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收集5篇)
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篇1
20*年,全州8县市全面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全州农民参合率、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偿受益面、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率、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等几项主要数据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州政办发〔20*〕23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完善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由于各县市人口数量、参合率、筹资总量以及参合人的医疗需求不同,补偿水平有一定的区别。各县市要结合实际,不能盲目追求低门槛、高补偿比例,适时调整、完善方案。同时在提足风险基金、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年度资金(指统筹资金)节余率要控制在10%左右。
(二)相对稳定和连续性原则。各县市要根据州政办发〔20*〕23号精神,调整和完善各自实施方案,一是不能损害参合人的既得利益,调整幅度不宜过大;二是相对稳定相关政策和合作医疗运转工作;三是保持相对平衡,县市之间政策差别不宜过大。
(三)系统性原则。既要考虑到参合农民的实际利益,又要考虑到合作医疗资金总量有限、支付能力有限问题;既要考虑到尽量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又要考虑到提高参合人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率,也要考虑到参合农民的大病统筹。各县市要合理确定起付标准、补偿比例、最高限额补偿标准、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补偿标准及其病种限制等几项重要指标。
(四)低水平、广覆盖原则。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遵循低水平、广覆盖原则,使更多的参合人受益,有效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调整内容
(一)新农合补助模式。仍然实行“住院统筹补偿为主,设立家庭门诊帐户、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补偿为辅”的补偿模式。
(二)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合作医疗资金分为统筹资金、家庭门诊帐户资金和风险基金三大块。按年人平50元资金总量计算,家庭门诊帐户人平提取6—8元,占年度资金总量的12—16%;风险基金从每年资金总量中提取4-5%,连续三年提足15%后,第四年不再提取;其余部分全部为统筹资金。统筹资金用于参合人的住院补偿、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补偿和住院分娩定额补偿等。
(三)合理调整起付线、补助比例、最高限额补偿标准。
1、起付线。20*年,全州新农合起付标准按照州内一、二、三级医院和省级医院四个档次,分别确定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等。
2、补助比例。20*年,按照州内一、二、三级医院和省级医院四个档次,分别确定为60%、50%、30%、20%。鼓励参合农民一般疾病尽量在基层医院住院治疗;参合人在州内毗邻县市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享受本县市同级补偿待遇。长期在外务工的参合人,须在外地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可在州内同级医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向下适度浮动(下浮比例由各县市自行确定)。
3、最高限额补偿标准。20*年,我州新农合最高限额补偿标准控制在8000—15000元范围内。
(四)合理确定特殊疾病范围及补偿标准。20*年,5种疾病列入特殊疾病补助范围。20*年,各县市可根据资金结余情况扩大到10—15种(由县市自行确定),补偿标准为每人每年400—500元。
三、运行要求
(一)实行实施方案审核制度。县市调整后的实施方案草案,要先报州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符合要求后,再报省合管处审核认可后,再提交县市合管委员会、县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并行文,报州合管办和省合管处备案。
(二)重新调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除村卫生室外,只能选择国有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类门诊部、医务室、卫生室及带有租赁承包性质的医疗机构不能确定为住院补偿和特殊疾病门诊补偿的定点医疗机构。未取得《母婴保健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不能确定为住院分娩定额补偿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切实加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按照《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对评估中发现次均住院费用增长过快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行专项审核。审核中发现以不正当手段套取合作医疗资金的,按照《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及责任人员处分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直接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
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篇2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我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成果,借鉴国内外医改先进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突出问题,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强政府主导和投入,鼓励、支持社会资源参与,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原则下,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加大投入,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二、基本目标
(一)改革总目标:到2018年,我市率先在全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近三年工作目标:到2011年,我市初步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框架。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制度、基层体系、基础设施、基本服务得到完善、健全、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和初步成效,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1、重点完成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任务。2009年,重点完成城市社区卫生规划调整,科学合理布局服务站点。2010年开始,完成自治区、*市政府举办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租赁房屋购买,产权归政府所有,或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稳定房屋使用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政府纳入新建小区规划,并以建设成本价购买,房屋产权属政府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具体管理使用。企业转型或社会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的办法予以考核补偿。以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医疗服务的方式,鼓励有条件、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现多元化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
2、全面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2009年,调整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划,立足现有医疗资源,在市辖三区分别设置一至二个功能完善、设施达标、规模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满足社区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要求。2010年开始,重点争取国家、自治区建设项目完成兴庆区玉皇阁北街、金风区北京中路、西夏区朔方路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通过转型、依托等方式将分布在三区的二级医院资源下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将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作为西夏区社区卫生服务依托的二级医院,将其服务功能下沉面向社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积极支持长庆油田燕鸽湖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兴庆区东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平台,优化区域医疗资源。
3、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基层设施建设任务。2010年开始,以县(市)区为项目建设基本单元,重点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支持,完成两县一市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和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成两县一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体系建设。支持贺兰县推进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成本控制、政府增加投入等方面改革。永宁、灵武也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本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4、全面完成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任务。2010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按照卫生部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标准,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市本级和县区政府配套,完成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配置任务。
5、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完成全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实现与社区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指导及技术服务资源共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二)全面加强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1、全面启动城市社区卫生站基本医疗服务包。2009年先行选择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基本医疗服务包进城市社区”试点工作。2010年起,扩大试点范围,细化试点内容,实现市辖三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全覆盖,年底实现城乡基层卫生服务均等化。两县一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照推进。
2、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模式。现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与原举办医院剥离。今后新组建的站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综合医院)派出,由中心(派出医院)对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统一管理。2011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双向转诊和分工合作机制,实现完善我市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3、探索建立以辖区为单元的医疗服务联合体。从2010年开始,重点调整三区医疗卫生资源,按照资源共享、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三区现有医疗资源不分隶属关系,以辖区为单元构建医疗服务联合体,每个区确定一家三甲医院作为龙头,辖区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组建医疗服务联合体,实现辖区居民就近获得社区卫生全科服务到二级、三级医院专科服务的一体化就医新流程,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资源的利用率。2010年先行选择一个区进行试点。高度重视中医药(回医药)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医药“三进、三名”工程。
4、扩展完善乡村卫生机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9年,重点完成五个试点县(市)区实施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项目工作,全面总结试点成果,科学研判试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试点实施方案。2010年开始,全市六个县(市)区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包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服务新模式,在总结完善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的公共卫生服务包和村卫生室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基础上,探索在乡卫生院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包的方式和内容,科学合理扩大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包内容和标准,提高参合农民对乡村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5、科学确定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解决城市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和辖区范围内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支持,基本医疗技术限定在二级医院以下基本诊疗技术范围。社区卫生服务站重点解决城市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小病基本诊疗(30至50种常见病,诊疗技术限定在无创技术范围)。县级医院重点解决本地区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和提供急危重病人抢救等急救服务,基本医疗技术与二级甲等医院诊疗技术相适应。乡镇卫生院重点提供农民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诊疗技术限定在浅表有创技术范围之内。村卫生室重点解决本村农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小病基本诊疗(30种最常见小病,诊疗技术限定在无创技术范围)。
6、建立基层卫生服务对口支援协作机制。2009年,重点完成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本辖区二、三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任务,全面总结近三年*地区24家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全市27所乡镇卫生院工作,完善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和规范。2010年开始,市辖三区范围内各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选择2至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已经举办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机构以内部支援为主)、1至2所乡卫生院(二级医院不少于1所、三级医院不少于2所)作为对口支援单位全天候实施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援指导,协助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落实对口支援制度,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半年和一年的规定,保证对口支援质量。
(三)全面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2009年,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84%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3%以上。
2、建成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机制。2009年,按照分级管理、分开经办、一卡结算的运行模式,实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3、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09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50%,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自治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县、乡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45%以上和5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4、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实现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探索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等问题。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和付费方式改革机制,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
(四)全面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公开选拔聘任制和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全面实施岗位工资制和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拉开分配档次。
2、调整全市乡镇卫生院分配方式。严格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一年一聘工作制度,激活分配机制,拉开分配档次。
3、修订完善全市基层卫生机构及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定以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基本考核评价指标。落实每半年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对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实行费用总额预付制。
4、建立基层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社会评价考核机制。建立乡镇(街道)人大、人代会和村委会(居委会)及村民(居民)定期评价基层卫生机构、乡医村医、社区医护人员制度,通过群众参与、群众评价,奖优罚劣,优胜劣汰,逐步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五)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和医疗费用支付机制。
1、探索建立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财政经费支持保障机制。改革财政现有公立医疗机构拨款方式,取消按在编人员拨款模式,探索实施按照项目拨款支持机制。政府财政主要承担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退休人员工资保障、承担处置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费用等五项内容支出。卫生、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医疗机构年度工作任务,在公立医院推进核定收支、以收抵支、结余上缴、亏损补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全面实施成本核算,纠正医疗机构收入增长型运行模式,建立公立医院成本控制型运行机制。
2、探索建立全市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按病种付费及基金总额预付机制。按照统一筹划、探索总结、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2009年,完成贺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新农合付费机制改革试点,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2010年开始,扩大新农合付费机制试点县(市)区范围和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范围,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自负比例,实现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销名义补偿比和实际补偿比统一,切实解决参合农民住院大病费用负担过重问题。组织专家测算、制定适合我市城乡居民和各级医疗机构的“疾病分类诊断分组付费模型”,探索建立我市按病种付费信息管理系统。2011年,在总结新农合付费机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与付费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3、探索建立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门诊就医支付新模式。2009年,总结完善村卫生室利用新农合基金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包的探索经验,选择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四级包进城市社区”试点。2010年开始,市辖三区扩大试点范围,4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利用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面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包试点工作。2011年,总结试点成果,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医疗服务包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付结构。通过改革看病付费机制,减少医患之间看病现金支付机会,逐步增强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宏观费用控制能力,建立就医新模式和新秩序。
4、全面实施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对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经济业务核心指标控制机制,核定任务和业务收入合理增长比例,限定药品占总收入比例,制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结果阳性率控制指标,控制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定期公开公示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科学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六)全面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执行落实好自治区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我市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改水改厕、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五项任务。
2、2009年重点做好、做实HPSP试点项目,推广试点项目成果,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公共卫生一至三级服务包和基本医疗四至五级服务包的服务内容和项目全覆盖,三年内基本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一体化。
3、落实国家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自治区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政策。三年内全市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率达90%以上,农民健康档案建立率达60%以上。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公共卫生经费补助,2011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标准。2010年在*电视台、电台开设健康专栏,提升全民健康促进和教育的层次与质量。
(七)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009年,重点做好药品“三统一”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工作,做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配送、临床使用、监督管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2010年开始,严格执行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并使用基本药物,二、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定标准。
3、2011年,完成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管理信息化全覆盖。
(八)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强化区域卫生规划,探索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机制和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联合体。2010年开始,调整修编我市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强城市社区卫生资源、乡村卫生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合理布局和调整三区卫生资源,重点增加金风区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兴庆区、西夏区卫生资源。鼓励支持社会资源进入卫生服务领域,重点进入公立医疗机构占绝对数量和优势的范围,在医疗服务领域形成公立和民营竞争的局面。充分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机制,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
2、2009年下半年完成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0年开始,选择部分市属医疗机构,推行岗位管理,建立以岗聘人、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扎实推进全员聘任制。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实施公立医院职工工资总额控制,保留档案工资,逐步取消奖金分配制度,探索实施在编职工与合同制职工同岗同工同酬,实行岗位责任、技术含量、风险程度和服务质量等要素为主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岗定薪、岗移薪变的分配制度,激活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活力,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争取国家、自治区改革试点项目支持,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启动改革试点。
3、制定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推进高年资医师下基层、下社区进行多点执业,解决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才短缺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九)全面启动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选聘计划。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依托自治区全科医师(护士)培训基地和医科大学成教培训基地,全面启动我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培养计划。2009年完成首批培训任务,提高社区及乡村卫生人员的执业层次和水平。2010年开始,探索以项目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实施项目合同管理体制,解决基层卫生人员能进能出问题,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
(十)完善建立全市医药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
1、完成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信息化建设规划,依托信息软件专业公司,开发适应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信息化建设和居民健康管理软件,在全市范围内分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健康管理信息化工程和市与辖区、市与基层卫生单位互通联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程。
2、2009年完成上述软件的前期研发和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2010年在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和居民健康档案层面全面推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调整强化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担任,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密切配合,大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并负责制定我市与国家、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实施方案相衔接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配套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争取及项目督导督察等工作;制定完善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医改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完成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调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进社区、医疗服务按病种付费机制改革等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落实各项改革配套资金投入、相关资金管理及项目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制定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重点联系协调自治区财政厅支持我市今明两年实施的重点项目经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基本医疗经费筹资和监管工作,协助卫生局完成基本医疗服务包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职工医保、城居医保)工作;制定完善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制定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建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合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制定重要方案、措施,对改革进程中各成员单位承担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估,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
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篇3
一、考核目的
健全和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和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考核理念,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的绩效考核体系,提升基层服务效益;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挂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
三、考核标准制定及考核主体
(一)考核标准制定
各区市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在区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区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指导意见,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作为机构考核标准。
(二)考核主体
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考核。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居)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隶属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适时引入社会中介等第三方考核主体组织考核。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政府举办的镇(街道)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中,加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镇(街道)卫生院按镇(街道)卫生院考核;纳入市统一规划并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居)卫生室。
五、考核主要内容
(一)镇(街道)卫生院的考核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依法执业、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安全、医疗费用、中医药服务等情况。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市级确定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或卫生监督等工作情况。
3、基本药物制度:主要考核药物采购、配备、使用、宣传、培训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5、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情况。
6、机构管理与建设情况。
7、服务模式与满意度情况。
详见《市镇(街道)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附表1)。
(二)村(居)卫生室的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市级确定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基本医疗服务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服务、规范化建设和满意度等情况。
详见《市村(居)卫生室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附表2)。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依法执业、基本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健康体检,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开展、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安全、医疗费用、中医药服务、康复服务等情况。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市级确定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3、基本药物制度:主要考核药物采购、配备、使用、宣传、培训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
4、社区医保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考核医保相关业务在社区的服务量及基金管理情况。
5、社区卫生服务与管理:主要考核财务管理、机构环境与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协同服务与满意度等。
详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附表3)。
六、考核方法
(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
按照《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市、区(市)两级卫生和财政部门要在12月份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单项考核;为避免重复考核,本文件考核将直接使用公共卫生单项考核成绩,即,单项考核得分等于或大于80分者,该机构将直接获得本文件赋予的分值,80分以下者以单项实际得分除以80再乘以本文件赋予的分值确定得分。
(二)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
绩效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区市要采取日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本区市的绩效考核,根据省级相关部门的不定期督查安排情况,市相关部门将组织不定期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每年12月上旬,区市卫生行政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集中考核。区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经区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确认后,将考核结果(包括绩效分值)报市卫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居)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考核机构要将考核结果报区市卫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市卫生行政部门复核
每年12月中旬,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针对各区市考核结果,采取现场随机抽取机构进行检查的方式进行复核,原则上每区市复核3家镇(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抽查2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居)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复核比例不低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10%,复核结果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
七、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依据考核分数化分为A、B、C级三个等次,每次考核被确定为A级事业单位的原则上不超过该类事业单位总数的15%,三个等次具体数额由区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考核分数分布范围划定分数线予以确定,并报区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执行。
(二)考核结果使用
1、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结果在B级以上的,核发相关补助;考核结果是C级的,将补助标准乘以考核得分比(用机构实际得分除以B级分数线)确定。
(1)补助资金
与考核结果挂钩的政府补助资金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专项补助经费,一般诊疗费业务成本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
(2)补助流程
区(市)政府在年度预算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补助资金给予足额安排,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建立起稳定的补助渠道和长效补偿机制,市级政府给予定额补助。
每年12月下旬,区(市)政府依据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确定的考核结果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资金,多退少补。
2、与机构及个人奖惩相结合。充分使用对考核为C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节余出来的政府补助,奖励考核为A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对其及负责人通报表扬;对考核为C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解聘负责人职务。
3、补助资金依据考核结果落实到位后,每年1月下旬前,区市政府须将补助资金落实情况报市财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市级卫生、财政部门将依据补助资金落实情况核定新年度的市级补助。
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群众满意度这一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全力开创卫生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以巩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抓手,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提升亮点,以新形象、新标准、新举措服务群众健康和社会发展,打响健康新品牌。
(一)抓好重点考核项目。加快推进为民服务实事,从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高农合保障能力等重点工作入手,启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完善中心管站模式,推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对柞村、路旺、东宋、苗家4处镇街卫生院就医环境进行升级改造,完成30处农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巩固完善“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服务模式,初步建立“医卡通”门诊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和大病保险工作,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狠抓科学发展考核指标落实,确保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及增长率、万人拥有床位数及增长率、新农合住院门诊补偿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绩效指数等考核指标继续位列各县市区前茅。
(二)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一是重新组建市医学会,完善医疗监督体系。成立内、外、妇、儿、检验、放射、超声、中医、护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质控专家组,依托医学会等社会团体,全面落实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和质控考核等工作。二是完善医疗质控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实行医疗PDCA质控循环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手术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医疗文书及处方点评等制度。三是建立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定期组织专家对院前急救、院内感染控制、病历书写质量、单病种质量控制、医技设备检查、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供应室生物监测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杜绝责任事故,最大限度降低技术事故发生。四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资格准入和执业注册,严格审批管理。
(三)狠抓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实施“医疗技术提升年”活动,依托滨州医学院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加快提升医务人员学历结构,推进重点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建设,营造全员参与科研氛围,打造学习型医疗卫生队伍。推进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完善中青年业务骨干培养机制,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启动“全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关键技术示范县”创建工作,参与国家课题研究项目,培养一批市、镇、村基本医疗卫生关键技术业务骨干。推进市中医医院“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中医特色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卫生室创建活动,抓好中医确有专长、中医带徒工作,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启动新一轮乡村医生培训考核工作,加快中西医适宜技术推广,提高乡村医生技术水平。巩固完善“卫生强基工程”政策,严格与职称晋升、干部储备挂钩,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合理流动,带动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开展和业务发展。继续引进200多名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二是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年”活动,积极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院分级评审工作,市人民医院筹备三级乙等医院创建;市中医医院完成二级甲等医院评审,争取申报三级乙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完成二级综合医院创建申请,各镇街卫生院完成一级综合医院评审,不断完善各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市级信息化建设平台,基本覆盖市直医院、镇街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体化管理农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医疗服务、医保信息等数据统一标准化管理,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水平。三是实施“医患沟通建设年”活动,加强沟通能力与服务礼仪培训,认真纠正服务态度不够好、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用语不文明、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等现象,重大手术、麻醉、特殊检查和治疗、贵重药品使用、大额收费等不履行告知义务,各种知情同意书格式不规范、内容简单、语气生硬等问题,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实现医患之间良性沟通。通过全面落实三个“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问题。
(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理顺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完善日常督导考核机制,强化专业指导团队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健全三级工作网络,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质量。以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为突破口,深入基层,走村入户,确保群众免费健康体检、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项目落到实处。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融入全市应急指挥系统,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全面落实传染病综合性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以及手足口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流行性出血热、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控制力度,确保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稳步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完善流动人口免疫预防管理办法,巩固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不断规范医疗市场、公共场所监管等卫生监督执法,建立起更加理顺的卫生监督协管机制。积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圆满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适龄儿童龋病防治、基层健康指导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婚前免费体检、已婚育龄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改水、改厕和水质监测等项目任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参与城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成果。
(五)提升农合保障能力。继续调整完善报销补偿方案,重点提高大病慢病保障能力,有效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探索建立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管理机制,逐步将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等病情较重、病程较长、需长期用药的病种纳入特殊病种门诊管理,统筹内药品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50%以上。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给予二次补偿,形成多重保障机制。继续实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抓好新年度筹资工作,农民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9%以上。
(六)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完善社会评价机制,建立群众满意度即时评价系统,将医疗服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让患者从入院到出院进行全程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与医务人员执业注册、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切实激发工作积极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抓好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拿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等问题,实行“逐级承诺”制度,层层签订《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做出承诺、层层兑现承诺的局面,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全体医务人员责任意识,解决好群众看病贵问题。完善药品总量监控公示制度,以抗菌药物、心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及营养治疗药物为重点,实行使用情况“双排序”,结果及时公示上报。加大执纪办案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给予组织处理。积极开展以“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使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成为广大医务人员自觉行动。组织举办医德医风先进事迹报告会、诚信服务演讲比赛、文明服务礼仪比赛、新录用医务人员岗前宣誓等活动,培养医务人员大局观念。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在全系统培养树立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医德高尚、廉洁行医的模范典型,形成弘扬正气、抵制歪风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让社会全面了解卫生系统为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做出的不懈努力。
(七)统筹抓好其他工作。巩固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快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搭建公正、中立的沟通协商平台,妥善化解医疗纠纷,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及责任追究措施,最大限度结服积案陈案。完善医疗纠纷跟踪处理和案例每月通报制度,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完成市中医医院等7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单位”创建,进一步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厉行勤俭、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思想,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活动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监管领导机制,严肃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业务经济活动行为,提高卫生经济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2013年卫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和统筹发展大局观,解放思想,提标争先,鼓劲加压,负重奋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完善重点工作跟踪督导机制。建立完善重点工作督办制和责任目标管理制,全面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和工作效率,每项重点工作都要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包干负责,跟上督导,一抓到底,确保成效,力争在全市责任目标考核中赶超进位,争先创优。
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篇5
一、开展医院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1、按照《*区医院管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竟赛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医院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管理、守法执业的法制意识,为依法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努力改善医疗服务
2、深入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在全区医院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狠抓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不断完善服务流程,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开展人员培训,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力争建立全面改善医疗服务的长效机制。
3、扎实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根据上级医院管理年活动新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修订《*区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细则》;完善《*区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贯彻落实部、省关于“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意见,组织区内专项检查,迎接上级的督查指导。二是以等级医院评审为契机,以落实医疗服务规范为抓手。不断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促进医疗机构三级查房、三查七对、急、危、重症病人管理、重大手术术前讨论等医政核心制度的落实。积极协助区人民医院开展“二甲医院”创建工作。三是严格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坚持病历评审和处方评审检查通报制度,评选医疗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开展医护人员“三基”考核,评选“三基”考核优胜单位和个人;开展医院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和竟赛活动,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继续开展护理技能操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开展病案管理、供应室建设管理等达标活动。多措并举,全力提升医疗质量整体水平。四是继续抓住急诊“绿色通道”、病人安全目标、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单病种质量控制和合理使用抗生素5项重点,开展系列活动。五是重点抓好落实近几年出台的医政管理系列规范和标准。选择院前急救、急诊、麻醉、院感、抗生素使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重点规范和标准,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六是继续实行重大医疗事故通报制度,执行《*区卫生局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4、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独立的区级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构,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两项重点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部门协调,从体制、机制上落实医患纠纷处置的部门责任,完善医患纠纷院内处理机制。继续做好平安医院创建的其他各项工作,并全面组织考评。
5、改善护理服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着力在护士编制、待遇、队伍素质提高上下功夫,切实以实际行动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和规范护士执业行为。二是按照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方案(试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三是组织实施《护理工作流程》及新修订的《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有序推行表格式护理病历,不断规范护理服务行为,确保护理工作质量。四是积极做好护理队伍培训工作。
6、加强院内感染管理。一是针对院感工作中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开展培训、督查活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二是要把医务人员手卫生、临床抗生素使用、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管理建设作为今年院感工作重点,完善并落实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工作措施,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三是规范院内感染事件信息管理,及时、依法、规范处理院内感染事件。
7、加强药事管理。继续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和抗生素使用管理规范,落实合理用药原则。开展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严格执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制度。继续控制药占比。
8、加强卫生信息工作。规范使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病案管理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执业医师注册”及“执业护士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
9、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加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档案和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医疗机构退出机制。建立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日常监管体制和机制,坚决查处超范围执业、命名不规范、违规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制定《*区医疗机构不良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努力形成统一、高效、严格的医疗服务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0、加强人员准入和执业行为管理。依法严格把好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关。认真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从职业道德、执业行为、服务规范等方面全面加强医师队伍建设。
四、继续深化卫生支农和惠民医疗工作
11、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完善相关措施,探索建立卫生支农的长效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卫生支农工作健康发展。
12、认真贯彻省《关于切实加强惠民医疗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徐州市惠民医疗卫生服务工程》和《*区惠民医疗工程实施意见》,主动适应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新形势,建立和完善惠民医疗服务网络和医疗服务政策,明确惠民医疗资金保障措施,使各项惠民医疗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六、全面推进其他各项医政工作
13、加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视院前与院内急救的衔接,科学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14、热情接待、积极调解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上访。及时认真答复人民来信、来电的举报和投诉。
15、组织完成09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报名工作。
16、做好临床检验管理、防盲、残疾人康复、等工作。
