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计划 > 计划范文

起重司机年中总结(收集5篇)

时间:

起重司机年中总结篇1

资本结构通常是指企业长期资金来源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其效应,概括起来主要有“财务杠杆效应”和“治理效应”两种。

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是指企业通过对资本结构中负债比例的选择而对权益资本利润率的影响。MM理论认为,有负债公司的权益成本等于无负债公司的权益成本加上一笔风险报酬,而风险报酬的多寡视负债融资程度和公司所得税率大小而定[1]。根据这一原理,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便可用下列公式加以定量描述:

权益资本净利润率=[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负债利率)×负债权益资本]×(1-所得税率)

由上述公式不难看出,当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大于负债利率时,企业适当地多借入资金,就可以提高权益资本净利润率,这就是财务杠杆产生的正效应;当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小于负债利率时,企业如果不缩减负债规模,就会降低权益资本净利润率,侵蚀股东权益,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财务危机,这就是财务杠杆产生的负效应;当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等于负债利率时,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没什么危害,但由于借入的资金无增值,因此企业如果不尽快地采取措施来扭转这种局面,财务杠杆也会产生负效应。所以,从理论上讲,在企业里只要有固定资本成本的存在,权益资本利润率的变动幅度就应大于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的变动幅度。这一特点,在企业财务管理学中被称为“财务杠杆”,也是企业财务活动中的一种规律性。在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正确地认识和利用这种规律性,有利于做出正确的举债经营决策,提高权益资本净利润率,规避或降低财务风险。

资本结构的治理效应,是指企业通过对资本结构中负债和股权结构的选择而对企业治理结构效率的影响。威廉姆逊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中,债务和股权不应仅仅被看作是可替代的融资工具,而且还应该被看作是可替代的治理结构[2]。哈特认为,给予经营者以控制权或激励并不十分重要,至关重要的问题可能是要设计出合理的资本结构[3]。张维迎认为,资本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结构[4]。唐宗认为,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要以有效的资本结构为前提[5]。所有这些观点表明,资本结构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治理结构效率的高低。正因为如此,资本结构的治理效应已成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所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资本结构的治理效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负债的治理效应,即负债对企业治理结构效率的影响。债权人作为企业的外部投资者,其权利是受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破产法等法律保护的。债权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主要包括当企业不能偿还债务时对抵押财产的获得权和对企业的破产权。债权人对企业的破产权,就是在企业偿债能力严重不足时,由于破产机制的作用,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便由股东转移给债权人,从而由债权人对企业及其经营者实施控制。格罗斯曼和哈特通过建立一个成本模型分析了资本结构的选择怎样缓解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并认为债务是一种担保机制,能够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节制个人消费,对投资管理与决策更加负责,从而降低“两权”分离而产生的成本[6]。埃格豪和波尔顿认为,资本结构的选择就是控制权在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选择与分配,最优的资本结构就是在一定的负债水平上导致企业破产时将控制权由股东转移给债权人,从而实现债权人对经营者的控制[7]。与股东控制相比,债权人控制对经营者更加残酷,因为经营者在债权人控制时比股东控制时更容易丢掉饭碗[8]。所以,负债能更好的约束经营者[9]。(2)股权结构的治理效应,即股权结构对企业治理结构效率的影响,所谓股权结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司的股份由哪些股东所持有;二是指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重有多大。前者是说明股份持有者的特性,是股权结构质的体现,而后者则是说明股权集中或分散的程度,是股权结构量的体现。因此,分析股权结构对企业治理结构效率的影响,应从这两个方面来展开。用“经济观点”来看,对股权集中或分散程度的分析与评价要综合地考虑两种成本:一是风险成本,即投资者进行投资所承担的风险损失;二是治理成本,即维持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作而发生的成本[10]。这两种成本与股权集中或分散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股权越集中,风险成本就越高,而治理成本就越低;相反,股权越分散,风险成本就越低,而治理成本就越高。因此股权集中或分散的适度性,应该表现为使这两种成本之和为最低的股权比例。有学者认为,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就是利用一套制度安排,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即表现为股东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经营者行为的问题[11]。当然,要全面地分析与评价股权结构是否合理,对公司治理效率是否有良好的影响,除了要对股权集中或分散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价外,更要对股东的特性进行分析与评价。一般而言,个人股东是自然人,具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对企业经营者行为进行监督的动力,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和股东人数的增多,个人股东对公司的关心程度和治理能力便将大为减弱,或是采取“搭便车”的行为来减少其治理成本,或是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法人股东与个人股东不同,对公司的治理能力较强,对公司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稳定作用,但是如果法人持股比重过大,使股票过于稳定,也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股东身份不明确,即“所有者缺位”,就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的治理均是无效的。通过上述分析可见,一种能对公司治理效率产生良好影响的股权结构一般应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股权集中或分散的适度性是使风险成本与治理成本之和为最小的股权集散度;第二,股份的持有者应当是明确的[12]。

通过上述对资本结构效应的理论分析可见,对资本结构的选择非常重要,它不仅影响到企业的投资报酬率和财务风险,而且与企业的治理效率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一分析结论,有助于我们调整与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经济效益,降低财务风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二、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效应的现状分析

如前所述,资本结构的效应主要包括“财务杠杆效应”和“治理效应”两个方面。现从这两个方面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效应进行分析与评价。

(一)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

根据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1999年度的

会计报告,并经过一定的分析计算,用表1、表2和表3列示出与分析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关的数据资料。表1、表2和表3表明:(1)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433%,与国外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相比,是比较低的,但却是基本合理的,因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不高,其平均资产息税前利润率为629%,略大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585%);(2)从各行业来看,存在着资产负债率过高或过低的不合理现象,如能源、电力、酿酒食品、农林牧鱼、冶金等行业的平均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均明显大于目前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但其平均资产负债率却又明显地

低于总体平均数(4433%),而地产、金融、化工、商贸旅游等行业的平均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则明显地小于目前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但其平均资产负债率却又明显地高于总体平均数;(3)从各上市公司来看,也存在着资产负债率过高或过低的不合理现象,在967家样本公司中,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大于目前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的公司有595家,占6153%,其中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的公司有464家,占7798%,而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小于目前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的公司有372家,占3847%,其中其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上的公司有187家,占5027%。

由上述分析可见,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处于不合理状态,明显地存在如下两个问题:(1)在盈利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却忽视了通过借入资金来提高权益资本的获利能力,从而丧失了可能获得的财务杠杆利益;(2)在盈利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却不顾使用负债资本的风险而保持较高的负债水平,从而造成了财务杠杆损失。

(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治理效应

1负债对公司治理效率影响的现状分析。如前所述,当企业在“收不抵支”和“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无力偿还债务本息时,由于破产机制的作用,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就由股东转移给债权人,从而由债权人对企业及其经营者实施控制。然而,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并非如此。例如,目前8家PT公司最近几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表4所示:

表4表明,8家PT公司都已连续3年以上严重亏损,而且其中有3家已是连续两年以上资不抵债,可以说,已处于事实性的破产。我国《破产法》规定,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依法申请破产,即使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但也得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才能终止破产程序。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由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决定暂停股票上市,在期限内未能消除亏损,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终止其股票上市。然而,《破产法》已实施近13年,《公司法》已实施了近6年,《证券法》已实施了近2年,而这8家PT公司通过各种“保牌”手段却至今仍留在股市内。其董事长或总经理也大多是最近连续3年以上没有被更换,即使被更换,也被政府调到其他企业或单位任职。可见,由于破产机制和退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负债在上市公司中没有起到应有的治理作用。最近,中国证监会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出台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这标志着退出机制在我国的正式启动。但是,此办法对亏损公司暂停和终止上市时如何发挥债权人的“相机性控制”作用,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各国实践上看,当企业发生亏损而无力履行债务合同时,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就应由股东转移给债权人;债权人不仅拥有收益分配上的优先权,而且可以决定是重组还是清算企业,并可以解雇经营者。

2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效率影响的现状分析。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主要有两个特点:(1)国有股比重过高。国有股包括归国家拥有和归国有企业拥有的股份。根据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1999年度会计报告,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中,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所占的比重,无论从总体上看,还是从各行业来看,均在60%以上。而且国有股目前还不能上市流通,虽然可以按照协议转让,但其转让对象和条件都有严格限制(见表5)。

(2)国有股主体不明确。从目前我国国有股管理情况来看,由于国有股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新体制尚未建立起来,因而存在着国有股多头管理、国有股委托持有监管不力、股权代表行为不规范、国有股股东配股虚脱等主要问题[13]。这些问题表明,目前国有股的主体实际上是不明确的,即“所有者缺位”。以上两个特点表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不合理的,对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没有起到积极作用。一些学者就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后的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效率所作的研究表明,改制企业的治理效率不佳与股权结构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份、国有股比重过高成正相关关系[14]。

三、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制度框架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效应较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原因及解决办法有许多,但我们认为,制度安排是关键。

1改革与完善经营者的报酬激励制度。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报酬不仅较低,而且与西方国家相比,结构也比较单一。据有关资料表明,1997年公司制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年均收入为324万人民币,在世界上处于较低水平,其结构基本上由基本工资加年终奖金构成。显然,这样的报酬激励制度是难以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和承担风险的动机。这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效应较差的原因之一。如前所述,在盈利水平较高的情况下,保持较低的负债水平,从而丧失了财务杠杆利益,这可能与经营者不愿意承担债务风险有关;股权结构的治理效应较差,这可能与股权结构和利润分配中没有考虑经营者这一重要人力资本有关。1997年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方案》规定,经营者的年薪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收入,即按本地区(省一级)和本企业职工综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具体倍数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及企业实际,不可攀比;二是效益收入,它与企业经营业绩有关。该方案的实施对于改革国有企业分配制度,建立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保障所有者权益无疑有着重要意义。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效益收入人为封顶,仍有平均主义色彩;基本工资的确定不清楚,缺乏可操作性;经营者收入与一般职工工资相分离;经营者收入与企业经营管理的风险、难度和业绩的联系不大,等等[15]。我们完善经营者报酬激励制度的

初步设想是:将经营者的报酬结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本年薪,即经营者从公司获得一笔相对稳定的年收入,这主要根据经营者在过去几年的经营业绩来加以确定;二是风险收入,即与企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的收入,包括年度奖金和远期收入两部分,其中,年度奖金主要根据企业当年经营状况确定,而远期收入则主要根据企业未来经营状况确定,并可采取股票、认股权等形式,使经营者这一重要人力资本在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收益分配中加以体现。可见,这种报酬结构能把经营者的报酬与企业过去、现在和将来经营状况结合起来了,使经营者对企业做出长期投入,而不是采取短期行为。当然,经营者报酬制度的实施还必须以严格而科学的业绩考评制度为前提,否则,再好的制度和办法也难以奏效。2改革与完善国有股管理体制。如前所述,国有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是造成目前国有股主体不明确的根本原因。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进一步深化国有股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起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新体制,对国有股实施有效的人格化管理。为此,需要解决好如下几个问题:①实现政府双重职能的分离,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真正成为国有资产行政管理的专职机构,成为国有股的所有者代表。但是,由于它只是国有股的所有者代表,并不是所有者本身,仍有可能存在偷懒和寻租的动机,因此必须强化所有者对它的监督,使之对国有股保值增值真正负起责任。在这方面,应主要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②由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仍是一种行政性机构,因此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它应该将国有股权授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投资机构等国有股持有单位。同时应该通过签订和硬化契约来强化对国有股持有单位的激励与监督。③国有股持有单位应选择合格的国有股权代表,派驻到被投资的公司。同时应通过建立董事考评制度和监事职责制度来强化对国有股权代表的激励与约束。

3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体系。主要包括:①组建若干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使它们真正成为国家股的主体,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对国有上市公司实施控制与管理;②大力发展企业法人之间的交叉持股,这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而且对于交叉持股企业之间形成战略联盟、对于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增加特殊资产的投资、对于处于困境的成员企业的整顿和发展,均有着积极作用;③大力发展“关系型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与分散的个人股东相比,这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也有利于弱化和抵制行政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还有利于稳定与完善股票市场;④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债转股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积极作用;⑤通过采取股票奖励、递延股票报酬计划、股票期权、业绩股份、虚拟股票等持股型报酬形式,逐步提高经营者的持股比例,改变目前经营者“零持股”或“持股比率过低”的局面,以加强对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保证经营者行为的规范化和长期化。

起重司机年中总结篇2

关键词:控制权转移;国有控股;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5-0003-02

1引言

有媒体报道,2007年最大涨幅的10只股票当中有4只是ST股,涨幅甚至过500%。我国的ST股,无论是资产质量、管理层的经营能力,还是公司治理都不能说是好的,仅凭原管理层改善公司经营,提高盈利的可能性不大。这种股票大涨的原因在于有资产重组预期或是已经落实资产重组计划。在资本市场上,有重大资产重组事件的公司,都会引起市场的极大关注。在我国,狭义的资产重组主要是指股权重组或是控制权重组。由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市场对资产重组事件的关注远远超过其他发达的资本市场。我国上市公司中大量国有股权的存在,也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有特别的意义。

国内对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绩效的研究,在分析了整体上是否有绩效改善的基础上,试图寻找不同子样本的绩效差异、绩效改善的来源或影响因素,但较少专门关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中买卖方的性质,最终控制人是否变更、交易形式对控制权转移治理效应的影响。本文主要以我国2000-2004年发生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样本,实证分析不同形式、不同性质买方、卖方和最终控制人是否变更的控制权转移的公司治理效应。

2研究设计

2.1样本确定与数据收集

本文把股权转让引起的第一大股东变更界定为上市公司作为控制权转移。国有上市公司是指上市公司在发生控制权转移前第一大股东为国有性质的公司。我们的控制权转移的样本以及交易的数据来自CCER股权协议转让数据库,公司治理变量的数据来自CSMAR和CCER公司治理数据库。2000年以前的控制权转移事件相对较少,已有不少相关研究以此为样本,考虑到公司治理方面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主要分析2000-2004年发生控制权转移的样本,并根据如下标准进行了选取:(1)本次股权交易的第一次公告发生在2000年或以后,并在2004年或以前已公告完成;(2)股权转让导致第一大股东变更;(3)交易前买方不是公司控股股东;(4)发生多次转移则取最后一次,且第一次公告年离上一次转移的最后一次公告2年以上;(5)非金融类公司,且卖方也不是国有金融机构。最终获得本文的研究样本为219家上市公司。我们对买卖双方的性质、转移是否有偿、以及最终控制人是否变更进行了分类。地方代表买方为地方政府机构和地方所有企业,中央企业表示中央直属企业及科研机构,但不包括大学。民营包括了外资企业。如果买方和卖方属于同一地方的政府机构或国有企业,我们认为第一大股东变更没有导致最终控制人的变更,但根据我们的定义其控制权发生了转移。除了买方为民营子样本的最终控制人发生变更外,有33家发生控制权转移,但最终控制人没有变更。

2.2变量说明

反映公司治理水平高低有外部机制和内部机制,从公司个体层面而言,主要是内部机制。而内部机制主要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和高管激励制度。本文的公司治理变量参考了白重恩等的变量设置。(1)董事长变更、总经理变更哑变量。控制权市场作为最基本的治理机制就是通过控制权的转移实现对公司管理层的替换,从而提供公司经营绩效。而实际的控制权转移过程往往伴随董事和总经理的变更,这也是控制权转移的作用。但在我国可能有些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重组,由于最终的控制人没有变更,并且国有产权导致内部人控制,可能不涉及公司董事、总经理的替换。因此我们以董事长是否变更哑变量和总经理是否变更哑变量来衡量控制权转移这个最基本的作用是否得到发挥。(2)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哑变量、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是公司内部对公司经理层的监督机构,而董事长在董事会运作中起主导作用,如果由总经理兼任,董事会对总经理的监督将减弱。董事会规模越大,可能有决策效率低方面的成本,但是对不同股东在董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的力量有平衡和制约作用,可以防止某个大股东对公司的侵占。法规规定,公司与股东的关联交易需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则是更直接对公司大股东在公司内部力量的监督。独立董事比例越高,越有可能防止大股东对董事会的操纵以及获取私有收益的行为。(3)董事会持股数量,董事、监事及高管报酬总额。董事会持股数量反映了公司监督者和管理者与公司股东利益一致的程度。董事、监事及高管报酬总额反映了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内容,国外的许多研究都表明,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正相关。由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很大,公司的董事会基本由控股股东控制,我国的公司治理问题更主要是控股股东与小股东委托问题。(4)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Herfindahl2_10。在我国存在普遍的大股东控制的情况,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小有利与股权结构的平衡减少大股东控制的风险。Herfindahl2_10是公司第二大至第十大股东的赫芬达尔系数,是第二大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这些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角度,会对控股股东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控股股东获取私有收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Herfindahl2_10则反映了这些较大股东利益与监督力量的大小。

2.3数据处理与检验方法

本文对发生控制权转移的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指标变量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有控制权转移前后差异均值t检验,子样本均值差异t检验。对控制权转移公司治理效应方面效果的分析,必须考虑不同日历年度不同行业的差异,也必须考虑公司个体本身的差异。因此对各指标变量进行了年度行业的中值(哑变量以均值)调整。先求出各指标变量各年度分行业的中值(哑变量以均值),行业以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标准分类,除制造业Ci取2位外,即字母C和1位阿拉伯数字i,其余行业取1位字母,共21个行业。然后样本公司各年指标变量减去所属行业相应指标变量的中值(或均值)。

3实证结果分析

控制权转移前后各年公司治理指标的变化情况,分未调整数据和经行业中值调整后的数据结果。从经行业中值调整的数据看来,控制权转移的前一年、当年和后一年,样本股东都比所在行业的平均水平进行更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控制权转移后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的情况减少,说明我国的控制权转移确实发挥了替换经营绩效差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作用。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表明,控制权转移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比行业平均水平低,而且控制权转移后的兼任情况减少。董事会规模大于行业平均水平,但差距减少。控制权转移的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比例高于行业中值,而且控制权转移后的比例增加。控制权转移后董事会持股的数量和董事、监事及高管报酬总额与行业中值的差异比转移前大,但都不显著。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各年都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而且控制权转移后比转移前下降,而Herfindahl2_10则相反。我国国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对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的各个指标都有所改善。

在公司治理指标变量控制权转移后2年均值与控制权权转移前2年均值的差异上,样本公司在控制权转移后2年比前2年的董事长变更比例显著减少,总经理变更增加但不显著。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和董事会规模都略有提高但不显著,而独立董事比例的差异显著为负,即独立董事的比例的提高水平比不上行业平均水平。董事会持股数量和董事、监事及高管报酬总额,都有提高,但调整后数据不显著。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前后差异不显著,Herfindahl2_10前后差异显著为正,说明控制权转移后,第一大股东持股地位下降,其他大股东的地位加强。总体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转移带来了公司治理指标的改善。卖方为地方子样本独立董事的比例显著下降,但Herfindahl2_10显著提高,而卖方为中央企业子样本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显著增加,第一大股东持股显著增加,Herfindahl2_10显著下降。二个子样本在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股权结构上有显著差异,中央企业卖方子样本的第一大股东的控制力加强了。

在买方为民营和国有子样本公司治理指标变量控制权转移后2年均值与控制权权转移前2年均值的差异上,买方为民营子样本,控制权转移后董事长变更显著减少,第一大股东持股显著增加,Herfindahl2_10显著增加。而国有买方子样本总经理变更差异显著为正,独立董事比例差异显著为负。二个子样本只在股权结构上有显著差异。

在买方为国有的控制权转移情况下,对交易方式为有偿和无偿,最终控制人变更和没有变更子样本公司治理指标变量控制权转移后2年均值与控制权权转移前2年均值的差异进行了比较。交易为有偿的子样本Herfindahl2_10的差异显著为正。交易为无偿的子样本独立董事比例差异显著为负,第一总经理变更差异显著为正,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差异显著为负。二个子样本只在Herfindahl2_10有显著差异。最终控制人变更子样本的董事长变更的差异显著为正,独立董事比例差异显著为负,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差异显著为正。二个子样本在董事长是否变更、总经理是否变更、独立董事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Herfindahl2_10都有显著差异。最终控制人变更样本在独立董事和股权结构上好于最终控制人没有变更样本。有偿转移的样本只是在股权结构上的治理指标好于无偿转移样本。

4结论

控制权转移作为一种提高公司经营绩效的外部治理机制,在国外以及得到理论和经验研究的支持。在我国,由于制度和市场环境以及治理文化不同,控制权转移作用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本文以2000-2004年度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转移前后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变量,对此进行了实证检验。我们的结果表明,整体上,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在控制权转移后,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得到了改善。卖方为中央企业的子样本的第一大股东的控制力得到了加强。买方为民营子样本公司治理改善大于买方为国有的子样本。最终控制人变更样本在独立董事和股权结构上好于最终控制人没有变更样本。有偿转移的样本只是在股权结构上的治理指标好于无偿转移样本。

参考文献

[1]Manne,H.MergersandtheMarketforCorporateControl[J].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965,73:110-120.

[2]Grossman,S.,andO.Hart.TakeoverBids,theFree-RiderProblemandtheTheoryoftheCorporation[J].BellJournalofEconomics,1980,11:42-64.

[3]Harris,Milton,andArturRaviv.CorporateControlContestsandCapitalStructure[J].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1988,20:55-86.

起重司机年中总结篇3

关键词:西部大开发;资金;资本证券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585(2000)03—0043—04

一、西部资本市场发展概况西部地区上市公司作为主要经济支柱,为当地经济腾飞作出巨大的贡献。西部地区共有上市公司166家,占沪深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7.80%,其中甘肃11家、贵州9家、宁夏9家、青海7家、陕西20家、四川54家、西藏6家、新疆14家、云南16家、重庆20家,总股本共计3447370.20万股,平均总股本为21020.55万股,低于全国平均总股本30015.8万股的水平。1999年西部九省一市新上市公司17家,通过一级市场共筹资115.76亿元,占当年一级市场筹资总额的14.11%,其中发行新股融资67.41亿元,配股融资48.35亿元。由于受新股发行向西部地区倾斜等国家优惠政策的影响,西部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上市公司中的比重从1994年的12.03%上升到1999年底的17.19%,呈逐年上升趋势。但西部地区的上市公司绝对数量仍然偏低,除四川省上市公司数目较多外(54家),其余各省、市、自治区平均仅有10家左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1家)。由于股本规模偏小,直接影响到西部上市公司的筹资能力,同西部地区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有较大的差距。随着政策面对西部地区的倾斜,西部上市公司必然成为含金量极高的融资投资载体,面临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受资源状况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呈现出以下特点:

(1)西部上市公司主要以工业、商业、农业等传统行业为主,占西部上市公司的73.78%,而全国平均水平为65.51%.从行业分布来看,又多偏重于化工、冶金、机械、建材、钢铁、汽车、配件、医药、旅游等行业,并且国有大中型企业所占比重较大,而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计算机、网络等所占比例较小,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主导产品的科技含量较低,附加值较少。这主要是由于西部地区资源丰富,资源加工型企业在当地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产业比较单一,公用事业类和综合类上市公司的相对数量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5个百分点。同时西部地区的高科技企业更是屈指可数。因此西部地区迫切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提升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从而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开放。

(2)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西部上市公司规模较小。从股本结构来看,西部上市公司股本规模适度,总股本为335.99亿股,平均总股本为2.09亿元,流通股110.95亿股,平均流通盘为6891.25万股。西部上市公司的平均流通股本、平均总股本和平均总资产三项指标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70%.其中总股本大于5亿股的上市公司只有新钢钒(0629)、川投长刚(0569)、四川长虹(600839)、长安汽车(0625)、西宁特钢(600117)、云南铜业(0878)和云天化(600096)等七家,主要位于四川、重庆、云南等省市,而其余省区基本上没有。

(3)西部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参差不一,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异比较明显。以省为统计单位,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来看,1998年西部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为0.23元,每股收益在0.50元以上的公司有17家,占西部上市公司总数的10.6%,亏损公司有16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0%.由于受国外经济环境的影响,1999年企业经营状况不太理想,经营业绩有所下滑。1999年中期平均每股收益仅为0.084元,每股收益在0.50元以上的只有五粮液和英豪科教两家,每股收益在0.25元以上的只有12家,仅占7.5%,亏损企业则有27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7%,PT公司有渝钛白1家,ST公司有渝万里、中川、红光等8家,后三项占到了上市公司总数的22.6%.也就是说,有近四分之一的公司进入了绩劣公司的行列。可见,西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普遍不佳,盈利能力较低。

二、西部资本证券市场效率分析

(一)西部证券经营机构效率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主要体现在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对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资产的增长率、机构本身的盈利能力及新兴业务的开拓能力等方面。中西部地区拥有25家证券公司,占全国总数的27.8%;拥有资本金24.85亿元,占总额的12.58%,不及沪深券商的14;拥有资产总额131.50亿元,占总额的6.4%;实现利润12.89亿元,占总额的15.2%,与沪深两地的券商有天壤之别。1999年中国券商新的一轮增资扩股浪潮中,中部及东部沿海地区的券商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前后不到5个月时间内,东中部10家券商净增注册资本近100亿元,注册资本总额达136.5亿元,加上国泰君安(注册资本37.3亿),西部地区的券商与东中部地区差距越来越大了。虽然从5月份起西部地区从重庆开始组建“西南证券有限公司”,到9月份西藏地区被批准组建“西藏证券经济有限责任公司”,但西部券商规模仍然很小,比如西藏证券注册资本金只有6000万元,还远不及97年全国的平均水平。从西部券商的经营状况来看,截止到1999年底,整个西部券商在99年新股承销中仅充当了7次承销角色,占全国93家上市公司的7.53%,其中宁夏证券主承销了东方钽业,而重庆国投则担当了2次副主承销商。在目前组建成立的17家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发起人中,没有一家西部的券商参与了发起组建工作。西部券商规模小、数量少、资金不足和市场占有率低的劣势,极大地削弱了其促进西部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升西部经济的作用。西部券商亟需进行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同时也需对之进行制度和文化的整合,以期达到管理和形象的优化。

(二)金融市场的效率

金融市场的效率包括金融市场自身的运作能力和金融市场动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能力。在金融商品数量和创新能力方面,西部地区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1998年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基金热中,西部券商没有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参与设立便是例证。除云天化回购国有股,中国嘉陵和黔轮胎实施国有股配售外,我国资本市场其他创新方式如增发新股、超比率配股、购并借壳等方面都没有大动作。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效率表现在市场对融资需求的满足能力和融资的方便程度两个方面。在一国既定的金融体制、历史传统下,随着市场效率的提高,进入市场的资金量和交易规模就大,市场融资的比重就应越高。包括四川省在内的整个西部1998年12月31日的证券化率为24.92%,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52%.如果考虑四川省的特殊情况(股份制改造较早,上市公司较多;有四川长虹和五粮液两只超级绩优大盘股,市值占了较大的权重)而不将其作为样本,西部证券比例只有20.6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4个百分点。

三、培育西部资本证券市场的若干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证券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发展,西部大开发终于被作为一项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确定下来。西部大开发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来自各方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对于我国新兴的证券市场来说,西部大开发为其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利用资本证券市场,推动西部大开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据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强化证券市场的特殊功能,这有助于解决西部大开发所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西部经济发展遇到的最大难题是资金问题,如果完全依靠传统的融资方式,经济建设将出现巨大的投资缺口。投资银行同商业银行一样,是驱动经济发展的两只车轮,依托投资银行业的证券市场以全新的模式来有效解决资金问题。一是通过改制上市,实现直接融资。西部有丰富的资源,相当一部分军工企业还拥有先进的技术和雄厚的资本,很多企业包装上市的潜力很大,这些企业一旦上市,将有效解决西部经济发展巨大的资本需求问题,同时增加西部地区上市公司数量,有利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容量,一定程度上改善证券市场的结构,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二是利用风险投资机制,为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筹资。风险投资是指把资金投向蕴藏着较大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便成功后获得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这种投资机制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区域开发能够起到巨大的、积极的作用。目前,风险投资机制已经被引入到我国,西部应抓住机会,借助证券市场,充分利用这种投融资机制,开创西部地区投融资结合的新局面,推动投融资体制的创新;这不但可以有效地将民间资本吸引到开发和生产领域,而且可以实现民间资本与政府资本的有效结合;不但可以有效地实现投融资的结合,使融资当中有投资、投资当中有融资,而且可能有效地对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第二,加快券商队伍建设,强化为西部大开发服务意识,从而赢得无限商机。西部大开发是国家区域倾斜政策和产业政策的体现,从经济学基本规律出发,国家产业政策一般都蕴含着无限商机,为证券市场重要主体之一的券商提供了重大机遇:一是拟上市公司数量增大,为券商的业务扩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二是随着国家各种倾斜政策的实施,外地企业进入西部的壁垒将逐渐降低,可以预见企业买亮上市、公司购并、财务顾问等业务将会增多,这为券商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创造了现实的市场条件;三是西部上市公司对外发展的需求将增大,券商可以在提供上市后的后续服务、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融资、股权融资和人才培训等方面为这些上市公司提供更多的专业化服务。

第三,积极培育西部资本市场。西部资本市场的落后不仅是数量方面的落后,更有质的方面的落后;不仅在数量上还有极大的扩容空间,还需要在市场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另辟蹊径。在我国证券市场由注重投资场所转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转机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现阶段,西部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要在量上有较大增加,而且在质的方面也要有较大的提高,西部资本市场不能重复东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只有资本市场的主体———上市公司和券商队伍的素质有了提高,实现了持续的发展,资金才会源源不断地流入西部,股市的扩容才能持续,西部大开发才能成为现实。另一方面,西部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样需要国家适当的政策倾斜。国家对西部资本市场的扶持主要是帮助西部上市公司实现持续发展,具体政策有:税收返还、实行公共投资倾斜、改善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增加专项补贴、引导外资流向等。

第四,西部要积极做好上市公司提高质量的工作。通过资本市场推动西部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是加强产业之间联系效应、骨干企业的扩散带动效应以及产生外部规模经济、扩大经济增长规模的重要手段。针对西部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但要重视把企业推上市,更要重视企业上市后的发展。上市公司的主要优势是具有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的再融资功能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机制。要在构筑好这些主体的基础上发挥放大效应,达到上市一个带动一批的目的。上市公司越大越强,它募集的资金就越多,越能带动更多的企业发展。不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以及区内外上市公司之间,都可通过兼并、收购、置换等各种灵活方式实现资产重组,以市场方式克服经济增长过程中遇到的产业缺乏联系效应、净溢出效应太小、外部经济效果差、规模不经济以及缺乏与区域外市场的联系等种种困难和障碍,使优质资产、优质人才、优质项目向上市公司倾斜,加快上市公司的发展速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真正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腾飞。

第五,打破经济技术梯度推移理论的束缚,实现证券市场和经济的跳跃式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流行着梯度推移观念,认为经济、技术的发展只能从东到西,一步步推移。这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思维模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地区经济的发展,完全靠国家投资和政策支持,只能按国家既定计划梯度推移。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地区不必“等”和“靠”,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力量,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凡是能够抓住机遇,发挥自己优势的地区,就能比其他地区更快发展起来,甚至可以超过原来经济发达的地区,实现跳跃式发展。要做到这一点,西部各级政府、上市公司和券商机构必须克服原有的思维障碍,敞开门户,最大限度地吸收外地资源,大胆吸收沿海和国外的先进发展理念,立足于在高层次、高起点上图发展,在不太长的时间内,通过证券市场,把西部的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同全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联系起来,使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产生应有的政策效应。

第六,加快西部企业尤其中央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是加快西部经济发展,发挥骨干企业扩散作用的重要途径。建国以来,国家先后在西部地区建立了一大批现代大中型企业,建成了一批工业密集、实力较强的工业基地,由此奠定了西部地区工业化的雏形。然而由于这些现代大中型工业企业大多是采取“单株移植”的方式,在自然经济还占统治地位的不发达地区建立起来的,不仅彼此之间缺乏有机联系,而且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也仅限于厂区一片,经济辐射和扩散效应弱化。因此应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实行服务社会化。并且要尽量减持非流通股,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发挥其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起重司机年中总结篇4

(一)发展现状

是我国军事工业布局的重点省份之一。全省现共有军工及军品配套单位135个,其中军工单位85个、配套单位50个,职工总数20多万人,分属核工、兵器、航空、航天、军工电子等行业,拥有资产总额414亿多元。另外,还有民爆生产企业4家、民爆经营企业18家和船舶企业68家。

近几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总装备部和有关中央军工集团公司的关心支持下,军工进入了有史以来发展速度最快、效益最好的崭新时期,在加速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中作用显著增强。主要表现在:

1、产业规模快速增长,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近几年,全省军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2003至2008年,全行业经济总量每年增速均在两位数以上,从2004年开始全行业整体扭亏为盈,经济效益大幅攀升。工业总产值、民品产值、工业增加值、利润,分别从2002年的72.31亿元、48.36亿元、19.74亿元、-1.19亿元,达到2008年的296.17亿元、213.89亿元、64.8亿元、10.55亿元,平均增长26.51%、28.1%、21.89%、59.61%(2004-2008年利润增长速度)。

2、产业优势逐步凸现,竞争实力显著增强

经过几十年建设和发展,特别是最近八年来,实施建设项目213个,完成投资104.3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达64亿元。形成了以核资源探采、纯化为主的核能产业,以航空动力、传动和着陆系统为主的航空产业,以卫星地面装备、卫星应用产品为主的航天产业,以太阳能电池设备、计算机应用及网络设备为主的军工电子产业,以及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工程船舶、特种材料、民爆化工等军民融合产业。现有3个部级、6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6个名牌产品。

具备了一批具有一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目前有长丰、江南等10家汽车生产企业,华达汽车空调压缩机、江麓容大自动变速器等18家汽车零部件厂家。江南机器集团公司利用其在我省唯一的国家轿车制造类公告目录资源,成功地引进浙江众泰在长沙兴建20万辆中高档轿车基地;长丰集团是有50多年历史的老军工企业,猎豹汽车占领了国内中高档轻型越野汽车23%的市场份额,自1997年成为军车定点生产单位以来,一直是军队和武警师团级以上的主导指挥车型。

2008年全省军工汽车及零部件实现工业产值75.1亿元,约占全省汽车工业总产值的27.3%,其中生产整车6.5万辆,产值57.5亿元。按惯例,汽车整车带动相关产业产值之比约为1∶3,每辆车带动就业人员之比约为1∶7。据测算,带动相关产值170亿元,解决45.5万人就业。军工对我省发展汽车产业、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做出了较大贡献。

又如,核能产业,目前我国探明的铀资源量为30万吨,占了8万吨,在全国排名第二。核电是世界公认的新型清洁能源,随着桃花江核电站开工建设,我省将形成从探采、纯化到核电的较为完整核能产业,并将带动长沙水泵、湘电集团、华菱集团等重点配套及建立核应急体系。此外,还将建成电子48所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光伏产业,湘电集团利用军工核心技术及设备支撑研发的风电产业,形成核能、风能、光能等新能源体系。将极大地改变我省能源结构,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两型”社会建设进程。

3、军民融合初显成效,政策环境显著改善

一是“民”,全省军工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参与了“双百工程”、“四千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产业关联度明显提高。如江麓机电科技公司是我省最早研制生产工程机械的厂家之一,公司利用军民两用技术和设备,研制生产的超重型全液压振动压路机、大型特大型塔式起重机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无人驾驶压路机列入国家“863计划”,申报的新型混合动力工程机械项目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有望纳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目前,公司形成了起重、路面、环保、土方等4个工程机械系列,仅2008年就出口创汇3000多万美元;二是“民参军”,一批民口、非公有制单位承担军品配套任务,配套产值快速大幅增长。如华天集团出资与国防科大技术合作,组建了华天光电惯导技术公司,解决了军工久攻不下的关键技术及产品,承担了某重点武器装备型号配套任务。目前,全省已有23家民口、非公有制单位完成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占认证总数的45%;三是国家深化军工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促进军工开放的政策陆续出台。

“十五”以来,全省军工民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70%左右,军民良性互动的局面初步形成。

(二)主要问题

从我国、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情况来看,由于历史的原因、体制和国防科技工业自身改革滞后,尚存在军工开放不够、思想观念滞后、体制机制不活、缺乏发展活力等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

1、产业规模尚待壮大。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来看,民用核电、民用飞机尚处在起步阶段,民用航天、民用船舶产业规模较小。产业组织集中度低,与地方产业关联度低,缺乏带动产业发展的大企业大集团,主要表现在:一是品种门类多,主导产品产值少;二是一般企业多,大型龙头企业少;三是配套产品多,总装集成产品少。

2、体制机制尚待创新。军工企业由于长期禁锢于计划经济体制,自成体系、自我封闭,基本上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所有制结构单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比较缺乏市场意识、内生动力、发展活力。目前,军工股份制改造、投资主体多元化处于起步阶段,全省军工仅有南方宇航、南岭民爆两家上市公司。亟待建立适应形势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

3、政策环境尚待完善。我国军民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尚待健全,部分政策法规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已出台的部分政策法规尚待制订可操作的细则办法;军品市场开放程度不够,地方军工、民口单位、非公经济参与军品科研生产障碍仍然较多,信息不对称、待遇不公平的问题突出;尚未建立服务于军民融合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等。

(三)形势分析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军民结合发展格局,但仍与国防建设、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省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既有基础、有机遇,也有竞争、有压力。国家对中央军工持续高强度的投入,形成了技术、装备和产业优势,工业、科技和经济快速发展,形成了有地域特色的优势资源,具备了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的物质基础。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我们必须正确分析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趋利避害,乘势而上,谋划军民融合产业的跨越发展。

1、从国际形势看,军民融合成为当今世界主要国家的发展趋势。当今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在加速新军事变革,推进国防工业转型。特别是美国,提出构建“新三位一体”威慑能力体系,将“国防科技与工业能力”作为与“核常打击能力”和“主被动防御能力”并列的第三支威慑力量。英国、法国等国也在21世纪新环境下及时出民融合政策法规,提出吸引世界范围内技术先进的民用部门参与国防工业的科研和生产。各国国防工业转型的重点是提高创新活力、经济承受能力和建设经济有效的国防,实现“专业化整合、资本化运作、产业化发展”。其根本解决办法是建立军民一体化的工业基础,也就是实现军民融合发展。

2、从国内形势看,军民融合成为军工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选择。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经过军民分立、军民结合发展阶段后,正在进入军民融合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和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在制订新的发展思路,将军民融合作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要求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统筹兼顾、有机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军工面临军品订货波动与军工经济下滑双重困难。国家出台了十大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等一系列积极应对措施,在这种形势下,军民融合不仅是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要求,而且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要求,更是保持军工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3、从发展看,军民融合成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施“一化三基”战略等重大举措。去年,我省实现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规模工业企业总数突破1万家,出现了机械、食品、石化、有色等四个过千亿元产业。这给军民融合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也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

我省军民融合产业领域包括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航空、民用船舶等高技术产业,光电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防暴、反恐、安防等公共安全产业,是典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具有“两型”产业的特征,这对改善以重化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建设“两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据初步测算,军民融合产业实现1000亿元产值,将带动我省相关产业约1000亿元,新增约100万个就业岗位。

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军工发展,今年出台的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四千工程”,统筹纳入了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军工已经形成了一批初具产业规模,具有一定基础的产业,军民融合产业快速发展条件基本具备。军民融合成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促进国防建设的双赢之举。

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军民融合”方针和省委“一化三基”战略,按照“军民融合、良性互动、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思路,充分依托我省军工和地方资源优势,推动军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推进产业科技创新和结构升级,加强军地企业对接,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产业聚集发展,加速由军工大省向军工强省迈进。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努力强化市场意识,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格局。

2、扩大规模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充分发挥军地资源优势,突出军民融合产业特色,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实现产业优化升级。

3、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支持军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形成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体制和机制。

(三)发展目标

重点发展军民两用核能产业、航空产业、航天产业、光电信息产业、特种材料产业等10个军民融合优势产业;着力打造长沙航空工业园、株洲航空产业园、航天科技城、长沙光电信息产业园、长沙特种材料工业园等10个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加快扩大产业规模和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产业层次和优化产业结构,努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

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到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60亿元,增加值102亿元。到2013年,突破千亿大关,实现工业总产值1017亿元,增加值220亿元。到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780亿元,增加值390亿元。初步实现由军工大省向军工强省的跨越发展。

三、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重点

未来五年左右,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重点是“实施双十工程、实现千亿目标”,即:壮大十个军民两用优势产业、建设十个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实现全省军民融合工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的发展目标。

(一)壮大十个军民两用优势产业

重点发展10个军民两用优势产业,实现结构优化、产业规模、质量效益的科学发展。2008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93亿元,增加值64亿元。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1740亿元,增加值380亿元。产业涉及重点项目176个,规划总投资946亿元。

1、军民两用核能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我省核工业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依托南华大学、二三研究所,构筑核工业创新体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强产业关键环节,完善核资源开发、核技术应用产业链,形成特色明显的优势产业。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95亿元,增加值10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核能资源及应用技术,包括核资源的地勘、开采、冶炼、纯化、应用(选矿、生物、医学等)等;二是核电,以建设桃花江核电站为契机,提高省内核电装备配套率,建立核电及核应急体系。

产业骨干企业:中核集团桃花江核电公司、272厂、718矿及核工业地质系统、湘电集团公司。

重点建设项目:718矿建设、桃花江核电站建设、鹿井矿田铀资源大型基地勘查、南华大学铀矿冶生物技术实验室条件建设等项目。

2、军民两用航空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依托中南大学、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重点发展轻型飞机、航空动力、着陆系统、飞机维修等产业领域,支持中航工业发展支线航空运输业,着力打造特色航空产业链,整体提升我省在全国及全球航空产业链中的地位。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251亿元,增加值67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航空动力,包括各类中小型航空发动机和大型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以南方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为核心,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小型航空发动机科研生产基地;二是着陆系统,包括起落架及相关控制系统,以中航飞机起落架公司及其研发中心为核心,建成世界先进水平的飞机着陆系统专业化公司,成为国家大型运输机和大型客机着陆系统重要供应商和空客、波音系统集成供应商;三是轻型飞机,包括水陆两用飞行船、无人机、轻型飞机等,以山河智能公司为核心,培育发展整理航空飞机制造产业;四是航空运输,引进中航工业“幸福航空”支线航空运输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发展航空运输业。

发展骨干企业: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公司、山河智能公司、航翔燃气轮机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长沙航空工业园建设、株洲航空产业园建设、航空发动机研制生产基地条件建设、轻型飞机生产线建设等项目。

3、军民两用航天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以“航天科技工业城”建设为契机,重点培育发展无人飞艇、惯性技术与卫星应用和高新材料三个领域,研制开发光学惯性器件、惯性制导装置、定位定向、卫星通信与导航产品、磁性材料、超硬材料。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106亿元,增加值18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无人飞艇(近空间飞行器),主要用于侦察预警、指挥控制、应急通信、城市规划等领域;二是卫星应用,包括数字电视广播、卫星导航、环境监测、地面遥感等;三是卫星地面装备,包括北斗手持用户机、北斗快速定位定向系统、北斗授时系统等。以068基地为核心,拓宽航天技术民用应用范围,扩大省内辐射面,进一步加快产业化进程。

产业骨干企业:航天068基地、9629厂、航天电子科技公司、中科北斗科技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航天科技工业城基地建设、近空间飞行器研发中心建设、北斗授时系统产业化示范工程等项目。

4、军民两用爆破器材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实施优势集团带动战略,支持、引导神斧集团、南岭民爆在强化管理、夯实基础的前提下,进行跨区域重组整合,发展成为民爆行业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集团。调整优化民爆生产企业产业结构,大力整合民爆销售企业,推进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抓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50亿元,增加值19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工业炸药系列,包括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等;二是工业雷管系列,包括高精度电雷管、电子延期雷管、导爆管雷管等;三是特种爆破器材(略)。通过与国际民爆知名企业澳瑞凯公司的合作,加快技术创新和升级,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进一步确立国内民爆优势地位。

产业骨干企业:神斧民爆集团、南岭民爆股份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南岭澳瑞凯平江合资民爆产品基地建设,南岭、神斧民爆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神斧集团电子延期雷管及起爆系统生产线建设、起爆药及基础雷管自动化生产线研制与建设、工业雷管生产线自动化技术改造、消防用火工品生产线建设等项目。

5、军民两用光电信息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培育发展我省在太阳能电池光伏产业、车辆通信装备集成、特种网络技术装备及特种电子元器件等优势领域,形成特色光电信息优势产业。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227亿元,增加值55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光伏产业链,以电子48所为龙头,发展太阳能电池制造装备和太阳能电池生产。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太阳能光伏电池产能规模达到500兆瓦(50万千瓦)并带动全省达到1000兆瓦以上,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二是特种网络设备,以长沙湘计海盾科技公司为核心,继续保持在特种计算机、特种显示设备、特种网络设备等领域技术、市场领先地位;三是通信指挥系统,以衡阳泰豪通信车辆公司为核心,发展以通信指挥系统为主体的特种改装车集成产品;四是特种光电设备及元器件(略)。

产业骨干企业:电子48所、长沙湘计海盾科技公司、衡阳泰豪通信车辆公司、衡阳北方光电公司、湘潭无线电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公司、株洲宏达电子公司、衡阳晶体管公司、湘潭晶体管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太阳能晶体硅电池三期(200兆瓦)工程、军民两用光电技改、新型高能钽电解电容及超小型引线钽电解电容器技改、泰豪(衡阳)工业园二期等项目。

6、军民两用特种材料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发挥资源优势,依托国防科大、中南大学、大学、稀土研究院、中南超硬材料研究所、省塑料研究所等科研院校及其国家重点实验室,发挥产学研和人才集聚效应,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开发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特种材料产业。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158亿元,增加值36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稀土稀有金属材料系列,包括稀有金属铍、钽和稀土钪、钬、铥等;二是粉末冶金材料系列,包括航空刹车片材料、钢结硬质合金等;三是军用功能材料系列,包括储氢材料、永磁材料、特种绝缘材料、高强度防弹纤维等;四是其它材料,包括钕铁硼稀土磁体等磁性材料、金刚石等超硬材料、铜铅双金属、磷青铜双金属合金轴瓦材料等合金材料。以博云新材料公司为核心,保持和加强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延伸产学研用一体化的产业链。

产业骨干企业:博云新材料公司、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水口山有色金属公司、株洲硬质合金公司、常德中泰特种材料公司、航天068基地、衡阳星鑫公司、飞碟新材料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中南大学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建设,稀土研究院特种稀土材料研制生产基地建设、水口山有色金属公司高性能材料基地建设等项目。

7、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发挥军工在乘用车辆、特种车辆、电动汽车、通讯指挥、标准方舱等汽车车辆研制领域的基础和优势,按照“培育龙头、做专做强”的发展方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大资产重组和优化配置力度,整合行业优势资源,重点扶持主导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建设汽车及零部件优势产业。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475亿元,增加值103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乘用车系列,包括轿车、越野车、电动汽车等;二是特种车辆系列,包括装甲车、导弹检测车、军用越野车、通信指挥车、飞机加油车、武警指挥车等;三是摩托车系列,包括出口型及军警用摩托车;四是汽车零配件系列,包括增压器、活塞、变速箱、空调压缩机、汽车安全气囊等。

产业骨干企业:江南机器集团公司、长丰集团公司、江麓机电科技公司、衡山汽车制造公司、衡阳泰豪通信车辆公司、专用车公司、湘电集团公司、7451厂、南方宇航公司、江滨机器集团公司、天雁机械公司、江麓容大公司、华达汽车空调公司、神斧民爆集团等。

重点建设项目:众泰江南20万辆中高档乘用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江南CNG天然气缠绕气瓶生产线建设、江麓容大20万台轿车CVT无级自动变速器技改、长丰特种越野车“汽改柴”技改、神斧民爆集团100万套汽车安全气囊生产线建设等项目。

8、军民两用工程机械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军工工程机械基础和优势,以重点产业项目为依托,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技术升级、产品换代、规模经营。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244亿元,增加值43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军用工程机械系列,包括军用推土、挖掘、搬运、探测、排险等专用工程机械;二是起重机系列,包括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三是振动式压路机、垃圾压实机、沙漠植被机等路面、环保工程机械;四是工程用泵类产品,包括混凝土输送泵、大功率渣浆泵等;五是装备制造类产品,包括涡旋压缩机、水轮发电设备等。以山河智能公司、江麓机电科技公司为主体,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保持在军用工程机械领域的优势地位。

产业骨干企业:山河智能公司、江麓机电科技公司、云箭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山河智能公司军用工程机械技改、江麓九华工程机械产业基地建设、江麓系列工程机械技改、云箭长沙新区建设等项目。

9、军民两用精细化工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按照建设“两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节能减排改造,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扩大产业辐射范围,重点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精细化工产品。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37亿元,增加值8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精细化工系列,包括聚甲基丙烯酰亚胺、中性蛋白酶、司盘-80乳化剂、氯化石蜡等;二是特种化工系列,包括起爆药、延期药、点火药、击发药、黑火药等。三是基础化工系列,包括糊状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液氯、盐酸、金红石型及锐钛型钛白粉、聚合硫酸等。以华湘化工公司为重点,着力培养优势化工企业,打造国内化工品牌。

产业骨干企业:郴州华湘化工公司、衡阳天友化工公司、省南岭化工厂、中核无纺公司、晨光化工公司、神斧民爆集团、向红机械化工公司、省湘南爆破器材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华湘化工公司PVC糊树脂四期技改及热电循环建设、衡阳天友化工公司金红石型及锐钛型钛白粉技改、中核无纺公司整体搬迁及技改、神斧民爆集团第二产业园建设的油茶深加工等项目。

10、军民两用船舶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坚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船舶工业。积极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船舶产品,优先发展工程船、特种工作船、新型高性能复合材料船艇等三大品牌船型,改造提升内河运输船舶制造业,着力培育壮大船舶配套产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打造特色品牌船舶产品,发展3-4个主业突出、竞争力强、聚集效应明显的现代化造船企业,建设环洞庭湖船舶产业集群和国内最大游艇制造基地。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100亿元,增加值25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工程船,包括挖泥船、挖砾船、铺排船、抛枕船、钻探爆破船等;二是特种工作船,包括拖轮、清污船、起锚船、趸船、巡逻艇、消防船、指挥艇、工作艇等;三是附加值较高的内河及沿海运输船,包括散货、集装运输船、自航自卸驳及特种运输船等;四是新型高性能复合材料船艇,包括高中档游艇、高速船艇、商务艇、工作艇、军警用特种艇等系列;五是船舶配套产品和海洋工程装备,包括船用的工程机械、电机推进系统、水泵、柴油机油泵、钢板、涂料、自动控制导航系统等。

产业骨干企业:益阳中海船舶公司、常德达门船舶公司、山河智能公司、太阳鸟游艇公司、湘电集团公司、三一集团公司、中联重联公司、湘潭钢铁公司、长沙船舶厂、远通泵业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岳阳创普船舶重工建设、中海工程船舶生产能力建设、沅江钢质船舶生产能力建设、湘电船舶电力推进系统技改、游艇制造能力建设等项目。

此外,还将重点发展以湘电集团、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中南机械厂为核心的风力发电设备,以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航翔燃气轮机公司为核心的“航机陆用”燃气轮机及特种装备动力设备等;大力支持军工企业积极开拓工程建筑、机械加工、第三产业等多种领域。

(二)建设十个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着力打造能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引导军工和地方优势资源聚集,产生倍增效应的10个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带动军民融合优势产业发展。2008年基地实现技工贸总收入为164亿元,增加值36亿元。规划到2015年基地技工贸总收入达1134亿元,增加值251亿元。基地涉及重点项目129个,规划总投资342亿元。

1、长沙航空工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9亿元,增加值2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10亿元,增加值24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8个,预计总投资38亿元。

主要单位:中航飞机起落架公司及研发中心、中南传动机械厂、长江动力机械厂、长沙五七一二飞机公司、山河智能公司、中航工业幸福航空分支机构等。

发展重点:飞机起落架及着陆系统;航空动力传动系统;轻型飞机、水陆两用飞行船、无人机等整理航空飞机;设立中航工业幸福航空公司分支机构,发展支线航空运输业等。

2、株洲航空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4亿元,增加值5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18亿元,增加值26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9个,预计总投资24亿元。

主要单位: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等。

发展重点:直升机、中型运输机、大型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等航空发动机,包括大功率涡轮螺旋桨发动机以及微型地面燃气轮机等。

3、航天科技工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6亿元,增加值1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06亿元,增加值18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8个,预计总投资50亿元。

主要单位:航天068基地、近空间飞行器研发中心、7801研究所、航天磁电公司、航天泰山机械公司、航天信息公司、航天卫星通信科技公司、航天经济发展公司等。

发展重点:无人飞艇(近空间飞行器)、卫星应用产品、卫星地面装备等。

4、长沙光电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34亿元,增加值4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93亿元,增加值29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4个,预计总投资10亿元。

主要单位:国防科大、中南大学、大学、电子48所、长沙湘计海盾科技公司、长沙韶光半导体公司、省电子研究所、长沙经纳电子技术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公司等。

发展重点:太阳能电池制造装备、太阳能电池、集成电路芯片(包括设计、制造、封装)、电子封装材料、特种元器件等。

5、长沙工程机械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0亿元,增加值2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16亿元,增加值24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6个,预计总投资63亿元。

主要单位:山河智能、、三一重工等。

发展重点:军用工程机械、军民两用工程机械及其配套产品,包括水陆两栖轮式工程车、滑移装载机、多功能挖掘机、伸缩臂叉装车、履带式起重机等。

6、长沙特种材料工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2亿元,增加值6.5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15亿元,增加值36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5个,预计总投资7亿元。

主要单位:国防科大、中南大学、博云新材料公司、航天磁电公司、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省冶金材料研究所、有色金属研究院、省塑料研究所等。

发展重点:粉末冶金航空刹车盘、炭/炭复合材料航空刹车片、航天用炭/炭复合材料、高强轻质航空结构材料、高温绝缘特种材料、钕铁硼稀土磁性材料等产品。

7、益阳轻型特种装备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9亿元,增加值2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50亿元,增加值12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10个,预计总投资6亿元。

主要单位:省兵器集团公司、省轻武器研究所、资江机器公司、南方洪源公司等。

发展重点:轻型化、信息化、自动化军用警用系列特种装备,数控加工中心,人工智能飞行器等。

8、湘潭工程机械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8亿元,增加值4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37亿元,增加值33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35个,预计总投资69亿元。

主要单位:江麓机电科技公司、中南传动机械厂、江南机器集团公司、江南远通泵业公司等。

发展重点: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振动式压路机、垃圾压实机、沙漠植被机等路面工程机械、环保工程机械等。

9、湘潭汽车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4亿元,增加值4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39亿元,增加值29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20个,预计总投资50亿元。

主要单位:江南机器集团公司、湘电集团公司、江滨机器集团公司、天雁机械公司等。

发展重点: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包括江南汽车、混合动力客车、全电微型轿车、矿山电动轮装卸车及发动机活塞、涡轮增压器、气门、齿轮、机油泵等。

10、岳阳民爆器材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8亿元,增加值3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50亿元,增加值19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24个,预计总投资25亿元。

主要单位:神斧民爆集团公司、南岭民爆股份公司等。

发展重点:重点建设南岭民爆公司与澳瑞凯(欧洲)公司合资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平江基地和神斧集团向红公司军民用火工品基地,研制生产新型工业炸药、新兴工业雷管、新型起爆器材等系列先进军民用爆破器材,推进爆破器材产业向科研生产、储运配送、工程服务等产业链模式发展。

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发展

1、由省政府牵头成立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把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作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来抓。

2、结合我省实际,将军民融合产业纳入地方规划,使之与有关产业调整与振兴实施方案、“四千工程”实施方案、“两型”社会建设方案等衔接,统筹军地资源,形成推进合力。

3、加强与国家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及有关中央军工集团对接合作,进一步落实省政府与中央军工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力争一批新的产业布局重点项目落户我省。

(二)加强平台建设,务实推进融合

1、构建军民需求信息、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军民融合项目投资融资等服务平台,发挥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体系。

2、着力从军工与民用工业互动和资源共享,军工实现保军与促民的协调发展,民用工业更加有效地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三个方面,务实推进对接合作。

(三)加强企业指导,激发发展活力

1、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通过招商引资、引智、引制等方式,将军工人才、技术和装备等优势,与灵活的体制机制、先进的市场理念相融合,激发内生动力,产生倍增效应。

2、支持军工加快深化企业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和支持有实力、有优势的非军工单位参与国防建设。

3、完善军民融合产业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政策,加强军民融合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力度,为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四)加强项目建设,提升创新能力

1、重点支持产业优势明显、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军民融合项目。抓好对接合作、产业配套、科技创新、重点建设、招商引资等项目,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

2、加强产学研用结合,打造合作创新平台。重点培育一批国防科技创新团队,支持一批国防重点实验室、部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五)加强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

1、财政支持政策。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军民融合产业项目贴息或补助;省直有关部门要继续给予军民融合优势产业项目专项投资支持。

2、税收优惠政策。军民融合企业享受军工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费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起重司机年中总结篇5

股票简称占用金额(万元)预计还款期限非现金付款

深石化A126000有

科龙电器126000有

首钢股份169000未知

三九医药250000有

济南轻骑258000

东海股份121800

…………

神马实业1267002002年年底前有

四川长虹1391272002年6月前

71家共占用2509084——

信息来源:根据《上海证券报》(2002年3月22)“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清欠情况表”整理。

(2)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而且数额巨大,加大了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和经营业绩,见表2。

表2部分上市公司提供担保超过净资产20%情况一览

代码股票被担保方担保金额累计担保净资产占净资产期限

简称(万元)总金额(万元)比例(%)

(万元)

000035中科健ST康达尔14008400023151.62362.83%1年

海王生物30000

600840浙江浙江医药20005300016078.88329.62%8个

创业股份月

……………………

合计15家21家178844532010970500.0454.82%—

注:根据中国上市公司资讯网——上市公司统计“部分上市公司提供担保超过净资产20%情况一览表”整理。

其中,累计担保总金额占净资产的比例最高达362.83%,可见或有财务风险之大。事实上,除了上市公司大控股股东或关联企业占用资金和为其担保外,大股东有时还同时利用多种手段,直到把上市公司掏空为止。“猴王”事件那就是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所“掏空”的一个典型案例。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甚真实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是上市公司在公司招股、上市、配股和年报中存在的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除了大量的违规事件外,还有时有违法事件发生,见表3至表6。

表31993年以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处罚统计

年份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合计

处罚次数3110222652104218

证监会31785529

深交所101572369124

上交所11243065

上市公18329132353074585194910881154

司数

处罚比1.640.191.342.592.744.789.01

率%

说明:*2001年上市公司数数据截至2001年8月底

资料来源:同表2

从近几年因为信息披露而受处罚的上市公司来看,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可以说有增无减。自1998年以来,每年的受处罚数增幅分别为120%、18.18%、100%、100%,而且这数据还是政府加大处罚力度后的结果。殊不知,在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没有发现的信息披露问题还会存在。如果政府稍加放松,不知有多少股东的利益受损,尤其是中小股东。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一些公司受处罚之后不思悔改,一犯再犯,接连受到处罚,不过,2001年和2002年有明显好转。说明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是有效的。见表4。

表4再处罚的时间分布

年份被处罚总数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合计第1、2年占被罚

总数%

1997103012630

199822251727

19992626830

200052121223

2001104221.93

资料来源:同表3

从上市公司违规处罚的种类(见表5)来看,处罚种类偏轻,力度偏小,仅责令改正和内部通报批评就占处罚总数的63.76%。

表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处罚种类

年份责令内部通公开谴责警告罚款警告处罚只对个处罚

改正报批评+罚款合计人处罚总计

1993———111—33

1996—————11—1

1997—10————10—10

1998—15—32—22023

1999—15321324226

2000339532—5252

20011564241——104104

合计413550136589129218

比重%1.8361.9322.945.96

.752.2940.8359.17100

资料来源:同表3。

表6违法违规处理数据统计表

年份公开批评公开处罚公开谴责处理建议书行政处罚合计

决定书

20001124

200115011163

200238644

合计2188317111

比重1.8%0.9%79.28%2.7%15.32%100%

注:2002年资料截止至2002年8月底

资料来源:据中国上市公司监管与处罚资料整理。

从近3年中国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处理(见表6)的情况看,证券交易所做出的公开批评、公开处罚、公开谴责和中国证监会做出的处理建议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在增加。况且,2002年发现的违法违规事件不只是44件,还有4个月的数据以及尚未来得及处理的事件。而且,公开谴责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占了绝对比重。

上述数据足以说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现象比较普遍,违法行为还依然存在。经深入分析,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未能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披露时存在重大遗漏、虚假和误导性内容;虚假评估,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操纵甚至编造利润,欺骗投资者等等,“东方电子”就是作假的“楷模”,它从1997年至2001年五年内,在主要高管人员的精心策划下,编造虚假经营业绩达17亿元之巨,来换取绩优高成长的形象。其时间跨度之长,造假手段之隐蔽,涉及金额之大,堪称中国证券市场之最。

3、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不乐观

一方面,曾一度认为是绩优股的上市公司,近两年经营业绩大幅度滑坡,另一方面,亏损面在继续扩大,而且增幅较大。

二、上市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上市公司治理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固然有它的重要责任,但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治理存在较严重的问题。

1、控股集团公司的观念和管理职能存在问题

一些控股集团公司仍然把上市公司作为自己的下属企业,加以指挥和多方面的管理,没有把上市公司真正作为一级法人。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难以摆脱控股公司的非正常交易要求,另一方面有个“婆婆”还少一份责任。

从职能上讲,一些通过政府部门改组的大型集团公司,由于长期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影响,在短时期内还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方面,政府管理大公司的习惯和职能一时间难以改变,当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政府职能的转换起到了加速作用。另一方面,集团公司多年来勤请示、多汇报的做法同样需要时间和市场机制的刺激,许多传统的管理做法还依然保留。

2、企业集团公司的形成或改制目的不纯,其做法尚需进一步考虑

一些企业集团资金十分紧张,但是公司改制的积极性非常高,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改制要政策、筹集资金,于是在改制方案的设计或者做法上就开始大做文章。有的企业集团改造成大集团公司,并把其最核心的部分拿出来,想方设法尽快上市。上市筹资后,再利用这些资金去“盘活”集团公司“核外”的那一大部分。这种指导思想必然导致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想方设法从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去“掏钱”。殊不知,“核外”的部分是不会那么容易搞活的,到头来把上市公司“掏空”、搞垮。这样的目的和做法实际上也完全扭曲了现代企业制度。

3、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公司治理的法制环境不完善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公司治理机制比较健全,公司治理原则也比较规范。即使这样,还不断出现违纪、违法、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如安然公司、世通能源等)。何况在我国近两年才研究公司治理问题。目前用于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及部门规章制度已经出台一些,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等。而如何规范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的公司治理,几乎还是空白。殊不知,只规范上市公司,而很少规范控制其股份的集团公司行为,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

此外,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集团公司的“干部”领导体制、集团公司内多级法人间的关系不顺等,也都是上市公司治理产生问题的不可忽视的原因。

三、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根本途径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应该与改进集团公司治理同步进行,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快建立健全适合集团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

尽快研究制定企业集团公司治理原则及其与公司治理相关的配套法律、规章制度,以指导企业集团公司治理实务,使企业集团公司治理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通过建立适合集团公司的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指导意见、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制定,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真正建立起公司间的法人关系,从上市公司的“上级”源头予以规范。

2、改善集团公司的治理结构

集团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一种复合型的。集团公司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责、权、利划分及其相应机关之间的连接关系构成了该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框架,其中董事会是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或者核心。根据中国建立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实际情况,集团公司治理结构与其母公司治理结构重合,集团公司董事会既是母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也是整个集团公司的战略管理机构。以集团公司董事会为主与高级经理人员一起研究确定全资子公司的治理结构;以集团公司董事会为主与其他参股股东一起研究确定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控股公司要通过向子公司股东大会派出股东代表行使股东权利,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向子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控股子公司治理结构中各个治理机关的主要成员由集团母公司派出,相应治理主体(机关)上有一定的人员交叉,控股公司的董事可以兼任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或者执行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在参股公司的治理结构中,集团母公司要根据参股的多少,派员加入股东大会,甚至进入董事会。这样,在集团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之间形成了一个复合的公司治理结构,其治理结构的核心仍然是集团公司(母公司)董事会。因此,要抓好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设计与建立,解决好目前集团公司缺少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健全、董事长与总经理普遍兼职的问题。

3、健全集团公司的治理机制

在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内,真正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和能力,还必须健全集团公司治理机制。这种机制是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能力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公司

治理制度、规章的综合。集团公司治理各组成部分的功能作用是不一样的。通过治理机制的建立,使集团母公司、子公司的股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等主要利益相关者或公司治理机关逐步形成有关公司治理的理念、目标、哲学、道德伦理、形象设计、制度安排等等,这种治理可称为文化治理,其目标是形成具有特色的公司治理文化;通过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利益机制、风险机制、行为规范的建立等,使集团母公司、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等主要公司治理机关向着科学决策、提高绩效、增强透明度、平等对待各个股东、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方向发展,这种治理可称为行为治理;通过投资机制、融资机制、审计机制、信息披露机制、资本结构优化及股权控制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等,使集团母公司、子公司的股东及股东大会、董事、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监事及监事会、经理及经理层等公司治理机关或主要利益相关者按程序办事、有效决策、真实地披露信息、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防止舞弊和财务欺诈,向着有效配置资源、扩大公司影响、提高公司信誉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方向发展,这种治理可称为财务治理。公司文化治理、行为治理和财务治理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形成公司治理体系。由此可以看出,集团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在健全的治理机制运行下才能显示出她的威力,充分发挥治理作用。特别是投资治理机制、融资治理机制、信息披露机制、资本控制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重要机制。

4、将财务治理问题作为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来抓

事实已经证明,像美国的世通公司、安然公司,中国的银广厦、东方电子等等,多出在财务问题上。因此建立健全良好的财务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是非常必要的。有效的投资机制,可以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以避免或减少投资失误;有效的融资机制可以保证融资决策的科学性,以避免或减少财务风险;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可以保证股利分配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防止大股东伤害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发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可以对人和经营者产生巨大的作用。薪金、职位消费、期权、声誉等各种激励机制和各种审计监督、约束机制的有效结合与综合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励人和经营者效忠于公司、重视公司的长远发展,减少短期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降低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成本;有利于提高优秀企业家的社会声誉、培养企业家创新精神、敬业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成就感。良好的股权结构的优化机制有利于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消除或减少一股独大、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现象,有利于实现“公平对待各个股东”。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有利于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防止财务信息对投资者的误导,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可靠性;减少和预防会计信息舞弊,防止财务欺诈,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效的财务治理,有助于协调母子公司经济利益关系以及各个利害相关者在公司运营中的矛盾和冲突,减少摩擦,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公司文化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实现公司治理的各项目标,有利于使公司向着预定的目标方向发展。

5、强化上市公司的治理能力

上市公司必须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公司治理能力的加强。通过理顺母子公司治理关系,健全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提高抵御非正常关联交易的能力;增强法人、法律意识,时刻维持自身的法人地位,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6、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双向、有效的监管处罚体系,并且要加大力度。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在监事会独立独立监事,在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作用;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相结合,发挥机构投资者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发挥证券市场的控制权竞争机制、收购兼并机制和股东投票机制的作用等。要在监管上市公司的同时监管其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发现问题一并处罚。

【参考文献】

[1]OLIVERE.WILLIMSON著,王建、方世雄等译:《治理机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

[2]李维安等著《公司治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

[3]CorporateOwnershipAroundtheWorldRAFAELLAPORTA《CARMIP-2000:CORPORATEGOVERNANCE》.

[4]Entrepreneurship:Productive,Unproductive,andDestructiveWilliamJ.Baumol《CARMIP-2000:CORPO-RATEGOVERNANCE》

[5]李维安主编《中国公司治理原则与国际比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4月。

[6]杨瑞龙主编《企业共同治理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

[7]白卫涛(新华社):“美国连续查处大公司财务欺诈案”,央视国际网络,200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