与研究。

一、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沿革

1996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实施了《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培训制度》)。该制度对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素质和执业质量的提高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积累了一些行业培训工作的经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对该行业人才的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使得原来的培训制度难以满足市场对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要求。2005年,中注协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三十条”),明确提出了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目标。其中,对培训制度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根据新形势对行业培训工作的新要求,改革完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培训组织的职责、分工,完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培训考核管理。”

2005年3月,中注协开始对原《培训制度》进行修订,在修订过程中,参考并借鉴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亚太会计师联合会等9个国际行业组织有关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规定。2006年9月13日会协[2006]63号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

续教育制度>的通知》公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二、现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与原有《培训制度》的区别

同1996年中注协所实施的《培训制度》相比,现行的《继续教育制度》有如下的变化:

1.对于培训内容只有建设性的建议,没有具体内容的规定

由于外部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市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技能的要求,使得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不再局限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已经扩大涉及到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相关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的培训。而对于后续教育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的《继续教育制度》应该具有前瞻性和稳定性,因此现行的《继续教育制度》不再制定具体的培训内容。

2007年10月11日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下面简称《指南》),搭建起我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框架,能力框架包括了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观与道德、实务经历等,并在指南中对职业继续教育提出了总体的要求,认为职业继续教育是注册会计师取得执业资格后保持和不断提高胜任能力的保证,因此有关的后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将随着形势发展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

2.提高了对培训机构的管理

专业培训机构是承办培训项目的主要力量之一,其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关系到行业继续教育培训目标的最终实现。现行的《继续教育制度》中要求接受举办培训班的培训机构,应合理设计培训内容,选择科学适用的培训方式,聘请具有胜任能力的师资进行培训。

为了能了解培训教师的授课质量、注册会计师接受培训的效果和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现行《继续教育制度》明确提出培训班必须实行结业考试或考核,若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仅不能计算培训学时,而且还不能发给结业证明。同时要求培训机构要将培训结果通报给注册会计师所在的事务所。

3.重新划分继续教育形式,并细化学时

《继续教育制度》将继续教育的形式分为“有组织形式”和“其他形式”两类。由各级协会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和事务所经批准组织的内部培训等,为有组织形式的培训;“其他形式”则包括了出版著作、、参加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等。

《继续教育制度》对集中培训之外的多种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按下列标准确认学时:(一)参加中注协或地方协会组织的执业质量检查,每天可折算1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30个学时;(二)担当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授课人、研讨会的主持人或演讲人,可按实际授课、主持或演讲时间的三倍折算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20个学时;(三)公开出版专业著作、承担课题研究,每项可确定15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15个学时;(四)公开发表专业论文,每篇可确认5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15个学时;(五)在境外事务所实习期间接受培训,按照实际参加时间确认,每年最多可确认40个学时;(六)参加在职学位教育,当年可确认30个学时;(七)参加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专业论坛、研讨会,每半天可确认为4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20个学时。在每个考核周期内,其他形式的培训学时最多确认60个学时。解决了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

学时确认困难。

4.缩短考核周期。将继续教育考核周期由三年改为两年。

三、《指南》对继续教育的要求

2007年10月11日中注协的《指南》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和继续教育提供重要指导。

《指南》指出:1.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职业继续教育保持并不断提高胜任能力;2.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为注册会计师履行该责任提供适当的机会、资源,并予以规范、指导及评估;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注册会计师获得职业继续教育提供适当的机会、资源,并予以规范和指导。《指南》继续指出:1.职业继续教育应当是可计量的,即学习活动能够通过学习时间或强度计量,或能够通过对学习效果的评估加以计量;2.职业继续教育应当是可验证的,即学习活动能够通过可靠的信息来源得以客观验证。

职业继续教育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评估,以确保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继续教育符合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要求。职业继续教育的评估应当综合考虑注册会计师参加职业继续教育的投入和产出情况。职业继续教育的投入情况是通过设置一定的学习活动量加以评估的,且设定的学习活动量应当能够保持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学习活动量通过学时计量,包括按照注册会计师协会设定的折合标准将其他计量单位折合为学时。

四、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改进

《指南》已经指出保持并不断提高胜任能力的主要责任在于注册会计师自身,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务经历安排后续教育以保持和提高胜任能力是每个注册会计师应尽的义务和权利。但由于注册会计师分散于各个事务所,且每个注册会计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务经历都不一致,如何让后续教育真正能起到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则对于各级的注册会计师协会需要认真思索的问题。贯彻《指南》对职业继续教育的要求,需要做到:

(一)科学安排培训内容

由于后续教育培训涉及面广,而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不同,各个注册会计师个体的专业技能和经验不同,因此培训的内容不能一刀切。对于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组织每年的后续教育时,应充分了解注册会计师的需求,根据注册会计师的需求来设计和安排培训内容。

培训的内容可以安排以下内容:(1)及时介绍国家正在调整或变革的宏观政策和法规制度,满足注册会计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需要;(2)针对有关部门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审计实务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的培训,提高或弥补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胜任能力。(3)介绍一些其他国家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借鉴国际审计惯例与审计准则,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视野;同时能辅之介绍一些其他领域的知识结构,以扩充注册会计师的知识面。

为了能让这样的培训内容真正能满足各类注册会计师的需求,对于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可以针对上述所需要的培训内容,采取一部分共性的内容由注协统一安排,将注册会计师集中到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集中培训。而一部分具有个体特征的问题则可以由各个事务所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自己安排培训内容,要求培训的内容合理,并将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报备注协备案。真正使后续教育能因地制宜,分类施教。

(二)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

目前,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主要采用课堂授课方式,但是课堂教学方式往往受时间、地点、经费等原因的限制,使得后续教育常常未能高质量地完成。当然这种传统的教学方式还需要延续,但是注协应该加大利用网络这种新兴技术,利用互联网征询会员注册会计师意见,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远程教育网站对下个年度的培训课题进行征集,也可以提出培训课题的备选方案让会员注册会计师选择,保证培训的内容真正体现注册会计师的需求。

注册会计师协会就征集到的培训课题制作远程教育课件或视频,在远程教育网上,会员注册会计师通过注册就可以登录,各类的注册会计师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内容进行学习,要求各会员学习到一定程度,需要参加网上考试,只有通过了网上考试,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培训学时。此类学习方式的学时应如何控制,则需要中注协作出具体的规定。这样的教学方式和学习形式,让更多的注册会计师能够足不出户,不受时间的限制接受到更好的培训,同时还降低了教育成本。而这种的教学手段,还能将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集中培训、各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和注册会计师的自我学习相结合。

除了采用先进灵活的教学手段之外,还应该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注册会计师从事的是一项实践性极强的实务活动,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学习兴趣,除了课堂讲授的教学方法外,还可以就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案例教学或模拟教学,增强注册会计师的感性认识。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参与度和提高学习的效果,还可以采用小组讨论和情景教学。这样将后续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三)组织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培训队伍

在职业继续教育的过程中,师资队伍是关键。随着行业队伍的不断壮大以及经济业务的复杂化,整个行业必然会对专家的数量和质量有更高的要求。而培训师资的数量和质量必然会影响到后续教育的效果。对于中国注册会计协会或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培养一批稳定的培训队伍,加强培训力量。稳定的培训队伍是为了能改变以往临时接受培训委托的培训机构缺乏对接受培训的注册会计师的了解,使得在培训内容上无法达到真正传达培训目的。

注协组织和培养的培训师资除了必须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胜任能力外,还应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这些培训师应能及时了解接受培训的注册会计师的需求,能对注册会计师的需求有前瞻性的预测,在安排和讲授培训内容和方式上能够有计划、有步骤、连续地进行,还能对相关的教学内容进行深度挖掘,并能拓展思维。这样才能使每次的培训都能真正达到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能力的需求。

(四)培训效果的评估体系有待完善

培训效果的评估是为了反馈和监督培训工作是否按质按量完成,其最终的目的是为能促使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真正成为一种自觉的终生教育。

目前我国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的评估,仍主要以学时进行计算。在修改后的后续教育制度中,仅仅是缩短了考核周期,将原有继续教育考核周期由三年改为两年,每个考核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不得少于80学时,每年不得少于30学时。这种依据注册会计师投入后续教育的时间多少来评估后续教育工作是否达到后续教育目标是不合理的,这种“学时制”的评估制度往往导致培训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的敷衍应付了事。

因此对培训效果的评估,除了“学时”控制之外,还可以通过各事务所督促所内注册会计师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要求其结合执业活动加以理解、消化后组织测试,以检查学习的效果;也可以要求注册会计师每年应该完成1-2篇的专业论文;或者可以就本次培训内容,由省注协或各事务所进行知识竞赛或辩论,强化知识的消化,提高学习的效果,同时也实现对学习效果的检查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也帮助注册会计师养成自我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注册会计师知识总结篇3

积极参加会计证考试的无心插柳

会计资格证考试是我有生以来参加的首个和会计职业相关的考试,这也是大多数会计人员踏上会计岗位首先要面对的专业考试,又是和会计职业相关的所有考试中最简单的一个考试。如果想从事会计工作,却连这个考试都无法通过,我建议应当放弃做会计的想法和追求,换一个与会计无关的、更合适的工作。这个考试很简单,涉及的会计理论知识很少,但正是这个考试,让我发现了参加考试对我实务操作的帮助、指导和促进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师傅教的会计知识往往都是操作层面上的,无法讲清楚深层次的诸如为什么要这么操作的理由。这可能跟以前高等教育不重视会计教育,全国曾经只有两所高校开设会计专业有一定的关系。很多单位的会计和我一样,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会计教育,所掌握的技能是师傅的师傅一代一代靠传帮带这种模式或者途径培养的,所以在培养徒弟的时候,继承的是传统的会计培养模式,只教一些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结账、编制会计报表等层面的就事论事式的会计核算技术,很难教给徒弟们为什么要这么做的理由。而通过会计资格考试,我在登记账簿的时候,看其他同事做的会计凭证,以前不管采取什么手段或者方法询问师傅,结果大多都是百思不得其解。参加考试后,突然之间大多数问题毋须再问师傅,酷似豁然开朗,能非常清楚其中的缘由,就自然感受到了会计考试给予我的职业带来的好处。

没有想到,好处还不止这些。由于我对这次考试非常重视,所以结果出来,我的成绩是我当时所在县第一,三门总分达到了291分,比第二名还高分,恰巧县财政部门要组织优秀会计人员参加全省会计知识大赛,我被选拔为了其中的一员,和其他四个同志一起代表县参加比赛。比赛结果我获得了个人第四名。为了这个第四名,我在财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带薪脱产封闭自学,当然又学到了许多理论知识。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从这次比赛伙伴们的嘴里大致了解了一些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内容、知识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状,可以说是一次注册会计师职业全方位的启蒙,使我知道了会计这个大领域里还有注册会计师这一个小领域及其与此相关的考试。从而确定了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计划和决心。

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收获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难度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可能是会计资格考试全县第一名、新会计知识大赛全省第四名的骄人成绩,一度使我志得意满,有了骄傲情绪,以致不计后果,报了五科。等我领了全部考试教材,一下子傻了眼,这完全超出了预想,根本不是会计资格证、全省会计知识大赛可以比的。如果非比不可,好似面对一个儿童和面对一个大力士,要我分别跟他们摔跤定输赢,胜负已见分晓。没有办法,走到了这一步,上也得上,不上也得上,我硬着头皮着手看书,但我发现许多内容我根本看不懂。怎么办?放弃吗?我不甘心。看不懂就看不懂,就像刚做会计的时候,看不懂凭证,我还不是依葫芦画瓢,记了账,完成了工作。现在这些书看不懂,我不管他,继续看下去,看完为止,一遍不懂看两遍,两遍还不懂看三遍,循环往复,不偏课,均衡发展,抓住每一分钟可以复习的时间,一直坚持到考试的那一天。这样的想法一形成,心就坦然,五本书同时看,不要求自己掌握,但要求自己一字不漏地看,看完后再从头看起。等我看第二遍的时候,我已经发现这五本考试用书相互之间有许多相互交叉重叠的知识和内容,对这些知识点进行归纳,集中突破掌握,以合理减少其他教材的复习范围。其次,发现这些考试用书里也有一些我已经掌握的知识,把它们划去,不再花时间复习,以尽可能地减少我还要复习的内容。还有,有些课程之间有一些内容还互为因果,比如《审计》,如果不能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要学好审计很不现实。慢慢地,书看三遍之时,基本能把五本考试用书串联到了一起,初步了解了五门考试科目的轮廓及相互之间的联系。这大大地提高了复习效率。迎来考试那一天,走进考场之前,感觉上虽然还有许多知识点没有完全掌握,但考试结束后一个多月的等待,迎来的结果是,全科一次通过。

积极参加各类考试的成功心得

功夫不负有心人。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我来说是歪打正着,但复习方法得当,复习手段高明,花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心血,却是事实。在时间的安排上,每天抽六、七个小时复习,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上班八小时雷打不动,其他吃饭漱洗完成一些自己的简单家务估计要三个小时,睡觉不到七个小时,每天都是满负荷安排。在复习方法的选择上,许多考试成功人士喜欢做习题,而我基本上很少做习题,以反复的看书为主,有道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凑,反复看书不但能掌握相当的专业知识,对于培养专业论文的写作也有好处,做习题对于强化记忆可能有益,但对于专业论文写作的帮助是微小的。后来这种学习方法、学习手段、学习恒心,应用到了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会计专业和教师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辅助考试,屡试不爽,全部取得了优异成绩――全科通过,专业论文的写作技能也有了大幅度的长进。

在大学讲课或作专业讲座,总是有学生或同行问我这样的问题,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不是很难,能不能介绍一些成功经验,复习期间要注意一些什么等。我的答复日趋成熟,开始一成不变,认定了一个道理,“你说难就难,你说不难就不难,关键是你自己想不想通过考试”;关键是要掌握复习要领,五门考试课程,不要人为地把它们割裂开来,要把它们放在一起复习,了解它们之间的因果,熟悉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进行系统的复习,而不是零散的复习,也不是拆开来复习。所有这些,我是真的体会甚深,不但有正面的经验可以检验,而且还有反面的教训可以佐证。

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失败原因分析

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是我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

之后的第三个职业注册资格考试。由于当时我已经取得了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可以免试一些考试科目。注册税务师考试可以免试《税法(I)》、《税法(Ⅱ)》和《财务与会计》三门课程。这样的条件,能不高兴?还从来没有享受过免试的优惠,一下子可以免试三门,优惠了百分之六十,当然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就作出决定计划再考一个注册税务师资格。可是因为免试,所以没有理由,也没有热情,更没有动力,去浏览其他的三本考试用书,且不说系统复习了,甚至连教材都没有买。但《税务实务》恰恰是一门建立在《税法(I)》、《税法(Ⅱ)》和《财务与会计》基础上的综合课程,相互之间有因果关系,只有熟悉《税法(I)》、《税法(Ⅱ)》和《财务与会计》这些教材所包含的知识,才能顺利地掌握《税务实务》。由于当时国家财税政策变动比较频繁,而我们会计人员所掌握的知识也往往都是实际在应用的一小部分,很多和自己所从事行业不相干的知识点成了盲区,考试涉及的知识和实务操作用到的知识还存在一定差异等原因,结果可想而知,饮恨而归,名落孙山。难度很大的,要考五门的注册会计师和评估师资格考试都通过了,相对还简单一些只考两门的注册税务师考试却没有通过。后因工作太忙,既要讲课搞科研,完成作为一个大学教师的本职工作,又要承担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杂务等实体性工作,还不大想让自己成为一个考试机器,希望把自己塑造成为一个兼具理论和实务有机结合的最优秀人才,所以放弃了这个考试。

经验小结

注册会计师知识总结篇4

一、肯定意见:认为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美国国会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共监察委员会、注册会计师职责委员会等在不同场合公开宣称,会计师事务所向同一委托人同时提供审计和非审计服务,会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支持这一意见的理由如下:

1.知识溢出效应(knowledgsspillovers)。地对“知识溢出效应”,Simunic(1984)的解释是:“管理咨询服务和审计服务的成本函数具有显著的相互依存性,……如果审计产品中产生对管理咨询服务产品有用的知识,和/或,管理咨询服务产品中所获的知识用于减少审计服务的边际成本,这一被观察到的关系就会出现。”这一观点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为非审计服务(审计服务)的购买者提供更有效率(如较少的努力)的审计服务(非审计服务),因而获得经济租金。

Beck等(1988)也指出:同时提供审计和非审计服务导致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日益增加的经济连结。他们认为,由于预期“知识溢出效应”可能降低成本,会计师事务所有可能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折扣,这样在竞争性市场上,审计委托人就有可能倾向于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购买非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折扣显然具有利益动机,因为:一方面可以长期为委托人提供非审计服务;另一方面,限制竞争对手获得审计成本函数的信息,以免增加其在将来竞争中的报价能力,从而可以长期为委托人提供审计服务。日益增加的经济连结可能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归纳起来,“知识溢出效应”是指:提供非审计服务所获得的知识,可能向审计产品“溢出”,从而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产品的效率。若审计产品效率的改善所降低的成本,全部或部分被会计师事务所获得,则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托人之间有了经济连结(economicbond-iug),经济租金就自然产生了,这一利益动机会使注册会计师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解决某些争议,从而就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2.审计费与非审计服务费相互依赖(interdependen-cies)。“审计费与非审计服务费相互依赖”是指:审计费与非审计服务费呈正相关关系,委托人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购买审计和非审计服务时支付的审计费,要显著高于只购买审计服务的委托人所支付的审计费。

这是一个有违常理的现象,既然“知识溢出效应”可以带来审计(非审计)服务效率的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据此提供价格折扣,为什么委托人愿意支付更高的审计费呢?原因可能是:(1)审计服务中所获得的知识向非审计服务“溢出”,可以使会计师事务所更好地为委托人提供非审计服务,委托人愿意支付较高的审计费。(2)同时购买两种服务使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委托人试图继续维系这一关系。(3)委托人试图通过支付较高的审计费来购买会计原则;由于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相联系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往往是无法直接观察和测试的,在利益动机驱使下,注册会计师有可能做出不适当的让步。

总之,“知识溢出效应”和较高的审计费都可能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二、反对意见:认为不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也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同时提供审计与非审计服务不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归纳起来,持反对意见的理由如下:

1.实证研究并不完全支持“知识溢出效应”对独立性的损害。虽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分别于1978年、1981年、1982年连续在《会计公告》第250号、第296号、第304号上讨论了非审计服务与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之间不同方面的关系,但所得出的结论并不一致,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损害。GlezenandMilliar(1985)通过考察委托人购买非审计服务之前和之后,股东对注册会计师支持率的变化情况后得出:“对所研究的公司而言,股东没有发现非审计服务的水平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2.委托人有限制地同时购买审计和非审计服务的内在动机。根据委托理论,审计委托人对独立审计的需要是因为它希望注册会计师证明其财务报表表述的正确性和其行为的正当性。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是提供审计监督,减少委托成本。所以审计委托人对可察觉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的损害是相当敏感的。如果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损害,那么就会减少期望的审计监督价值,审计委托人的成本就会增加。鉴于此,审计委托人有限制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购买两种服务的内在要求。其做法一般是:(1)通过控制同时购买的比例,来限制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托人之间的经济连结。(2)定期和不定期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当然,对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公司而言,委托人要求外部审计完全是为了提高内部控制的效果,损害独立性的问题不会出现,委托人也不会因此而限制对非审计服务的购买。

Parkash和Venable(1993)采用多重回归分析方法,测试是否委托人按照可能出现的潜在的成本来改变对非审计服务的购买。他们的测试结果表明,与预期的成本相关的变量,显著地解释了不同部门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重复购买非审计服务的不同;这些相关变量包括:管理层所有权(managementownership),外部投资集中程度(outsideinvestmentconcentration),财务杠杆(leverage)等。他们认为,在非重复购买的情况下(即定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知识溢出和经济连结是相当有限的,对独立性和可信度的损害也是有限的。

3.较高的审计费与注册会计师的努力程度相联系。Palmrose(1986)在发现委托人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购买两种服务,支付较高的审计费的同时,还发现委托人向不同会计师事务所购买两种服务时也支付较高的审计费。她的这一发现弱化了“知识溢出效应”的观点,因为对不同时提供审计和非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不可能有知识在审计服务中的溢出,也不可能因此而产生经济连结。她推测,较高的审计费可能是因为非审计服务能提供审计线索,从而使注册会计师对同时购买两种服务的委托人的审计需要更多的努力。Davis等(1993)的研究进一步表明,虽然同时购买非审计服务的委托人支付较高的审计费,但它是与注册会计师额外的审计努力相联系的,在他的这一研究中,衡量审计努力的指标是加权和不加权的审计时间。其研究并不支持“知识溢出效应”提高审计产品效率,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在客观公正性上做出让步,影响其独立性的观点。

综上所述,美国会计理论界对会计师事务所向同一委托人同时提供审计与非审计服务,是否会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的问题上,并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

三、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的若干建议

近年来,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使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界日益关注非审计服务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李维安等(2001)甚至建议,禁止提供非审计服务,以保证审计质量,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对此。笔者拟结合美国会计理论界的相关研究成果,提出几点建议。

1.不宜禁止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本身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我国不宜禁止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理由如下:(1)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是否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我国会计理论界对此仅限于规范研究,而少有实证研究,无法判定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否受到损害;从美国会计理论界对此问题的实证研究来看,其结论也并没有一致地证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了损害。因此,当前比较好的选择应该是维持现状,继续进行理论研究,尤其需要的是加强实证研究。(2)目前,我国经济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且我国现已加入WTO,注册会计师利用其专门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非审计服务正当其时。(3)随着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的完成,全国性规范的审计市场将会逐步形成,审计市场的竞争将会日趋激烈,禁止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将会使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经济压力下,采取某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招揽业务,这样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更大。

2、采取相关措施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全面禁止不足取,放任自流也不足取。我国证监会、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其他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进行规范,确保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1)成立专门委员会或专门调查小组展开调查研究。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和证券市场的繁荣,都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监管,而增加或减少向会计师事务所购买非审计服务又是委托人据以诱惑或胁迫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主要方式之一,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可能因此而受到损害。因此,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应对此展开调查,推动理论研究,为其发表指导性意见和制订相关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2)限制委托人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购买两种服务,定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我国注册会计师在实质上和在第三者面前呈现应有的独立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应该限制委托人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购买审计和非审计服务,强制性地要求委托人定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至于隔多久更换一次,要视监管力度的强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声望而定,还要考虑委托人的更换成本(包括搜索成本、菜单成本和摩擦成本等)。

注册会计师知识总结篇5

关键词:执业经验;审计风险;建议

1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经验判断

执业经验主要是指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对其自身工作的认识程度。对于难度比较大的工作,会计事务所更加倾向于指派执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执业经验的不同就会带来审计工作完工程度与质量的不同,笔者认为,执业经验=自身能力(包括反思)*执业经历*执业年限。

1.1自身能力

执业经验的状态与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的能力密切相关,当一个审计人员有能力的话,就会相应的接触更多的审计项目,那么执业经验也就丰富,所以我们要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注册会计师的自身能力,其自身的能力包括专业知识[1]与职业技能以及职业价值观、道德与反思态度。

1.2执业年限

执业经验[2]与执业年限有关,执业年限主要是指从事这个工作的时间,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就是从事审计这一工作的年限。一般来说,执业年限越长,执业经验就越丰富。执业年限并不完全等同于执业经验,但是其是影响执业经验的重要指标,更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看其是否经常总结、反思。

1.3执业经历

执业经历是执业人员的所有工作历史。在我看来,执业经历从不同的角度能够有不同的划分。从执业的行业类别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农林牧渔业执业经历、制造业执业经历、金融业执业经历等等;从执业是否全面可以划分为:全面执业经验、非全面执业经验;按照是否违法可以划分为:执业处罚和非执业处罚;不同的执业经历将会带来不同的执业经验。注册会计师经常进行审计工作,进行职务违法犯罪的机会就存在,那么判断执业经验也需要将这一负面的事项考虑进去。违法犯罪的次数往往也会给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经验带来很大的变化,是影响会计师执业经验的因素,当然是对有违法犯罪的执业人员来说的。

2审计风险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的规定,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要通过制定相应的计划,然后实施审计程序,来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错报。而在如今比较流行的风险导向模型中,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3执业经验对审计风险的影响

3.1接受业务委托

注册会计师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审慎决定要不要接受或者继续保持某客户关系,要对审计客户进行一个系统的了解。一方面,考虑客户的诚信与业务;另一方面,要考虑是否具有业务必要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与资源等等,这些将都是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经验有关。

3.2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1)了解被审单位及其环境。

注册会计师要了解相关的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和监督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还要了解被审单位的性质、被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的经营风险等等。在了解这些审计单位的情况时,需要进行职业判断而这些职业判断需要执业经验作为支撑。

(2)重要性水平的评估。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呈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这里所说的重要性水平高低通常主要是指金额的大小。一般情况下,重要性水平是根据行业状况和被审单位的性质来确定的,有的根据净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那么执业经验不同的会计师将会选择不同的数额作为百分比的基准,也会选用不同的百分比,这就会带来不同的重要性水平,那么审计风险也就有所不同了。

(3)识别和评估各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通常,重大错报风险主要有两个层次,一个是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一个是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不同的层次将会有不同的审计风险,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牵涉的项目比较多、影响广泛,可能会牵涉多项认定。

3.3应对重大错报风险

会计师往往会进行审计抽样来进行控制测试或者细节测试,可能使用统计抽样,也可能使用非统计抽样。在非统计审计抽样中,要进行设计和选取样本、评价抽样结果,这些都需要执业经验来进行衡量,面对不同的审计项目采用不同的方法来定义抽样单元、界定错报。而在统计抽样中传统变量抽样和概率比例规模抽样中可能会减少执业经验的运用,但是也是无法离开执业经验的,不同执业经验的审计人员将会有不同的审计抽样范围与样本,将会影响着审计风险。

4降低审计风险的建议

4.1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自身能力

注册会计师要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将理论弄透彻,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合理的进行各种判断,要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来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培养正确的职业价值观、道德和态度,坚持独立性原则,以公众利益为导向对财务信息进行审计。

4.2鼓励长久从事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经验与审计风险有很大的关系。审计工作中,很多会计师就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两年就开始进入到其他行业,这对于审计行业来讲是不容乐观的。不管是国家政府导向还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激励政策尽量是注册会计师长久的从事审计工作,而注册会计师自身也要明白自身执业经验的重要性而坚持进行审计,来降低审计风险。

4.3行业内部与外部环境要得到优化

要做到以下几点:建立审计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是注册会计师的生命,关系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兴衰成败、生死存亡。对于重要的项目、业务复杂的审计过程,需要进行集体判断,进而体高审计判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或者让执业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进行决策,这样避免审计判断的失误,降低审计风险。加强行业监管,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避免盲目招揽审计业务,尽可能降低风险,同时要建立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让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营造诚信社会的市场环境,降低管理当局进行欺诈的动机,控制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同谋作弊的源头,提供良好的审计执业环境。总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经验与审计风险之间有密切的关系,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注册会计师要完善自身的素质,全面的涉及各个行业,积累丰富的执业经验,同时审计这个行业内部和外部都要注重审计质量,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p78)赵桂英,徐璟,周红缨等.审计基础与实训[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