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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外劳动实践(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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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外劳动实践篇1

就长沙市一案件加以评析

(一)案例一

2009年9月3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潘同学针对劳动合同中产生的纠纷而诉讼长沙歪好地产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歪好广告)的案件,该案件中,原告潘同学为湖南大学法律系2007级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据原告所述:其从2009年3月9日开始就职于歪好公司,职位为文案指导,双方约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即到2009年4月8日试用期结束,试用期结束后,被告歪好广告提出解除签订的合同。原告提出被告的接触行为侵犯了自身的权益,因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相关的诉讼请求(之前已有论述,在此不再赘述)。被告则认为,原告为在校的学生,其工作性质为勤工俭学,在1995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号文件)中有一条:“在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勤工俭学的,不应视作就业,与其所在单位没有实质的劳动关系,双方也不用签订合同。”据此,被告指出原告的身份并不符合劳动者的条件,另外,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诉求不符合实际的情况

法院针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审理并查明以下事实:原告与被告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并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结束时,双方针对劳动报酬的问题没有一致的意见达成,并且在多次协商后也没有结果。在2009年4月10日,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关系,2009年4月28日被告也给原告支付了其在公司期间(3月及4月1-10日)的工资,总共2649元。接着,原告在2009年7月向天心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请求,提出被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并要求被告支付给他双倍的工资,另外还应帮他补交600元的社保和加班应付的工资。天心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8月24日作出了相应的仲裁裁决书――(2009)天劳仲字第108号裁决书,认为原告属于全日制的在校生,其工作的性质为勤工俭学,因此和劳动单位产生争议并不能归为劳动争议,故此案不在劳动仲裁案件的受理范围内,因此驳回原告作出的仲裁请求。2009年9月3日,原告不服之前的裁决,便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根据相关程序对案件开展审理工作。原告潘同学和被告歪好广告分别派请了各自的委托人参与开庭诉讼,法院在法庭中主要负责调解工作,但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调解工作也没能达成双方的统一意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判决:驳回原告潘同学提起的诉讼请求;本案的受理费应为10元,法院减半收取5元,费用由原告潘同学承担。如果不服从此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由案例引出的法律问题

从案例可以看出,长沙市天沙区人民法院根据劳动部(1995)309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否认了潘同学具备的劳动法主体资格,即将潘同学排除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之外,进而驳回了潘同学的诉讼请求。但是,从实践来看,该判决是不公正的,在校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相对于雇用企业来讲,本来就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还将在校生排除在《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之外,必定会使在外兼职的在校生的合法权益和自身利益失去法律的有力保障。而产生这一司法实践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对劳动法主体资格的问题还缺乏一个具体明确的规定。

笔者认为,对于劳动者是否具有劳动法主体资格这一问题,其关键在于判断该劳动者是否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从该条文可以看出,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包括以下三种:1、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2、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形成的劳动关系;3、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排除在外了。

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将在外兼职的在校生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排除在调整范围之外。但是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第12条规定,即“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该意见将在校生在外兼职与企业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排除在了《劳动法》等部门法的调整范围之外了。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实践情况来看,该《意见》已经不能当下我国的时代背景了,从法学的角度来分析该《意见》当废除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个论点加以支持:

首先,该文件缺乏时效性,该文件的出台是在大学生毕业包分配的大时代背景下,当时的社会劳动关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直接予以调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直接由政府出面加以保护,因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在校生在外兼职与企业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排除在了《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之外。

其次,该文件的政策精神与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精神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的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之所以专门立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因在于相对于雇佣企业一方而言,劳动者由于个人力量有限,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在这样的条件背景下,我国专门制定《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部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相较于普通劳动者,在校生由于缺乏社会实践经验,反而更容易受到雇佣企业的剥削。但是,目前我国还缺乏针对在校生在外兼职等专门事项立法的条件,因而,将在校生在外兼职与企业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既可以达到保护在外兼职的在校生的合法权益又可以节省本就稀缺的司法资源。

就北京市一案例予以评析

(一)案例二

小刘于2009年7月毕业于北京农学院。2008年12月的时候,北京恒紫金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在北京农学院展开校园招聘。小刘通过了这次招聘,在2009年1月8日正式被这家公司所录用,其职位为投资顾问,负责改公司所处行业相关市场的开发工作,从而吸引客户投入资金。小刘与该公司约定了一个月的工作试用期,使用期间的底薪为800元,另有提成做额外计算。试用期结束即工作第二个月,小刘即可转正,转正后底薪变为1500元。

恒紫金公司于2009年2月10日支付539元的工资给小刘,并发放了工资条。2009年3月11日,因为恒紫金公司一直拖欠其剩下未发的工资,小刘便辞去了工作。至今为止,恒紫金公司还没有支付给小刘拖欠的工资,因此,小刘便向北京市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仲裁的申请。北京市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出,小刘还属于在校生,因为他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即认定为没有完成学业,无相关学历证明,所以被告恒紫金公司却指出,小刘还没有毕业,其到公司工作的性质不属于就业,应属于实习。所以该公司有权拒绝其请求。

经过合法的审理程序,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指出,本案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是可以确立的,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用人单位给出的工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认为恒紫金公司的说法并不成立,没有法律效力,故不予以支持。而小刘所提出的恒紫金公司应向其支付剩余工资的请求,具备正当和充分的理由,法院予以受理。最终,,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北京恒紫金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小刘支付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3月11日所拖欠的1847元工资。

(二)案情分析

本案是北京市第一例判决承认在校生的劳动法主体地位。本案并没有直接予以适用前文所提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十二条的规定,直接对在校生的劳动法主体资格予以否定。而是在就小刘未隐瞒自己仍是在校大学生身份,不存在合同欺诈的基础上判决该劳动合同关系成立。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以法律、法规、自治条例为依据,并可以参照规章。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是由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很显然,其属于规章,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的时候只有参照规章的义务,而没有必须要按照规章的内容予以判决的义务。进而,笔者认为该判决的法律适用正确,事实清楚,是应予支持的正确的判决,也为今后就在校生在外兼职与企业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的保护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建议。

立法改革

在校生劳动法主体资格的司法实践问题的出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的立法不健全,导致在司法实务中,对在校生劳动法主体资格的认定存在不同的认识,因而引发了上述两起类似的案件却得到不一样的判决结果。所以,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就劳动关系的立法还是1995年的《劳动法》以及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等部门法,由于法律的滞后性,法律不能及时就当下社会问题做出反应,但是重新立法的司法成本有太大,因而有必要出台法律解释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必要出台司法解释,以明确劳动法主体资格的问题,以及解决在校生是否属于劳动法主体资格的司法实践,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将在校生当代在校生由于涉世未深,相较于普通的劳动者而言更是处于弱势地位,立法者将在校生与企业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调整范围,并无不妥之处。相反,还能给在校生的合法权益提供一个坚强的法律后盾

(2)废除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第12条规定,正如前文所提,该《意见》已经不适应我国当下的社会环境,缺乏时效性,且与《劳动法》等部门法的立法精神相悖。而且,就目前我国司法实践来看,许多企业甚至故意歪曲该《意见》的意思,以此否认企业自身与在校生之间的劳动关系,侵犯在校生的合法权益。因而,废除该《意见》势在必行。

(3)对劳动法主体资格予以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我国当下在校生在外兼职的情况,主要是发生在高校内,高校的时间自由,课余时间自由,在外兼职不仅可以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同时还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将前文所提的案例二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推广,并就此问题出台司法解释。

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校生劳动法主体资格的认定问题,实质上是就在校生是否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法律问题。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就在校生的劳动法主体资格问题还存在争议。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以法律、法规、自治条例为依据,并可以参照规章。换言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并没有强制性遵循规章的义务,且该《意见》已经缺乏时效性,已经不适应我国国情。

大学生校外劳动实践篇2

1.劳技教育有利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审美素质和生活技能素质的全面培养

在劳技教育中,学生运用眼、耳、口、手、脑等多种感官,在实践活动中动手又动脑,既锻炼了实际操作能力,又培养了学生的创造能力,使学生了解社会的需要,激发了学习兴趣,增强了参与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学生通过劳技教育,培养了吃苦耐劳的意志,培养了关心集体、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品格。因此,劳技教育对培养学生具有热爱劳动人民、勤俭节约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思想品德起着重大作用。

2.劳技教育有利于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

一个时期以来,单一的升学目标的追求影响和限制了劳动教育的发展,把师生的思想禁锢在唯一的一种教育形式上,劳技教育让学生了解各行各业在社会实际中的特点和作用,对家乡经济发展有所感悟。社会生活是一个广阔的课堂,利用劳技课可以安排一些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走出课堂和学校,了解和接触社会。他们在教师的引导下,自觉地把今天的学习和将来的学习结合起来,把社会的发展与自己能力和特长的培养结合起来。这种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实践能够转化为学生内在的需求,学生的教育观念和思想观念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内化为“我要学”,学生在亲身体验中激发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3.劳技教育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劳动是使人类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劳技教育则使学生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技能。劳技教育实质上是开发人的潜能。在当前,开放性、合作性、竞争性成为世界潮流,所以我们培养的学生必须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和团队合作能力。劳技教育可以使学生通过实践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知识与技能,掌握生活的基本技能,同时培养合作能力。学生不但可以使所学知识更加理想,还可以培养学生运用书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4.劳技教育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

素质教育要求从人的差异出发,通过教育过程,使每个人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发展和完善。劳技教育深受学生喜欢,其重要原因是它改变了教师“一言堂”,把自交给了学生。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课堂的主人,释放了人的自由。学生们在劳技课上主动参加教学活动,这就可以适应他们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使他们的个性特长得到最佳发挥。学生感到劳技课学习轻松愉快,通过自己的努力学生们都能获得很大的收获。这样有助于培养学生自信心、自尊心,有利于独立人格的形成。

二、初中劳技教育的途径

1.建立有实际意义劳技教育目标体系

(1)认识劳动的意义。通过初中三年的劳技教育,培养学生遵守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保证劳动质量、端正劳动态度,形成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珍惜劳动成果的品质。(2)学会生活自理。教育学生学会正确使用和维修最常用的基本劳动工具,教会学生学会日常生活、生产劳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3)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树立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和职业意识,形成勤劳、坚强、认真负责,服务社会的品质,具有初步适应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2.建立动手动脑结合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劳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必须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起来,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劳动实践基地。学校可与多家企业联系,建立学生实践基地。还可配备一定的劳动工具和物资,为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提供保障,将课堂知识与动手实践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基地教育可以改变单一的课堂教学、书本模式,使学生多角度、多层次地接受自然科学知识和人文科学知识。

3.建立有形有效的劳技教育课程体系

经过多年的实施,我校已把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列入学校办学方针,这从制度上保证了劳技课教学应有的位置。根据学校发展的具体情况,将劳技课分为选修课和活动课两大块,使劳技课教学做到三结合,即课内课外相结合、校内校外相结合、理论实践相结合。选修课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是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学习的。选修课根据学生特点开设,九年级一般为职业规划和创新课,八年级一般为家政课和简易维修,七年级一般为小制作、小设计、小发明。活动课通过学生动手实践、参观考察加工车间、实践基地等形式,组织学生课外兴趣小组调查研究等开展活动,促进了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劳动技能的充分生动活泼的发展。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可以采用学分制、星级制的办法,每学期进行考评并纳入素质报告单和学生成长档案中。

大学生校外劳动实践篇3

关键词劳动与社会保障课程体系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ki.kjdkx.2015.07.024

ReformoftheLaborandSocialSecurityCourseSystem

LIUBing

(Hu'nanAgriculturalUniversity,Changsha,Hu'nan410128)

AbstractLaborandsocialsecuritysystemisanemergingspecialtyinvolvingmultipleaspectsofmanagement,economicandotherprofessionaldisciplines.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thestatusoflaborandsocialsecurityworkinChina'seconomyandsocietyhavebeenimproved.Inordertoadapttothehealthydevelopmentoflaborandsocialsecurity,whilemeetingthesocialneedsofthetheoryandpracticeofourcountryin1998intheuniversityopeneditslaborandsocialsecurityprofessional.Inthispaper,thepresentsituationinouruniversitiesspecialtyconstructionlaborandsocialsecuritywereanalyzed,andinnovativewaystoreformcurriculumsystemwerediscussed.

Keywordslaborandsocialsecurity;coursesystem;reform

1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现状

1.1人才培养目标

我国高校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上的培养目标通常是为了适应我国的市场发展以及企业对人才的需要。主要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社会学素养以及经济、计算机和外语能力等。①此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需要对我国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法律等具有一定的掌握,掌握牢靠的管理技术,对相关的事务要具有处理的能力,以此来适应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在高校四年的学习中,学校希望在学生毕业后能够步入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或者其他的公共管理部门等,或者从事相关的教育、研究工作。

1.2课程设置

为了达到人才培养目标,高校在课程设置上主要由理论课和实践课组成,此外还包括了一些课外活动和竞赛等相关活动。在理论课程中主要包括了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以及选修课程。②通常公共课程都是由学校统一进行安排,根据培养学生的素养和文化知识来进行课程设定,主要包括大学语文、英语、高数、计算机等。在专业课程的设施上主要为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学科,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等。在专业主干课程中主要是社会保障学、社会保险以及社会保障经济学等。在高校的实践课程设置中主要包括相关的技能学习和就业指导等。此外,学校还会开设一些社会模拟业务实习课程和管理实习课程等。

2高校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2.1缺少独立的学科特点

从我国各大高校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时,在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上就一直在不断调整,但始终没有形成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专业的特点。正是这样导致在课程设置中没有可靠的依据,课程随意性比较大,常常是借鉴相关专业的课程体系来进行课程设置,或者学校觉得哪些课程对学生发展比较有利就开展哪些课程,这样的情况常常造成每一届学生所学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变化,教师很难快速适应课程的变化。长久以来缺少系统性和特色性的课程设置,导致学生即使在学校学习了四年,当走向社会时仍然很难形成完整的知识链,无法适应岗位需要。③

2.2基础课与其他课程之间的矛盾

为了达到人才培养的目标,我国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上通常是统一进行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基础课设置,然后再由自己的院系来进行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设置。这样的课程设置有利于保证基础课的教学,但院系部没有过多的主动权,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来进行课程设置。为了保证课程的多样性,使学生能接触到更多的知识,在进行课程设置上总是设置比较多的专业主干课和选修课,但由于时间限制,课程实践只能通过对课程的压缩才能实现。

2.3课程设置理论性太强

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应更加重视实践性,但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高校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上比较重视理论教学。④虽然一些院校一直在强调实践的重要性,但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实践性教学的开展情况并不乐观。即使开展了实践教学环节,但在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也不够成熟,形式化严重,无法真正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此外,在理论课教学中概念、原则性的内容比较多,可操作的理论比较少,理论教学可以说与实际有一定的差距,没能体现出与世界形势接轨,学生毕业后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2.4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差

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中更多地应重视学生的能力培养,满足市场的需要,使学生在毕业后能够很快适应工作岗位。⑤但当前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毕业生所面临的就业情况并不乐观,理论教学的形式使得学生常常面临较重的课业负担,能够自主支配的时间较少,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难以得到锻炼。在专业课中,教师主要以书本上的内容来进行教学,并以学生的理论掌握情况来对学生进行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被忽视,创新能力得不到锻炼,导致学生在毕业后出现难以适应社会,与人沟通困难等情况。

3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改革途径

3.1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

社会需要和就业需要是推动教育不断前进的动力,同时也是生存的必要条件。我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起步较晚,缺乏相应的经验作为参考,专业建设也是根据相关专业来逐步开展的,因此缺少课程特色。在我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发展了十几年的学科基础上,怎样彻底改变现有状态,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当前的重点。我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障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渠道上大概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在毕业后进入相关的教育或者科研机构,他们一般都会选择再深造。第二类是进入政府部门成为公务员,进行一些相关的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第三类是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共组,从事宽口径劳动人事工作。一般来说从事前两类工作的毕业生不多。⑥也就是说高校在专业课程的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到现在的就业趋势和情况。

3.2更新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的更新关系到专业学科的未来发展,首先在指导思想上应重视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理论修养,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成为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在大学教育中,应不断强化通识教育,建立起科学的课程体系,将理论教学与实践结合在一起,帮助学生在理论知识强化的同时使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能有所提升。在培养专业人才的思想上,应具有培养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以及社会保障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使毕业生能够进入多种相关的部门进行工作。此外,通过四年的大学教育应让学生具备良好的社会保障文化素养,掌握牢靠的专业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对本学科和相关学科都能有全面的了解,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3.3赋予专业课更多的自

为了保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能够培养出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专业特色,应在培养过程中除了重视基础知识的教育,同时也应该重视也专业知识和特色课程的教育。在课程设施上应适当减少对专业课程的束缚,以专业课作为教育的中心,然后根据专业课来安排其他的基础课和选修课。⑦专业课是本专业存在的基础条件,同时也是在培养人才过程中最中意的一部分,在所有的课程中占有主导地位,因此一定要按照专业发展的方向来制定专业课程,促使学生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本专业内涵,并在日后的工作中较快地适应岗位。

3.4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近十几年来才发展起来的新兴专业,专业课的教师一般都是由其他相关学科转过来的,他们在理论教育和实践能力上都有着一定的差距。我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由新专业、新教师来构成的,使得专业教育的效果迟迟得不到提升。要想改变专业教学的现状,应建立起一支专业的师资队伍,一方面要不断加强教师对劳动与社会保障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力度,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同时引进相关社会保障专业的专业人员到学校进行教学。安排学校现有的教师定期参加相关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工作,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在教学中采取实践的方式来进行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此外应不断吸收外来的优秀教师加入到教师团队中,组建成一支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教师团队,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5强化实践课程

要想培养出理论与实践能力并重的专业型人才,在课程设置中一定要强化实践环节,让学生掌握足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保障的基本技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保障领域。⑧对此,高校可以建立起相应的模拟实验室,让学生在实验室中模拟社会保障的业务操作,让学生了解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结构以及运行的模式,保证每个学生都能亲手进行操作,以便于在工作中适应得更快。也可以建立起相应的实践基地,与校外的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积极的合作,让学生到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单位进行实习,在真实的工作中得到更多的经验,为正式工作打下基础。

4结语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尚短,仍然需要学校和相关的教育部门等进行努力。当前我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课程体系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但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和手段,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很快就能起到较好的效果,保证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满足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以及专业岗位的需要。

基金来源:湖南农业大学校级教改项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研究》,课题编号A201301

注释

①谭晓辉.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思考[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4(3):66-69.

②夏敬.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课程体系建设的思考――基于财经类院校及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视角[J].考试周刊,2013.1(9):45-48.

③邵文娟,马u,刘媛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J].中国市场,2014.2(6):110-113.

④朱梅.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如何提升就业能力[J].职业时空,2011.2(4):30-36.

⑤朱志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定位思考――以河南城建学院为例[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10(12):85-88.

⑥滕新才,杜毅.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探讨[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3.4(1):106-108.

大学生校外劳动实践篇4

【关键词】劳动基地;综合实践活动;开发;利用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旨在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具体劳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谐发展奠定基础。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创建与劳动基地建设,把实践课与对小学生进行价值观教育、养成教育整合起来,体会农民的艰辛,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激励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为此学校立足于劳动基地,整合资源,积极挖掘劳动基地的教育资源。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

为了保证学生主题探索有内容,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必须开发“劳动基地”资源,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实践空间。我们设置了农作物种植区、花卉栽培区、果树栽种区三类实践区域。

1.开辟农作物种植区

“亲近并探究自然,热爱自然,初步形成自觉保护周围自然环境的意识和能力”是《综合实践课程指导纲要》提出的课程目标之一。为了给学生亲近自然、探究自然提供广阔舞台,学校开辟了红领巾蔬菜园。这块实践区主要让学生通过动手实践,进行主题式探究活动,了解农作物生长的一般规律,对他们进行环境教育,培养劳动精神和科学精神,发展学生对自然的热爱情怀。在红领巾蔬菜园里,依托学校有种植经验的老师和当地果农的指导下,种植了黄瓜、小西红柿、茄子、向日葵、丝瓜、青椒等,由三年级以上各班包干,班主任老师做导师,带领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管理。学生亲历植物从播种、发芽、生长到开花、结果的全过程,从中体验到了劳动以及与自然和生活接触的充实感,体会到了探究与知识成长的快乐。与学生一起成长的还有教师,为更好指导和管理学生的实践活动过程,或请教田间老农,或请教诸多经验的同事,或参阅资料,从中也感受到了别样的学习体验。

2.开辟花卉栽培区

花卉栽培区设在红领巾劳动实践实验室里。花卉栽培区常见花卉有矮牵牛、含羞草、彩叶草、一串红、孔雀草等。这些花卉大多是学生在红领巾劳动实践实验室里用种子培植出来的。红领巾劳动实践实验室,从劳动技术方式(如花卉的水培和利用无土栽培技术育种)、劳动设备(如自动浇水系统)等方面加以改进,增加了劳动基地的科技含金量。部分班级和老师利用了无土栽培中比较具有观赏性的水培技术培养观赏植物。这样,学生始终对红领巾劳动实践实验室满腔热情,还不忘写下观察日记。

3.开辟果树栽培区

果树栽培区有红领巾柿子园、红领巾桃李园、红领巾百果园组成,里面有桃树、李树、梨树、橘子树、柿子树、枣树等多种树种,树种是学校从附近的温萧花圃中引进的。通过《我给校园植物做名片》的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对这些果树有了大概的了解。在实践中,孩子们的天性得到释放,交往能力得到加强,涌现了一批“小小园艺师”,给校园的果树挂上了名片,那一张张植物名片不正是学生能力的展现吗?

结合劳动基地资源,大队部还开展了“劳动基地解说员评比”等活动。在乐清市综合实践活动现场会暨劳动基地观摩会上,劳动基地解说员们生动的介绍,深受与会代表们的一致好评,乐清日报还以《让学生在劳动中成长》为题报道了我校劳动基地生机盎然景象的新闻,使劳动基地资源释放出更大的教育意义和能量。

二、劳动基地整合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利用

劳动基地丰富多彩的活动资源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供了“情境性”资源,指导教师围绕活动主题,灵活地利用劳动基地开展主题探索活动,使学生在这个开放的生态领地,发展实践能力。

1.利用劳动基地资源,生成实践主题

每个孩子都是一个探索者、发现者。在劳动基地“情境”里,开放的空间催生着各种问题的诞生,例如“这是什么蔬菜?”、“这种蔬菜有什么特点?”、“这是什么花?”等。学生反映,这么多的植物,要是有它们自己的“名片”就好了,只要一看名片,就知道植物的品种和特点,于是就生成了《我给校园植物做名片》的综合实践活动。活动中通过实地参观学校,联系学校附近的温萧花圃,请园艺师傅介绍,上网查找资料、观察、采访调查、制作校园植物名片、给校园植物名片挂牌等一系列活动,让学生亲近校园植物,学到更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2.利用劳动基地资源,开展活动研究

有空地的学校建个规模不等的学生劳动基地自是不难,难就难在教师课程意识的真正觉醒、基地资源的充分利用、依托基地资源开展实践研究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基地的综合育人效应的挖掘。综合实践活动的开放实践性都决定着不能把学生规限在教室里,而是需要把活动延伸到农田里、沟渠边和大棚内,另外,活动时间可以在课堂40分钟内,也可以在大课间、晨会课、午间和放学时进行。于是科学老师带领学校科学社团学生在红领巾劳动实践实验室里搞着一个个实验,有一阵子,花卉无土栽培成了他们研究的主题,引导学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这一手段,通过上网浏览初步掌握无土栽培技术的概念,认识其优点,了解无土栽培的各种的方法。指导学生进行无土栽培风信子,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3.利用劳动基地资源,展示成果活动

劳动基地资源丰富多样,一年四季果蔬飘香。学生们精心培植的小番茄、玩具南瓜、茄子、黄瓜等,都成学生的最爱。如何展示这些果实呢?美术老师别出心裁,结合劳动基地的蔬菜果实,设计了一堂《蔬果造型》成果展示活动课。学生通过观察,利用蔬果固有的色彩和造型,学习夸张装饰的方法,运用剪、切、拼接、雕刻等方法,设计制作出情趣盎然的蔬果造型。使学生从中获得创作的灵感和快乐,在动手操作中提高造型的技能及热爱生活的情感,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看着学校劳动基地绽开美丽笑脸的向日葵,老师们又想到了利用丝网制作向日葵,设计了一堂《制作丝网向日葵》成果展示活动课,通过了解与丝网有关的知识,知道丝网在生活中的应用。掌握丝网花的制作技术,巩固扎、拼接等制作技巧,提高学生学会欣赏美、感受美的能力。

总之,学校选取劳动基地为切入口,改革劳动学科教学内容,整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着力培养学生热爱农村,热爱农业,热爱劳动的思想,在动手实践中学习劳动技术,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意识。

【参考文献】

[1]李臣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年6月

大学生校外劳动实践篇5

[关键词]实践教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实践教学活动应是专业培养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应该受到应有的重视。从全国范围看,目前在该专业本科生的教学中普遍存在理论讲解比例过大、可操作性不强、理论与实际严重脱离等问题,这也是造成该专业毕业生供需脱节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拟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探讨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将其分为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三个层次进行探讨,希图为制定与之相应的实践教学大纲、调整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提供思路。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堂实践教学

1.加强校内模拟仿真实验学习

可模拟社会保障登记、基数核定、缴费申报、社会保障费征缴及个人账户等业务运行模式。学生通过模拟操作,可以对社会保障理论有更为深入地理解,也为校外实习和将来就业打下基础。在《专业统计与信息系统》课程中可以引进社会保险电子申报系统软件进行模拟仿真实验教学。鉴于全国各地实用的申报系统软件不同,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使用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也可介绍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所使用的软件系统,作为校内模拟仿真实验课程来讲授。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使用的是“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版软件和网络版软件),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则引进济南市社会保险电子申报系统软件。

2.延伸现有专业理论课程中的实训课程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课程体系要进行一些调整,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如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出现一系列新的问题需要劳动合同管理的人员去思考和掌握,如劳动力成本、解雇员工风险、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等等,还有制定厂规厂纪、解雇员工等应当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在讲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规》这门课程时,除了要介绍《劳动合同法》的条款之外,还要将法律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引入“劳动全同管理软件”,注重实务操作内容。在讲解劳动争议等内容时,可以组织本专业学生在校内模拟法庭进行劳动争议、保险案例裁决,培养他们独立判断的能力。而《保险精算》课程可适当增加实训学时,《人事测评》课程可以介绍“人力素质测评软件”等。

3.努力不断优化研究方法类的课程

以《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管理定量分析》等为代表的课程群,包括从选题、文献评述、研究设计、问卷设计、抽样方案的制定,到调查访谈的实施,直至问卷录入、统计分析到最后撰写报告,应该让学生全程参与。通过一系列实践教学环节,完成大量问卷调查和调研报告,选题可围绕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可以得到提高。

在保证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的前提下,压缩甚至淘汰演示性、验证性、模拟性的基本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实验。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校园实践教学

校园实践教学是指有教学计划、教师有明确要求的学生在校园从事的实践活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校园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习基地和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可将专业内容融入到如文艺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技能比武、校内科技服务、创业设计、公益活动和各种社团活动。各地和多个高校曾通过各种公开和内部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竞赛,极大地普及了相关知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还可以组织专业学生在校内向同学开展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学生就业劳动保障政策等咨询服务。

高校可将参与科研和创新活动作为完整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教育的一部分,通过培养体系进行要求和规定。科技竞赛也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一种形式,是实现创新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展现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平台。科技竞赛特别是国家教育部等主办的学科竞赛,对于推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要积极倡导和鼓励学生参与校级大学生科研课题、“挑战杯”、“新苗计划”、校内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科研比赛项目。

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社会实践教学

社会实践教学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内实践教学和校园实践教学的指向,是最重要的实践教学形式。本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有:课程实习、暑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1.实习与社会实践

实习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教育中的一个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其目的是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长知识,增强劳动观念和责任感,培养独立工作能力。课程实习时间安排较短,可以采取参观、访问、调查研究、见习等形式,时间较长的还有阶段实习或短学期(也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在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两个暑假)和毕业实习。

可以让学生走出校园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弱势群体的疾苦;也可以让学生在一周内按照当地领取最低生活补贴的标准生活一周,体会穷困家庭成员的感受;可以以学生的身份去参观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流程,也可以以客户的身份访问社会保障机构,谈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感受,并提出可以改进之处;还可以请学生去养老院等机构做义工,这些教育对培养学生的同情心、加强对其所服务对象的认同感、树立服务民众的信念非常重要。大学生们利用暑期,结合专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大学生将来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相关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要重视学生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实践,本专业应建立有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使学生能够直接在社会相关机构进行实习,使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传统的实习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本专业毕业走向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应该及时调整培养方案,扩大实习基地建设范围,除了原来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企业事业单位外,还应该将民政局、慈善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等纳入进来。在实施手段上也要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使实习逐渐由单纯教学实习向科研实习、就业实习转变。

另外,在实习模式上要灵活多样,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实习与教师的科研相结合、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相结合、专业实习与就业相结合。迫于就业压力,目前,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把毕业实习阶段甚至阶段实习阶段作为就业的试用期,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分散实习、与就业结合的实习是必要的。

2.毕业论文与实践的结合

毕业论文是实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它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训练基本科研能力、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搞好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提升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组织管理毕业论文工作中,可规定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要保证一人一题,切实做到选题要尽可能多地反映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坚持“真题真做”并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鼓励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密切结合。选题,由学生确定或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在保证基本训练、掌握本学科的基本功的基础上,尽可能安排做一些提高性、拓展性的研究专题,提升毕业论文总体质量。

在我校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论文管理过程中,要求在学生选题确定后由指导教师下发毕业论文任务书,主要是对学生提出和规定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起引导、启发及规范的作用。任务书指明本课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大体上可从哪几个方面去研究和论述该主要问题的具体要求,计划进度,推荐的参考文献(5篇左右,含外文文献至少2篇)。学生通过查阅相关外文资料,进行外文资料翻译,了解选题的国外研究进展情况;通过检索和阅读大量相关国内刊物文献,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预答辩等环节,保证选题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建立有效的毕业论文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制度。采取二次答辩、学校及教育厅两级论文抽检等举措,不断提高毕业论文的整体水平。

3.各实践环节可以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实习可以走出去,也可以请进来的方式,让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实际部门工作人员,结合某课程教学内容在课堂内进行讲授,使学生不仅仅停留在理论知识的层面上,也了解一些实际工作情况。可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学环节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结合起来。

《管理定量分析》实验项目由操作性和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组成,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要求学生完成一项实验课题,主要目的是运用所学理论知识,针对劳动社保热点问题,设计问卷并进行统计分析。每学期的第1周布置下去,第15周上交,学生可自行组成小组,自行选择课题方向、设计问卷、发放和回收问卷并做统计分析,并撰写实验报告。笔者对本人指导的近几届毕业生,要求将《管理定量分析》课程中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学年论文(第三学期)、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写作中去,大大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的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学生论文普遍存在的空洞与摘抄的现象。

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看,有校级科研项目的同学,由于有科研项目任务,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要多于一般同学,且因做过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数据翔实,其所提问题和对策更有针对性,毕业论文质量普遍高于一般同学。如一名同学的学生课题是“浙江省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实证研究”,他组织其他学生作为小组成员,利用暑期从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的多个方面入手进行问卷调查,最终各位小组成员完成这个项目的子课题并分别作为各自毕业论文的选题,从而较为成功地将学生科研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结合起来了。

四、结语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实践教体系应由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条件体系和实践教学管理体系等子体系构成,而开展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研究,将有益于全面实现专业教学目标体系,并为教学条件和实践管理提供较为具体的科学指导。充分挖掘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扩展实践教学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使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相互补充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的整体,为学生的能力的拓展和将来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周爱国:关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发展创新的思考.经济研究导刊,2008.18

[2]张玉平等:浅谈研究型大学的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3

[3]白凤峥: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探索.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8.1

[4]郭水兰:实践教学的内涵与外延.广西社会科学,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