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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办公室工作总结(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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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办公室工作总结篇1

市国税系统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国税系统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国税发〔〕__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孝发〔〕15号)精神,切实解决国税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促进机关精神面貌改观,干部作风改变,服务效能提升,发展环境改善。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创新、效能提升、工作争优”为目标,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为主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治庸问责工作的要求,通过抓精神鼓士气、抓学习提能力、抓效能优环境、抓作风严纪律,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作风和效能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能力席位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税收工作环境,为推进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服务创新。一是服务经济发展。深入开展税收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规范税收秩序,注重实效,不断深化送服务促发展活动。二是服务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社会各界,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要求,认真受理、快速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又好又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宣传服务民生的税收政策。三是服务基层,心系基层,积极响应基层需求,以良好的作风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二)效能提升。一是明确内容和要求,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服务的意识、自律的素质、干事的能力。二是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干部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办事不公正、公务不节俭、形象不端正等“六不”问题,努力在服务态度、履职能力、办事效率、工作质量、依法行政等方面有新的提高。

(三)工作争优。通过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国税部门形象优化、工作服务优化、行风建设优化、干部作风优化。

三、方法步骤

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树立典型、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突出抓好宣传动员、自查整改、督查问责、总结提高四个环节,采取集中检查、明查暗访、公开承诺等方式,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能力平庸、业绩平庸,思想懒惰、工作懒惰,纪律作风松散、班子软弱涣散等“庸懒散软”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5日—8月31日)

1.召开动员会议。30日下午,市局机关召开由市局全体干部职工和各县市区国税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国税系统治庸问责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启动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传达省局治庸问责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学习省委常委会第155次会议决议和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关于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近、中、远期目标和完成时限,出台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强力推进。

3.组织学习讨论。以科室、支部为单位,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省委九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省领导在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市委书记黄关春同志在全市治庸问责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依涛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孝发〔〕15号)。同时,要以“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跨越式发展”为主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为主要内容,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

4.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倡导尽职尽责、爱岗敬业、严格执法、优质服务的精神,增强责任意识。

(二)自查整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广大国税干部职工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全方位开展自我剖析,多渠道查找在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问题整改贯穿于治庸问责工作的全过程。

1.开展自查。要围绕业务素质、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的要求,对可能存在的庸、懒、散、软等作风和效能问题开展一次认真的自查自纠,自查情况于9月18日前书面报市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

党委)、各党支部要针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有职责不担当、有原则不坚持、有规定不遵循、有要求不落实的现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3.开展公开承诺。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平台,将本单位在活动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整改后新的工作标准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逐条逐项地抓好落实,接受群众监督。

4.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既要发现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又要大胆揭露和曝光个别反面典型,鞭策后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反典型材料。

5.形成整改报告。各单位将自查自纠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等,形成综合报告,于9月28日前报市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问责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市局将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检查、调查核实、责任追究等方式,对全市国税系统存在的“庸懒散软”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督查问责工作。

1.明查暗访。市局将多形式、不定期开展全面的明查暗访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上班时间吃东西、吵闹、聊天,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上班时间上网浏览股票行情、聊天、购物、看电影、玩游戏、看小说等,工作期间举止行为不雅,岗位工作拖拉、遇事推诿、质量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接待群众办事态度生硬冷漠、效率低下等问题。

2.重点督查。开展全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开展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开展各级工作目标考核分解落实情况的督查;开展对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情况的督查,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行为。

3.调查核实。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督办等方式,组织力量集中时间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4.责任追究。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和调查核实的问题,根据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问责追责,给予相关人员诫勉谈话、待岗学习、调离工作岗位、免职降职降级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责任追究。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各级国税机关要对治庸问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治庸问责工作结束后,对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治庸、治懒、治散、治软的各项工作。各单位治庸问责工作情况总结应于12月5日前书面报告市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市局成立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张保国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晏保平、陈为民、丁建军、付军、鲁爱辉、叶永东、杨锐、王刚、付雷、张斌、万峰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监察室负责与市委市政府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与联系,机关党办负责与省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与联系。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切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局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直接抓,机关党办、人事、监察、办公室、纳税服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领导力量、工作责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四个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组,即业务组和综合组。业务组由晏保平、叶永东、鲁爱辉、付军、杨锐、付雷组成,晏保平任组长,具体负责强化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开展明查暗访,对突出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和调查核实的问题,落实整改,对违纪违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问责追责,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责任追究,促进本单位提升服务效能、规范审批流程、优化发展环境。综合组由陈为民、丁建军、王刚、张斌、万峰组成,陈为民任组长,丁建军具体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王刚具体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张斌具体负责编发工作简报,万峰具体负责综合材料起草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动员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让每位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治庸问责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步骤和工作措施,以积极的姿态投身治庸问责活动,进一步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把智慧和热情凝聚到推动发展上来。要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效率,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投诉治庸”和举报违纪电话:0712-2852314。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调动纳税人、特邀监察员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损害经济税收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

(四)注重工作实效。各级国税机关要在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上动真格、求实效。要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个环节做起、从现在做起,坚持不懈、形成常态,不留空白、盲点和间隙。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抓落实。要促学风治“庸”,增强能力席位意识,强化学习,拒绝平庸;要转作风治“懒”,加强对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塞责、失时误事等行为的问责;要严纪律治“散”,严格落实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廉政纪律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等,规范干部行为;要强竞争治“软”,引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等,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要把开展治庸问责活动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依法行政深化年”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通过这次活动,促使国税干部职工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解决问题、服务发展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国税办公室工作总结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精心培育社会主义国税核心价值理念,建设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国税先进文化。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激励、凝聚和辐射功能,全面提升国税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我局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规划目标

通过开展各种有声有色的文化创建活动,引导国税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国税核心价值理念,增强政治、道德、文化素养,提高工作积极性,努力形成精诚团结、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税收与价值、国税与社会、征税与纳税的文化共建和良性互动,建设和谐国税,创造一流业绩,树立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规划内容

我局文化建设主要包括环境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和谐文化、服务文化等几方面,在文化建设中,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建、组织生活制度,加强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的国税核心价值观,树立国税的权威和公信力,有效发挥税收的聚财职能,为国家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促进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加强环境文化建设,营造国税干部职工温馨家园

在文化建设中,要加强环境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国税干部职工温馨家园。通过创建一个优美舒适的国税文化环境,使国税干部职工心情愉快、精力旺盛,接受环境文化熏陶,提高国税干部职工文化素养。

一是建好文化展览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健身房、多功能活动室、荣誉室、警示教育展览室等各种文化设施,为国税干部职工接受文化熏陶创造条件,提高国税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与人文修养。

二是根据国税工作的特色,在办公室、走廊、餐厅、家属院内有针对性地悬挂名人名言、人生感悟等名言警句,做到文化上墙,形成独具特色的浓厚国税文化,使国税干部职工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文化的渲染。

三是保持办公室环境的整洁有序,要求每个国税干部职工做到“三禁止”:禁止仪容不整,举止粗俗,乱讲粗话;禁止随便丢弃废纸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禁止税务文书及办公、办案物品乱摆乱放等;使国税干部职工自觉养成整洁有序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树立“公正、廉洁、高效”国税理念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国税核心价值理念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国税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确保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是加强政治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各类“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国税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激发国税干部职工投身国税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加强税务能力建设,始终支持国税干部职工参加高层级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评比、业务评查活动,以此提高国税干部职工的税务能力,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三)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推动国税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加强包括使命、核心理念、税务理念、学习理念、工作理念、管理理念、创新理念、服务理念、作风理念、发展理念等一整套的机关文化建设,确立“公正、廉洁、高效”服务品牌,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国税文化。

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从严治局,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教育国税干部职工廉洁勤政,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工作,干干净净办事,树立公正廉洁高效国税权威。

三是加强先进典型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用先进典型精神引领国税文化建设,形成激励机制。通过评选学习模范、服务明星、办税能手等先进典型,培养国税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建设人民满意国税

一是加强税务理念建设,建设和谐国税文化。通过服务纳税人,创建融洽征纳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增强国税干部职工的和谐意识,把和谐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全过程,作为追求和实现的主要目标。

二是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建立电子阅览室、网上图书室,开辟国税网络论坛等,运用国税内网和门户网站拓展国税文化发展空间,为广大国税干部职工提供广泛涉猎、吸取新知识的平台,加强国税干部职工相互交流,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增强国税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是加强和谐文体建设,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培养国税干部职工传统美德和爱国情操;组织国税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希望工程、送温暖、扶贫帮困等活动,增强国税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意识;举办运动会或文艺晚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国税干部职工的集体主义和团结友爱精神。

(五)加强服务文化建设,提高国税服务水平

一是建设温暖工程。加强办税服务厅硬件建设,设置纳税人休息区、办税桌椅、服务投诉箱、笔墨纸张等,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建设客户纳税人活动中心,实施税收咨询、税收政策、纳税热线等,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是实施窗口工程。认真落实执法服务承诺制,急纳税人之所急,为纳税人分忧解难,做到零距离、零差错、零投拆。实施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实施“延时、限时、随时”三时服务和自助服务,以及“一窗式”、“一站式”、“一网式”服务,切实提高办税效率。开展“十佳”纳税服务标兵评选,规范纳税服务行为。

三是抓好税企共建工程。开展纳税人评国税等活动,不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和义务监察员座谈会,组织开展多样化的税企交流形式,融洽征纳关系,共建温暖、和谐国税。

四、规划实施

(一)2012年为构建完善年

要按照国税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往文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局实际的整体发展规划,对环境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和谐文化、服务文化等进行进一步整合和完善,搭建本局文化建设总体框架,指导系统内文化建设全面铺开。下半年组织一次的全体国税干部职工的国税文化理念考试,积极开展征文、演讲比赛和国税文化建设大讨论。要根据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强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2013年为创新发展年

全力打造本局文化建设品牌,不断根植国税文化理念,创新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平台,进一步提升层次,促进发展。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契机,提升国税机关的创新力。把学习型组织创建纳入长效管理,实施持续改进。通过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国税干部职工学习的动力;通过推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先进学习方法,提高国税干部职工学习的能力;通过大力培育各种兴趣小组、攻关小组、课题研究小组等学习团队,提高国税干部职工学习的效果;将国税干部职工的学习行为转化为组织的创造,增强组织创先争优,持续发展的综合实力;积极探索建立人才实践基地,促进团队学习交流,加快个人学习力向组织创新力的转化。以创新国税文化建设载体和内涵为主要内容,积极搭建和完善文化建设的平台和载体,建设好各项文化阵地,生产出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使国税文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三)2014年为总结提高年

进一步做好文化建设的渗透、结合、总结、提升工作,加强交流,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推介国税文化品牌,树立国税形象。以文化建设为载体,扩大国税文化的影响力。认真组织参加群众性纪念活动,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国际劳动节、建党节、建军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有计划地组织各项纪念活动,进一步提高国税干部职工的爱国主义情操;积极开展“走门串户、联系群众”活动,做到了解民情、倾听民声、体察民意、排解民难、畅通民意,增强国税创建活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性;认真组织实施与社区、农村结对共建、与贫困村、贫困户、贫困学生的结对帮扶,增强国税创建活动的共创性;大力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文明服务标兵”、“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巾帼建业英雄岗”等活动,增强文明创建活动的群众性;通过在社区举办税法宣传文艺演出、在学校培养小小税法宣传员、举办国税创建成果展览、举办“阳光国税”文化主题周、专场文艺晚会等,提高国税创建活动的影响性,使国税文化建设成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文化建设,领导是关键。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开展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加强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与税务工作、党建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确保文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

(二)制定计划,落实措施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文化建设规划方案的要求,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位。为确保文化建设工作成效,局党组将采取检查抽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监督考核,确保文化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落到实处。

(三)丰富活动,营造氛围

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化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全体国税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增强搞好文化建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搞好文化建设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国税办公室工作总结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选拔任用适合岗位需要的科股级干部。

二、组织领导

__市国家税务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人事科、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面试组和考察组。

(一)办公室。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设在人事科,由人事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监督组:负责对竞争上岗全过程实施监督。监督组组长由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监察室、机关党办各1人、群众代表2-3人等组成。

(三)面试组:负责竞争上岗面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组7名考官。面试组成员由市局党组确定。

(四)考察组:负责竞争上岗民主测评和考察工作。成立若干考察组,每组4-6人,由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市、区)国税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竞争上岗的职数

根据各单位(部门)职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争上岗共有职数68个。市局机关科室(中心)、直属机构正科级职位4个、副科级职位7个;各县(市、区)局副科级职位19个,正股级职位23个、副股级职位15个。

四、后备干部的职数

科股级后备干部,是在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各级层次的职位后,再从参加本次竞争的各级层次人员中产生,其职数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系统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现有库内人员和本次竞争上岗实际情况确定。

五、资格条件

(一)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以下简称竞岗人员)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正科级:

(1)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8岁以下(对业绩特别优秀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50岁以下);

(4)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20__年一20__年,下同)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1月31日。

2、副科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股级正职领导职务或单位指定股长(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县(市、区)局任副主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或市局机关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8岁以下;

(5)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县(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税务分局分局长可自愿报名参加此次竞争上岗。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1月31日。

3、基层税务分局分局长(副科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股级正职领导职务或单位指定股长(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县(市、区)局任副主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或市局机关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8岁以下;

(5)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累计达两

文秘站: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1月31日。

4、正股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副股长职务或单位指定副股长负责工作的;或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文化以上;

(4)年龄48岁以下;

(5)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1月31日。

5、副股级:

(1)参加税务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文化以上;

(3)任科员职务以上。

(4)年龄48岁以下;

(5)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1月31日。

(二)后备干部与非后备干部,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争上岗。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1.受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期限内不得晋升职务的人员;

2.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

六、方法程序

(一)公布实施方案

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市局党组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同时公布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科股级干部职位和职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竞争上岗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20__年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民主测评(占总成绩28%,即28分)

民主测评由年度考核等次折算计分、获奖折算计分以及现实测评三部分组成。

1.年度考核等次折算计分(占0.6分)

具体计分方法为,以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依据,一次“优秀”等次计0.2分。

2.获奖折算计分(占0.6分)

具体计分方法为,荣获厅局级(含)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记个人三等功的人员以上,一次性计0.6分。

厅局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主要指__市优秀共产党员、__市先进工作者、全区国税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区三八红旗手、全区“巾帼建功”标兵等。尚未列举的厅局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称号,经个人申报,由领导小组审定。

3.现实测评(占26.8分)

在竞岗人员所在单位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由市局派出工作组负责组织并汇总计分。参加测评的人员无记名填写《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1)竞岗人员是市局机关科室、中心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车购税分局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2)竞岗人员是市局稽查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稽查局全体干部职工、车购税分局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3)竞岗人员是市局车购税分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4)竞岗人员是县(市、区)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基层税务分局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各股室、中心、稽查局以及所属基层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5)竞岗人员是县(市)局基层税务分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基层税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各股室、中心、稽查局以及所属基层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五)笔试(占总成绩25%,即25分)

笔试主要测试竞岗人员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应知应会的公共理论知识、税收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笔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绩书面通知竞岗人员。

(六)面试(占总成绩25%,即25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竞岗人员的民主测评和笔试成绩相加后计算其综合得分,根据竞争职位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报领导小组审议,按竞争职位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名单(得分出现并列,分数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4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岗人员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的结构化面试。同一竞争职位,由同一面试小组评审,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小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考生最终面试得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面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绩书面通知竞岗人员。

(七)组织考察(占总成绩12%,即12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竞岗人员的民主测评、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后计算其综合得分,根据竞争职位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报领导小组审议,按竞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如得分出现并列,分数相同者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考察。个别谈话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

(1)竞岗人员是市局机关科室、中心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所在科室、中心全体干部。其中,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2)竞岗人员是稽查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所在科室全体干部。其中,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3)竞岗人员是车购税分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负责人,车购税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其中,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4)竞岗人员是县(市、区)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县(市、区)局机关股室、中心、稽查局、基层税务分局负责人,所在股室、中心、稽查局、基层税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其中,县(市、区)局班子成员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考察组不再向考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但要将考察情况向考察对象本人反馈。

(八)党组票决(占总成绩10%,即10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争职位分别将考察对象民主测评、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各项成绩的合计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经领导小组监督组审核后,向市局党组汇报,科级职位及直属机构股级职位由市局党组讨论后进行票决,县(市、区)局股级职位由县(市、区)局党组讨论后进行票决。市局党组、县(市、区)局党组根据票决后的总成绩确定拟任职人选。拟任人选在党组票决环节同意票数必须达到实到会党组成员人数50%(含)以上,否则该职位暂时空缺。

以上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党组票决等各计分环节的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2位。

(九)公示

对市局党组、县(市、区)局党组决定的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

科级干部按规定报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县(市、区)局股级干部按规定报送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

六、纪律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竞争上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要慎重选择确定竞争上岗工作人员,抽调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纪律性强、作风过硬且不参加竞争上岗的同志参与具体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竞争上岗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落实好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特别要切实做好命题、考试、考察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严肃查处竞争上岗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

要坚决整治拉票等不正之风。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自己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均属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止。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市局党组将予以严肃处理。在考察前发现并查实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已提拔使用的,要坚决撤下来。同时,要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作为今后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先免去现职或者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做出调整、降职等进一步的组织处理。

国税办公室工作总结篇4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文公布成立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抽调人员组建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并落实办公场所。

3、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个过程尤其是动员部署阶段的相关工作。

4、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宣传报道计划、安排局内部网络开设专栏和专题报道。

5、制发《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6、制发《市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

7、召开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

8、发文明确必学内容,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搞好学习。

9、以一定的方式公布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义、需要解决的问题、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以及接受监督的事宜。由局办公室、局效能办负责。

10、举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培训会。由局效能办负责。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6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查找效能方面问题、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研究第二阶段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2、发文明确查摆问题的要求,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3、以效能办名义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开展“投资者评机关”、“服务对象评机关”、“机关评机关”活动,听取各方面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单位。由局效能办负责。

4、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督查,了解各单位、各部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的情况,列出机关效能建设要解决的问题。由局效能办、监察室、办公室、局效能建设督导组负责。

5、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由监察室负责。

6、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

7、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由局人事科负责。

8、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效能建设“几项禁令”》。由纪委、监察室负责。

9、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由监察室负责。

10、设立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投诉查处和督察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9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抓住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二阶段工作,研究第三阶段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2、发文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3、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政务公开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4、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纳税服务大厅”管理的意见》。由局办公室、市区分局、局监察室负责。

5、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由办公室负责。

6、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等优化机关服务措施的意见》。由局效能办、办公室负责。

7、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8、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9、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专项清理整顿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意见》。由局监察室负责。

10、对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检查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督查和检查情况汇报。由局效能办、局效能建设督导组负责。

11、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公布效能建设整改方案或提高效能的制度和措施。由局效能办负责。

12、开展《行政许可法》专项检查。

13、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由局人事科、监察室、效能办、办公室负责。

14、组织效能建设好典型专访,大力宣传效能建设的成效。由办公室、效能办负责。

第四阶段:考评考核(10月—12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机关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三阶段工作,研究第四阶段工作。

2、制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由局效能办负责。

3、对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由局效能办负责。

4、对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由局人事科、效能办负责。

国税办公室工作总结篇5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试点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我区实现“营改增”行业全面覆盖,确保新旧税制顺利转换,并于2016年6月1日顺利开展申报征收工作。

三、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区“营改增”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督导“营改增”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吴坤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时序

(一)4月1日至4月20日完成数据清分、调查核实和管户交接工作;

(二)4月1日至4月28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培训和内部干部培训工作;

(三)4月8日至4月15日完成“营改增”相关宣传工作;

(四)4月8日至4月28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系统发行工作;

(五)5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申报前软硬件环境的搭建,纳税人申报软件的辅导工作;

(六)7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营改增”效应分析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按照国家“营改增”政策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分析工作形势,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密切沟通市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和上报我区试点行业动态,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负责制定“营改增”工作的宣传报道方案,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统一对外信息。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涉及“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舆情进行动态监测,制定舆情应对方案,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工商联、各行业协会等对推行过程中接到的问题反映后,及时取得与问题反映方的对接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统筹协调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支持,配合好营改增工作。积极与网络运营商和供电部门加强联系,确保网络畅通和电力保障。统筹协调,加强与税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系统内部的沟通,协调各方做好试点准备工作,为改革营造有利环境,为税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负责“营改增”前后税收效应分析,测算“营改增”对区财政收入的影响。

(二)区国税局:充分发挥“营改增”主战场的作用,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宣传辅导、管户接收、调查核实、发票发售、后续管理等重点工作,要建立反馈机制,尤其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要统筹好信息化硬件设备资源,调整、优化软件系统,做好各信息系统的联调联试,为改革做好充分的技术支持保障。要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大厅,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涉税咨询、辅导和帮助,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环境和条件。

(三)区地税局:体现大局意识,梳理纳税人档案,清理造册,移交数据要完整、准确,确保纳税人交接不留死角,信息资料不再返工。同时要继续做好税制转换日之前的营业税征收工作,确保纳税人数据迁移与正收工作两不误。要积极配合国税局做好调查核实、宣传培训及过渡期间的相关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营改增”期间突发事件治安处置,打击利用“营改增”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对纳税企业、商户的摸底,以及协助国、地税申报纳税大厅秩序维护,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社会稳定。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三证合一”工作,做到信息互通,配合做好“营改增”过渡期间的宣传工作,形成合力,挖掘潜在税源。

(六)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营改增”相关行业纳税人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七)区发改局:配合税务部门做好“营改增”宣传服务及其他有关工作。

(八)区投促局:对已引入的企业所签订的各类协议进行梳理,对涉及“营改增”后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会同区财政局进行政策调整。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